關閉 [X]
准鳴 102-09-24 16:53

1.這個問題比較嚴重!因為我之前遭遇到某位黃姓被告惡意於美商YOUTUBE網站偷竊我的影片後冠上[砲龜]及[幹渣蟑]等侮辱字眼影片抬頭後放置於該網站....並於我善意勸告時教唆一些帳號持有人對我以[支那豬]或[支那狗]等辱罵字眼辱罵!!

目前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認罪!!但是認罪並沒有遏止該案被告的同夥仍持續對本人惡意加重毀謗的部分!!

1A.我想問:如果有事實證明該案件美商YOUTUBE網站的管理上有疏失!!我是否可以在本案請求法院對該網站惡意詆毀及對我人身安全威脅不利的的部分予以(刪除)+(封鎖帳號)??以及後續民事訴訟部分!!對該公司損害我的權益部分請求賠償??

1B.被告黃某某遭桃園地院抓獲並於102年度他字3874號加重毀謗+侵害著作權案件的教唆同夥!如果有偽造開庭案件號碼做為詆毀本人的部分~我想請問偽造開庭案件號碼的部分是否能以[偽造文書]罪請求查辦?!

先謝謝律師給予指點!!有點急!!請指點!!感謝!!

 

湘兒 102-09-21 11:56

有點長跟複雜,希望可以耐心看完><

小孩打從娘胎出來,就是由男方的父母照顧(生活費也是男方父母自行打理),夫妻則在中部工作,固定假日回家陪小孩,還沒離婚時,因夫妻會起口角,女方也常常回娘家加油添醋的告狀,導致她的母親跟繼父更是囂張的來家裡把男方壓制在地上,口中說著要至男方於死地。事後兩人離婚,因男方當兵中,女方也要求要小孩監護權,事隔半年後兩人又在一起,等男方退伍後,兩人把小孩接回中部定居,小孩則安排上幼兒園,但沒多久,因小孩身體接連出狀況,夫妻要上班,只好請男方父母接回(南部)照顧。


離婚前,小孩給男方父母照顧的很好,無論是禮貌/生活品質/體型...等,都很OK!
但當夫妻又復合時,再次看到小朋友卻是變得很膽小,整個體型更瘦弱!

兩人復合到現在也兩年有了,原本已敲定補辦婚事跟再次登記,再提親前,男方的母親跟女方再次確認是否真的願意嫁給男方,女方也確定的答應了!
事後沒多久,女方在臉書時常透露一些不想結婚的文章,不料沒幾天就提出她不要結婚了!

緊接而來的就是小孩監護權問題,男方想把監護權拿回來,想給小孩最好的照顧,因為當初離婚後,小孩是給女方媽媽帶半年,三餐不正常餵導致小孩營養不良,女方媽媽也有憂鬱症,常常跟繼父吵架,連小孩的嬰兒床都踹壞了,甚至半夜女方媽媽鬧自殺被送至醫院時,兩個小孩被丟至在急診室門口等(另一個小孩是跟繼父生的),而且兩人還沒離婚時,在中部是跟室友一起住,女方卻跟室友搞曖昧,復合後也是一直沒有間斷的有外遇對象(偷吃這部分只有證人,女方也跟男方承認過)

女方有提出一份協議書,說只要她開的條件男方肯配合就讓出監護權,但事後又反悔,她自已提出的協議書也不要了,她只要接回小孩,更在臉書裝可憐,一直說對方在逼他,女方的媽媽更扯,在臉書上說男方家有暴力傾向,有事就虎龍豹彪來一堆人,過往就算男女方吵架,男方跟他的父母也沒打過女方,甚至男方被繼父打時也沒還手,女方跟男方敲定結婚前有吵架過~女方還出手把男方脖子抓傷,試問是誰有暴力傾向?女方媽媽這樣算無中生有嗎?

監護權的這段時間,女方只要打給男方父母沒接到電話,就馬上打給男方數落他,好像他的父母就是要24小時待命她的電話,反過來男方父母打給女方,要接不接都由她高興,小孩不愛講電話,也牽拖也給他的父母說是他們教的,但小孩不愛講電話也不是現在才這樣!導致男方的母親被感壓力,吃不好睡不好...

女方在臉書PO的文章,因為她收到訴狀,說內容不是事實,但真的就是事實,而且她的媽媽還會去留言好多則,大多都是說男方家怎樣,恐嚇小孩很可惡之類的,但過沒幾個小時留言被刪掉只剩幾則~女方的朋友也有人問到男方有拿錢扶養小孩嗎?她卻不回答..

是情的經過大概是這樣!

問題1:監護權在女方那,但小孩給男方父母照顧時,女方也未付過任何生活費
(自已賺自已花)就連回假日回南部陪小孩,擦屁股/洗澡/餵飯,都是男方或父母
照料,自已則在一旁使喚或是玩手機看電視! 目前有申請假處分~請問拿到監護
權機率大嗎?

問題2:女方的媽媽無中生有,在警察面前(臉書也有)說男方家有暴力傾向~
喜歡使用暴力,請問這樣算毀謗嗎?
女方的朋友更說:要幫她處理他(臉書留言)~這樣算威脅嗎?

問題3:女方說男方有暴力傾向,但被打都是男方,且女方跟她的媽媽都有憂鬱症,
這對監護權有幫助嗎?

問題4:雖然小孩黏媽媽更勝爸爸~但小孩更不能沒有平常照顧她的阿嬤(男方母親)
女方曾跟小孩說:你要把東西都搬來中部跟媽媽一起住~
小孩回答:我才不要,我要跟阿嬤住

問題5:女方的媽媽前幾天跟男方的父親通電話時說:你就給她帶回去養一兩年~
養不起她就帶回來了啊~(真的很沒有責任感,把小孩當什麼)

重點6:女方說可以為了小孩不在嫁,要跟她相依為命,但當她開口不嫁了,
就接二連三的讓他的外遇對象回家睡(男方已搬出去)
小孩曾問媽媽:你還要跟那個叔叔出去嗎?要在跟叔叔出去她就不要去!


夫妻合則聚,不和則散!
不是要指責女方,只是她一直說對方吃她夠夠(台),但男方的父母對她真的很好,但她的媽媽一直欺負男方的父母,監護權歸誰都沒關係,只是男方媽媽害怕小孩又回到那被帶回去的半年生活品質,會引響到她未來的性格。

對此類關於對於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即監護)之家事事件,如果父母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或達成協議後反悔,可以具狀向法院請求酌定行使負擔之人(民1055條第1項),此時可將對方不適任之事實(例如你陳述對方所有反常行為),與自己充任監護人對小孩最有利益之事實,一併向法官主張,由法官酌定,以杜紛爭。

黃璟翔 102-09-18 10:59

我在FB發表的文章社團是公開的,議題涉及社會評論。但我的文章與個人姓名照片遭到散撥並人身攻擊侮辱。請問這是否涉及公然毀謗、威脅恐嚇個資法、惡意散撥等條件?

蜻蜓 102-09-18 09:04

請問,
到他人FB粉絲團留言的法律責任

本人因工作需求幫忙管理公司粉絲團
在公司的粉絲團貼文宣傳產品上市
並到其他粉絲團貼文分享產品上市訊息
請問這樣的行為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
許多FB用戶或粉絲團都會到他人或粉絲團張貼文章
只是目前遇到有家粉絲團對此非常感冒
也大動作有陸續的毀謗公司行為
想先了解,FB貼文的相關法律責任

謝謝

wei 102-09-17 01:44

案發9/11 下午12:55

因朋友車子在倒退行駛,摩托車騎士可能慌張導致煞車太急滑倒,摩托車滑行騎車底部,雙方無叫警方,在說好沒事後,摩托車騎士自行移動車子,下午3:00 又報警告我朋友肇事逃逸

1.朋友已經做完筆錄,時間與警方說的案發時間(監視器時間)相同,摩托車騎士則不同

2.有將擦藥的衛生紙留著當證物

3.有拍取照片,停車位置及摩托車煞車痕,保留證據

 

警方也保存監視器畫面,摩托車是自行滑走無任何碰撞(但我朋友也是有錯,才會造成車禍)

對方咬定我朋友撞到後,直接開走無關心他人。但監視器清楚拍攝到無碰撞,對方滑行,我朋友也有下車關心擦藥。

 

請問

1.案發過後兩個小時才報警,這樣案件如何成立?我能否懷疑在這兩小時內,對方已經串供完畢?

2.無任何碰撞,但對方滑行自行受傷,除了醫藥費之外還需要有任何刑責嗎?我朋友也有下車觀看不造成危害他人生命,當時摩托車騎士他也能自行送醫,這樣如何認定肇事逃逸

3.和解後還需要開庭審查嗎?若開庭時法官不認定肇事逃逸,那被告還會存有案底嗎?還需要走民事求償嗎?對方可能在上訴嗎?

4.若我朋友無肇事逃逸,是否可以針對毀謗等對騎士提出告訴?若在和解完後,肇事逃逸罪名還會掛在我朋友身上嗎?和解後我朋友能對摩托車騎士提出告訴嗎?

 

以上,煩請律師協助小妹我回答,謝謝

您好

對方可能涉犯誣告罪,並非誹謗

和解後可要求對方撤回過失傷害罪之告訴。

肇事逃逸罪嫌,對於檢察官之偵查或法官之審理,得提出所述證據,證明不應起訴或無罪。

若不成立犯罪,不會有前科紀錄(即所謂案底),但仍有案件紀錄。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7 19:30

還是把案件包給律師處理吧 WWW.WEWON.COM.TW

ruby 102-09-16 23:33

_請問如果有人公開自己的照片罵你(罵瘋婆子)  可以提告對方嗎??

那是提民事訴訟嗎??

另外  可以提告的有哪些??例如:公然污辱 毀謗 妨害名譽??

alan 102-09-16 08:23

請問大律師:

被告涉犯恐嚇毀謗罪,刑事部份已判決定讞,原告提附帶民事訴訟,有關精神損害賠償(非財產損害賠償)被告要求舉證,合理嗎?又該如何舉證?

謝謝!

Neo 102-09-09 22:58

事情經過如下
 http://www.law110.com.tw/forum_content.aspx?pid=401686 
感謝klaw 律師的解惑
 

但目前有新的問題

1.和解書與錄音檔找尋困難,必須先當作暫時找不到
2.蘋果日報部分疑似有保存當時錄音檔案(須等檢方去函才可以提供)

3.基本上對方應該已經也遺失和解書(因為對方在製作第一次筆錄時.尚未知道我的姓名)

4.前天跟當時一起前往和解的學弟前往製作筆錄.

製作後警方告知還會請對方前來製作第2次筆錄 .

因為我與學弟的筆錄接供稱.[車行老闆當時已經同意錄音並同意上網刊登]

就此點宣稱.警方說有必要請對方前來製作第2次筆錄的需求 <---疑似警方與車行認識?

5.在製作筆錄前.已經有先行去電過車行老闆.該通電話有雙向錄音(但未告知老闆同意).在電話上老闆承認1.不認識我(不知道我的姓名)2.僅就保留的電話提供警方3.當時糾紛確實有和解4.當時有同意錄音並刊登 <----在此的疑問是.此錄音證據有效性?同意上網刊登部分.是否包含自己情緒的評論?

6.錄音檔為2009/1/19,而文章於2009/1/20刊登.調解至少於3週後.往後該篇文章並無繼續談論討論內容.以上是否符合klaw 律師所說的[和解後就沒有惡意攻擊對方]

7. 對方無法確定當時和解條件內有無紀錄需要撤下相關文章<---我印象中是沒有

8.警方告知.我提供的證人.因為與我有認識關係.證詞不好被採認?

9.請問依照上述狀況.請問能預估有多少機率.毀謗不成立起訴?因為家中兩老擔心遇到恐龍法官/檢察官?

10.請問毀謗的流程.是需要經過檢察官再次傳訊製作筆錄後.才能開始後續的偵查/調解嗎?

11.老人家都保持不要進法院的觀念.是否有需要先行調解的需要?有多少可能失敗的機率?


 謝謝

剝剝 102-09-09 20:27

網路留言被罵長的很醜,請問算是公然侮辱還是毀謗,是否有「加重」二字?這項罪名只針對18歲以上成年人嗎?

期期 102-09-01 06:39

我於臉書po一個賣我電腦的人。我有放他照片。說他炸騙集團。收我兩萬含螢幕。賣記億體798。硬碟149。他說告我毀謗。請問這樣罪會成立嗎?!

期期 102-09-01 06:29

我於臉書po一個賣我電腦的人。我有放他照片。說他炸騙集團。收我兩萬含螢幕。賣記億體798。硬碟149。他說告我毀謗。請問這樣罪會成立嗎?!

小羊 102-08-31 10:15
妳好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很急迫 我有一位朋友在網路上發文 文的內容如下 許文x 誰誰誰的朋友說她怎麼樣 然後許文x覺得是在罵他所以去留言 但我的朋友覺得別人來留言 她就該回覆別人 請問這樣算構成公然侮辱毀謗
您好:據您所陳述的內容,應該不至於構成公然侮辱罪、誹謗罪。因為發表的內容是提及XXX說她怎麼樣,並未出現侮辱他人或指摘、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9-01 11:37

您的提問中有「誰誰誰的朋友說她怎麼樣」前面說的「怎麼樣」的內容我相信是您語帶保留的說法,建議您將完整事實及蒐證資料提供給律師討論,對您較有幫助,也說不定有涉及誹謗公然侮辱。以上,如有提告或商談之需要,歡迎與律師連絡約時間,謝謝。

娃娃 102-08-24 14:45

前幾天我男朋友的妹妹跟她的男朋友吵架
於是她的男朋友就在FB發洩不高興,
男朋友的1號姑姑就在文章裡回應說我男朋友的妹妹很隨便
我跟我男朋友看了很不高興
於是在我男朋友的妹妹塗鴉牆PO文表示不高興
我們講的沒有很好聽 但是我並沒有指名道姓
之後妹妹男朋友的2號姑姑就私下密我男朋友的妹妹
說要我公開PO文道歉 不然就用寄存信函"告死我"
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以及刑法第309條妨礙名譽罪會"讓我吃不完兜著走"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況且要說也是說1號姑姑不是2號姑姑
2號姑姑能告我嗎?

被害人才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至於沒有指名道姓  但如果可以特定出所指對象

還是可能成立公然污辱

凱亞 102-08-23 13:58

你好,

前幾天我到一家咖啡館用餐有了不愉快的經驗,回家後在該咖啡館的公開的臉書粉絲團留言,後來與管理者有了比較激烈的言詞往返,我便把整個事情的經過貼到網路上,讓其他網友閱讀。

以下是網路上的文章:

http://www.ptt.cc/bbs/Food/M.1377092626.A.4F9.html

以下是粉絲團的部分留言:

http://i.imgur.com/fi0o94T.jpg

http://i.imgur.com/0kOmI6S.jpg

想請問:

1.我只是將所有過程陳述出來,並沒有用任何激烈的言詞,店家是否可以告我毀謗或是其他控訴?

2.店家在回覆中有針對我做出以下回覆,這樣是否算是對我的人格與品行人身攻擊?若是店家有所行動,我是否可以此反擊?

"同時 我也給你一個建議 或許,你應該多去讀一些世界徫人傳 參考一些知名人士 看他們怎麼做人 可以做到不顧自身私利 內外兼修 即使過世也受萬人景仰般的存在"

 

感謝回覆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27

 你的內容看起來只是一般消費經驗分享,並沒有惡意攻訐對方,不至於成立毀謗

Neo 102-08-23 13:48

Dear Sir

目前案件:

2008年發生已私下和解消費糾紛.於2013/8/20卻遭原告於警局提出毀謗

事由:

我於2008年底左右因為機車拋錨無法啟動

而透過機車行的道路救援請求維修

當時上午跟車行老闆告知

1.請先牽車

2.請先告知哪邊損壞+大致維修金額--->才開始維修

結果

下午尚未接到老闆告知損壞點

委請與友人一同前往機車

機車已於車架上被拆解

老闆告知拆解原因為--->要了解損壞點

在次告知老闆確認損壞點後.

請來電告知損壞點+報價

至隔天上午中間

老闆並無任何來電告知故障問題點

隔天上午在次主動前往車行

老闆已主動將--> 原主供電迴路線組拆除+替換上備品+裁剪原迴路原件(因備品無此端口.故借用)

當場有點錯愕.在老闆當場告知.已可啟動後.

1.當場由老闆試發卻無法啟動

2.老闆改用WD40系列接點清潔劑噴入鑰匙孔內--->試發2次啟動

3.老闆告知.替換原主供電迴路原因是迴路有老化短路跡象

4.因測試啟動並非一次順利.老闆告知可能尚有額外故障零件.仍須檢測

當場繼續留車.請老闆繼續檢查修理

當晚老闆告知可以取車

前往現場取車.老闆告知以下零件損壞須替換

1.主供電迴路

2.CDI

3.火星塞

4.整流器

5.繼電器

整體連同維修費用共支付3800元.另修理時老闆拆卸機車殼.

因技術不佳而將車殼卡損破壞.改以蝴蝶扣將車殼固定

付款後將老闆判定之原有故障零件取回

因心生懷疑而自己前往其他車行測試+自己使用三用電表測試

1.主供電迴路-->老闆稱線路老化短路-->三用電表測試該線路無任何短路斷路點(目前該線路仍可正常使用)

2.火星塞+整流器+CDI-->於其他車輛上完全正常

3.繼電器-->於其他車輛上.有異常狀況

故隔天前往該店與車行老闆理論.理論時告知有錄音.老闆無法完整解釋故障狀況與檢測狀況.

但仍堅持上述零件都有損壞.於是告知老闆會將

維修紀錄+理論過程+理論錄音

全數上網給大眾公評.老闆也同意.並告知沒有人會理會此事件.<--此行為是今日事件的起因

當天整理好資料後.分別委請友人上網於論壇與電子佈告欄上發布此訊息.並同步聯絡蘋果日報

當蘋果日報收件並協助理後.老闆來電告知願意和解私下處理

約定處理時間後.由友人陪同下前往車行

老闆 替換回原來零件 + 退款 + 雙方簽下一式兩份和解

(原主供電迴路因老闆之前有裁剪使用部分原件.在接回時.老闆直接纏繞回後.直接用膠布避免短路後接回.膠布上有老闆指紋)

(機車外殼卡損破壞部分.老闆無法給予維修賠償)

替換回後.機車恢復到無法發動狀況.在友人陪同下前往另一間車行維修

另一間車行檢測後發現

1.確認是繼電器故障造成

2.火星塞有被敲擊擊扁痕跡.導致間距不夠無法放電啟動

但因已離開上一間糾紛車行.故沒有在回去理論

事件本已結束

但於2013/8/21晚11時.車行附近所屬派出所來電告知.車行老闆透過友人查得當時間文章.

車行老闆根據記憶.以及手邊留存電話.推測是我發文.要求員警協助調查.以告我毀謗

1.目前 當時和解書可能已經 忘記放在何處

2.當時錄音已經刪除( 手邊+當時放置於網路免費空間的)

3.根據記憶.當時和解書並未提到要刪除網路文章.僅就消費爭議部分和解.並請蘋果勿報導

4.員警要求我前往派出所說明.奇特的是.可能車行老闆為避免誣告.故並未告知員警我的姓名?

  員警在電話中要求我告知姓名

 

以上為事件以及事件發生經過

還請提供建議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8-23 18:29

先去找和解書吧,

如果有和解書就可以主張這件事情雙方已經和解不得再行提告,

對方是可以主張網路言論部分不在和解範圍內,

不過你只要證明你在和解後就沒有惡意攻擊對方,應該就不會成立毀謗

Neo 102-08-24 00:03

Dear Sir

如果和解書找不到的話

我該如何處理會比較好

謝謝

coco 102-08-23 11:58

律師們你好

有網友再討論區公開毀謗我們公司及個人

他說我們是濫發XX公司(XXX公司) 直接打我們公司的名稱

我想請問"濫發"有無涉及網路毀謗?

以及是否也觸犯個資法?

 

謝謝你們的寶貴建議

感謝你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網友po文所述不實,則仍會有涉及妨害名譽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可可 102-08-22 20:58

您好!近期因業務繁忙,導致客戶獎金計算有誤,發現時立即全面停止獎金發放,並重新計算,但客戶懷疑黑箱作業,無論我們如何解釋都不善罷干休,甚至寫了存證信函,並揚言提告,請問我們應該如何處理?因為真的沒有黑箱作業問題,完全是個人計算疏失問題。這也連帶影響了公司的商譽,對於客戶的毀謗,我們有辦法反治嗎?

 如果客戶確實有捏造不實的事實,並以意圖散布於眾的方式傳述,那的確會構成誹謗罪。但是,如果客戶傳述的內容與事實大致相同,只是有一小部分以合理懷疑的方式質疑你們,因為該質疑的內容屬於對可受公評之事進行質疑,則該言論仍於合法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內,不致構成誹謗罪。

all 102-08-21 11:40

月前在遊戲內被其他玩家以"智障"、"白痴"詞毀謗
因不確定對方辱罵對象為何,有再次尋問是否指稱對象為我本人,對方有承認是針對我辱罵
當天已向警察局報案。

剛剛接獲警察局通知,此案這禮拜會移送地檢署,對方有意願和解,希望我跟他聯繫。

想請問兩點:

1. 依照此案例有明確指定對象為我本人,毀謗罪被法官定罪的可能性多少?

2. 依照往例和解金範圍大致多少?

謝謝

您好

網路遊戲內,於公開頻道被他人以"智障"、"白痴"等詞辱罵,屬於公然侮辱,並非誹謗。如果你於當下有拍照存檔,並提起告訴,相信定罪機率很高。和解金額沒有標準,視二人間的互動而定。


simonw767 102-08-18 20:12
律師您好 因工作問題和同事產生磨擦 ,同事在FB寫一些未指名批評?罵字眼, 請問這樣可構成毀謗罪嗎? 按讚的人也可以提告嗎?告贏機會大或小。 謝謝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該留言內容可以特定指某一人,則仍會構成妨害名譽,至於按讚的人,目前尚難一併構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元 102-08-10 19:18

人在曾在某間公司工作,但後來因為公司的制度改變.以致我的應是我的工作獎金卻變成全公司一起分.所以別人變相加薪,我變相減薪.
我對這事很不滿,把這間公司名稱寫出來,另把公司這不合理的制度寫出.而因為這正是我主管的某政策導致這結果,所以我也寫出了這主管名字,並要大家別去這公司.我沒罵人,只是陳述事實.請問這樣算會構成毀謗罪嗎?

會不會構成誹謗檢察官或法官認定,所以你只能蒐集證據證明你所述為事實,否則即便所述為事實但無證據證明仍可能遭受不利之認定.

小蓉 102-08-09 15:22

請問在臉書上被社團管理員張貼不實的公然毀謗文字

我要如何提告?

我要準備哪些資料呢?

羅斯 102-08-08 15:58

之前在某某補習班上班
因不滿長官做法,我在fb裡以條列式說出我對上司不滿,內容都是事實沒有針對性,且內容我也沒有指名道姓,(內容大致是說我對該公司付出,最後我加了一句我只是個小小員工,沒領多少錢,沒必要這樣)但上司認為我對補習班已經造成毀謗,
請問他如果要告我毀謗告的成嘛!?如果無法成立我如果要告他恐嚇可以告的成嘛!?

西瓜 102-08-02 10:54

我被對方控告恐嚇,案子目前交在調解委員會手上

有幾個問題想向各位專業律師們請教

1. 假設和解不成立,案子本身是會回到地檢署繼續走法律程序?

    還是必須由被害人重新提起告訴?

2. 我是在網路上用私人email的方式和被害人聯繫

    信件中除了「親手把你打到送醫院」這句話涉及恐嚇之外

    還有「幹O娘」的字眼,這樣是否有涉及毀謗或相關法律

   (該信件除了我這個寄信人和被害人這個收信人之外,沒有任何人看過)

3. 目前我還沒有任何前科,現在很後悔當初不理智所造成的後果,也儘量尋求和解的可能

    那我想知道的是,一般而言,網路恐嚇通常會被判處多重的刑責?

    (警察和檢察官說我犯的是 恐嚇(危害安全)罪)

4. 恐嚇罪如果被判處拘役甚至是有期徒刑是否可易科罰金

5. 倘若被判處罰金,可是我目前名下沒有任何動產動產,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

    那對方能否對我提出強制執行或假扣押?如果我真的無法償還罰金會因此受到額外的刑責嗎?

6. 如果在公開場合說出類似「醫生都是些王O蛋」(僅為舉例)這種話,會違反什麼法律

7. 如果已經因為恐嚇罪被起訴,對方可以在法庭上對我的其他行為提出追加告訴嗎?

 

在這裡先謝謝各位律師的答覆,真的非常感謝

1.調解不成立會再續行偵查程序,無須再行提告

2.本件依您所述並非不是公然,也看不出有何散布於眾人的意圖,基本上並不會成立刑法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3.若您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而沒有硬拗的話,一般來講刑度都在可以易科罰金的範圍內。
4.刑事處分是對於國家的關係,欠了就要還,易科罰金不繳就進去關,至於您沒有財產的話,是在民事賠償責任部分,對方對您無法透過執行程序得到清償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你好 102-08-01 15:00
我們公司全體員工集體離職,因為受不了每天副總對著大家大罵白癡笨但 不然就是有人一直被副總誣賴他使出招數趕大家走 然後總經理就把大家叫進去說,不要被他帶壞什麼的 後來大家集體離職後,我有PO我們離職單在上面,內容沒有任何攻擊公司 我只有描述當天副總又在罵大家以後出社會怎樣怎樣的 然後他就說他要告我洩漏公司機密,因為我把離職單PO上去 就算離職單算公司機密,但我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毀謗吧?!
兩件事是沒有直接關係 對方是否有公然污辱或是誹謗 跟你有沒有妨礙秘密沒直接相關 如果對方有違法行為侵害你權益 你自然可以提出相關告訴
小夢 102-08-01 14:10

毀謗 汙辱 精神傷害  網路罷凌的定義是什麼

我想知道一下

因為有人在網路上罵我

我想盡一步了解我可以告他什麼?

102-07-26 14:06

 

2013/JUL/26 當日於辦公室ON DUTY,由於同仁們都處於忙碌狀態, 而電話上較難接應
其中有位學長連續兩次口頭威脅並脅迫學弟接聽電話,他說:(要不接貢給你死)!! 你現在馬上給我換座位糙~, 當下自身有DUTY 在身無法抽離也無法協助!!  個人被嚇到手在發抖....且個人有癲癇

另外學長私下跟我建議趕快換 趕快換!!  他有後台...是他公司內部總裁的親戚

之後換了...兩個小時後!! 也協助接電話了~   事後這位資深學長跑來我旁邊再補一句:

以後你們這一梯如果跟我一起ON DUTY 就給我小心點!!  電給你們死 !!!  幹

提問1.這樣是否可以造成提告案件??

提問2.是否要有確切 人和物證? 例如:錄音筆!!  錄影!!?

提問3.這樣是否可以提出賠償,內容是否也構成毀謗和詆毀個人名譽??

提問4.若構成提告因素 , 要如何準備 和 要準備什麼東西??  

提問5.若已造成身心受創 不敢上班  有想離職的狀況??  那又該如何??

勞煩請各位解惑一下!!!  謝謝~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7-26 14:29

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9條第一項: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這是由您所敘述的情形,對方可能觸犯的法條,如果想提告,最好還是有對方汙辱恐嚇證據

如果覺得人格權受到侵害,可以民法第18條第一項請求法院除去侵害。

如果可證明精神有受到損害,可以民法第184條及第195條請求精神上的損害賠償

ryan 102-07-26 10:16

簡訊內容有不雅字眼,如:討客兄、你xG8、或王八等..是否構成毀謗妨害名譽??

或是有何法條可處罰發簡訊的人?

007 102-07-25 20:09

三天前的晚上 我無故登入了A女的帳號

並且看了他的對話訊息 事後將A女向A男說B女壞話的圖截下

傳給B女看 B女一氣之下似乎想向A女告毀謗 導致A女查覺有人盜取他的帳號

在隔天下午A女向警方以妨害電腦使用罪名報案 已拿到三聯單

表明要將盜取她帳號的人查出來

得知事情後 我馬上向A女坦承我是盜用的人 也向她說明了動機

表示我很後悔我所做的事情 請求她的原諒

但A女跟我講到後來並沒有做任何回應 只剩我單方面的道歉

現在A女將我的聯絡方式都封鎖 似乎不打算和解

 

我想知道若對方堅持提告的話 我會受到哪些處份 會不會有前科問題

以及B女向A女告毀謗的話 因為我是將圖片流出 B女才得知A女毀謗

這樣我會受到處份嗎

還有我接下來應該要做些什麼事情才好 麻煩律師幫忙解答 感謝

依您所述情形恐怕已觸犯刑法第358條入侵他人電腦罪,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另本案為告訴乃論之罪,若經告訴人撤回告訴者,則將會再予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您或許可以朝向設法與對方和解方向來處理此事。

刑法第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63條
第三百五十八條至第三百六十條之罪,須告訴乃論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velyne 102-07-24 11:49

請問律師, 在網路公開平台上, 與人意見不合, 對方公開發表下列文字, 直指我造惡業導致我的孩子有過動症, 這樣是否有公然侮辱之嫌? 另最後一段是否有威脅恐嚇之嫌? 可以提告嗎? 謝謝您!

"還有,我猜你家裡氣氛一定不好,你是不是小孩很難帶,有過動傾向,
或是你在家裡受了老公的氣,常跟老公吵架?
所謂"兩舌惡口者,眷屬鬥爭報",等著看吧!"

"心靈脆弱的你,發這些文能改善你的脆弱嗎?能改善你小孩的過動症嗎?
答案是不行
除非你有心淨化自己的身口意業,否則你改善不了
請好自為之吧"

"但是,就是因為知道對方的苦在哪裡,知道他的癥結在哪裡
所以才會好心勸告他,別再鬧了,
因為所造的一切毀謗惡業都會影響自己小孩的狀況和家庭狀況"

"若你再出言人身攻擊, 你等著收法院傳票
我有好幾個朋友是法官,檢察官律師,
一通電話就能請你居住當地的檢察官對你開傳票"

102-07-22 21:42

?????????????????????????????我有個朋友用電子郵件冒名檢舉公務員瀆職

結果被對方聯合冒名者提起告訴 偽造文書毀謗

我想問

1.對單一政府單位用電子郵件檢舉 且沒對其他單位舉發 是否涉及毀謗?

2.冒名檢舉部份 如果認罪 態度良好 加上辯解沒犯意也不是故意的 在對方不和解的狀況下

大概判多久?

3.如果內容可以證明為真 對刑度有沒有影響

4.如果成功證明 檢舉內容為真 檢察官是否會對 對方提起公訴?

回覆 凱 的發言內容:

?????????????????????????????我有個朋友用電子郵件冒名檢舉公務員瀆 ... (恕刪)

您好:

誹謗必須是意圖散布於眾,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本件必須端看您檢舉內容為何?以及檢舉之單位,具體情形仍須看個案論定,歡迎您備妥資料後來電或來所洽詢。

102-07-23 15:38
回覆 劉政杰 律師  

律師大人您好:

1.我只對單一政府單位舉發 不知道針對散佈行為可以對毀謗罪名 做迴避 (沒散佈的意圖)

2.我有公共危險(酒肇)前科5年內 已經緩起訴 該捐的都捐了 是否對 偽造文書刑度有加重影響

3.若針對被冒名者 取得對方授權書 是否有可能讓法官或檢察官不起訴?

4.如果成功證明 檢舉內容為真 檢察官是否會對 對方提起公訴?

懇請律師大人幫忙回答一下....

linjoyun 102-07-22 13:21

各位律師您好

之前因家中裝潢有找過設計師進行畫圖設計

由於過程中有不愉快的經驗,故將此經驗po於無名上給大家分享

但是今天收到對方商家提出毀謗告訴

由於文中都是描述自己所遭遇的事情,此是否真的如對方商家所說的毀謗

感謝

內容如下連結

http://www.wretch.cc/blog/TiffanyZhao/22088464

 

經無名機器人分析可能的原因如下

此文章暫不開放

linjoyun 102-07-23 12:39

 賴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因昨天擔心會有問題,所以先將文章移除

請問如果將文章轉貼這邊,會不會又會有毀謗問題產生

由於這網站是公眾大家都可觀看的網站

是否可以寄信給您確認

不好意思,打擾您

萬分感謝

龍貓 102-07-21 20:40

各位律師大大您好……
這是我在三月時PO在FB的文章,我想請問這樣會被對方提告妨礙名譽還是毀謗嗎?
那這樣的文章追朔期又是多久呢??謝謝,勞駕各位律師大大了。謝謝~!

★    一直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總是有人很厚臉皮的說自己是哪個公司哪個會的會長,然後喝酒簽單又不回帳??打電話去要錢還被罵髒話…還叫自己的女人接電話來罵人三字經,世界上怎麼會有這麼不要臉的男人跟女人??這對就住在龜山鄉千禧新城裡。只是一直摸不著頭緒,拿公司的名義來喝霸王酒就對了??然後再威脅人說再打電話去你在桃園就不用混了@@?這間公司真倒楣。。。

hende 102-07-21 10:23
我在網路上問了一個問題

內容是說有人知道XXX這間公司嗎?

後來許多網友同口一致的說

這是間不好的公司

過沒多久
收到XXX公司的存證信函 說要告我毀謗

想問問
法律上這構得成嗎

如果他硬要告的話 會是什麼罪名

因為我覺得不好的事情就是要給他公諸於世

附上網址

http://www01.eyny.com/thread-8615211-1-1.html

xin 102-07-19 19:26

各位大大們~
請問一下~我前些日子~
收到一張法院傳票..是寄到我公司去的
上面有我的本名然後還有我FB的名子
其他內容都沒有

後面電話聯絡法院..說我因為在FB的上留言
所以被告毀謗罪以及公然侮辱

我在朋友的一篇文章裡
留了這句話

就當他們全家都是殘障人士..別太記較

我並沒有指名道姓說是誰
但留言中的其中一位有提及對方姓名
我並不認識對方,對方也不認識我,也不知道我是誰

我並沒有想要罵對方的意思

我該怎麼做..這傳票也對我造成相當大的困擾了

Amy 102-07-18 21:31

我不太董標籤喔~有錯誤嗎?? 

請問一下這件事情雖然沒顯示被罵的人

但是他在公開場合罵髒話   而且又有批評別人

請問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公然毀謗罪嗎??

其實他罵的那個人我知道是誰   但只是沒寫名字

可是他就這樣一直罵人  一直罵髒話

我也在fb檢舉了   但還是繼續

這是網址: happyloveyo.blogspot.tw

拜託幫幫我!!!!!!

謝謝~~

煞祿 102-07-21 12:07

 毀謗公然污辱

這可以提告

你方便的話 加入我line或者寫e-mail給我

我把我之前告我舅媽的狀紙範例給你看

或者你line我 把詳細情況跟我說

我幫你寫狀紙 你到時後依照我教你的

拿去郵局雙掛號寄出 就可以提告

不用錢 免費幫你

 line :  vibo0986992407

信箱 cht0972@totalbb.net.tw

小米 102-07-16 16:18
律師您好 文章冗長,煩請耐心看完 我與先生奉子成婚半年多,已產下一子 交往時他曾懷疑我與前男友還有來往,甚至是有親密關係對我大聲咆哮 我當時拿出就職醫院的班表,還有通話記錄供他查詢,但依然如故不相信 甚至跑到我家去大吼大叫,說我作了見不得人的事 已多次告知和他交往前已經沒和前男友聯絡了,也未和異性單獨吃飯外出 本來已分手但之後又復合,之後就發現懷孕懷孕期間,先生有時會突然情緒化,對我大聲,並口出惡言,且曾經動手打過我 有錄音但被他殺掉了, 小孩出生當天,他就在雙方家長面前說孩子不像他 作月子期間只有第一個禮拜有5天看小孩,(我在娘家作) 其他禮拜頂多只有2次,有時甚至沒一小時就走人(先生上班處離娘家10分鐘,回家是40~45分鐘車程) 其間以通訊軟體聯絡,連假日也不探望, 家人詢問我只能以他上班忙碌帶過,但他其實沒那麼忙,且週休2日 後兩週打電話不回,連通訊軟體也將我封鎖,一來就在家人面前詢問「血型驗了沒?」多次 不需多說什麼,再看我們之間的互動再加上他完全不碰小孩,家人都瞭然於心 作完月子多次詢問丈夫何時要載我們回家,他都一直拖延 公婆詢問我也只能說還在問先生 家人本想直接載我和小孩回去,但礙於我沒有鑰匙作罷 (沒鑰匙是因為月子其間先生懷疑婆婆擅自進入,一氣之下把鑰匙都換了, 但婆婆一直否認也很明確表示可以調監視器證明) 娘家媽媽一直打電話也不回,回電給我也只說「你媽找我幹嘛」「去驗了沒」 昨日就直接打電話給我說要去驗DNA還去外縣市他心中的大醫院 家人知道後非常不諒解他的行為,並且致電給婆婆,表明「這孫子你們不要我們要」,「孫子保證是我先生的」...先生事後打電話給我媽媽,但稱謂都改為「某媽媽」還說當初結婚是看我可憐顧及我的面子,要不然他條件很好才不用娶我,還表明孩子如果是他的,他就要。一直說我偷人,我們家無理取鬧 現在兩家人為此不愉快, 甚至因為他長期的不信任,語言暴力,我也作好離婚的打算 但是小孩監護權我們要,不想讓小孩在不健全的環境下成長 請問 1.我們可以依上述的不探視、不關心,還有作親子鑑定這些當作爭取的條件嗎? 2.小孩的生育津貼和補助都被他領走,如果小孩監護權判給我,是否可要回這些津貼? 3.如果我目前一直待在娘家(無法回去),對方是否可告我不履行夫妻義務? 4.他們是否可告我們小孩不給探視?娘家沒說不給他們來,是他一直沒出現 5.針對他一直說我「偷人」是否可告對方毀謗名譽? 6.我們需要多作些什麼來爭取小孩?我與先生都有一定的經濟能力。

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該在訴訟前多做一些保全證據的準備,準備的方法例如:

1.用line請求對方來看小孩、詢問對方什麼時候要帶母子回家及未來的打算等,以取得對方冷漠的回應或侮辱性的話語。

2.與對方通話時,請隨時錄音,以確認對方並不想要小孩及妳不履行同居義務的合理原因。

3.如對方到訪,請以錄音機錄下對方無理取鬧的言詞。

有了充分的準備,相信將來法院裁定小孩權利義務行使方法時,會將小孩的權利義務行使的權利交給你們。

關於小孩撫養費用,即便你們離婚了,對方還是有撫養的義務,你可以提起訴訟請求(不過如果對方有付錢,未來老了也可以請求小孩撫養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您與配偶是否有離婚之共識?如有,則得循協議離婚之方式處理,建議應先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撰擬離婚協議書,並針對子女監護權扶養費、探視方式進行約定;如無,則必須具備裁判離婚之事由,方得以離婚,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7-12 20:14

律師您好

我在我的臉書上po文,用三句話罵同事,未指名道姓, 但三句話的首字拼湊起來就是對方的全名,前兩個字與對方的名字相同,但第三個字是同音不同字,(看得懂ㄇ?)

許多同事都看的出來是指誰,現在對方擬提告,

請問律師,

1.我的發文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等刑責?

2.我如果寫道歉信,就承認我講的是她,哪天他拿信去提告,對我豈不利?但 我已在第三人的面前口頭道歉,就算承認了嗎? 我有甚麼自保的方式嗎? 謝謝您

0

阿銘 102-07-12 23:34

 

律師您好

我在我的臉書上po文,用三句話罵同事,未指名道姓, 但三句話的首字拼湊起來就是對方的全名,前兩個字與對方的名字相同,但第三個字是同音不同字,(看得懂ㄇ?)

許多同事都看的出來是指誰,現在對方擬提告,

請問律師,

1.我的發文是否構成公然侮辱,毀謗等刑責?

2.我如果寫道歉信,就承認我講的是她,哪天他拿信去提告,對我豈不利?但 我已在第三人的面前口頭道歉,就算承認了嗎? 我有甚麼自保的方式嗎? 謝謝您

 

 

你打得非常保守  你說用三句話罵同事  請問哪三句話? 

這樣才能斷定公然侮辱 公然毀謗 恐嚇威脅..等等

 

不需要寫道歉信  最好當面談  私下和解 請對方不要提告 

 

你不對在先  還求自保???  (真是好笑....

 

奉勸你 私下與對方和解 (最好包個紅包~

不放心的話 簽個和解書 (以免日後對方反悔 提告

阿倫 102-07-12 17:41

律師您好:

        我是一名基層警員,於近日勸導違規停車時有一計程車司機對我大聲咆哮,我全程錄影請其先將車子移開,可是他就是不配合並揚言要對我不利且說要打電話到內政部檢舉我。

        這兩天我接到我們機關通知他有到警政署檢舉說我“態度惡劣且對他有恐嚇之嫌”,經我出示當時錄影畫面後讓我們機關調查後證明我並無此行為,本想息事寧人,但對方今日又故意跑過來嗆聲要一直檢舉我,要讓我完蛋,忍無可忍,我決定要對他跟警政署檢舉不實部份提出毀謗告訴,只是想請問他以電話檢舉不實之內容是“毀謗”還是“加重毀謗”呢?請律師幫我解惑,謝謝您們!

沈恆 (沈律師) 102-07-12 23:23

所謂「加重誹謗」是以散布文字、圖畫之方式實施誹謗行為,因此,用電話陳述不會構成「加重」誹謗。以上謹供您參考。

buging 102-07-11 19:22

事件原因:

1.去年底造林地遭人莫名的開挖成100公尺長的道路,10年造林的苗木,幾乎全遭毀損,在家等一個星期希望有人來道歉和解,仍等無人, 於是向警局報案.

2.這半年內鎮公所.縣府.警局有來勘查並作筆錄.拍照存證

3.去年四月對方曾到家中要本人簽土地無償同意書,本人未答應,這民意代表就說:這是(官路),即用開發步為名義:要求親友簽名蓋章(對方為民意代表),簽名蓋章者,土地都未在遭對方盜挖土地四周,對方仍不死心,藉親友聚會時,又發一次同意書,本人仍不簽,過些時日,對方仍纏著家中長輩,要我簽下同意書,家中長輩告知對方:你沒告訴孩子路線圖,孩子怎會答應?對方的回答:就是要開一條路就對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方的行徑:(當對方知道本人要提告時......)

1.向鎮的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四月),我的理解是:我沒犯錯,我為何要去?所以兩次的調解本人都沒去

2.得知本人向警局報案時:拿出民國70年我們鄰里親人的為了要做一條道路的簽章,向家中長輩咆哮.並說出傷害本人的言語......

3.對方知道我請律師向法院提告時:電聯我近親長輩企圖施壓於我,且在電話的言談,多次汙衊我的人格,企圖達到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法院偵查庭:(對方的一派胡言.......)

1.告知法官:我與對方都是親人,親人都簽名了,唯獨我不簽,且告知法官案發地是30年前宗親有的約定(長輩把土地過給本人時未告知有此事,另10年前里長有幫本人種植樹木,也未告知本人,現家中的存有的長輩,也說未有此事)

2.法官問對方:未經對方同意怎可擅自開挖?對方說:他有跟鄰居溝通,且鄰居都有蓋章同意(即開發步道同意書那張)

3.對方向法官表明:只是進行僱人到案發地除草,且有好好移植(10多年的樹木怎樣手工移植?對方是僱用挖土機移到林木陰暗處,怎會活?)又向法官表示只發現九棵苗木

4.法官問對方:有開協調會?對方回答有(隔日本人與里長求證:對方有提,但未有決議,且沒有會議記錄,且案發地根本不是既有道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官念我們是親戚希望我們於法院和解和解,

本人無和解意願:本月底我在和解庭我該怎樣做?

除了警局的惡意毀損罪外(法官已向警局調閱資料),是否我可以告他以下罪狀

1.蓄意破壞(明知這是本人的地,還強行盜挖)

2.竊盜罪(案發地離我家不遠,我居然不知道我的土地遭對方盜伐)

3.森林法.水土保持法

4.惡意毀謗.偽造文書..............感謝律師耐心地看完......盼您們能給我指引的方向....感激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2 10:59
回覆 buging 的發言內容:

事件原因:

1.去年底造林地遭人莫名的開挖成100公尺長的道路,10年造林的苗 ... (恕刪)

 您應該去問您請的律師,畢竟是他幫您處理告訴事宜。

NICO 102-06-27 11:17

在法庭上為了贏得官司 說謊 不屬實 請問當事人 可以告他毀謗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