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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東 103-03-16 21:07

您好:

事情的源頭是這樣的 我家隔壁住著一個女人 以常理來說她是我父親的姊姊 也就是我的大姑姑

自從我父親過世了以後 我們家與她甚少來往 但她一直覬覦我父親留給我們的田地已久 所以她不斷的趁我們家不在的時候 破壞我們家周圍的環境 甚至占為己有 。有一次她趁著我們全家人都不在的時候 下農藥把我家養的小狗毒死 甚至把牠丟到水池 當下我與姊姊立馬找她對質 當然她也沒承認 甚至還跟我們爆發了手腳 還拿石頭丟我姊姊 割傷我媽媽的臉。自從這件事之後我們更與她互不相往來 但她這幾年來卻一直不斷的騷擾我的家人 時常跑到我家門口大呼小叫 甚至拍門敲窗 把窗戶都給打破 並且帶有辱罵性詞句 例如:說我父親是被我母親害死的 等等 除了這個她還曾經傳過威脅性以及毀謗性的簡訊給我母親 內容是說都是我母親讓我父親吃剩菜剩飯才害死他 咒罵我母親不得好死等字眼 之後她的女兒找我母親談判 她女兒要我母親還她我父親在世的時候欠她的債務 我母親同意但要她不要在來騷擾我們 最後兩人達成協議 母親以每月定期償還債務 但是她根本沒有遵守諾言 這幾個月來又開始不斷的騷擾我的家人 甚至到我母親工作的地方 大聲嚷嚷 造成人群不便與困擾 她的女兒甚至也違背所談好的條約 她女兒要求她的友人 以不明電話打給我母親 恐嚇辱罵我的母親 

想請問律師 這件事應該如何處理? 如果不斷的倍受干擾 能否請求隔離?

莫那 103-03-16 02:41

您好,想請教一問題

因為父親他幼年成長過程所受的影響,使他不懂得要愛一個家庭,自我懂事以來,父親就熱衷於推動某項文化運動,到了後期更甚是不願意負擔家庭開銷,也無意做好一個當父親該盡的責任,唯一有提供的只是一棟房子供家人居住,可這近20年來家計問題全落在母親頭上,為了支撐這個家庭為了供尚年幼的子女長大,母親沒有多餘的錢能為自己做儲蓄或買醫療險,且父親還經常為了一些沒必要的事情向母親吵架,數次在半夜把已入睡的母親弄醒辱罵,使母親精神上有憂鬱傾向,身體狀況一向不佳,經常失眠。
現今雖然我們三個姐弟妹都已成年具有生存能力,但父親依舊想法沒進步,老是想把他名下房子賣掉去推動某項文化運動,母親擔心若房子賣掉後沒地方居住,現今房價又貴,且父親他也不太可能願意把房子賣掉的錢留一半讓母親主持家用。母親最希望的是父親能不要把房子賣掉,可房子登記在父親名下,若父親他私下賣掉也無法阻止!?

想請教是否有什麼法令或是方法能讓父親可以好好的盡自己應負擔的責任、扮演好自己該做的角色?


律師先生幫忙給意見,非常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3-16 05:26

您好!家庭生活費應由夫妻分擔,若父親不願支付,母親可以起訴請求父親支付家用;另外,既然父親不給家庭生活費,母親可以聲請改用分別財產制,並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將包含房子在內的婚後財產納入分配,以免父親隨時賣掉房子又不分給母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18 10: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您母親若有受到父親同居之虐待,如半夜辱罵等,又能有相關錄音證據,可起訴請求裁判離婚,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hiu 103-03-05 02:45

各位律師好!

小弟我有幾個問題..一直很疑惑,才想發文問問看...

小弟跟三個朋友一起玩一款目前蠻熱門的線上遊戲 英雄聯盟

這是一款需10個玩家才能進行的遊戲,而遊戲中會分成兩個隊伍,

各五個人一隊;因為是跟朋友一起組隊的所以是四個人在同一隊,

而另一位就是路人了.

在遊戲過程中,因為朋友的人物陣亡了幾次,那位路人開始辱罵大家,

例如提到: 你們這些垃圾 或 腦殘 喜憨兒們

而我還特別再三跟他確認你是在罵誰? 想說可能是在罵另一隊的玩家,

結果這位路人還說 就是在說你們 還有你 

--------------------------------------

以上.. 請問如果我要提告.. 會成立嗎?

 

 

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5 11: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得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轉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主張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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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貝 103-03-04 10:06

在開內部週會時,被上級長官當眾辱罵自己為長舌婦.說人是非和道人長短等字眼,因無指名道姓,但有錄音存證,因為同事都知道長官不喜歡我,所以大家都知道長官是在辱罵我,自己因為此事造成精神受損(有醫師開立證明為睡眠障礙,之前未有就醫紀錄)想請問這位長官行為是否構成公然汙辱罪?我沒有意思要告他,只希望能藉由法律條文來約束他,希望他能當眾跟我道歉~

公然侮辱罪之被害人必須是特定人或可得特定之人(司法院三十七年院解字三八○六號解釋「來電所述既非對於特定人可推知之人所發之言論,自不構成刑法第三百零九條及第三百一十條之罪」)故本件就您所述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應依具體事實進一步確認其被害人是否為特定人或可得特定之人才能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4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必須對方之言論具有人格特定或可得特定即是針對您。否則似難以構成公然侮辱罪。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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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 103-03-01 04:17

買家滿意度:[極差]

意見 : 爛!回答確實答非所問。一直回答強調星期一會寄貨,結果卻不是星期一寄的!你拖延一天對我們收到的時間就差了很多,你們都不會體會?真的不是星期一寄的就說實話啊,很困難嗎?服務電話說到十點,打了也沒人接!(2014-02-25 18:47)

回覆 : 星期一晚上寄的,但過12點就會顯示星期二,星期三今天已到店了,請謹慎留言,謝謝 (2014-02-26 15:32)

意見 : 謹慎留言??真好笑,電話確實是沒人接!我有說錯嗎?沒人接的電話還敢說什麼客服電話。妳們自己說星期一寄的,銀行過3點半就算隔天嚕,況且你們還是過12點!星期一晚上??都過12點了還能算是星期一嗎?常識你們懂不懂啊?(2014-02-26 18:53)

意見 : 惡意買家?貨一到我就取貨付款了,還算惡意?明明就是你們用欺騙的手法騙人下標,然後又欺騙寄貨日期,你們才是爛賣家吧!一直用謊話欺騙買家寄貨時間,明明過晚上12點了很硬凹是當天?是沒有知識不知道什麼叫做換日嗎?(2014-02-27 21:43)

意見 : 客服電話又沒人接,到底誰爛誰惡意應該很明顯吧!還說不得,硬要假裝委屈!噁心!!(2014-02-27 21:44) (最近期的)

回覆 : 照正常時間星期三到店,妳不懂超商的作業程序沒關係,重點是依照到店的日期沒有問題的(超商寄件時間是2天,關於我裡有寫,奇摩的超商說明也有寫),惡意是指你的態度,跟貨一到取貨付款沒關係,我跟本不懂妳是在莫名奇妙的在爭什麼? (2014-03-01 04:09)

 

 

重頭到尾主要的原因是

買家在19號詢問有沒有貨,回答有,21號到進貨,但買家在21號的下午2點下標寫資料,依照我賣家的作業時間1~2天,22~23號(六日)休息

於是我說明星期一會寄,由於我都是晚上12點多寄作,所以正確時間算是星期二主要是超商星期一寄,星期三到店,但我知道我這裡的超商是半夜收件

所以我只要在星期一過12點的星期二寄照樣是星期三到

但買家不懂我們的作業,所以用這些字眼辱罵

 

請問如果提告的話,成功率高嗎??

如果要提告,我是否先寄存証信函??

另外我不知道該買家的住址,(因為她用超商取件)

我是否只能報警的方式來找到此人??

小D您好,

一、按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二、故按您所述,對方在網路上散佈不實留言,可能毀損您的名譽,是有可能構成誹謗罪的。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小D 103-03-01 12:44

 因為有一個地方有一個疑問

因為我跟買家說我星期一會寄出
但由於我都是星期一的半夜過12點才寄,所以嚴格來說已經算是星期2了
因為這樣她才很不高興的謾罵

但是正常星期一寄件,星期三到買家的指定點
由於我是熟知超商的作業程式,所以就算我是半夜過12點的星期二才寄也是星期三到店

所以[對方在網路上散佈不實留言]這到底算不算成立??

如果他利用過半夜12點說明已經是星期二了[能證明其為真實者]是否我就站不住腳???

想詢問,以這種案例提告成功的機會有超過5成嗎??

 

林智群 (klaw) 103-03-01 20:45

 這只是民事糾紛,對方沒有義務一定要給你正面評價,成立妨害名譽罪機會不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1 21: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本案亦有可能被解釋為民事買賣消費糾紛,仍有可能無法構成誹謗罪,需視完整證據資料加以判斷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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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D 103-03-02 18:41

我對於評價上沒什麼意見

我只對於她留的評價內容有意見而已
所以對於買方的留言我應該提告哪種比較有勝訴的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02 19: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關於對方之言論內容,可涉嫌觸犯刑法第310條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可針對對方之言論內容,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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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L 103-02-26 18:13

請問各位律師

我哥已經五十幾歲,脾氣暴躁沒有工作又愛賭博。我媽已經80歲獨居,還要忍受我哥三天兩頭的上門要錢,不給就大聲咆哮辱罵、推桌翻椅,甚至作勢要動手打人!不僅鄰居受不了,我媽更是非常害怕!!請問像這樣的不孝子該怎麼約束?難道一定要等到我媽被打甚至被殺才能用法律將其繩之以法嗎?也許有人會建議報警,但是當他正在發狂時若報警豈不是火上加油嗎?除非他已經動手,否則警察似乎也不能預防什麼吧~唉,我媽已經都不想活了,請問應該怎麼辦呢?

不會沒有方法,先聲請暫時或緊急保護令,之後再聲請通常保護令,也可以向法院聲請預防再發生暴力的處遇措施,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母親應先聲請保護令,若您母親不想該其繼承,則可以表示使該子喪失繼承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母親除可聲請保戶令外,依民法第1145條規定: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二、以詐欺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三、以詐欺脅迫妨害繼承人為關於繼承遺囑,或妨害撤回或變更之者。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遺囑者。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您母親可以書面或其他方式表示其喪失繼承權,亦可於家中裝設錄音錄影機,將其惡行惡狀均蒐證,視有無觸犯刑法規定之侵入住居罪,公然侮辱罪,恐嚇危安罪,強制罪等。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母親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其提起刑事告訴,若其不願與您母親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1.如果有危害人身安全的情形 可以先向法院聲請核發保護令  如果對方有違反保護令行為  會有相關刑事責任的問題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YSL 103-02-27 22:59
感謝各位律師的熱心協助!!我也覺得應該採取法律行動,只是我和媽媽擔心的都是同一個問題,就是若採取法律行動,我哥必然更是暴怒難以控制,到時候他會有更激烈的反應(如與我們同歸於盡....),真是不敢想像!!現在我建議我媽先錄音看看,感謝大家幫忙,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8 0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哥哥屬於情緒容易失控型,更應進行相關錄音錄影之蒐證動作,以利日後民刑事訴訟,舉證時利用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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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原柚子 103-02-25 09:07

前提:與現任丈夫還未離婚

起先一月五號帶目前三個月大的孩子回娘家一個禮拜

可是未到一個禮拜,現任丈夫以我不工作為理由來離婚

(事實上,我打算有要工作,是對方硬是找個理由要離婚)

在Line上,半強迫式要我離婚

我則說要小孩監護權撫養

對方說好,但不支付任何生活費贍養費小孩費用

現在擬定的離婚協議書我覺得不太合理

其中有寫到說

一:男方的父母每個月可以來探視兩次,每次兩天一夜

以上都沒跟我探討過,就當方面自己決定,逼迫我簽署

對方是說他不會來看,他父母會來看,對方不負擔任何費用

探視權是否一定要給予?如果一定要給予探視權,是否可以

以我的生活時間為主呢?

(對方很強硬,根本不管我家的作息,堅持說他們家的時間就是這樣,

強迫我們配合他,也不顧小孩現在很小,需要2~3餵奶,洗澡也是大問題,等等...)

二:女兒之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歸由女方任之,女方不得再

以代替子女等任何方式為子女權利義務行使及負擔

(這點不太懂)

PS:對方先是逼我離婚,在電話中說不準我回去之一些辱罵字眼

之前在懷孕期間對我有使用過暴力,都沒報警驗傷,但是自己有拍照

也常常被莫名辱罵,被趕出家門,很多次,距離上一次被趕出門

是是去年12月份,還在做月子期間,我與未滿月的小孩被趕出門

去暫住朋友家,很多親友都知此事,這次被逼離婚,對方在line上

還在line上寫說:我不能適應常被趕出門的生活,那是我的事

跟一些情緒字眼,這次有報警,申請保護令,但一直還沒有下落

對方趕我出門,不讓我回去,又要告我不履行夫妻義務,要爭取小孩

目前已經快分居兩個月,小孩都是我跟我娘家在帶,幫忙家裡擺攤

賺錢一些生活費用養孩子與自己(對方沒在負擔小孩生活費)

請問,如果對方要打官司,我想要監護跟撫養權的勝算高嗎?

如果對方不打官司,堅持要我簽署這不合理的協議書,我可否不簽?

 

 

 

 

 

 

 

 

 

 

 

 

 

 

 

 

 

 

 

 

 

 

 

 

 

 

 

 

 

 

 

沈恆 (沈律師) 103-02-25 12:12

您好!若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可以拒絕簽署,若最終仍無法達成協議,可以提離婚訴訟監護權、探視方式、扶養費、財產分配贍養費等都可一併處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5 1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依您提示情形,您似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對方似不具有之,故您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亦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等。亦可請求法院一併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目前若您為主要照顧者,且小孩還小,您爭取到監護權的機率似較大,且可再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撫養費用。

以上  呈請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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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子女都由你照顧  你爭取子女監護權機率相對比較大    2.如果覺得離婚協議書不合理  你可以不需要簽字同意離婚  可以透過法院程序主張對方不負擔家庭生活費用等事由請法院判決離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藤原柚子 103-02-26 01:48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若不接受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然可以拒絕簽署,若最終仍無法達成協議,可以提離婚訴訟監護權 ... (恕刪)

謝謝你 我會考慮

藤原柚子 103-02-26 01:48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恕刪)

謝謝你 我會參考 

藤原柚子 103-02-26 01:51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子女都由你照顧  你爭取子女監護權機率相對比較大 &n ... (恕刪)

孩子出生到現在 三個月大 到現在回老家 都由我照顧

對方沒有付孩子生活費

依您們樓上三位律師先生說的

如真需要 我會詳細考慮是否聘請你們

謝謝樓上的三位律師 感謝你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6 11:56

您好,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隨時來電,為您服務,是本所的榮幸。

以上  呈請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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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監護權案件  法官最重視的應該是家訪報告  這部分將來要注意 

小冷 103-02-21 02:23

您好。我想請問。我玩手機線上遊戲。被人使用不堪入目的字眼指名道姓(我的遊戲匿稱)辱罵。例如 破麻 接客 等等 還有更不堪的使用性器官的。諸如此類的文字。我都有存取相片。請問我這樣能對這些辱罵我的玩家做出什麼樣的提告呢?又該怎麼提告?除了相片還需什麼相關文件呢。謝謝

線上遊戲侮辱性的發言,也是可以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的,可以就近至派出所或警局提告,亦可直接至地檢署提告(通常此方式較快),除了照片等證據,針對訊問人的問題回答即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2 22: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有涉嫌觸犯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截圖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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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16 08:43

請問! 我承租一間房子,與女朋友一起住,後來分手了,我問女方是否要拿回東西,女方說不要,我提出我要清掉東西以便我將屋子返還屋主的說法(但我沒清理),女方也同意,事後女方在未經通知以及未取得我同意下,僅向房東口頭告知要回去搬東西,屋主也說必須詢問我,但女方還是私自拿備份鑰匙進屋拿取東西,並擅自取走我的物品(櫃子),於是我向女方追討個人物品,女方以丟掉為由回應,請問這是否構成私闖民宅與竊盜呢?有社區大樓門口、電梯等監視器證明女方有搬運物品,但沒拍到她進入哪一間套房,但電梯監視器可證明女方搭乘電梯至承租套房之樓層。

另外,我與女朋友一起買了一台車子,因為車子是借名登記女方,貸款是我在繳,我也是實際使用者,分手後女方主張車主為由,要取回車子,我以車上有個人物品為由,答應隔天將車歸還,車主拒絕,並請朋友向我要求馬上將車歸還,否則提告,我依然以同理由回絕,並回應請去提告,因為這是車主的權利,接著車主朋友以恐嚇方式恐嚇我:我要請你吃子彈,請你吃土豆,要讓你在台中住不下去等言語,以致我心生恐懼,我全程放低姿態回應,完全無辱罵或兇車主朋友,我全程有用手機拍攝通話手機的螢幕,上面也有顯示通話手機號碼...請問這樣構成恐嚇罪嗎?

另外,我有買一支手機借女方使用,分手後也拿回來,事後女方家人主張,因女方門號一年前辦理續約申辦新手機,新手機被我跟女方賣掉為由,堅持我需將手機交由女方使用,我也提出當初是我與女方共同討論要續約申辦手機,將手機賣掉以補貼生活費,女方也證實此事。我主張手機是我購買,從沒說過贈與她或者送她給她借她的話,我也主張我僅借她使用,女方也承認我從未說過此話,所以我依然主張我僅借她使用,手機是我出錢於拍賣網站購買,女方說我不還手機,就要告我侵占,請問這樣成立嗎?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2-16 10:45

關於您的問題簡短答覆如下:
依您提供之事實來看:1.可能構成刑法第306條無故侵入他人住宅罪或第321條第1項第1款侵入住宅竊盜罪,惟仍須就事實認定。2.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3.手機倘為你所有,自與侵占罪嫌無涉。以上供您參考,謝謝。
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明主義,您敘述事實之部份,仍須有相關客觀證據支持,若無確切證據足供證明,亦可能無法認定犯罪事實,建議您仍須尋求專業律師協助釐清爭點及出證,俾維您的權益。

 1.如果沒有經過屋主或是使用人同意 確實有無故侵入住居的問題   2.未經同意將財產取走  可能也有竊盜罪問題   3.至於以將來危害通知他人  這部分如果已經心生畏懼  也可能有恐嚇罪相關問題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7 1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豆豆 103-02-05 19:10

各位律師先生/女士  您好:

 

有幾個重要問題想請教您的專業和高見!

 

神壇份子對我宅多年威脅.挑釁.恐嚇.辱罵,各種污染,甚至唆使一男放話殺害我一家,我除了可對神壇提告排除侵害之訴,附帶民事賠償外,那麼我可以告那五年多不聞不問的神壇房東嗎?

 

並且此神壇有新北市劉姓.林姓議員.立委.地方上劉.吳兩姓家族的勢力,以及里長.環保局.派出所.警局撐腰,我可提告或申訴,要求國賠嗎?

放任未設立之違法宮廟營業和合理申請補助,還有原該為民喉舌的地方官員贊助.袒護,國家放任教育.治安敗壞,地方官和警察不保護良民,反助紂為虐,這樣的國家政府,理應賠給好國民一個公道!

 

為了忍無可忍和正義公道,我準備提告多人,刑事罪名有:妨害名譽.妨害風化.公然侮辱.毀損罪.恐嚇罪.教唆殺人……..

其中一件檢察官已寄來指揮調查書,要我去板橋分局作筆錄,我恐神壇人脈關係廣,已一個月十天左右仍未去作筆錄,擔心成了俎上肉,任其宰割!

 

父親因神壇份子多年來以各方式對他的精神刺激.加上神壇份子現全租屋躲在我屋後後棟,我過去不曾在一樓後陽台違建堵死防火巷,現因神壇份子在屋後,致我父親終日惶惶不安恐懼難眠.又神壇份子時不時製造致命濃味的油漆味.燒焦味.瓦斯味過,過年前已免疫不佳的父親因吸入神壇份子屋後刻意製造的濃油漆味和環保回收車勾結神壇不給洗淨回收物的我們丟回收,更大聲毀謗我們:”不想洗的話,就別丟回收!”八十老父親堵氣,頂著大冷天在樓下撿碎回收物成一般垃圾而再次重感冒,第一次乃屋後油漆味濃,父親受不了,因此天寒出門躲避一會,而今終氣喘更劇不支病倒,神壇和神壇房東已快收了我父親的命了!我更無法前去分局作筆錄……

 

且分局偵查組警員兩次來電要我盡快前去作筆錄,,我農曆年前去電一次說明暫無法去作筆錄的原因……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才好?

 

請教您,關於律師費是如何計算的,同一狀紙包含神壇夫婦辱罵,神壇樓上鄰居及其鄰居親友也對我辱罵,我要提告恐嚇.公然侮辱.損害名譽.附帶民事賠償,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勝算大否?可收到判決書後付款否?

 

至於神壇和神壇出入份子的各種污染和恐嚇.威脅.挑釁.辱罵.教唆殺人.妨害風化.損害名譽.毀損罪,妨害自由強制罪,因對象太多,再加上地方官員.里長.派出所.房東.以及環保局人員多次戲謔.毀謗我.且嚴重懷疑新北市警察局監聽我家中所有通訊,真有某人在包庇神壇,放神明背後製毒的情事,否則何以如此手段對付我一家?

至今仍多次面前對我挑釁,家附近或門前也常有陌生人莫名出言辱罵,我要這些人和提及的各單位和官員,甚至政府還我一家一個該有的正義公道,要其賠償所有安全設備.醫藥費.精神和名譽民事損失賠償,外加登報道歉,專業的您能幫我達成所希望的判決結果嗎?

上述案子律師費約需多少?

 

因被神壇刻意迫害,已花費不少錢在醫療和安全設備上,經濟上稍緊繃,又非中低收入戶,不好意思地問您:”您能接受判決後再付款嗎?”

 

我真的極需要能幫助我撥雲見月的專業律師!

 

拜託各位律師先生/女士們!感激不盡!!!

 

祝  新春愉快.萬事如意!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1:4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2-07 02:0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基本上是可以提起刑事告訴及附帶民事賠償

但由於您的案情較為複雜

建議您攜帶完整的資料到所詳談

或來電諮詢

 

redcorner 103-01-27 11:30

您好,近日在下鄰居因為酒醉大鬧管理室造成糾紛,也請員警到場處理,也完整蒐證,該住戶以言語(三字經)辱罵當事人,且以肢體暴力攻擊當事人(無驗傷)。

請問,單以刑事訴訟

1.若至警局提告,函送法院,開庭後,提告者需出庭嗎?

2.若聘請律師提告,勝訴後,律師費是否可由委任律師向對方請求?

以上2點疑問,請 貴事務所釋疑,或直電在下,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般而言,法院仍會通知告訴人到庭,但告訴人可以委任代理人出席,本件可以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但律師費用並無法向對方來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惟律師費用部分,無法向對方請求。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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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nbe 103-01-26 03:34

在我小時候5.6歲開始一直到國中1年級12歲

他每每只要喝酒就亂性 甚至打我辱罵三字經

還有到我房間一次脫我褲子長達好幾年的精神折磨

但因為當時我年紀還小根本不懂得向外求助 驗傷等等的

我因為小時候的陰霾揮之不去 現在醫生也開立證明我有邊緣性人格跟憂鬱症

我想請問 這種因為她自己的行為 毀滅了一個女孩子美好的未來

真的可以不需要付出任何得代價嗎? 傷害了一個人讓一個人心中因他而埋下永遠揮之不去的痛跟陰影也因為我的個性讓我失去好多東西

這樣的人還可以逍遙自在 完全不用對他的行為負任何責任!

請問律師 這樣子我能怎麼處理呢

就您所述侵害行為最後發生時點是在何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最後受到傷害之時間點為何,決定您是否能對其提起刑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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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80條(追訴權時效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之日起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11: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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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ssa 103-01-25 00:06

因為想要解決婆媳問題以及妹妹跟弟媳的問題,結果反而被罵畜牲,連續辱罵不雅的文字,辱罵的話語是由簡訊傳過來的,手機証實是自家人的,請問如果要提告該怎麼做?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25 16:44

您好!若簡訊只有傳給您而沒有散佈於眾,基本上構不成妨害名譽。您可以斟酌實際情況,若要提告可至警察局或地檢署,口頭或書面提出均可。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於公開場合辱罵您,似不構成公然侮辱之犯罪。若亦未對該簡訊加以散佈,則亦不構成誹謗罪。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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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2013 103-01-21 22:54

在公開討論區上被人辱罵

 

這樣的告訴是否成立?

1.公然污辱就是公然狀態下以抽象謾罵言語去侵害人家名譽 行為人應該只要知道對象是誰 至於實際上帳號是誰名義聲請 這應該跟成立要件沒有直接關係 2.如果你認為對方侵害你名譽 你可以蒐集相關證據後 向警察局或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這部分屬於告訴乃論之罪 提出後檢警才會受理

andy2013 103-01-22 12:07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公然污辱就是公然狀態下以抽象謾罵言語去侵害人家名譽 行為人應該只要知道對象是誰 至於 ... (恕刪)

謝謝張律師!

像類似的案件 如果請律師的話

如果起訴 被害人可以不用出庭嗎?

還有 勝訴的話 律師費用應該如何分擔?

我不想要任何賠償 只是要給加害人一個合理的教訓!

感謝!

andy2013 103-01-22 12:45

 

為什麼明明就是被罵的人 卻要變成被指稱是詐騙行為?

我真的很想告到底 給他們一個教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2 1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擔任告訴代理人,您即無須出庭,由律師幫您處理。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刑事案件告訴人如果不方便出庭可以委託告訴代理人 但如果有釐清事實必要 檢察官還是可以請告訴人本人到庭應訊 如果告訴人有到庭 身分也可能是為了證明某件事實 要擔任證人腳色 2.如果案件委託律師 一般都是審級計費 這樣一個審級制檢察官起訴或不起訴為止 依行情律師最低應該會收五萬元

林智群 (klaw) 103-01-22 18:55

 除非你可以證明你的帳號具有人格性,不然檢察官通常會不起訴

andy2013 103-01-22 19:3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除非你可以證明你的帳號具有人格性,不然檢察官通常會不起訴

可以舉例嗎?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0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如看到此帳號,所有人均可聯想到是您。方符合人格特定性。如藝人之藝名般。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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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豆豆 103-01-19 14:58

律師專家您好:


我想請教有關提告後和首次上法院出庭接受偵察應訊(我是告訴人身分),一些程序上的問題是否合乎規定,我是曾就神壇多年環境污染,挑釁恐嚇滋事甚至揚言殺害我一家,可能有地方份子或神壇份子教唆的情形,因神壇份子態度極囂張惡劣,曾說板橋大觀派出所,有自己人撐腰,聚安里里長夫人也曾說他們有個許姓自己人在派出所裡,神壇夫婦也曾有意無意放話說:”是誰報的警他們都能知道!”

見我一家客氣,意思似我一家逃不出他們手掌心似的,我們也確實感受到每次打110需打上三四通電話警察才到,且只對我”曉以大義”似,卻未見責備過神壇份子,反過來話題直轉回我為自保而築,但一個月後已自行拆除的違建牆,直對我說教,卻怎也看不見神壇的違建和路霸行為和充耳不聞我的所有委屈陳述,最後還直對我說道路是公共的,又說要有證據否則會成誣告……..我門口向來開放給人會車暫停車,甚至遇到多次停車者言語挑釁的真路霸者,他憑什麼這麼說我們,聽來像毀謗.污衊人,令人極不舒服!


且警察也曾和神壇滋事的份子一旁聊天咬耳朵.勾肩搭背……..且似有意讓他們知道我監視器鏡頭在哪方向,巷內警局設的攝影機更有意架反方向,我已表示神壇常滋事,去年安裝新的卻照舊如過去架反方向,去年神壇又滋事,警察走前還反而要我將鏡頭調整一下,讓人不免合理懷疑他們的公正性!

並且警察每回來只問我始末,且"教育”我敦親睦鄰,,要我身份證資料,我居住近四十年未佔用過門口和道路,只因神壇五年來常藉停車滋事,不得已才築了牆且已守法自行拆除,警察不說停車滋事和路霸違建的神壇,反似數落我們說道路是公共的,似說我們是路霸!試問若他門口,他肯讓人這麼鬧他一家五年多嗎?時不時拿椅子坐你門前.門檻坐.蹲.站滿門前.不良的複雜份子常圍在你門前,亂停一堆機車,坐上頭嚼檳榔和抽菸.講手機,令人不敢外出,坐你門外頭大吵大鬧.穢言穢語,.嘔吐.吐痰,戲謔.假借玩耍的變態行徑破壞東西,當你車頭引擎蓋是野餐桌,開壇問號碼,吐檳榔汁.燒香.燒紙錢.丟菸蒂.起乩.過年和進香.選舉期間還故意在你車邊挑釁玩煙火爆竹製造公共危險,天天像在你家門口對面.門邊架了擴音器的吵鬧令人受不了,等……


停車便橫眉豎目盯你一家,多年來威脅挑釁戲謔訕笑恐嚇,去年甚至放話殺害我一家,警察多也有家庭,他們能易地設想嗎?人民保母心裡真只有利益?

令我們一家一肚子悶氣無處訴!


神壇藉由盲目信仰卻無知之地方人士份子集聚的力量和輿論打擊我一家,在巷內有不少同黨,甚至人脈關係多,環保局稽查員和垃圾車司機也相熟,讓人到處投訴無門,就連環保資源回收車上頭的人員也專無理找我麻煩,不讓我丟特意洗淨的回收物,反公然毀謗污衊我::”不洗就別丟!令人不甘心.氣結!"

去年十一月二十七日首次開告訴人偵察庭,我已說明不相信地方警察了,想直接向檢察官說明案子,沒想到十二月底法院又寄來指揮調查書副本,要我去板橋分局做筆錄,但偵察組警察兩次來電約時間,我說明尚未去的原因因有些私人的事情,警察口氣卻每每急躁和不耐,留下手機號碼要我去前聯絡他,我因害怕這當中有問題,去電書記官可只對檢察官說明,不去分局做筆錄否?警察的口氣態度讓我合理懷疑他們和神壇有關,我是否有去做筆錄之必要!書記官她答定要去!真是這樣嗎?

我又問:鄰人公然辱咒罵全因神壇引起的曲折,欲增加告訴人和被告人,書記官又答:告訴人就我一人代表即可,要增加被告須再呈狀紙,但兩案相關,我真需另遞狀紙?


且就這麼巧,偵察組已多日未與我聯絡,我也有事暫時去不了,也未主動聯絡,就在我去電書記官那說明原因,當天晚間偵察組就打電話和我聯絡,我說:”是要提告,繼續啊……”,那警察口氣漸不耐,問我何時能過去做筆錄,……令我覺得不安心,神壇人脈究竟有多廣?


且規定上,若上派出所報案做筆錄,不就是送法院裁審,為何我跳過這可能會被壓下案子的關卡,乾脆直接上法院遞狀紙,且開偵察庭時也說明案子內情始末過,檢察官反又要我回分局做筆錄,這不是要讓我不好過,甚至可能被陷害.告不了他們……


還有,在去年首次開偵察庭入庭前,我因首次提告他人,不懂法律程序問題,入庭前,法警向我要了身份證,卻轉身由四樓走下一樓.這期間身份證離我視線好一會,請問律師專家的您,這合規定?有疑問否?

 

我因再也受不了神壇多年一再挑釁威脅恐嚇滋事戲謔,我只好迫自己天天對他們欺善我一家卻怕惡者精神訓話,逼自己武裝勇敢,但精神快崩潰了,結果是他們表面上收斂了,但背地教唆放話恐嚇要殺害我一家人,現在更又擴大租屋我後陽台後面一二樓,對我宅威脅極大,加上政府荒謬法令,民國八十八年後為違建,法令綁死我一家,無法築牆自保,只可以簡易在合法範圍內的防護,但他們仍可輕易跨越過來,令我終日惶惶不安,無法安居樂業.食不下嚥,不知如何是好?

另,屋前對面神壇份子眾多,常破壞我門外物和因停車問題而滋事辱罵挑釁威脅恐嚇,我該如何提告?如何寫狀紙?因只知其中幾個的車牌號碼~

還是乾脆針對神壇夫婦和房東.政府提告,例如提出:排除侵害等……

煩請您撥冗一一回覆解惑,感激您的熱心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9 15: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違法之相關證據,如恐嚇錄音等,再將相關證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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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菲 103-01-18 11:14

去年弟弟與雇主糾紛 互告傷害  本來我們不想計較了 告只是因為要保障自己權益  雙方都有驗傷單 本來我們不想計較了 告只是因為要保障自己權益 對方一而再電話辱罵 個別好幾通簡訊給我跟弟弟說我們是妓女生的孩子 甚至到弟弟新工作地點摔東西辱罵在場好多人都看到 到我工作地點徘徊 當然當初弟弟在那幾天的薪水也沒發

我問對方究竟圖什麼 他要弟弟跟偵查組警員聯絡 我想是想了結互告傷害的案子

我與這件事無關 偵查組人員說我可以陪同但我無需介入

去偵查隊須可以請律師陪同嗎 還有這樣的案子請律師要多少的費用 我好有個心理準備 

家人可以陪同,但作筆錄時不能在旁,只有律師可以,要避免作筆錄過程中被警察引導是重點,目前你們知道對方有給警察那些事證嗎? 什麼時候作筆錄?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8 14: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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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傷害罪於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期間為六個月,所以應先注意時效,而對方在您弟公司?,也可能會構成妨害名譽罪,當然您對方告您弟,您弟當然可以委任律師到場,至於費用會視地點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erry 103-01-15 23:19

想請問各位律師,小弟在網路遊戲中先遭人謾罵髒話後誘使我回嘴,我也回嘴了,對方就說要截圖提告,但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真的提告,請問對方先罵我這部分我是沒有想提告,但是我有需要先去向遊戲公司申請電磁紀錄,以證明對方有先辱罵我嗎?還是等對方真的提告後我再去,不知道後者會不會太晚?? 謝謝各位解答

1.如果擔心對方提告 你還是先聲請看看 但是否會給你我想可能會有問題 2.多數情況都會要求有司法機關函文 他們才願意配合辦理 3.不過如果只是單純網路上互罵 是否真的有必要透過司法程序去主張權利 你可以思考看看 是否真的有那麼嚴重影響你的生活 你透過司法程序主張 是否符合經濟效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蒐集對方罵您的證據,以免對方起訴,您無相關證據得以反擊。並注意6個月之告訴期限,避免逾期,對方提告而您未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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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5 19:42

小弟我在玩某網路遊戲時因為隊友打不好,一時激動打出了"腦?"(當時能看到對話的只有另外三人)他好像知道我在說他,他回了一句你才腦吧,之後就開始吵起來了,其中他打出了一些老母之類的不雅字眼,我一時氣憤就說"上勾了吼,辱罵別人,等著收傳票"後來遊戲結束時我說"道歉,否則提告"(這時大概有3~4人看到)

請問我有構成恐嚇威脅和侮辱他人嗎?

我的"腦?"的意思也只是"在幹什麼?"之類的意思

還有我完全沒截圖,這樣有關係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6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沒有截圖,就沒有證據,沒有證據,您要如何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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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1-17 17:40

那請問我打出"腦?"這有觸法?

以及我有涉嫌恐嚇威脅嗎?

如果對方要提告,會成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3 11: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爭執不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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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ll 103-01-14 18:48

您好,公然侮弄辱罵特定人或可得推知之人,構成公然侮辱罪,
如果網路發文未明確寫出被侮辱者之姓名,
但有寫出被侮辱者之公司名稱,所屬部門,畢業科系,升遷時間
依部門人員名單可得推知之人,是否可構成公然侮辱罪?去警局提告時是否須將名單提供給警方作為佐證?
要怎麼做才能讓警方去調查發文者是誰?

如果其他人看到貼文可以推知在罵誰,是構成犯罪,給地檢署的告訴狀要載明證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9: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彙整相關證據資料,並加以整理描述如何可得特定,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mon 103-01-10 04:13
我在我私人臉書上轉發新聞,並且用了激進的文字做評論,但並無指名道性針對個人,單就地方新聞做評論。 但有些網友開始肉搜我,甚至在他們公開的粉絲專頁上po上我臉書po文的截圖,並引來眾多網友辱罵(已拍照存證),甚至有網友未經我同意擅自公開貼出我臉書的網址,並搧動大家對我人肉搜索,有人還截取我的照片貼上留言直接說我是畜生,我是否能對這些網友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還有散播個資的告訴!? 然後對於涉嫌搧動對我人肉搜索還能再提告什麼嗎?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09: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有關公布您的個人資料之行為,涉嫌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

2、至於是否涉及誹謗罪,必須依據所張貼之內容而定。

3、煽惑他人誹謗您或是公布您的個人資料之行為,可能涉有刑法第153條煽惑犯罪之罪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09: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1-09 02:43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可控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防害名譽等罪名,或是其他罪名? 發生事件敘述如下: 2013年10月中左右,三樓鄰居(一對夫妻)因一樓為他們自己的房子,便自認為一樓門口及牆外的土地都只有他們可以使用,我們停汽車在一樓(未擋住門口,且無任何顏色畫線),鄰居跑來我家門口大小聲,聲稱他們車子要停,所以我們必須把車開走,還說他們要停車進車庫,(本棟為四層舊公寓住宅,且一樓原租戶才剛搬離1~2個月,絕非車庫)怪我們沒留電話;當時我已跟他們說一樓是大馬路非只有他們可以使用,對方嗆說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到我家陽台,且未經我們的允許,就衝進我家陽台(當時我家門是打開的,非氣密窗戶),那位男性一邊用鄙視的手勢指著頭,對著我罵:「你是頭腦長在屁股裡阿!」 現場有我跟我母親,及那位罵人的男子(我從頭道尾都沒有辱罵他) 。 而他卻當著我母親面前辱罵我,辱罵的話語等於也直接侮辱到我母親!(此事對我心裡傷害非常大,為此事我已失眠三個月!) 接著他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勘察我們停車的位置,警方也表示我們並無任何違規!(有錄影存證) 當晚他們在一樓張貼紙條,請大家不要停車! 以上為事件發生之狀況。 由於事發突然,我沒有直接錄到對方辱罵的那句話, 目前有的錄影,是他用鄙視的態度說我占用私人土地,一段是警察到現場勘察停車狀況(當下有告知警察對方辱罵我的話,我要對他提告,母親當下有作證,對方沒否認也沒承認,只一直露出輕蔑的笑容),希望律師能協助幫忙,我應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 此案件報價金額大約需多少呢? 另外想請問律師,他們的小孩經常在樓上跑跳製造噪音,他們也常敲打東西,半夜腳步聲持續來回走了四十分鐘(我母親已當面告知數次),仍然無效. 請問是否可一併提告? 感謝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名譽的部分,雖然未錄音,但若有證人可以證明,仍可提告,至於噪音部分,仍需視噪音的音量及時間而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5: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辱罵部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噪音之部分,可將相關噪音錄音存證,以便起訴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損害賠償使用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vi 103-01-09 00:29

您好

我想請問以下狀況是否可控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防害名譽等罪名,或是其他罪名? 發生事件敘述如下:

2013年10月中左右,三樓鄰居(一對夫妻)因一樓為他們自己的房子,便自認為一樓門口及牆外的土地都只有他們可以使用,我們停汽車在一樓(未擋住門口,且無任何顏色畫線),鄰居跑來我家門口大小聲,聲稱他們車子要停,所以我們必須把車開走,還說他們要停車進車庫,(本棟為四層舊公寓住宅,且一樓原租戶才剛搬離1~2個月,絕非車庫)怪我們沒留電話;當時我已跟他們說一樓是大馬路非只有他們可以使用,對方嗆說要把他們的機車停到我家陽台,且未經我們的允許,就衝進我家陽台(當時我家門是打開的,非氣密窗戶),那位男性一邊用鄙視的手勢指著頭,對著我罵:「你是頭腦長在屁股裡阿!」 現場有我跟我母親,及那位罵人的男子(我從頭道尾都沒有辱罵他)。

而他卻當著我母親面前辱罵我,辱罵的話語等於也直接侮辱到我母親!(此事對我心裡傷害非常大,為此事我已失眠三個月!) 接著他報警,警察來到現場勘察我們停車的位置,警方也表示我們並無任何違規!(有錄影存證) 當晚他們在一樓張貼紙條,請大家不要停車! 以上為事件發生之狀況。

由於事發突然,我沒有直接錄到對方辱罵的那句話, 目前有的錄影,是他用鄙視的態度說我占用私人土地,一段是警察到現場勘察停車狀況(當下有告知警察對方辱罵我的話,我要對他提告,母親當下有作證,對方沒否認也沒承認,只一直露出輕蔑的笑容),希望律師能協助幫忙,我應該如何處理較為恰當?此案件報價大約需多少金額?

另外想請問律師,他們的小孩經常在樓上跑跳製造噪音,他們也常敲打東西,半夜腳步聲持續來回走了四十分鐘(我母親已當面告知數次),仍然無效. 請問是否可一併提告?

感謝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妨害名譽的部分,雖然未錄音,但若有證人可以證明,仍可提告,至於噪音部分,仍需視噪音的音量及時間而認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辱罵部分,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就噪音之部分,可將相關噪音錄音存證,以便起訴主張侵害居住安寧權之損害賠償使用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胖胖 103-01-08 17:32

最近網路遊戲內被人辱罵

有留下完整圖

以下是對方談話的擷取

>>>你看看你現在的嘴臉

>>>你爸一定後悔當初沒把你設在牆上

>>>林杯就是來跟你嘴砲的

>>>最不贏就滾

>>>耖他妹的

>>>肉死

 

請問正確流程該怎麼走 或者是有什麼方法比較快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0 15: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所提的對話,尚無法知悉對方指涉之人為何?且該平台是否他人得以觀看?恐有待您提出擷取畫面才能判斷。

胖胖 103-01-10 20:2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您所提的對話,尚無法知悉對方指涉之人為何?且 ... (恕刪)

私聊 只有雙方看得到

 

煞祿 103-01-25 02:09

基本上 如果我是律師我不會想幫你

因為你PO的不是完整的對話內容

也有可能是你先引起糾紛

或者為了什麼產生糾紛

你憑著對方的文字就要告人 要是你有心把你的打字隱藏起來

律師不就幫到壞人了嗎?

你要人幫你 就要把東西完整的PO~~

還有 我無法幫你 你加油。。

VoZ 103-01-08 16:07

請問

最近跟同學因為一點小事誤會而爭執

對方先在臉書私訊辱罵我"三字經"及一些不雅字眼髒話

再來電話辱罵得更難聽

裡頭辱罵的字眼包括"雜種"、"三字經"、"機掰"

但是我沒有錄音,是否可以去調對話紀錄還原當時情況?

這樣可以提告對方什麼罪?

想給對方警惕

1.此部分應不構成刑事妨害名譽罪嫌,而僅為民事損害賠償問題,但要提告勝訴之前提還是必須能夠舉證證明您所提及惡意辱罵之事實。
2.依目前技術而言,若非該電話早已經掛線監聽進行側錄,否則最多僅能查得收發話時間之紀錄,應無法由電信公司調得對話之語音內容。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4:0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相關錄音證據,難以提起相關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Y 103-01-08 14:22

前幾天 我在遊戲上面 莫名其妙在公開頻道被某玩家辱罵

我拍照後 也到警局取得三聯單

但是事後該名玩家秘我 希望能夠取消告訴

他道歉 我也打算原諒他  現在還可以取消告訴嗎?

刑事訴訟法第238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次按,刑法第314條規定:「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包括公然侮辱誹謗罪等均須告訴乃論

本案所涉為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可於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撤回告訴的方式,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實務上以言詞或書面為之均無不可。故後續您可以具狀或者前往警方制作筆錄方式,撤回本案之告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9 1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至警局表達您撤回告訴之意願。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地瓜 103-01-07 15:57

我想請問一下 我跟前女友分手分手時雙方協定他要還我5千元(刷我信用卡的錢) 也訂好還的日期 可是當天我收到款後 我用電腦上網看的 然後想把這筆錢轉到我郵局帳戶去 可是我用線上ATM當時一沒注意又把錢轉回到前女友的帳戶去 可是我們在協定分手後 也說好不連絡 然後她把我所以網路通訊都封鎖 電話也是 但是後來連電話他都換掉了 我完全沒任何管道可以聯絡他 我們相隔兩地 一南一北 而且他曾經對我媽說 我要去找他 她很害怕 說要去備案 (我曾經剛分手不願意接受事實時曾用簡訊說難聽字眼罵她 ) 雖然也過了一段時間 但是他曾經對我說 如果再聯絡他就會用追朔方式來提告 我也聯絡過他的帳戶銀行 銀行也是說連絡不上 而且銀行也說了 他們只能通知對方有這件事 至於她理不理會 銀行也沒辦法

我想問的是

那筆錢我還要的回來嗎? 

辱罵的追朔期是多久?

如果說對方其實知道故意不環是否觸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22: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轉帳部分可主張民事不當得利返還,至於公然侮辱之告訴期限為六個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06 19:38

你好:這是我前夫現任太太傳給我男朋友請問我沒做的事情卻被講成這樣,心情受到很大的影響!請問律師我該用什麼罪名來告她?

林XX先生,對不起打擾到你,若不是魏XX小姐嚴重打擾到所有人的生活我實在也不願意傳訊打擾你~~~我想你應該也知道昨天魏XX打電話跟我吵架,她滿嘴髒話像潑婦罵街,我想全天下也只有你這個男人受的了她這種女人,不管她嘴巴多髒我不怕她,她不要以為我像靜雯一樣有風度不計較,可以任由她欺負辱罵騷擾不回嘴~重點是麻煩你轉告她別再繼續用無號碼打電話騷擾所有的人包括我、我媽、陳小姐、飲料店、甚至是你的女兒,難道她不知道你女兒隔天還要上課嗎,還每次都用半夜2、3點騷擾她……不要再說不是她打的,我們已經調查的很清楚通聯紀錄不會說謊,所有電話就是她打的,連一個小孩也要欺負,真的很過分很沒品!!!更請她不要再私底下一直找我老公林顯益,甚至到現在還告訴林均彥她會想辦法回到林顯益身邊一家團圓,我想腦袋真的不清楚的人應該是她吧!就麻煩你轉告了,還有我不是無聊到編這些事情挑撥你們的感情,(以上我都有通聯記錄,我都沒有做這些事情被說成這樣?請問律師我要用什麼來告她?)

 有刑事妨害名譽的問題,民事有損害賠償,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7 09: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言論可能觸犯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啾拉 103-01-03 10:00

您好 我想詢問以下這種PO文,我是否可以提出妨害名譽毀謗的告訴,此人已多次在網路做出辱罵的PO文,但這次卻是指名道姓,請問我還需要準備其他更有力的證明嗎?!如果提告我能要求什麼?!判決成功的機率有多高呢?!謝謝您撥空為我解決問題

””真搞不懂怎會有女孩這麼沒教養。
 隨便拿著別人的帳號私下刪除別人版上的東西?
 妳有經過當事人同意嗎?
這是認識妳之前的事少在那裡幼稚
 別仗著有靠山亂叫囂或私下用不明帳號來威脅人。
 這次妳過來道歉
 XXX小姐””
(XXX為指出我的全名)

此類文章確實有加重誹謗的罪嫌,可連同之前的謾罵文章加上此次文章,列印整理後向警檢提出告訴。若檢察官起訴,可附帶請求名譽權的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1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小發明家 103-01-02 17:33

A於某線上遊戲的公開頻道對B進行辱罵

B對於A的行徑打算採取法律途徑

於是對A說了:你不跟我和解那我們就法院見

 

請問以上所述之狀況

B會違反強制罪或恐嚇或任何罪嗎?  謝謝

訴訟權利的行使原則上不會構成刑事不法或犯罪。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3 09: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B的與論不構成任何犯罪。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ume 102-12-29 21:36

我跟我弟當時在他的房間發生口角,等到我回到我的房間時,房門上鎖卻踢破門而入,弟弟手持電擊棒在我面前恐嚇我,並且發出電擊聲響,口帶辱罵字眼,隨之扭打起來,弟弟拿著手上的電擊棒敲擊我的頭部流血,事後已先去大醫院縫合傷口,並且開出驗傷單...請問我之後應該事先去警局備案或是聲請保護令嗎?不然如果要提告,還須有甚麼程序?

向法院聲請保護令,向地檢署提出傷害恐嚇告訴,這兩個不衝突,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1 09: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出傷害恐嚇之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27 21:05

你好

或許一般家庭都會有 與老人家無法溝通的問題

像我家的老人家 無法溝通就算了有時解釋

但是他們卻又聽不懂 好幾次我想說自己親人算了

但是總已不雅字眼 辱罵 有時真的很受不了

想想他老人家算了 包容 但是這種情形已經多次

如果我想提高 是否可呢? 說真的誰會喜歡自己親人被問後

哪三個字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0: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進行蒐集證據工作,將相關罵人錄音加以準備,彙整證據後,至地檢署提告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熊 102-12-19 14:38
D:看到這段留言笑到肚子好痛,怎麼有那麼錐的人 A: 死大摳 裝三小可愛啦 幹  B: A 請問你在說誰呢^^ C: 樓上是欠人告的意思

*留言都是他們打自己的,D只是截圖那段對話。

這樣D有涉及到辱罵毀謗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4: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D的部分似尚無涉及到侮辱毀謗之疑義。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毛 102-12-19 15:07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D的部分似尚無涉及到侮辱毀謗之疑義。

若您有 ... (恕刪)

那麼C小姐公開留言給D

如果不處理大家法院見

那麼C小姐有涉嫌恐嚇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5: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C至法院提告為C合法之權利,告的成或告不成是另一回事。不符合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不過若D取得一不起訴處分,D可能可反告C誣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毛 102-12-19 15:45

那麼

C小姐告侮辱毀謗成功的機率是多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9 15: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C沒有其他更有利之證據資料,成功機率非常低。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偉 102-12-16 22:36
各位律師好,因為前些時間在網路購物時有些糾紛,賣方在評價中以不要臉字眼攻擊我,想請問提告的成功率高嗎?...還有下面是我爬文查到的前案,若是如文中提到的,那我是否提告成功沒問題?...謝謝回答!...【檢方偵查後認為網路上的商業交易行為,雖可受公評之意,一但刊登「不要臉」三個字於評價意見欄,已經是屬於公然辱罵、嘲弄了,況且此一評論已與 公眾利益無關,巫姓男子辯稱「不要臉」是「不恥其行為」的意思,目的是為發表意見讓其他人知道汪姓賣家的行為。但是檢方並不採信巫姓男子的辯詞,依妨害名 譽罪起訴。 在網路拍賣評價留言欄裡真的要謹言慎行。巫姓男子向網路汪姓買家購買商品後,不滿賣家未主動連絡也沒有提供商品保證,於是在拍賣網站內評價意見欄內留下「你真的很不要臉」等文字。偵查中,告訴人汪姓男子說在評價意見欄裡,被罵「不要臉」心理感到很難堪。 按刑法上之公然侮辱罪,所謂「公然」係指不特定多數人或多數人得共見共聞之狀態,不以實際上已共見或共聞為必要,且衹須侮辱行為足使不特定人或 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即行成立。【司法院院解字第2033號解釋意旨可資參照】前述「不要臉」言語又屬貶抑人格用詞,足以貶損賣家之商譽與社會評價及尊 嚴,自然構成侮辱。】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7 14: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對對方提起告訴。至於機率高低,須視您證據資料是否完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李小咪 102-12-14 18:09

先謝謝各位律師  抽空看我的問題!

我在102/12/11號下午17:45左右  

載小孩放學騎機車行經高雄左營蓮潭路段  此路段單黃線 並無汽機車分道

並分為雙向道  我因為在與孩子說話 停紅燈後轉變綠燈 沒有"馬上"往前騎

遲疑了2秒後才往前騎 後方車輛 因為我沒有往前騎 而拼命一直鳴按喇叭

我嚇了一跳  便開始往前騎  該車經過我旁邊時速度降慢  並將窗戶開下

我見到了便回他:好啦!讓你先過去(並單手比上托盤動作)

不知道該車 為什麼突然加速檔我機車下來  並一直辱罵我 三字經

(辱罵我的是副駕駛的女性婦人)且有開門下車舉動

因為我機車上前後載有孩子  我擔心該車人員對孩子與我不利  

便鑽旁邊只剩一個輪胎可過的路 快速騎走

但是該車還是不緊追不放  剛好前面有警員在處理車禍  我便趕緊騎過去

想尋求幫忙 該車看到有警察 便加速開走 我騎過去告訴警察

但是因為只有一名警察  他一邊講電話 一邊告訴我可以報警

因為他在處理車禍  我見到該車 已經加速往前開  想說應該沒事了

所以當下就往前騎走(並沒有拿起電話報警)

結果該車在蓮潭路的盡頭與某路的交叉口 橫擋路口  並又開始辱罵

辱罵的字眼 我聽得很清楚的就是  你去死一死  賤女人  你有沒有家教

罵完後 便開車快速離去!

(全程都一邊追我  一邊狂按喇叭)

全程因為該車不明原因的辱罵以及情緒激動 我擔心她會對我們不利

所以不敢拿手機出來錄影 而全程我也只有講一句話 好 讓你們過

該車離去後 坐在後座的小一6歲的女兒 害怕的一直詢問我並一直重複

該車副駕駛罵的 死一死  賤女人 之類辱罵的字眼

隔天102/12/12早上  我就去警察局報警了  警察說要先通知對方來

對方男女一來到現場並開始兇我罵我  還說我先罵他們去投胎之類的話語

(但是我並沒有啊) 警察先生有叫他們注意態度 並說請他們來事要處理事情

如果可以把誤會講開就沒有事情了  

結果該車駕駛人83歲說  

他"只有"輕按一下喇叭並且見我有孩子 想說我可能在跟孩子說話

所以騎車比較慢  但是我卻騎機車對他們逼車並罵他們去投胎

而該車副駕駛女性也是說 是我罵他們 他還柔性勸我 不可以如此

這根本是謊言連篇...所以我當下告訴警察  我要提告

而他也說要告我 說我罵他投胎 然後告我先生威脅恐嚇?!

因為我先生跟他們也是第一次見面(在警局)

他說我先生跟他說  知道他們家是做生意的  這樣算是恐嚇嗎?!

我有看到蓮潭路整條路段都有攝影機  但是並沒有錄音

我想請教一下  如果我想提

1.公然侮辱 有機會成立嗎?孩子當證人的話可以採用嗎?

2.該車把我擋下來 是不是可以告他  妨礙自由呢?

3.該車主說要告我先生恐嚇威脅 如果不是事實 可以提告嗎?

如果提告後 我們可以反告誣告嗎?

4.以上事實成述 有什麼方法或是什麼罪名 可以成立?

我只是想要讓她們知道  不可以這樣子做

謝謝各位律師  我只是兩個孩子的媽媽 載孩子下課卻碰到這種事情

本來不想追究 但是該車真的太過分 並且嚇到孩子了  

見他們如此行為不知道已經辱罵恐嚇多少人

所以決定人生第一次的提告  不希望再縱容這樣的行為 

 

 

 

 

您好

本件對方涉及公然侮辱強制罪嫌,可以提告,小孩亦可作為證人,此外亦可請警察調閱沿路監視錄影,以確認對方確實有數次擋車行為,如此一來事實應可明瞭。

至於您先生說知道對方是做生意的,若僅此而已,應無恐嚇成分。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5 2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資料,至地檢署提告。關於證據部分,小孩是可以當證人,不過可能需要其他證據加強之。再者,就誣告部分,應等對方對您提告,而您亦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時,您可對其提起誣告之告訴。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0 21:34

有人在遊戲的世界頻上辱罵我罵破麻 公車 香爐  銷雜某等字眼

還有人亂取有加上我在遊戲裡面名稱裡的ID

比如 我叉叉腦袋也有洞  、 內容還有說到交配等辱罵字眼

我該如何處理?

如果提告又該怎麼做?

有些我有證據有些沒有該怎麼辦?

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用小畫家將電腦畫面圖像存檔(如果不懂,可以詢問電腦比較好的朋友),並同時將該畫面列印(該列印本應有該遊戲畫面及辱罵之文字等資料)以為證據之保全,先保全證據後,再向警方或檢察署提起告訴。至於對方之真實姓名年籍等資料,則待警方偵查後才能得知。以上,僅供您參考。

祝您的紛爭早日解決,如有其他疑問,歡迎電郵rtty001@gmail.com來信詢問,謝謝。

102-12-11 01:33

警方不是可向遊戲公司索取資料有一些我知道時間跟哪一天有些內容罵得比較嚴重的像交配等字眼我沒有拍到那遊戲公司可以取得該的談話內容嗎?

回覆 宜 的發言內容:

警方不是可向遊戲公司索取資料有一些我知道時間跟哪一天有些內容罵得比較嚴重的像交配等字眼我沒有拍 ... (恕刪)

您好:

一般來說,可以向遊戲公司調取的資料有「申請身分資料」及「IP位址資料」,但對於遊戲內即時文字的資料則不一定可以向遊戲公司調到,最主要是要看該遊戲公司就該部分是否有設置資料庫儲存資料,如果該公司就該部分沒有設置資料庫儲存,則將會無法調到相關資料。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做證據資料之蒐集,是否能複製擷取該畫面,列印下來或用相機照起來等,再彙整所有證據資料,撰狀送至地檢署提告。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11 21:30

有些我沒有用電腦拍下來

有些我有用電腦拍下來一定要列印下來嗎?

然後放在隨身碟跟信箱裡

如果要看證據不能從這2個地方開出來看就行了嗎?

像這樣的情形拿去告一定成?

這算什麼罪?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告公然侮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chen 102-12-10 20:52

某位在網路上用不堪的字眼辱罵  請問我要如何提告

應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先把該網站頁面存檔,並同時將該頁面列印(該列印本應有網址及辱罵之文字等資料)以為證據之保全,先保全證據後,再向警方或檢察署提起告訴。以上,僅供您參考。

祝您的紛爭早日解決,如有其他疑問,歡迎電郵rtty001@gmail.com來信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1: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相關證據資料彙整,撰狀送至地檢署提起告訴。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ustin 102-12-10 01:22

您好!
在社群網站上,以成述事實引起他人騷動,並受到以下之侮辱誹謗
1.到本人公開之相簿擷取照片並竄改文字內容,引起他人之誤會而辱罵

2.留言中雖未提到本人真實姓名,但是從文中可以明顯知道辱罵之對象是誰,內容出現小屁孩、白癡、下三濫等等字眼

詳細過程

某社群公眾人物,在網站上發布文章,我與之辯論發現各說各話,並放棄辯論,改以誇張言語的事實成述的,例如:殺狗,事實上是安樂死,而遭受以上兩點之污辱誹謗。 

請問這類事件如果進行提告,如何避免敗訴而逕行誣告?這類事件是不適合提告?

1.如果確實在公開網站上有這些留言或是陳述 就可能涉及妨害名譽 至於是否成立犯罪可能因為舉證或是個案認定不同而異 2.所以如果你覺得名譽有受侵害 你應該是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這種情況縱使對方不成立犯罪 但你本身應該也不至於構成誣告罪行

justin 102-12-10 15:4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確實在公開網站上有這些留言或是陳述 就可能涉及妨害名譽 至於是否成立犯罪可能因為舉 ... (恕刪)

請問在甚麼情況下會因為敗訴而遭反告其他罪名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09: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公然侮辱規定於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誹謗則規定於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而刑法之犯罪均有其嚴格之構成要件,若無達其構成要件,貿然提告檢察官將給予對方一不起訴處分。再依刑法第169條規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獲得一不起訴處分,即很有可能對您提告誣告,雖亦不一定成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菲菲 102-12-03 09:32

您好 我手機內有三封相同的辱罵簡訊 內容是: "爛 妓女生的孩子果然夠爛" 傳訊人是我以前同事 因為他自己開店我幫忙他找人手 找了兩次都不歡而散 第三次我介紹我的弟弟過去幫忙 最後兩個有衝突都去驗傷 不了了之 對方三番兩次到我工作地方要我請我弟弟出面 影響我工作 三更半夜打電話我也請電信公司封鎖對方來電 可能因來電不成對方改為傳簡訊 我與我弟弟收機都有3-4則一模一樣的訊息 請問我可以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3 09: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簡訊相關資料送往地檢署提告,可能涉犯法條為刑法第310條規定之誹謗罪。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主張相關損害賠償。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妓女生的這句話本身是誹謗還是侮辱是待確定的,但不管是侮辱還是誹謗,如果簡訊只傳給你,這不是公然,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實務上檢察官也不會認為對方有誹謗罪中的意圖,不管事公然侮辱還是誹謗,都是很難告的成的

是否構成誹謗罪仍應視其具體內容而定,若此項簡訊寄送並沒有寄發散布於遭妨害名譽之被害人以外之其他人,即難認為有散布於眾之意圖,自與誹謗罪之構成要件不符,又若其簡訊頻率未至癱瘓您的手機通訊使用者,基本上亦不會構成強制罪,則似此情形或應考慮以民事訴訟方式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筱晴 102-11-27 22:52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婚後不到一個月因吵架他動手打我 當時懷孕三個月多

這是第一次動手 我沒有驗傷也沒有報警默默的原諒他

之後打了第二次 第三次 到第四次受不了才回娘家由娘家的媽媽陪同驗傷備案

我沒有對他提告但法院還是有給我通常保護令 法院開庭我先生沒到

想說藉此看能不能改善我們夫妻關係 結果沒有 後來也因為心軟

還是搬回來跟他繼續生活 他老闆都會拉他跑粉味

他人就電話不接簡訊不回 甚至無故不回家

我也想說就這樣當作沒看到 只是最近真的沒辦法跟他繼續生活

我們交談次數越來越少 連夫妻該有的同房也少得可憐

前幾日娘家媽媽打來說 11/30因家暴得去上課三個小時

我告訴他 他卻回我 他不去 。

我跟他提離婚 他卻不答應 離婚協議書都不知道被他撕爛幾份

有什麼辦法能讓他答應跟我離婚嗎 ?

家暴紀錄他還能要到小孩監護權嗎 ?

他的經濟能力比我好 但小孩平時都是我一個人帶 他只有給我錢

我只要小孩 目前沒有工作 但 我可以請我媽幫我帶小孩 我去工作

保護令是在今年4月份下來的 能否利用這點跟我先生離婚呢 ?

到目前為止先生可能礙於保護令的關係 不敢動手 但是還是會用三字經辱罵

我不想再承受這種精神虐待的婚姻 有沒有什麼辦法能讓我擺脫他

 

你的情形裁判離婚機會很大,贍養費,夫妻財產請求和監護權也可一並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28 00:32
回覆 筱晴 的發言內容:

我跟我先生結婚兩年,育有一子一歲七個多月,婚前他都不會動手打我

頂多口出三字經 ... (恕刪)

您可以先跟對方分居分居這段時間可以請求對方支付小孩扶養費及家庭生活費用,等對方都不付時,再提告離婚。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先幫忙到本所官網按"讚"後http://lutong.myweb.hinet.net/,再來電諮詢,謝謝。

您好,如果是被家暴的話,可以提離婚訴訟沒有問題,監護權部分主要以主要照顧者為主,也就是如果是由你或你家人照顧的話,判給你們的機會就比較大,而且你也可以向對方要撫養費.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部落格:http://jackalandnew.pixnet.net/blog(點我就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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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ona 102-11-27 21:22

請問如果對方曾在互通的簡訊中以髒話或辱罵的字眼罵我
我可以告她嗎?

 非公然,不能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7: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對方有散佈之事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