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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8-14 22:28

他有特別提出我的姓名  並且確實是針對我本人
公開辱罵我:重度腦殘 肥宅 廢洨 沒射在牆上的敗類  餿水桶 並詛咒我快點死等等等 
請問我有何管道   並且可以用何方式

對他進行提告   或者求償
關於律師或者其他程序  請問可以詳細說明嗎  謝謝 

您好~

請問您此段FB對話有無設定公開?

若有,則刑事有構成公然侮辱之嫌

民事可提起侵害名譽之損害賠償訴訟

星期天 103-08-14 00:08

我在網路上使用他人照片發佈文章,內容無毀謗辱罵之類...

他說他已經寄三聯單給我了,他要告我什麼?

 您好:

有可能是告您有關個資法或著作權法之犯罪

但如果是他向警方報案的三聯單,其上亦應有記載相關告訴罪名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阿蒼 103-08-10 20:20

我想請問一下,雖然對方沒指名道姓,

但是他在FB上使用雙關語以及用其他難看字眼辱罵他人,

例如本名為王小明,可是他會改字為亡洨冥,然後做辱罵的行為,

之後在聲稱他沒在指名道姓沒說誰,並且說了他有發言權利,

然後我因為一時憤怒之下也PO了文章用了跟他同樣的作法...

而感覺像是他在做回應一樣也發了文章,請問一下這樣來看,如果我告他,

是否有被反告的機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21: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沒有指名道姓,但若客觀上可得特定對象,仍會有妨害名譽之成立可能,故不論係您或他都有成立犯罪之虞。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貓花 103-08-10 14:42

您好!

想問最近在線上遊戲上有人直接公開我的ID辱罵
對方已經成年了 

而且我都有截圖下來 
這種事情過了幾天後還能告嗎? 有特定期限內嗎? 

因為未滿十八去警察局是否需要家人陪同?

是否可以等到年底滿十八在告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0 15: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妨害名譽之告訴權提告時效為六個月,故若對方有於公開之平台為妨害名譽之行為,可蒐集證據對其提起刑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您本身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已有提出告訴之權利,您的法定代理人亦有獨立告訴權

只是實務上檢警還是會請您的父母親陪同處理

因為可能會和對方談民事和解,那時就一定要有您的法定代理人出面同意才能達成和解

刑事告訴期間為六個月,民事請求權時效為二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小吳 103-08-07 22:03

我玩LOL

有場打不好,兩個隊友就罵我我也罵了回去

,也就是互罵其中好像有罵對方也玩得很廢之類的

然後其中一個人就說要告我

因為互罵火氣也不小就說了一句

肏你妹的 沒告你死全家

警察已經請我過去做筆錄
我知道這樣罵很不好 但對方也一直在激怒我

不知道這種狀況我該怎麼處理
警察說沒必要舉證對方也有罵然後互告

(怕搞到最後變成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我當時也沒拍照留下對罵辱罵我的話
我可不可以主張 我沒有惡意我說沒告你死全家

是指告不告這件事情 不是針對人

而且對方也提出告訴 代表我評論的這件事情不成立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7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在偵查程序與對達成和解,可試試看向檢座聲請緩起訴。又縱使起訴頂多判六個月以下可以罰金,不會真的被抓去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御 103-08-05 15:24

最近在線上遊戲英雄聯盟上因玩得不好而被隊友罵垃圾之類的字眼但他未提及我的玩家名字,所以這樣能提告?

還有想知道關於網路辱罵如何成立?要提出對方虛擬名字?還是其他相關字眼才成立?

您好,只要其他人能知道對方辱罵的對象是誰,就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建議截圖蒐證,具狀提出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御 103-08-05 17:51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只要其他人能知道對方辱罵的對象是誰,就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建議截圖蒐證,具狀提出告訴,以 ... (恕刪)

 拍照蒐證垃圾這兩個字有效嗎?但對方沒提到我的名字這樣算?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可證明對方在辱罵您,即使無明顯特定,若有可得特定性,亦可成立公然侮辱之,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度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am 103-08-05 01:02
各位專家好,小弟是從事服務業在服務客人時,遇到不理智的客人。 在服務客人時,客人講話越講越大聲,讓人覺得有在拿我出氣,講到 最後還大拍桌子,當客人大拍桌子時,小弟我在也受不了,也回拍桌 子併脫口罵了 幹 ,當下對方說要告我也鬧到了警局,也做了筆錄, 想請教一下公然辱罵會這麼容易就成立嗎? Ps有錄音錄影可以證明客人大聲咆哮加拍桌,以至於讓小弟失去理智 罵了幹 請各位專家撥空回答謝謝 難到服務業只有被罵的份嗎

 會不會成立要看全部過程之情節,以找尋抗辯之道或可以提告對方之理由,以維平衡,讓對方退讓,如有疑問,可以來電討論。

何明諺 (何明諺) 103-08-05 11:40
回覆 Sam 的發言內容:
各位專家好,小弟是從事服務業在服務客人時,遇到不理智的客人。在服務客人時,客人講話越講越大聲,讓 ... (恕刪)

 您好:

聽您初步的敘述,客觀上是有構成公然侮辱之可能性。

惟您是被激怒下才說出此「幹」字,是否有公然侮辱他人之犯意還有討論餘地。

何明諺 律師

高雄瑋恩聯合律師事務所 07-5525111

咩咩 103-08-03 09:38

我想請問朋友的妹妹已經是個當媽媽的人在今年7月11號因為他哥哥第二次被我標注到所以在臉書上留言,內容有說到[今天沒有人拿槍拿刀逼妳跟他在床上爽]還有一些話是說到[是我哥搞大妳肚子的嗎]...的話語,讓我覺得遭受汙辱,我在8月3號,朋友的臉書留言或是標注他,內容是希望他妹妹可以跟我道歉,但他們兄妹不道歉,一直把所有事情說到我身上也有說我懷孕..的,我覺得他們沒有尊重我,我回覆的時候有說到[怪到別人身上,真是沒教養]朋友的妹妹就說我在毀謗她嗎,而那個朋友又打了兩次電話,在電話一直不斷辱罵我三字經問候我媽媽又罵我白痴白目,我全程都有電話錄音,兩方的電話旁都有人聽見他對我的辱罵,我有請他跟我道歉,但他說他沒必要跟我道歉,因為我太白目...等,他電話裡還有講到一些話讓我覺得他好像有點在詛咒我媽媽。

請問針對朋友他妹妹的留言,以及我的留言,還有朋友打電話辱罵我,還有,朋友在電話有詛咒我媽媽的感覺,請問這幾個分別都能構成公然汙辱嗎?如果三方都要提告可以告嗎?請問三方分別是觸犯什麼罪刑?是去警察局告還是要去法院告呢?這些事件請問分別是算民事還是刑事的案件?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3 22: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行為似有誹謗公然侮辱之疑義,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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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103-08-01 23:45

您好,我在去年9月份與鄰居互告毀名譽

對方在鄰居面前辱罵我的家人『卑鄙、無恥、下流、骯髒、窩齪、喪心病狂…』等。還罵我媽和我ㄚ公亂倫才會生出我們這些變態孫子~等。

原本我們在調查庭時已講好調件和解,雙方捐款至公益團體及雙方當庭寫了道歉啟示,也當庭簽了撤銷告訴,

但幾天後又接到傳票說要重新確認調解內容,再次開庭時原來是對方反悔內容,要把我捐的錢改賠償她,但我不同意。

我想請問,已確認好的內容,雙方也都簽撤告了,還可以這樣反悔的嗎?

我有問法官可以這樣出爾反爾嗎?法官說因沒當庭生效,要等我們捐完款才生效…

現在撤銷告訴狀被法官放在證據夾裡…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2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撤銷告訴,您亦可不履行和解條件,撤銷告訴,仍對對方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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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刀 103-07-30 20:03

我把對方私下辱罵我髒話及媽媽妓女,這些公開到網路上叫大家近來嘲笑!

還PO出他的ID,對方說要告我誹謗,因涉及私德無關,所以我是誹謗罪加重要件因為我PO在網路上。

請問我的行為真的有滿足誹謗罪構成要件嗎?

小刀 103-07-30 08:49

我遭人用私訊的方式,辱罵趕羚羊,妓女,媽媽妓女,這些等字眼!

然後就生氣,把她辱罵的方式公開到網路上,還有他的ID,叫大家近來嘲笑他,看她沒水準。請問這樣有放誹謗罪嗎?

您好,初步判斷您的行為可能涉犯公然侮辱罪,但囿於您的資料有限無法給您完整回覆,建議攜帶詳實資料找專業律師討論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丁 103-07-29 11:30

貴安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與朋友在網路上暢遊遊戲時,因我與朋友玩得不是很好

遭到隊友的批評,遊戲結束後依然持續他的行為

後來對方還詢問我們有沒有RC(RC語音聊天的群組)

我把我這邊的群組給他,他叫了包含他總共三個人來辱罵我與我朋友

請問這可以提告公然侮辱嗎?問候我媽媽之類的用語都出現了

但我們這邊隻字不提,而我有錄音存證

雖然是RC的帳號,看是可否查詢的到對方進而提告呢?

煩請指教,感恩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涉犯公然侮辱罪,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丁 103-07-29 15:09

感謝林律師的回答

請問一下林律師,上述的情形只需要把錄音檔及截圖拿去警局報案即可嗎?

後續需要支付什麼樣的費用嗎??

警方吃掉的機率是否會很高?

懇請指教

您好,若擔心有誣告的問題,建議攜帶您所蒐集的證據資料來所討論,由專業律師幫您確認證據是否齊全,又一般至派出所製作筆錄較曠日廢時,效率不如直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直接受理偵查,對您權益保障較周全。

小丁 103-07-29 15:37

了解,謝謝林律師的講解

本人目前住桃園,請問桃園哪裡有你們的律師所可以帶資料去諮詢

請問有需要甚麼樣麼費用嗎?

感恩

您好,我們在桃園有駐點,提供桃園的朋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如有需要,歡迎來電預約時間,我們會盡快安排,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9 20: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截圖、錄音譯文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伍 103-07-28 00:42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之女,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在過幾天就要開調解庭了,在調解時要是先生要求兩人先離婚,而監護權給法院判決就好,我該答應嗎?還是我一樣堅持離婚監護權都給法院判決就好?那個辦法對我有利呢?請律師們幫幫我的疑問!而我是現在就該請律師還是等要開庭在聘請?

 

如果你對法庭上之陳述自覺不諳,建議妳委請律師幫妳做論述,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8 09:46

您好,感謝您的來信,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先生所寄發的存證信函是在建立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作為爭取監護權之用,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回函給對方,以正視聽。

2、可以調解時,先調解離婚子女監護權的部分由法院判決。

3、倘若您有意聘請律師,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聘請,並且先行回函,並就監護權的部份作準備。

梁小姐 103-07-25 22:06

他喝起酒來發酒瘋,就大聲的辱罵的髒話.還拿起東西就往人那邊摔

還把家裡弄得亂七八糟 還講了一句這是妳的開胃菜 就是他要搬出去

三個孩子都說不是他的腫 他也不要 然後我一個做母親的人也無法扶養三個孩子

從小到大他重來沒有關心過小孩,小孩感冒都我帶去看醫生的

他叫小孩只會幫他買東西,把小孩當成小狗依樣喊來喊去讓我做母親的

看到好心疼孩子,也不會顧慮到小孩子有沒有吃飯 . 只顧他自己有沒有吃飯

他雖然要搬出去住 也沒有留下一毛錢 而我們沒有離婚的狀況

怎麼解決

(我只要他給我一筆錢有能力養小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5 22: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發存證信函請求對方履行同居義務及給付撫養費,若對方均置之不理,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若您為無責配偶,可請求離婚損害賠償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及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未成年撫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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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伍 103-07-19 03:13

我跟先生都有意願離婚,但目前雙方都卡在子女監護權遲遲不願協議簽字離婚。本人也在幾天前去法院訴請離婚子女假處分訴訟!我是位全職媽媽,我的女兒三歲多,從出生到現在都是由我一手照料至今,因先生長期迷戀網路遊戲、網路遊戲儲值、沈迷聲色場所,也不繳交我女倆健保費三年,使我無法放心將孩子監護權給他。這三年我收集了先生長期以來的網路遊戲儲值帳單,也拉出了這三年他不繳交母女健保的欠費帳單,加上一些他辱罵我與女兒的錄音。訴請離婚(剛送完件一個禮拜)這段期間我暫帶女兒回娘家居住,(有留信與電話告知!也同時告訴先生訴訟期間女兒先由我帶回娘家照顧,歡迎他隨時來看小孩)。今日卻收到先生所寄來的存證信函,內容寫著:1、未事先告知本人情況下,擅自帶離兩造之未成年子女之住所,行為已危害未成年之女利益2、本人考量兩造結婚起並無工作及收入,本人為盡對於未成年之女保護及扶養義務,在法院監護權判決前將每月匯入一萬元給未成年之女當扶養費。3、請立即與本人聯絡並儘速將未成年之女帶回。重點來了,我訴請離婚監護權先生都知情,我也是送完件才帶子女離開,離開有留信跟電話通知(有錄音存證)。再來先生常不給我母女生活費,這次卻說會每月匯扶養費直到法院判決(這又是那招?)4、先生要我g收到存證信函馬上與他聯絡(但我打電話他不是不接就是掛電話,這又是那招?=.=我想請問,先生所寄的存證信函會對我打官司不利嗎?再來存證信函內容根本不是事實,我該如何反擊?

 

您好,關於離婚子女監護權訴訟首重證據之調查,如您蒐集的證據足使法官相信對方已不適合擔任子女的父親,且常出入聲色場所而有與他人通姦或對您或子女有虐待的事實,對於訴請離婚及爭取子女監護權訴訟將相對有利,對方報警對您的訴訟不會有太大的影響,若須專業律師協助,可來電或來所討論洽談。

 依你所述,確實難以繼續婚姻,如有需要協助,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之情況,您可蒐集證據主張不堪同居之虐待,若對方經常性之出言不遜,甚至可向法院以精神虐待為由聲請核發保護令而阻止或限制先生對於孩子的探視。又爭取對未成年子女扶養權時,法院會委請社工探視後做成訪視報告,並以對子女最佳利益考量行使撫養權之歸屬,而又法院通常不會輕易變動孩子之現況,故建議若您想爭取孩子之扶養權,千萬不要輕易的讓先生將孩子帶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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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9 22: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倘若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為了照料子女,您無須交還。

2、對方報警並不會影響訴訟,但是還是要妥適處理。

3、律師委任費的部分,一般而言為一個案件一個審級5萬~8萬不等,會依據案情及證據等而有所不同。

eiko 103-07-18 16:19

您好:

本人於2014年6月25日於臉書派拉蒙影片粉絲專業留言有關電影腳色的內容,直到2014年7月18日被通知 李燦旭回覆我在派拉蒙影片粉絲專頁留言,內容出現辱罵白癡字語.
請問我要如何蒐證處理提告,謝謝. 

您好,建議盡快將對方公然辱罵的言論截圖存證,以利具狀提出刑事公然侮辱告訴。

eiko 103-07-18 16:36

律師 您好:

已截圖存證,請問若我方的臉書帳號是暱稱,對方的回覆留言沒有提及我的暱稱但是確實是回覆我的留言,這樣還可提告嗎?
請問之後的提告動作有哪些流程,麻煩您提解,謝謝. 

公然侮辱罪不以指名道姓為必要,只要其他人可以看出對方的言論是在針對您,即可成立。至於提告方式,您可至管轄地檢署按鈴申告,或撰寫刑事告訴狀寄到地檢署提出告訴,地檢署受理後,檢察官會開庭偵查,並詢問雙方有無和解的意願,如對方不願和解且犯罪事實明確,檢察官會起訴,接續由法院進行有罪與否的審理。

JL 103-07-16 00:27

我在網路上和網友們聊神魔之塔遊戲  但我說錯一項   其中一位就辱罵我白癡和低能     我該如何做才能讓他得到教訓又不浪費司法資源呢? 求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6 1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如對方辱罵您之截圖、對方之年籍資料等,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公然侮辱誹謗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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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翼 103-07-15 02:36

板上的律師群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我玩某個網頁遊戲時,

因為有心人士的搧動,導致遊戲中許多玩家對我產生誤會,

並且在公開頻道集體辱罵我"人渣" "狗" "婊子"等字眼,

原本認為隨著時間的推移 真像會水落石出,他們會停止對我的騷擾

但是事情越演越烈,該有心人士夥同騷擾我的其他玩家開始人肉我的資料。

並且已經查到我FB工作地點&本名,甚至也有了我的照片,

他們直接在遊戲的公開頻道討論我的個資,並且揚言要來我的公司找我等等~

忍無可忍,目前已經報警對幾位玩家提出妨礙名譽告訴,並已完成筆錄

目前想請教的是,警方受理我的案子後,

會對我所提告的那幾位玩家有甚麼樣的舉動?

(我指的是 警方跟遊戲公司調到騷擾我的玩家的資料後,是會請他們去做筆錄?或是他們會收到傳票?)

以及關於我自身之後的法律程序,譬如要再跑警局做筆錄嗎?

或是需要準備甚麼資料?

之後要去被告的所在縣市開庭或在我自身的縣市就好?

人生中第一次在網路被捲入糾紛,考量自身安全才報了警,

對於報警後要面對的一切法律流程完全不清楚。

麻煩各位律師的解惑,非常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1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員警會依法傳喚犯罪嫌疑人到案說明,移送到地檢署後,檢察官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您,並且詢問是否要和解

2、本文建議您仍應該嘗試蒐證,就網頁的相關內容作網頁截圖,並提供給員警。

3、開庭地點分為被告住所地跟犯罪地,都有可能,要看承辦檢察官的態度,倘若您無法到庭,可以委請律師代為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助,若您尚有其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K 103-07-14 21:03

對方使用他個人帳戶私訊粉絲專頁辱罵內容

:沒水準的瘋婆,半夜就像母狗,在那隨便鬼叫發春

我知道這個沒辦法構成公然侮辱誹謗,

但是粉絲專頁有第三人帳號為管理員,是可以看到該內容的,

請問這是否能提出任何告訴警告對方要求道歉呢?

KK 103-07-14 21:13

該人辱罵完後還到公開留言板上持續留言

但是留言的部分沒有辱罵,只是他不斷辯解,

也承認他私訊罵我 這樣的話能以公然侮辱提告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5 09: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粉絲網頁倘若有數名會員,並且都可瀏覽到該內容,則此部分仍然可能涉犯妨害名譽

2、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將網頁內容截圖後,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刪除內容,否則依法提告

max 103-07-13 12:10

因為車禍,對方未成年,不滿我報警處理,於警局酒測後,隨即在FB發佈未指名恐嚇辱罵文章,車禍提告過失傷害,開庭時對方也坦承是指我,我於4/10後發現報警被拒,法官要我再行報警。

現在對方過失傷害未與我和解,少年法庭僅判對方監護觀察三個月,三個月後再議,想問我再提恐嚇公然侮辱後,對方的觀察期是否會延長。

至今車禍仍無和解。對方毫無賠償誠意,車損、醫療都不願賠償,甚至透過友人表示其為低收入戶,就是沒錢賠,但是卻有錢供小孩上貴族中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您可以對該少年之父母提起連帶損害賠償訴訟,以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ax 103-07-12 12:56

因為車禍,對方未成年,不滿我報警處理,於警局酒測後,隨即在FB發佈未指名恐嚇辱罵文章,車禍提告過失傷害,開庭時對方也坦承是指我,我於4/10後發現報警被拒,法官要我再行報警。

現在對方過失傷害未與我和解,少年法庭僅判對方監護觀察三個月,三個月後再議,想問我再提恐嚇公然侮辱後,對方的觀察期是否會延長。

至今車禍仍無和解。對方毫無賠償誠意,車損、醫療都不願賠償

煞祿 103-07-24 23:15

要求父母處理喔

MI 103-07-09 09:51

請問律師

我現在的房子住了我、我女朋友、我大哥、我大哥太太及小孩

這個房子原本是我母親的,我母親生前說要留給我,且有130萬貸款是由我來繳交,但我母親後來過世並未留下遺囑,而是由四個兄弟姊合議將房子過到我名下(其他每人也有各自分得其他財產),

房子在我名下大約十年期間我大哥大嫂都與我同住,期間水電瓦斯費都是我繳交,而且我並未向其收取任何租金

我大哥大嫂後來生活上與我不合,我女朋友的信件有被丟棄的情形,我大嫂有摔門辱罵我方等舉動,已有請過警察勸導,但似乎成效不彰,如果對方針對我女朋友有暴力舉動,我如何處理,我可否主張刑法306條入侵民宅趕大嫂出門,

請問我如何保障我的自身權益,希望請大哥一家搬出去住,但不知法律上如何處理,

有想過最終就是賣掉房子,自己搬出去,但是對方如果不搬或不讓別人看房子或是破壞房子,那我應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9 11:48

您好:房屋所有權既然登記在您名下,即屬於您所有,您大哥無權佔用房子,因此,您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請求他們搬離,若未搬離則可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若取得取得勝訴確定判決後,即可以強制執行方式強制驅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大貓 103-07-08 09:54

請問各位大哥大姐

小弟之前被一位很有名的網路訟棍纏住

而對方可能覺得勝訴機會不大

不斷以私信來騷擾 辱罵  (罵本人就算了 連父母一併罵上)

不知是否想誘使我講出什麼情緒性的字眼 然後呈報上去給檢察官作為依據

 

而私信辱罵好像又拿他沒辦法

這方面只能走民事

但是要自己寫狀紙之類的

小弟對這方面又不熟悉

這樣是否就拿對方沒辦法  只能任由他不斷私信來騷擾

而他私信部分我是有呈報上去 只是這些頂多對我的判決有利

對方頂多敗訴而已  而我卻浪費時間金錢去與他開庭 

所以想給對方一個教訓 因為私信內容已經直接指名罵到白痴 豬  狗  之類

所以我想應該就差在於他不是公開的  不然告的話成功機率應該蠻大的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8 11:44

您好,對方係以私下方式辱罵,因此不構成公然侮辱罪,然對方持續以信件方式騷擾您,可能構成刑法三百零四條強制罪「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並委任律師提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如果單純私訊或是信件  不屬於公然情狀  應該是沒有侵害名譽相關問題   這部分很難令對方負擔法律則任   2.?????如果有其他問題  歡迎來信  jingyau1225@gmail.com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年糕 103-07-04 10:25

我在臉書PO文,純粹是心情抒發且並非有指名道姓或使用不雅言詞,沒有罵某A,結果某A看到我的PO文誤以為我是在說他,結果他在他臉書PO文以不雅的言詞辱罵且內容的字詞與我心情抒發的用詞幾乎相同  是否可以對他提告妨害名譽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7-04 10:57

您好,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只要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對方雖未指名道姓罵你,但若他發表之言論,如果讓讀者閱讀時可以清楚認知其謾罵的對象就是你,那麼即可構成公然侮辱罪,您可委任律師提起告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03-06-26 01:05

是這樣的

本人在一個名叫巴哈姆特的討論網站上面

回覆一名用戶留言後

該用戶辱罵本人是狗

這種案件是不是能提告?

http://forum.gamer.com.tw/Co.php?bsn=20203&sn=3162&subbsn=0

此網址為文章連結

本人用戶暱稱:舔__液

sunnyangel 103-06-24 10:25

您好:

想請教,如果兒子未盡扶養責且三不五時的對母親辱罵以及金錢上的予取予求.經過協調後~兒子答應在母親給他一筆金錢後離開家不再回來.

像這樣的情形有辦法用書面的方式讓兒子與母親簽訂一份文件來保護母親嗎?

麻煩請幫我解答!!謝謝!!

簽任何文件效果都不大,如果常以言語辱罵,那可聲請保護令,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夜書 103-06-22 05:00

女友(代稱A)的前男友(代稱B)不甘分手,以各種方式威脅A不讓B進入租屋處的話揚言要鬧到學校,鬧到工作環境。再強制進入之後,除了辱罵,限制行為,霸佔手機使A不能對外聯絡,並在她不情願地情況下強迫發生關係

因該人為職業軍人,每周五有固定放假1730禮拜天收假2200,簡訊內容揚言若放假未看到A要給A好看,宣稱有辦法要讓我脫光走市區,宣稱死太便宜了想了十幾種方式讓我不敢去上課,A因覺得害怕不敢接電話,B揚言這次就要有人休學了,揚言要閹掉我。

B男宣稱他現在做的訓練都是練來傷人的,教官說如果有人是我的敵人教官說的就是要給他好看。揚言放假出來帶"戰鬥服",給我好看

B揚言若再看到未讀會就準備看到更變態的作法,若再不回訊息要找我溝通,且聲明不是單純的溝通,並要我先去訂純白套房(醫院),叫我訂位因為怕死了。

並在進入A女的租屋處時,使用A女的電腦通過FB傳了一段訊息,

「不想難看就別再密裝備我都帶好了 隨時都可以出現在你面前

這是最後""警告""不然就準備去訂純白套房"

你想要我一個禮拜我五天榮假都出現在你面前我是可以的

重點是你得準備多點錢看醫生

我如果看到任何通訊物品再有你 你就準備好健保卡吧

我都知道你們用了哪些 還有沒有我查不到的個資

現在時間涷八 以後再有你你可玩看看 我也手癢了

本來我是要用他的通訊軟體假借他身分把你找出來的

這是我最後的警告」

以上是經過,請問有觸犯什麼法律? 因該男為特戰隊不知軍法有無?

您好,B為現役軍人,有陸海空軍刑法之適用,B的行為已經構成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妨害自由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罪,建議A女盡快到派出所備案,以維護自身安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2: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B提出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危安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夜書 103-06-22 04:22

女友(代稱A)的前男友(代稱B)不甘分手,以各種方式威脅A不讓B進入租屋處的話揚言要鬧到學校,鬧到工作環境。再強制進入之後,除了辱罵,限制行為,霸佔手機使A不能對外聯絡,並在她不情願地情況下強迫發生關係

因該人為職業軍人,每周五有固定放假1730禮拜天收假2200,簡訊內容揚言若放假未看到A要給A好看,宣稱有辦法要讓我脫光走市區,宣稱死太便宜了想了十幾種方式讓我不敢去上課,A因覺得害怕不敢接電話,B揚言這次就要有人休學了,揚言要閹掉我。

B男宣稱他現在做的訓練都是練來傷人的,教官說如果有人是我的敵人教官說的就是要給他好看。揚言放假出來帶"戰鬥服",給我好看

B揚言若再看到未讀會就準備看到更變態的作法,若再不回訊息要找我溝通,且聲明不是單純的溝通,並要我先去訂純白套房(醫院),叫我訂位因為怕死了。

並在進入A女的租屋處,使用A女的電腦通過FB傳了一段訊息,

「不想難看就別再密裝備我都帶好了 隨時都可以出現在你面前 這是最後""警告""不然就準備去訂純白套房"

你想要我一個禮拜我五天榮假都出現在你面前我是可以的 重點是你得準備多點錢看醫生

我如果看到任何通訊物品再有你 你就準備好健保卡吧

我都知道你們用了哪些

還有沒有我查不到的個資

現在時間涷八 以後再有你你可玩看看 我也手癢了

本來我是要用他的通訊軟體假借他身分把你找出來的 這是我最後的警告」

 

以上是經過,請問有觸犯什麼法律? 因該男為特戰隊不知軍法有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行為確實已觸犯刑法,可以先提出刑事告訴,以保護自身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大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22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等,對其提出刑事強制性交、恐嚇危安等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孫小兔 103-06-21 23:27

各位律師

小弟日前在遊戲中遇到第三者(簡稱A)不指名辱罵我方隊友(以下稱B)

由於B十分表現不好 到遊戲結尾處我說:被嘴成那樣還不敢吭聲跟廢物一樣

 

請問這樣是否可構成公然侮辱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截圖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孫小兔 103-06-21 23:35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截圖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要問的是我的行為是否構成公然侮辱 懇請解答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21 23:51

您好!罵對方廢物,若是在不特定第三人或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狀態下為之,則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但這是告訴乃論罪,對方需於六個月內提告。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孫小兔 103-06-21 23:5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罵對方廢物,若是在不特定第三人或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的狀態下為之,則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 ... (恕刪)

若未指名也如同您說的那樣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6-21 23:59

只要一般人得以特定被害人身分即可能成罪,不一定要指名

傻大姐 103-06-21 06:54

您好!  我在鋁工廠8年5個月了.月薪32100;3-4月履次遭老闆娘電話辱罵個人道德問題,中間我多次告知特助-主張資遣,卻無回應~後又被辱罵.深感氣憤笨的寫下~因心情不佳,向公司請辭的字條.後有告知等交接或做滿1個月;可是28日叫我做到30日,
家人知道我被罵著離開;也很氣憤難過,所以29日我去勞工處了解,且寄出存證信函(告知公司規章屢次更改+辱罵問題~無法可忍=請求非自願離職+資遣費)5/9提出調解1.勞退6%(公司有文說要求自付.但會每年加薪.有要求簽名)2.特休假+國定假日差8日未休+延長工時(每月差24h)的工資+資遣
我算約60萬~公司僅願12萬=6/9協調不成立;30號我工作到最後2h才能整理~大約寫了交接事情並老闆特助遷名;?可現公司說我刪除檔案反咬我怎麼辦?...ps公司檔案均有留~有部份個人使用計算的檔才刪.....(拜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1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若業者不願與您協調處理,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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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2 19: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公司欲向您請求的賠償,必須提出相關證據證明,您確實造成公司的損害,且損害的金額必須明確,因此您無須過於擔心,應該積極爭取自己的權益。

Kiwi 103-06-19 14:17

我的已婚女性友人,遭受婚外男友恐嚇,威脅,及毆打。對方算准女方怕丈夫知情,而進行不合理要求,如:不准和丈夫出遊過夜及發生性關係,否則就毆打女方,如果女方不乖乖跪下讓他歐打,就找人抓住女方的未成年女兒,並施暴及強暴。女方長期遭受恐嚇毆打傷害,並每天被要求到男方家裡煮飯,陪伴。因女方想回歸家庭,害怕丈夫知情而離去,害怕女兒出門受到傷害,才一直忍受男方的辱罵恐嚇毆打。男方還揚言要將她的事情發佈到網路上供所有人觀看! 請問這種情況下,該怎麼處理? 能對男方提出那些告訴? 該準備那些有利資料? 該備案或申請保護令嗎? 如果報案能不通知女方丈夫嗎? 急求建議…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6: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有人應該立刻去驗傷,並且報警處理.

2、就您所述,對方至少涉犯傷害罪、恐嚇罪、性侵害罪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9 20: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應蒐集相關證據(如:錄音驗傷單等),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書刑事傷害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朋友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son 103-06-16 22:21

我跟對方素未謀面 在線上遊戲因對方常針對性的搶怪(沒有拍影片存證)
而在地圖中的最右下角落用一般頻道引發爭執(這樣構成公然侮辱中的公然要件嗎?)
我說他不道德(普遍來說搶怪是一種不道德的行為?)
而對方一直打錯字 有點影響到我理解他的說話內容 我說他的國文老師QQ 對方說他沒有老師 連小學都沒上過
我回應是否要幫你找社會局呢? 不可以沒上學之類的 對方也回應好
後來因為遊戲突然跟windows輸入法衝突到 我無法打中文 所以用英文和日文跟她說話
他說從開機我可以等你 但是我不懂從開機是何意義 況且重新開啟遊戲即可解決 他也強烈性的要求我留下
對方說她看不懂英日文 覺得我在嘲笑他 但是我輸入的內容並無任何嘲諷及辱罵字眼 日文甚至以敬體跟對方說話
而對方也看的懂 bye是甚麼 也有相對應的回答我 我覺得他了解一部分的英文
對方似乎有意圖提告 但是我沒有說任何辱罵字眼及嘲諷的字眼 也沒有情緒性的字眼(哈哈哈哈哈不算的話)
這樣我需要付甚麼法律責任呢?

另外 為求自保 我向官方回應是否能調閱對話紀錄
官方的回應是

您的來信客服人員收到了,關於遊戲中的遊戲歷程(對話紀錄)的電磁紀錄會保留三十天,若欲申請您的遊戲角色的對話紀錄,還請您於一個月內透過訴訟的司法單位或第三公正單位來函申請調閱資料。若還有問題也歡迎您來信或來電客服中心(02)7719-2888進行詢問,謝謝您的來信。

請問第三公正單位指的是甚麼?
我可以單方面請警察局發函嗎? 若對方過了幾個月才提告或著我才接到傳票 對話紀錄早已刪除

胖虎 103-06-16 05:29

各位大大好,小弟今日開車時發生行車糾紛
當時情況如下所述
小弟於6/15日22時左右,開車接送女友下班;行駛台南市健康路,後在西門路和健康路口迴轉至健康路;此時一名男子騎車由我左後方到我正前方攔車。
當時該名男子並未有任何表示,因此我們對峙片刻我開車離開;之後行駛約
100公尺後,我於健康路與永福路交叉口停紅燈時,該名男子騎車由我右手
再度攔車,並大聲叫囂且亮出金屬棍棒要我下車理論;此時我請女友報警且
加快速度駛離現場,對方一路叫囂追逐我方直至大同路時,我又請女友在報
案一次,後追至大同路左轉至中華東路對方才放棄。

之後我開車至永康復興分局報案,後輾轉至大林派出所報案,承辦員警表示
如無人身財產受損,不能報案,只能備案但是保有6個月的提告權。(也就是
我只是報案備查,只要我不提告就不能拿對方怎樣。)
小弟想請教的是︰
一.是否只要沒涉及人身財產損失,我就不能對該名男子提告?(該名男子無辱罵也無損毀我車子,只是拿武器追著我跑。)
二.在他攔車逼車期間,他是否有涉及哪些法律問題?
三.以上情況,均有行車紀錄器為證,且有清楚拍下對方和車牌,是否可以就公共危險或是強制罪部分請他到案說明?
以上先感謝各位大大的回答了,行車紀錄器連結如下

https://vimeo.com/98280172 約04:20開始

https://vimeo.com/98280173 約00:47再一次攔車

https://vimeo.com/98280174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6-16 09:38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因在道路飆車叫囂會構成一般民眾生命之危險,雖然無造成人員受傷,一樣構成犯罪要件。此外,對方亦觸犯恐嚇刑法第305條規定:「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即使他未對你構成實際傷害,但已造成你的恐懼,建議可委任律師對他提起告訴,以保障您的安全,,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胖虎 103-06-16 14:4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構成刑法第185條公共危險罪「損壞或壅塞陸路、水路、橋樑或其他公眾往來之設備或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答~~~

目前小弟是打算依您的建議針對恐嚇和公共危險的部分來提告...

強制罪是否成立?(對方有攔我車 不過我藉機跑了)

另外再請教一下 如果提告部分 法院認為罪證不足 那我本身是否會有誣告的嫌疑?

因未報案的當下 我就對員警表示我要提告 可是員警他看過影片 認為對方行為沒有

特別"危險" 所以我可能告不成還會有誣告的嫌疑...

以上~~~感謝各位的回答

小呆呆 103-06-16 01:43

個位律師好~本人已婚前年底在網站結識ㄧ名男子~該名男子跟女友同居

我們ㄧ直用臉書交談秘密聯絡~本月初該男子女

用他的臉書上線看到對話內容~以及看到我倆親密不雅照

隨即罵我很不堪的字眼並張貼照片到我臉書動態及男方

臉書動態~隔天男方來電說不要再連絡了~我傳簡訊問照片

處理方式ㄧ樣被辱罵並說要讓我見報~本人已經去法院詢問過

並提出告訴~想請教的疑問是臉書內容已經被對方刪除無法舉證

只保留簡訊部分另外我先生看到臉書內容要告對方妨礙家庭

這中間提告前本想私下和解所以請朋友假裝是律師助理其實也是

害怕對方把照片繼續散佈出去所以跟對方說要提告~用意只希望對方

簽訂切結書保證照片不會外留並沒有要求對方賠償可是對方將我電話封鎖

不過簡訊對方有收到我有保留~目前週五我剛到法院送件

想請問我有請律師的必要性嘛?因為經濟狀況不是很好~還有

朋友幫我打那幾通電話會有事麼?謝謝

 

小呆呆 103-06-16 02:08

對了~照片的部分是存在我的雲端帳號是該男子說想看我才給他帳密

法院書記官說雖然我給帳密可是對方散佈照片跟下載

算是妨礙秘密名譽~如我請律師可以要求對方賠償這些費用嘛?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6 09: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已經提告的部份是妨礙家庭還是妨害秘密?對方所張貼之照片是什麼照片?還有簡訊內容?何?

2、目前您所有的資料,恐無法證明對方所涉罪嫌,本文建議您應該備齊您目前手頭上有的資料,尋求正式諮詢,避免日後遭對方提起誣告告訴。

小呆呆 103-06-16 09:14

目前就是對方女友下載雲端上我與該男子的親密不雅照

張貼在臉書~簡訊的內容是她辱罵我的字眼還說要把我照片

送到蘋果見報讓我沒臉做人~我是提告妨礙名譽妨礙秘密恐嚇

小林 103-06-15 20:50

今天到警局去報案作筆錄

也有附上辱罵證據照片等等

想請問一般這種網路辱罵要調查多久時間呢?

(有附上對方的帳號ID等等資料)

還有去開庭以後  要如何要求賠償金呢?

感謝律師回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5 23: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賈 103-06-11 23:33

我想請問律師,我發現他人轉貼我的po文在她自己fb的版上,雖然有將我的名字塗蓋處理,但是她原封不動的在fb 版上公開我原來的po文,外加言語辱罵我及我的父母,請問我是否可以循求法律途徑制止她並控告她這個行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2 11: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此部分涉及侵害名譽及觸犯刑事妨礙名譽罪章,但是還是要依據所張貼的內容而定.

本文建議您可以先行蒐證後,委請律師發函給對方,要求對方撤文,並道歉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2 22: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文章內容,蒐集相關截圖證據,對其提出公然侮辱誹謗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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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cheng 103-06-08 23:58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於6/5在網路上被人問候家人,所以就去警局提告妨害名譽,後來當天晚上罵我的那個人已有向我道歉,我也想說好吧,我也有點衝動了,不應該這樣就去提告,所以隔天6/6就跑到報案的警局說要撤告,

但是值班員警說你這不能在警局撤告,要先跟當事人和解什麼的

目前情況是這樣被告還沒做筆錄,案子應該也還沒送地檢署,這樣要如何撤告? 還不知道被告的真實身分,因為是在遊戲中辱罵的.

 

想說不要這麼麻煩,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6-09 00:17

您好!您可以提出撤回告訴狀,交給承辦員警就行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pucheng 103-06-09 00:2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可以提出撤回告訴狀,交給承辦員警就行了。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律師您好:

撤回告訴狀上面不是會有被告的資料嗎?但是被告沒有做筆錄,也不知道被告是誰,這樣該如何填寫呢?謝謝您!

桔紙 103-06-08 22:45
各位律師你們好:

            本人乃房屋所有人,親姊職業是護士,其未婚生子且因工作及小孩照顧問題而住在家裡,但隨著家父不接受其男友,姐姐的脾氣越發地暴躁,不僅對家父、家母不敬,時常破口大罵,甚至某次家父忍不住出手管教她(似乎是打了一巴掌),就叫警察來告家父家暴,所幸警察略為瞭解及在親友的訴說下,未把家父帶走只口頭卻告後離 去,此後我姊時常口出惡言要我父親死,還在其個人臉書上肆意辱罵要我父親去死、怎麼還不死等等,而對家母也是稍有不稱其意就破口大罵,根本不管在場還有才就讀小學2.3年級及幼兒園的小孩(我其他姐姐和本案當事人的孩子),罵母親比罵狗還不如,幾經勸說後,乃不悔改,本人已無法再忍,想行使屋主之權力驅之,但不暗其法及流程,故望律師加以協助,謝謝!

可以所有物妨害出去來起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Husky 103-06-07 17:33

最近在臉書的粉絲專頁上

有人辱罵我身邊的朋友

內容大概是說他買票才選上學校社團的主席(現在他已經退下職務)

但事實上並沒有這件事

並且用髒話 像是X你娘..之類的 攻擊社團

也有人說他好可悲

問題是 他們在攻擊的時候 是用綽號或職稱

但那個綽號我班上的人都知道是指他 在那個社團內也很多人知道

請問這樣是否已經造成了毀謗罪或公然侮辱罪 (粉絲專頁已有700多人)

那如果這兩項罪名成立 那些在留言底下按讚及留言攻擊的人 是否也有罪?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留言攻擊之人亦同,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朋友的權益。

Husky 103-06-07 18:26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對方的行為已經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及誹謗罪,留言攻擊之人亦同,可具狀提告以維護您朋友的權益 ... (恕刪)

那還有一個問題

就是在紛絲專頁內是採用匿名方式的留言

請問這樣能追查出是那些人並提出告訴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07 18: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言論具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已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您可蒐集截圖證據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由檢察官偵查使用該暱稱之網路IP位置,進而找出被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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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sky 103-06-07 19:0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之言論具有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已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您可蒐集截 ... (恕刪)

很抱歉又提了問題@@

我所指的匿名方式是如同最近很多的臉書粉絲專頁 ex:靠北XX

是向紛絲專頁的編輯者所提供的網頁留言

再由編輯轉發 (編輯說他那邊只看得到留言者的IP)

請問如果是這樣呢?

103-06-05 22:54

有一位小姐在facebook辱罵
以及說一些不實的事情(例如 拿小孩)
可是他只有開頭提及我的姓氏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5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繼續蒐集證據,若無人格特定性或可得特定性,似不構成誹謗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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