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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 101-10-18 20:43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1-10-16 14:59  文章人氣:24 個人積分:2

我的爸媽是各自離婚才在一起的  所以我跟大姐是不同父母生的

大姐從小就歸媽媽前夫扶養   而媽媽是再我約幼稚園時就跟爸爸在一起至今約30年了吧

大姊則是成年後結婚了後才跟媽媽有聯繫

大姐因為不滿媽媽自小照顧我們沒照顧她 以及我婚後住娘家沒付房租(只有付水電及其他小錢)   因工作小孩給媽媽帶(但我是跟媽媽談好多少錢後媽媽願意才讓媽媽帶小孩工作的 並沒有逼媽媽)  還有媽媽幫我做月子我錢給太少他認為我在欺負他媽媽   所以就在我fb上公開發文

房子是媽媽的名字沒錯 但是我爸爸也有出錢(在一起30年了耶媽媽都不敢說爸爸一毛錢都沒出了)   但大姐的意思是 房子是媽媽的  認為我們一家人都在佔媽媽便宜 住在媽媽的房子   ......  

朋友ˋ同事不是全部知道我的母親不是親生的...但現在全知道了

所有親戚也都以為我給媽媽帶小孩用逼的  做月子也是

 

全世界都看到了....朋友ˋ親戚ˋ公公(公公本來不是很清楚知道我家裡的情形).....所有的人的看到了

 

以下是大姐PO的文 原本有2篇 另一篇她寫在自己的FB後來自己刪除了....

====大家都是大人了!而且事情很忙~我們還得工作小孩咧還要伺候婆婆咧!!只能說不必上班的人真的是太閒了想太多!!我連做月子的期間都在家一邊工作一邊帶嬰兒!我跟我親生媽媽哭過了嗎?請不要再哀哀叫了好嗎?有本事請別作完月子還叫我媽媽幫妳帶小孩!!我媽主動幫妳作叫作應該嗎?很多人要婆婆或是親生媽媽幫忙帶小孩都不容易呢!請妳出去打聽看看!!!很多事情大家都是為妳想忍著不說妳~何需這樣裝可憐呢?大家只是忍著不說:到底是誰寄人籬下呢?我連回我自己媽媽家睡覺的地方都沒有(更好笑的是她得被親戚或是外婆念:這還是她辛辛苦苦自己作工繳房貸住的還不是她親骨肉)?到底是誰寄人籬下?我媽虐待妳了嗎?再講一次~都已經結婚生子了~各人作業各人擔!!這一次徹底跟妳講清楚:不高興請妳搬出去不要再跟我哀我媽怎樣~小孩也不必麻煩她老人家了!我們本來約好要出國和出去玩的咧~我媽取消掉她應有的權利是她的錯嗎?=====

 

這樣公開在fb上po文有構成毀謗ˋ侮辱ˋ妨礙名譽嗎??

追朔期為??

may 101-10-14 14:22

你好,

我們家位在小巷底,自家房子位在家族的共有地上(未分割), 巷子裡就5戶人家,其中3戶都是我們家族親戚,只有2戶是外姓人.

我們家的車子就停在巷底的共有地上, 那條巷子可以2台車子並行,但是空隙有點緊, 所以我們車子都會盡量靠路邊停, 留通道給其他人走.

但是其中1戶外姓鄰居的媳婦郤因停車問題已經三番二次的在巷子裡侮罵我的家人, 說是我們停車擋到她們的車子不方便出來, 實際上開車的是她老公, 她老公郤表示他開車ok. 她們也曾經找當地警察來現場看過, 警察也表示這樣的停車沒問題.

這戶外姓鄰居的公婆和我們家是多年的老鄰居, 平常和我們相處的都不錯, 就是她媳婦很潑辣不講理, 她公婆和老公也勸過她幾次不要這樣罵人, 可是完全沒效果.

之前一直顧慮她公婆, 所以我們不想撕破臉, 但是我不想再忍了.

如果她再度飆罵我是否可錄音起來提告她? 還是一定要有罵髒話才能算侮辱?

 是否構成公然污辱還是要看雙方對方實際情況

 並非只有依簡單一句話判斷

  如果你覺得對方有侵害你的名譽

 你自然可以蒐證後提出告訴

小瑋 101-10-07 08:44

請問各位.....我在網路FB連書上無意間在別人的相簿那留了一句話:這誰家的小孩啊?怎這麼醜......現在對方要告我公然侮辱....我也是無意間打出那句話....我也有跟抱歉.....但對方堅持提告.....他朋友也在網路上謾罵我還在FB上開反我的粉絲團....我現在該如何處理呢?

1.確實可能有公然污辱的行為

2.如果對方已經提告 你還是等檢察署傳喚後再表示有和解意願 檢察官應該也會勸諭對方接受和解 如果有和解檢察官應該可以為緩起訴處分

apple 101-10-05 12:29

請問買方網路下標7件.且得標.之後詢問兩次{何時交易}均無回應.故提出{交易提醒}.且滿5天無回應可提{棄標確立}一時氣不過此惡劣行為便給予{惡意棄標.爛人.不削一提}之差評.買方現要提告{公開侮辱}..請問如何處理.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5 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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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tos 101-10-04 19:48

消滅時效是絕對的嗎? 100%可以不被起訴嗎?

 

如果 309公然侮辱已經過了6個月的告訴期,請問之後再去警察局報案還可以嗎?

還是對方只要不提出時效抗告就行了?

 刑事的告訴期間與民事的消滅時效不同,只要時間超過(經證明已經超過),無須當事人主張,法院即應對案件作成不受理判決。

 

doritos 101-10-04 19:45

侮辱後,可以單純只告民事嗎?

對方罵我"廢人" ,但是時效已經過了8個月了,309告訴期過了

所可以用民法195請求賠償嗎?

如果不是用民法195,那請問是怎麼用民法提出告訴?

 

 

如果遞狀去地檢署,請問狀紙要怎麼寫?  我找過法院的範例了

溫柔的老虎會咬人 102-01-24 15:05

先說 時效過了  基本上 對方就可以沒事了

民事你都別想太多了

法律也要求時效

所以考慮刑事

 

去地檢署 寫訴狀 找檢察官討論是否起訴

lee 101-10-03 15:50

您好:

於遊戲英雄聯盟上遇到玩家在聊天視窗辱罵

該頻道總共含我與當事人,五人可以觀看(為四位台灣人、一位大陸人)

情形如下:

某位玩家a(台灣人)先與玩家b(大陸人)吵架

接著玩家a(台灣人)怒掛網

並開始言語挑釁我與其他玩家

有如下對話

玩家a(台灣人):我嚇死

玩家a(台灣人):qq

玩家a(台灣人):一堆廢物

玩家a(台灣人):死大陸狗

玩家a(台灣人):法律你妹

玩家a(台灣人):拜託告我 我好怕

我:你是在罵我?

玩家a(台灣人):對呀

玩家a(台灣人):廢物

玩家a(台灣人):快告我

以上對話有照片

請問如果要提告的話

這是送公然侮辱誹謗還是妨害名譽??

另外

本身只是想給這樣的玩家一個教訓不要在網路上亂罵人

有沒有簡易的方法可以達到警告嚇阻的作用

台灣人臉都丟到國外去了...

尤宗元 101-10-02 20:00
律師您好: 謝謝您上一篇的回覆,感謝你喔!!! 我想在請教一個問題~ 如果這樣: 起初在自己板上 我們在說誰怎樣並沒有指明說他人!!! 但是他人卻在我們板上回覆謾罵....這樣子他人有犯法???? 還有在他人粉絲團公然標註他人說他人智商低 這樣是否她們也有涉及到公然侮辱?
這些問題都涉及實際個案是否成立犯罪 由於個案將來會如何進行還是看檢警如何偵察及告訴人與被告如何舉證 也就是訴訟證據資料有那些 這都是不確定因素 所以你單純這樣提問 個人覺得沒有意義 如果你覺得權益受損 就直接提出告訴即可
小盛 101-10-02 09:36

玩神來也遊戲 對方跑到我的紀錄版的留言板上留言

2012/10/01 20:05
標題:爽     來源: 111.250.?.? 
內容:*****               (這很明顯公然侮辱吧?)

2012/10/01 20:05
標題:你給我小心來源: 111.250.?.? 
內容:*****               (要我給他小心?有恐嚇的嫌疑?)

2012/10/01 20:05
標題:*****   來源: 111.250.?.? 
內容:聽說你在遊戲中很臭屁         (毀謗?)


問題有點多
1.偍告的話我應該偍毀謗還是公然污辱比較適當?
2.承上~以內容來說哪種勝訴的機率比較大?
3.我屏東 對方未知 留言板架設公司在台北 請問在哪開庭?
4.若我報案取得三聯單~對方來派出所和解我可以跳過訴訟直接提賠償金嗎?

1.提出告訴只要申告犯罪事實即可 至於構成甚麼犯罪那是檢察官跟法官職責 所以你就同時主張公然污辱誹謗罪就好 2.你可以先在你當地司法單位提告 如果他們覺得管轄有問題 應該會主動移送

Rita 101-09-28 12:43

律師您好,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因為鄰居故意將機車擋在我家驕車的正前方,影響我方的正常出入,我媽與鄰居便起了口角衝突,當時我人正在2樓浴室刷牙洗臉,也確實聽到樓下有大小聲,待我梳洗完畢後下樓看到現場只有我媽1個人,她在刷洗1樓的地板,我媽就向我描述了剛才發生的事,聽完那段描述後心裡只有一個感想有感而發的說: 心胸那麼狹隘難怪會被裁員,說完我就轉身進去家裡做家事去了!! 不久鄰居CALL警察來說要對我提出公然侮辱的告訴

請問:這個情形鄰居告的贏嗎?

另外補充:(1) 鄰居被公司裁員是事實 (2)現場只有我和我母親2 (3)我說那句話並沒有帶著嘲諷的語氣,只是針對此事件說出自已的感受罷了

煩請律師回應了,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28 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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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9-28 23:39

現場如果沒有其他不特定人,是不會構成公然侮辱罪的

Rita 101-10-01 12:57

 蕭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目前我已出庭開了一次偵查庭,請問: 後續是直接等判決嗎?

Rita 101-10-01 13:00

 

 林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回應!! 目前我已出庭開了一次偵查庭,請問: 後續是直接等判決嗎?

小雨 101-09-25 22:21

我跟我前夫離婚一個月多了 前夫家都刻意不讓我看小孩
我只能在我女兒有上幼稚園時偷偷去看她 學校老師有跟我說
我公婆有特別交代不讓我看我女兒跟帶我女兒
上禮拜去看我女兒 看到我女兒大腿外側有大塊瘀青
就帶我女兒去驗傷 因為我前夫她們家不會讓我單獨帶女兒去驗傷
所以我找附近管區陪我去帶我女兒驗傷 後來我才知道管區認識我公公
後來到了衛生所 沒有醫生 管區叫我去小診所驗傷就可以
衛生所的人馬上就說 小診所的驗傷單是沒有法律效力的

我前婆婆一直在警車上說我外面有男人 才跟我前夫離婚
還說她不讓我看我女兒
(當她那樣說我外面有男人的時候 我有準備錄音筆 有錄音存證)

這樣子我可以告她毀謗公然侮辱嗎?

 

我已經有申請法扶通過   律師說9月8號遞狀    但是我卻還等不到第一次調解

我擔心的是我女兒在前夫家到底過著生麼樣的生活

另外我去看我女兒那天   我又在幼稚園問我女兒為什麼會痛痛?   她有小聲的說爸爸打

我還有再問一次    為什麼會痛痛   我換方式問   是阿公打? 阿嬤打?(她都沒說話)

我又馬上問   還是爸爸打?   她又回我一次說   爸爸打

我真的不知該怎麼樣讓開庭程序快一點?   我希望我女兒快點回到我身邊

或許會很辛苦   但為了我最愛的女兒   再辛苦也值得  女兒從出生到離婚前   都是我自己再帶的

在我要離開的時候我女兒還緊抱著我不放   我前公婆要來抱她  她用力的搖頭  

小米 101-09-22 13:24

請問在網路上說如果怕被某某商家騙錢就不要去消費,這樣算妨害名譽還是侮辱嗎?

irisyang 101-09-18 17:52

您好:

由於家人被人告公然侮辱,因和解不成,目前已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想詢問後續處理程序為何??如被判刑會是判多少??謝謝!!

 可能朝向拘役或罰金處理

 就算是拘役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簡易判決法官可以不用傳喚逕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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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子 101-09-06 12:21

公開場合.甲方言語人身攻擊挑?乙方多次.最後乙方回以三字經.甲方作勢動手打乙方.經身旁有人拉開.乙方仍被甲方踢到肚子.
經屋主勸離.甲方先行離開卻躲於屋外視機行動.約莫ㄧ小時.乙方離去卻招甲方持汽車拐杖鎖擊重背部.期間因甲方因追打乙方重心不穩自己傷及手挽.均有證人目擊.兩造雙方均有驗傷.事隔多日.乙方多次就醫身體仍舊不適.某日晚上有幾分酒意.竟打電話予甲方.電話內容不利乙方.甲方也錄音存證.隔日.甲方向當地派出所提傷害公然侮辱告訴.雙方和證人都做了筆錄.因乙方憨直的個性誤了他.希望專業人士幫幫他.不勝感戴!!

近日.甲方請第三者來問是否要無條件和解......我們不知他動機為何?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9-07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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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責任

甲方在公開場合以言語人身攻擊乙方,係非指涉事實而貶低乙方之名譽,原則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 甲方踢乙方肚子,如導致乙方受傷,基本上會成立一個普通傷害罪。 甲方於第一次傷害行為的一小時後,再持汽車拐杖鎖重擊乙方背部的行為,係出於另一犯罪意思,因此會再多成立一個普通傷害罪。 依您的敘述,甲方涉嫌公然侮辱罪及兩個普通傷害罪,均屬告訴乃論罪,乙方應於甲方犯罪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又乙方因甲方之犯罪行為,導致名譽權及身體健康權受損。乙方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甲方賠償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並要求回復名譽(例如道歉)。

乙方責任

乙方在公開場合對甲罵三字經,亦屬非指涉事實而貶低甲方之名譽,原則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基本上乙方並不會因為甲方先人身攻擊而免於該罪。 乙方如未出手傷害甲方,甲方因重心不穩導致自己受傷,並不得告訴乙方傷害罪或是請求賠償。此部分宜由證人來證明乙方並未傷害甲方。 乙方以電話聯絡甲方,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來恐嚇甲方,可能會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要注意該罪並非告訴乃論罪,縱對方未提告訴,檢察官亦得起訴。

由於雙方均可能負法律責任,且多屬告訴乃論罪,故建議雙方以和解方式處理,以避免遭受刑事處罰。

(參照刑法第277、287、305、309、314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民法第18、184、193、19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Hilty 101-09-05 20:40
律師 您好 想請問一下 我在手機軟體 LINE上的聊天室內 裡頭成員是之前學校的老師跟學生 有人的言論令我難堪 智X的字眼 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如果是的話 裡頭的人不能幫我當證人該怎麼辦?
如果是多數人可以共見共聞 就可能構成公然污辱 將對話紀錄保存 將來可以提出當作證據 至於對方不願意作證 你還是可以請求傳喚 不過對你幫助不大就是
L 101-08-29 22:02

之前去職業受訓5.5個月,要結訓時辦謝師宴(辦三桌 是包廂)後期s男同學假借敬酒名義s自己一人主動來到我們這桌 當時我們這桌原七人剩三人在 我們這桌都聽的到的聲音 對我說"你又可以跟t在一起了!!!" 當晚是t也錄取進同一間公司 ( t自己應徵 但t會是外部我在內部)第一時刻發愣 s講完後就杵在原地 一臉看我有何話好說 我覺得受辱 發愣完後覺得對這個人沒啥好說 就離開座位也離開包箱和其他人講話(ps t當時還是婚姻關係 我們曾經交往約一個月 也從未發生性關係分手三四個月但七人小組聚餐唱歌還是常一群人出去)而也沒打算交往呀

問題一:(1)如果我當場質問它你這話是什麼意思?! 或是對他說(2)"有同學說 你追不到我 你得不到我就毀了我" (3)都沒人要跟你在一起呀?!(1)(2)(3)請問會有何法律後果嗎? 畢竟 對方這種行為不是一二次了 之前更嚴重 T除了全班都聽的到; 還是會覺得提告走法院要等很久,還是對自己名譽損害比較久

問題二;這樣能直接報警嗎?...讓我比較不能判斷 是s這次是我們這桌都聽到還不是全班 我們這桌冏樣 有算犯法嗎 ? 如果有有哪些罪名?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算嗎 ? 如果只有人證呢.....還是要有錄音比較確認 再煩請回答..謝謝!

JH 101-08-27 12:02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我想請問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前因是校外實習六月三十日我跟女同學發生不愉快,某男同學說要替他''報仇''。上公車因平時大致都有固定座位所以沒特別占位置也不會有人去坐,我都跟我男朋友坐;而同學故意找碴坐了未佔的位置說他會暈車也有溝通請他前往前面空位置未果,後來我男朋友重複了''起來''三次把他叫起來,那位同學走回到他平常的位置把雨鞋丟到後面背對著我們當著全車的面罵了一句三字經,因為才剛發生不愉快理所當然覺得是辱罵我們所以我一氣之下轉過頭也頂了回去;當下覺得莫名其妙跟我男朋友談論為什麼會這樣要不不要問他們,結果坐我們座位前的那位男同學友人爆了句:''俗辣,不然出來共阿'',因為這同學在校曾為爭奪藍球場七八人一起去只有他被對方約二十人針對圍毆,我們不開心就回他:''有人就很喜歡惹事阿!難怪會被圍毆''。

回飯店時去找老師說明,老師說若對方再罵人就錄音、動手也不要還手去驗;同時那位被我們說圍毆的同學帶了他們那個房間的起碼四五個去我男朋友房間找不到我們;回去時我室友說他們是來道歉的! 過了一天早餐的時候佔位置的男同學影射我男友名子最後一個字講了一句''X哥,X你娘咧!'',我聽了很不高興,因為我跟男友不同個實習場所以都通電話講,佔位置的同學剛好從我前面走過去,我就說:''他剛好從我面前走過去'',那同學不開心我也不開心,因為他們都不在我男朋友面前罵他都在背後講;說不關我的事是他跟我男朋友的事,還說''叫他出來阿''、''昨天我們去找他不敢出來,龜兒子!''(錄音檔我的手機壞了調不出來),而且也不承認剛剛講的那句話,他朋友也都幫他。

回飯店時我們三個人被五六個人分別從電梯內外圍堵。後來改至飯店一樓正門口談(有錄音),對方一直說''不是要共''、''不是要定孤支''等等,但我們從沒說過要定孤支。然後一直挑釁我們、威脅我們為位置的事道歉,我們不願意他們就說要打電話叫朋友來;不道歉就會被打,人也聚集越來越多。甚至我男朋友在那裏耗了很久想廁所也被譏笑''嚇到閃尿嗎''、''整個XX都是火''(但是錄音錄不太清楚);還有人說我們是''狗男女'',有的人跟著起鬨、叫囂。一直到那個被說圍毆的同學說我男朋友講''起來''很沒禮貌,我回他:難道在公車公然辱罵別人母親的人他媽媽就有把他教好嗎? 那位佔位置的同學就生氣了說我罵他媽媽要我道歉,我反問他我問的是在公車上罵人這件事,你有沒有; 他說有,我說我只是疑問。後來我不願道歉他忍不住打了我男友一拳(下巴),我男朋友在先前有忍不住想跟他單挑的衝動,因為我攔下來事先也講好不動手所以都沒打人,我們從頭到尾也沒罵任何髒話。最後是居民打電話警察到場關切。

但是實習有換老師,這個老師不讓我們出去驗傷、也不讓我們調監視器,把我們帶去老師的房間就不讓我們出來了;剛開始老師一直指責對方,但聽到我們要驗傷就開始一直說我錯、因為被打得不可能錯,說因為我太保護我男朋友,說我主觀意識太強。但是我認為是他們故意找碴、看我們人少好欺負。而且如果老師為我們我們就會去驗傷。他說他當初在車上罵三字經是發洩沒針對誰,到後來那同學在老師面前誠懇的認錯也說不會再講這件事,隔天卻故意讓其他人在實習場影射我昨天被老師說。我就說:''我認為,昨天的道歉都是個屁'',後來實習時我的東西有被別人丟到旁邊、有人朝我丟石頭但沒丟到。晚上去驗傷也驗不出來了。

班導師和這個老師都一直說不要鬧大,之前教我們錄音的老師又說他不管;班導說鬧大的話三個都被記大過而且同學說如果鬧大會被老師盯上(大學很多科目都是申論題可以看老師的心情改,或許就沒辦法畢業了),雖然我覺得整件事情很幼稚,但是我想要的只是公道,因為老師怎麼判大家就會覺得誰錯,現在打人的反而認為是我錯;而且一個被打、一個只罵過髒話跟一個打人、罵人又恐嚇同學的人都一樣記大過未免太不公平了,如果告同學的話有可能讓同學留下紀錄,我們也認為那位同學是因為被同學唆使下不了台,而且對方人多、光憑一小時的錄音、沒有人想出來當證人,就算有證據也不一定拿的到公道;如果有證據還是沒辦法說對方錯到時候也會被說是我們錯,錄音也未必能證明什麼,頂多能稍為證明他們罵人跟打人,但打人又沒驗傷單。 聽說錄音檔的有效期限是六個月,上述的事情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如果算聽說是公訴罪所以不可以亂報,而且還有其他的公然侮辱?毀謗?等等,其他起鬨罵人的同學也有罪嗎。我不想害了同學一生但又想在開學時如果同學再找碴時適時的把錄音檔拿出來,因為我沒有做錯什麼事無端應該被別人威脅辱罵,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呢?如果必要時我還是會想爭取我的權益、保護我自己!

先謝謝您很耐心的把它看到這裡。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41
回覆 JH 的發言內容: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錄音檔沒有所謂六個月的效期問題,但是如果告訴乃論之罪就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超過再提出告訴就會被判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決。

從您所述及之事實,如錄音檔能完整呈現當時的狀況,驗傷單可能不見得必要,只是證明有傷害的造成的輔證而已,不過要看錄音檔是否聽得出有人被打,倒是必須要聽過才可以確認的。如您所述的事實都有被法官採認的話,應該是有構成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及傷害罪。

簡弘翔 101-08-26 11:37
你好 我在FB上面被人這樣回應 雖然留言板是在其他人上面的 這是不是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呢 或者是毀謗 他這樣說我很受傷 內容如下: 人跟狗本來就不能比 更何況八千養的狗還有品種認證 可以顧家 不會去別人家裡亂吠 是有什麼好說的 你他媽就是個廢物 只會罵髒話 你還能幹什麼 你媽生條狗都比你好 拿錢給你去上課 不如去觀落音 你拿什麼跟人比 真的是一個廢炮 我如果是你媽 早知道出生就該把你掐死 免得社會動亂不堪 還在看我罵你嗎? 滾回家去喝奶吧! 繁殖你娘 凸 雖然他沒指名道姓 但清楚知道是在罵我 如果可以告我該怎麼做呢? 麻煩你了 謝謝
如果你真覺得這對你很重要 也覺得一般人都能知道對方在指述你 你想提刑事告訴 準備好相關證據資料 直接去警局報案即可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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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tyo 101-08-24 22:47

我之前因對一名中國籍女子提告,造成她刑事被判刑,民事也判賠,取得身份證的時間延期. 之後她即開始對我亂告一通,檢察官傳票都沒有寄給我,也沒有傳我到庭,我連自己被她告的事,都是收到不起訴書時才知道.內容包含妨害名譽,恐嚇,誣告等,不起訴原因有:不符合犯罪要件,查無證據,顯不實在等.我已經收到五次這樣的不起訴書了!

她捏造的內容都很莫名其妙,譬如她說我打電話對她侮辱就是侮辱罪等(根本無此事).我查過最高法院44年台上字第653號,發現她提告的內容雖是虛構,但因為並不會使我受到刑事處分的危險,好像我也無法告她誣告的樣子.但是我有考公職的打算,我有這麼多被她告的記錄,雖然不起訴,但感覺很不好,已經給我清白的人生留下不名譽訴訟記錄.如果告她誣告也告不成的話,就刑民事方面,有什麼方法可以制裁她嗎?

1.刑事部分可以考慮誣告罪跟強制罪 2. 民事可以請求侵權損害賠償 不過這種情形司法實務上不容易成立就是

林智群 (klaw) 101-08-28 00:38

對方的行為應該已經構成誣告了,浪費司法資源,建議可以提告,不管有沒有成立,起碼讓對方知道你不是息事寧人的人,這樣的話也許反倒可以嚇阻對方

DAGO 101-08-22 10:57
謝謝林律師回覆我在FB PO文沒指名道姓算毀謗嗎?, 在此想在請教您,那名長官他否認他有說過就算你們衰誰叫我是你們上司這句話,而我也未指名道姓也算公然侮辱嗎?
雖未指名道姓,但從上下文,可以看的出來您罵的是誰,從而,台端仍有相關法律上風險。又建議目前得考慮暫避其鋒。
Andy 101-08-21 08:57

被人罵"可悲的人"是否可構成公然侮辱? 因為身心受創想問一下可列印出來書面(e-mail)證據,是否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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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101-08-21 12:41

 那還是有其他方式/罪名可以告嗎?

DARK天蠍 101-08-19 16:55

我小時候父親對我暴力毆打 語言侮辱 現在我診斷出患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 我想對我父親提告 請問我該如何提告?我還有錄影存證 影片中我父親大聲承認他在我小時候毆打侮辱我 還說要告他就去提告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當作物證?

林智群 (klaw) 101-08-20 04:35

侵權行為時效最多10年,事情發生在10年前是沒有辦法提告

 

父親毆打和言語侮辱的行為,導致您精神憂鬱症,基本上會成立刑法傷害罪以及民事侵權行為。由於事發在小時候,因此要注意時效的問題。 刑法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必須在知悉加害者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 至於民事侵權行為,原則上必須在知悉加害者後2年內請求賠償,否則時效會完成,導致無法請求的結果。但您提到加害者是您父親,若您在未成年時遭法定代理傷害,依據時效不完成規定,您可在滿21歲前提起民事告訴,請求因憂鬱症支出的醫療費用、減少勞動能力之損害以及精神慰撫金。

(參照民法第18、142、184、193、195、197條;刑法第277、28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DARK天蠍 101-08-21 14:44

 可是我今年已滿27 診斷是去年4月診斷出來的 所以我不能提告了嗎?

還有我不能提告我父親親權濫用 過度行使懲戒權造成傷害嗎?

 

DARK天蠍 101-08-19 16:36

我小時候父親對我暴力毆打 語言侮辱 現在我診斷出患有精神官能性憂鬱症 我想對我父親提告 請問我該如何提告?我還有錄影存證 影片中我父親大聲承認他在我小時候毆打侮辱我 還說要告他就去提告 只是不知道能不能當作物證?

小吳 101-08-19 10:05

我是吳逸涵,請問一下我這樣有構成公然侮辱或是什麼罪嗎?http://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87751591356665&set=a.172749056190252.38651.100003654761249&type=3&theater

獅子 101-08-16 10:11

事由:
朋友前幾日在ptt的笨版看到一篇文章
底下滿是噓文且嘲笑作者的推文
因為好笑也回應了「根本智障」四個字 (無指明道姓且在一堆嘲笑的推文中)
結果沒多久就收到作者寄信來要求道歉的私信,說如果不道歉他就要提告
文章內容還寫說我朋友亂罵人,他才是智障吧?!而且一點家教都沒有、幼稚園沒畢業等等
然後過了三五分鐘後對方又寄信過來,說我朋友不道歉、態度惡劣之類的,他準備要去提告
我朋友當下其實已經在打信了,不過朋友以為他一開始是在開玩笑,所以回的並沒有很正經
他回說:「我並沒有亂罵人,事出必有因,因為這篇文章很蠢所以我留言說智障,更何況文章都從問版被轉到笨版還不蠢嗎,不過你都回去把po文改過了,知錯能改善莫大焉,你不要這麼生氣啦」
然後沒多久對方就回信說已經把我朋友的ip跟信件全印了下來,叫我朋友去跟檢座說明
下一秒就傳了報案三聯單的e化案號與案由:妨害名譽(公然侮辱網路加重毀謗)
叫我朋友主動去向警察局報到


請問:對方這樣告的成嗎??我朋友是否要主動去警察局說明還是等通知就好??對方寄過來的信寫名了「你才是智障、沒家教與幼稚園沒畢業」這樣可以反告他嗎??

 

由於不特定多數人得對ptt笨版的推文共見共聞,符合公然的要件;而打字評論「根本智障」,就該文字而言,係以輕蔑言語貶低他人名譽之行為,如果有針對特定對象(要看上下文),基本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但一般推文原則上係針對原文進行回應,所以是可能認為是針對原文發表者所為之侮辱。 依您的敘述,推文指涉對方「根本智障」應非散布對方確實是智能障礙的事實,而是以侮辱的口吻進行辱罵,因此基本上不成立加重誹謗罪。 對方雖然也使用輕蔑言語,但私下用信件表達侮辱內容,並未使不特定多數人得共見共聞,因此尚未符合公然之要件,原則上不成立犯罪;但如果公開PO出,就可能涉嫌。 如警方開始犯罪偵查程序,等候書面通知訊問即可,基本上並不需主動前往說明。

(參照刑法第309、31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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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12 21:01

您好:

我想請問您幾個問題,我是臉書使用者,發現很多臉書社團被他人侵占破壞,除了以修圖侮辱,甚至言論恐嚇要社團的人解散。

請問有以上行為的人,有犯罪嗎?

雖然不是以侵入個人帳號,但侵占他人社團算犯罪嗎?

我們該如何在第一時間保護自己的權利呢?

 

翔瑀 101-08-10 18:53

本人日前像露天拍賣賣家諮詢手機功能
因為賣家態度相當不友善~言語有意挑釁
還暗喻我買不起手機,還說便宜你3000你買不買阿~呵呵
後來我一氣之下回了一句
反正你棺材本賺夠了不賣就不賣~
結果對方卻要告我公然侮辱
之前有詢問過林律師
的到的結果是有公然侮辱的成立空間
我想在請教一下
因為我今年才要生國三
沒有前科,可以緩起訴,但如果罪名還是成立
我會坐牢嗎?
休學去被關嗎?如果不被關,只罰錢,會罰多少?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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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瑀 101-08-09 20:00
律師您好 我是主題"我要被人告了"的翔瑀,我想請問,我當時只是說了一句你棺材本賺夠了不賣就不賣阿~ 對方卻要告我公然侮辱,若是罪名成立,我是觸犯什麼法條,是公訴罪嗎?緩起素又是麼? 另外對方要告我,我要聘請律師嗎?但是我家是中低收入戶而且我媽又是殘障人士根本沒錢 怎麼辦?要先跟對方道歉嗎~還是找議員幫忙解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16 05:52
建議還是循司法途徑處理,議員沒那麼大本事
阿明 101-08-08 15:43

之前因為和舍妹有不愉快.所以我在她的拍賣問與答留下許多不好聽的話.但那都是過去真的發生過的事.這些訊息我發出時只有舍妹看得見.但他卻故意回答讓任何人只要點進去就能看見.這應該是她選擇公然侮辱自己吧!因為我發出這些訊息只有他看得見.若是成立刑罰大約多重.我要做最壞的打算

無助的人請您幫忙

帝夫 101-08-06 09:57

你好:

請教法官庭上罵人侮辱當事人,還說些有爭議話題,但事後申請法庭錄音光碟發現錄音內容被削掉,還有嚴重干擾聲音根本無法聽取,如果事後想糾舉法官若無錄音內容如何是好?有何辦法申請原音錄音光碟?

 

如果法官行使職務時涉及妨害名譽罪,或是發表有損其職位尊嚴的言論,且涉嫌違法變造法庭錄音,可能違反刑法妨害名譽罪、變造公文書罪或是法官法要求法官不得違法行使職權、不當言行的規定。因此您可以向司法院政風處以及該法院政風室檢舉法官的不當行為,要求司法院依法查辦處分。而開庭時就法官的不當言論若有證人,亦可於檢舉時一併提出給承辦人員參考。

(參照刑法第211、309、310條;法官法第18、19條;司法院政風處聯絡方式http://tcb.judicial.gov.tw/?struID=0&navID=17&contentID=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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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1-08-05 23:30

我有一個交往8年的男朋友..我門是同志,那因為他騙我感情在後面找其他男人約一夜情,上百次..都是上ut約ㄉ.我知道這是兩情相悅的事情..感情被騙 也沒有辦法治罪..所以我不甘心打電話去他公司找他..甚至說出他同志ㄉ身分和他騙我ㄉ事情,還有我到他公司門口,叫囂也是說他是同志ㄉ身分.找男人上他 不敢出來面對...然後本來要叫他..我手上有拿一瓶飲料再喝.心急下我要叫他也沒注意就到到他身上ㄌ...他現在要告我公然侮辱..騷擾..和毀謗..那我會被 判多少?他也跟我親戚朋友說我ㄉ身分...那他有罪ㄇ/

黃國城 (Jerry) 101-08-05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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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基本上您指稱對方是同志或對方指稱您是同志,並不會構成誹謗公然侮辱(除非對方不是同志),因為同志在現在的社會上已經是可以被接受,也很難被認為是侮辱、貶低對方的用語。

2.但您如果是公然將飲料倒在對方身上,這個行為是有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的。

cat9137 101-08-05 13:42

在大陸被台灣同事在臉上寫下羞辱文字需要在大陸或台灣或兩者提告

我是一個在大陸的工作者,最近4個月剛換新公司,但是進入後因為是新人所以對任何事情採取低姿態作事,但是因為上司(後面簡稱B君,台灣人)分配的職權責任不明常常被上司的親表弟欺壓(後面簡稱A君,台灣人)。後來從旁得知A君從事此行業只不過4年多一點時間,雖然我是此公司新進人員但是我從事此行業卻已經是15、6年的老手。A君仗著他表哥是我上司的關係從進公司後沒多久就開始欺壓我污辱我,而我也基於B君是我上司的關係而處處忍讓,雖然期間我還試圖跟A君改善關係卻沒有任何進展。但是到了A君第8次污辱我時,我看這只會繼續惡化下去沒有任何改善的機會之下於是就跟我上司B君做第一次反應。B君了解情況後也跟他表弟溝通,無奈A君並不聽從反而更變本加厲。在被A君第9次惡整污辱後我因一時衝動跟他大吵一番也反應到B君那處…無奈人親土親不如人家血緣親的情況之下,B君的偏頗處置方式令我很不滿意,而A君見此也更加囂張與跋扈欺壓於我。後來我從旁得知A君因為B君是老闆下第一把手,所以在A君來到這公司後就開始到處欺壓台籍或陸籍同事,連前台接電話的總機小妹也不放過,短短幾個月弄的所有同事都到老闆面前反應此一情況,無奈老闆需要B君在事業上幫忙於是也就袖手旁觀讓B君去處理…果然還是人親土親不如血緣親的偏頗處理方式,由於大家都是出外討生活,所以大家都敢怒而不敢言…

 

(情況1)一直到了最近大約3天前(2012/08/01)在回家的公司班車上他又開始在其他台籍同事與陸籍司機面前出言羞辱於我而我也不客氣回嘴。於是2人在車上吵的不可開交,當時他譏諷我臉皮跟大象或犀牛一樣厚,我回嘴說比它們還厚又如何?他居然出言說那要拿”槍”來幫我測試一下…

        (情況2)又過了2天即2012/08/03,因為我對客戶的滿意服務,招致他嫉妒與痛恨於是開始對我大聲謾罵大約5~10分鐘左右(因為是謾罵說實在的罵的太快所以大部分聽不大懂)最後我忍不住我也回嘴,中間你一句我一言互相指責,其中還罵我是老鼠屎,而我回嘴說老鼠屎的定義是只拿錢不辦事的才是老鼠屎(因為他確實上班時只拿錢不做事終日摸手機或相機)…

(情況3)最後他罵我不知羞恥我回嘴說我就是不知羞恥又如何?A君回說:那你的意思就是要求我在你臉上寫上這”不知羞恥”4字囉?於是我也不客氣的回說:要寫來寫啊誰怕誰!!!然後他就在陸籍第3者同事面前邊走過來邊說:這是William(本人英文名)要求我寫的哦,不是我自願寫上去的你都看見聽見了哦~~~在他要寫前我最後一次口頭警告與拒絕說:你敢寫就給我試試看!!!於是他就在第3者面前將此4字用奇異筆寫在我左臉上(有照片為證),寫完後還要求我要走出去給大家來瞧瞧讓搭家知道我是怎樣一個人…當然我也照做了,我就是要讓大家瞧瞧是誰做此像3歲小孩的羞辱人的舉動,很多台灣及大陸同事看了後都搖頭無奈…

 

從小到大除非在我本人自願情況之下,從來沒有人膽敢在我臉上寫下如此污辱人的字句。

那我想要請教各方有法律的正義之士解惑…

請問上述的情況我可以在台灣提告嗎?還是要先在大陸提告立案後再返回台灣立案? 要先寄存證信函給予保留法律追溯權嗎? 這種情況保留法律追溯期多久? 要以何名目提告公然侮辱?還是…?那流程如何? 民事如何和解,流程又是如何? 可以提精神賠償?或是什麼賠償? 或是有更好的方法不要提告但是可以收到警告之效果?例如要求對方寫悔過書或道歉信函等?或其他方法… 還有其它應該要注意與了解事項等…

 

真真真希望能有人幫忙解此疑惑並給予A君一個警惕,若它表哥無法管他那就由法律公理來制裁他管他,讓他知道天下之大不是沒有公理正義的!!!

 

感恩與拜謝

 

林智群 (klaw) 101-08-05 15:25

在台灣提告公然侮辱即可(你有拍照存證吧?)

檢察官會安排希望雙方和解,民事求償部分到時再談,不需要另發存證信函

cat9137 101-08-05 16:3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在台灣提告公然侮辱即可(你有拍照存證吧?)

檢察官會安排希望雙方和解,民事求償 ... (恕刪)

是的,我有拍照存證!!!

雖然是8月初才發生但是我怕會過了有效告訴的時間。
請問法律追訴有效期是多久呢?幾個月?半年?一年以上? 現在已知道可以控告,不知勝算有多大?是否可以先用口頭警告的方式請A君給一個交代,可以採取以戰逼和的方式要求A君寫下道歉書及可對全公司同仁發正式電子道歉信恢復我的名譽嗎(包含台籍與陸籍同仁)?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我先口頭對A君警告,若不給予合理道歉與交代我將提出告訴是否會構成恐嚇罪?

另外道歉書法律有效期又是多久呢?

小傑 101-08-05 00:44

個人目前住的是一排約20戶的透天厝

每戶客廳外是屬於加蓋的車庫,整排各戶車庫之間有1米半圍牆、牆上有欄杆

隔壁住個很過份的惡鄰居,每天在他家車庫用三字經、五字經漫罵鄰居

日前看我進門就罵我說:「黃ㄟ;我X你媽的XX」。有被我當場錄音

請問~~他只道姓沒有完整的指名;他是在自家車庫(但每戶都可聽得到)

如此是否可告他公然侮辱罪? 或是可用其他法條? 

除了錄音之外還需證人嗎?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8-05 15:38

刑事部份只能用公然侮辱,除了錄音之外建議傳鄰居作證

小珊 101-08-04 15:18

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16228&snA=2318&tnum=61

實情如網站所描述

小妹本想放棄

但事後經警告

檢舉Xf5486小三 是孕婦喔@@? 是老公的還是....別的男人的呢?XD昨天 22:40

卻用這種疑問句的方式來重傷

我真的好氣

我不甘心我的小孩 我的家庭 受到如此委屈

我也不甘心對方仗著自己有錢

就用此方式來侮辱我跟我的家人

希望律師大大們幫忙解惑

小妹跪求 懇求律師大大們的幫忙.............

 

對方在巴哈姆特網站的公開討論區發表「小三 是孕婦喔@@? 是老公的還是....別的男人的呢?XD」的言論,足使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且上述言論意指他人有婚外情,屬於輕蔑、貶損他人社會上之人格評價,而使人難堪之詞;以文字指涉小孩不是先生所生的,亦屬貶損他人名譽之不實事實,原則上會同時成立公然侮辱罪和加重誹謗罪。因為對方是發表一次言論同時觸犯兩罪名,基本上會處刑度較重的加重誹謗罪。 由於妨害名譽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您必須在”知悉犯人”(確知身分)後6個月內提起告訴(知道代號亦可,可請警察或法院查詢),否則法院會不受理案件。

(參照刑法第55、309、310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李妹 101-08-04 11:40
張景堯 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現任的工作是網頁設計,在現任的公司,半年前轉調到目前待的這個部門。 其實在轉調過來之前,在前一部門跟我配合的企劃就有和我現在這位主管因為工作上的事情不愉快。 轉調到這裡後,我當然也是戰戰兢兢的盡量不招惹這個主管。但是我偶爾會跟我們其他組員(企劃)有些不愉快,就是企劃與設計間常常會因為某件作品改來改去,溝通不良,而導致我臉有點臭!主管也因此發信給我們組上的每一個成員訓斥我,認為我工作態度很差之類的。 第一次我是真的有虛心檢討,事隔半年,最近也是因為工作上瑣碎的事情有點不愉快,但這次我改用和緩的語氣詢問為什麼會這樣等...結果也是招來一封公開的訓斥信件! 今天我實在忍不住了,於是回信給我主管告訴他我的想法,結果他非但不認同,還在他的FB上留言辱罵我!說我是白目!說我不分職場倫理教訓他的企劃!說我是個咖小!還說我做的東西很爛!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她有指出是她部門的哪一個職務,而那個職務就只有我一個人,所以公司同事都知道是在說我! 我實在覺得很生氣!我並沒有辱罵誰,就事論事地在公事上提出疑問,但我主管就像我踩到他的地雷依樣不留餘地的教訓我!不但一開始是全組公開信訓斥我,現在是把他的怒文公開PO在FB上!毀我名譽!難道這就是身為一個主管的道德嗎??? 我們只是昨天下班前在E-Mail來回個兩封,他每次說話都很犀利!我已經有離職的準備了!但我實在氣不過他這樣毀壞我的名譽!請問我可以提告嗎?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提告之後勝訴機率有多少呢?我是已經有離職的打算了....跑法院甚麼的我可以接受!我真的很想給他一個教訓!要他以後不要老是像刺蝟般頻頻攻擊人! 以上,謝謝您!
1.如果你覺得對方有影響到你名譽 你當然可以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求償 2.至於勝率 我想應該除了承審法官外 沒有人可以具體回答你這個問題
李妹 101-08-04 11:32
事情是這樣的: 我現任的工作是網頁設計,在現任的公司,半年前轉調到目前待的這個部門。 其實在轉調過來之前,在前一部門跟我配合的企劃就有和我現在這位主管因為工作上的事情不愉快。 轉調到這裡後,我當然也是戰戰兢兢的盡量不招惹這個主管。但是我偶爾會跟我們其他組員(企劃)有些不愉快,就是企劃與設計間常常會因為某件作品改來改去,溝通不良,而導致我臉有點臭!主管也因此發信給我們組上的每一個成員訓斥我,認為我工作態度很差之類的。 第一次我是真的有虛心檢討,事隔半年,最近也是因為工作上瑣碎的事情有點不愉快,但這次我改用和緩的語氣詢問為什麼會這樣等...結果也是招來一封公開的訓斥信件! 今天我實在忍不住了,於是回信給我主管告訴他我的想法,結果他非但不認同,還在他的FB上留言辱罵我!說我是白目!說我不分職場倫理教訓他的企劃!說我是個咖小!還說我做的東西很爛!雖然沒有指名道姓,但是她有指出是她部門的哪一個職務,而那個職務就只有我一個人,所以公司同事都知道是在說我! 我實在覺得很生氣!我並沒有辱罵誰,就事論事地在公事上提出疑問,但我主管就像我踩到他的地雷依樣不留餘地的教訓我!不但一開始是全組公開信訓斥我,現在是把他的怒文公開PO在FB上!毀我名譽!難道這就是身為一個主管的道德嗎??? 我們只是昨天下班前在E-Mail來回個兩封,他每次說話都很犀利!我已經有離職的準備了!但我實在氣不過他這樣毀壞我的名譽!請問我可以提告嗎?我可以告她公然侮辱嗎?提告之後勝訴機率有多少呢?我是已經有離職的打算了....跑法院甚麼的我可以接受!我真的很想給他一個教訓!要他以後不要老是像刺蝟般頻頻攻擊人!   以上,謝謝您!

 在FB毀謗他人,是會構成加重誹謗罪的。

你可以先把他留言的資料備份起來,然後根據這些資料提起告訴。

愛迪達 101-08-03 12:02

我先將詳細情況轉述一翻,再將我的問題告訴您。
本來我是在某某公司上班,後來於7月31日早上辭職
主管把所有人叫進辦公室說是要開會
誰知道進去後,她先轉彎抹角罵人
才轉過頭來看著我說知道我在講誰吧?
我們就這樣對槓起來...
主管就叫我把離職書簽一簽
結果旁邊的一個技術員,就罵我說:妳不是很屌很厲害還不趕快簽
我就說:簽就簽我怕神麼?
我一轉頭要簽的時候那個技術員就罵我靠杯喔!
後來我簽完就馬上離開了....
那天我心情不好,就上FB社群打了我所有的不滿
因為很生氣,打得也不怎麼好聽,而且那篇文章是公開的
誰知道隔天我才知道那位主管,把我打的文章和我本人的照片
複製和列印下來,任意張貼在公佈欄上和員工餐廳吃飯的地方。
好現在我要提出我的問題了:
1.我打的文章沒有提及公司名稱以及公司員工和上司任何一位人的名子
我也沒意指在說誰,這樣我有觸法或是毀謗嫌疑之類的嗎?
2.主管這樣將我打的文章和我的照片未經我的同意
把它複製列印下來張貼在公佈欄和吃飯的地方,是否有侵權和受損我的名譽?
3.那位技術員在大家面前罵我(靠杯喔!)這樣算公然侮辱嗎?
麻煩律師的回復了。謝謝!!

您好,

      1.基本上雖然沒有提及公司或任何員工的名字,但如果可以證明您是在罵誰的話,還是有可能觸犯公然侮辱誹謗。但證明上會有困難。

      2.但因為您的文章是公開發佈在FB上,所以就算主管印出來張貼,也很難主張侵害到您的權利。

      3.技術員在大家面前罵妳當然有可能成立公然侮辱,但是問題在於說當天在場的員工是否有人願意幫您作證。

 

在公開社群網站發佈言論,足以使不特定多數人共見共聞;但究竟會不會觸犯公然侮辱罪或是加重誹謗罪,仍必須視言論內容是否有貶低名譽辱罵(如髒話)或是指涉不實事實而定。妨害名譽的對象不一定要具體到指名道姓,只要足以從言論內容來判斷是針對何人,還是有可能觸犯妨害名譽罪。 對方雖未經同意即將文章和照片公布,但如果有偽造扭曲或是附帶辱罵辭句等情形,或者其是故意以妨害名譽或信用之方式的目的將該文章公佈,雖然沒有具體指涉誹謗或是辱罵的行為,但還是可能觸犯妨害名譽罪。至於未得同意即公開照片FB照片的行為,可能侵害肖像權而成立民事侵權行為,您可以請求排除侵害以及要求損害賠償金。 依實務見解,罵「哭爸」已屬足以貶損他人名遇的辱罵話語。若當時有多數人在辦公室內的話,即屬公然場合,基本上會成立公然侮辱罪。由於公然侮辱罪屬於告訴乃論罪,您必須在事發後6個月內提出告訴,否則法院會不受理。

(參照刑法第309、310條;民法第18、184、195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明 101-08-02 14:45
1.之前看到一則新聞說一位護士在臉書公然侮辱一位助理,結果被判賠5萬且拘役15天,那如果是這種情形:我的朋友A把他和B在臉書的對話內容貼給我,對話內容中B明顯的指我的名字 說:XXX那個垃圾 ,這樣的話可以對B提告嗎? 2.我是因為朋友轉貼對話內容給我才得知B私下中傷我 這樣也算毀謗罪嗎? 3.如果B的罪名成立,會受到何種處分?可以對B求償嗎?
刑法公然污辱罪 必須要讓特定多數人或不特定人可以共見共聞的狀態 依你說述 應該只是單純由朋友那邊轉述得知 不屬於公然污辱
郭詠晴 (律師) 101-08-02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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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愛. 101-07-23 22:57
FB上 說 連一個豬排也不會煎 而且都用調味包 沒有說到 公司 也沒有說 姓名 這樣會犯 公然侮辱妨害名譽嗎 謝謝許律師
客觀上如果無法特定對象,亦即一般人根本不知道你在說誰,就不會構成。
清晨 101-07-21 23:37
我在ipart交友網站經營了個小小個案,

有個人真實照片,稱號則是用暱稱,暱稱中有個人姓氏,

檔案中也有居住地及學校,也就是說有意就能找到我的意思。

前兩天,突然來了不認識的人,

在日記區的留言區(公開,無論是否會員皆可看到),

重複洗版了以下言論六七次:

"大家注意喔~ 這個女的在暗黑三騙裝備的 還有在8591利用假資料買裝備 然後收了台幣價值6000多元的武器不給錢 目前正被人肉搜索中 特此來公布此人惡行^^"

並且在發完此言論後,到我的私密留言板(只有雙方能見到)打上:

"讓你身敗名裂 爽唷^^ 掰囉38歲老太婆 啾咪 啾啾 啵啵^_~

爽唷 窩呵呵^^ 騙裝妹^^"

也就是說,他不是單純惡作劇,他是想讓我"身敗名裂"的打算,

我沒有騙錢,目前22,當然在這?這兩點沒人清楚是真假。

我不打算就私密留言的部份告他,打算告他日記公開頁的部份。

今天去報警時,警方告訴我他這樣沒有直指姓名或現實真人比較難告

或是也沒有涉及侮辱言詞 等等。

但還是可以告,請問

(1)是否我加上他在私密留言區打算讓我"身敗名裂"這點去提出告訴,

送審成功的機會變大?

(2)警方請我想好要以觸犯什麼法條來送出資料,否則會變誣告

請問"妨礙名譽","公然侮辱","誹謗",這三點有哪點適合?

或是有其他更適合的法條?

請有經驗的人能務必幫助我,

我還有些存款能請律師,只是現在我要知道怎樣才能成功告他。

這不是太大的事,去警察局他們處理的態度也是隨便回回,但我絕不放過這個人,

他已經換過好幾個暱稱帳號和約其他朋友來搗亂過了,

這次直接在公開留言區造謠是最嚴重的一次,

所以我希望能告他成功,無論要付出多少代價(金額),

這樣才能達到殺雞儆猴的功效,   至少他們不會每隔一陣子就來擾人,久了我覺得累又怕。

我不是法律科系的,有些事情所知不多,請回答我以上兩個問題,

另外,不少人說網路上用暱稱就算被侮辱了也是提告不成,

我已經有真實照片,我告他的決心沒有變,

否則難道就放任這類人隨便造謠都不會受到教訓嗎?

如果有必要,我願意把我的暱稱改成真名。

請告訴我有效的方法。萬分感謝。

如果對方所述確實不實,就是誹謗,可向警察堅持表示提告,如警方藉詞不受理可向上級督察單位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