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米米 102-07-04 23:15

本人最近在找工作,到某公司應徵面試後質疑該公司是否為合法公司,並在部落格上發表日記公開指名該公司並對該公司提出質疑並奉勸大眾求職面試要小心求證,兩天後接到派出所電話說對方要告我妨礙名譽,接到電話的第一時間已把該篇文章刪除,並發表公開道歉文章,也準備於該公司上班時間致電道歉。本人文章內容對該公司質疑是否為合法公司,是因為於"經濟部商業司─公司及分公司基本資料查詢"裡查詢該公司名稱、地址,搜尋不到有該公司的任何資料。另外質疑該公司沒有官方網站,事實該公司確實沒有任何官方網站。請問這樣會被告成功嗎?若告成功會怎樣呢?另外若私下和解大概是多少錢?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7-05 06:18

 

依台端所述,顯有妨害名譽之疑慮,但如能證明所述為事實者,原則上能主張阻卻違法。當然可以和解,至於金額多少則以協調而定。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很多公司都沒有網站,故倘若單純以沒有網站即隨意發文質疑,確實會有問題,但如以查無公司登記而為懷疑,個人認為並非無據.

健文 102-07-03 12:05

如果在網路上面散播他人不雅照片

這是算妨害名譽或是妨害風化罪呢

提告的話刑責大概會有多重?

就您所述在網路散播不雅照之行為應已構成刑法第235條「散佈猥褻物品罪」,依法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健文 102-07-04 18:51

請問律師一下 如果是初犯

在開庭時有悔意 法官大概會如何判決?

回覆 健文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一下 如果是初犯

在開庭時有悔意 法官大概會如何判決?

本案建議還是先在偵查程序中,爭取緩起訴。若本件已進入法院審理,則最好設法爭取緩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妹妹 102-07-02 17:51
律師您好: 民法有規定 夫妻之一方 有此情形之一者 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一經判決入獄後即可去法院辦理嗎? (受刑人是女方) 2...法令是否有規定要在一年內申請辦理完成? 3..若是入獄者(女方)即將出獄還可以去申請嗎( 約將滿三年) (因花了很長的時間去勸說那位先生 好不容易被說服 點頭了) 4...出獄後就不能再提出了嗎? 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並不侷限在入獄前後,所以即便已快出獄,,仍可提告,當然若出獄後再提告, 也無不可,以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妹妹 102-07-02 17:20
律師您好: 民法有規定  夫妻之一方  有此情形之一者  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10...被處三年以上徒刑或因犯不名譽之罪被處徒刑者 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一經判決入獄即可去法院辦理嗎? (受刑人是女方)
2..是否有規定要在一年內申請辦理完成?
3..若是入獄者(女方)即將出獄還可以去申請嗎(刑期即將滿三年)
(因花了很長的時間去勸說那位先生  好不容易被說服  點頭了)
4..出獄後就不能再提出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2-07-02 18:15

民法規定如下:「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對於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六款及第十款之情事,有請求權之一方,自知悉後已逾一年,或自其情事發生後已逾五年者,不得請求離婚」,因此,故意犯罪經判決刑期超過六個月確定,就可以請求離婚,但要在知悉後一年內提離婚訴訟;不是以入獄或出獄為標準。以上謹供您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所引用的法條是舊法,該規定已修正為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者,對方得訴請裁判離婚,但是自知悉後已逾一年者,不得請求離婚,因此必須先釐清該位先生是何時知悉太太受有罪判決確定一事?是否已超過一年?如無,得據以訴請裁判離婚,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如已罹於請求權時效律師也可以進一步分析判斷是否還有其他構成裁判離婚之事由,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cat 102-07-02 16:45

我老公的哥哥跟他嫂子說我老公去她嫂子上班的地方鬧事.是他嫂子的老闆娘打電話通知他的..我老公去問他哥的時候他還很肯定說就是我老公.可是當我朋友打電話去查的時候.他嫂子的老闆娘說根本就沒有人來鬧事.況且他又不認識我們.而且他也不知道他哥的電話.所以從頭到尾都沒有這件事..後來他哥又對我老公說(你老婆吃我的錢)..所以我老公很生氣就對他打下去.事後這件事她哥對我老公提出傷害告訴.後來和解收場..現在換我對他哥跟嫂子提出誹謗告訴.因為本身我們夫妻有開設工程行.他在工地那麼多人的面前說我老公鬧事.說我吃他的錢.對我們夫妻工程行的名譽造成很大的影響.而且他在說的時候我有證人幫我做證他有說這些話....上次他們開傷害告訴庭的時候他卻反過來咬說是我說他吃錢.還在庭上捏造說一大堆我a錢的事情.當下我老公顧兄弟情所以沒戳破他..還說我老公去鬧事這個事是誤會..我就搞不懂就沒有這件事情他們夫妻自己掰出來的事後才說是誤會..請問我這個月應該會出庭..請問我這樣能夠告成嗎?.如果我獲勝那我可以提出名譽賠償嗎..賠償金額大概可以提出多少..麻煩幫我解答一下..感激

 如果沒有超過6個月告訴期間,且有證據可證明,成立機率甚高,至於損害賠償一般都是精神上慰撫金,法院會衡酌雙方學識、身份地位、收入及情節等為綜合判斷,金額從數萬到數十萬都有可能。

米米 102-06-29 11:16

請問律師

我服務的學校某位老師在全校校務會議上指明道姓,說我在今年的5月7日不願意幫他協調更換導護輪值(因為他隔天要請病假)。又說我在他提出要求協調更換導護輪值時回應他:完全沒有辦法提供他任何協助,無法幫忙。在全校同仁面前將我形塑成一個眼見同仁生病還硬要他拖著病體找人更換導護輪值,也不肯伸出援手幫忙的壞心人形象。

我們學校的校務會議有全程錄音,請問這位老師這樣的發言內容可以構成妨害名譽嗎?

事情經過是這樣:
5月7日當天這位老師不願意與他人更換導護輪值。
因為,他說他是請病假,應該要由候補人員遞補才對,
所以,我明確的告訴他,學校的導護輪值辦法規定請公、差假才由候補人員遞補。
而此時這位老師也拿起導護輪值辦法認真的詳閱後發現規定確實如我所言,
而我也告訴他導護輪值辦法也規定請病假要由當事人自行找人更換後告知學務處,
如果當事人找人更換有困難學務處才協調更換。
但這位老師仍繼續嚷嚷他不要換、他為何要換?
我只好請這位老師自己再想想看,下午三點前告訴我看他到底決定要怎樣。
此時,這位老師突然情緒失控,在導師室大聲吼叫說:「我不換,我明天來,我每一個教室都走進去咳兩聲,我要來站給全校看」。
在這種情況下,我只能選擇逃離事故現場,因為我希望我離開後能讓他冷靜下來,好好想一想自己這種行為對嗎?
到了下午三點,想當然耳,這位老師沒有任何表示,
所以,我只好依照導護輪值辦法規定,將導護日誌放在這位老師的桌上。
當天導師室有不少同仁在場,我相信要求證並不難。

兩天後的下午,我到這位老師桌上要收回導護日誌,準備交給下一位導護老師,
但這位老師的桌上跟附近都找不到導護日誌,
回到學務處辦公室正好遇見這位老師在處理學生的事情,
我問這位老師導護日誌在哪?
這位老師回答我:「不知道、不要問我」
我只好自己想辦法找回導護日誌,
也沒有再跟這位老師說任何的話了
接下來,這位老師就在全校校務會議上對我指名道姓做不實陳述
我認為這位老師在會議上的陳述已經傷害到我的名譽
若想告要如何提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述不實在,則其發言即已構成誹謗行為,此有民事刑事責任,均可向法院提出告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cat 102-06-26 22:58

贏了我可以對他提出民事賠償名譽賠償嗎?金額大概可以要求多少?

阿瑋 102-06-26 16:05
最新貼文 陳仕峰 同學,不要太過份,考試不會寫,並不代表考卷就要整張借你抄,你有經過人家同意嗎?人家跟你很熟嗎?何況上禮拜老師有公佈考題,考完還好意思問別人考的怎樣,要不要臉阿(代表某人發言) 請問一下上面在臉書上OP文,雖然沒指名道姓 但是整件事情只有當事人跟我,陳某某在臉書上批判 公開場合怒罵 算不算公然侮辱罪 及 妨害名譽 ? 已經照成我在班上互動名譽不是很好了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40

 對方並沒有指名道姓,你要對號入座提告並見得會成立

Paul 102-06-25 15:25

因為在網路 提到某商家的東西有使用甲醛製造. 提醒消費者要留意甲醛超標對人體的危害!... 結果被商家告妨害名譽...
四月出過一次詢問庭(他字案), 結果告訴人當庭承認他們的東西確實是使用甲醛製造... 然後我就被請回了!
本來以為沒事了... 結果近日又收到七月初 還要再去出庭 (仍是 他字案的 詢問庭)

請問... 他字案的詢問庭一般究竟有幾次啊?  不可能一次就結案的嗎?
(網路Google似乎沒看到任何一件是一次詢問庭就close的! 請問至少二次是標準作業流程嗎? 如果檢察官要我們和解, 我該答應嗎? 會不會顯得自己理虧?)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的詢問庭次數並不一定,仍有可能一次結案,是否接受和解,則由您自己決定,但若您所陳述確屬事實,則本件獲不起訴之機會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Paul 102-07-12 11:24

第一次詢問庭時, 因為告訴人訴狀寫的東西很多, 所以檢察事務官直接詢問告訴人究竟要告什麼?! 告訴人當庭說要告我加重毀謗, 因為我在網路說他們的產品含有甲醛! 在檢察事務官詢問下, 告訴人還當庭說"其他洋洋灑灑的就不告了!" (可是他後來卻承認自己產品確實有甲醛!)

第二次詢問庭, 告訴人卻說他要告我訴狀裡的其它件!

請問... 可以這樣子嗎?

第一次說不告的東西, 第二次又拿出來告?!

 

 

小文 102-06-23 14:55

律師你好 小弟日前收到鄉公所的調解毀謗糾紛通知單,內容提到衛生局到我前雇主的麵包店查看店內是否髒亂和是否使用過期原料,是否有違規食品安全法,但沒有查到重大事件,我的前雇主申請毀謗糾紛調解小弟讓他的麵包店名譽有損.

哪請教律師我應該怎麼辦?

 還有我要怎麼自保?

 還有去開調解會要怎麼回答問題?   謝謝律師的幫忙

阿緯緯 102-06-20 21:54

我自己開了一間才藝教室 有一天上團體課3-4名小朋友(大概3歲多~4歲多都有)

我不讓家陪同 怕影響上課秩序

有A同跟B同跟C同 

 A同跟B同媽媽是好朋友

A同上了9-10堂課了前面都表現正常

不知為何最近有些不穩定 常常上課哭鬧 

某天上課 ...他叫他媽媽陪他 

他媽媽知道我不準家長陪 所以會一直勸說他 但是A同還是一直吵著要媽媽陪

媽媽最後有點生氣 跟他說不然不要畫了帶你回家...但A同又不肯走...

安撫很久才開始上課

過了幾天...他媽跟他爸衝來教室

叫我站好並質問我是否呼他兒子巴掌 把她強行拖去廁所關起來

我就說我沒有 你可以問問他小朋友你可以問B同看看

他們上廁所都自己去上

A同家長就說 他兒子昨天晚上哭一整天 他問他發生什麼事A同就跟他說

我把他拖去廁所呼他巴掌

他媽媽就說他問 B同也說有看到 ..就說小孩子不會說謊

我頓時傻眼....我根本沒做過這些事

我一直堅持自己立場 說沒有 我也不道歉

因為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他媽媽一直破口大罵並要求退剩下的錢

我也讓他退

想說自認倒楣 平白受冤...也就算了

事後有打電話跟B同媽做確認 他說小孩子的話隨便聽聽就好

過了一天

就發現A同媽媽在臉書上po了一張有不知道何時拍的

教室門口 和廁所的照片 還有A同在教室跟做品合照的照片

合成一張圖 並在裡面貼文 以第三人稱的方式闡述 他兒子跟他說我動手打人的經過

並且將我標記在裡面 要大家小心我這間教室有暴力事件發生...

下面有他的好友留言 有的說;怎麼會有這麼沒良心的人 甚至有人留言要來砸店.要叫記者來

我看了當場崩潰...

當時一起上團體班C同媽媽看到這則留言就在留言 留說:我問我兒子 老師有打人嗎

                                                                        老師有把他帶去廁所嗎?

                                                                              他也說沒有

 他力挺我想證明我沒打人

但我打電話給他謝謝他的好意

我不想讓他也捲入這次羅生門當中

之後B同媽媽又打來跟我說 他兒子改口說他沒看到我打人

但為時已晚

文章已經轉貼出去

我好害怕 傷害名譽是小大不了我收起來

但是我害怕的是他們來傷害我店裡的小朋友

對於這標記我的文章我都沒多做回應

但不理智的留言越來越多

我已經備份了

我教室裡沒有監視器

他帶著小孩來質問我有無呼他巴掌也沒驗傷

我該走什麼法律途徑來保護我教室裡的小朋友還有我自己...?

 

 

 

 

 

Olive 102-06-20 18:56
律師您好: 我家在傳統公寓2樓,近日與樓下1樓新來的店家因招牌問題發生爭執,向市政府1999申訴,市府人員來視察勸導後,對方按我家門鈴欲和我們談,當時只剩媽媽一個老人家在家,正在染頭髮,便回答對方說現在不方便,對方卻對著對講機罵她「臭俗仔!」母親掛掉對講機不予理會,對方直接在樓下一樓馬路旁對著我們家繼續大聲謾罵,還慢了三字經等等更髒的話。 媽媽因年紀大不會用手機錄音,當下便報警,但警察來時已經罵完了,請問若無錄音證據是否還有其它方式可以告對方公然侮辱毀謗名譽嗎?謝謝您的回覆!
沒有證據是將來可否證明犯罪的問題 並不妨礙提出相關的告訴

可以找看看有沒有證人

以上供參。

庭庭 102-06-20 12:04
律師您好: 班上幾個同學和某位女同學有糾紛 就有幾個人在FB發動態罵女那位同學 有一篇我回:我沒去學校到底錯過什麼精彩的事情:-o大家息怒阿~~。 :靠 之前還叫我跟她道歉誰鳥她阿。 另一篇 :我家有律師不怕 自己對號入座就口以去告對方?這樣大家都會。(這句確定他有印下來給警方) 我想請問我那些留言會構成什麼罪嗎?(誹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恐嚇..其他??)她告我告得成嗎? 若我做的筆錄和對方印下來的資料我的部分無法構成誹謗.公然侮辱.妨害名譽.恐嚇之問題.對方就無法對我提告無法往上報了嗎?等於我就沒事了?還是一定要上法庭才能解決? 若對方說能和解那就是要我賠對方錢嗎?可是我並沒犯了法 和解除了賠錢還有其他方法嗎? ps雖然家人有人是律師但我就是不想給家人知道所以沒問家人... 謝謝
庭庭您好,就您所述的部分,因尚缺書面資料可供審酌,因此尚無法予以研判。另外,如您家人有律師,建議詢問他,以確保自己權益。畢竟,刑事案件還是審慎處理較為妥適。
張小遠 102-06-20 03:46

請問 我的7-11貼紙 是從別的網路賣家購入的~我把它拿去轉PO二手社團販賣~對方連買都還沒買就質疑我的物品 來源是竊取來的~ 一直要我提出購買來源或發票~ 本來想說我提不出來證明就不賣了 結果他竟然把我賣的東西圖片擷取下來 然後再社群網路Facebook大剌剌的公開我的不是 還PO文跟大家說要小心我 懷疑說我的東西是竊取而來   說我作賊心虛~這樣是否構成 公然汙辱妨礙名譽呢 ? 請問我販賣這貼紙~要怎樣提出我的來源 ? 而買家說給我就一定要給嗎? 法律有這一條嗎??????

庭庭 102-06-20 00:10
律師您好: 我在板上有發過文(發問時間:2013-06-19 12:37:29) 您說本案我的部分無法構成妨害名譽之問題.若我做的筆錄和對方印下來的資料無法對我提告就無法往上報了嗎?等於我就沒事了?還是一定要上法庭才能解決? 若對方說能和解那就是要我賠對方錢嗎?可是我並沒犯了法 和解除了賠錢還有其他方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對方仍可進入訴訟程序,但最後只是會有無理由之問題,當然若您覺得沒有犯法,則也無庸跟對方和解,就由法院做出結果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對方說能和解那就是要我賠對方錢嗎?可是我並沒犯了法 和解除了賠錢還有其他方法嗎?
ugg 102-06-19 14:52
各位律師你好:               我有提告妨礙名譽官司,被告在偵查庭說我有罵她 "臭查某",   我並沒有罵她,我可以要求他提出證據嗎? 如果她提不出人證或   其他證據我可以再告她誣告嗎? 而誣告也是刑事嗎?       若提告妨礙名譽官司對方無前科,僅被罰款請問這樣她會有 "案底"嗎?
林智群 (klaw) 102-06-19 15:05

 誣告刑事案件,不過誣告的要件很嚴格,不容易成立,一般除非有很明確的證據,不然不建議提告

這可以請律師幫你調開庭錄音

律師幫你告才會贏

小沉 102-06-18 14:18
您好 想請問公寓大廈糾紛的問題.本人與樓上住戶之前因噪音問題鬧的不愉快, 近期他們在社區的公開網站上先是留言說他家樓下有"肖ㄟ"再亂敲牆壁, 隔幾天後又在門口張貼紙條並拍照上傳,而照片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我家的地址. 請問他們文章中雖無指名道姓但是否已有觸犯了妨害名譽裡的公然侮辱? 假如他們有觸法那架設及維護網站的管委會無盡到告知要徹掉有侮辱字眼的文章屆時是否可一併提告? 謝謝
您好: 如該住戶於社區網站中之言論,已得特定指涉之人為你時,則是有構成公然侮辱誹謗罪之可能。然因您所述之事實稍有不清,尚須審閱相關文件後,始得予以判斷。如有需要,請再與本律師聯繫。02-23971998。魏千峰律師敬上
小沉 102-06-18 14:11
您好 想請問公寓大廈糾紛的問題.本人與樓上住戶之前因噪音問題鬧的不愉快, 近期他們在社區的公開網站上先是留言說他家樓下有"肖ㄟ"再亂敲牆壁, 隔幾天後又在門口張貼紙條並拍照上傳,而照片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我家的地址. 請問他們文章中雖無指名道姓但是否已有觸犯了妨害名譽裡的公然侮辱? 假如他們有觸法那架設及維護網站的管委會無盡到告知要徹掉有侮辱字眼的文章屆時是否可一併提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嫌公然侮辱罪,您可以據此提起刑事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elly 102-06-18 12:48

您好~

我是被告 , 因上月前夫刻意至女兒(小孩監護在前夫家)FB尋找到前年..年底小孩PO文"替爸爸染髮"... 我有回覆罵到前夫"不要給爛咖染....把它染成濺狗..."這二個字眼    前夫上月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有去開過一次偵查庭 對方堅持不何解 第二庭要調小孩來問

1. 請問 ..FB有第三人看到就已成利妨害名譽嗎? 已經PO快2年了 現在他才發現有成立嗎?

2. 請問 ..會如何判嚴重程度? 對方不何解的用意是想再循民事求償嗎?

3. 請問 ..我該如何應對法庭才會沒事?

抱歉~很急迫要知道 明天要開庭了好緊張 麻煩您替我解答 謝謝~

 

小陳 102-06-17 17:16
您好 想請問公寓大廈糾紛的問題.本人與樓上住戶之前因噪音問題鬧的不愉快, 近期他們在社區的公開網站上先是留言說他家樓下有"肖ㄟ"再亂敲牆壁, 隔幾天後又在門口張貼紙條並拍照上傳,而照片中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我家的地址. 請問他們文章中雖無指名道姓但是否已有觸犯了妨害名譽裡的公然侮辱? 假如他們有觸法那架設及維護網站的管委會無盡到告知要徹掉有侮辱字眼的文章屆時是否可一併提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所指之對象是可得特定的話,仍會構成公然侮辱之行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宏 102-06-17 13:5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住在我租屋處隔壁棟的住戶,他們有天晚上看到小偷,看到那小偷從陽台爬到我的租屋處,由於那租屋處整棟剩下我一個人租,那位看到小偷的人就一口咬定是我做的,

還去學校社團找人要賭我,可是那天晚上我確實有不在場證明,之後也到了警察局跟警察談過,

現在是不知道那位說我是小偷的人會不會告我,如果他要告我的話,我可以告他誣告嗎?

那如果他不告我,我可以寄存證信函要他期限內公開道歉嗎?如果他不道歉我可以告他毀謗妨礙名譽嗎?

那如果寄律師存證信函費用大約會是多少?

希望有好心的大大能替我解答QQ

 

katie7108 102-06-11 15:19
今年三月上班路上,因為我紅燈,撞到了一台車,沒有人受傷
下車後,馬上道歉,也關心他有無受傷,對方沒有受傷,拿粉筆劃線後移車
然後報警,再等待過程中也有再持續道歉

後來警察來了,畫了圖,我也很誠實的承認我紅燈才和他撞到

然後對方的媽媽也來了,告訴我,人沒事就好了,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去警局做紀錄,看了行車紀錄,他可以閃開我的,但卻沒有…

然後結束要離開警局時,我又再去和他媽媽道歉,他媽媽仍是說沒關係,
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案發第三天馬上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這樣

後來四月十幾號時,他打電話給我爸爸說保險公司賠三萬,他修車要三萬多,保險公司理賠不成,還另外要求更多的理賠,向是代步費、上班的薪水、車子沒修仍在停車場的保管

我爸爸不同意,告訴對方,只賠保險公司的錢

對方後來寄了存證信函,要我出面合解


但我方告訴他請他找保險公司處理



後來對方申請調解,要我方理賠十一萬
我爸爸出席,仍只賠保險公司所賠
調解不成立

後來他告我了,我可以準備什麼嗎?

我需要賠他的保管費、代步費、薪水、精神賠償…嗎?

另外,出庭的時候我可以準備什麼嗎?
他寫了民事起訴狀,我也要寫嗎?


另外,他還自己寫了MAIL給我的老闆,說我損壞公司名譽,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謝謝大家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5:59
回覆 katie7108 的發言內容:
今年三月上班路上,因為我紅燈, ... (恕刪)

請拿對方起訴狀等資料跟當地律師面談諮詢。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6-11 13:01

5月初 我駕車和一名女子發生糾紛 起因為按喇叭 之後雙方下車 我便問他:叭什麼叭 我不能迴轉嗎?他卻回我說:你有沒有水準啊? 我便回答他:我為甚麼不能迴轉 你才有沒有水準?之後他質問我:講什麼 我再回他:講國語  之後我便回車上離開 直到6月初 我收到警局通知 對方要告我妨礙名譽

並且說我有罵他三字經 但我並沒有罵 還說他有調閱攝影機  我想請教 如果攝影機並未錄到聲音

我能反告他毀謗嗎?另外 如果沒有錄到聲音 我是不是不能告他 公然侮辱以及誣告罪???

1.對方如果沒有辦法證明您有以三字經罵人的行為的話,則本件被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的機率很低。

2.本件依您所述內容對方應該沒有毀謗或者公然侮辱之行為,就此部分事實來提告恐怕不甚妥當。

3.要成立誣告罪,在實務上是有一定難度的,如果被告是因為罪證不足而遭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亦不能對告訴人直接論以誣告罪,而必須能夠明確證明其提告指訴之事實係出於虛構的,才有可能構成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11 16:06
回覆 恩 的發言內容:

5月初 我駕車和一名女子發生糾紛 起因為按喇叭 之後雙方下車 我便問他:叭什麼叭 我不能迴轉嗎 ... (恕刪)

如果能證明對方是虛構,才成立誣告罪。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6-11 16:3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對方如果沒有辦法證明您有以三字經罵人的行為的話,則本件被認定構成公然侮辱罪的機率很低。

2.本件依您所述內容對方應該沒有毀謗或者公然侮辱之行為,就此部分事實來提告恐怕不甚妥當。

3.要成立誣告罪,在實務上是有一定難度的,如果被告是因為罪證不足而遭不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亦不能對告訴人直接論以誣告罪,而必須能夠明確證明其提告指訴之事實係出於虛構的,才有可能構成誣告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賴大律師您好:

如果我提告毀謗的依據是用 對方提告我罵他三字經而我並沒有為之的這個部分 以致我名譽上的受損及人格的傷害 還有提告的公文佐證  這樣也不成立毀謗嗎?

 

回覆 恩 的發言內容: 如果我提告毀謗的依據是用 對方提告我罵他三字經而我並沒有為之的這個部分 以致我名譽上的受損及人格的傷害 還有提告的公文佐證 這樣也不成立毀謗
?

您可以參考一下刑法第310條之規定,單純就其提告的告訴行為來看,固然含有指訴他人犯罪事實(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成份存在,但是本質上告訴乃是對於偵查機關申告犯罪訴請追究刑事,因此一般在實務上並不會被認為告訴行為是為了「散布於眾」之目的,而傳播特定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實。否則豈不是每個刑事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無罪後,都可能會再另外開啟一個誹謗案件?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QQ盼 102-06-09 02:21

如圖...請問  我被別人連名帶姓並且標記人名(就是點我名子會直接連到我臉書)他並不在我臉書好友中

這樣是構成 毀謗?還是妨害名譽呢~因為有請對方刪除文章!!對方不理會....我就臉書檢舉,已被強制移除文章,但我都有拍照下來,且對方所述非事實

文章約下午4點左右標記PO文,因人在外面無法處理,到剛剛我才申請檢舉強制移除

 

還麻煩律師大人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4

 這應該已經構成公然侮辱了,不過臉書不太提供網路資料給檢警,所以偵辦會有困難

您好,

      對方此舉確實已有刑法妨害名譽的可能,加上他又是用公開方式貼文。但今天可能的問題會是因您已經強制移除,無法去證明文中所指的FB名稱就是您,以及確實可以連到您的FB帳號,舉證上會有點困難。

QQ盼 102-06-10 23:41

謝謝兩位律師大人的回文~^^~ 已收到嚕

WEI 102-06-05 11:33

如主題

汙辱人在網路上指名道姓罵我雞掰並且影射我是雙面人

已經嚴重毀損我個人名譽

是否可作提告?

提告單如何寫?

還有是否可以連民事訴訟人格權(名譽遭受毀損提告)

 

然後我有把他毀謗之言論截圖存檔!只有這個證據是否會不利於我提出告訴?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網頁內容等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待檢察官起訴後,您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您的損害,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呼喚 102-06-04 17:38

有桃園市的律師嗎?
我想問問這裡有桃園市的律師嗎?
有一些問題我很想親自到事務所去做詢問諮詢
如擅長妨礙名譽網路刑責的
但不知道這樣會不會需要太多費用
因問我沒去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有登錄桃園,得於桃園執行律師業務,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前往本所進行諮詢,詳細的資訊,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呼喚 102-06-04 17:56

律師您好

我已有寄信至您的信箱,希望有空能夠看一下

 

同時感謝您的快速回應

您好,剛才已經回信至您的信箱,敬請    查收。

Vic 102-06-04 17:28

各位律師您好,

因有人於網路上公開討論區發表一句"為Vic的兒子默哀"的言論
我與伊僅有在網路上公開發表過意見,但並不認識其本人,對方也不知我本名 

我兒健康活潑,更無任何病痛,對方發表此以言論,無疑是在詛咒我兒,以達到消遣我本人的目的.

因此我就直接列印下來,徑自到派出所報案了,

原本是要告其妨礙名譽公然侮辱,

不過派出所警員在協助我做筆錄時,也同時打電話詢問他人,然後告訴我應該是要告對方妨礙自由.

所以後來單子上也都寫妨礙自由,不過我個人對此有點存疑,

擔心會因為弄錯法條而敗訴,在詢問過員警後,

他跟我講,案件到了檢察官那邊,會再斟酌該法條適不適用,再做修改.

在此想請問各位律師,我應該向對方提出何種告訴較為適合?

而且是否真的像警員所述,到了檢察官那邊後會再幫我更改為適當的法條?

在此先向各位律師願意撥冗回覆,說聲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究竟是妨害名譽還是公然侮辱,應檢視文章的全文內容加以判斷,從您舉例的那一句話來看,較有可能成立妨害名譽罪,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gigi 102-05-25 20:11
請懂法律的大哥或大姐們指點感激不盡。
起因:我是賣家對方是買家,因交易時我覺得對方給我的感覺不好,所以給了他負評價以及加黑名單(加入黑名單的會員無法進入我的賣場),對方立即開別的會員帳號到我的賣場提問留言,下列是雙方的對話
對方:要擺雞掰來丫。
我:給你4筆負評其餘2X筆沒給負評已經很客氣了,你的評語濫的可以,你還有臉來說別人?人都要臉的,你不要?是人?序號要領那麼久?手有問題?
對方:沒關係,看我怎搞你。
(這些內容是對方列印給警方的,我是去警局才知道,因為我沒幾分鐘就砍單了,記錄會馬上被刪除,也無法覆原)
隨後沒多久,我就接到無顯示號碼,口氣很差的連名帶姓問我是不是本人。
隔了六個月,我接到警局的通知單,要我到警局接受偵查,作筆錄,我被人提告妨害名譽
一個月後接到地方法防偵察庭的傳票,在出庭的當天早上,有一個我未見過的帳號到我的賣場裡提問留言:高雄見(因為出庭的地方在高雄)
我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他告我的防害名譽會成立嗎?
偵察庭的書記管叫我們先去一趟調解委員會調解,提訴人當庭很堅決說他要上訴不和解,那我還須要去調解委員會嗎?我可以不必去嗎?
對於他提問時說的,”看我怎搞你” 讓我連續一兩個星期精神很緊張,天天吃安眠藥睡覺,胡思亂想,過了快2個月才慢慢忘了這件事,接下來接到警局通知,我又慌了2星期,看到傳票確定出庭日期,一直慌張的等待開庭日,要出庭前的前一小時,又看到一個莫名的留言(某某地方見)又害怕的前往地方法院(怕他對我不利),出了法院回到家還在想著他會不會知道我家在哪,會不會去找我家的人,一直想到了現在凌晨4點24分還無法入眠,受不了,才到了電腦前打出這篇漫長的文字。關於這些我能控告他恐嚇嗎?(從對方留言那些話已經7個月了,還能去報警嗎?那些內容警方那裡有,警方會給我當證據嗎?)
謝謝大哥大姐的耐心,看完這篇,也給小弟一個答案,不然我不知道又要失眠幾天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21:45
回覆 gigi 的發言內容:
請懂法律的大哥或大姐們指點感激不 ... (恕刪)

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辯護及提告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湘湘 102-05-25 14:03
很急..請問律師.. 我哥哥在某家健身房是個有氧老師..平時敬業又認真.. 不料突然無緣無被告知解任...而且對方並未說明任何原因.. 在此之前也都沒有做任何的約談.. 幾日後..該健身房下了一個非常大的停課公告.. 並附上底下相關文字.. "XXX因違反公司規定,為維持健身房品質及提供會員良好的運動知識,故原時段暫時停課".. 我哥之所以知道...是因為有裡面的會員看不下去, 因此拍照存證,並好心傳給我哥.. 而且這健身房不止下這公告...還把這公告貼在教室外面的課表上方(覆蓋).. 這顯然是有意放置...疑似有其意圖毀損形象及名譽.. 後續有會員向櫃台詢問原因...而該健身房對會員的說詞是..我哥沒有證照.. 但是明明我哥的證照計有十餘多項..... 重點是...不管這健身房何出此舉...即使有什麼事要懲處, 也必須事先約談確認.. 但對方完全沒事先約談...就馬上停課, 並做出這種不實的公告.. 完完全全的重傷一個人的聲譽.. 現在我哥已經寄出存證信函請對方出面說明..不然就要告他們.. 所以請問懂法律的人.. 這樣是否能成立這二項罪名? 也許不成立...但對方的做法背後確實是不實的.. 而且對大部份會員而言...不知情者真的會以為是我哥哥真的有錯才被趕出去的.. 請問究竟要如何做...才能讓對方至少出面道歉, 回復事實?? 謝謝..
如果確實有不實指控 民事部分應該有侵權行為問題 刑事部分看是否構成誹謗罪 但要先確定行為人
紫星 102-05-25 09:32

您好,最近因跟朋友吵架

導致對方(有兩位)在FB以及LINE上面亂罵我

而且也很多對方的朋友跑去按讚回應什麼的

有人還回說請問可以讓我下地獄嗎?

雖然那兩位所打得內容沒有公開名字

但很明確就是在打給我看的

對方朋友內容回應有很明確打就是在說住隔壁的壞人

也說對方女友有資格幫腔嗎之類的話

其中有一篇的內容是

白痴的女人

曾經受過這麼重的商還是選擇相信他

阿不是說要看他報應

套你說過的一句話

他只會利用人,之前跟我們很要好就對你愛理不理的

現在跟我們沒說話了才對你好,自己好好想想吧

我們說出來的話都是他自己說的,我們也沒要你相信什麼

那你在激動什麼還是他口水吃多了變笨了變的7788了

(太長了,打不完><")

我自己就算發文章也發跟她們無關的事情,但她們總是能又馬上發一篇出來罵或是諷刺

看時間跟內容可以很明確知道就是針對我的文章

那這些文章內容以及對方好有所回應的內容我都有照起來,那這樣可以構成妨礙名譽嗎?

如果屬於公然下 得共見共聞情況 有損害你名譽的言語 就可能成立公然污辱

FB符合刑法公然」的要件
罵人白痴,即使發文者沒有指名道姓
但也都構成了刑法第309條公然毀謗

曉君 102-05-24 12:03
律師您好: 之前應玩網路遊戲被對方玩家罵廢物,我想網路警察報案,警察通知我需要到警局裡備案,假如我沒有去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責任? 以下是電郵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您所檢舉公然侮辱一案,因刑法妨害名譽罪係屬告訴乃論,您如欲採取法律程序追訴,請檢具相關具體資料(如電子郵件或網頁、即時通訊息等資料),就近至警察機關或本局報案,俾利據以偵辦。 請問如果去警察局備案,如果沒告成是否會變成誣告罪,警察局有傳另一則電郵給我,但是我沒有問這問題。 以下是電郵內容:先生/小姐您好,您詢問被誣告該如何處理一案,請檢具相關具體資料(如電子郵件或網頁、即時通訊息等資料),就近至警察機關報案或司法機關提告,俾利據以偵辦。
以警局回函來看,妳應該是尚未完成提出告訴的程序,所以目前看起來,如果沒去警局,基本上警方也不會理你,原則上也不會有法律責任。反之,如果向網路警察檢舉,該檢舉已符合告訴的程序要件,且檢舉內容為虛構不實者,台端可能會有構成誣告的風險。
阿妮 102-05-23 05:37

您好,  我日前遭公司主管施壓要求簽署自願離職書, 原因為我於出差工作完全結束後之週末, 以家中家人有急事需立即回家為由返台, 遭主管發現不為事實. 但其實我回家時間已為周末且工作完全結束, 理當為我個人時間, 也未影響任何公事.  主管私下查我車票, 施壓簽署自願離職書, 扣留有我個人資料之公司筆電(不願給予時間整理), 立刻要求我馬上離開公司, 私自寄信給公司內部及相關廠商表示我因生涯規劃離職,使我於無交接狀況下讓大家感受到我個人可能有行為問題. 請問以上主管行為除勞基法外, 是否也觸犯個人隱私, 個資法及妨礙名譽呢? 我於週末個人時間返台未告知主管實情, 請問於法律上我能站得住腳嗎? 我因被施壓而簽署自願離職書, 若在場人證不願證明主管對我施壓, 請問我還有甚麼方法證明我是被逼迫的呢? 希望各位能多多幫忙提供法律上知識, 使我能保護自己權益. 非常感謝!

阿妮您好:

看來您似乎被公司的施壓,感到不平,就您的問題,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一、請問主管行為除勞基法外, 是否也觸犯個人隱私, 個資法及妨礙名譽呢?

    這部份您未提及主管如何私下查車票,或有何具體違反個資,或公司如果只是說生規畫而離職,沒有其他貶損您人格的行為,似乎不易成立。

二、我於週末個人時間返台未告知主管實情, 請問於法律上我能站得住腳嗎?

    如您所述,是您下班的時間返台,除非和公司有其他的約定,不然這沒有什麼問題。

三、我因被施壓而簽署自願離職書, 若在場人證不願證明主管對我施壓, 請問我還有甚麼方法證明我是被逼迫的呢?

    請您儘快向勞工局聲請調解,或發存證信表明非自願離職的意思,並保留一切相關證據,以便將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邀請您來參觀本事務所的網站,並加入粉絲專頁吧!

事務所網站:http://www.jclaw.com.tw/

粉絲專頁:https://www.facebook.com/jclaw.com.tw/

阿妮 102-05-24 03:54
回覆 李耿誠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非常感謝您抽空回覆和幫忙.

1. 車票為高鐵自由座車票, 上面僅有出發日期及出發/到達站, 車票因主管要求所以我給他, 但他卻未經我同意擅自拿去車站查驗是否有過卡/購票時間等等資訊. 以及主管強勢要求我要提供回到台灣後的個人行程detail讓他知道(例如幾點幾分到哪裡). 請問這些有觸犯隱私權嗎?
個資法的部分, 當天主管要求收回公司給予的個人筆電, 但因常出差內有個人資料, 及我自行發展的運算公式, 我當時要求給予時間整理後再歸還, 但主管卻說內有個人資料為自己的問題, 立即扣留筆電, 不讓我再動. 除此外, 我的筆記本, 主管以內有公司資料為由扣留, 但筆記本是我的. 這樣算是違反個資法嗎?

2. 由於是在國外出差, 工作已經完全結束就等回台灣而已, 公司並未特別針對出差規範, 且當時為周末, 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是下班時間? 由於''下班時間''的定義較模糊, 請問法律上有定義嗎? 例如公司未給付加班費的時間則歸算為個人時間?

3. 我已到勞工局詢問, 但服務人員卻對我說既然已經簽了自願離職書就無法做調解, 我強調為被迫簽下的, 但服務人員卻說今天我是有行為能力的人, 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簽, 既然簽了就要自己負責. 白紙黑字寫出來的才算, 口說無憑無法立證.  請問這部分, 因為除了人證之外很難提出證明, 我還是可以申請調解嗎? 調解的結果將對我非常不利嗎?

事發後, 公司有來電高階主管了解後本答應將我調至總公司繼續服務, 但過了一個周末卻又來電告知公司將以我工作不適任之理由資遣. 雖然願意給我資遣費, 但我感覺像是被欺壓, 公司想用錢打發我, 卻仍然未得到一個公平的解釋, 在我未來職涯上也留下了 ''工作不適任''的汙點. 請問這個狀況下您會建議我採取甚麼樣的行為去爭取我的權益呢? 在法律上有甚麼是我可以去做的呢?

黃同學 102-05-22 21:06

事情是這樣的
4月多的時候
我把我的IPODTOUCH(只能連WIFI那種)放在我門前的鞋櫃上
穿完鞋後我就忘了拿
匆匆忙忙去了圖書館
看書看到一半突然想起我忘在租屋
由於我是與同班同學合租6人一人一個房間的套房
我是住3樓
共4層樓1層兩間面對面1樓是店面而且也不會跟我們相通
所以並不會有人進來
於是我想了想就安心地讀完書再回家
回到家晴天霹靂
竟然消失了
我問了我們整棟的同學
有3個人看到2個沒看到
於是我就跟我同學借了手機
因為以前連過他手機的無線網路
所以我的IPOD只要在範圍內就可以直接連上
於是我站在我房門前連到了
然後我就用APP商店裡的定位功能讓手機發出聲音
而聲音的來源竟然在我同學的房間裡
然後我就叫我樓下的室友來聽
他也有聽到
然後我就跑去問那個同學
我問了他3次
會不會是你幫我收起來然後你忘記了
他就說不是他
那我也就沒輒
於是接近傍晚的時候我就發了FB訊息給他比較要好的同學
內容是這樣的:

我想....
不知道你知不知道這件事情
不過我想請你勸勸XX(XX就是那個人的名字)
其實我知道那件事情的真相
我已經給了他3次機會了
也幫他找了很多藉口了
但是我就是沒辦法說服我自己
我希望可以在租約到期之前
可以找到我的手機在我房間前面的雨衣下面的包包裡面
只要讓我找回來就可以了
而我知道的原因是我的鬧鈴3點多的時候有響
而聲音的來源就是他的房間
我覺得這件事情可以被原諒
但是也要他先釋出誠意
就拜託你了
因為我裡面有重要的資料
----------
然後我就去睡覺了
隔天我同學知道我有東西遺失
大約3~4個人
就問我說怎麼了
然後我就把上面的事情跟他們說
地點在學校的走廊盡頭都會有個小圓桌

那我想問的是我FB的訊息有構成妨害名譽嗎??
那我同學問我這樣會構成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08
回覆 黃同學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4月多的時候

您怎麼證明是他拿的?說不一定是有人放在他房間?

嘖…對方如果告您,是有可能告成功的。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咩咩 102-05-22 16:42

我之前去應徵中正紀念堂附近某行銷公司模特兒

我第二次復試時他說要拍宣傳照 分成12000和8000 他說之後的工作你很快就能賺回這些錢

但我說我沒有這麼多前他說2500也可以ㄧ定要拍宣傳照我們才能給你工作

我說在考慮他ㄧ直堅持說只有兩次面試不要就沒有了

她讓我考慮ㄧ下  其中打去了附近的南昌派出所 他們說的很保守 說之前有人對這家公司偍告

說他們拿了錢卻沒有安排工作給她 叫我自己評估 我想說回家好好思考

但公司員工有點半強迫我ㄧ定要付錢不然不能走 雖然他沒有講明 但讓我不舒服

最後我付了錢 後來拍宣傳照 是公司員工拿數位相機隨便拍拍

後來只發給我ㄧ次工作 是在綜藝節目當布景 後來我去時其他女生說她沒有拍宣傳照

我以為只是我ㄧ個人的問題 網路上多次看到其他人遇到一樣的問題
之後在臉書社團因為有人提問說這家公司 滿多人響應
我當時回說 :

騙很大

我說沒這麼多
她說公司有2500元的只是不是攝影師拍
我本來說再考慮一下
她一直說只面試兩次今不決定就沒了@@
然後我就拍了= = 那個人把單眼當數位相機拍
都那種臨演才找我們!當觀眾加背景

 

現在這間公司對這我們這群人提出妨礙網路名譽

5/31要去警局作筆錄

請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沒有付錢的收據
我只節錄了他們找我去應徵以及當時幫我拍照的人的對話

還有網路上看的到資料  也有提到南昌派出所的一番話

好像當時有簽工作約  他們說他們不簽經紀約都是工作

這會需要出庭嗎? 會有人生汙點嗎?

這間公司名譽不好大家都知道 現在卻來提告我們  該怎麼辦?

咩咩 102-05-22 16:14

我之前去應徵中正紀念堂附近某行銷公司模特兒

我第二次復試時他說要拍宣傳照 分成12000和8000 他說之後的工作你很快就能賺回這些錢

但我說我沒有這麼多前他說2500也可以ㄧ定要拍宣傳照我們才能給你工作

我說在考慮他ㄧ直堅持說只有兩次面試不要就沒有了

她讓我考慮ㄧ下  其中打去了附近的南昌派出所 他們說的很保守 說之前有人對這家公司偍告

說他們拿了錢卻沒有安排工作給她 叫我自己評估 我想說回家好好思考

但公司員工有點半強迫我ㄧ定要付錢不然不能走 雖然他沒有講明 但讓我不舒服

最後我付了錢 後來拍宣傳照 是公司員工拿數位相機隨便拍拍

後來只發給我ㄧ次工作 是在綜藝節目當布景 後來我去時其他女生說她沒有拍宣傳照

我以為只是我ㄧ個人的問題 網路上多次看到其他人遇到一樣的問題
之後在臉書社團因為有人提問說這家公司 滿多人響應
我當時回說 :

騙很大

我說沒這麼多
她說公司有2500元的只是不是攝影師拍
我本來說再考慮一下
她一直說只面試兩次今不決定就沒了@@
然後我就拍了= = 那個人把單眼當數位相機拍
都那種臨演才找我們!當觀眾加背景

 

現在這間公司對這我們這群人提出妨礙網路名譽

5/31要去警局作筆錄

請請問我該怎麼辦?  我沒有付錢的收據
我只節錄了他們找我去應徵以及當時幫我拍照的人的對話

還有網路上看的到資料  也有提到南昌派出所的一番話

好像當時有簽工作約  他們說他們不簽經紀約都是工作

這會需要出庭嗎? 會有人生汙點嗎?

這間公司名譽不好大家都知道 現在卻來提告我們  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已回覆您的郵件詢問,敬請  查收。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31
回覆 咩咩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去應徵中正紀念堂附近某行銷公司模特兒

我第二次復試時他說要拍宣傳照 分成 ... (恕刪)

這基本上您只要陳述的內容是事實,沒有惡意散佈不實內容,

在這麼多被告互為證人的情形下,

要成立的機會並不高。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黃小姐 102-05-20 16:19

我發現自己被公司虛報薪資4萬多

於是向國稅局申訴

國稅局受理後告知我會請對方5/20備查

結果5/19該公司聯絡我說國稅局要他提出薪資資料

公司說檢舉人是我的名字

說要告我「毀謗妨礙名譽

我只是使用正常管道申訴

我沒有毀謗他們,也沒有妨礙他們的名譽

我從頭到尾只有使用線上申訴國稅局

請問這樣我會被公司告嗎?

還有請問國稅局洩漏了我的個人資料給該公司

我可以對他們求償嗎?他們會負責嗎?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32

 你只是舉發,並不會構成毀謗妨害名譽

徐先生 102-05-19 09:35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工資的意見,因當時詢問此店家開出價格令人不敢恭維,便上網詢問,但標題卻打出了此車行全名,當晚覺得不妥,便把一字撤掉改為X,但如今卻收到法院刑事傳票妨害名譽案件,我出發點是善意,因為此工資高於一般行情2.5至3倍價格,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這是網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15&t=3276425&r=5&p=1

標題是:

開出天價"工資"的桃園市正X機車

以下是原文:

小弟是2004年的勁戰,因聽朋友建議的輪胎,買了兩條正新輪胎想換上,那天下班經過此車行時,想說問問也好,上下班都會經過,價錢ok就請他代為安裝好了,於是停下車進了店門口:

我:師傅,想請教一下,我自己有自備輪胎,想請您代為安裝,請問工資需要多少呢?
師傅:什麼車?
我:勁戰
師傅:喔,那個500塊(我心想,還挺貴的)
我:那我兩條輪胎帶來時,再請您幫忙好了
師傅:兩條喔,那要1000塊錢喔
我當下傻眼了,整整說不出話來,默默的走出門外。

請教各位大大們,現在代換的工資"行情"真是如此嗎?!


============================================
我想,打上店家名稱確實有欠周全,這點是我疏忽了,
但更換兩輪需要1000工資的做法,實在有嚇到我了;
才會這麼急著po文請益各位。這點我很抱歉。
但不管是軟釘子或是硬釘子,我覺得店家都可以直?,直接表
態?明不做這樣的服務,消費者也可以清楚了解店家服務的意願,
而不是?一些奇怪的價錢去嚇唬消費者,畢竟店家?不換或不做此
服務,我同樣尊重店家您作法的原則性。

最後感謝各位提出的相關資訊,指責我的部份,我仍同樣虛心接受,
謝謝百忙之中的各位,撥出時間參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從網頁敘述內容為真實進行答辯,本件您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須注意,對方還可能請求民事賠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2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妨害信用.若朝可受公評之事務方面答辯應是較可行的答辯方向,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17:40
回覆 徐先生 的發言內容: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 ... (恕刪)

您有無漏掉其他的文字?如果只有這樣,基本上要成立犯罪的機會並不大。

但還是建議您當面跟本所律師詳談,

詳細法律意見,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諮詢。

請按讚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ashley 102-05-17 19:05

事情是這樣的。

一名女子在經濟貧困時向我求助,尋求可以幫助他的工作。我介紹了八大給她。在台灣的龍頭酒店上班。但是他上的第二個月,卻突然不做也未照完整程序下檔。害公司為他賠了六萬六的債務。我們沒有簽本票。他也不管他的債務就一走了之。

簡訊告知他卻被他說成恐嚇妨害名譽,甚至音訊全無!!!!現在求助無門,請求各大律師法律有哪一條可以幫我們公司向她討回這筆賠償金?

拖了已將近兩三個月,可否另外像她索取精神賠償!!!!!????

ashley 102-05-17 18:58

一名女子因欠我六萬七的賠款,多次打電話卻置之不理,也音訊全無。

在這氣氛下,我公告了他的照片並且在公共平台上發表了他的惡行,卻被他到警察局備案,說我毀謗他人名譽。並且告知我如果在繼續在臉書上攻擊,不排除將對我提出告訴,如果不在攻擊,將不想把事情鬧大。

事後我已刪掉所有的文章。

想請問,我已刪掉文章他卻還對我提出告訴還成立?(他已拍照存證)

他對我提出告訴的同時我可否告她詐欺(當初說刪文章就不提告,事後卻提告分明想詐財)?

min 102-05-15 15:23

同事在網路及LINE公然說我是米蟲是否可以對他提告毀損名譽,也收證一些不實的指責,後來我離職他還是在網路上放話,還說沒在驚,我可以告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對方散布的言論以拍照方式存證,並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