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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寶 104-01-19 15:49

乙方跟我有心結,然後乙方挑釁我的朋友後來我朋友跟乙方發生口角。當時的我看兩方爭吵越大聲我就衝動打了乙方,但是乙方也打了我,後來我跟乙方互相提告。請問:1。當時我跟乙方都有喝酒但是我先動手的我會比較吃虧嗎?(但是我是出於保護我朋友而先動手的,並沒有任何武器)

2。乙方的朋友說要證明乙方沒喝酒,但是我們在同一間店出來,也有人證明乙方有喝酒,那麼我是否該自己去蒐證乙方有喝酒的資料嗎?

3.如果乙方告我傷害,我也告乙方傷害,乙方如果不合解我會被判什麼?那麼乙方也會被判什麼呢?

4.乙方先驗傷提告,而我也驗傷提告,請問警察是否會告訴乙方我也告他傷害嗎?

5.如果我跟乙方要合解,但是雙方都提告筆錄了,那我該如何處理?是要等到偵查開時在撤銷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03 15: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雙方均涉犯傷害罪,最重可處3年以下,刑期的部份會依據犯後態度、犯罪行為態樣、是否有前科等做不同判決。(喝酒不是重點)

2、倘若和解可以要求撤回告訴,合解就可以同時遞狀撤回

 

maya 104-01-15 08:34

1、我是告訴人、律師提告時收了我兩筆費用、說說兩種不同。期間不是忙開庭就是出差高雄開庭……甚至出國。第一次偵查庭時律師已檢查官很難搞……要我離開法院等後通知!再來就叫我合解、對方願意分期給!內容對方提出!我並不同意。第二、傳票來時:他告知這是他要求和解調庭、要我馬上蓋同意。我說我不同意。偵訊時我還沒宣誓……我的律師不讓我講話機會直接告訴檢官、我要調庭直到簡察官說她有話要問!他才沒再說。請問我的律師對嗎?犯的是什麼法條!我是否決定換律師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5 10:08

Dear Maya,

依據律師倫理規則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之規定:

律師為當事人承辦法律事務,應努力充實承辦該案所必要之法律知識,並作適當之準備。

律師應依據法令及正當程序,盡力維護當事人之合法權益,對於受任事件之處理,不得無故延宕,並應及時告知事件進行之重要情事。

第二十七條
律師對於受任事件,應將法律意見坦誠告知委任人,不得故意曲解法令或為欺罔之告知,致誤導委任人為不正確之期待或判斷。

另依律師法第25條:

律師如因懈怠或疏忽,致委託人受損害者,應負損害賠償之責。

除此之外,律師受您的委任,應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其又係您的訴訟代理人,代理人不得違背委任人之意思而為行為,否則依不完全給付及委任關係(民法§544),您對於其處理之過程及結果應使其負損害賠償責任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15 10:15

另,關於您是否要委任其他律師一事,仍應由您衡量後自行決定,當然您可以先跟不適任的律師解除委任。以上回覆,僅供參考,如需服務歡迎聯繫,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5 13:59

同上姜大律師所言,律師基本上應盡力與當事人溝通並在尊重當事人與評估當事人最佳利益下去調和,你若是認為與律師間與無法溝通,則可考慮終止委任並更換律師

北極熊 104-01-06 15:55

我跟對方發生機車擦撞,對方無照+未讓直行車,我只是因為對方突然對方車道左轉出現我前面 反應不急狀上 被灌上 未注意前方車況,私下談不合 才因此提告過失傷害 想連帶民事賠償

對方前天突然傳line訊息如下

(你好,我們的律師對我們的案情分析說,告與不告都1萬上下,如果你願意合解,那我就不告你了,請你想清楚,告下去你就有前科了。)

看完後 使我:擔心 害怕!! 因為我本來就沒有前科,加上我知道在外面找工作 很多知名企業都要求無前科

可是這場車禍我根本沒任何責任,是對方突然間左轉出現在我左前方 雙方距離又短 我也是反應不急才撞上去的,在說對方當下安全帽也因為掉落,所以臉部多處擦傷(疑是未依規定帶好安全帽),若是有帶好 輕微擦撞怎麼可能我沒掉 對方卻掉了

這樣對方算有恐嚇 威脅嗎?

修車需6萬 對方只願1萬,對方的錯 卻要我沒事自己吸收5萬的損失,若不接受 就要讓我會多一條前科來威脅 恐嚇我,若是真的她們提告成立了 那我未來要找工作也多少會因為這條有困難吧。

律師都知道未成年 與 成年人的差別就是,前者比較不易成立 後者比較容易成立。

沈恆 (沈律師) 104-01-06 16:19

您好!

發生糾紛說要提告是合法行使訴訟權利,難以成立威脅、恐嚇
再者,您若自認無過失,就不會成立犯罪而有前科,又何需害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張小姐 103-12-18 21:03

您好~
最近收到某國際品牌公司委託法律事務所來信說我們違反商標
因我們在網路上販賣b牌圍巾,商品名稱是有打說 "似"b牌風格圍巾當初不知道說是不是跟那品牌完全一模一樣,只是因為那個格紋很常見到處都有...想說只是類似款,才會這樣打圍巾上面也沒有logo圖案,只是那個格紋很普遍常見,才會這樣打沒想到觸犯了商標法....真的不是有意的
對方寄了兩份文件,其中有一份是合解的承諾書,我們也致電回復那律師律師回覆說他要詢問總公司我們應該賠償的金額再回覆我們很擔心他們會獅子大開口....開出天價,我們應該怎麼應對會比較好?
懇請律師建議,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的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會計師(雙證照師)洽詢,柯律師/柯會計師對你這類案情又頗有研究,讓柯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以維護你最大的保障。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就有關【違反商標法】的刑事問題,應審慎處理,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如果擔心對方提出之和解金額過高

您也可以主動提出和解金額並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對方有和解之意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9 09:2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首先還是要先釐清是否有侵害商標法,此部分必須看實際上商品樣式及推銷解說判斷,煩請提供釐清

2、倘若確實侵害商標權,先以單價推估可能責任之後,嘗試與對方和解,並簽立合解書,倘若和解不成,則應該準備刑事答辯。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9 19: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違反商標法之可能,可試圖與對方於民刑事達成和解,並給付一定之和解金額,除非確認無混淆誤認之觸法之虞,再與其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2 17:33

您好,建議您盡速與對方達成和解

找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跟你討論,一則安心,二則參考無罪的可搜證方向。查些有罪判決,研究防守策略,如此有攻有守才能增加勝算。三則研究勝敗率,若敗多勝少則設法少輸一點。

我查了一下,此類案件確有無罪判決前例可供參考。

依你所述,可朝客觀上未侵害商標,主觀上且無犯罪故意之方向努力。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大毛 103-12-16 00:40

本人于6月27日半夜2點在無號誌的十字路口機車發生碰撞,對方也是騎機車,因為對方的老婆女乘客沒有帶安全帽,臉部碰撞到地面,鼻子流血。對方也只有詢問我爬的起來沒就不理我,我請對方叫救護車也不理我。那名女乘客只呼說她很痛要去醫院,他先生跟她講直接帶她去醫院就好不用報警。然後未經過我的同意跟求救就離開,後來我是忍痛打電話跟家人求救,請他們叫救護車跟警察。當時車牌沒記完全加上監視器壞掉,警察一個月才找到人,當時我未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肇逃是公訴罪,對方被提公共危險罪。但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雙方也也去調解委員會,當時我並未提出任何對方賠償的金額,但一開始會議時對方態度輕蔑,證件沒帶還東扯西扯,也不道歉,甚至認為路口碰撞雙方都有錯,他離開沒有問題,他老婆也講她有受傷,診斷證明說她臉部鼻梁撕裂傷縫了幾針,縫完針我要怎樣處理。然後就問我們要求多少,看我也沒怎樣。因為他們的口氣很不好也不道歉,我妹跟他們講我因為傷到頸椎外傷加中央脊髓症候群住院快一個禮拜才出院,復健快半年現在還在復健,如果要賠賠20萬,他們說太誇張了,斷手斷腳也沒賠那麼多,我妹反問他們那你們覺得怎樣才合理,對方說只願意賠3萬,而且我的車又那麼舊買個中古就好,多都不給。我妹就說3萬要到哪找125C.C.的中古車,修車跟住院復健的就不只有這些,而且因為車禍婚禮延期及影響正常的工表作表現,這些都不是金錢可以衡量。我老婆就好聲的跟他們講這是檢察官建議我們和解,不管結果如何都還會送回法院,結果對方就口氣很不好講說送就送啦,然後甩頭就走。如果警察當初找到他們,他們跟我道歉,也許我就能接受當下就合解,我也不是要錢,只是要個尊重跟誠意,但是對方卻在他們自己不想調解的狀況下,隔沒幾天對方老婆反過來對我提出告過失傷害。後來檢察官跟警察都講說我如果要提告也可以那是我的權益的情況下,逼的我不得不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在初判表上我是左車未讓右車讓人受傷,對方是路口減速外加肇逃,可是他老婆卻沒有肇事因素。我在筆錄也有提出因為右方視線不佳我有停下來看凸面鏡沒車才往前騎,結果看到對方衝過來時還有兩台車的距離,不到1秒就撞過來。我在發生還沒事故的當下已經有注意了,但還是被認定我未禮讓他們,對方女生沒帶安全帽臉部直接碰到地面受傷,當下她受傷意識卻清醒直接離開,回家換機車換駕駛再就醫,歸避警方追查,卻沒有任何的直接責任。現在法院請鑑定委員會鑑定,我現在跟對方的過失傷害,還有對方老婆的過失傷害及對方的公訴案件搞的心神不寧,該如何自保??謝謝!!

馬偉涵 (malaw) 103-12-16 01:45

您好:

既已進入正式法律程序,等待鑑定結果,並保存收集因受傷而支出醫藥費薪資損失相關單據,再提出合理的慰撫金數額,緊咬肇事者過失傷害肇事逃逸作為和解籌碼即可(肇事不以有過失為必要,實務可參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599號刑事判決)。

至於對方太太雖沒有肇因,但就未戴安全帽而受傷乙節,在民事損害賠償抗辯上,或許可參酌其傷勢,援引民法第217條與有過失作為抗辯,以減少賠償數額。至於過失傷害刑事責任,即使沒有達成和解,但只要能凸顯自己有誠意提供合理賠償,只是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而破局,也有機會取得較輕刑責(拘役三十至五十日),運氣好甚至有緩刑

結論:參酌兩造傷勢損失,並參照行車事故鑑定報告結果,索取、提供對兩造都合理之賠償金額,不須放棄應有之權利(民事請求時效為兩年),亦不須因恐刑責而一昧將就對方做出過多賠償。以上供您參考。

igs 103-12-15 22:30

各位律師您好

事故原由:12/2清晨00:23(警察筆錄上寫的) 我騎機車回家,從巷子右轉出來,因當時下雨,剛好腳踏車停的地方較昏暗.發現前方有東西時已經差不多在前方.緊急左切.機車右側還是擦撞上後掛的拖板車.就這樣不小心撞到腳踏車(腳踏車(一般淑女車)後面有掛一台拖板車.因對方是做資源回收,所以拖板車上跌了一堆回收的東西與箱子.聽對方說她有開警事燈(我沒看見)).當時才從巷子出來所以時速很慢(不超過30).腳踏車是停在外側車道水溝蓋位置.

後續就是救護車跟警察都有來了,也有做筆錄.

對方住院2天觀察有無腦震盪(因年紀大預防危險).上嘴唇有縫幾針.小腿有不到3公分撕裂傷.

我也受傷.

對方住院2天我都有去探望關心.該給的紅包(壓壓驚)也有.水果.雞精.都有送

對方出院時確定無腦震盪.沒骨折. 12/4 都有打電話不過不通(有傳簡訊過去)

12/5打電話過去終於通了.對方的女兒接的我就詢問可不可以去探望復原狀況.對方都拒絕.說不方便.等她比較好沒問題再來談談後續(聽得出來是和解),之後對方說平常日早上10-11點可以打.其他時間不方便

12/8 早上10點多打過去對方的老公接的.跟我說不用一直打電話過來.有說會拿醫療收據要我去請款(有強制理賠)

我知道不方便一直打擾他們.所以之後就沒打了.到今天12/15

因為我知道後面追撞腳踏車是我錯再先.在自己能力範圍之內我也有意願合解賠償

只是很怕到時候來個獅子大開口5萬10萬的(本身沒那麼多錢)

想問說 合解是不是由我提出

如果對方一直拖時間到月底都沒連絡我.我該怎麼處理

還有如果連絡我之後是要我請醫療費.我是不是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我沒提合解幫對方理賠醫療費用後.該不該提合解之事

如果對方都沒來說合解之事 多久對方無法告我刑事民事

不想因為這事留下 傷害前科 (如果被提告是不是永久有前科)

希望律師們浪費一點時間可以幫我回答我的疑問.感謝.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2-16 00:06

您好:

1.建議您可先向當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調解,並且表示可以負擔的和解金額能力範圍為何。

2.若無法達成和解,待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倘未被宣告緩刑,則將有前科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小怡 103-12-15 02:00

事由:

我先生在之前的婚姻關係中有一位孩子,在民國97年前妻被捉姦在床,而後97年底由DNA確認孩子非婚生子[法院於97年確定否認子女事件],再這之後的1年多前妻也被判決損害賠償[目前強制執行扣薪中].

撫養非婚生子女5年的撫養費,當時請的律師忘記提醒要提告,直到去年102年初,有位律師提醒我們撫養費部分沒告,因孩子生父是有錢人,該付的損害賠償全額付清,所以我們依國民每月開銷計算,5年共90萬提上訴,希望全額由生父一人付擔[當時的5年前妻並未工作],但最後法官當庭合解判賠生父需付擔50萬,因生母也必須付一半...但法官覺得那麼多年才提告,早該走出陰霾,也抱怨我先生與前妻和孩子生父及生父的老婆告來告去.....

問題:1.請問..不當得利返還撫養費.求償期限幾年??

       2.求償的年限計算,是法院確定否認子女開始計算??還是孩子出生那刻計算??

       3.我們還有權力去追討這40萬嗎??有幾成的機會會打贏??想延到前妻的損害賠償快完在告[還有5.6年多]...深怕法官不高興.請大律師給建議

因102年初至今一直未提告是因前妻目前工作扣薪穩定,而她一直脫產甚至想擺脫負債出國,所以怕在一個40萬驚動到她,請大律師給個建議..謝謝律師耐心看完長長的問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當時已有和解,則和解內容應有記明其餘請求均拋棄,若有,則本件恐無法再請求,而不當得利請求權時效一般為十五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 103-12-10 20:58

公司提出告訢的金額為一萬二千五 

目前已開完第一次偵查庭 檢查官認為此案成立機會大 建議我與公司和解

公司要求十萬元才合解

如不合解 是否可請檢查官作 簡易判決 及 認罪協商 這樣是否可得到緩起訢及合理的金額賠償

如果想得到 緩起訢及 合理的賠償 該如何處理比較適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爭取緩刑除認罪外,也需跟告訴人達成和解,而和解可以請求檢察官移付調解,以利促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0 23:08

建議您跟檢察官表達有和解成立而移付調解後,跟對方談判和解之金額。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0 23: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取得緩刑之機會,應盡量嘗試與公司達成和解,關於和解金額之部分,可請求移送調解委員會,請委員幫忙協調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k 103-12-10 10:28

你好 因為之前我在fb賣衣服 我是賣家 對方匯款金額800

我寄貨地址寫錯 當我要第二次寄出買家說他物品不要了 我當時回覆她說

讓我退款給妳 請他帳號給我 但是遲遲帳號沒給我.事後三天給我去報案.隔天看到他留的訊息 我就立即回她.跟她談的結果 在她的字眼裡 就是 報案 提告

法律解決 這些字眼讓我實在不舒服 當然在第一次的談話 不是很愉快..

警察這裡希望我們和解 我也跟買家說 警察希望我們合解 她說為啥

就是一切法律解決  警察說 我可以用郵局的現金袋寄到她的住址

這樣對道時開庭有幫助嗎 因為我沒有對他封鎖 報案前就要退款給她 是她不給我   前前後後我們都有連絡

您好:

根據詐欺罪的的構成要件,詐欺者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及有詐欺故意,以及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依您上開所述,您並未傳遞與事實不符的資訊之行為,也沒有詐欺的故意,而且亦有積極與買家協調還款的事情,因此詐欺罪並不會成立。因此您必須保留與對方通聯記錄及內容,作為證明。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佳佳 103-12-08 14:44

您好:本人被他人在臉書妨礙名譽,地檢署開庭巳經3回,大概要判決下來了,但對方至今沒有私下道歉或書面合解動作,雖然對方巳經不在網路毀謗,但卻用口頭方式傳話他人,譭謗本人.....聽友人說:對方私下寫悔過書遞交給檢察官告知他巳經知錯,但對方卻沒有任何動作向本人道歉..完全只是為了讓檢察官判決輕一點,我能否自己寫個大概內容書交給檢察官,對方並無任何道歉或動作..??我應該如何寫比較好??^^謝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直接寫信給檢察官,其上著名案號股別即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智 103-12-01 23:13

本人今年10月底在汽車旅館內拿了館內的浴巾. 踏墊. 拖鞋. 及面紙盒, 在一個月後警察來找我, 表示該業者針對這個部份提起告訴。 事後我也當面和業者溝通, 並簽下和解書, 內容如下: 我向業者道歉,並賠償業者損失(已當場賠償),並向業者保證不會再有類似情形發生,而業者也願意放棄民、刑事訴訟

我想請問當警察先生將筆錄合解書送交地檢署,因為我是沒有前科的,在這種情況下是否有機會爭取職權不起訴或是緩起訴處份呢?我還需要附上什麼補充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一般而言,此類案件達成和解之後,檢察官至少會給予緩起訴處分。

2、只需要檢附和解書及您的資力證明等,希望檢察官從輕處遇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的管轄地原則上會以您們共同之戶籍地之法院管轄,所以您可以先至該法院去查詢有無案件繫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2 22:32

 您好,建議您可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附上悔過書和解書及其他讓您看起來很可憐的資料,爭取看看緩起訴的機會。

nick 103-12-01 12:32

我是左轉有打方向燈,對方直行是學生無照駕駛,撞到我右後門,我有報案學生也願意賠償我修車錢,我也請警察不要開他無照,警察有給我們寫合解書三天後學生不想賠,這樣是誰的錯,可以在叫警察開他無照駕駛嗎?

小j 103-11-19 10:51

我在店家上班是偷拿店裡所賣的金額被發現了!他們是透過監視器看到,並不是當場來抓我,但我有跟她們坦承我有偷拿店裡的錢,希望他們能原諒我,不要報警,我願意跟你們合解與配合,他們也說好,願意留一條路給我走,隔天我有收到他兒子的簡訊說,他有看監視器說我每天都有偷錢,要我把錢吐出來還,不然就要報警處理,隔天我有跟他們聯絡,因為我想趕快解決這問題,因為初次犯罪心裡不好受,又怕家人知道,不過他媽媽有接電話缺沒說什麼?那我該怎麼辦才好?我有願意配合只希望他們不要報警,我真的不想讓家人知道,我是否要先去警察局自首呢?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11-19 14:34

 您的案件若先向警察機關自首的話的確符合自首要件,可減刑,惟因您被錄下竊取財物可能有多次,依目前一罪一罰加起來可能會判很重,建議與對方協調賠償金額並要求不要提告,以上意見,請酌參,謝謝

小j 103-11-20 02:56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您的案件若先向警察機關自首的話的確符合自首要件,可減刑,惟因您被錄下竊取財物可能有 ... (恕刪)

馬克律師你好 我有再回復你 不知你有看見嗎?謝謝

小j 103-11-20 03:05
回覆 小j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想在請問馬克律師 如果對方願意合解 是否要跟他們簽切結書?以防他們反悔?還有賠償金額是對方說的算嗎?還是有一定的賠償金額呢?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11-20 13:59

 和解一定要簽書面文件才能保障您,且一定要雙方在文件上簽名,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小j 103-11-20 16:10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和解一定要簽書面文件才能保障您,且一定要雙方在文件上簽名,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 (恕刪)

馬克律師你好 那簽書面文件是我要去另外買正式的,還是我自己用紙張寫和對方的簽名就行了嗎?謝謝

小j 103-11-24 00:28

各位律師你好 希望你們幫幫忙,我偷了錢 可是長久下來我也不知道總共拿了多少錢,可是我自己知道沒超過多少金額在,現在對方要我把錢吐出來,我願意配合,可是他們又不相信我說的金額,我該怎麼辦,對方願意合解不報警,只希望我把錢還給他們,可是他們又不相心法我說的金額,難到賞還的金融就隨他們開嗎?請各位律師幫我解答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11-25 15:29

 對方要舉證妳偷了幾次,建議先請對方給妳看監視器所錄到的畫面.另與對方和解要先釋出誠意,惟仍應考慮自身能力,並勿輕率接受他方的獅子大開口,謝謝

小寶 103-11-17 02:23

Dear律師們:車禍案件,於6/17上班途中,我方直行,右側機車突然左轉,造成我方右側追撞倒地,救護車送醫急診,就醫時對方表示都是他的錯,願意負責到底,診斷為左鎖骨骨折,左手及左右腳膝蓋擦傷,對方沒事,與對方有提出要談和解,第一次合解對方未到,說沒收到公文,第二次合解我方開立和解金額30多萬,今調解後以20萬合解但對方表示說要附上証明資料我們說ok,第三次合解又來新的保險員說他們的上限只有12萬且對方還說是我們撞他的,跟本沒有悔過之意,第二次我們有表示初判我們沒有肇事責任,有意見你們可以花3000元在鑑定,經調解保險要以15萬和解,我方表示出16萬就合解,但對方保險說就15萬不和解就算ㄌ對方也是這麼想讓保險處理,最後不和解收場,對方表示給他考慮,一直等了又等沒消息,我們打給對方,對方表示找他們保險不要找他,過幾天對方保險打來說18,19萬都在他們的理賠範圍內,聽到更氣,是不想合解是不是,我們去警察局要提過失傷害案件,警察表示在給對方機會,二個星期過了還是沒消息,在找上警察最後幫我送過失傷害案件,筆錄後我們有提出路口監視器錄影帶要提出,警察說資料不見了,要追究可以提出國賠,讓我們更氣,被撞活該嗎?我們現在做後續治療中,想請問:

1.合理交通費:就醫期間家人台中~台北開車接送,但只有油錢沒有回數票收據且有的加油發票不見了,要如何跟對方要求理賠,可以用趟計算嗎?

2.後續醫療美容部份:診所沒法開立估價單,要治療才開立診斷証明,要如何跟對方理賠這個部份

3.精神賠償部份:家人請假處理車禍及就醫可以向對方請求ㄇ,要附上什麼資料

4.後續治療:後續治療診斷證明上法院前要提出嗎?

5.上法院時間點: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法院早一點處理

6.請問上法院要準備什麼資料:

7.休假期間沒跟醫生提出需專人照顧,事後醫生不開立,請問那如何跟對方提出這一項理賠

煩請各位律師協助如何處理此案件,謝謝

1. 交通費用要檢附證明,如無法提出,法院通常不會接受

2. 如醫院不願開據估價單,那可在治療後再次請求(訴訟中變更聲明、或另起訴)

3. 精神賠償要論述損害程度,資料部分法院會自行調閱

4. 審判所需時間一切都看法院,但能適時催促

5. 要看個案,沒有一定

6. 如醫生開具診斷書證明須看護的時間,就算沒實際請看護,法院會核算請看護費用命對方給付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7 2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彙整相關驗傷單及診斷證明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關於民事損害賠償部分,您須提出發票單據,證明您的損害,若無單據資料,法院不易採信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珊珊 103-11-09 22:25

很急,關於刑法強制性交罪)妨害性自主

關於刑法第 221 條 (強制性交罪) - 妨害性自主 
本人因與離婚的前夫吵架時,因為離婚後還是有發生關係,後來有次與他吵架就跑去告他強暴那時巳是離婚狀態,去警局提告至今也過了3個月了,我們也巳合好我也原諒對方了如今和對方巳經合好,想要撤銷,因為很快就要開庭了,雖然是同一天開庭但不同時間開庭,被告是早上,我是下午如果在被告開庭前,若由我(提告人)簽字寫個合解書或是撤銷申請書交給檢察官這樣子可以讓被告免於刑責嗎?真的希望這件事和平結束,

很急,可以請求律師幫忙解答嗎?謝謝

既然已經離婚強制性交在你們雙方而言就不是告訴乃論罪,無法撤告,可向檢察官說明實情以求得不起訴,但可能有誣告問題

珊珊 103-11-09 23:1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離婚強制性交在你們雙方而言就不是告訴乃論罪,無法撤告,可向檢察官說明實情以求得不起訴 ... (恕刪)

但若我們雙方巳經達成和解,

如果在被告開庭前,若由我(提告人)簽字寫個合解書或是撤銷申請書交給檢察官這樣子可以讓被告免於刑責嗎?

謝謝律師

蘇子良 (馬克) 103-11-10 11:20

 由於所告者之罪,建議除和解書外,尚須對檢方表示是法律認知錯誤,或許免於誣告刑責,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0 19: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與前夫簽訂和解書,亦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前夫辯護,主張為合意,並無違反您的意願,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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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0 19: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強制性自主為非告訴乃論,故無法撤告,建議 先生委任律師商討如何答辯,避免先生觸犯妨害性自主並避免您觸犯誣告罪。

 

珊珊您好:有關妨害性自主之罪多為重罪應謹慎處理,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案情細節,本所將遵循實務專業解答您的疑惑、提供您最好的法律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一、已非配偶,所以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二、非告訴乃論之罪,就算是撤回刑事程序還是會繼續進行。

三、這個部分的確是個兩難。

四、還是找個律師擔任你前夫的辯護人協助他比較好。

五、可以確定的是,強制性交罪判得刑會比誣告罪判得還要重上許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pin 103-10-30 13:15

你好律師我想請問一下前一陣子我在xx網拍放了香奈兒手機殼包,結果在拍賣被xx網路警察在網路到面交地點但對方來沒說他是網路警察也就是當作是要跟我買東西的客人但是我們雙方也沒有交易成功他就跟我說我觸了商標法所以需要跟他去警局作筆錄,我當時嚇傻了~也就跟他去了~我一直跟他說我真的不知道說不能放如果知道我也不會犯。那他不聽我講一直要我去作筆錄,我也認了~事後好幾個月才收到地方法院寄來的傳票要我去開庭,那我也去了~去現場對方是派了一個說他是香奈兒代理人來出庭,對方告知檢察官說他們願意兩週內自動與我合解,那檢察官說要判我緩起訴代念我是初犯給我一次機會然後要我去上課我也同意了。那出來偵查庭之後對方代理人給了我一個電話叫我打去xx商標協會去跟對方說合解....我也傻傻的打去對方也不跟我講。所以檢察官已經判我緩起訴了那我要必要在打給對方嗎?是否現在只需要等待檢察官寄來的處分事情就到一段落了呢謝謝喔~希望律師們能給我一個答案讓我安心一點謝謝喔~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30 23: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侵害商標權的部分,民刑事責任是分開的。

2、倘若您未與對方和解,日後對方還是可以向您請求民事賠償,您可斟酌。

EVAN 103-10-27 12:48

您好 如果我在露天拍賣有開賣場賣東西,但買方下標後我告知產品已經沒貨了,但買方有申請我棄標也已經出現棄標數1了,

不過我們在消保官那已經合解好了,內容註明買方需在三日內向露天拍賣客服取消棄標,但今天已經是第四天棄標數還是在我也向露天告知(這部份應該是買方要去請告知的),

但到目前都沒消沒息,可是棄標數一直存在這樣會影響我聲譽,請能提告對方什麼嗎? 謝謝

Nick 103-10-22 22:32

您好:
我父親10月初白天出門喝酒 騎腳踏車過馬路時紅燈被重機撞上,造成對方也跌倒手部擦傷,我父親比較嚴重,有住院幾天但是現在己無大礙。
重點是後續的賠償部份: 對方修車的費用高達10萬元,要叫我們全部負責,
雖然我們也有懷疑對方車速可能過快,但是對方一口咬定我們酒駕就是不對,其他什麼都不肯談
我想請問 喝酒騎腳踏車肇事會被判公共危險罪嗎?

如果不肯合解的話 未來上法庭會面臨什麼樣的判決呢? 法官會偏向怎樣的判決呢?
因為維修費用10萬對我們來說負擔很大 所以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要賠那多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2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腳踏車並非動力車輛(除非是電動腳踏車),故並不會有公共危險罪章之問題。可申請警方做成初判表,以釐清雙方之肇事責任,並以之作為談判之基準,決定談和解之金額。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22 23:49

您好:

1.酒駕騎單車不構成公共危險,但紅燈造成對方受傷則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2.若與對方達成和解,則可一併請對方撤回告訴過失傷害,則您父親不會有前科

3.對於對方和解金額10萬,可請其確實提供單據,不是漫天喊價;若無法和解,則交由民事訴訟

   程序依雙方提供之證據過失程度,讓法官判決應賠償金額。

以上見解供參 謝謝

高屏地區歡迎來所詳談,台中地區可尋求余柏儒律師專業協助。

阿莉 103-10-11 00:29
大姐小孩是軍人,由網路結識網友發生2次關係,是2情相願,過2個月學校老師提告才知未滿14歲,星期一有去警局做筆錄一切坦白,做筆錄前一晚我們有登門道歉,女方說一切交由司法,我想請問版大律師:我們希望跟女方談合解,應用什麼管道才能在開徵查庭前跟女方談,是需要請律師去談嗎?還有開徵查庭時是否就要請律師到場呢?請問律師費用怎麼算?因姐姐住北部但兒子是在雲林被提告的。謝謝
Betty 103-10-10 18:20

請問律師

我是詐欺案告訴人,已開庭一次了。

之後和被告人有協議要合解合解書和徹告狀分別怎麼處理較妥當?

隱居 (勇公) 103-10-10 20:04

詐欺罪除非是親屬間詐欺,否則無法撤,不過你可以具狀跟檢察官表示不願追究,

同意檢察官用假性財產犯罪用的簡式書類(例稿)偵結此案,檢察官就知道你的意思了。

Betty 103-10-11 07:48
回覆 勇公 的發言內容:謝謝,那再請問律師,具狀給法官是否應該請律師開出會比較好呢?

 

隱居 (勇公) 103-10-11 11:38

您好,應該是不用,

收到這種書類檢察官應該會很開心才對(這個月又可以多結一件了)

當然,您實在不想花時間自己寫、自己研究,自己跑法院,

想要請律師代為處理,那就是不同的考量了。

若有疑問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每週三晚間七點到九點,在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免費諮詢。

jessica 103-10-22 10:02
回覆 Betty 的發言內容:

請問BETTY我需要你的幫忙請問可以跟我聯絡嗎??

jessica761217@yahoo.com.tw

 

Katrina 103-10-10 15:36

機車直行行進中,突然有個小朋友從對面馬路衝過來而來不及剎車不小心撞上她。當時有報案處理,當天也前往醫院探視,也陪她一起做全身檢查並與醫生確認傷者狀況無大礙後直到出院。出院當天下午有前去傷者家中探視。傷者家長提出一些要求。本人因個人狀況也沒很好無法一口氣答應他所有要求。所以請他有問題請他再和我聯絡或者找警察聯系我也行。事隔一個月後,對方都沒聯系我,警察也沒聯系我去做筆錄。請問這樣我還需主動聯系警察說我要做筆錄?因目前都不知對方會要採取什麼動作,請問我還需主動聯係傷者談合解的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0 16:0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受傷,則無須過於擔心。

2、倘若對方有受傷,建議還是電話關心一下對方,並且主動提出和解,日後必應簽立和解書,避免發生爭議。

 您好:

除曹大律師所述外,

補充說明如對方確有受傷

則可於事故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兩年內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Katrina 103-10-10 17:50
回覆 Katrina 的發言內容:

機車直行行進中,突然有個小朋友從對面馬路衝過來而來不及剎車不小心撞上她。當時有報案處理,當天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即時回應~                                                                   那請問我還需主動約警察做筆錄的部份??

律師您好:感謝您即時回應~ 若對方6個月內沒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是否就免刑。 民事賠償訴訟還是可在兩年內提告,對吧?
Katrina 103-10-10 17:55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沒有受傷,則無須過於擔心。

... (恕刪)

律師您好:感謝您即時回應~                                                                                     那請問我還需主動約警察做筆錄的部份??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10 21: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未提告,則不用自己去警察局做筆錄。建議為了避免對方在六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建議可向對方談和解,並建議於簽立和解書時,同時請對方填寫撤告狀,以避免對方提告。 

Sam 103-10-08 22:36
律師您好!我因為在工作上與客人發生口角 近而犯了公然侮辱罪,結果在開庭時,檢察官 問對方要不要合解,對方卻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但檢察官說法官不一定會判,想請問這是什麼意思 另外通常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開庭會隔很久嗎? Ps 檢察官認為我有悔意,叫對方給我一次機會! 但對方仍然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這樣我現在有罪了嗎 檢察官也沒說我有沒有罪?只叫我簽了一張紙? 麻煩律師回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0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被檢察官起訴,對方即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對您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08 22:43

您好,針對告訴乃論之罪,在偵查期間,檢察官的立場通常是希望告訴人與被告達成和解,這樣不僅可以定紛止爭,也可以讓檢察官輕鬆一點。 若妨害名譽證據很充足,建議盡量跟對方達成和解,並使對方在刑事部分撤告;若沒有很明顯,才考慮要不要拚拚看。

若還有其他問題或需要協助,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您當時簽的文件應該是開庭時的筆錄

您要在檢察官有起訴並經法院判決後才知道有沒有成立犯罪

 

隱居 (勇公) 103-10-09 00:45

如果檢察官認為微罪不舉,

逕為職權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就沒有附民的可能了。

(以前當檢察官這樣搞過,結果被高檢署發回續查@@)

小竹 103-10-02 23:36

您好:本人擔任公司的會計,1.因職務之便挪用了公司營收的現金,2.並因職務作業疏失於未確實收到客戶付款時仍發放獎金給予業務人員,請問:1.挪用現金的部份自己已經向公司自首並且也歸還款項,與公司和解時須簽立什麼嗎?簽立時還須注意什麼事項?若簽立合解時要求公司不再追究任何法律責任有效嗎?2.誤發獎金的部份經公司查帳要求我歸還短收的客戶款而非溢發獎金的部份合理嗎?公司也要求我付擔短收客戶款所開立發票的營所稅17%+營業稅5%合理嗎?我是否只須付擔溢發的獎金就可以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3 12: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挪用公司款項的部份,可能涉嫌偽造文書業務侵占等罪都不是告訴乃論,因此不會因為雙方和解,對方就無法提告,至多就是讓檢察官認為告訴人已經原諒,從輕處罰。和解書內容用字遣詞影響都很大,建議應該由律師協助撰擬或是審閱。

2、誤發獎金的部份,應該是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失,包含誤發之獎金、因此所負擔的稅務,至於短收客戶之款項,則不包含在內。

 

VerdeMundo 103-10-02 21:04

您好

我在8/18下午時間第一次帶寵物到連鎖寵物店美容

而後在傍晚的時候,寵物店的人員告知我剪傷寵物的耳朵

已緊急送到寵物醫院做治療處理

但因當下無法直接趕往寵物醫院

所以後來見到寵物時是在寵物美容店裡面

當時看寵物的狀況時

我詢問了一下傷口 會不會開掉或感染的問題

該店的店長再三的告訴我

剪傷耳朵的部份已用黏膠將傷口黏合所以絕對不會開

且醫院人員也認為用黏的就可以了,頂多留下一道疤痕而已

OK,當下我也只能忍痛的相信了他們所保證的話

到了9/8

結痂掉了,耳朵的傷口也好的差不多了

卻意外發現耳朵被剪開的部份卻沒有黏合

於是隔天我便再帶著寵物到當初他們送的寵物醫院再確認有沒有補救的辦法

而獸醫師說因為傷口好了,要黏沒辦法黏,若要縫,就得再剪新傷口再縫

且也沒辦法再回到之前的樣子

當下真的傻掉了,我便問寵物店的人,你們的再三保證一定會黏合

可是現在卻連補救的方法都沒有,該怎麼辦??

對方店長則說他代表公司,那我們想怎麼處理?

於是我就說,從頭到尾,我連剪傷寵物的人是誰我都不知道

甚至連聲道歉都沒有,更何況都過了那麼久,又發生這種事

我無法接受

後來呢,該公司的店長便找了美容師出來,告知我,在他們公司裡

這屬於個人疏失,所以有任何問題,直接找他便可以了

而當下,美容師也道歉,他說看多少錢,他會願意賠償

縱使沒有那麼多錢,他也會想辦法去借或分期還我們

但細細的聽了他也是給人家請的心酸,也提到說公司只要求他拿合解書回去

所以這件事就他自己處理就可以了

而中間的過程中,我有告訴美容師,我先多問幾間寵物醫院,看有沒有辦法補救,若真的沒辦法,我才會對他提出賠償的要求

而對方也就答應了《對話有錄音存檔下來》

過程中,也問過知名的動物醫院,而醫生的回答都是無法回到原本的樣子

後來當晚,我和美容師通電話

我對美容師提出了二十萬的賠償,也告知他,這只是一個數目

畢竟一隻好好的寵物養了十幾年,現在變這樣,我無法接受

而對方也說,他會去借錢看看

但因為後來我想想,我寵物是送到你們公司,又不是送到你私人的美容

萬一因為你賠償不出來,請問我該對你還是對你們公司提出賠償??

於是,在9/8後的第一次見面談賠償,是該公司的美容師區經理

她一來,便是問我事發的經過,因為她發現,店長呈報上去的,都只是一昧的將責任推給美容師,她需要厘清事情的來龍去脈

前後三小時,後來她提出了六千元的賠償

說什麼美容師是個很乖的小孩,所以她願意陪他一人賠償一半的金額

還拿出了一張,當初帶寵物去美容時,要寫寵物資料和簽名的單子

單子上面有記載,若剪傷或受傷,最高賠償一萬 

而我當然不願意,因為我從一開始便有告知美容師

二十萬只是個金額,我不介意一開始的剪傷,

而是後續無法救的事實,會讓我覺得自己被騙

才會提出一個這樣子的金額

不然當初剪傷,我早提出賠償了,何必現在還要處理這些事

《不然好歹也殺個價,大家才有談的空間》

後來,協商不成立,又到了第二次第三次的見面

從該公司的美容師,寵物店分店店長,美容師區經理

美容師主管,寵物店主管,每次都談兩三個小時

他們說金額太高,要我降低一些

於是我便告訴對方六萬

只是基於後續寵物的狀況而已

而對方說最高就一萬了

若能和解是最好的,不然走訴訟真的對彼此都不好

後來到了9月底,對方再通知要再見面第四次

賠償金仍舊是他們設立的一萬元,我便不願意了

而目前的狀況是已申訴到消基會的動物處

還有想要向媒體爆料該公司的行為《但在考慮中》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在我國法律,動物算物,所以頂多只能算毀損罪嗎?

若該店的店長,並未據實的轉訴寵物醫生當初的話

而是憑個人的經驗和認為,而造成後續的問題

請問我還可以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嗎?

而一開始美容師答應無條件的賠償卻又事後只願賠償六千元

有需要負責什麼樣的責任呢?

謝謝~~~

 

 

 

上官 103-10-02 20:39

目前正在進行一幢房屋的買賣我們是賣方,買方是自行找上我們洽談房屋買賣的價格與細節,在我們雙方談託價格後,已經委請代書房屋買賣的程序,包括履約保證!但近日可能買方的貸款成數不足,頻頻透過代書表達想解除合約!請問這樣的情況符合解約條件嗎?買方於簽約前已經知道是私設巷道了!巷道內也有4戶民宅包括一間宿舍!他們可以利用這個私設巷道的問題解除買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20: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就私設巷道已經知悉,則應無據此解除契約之權益。

2、至於詳細的權利義務則必須依據雙方所簽立的契約而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本件除應注意解除契約外,也應注意對方是否請求減少價金,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兩位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

1.買方是否可因其貸款成數不足解除合約,應視買賣契約書是否有此約定而定,

   如有,就可;如無,則要您另行同意才可以。

2.您應有明確證據(證人或證物,如錄音契約明文約定等)能證明買方於簽約前

   已經知道是私設巷道方較無後顧之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龜 103-09-28 14:34

律師您好

因為我第一次酒駕酒精0。52有車禍但是沒有人受傷我們雙方也都合解了但是  怎麼還沒傳我去開庭傳票也都沒收到9月19到現在目前都還沒收到只有跟檢察官做記錄  我是職業軍人這樣大約會怎麼判刑

謝謝

若您沒收到開庭通知的問題,建議您至地檢署詢問案號,再向書座詢問傳訊狀況。

另「酒駕」這個行為是公共法益,不會因為沒有傷到人而不處罰,法定刑如刑法第185-3條,僅供您參酌。

 

刑法第185-3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龜 103-10-04 18:45

我可以在問ㄧ個問題嗎?我傳票來了但他有注明【皆同某某某到庭應訊】那位某某某是坐我車上的朋友車禍他受傷了但是開庭是在基隆他家住屏東又受傷行動不便所以無法去到基隆開庭怎麼辦??某某某也沒有要對我提告和解了    要準備什麼給法官看嗎?還是要寫什麼嗎?要寫的話要怎麼寫??   謝謝

小龜 103-10-06 11:50

律師幫忙回覆謝謝

斯特克 103-09-27 18:51

我有個朋友,我直接將他的問題貼上來,希望各位可以幫忙,我也曾讀過法律,知道一旦合解就只能照著合解的決定做,但我認為應該還有別的辦法。但沒讀得很專精,所以便來尋求幫助,謝謝各位的幫忙。

 

我不小心變成了詐騙集團的人頭戶,說實話我自己也是被騙了,但是帳戶也的確是我的,所以就是被提告...
最近跟被害人調解定案的結果是把金額全數歸還,但是數目真的是頗大...雖然也同意我分期還,但是要在下個月15號湊到1萬...我真的是沒有辦法也沒有想法,現在打工的薪水一個月都不到1萬...雖然之後我會去找份正職的工作,但是現下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了阿......

隱居 (勇公) 103-09-27 20:03

您好,你可以看我以前回覆,有制式化的例稿答辯,

若要爭取無罪,可嘗試之。

我在臉書清溪流勇公法律服務社有整理回答,請參酌。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723241854395948&id=716812275038906&fref=nf

清魂郎 103-09-26 19:01

律師你好。

我因酒駕發生事故。以和被害人合解。被法院判緩刑兩年。請問當初保釋金可以領回嗎?需要準備什麼東西嗎?

如果該案件業經判決已確定,則先前負擔之具保責任業已免除,被告及具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之第三人,得聲請退保自請求發還保證金,其方式可向管轄地檢署服務台索取「請求發還保證金聲請表」(也可以上網下載檔案列印出來)填妥後簽名蓋章遞出,提出聲請後等候通知即可,相關辦理程序可洽詢管轄地檢署民眾服務中心。

原保證人繳納保證金後,如未因被告逃匿而受沒入之裁定或處分,即得於下列時期聲請法院或檢察署發還保證金:
 (1) 具保被告受無罪之判決確定後。
 (2) 具保被告受有罪之判決確定,到案執行後。惟被告併受緩刑宣告時,於判決確定後即得聲請
 (3) 案件經不起訴、緩起訴處分確定。
 (4) 因其他具保原因消滅,如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受不起訴處分或因裁判而致羈押之效力消滅。此外,被告亦得聲請發還或由法院、檢察署主動發還予原保證人
(相關法條:刑事訴訟法第119條)

http://www.judicial.gov.tw/Qna/content.asp?seq=456

刑事訴訟法第119條
撤銷羈押、再執行羈押、受不起訴處分、有罪判決確定而入監執行或因裁判而致羈押之效力消滅者,免除具保之責任
被告及具保證書或繳納保證金之第三人,得聲請退保,法院或檢察官得准其退保。但另有規定者,依其規定。
免除具保之責任或經退保者,應將保證書註銷或將未沒入之保證金發還。
前三項規定,於受責付者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
samchang 103-09-26 14:41

事情是這樣.

我和我老婆牽腳踏車,在狹小的路段,對方從後面開車壓到我老婆的鞋子.

對方不但不停車,還想硬開過去.

所以我老婆就拍他車窗.

結果他一下車就開始錄音,並一直挑釁.

所以被他錄到我?一次三字經.

而當天在警局我有針對三字經的部份向他道歉.

但他堅持要提告,也在當場說會要求高額的民事賠償.

9/25收到傳票並去到偵查庭,但檢查官說沒有傳到原告,所以9/30要再開一次庭.

因為幫我們處理的員警也被他告,所以員警私下有告訴我們,對方有很多案件正在訴頌,不是告人就是被告.而且他現在因精神問題住院療養中.

想請問.

1.檢查官說如果沒合解,我就會有前科,是真的嗎?

2.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我不能接受就一定會被起訴判刑嗎?

3.事件的起因是他從後方開車壓到我老婆的鞋,這件事檢查官或是法官會考慮進去嗎?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6 16: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析如下:

1.檢查官說如果沒合解,我就會有前科,是真的嗎?

刑法第309條規定: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您罵對方三字經之行為,經對方錄音舉證,您似觸犯公然侮辱罪,若您不與對方和解,對方對您撤回告訴,您即會成立該罪名。

2.如果對方獅子大開口,我不能接受就一定會被起訴判刑嗎?

您若不與對方和解檢察官通常會向法院對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即起訴但不用開庭,法院即會下判決,通常為罰金或得易科罰金拘役有期徒刑

3.事件的起因是他從後方開車壓到我老婆的鞋,這件事檢查官或是法官會考慮進去嗎?

若有驗傷,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依刑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增加您與對方談判和解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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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心的媽媽 103-09-24 09:48

我兒子17未滿18歲,跟朋友進詐騙集團 他擔任車手,另一個他朋友沈×,他負責監控被害人路線,8/4被抓到後,有三名被害人指認錢是交給我兒子,9/8沈×被放出來了,我的兒子直到現在卻沒有,他已經全盤托出,知道的都說了,我已再婚,兒子的監護權在前夫那,但我們都努力想幫助兒子,從他寄給我們的信,我知道他悔過了,為什麼?沈×會沒事,而我的兒子卻還在裡面,法官說因為我的兒子有多次擔任車手還有竊盜傷害前科,所以繼續收容,但沒說多久!昨天開一個被害人的庭了,我們願意分期合解,但沈×的媽說什麼她是清寒家庭沒錢,可是昨天卻有錢請律師!!我到底該怎麼辦,就算我兒子被關,沈×也不可以沒事啊,天理何在,是他把我兒子拖進去的啊!救救我兒子吧!!

隱居 (勇公) 103-09-24 10:27

您好,

因為涉及到重罪,所以當下最明智的選擇絕對先委任律師

就像我們做事情一定是想好事情如何做,分析各種方案,可能的後果後,

找一個期望值最大的方案去,並且預想失敗後有無補救的方式。

你兒子的那位朋友沒有被押,有可能就是有請律師,而現在的證據沒有辦法卡死他。

以前偵辦過相關案件,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擔心的媽媽 103-09-24 10:56

可是和解不成不是也會影響判決嗎

那個孩子沒被關是因為他沒有保護管束

而我的兒子有是嗎

如果我想請委任律師費用是多少?

一定會成功嗎

擔心的媽媽 103-09-24 11:01

如果我沒請委任律師

我的兒子未買十八歲

犯了三件詐欺要關多久

隱居 (勇公) 103-09-24 11:20

您好,

通常一個案件可以分析為三個部分,

(一)是白的,也就是你就算沒有請律師,還是對你有利的,

檢警及法院很容易查證出來或已經查證出來的

(二)黑的,就算你請律師也沒有用,已經證據已經被打死、扣死的部分。

(三)灰的,請律師有用,沒請律師就要賭運氣,也跟律師的功力有關係,

當然灰的部分有比較白的,

需要主動請法官或檢察官調查,對我們有利的,有時候他們不會想到,因為要處裡的案件太多。

還有比給黑的,容易回答錯誤或落入陷阱的,尤其是主觀犯意的部分。

不知道你認為成功的定義為何?就像打仗一定會死人,

孫子兵法有云,合於利則動,不合於利則止

律師工作就是希望用最少的成本為當事人爭取最大的效益而已。

通常會影響到量刑的事項如下(以我以前的檢察官求刑及收判還有執行科的經驗)

(一)和解與否。如果被害人都具狀甚至當庭請求法官或檢察官原諒,

通常都會從輕量刑。量刑也要考量被害人的感受。

(二)犯罪情節,被害的金額多寡、次數,會有很大的影響。

(三)完全沒有前科前科很多,量刑也會有差別,尤其是同一罪名或性質的犯罪

(四)犯後態度,是否讓法官或檢察官浪費很多時間去查證,

結果查出來反而是對被告不利之事項。

委任價格需考量綜合因素,再請來信詳談。

還要會判多少,我沒有看到卷證資料,實在沒辦法評估。(三次每次一塊,跟三次每次騙壹仟萬一定差很大,又就算都是騙一萬元,是從有錢人手中取得還是騙取貧困要拿來醫療的救命錢,我想量刑一定有很大的差異。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24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為您兒子委任律師,由律師進入看守所與您兒子討論辯護策略與答辯方向,目前您兒子若自白承認犯罪、亦供出上手,又未滿18歲,依刑法第18條規定: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第57、59條規定,犯後態度良好、情堪憫恕等,請求較輕之判決,亦須視目前檢察官查獲犯罪行為次數與犯罪所得金額之大小,及是否願與被害人和解等,均會影響到量刑之標準。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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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希 103-09-04 08:26

您好,我想請問,我在8/24號跟男友開車誤紅燈撞到機車駕駛,後發現有叫警察過來處理,但因為是男友開車,他非台灣人,所以情急之下我跟警察說是我開車的,但是警察之後調監視器發現我說謊也做了偽證,說我犯了偽造文書罪,筆錄做完就說要等法院通知,請問,我傳票還沒來,可是我下個月要出國3~4個月,這樣有影響嗎?會不會到時我還要返國??

ps:車禍部分已經跟機車駕駛人合解了!

1. 如果目前沒有限制你出境  那出國應該是不會有問題   2.但需要注意將來檢察官還是會再傳喚你 如果真的無法到庭  需要辦理請假  否則檢察官是否權限可以拘提你的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您好

不用擔心

你可以打給該股書記官

跟他說一下

可以延期開庭的

或者請律師協助你也可以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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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nae 103-08-31 20:13

您好,想請問一下,已於8月初開庭時,經法官協調有至協調處去協調,雙方已談成合解(有合解筆錄書),在續審庭時(此庭為我方告訴對方公共危險罪的部份),我也與法官告知已和解且不在追究,但今天又收到地檢暑的起訴書(地檢署的是對方事故發生時,對我提出的過失傷害部份)?是為什麼呢?記得協調室那裡的人員有說,合解後~所有的告訴皆會取消....那收到此份起訴書的用途是什麼?接下來要??

蘇子良 (馬克) 103-09-01 18:06

 您告對方公共危險非為告訴乃論之罪,因此不會因雙方和解刑事責任,只是法院會考量是否給予對方較輕刑期的考量,如緩刑易科罰金,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Nanae 103-09-01 22:38

之前有把合解筆錄影印後寄至之前開庭的偵察庭告知雙方已合解,我想請問為何我還會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那收到之後接下來是要等開庭文件嗎?那是否已與當初開庭的檢察官已無關係?因為他已對我做起訴處份,接下來就是到法官那裡了嗎?還是?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3 19:5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似乎是僅就你提告對方公共危險的部分和解,倘若如此,則對方對您提告的部分則依法繼續進行,此部分請檢附和解筆錄以利判斷。

2、倘若您涉嫌過失傷害部分,對方沒有撤告,則會收到開庭通知,屆時需要就雙方已經和解的部分作攻防。

阿欽 103-08-30 05:17

律師你們好,本人於8月28號~上午1院0點3開0分~至11點左右~在自己開的小吃店門口,看見一位婦人將自己喝完的鋁箔包飲料盒,丟人我的水桶內~當時我跟這位婦人說,這不是垃圾桶,請他拿走,但是他不要,開始用言語辱罵我度量小,當時我有跟他說不要在罵了,不然我會告他公然侮辱,但他不聽,還是一樣罵,後來我把飲料盒,放在他包包上,請她拿走,但他生氣用力把飲料盒丟在我店門口,我就拿起飲料盒,丟上他身上,請他拿走,他又用言語挑釁我,我在一氣之下打了他一巴掌,事後有請員警來處理,員警也說他在處理,請他不要罵了,但是他還是罵我瘋子,罵很久,我當時有跟他說對不起了,但是他還是到派出所告我傷害,我也到派出所做完筆錄了,員警也問我是否也對他提出,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但是我回員警我暫時不提告,等法院通知,還是等對方願意合解,在做打算,我知道打人不對也當場道歉了,強制罪是公訴罪我瞭解,我想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是否也先提告他,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呢?(謝謝請幫忙)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本來就不容易構成強制

故建議您可先行提告公然侮辱

因為這條罪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

但應該注意是否有相關證據(證人或證物)可以證明對方所罵您之內容

不過還是雙方能夠達成和解為上策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先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以利您與對方討論和解,若對方拒絕與您和解,待對方起訴後,您方有機會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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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30 2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證據對其提出公然侮辱告訴, 

阿欽 103-08-30 22:17

 謝謝各大律師,當時警員到現場處理時,婦人還是一樣有辱罵我,我是否可以要求員警,幫我做證呢~~

 

阿欽 103-08-30 05:14

律師你們好,本人於8月28號~上午1院0點3開0分~至11點左右~在自己開的小吃店門口,看見一位婦人將自己喝完的鋁箔包飲料盒,丟人我的水桶內~當時我跟這位婦人說,這不是垃圾桶,請他拿走,但是他不要,開始用言語辱罵我度量小,當時我有跟他說不要在罵了,不然我會告他公然侮辱,但他不聽,還是一樣罵,後來我把飲料盒,放在他包包上,請她拿走,但他生氣用力把飲料盒丟在我店門口,我就拿起飲料盒,丟上他身上,請他拿走,他又用言語挑釁我,我在一氣之下打了他一巴掌,事後有請員警來處理,員警也說他在處理,請他不要罵了,但是他還是罵我瘋子,罵很久,我當時有跟他說對不起了,但是他還是到派出所告我傷害,我也到派出所做完筆錄了,員警也問我是否也對他提出,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但是我回員警我暫時不提告,等法院通知,還是等對方願意合解,在做打算,我知道打人不對也當場道歉了,強制罪是公訴罪我瞭解,我想請問接下來,我該如何處理,是否也先提告他,強制罪跟公然侮辱罪呢?(謝謝請幫忙)

彭彭 103-08-28 21:23
5月份騎摩托車直行,右前方有一起車禍,我減速,未料對方煞車不及,直接從我的右側撞擊,因當時我減速,時速約40,所以並沒有倒下。 碰撞後,對方直接騎車離開現場。 我因為看不清楚車牌,也覺得生氣,直覺應該追上去。 我一直按喇叭,對方遲遲不肯停車。 我扯開喉嚨邊吼邊叫+喇叭? 他在200公尺後停下車,我第一句問了他為什麼知道撞到我,卻還要逃跑? 他辯稱:我以為你沒怎樣。 我當下沒有立刻報警,反而是打電話給男朋友。 男朋友到場時與他發生拉扯(因為對方摩托車未熄火,還一付事不關己的態度座在摩托車上) 而我將防曬手套脫掉時 手已受傷流血麻痹。 男朋友與他發生拉扯時,都有互相傷及對方。 此時才報警,讓警察處理。 對方家人(對方是學生)他的家人不肯賠給我8000元費用。嚷嚷著說要讓法官裁定。 我們只好提出告訴。 至今,已去了3趟「詢問室」。 對方有向檢查官坦承自己是「肇事逃逸」,自己的錯。 但卻不肯給我所有損失費用。 我想請問: 1.我手上的疤痕,若要去醫美診所除疤費用,是否對方應全額負擔? 2.詢問室去三趟未合解就要直接跑法院了嗎? 3.對方只肯給我當天的急診費用、請一個禮拜的工作損失,其餘不肯負擔!這樣對嗎? 我請假去詢問室開庭的費用,也是否該他支付?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8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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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8 23:59
刑法第一八五之四條,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
你還是勸對方早日和解吧,不難這個案件沒有緩起訴緩刑就得入監至少一年了,叫他不要因小失大。
套一句朱自清在背影一文所說的,「真的實在是太聰明了」
您好

如果你有受傷害

建議你直接提告肇事逃逸過失傷害即可

至於談不攏就不用談到時候起訴他之後

他就會來找你談

而且你只要有相關證據

法院也一定會判給你

他不賠也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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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衛士 103-09-17 07:44
花蓮市1名57歲林姓男子:今早九時許騎車從重慶市場要往南濱路垃圾場丟垃圾,行經南濱路時遭1名鍾姓退休警員開車撞上,林男被撞飛3米跌落路邊陷入昏迷,不料鍾男卻開車加速逃逸,還好有眼尖民眾記住車牌,鍾男被逮時推說:「原要投案,但腦筋一片空白,只想跑去躲起來」林姓傷者送醫後因顱內出血,拖了7小時後不治。 退休3年的鍾姓男子警訊時表示,只是輕微碰撞,沒料到撞得這麼嚴重,行車時遭汽車A柱阻擋,沒看到從左方叉路衝出的機車,撞上時腦筋一片空白,還曾停在派出所前考慮是否要投案,但實在太過害怕,嚇得躲到教會一直禱告。鍾男酒測值0毫克,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王文傑/花蓮報導) 
你好,死者是我的舅舅,目前肇事對方,並無誠意在民事賠償金上與我們和解,當初私下調解是以600萬賠償金協調,也有錄影存證,但至調解委員會時,卻突然後悔說沒辦法,對方又為退休的警察公務人員,身體有中風症狀,為何可以駕使一般駕使人車輛,而不是身心障礙車,車主又為肇事者的兒子,後方行車記錄器只有跟拍肇事車輛車牌號碼及肇逃路線,並無當下駕駛人的影像,又問處理的派出所,肇逃路線的監視器是否可以提供,警方卻說,那幾天監視系統都壞掉了無法提供,我們嚴重懷疑有頂罪的嫌疑,因為肇事者有停車在花蓮市軒轅派出所前方,派出所的監視器應該可以照到駕駛人。目前,正在協調中,肇事對方,毫無悔意,試問該如何處置……以上  感恩

朱朱 103-08-27 12:07

2014/6/26一位婦人要過馬路我不小心撞到他,他想說他可以過我也想說我可以過就撞上了,他有撞到頭住院期間我有去看他,他出院後一個多月後我想說問他要不要何解,他跟我說他還要做腰復健晚一再說還說因為他都不能提重,但是他是撞到頭關腰什麼事,某天我在路上有看到他去買菜手上還題很多東西,但他明明跟我說他不能提東西。前提是在我撞到他之前她跟我說過他以前就有一些病了,他現在是不是要敲詐我呢??他都不跟我合解我該怎麼辦?他都不跟我和解6個月後我是不是可以自己找調解委員會??

朱朱您好,

您現在可先想辦法生證據,證明曾努力嘗試與對方和解(例如簡訊),避免日後對方提告,您可舉出對您有利之處,要求檢察官或法官輕判。

若超過六個月,就超過告訴期間,也就不用擔心了。

律師

朱朱 103-08-27 13:20

 戴律師 您好

您叫我先想辦法生證據,證明曾努力嘗試與對方和解您提議的簡訊,如果事後對方說沒收到該怎麼辦??

如果我拍到他在外面提重物的照片可以嗎??因為他跟我說過他車禍不能提重物要做復健,可是在路上看到他也好好的沒事阿

若超過六個月,就超過告訴期間,意思是他就無法告我和叫我賠償是嗎???

朱朱

朱朱 103-08-27 13:51

回覆 戴家旭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您好

您叫我先想辦法生證據,證明曾努力嘗試與對方和解您提議的簡訊,如果事後對方說沒收到該怎麼辦??

如果我拍到他在外面提重物的照片可以嗎??因為他跟我說過他車禍不能提重物要做復健,可是在路上看到他也好好的沒事阿

若超過六個月,就超過告訴期間,意思是他就無法告我和叫我賠償是嗎???

朱朱




 

 

 您好:

六個月是過失傷害罪的告訴期間

侵權行為時效是2年,

所以對方還是有可能會向您提出民事賠償訴訟

任何您覺得對您有利之證據都要蒐集

再交給專業律師協助分析判斷較妥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阿威 103-08-26 20:26

事故發生在2014年8月13日下午14點33分,當時駕車國道3北上於芎林下交流道,道路速限50我時速也減至在速限以下,下交流道時見綠燈便向前行駛,不料車頭剛出路口便遭左方摩托車衝撞車頭,當下立即剎車向前查看並報警處理,對方右鎖骨斷裂,警方到場處理事故對雙方進行酒測我也一併將行車記錄器交由警方(驗出對方酒駕+紅燈)保險公司也到現場請我填寫事故授權書,但經是發後至今104年8月26日對方打來跟我說要談和解一事我說我已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他說那是民事方面但對方還說還有一條過失傷害和解,警察跟他說不合解的話6個月內可以提告,想請問一下我車速不快欲左轉但A柱有死角對方酒駕紅燈車速又快跟本反應不及,這樣我還要賠償他的損失還有刑責嗎??請問板大我該如何處理此一事故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6 22: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視警方之肇事責任初判表分析,您有無過失,若您無過失即不構成過失傷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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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er 103-08-25 10:29

平安您好!

由於8月19日本人在台南地檢署依刑法第240條第一項和誘未滿20歲少女離家...向被告提出刑事自訴書狀;隨後被告得知告訴人提出告訴乙事教唆他人至

原告家中恐嚇其女兒在他們手中必需徹銷告訴否則令其終生不得見面等事..故而告訴人依刑法第298條略誘妨害自由罪於8月22日向被告提出刑事追加告訴狀暨依刑事訴訟法第219-1條聲請證據保全程序及291-1條聲請證人保護書.

唯期間透過北地檢友人瞭解狀況前往與被告協議後被告於08/25願意將該名少女安然送回家前題是徹銷上述告訴'請問好1)8月19日提出的刑事自訴案已立案25日分至受理股別偵辦,何時向法院提徹銷告訴?(2) 是否需寫合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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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子良 (馬克) 103-08-25 11:34

和解書在開庭時或前均可提出,惟因被告所犯和誘未成年部分係非告訴乃論之罪,送回未成年人及與對方和解,僅是減刑的依據,即使撤回告訴,訴訟不會因此而終結,惟略誘未成年部分為告訴乃論之罪,應得和解撤回

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197709 103-08-21 13:47

各位律師,您們好:

姐姐因為業務侵占而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每日2,000元,可原告認為判決過輕而提出上訴成立,理由是因為姐姐是被已離職的公司發現侵占公款後,強迫及恐嚇姐姐簽下100萬元的本票切結書,可是姐姐侵占的金額為25萬元左右,姐姐簽下本票後自覺自己做錯了也決定面對法律的制裁,所以向法院提出自首,但判決結果出來後,對方卻用之前姐姐簽下的本票切結書向法院提出上訴,認為姐姐是因為被公司發現後才自首,所以不符合自首要件,一審時姐姐也拿了30萬元想與對方合解,但對方一直獅子大開口,要求最少50萬,姐姐是單親媽媽,要照顧小孩還要付房租,每個月的薪資才2萬5仟元,30萬也是貸款來的,根本拿不出那麼多錢,現在看她過的很辛苦很累,真的很難過,我想請問1.姐姐的情形真的不符合自首要件嗎?2.姐姐可以用對方提出的本票切結書反告對方恐嚇嗎?3.現在上訴成立了,那姐姐接下來要怎麼做對她比較有利?4.姐姐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嗎?5.姐姐真的會被抓去關嗎?那她的小孩怎麼辦?姐姐的子宮因病拿掉了,她只有這一個孩子,所以把小孩看的比自己生命還重要。-----我們對法律的東西並不是很熟悉,所以都只能在網路上搜尋資料,但是資料真的很有限,而且感覺姐姐越看越沒信心,所以偶然看到這個網站,就進來留言了,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惑,希望能給姐姐一些幫助和希望,拜託各位了,謝謝您們!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14: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自首是在司法機關未發現犯罪時,就先行到案,就您所述的狀況,您家姊的情形仍然符合。

2、此部分,除非以其他事情恐嚇,否則單憑切結書本票,尚不會構成犯罪,不過還是要依據實際的對話內容及證據做判斷。

3、因為雙方已經和解,所以對方上訴加重刑期的機會不是很高,因此無須過於擔心,倘偌還是很擔心的話,可以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向法院求情。

4、有關於法律扶助的部份,倘偌您家姐具有低收入戶的資格,則可以嘗試聲請,可以直接打電話去法扶詢問申請資格。

197709 103-08-21 14:48

謝謝您!

洪仔 103-08-20 21:51

我想請問我的案件是與未滿16歲少女發生性行為,我已經和對方家長達成合解已簽合解書,但我因在高雄工作尚未領薪水無法在2014年8月21號搭機或坐船趕回澎湖開庭結案,請問會被通緝嗎!?(我有打電話去法院請求開庭時間延後一禮拜,但法官未批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0 22:16

不管如何,先正式具狀請假吧,

法院如果要通緝,也要先拘提,

而且法院通緝要三個月沒有抓到人才能把案件掛結,

如果你會來,他們通緝也是很麻煩。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0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還是應該到庭,避免麻煩,若真的無法到庭,應於明天一大早傳真請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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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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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8-21 13:09

 與16歲發生性關係公訴罪,對方撤告,檢察官還是會處理,

建議以書狀請假並說明和解情形,以爭取緩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