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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K 103-08-22 00:14

小弟在2月17日收到和潤車貸公司的催繳通知單 上面寫說我是一位許珮茹的保證人 說她的車貸沒繳,但是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所以我當天馬上打電話去和潤,在2月18號拿到貸款資料,我看裡面車貸伸請書.本票 等等5.6張 裡面我可以百分百確定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人 而且保證人那邊簽名也不是我的筆跡 全部裡面 我可以保證我都沒有寫過任何一個字 但是我的個人資料都是正確的 也有雙證件影印本 除了手機號碼是假的,至於那個許珮茹的資料除了生日跟身分證字號還有她上班的地方是真的 其他戶籍地 住址 手機都是假的 對保日期是去年102年6月22日 地點在三重.但是那天我明明在上班有人可以作證 .所以我馬上報案告那位許佩茹?造文書.也做完筆錄了 警察也幫我約談當初辦車貸的代辦公司 叫做麥克國際 有找到當初辦車貸的對保人有2位.至於那個許佩茹沒找到,然後警察有問我有沒把證件借人 我想到我去年5.6月的時候有幫我表哥辦車貸當保人 有交給過業務也是代辦的 那天我記得都晚上11.12點了我們約在一個車行 但是我很確定當天我證件影印 他正本就馬上還我 大約5分鐘 只有借他申請車貸然後個人資料他都有問我有給他 但是沒有簽任何字 之後也沒有辦成功我也不以為意 至於那個業務我也不認識也沒留資料 但是那間車行我還記得 這2天會去找看看 因為除了這個人其他不可能有我的個人資料還有雙證件印本.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根本不認識這個許珮茹 然後簽名我也沒有簽過 裡面我的手機號碼是錯的 還有許珮茹的資料也是假的為何當初可以辦車貸 那車貸公司是不是也有問題?我將來勝訴的機會大嗎?萬一那個許珮茹找不到 還有當初那個拿我證件的業務也找不到.法院會要我負責那筆車貸嗎?我還要做哪些動作保護我自己 有不詳細的我可以補充說明

 

後續更新 本人之後有找到當初的車行.還有當初那個業務..我之後有再去車行找老闆.老闆的說法也是避重就輕.不過自己有承認他知道那部車子.還有來這邊辦轉貸.也證明是那個業務.我有錄音.後來向和潤公司得知車子就是在當初那個車行買的.對保業務也是當初那個拿走我證件的業務.也才知道那間車行老闆也是有黑道背景.有前科.還有一些買賣糾紛.還有那個業務.也有很多這種案件在訴訟.我在今年8月4號第一次開庭.被告沒到庭 她連筆錄都還沒做.到現在都找不到人.至於那個業務跟車行我有跟檢察官提供資料.我也向檢察官說我可以確定應該是那個業務做的 只有他才可以利用職務之便來偽造.也有提出筆跡鑑定.證明不是的我簽名.還有我本人根本沒去對保.也不認識被告許珮茹.我怎麼可能幫她當保人.想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被告許珮茹這個人一直不出庭.還有那個業務死不承認是他偽造的.我能怎麼辦?請各位律師幫幫我.真的很氣.又很急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2 09: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刑事的部份,應該可以透過筆跡鑑定及相關人事物到案說明來釐清,證明該作保的行為是遭到第三人以偽造文書的方式做的,屆時,不論許小姐是否出面,檢察官都可以依法處置。

2、待刑事部分有個結果之後,就可以提起確認保證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並且向涉案人請求賠償

3、相關程序比較複雜,本文建議您可以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

香菇 103-08-20 00:08

因高雄前陣子連日大豪雨,發現靠近陽台的天花板有滲水,

我們有請管理委員會房仲漏水專家鑑定

鑑定為樓上陽台漏水,導致我們天花板滲水

我們有請管理委員會房仲協調樓上修繕

但樓上住戶不願處理

請問有甚麼辦法要求樓上住戶修繕?

是否可依民法 交屋後5年內屋況問題,可請求舊屋主賠償?

交屋房屋先前已有漏水經歷(同樣的靠近陽台的天花板),但房仲說已處理好後交屋,交屋後8個月仍漏水,是否構成詐欺罪?

 您好:

如果係樓上屋況問題無法與樓上屋主協調處理,不得已只能向其訴請修復至不漏水之狀態及請求您屋內之損害賠償

如果係您屋內之屋況導致漏水,則可以於發現瑕疵後6個月內向前屋主主張減少價金。至於仲介並無隱匿漏水之事,且係於交屋階段承諾修繕,恐較難以追究其刑事詐欺罪責。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忘情 103-08-19 21:23

我和對方都是直行車,他的是路而我的是街((但是路寬差不多車流量也差不多,且現場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當時對向車道剛好有來車,機車順著該車車尾從我左前方過來出現在馬路中間,我開車反應不及有輕微擦撞到。

當下有馬上報警並且沒移動過任何位置

對方傷勢不嚴重,腳上幾乎沒有擦傷,但他一直說手臂痠痛,當下忘了查看他車損如何,只知有輕微擦損及前方車殼微裂。

我沒保第三責任險,對方居然說他的修車費去車行估要5800,並且要求我在車禍鑑定報告出爐之前先支付,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另外他有沒有可能向我求償像是無法工作損失或是精神賠償?((對方傷勢真的很輕

 1.如果你就肇事因素有疑義  在責任釐清前  你可以先不用支付對方賠償金   2.因為對方有受傷  需要注意對方是否會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3.要請求不能工作損失 需要看醫師所開立之診斷證明如何  將來有必要時上法院也可以函詢醫師說明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19 23:04

您好~

為保障自身權益,建議在車鑑報告出爐前,

就對方要求之金額不宜全盤接受,畢竟過失責任歸屬及過失比例均尚未釐清

對方當然有權向您請求勞動損失之賠償,然對方因此需負舉證之責,非可無的放矢。

徐冰兒 103-08-15 23:44

我想請問 我本身住台北市  上個月和前夫雙方同意協議離婚

用放棄贍養費方式拿到監護權

現打算讓對方負擔孩子一半的責任

有稍微了解法官是依每月孩子平均消費去除以2

被告前夫所需負擔扶養費金額

但講白點養一個孩子真的沒那麼簡單

未來光學費教育費 不是區區一個月一萬五就足夠的

如果我另外附加用提告精神賠償100萬的方式

來補貼給孩子 這樣行的通嗎?他過去曾有家暴的紀錄 但那時我沒提告

我需要精神鑑定 或是什麼資料嗎???

您好,若對方過去曾有家暴傷害等行為,您當時有報警,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等證據資料,且距今尚未超過兩年,您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醫療費用支出及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惟因事涉婚姻關係存續間夫妻財產等複雜問題,建議找專業律師諮詢協助,以維護您的權益。

Sally 103-08-15 13:55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2項定有明文。訊據被告林XX於偵查中堅決否認涉犯公共危險犯行之事實,辯稱:「我是被李XX冒名。」、「在夜店時,我有把我的身分證借給他用,因為她還不能進夜店。」等語,與證人李X在偵查中證稱:「我會記得她的身分證字號,是因為以前有背。」、「(102/10/30偵訊筆錄)是我冒名應訊做的筆錄。」等語,另有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鑑定書1份在卷可佐,被告所辯應甚信為實,此外,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告有何不信為真實,應認其罪嫌尚有不足。證人李XX另涉公共危險等罪部分,另案偵辦,付此敘明。」

 

想請問這樣的意思是我已經被撤銷這個罪名了嗎?

要如何去查詢自己的紀錄已經完全撤銷?

沈恆 (沈律師) 103-08-15 14:21

已經不起訴就沒事了,不起訴處分書就是證明,不然也可去申請良民證。

wang 103-08-15 00:03

你好,我情形是車禍民事簡易庭 ,去年兩台都是左轉車的情況,對方是外側加速擦撞到我,有請警察畫圖,筆錄,聯絡對方,對方說他保險公司會跟我聯絡,過一個月我寄簡訊,對方一樣說會連絡,然後一直沒下文,本來想說對方修車比較貴,我就算了,過了八個月,收到民事簡易庭的損害賠償,對方保險公司起訴我未保持安全距離,幸好我的行車紀錄,單據,照片,簡訊 都還留著。

今天開調解庭,因為我行車紀錄很明顯,是被撞的一方,,調解委員看完行車紀錄後也看不下去,說直接行車紀錄燒成光碟,庭上提出就好,看法官要直接判,還是送鑑定,不需要寫答辯狀保險公司說就由法官去提肇事責任鑑定,所以直接走訴訟流程。

由於是簡易庭,我不是很確定程序。

1.請問我是將證據準備好,庭上提出就好,還是需要答辯狀

2.答辯狀需要的證據中的行車紀錄,也需要燒成光碟寄給保險公司?

3.要在開庭前將答辯狀還有證據謄本寄到法院和原告(保險公司)嗎?

謝謝

Jerry 103-08-13 16:55

律師您好:

本人叔叔65年任官,於部隊擔任軍官,因到靶場佈靶時,不明原因死亡,當時軍中草率已死亡簽結,但當時驗屍的楊日松法醫在第1次驗屍時告知家屬非自殺(因射擊距離、彈孔大小等研判),後不知為何又改為自殺,本人爺爺當時不接受,但在軍方給予不簽結零撫卹的壓力下,接受了當時6年半的撫恤金約30多萬(當年叔叔月薪6000多元);家父為叔叔死亡一直耿耿於懷,近年因軍中爆出多件非自殺而被判自殺的冤案,家父陳情後,始獲得當時驗屍的報告等,驗屍報告上爺爺因當年認為非自殺而未簽署,家父再次陳情,並請軍檢調當年相關人,得到答案是:當年相關人基於瀆職犯意,未將違紀情事告知上級長官及覆驗法醫師楊日松,俾朝他殺方向調查、偵辦,且未將涉案槍彈送驗及進行彈道鑑定,復忽視軍中槍彈分管規定致死者生前得以配槍配彈,實未盡監督之責,致延誤辦案時效33年9月之久。因認當年相關人共同涉犯瀆職罪嫌。且相關人中有一人當年指稱叔叔自殺者,被認涉犯刑法第168條偽證罪嫌。......致死者之死亡原因誤判係自裁......但已逾最重刑度20年之追訴權時效,為不起訴處分。

請問這樣子,因當年認定為自裁賠償的僅有撫卹金,若是真的不是自殺,那賠償的應該不會一樣,是不是?

謝謝您

Stanley 103-08-11 13:00

我家(4F)樓下(3F),宣稱3F之前、後陽台、廚房,皆有漏水問題,並直指我家為肇禍者。 在簡易庭上,我同意找人來修理。 約找專業人員查看漏水時,專業人員說明3,4F皆須查看,但遭3F拒絕,並稱後續將申請強制執行。   請問: 1. 自認有善意解決問題,如何避免法律程序上,吃虧或落居下風。(約看漏水,已被拒絕兩次,第二次有電話錄音) 2. 是否可透過法律程序,使3F鄰居鑑定修繕過程中,充分配合。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11 13:48

 漏水問題通常要經鑑定才能知道是共同管線或專屬管線的問題,不是均由樓下負最終責任,建議您可向法院陳明本修鑑定須三樓配合勘查,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jerry 103-08-08 08:23

上周發生車禍,我綠燈直行,對方左轉,因為當時路口塞車,對方左轉是從車縫中鑽出來的,理論上我直行車優先,但對方硬說兩方都有錯,要他們賠的話叫我去告他們。因為我速度沒有很快所以只是小車損,對方可能看我也只是小車損(約7~8千)所以覺得我不會提告,因而擺爛。問題如下...

1.除了申請車禍鑑定(要先花個3000),去法院告他們之外還有其他方法嗎?

2.是否可以直接向對方保險公司求償?

麻煩律師給予專業建議...我不想讓自己的權益被這樣的惡劣份子糟蹋了!!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8 09:45

您好:

1.您向可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並同時寄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一定期限限期要對方出面進行協調或和解,讓雙方協調出可接受的賠償金額,若無法調解時,就必須法院的訴訟程序,提起民事求償之訴。若可順利調解,亦必須要求對方簽立和解書,並付清和解金額。

2.若您車禍當時未報警,僅能依賴車禍事故鑑定報告,來評斷汽機車駕駛人對於事故有無過失過失比例,在和解調解或是訴訟上都會是一個有力的證據

3.您必須和肇事對方進行調解,而非直接找保險公司。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opp12345 103-08-06 10:27

你好想問一件事7/12早上出車禍我是在堤防上的轉彎處要下坡時被對象的一輛機車衝上來撞到我機車導致我的機車壓到我當時沒報案當下沒怎樣回家才去看診醫生照x光發現韌帶骨折當下請對方出面於是隔天肇事者與他爸爸先報案到下午才通知我去做筆錄而不是雙方一起去由警察處理而是他們早已經找好警察做筆錄這樣情形那位警察如果查到如真事事後會怎樣嗎

我在7/14到林口長庚看診並隔日開刀但在我網路上查好像轉彎道行駛被撞是我的錯如果是這樣有何辦

8/1申請車禍鑑定初判分析出來警方判我們雙方都有錯對方只賠強制險部份其餘不談如果我在個人跟對方索取我在家休養費用可以吧如果在刑事上告可以嗎

 您好:

依您所述係因對方之過失受有傷害,依法可對其提出刑事傷害罪告訴

並可於經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

包括醫療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等損害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jopp12345 103-08-07 10:1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係因對方之

那我是否申請自費車禍鑑定來判斷誰對誰錯

如果申請調解我們能申請嗎還是要等他們申請

對方撞我的肇事者滿18在法律上要有法定代理人嗎

vivi tsai 103-08-06 10:23

因為我妹與有夫之婦交往過,目前對方要提告

請問目前要與對方談和解,我妹是不利的一方

因對方手上有些照片,但最多只到親吻照,並無更確切的證據

原告有做憂鬱症鑑定,要求精神賠償100萬

這樣的條件和解需要請律師談嗎?因為對方也有請律師寫訴狀

會不會和解不成上法院後,原告會保留更有利證據在當庭提出?

因為訴狀附件的照片看來,並無非常確切證據,頂多只能證明他們交情逾矩,

 您好:

律師應係較一般民眾具備法律知識及談判技巧之專業人士

在成本能夠負擔的情形下,

委請專業人士處理、分析訴訟調解案件確實較有周全之保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1.雖然無法證明有通姦行為  刑事責任上沒有問題  2.但是如果逾越社會男女交往程度  是否民事會構成侵權還是有空間的   3.如果需要可以請律師協助幫忙處理相關程序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LoRn 103-08-05 15:24

我女朋友車禍(機車)對方(汽車)

鑑定報告分析如下: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及61條3項

我方申請調解

第一間醫院診斷證明:

病名:1.左大腿、左膝、左踝、左足多處擦傷,鈍挫傷2.右手、右膝擦傷3.腦震盪

醫師囑咐:宜休養

再次複診醫生囑咐改成宜修養一個星期

第二間醫院診斷證明:

門診6次,經醫師診斷屬實特予以證明

第三間醫院診斷證明:

挫傷、大腿挫傷、小腿挫傷

 

左右腳變長短腳需復建但醫生證明都未駐名需多久時間,目前無法久站

 

請問沒有著名要修養多久有辦法提出精神賠償以及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嗎?

另外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部份是機車以及醫療嗎?

 

您好

只要你有受傷就可以提出精神賠償

但勞動力減損部分目前只能請求一個星期的薪資損害

車損部分要由對方賠償

保險公司除非有第三責任

如果是強制險只處理醫療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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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顯無調解誠意,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僅有六個月,應注意避免逾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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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YA 103-08-04 17:38

您好,

我在這一年才得知我是非親生子女(但我已成年今年27歲),請問我做完親子鑑定後可以直接到戶政申請親子關係終止嗎?另外,我的父親(我指的父親是目前戶口上所登記的並不是親生父親),他因為行動不便及年老目前安置在安養中心,如果我做了親子關係終止,那我還需要負責他之後的費用或是任何事嗎?意思是說,如果安養院找上我,我會構成遺棄罪嗎?還是只要我終止親子關係就可以免責了呢?(因為他以前並沒有負起養育我的責任,但因為戶口上我還是他的女兒(他本身並無其他子女),所以現在有關他的所有事情都會來找我,後來又得知自己並非親生子女,所以一直有事找上門真的覺得很困擾)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登記

而如確認您並非其子女後,且亦無家長家屬關係,則法律上即無扶養非父親之人之義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YAYA 103-08-04 18: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 ... (恕刪)

您好,

那請問要如何提起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呢?需要有哪些資料?謝謝!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YAYA 103-08-04 18:22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恕刪)

一定要有證人嗎?可以用DNA的鑑定報告就行了嗎?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YAYA 103-08-04 18:3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您好,

因為現在民間有很多DNA鑑定的公司,所以想說可以的話我可以先自行找民間的DNA公司先做親子鑑定,請問自行找民間的DNA鑑定公司,法院會不認可其資料的公正性嗎?

另外,想再進一步詢問,去法院作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是我本人直接去法院申請就好了嗎?我戶口登記的父親需要出庭嗎?因為他行動不便加上小腦萎縮,喪失語言及自理的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卻提起本件否認之訴,應以父親為被告,若您擔心自行找民間之檢驗所之證據力,建議您可以在訴訟程序中再請法院指定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資料向法院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又若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即可免除對其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戶政是無法處理這些問題

你必須要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只要法院判決確定

那麼你對該人即無任何法律上義務

但在判決確定前仍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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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君 103-08-04 17:10
事情是這樣的 事發過程 我女朋友騎機車上班,全程依限速即規定行駛。 因路邊工廠有一台發財車突然從廠區倒車出來(但未超出馬路白線)我女朋友因車速不快有先反應過來先行減速(非急停) 發財車有停一下,但是在我女朋友快經過他時又第二次突然移動,造成我女友驚嚇往左閃(沒碰撞到發財車),後方一台機車可能車速過快(依照我女朋友口述他是感覺被很大力撞飛)或未保持安全距離追撞我女朋友機車後方偏避震器位置,我女朋友因平衡不穩摔傷並飛向對向車道碰撞點約15公尺,皮肉傷無大礙,但是後方機車騎士碰撞過程中安全帽飛出頭部著地,傷勢嚴重,經搶救後現在已經被醫生判斷為植物人。過程中皆無行車記錄器、路口監視器拍攝到任何事發過程畫面,只有零星路人提供口頭上敘述,依照幾位路人的敘述及作證大致指向貨車倒車造成一連串事故發生,但是我女朋友以及後方追撞機車皆無碰撞發財車。 我想請問的是,像這種狀況下,追撞方是否可以要求我女朋友賠償(因追撞方已經成為植物人)賠償比例是否會像朋友說的(檢察官都是看傷者狀況去比較偏向對哪方有利),我女朋友是否肇責最大,又或者我們該怎麼做來維護自己權益,目前植物人家屬偏向等鑑定報告出爐後再來考慮是否對我們提出過失傷害,畢竟我女朋友也因為這樣三天無法出門上班,兩個月不敢騎車,甚至機車維修也修了不少錢,更不要說醫院的急診及醫藥費等等,再說如果無後方碰撞我女朋友基本上是閃得掉那台發財車,也不會造成事故,希望有人能為我解答,畢竟我們剛出社會沒多久,真的無法賠償這麼龐大的金額(朋友說的案例,都是賠償好幾百萬),謝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22:3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女友閃避不及,才造成後車追撞,責肇事責任應該屬於該貨車

2、有關賠償金額的部分,至少包含醫療費用、減損勞動能力的損失、精神慰撫金等,倘若對方因此成為植物人,確實可能高達數百萬元。

3、本件金額數量龐大、過失重傷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文建議您應該取得現場圖、初步判定表之後,尋求正式諮詢,並委請律師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ly 103-08-03 17:22

去年底我與對方發生車禍,對方騎機車三人受傷

媽媽(40歲): 右側遠端脛骨骨折

大女兒(9歲):腦震盪頭部外傷,頭皮及顏面血腫合併持續嘔吐及眩暈症狀、下唇(內外側)撕裂傷2.5公分、右側顏面挫傷及軟組織受損、咬合異常、疑顏面骨骨折、表皮創傷後明顯傷痕及脫色變異

小女兒(8歲):右側脛腓骨骨折

鑑定結果:

對方 : 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   為肇事主因

我方 : 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前跨分向限制線行駛,且未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為肇事次因

因雙方合解兩次未有結果

對方要求賠償近120萬(內含80萬精神賠償),但對方醫藥費

1)媽媽:醫藥費644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減少工資收入19047x3=57141,精神賠償30萬

2)大女兒:醫療費37281,看護費用家人照料2200x5=11000,精神賠償20萬

3)小女兒:醫療費24913,看護費用2200x30=66000,精神賠償30萬

因我方保險(有保第三人任意險)核對對方傷勢及肇事原因,提出50萬元與對方和解,對方堅持120萬元才可和解,故無計可施之下只好讓對方提過失傷害告訴,但7/31收到刑事判決結果,我被判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壹仟元折算壹日

我方為肇事次因、無前科、犯後態度良好,且坦承犯行、且車禍當下立即通知警察,符合自首之要件,這樣的判決是否太重?

如我方要提出上訴,內容有哪些是必需註記上去的?

煩請協助處理這次事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上已有考慮,而本件應仍有附帶民事部分,可針對肇責部分去爭執,以減輕賠償,以上希望對您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tely 103-08-03 23:0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受傷人數有三人,可能法官在量刑 ... (恕刪)

那如果上訴要求希望刑期減少,是否有機會?

雖受傷人數三人,但我方肇責較低...且無前科..又符合自首要件..

最高刑期六個月,判到五個月是否也過重?

ting 103-08-03 16:57

不好意思

想請問一下

我哥前幾年有酒駕,要倒車入庫回家時就睡著

結果擋到附近鄰居出入口,

鄰居以為他暴斃什麼之類的,所以報警

後來警察就以酒駕肇事處理

最後判決是要罰錢,可是法院好像念在初犯

就吊照1年、然後罰錢部份讓他用勞動服務代替。

 

昨天晚上11點多時,他酒駕快到家時

他開車直行要右轉進巷子  被一台執行的摩托車撞到右後車門凹一個大洞

然後剛好在警察局附近  酒測值:0.17

所以警察以公共危險罪昨天就把他留在警察局

今天早上去地檢署開簡易庭

因為照常理來講 摩托車騎到路口應該要減速

如果摩扥車沒有騎太快 怎麼會撞到我哥車子後門 還那麼嚴重凹一大洞

想問一下這警方會自動送肇事鑑定嗎?還是要自行申請?

酒駕會影響監理站委員判定路權責任歸屬嗎?

那後續會需要付什麼刑責或者罰款就能解決嗎?還是得看地院怎嚜判呢?

拜託各位律師解答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3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管有無肇事,只要喝酒又開車,就屬觸犯酒駕罪嫌。

又雙方肇事責任仍須依初判表觀之。

再者,酒駕第二次仍有機會要求緩刑易科罰金,惟第三次法官幾乎都會判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Jade 103-07-26 23:09

Dear 律師

晚安 您好

我買的16樓(頂樓)房子將在8月6日點交,但昨天發現原屋主之前跟15樓住戶有房子漏水糾紛,15樓堅稱16樓漏水到他家,而16樓也堅持不是他的問題,15樓可能會提告,而我在買屋之前房仲與屋主完全沒有提及此事,我感到受騙了

房仲說,他們有請技師鑑定過,不是16樓的問題,應是整棟大樓的問題,而且告也不會告到我身上,我無需擔心.....

事實上,我很擔心,畢竟辛苦賺錢買房...

還請律師給小弟一點建議

感恩

Jade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6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漏水的原因是整棟大樓之管線問題,亦即公共設施的瑕疵也算是民法物之瑕疵擔保之範圍,故您可就此部分向屋主為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律師存證信函通知房仲及賣方,請求限期修補漏水瑕疵,若屆期仍置之不理,造成您相關損害,可提起訴訟請求減少價金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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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7-25 13:01

各位律師、網友大大 午安:

小弟於前陣子發生一起車禍事故,但是抓不到頭緒該怎麼處理後續,"車禍新手"XD,因此想懇請各位律師、網友們幫小弟一點忙,即使只是提供一點點意見也好,小弟先說聲感恩。

事由:

5/28 中午,小弟如往常般在家用餐完畢準備回公司,出門沒多久即發生擦撞,事故發生地點是一條約6M寬的雙向道路(單向約3M),當天小弟因機車壞掉臨時改開車上班。當時眼見一部機車迎面而來,如果煞車對方肯定會撞上我。周遭無其他人、車。我立即往對向車道閃避,但不幸的,對方也騎回他本來的車道,於是撞到我的右車頭

現場處理:報警並通知救護車,現場處理完善後趕往醫院探視對方。 現場:無行車紀錄器、無監視器酒測:兩邊都是0。 刮地痕:位於中心線,但方向是 | ↙ | (中間那一條) 煞車痕:無。 對方損害:人-換人工關節、車-應該是報銷了。 我方損害:擋風玻璃裂掉、右側車頭凹損。 醫療費用;出於誠意,由小弟先行支付。

由於本次車禍事故才知道,在上一次驗車時,驗車廠將我原先的保險公司換掉了,事故發生的當下只剩下"強制險",原來的其他相關保險都已經沒有了。

 事故發生後,小弟立即去申請交通鑑定,可是等一個月後的結果是無法鑑定,"明明是對方逆向在先,卻搞得好像都是我逆向去撞他"。

小弟有幾個問題想請問一下:

1.如果申請覆議,還是會維持原來的"無法鑑定"嗎?如果要申請覆議,我應該怎麼撰寫或是在那裡可以找到相關資料嗎?需要再提供新的證據?

2.賠償肯定是少不了的,如果要談和解的話,大約在多少金額的範圍內算合理呢?(對方大約54歲男生,小弟目前待業中)

感謝各位律師、網友大大的幫忙,感恩。


蘇子良 (馬克) 103-07-25 13:16

您可否調閱附近的監視器,以證明您是為閃避對方違規行為,否則依您所述恐怕車鑑委員會會作出不利於您的判斷。至於賠償要看對方受傷程度、年齡、身分地位等綜合判斷,以上答覆,請參酌。

若有任何法律問題,請洽本所,謝謝!

may 103-07-24 21:23

律師您好:我是四樓公寓住戶.日前發現浴室及鄰房皆有滲漏水及壁癌的情形發生.協調樓上處理.堅不開門.請區公所2次調解(第一次開門鑑定.第二次鑑定出來為樓上浴室滲漏水問題).

問題一:樓上住戶堅稱鑑定報告不具專業性(工程公司具有乙級證照).不足採            信.協調樓上住戶可以請專業技師來鑑定.推說他不是專業.也不知去哪            裡找專業.且漏水是樓下又不是樓上.堅不處理.一毛都不會出.是否能走          法律程序.完成漏水鑑定?費用誰負責?

問題二:走到訴訟.是否就能完成鑑定.進而強制修繕? 又樓上住戶稱沒錢.是否           就一點強制性都沒有.諸如此類案件進入到法律.是否會曠日廢時.或無          疾而終?房屋漏水真的沒辦法住人.可否幫幫忙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24 2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經調解,對方仍拒絕修繕,您似僅能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程 103-07-24 14:12

主旨:請派員鑑定如附表所是動產之價格,並於本函送達之翌日起20日內將相見估照片上傳維護致司法院鑑估報告圖片管理系統後,按副本人數會送鑑定報告書....等俾利本院另行通知債權人,債務人及抵押權人陳述關於鑑價之意見

我想詢問 我們這邊是債務人 這個應該是債權人申請查封是嗎? 這樣我們這邊需要有什麼動作嗎?
另外我們這是因為土地分割後衍生的問題 法院已判定如何分割 那他這樣申請查封是合理的嗎??

黃中信 (axin) 103-07-24 15:07

您好︰

首先,請您先釐清法院來函「附表所示之動產」是分割前之地號,亦或是分割後之地號?

依您所述︰法院已判定如何分割,以下假設附表所示之動產分割後之地號︰

Q我們這邊是債務人,這個應該是債權人申請查封是嗎?

A是。(但在收到此函之前,您應該有收過法院寄來的查封函。)

Q這樣我們這邊需要有什麼動作嗎?

A等您收到鑑價報告,即可具狀陳述關於鑑價之意見(例如︰價格太高、太低,或願意自費另求鑑價等。)。
Q另外我們這是因為土地分割後衍生的問題,法院已判定如何分割,那他這樣申請查封是合理的嗎?

A法院的查封,通常是合理合法的。請您先確認債權人是誰?是否於分割後,您所取得的土地法定抵押權(即您因分割而須對其他共有金錢找補而未給付)?不過,不管債權人是誰,債權人一定有「執行名義」得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小程 103-07-24 16:52
回覆 axin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首先,請您先釐清法院來函「附表所示之動產」是分割前之地號,亦或是分割 ... (恕刪)

你好 土地分割後 需給債權人一筆金額 這筆金額尚未給 應該是此原因導致債權人申請查封

想詢問如果要給債權人這筆金額 應該如何給予 或是透過什麼方式給予呢??

債權人若收到此筆金額 理應退回查封嗎?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4 20:53

您好!此種分割方式,應得補償金之人對您因分割取得的土地抵押權,您若未按時支付補償金,對方可以行使抵押權拍賣您分割取得的土地;因此,現在應不只是查封,而是已準備拍賣,建議應速通知對方並主動支付補償金,支付補償金後就可撤銷拍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may 103-07-24 10:19

您好.我是四樓公寓住戶.因浴室及鄰房有滲漏水現象.協調樓上住戶處理未果.(上2次公所協調.均未達成共識.---第一次讓進去查漏.第二次由具有乙級證照工程公司查漏..結果為樓上滲漏水

問題一:樓上住戶稱抓漏公司不具專業.不予採信. 我請樓上住戶也找專業鑑定.他說他不是專業.不知去哪裡找專業.且他家又沒漏水.為何要他找漏.

問題二..樓上堅不處理該如何是好.下一步該如何走.訴訟要很大花費嗎.曠日廢時嗎.真的有強制性嗎.稱經濟能力也無力負擔.是否就能避責..可以幫幫忙嗎.感謝大德

綠綠 103-07-22 09:33

想請問,因為對被告提出的手機簡訊譯文有懷疑,想要申請核對被告譯文與被告手機內容外,鑑定有無被竄改過,則:
1. 要用民事訴訟法那幾條主張呢?

2. 鑑定人(或機構)是由法院指定,還是我要選定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2 10: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應該是民事訴訟法第364條,聲請法院勘驗手機內容跟譯文即可。

lolins 103-07-21 03:19

我是汽車,對方機車,兩車是同方向行駛,原車道有區分機車道與汽車
,我是行駛左邊汽車道,對方是行駛右方機車道,前方道路由右邊道路
縮減,我在駛入前方縮減道路時已行駛在對方機車前,但對方機車由右邊
縮減道路硬騎進來,造成我撞倒他。

我當下不清楚是如何車禍的,因發生太突然,我以為是對方騎在前方,我
後方撞他,我和對方提出不要報警,私下和解,我願意賠償修車費,若
有受傷,我也願意賠償醫藥費,但對方堅持報警,員警到現場時詢問對方
是否有受傷,對方回答未受傷,在派出所做筆錄時我表示是我由後方撞他
,而對方因有要事,未做筆錄先離開,告知員警會再找時間去派出所做筆
錄。

我返家後觀看行車記錄器影片發現實際情況不是如此,因此我第二天將行
車記錄器影片檔光碟交給承辦員警,而員警觀看後表示兩方應都有責任
要我和對方聯絡談和解時告知有此行車記錄器影片,而對方去派出所做筆
錄時也會讓對方觀看行車記錄器影片。

對方今日來電告知已估價修車之費用右方後照鏡、前方車殼斜板上右方
向燈、右邊車殼下方檔泥板(機車損壞處我有拍照存證,員警也有拍照)
,共四千多元(好誇張的維修費),我詢問對方是否有去做筆錄時觀看行
車記錄器影片,對方回應還未去做筆錄,而我告知對方行車記錄器影片之
內容與員警回覆兩方應都有責任,對方馬上叫她老公和我談,且告知他有
錄音,她老公堅持是我撞她就要賠,不然就去申請肇事原因鑑定,我回應
沒問題,但若是兩方都有責任,肇事原因鑑定費用三千元兩方各出一半,
而我也會去修車廠做保險桿烤漆的估價,金額會再告知他。

我的車是三菱福利卡,今天去原廠做保險桿烤漆估價才3500元,原廠技師
回覆對方真的有點誇張。

以下問題煩請解答,謝謝。
一、車禍責任歸屬應是哪一方?
二、筆錄與實際情形不同該如何處理?
三、若員警未將行車記錄器影片交上去造成肇事原因鑑定與事實不同,該
    如何自救?
四、若肇事原因鑑定責任是對方,那我是否可以要求對方要賠償保險桿烤
    漆費用
五、對方當下回覆員警未受傷,若事後又提出有受傷,如何應對?

行車記錄器影片檔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0B5cppibqnyNKRTMyUnJ3VlJkLVU

lolins 103-07-21 12:12

剛對方老公打來說已去派出所做筆錄,

也看了行車記錄器影片,還是認為我要負全責,

但改口說賠2000元和解就好,

2000元是小錢,但很不是滋味,

為何責任全是在我,我的車子保險桿烤漆誰賠我

anubis 103-07-18 14:05

在有左轉彎~直行~右轉彎~設有五個紅綠燈路口

我騎機車行駛於機車道上

我直行通過停止線已是黃燈

同時在直行車道上一輛汽車在停止線前約五公尺打右轉

越過停止線後黃燈右轉

我看到他時已來不及~剎車後自己摔倒無碰撞

該車無停直接離開現場

後來警方有連絡上對方

可是對方不認為他有錯~也沒有電話關心過

因為我幾乎是原地倒車~有防摔手套和全罩

就皮肉傷

可以告對方肇事逃逸嗎?

因為我有受傷是事實

碰撞也是事實

如果對方說他不曉得有撞到人

檢方實務上都怎麼判定阿??????

因為車禍的初判表寫說無法分析需鑑定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的話

如果上調解委員會

我提出我的財損(衣褲+修車費用)+醫療(膝蓋受傷所需的健康食品)+精神慰問

如果對方不接受~是否就和解不成

法院會直接判刑???還是繼續和解???還是法院會直接幫我改和解金額???

查了幾件判決書~財損都會扣折舊...我五年機車修12500不就只賠500多嗎@@

精神慰問的話好像查不到公式...判決書都只有依雙方經濟身分之類的~主觀印象去決定金額

因為我治療三個月沒完全好~肩膀會痠痛~手軸有疤痕~膝蓋有聲音...家人照料~月薪50K~這樣我該請求多少慰問金恰當~我也不想開巴辣價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8 16: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本文建議您應該盡速取得鑑定報告,取得之後,倘若對方有肇責,在事故發生6月內提起告訴。

2、            民事的部份,則可以等檢察官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3、            至於和解金的部份,必須依據您的損失詳列金額,並依據您的傷勢作判斷。

4、            本文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處理妥適的鑑定報告書之後,依法主張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M 103-07-14 10:30

各位律師網友們大家好

我是湯姆,在去年102年八月發生了,要左轉彎被從後方機車機車事件

第一次鑑定是我方無肇事責任,但第二次卻是我方是主因

所以對方要求了二十萬元,但是頭縫六針兩天出院,

當場的交通警察和和解委員也說,這她們每天看很多的小車禍約五萬左右

我們也願意用五萬去和解,但對方積極要提告,我們也很無奈

最近要上刑事庭了,被判緩刑機率大嗎? 如果被判了過失傷害

對於未來會有影響嗎? 

如果是判緩刑,以後還可以申請良民證嗎?

對方因為這小車禍還請了法務,

看準我上台北的年輕人好欺負,被壓到都快喘不過氣了~

對方應該是請律師而非法務吧!一經判決有罪確定,當然是會留下不良紀錄的,所以縱然是小案也不可輕忽。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雙方無法達成和解的話,司法實務上一般不會給予緩起訴或是緩刑

2、至於量刑上,本文建議您仍應該盡量提出可以負擔且適當的金額,讓刑事庭法官知悉,是對方惡意索賠,讓法官可以從輕量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ENNY 103-07-13 19:14

律師你好:

本人住在台北,7/6跟隨車隊出遊,下午在彰化市龍延北路266號發生車禍,我騎重機上坡(時速約30公里),對方下坡速度很快,看到我緊急剎車,後輪鎖死失控就撞上我重機左側..因為我戴安全帽及穿著防摔衣,所以毫髮無傷,後座老婆左手挫傷..對方因為未戴安全帽+無照騎車(未滿18歲),所以頭部傷勢較重,其他就是全身的皮肉傷,後來車友幫忙叫救護車即報警,車上裝的前後行車紀錄器影片也交給警方了,目前對方還在住院(7/9有下去探視及每天電話問候)...目前台北原廠就外觀估價為17萬多(因為拆開還不清楚還有哪些有損壞),對方家長也說因為小朋友未出院不願就賠償問題作處理,一切等小朋友出院再說

請教一下律師,目前就只能等30天後的車禍初步鑑定出來才能開始談賠償問題,還是可以如何進行下一步...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0: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需要待初判表之肇事責任歸屬作出初步判定後,才有辦法主張。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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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 Hsu 103-07-10 21:29

請問各位律師們:

今年四月因前方號誌紅燈,我們未和前車保持安全距離,所以踩急煞,為了怕煞不住所以車頭往右偏所以有跨越車道線,後來有煞住已靜止,但是又遭後方來車推撞,現在初判表出來,可是為什麼變成我們的錯,上面寫我們“跨越禁止變換車道線,不依標誌指示行駛,有違規定”。然後撞我們的車寫“未注意車前狀況,並採取必要安全措施”。這樣子被撞還要負大部分責任,是否太不公道。如果初判表出來,不認同,除了申請鑑定,還有其他的辦法嗎?請各位律師幫幫我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循鑑定才有去爭取對您有利之地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eggy Hsu 103-07-10 22:3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循鑑定才有去爭取對您有利之地 ... (恕刪)

律師,謝謝您耐心的回答。我們決定申請鑑定,只是針對跨越禁止變換車道這部份,

因為當下情況所逼,有違規我們願意承擔,不過這個部份會不會使我們必須承擔大部份

車損(因為目前對方保險是這樣提出)?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10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鑑定結果為您具有較大之過失比例,您即須負擔較多之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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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i 103-07-09 16:18

由於官司已經在進行,主要是因為我提告建商不履行修繕責任求償,目前被告委任律師在上回開庭時空手而來,完全沒有準備答辯狀,據說這種官司打到最後大部分都是走向土木技師鑑定,而目前被告建商已經傳出眾多工程款跳票,甚至已有債主至建商新建案處噴漆討錢,請問 : (1)關於這個費用一定都必須我(原告)先行負擔嗎 ? (2)我可以在法庭上出示證明建商財務已出狀況之文件,訴請由被告先行負擔鑑定費嗎? 因為建商落跑脫產,若還由我方先行支付鑑定費用,最後他還是賠不出錢,我豈不是虧更大了。以上,謝謝。

 1.民事訴訟法有訴訟費用擔保的相關規定  你可以看看是否符合要件以提出聲請   2.原告有舉證責任  所以原則上這種案件  應該都是由原告聲請鑑定  聲請的人當然需要預付鑑定費用   所以你可能還是自行評估看看   畢竟鑑定費用不便宜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王小明 103-07-05 01:56

各位律師您們好:本人父親於上月度行駛於高速公路岡山路段時,因前前車爆胎,造成後車急煞,我父親無超速但因未保持足夠安全距離,而追撞前車,車禍現場鑑定判斷為爆胎車輛為事故主因,我父親當場也被開立了一張未保持安全距離的罰單,目前有透過保險公司及調解委員會調解未果,因此對方對我父親提出業務過失傷害,請問是否會成立,另如被我父親追撞的車輛要求償時是向我父親求償還是應向爆胎車輛求償呢?本人父親所承保的保險公司為明台產物保險,麻煩各位律師撥空回答,本人感激不盡,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05 02:46

您好!只要有過失且對方因此而受傷,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但不是業務過失傷害罪;民事賠償部分,受害者可同時請求有過失的爆胎者及未保持安全距離者連帶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Hanes 103-12-15 21:57

律師您好:

我們也是遇到前方緊急煞車的案子;在市區道路上撞上前車的原因是對方無故緊急煞車,透過調閱行車監視器以及大樓監視器在初步鑑識書上有明確寫出前車無故煞車,請問1) 警察仍開單檢舉我們未保持安全行車距離,但此肇事主因是因前方故意煞車急停,即使我們保持安全距離也無從預防其突如其來的完全停止,在肇事原因為前車時,我不認同我們被開此單,可以提供意見嗎?

2) 承辦警員不願提供我們大樓監視器民事庭,請問員警真的可以不提供相關物證嗎? 我們詢問到鑑識課大隊他們是說可以,但員警仍不願意提供,請問我們要如何取得錄影呢?

3) 前車可以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嗎? 誰可以起訴他?

 

謝謝!

 

小臻 103-07-02 11:59

於去年購得5筆土地,才知上面有地上物(5間房子)及佔有人(5戶)地上權設定(5人)PS.民國38年設定.調地政資料設定範圍空白.土地共有人+地上權人共11人都死了(戶籍)
已經跑遍所有公家單位和律師,每個都說....但都行不通目前一個律師說的她處理經驗多豐富叫我申請鑑界就會知道佔有人的資料才能告他們侵占,再送拆屋還地
但地政鑑界說:只能把土地鑑界,沒辦法查佔有人
一個律師說去法院申請訴訟佔有人,法院就會去查法院說你都不知道,我要寄給誰,沒有寄給該戶戶長的方式
寄存證信和拒收
調解會:佔有人都來了,表明不會和我任何調解(不買、不賣、不分割、、),他們比我還懂,叫我認了。
您知道我應該怎麼做:1.如何能查出佔有人資料?2.查不出來是否就無法作其他訴訟?3.地上權設定是不是有期限?雖然設定文件上無註明。我是否能申請地上權無效,該怎麼請?但我應該不需理會地上權設定?還是他們仍然有權居住?4.您知道有律師或幫忙處理這方面案件的人?

非常希望有您知道的部分一年多來跑遍了各單位只會跟我搖頭非常感謝您

請問:

1.這些人無繼承無權占有(地上權的人和土地所有權人.全死了
2.地上權已超過年限(38年設定)
3.房屋是重新翻蓋的.但74年的空照圖看不出來.只有黑黑的.可請鑑識人員鑑定屋齡?

Cena 103-07-01 13:40

律師您好: 請問我與對方相撞騎車對方開車  他是從巷子出來的 我是車流量比較多的路 對方直接衝出來沒注意左右方來車!!

車禍鑑定初步研析表出來 是寫著因此交叉路口無任何停.等.慢之類標誌和雙黃燈 又同為直行車所以我左方車未禮讓又方車先行

然後對方的肇因是寫著未減速慢行 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然後監視器很明顯的是他幾乎攔腰撞我右前方  他的車子則是左前方"貓"(台語)進去!!

對方完全無受傷 我車子幾乎整台全毀 多處擦傷縫兩針大腿血腫(20CMX20CM) 我請假一個月多 這樣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如果告了法官會成立對方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怎麼向對方求償呢?

7/10(下禮拜四)就要調解委員會了! 請律師為我做個解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需要注意必須6個月內提出告訴。

2、有關請求賠償的部份,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其他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等。

小宇 103-06-24 12:04

今年2月小弟騎機車與一輛小客車發生事故

對方經檢查酒測值0.09後來車禍事故鑑定結果是雙方同為肇事原因

(對方是進入彎道未減速及搶先轉彎)

因為第一次調解不成於是先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開

過一次偵察庭

 

檢察官目前替我們安排第二次調解

 

 

我想請問,如果第二次調解不成再開偵察庭時

假如第二次偵察庭時已經超過案發六個月

能否再請檢察官對對方依公共危險罪起訴逼對方接受調解

本件既然已經因為被害人先前提出告訴而開始偵查程序,則在檢察官起訴或為不起訴處分前,該案偵查程序均尚未終結(移調解若未達成和解撤告),亦不會有超逾告訴期間喪失告訴權之問題。
本件其酒測值並未超過法定標準,則除非有其他事證證明其確有不能安全駕駛之情事,否則基本上應不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所定之公共危險罪。另外若被告涉有公共危險罪而肇事致人受傷,則一般來講,檢察官也不會將同一行為割裂為二個部分而分別起訴,而會以同一行為涉犯二法條一併起訴。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哞 103-06-23 13:28

各位律師您好,我方於去年發生車禍事故,我方為小客車,對方為機車,初步分析表我方為"尚未發現肇事因素",對方為"無注意來往車輛,變換車道",對方有受傷,當下立即送醫包紮治療,我方也一起到醫院,事後也曾打過電話關心傷勢,亦請保險公司立即處理對方後續賠償,一切依照規定,我方無任何意見(當時尚未有初步分析報告,但我方財損、第三方加重、車體等均有保險),並開過幾次調解會,但因對方要求賠償醫藥費、車體維修費...等,我方保險公司認定因我方無肇責,因此無法賠償對方車體維修方面之損失,只能依照強制賠償醫藥費,雖有告知對方如對初步分析不認同,可重新申請鑑定報告,但對方卻不願意,執意對我方提出傷害罪。想請問各位,我是否需要自己花錢去申請鑑定報告(對方已提告,雙方均以完成警局筆錄)?此案成立,我方被判定過失傷害機率大約多少?我方有意和解,但只因我方開車無人員受傷,就無法針對此案有任何反擊,只能處於被動被告狀態?因此次車禍案件,我方多次請假,並造成極大壓力,這些難道都無法去得到任何補償?謝謝各位耐心的回覆。 ^ _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其傷勢不重,基本上檢察官也會勸和,所以您可以在偵查庭表現您的誠意,和解對方撤告即可息訟止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阿哞 103-06-23 14:4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可能會成立傷害罪,雖然對方已經提告,但若 ... (恕刪)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我方尚有以下疑慮:

所以只有對方有受傷,縱使肇事責任在對方,我方亦須背負過失傷害之罪嫌?

因對方有受傷,我方亦有誠意賠償對方損傷,但對方要求車體以及其他財損部分,因保險公司認定我方無責,因此不予理賠,所以對方才會提出告訴,對方提告之前,也有跟我方保險人員告知,若不提供財務損失賠償,將直接提告。所以,到了發願除非法官判定我方須賠償對方財損部分,否則對方不願和解。難道大車和小車的事故,永遠只能大車吃虧?那以後真的只能走路出門了。感謝您的耐心回覆,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能夠證明百分之百無過失,否則即便僅有百分之一的過失責任,仍會吃上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3 20: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您有無責任,是否構成過失傷害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朱小弟 103-06-22 01:57

某日下班騎車行經信義路往東向.本路段是單向雙線車道.全路段劃設紅色.

前方車輛突然偏向內側車道.我順勢切進前方車輛左側.一切出隨即看到前方違停車輛.情急之下緊急煞車導致我自摔滑行撞上違停車輛的後保桿.而機車滑行撞上車子後保桿倒致受損.路人幫忙報警.而我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隨後有員警前來處理.原先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員警直接表明是我的錯.便要我在現場圖表上寫"我方願意賠償被撞車輛恢復原狀"後簽名.因為疼痛和緊張.所以就寫了.事後我認為這件事件是因為車輛違停才會導致我煞車摔倒.而車輛是該餐廳泊車小弟停的.所以我去申請初判報告.報告也載明對方車輛違停屬實.而我涉嫌超速(50-60).所以我向泊車小弟提出共同分擔車輛維修費及我的機車維修費.但泊車小弟堅持他只有違停.而我自摔才會導致發生事故.而車主有保險與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車主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聽到初判表結果只願意負擔三成維修費.且不會出第三人責任賠償我維修費~

請問泊車小弟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請問車主也有刑事責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22 1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朱小弟 103-06-23 14:54

請問房律師,不知道這樣的訴訟流程走下來需要花費多少費用?要求賠償費用往往低於訴訟費用,因為律師費用過高,可能常常導致自行認賠。然而又讓有錯的人消遙法外,這口氣很不服阿。

朱小弟 103-06-21 16:35

某日下班騎車行經信義路往東向.本路段是單向雙線車道.全路段劃設紅色.

前方車輛突然偏向內側車道.我順勢切進前方車輛左側.一切出隨即看到前方違停車輛.情急之下緊急煞車導致我自摔滑行撞上違停車輛的後保桿.而機車滑行撞上車子後保桿倒致受損.路人幫忙報警.而我被救護車送往醫院檢查.隨後有員警前來處理.原先我想申請車禍鑑定.但員警直接表明是我的錯.便要我在現場圖表上寫"我方願意賠償被撞車輛恢復原狀"後簽名.因為疼痛和緊張.所以就寫了.事後我認為這件事件是因為車輛違停才會導致我煞車摔倒.而車輛是該餐廳泊車小弟停的.所以我去申請初判報告.報告也載明對方車輛違停屬實.而我涉嫌超速(50-60).所以我向泊車小弟提出共同分擔車輛維修費及我的機車維修費.但泊車小弟堅持他只有違停.而我自摔才會導致發生事故.而車主有保險與加保第三人責任險.車主也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聽到初判表結果只願意負擔三成維修費.且不會出第三人責任賠償我維修費~

請問泊車小弟有涉及業務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請問車主也有刑事責任嗎?

劉先生 103-06-19 12:29

車禍發生至今將近六個月,對方傷重經治療後,與幾日前不治
因此,敝人涉嫌過失致死罪 ( 公訴罪 ) 
以下為行車事故鑑定鑑定意見書內容(敝人為乙方):
"

柒、鑑定意見:

一、甲駕駛普通重型機車,未與前行乙機車保持安全距離,適乙機車遇前方車輛變換車道減速時,甲機車煞、閃不及,由後擦撞前行乙機車後載之貨物失控肇事,為肇事原因。

二、乙駕駛普通重型機車,無肇事因素(惟後載物品超寬,有違規定)

"

問題一
  敝人在刑事上可能之刑責 ( 無罪? 緩刑? ) 
問題二
  甲方家屬求償時,以刑逼民的可能 ( 如緩刑與否常與有無和解有關 ) 如何應對?
問題三
  綜上一二問題之考量,應申請法扶律師(過失致死為非強制辯護案件),還是申請一般的付費律師為敝人出庭辯護(刑法部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19 13: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所涉犯的過失致死罪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有關避免以刑逼民的方式,就是釐清您的肇事責任、對方依法可以請求的賠償數額,並且於合理的範圍內和解.

3、是否委請律師,委請何種律師,必須依據辦案經案跟辦案態度而定,無法ㄧ蓋而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6-19 21: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對是否有過失,加以爭執之,若不服初判表分析,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責任範圍與賠償比例,至於選任律師部分,建議您應選任您信賴之律師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申請法扶律師,應先符合法扶所規定之資格,本件已涉及公訴案件,應謹慎因應以渡此難關,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iv 103-06-18 11:45

房屋漏水~(保固期兩年內建商多次修繕,並沒有修好~災情不斷擴大)

因此多戶聯合向建商提出求償  日前初步  法院委鑑定

報告出爐的修繕金額  差不多只夠鷹架 ...

和我們請防水工程公司 估價金額 相差甚遠 10倍 以上...

我們接下來的程序應該要注意哪些......感謝各位....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6-23 17: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鑑定金額的部份,倘若您不服,可以表示意見,或是再行鑑定.

Lyan 103-06-14 22:13

你們好,有些問題想請教

我在去年12月時,騎摩托車要去上班,當時時速不快也騎在機車道上,我的左前方慢車道上有一輛公車,我騎著騎著他就突然右轉停在機車道上

當然我就來不及剎車,只有龍頭偏左撞上去了,撞到他左後方

我印象中我在地上滾了超久司機也沒有下來,等到路過騎士扶起我

因為腿斷了,我坐在路邊等後救護車,也都沒看到司機下來,救護車到了ˊ 後司機才出現,後來開刀就回老家修養了兩個月,司機也都沒有打電話問候

申請調解不成功,司機照樣沒有打電話,也換了手機,根本沒誠意和解,我還自己跑去申請車禍鑑定,但是我覺得很草率,因為沒有攝影機,就憑雙方說詞就認定司機原本就停在那邊,所以判定對方無肇事責任,上面寫不管有沒有依規定停在公車格內,司機停在機車道也無肇事責任,但是我之前補充的說詞,他們不但沒有採納還跟我玩文字遊戲。

公車突然右轉停在機車道上,我有強調突然,但是鑑定會那邊只說所以已經停了,我撞上去就是我的錯。

因為事情托很久,再過幾個禮拜就沒辦法追訴,所以我就先提告了,請問我該怎辦?有可能翻案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14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惟若鑑定結果司機為無過失,極有可能不成立之。但若司機具有過失,亦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可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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侑侑 103-06-13 19:35

各位律師

本人在今年發生了一樁交通事故,當時交通警察不採信我的說詞,我指證對方紅燈超速但因無目擊證人,且對方不承認我也只能摸摸鼻子等待判定。

30日判定後,本人為肇事主因,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本人開車,對方騎車)

但我向地方商家調閱路口監視器明顯拍到對方紅燈並且超速,而且拍的非常清楚,當天又下大雨,天色已微暗,此時我拿這光碟向交通大隊申訴,但他請我去交通鑑定會提出申訴,但對方堅持不願出席交通鑑定委員會,想請問如果我擁有這光碟有可能翻盤嗎?因為去爬了一些文,奇摩知識+裡面均回答車禍研判表跟鑑定委員會的評判大同小異,高達百分之99維持原判。

這場交通事故如果是我的錯我願意付上全責,但明顯不是我的錯但交通大隊則在沒有這份光碟的情況下判定是我的錯,我很不服,如果上法院,提出對方紅燈超速的光碟,請問我有機會翻盤嗎?

您好,關於車禍案件,法院一般都會以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之鑑定結果做為論罪事實,如您握有有利光碟,可於審理中向法院聲請由中央警察大學作更仔細的鑑定,以維護您的權益。

ss 103-06-07 01:11

事情是這樣子的! 
A車 車子

B車機車

C車 機車 

1.同樣在橋上(機車與車都可行駛)行駛中 ,  

A車突然從40-50的時速降到20時速停車,B與C車跟在後面緊急煞車  C車碰撞到B車導致B車大腿骨折. B車無碰撞到A車    

A車表示:要測量橋中間柱子的高度

B車表示: A車無方向燈、無警示燈 

C車表示:  A車無方向燈、無警示燈 

 PS.橋上是紅線 因該不能停車

第一次調解:B車表示要求70萬左右的金額! 之後再等鑑定分配比例 . 
鑑定表示 C車主因 A車次因 !!?  

想詢問: B車要求的金額 是不是太高..   鑑定這樣是對的麻?還是要在進行再次說明!!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6-07 07:35

您好
1.金額高不高仍然要看他實際受損害情形而定,但並非無協調的空間。
2.若對鑑定有意見,則可申請覆議,但要注意覆議時間限制。

請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6-07 14: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警方之初判表分析不服,您似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已確定三方肇事責任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