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今年簽了六個月的契約2/1-7/31,我一個人住在三樓的透天厝,因緣際會的一直頻繁遇到奶貓,而這房客也是因為向我領養貓咪而結識,聽到他們在找房子,我也沒有想太多,因為明白養寵物真的不好找租屋,就問了他們有沒有興趣,來的是三個嚨啞的男生,我並不對他們持有什麼偏見,因為天生的殘障對我來說並不把他們當智障,我相信他們是懂道理的,由於溝通上需要使用到較多筆談或打字,所以我們一向使用Line溝通,決定入住後,我也說要清楚,所以我們也有簽定租屋契約,三個男生各為承租和保證人,另外他們也有三隻貓一同遷入,但是主要和我溝通的總是固定一個人,在Line群內,其它人不大回應或聊天。
一開始我們相處和平,但是過一段時間後,常有電爐沒有關、大門沒有鎖的問題,或是貓咪任意放到他們房間以外的公共空間沒有看著,加上家事人員前來打掃時也跟我提過屋內情況不佳,所以我也找機會在群組內提出要求改善,然而,協調上仍舊不盡如人意,所以後來我只好提出契約到7/31時不再續約,請他們儘快找新的住處;結果過沒幾天,其中兩人在房間內起了爭執,把衣櫃上的大鏡子撞破,還受傷叫救護車送醫(電話當然是我打的),我為了不想逼人太急,也沒有馬上請他們離開,而是告訴他們契約照常到7/31,請他們在離開前把所有破壞的地方都修復。
他們在契約到期前遷出,大鏡子和被貓抓壞的房門他們有請人來修復,但是我們一直無法約時間當面清點房間情況,他們本來有說31日前會回來清掃,但是因為工作忙也沒有空,所以就只是找了個晚上來把鑰匙還給我,過了31日後,前幾天我進到房間內看情況,覺得真的很糟,所以拍照用Line傳到群組去,他反問我不是有請家事人員打掃嗎?那麼那應該是家事人員的責任而不是他們的,而且不管是床墊、床組、衣櫃,斗櫃,都有貓咪抓和衣架刮痕,甚至連浴缸的底部都出現了裂痕,我跟他們說,這情況我無法退押金,要等這些破損修復完,扣餘款項才有辦法退,而他們現在一直催我退押金,而我告回覆他們要照契約走,他卻反問我為什麼要照契約,叫我快點還錢。
由於我自己還住在這裡,友人很擔心我的安危;再者,我希望把事情處理清楚,也一直想要好聚好散,但是我不希望因為當初的一念之仁讓自己接下來要負擔沉重的修繕費用,所以想在此向各位詢問,我應該怎麼做,還有要注意哪些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