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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米 103-10-23 09:48

事情是這樣的 由於某A小姐在臉書社團認錯人 以為我是管管就密我

內容大概就是了解社團相關事務 然後我跟他說找錯人了

所以我把上面簡短的對話貼去該社團 然後標記管管跟她

說明:管管X小姐 某A小姐想要了解社團事務

底下有人回留言 不過大概就是”找錯人了””走錯櫃台了”之類的

我個人覺得無傷大雅的對話@@

然後到了晚上 社團團主就密我了 說某A小姐檢舉

她的檢舉內容大概是”說我將她傳給我的私訊對話公開 很不禮貌 在刑法妨害秘密罪還提及其保護法益 甚麼對話射程範圍之外"(非常長 我懶的打 反正就是類似網路抓下來的網路法律知識 其實我詢問過相關的朋友 基本上她傳給我的東西 也沒任何個人資料 沒有任何毀謗或是利害關係 基本上是沒有甚麼大問題"

我事後還好心的跟她道歉 說沒顧慮到她的心情真不好意思 文我也刪除了

結果又換來她一直說長篇大論妨害秘密的問題 要我認錯= =..

我想知道 我這樣真的錯了嗎? 有必要換來這一頓氣嗎0.0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2:15

您好,依您所述之情形,無妨害秘密之問題,可以無庸理會唷!

sam 103-10-21 12:05

您好:我於向二房東騎樓柱兩面牆柱子之攤位,用營業販賣,依租賃契約備註戴明:「不能商品放在人行道上,牆面柱子不能做固定架子且需能活動的架子,以免受罰」,我依租賃契約裝潢騎樓牆面柱子後亦符合規定,且二房東(二房東仲介業老闆)也認同無需修改。

但承租約半年後,3天內被人檢舉2次,警察說明不能在騎樓柱的牆面上營業販賣,我商品也沒落地,但還是不行.

請問,我可向二房東終止租賃契約求償(騎樓牆面柱子裝潢費用)嗎?

     我真的精神壓力好大,請幫幫我      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28 15:39

建議,備齊資料,包括租賃契約、現場照片、以及紅單等等,就近諮詢具相關經驗之律師,以上。

EVAN 103-10-20 19:14

您好

請問我在露天拍賣有在販售產品,但我"產品內容說明"有告知已經沒貨了,請勿下標,也告知下標前請詢問有無現貨及數量,我知道沒貨沒下架產品是我不對在先,但有一位故意來亂我賣場的買家就刻意去下標然後也匯款了,但我也告知他我真的沒貨了,我後來也將貨款全數退回他原來郵局帳戶了,但他說我不出貨就要去檢舉我甚麼甚麼的這樣...

請問他這樣在法律上還能告我甚麼嗎?我錢也退還了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0 21: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您尚不至於構成犯罪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am 103-10-19 18:06

好:我於向二房東騎樓柱兩面牆柱子之攤位,用營業販賣,依租賃契約備註戴明:「不能商品放在人行道上,牆面柱子不能做固定架子且需能活動的架子,以免受罰」,我依租賃契約裝潢騎樓牆面柱子後亦符合規定,且二房東(二房東仲介業老闆)也認同無需修改。

但承租約半年後,3天內被人檢舉2次,警察說明不能在騎樓柱的牆面上營業販賣,我商品也沒落地,但還是不行.

請問,我可向二房東終止租賃契約求償(騎樓牆面柱子裝潢費用)嗎?

     我真的精神壓力好大,請幫幫我      謝謝

Nancy 103-10-15 23:53

勞資雙方如果已中止勞僱關係,是否表示雙方已無任何責任,勞方也無需理會前資方無理的請求或誣蔑吧!只因為前雇主被勞工局盯上,他懷疑是部份已離職員工去檢舉,所以他多方調查,並因為勞方與資方爭執後中止勞資關係,資方只發給當月份薪資請勞方走人,後因該資方已有多人密報檢舉不法情事及違反勞基法事宜,資方事隔一個月後,付給勞方資遣費,並打字於白紙上告知勞方於任職期間有失職及偷竊 侵佔 妨害秘密等事宜,借問 這樣的行為是否很可恥,我們該乖乖讓資方誣蔑還事可以採取何種途徑詢求解決.真的很莫名其妙及可恥 難怪離職的員工都恨此資方牙癢癢.請各方英雄好漢給小妹一解.方便提醒這一群可憐的勞工朋友們.

jj 103-10-15 23:49

本人在新北市板橋區,警方通知因有人檢舉我使用他的商標權,對方是一個沒什麼聽過的商標,因不曉得要怎麼處理,可能要寫狀書或是出庭之類的吧~實在是不會,希望在此區域的大律師在留言方便小弟聯絡,感謝。

一、使用他人已註冊商標,會有商標法第95條以下規定之刑責,並有民事賠償責任

二、目前實務上,有和解,獲得緩起訴之方法,以及主張無故意之抗辯,已獲得無罪二種常見方法。

建議您尋求律師協助,審視事證後,做出正確抉擇。

 您好:

律師事務所位於新北市板橋區(捷運板橋站一號出口)

並有辦理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不起訴處分之案例經驗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案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16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無販賣盜版之故意,以爭取無罪之機會。 

若要認罪與對方和解,則可省下律師費用,將之提高和解之籌碼,以促成和解成立。

姜百珊 (姜律師) 104-01-04 16:25
您好,如果您需要法律協助,歡迎您聯絡我,希望有個機會為您服務。 手機:0972936223 Email:heatherpisces@gmail.com

您好:有關違反商標法第82條之刑事案件應謹慎處理,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雷雲 103-10-15 15:20

<p>我是大學生(日校的),在7-11打工</p><p>老闆很摳:</p><p>晚班只有兩個人、甚至有時候只有一個</p><p>夜班只有一個,薪水120,有給他課表,可事就算隔天是九點的課可能年天晚上還是要上到早上五點六點,反應了還是沒用</p><p>我們在學校的fb社團的po文</p><p>以下文文章內容:</p><p>【工作】</p><p>7-11</p><p>地點:xx路交叉路口(xx機車行對面)</p><p>值缺:夜班(偶而晚班)配合課表排班</p><p>時薪:依勞基法規定</p><p>工作內容:顧客服務、結帳、清潔補貨</p><p>備註:</p><p>女生可、男生佳 &nbsp; 長期可短其佳(半年)</p><p>夜校生可 日校生好(大二大三佳</p><p>配合度高沒主見者佳,本店無大夜(夜班拆開兩段)</p><p>有工作經驗可沒工作經驗佳(好壓榨</p><p>監聽設備多,不抱怨者佳</p><p>假難請身體虛寒者隔壁有藥局</p><p>刻苦耐勞、抗壓高待較久</p><p>一職在手萬職在身</p><p>想體驗7-11寫和工作請來店投履歷</p><p>大概以上這樣</p><p>現在情況是,他截取這些說要提告,告po文的、有回文的人</p><p>請問這樣可以告我們嗎?</p><p>要怎樣保障自己的權益?</p><p>夜班本來有人上,他把兩個資深員工開除凍結一個資深員工後剩下兩個女生(我是其中一個)可以上大夜(後來大夜都是一整夜,有班表證明)。這樣有違反法律嗎??他真得很壓榨~夜班薪水115(要500小時之後才能領120)</p><p>問題一:這樣他告的成嗎?</p><p>問題二:要怎樣才能檢舉他?跟誰檢舉?</p>_

您好:

1.  因為您是在公開的臉書上批評您的老闆,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恐構成毀謗罪,老闆可依刑法第310條:「內容為:「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楚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設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提起告訴,然若您可證明您所誹謗之事能為真實,則有第310條第3項的免責條款不罰。

2.  若老闆違反勞基法,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向所在縣市勞工局申訴違反勞動基準法。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sirogane 103-10-14 13:47

您好,日前於某市nova擺設櫃位裡尋找品牌手機

購買回家後與該品牌國外官方網站及國內代理商網站上查詢該手機殼型號系列之外觀及內部細項

發顯該店販售產品明顯與正版產品有一定差異性,但該店家販售之手機殼上有印上了該品牌之商標

請問是否可以向有關單位檢舉?

又,若要檢舉需舉列哪些方面之證據?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14 14: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保智大隊報案,或是向該代理檢舉

2、只需要攜帶該產品、收據或是統一發票即可。

 

吳小姐 103-10-13 09:15

您好:我家住在一百三十幾戶的社區內,最近搬來一位婦人.因為在自家門口擺放椅子找人聊天喧嘩而招致檢舉,最近這名婦人跑來我家門口,大聲咆哮誣賴說是我去檢舉的,以致左鄰右好奇跑出來觀看,令我名譽受損,社區內的住戶對我議論紛紛,顏面盡失難以立足,好在當時車子仍在發動中此舉被行車記錄器拍了下來,雖然沒有拍到本人,但卻有拍到聲音,請問這樣構成誹謗罪嗎?我可以提告嗎?

您好:對方在公開場合以不實言論批判您的行為,使不特定的人得知,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已經構成毀謗罪,您可依法提起告訴,建議您將相關證據保存,包括行車紀錄器及其他人證。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吳小姐 103-10-15 11:12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寄送存證信函鄰居請他出面道歉,若該戶至之不理,本人該如何處理呢?

 

David Wu 103-10-12 23:13

你好 

我住在無尾巷的公寓 房子隔音不好 講話大聲點 樓下都聽得到

這2年多來 在白天或晚上管教小孩時 因為在教育小孩規矩 而造成小孩大哭

又哭又鬧 無法解決 我也深感對鄰居的抱歉 

結果竟然 有人匿名報警 導致警察常上門拜訪 連家扶都有來拜訪說我們虐待小孩  

事後證明這些事是子虛烏有 警察還很莫名其妙 這種小事 也要報警 家扶會也說 不好意思 有人報案 我們一定要來

這種事 我認為已造成我的困擾及精神受傷 我想請問 這種情況 是否可依法律途徑檢舉不實報案 或 是否可提起毀壞名譽及造成精神困惱 這些事困惱我夫妻許久 我想 要怎樣依正常法律管道 給那些檢舉不實造成我困惱的人 一個警告 我並不想把事情鬧大 可是真的是忍不下去了  請幫我做一些建議

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10-17 09:06

或許社會新聞太多、或許小孩哭得太大聲,導致該鄰居認為又有家暴案件發生在身旁,只是單純要伸出援手罷了...

建議就是,小孩就是不懂才要教,但不是用打罵的方式...要用「愛」...

KILL300 103-10-08 20:31
申訴公司: Garena 申訴遊戲: 《流亡黯道 PoE》 事情是我被遊戲玩家檢舉[意圖現金購買或販賣遊戲幣或道具]
GM方面回應是這樣: 2014-10-08 15:17:27  GM 回報

親愛的黃先生,你好:

專員協助你當時的對話紀錄,發現於9/25在遊戲中發佈欲以現金交易相關的文字訊息,以下為違規時的文字內容:

流氓被雛妓與老鴇擄:有人比2千T高嗎


這部份在過去官網公告內容中已有警告資訊,因此經查緝單位確認後將直接懲處且不再通融,相關公告連結:

https://web.poe.garena.tw/garena-page/investigate-rule

--
當天原因是因為我在賣一樣裝備大部份我們遊戲裡面的通貨代號都是C
我開了組隊想要販賣遊戲上的道具,當時出價非常的熱烈,10C、100C、200C各種價錢都有,忽然有人出了2000T,當時我只專注於價格上的迷惘,也沒想這麼多,把2000T誤認為2000C而說出了那段對話(有人比2千T高嗎?)
就此也以1000C賣出給玩家KingoftheworldG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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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都有前因後果 今天我勿打T被鎖
能有幾個被勿鎖沒有保障自己受損的權益站出來捍衛自己電子財產,
我並無意圖要以現金交易,當時那個也是以遊戲通貨賣給其他人,
想請你們幫幫我這種事情我去爭取我的權益會不會被刁難或是說我可以怎麼去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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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那大家只要一個在公開鎖有頻勿打1T2T那所有心血不就白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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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GM只以我上面那段話來停權我,但這種是有前因後果我想讓他們了解這整段原因再來做餘考量我並沒有意圖要現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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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戲公司:台灣競舞娛樂有限公司
遊戲名稱:流亡黯道 POE

小宇 103-10-07 12:56

各位好!

我的情況是我退租時,房東把我的租賃契約搶走,因為上面有詳細記載收租日期、金額及房東收租簽名,導致我無法報稅,相信房東應該也是怕我檢舉逃漏稅才把契約收走。之前也沒有備份,像是影印契約書,雖然有報警,但警察說這屬於民事糾紛,無法處理,只能勸導房東而已,但房東避不見面。我想請問的是,單就搶走契約書這個動作而言,能不能算得上侵占或是搶奪?或者有其他刑事責任嗎? 還是只能依民法767條處理。謝謝大家!

您好,租賃契約通常會簽訂一式兩份,若房東趁您沒有防備之際,掠取您所有的那份租賃契約,可能已經構成刑法搶奪罪,建議可議蒐集相關證據,撰寫刑事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於進入訴訟程序後請求返還該租賃契約,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宇 103-10-07 17:02
回覆 林京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租賃契約通常會簽訂一式兩份,若房東趁您沒有防備之際,掠取您所有的那份租賃契約,可能已經構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回答!

東西被搶當時沒有錄影,但我有他出租房屋的照片,以及他打電話給我要我繳租金的通話明細,而且當天我也有報警,請警察協助我取回契約(雖然警察當時表示此為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所以僅能規勸,這似乎是吃案),所以有報案紀錄,最近也準備要寄出存證信函要求房東歸還,想請問這樣的證據足夠表明我的東西被他搶走嗎?因為東西被搶的太突然,完全忘了要拍照存證,所以擁有怎樣的證據會比較有利呢? 因為我怕東西已經被房東消毀,房東又不承認有搶我契約

alen 103-10-05 00:38

律師您好:

有以下幾個問題請教~

1.依據規約規定主委需住於本大樓,但我住的大樓主委非住於本大樓,應向誰檢舉?

2.既然違規不適任主委,那期間他所做的事項,是否無效?<例如:招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更改規約>

3.已招開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且通過住戶決議更改停車規約,又因某住戶私下反應想爭取個案處理,因此只有那個住戶例外可暫時違規停車,是否違法?我應如何檢舉管委會?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如果認為主委資格有疑問

進而認為主委召開的會議效力有問題

建議你對管委會提告

確認會議無效訴訟

以上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詢問

0912613529

律師

alen 103-10-05 22:58

 我要向那個機關單位提告呢?桃園縣政府嗎?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06 00:02

您好:

請向當地法院提告

紅蟳 103-10-03 09:47

律師大人您好,

前一陣子行駛快速道路被逼車,

我也向新交通隊檢舉,

交通隊看了行車紀錄器檔案,也覺得是惡意逼車

希望我去做筆錄,(身分:被害人)可是,我不想筆錄

因為害怕對方查到資料而遭報復

我跟警察說開罰單也是一種懲罰(我可以不用出面)

但是警察認為罰單太輕,要給壞人移送法辦

請問,對方如果收到傳票,是否可以去調閱資料查到我的資料

警察一直跟我說法院不會給他看筆錄,或我的資料是這樣嗎??

我知道警察非常認真,非常熱誠!!我還是以個人安全為第一

我可以堅持只開罰單嗎??

您好,若本案移送至法院,對方係有可提出調卷聲請,若您係以真名製作筆錄或提出檢舉,您的身分恐被知悉,且院方亦有可能以證人身分請您出庭,您可以向警方要求身分保密,包括匿名檢舉筆錄等。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乖 103-10-02 19:20

請問一下,我在拍賣,賣東西

有一個人,沒問清楚就下標,

訂單內容還打,請盡快出貨,急需用到,

後來又私聊我,問我商品內容,我已經跟他說明,也說,如果不需要就取消,他也沒取消,

還移動商品價格,

我以為他要,就寄給他了

沒想到他也沒去拿

我也寫信叫他請盡快去拿,他也沒有回

商品被退回來,我檢舉他,給他不好評價,

結果他叫我取消對他檢舉,還說我在他評價那邊毀謗他,他要告我,

拿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告他下標後不去拿貨,還害我浪費錢,

如果去告誰會贏

紅蟳 103-10-02 15:48
 

律師大人您好,

前一陣子行駛快速道路被逼車,

我也向新竹縣政府交通隊檢舉,

交通隊看了行車紀錄器檔案,也覺得是惡意逼車

希望我去做筆錄,

可是,我不想筆錄,

因為害怕對方查到資料而遭報復

如果現在跟警察說我不檢舉了,有用嗎??

還是有什麼辦法可以保護我的資料不外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02 20: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此類案件不是告訴乃論,因此無法撤回

2、您可以告知承辦員警您的顧忌,請求員警協助即可。(倘若只是罰單則您不會與對方碰面,無須擔心)

布布 103-10-01 21:16

有個朋友似乎在販毒,也曾看過很多蛛絲馬跡,但手邊沒有證據,這樣有辦法檢舉嗎?

如果想匿名檢舉有什麼方法?如果用郵政信箱寄出匿名信該寫些什麼?警政機關會受理嗎??

知情不報有罪嗎??

林智群 (klaw) 103-10-01 23:52

 知情不報不構成犯罪,

至於檢舉的話,警方通常會受理

 

布布 103-10-02 00:23

謝謝律師,那如果想匿名檢舉,寄匿名檢舉信到檢署郵政信箱可行嗎??

紅蟳 103-10-01 16:46

律師大人您好,

前一陣子行駛快速道路被逼車,

我也向新竹縣政府交通隊檢舉,

交通隊看了行車紀錄器檔案,也覺得是惡意逼車

希望我去做筆錄,

我的問題是:如果對方已觸犯公共危險罪,

這是公訴罪,為什麼我還要去做筆錄呢??

交通隊說這是"程序問題"

一定要有被害人,法院才會受理???

是這樣嗎??

如果我不做筆錄,就不能舉發惡意逼車嗎??

 

不好意思,我再把我的問題解釋清楚

我不想做筆錄,

因為害怕對方查到資料而遭報復

如果現在跟警察說我不檢舉了,有用嗎??

還是有什麼辦法可以保護我的資料不外洩~~

不知道檢舉這麼麻煩~~~

您好:

對方於快速道路上惡意逼車,不僅觸犯公共危險罪,也可能構成刑法強制罪,您於此案身為告訴人或告發人,必須有您的告發或告訴,檢察官於知悉犯罪後才能依法偵辦,告訴人或告發人對當時狀況最為了解,您的筆錄製作有助於協助國家司法權對犯罪的追訴,使之後偵查審理的檢察官和法官釐清了解當時的情形,以上請參酌。

林智群 (klaw) 103-10-01 23:55

 你不提告,警方是不會處理的,

如果事證明確,跑幾趟法院就可以定對方罪了

小猴子 103-09-24 17:01

律師們您好

 

我在一個拍賣網站上拍賣遊戲代練的東西

但前幾天忽然有三個人去拍賣網站的客服中心檢舉

兩個說我濫用他們名義請人來我這幫忙當員工

一個是說我請他負責代練遊戲帳號後不付錢

導致現在客服中心已經把我的帳號暫時停權 原因是被多人同時檢舉

然後這三位卻都沒有提出相關有法律效益的證據證明他們說得是對得

暫時停權已經嚴重影響了我每天用拍賣網站的維持收入

如果我想告這三位惡意檢舉我的人 我可以用什麼法律條款呢?

並且拍賣網站客服僅靠這麼簡單的原因停權我帳號這樣合法嗎?

(那個拍賣網站是8*91 寶物交易網)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9-24 17:43

您好:有關於對方惡意檢舉的行為,若因為對方的檢舉,造成您可以招致刑事追究的話,待檢方查無不法事實後,您可以提起誣告罪告訴並附帶民事賠償。若僅是向拍賣網站的客服中心檢舉您,若對方係向公開的場合檢舉,可讓公眾知悉,則涉及刑法毀謗罪並附帶民事賠償。若僅是私下檢舉,目前尚無法提告,但您可向拍賣網站申訴。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鮪魚 103-09-24 16:08

想請問

像一般自己個人私下接的學生的音樂老師.舞蹈老師.游泳教練.

健身教練.足球教練等等

授課收學費皆無開發票收據

需報稅嗎??若被檢舉會怎樣處理呢??

感謝回答!!

果凍 103-09-19 09:14

請問 

第一個問題是今天在我家對面是個洗車業者今天他所洗車的地方是在道路轉彎處,他所洗車的汙水會流的整個路面都是甚至於晚上在清潔時候會惡意將水往我家方向噴灑而他洗車時候所會發出的噪音是空壓機及高壓水槍除了他沒營業時間只要有營業地面每天都會師了又乾乾了又濕出入造成很大的不便及影響到了假日也一樣假日可能在家休息但是他的空壓機及水槍只要一噴就又是惱人的噪音,以上這些除了朝我家噴水以外都有檢舉過但都不了了之也都沒有改善到了晚上也會使用費起腳踏車等物品所在他打在地上的鐵鉤占地為王!

第二個問題是他常常都會用很奇怪的眼神瞪對著我家的方向跟都會偷偷的在角落往我家二樓方向丟嚼過的檳榔渣,因為他這個人非常小人是要收集完全的證據所以有裝設監視器,但他非但不怕也是會照樣丟還明知有裝設監視器還是會再做鬼臉等動作挑釁,多年前也因為有過他都把路面垃圾往我家方向用水槍噴過來講了也是沒用甚至於他最後一天到晚亂檢舉我家!

所以我想請問是否有明確的法條規範可以處理以上這些情況因為已經被困擾很多年了!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23 14:05

檢舉時請向主管機關(警察局或環保局)提出相關證據,例如照片、錄影檔等。

以下法規請參考:

社會秩序維護法

第 68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第 72 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三、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 

廢棄物清理法

第 27 條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第 50 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三、為第二十七條各款行為之一。  

第 50-1 條 

違反第二十七條第一款之隨地吐檳榔汁、檳榔渣之規定者,應接受四小時之戒檳班講習。

mio 103-09-18 15:23
律師們好: 最近爆發的吸金案,我們幾個同事都有投資,雖然是自己笨,但畢竟都是血汗錢,也不敢讓家人知道。 是9/10新聞爆發出來我們也才知道被騙,幾天下來我們的上線一直跟我們安撫,說這組織是真的,上線一直有在做聯絡大馬的總裁的動作,各國在開會討論如何處理,還說雖然台灣領導人也就是新聞上的那吸金家族被抓,我們這些投資的人還是可以領到月息及分紅,因為月息和分紅是海外公司發的,惹得大家又信以為真,直到昨天我們的上線在群組內又發布說,都聯繫不上總裁,還說台灣領導人也就是那吸金家族的成員都被聲押禁見了,我們都領不回錢了,所以我們的上線馬上又改口說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要開始來成立自救會討回那被扣 押的3.8億。整件事情我們覺得很詭異,但我們算是最下線的人,因為我們都沒再拉人加入,而據我所知,上線這一兩年也從中獲取爆利,買房買車,收走我們資金的也是他,但現在出來說他也是受害者,實在讓我們很難信服。 想請問: 1.我們才剛加入一個月,要如何討回資金?對我們說明和接觸的一直都是這個上線,不能對上線討回嗎?該怎麼做? 2.若我懷疑我的上線也是詐騙共犯,我該如何舉證及檢舉?(這些資金往來全用現金交易,互通都用wechat) 3.若最後只能靠自救會討回一些資金,會需要很久的時間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8 15: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當初上線提供給您之相關投資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詐欺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mio 103-09-18 16:42

律師您好:若與上線互通信息全在line或wechat,沒有任何書面資料,唯一一個入口網頁上有記錄投資金額和分息,但這網站已被鎖住,不知這樣該如何拿出證據??

破輪子 103-09-18 20:20

您好,我們也有相同問題,請問有自救會相關訊息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8 20:56

您好,

檢察官那邊應該有查扣到電磁紀錄及相關帳冊,應該可供比對。

其餘如同顏大律師所說,起訴後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待取得確定判決後

再依比例受償,這就變成強制執行的問題。

以前我當檢察官時,處理過詐騙案件,偵查中根本不敢發放,因為資金已經混同,

無法確定每個人應該分配的比例及被害的金額。

所以遇到被害人聲請,我還是函覆請民事法院判決確定後再依法分配

當執行科檢察官時也是這樣處理。

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剛剛有人來信提出疑問,我補充如下,

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首先要讓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認定你為被害人才行,

檢察官起訴書的犯罪事實跟本沒有提到你,就沒辦法提附帶民事賠償

所以當務之急就是要整理被害的證據及犯罪事實,讓檢察官認定你是被害人,把你的被害內容寫在起訴書事實內。這是第一關,然後才有辦法提附帶民事賠償

這個金額那麼大,不太可能偵查中就發還金額,到時候弄錯了檢察官要賠錢。

會偵查中發還的就是單一被害人(例如被搶壹仟元,被當場逮捕),很明確的情形。

JACK 103-09-19 09:43

我本身也有同樣的問題~想請教一下

像這類可以說完全沒有書面上或任何的直接証據取回的資金機會大嗎?

如果有機會的話我們應該要有什麼樣的行動?

破輪子 103-09-19 13:47

律師您好,

想請問具體行為該如何做? 要先去警局報案還是直接找律師寫附帶民事賠償狀? 事發至今已近10天,還來得急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9 15:58

您好

因為有人來信提及委任的事宜,,我認為可以大家一起委任降低律師費分擔的部分,

 而且我想也有證據互通的部分。

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Colis 103-09-25 04:01

我也是此次被詐騙成員,想請樓上被詐騙成員一同提告,請留下聯絡方式。

隱居 (勇公) 103-09-25 09:42

1

many 103-09-29 03:38

我是高雄人也是此事件的受害人之一

想請問,如果提告的話一定能拿回本金嗎?

如果可以的話大概要花多久時間?

因為錢是和銀行借的個人信用貸款,每個月都要還銀行本金+利息

所以很想儘快解決此事件,好讓損失降到最低。

mio 103-09-18 14:18

律師們好: 最近爆發的吸金案,我們幾個同事都有投資,雖然是自己笨,但畢竟都是血汗錢,也不敢讓家人知道。 是9/10新聞爆發出來我們也才知道被騙,幾天下來我們的上線一直跟我們安撫,說這組織是真的,上線一直有在做聯絡大馬的總裁的動作,各國在開會討論如何處理,還說雖然台灣領導人也就是新聞上的那吸金家族被抓,我們這些投資的人還是可以領到月息及分紅,因為月息和分紅是海外公司發的,惹得大家又信以為真,直到昨天我們的上線在群組內又發布說,都聯繫不上總裁,還說台灣領導人也就是那吸金家族的成員都被聲押禁見了,我們都領不回錢了,所以我們的上線馬上又改口說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要開始來成立自救會討回那被扣 押的3.8億。整件事情我們覺得很詭異,但我們算是最下線的人,因為我們都沒再拉人加入,而據我所知,上線這一兩年也從中獲取爆利,買房買車,收走我們資金的也是他,但現在出來說他也是受害者,實在讓我們很難信服。 想請問: 1.我們才剛加入一個月,要如何討回資金?對我們說明和接觸的一直都是這個上線,不能對上線討回嗎?該怎麼做? 2.若我懷疑我的上線也是詐騙共犯,我該如何舉證及檢舉?(這些資金往來全用現金交易,互通都用wechat) 3.若最後只能靠自救會討回一些資金,會需要很久的時間嗎?

Colis 103-09-25 03:56
回覆 mio 的發言內容:我需要你聯絡方式

 

阿竣 103-09-18 01:30

想請教.....

目前居住於板橋的純住宅區內,位於四樓公寓的二樓,在此30年了,兩年前,樓下一樓搬來了一家鐵工廠,每天都不斷也不定時的發出很大的敲打聲.電鋸切割聲,這兩年來從親自上門協調溝通, 反被叫囂說"不爽去檢舉呀!",到向環保局檢舉.到轄區派出所檢舉.請里長來協調,一概不理,無法解決該狀況.....

因為,該工廠是手持工具的敲打鐵材與電鋸鐵材,每次環保稽查人員或是警察來就停止工作,就說他沒有發出噪音.....人一走又開始.....

請問,我可以站在他們對面,手持手機對著他們錄影,錄下該工廠的工作與發出噪音的情況嗎!?這樣是否會侵犯隱私!?錄影後是否可以該影片成為證據提告!? 兩年了.....不是不溝通...是沒用....費用該怎麼算!?可要他們賠償嗎!?

 

 

x/

 您好:

本所地址位於板橋市文化路一段之捷運板橋站1號出口對面

律師並有處理過相關相鄰關係之訴訟經驗

如您有意委託律師協助處理您的案件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建議您若要提起訴訟求償或再向環保局申訴,可先錄音、錄影,以保護您的權益,除非您到他人工廠廠區內錄音、錄影,否則若是公開部分(如噪音),應無侵犯隱私

若該噪音致您受到損害,只要能舉證證明損害與因果關係,則可向其求償

 

民法第184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8 18:11

您好,若對方不停之製造噪音,乃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您之居住安寧之權利,除可嘗試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提出刑事強制告訴外,亦可提出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建議您於提出告訴或民事起訴前,將對方製造噪音及您因此精神耗弱之相關資料蒐集齊全。 

阿竣 103-09-18 18:23

謝謝,那我先去錄音錄影存證!

小麥 103-09-15 14:36

律師們您好,我在102年9月16日於知名拍賣網下單二雙nike鞋子(一雙我穿一雙媽媽穿),數日後去追蹤訂單狀況,發現該網站顯示該商品疑似是仿冒品,自動取消訂單,我以為沒收到貨沒付款就沒事了(當時以貨到付款方式下單),但事實並非我想的這麼簡單!103年4月27日、5月18日、8月29日是我到航警局做筆錄的時間,航警電話告知我,叫我一定要去做筆錄,否則寄通知單會鬧到學校師長同學都知道,於是我大老遠的坐車過去了!第一次去航警說海關查到一筆資料上面有我的名字,所以才找我去協助調查,之後每次的筆錄我都講一樣的話,最後一次,他要我拿出交易紀錄,但是我真的找不到!於該拍賣網站留的信箱以及在拍賣網站的訂單查詢,都找不到那筆交易紀錄!今天我於該拍賣網站上看到,若賣家經其他買家檢舉,該賣家拍賣的所有東西將會被停權,我猜測是因為這樣才查不到交易紀錄的!我特別強調我真的不認識賣家,當下是因為媽媽想買一雙鞋子而我順便買了一雙,我以為知名的拍賣網站應該不會這麼猖狂!

今天我收到地檢署的刑事傳票,上面寫要我攜帶於該拍賣網站買到的鞋子以及匯款...我不知道要怎麼辦,我會被關嗎?我真的沒有拿到鞋子也沒有匯款,我要怎麼做才對自己最有利?我是個大學生,單親,在學校當個工讀生,還沒真正接觸過社會,我不希望有案底,請律師們幫幫我,萬分拜託,謝謝。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15 15:47

1.輸入、輸出、或販賣都會觸犯商標法...

2.你要證明你是跟某網拍買家購買的,還要證明不知道是否為該鞋子正品...

建議您先上網找具相關經驗之律師,再到所在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可以指定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5 15: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檢方說明您僅為下訂單訂購之購買者,不知對方為盜版商,或委任律師為您撰寫書狀說明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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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16 00:26

以前擔任過高雄及屏東地區的智財檢察官,謹回答如下:

刑事訴訟法上控方負舉證之責,被告不自證己罪,

故證明你有買到東西,你知情等情況,是控方及檢警要負舉證之責。

只是你沒有請律師,在模擬兩可的情況下,

無法就檢察官提出的問題立刻回答,容易被凹認罪,或回答有誤被扣構成要件

這是我的觀察。若資力許可,還是自行委任律師為佳,

若無資力,符合法律扶助的標準,亦可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法律扶助。

高屏地區若有疑問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小亞 103-09-13 16:26
請教律師 本人在2013-2014年間在某個個人工作室一起合作案子,但並未簽約合夥關係,但工作室負責人認為我是他的員工,在他公司上班,可是卻沒有替我投保任何保險,也沒薪資証明, 負責人的解釋是:他成立工作室以來,勞健保都是投保在職業工會,(我有上網查詢到:負責人是必須幫受雇者投保就業保險的,負責人自己的健保也必需投保在自己的公司的) 請問: 負責人的健保投保在職業工是否觸法嗎?能檢舉嗎? 負責人並未替我保就業保險及健保,我能告發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3 1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提出證明您為員工,對方為雇主,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雇主未幫您投保勞健保之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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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亞 103-09-14 15:59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能提出證明您為員工,對方為雇主,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雇主未幫您投保 ... (恕刪)

感謝顏律師的回答喔!^^

小亞 103-09-13 15:49
請教律師 本人在2013-2014年間在某個個人工作室上班,因為公司只有負責人和我兩個人,所以負責人並未替我保健保! 負責人解釋是:他成立工作室以來,勞健保都是投保在職業工會,(我有上網查詢到:負責人是必需替受雇者投保就業保險?) 請問: 負責人投保在職業工會觸法嗎?能檢舉嗎? 負責人並未替我保就業保險及健保,我能告發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3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五人以下之公司行號,並未要求公司行號為員工強制投保勞保。惟若您認為有爭議,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之。 

小亞 103-09-14 16:0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五人以下之公司行號,並未要求公司行號為員工

律師您好:感謝你的回答,我想再請教您幾個問題,1.若5人以下的公司行號,是否必須要替員工保就業保險和健保,或者選擇其一幫員工保,倘若沒有,負責人是否觸法

2.負責人未在自己的公司名下投保健保,為了少繳健保費,而在職業工會保,應該已經觸法了,此行為應該檢舉?該如何檢舉?

希望律師能替我解惑,謝謝!

阿達 103-09-12 15:45

我在LOL 因為一開始對方就因為不理性一直教唆大家檢舉

並在遊戲中 刻意輸

我於是罵了他一句 爛AD 你本來就很爛

他就截圖 揚言提告後 我馬上跟他道歉 他還是執意提告

我隊友非常為我抱不平 因為整場都是他在挑?

不知道如果提告 我是否站得住腳 

不知道這類案件可不可以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2 17: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和解,亦可提出對方挑釁之相關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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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熊 103-09-11 22:26

我住的房子旁不到十米有家洗衣工廠,從早上5點到晚上7點,使用重油鍋
爐,廢氣不斷飄到我家室內外,向業者要求改善,業者不予理會,遂向環保
檢舉,環保局也無任何作為,之前看電視新聞,有醫生因為粿店家的氣味
造成他不適而提告求償,請問如果我想向洗衣工廠提告求償,要往那方
面著手(要告他們什麼之類的),或是有什麼方法強制他們改善的?

可起訴主張侵害健康權、居住平穩權利,但重點在證明確有損害,也要證明加害行為和損害間有因果關係,起訴前就要先蒐集證據,例如攝影、拍照、證人錄音、或先找檢測機構先行檢測等,以利訴訟中送請鑑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文英 103-09-11 21:41
本人先父於30多年前購入台北市四樓公寓並加蓋5樓(僅有屋頂未建圍牆)然3樓鄰居當將雜物及大型廢棄物堆放頂樓,經多次勸阻無果,先父方將5樓入口加裝鐵門鎖住,此事件已距今30年以上,且本棟8戶鄰居皆知,3樓5年前亦曾檢舉違建,但因5樓建物已逾30年,先父提具空照圖證明 ,市府即以係為老舊建物報結。
現因老父仙逝本人繼承房屋,3樓見本人年輕可欺,本人日前收到法院調解通知,原來係3樓鄰居以3樓前後陽台漏水,引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條第1項指因其前陽台漏水,要求本人容忍其進入、使用本人4樓房屋,而本人不得拒絕(聲請狀指其家漏水「僅能」從本人房屋進入)又指其後陽台漏水,指本人5樓建物係違建,應屬「全體區分所有權共有部分」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條第4款、第7條規定,不得拒絕其進入、使用。
然本人房舍及5樓建物均已30年以上之老舊公寓(建物)是否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規定?又5樓建物鄰居皆知本戶占有使用已逾30年以上,本人房屋並未漏水,又如何能證明「僅能由」本人房舍及頂樓建物進入才能達到檢修之目的一途?本件協調聲請3樓住戶係「醉翁之意不在酒」想藉合法的法院協調結果,達到合法行使5樓堆放雜物及大型廢棄物之目的,協調勝了有法院判決勝訴效果,輸了對他也亳無影響,顯然有高人指點,本人年輕學識淺薄,想請教律師在協調會上應如何攻擊防禦,及注意有何陷井,才不會讓其奸計得逞,維謢自身權益,謝謝您的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2 1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主管機關就違建就地合法的相關規定,並不影響其他共有人的權利,因此倘若您的鄰居將來訴請拆屋返還共有物的訴訟,您仍然將受不利認定。

2、雖然您所居住之公寓是84年前就存在的,但是並不代表所有的公寓大廈管理條例都無法適用。倘若對方確實因為修繕而有必要進入,依法還是必須准許其修繕

3、協調的部份,倘若您認為不合理,可以拒絕調解成立即可,無須過於擔心。

4、倘若仍有其他問題,本文建議可以尋求正式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2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情形仍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之適用,雖然您違建可能列為緩拆,但仍不影響提他共有人使用之權限,若對方提出所有物返還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似對您不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B-) 103-09-10 23:50

目前班上大約有10人左右的同學都背地裡幫其他人取難聽的綽號,例如:胖子、燈籠魚、胖丁.......之類,有時還很故意地把綽號說給當事人聽,或者故意在書上畫一些爬蟲類然後說這是某人,但班上沒人敢跟他們說不要這樣,(因為之前有人檢舉他們,結果她就被聯合排擠並且被當成他們的垃圾桶一樣,垃圾都丟給她)這樣的事情已經2個禮拜了,請問這樣的事情是否算校園霸凌,或者他們是否有觸犯到法律問題???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9-11 13:47

嗯嗯,霸凌@@

怎麼面對? 找老師(當然還有其他方法...)

B-) 103-09-11 18:31

感謝您的回覆,但是之前有向老師反應過,但是給的回覆總是說要相信他們,或者是其實他們人很好的,不然就是再看看情況...諸如此類的話,一點改善效果都沒有,因此想請教看看他們是否有觸犯到什麼法律責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1 21:32

您好,您可蒐集證據向對方提出刑事妨害名譽告訴。 

B-) 103-09-16 18:41

感謝您的建議,如果決定提告可以告哪些項目,我已經有找好證人了,還需要些什麼嗎?

小柔 103-09-10 15:07

我在8/18左右收到一張5月多販賣新表飛鳴S細粉的函,我在8/21也到案說明詢問負責的小姐一些法律之後步出衛生局我馬上就把所有販賣的東西下架,當時我也承認我不知道網路不能販售藥品也不知道這是藥品,可是我承認有販售,8/29我收到3萬元罰緩函,9/9又收到一份7/31販售水蜜桃龍角散被檢舉的函,可是在這之前真的不知道不行販賣,我一詢問過知道不能販賣就立即下架了,請問這樣還要多罰一筆嗎?第一筆罰3萬第二筆是不是會被罰更重?罰款之後還要跑法院嗎?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10 16:00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在網路上販售藥品,是一種持續進行之狀態,解釋上應該是只有一行為,8/29收到3萬元罰緩處分書,應該是包含7/31販售水蜜桃龍角散之行為在內,主管機關應不得一行為二罰。

小柔 103-09-10 16:12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在網路上販售藥品,是一種持續進行之狀態,解釋上應該是只有一行為,8/29收到 ... (恕刪)

 洪律師你好!我今天有打電話過去詢問弟二封函的負責人顏小姐他人今天休假不在,

所以我就轉接到第一封函的負責人李小姐我詢問他有關的事情,李小姐跟我說是因為前幾天

顏小姐還有上去拍賣網址看說我依然還在販賣,可是我確確實實的在8/21已經全部下架,

如果明天顏小姐還是堅持我這幾天依然友在網路上販賣我該如何是好?感謝洪律師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9-10 16:57

這是事實認定問題。

7/31網路販售水蜜桃龍角散,在8/29處3萬元罰緩處分之前,應該被吸收而不罰。您說"李小姐跟我說是因為前幾天(是哪幾天???)顏小姐還有上去拍賣網址看說我依然還在販賣",如果是在8/29處3萬元罰緩處分之後,則應該算是另一行為,可以另為處罰。

問題在於,如果主管機關要另為處罰,是針對「7/31網路販售水蜜桃龍角散」?還是「前幾天還在販賣」之行為?您可以請求該主管機關提示:究竟是哪幾天還有網頁在販售藥品?網址?賣家是否為妳本人之帳號?以確定是否有另一行為。

小柔 103-09-10 17:48
回覆 洪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是事實認定問題。

7/31網路販售水蜜桃龍角散,在8/29處3萬元罰緩處分之 ... (恕刪)

律師謝謝你,真的非常非常的感謝你

陳華明 (律杏) 103-09-13 15:56

 是的, 這是一行為還是數行為的問題, 若是只多次販賣新表飛鳴, 是集合犯, 是一行為, 只能罰一次. 但是又有賣龍角散, 是不同的藥品, 還是有可能被認為是出於另一犯意而被認為是二行為, 要罰兩次. 又是否下架產生爭議, 是要由行政機關負舉證責任, 證明你沒下架(http://www.lawmed66.url.tw)

小柔 103-09-13 18:57
回覆 律杏 的發言內容:

 是的, 這是一行為還是數行為的問題, 若是只多次販賣新表飛鳴, 是集合犯, 是一行 ... (恕刪)

謝謝你,請問那表示有可能罰兩次是嗎?

可是我之前真的不知道只是把沒用到的東西賣出不想浪費,我這樣還有辦法不被罰兩次嗎?

因為同一時間我還有賣嬰兒的止癢軟膏那之後

如果又來一張不就又要被罰一次,我只是一個小小的上班族真的經不起這樣罰,最近因為這件事情都快要求看心理醫生了

show 103-09-08 23:04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您好:

縱然沒有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一項十款之離婚事由,

但如果構成同條第二項規定之其他難以維持婚姻之事由亦可訴請離婚

至於您的案件是否能夠構成該離婚事由,

則建議應將全部相關簡訊等各種證據提供給專業律師分析為宜。

至於小孩監護權部分,如果法院判准離婚亦可一併裁定由哪一方任之

對另一方亦會定出合理之會面交往(探視權)方式,

甚至可以定扶養費用之負擔金額及給付期間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9 00:26

如同林大律師所述,

高屏地區,若有需要,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以後應該還會有辱罵的機會,建議錄音

然後再以精神上虐待為由聲請保護令

違反保護令就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也會構成離婚的事由。

以前擔任婦幼組檢察官的經驗。(還有因多次違反保護令羈押過)

高屏地區若有意願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于兒 103-09-07 03:39

有吸食k他命,因藥頭被檢舉被帶去警察局驗尿指證,我已經承認我有吸食了,如果驗尿沒有驗到那還要罰嗎?

當天也去開庭完,現在藥頭下落不明,有八個人指證他販賣,那如果藥頭被抓我們還要開庭跟他面對面嗎?

如果筆錄上沒有說服用其他藥物,可是檢驗出來有,但是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服用,可是筆錄上也沒提到,會怎麼樣?

假設是驗到二級的呢?一級的呢?

那初犯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9-07 10:18

實務上都是以驗尿報告為準,沒有就沒有,驗出二級的就以二級的處理。三級的就以三級的處理。

有關對質的部分,就算偵查沒有對質,到法院那邊一定會對質詰問。

建議你偵查與審判時證詞要一致,我已經遇到太多審判中翻供被法官告發偽證的案例。

 您好:

原則上如邵大律師所述,

補充說明如您只有施用第一、二級毒品部分(施用三級毒品沒有刑責規定)

則可盡快具狀向檢察官聲請附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

如有供出其他毒品上游因而查獲將來亦有機會可以減刑或免刑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7 16:03

您好,若驗鬧報告只有驗到k,僅須受行政罰處法(罰錢與講習課程)。若有驗到其他一二級毒品,才會有犯罪之問題,故若您無法確定是否還有其他毒品參雜,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為您撰寫緩起訴聲請戒癮治療狀,以爭取院外治療取代勒戒之機會唷!

林智群 (klaw) 103-09-07 22:36

吸食的罪責較輕,

不過為了避免檢察官聲請勒戒,建議先向檢察官聲請戒癮治療

pc 103-09-06 21:11

觀看香港成人網站一會即通知已加入會員,必須繳會費(去電取消也不許) ,若沒繳費及違約,必須承擔法律刑責 並強調公司是合法受法律保障, 不怕檢舉 ,因此事困擾不已(且電腦螢幕會不斷出現不雅的催繳畫面直到繳費 ,不知何種方法可消除不雅畫面 ,難道只能不甘心繳費才能?

小薰 103-09-06 01:22

律師你好:我因為房屋修改尾款驗收款10%收不回來,我有跟業主有簽訂工程合約書,很多東西都是沒有估價的業主都硬ㄠ我要我做好才給我驗收才肯給我支付尾款,可試驗收很多次每次故意找麻煩,還跟我的下包商說就是要凹我不可能支付我尾款,我還被他們恐嚇,他們還說他們被檢舉違章,還要求我要負責,然後還合約書上沒有承包的東西都要求我還不肯給追加,請問我因該怎麼處理

 您好:

1.就合約完工部分建議您向對方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通知對方限期驗收,

  如對方逾期不驗收則您可蒐證證明已完工且無瑕疵而向對方訴請給付工程尾款。

2.就追加工程部分您應蒐證證明確有追加工程之狀況及該追加工程之市價金額,

  蒐集後亦要發存證信函律師函限期對方驗收並給付報酬(與前面之存證信函律師

  可寫在同一份一併處理),如對方逾期不驗收或給付報酬則您亦可向對方訴請給付工程尾款。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要先將工程每個部分詳細拍照存證,以作為將來主張施工完全按照約定,以及施工品質沒有瑕疵之證據蒐證好後發存證信函給對方,限期驗收後付款,追加部分,通常工程合約都會針對此部分有追加價格計算方式等約定,如確有追加必要,且是當時雙方同意,就按照合約約定主張權利,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雪莉 103-09-05 00:53

各位律師

今年9月1號收到警察通知說我觸犯商標法當下我都傻了

在9/3號就去做筆錄了...當初在網拍上賣了一件類似香奈兒的LOGO 衣服

圖型是以其他圖型拼出雙C的圖案,就被警察買走被檢舉,當時真的不曉得這樣是犯法的也不曉得會這麼嚴重....經過員警解釋才知道香奈兒註冊的不只是他的專屬LOGO只要是雙C標連類似的圖型都算他們家只要不小心都算觸法....真的不曉得這樣也會觸法,如果知道了我也不敢賣,因為現在沒有工作身上也沒有錢

有可能不被判刑或罰金嗎?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真的很害怕感覺一生中留下汙點

並且也在網路上查過和解金都不便宜,但那些和解金我也拿不出來開怎麼辦?

現在我是要等開庭嗎?需要寫悔過書之類的嘛因該怎麼做才好,真的非常崩潰很無助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34

您好!作完警方筆錄後,檢察官會傳您開庭,可能會問您是否與廠商和解,若有達成和解有可能爭取緩起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阿嘉 103-09-02 21:43

繼承了一塊農地農地上有一間違章建築
但是我把違章建築出租了(當時我還不知道是違章建築)
對方知道是違章建築反而更囂張還故意違約

我去告他違約要求"遷讓房屋"
不過都因為是違章建築所有權狀不符合民法第 767 條所有物返還
法官是說違章建築是我爸爸蓋的
爸爸去世之後我只能繼承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而非"建物所有權"
所以我只能將建物出租卻無法要求返還

因為是違章建築所以我又告對方"拆屋還地"
但法官說建物是我爸蓋的,不是對方蓋的
雖然是違章建築未辦保存登記,但仍屬爸爸的遺產
我和姊姊未將建物列入遺產分割協議之範圍
所以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對方沒有,所以我告對方"拆屋還地"並不合理
又說拆屋係屬於處分行為之一種,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規定,
應經全體公同共有人即我和姊姊二人均同意,始得為之。

後來此建物也被檢舉,縣政府有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我有將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影印並加上存證信函寄給對方
要求對方配合我拆除違章建築
但對方卻不理會,還態度囂張說要縣政府來拆才能拆 還自稱自己是屋主
而我也已經祭出拆除行動,當時戶政人員也有到場
但是對方卻百般阻饒,我拆完的部分對方又私自蓋回去

所以我去告他"竊占"
檢察官說有租賃契約在所以不構成竊佔
並說違章建築主管機關為地方政府
違章建築的問題要由縣政府來解決
但縣政府那邊又推說你那有租約要司法解決

之前對方還超出租用範圍,硬是占用我的土地
我告他"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
法官也確認租用範圍僅違章建築主體並不包含土地
所以判我勝訴

現在問題來了
違章建築已被檢舉並開出違章建築拆除裁處書判決應予拆除
但對方又不讓我拆該怎麼辦?

目前縣政府也知道我的處境所以暫時不會對我開出罰單
租約到期對方不搬故意拖時間 到時縣政府開罰單又該如何?

如果我以"土地所有權"告對方以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所有權妨礙除去請求權
再加上依民法第828條第3項,我和姊姊都擁有違章建築的"事實上處分權"
姊姊也同意我拆除違章建築,如果這樣告勝算大嗎?

還是我強行自行拆除違章建築,讓對方去告我違約損害賠償(就算對方穩贏也無所謂),反正租金很少,如果強行這樣做行嗎?

我不想為了對方和那少少的租金去冒險繳罰金
而且我也不想讓我的土地上還存在違章建築
我要剷除我土地上的違章建築

除了我上述想的方法還有其他能馬上解決違章建築的方法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依訴訟方式來請求為宜,不建議強拆,會衍生出更多不必要的糾紛,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原違章建築部分應視租賃契約有無合法終止,

如有,則就原違章建物部分應請求租賃物返還請求權。

超過違章建物部分才是依民法第767條訴請拆屋還地並得請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補充回覆:

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與是否有所有權或是事實上之處分權無關

重點在租賃關係所生之債權請求權

您如係與其他繼承人共同繼承父親之租賃契約地位

則應先共同合法終止租賃關係

此涉及高度專業之法律領域(相信您之前已經經過法院之洗禮)

建議您應攜帶全部證物向專業律師洽詢

 

 

阿嘉 103-09-02 23:40

因建物是違章建築,而我是以繼承方式取得,所以我只有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並無建物的所有權,但土地部分我有所有權,而租賃契約範圍只有租建物主體不包含土地

阿嘉 103-09-02 23:46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原違章建築部分應視租賃契約有無合法終止,

租賃契約無合法終止,因建物是違章建築,而我是以繼承方式取得,所以我只有建物的事實上處分權,並無建物的所有權,但土地部分我有所有權,而租賃契約範圍只有租建物主體不包含土地,所以我無法合法終止租賃契約...
沈恆 (沈律師) 103-09-03 07:20

您好!是不是違章建築物並不是關鍵,在此打轉只是自我設限;若您仔細推敲法官及樓上律師的意見,建築物既然是您所出租,就可循租賃關係請求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

這問題比較複雜

建議當面談會較為妥當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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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嘉 103-09-03 19:4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是不是違章建築物並不是關鍵,在此打轉只是自我設限;若您仔細推敲法官及樓上律師的意見,建築 ... (恕刪)

要請由返還都被法官說你只有事實上處分權,無所有權,無法依所有物返還請求終止租賃契約

阿嘉 103-09-03 19:42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這問題比較複雜

建 ... (恕刪)

我會參考的

show 103-09-02 00:22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02 09:2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 就您的狀況,幾位大律師都有詳細告知,應該已經可以構成民法第1052條2項的破綻主義。 2、 有關於證據的部份,建議可以提出您所述的對方的網路留言、簡訊、並且可以傳喚您的家人作證。 3、 子女監護的部份,倘若您希望獲得監護權,那就必須要請求法院順便酌定監護權,並且提出您的資力證明等,並經過訪視取得。 4、 本文建議您可以直接訴請離婚並請求法院酌定監護權。至於是否委請律師,您可以自行斟酌。

 1.如果具體情況構成民法第'1052條第2項婚姻發生重大破綻無法維持  法官還是可以判准離婚   2.但具體個案是否成立  還是看雙方如何舉證  原則上原告歸責事由不能大於被告  才可能判准離婚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來事務所討論

show 103-09-01 16:25

你好~ 我想請問 沒構成離婚十大要件 有辦法訴請離婚嗎?

因為先生已經嚴重牽扯到父母~和自家父母的工廠

脾氣一來~謾罵我家人(例如手指著我母親說 你是怎麼教女兒..這樣得女兒說出去會被別人笑..之類的話),還會說高家小孩王家不能插手管,如果我媽媽把小孩顧的不好就唯她試問! 甚至牽扯到我家人工廠,去檢舉我家人工廠…導至我媽媽精神極盡激動~想不開..但他謾罵過程我沒有錄音,但有其他家人聽到。有一陣子在家工作~我媽媽有給薪水,但他現在卻固意刁難沒過他手都不算有給他,才去投訴勞工局,也反問我憑什麼拿他賺的錢....還甚至要討回我花的錢和小孩紅包壓歲錢只要是花他一些錢買的都是屬於他的~他說他有資格拿走..我憑什麼留用他的東西!! 現在我們分居了,一切一直簡訊傳些話讓我覺得好困擾...

現在又因為知道我在做網拍~又在網路上留言要大家不要買...指我們賺的都很多..之類的~已經很嚴重影響我身邊周遭的親人朋友~

請問我要怎麼做才可以結束這個婚姻!!!

我手上沒有任何證據,只有他傳的簡訊對話,我覺得婚姻難維持,卡在小孩雙方都要…他說如果我不同意小孩歸他所有,就要在做什麼事檢舉投訴我家人工廠~要我們家工廠關門大吉!
 如果不還錢和小孩歸他所有~就什麼事都不用說  ...  我該怎麼辦???

陳華明 (律杏) 103-09-09 17:36
您好: 最近事情較多, 耽擱了, 先向您說對不起 1. 除了1052條第1項的事由外, 還有1052條第2項(難以維持婚姻的重大事由)來訴請離婚. 對直系姻親尊親屬, 對配偶的謾罵是可以構成不堪同居虐待等訴請離婚(但要常常如此謾罵, 只罵一次還不夠). 2. 沒錄音沒關係, 但要有證人 3. 若以檢舉工廠, 不堪其擾為由是不行的, 除非他編造事實有誹謗之嫌 4. 現在判決離婚比以前容易多了, 尤其是都會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