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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05 13:37

本人因為持有毒品被抓,在警察局做筆錄時警察從手機發現有簽牌…當天就依持有毒品賭博罪二案被送辦

事後賭博罪先開檢察庭,檢察官當下說罰3000緩起訴

持有毒品被判2個月,繳了61000後過一個禮拜收到檢察官撤銷緩起訴處分書

內容說因賭博罪被判緩起訴期效未滿時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要處有期徒刑2個月

請教各位大律師,這有辦法提出不服嗎?

koykua 105-06-25 00:02

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快兩個月了 
電話都不接回賴就是說離婚 
打給老婆大哥他說如果我不簽字離婚老婆就不可能把小孩帶回來 
起因我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儲值她覺得我在賭博 
我家開餐廳的薪水3\4交給老婆 
我儲值遊戲也沒有跟她多拿過錢 
小孩目前一歲十個月了 
我每天幫小孩洗澡換尿布跟小孩互動很良好 
我老婆沒工作娘家也都是用租的 
婚前她跟她大哥同住一間套房床只有一頂 
有時帶小孩回去大哥那也是三個人睡一起 
我無外遇家暴 
我與老婆都很愛小孩 
我問過鎮公所免費法律諮詢 
得到的答案都是子幼從母 
現在我已經提起離婚訴訟了 
想請問我應該怎麼作才能比較有利拿到小孩監護權呢?? 
請幫幫我我已經兩個月沒看到小孩了 
半夜都會驚醒眼淚也一直流 
一個無助的爸爸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5 00:08

您好,

 

1、幼子從母並非絕對之判斷標準,法官仍會參酌社工意見、雙方經濟能力、有無不良習慣等一切因素,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結果,縱使未得監護權之一方,仍能有探視小孩之權利。

 

2、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訴訟事宜,以求周全爭取最大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5 00: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5 00: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找機會將小孩抱回來,監護權之判定,除了幼年從母外,尚有一項很重要之原則,即不變動住所地原則,若您將小孩抱回來,您成功取得監護權之機率會比較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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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志 105-06-24 22:33

請問收到刑事局的案由只有寫賭博案通知書,一定要去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4 23: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仍應前往說明,並免遭拘提,前往製作筆錄前,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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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24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仍應前往說明,並免遭拘提,前往製作筆錄前,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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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6-25 00:06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koykua 105-06-18 18:49

我老婆帶小孩離家出走已經一個多月了 
期間完全不讓我看小孩小孩一歲九個月 
也都不接電話回訊息只說要離婚 
如果我不簽字離婚的話她就不帶小孩回來 
我老婆沒工作娘家也是用租的 
我家開餐廳 
平時跟小孩戶動很良好 
每天都是我幫小孩洗澡換尿布 
起因我儲值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我老婆說我這樣算賭博 
她就在全家不知道的情況下把小孩帶離家 
我完全不知道他在哪有報失縱人口也沒消息 
我有問免費律師諮詢他們都說離婚小孩監護權我很難拿到 
因為子幼從母 
薪水的3\4都是交給老婆的 

 請問善意父母條款在法院的實用性

目前我老婆就是把小孩藏起來完全不讓我見

還用小孩當武器威脅我簽字離婚否則就不帶小孩回來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比較有利拿到我小孩監護權

沈恆 (沈律師) 105-06-18 18:59

子幼從母只是參考原則之一,並不是絕對的要件。只要您能提供小孩更有利的照顧及環境,逐步採取正確的做法,還是有機會取得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先就探視小孩的部分聲請假處分,而後再主張監護權之歸屬,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8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報失蹤,再提出刑事略誘之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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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8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報失蹤,再提出刑事略誘之告訴;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會由主要照顧者取得,即使無法取得監護權,亦可取得一穩定之探視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協議離婚,並登記您為單獨監護權人,且可蒐集您配偶完全不讓你看小孩,及不願意接受扶養費之證據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首要工作是要能看到小孩

你先整理對方不讓你看小孩的證據

然後提告略誘

並且提出履行同居義務之訴

要逼迫她上談判桌

至少讓法院審理時

可以去定一個探視方式

讓你能穩定的看小孩

這樣才會有利於你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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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Ben 105-06-18 18:38
因為我在LINE上面認識一位說可以幫忙操作運彩簽賭的人,說可以幫我賺錢,然後要給他抽成,叫我先給他賭博網站的帳密,我裡面有15000的餘額,說幫我操作賺到11萬2千元,他要抽5成,然後他也先拍照給我看,之後就叫我先付5萬給他,叫我去7-11 i-Bon代碼繳費2組代碼是2萬元,另外一組1萬元,繳完他不但沒有給我原本約定好的金額,反而叫我要在補5萬給他,才能給我16萬2千元。 現在我覺得他是詐騙,他現在說什麼就是不還,請問我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討回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8 21: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說的賭博事件本身是違法的,所以您本身可以涉犯賭博罪。

2、至於對方倘若沒有實際代為操作的行為,則可能涉犯詐欺罪,可以報警處理。

小尾 105-06-15 17:04

我想請問一下

1.在網路上投注賭博被抓到,那最後有可能會多會被罰多少錢?

2.之前查網路有看過有人說被判緩起訴(三個月),假使在緩起訴這當中,又被抓到有在網路上投注的紀錄,那會變成直接被抓去關嗎?

補充一下...我只是玩家...並沒有提供場所或是網站給別人

您好:

必須依照您投注的金額及次數,在沒有前科下及小量下注下,檢方通常會賭緩起訴,但若是在緩起訴期間又再犯,就必定會起訴,但因為您僅是玩家,即使起訴也都多以簡易法庭判決,且判易科罰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5 23: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266條賭博罪「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是相當輕微的犯罪,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1第1項規定處以緩起訴處分(「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因此若能自白,且素行良好、賭博行為輕微的話,可以積極爭取緩起訴處分。 若再賭博經查獲,雖不至於影響緩起訴處分(賭博罪並非得科以有期徒刑,不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3第1項各款撤銷緩起訴的規定),但檢察官可能就不會再為緩起訴處分而直接以簡易判決處刑或起訴的方式處理。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婷婷 105-06-13 14:14

我今年16歲專2,暑假過後就要專3了,我爸爸不工作家暴,花錢,要錢,我跟媽媽要一直忍受,媽媽身體不好,我也很煩悶,爸爸要不到錢會打媽媽,媽媽已經四處去借了,今年連銀行也不能借了,爸爸還愛賭博,喝酒,媽媽一直工作一直還,都還不完了他還到處打架,捅婁子,一直拿錢消災,只敢兇家裡的人,弟弟也才國一要國二而已,也沒任何親戚可以投靠,也沒人理,我和媽媽告過爸爸,也申請過保護令,結果還是失敗,還因為保護令結果判更重,爸爸威脅我們要保釋他出獄還要還錢(當時只有判3個月,所以威脅不交保他3個月後出來我們就完蛋了,結果只能保釋),因為爸爸沒工作,沒錢,要我們替他交罰金,我們還是替擦爸爸屁股,不然就又要被打,還會拿刀,生命時時刻刻都被威脅著,而且聽媽媽說爸爸還有槍,但爸爸不說,很提防戒備媽媽,多問就會被罵髒話,我有記憶以來,這狀況已經持續很多年了,我至少還要3年才能畢業,只要在一年我就能實習了,但媽媽真的沒錢了,今年怕真的熬不過去了,我自己也有打工,也到極限了,在這樣下去我們連吃住都會有問題,但我想讀書,至少能畢業,因為只要實習順利我就能帶媽媽離開,還有工作可以養媽媽跟弟弟,但現在真的很困難,我們要怎麼做才能擺脫我爸爸,有什麼離婚的或其他方法能讓他被關起來並不能被金錢保釋出來的方法,要真的能行的通的,求求各位?至少至少"最少"3年有期徒刑不得依科罰金,當然刑期越長越好,請幫幫我們,真的謝謝,感激不盡!

請弟弟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3 15: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父親持有槍械之證據,可至警察局告發,若持有槍械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屬於重罪;母親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26

您好,

 

1、有任何立即之危害時應立即報警,保護自身安全。

 

2、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事宜,提出保護令聲請,禁止父親靠近家人,並提起離婚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zoe 105-06-11 03:43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我的案例若是訴請離婚成功率高嗎?

我當初離開先生家是因為壓力很大,包含婆媳問題,婆婆凡事都要管

然而,先生沉迷賭博,又把結婚金子偷拿去當鋪變賣現金,於是,我沒有告知的情況下離開家裡。

會想訴請原因是先生不離婚分居持續2年,若由我訴請可以嗎?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1 08:5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要訴請裁判離婚,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依您所述事實,離婚理由僅可能是「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但所謂「重大事由」不單純是個人的意願而已,法院判決實務認為是要依客觀的標準,即難以維持婚姻之事實,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希望之程度。 如果「先生沉迷賭博,又把結婚金子偷拿去當鋪變賣現金」此事由顯然足以影響婚姻之維持,應屬於「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而得由法院裁判離婚。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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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052條規定,當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建議閣下可就不堪同居之精神虐待及婚姻有重大破綻無法回復等事由,具狀訴請離婚同時一併請求子女監護權及定扶養費金額數,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歷年辦理家事事件婚姻問題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1 13: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居難以作為裁判離婚之唯一證據,必須再提出其他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比較容易成功之,如先生或婆婆辱罵您的錄音等,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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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1 14: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分居難以作為裁判離婚之唯一證據,必須再提出其他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證據,比較容易成功之,如先生或婆婆辱罵您的錄音等,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之;且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亦應先規劃您的婚後財產,避免遭對方請求分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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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機會訴請離婚,但要上法院接下來就是舉證之問題,所以您要先蒐集相關事證,以利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5-31 23:42

如果在線上使用投注 但是只有單方面匯款(只有我匯出沒有對匯)這樣有辦法構成賭博罪嗎 

大象 105-05-31 21:36

收到警察局發文案由寫:賭博

上面有寫應到日期  今天就馬上撥打電話給那位警察約今天先見面

先去了解是甚麼事

到那邊以後警察拿出影印的我的銀行存簿    說我在去年的八月有會錢到

xxx帳戶  他有有查到這帳戶是  某個網路賭博的網站的  人頭帳戶  

問我是不是在玩那個網路賭博的網站  要我承認   我回答我不知道  

他說那為什麼會有轉帳  我說之前我有玩網路遊戲有買賣東西    警察不相信    一直要我承認我有賭博   說承認了也只是罰錢而已    

 我說不相信   他也不放過我   他叫我回來好好想   之後去要回答她以下問題   1.去年八月我提款卡有沒有借人用 2.匯錢出去事不是賭博 3 為什麼會那個帳戶會匯錢給你  請問以上問題我要怎麼回答   現在是五月了  要我想之前的事 我要怎麼回答   警察一口咬定我匯錢進去和匯出來的是賭博人頭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否認,沒有一定要認罪,若擔心警方逼供,可以委請律師到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你好:

釐清該時間點帳戶是否供他人使用,若是,只要提供使用人之年籍資料給警方即可,請該人出面說明;若否,匯款之原因多端,不能夠以對方經營賭博網站就推定你是聚眾賭博,除非警方掌握到賭博網站之客戶資料,勾稽後與你下注賭博、賭金匯款之情形相符,否則只要單純否認,檢察官查無證據就會不起訴處分。

黃國政 (Sam) 105-05-31 22:16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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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ID:a12121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1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前往警察局接受詢問前,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您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警詢完,會在收到地檢署之傳票,須前往地檢署接受檢訊,建議應將警詢內容全程記錄,避免與檢訊時,忘記警詢講的內容,造成前後供述不一,產生矛盾,對自己十分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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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象 105-06-01 08: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前往警察局接受詢問前,建議可考慮

想請問請一位律師陪同要多少錢?

koykua 105-05-30 17:51

以前有因為賭博的問題跟老婆吵架

後來獲得原諒簽下切結書保證決不在賭博否則離婚小孩監護權歸她

偶後也沒在賭博了連家人間的消遣也沒有

最近他說我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儲值

他說這算賭博他要離婚

薪水3\4都交給他

我沒因遊戲沒工作薪水沒顧小孩

想請問他若以我儲值遊戲【因為遊戲內容是麻將】他說是賭博

向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可以嗎???

法院會受理嗎???

我無外遇家暴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30 18:40

您好,若太太起訴裁判離婚,法院會受理,但是否符合1052條之離婚事由,法院還是會去實質審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訴請離婚的理由可能不夠堅實,您應好好再與對方協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30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辯論,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以這類理由提出訴訟成功機會極低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LINE ID:jackal.sky 或asakie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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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ykua 105-05-30 13:10

老婆因為我儲值玩線上遊戲

小孩離家出走20幾天了

完全不讓我見小孩

薪水3\4交給他

玩遊戲也沒有花到該給的家用只用自己的零用錢嗎

他想離婚但我不想

如果他以此理由上法院訴請離婚

這樣有可能會離婚嗎??

我無外遇家暴

感情也還不錯

單純只是因為他不喜歡我儲值玩遊戲而已

以前有因為賭博問題吵架後來我保證不會在賭博了有簽切結書

之後就在也沒賭博了連家人間的消遣也沒有

現在他以我儲值玩線上遊戲《麻將大悶鍋》他說這就算賭博

我沒有到沉迷也沒因為遊戲沒工作沒收入沒顧小孩

想請問他若以我以前簽的切結書來訴請離婚

法院會受理

你好:

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訴請離婚要有離婚之事由,儲值玩線上遊戲,是否構成離婚之事由,要看你玩線上遊戲是否沉迷,而造成婚姻關係難以維持,若無,妻無法以此理由訴請離婚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30 17:07

您好,

 

您儲值玩遊戲一事並不構成得訴請離婚之事由,若您並未因陳模遊戲而使生活陷入問題,原則上對方無法據此請求離婚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志華 105-05-27 15:49
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處罰金新臺幣壹萬元,如
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先後多次在前開網站下注對賭之行為
    ,係分別基於反覆實施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之同一
    意念所為,其行為顯具有反覆性,其於刑法評價上,應認係
    集合多數犯罪行為而成立之獨立犯罪型態之「集合犯」,而
    分別成立一普通賭博罪。爰審酌被告2人之犯罪動機、目的
    、手段及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並均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以資懲儆。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第3項、第450條第1項、第454
    條第2項,刑法第266條第1項前段、第42條第3項,刑法施行
    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沈恆 (沈律師) 105-05-27 16:07

徒刑執行完畢,五年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才有累犯的問題。您只被判處罰金,並沒有徒刑可執行,不會有累犯的問題。

志華 105-05-27 16:17

請教大律師 我之前賭博罪被判處罰金 但還未滿五年 現在犯恐嚇取財罪 這樣是不是不算累犯 有機會可以判緩刑易科罰金?

刑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受徒刑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赦免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為累犯,加重本刑至二分之一。及刑法第九十八條第二項關於因強制工作而免其刑之執行者,於受強制工作處分之執行完畢或一部之執行而免除後,五年以內故意再犯有期徒刑以上之罪者,以累犯論」。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MarvinKao 105-05-24 13:53

收到台北市刑大資訊室通知書因網路賭博案 到案說明 請問要如何因應

如果想委託辯護人 請問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警察可能是透過網路查到您可能涉及網路賭博問題,主要會針對事實的部分來詢問,若要委請律師陪同,則應與律師聯繫確定時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4 14:11

您好,

 

建議您可與律師預約會面諮詢,詳述案情經過討論應答策略,嗣委任律師陪同前往製作筆錄,即可確保自身權益之完整,避免筆錄遭受不當之訊問。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ID:(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您好:

若您要委任辯護人,建議於警詢前即尋求律師協助,並於警詢時請律師協同到場做筆錄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4 20: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先行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嘗試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4 20: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先行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嘗試爭取不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國政 (Sam) 105-05-26 02:25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105-05-24 12:00

收到起訴書六合彩賭博罪266條跟268條,來查時已經沒做了,但以前有還有通聯記錄,很害怕,沒前科,什麼時候可以提出認罪協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4 12:16

您好,

 

建議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諮詢,詳述案情經過,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從輕處置之最大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不用太害怕。

二、我查一個判決主文給你參考吧:

「何○苓共同犯圖利聚眾賭博罪,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簽注單壹張沒收。

陳○恭犯賭博罪,處罰金新臺幣肆仟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簽注單壹張沒收。」
二、也就是說266、268的案件一般是可以易科罰金的,就是罰罰錢就好了。
三、法官判決得易科罰金之後,賭博這類的案件一般檢察官也會准易科罰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4 2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開庭時,可承認犯罪,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4 20: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於開庭時,可承認犯罪,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採認罪協商的方式,則應先提出書狀向法官及檢察官聲請,屆時即可採簡式判決讓案件早日落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5-25 08:3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不用太害怕。

二、我查一個判決主文給你參考吧:

「何○苓共 ... (恕刪)

已起訴,需先寫書狀嗎?

pony 105-05-20 16:48

請問,我們該如何自保?

 

公公從年輕就好吃喝玩樂賭博,對家庭老婆小孩不甚關心,在家都是茶來張口飯來伸手的,是婆婆ㄧ手扛起房貸家計,和我老公小姑的成長費用。自我們結婚孩子,婆婆來跟我們住幫我們帶孩子,公公也選擇退休,自住在板橋老家(嫌棄我們這太小,且朋友都在北部),依舊不改吃喝玩樂賭博,甚至帶女人回家。短短5年多把幾百萬的退休金花光光了,現在ㄧ直亂我婆婆說他沒錢,要我婆婆賣房要分ㄧ半,婆婆不給就兇人。我們有房貸有兩個孩子要養,怎負擔的起他的揮霍。我真的很惶恐,怕他跟我們要錢(真的沒錢給他揮霍),或是來跟我們同住(因為他的睡到自然醒,對婆婆總是罵罵罵,怕他出去賭找樂子找女人),會擾亂我們正常的生活,我真的不把我辛苦錢給他揮霍,不想我的孩子受他影響。若他跟我們要錢,怎辦?若他要跟我們同住,怎辦?請問我該如何自保?

 

謝謝

你好:

若公公還可以維持生活,扶養請求權之條件尚未成就,無法請求扶養義務人扶養,你婆婆、配偶、小姑並無義務提供費用供公公揮霍。 就算公公不能維持生活,若公公早年真的無正當理由為盡扶養義務,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2規定,請求減免扶養義務。 若無法減免,只要參考主計處公布之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為標準,依照扶養義務人人數平均分擔扶養義務即可。 法律上並未規定成年子女一定要跟父母同住,只要有盡到扶養義務及可。若真的要同住,有家暴(身體、精神、言語都算)之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
KO 105-05-09 23:58

律師您好~

我是幫朋友提出問題ㄉ 她ㄉ孩子已成年 今日被朋友帶去賭博輸ㄌ100多萬 孩子現在 在跑路.............身為家長他們是否會被牽連 朋友很怕那些人跑去她家討債 擔心先生身體不好 無法負荷...求助無門 麻煩律師可否指引一下 該問題要如何處理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0 08: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法律上賭債非債,且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除非有債務承擔或是連帶、保證等行為,否則成年子女債務與父母無涉。

2、倘若對方涉及暴力討債等,可以報警處理。

阿邦 105-04-28 21:36

您好:

我有收到刑事警察局的證人通知書案由是賭博

我有去電詢問,他是說因我戶頭有匯款的紀錄

我有玩地下賭盤,我應該要怎麼說比較有利

會不會變被告,可是我只是線上下注不是組頭

Allen 105-04-27 12:26

您好~~我請問一下
因為家父從就我小時就跟小三走,拋棄我們且在外四處賭博欠債,前幾年父母也離婚,現住我家對面的奶奶家,偶爾去奶奶家會碰到面但不會打招呼了,基本上我跟家父長年沒有往來。唯一的一次往來是:我結婚時因為奶奶還在所以家人不得不找他來參加。

問題: 我怕他老了又回來纏我們要養他。

我想問:

(1) 有何法律方式可以預防,多年後他回來強迫我要養他,不然要告我們棄養(因為他棄我們在先,老了才要回來我們也不需要他了)

(2)他在外欠的債,我們只要拋棄繼承就跟我們無關了對嗎

感謝您的協助。 

你好:

父親若無當理由不履行扶養義務,將來不能維持生活時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法院減免扶養義務。另依刑法第294條之1規定,若父親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超過2年,且情節重大者,可以阻卻違法,不會構成刑法第294條之違背法令契約義務遺棄罪。 父親還在世,若你未擔任連帶保證人或共同借款人,債務與你無關。繼承發生時,依目前繼承制度,採用概括繼承限定責任之制度,只要以遺產為限度負清償責任即可。 若你拋棄繼承就不是繼承人無法繼承遺產,而被繼承人之債權人也無法向你主張權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7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於對方提起棄養告訴或是請求扶養費時,提出答辯,或是主動提起確認無扶養義務訴訟

2、可以,只要不作債務承諾或是承擔,甚至於拋棄繼承,我方就不會受有影響。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27 17:0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關於扶養義務的問題,若父親確實有長期對子女未盡扶養義務之情形,其未來如果提告要求給付扶養費,可以「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為由,依民法第1118條之1第1項或第2項之規定請求法院先減輕、甚至是免除扶養義務。

2. 關於遺棄,您的狀況比較爭議的是刑法第294條第1項後段消遺棄行為的遺棄罪:「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你所指的問題涉及刑法第294條第1項之罪名「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然另依刑法第294條之1第5款之規定:「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民法親屬編應扶助、養育或保護,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而不為無自救力之人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者,不罰:…四、無自救力之人前對其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持續逾二年,且情節重大者。」因此您的狀況可構成免罰事由。

3.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4-27 20:40

您好,若父親自您小時即未盡到對子女扶養責任,可於日後主張減輕或免除對其之扶養責任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4-27 22:15

您好,若父親自您小時即未盡到對子女扶養責任,可於日後主張減輕或免除對其之扶養責任

小尾 105-04-13 20:29

請問一下

因為突然間收到賭博案通知書

之前有玩過地下娛樂的球版

應該是因為那個的緣故

有稍微查一下網路網路上有人說警察那邊都有被抄的那個網站的資料

我的銀行帳戶有匯錢進來的資料

可是沒有轉出

請問這樣賭博罪會成立嗎?

105-04-10 10:34

請問離婚后,此店現實際經營者為前夫,但設立所登機的負責人為妻子離婚后並沒有去更換負責人的名字,但因前夫現在有賭博行為,他有可以拿此間店去抵押借款嗎?這樣是否會牽連到前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10 11: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女方是負責人,則男方無權以該店用作抵押借款

2、建議可以協議變更登記負責人,倘若對方拒絕,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向法院訴請變更登記負責人。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0 20:59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若該事業在名義上登記為為妻子,並不會產生您所提到「拿此間店去抵押借款」之情形。 附帶一提的是,若該店實際上雙方均有出資而共同經營的話,可能成立民法第667條第1項規定的合夥關係,前夫在法律上對於該店的確有法律上權利可以主張(例如結算並分配利益、清算並返回出資額),但由於合夥權利依民法第683條規定並不是可以任意移轉的,因此不能擅自讓與或是依民法第900條規定設定權利質權,總之,結論也是不會產生您所提到「拿此間店去抵押借款」之情形。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evenCho 105-03-25 16:24
請問我媽要跟我爸離婚,因為我爸賭博賭到退休金勞保都賭光了,外加還跟銀行欠錢沒還,現在我爸是屬於無業狀態,三不五時都跑出去賭。 今天早上約好說要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但我爸手機關機不到場,是否故意我不知道,諮詢過戶政事務所的志工,說一方不願意就需要到家事法院辦理。 如果跑家事法院需要甚麼文件?如果我爸還是不肯簽名呢?如果我爸外面有債務,家裡的人會影響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5 16: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有事證證明對方經常賭博,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
2、程序上,倘若不能協議離婚,就只能透過法院。
3、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才能保障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5 23:16

您好,若父親不願意與母親兩願離婚,則母親必須要向父親提出請求裁判離婚之訴。

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建議請母親蒐集不堪父親同居虐待之相關證據,亦可由子女做為證據方法,證明父親確實有對母親為虐待之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5 23:37

您好,若父親不願意與母親兩願離婚,則母親必須要向父親提出請求裁判離婚之訴。

依據您所描述之情況,建議請母親蒐集不堪父親同居虐待之相關證據,亦可由子女做為證據方法,證明父親確實有對母親為虐待之行為。

阿皮 105-03-25 09:20

網路賭博問題  

今天賭客A承認說是向組頭C下注,賭客B也承認說是向組頭C下注,組頭C也承認自己是組頭,但ABC都是以現金面交所以沒有相關金錢轉帳證據(本案是因組頭C收款完後匯款給更上頭的組頭D,而組頭D已經落網承認,因匯款記錄有組頭C資料,所以C也承認自己是組頭並供出兩賭客AB且ABC均承認犯行)這樣沒有直接證據能構成ABC犯罪嗎,送到檢察官那邊,能起訴ABC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25 17:4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被告自白不能成為有罪的唯一依據。
2、不過匯款資料、賭具等都可以成為佐證。

一、其實c是可以不用承認的。任何人都沒有自證己罪的義務。

二、但是c承認了,加上他咬出來的ab都已經承認了,這樣的話要無罪答辯是比較難一點。

三、台灣是相當重視供述證據的。

四、這個部分建議做量列的答辯。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Beb 105-03-22 13:00

請問今天收到了  北刑事大的掛號通知書

案由 賭博

請我明天上台北去說明

我有打電話詢問過承辦員警

員警說只是說明 可能緩刑 可能不起訴 會起訴機率不大

而且員警說是初犯 應該沒什麼事

他說因為涉及的人很多這樣

請問員警說的是真的嗎?

實話實說會比較好嗎?

還是都說不知道 忘記了這樣? 

 

不是傳票 只是通知書 所以我還算是 犯罪嫌疑人 不算是被告

這樣說正確嗎?

 

那我應該怎麼說 會比較好?

賭博罪 最重是罰錢?還是?要關?

((網路賭博網站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2 13:10

您好,

 

1、賭博行為通常只會判處罰金,不會入監服刑。

 

2、警方未必掌握足以定罪之證據,可考慮是否以無罪答辯。

 

建議可委請律師擔任辯護陪同前往製作筆錄,以維自身權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Beb 105-03-22 13:20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賭博行為通常只會判處罰金,不會入監服 ... (恕刪)

請問陳律師 

無罪答辯是?....能解說一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無罪答辯應視案情而定,本件若您確實沒有做,則可以朝無罪去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3-22 17:02

記得就照實說,不記得就說不記得不要硬擠出答案,審慎應對。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2 2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警詢,並預先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閣下謹慎處理較妥,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
黃小君 105-03-17 16:47

賭博網路玩的遊戲,3/23在台中地方法院要開偵訊庭,請問這樣的需要請律師嗎?

偵查庭請律師費用需要多少呢?

1.賭博罪可小可大, 您這樣說較籠統

2.最少應該先正式諮詢律師確認個案狀況後, 您這邊依照律師分析在去做定奪, 畢竟刑事案件的筆錄等等很重要

3.收費視案情複雜、困難程度、當事人人數、地點、爭議標的金額、出庭次數、律師知名度而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是刑事被告,本即有委請律師辯護之權利,且本件是否會成立犯罪,也是爭執的重點,由於偵查不公開,所以偵查庭除被告外,也只有委任律師可以進入,為維護自身之權益,仍建議委請律師辯護,以爭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讓案件早日落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小君 105-03-17 17:13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賭博罪可小可大, 您這樣說較籠統

2.最少應該先正式諮詢律師確認個案狀況後 ... (恕刪)

我是在網路上的(九州娛樂城)玩百家樂,不知道那是違法的,因為那是用自己的金融卡轉帳,所以有交易紀錄,因此有警察找上門,說我犯了賭博罪,也做了筆錄!

現在傳票來了,請問這樣的情形嚴重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收到傳票,則最不利的情形即遭檢察官起訴而後法官判刑留下前科紀錄,所以應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以爭執對您最有利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刑法第268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為維護您的權益,以上回覆如仍有不解,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蘇奕全 (協弈法律) 105-03-17 18:11

您好:

雖然您是在玩網路博奕,但仍是賭博財物,依您所述目前 要開偵訊庭,這將決定檢察官對您是否起訴或緩起訴,又或者有爭議的地方可為您爭取不起訴的處分,因此建議您最好委任律師幫您處理,僅依您所述不清楚所有詳細的情況,例如:你有無前科案底(累犯之類),這也有可能成為檢察官起訴的理由。

所以最好還是電話電子郵件趕緊聯繫各事務所的律師,詢問委任所需費用,考慮是否委任律師幫您處理。

建議您有任何的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或預約面談,攜帶完整的資料詳細面談,才能幫您擬定最好的策略。

協弈法律事務所電話(02)77292527,來電請告知為法律諮詢家的會員,如不在請找助理江先生。

或將您的聯繫方式寄至信箱tandemlawservice@gmail.com,我們會盡快回覆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7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17 22: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直接來電來信諮詢。

黃小君 105-03-17 16:34

網路上玩的賭博性電玩(九州娛樂城)

3/23要在台中地方法院開偵訊庭,請問需要請律師嗎?

偵查庭律師費用如何算呢?

黃小君 105-03-17 16:29

賭博罪3/23要開偵訊庭,請問需要請律師嗎?

是在網路上玩的博弈遊戲,九州娛樂城!

偵訊庭請律師費用是多少呢?

黃小君 105-03-17 16:25

賭博罪3/23要在台中法院開偵訊庭,請問需要請律師嗎?

費用是如何呢?

某人 105-03-09 11:47

請問各位

小弟去年(2015年)5月中因為網路賭博而被警察叫去做筆錄

筆錄中也坦陳是賭客了

當時警察告訴我接下來3個月左右就會收到

法院還是檢察官的通知(傳票?)

但現在已經過了超過8個月了(2016年3月)

我還在等! 什麼後續都沒有

請問我有什麼方式查詢嗎

您好:

您可至所在地地方法院檢察署服務中心,用您的名字及身分證字號查詢是否有案子繫屬,若有案件繫屬,再向承辦書記官詢問進度即可。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一、直接與地檢署聯絡確認即可 

二、地檢署服務中心會有一個櫃檯,你帶著身分證過去問他就會查給你了。

楊俊鑫律師 0928967948

自由人 105-03-08 10:37

請問,父親在外面賭博無法戒除、也不斷向我借錢甚至債主有可能直接找上自己。

我可以放棄和父親的關係嗎?如果可以要如何辦理什麼手續呢?

你好:

法律上沒有辦法斷絕父女關係,惟父親的債務與家人無關,只要不擔任共同借款人、連帶保證人或簽發票據債權人不能向家人主張權利。 賭債違反刑法第71條規定,無效,父親毋庸償還,更遑論是家人,如果債權人持續騷擾,可直接報警處理。 父親目前看起來可以維持生活,所以應該不會請求你們負扶養義務,若父親物能維持生活,而以前無正當理由不履行扶養義務,可以請求減輕或免除對父親之扶養義務。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08 18:04

您好,父女關係是無法說斷絕就斷絕的,您跟父親之債權債務是各自獨立的,所以若父親在外面欠債,也不會影響到您,債主也無法向您請求,所以不用擔心。

AA123456 105-02-26 14:14

請問我如果再簽賭網站投注體育賽事(在家中,非公共場所),是以便利商店儲值點數,但是輸了一筆後就沒有再下注,且未將點數提領出來成現金,只是放著不管而已,那之後網站如果被查扣,我會構成<賭博罪>嗎?或是會以甚麼罪起訴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26 18:20

實務上認為,上網簽賭,由於電腦網路可以提供不特定之多數人在該虛擬之空間為彼此相關聯之行為,在性質上符合在公眾得出入場所賭博的犯罪構成要件,所以仍可能構成聚眾賭博

AA123456 105-02-27 00:4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實務上認為,上網簽賭,由於電腦網路可以提供不特定之多數人在該虛擬之空間為彼此相關聯之行為,在性 ... (恕刪)

但是我沒有將點數提領成現金 我可以說我是純粹體驗遊戲樂趣嗎?

丫明 105-02-26 00:32

因玩線上博奕網站2年多,於去年月底收到警察分局偵察通知單,

因有多筆匯款記錄,於當時自己承認賭博罪。

近日收到地檢署之傳票,內容記載"被傳人係 被告 被害人或遺屬,如符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所定者, 被害人保護協會XX分會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

,請問各位律師, 以上傳單上的敘述,是否我有害死別人(被害人保護法第3條)...被告指的是我、那被害人指的是? 犯罪被害人指的是???  

自己去年已承認賭博罪,是否還須請辯護人?

謝謝

 

Go 105-02-24 09:38
去年七月一個好朋友介紹同事玩牌賭博,兩個晚上我輸了一萬多,隔了兩天,他們又邀約一起賭博,我贏了四萬,結果拿了三千對方就說沒錢了,直到他說今年過年前會將錢給我,後來又說不給,說大家只是好玩而已,但前幾個晚上我也輸錢,我贏錢了卻不給我,這樣是否構成詐欺詐賭,後續他也持續用line回覆但表示不給錢卻還說他對我感到悲哀,讓我身心疲累,因為最近談話過程我有錄音,他也坦承,現在我拿不到錢,感覺被他們所欺騙,對方也污衊我的人格,這樣他有構成什麼罪嗎?還是我只能自認倒霉,目前這筆錢對我來說很重要
燕子 105-02-19 07:15

我外婆是個愛賭博的人 品行都不是很好的人 

我媽還有阿姨小時候 他們也沒有很照顧 

只有不會餓到那樣

然後像我媽好像16-17歲左右就搬出去住 

自己工作 住外面 外公外婆連一通電話也沒打去關心過

外公本來是舅舅在顧 外婆因為一些原因

於是讓他過來跟舅舅一起住(房子是小阿姨的)

最近外公過世

小阿姨自己也錢週轉上不太過來(2間房跟1臺車子)

於是要把這間賣掉

但是因為實在沒人可以跟外婆住

(半夜會起來走動 明明人在那 還把鍋子燒掉

故意發出些噪音  然後在外面的交友也是很亂 電話費可以多達3000-4000 以前有過跑去我媽(未婚)住然後還把我媽的住處因為缺錢抵押給別人 然後自己人又不見)

所以要

方案一 ,讓外婆自己住外面

然後他們每個月總共給1萬

(每個人賺的都只是各自家裡過得去

然後各自小孩幾乎都還沒成年)

他自己有老人津貼 加起來快兩萬

然後房子用臺北市的老人租屋的補助

但是又怕他自己會去領然後拿去賭

而且他一直想走告我媽他們棄養

不過我媽又怕每次錢給了 他又拿去賭

然後又來要 來鬧 (很會用讓別人同情的方式 )

所以之後又想用方案二 

因為外婆會亂搞出一些事情

而且又貪得無厭

所以想用給他一筆錢 (10萬多吧 數值不確定)

然後給他簽切結書(短利的人所以會簽)

放棄告子女棄養權跟一些先行嚇止他不要讓他一直騷擾到我們

((不過他是個有理說不清得人 …比如明明外婆跟外公的離婚的印章 是我舅舅蓋的 但他現在又說不是還有 我爸幫外婆保的險(用外婆的名字)然後明明他自己繳2期 剩下都我爸繳的 不過他之後私自退保拿錢 現在都說他繳8期 我爸繳6期))

請問

切結書可以放棄告子女棄養嘛 ?

這樣可以保障我媽舅舅阿姨們不會在被騷擾嘛 ?

(怕他簽了 玩完了 又來鬧 …)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9 08:5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切結書在日後認定是否棄養、是否應履行扶養義務上實益不是很大。

2、建議以固定扶養費的方式來處理,並且簽立協議書,之後以匯款方式交付。

3、至於對方包含賭博冒名抵押、或其他不法行為,可以蒐證之後提告,或是聲請保護令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19 12:06

您好,

 

1、類似這種協議,放棄請求扶養權利,很可能會被認定為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

 

2、建議可向法院請求減輕或免除對外婆之扶養義務,由法院來認定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2-18 16:12
去年七月一個好朋友介紹同事玩牌賭博,兩個晚上我輸了一萬多,隔了兩天,他們又邀約一起賭博,我贏了四萬,結果拿了三千對方就說沒錢了,直到他說今年過年前會將錢給我,後來又說不給,說大家只是好玩而已,但前幾個晚上我也輸錢,我贏錢了卻不給我,這樣是否構成詐欺詐賭,後續他也持續用line回覆但表示不給錢卻還說他對我感到悲哀,讓我身心疲累,因為最近談話過程我有錄音,他也坦承,現在我拿不到錢,感覺被他們所欺騙,對方也污衊我的人格,這樣他有構成什麼罪嗎?還是我只能自認倒霉,目前這筆錢對我來說很重要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2-18 19: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律賭博屬於違法行為,且賭債非債,所以您無法提起民事訴訟或是詐欺告訴。

鍾孟杰 (鍾律師) 105-02-18 20:25

您好!賭博產生的債權,就算起訴多半也會被認定是違反公序良俗,基本上告不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賭債非債,尚以據此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也呆 105-02-14 22:08

之前有被判刑 但有緩刑

緩刑期間內因賭博罪(賭客)

緩刑會被註銷嗎?

 

請問各位律師

緩刑註銷

刑法第七十五條之規定:「受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不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者。

 

而  賭客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與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一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這樣有違反緩刑註銷嗎??


你好:

賭博罪部分將來有罪確定,可能會依刑法第75條之1規定,認定原宣告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撤銷緩刑,此部分檢察官有裁量權。

要看是否符合撤銷緩刑的要件: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 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沈恆 (沈律師) 105-02-14 23:57

有可能被撤銷緩刑,但並不是絕對,檢察官有裁量權。

黃小君 105-02-05 23:17

你好~~

前幾天有警察來家裡,拿著我的轉帳紀錄單來說我犯了賭博罪,因為我的帳戶跟一個帳號有往來(那個帳號賭博網站提供的帳號

請問1.會因為賭博金額的大小影響判決結果嗎?

        2.用來轉賭博網站的銀行戶頭會被凍結嗎?(沒有贏,是輸)簿子裡的錢是自己的,會被凍結嗎?ps.因為聽說賭博是非法所得,會被充公或凍結!

        3.把銀行裡的錢領出,改存別的帳號會不會比較保險

        4.會有前科嗎?

        5.如果做筆錄時說自己玩的,開庭時說是別人玩的,這樣有犯法嗎?是偽證罪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2-05 23: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涉嫌賭博犯罪,於接受警察詢問或檢察官訊問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並與其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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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小君 105-02-05 23: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涉嫌賭博犯罪,於接受警察詢問或檢察官訊問前,應盡速委任律師,並與其討論 ... (恕刪)

律師妳好~~

是警察來我家帶我到附近的派出所做筆錄筆錄做了,他說要移送,叫我等傳票開庭,這樣還來的及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2-06 00:11

您好!

賭博金額的大小,可能成為量刑的依據。會被凍結的應該是莊家收受賭金的帳戶,而不是您轉出的個人帳戶,當然把錢領出就更安全。如果判決有罪就會有前科偽證罪必須滿足的要件是以證人的身分經具結後陳述,且就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黃小君 105-02-06 12:5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請問1.一個月內用自己的個人帳戶共轉出賭博網站提供的帳號約19萬,轉入約7萬,這樣可能被判的量刑為何?(輸的話是否帳戶不會被凍結)

        2.做完筆錄也沒有給我任何資料,如果要請律師是否該等傳票來在請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警察會再把案件移送給地檢署,至於移送給那個地檢,可以再跟警察詢問一下,律師現在即可洽談委任,本件賭博金額也會影響到量刑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2-07 16:3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於前往警局或地檢署接受詢問時,考慮委任律師物您辯護,並於事前與律師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黃小君 105-02-05 22:47

請問~

前幾天有警察跑來家裡,說我犯了賭博罪,因為有帳戶的往來,是賭博網站,我在做筆錄的時候說是自己玩的,警察說要把資料移送,我想把資料拍下來,警察說不行,說偵查不公開不能拍,叫我等傳票等開庭……

1.請問會因為賭博金錢的大小而審判結果不同嗎?

 2.如果帳戶上的往來確定我是輸的,會把我本身帳戶裡自己的存款凍結嗎?ps.因為聽說賭博是不法所得會不充公或凍結(但是其實錢是自己的,並非賭博來的)

3.那如果趕快把錢領出來轉別的帳號會不會比較保險呢?

4這樣會有前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