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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文 101-03-19 03:58

下午要前往公司的途中,在巷子的路口車禍!

對方要轉彎,我直行,對方轉彎太快出現,又是死角,我來不及閃避就撞上去了

車速40左右!

當下車禍我沒有報警...車子也已經移位!

路口沒有紅綠燈...看一下也沒有監視器! 誰對誰錯都是嘴巴說..

對方未成年,答應理賠我車子維修的一半費用!

我有錄下當時對方承諾肯支付一半的費用聲音!

也有留下電話孩也對方車牌

請問如果事後對方有死不認帳的問題,我是否可以用這份錄音檔案去平反?

 

 

 

林智群 (klaw) 101-03-19 19:33

這份錄音可以證明對方有這個賠償承諾,如果對方事後不願意賠償,可以提出做為證據

star 101-03-18 08:58
前男友於分手後,想要回他當時所買的傢俱所付的錢,以及當時我們在一起時他所支付的金額;包含他替我支付的汽車貸款房屋的管理費、房子的每個月份的利息以及其他的等等的開銷費用,交往當時是以結婚為前提,只因房子是我買下,我的媽媽支付裝潢費用,因他當時並沒有存款,雙方同意他會支付購買傢俱的金額,我們也並沒有寫下任何的借據來證明我跟他借錢,雙方一直都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一起討論及處理關於金錢的事情,在我們分手後,我認為基於情理,我願意將五年新的車子過戶給他,但是,他還要再跟我討回更多的金額,甚至提出在我賣房子後,要給他部分的金額,或者他可以得到多少房子所有權的百分比,請問這樣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嗎?
star 101-03-18 08:58
前男友於分手後,想要回他當時所買的傢俱所付的錢,以及當時我們在一起時他所支付的金額;包含他替我支付的汽車貸款房屋的管理費、房子的每個月份的利息以及其他的等等的開銷費用,交往當時是以結婚為前提,只因房子是我買下,我的媽媽支付裝潢費用,因他當時並沒有存款,雙方同意他會支付購買傢俱的金額,我們也並沒有寫下任何的借據來證明我跟他借錢,雙方一直都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一起討論及處理關於金錢的事情,在我們分手後,我認為基於情理,我願意將五年新的車子過戶給他,但是,他還要再跟我討回更多的金額,甚至提出在我賣房子後,要給他部分的金額,或者他可以得到多少房子所有權的百分比,請問這樣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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畇琦 101-03-15 20:34

我想請教一下

這樣的狀況我可以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緣由:我於2月份與某超商簽訂加盟草約並付了5萬元的草約金

並於2/17日起到指定的門市進行為期35天的加盟主訓練

在這段期間中公司有說明一天8小時但不支薪(排7點-15點的時段)

我原本認為這是加盟前的教育訓練是應該要學習的所以沒有提出異議

但是到門市實習之後我發現門市根本就是我把當成一個免費的人力在使用

不但要負責包辦早班工讀生所有的工作

還被要求要必須在完成所有工作後再留下來學習,

所以我經常逾時從上七點被弄到晚上七點才下班

還要負責幫門市卡人力短缺的時段

當我向公司提出相關的疑問時

公司方面只是叫我要忍耐把35天撐完

門市店長也教給我根本就是欺騙消費者的做法

好比說:

溫罐商品原本只有3天保存期限,沒賣掉的叫我直接改時間繼續賣

現場烘焙熱食商品原本保存期限只有6小時,也是叫我不斷的改時間繼續賣

我向店長提出質疑

卻被店長回報公司,以我學習態度不佳,配合度差不適合擔任加盟主要退我的訓

不但要沒收我的五萬加盟金,另外還要我支付一天1000元的訓練費用

另外還要罰我五萬元

想請問一下

我遇到的這種狀況合理嗎?我該如何爭取我該有的權利呢?

請熱心的律師可以幫幫我,感謝各位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須先確認您們的加盟契約如何約定

若門市假加盟之名實際上卻是實質工讀

則可向其請求該段期間之工資

(但應先確認此是否屬於訓練項目之一)

另門市以做假方式來銷售商品

也可能已經觸犯詐欺

而沒收加盟定金及違約金部分

則應視是否確實違反契約而定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ndy 101-03-15 08:07

Dear 律師:想請教一本票糾紛問題 三四年前曾用一個朋友名字登記購買預售屋 當時資金確也有用朋友的名字向銀行信用貸款約三十萬 為了展示誠意 我主動開立四十萬的本票給對方 而於二年前時房子有買主欲購時 因所有權人是對方 當時朋友以要付房仲四%及繳稅等為由 要求我改簽九十萬借據本票(原四十萬的本票退回給我)才肯簽契約書 因資金緊繃為求順利出售所以我簽了 事後房仲部份並未收取任何仲介費(因價格我不買意 只買方給)國稅部份也未產生任何費用 豈知我已分期償還那四十萬元給對方了 但對方現居然言明九十萬為我的債務 要我償還 否則進行本票裁定! 過程中我握有簡訊& mail可佐證這筆債務有不真實之證據 請問律師這官司可以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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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1-03-14 14:18

想請律師代筆上訴理由狀..費用大概多少??

上訴二審..已寄出刑事上訴狀,我寫不服判決,理由要後補!!

因怕自行擬狀會遭駁回,所以想請律師代筆!!

我在彰化縣....

林智群 (klaw) 101-03-1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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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vin 101-03-13 22:53

您好:以下內容是我老婆於結婚後在FACEBOOK塗鴉牆貼出來的小小文章

純粹是不滿的心情抒發~也沒有指名道姓~~只有朋友看的到~~目前有一個問題~

就是新秘的家人看到~說這樣是在汙辱她~讓他們家沒面子~說要提告

請問關於以下的內容~足以構成什麼罪嗎??

(我們跟新秘沒有簽合約~只是多年朋友並相信他ㄉ專業請他做~但是事後發現很多事都跟一開始協議的不同)

@:

說好的結訂四套禮服五個妝髮,
出來四套禮服三個又糟又老的妝髮,
水粉伴娘上,禮服自己穿自己收,
飾品只用婚紗店的2種,
當天所有被你化過做造型的人都抱怨連連,
?? 收三萬塊訂金不退~妳都不會不好意思...
連自己10幾年的哥哥好朋友錢都騙,
這種黑心錢沒道德的事都做的出來,
我老公當妳朋友相信妳才請妳幫忙,
我一定會附照片PO上各大網請人評論,
TMD~逼我罵髒話,妳真夠夭壽~一定會有報應的!!!

以上內容為PO文~~

但我老婆敘述內容都如果可以證實是真的~並不是亂說,那對方並未照一開始答應的內容做服務,而一開始費用亂開,坐地喊價,雖然沒簽合約,但是我這邊也有截取線上相關洽談費用與服務內容的對話記錄,而貼文事件發生後~對方家長也打電話給我~一直對我口出惡言~辱罵不雅文字~叫我跟我老婆都不用工作了..等著收傳票打官司~~

而我朋友跟新秘也去我家叫我家人跟我轉達說~叫我們夫妻倆以後小心一點~

基於以上~

我們這邊可以反告對方什麼罪嘛???

 

PS:對方看到後~為避免太多紛擾~我就把文章關掉了~

 

et 101-03-13 04:11

我居住的大樓為AB兩棟併連,但門戶管理各自獨立。然而B棟的水塔進水皆必須經由A棟的水塔,亦即A棟的水塔是AB兩棟住戶共用的。A棟水塔因老舊漏水嚴重,所以須打掉重做,但B棟住戶卻不願意分攤施工費用。只因為水塔位置是在A棟的關係,就可以拒絕分攤修繕費用嗎?在法律上有何條例可以處理這個紛爭? 謝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必須先確認您們的大樓是否為同一社區

若屬同一社區而有成立管委會

即應適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

對於共有部分之修繕管理,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定有明文

另就有關公寓大廈爭議事件

可向直轄市、縣 (市) 政府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

申請調處

以上僅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hm5566 101-03-11 02:24

?姐夫因外遇~用不正當手法騙我姊離婚(說他因當保人欠上巨大負債~怕影響到我姊~所以去辦假離婚)從小孩讀書到現在他沒有支出小孩教育費用~?我知道可以去法院聲請叫他撫養~不過他的工作是領現金的~沒有收入證明~他也沒有財產!小孩子我們姊弟可以幫忙他撫養!不過我們很怕~以後他老了~沒人理會他~他會要求小孩子來扶養他!因為本人親生父親也是這種情形~從小我母親一個人把三個小孩扶養長大~我父親都沒有過問~更別提出到教育費用!他老了~卻打官司要求我來扶養她~我有血淋淋的例子~我不想再看到這種情形~請問這要如何來避免像我發生的事情呢?

林智群 (klaw) 101-03-11 13:24

民法已經修正規定,如果父母沒有盡撫養義務,子女成年後是可以主張不需付撫養義務的

文琪 101-03-09 06:23

事情緣由以下:
先前我打電話去相機店,詢問鏡頭價錢
一開始對方很客氣的跟我報價
直到我問店家是否願意算便宜一點時
對方愣住沒回答,就在此時電話就換了另一人接聽
口氣態度很不好得用閩南語大聲跟我說:「先生,要便宜請到別家去」
二話不說就大力掛我電話

後來我在論壇上說
對方店家老闆對待客人服務態度不好,叫我滾到別家去買

之後對方針對「滾」這個字提出妨害名譽告訴

1/31開過檢察庭
檢察官主要問話內容以下:
你PO文中有網友推薦你到另一家購買,你有去買嗎?(我回答說有)
問我是否是對方的同業競爭業者?(我說不是)
是否是網友推薦的店家?請來蓄意妨害對方店譽(我回答不是)
再來是問我職業(我回答說公務人員)
最後問我是否有和對方私下和解過(我回答說沒有)
於是檢察官就拿出調解申請單給我填

 

3/8開完調解委員會內容如下

對方說我寫下這篇購買心得文章,影響他們生意

但在我之前有很多人在網路上寫蓋店家服務態度惡劣的相關文章

硬是說我影響的

現在居然對方要求要幫他們店在知名網路論壇版面上買一個小廣告行銷一個月

整個費用高達5萬多

這種無理過份的要求我該怎辦呢?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能夠構成妨害名譽尚有疑義

您們調解不成後

還會再移回檢察官那裡

整個案件仍會進行

調解不成

不代表您就會被起訴

檢察官仍應依法判斷本件是否構妨害名譽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文琪 101-03-09 17: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是否能夠構成妨害名譽尚有疑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您的解答

阿華 101-03-07 22:39
我有一個民事案件,一、二審程序都已經走完,二審的判決確定證明書也已核發下來。
 裁判費用的部份一審判決全部由原告負擔,二審改判原告付百分之38,被告付百分之62。
現在我要索討已支付的裁判費用,應該如何做? 因為我完全沒概念,麻煩請跟我說仔細一點。還有就是 要準備什麼資料?當初繳納裁判費用的收據如果不見了,要申請補發嗎? 
這個案子二審判決的日期是95年,到現在已經6年多了,裁判費用的請求權有沒有過期了呢? 這個案子的原告有四個人 ,分別是我父親、我、以及另外兩個人,當初裁判費用完全是由我父親繳納的,要追討裁判費用時,可以只用我父親的名義代表追討嗎?(另外那兩個人並不會去主張追討裁判費用的事),所以是不是只要當初的其中一個原告代表追討即可,還是全部的原告都要列名追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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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1-03-06 00:17

各位法學大大

目前小弟的父親遭遇一些租屋上的問題,問題如下

父親擁有一棟三樓透天

日前透過中介租售房子

立約日期為民國101年2月19日

而租貸的期間為101年3月15日~102年3月14日

 

目前房客已寄存證信函要求在3月15日前必須將要求修繕完畢

 

並動用

 

民法430條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

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修繕

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

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民法227條得準用給付遲延之請求基礎,台端之給付遲延(未為修繕,拖延修繕),

民法231條債務人延遲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延遲而生之損害....

 

接下來在存證信函中註明如下:

 

民法227條中之債務人,在延遲中對於不可抗力而生之損害,亦應負責.

 

債務人遲延者,債權人得請求其賠償,因延遲而生之損害.

 

本人不能營業之損失及入住前自行修繕之損失為12萬元及修繕費用全額.

 

請台端於起租日,中華民國101年三月十五日前完成修繕,以免訟累

 

感謝各位讀完,目前小弟心中許多疑問

 

1.遇到此事要如何解決呢.....???

 

2.我們可以先行解約嗎?租貸期間與契約期限是否有所不同?目前對方房客還未入住

 

3.為何房客可以要求12萬的賠償

 

4.我父親懷疑對方是訴訟高手?我們要如何自保呢?還是房客只是心急要入住?

 

5.在契約書中使用目的只勾選住家,若是對方有明顯營業企圖,是否有違約之行為

 

6.在契約中只有提到一樓廁所龜裂,一樓漏水但是存證信函卻提到1~3樓漏水問題,

二樓房們,頂樓鐵皮漏水、三樓浴室洗手臺及馬桶更新...想要問一下在堪用下,

或是不影響安全下,房東仍然需要全部更新與進行修繕嗎?

 

7.也是第六點,契約只提到提到一樓廁所龜裂,一樓漏水,我們可以只按造契約進行嗎?

別的都不再修繕

 

8.中介針對此事是否要負責呢?或者中介會不會勾結房客? 當然我們最不希望這樣

 但是現在社會這麼亂我們也會害怕

 

9.如果已進行修繕中但是會拖延以致3/15無法修繕完畢,是否房東仍須賠償

 

10.對方動用民法227條與231條的目的在哪呢?對於我們會適用嗎?

 

11.目前我們該採取什麼行動呢?

 

聽我爸爸說當天簽完約已經告知對方會立刻修繕,目前水電與工程也在進行估價,

但是當天房客直嚷要告我們!!態度也非常惡劣

我爸爸則是憂鬱到睡不好,想要問各位法學專家

目前我們要如何處理這樣的事情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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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1-03-06 02:00

想要請問一下

若是要進調解委員會提早解除契約

我們是否要賠償違約金一個約租金

謝謝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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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1-03-06 02:29

請問張律師一下

如果已經進行維修(有明確具體之維修行為)

但卻過了入住的日期

我們是否會有賠償的問題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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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1-03-06 02:36
回覆 ken 的發言內容:

請問張律師一下

如果已經進行維修(有明確具體之維修行為)

但卻 ... (恕刪)

另外張律師有提到履約日期

想請問一下履約日期是3/15而簽約日期是2/19是否可以不違約下終止契約

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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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 101-03-06 13:24

再請問一下律師

假若房東以把該修繕之物品修繕完畢

是否可以再額外簽訂契約

告知房客物品以修復完畢

免得日後房客會在以類似狀況要求賠償

例如:漏水問題已經解決,但是日後房客會說又再度漏水而把電器損壞

等等~~像這樣類似狀況房東如何尋求自保呢?或是有相關的法律保護房東

還有物品修繕方面有包含物品更新嗎?廁所堪用下。還有房客要求加裝物品,若不影響財務損失

房東可否拒絕呢?

謝謝

阿翊 101-03-04 22:52
律師你好, 我於100年10月份與乙方簽了房子的買賣契約,在11月份代償完畢,並過戶在我名下,但乙方有其原因無法馬上交屋,所以我們約定101年2月28號點交房屋,但有漏水修繕爭議延後到101年3月4號點交,又因為乙方沒有把房屋騰空,導致無法完成點交程序,有點鬧到不愉快...並找理由不交屋(推說若有奢侈稅費用,要我負責,不然不交屋) 想請教1.我可以申請法院執行"強制交屋"嗎?? 2.現在房子是我的名字,但還缺點交程序,那我可以私自更換大門鎖嗎??(我怕乙方破壞房子內部)
您好:現動產移轉所有權登記予您名下,欠缺點交程序,因未看到您當初之買賣契約之約定,所以無法判斷點交是否為必要之程序,所以建議您發存證信函予對方請求對方將傢俱等物品清空,倘對方置之不理,則可訴請民事債務不屐行損害賠償,再者以所有權人地位,向法院訴請求遷出,因您尚未取得任何執行名義,是法院是無法幫您強制執行,以上供參
阿凱 101-03-04 20:22

101年的1月19日 我在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21巷口發生了一起車禍意外

我騎機車且有載人 直向行駛  時速約 25-40之間

遭遇到一台自小客車從巷子口突然倒車

由於巷子口是屬於90度角度

自小客車駕駛貼著牆倒車

以下是圖片

http://imageshack.us/photo/my-images/191/37451947.jpg/

我當時反應不過來遭受到撞擊

整台車翻覆我與後座乘客皆有受傷

當時小客車車主很有誠意的主動報案

並且允諾付出"醫療費"和"修車費用"

在汐止分局承辦後有跟我說明有六個月的時間可以提出告訴

客車車主表明說 要用保險匯款方式匯入醫療費用

起初後續有電話連絡像我得知兩人傷勢!

還向我表明說 : 可以在去醫院看! 保險會匯入 不用在乎錢

在傷勢縐緩後 卻沒再通知 且跟他說明修車費用

卻說無法接受 要我能不換就不換!

他表明要談和解 卻談到金錢上就說無法接受且口氣變了

在後面還說 假設無法談和解就上法庭

我有跟他說 目前錯不在我 況且我不是肇事者

我也有心想談和解他卻一在迴避

想請問律師大大們 這該如何是好呢?

我知道發生事故時他不是故意的

但事情發生後就該和平的解決

假設和解走不成  該如何有效的解決方法呢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3-05 13:15
回覆 阿凱 的發言內容:

101年的1月19日 我在新北市汐止區汐萬路2段21巷口發生了一起車禍意外

我 ... (恕刪)

 可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阿凱 101-03-06 08:59
 

 

感謝律師回答!

能再請問 假設對方 堅持價格不合理 無法承擔 ...等

無可奈何情況下必須提告 有哪些條例能規範肇事者呢??

李岳明 (allen) 101-03-06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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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順 101-03-03 18:42

律師您好 想請教目前我是刑案被告,已起訴,現在準備法院審理程序,這裡有幾個問題請教.

1.我本人可以申請閱卷或調筆錄嗎?

2.如果可以,我應該何時申請?一般程序大約是?

3.如果請律師閱卷,一般費用約多少呢?

煩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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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順 101-03-04 01:35

請問我可以只請律師申請閱卷嗎?

小順 101-03-04 01:37

我在刑事訴訟法看到如下 意思是否為被告可以申請的意思?

第 33 條
辯護人於審判中得檢閱卷宗及證物並得抄錄或攝影。
無辯護人之被告於審判中得預納費用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之影本。但筆錄之
內容與被告被訴事實無關或足以妨害另案之偵查,或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
之隱私業務秘密者,法院得限制之
vjlk 101-03-03 13:47
小弟煩去年11月份心愛.爸爸去世ㄌ.沒吃檳榔沒抽煙會得舌癌.....因為去年清明節我爸爸說他ㄉ舌頭會痛.我叫他來上來鳳山找我們要帶他去長土庚撿查爸說等地辦好.......5月份去長庚撿查是舌癌已.四期ㄌ就動刀+氣切11月.12日去世ㄌ...爸爸是因為土地關係氣到生病...去年1.月我爸.伯伯.舅舅.要求對方辦分割給我們..對方就來鑑界ㄌ...1.-2.-3.月份叫地政來鑑界4-5次說我們佔到部份一坪要賣15000之前(和約)(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如果佔到部份照原價買賣.我家是65坪之前才買65000員..連公所建ㄉ柏油路ㄝ叫我們買否則不留路給我走..我爸.伯伯.舅舅他們不買ㄌ..對方要求侵佔他們地要把(圍牆.)(地磚.)恢復農地才要辦土地全狀給我們..)侵佔部分灰復農地等對方來看完才要辦土地全狀給我們.連.叫怪手拆除代師.稅金費用都是我們出的.(後來我去辦土地繼承人(地政測量課長)跟我說圖面有變化叫我不要講.叫我去找原本代師多問清楚..聽到時我就辦理重新鑑界..後來地政測量人員重新測量鑑界我家多出3尺多...我問測量人員為什麼會這樣(他回答甲方要求他用甲方建築軟體來測量的......請求大哥大姐們幫助我替我爸一個教帶..謝謝
林小姐 101-03-03 08:14

去年12月初收到一張到期日為今年1月中的支票
過完年發現對方早已於11月是銀行的拒絕往來戶

金額約1.6萬,含其他欠款,對方欠我約2.4萬
雖說金額不算很大,但側面打聽結果,對方以此方式跳不少票
抱著僥倖心態認為大家因怕麻煩而不追討

1.請問,若我要提告,是要去法院還是警局?
要如何告起?不至於要請律師吧?
而且金額不大,若花費太高也不符合效益
畢竟支票應該是很有力的證據,這樣該不會還輸吧?
去警局或法院有人會教我怎麼做嗎?

2.請問縣市政府的免費法律諮詢可以問這些事情嗎?
一定要到場問嗎?

3.若之後要開庭(是嗎?)
傳我我一定要到嗎?會不會我到場但對方卻屢傳不到?
這樣我是不是要一直一直到場,當場才知道對方會不會來,
如果對方一直沒來,是不是就沒完沒了?
若我沒到是不是法院就不會處理?還是我會被處罰但對方卻沒事?

4.我要付的費用有哪些?

5.去法院的話,可以先知道到時是要去哪個法院嗎?(我住淡水)
要出庭的話,一定是朝九晚五的時間內嗎?會準點嗎?

6.大概多久,法院會開始處理?結果可能是甚麼?

7.還是說,應該算小案子吧
應該去甚麼調解委員會的?對方會來嗎?還是有甚麼簡易庭之類的?
是要去警局申請嗎?

不好意思,麻煩你們了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分為刑事民事而論

刑事而言

對方可能涉及詐欺

您可向警局報案或直接去地檢署提告(以被告住所地為原則)

民事而言

您可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若對方無異議而確定時

您就取得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

可以去做強制執行的動作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安 101-03-01 20:01

今天我很有誠意想解決車禍的事!對方一口咬定是我撞他!可是那是一個十字路口,我閃紅他閃黃,重點來了,我路口已過3/2以到底了!而且當時我也有先停下來看無車才過去,他先從我副駕駛座側邊保險桿撞上,第一時間沒倒滑到我車頭前,我再將他點倒,這一倒不得了!後座的直接小腿骨折斷掉!胸骨3根!當天送醫院好像隔天就開刀了!我也有去醫院看他,也有打電話慰問,我想和解,我保險也有用給她們,他一直說看我們誠意,我就說我能幫妳們負擔醫療費,而且我問他為什麼載你那個人都沒事?不用負責嗎?不是他來撞我的...但他一直說沒有說是我車速過快撞他,他就說醫療費用當然阿!也說她們不會獅子大開口,卻跟我說費用有精神損傷,疼痛指數,看護費什麼政府立案公訂價一天2000,回診救護車叫一次1200,我說妳們多久好,他說醫生說半年,看護費一天2000,一個月6萬半年直接36萬!這只是看護費......我說我半不到!他就說走法律途近要告我.我很煩惱!是他來撞我的為什麼會這樣子,我第一次遇到這種是很緊張家裡的人也不懂,對方又說他有認識的人,我車禍當天還有去調監視器,警察說都沒有拍到,我有跟他說哪支哪支,他們說那支沒拍到,那支裝了未拍攝連線,那支拍店家門口我問他拍這店家幹嘛,回答我說這邊常常遭小偷所以,另一支只有拍照功能而且沒拍到那麼遠,又補一句有的話會給你看就是沒有阿!!我只好走人,走之前早上那個員警跟我說她們遇到太多這種事了,叫我和解就好,不然什麼對方能告你過失傷害起訴3個月能易科罰金一天1000,我很無言,過了7天我們跟對方約去看辦案照片警察又當著大家的面說你們能告他過失傷害,我知道這是他們知道的權益但是有必要在我面前一直說嗎?我很怕!走之前我跟警察說們有移動現場而且我有拍照,而且移動過後他變成逆向,警察卻說那可能是你撞到他車子旋轉剛好轉到你那方向,然後壓到那個後座的人他把它扶正起來而已,可是事實不是這樣阿...現在對方要告我,又要這麼多賠償金,又說她們有認識的我真的很無言,我如果該負責我願意,但是我這樣算完全被欺壓嗎?他們移動過現場還能告嗎?而且警方也是以他們移動過後現場拍照劃線的..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雖然請求那麼高的金額

但損害賠償以填補損害為原則

因此若您們未和解

後進入法院

法院也只能依現有的單據來計算對方可以請求的金額

況且本件若對方與有過失

您也可以主張過失相抵

減輕您的賠償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安 101-03-06 17:55

請教律師們~那他有移動過現場這個還算數嗎??還有他說要看護費一天2000他說是他朋友介紹的,所以就是沒有醫生證明!那等到事後才請證明他請的道嗎?還有回診叫救護車是人人都能叫嗎?需要醫生證明說需要嗎?

阿安 101-03-06 17:59
回覆 阿安 的發言內容:

今天我很有誠意想解決車禍的事!對方一口咬定是我撞他!可是那是一個十字路口,我閃紅他閃黃,重點來 ... (恕刪)

請教律師們~那他有移動過現場這個還算數嗎??還有他說要看護費一天2000他說是他朋友介紹的,所以就是沒有醫生證明!那等到事後才請證明他請的道嗎?還有回診叫救護車是人人都能叫嗎?需要醫生證明說需要嗎?

恰恰 101-03-01 11:09

事情是這樣,昨日把房屋交還給房東
房東也大致上檢查過房子,已經把我這邊的租約拿回去
並"答應"把剩下的押金退還給我,用匯款的方式沒有當面給
然而就在清點完成後的當天下午,
電話告訴我馬桶蓋裂開,冷氣壞掉等等的事情,通知我會收維修的費用

首先,租約上有寫到"電器壞掉房東房客雙方付一半維修費"

但 馬桶裂開是在我"承租房子前"就裂開了
當初因為覺得還可以用所以沒有請房東修繕
今天,房東要我維修這個項目覺得有點不合理

後來我打給房東,請求再約出來清點一次,
順便再討論一下當面說清楚
他也"答應了"

沒想到,約好的當天,
他傳了一封簡訊直接告訴我那兩樣東西的維修費用要從我的押金裡面扣!
然後人也沒出現,就像把我吃死一樣,押金在他那邊看我能怎樣的感覺!

本人覺得有點疑惑,有辦法把這件事情處理更好嗎?

恰恰 101-03-01 11:19

另外 "房客要出一半的維修費"這個條款是不是不合理?

房客覺得東西還可以用所以沒有通知房東需要繳這筆維修費嗎?

後來我們有詢問租約是否應該歸還給我們,房東那方就覺得我們在找碴,打來罵人,房客這方應該要保留租約直到押金歸還後才做處理,或是租約根本可以不用還給房東?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429條規定

租賃物之修繕

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

出租人負擔

因此您們的租賃契約若有約定房客要出一半的維修費

並無不可

本件對您比較不利的是

您未在承租前或承租中通知房東修繕

當然您可以主張沒有修繕的必要或承租前該瑕疵即已存在

租約部分

建議最好自己留存

以避免將來紛爭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熙 101-02-29 17:03

我們在沒有婚姻的情況下,當初生父要求我先將寶寶留住安心待產,
接著日子慢慢也出現了很多磨擦,生父說明只要寶寶,不願跟我有任何瓜葛..,要就寶寶歸他獨自扶養,還是歸我..
他一毛錢也不願出撫養費用,
寶寶現也足2歲半,生父..拋棄母子棄之不顧,
生父職業高鐵排班計程車司機月入6萬,職業不用報稅,並無法查薪資証明,名下沒有財產,現今存款約有50w .. 

那請問這場若要打扶養官司,會有利嗎?

 

1.請問有沒有免費的咨詢方式,來請求法院訴請男方" 確認親子關係之訴 "

    經強制認領後,共同負擔子女扶養義務,他還能一再的逃避或不負責

日後的(扶養費 & 教育費 )問題嗎?

2.認領監護權扶養費 ,需要多久的時間 ?  需要花費多少費用 ? 我想請問當地有沒有

免費的資源呢 ?

 

 

 

蔡明哲 (阿哲) 101-02-29 23:59

 你如果符合標準(財產狀況加上案情必須非顯無理由),則你可考慮就盡向當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免費的律師打官司,否則你可能只能考慮自費委請律師打官司了。

維尼 101-02-29 14:46
律師你好?在FB上,與人互罵,對方揚言要在6個月期限屆滿時告我,我?了自保,也想告他(他若不告,我就撤告)請教謝律師:法院受理我的提告後,對方要幾天才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約其偵訊面談?另外,還要請教謝律師的是: 1.是告刑事還是民事? 2.提告是否需費用? 3.若對方不告,我何時撤告最能避免麻煩或最有利?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先告刑事公然侮辱罪 告刑事案件無需負擔訴訟費用 若要撤告 最好等到對方過了六個月的告訴期間後 撤告才較為有利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維尼 101-02-29 14:45
律師你好?在FB上,與人互罵,對方揚言要在6個月期限屆滿時告我,我?了自保,也想告他(他若不告,我就撤告)請教蔡律師:法院受理我的提告後,對方要幾天才會收到警察局的通知書約其偵訊面談?另外,還要請教蔡律師的是: 1.是告刑事還是民事? 2.提告是否需費用? 3.若對方不告,我何時撤告最能避免麻煩或最有利?
蔡明哲 (阿哲) 101-02-29 23:30
公然侮辱部分,建議提告的是刑事告訴,所以是刑事,一定要在知悉犯罪事實6個月內提告,且本罪是屬告訴乃論,所以是可以撤回的,建議你可以等6個月或在多一點時間,確定對方沒有提告的話,在撤回告訴。 提出刑事告訴,除非你有委任律師,否則是不需費用的,開庭時間則要看承辦檢察官辦案進度而定,一般不會超過一個月。
小莓 101-02-28 22:33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於99/10跟前房東簽立「退租契約書」,於101/1才發現當時忘記向銀行辦理停止轉帳申請,導致99/11~101/1的水電費都從我們公司的銀行帳戶內扣錢,水費一千多元(基本費)、電費七萬多元(租賃期間電力有申請營業用電,基本費較高,退租時房東也未要求要調降為一般用電),101/1去電告知房東此狀況,並將水電費用明細傳真給房東,要求需將水電費全額退回給我們,房東回覆「你們退租後,房屋一直是空屋狀態,你們公司未到銀行辦理停止轉帳是你們的問題,沒有道理要我退錢給你們」,經過幾次溝通後,房東只退回水費一千多元,電費七萬多元她完全不理會,我有去律師公會將此情況告訴律師律師說此行為是〝不當得利〝可依法訴訟,建議寄存証信函給房東,101/2/7已寄出,內容也聲明文到五日內需依指定帳戶將金額存入,否則依法訴訟,但至今已是101/2/27了,房東完全沒回應,如果我們公司請律師上法院提告的話,律師費可能就划不來,請問我下一步應該如何做,才能順利要回電費呢?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之後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於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寄來『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的調解涵,日期是101/5/1,也就是下個星期二,要請教蔡律師調解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如何應對及該注意哪些地方,才能順利的將電費金額要回來?

      要再請問蔡律師調解過程中,如果房東說了下列問題,我又該如何回應呢?

     1、你們說我是不當得利,但是,我的屋子是空屋,是你們公司主動要幫我繳電費的,又不是 

          我要求你們去繳的?

     2、銀行自動扣帳未辦停,是你們公司的問題,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為什麼要還你們錢? 

     3、如果要我付電費,我的屋子是空屋,而且也只有其中的幾天有用到電,真要計算,我也不

          需要付到7萬多元,當初你們公司有申請提高為營業用電,基本電費就比一般家庭用電費 

         用較高,你們公司根本就是無理的在跟我要錢........

      想請教蔡律師,哪裡可以找到不收費,還可以陪去作調解的免費律師,如果房東問了上列

   問題,我可能會啞口無言,不知如何回答,呆在那邊了....

      

蔡明哲 (阿哲) 101-02-28 23:02

 划不划得來,有時後要看個案當事人內心的感受,我曾經碰過一個案子,訴訟標的額只有新台幣約8萬元,結果兩造竟都委任律師出庭,頗讓我訝異。

你們的情形,應該只有訴訟一途,如果考量的律師費的問題,或許可考慮請律師撰狀,由你們公司派人出庭,這是考量到費用的處理方法之一。

Stephanie 101-02-28 13:54
我想詢問~如果我現在堅持提出告訴.告對方傷害. 此部分要怎樣樣要求賠償.怎麼樣才算合理的賠償呢? 因為對方遲遲都不願意解決.也絕得我們車子修理費太高.還不到20萬不含車子折舊費五萬. 我是去衛生所照的X光.X光沒問題.所以又去中醫院看中醫. 那這部分是要兩邊都去申請醫師證明嗎? 因為西醫看起來正常未傷到骨頭.但中醫卻嚴重說傷到神經部分.脊堆 都不能側睡.且只要疲累狀況就會出現. 但我去中醫看了至少24次中醫後就比較少去了.(醫藥費大概快2600+熱敷墊1000+請特修半日) 因為耗太多時間.且我聽醫生建議買了熱敷墊自己熱敷.所以狀況沒那麼明顯. 但一直都未痊癒.且怕有後遺症.因為傷到神經.神經要好應該不是那麼簡單. 所以想問堅持提告.需醫師證斷證明書.要怎麼寫比較OK. 對於求償部分.因為考慮到未來可能再繼續需要做復建.加上精神上的賠償. 那這樣要怎麼樣做提告呢?警察說如果我要提告他就幫我送件. 但我不懂這方面的流程.是要跑法院嗎?需提什麼樣的費用呢?要寫訴狀嗎? 另外要怎麼樣要求對方賠償才算合理?可以告訴我詳細的流程及賠償流程嗎?謝謝!! 提供以下之前問題: 您現在的位置:法律諮詢家 > 律師諮詢 > 民事問題 > 車禍理賠問題? 車禍理賠問題? 發表新文章 │友善列印 Stephanie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0-11-26 08:11  文章人氣:117 個人積分:20

距離車禍已經過了一個月了...
當時是我媽開車載我...我坐在副座上..
我們是主線道...對方從支線衝出..直接撞上我們..
當時兩側邊車門全凹進去...只有我受點擦傷..
但當時並沒任何流血...所以就沒去醫院... 
是過了一兩天..因為手腫的很痛..所以才又去醫院照X光.
但X光照出來..骨頭正常並沒任何斷裂...
所以去看了中醫...醫生說是挫傷..傷到神經...
到目前為止都沒有好...而且也沒好轉跡象...反而脊椎出現疼痛...
那這樣我該怎麼跟對方申請理賠的部分..
因為車子是我嫂嫂的名字...肇事者是我媽..
而車子是保乙式險...保險公司會跟對方追討車子理賠的部分...
但我的醫藥費部分.我該怎麼跟對方討呢?
對方只打過一次電話來詢問我們車子保險的部分..

昨天我嫂嫂打電話去我們的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說~醫藥費部份需要我們自己去跟對方討~
因為保險公司說他們只負責車子的部份~

為什麼保險公司只負責車子部分~一般不都是全部都會幫忙處理嗎?

而且對方並沒有保強制險~連車子的保險也是最低險~
所以根沒辦法理賠給我~

那這樣我是要去哪做申請要求對方理賠我的醫藥費.
請各位大大提供意見.最好是能夠提出具體的答案.謝謝!!

Paul 101-02-28 10:40

目前在我任職的公司跟客戶有貨款未清的情形發生, 上級要我對客戶寄存證信函以及申請支付命令, 但是由於小弟我從未申請支付命令, 表格不知道該怎麼填, 是否有達人可以幫我解惑呢?

1.稱謂:是要填債務人抑或是我目前任職公司的名稱及相關資訊呢?
2.申請人是要寫我的資訊還是我任職公司的資訊呢?
3.債務人的部份我只知道統編跟負責人姓名以及公司地址, 其他資訊都沒有, 這樣可以嗎?
4.請問具狀人跟撰狀人有何不同?

 

稱謂

 
 

姓名或名稱

依序填寫: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性別、出生年月日、職業、住居所、就業處所、公務所、事務所或營業所、郵遞區號、電話、傳真、電子郵件位址、指定送達代收人及其送達處所。

聲請

(即債權人)

 

 

 

 

 

 

 

 

 

 

 

 

 

 

 

債務

○○○

 

 

 

 

 

 

 

 

 

 

 

 

 

 

 

 

○○○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性別:男/女  生日:     職業

 

住:

 

郵遞區號:     電話

 

傳真:

 

電子郵件位址:

 

送達代收人:

 

送達處所:

聲請支付命令事:

一、請求標的

(一)債務人應給付債權人新臺幣○○○元,並自

本件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

民國○○年○月○日

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計算之利息

(二)督促程序費用債務人負擔。

二、請求原因及事實

(一)(敘明具體理由)……。

(二)依民事訴訟法第508條規定,聲請貴院就前項債權,依督促程序,

債務人發支付命令,促其清償

 

 

 

 

 

 

 

此 致

 

 

○○○○○○法院 公鑒

證物名稱

及件數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具狀人         簽名蓋章

撰狀人         簽名蓋章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聲請人即債權人部分

填寫公司名稱及法定代理人名稱

聲請人即債務人即填寫客戶的名稱及其法定代理人名稱

其他就填寫雙方住址即可

然後在具狀人蓋上公司的大小章即可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黃先生 101-02-26 18:22
我小孩子被抱到越南 後來我請台越協會的幫忙 錢都付清了 回到台灣後 事後又跟我說要錢 因為我們要去前都有簽訂合約 因為費用很高 所以回到台灣後 他又跟我們要錢 因為他說後來越南公安 又跟他要錢 大概5萬多塊 我們不理會她 結果昨天我們在路上 被他請的人找到 把我車子擋下來 把我押走 還把我車子開到他們把我押去的地方 逼我寫150萬本票 還打給我媽 要我媽把那台100萬的新車過給他 不然不放我平安回家 後來他把我帶出去 叫我媽去7-11 裡面寫讓渡書 把車子讓給他 商上的12萬現金又被他拿走 他說是利息 奇怪耶 錢都給他那麼多了 事後又跟我們要錢 沒有證據 要跟我們拿錢 不理他 結果被這樣脅迫 還跟我說 如果我敢報警 他要給我斷手斷腳 且我住這邊的所長 又是他同學 所以我現在不知要該怎辦 在拜托大家幫忙了 因為真的太無法無天 我們平民老百姓 真不知道該怎辦(我住桃園)

 

黃先生你好,

對方此舉已構成恐嚇取財罪嫌,建議你蒐集相關事證及人證,向桃園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 對方脅迫你簽訂的本票讓渡書,建議你發函請求撤銷意思表示。 對方若未經你同意強行取走你車上之現金12萬元,又恐涉犯強盜罪嫌。你可直接向桃園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

若有任何疑義,尚請不吝賜詢。

                             周兆龍律師

黃先生 101-02-26 18:44
回覆 周兆龍律師 的發言內容:

 

黃先生你好,

對方此舉已構成恐嚇取 ... (恕刪) 可以跟你電談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toto 101-02-25 21:21

我的養父其實也是我的繼父˙去年3月8日中風之後就由我一個人獨自承擔他的醫療費用以及護理之家的所有事務˙今天1月19日過世˙勞保的失能給付在1月9日撥款下來˙總計160萬

扣除之前我先支付的錢加上喪葬費用還剩下85萬˙如今我把錢的交出去給我母親了.但是我母親卻想獨占˙供我哥哥使用˙我養父只有我一個養女˙跟我母親沒有生小孩˙請問˙我可以提出遺產分配的要求嗎?如果可以˙能分配多少?該如何爭取來保障我的權益?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2-26 00:57

你父親去世,你母親一定可以分到遺產,

你跟你哥哥到底可不可以分到遺產,要看有沒有辦理收養,在法律上成立收養關係,

這跟你想的不太一樣,

要先確認這一點,才能確定你有沒有權利繼承,可以繼承多少

toto 101-02-28 06:24

我哥哥並沒有被收養˙只有我一個有經過法院收養

李岳明 (allen) 101-02-28 09:1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阿漢 101-02-24 09:49

A公司於98年間承攬B公司4件工程(共4本合約書),(第四本合約書98年8月簽約)
B公司因第2及第3本合約未依雙方合約內容之付款方式付款,
基於B公司未履行合約義務並誠信受到嚴重質疑,
因B公司之行為已無法讓A公司信任進而而取消雙方合作之關係及所有已簽定之合約(第四本).
A公司於是於99年6月30日即發存證信函告知B公司,
事後A公司陸續於7月份及8月份發函告知取消合約一事(第四本),
事隔8個月,B公司於100年4月來函,將終止雙方之合約(第四本),
B公司並將第四本合約內容之工程發包於C公司,

B公司將依民法第260條向A公司提告求償,
求償金額為發包於C公司合約金額-A公司當初之合約金額.
請問A公司該如何答辯?(依民法???或工程法???等條文)
請問A公司是否有勝算?

條件:1.第一本合約如期完成
       2.第二本合約未依合約約定之票期(當月結30天)付款,實際確開立90天支
          票.
       3.第三本合約未依合約100%(當月結30天)付款,實際只給付90%貨款,並
          要求保留10%貨款(合約無保留款)
       4.第三本合約因B公司之問題造成已加工完成之產品尺寸有誤,B公司先是
          同意並支付A公司修改費用,待A公司修改完成出貨後,B公司又來函要
          求A公司承擔,(B公司之誠信已讓A公司質疑)
       5.B公司於99年8月份向A公司要求須於10月份進場施工(因A公司認為已
          解除與B公司之第四本合約而未理會B公司之要求),但確一直拖延至100
          年4月份才另尋廠商發包,
       6.政府工程皆有物價調整補助,B公司卻仍向A公司求償,那不是兩頭賺嗎?
       7.98年8月簽訂之第四本合約,至99年6月30日發函取消合約,這段時間雙
          方約定之工程項目皆未開始進行,雙方合約內容也未訂定進場施工時間.

回覆 阿漢 的發言內容:

A公司於98年間承攬B公司4件工程(共4本合約書),(第四本合約書98年8月簽約)
... (恕刪)

請問A公司當時終止第四件工程合約的理由為何?是否有法律上或契約上之依據?

林智群 (klaw) 101-02-25 18:31

工程案件數額較高,資料又繁瑣,需要的法律協助密度較高,

不是上來問一問就可以應付的,

(如果對方有請律師的話,我不認為在這裡問一問,可以立即提升到足以跟律師抗衡的能力)

建議還是找一個對工程訴訟有經驗的律師

XIN 101-02-23 15:08
事情如下敘述: 我因對於貸辦中心收費問題有疑慮在電話中有口述要求退費之動作~在電話中對方一直不斷的與我爭論~我一直強調問題所在~費用被索取的過程實在很不能接受~就在一直為了費用問題爭執不休時對方居然脫口罵我:你真的很耍賴及你真的很不要臉..等字句.最後還掛我電話~請問一下如果是這樣的情形我能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因為聽到後我真的很難受.我身為消費者難道沒權提出我的權利嗎?今天就算我強調堅持退費用之問題.身為貸辦服務公司的人員不就是要替客戶解決問題嗎?問題沒解決.費用也拿不回來也就算了~難道我還得承受被對方這樣辱罵?真的越想越覺得難過~明明就是對方公司接洽之人員無誠實告知..用話術欺瞞事實~我只是想討回我想要的公道就這樣被罵~~~ P.S:我有我與對方對話之錄音~會用錄音是不想再次被有所欺瞞~所以不管撥打電話或來電通話部分我都已會做錄音動作~請各位大大給我建議~讓我可以明確的知道我有何權利及可以做何動作?因為我真的覺得我被罵得很沒有理.整個心裡就一直想著對方罵我的字句以及無法拿回費用這些問題真的很難受......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們是在電話中發生辱罵行為 所以尚難以構成公然侮辱 建議您可先向消保會申訴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喵子 101-02-23 12:07
媽媽因長年生病住院,頭腦已不太清醒,爸爸年紀大了也需要找個老伴照顧她陪伴他,於是跟媽媽離婚,房子也給了媽媽,但是媽媽那邊的兄弟姊妹硬是把爸爸給媽媽的動產所有權狀扣走,說什麼要去幫我媽辦禁治產,然後我媽的財產要由他們來管理,不給我這個女兒管理,理由是怕我以後不照顧我媽,但是我已經成年,也有穩定的工作,這棟房子當初娘家也沒有出過一分一毫,照顧我媽的費用也一直都是我和我爸在支付的,我反倒是擔心他們任意處分我媽的財產,然後再把爛攤子丟給我,畢竟在法律上我是唯一有責任必須撫養我媽的人,跟他們一點關係都沒有,請問我可以用什麼方法向他們索討回我媽的動產所有權狀?
回覆 喵子 的發言內容:
媽媽因長年生病住院,頭腦已不太清 ... (恕刪)

1. 如果聲請監護宣告 會有定監護人的問題

如果依造親等關係 應由你認監護人較適當

不過或許你個人也會有不是適任的狀況

還需要詳細資料才能判斷

2.如果你擔任母親監護人

那母親動產由你代為管理

不過你不能受讓該動產

除非日後發生繼承

3.相同的

如果是舅舅阿姨擔任監護人

同樣不能受讓該動產

不過如果確係為了母親利益考量

則可以處分

 

以上供參考

 

喵子 101-02-26 22:13

目前跟我媽娘家那邊的人談過,因為他們基督徒對於我爸媽離婚的事情一直很不諒解,覺得我爸給我媽的財產,就算是他們娘家的財產了,所以他們有權處理我媽的財產,我這個女兒跟他們不同姓是外人,所以沒有權力管,於是不斷藉口認為我們不會照顧我媽,所以他們要代管我媽的財產,但是事實證明他們離婚這麼多年來, 我們都沒有推卸過任何照顧我媽的責任,也沒讓他們出過一毛錢,只是娘家那邊仍有少數人仍認為我們把權狀拿回去以後就不會照顧我媽了,一直要求我們要拿錢出來,也不願意交出權狀,後來在其他親友的協調之下,他們才願意退一步,要我用法院公證過的保證函證明我會負擔照顧我媽的一切費用,他們願意交還我媽的動產所有權狀,可是我看了一下地方法院公證處的 公證服務內容並沒有包含這類型的內容,請問這樣還是可以去法院公證嗎?還是需要找律師公證?是我單方去辦理就好,還是要雙方一同去辦理?

keith 101-02-22 01:41

我在某連鎖企業飲料店打工,負責外送, 前些天送完飲料回程的時候(還在執行上班)對向來車打遠燈,眼前視線一片模糊,所以向右靠、放油門 ,車速還是高速,過汽車後才發現路邊站了阿罵反應不及撞了上去,阿罵68歲高齡有4.5處骨折,而肇事者我沒有受傷。
店車只投保了強制險+第三責任險而金額未知
員工方面勞健保全無也無其他任何保險 
請問我只能得到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的幫助嗎?
請問"資方"有什麼連帶責任嗎!?
例:阿罵需要看護,我查過似乎有一個月補助1200的看護費用(保險方面) 
阿罵出院後依舊需要看護,而費用一天2000元 是我必須要自行全額 負責嗎?
又:阿罵有在幫人家打掃家裡,算是有固定收入,聽說65歲後屬退休狀態,事後會請對方詳列薪資證明以及扣繳憑單,而費用也是自己要出嗎?
想請問"資方"該給予什麼樣的協助!?
事發後至今已經4天,保險專員還尚未與我連絡,這種情形正常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是在送飲料時發生車禍

所以是屬執行業務之行為

因此資方仍須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另有關保險部分

當然有保險才有理賠

您們可以通知保險公司出面

和解時也要通知保險公司到場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沒方向 101-02-21 14:09
1 我本身是做soho,接A公司的案子然後因為本身只是個人然後向B公司靠行借發票, 但若最後案子完成A公司有匯款至B公司,而B公司卻翻臉不將錢給我是什麼罪,是業務侵佔(刑336)還是一般侵佔(刑335)還是其它? 2 下面這是我寫的存證信函內文,可以幫我審稿嗎? 敬啟者:台端與本人約定由本人承接雅虎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委外案件,本人付予台端公司10%開立發票費用,案件完成之費用由雅虎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匯予台端公司後,台端再轉匯給本人,但民國 101年 1月間台端已取得新台幣 XXXXX 元之委外案件完成之費用,自應將此款項繳回本人,方為允當;渠料,台端竟未將此款入帳於本人,特限台端於本函收到之日起七日內,將前揭款項入帳於本人,若逾期不為,本人將依刑法第 ???? 條侵占罪規定,追究台端刑責,希勿自誤為禱!    3 存證內文寫阿拉伯數字可以嗎??? 4 雖然我發文告的是公司負責人,但事實上是這個B公司負責人把B公司印鑑交給某甲管理(人頭公司),而最後不還我錢的是某甲(我都是和某甲接觸),負責人可能不知情,我這樣寫的內容還是對的嗎,告公司負責人是對的吧,內文要改嗎?
沒方向 101-02-20 17:53
1 我本身是做soho,接A公司的案子然後因為本身只是個人然後向B公司靠行借發票, 但若最後案子完成A公司有匯款至B公司,而B公司卻翻臉不將錢給我是什麼罪,是業務侵佔(刑336)還是一般侵佔(刑335)。 2 下面這是我寫的存證信函內文,可以幫我審稿嗎? 敬啟者:台端與本人約定由本人承接雅虎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委外案件,本人付予台端公司10%開立發票費用,案件完成之費用由雅虎數位行銷有限公司匯予台端公司後,台端再轉匯給本人,但民國 101年 1月間台端已取得新台幣18000元之委外案件完成之費用,自應將此款項繳回本人,方為允當;渠料,台端竟未將此款入帳於本人,特限台端於本函收到之日起七日內,將前揭款項入帳於本人,若逾期不為,本人將依刑法第 ???? 條侵占罪規定,追究台端刑責,希勿自誤為禱!    3 存證內文寫阿拉伯數字可以嗎??? 4 雖然我發文告的是公司負責人,但事實上是這個B公司負責人把B公司印鑑交給某甲管理,而最後不還我錢的是某甲(我都是和某甲接觸),負責人可能不知情,我這樣寫的內容還是對的嗎,告公司負責人是對的吧,內文要改嗎?
邱先生 101-02-14 20:41

您好
我20歲 對方76歲
在1/30號早上 我騎車經過產業道路 時速60左右 (我是主線道 對方是幹道) 在交叉路口時跟一位老人家相撞
當時老人家 騎車要過我這邊的馬路(算是對向車道) 他有先停下之後乎走乎停 我以為他要讓我先過 之後沒有 發生相撞 我的刮地痕是1.4M 對方0.4M

送醫後 老人家肋骨斷3根 我本身左顏面骨折.右手扭傷 機車修理也花了快1萬 他兒子一開口就說6萬 事後出院還要補品費用之類
我們有告訴他 我們會請保險公司跟他處理

之後 出院 都還沒調解 他就去法院告我過失傷害
相對我也提告
我有去鄉公所申請調解 20號要調解
但 之後 該如何處理 如果調解不來 吃了官司 是不是我比較理虧呢??
如果到了法院 我該如何做處理??
感激不盡>< 家裡沒什麼錢 很擔心會賠很多...

李岳明 (allen) 101-02-14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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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 101-02-13 19:04

日前因為一件行車糾紛今天去調解

到了現場公所人員才告知寄了雙掛號卻找不到對方

一個查無此人,一個掛號沒有領,留的電話都是停用

搞到最後要我再回頭去找當初的承辦警員

我現在有幾個問題比較困惑

1.我不想浪費時間調解的話可以直接提告嗎?該找那個單位呢?

2.對方有拿鐮刀砍我但是沒砍中,這樣可以提出殺人未遂嗎?

3.整個程序上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還有哪些費用要自己出呢?

謝謝

李岳明 (allen) 101-02-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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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 101-02-14 20:08

律師您好

今天去分局詢問的結果,警員告知要等第2次調解不成立才可以提告

我有幾個問題比較不了解

1.我該怎麼跟分局提出告訴的話?

2.提出告訴以後分局會有什麼動作呢?

3.案子到了地檢署那邊對方就一定會出面嗎?會不會到時只有我一方自己唱獨腳戲呢?

4.該怎麼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呢?

謝謝回答

李岳明 (allen) 101-02-1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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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 101-02-14 23:29

律師您好

因家裡附近沒有地檢署,最近的地檢署在南投可能會考慮由分局提出告訴

當日有去醫院驗傷,雙方有在分局作筆錄

1.我該用什麼裡由來提告呢?

2.警方那邊有什麼細節該注意的呢?

3.當天有目擊證人可是都不願意出面,承辦警員到現場時有看到對方拿個鐮刀(60CM),警員有聞到    對方有喝酒並要求酒測,但是對方拒測有開出拒測罰單

感謝您不厭其煩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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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班途中被疑似喝酒醉的1男(駕駛)1女(100/11/25 17:10)
這2人說我在路上辱罵他們於是騎機車把我攔下
男的約40多歲180CM左右
女的約40多歲160CM左右
我(男)31歲167CM左右

接下來不等我解釋就直接把我從機車上面拉下毆打
女的動手把我的安全帽扯下後救往我的左邊頭部砸下去
男的也動手毆打我好幾拳
我在受到攻擊後也往對方動手回擊

女的還從手提包中拿出剪指甲用的剪刀劃傷了我的右手臂內側
怒氣未消下又從機車腳踏板拿起60CM左右的鋤草刀
左手拿著鋤草刀朝我右頸部砍下,不過只有被刀柄處砍到

附近的店家報警後約10-15分左右,4輛警車與1輛救護車到達現場
一名警員下車時有看到男的手持鋤草刀站在現場
男的還與警員嗆聲並拒絕酒測
最後我坐上救護車送醫,他們2個被帶回分局

在醫院有拍X光與驗傷單,警方也有作酒測,酒測值0.0

醫生確定不用住院後回分局作筆錄

Chia-Chia 101-02-12 22:27

律師你好,
日前房東來查看租屋, 有幾點她特別指出, 並指說是我(承租人)使用不當, 故要請設計師來家裡, 將所有損毀的傢具從新製作。並要我負擔所有的費用

1. 日前因窗戶漏水, 將鋪在組合櫃上的地毯濺濕, 因為木頭櫃吸水而造成三片組合櫃的邊邊有約1-3公分的裂痕。完全不影響使用。因此房東以組合櫃都是訂做為由, 叫原設計師重新定做。
窗戶漏水之時, 早已電話通知房東此問題, 房東明知組合櫃不可沾水, 那時也未來查看, 過了2個月後來收房租時才說他的組合櫃不可沾水。那時電話知會房東時, 房東說一人付一半, 現在卻反悔, 且咬定是我不當使用。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

2.家裡的小狗將樓梯上鋪的一塊木板的側邊抓花, 因此房東也要求重作。

3. 門把上有一個鎖, 因日前使用時卡住, 故用力轉動, 而導致脫落。之後已經修好, 但卻有點鬆動, 但仍不影響使用, 房東說她的鎖是一套成形的, 故要修好就要整組換掉, 這部份我問過管理原, 的確是整組, 但我已經修好, 且正常使用很久都沒有問題, 雖然我沒有修掉原本完好如新的狀態, 但我真的要賠一整組費用嗎?
 
看了很多達人為類似問題解答後, 我還是疑惑, 房東說我的物件都是不當使用才會壞, 但法律上不當使用的定義為何?我又要如何反駁房東呢?還是以上的物件真的有需要整組重訂做, 而我真的要照單全收呢?

房東一直指著我未盡善良管理人之責,我上網查了所謂的善良管理人之責,但解釋過於文言,我還是不懂,也不知道當房東這樣指著我的時候,我該如何告訴她?

律師們幫幫忙

謝謝你們



感謝各位達人們的解答與幫忙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規定承租人固然負有保管租賃物之義務

但假如租賃物是因為依約定的方法或依物之性質而定的方法使用所導致的變更或毀損

承租人即可免責

若未能免責時

出租人原則上仍只能填補損害為原則

不可要求全部換新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Chia-Chia 101-02-14 14:26

律師你好,

謝謝你的詳細回答

我會再次跟房東溝通

不過現在知道我的義務與責任,我的心情比較輕鬆了

真是感謝你

 

Chia-Chia 101-02-20 13:32

感謝之前律師的回覆

從上次房東帶設計師來家裡看過傢具的部份後, 那時她只丟了一句話,說房子是她的,我要付傢具的費用。之後一直打電話房東要和她溝通付費問題,她一直不接電話,已經一整個星期了。這讓我覺得房東並沒有意思要討論責任歸咎問題, 她就只要我付錢。我想這個部份既不合理,也不公平。

請問:若房東遲遲不願正面回應,也不願溝通,我接下來的一步能怎麼做呢?

我知道像這樣的小額訴訟法院會交予調解委員會處裡,但那也要房東願意配合出面,若她一直以這樣的態度處裡,我還能怎麼辦呢?

是否可以?她侵佔?或是該如何做才能將我的押金拿回來呢?

感謝律師的再次協助

 

 

 

 

 

 

 

JOJO 101-02-12 03:25

我借對方名字帶ㄌㄧ台車子.當初只有寫說這台車子當下使用權歸我.ㄖ後繳完就都是我ㄉ.有付給對方少許ㄉ人頭費用.直到過戶完該給ㄊㄉ費用.因還沒全給ㄊ.當下ㄊ不高興說ㄖ後要過後我門沒辦法過戶因為ㄊ把證件都換新.可當初我門有拿影印雙政件ㄌ.不知還有效ㄇ.對方說以後我ㄇ要賣掉ㄉ話ㄊ較把車子報遺失.我門就有罪.這樣ㄉ恐嚇.讓我不知怎ㄇ半.如果繳清ㄌ我們可以不需ㄊ同意直接過戶ㄇ?還是可以麻煩您交我怎ㄇ做才有立場>"<..如果中途ㄊ要報遺失我是不事變竊車賊ㄌ>"<是不是車子就變ㄊ所有.我好害怕喔.我唯一ㄉ車子就不件ㄌ..幫幫我>"<

蔡明哲 (阿哲) 101-02-13 01:23

 車子是動產,其所有權歸屬跟動產登記是不一樣的,去監理機關登記性質上僅係行政登記,不是登記誰的,所有權就是誰的,是要作實質認定,例如:誰出錢、約定內容為何等等。不過話雖如此,登記還是會有一定的表徵效果,建議還是要作徹底的解決,否則容易引發糾紛

小謝 101-02-10 15:04

2個月前租了一個店面做生意,前幾天台電人員來了他們說你們的電錶被破壞了這是偷電觸法行為,一周後

寄了處分帳單要求繳錢否則斷電並移送法辦, 雖然我告訴他們這並不是我破壞的, 但是他們不管我,

只叫我去跟房東商量看是誰要繳錢或是分攤費用, 但房東說她又沒使用而且破壞電表就是不對,

要將責任推給我, 我現在不知道該如何處置才好??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2-10 16:18
回覆 小謝 的發言內容:

2個月前租了一個店面做生意,前幾天台電人員來了他們說你們的電錶被破壞了這是偷電觸法行為,一周後 ... (恕刪)

 

去報案

查清楚到底誰毀損

小虫 101-02-08 09:31

律師您好

事情就發生在前幾天晚上我與妹妹騎機車回去途中,突然在
路口時遭人騎機車紅燈並和她發生碰撞,後來有好心人士幫我們將車
扶起牽至旁邊,詢問之下才知道這位小姐為什麼騎那麼快,她說小朋友
生病在醫院急著去醫院,並也很擔心的說要帶受傷的我們去醫院,當下
我也是很單純的想說應該不用報警,到醫院檢查就好,誰知道時間已晚
醫院沒開,我便跟她要了手機與車牌號碼也一並抄下!

最近這幾天因為要請保險,才知道必須要警察開過的三聯單才可以!我便
電話至這位小姐的車險公司詢問,一問之下才知道她沒加保....所以想
私底下請她賠償,我把修機車以及任何費用都跟她報備,但是她卻說只
能負擔兩三千,最後又說開始說她根本沒紅燈...

於是我跟她約好在昨晚要到警局備案,她卻放我鴿子...

最後連電話都不接。
我到警局詢問,警察杯杯說算我倒楣只能認了...
唉,沒報警就真的什麼都無濟於事自認倒楣嗎?
還是有其他的方法或法律途徑可行?

現在我和妹妹不但有挫傷,我還有點腦震盪機車與衣物也有部份損壞!
我想請律師是否有什麼方式能夠提告呢?!我真的很煩惱這個問題~~~
謝謝:(

 你們還是能夠提告,只是在舉證上,如果找不到監視錄影帶、沒有驗傷、對方又不承認的話,會造成檢察官是否有充分的證據起訴對方的問題。

娃娃 101-02-08 08:36

我ㄉ小孩未成年~~因為女朋友被同班同學以猥褻動作~~還有淫叫聲騷擾~~所以跟我兒子說~~我兒子氣不過跑ㄑ打他~~有用膝蓋撞他ㄉ頭~~還有牙齒斷裂及鬆動~~對方說要賠償牙齒費用才不提告(因為生活也不好過~如果他假牙裝好一點~~我實在無法負擔)我想問ㄉ是~~是他兒子有錯在先~~我兒子才會ㄑ揍他~~這樣我能要求他只賠一半嗎~~還是我要全額賠償呢~~

補充

因為這樣ㄉ事件~~學校有通報少年對來做筆錄~~雖然對方暫不提告~~但是還是要上法庭~~請問我應該私下跟他和解~~還是到法院再做打算~~如果私下和解~~我又該怎ㄇ和解是對自己最好ㄉ呢~~

 你小孩傷害對方的行為,雖然對方對第三人(你小孩的女友)有騷擾的行為,因為那個騷擾的行為請求權人是你小孩的女友不是你們,而且應該尋求法律途徑解決,你的小孩以武力並不為法律所許,你和你的小孩還是應該要負全部的損害賠償責任的。

目前對方可以提刑事告訴,另外請求民事賠償(你們須負民刑事責任)。如果你們能先和解(一次解決民刑事的問題),讓對方撤回刑事告訴,應該是比較好的解決方案。

李岳明 (allen) 101-02-08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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