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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奇 101-04-29 22:50
律師你好:我目前正在打監護權官司,已開庭2次,因每次開庭我和對方的發言都很長,法官希望我們有問題可以提出書面陳詞,我想請問書面陳詞是答辯狀嗎?如何遞交?需要給對方嗎?如需律師代筆費用大約多少? 謝謝!!
所謂書面陳述,在聲請人方面就是準備書狀,在相對人方面就是答辯狀 無論何方之書狀,除了給法院 之外,也需要給對方一份繕本 一般來說律師代為撰狀的費用要視案情之程度決定 可能都在一萬元上下
陳小姐 101-04-28 21:43

2/14在AGODA這個"專業"的訂房網訂了八晚的奧蘭多住宿

 訂房確認了 錢也給我收下去了

4/2 入住時 該飯店說 今晚滿房 沒有我們的訂房~

 隨即馬上與AGODA客服聯絡

 客服回覆: 我也不知發生了什麼事

而且已經幫你查過該區域今晚都已經沒有空房了

但我們將會退回你所有的消費

            並再加上一晚的房價 所以是8+1=9個晚上的房價

            再請你們自行找飯店入住 費用自付

 當時已經晚上十點了,現場找的房價都貴到不行,我們當然不能妥協 最後我們在附近找了一間有空房的飯店 報價是379USD一個晚上

 客服:我們頂多幫您支付一晚70USD…

  聽完我們火都上來了,就不斷的爭取我們應有的權利…

客服:好! 那請你們先住一個晚上,接下來的七晚,我們隔天早上九點前回給你們回覆

 當時已經快晚上一點了,我們也只能妥協

 等到隔天早上九點多了,等不到電話,因為也快要到退房時間

 所以再主動聯繫AGODA並給我們訂單的確認碼

客服:沒有人交接此事,我們盡快幫您想想辦法,要請您再稍待一下…

半小時後客服:剛剛請美國的AGODA與飯店聯繫,之前訂房是有效的,請您馬上到該飯店報到。

我們當天約十二點左右到該飯店,但飯店表示下午三點後才可以入房,所以我們只能在附近等,等到確定入住之後,整件事情再暫時告一段落。

這兩天與客服人員交談中,AGODA答應支付國際電話費與4/2該晚的全額房價

阿智 101-04-26 21:07
4/21晚上被認識的朋友1帶了10-20個一群人(與朋友1有小事情不對盤鬧的不愉快).朋友1進入店內機車行對我咆囂怒罵三字經後.便跟我要了寄放在著裡屬於朋友1的東西.當我再找他東西的同時.朋友1便在店外大聲的在左鄰右舍道我做人做生意不實有的沒的說了一大堆.之後又走了進來大聲咆囂要開槍砸店.之後東西拿走了就烙下狠話.叫我要小心一點.要開槍絕決掉我.

4/23晚上朋友1帶著朋友2跑到我弟弟經營的機車行.要求在3/15機車維修消費金額25000中退還他們10000.當下我弟弟回絕此要求.當時3/10已有開估價單告知維修費用為25000.(此車光陽雷霆150前方大撞傷及車台前方幾乎全毀)朋友2也照著估價單一一核對之後同意復原維修.於3/15核對檢查全額附清牽走ㄌ.事隔1個月後4/23朋友1慫恿朋友2說機車維修費用太貴了.便兩人一同到店裡要求退還10000當下我弟回絕.便打電話報警.同時兩人又到左鄰右舍道我弟做人做生意不實有的沒的又說了一大堆.後說今天拿不到錢.沒給他滿意答案.要打電話找兄弟開槍鬧事砸店.讓店無法生存.               (我們事情後報案以恐嚇提告4/23已有錄影錄音存證)
請問:
1.以上有構成那些罪名
2.朋友2(軍人身分)聽朋友1的話一同取財以何罪名審判
3.我需要在寄給雙方存證信函ㄇ? 4.寫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
5.朋友1有槍砲.恐嚇.吸毒.偷竊前科目前他在管束為啥還不用去關
6.以上提告勝算機率會多少
7.我還需要採證左鄰右舍聽到的胡言亂語嗎? 8.我可要求警方定點時間來巡查嗎? 以上問題謝謝大家請教幫忙回答

 

(1)針對4月21日晚上的行為:「進入店內機車行對您咆囂怒罵三字經」的行為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在店外大聲的在左鄰右舍指涉做人做生意不實」的行為,可能成立誹謗罪。「走進來大聲咆囂要開槍砸店並烙下狠話,叫您要小心一點要開槍」的行為,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

(2)針對4月23日晚上的行為:「到左鄰右舍道做人做生意不實」的行為,如果有指涉貶低名譽的具體事實,可能成立誹謗罪;若是未指涉具體事實的謾罵,則可能成立公然侮辱罪。「說今天拿不到錢,沒給他滿意答案的話,要打電話找兄弟開槍鬧事砸店,讓店無法生存」的行為可能成立恐嚇危害安全罪或恐嚇取財罪。

2.如果對方是以恐嚇的方式取財,可能成立恐嚇取財罪的共同正犯。對方是現役軍人且觸犯恐嚇取財罪,還是會依軍事審判程序處理。

3.存證信函有保存證據、向對方表示意思等用途。依您的情況而言,寄存證信函的效果不大。

4.如果打算寫存證信函,內容要提到雙方的姓名、具體事實以及想表達的意思。掌握好人、事、時、地、物等要素即可。

5.依法而論,管束處分不代表一定要被關。

6.想要提告讓對方受處罰的話,要收集足夠的犯罪證據,因為法院必須依據犯罪證據才能定罪。

7.如果鄰居有聽到那些話,您可以請鄰居出庭作證,以便證明對方確實有妨害名譽的行為。

8.您可以向警察反映遭受騷擾的狀況,需要定期巡查以防止犯罪發生。但是您如果要求警察”必須”定期巡查,則要看您們當地的狀況是巡邏點設置的規定。

(參照刑法第305、309、310、346條、陸海空軍刑法第76條第10款)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piko 101-04-26 12:33
請問如果我要辦理過戶需要甚麼證件或資料,,要找律師還是代書辦呢? 辦過戶費用大概多少錢呢?? 感謝答覆!
動產過戶可以找代書辦理 費用約壹萬上下
IVAN 101-04-26 11:38

十幾年前由於舅舅要偷偷買房子,所以用我媽媽名字去購買,後來因為舅舅因財務問題無法繳納,就沒繳了,銀行陸續向我媽催繳,但我媽也不願意繳納沒在住的房子,那間房子最後遭法院拍賣,拍賣金額歸還銀行後還不夠當初的貸款,於是我媽就這樣開始積欠銀行一筆費用,最後遭銀行向法院聲請假扣押

媽媽無任何財產積欠銀行數百萬,爸爸名下兩間房一筆土地,我名下一間房

請問媽媽這欠銀行數百萬,往後會轉成我們來繳納嗎?

小莓 101-04-25 23:01

律師您好:

            我們公司於99/10跟前房東簽立「退租契約書」,於101/1才發現當時忘記向銀行辦理停止轉帳申請,導致99/11~101/1的水電費都從我們公司的銀行帳戶內扣錢,水費一千多元(基本費)、電費七萬多元(租賃期間電力有申請營業用電,基本費較高,退租時房東也未要求要調降為一般用電),101/1去電告知房東此狀況,並將水電費用明細傳真給房東,要求需將水電費全額退回給我們,房東回覆「你們退租後,房屋一直是空屋狀態,你們公司未到銀行辦理停止轉帳是你們的問題,沒有道理要我退錢給你們」,經過幾次溝通後,房東只退回水費一千多元,電費七萬多元她完全不理會,我有去律師公會將此情況告訴律師律師說此行為是〝不當得利〝可依法訴訟,建議寄存証信函給房東,101/2/7已寄出,內容也聲明文到五日內需依指定帳戶將金額存入,否則依法訴訟,但是,房東完全沒回應,如果我們公司請律師上法院提告的話,律師費可能就划不來,之後我們又向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但於這個月初,收到法院寄來『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的調解涵,日期是101/5/1,也就是下個星期二,要請教蔡律師調解的過程中,我們必須要如何應對及該注意哪些地方,才能順利的將電費金額要回來?

      再請問律師調解過程中,如果房東說了下列問題,我又該如何回應呢?

     1、你們說我是不當得利,但是,我的屋子是空屋,是你們公司主動要幫我繳電費的,又不是 

          我要求你們去繳的?

     2、銀行自動扣帳未辦停,是你們公司的問題,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為什麼要還你們錢? 

     3、如果要我付電費,我的屋子是空屋,而且也只有其中的幾天有用到電,真要計算,我也不

          需要付到7萬多元,當初你們公司有申請提高為營業用電,基本電費就比一般家庭用電費 

         用較高,你們公司根本就是無理的在跟我要錢........

      最後,想請教律師,哪裡可以找到不收費,還可以陪去作調解的免費律師,如果房東問了上列問題,我可能會啞口無言,不知如何回答,呆在那邊了....

      

James 101-04-20 18:25

事情經過:本人今年三月六日在新竹市某家私立補習班報名上課考證照(動產經紀人)刷卡付了17600 補習費用總共17800,後來因為個人的因素不想上了想要辦理退費的手續,三月二十一日提出退費要求,實際開課日期為4月底(時間補習班沒交代清楚),補習班契約書上有寫一條,我付的17800元視同購買教材不得要求退費只能退還教材(教材費用占30%),所以說我要求退費時補習班人員說,如果我要辦退費我會很不划算哦...必須先扣除全額費用17800的30%,30%=5340
17800-5340=12460 然後12460必須扣一成就是剩下90%=11214 只能退11214然後教材會寄給我。
問題來了...我線上申訴消費糾紛 補習班有回函 搬出法規
一、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自實際上課之日起算未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已超過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二、已繳代辦費未經使用者應予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前項繳納費用係指實際已繳納金額,包括補習班訂定之報名費、訂位金等收費項目在內。
3/22工商發展會有先發文給我,15日後未妥善處理再提出調解,我已經在4月初打去消保官提出調解,可是感覺他們的效率好差,消保官說現在等發文然後在過去現場調解
1.我有機會拿回九成費用嗎?
二、已繳代辦費未經使用者應予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當初我問消保官這條法規她說不管他,我沒上過課就是要退九成!!所以就申請了調解現在再等通知,補習班的立場就是總共退費60%...我的這種情形上面的法規定義在哪?
調解我有勝算嗎?我都不上課了妳給我教材要幹嘛..
我只想趕快和它們解決...別浪費我的時間還要請假去調解
2.現在4月中月底就開課了...我真擔心政府的行政效率,
如果真的拖到開課了,那我能退的費用不是更少,怎麼想我都很不划算。
法律的人麻煩幫我解惑!!
感激不盡!!!+

徬徨者 101-04-19 11:17
非常謝謝律師快速與熱心的回覆(很感動)!是否可再請教,因為我希望我跟先生之間也要簽一份切結書,我希望他放棄對外遇小孩的監護與扶養,這可行嗎?還是這是在與外遇對象的切結書中可以要求的?就是我不希望外遇對象日後登門要求要我們支付任何費用或是分產或是要入夫家等等之類的,切結書內容有需要注意的地方嗎?謝謝律師
這牽涉問題其實蠻多 我是建議可以考慮將資料提供給律師律師幫忙整理應對方式並書立協議內容 除約定內容法律上效力怕產生疑問 也避免掛萬漏一 例如你剛說怕將來外遇母子不要請求任何費用 縱使這種約定可以拘束外遇母親 法律上不當然可以拘束該子女 畢竟該子女確實與妳先生有真實血緣關係
S.K.Chern 101-04-19 10:19

律師您好,轉寄法律諮詢家會員問題給您,如果可以的話煩請抽空回覆,謝謝!!

 

一、“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但書之規定”與“民法第一九一條第一項本文之規定”,這二個條文在法律上之適用是否有何不同?有什麼不同?

 

二、上訴人(原告)之訴之聲明為被告(被上訴人)共有兩個人應連帶給付XX萬元(包含修護費用即不能出租的損失)。

第一審“判決書”法官先引用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民法第191條第1項。接著法官引用民法第196條(物之毀損賠償方法),第213條第1項、第3項,及216條第1項(請求費用之給付)。

 

   被告(被上訴人)從第一審開始至今,對於所有的一切一概均不承認且胡亂捏造說詞,要原告(上訴人)來舉證各種實情。當“鑑定書”一出來呈送法院開庭後沒幾天,被告(被上訴人)就私自請人至其宅內認為有必要部分進行簡單維修,開個不實估價單隨便敷衍一下就要了事。被告找人來維修並沒有跟我們商量過,修繕過程中我們亦沒有在現場(無法做判斷),修繕施工完畢後,被告並沒有要求我們寫切結書

 

    被上訴人(被告)的說詞是:

鑑定報告書就修復漏水,雖建議由專頁修復廠商進行修復,但本件上訴人所請求之對象,乃給付損害賠償金,並非金錢以外之修復。故本件只要被上訴人進行修繕完畢,上訴人之先前受水之損害賠償問題已不再發生,故在上訴人未能舉證該修繕無效仍有漏水之前,則被上訴人應無再發生修繕問題之損害賠償,自不待言。” “有關係爭3樓(上訴人、原告)之修復,因上訴人自始就拒絕被上訴人(4樓,被告)進入系爭3樓修繕,依理上訴人即不應向被上訴人請求未修復之修繕費用。”

 

綜觀上訴,您對於被告(被上訴人)的作法(思維)與說詞,在法律上是否站得住腳?講得通嗎?以原告(上訴人)之立場在法律上的破解之道是什麼?

 

三、法官、鑑定人(擁有建築師及土木技師二種執照)。二造在現場履勘時,大部分有法官問鑑定人回答進行。但被上訴人之答辯幾乎完全否定鑑定人的陳述,說這是鑑定人之個人意見!

 

    本案審理過程中,法官要求原告提供會的鑑定報告書以昭公信,但現連鑑定人的陳述解釋,被上述人都不承認了!

 

    而被上數人要提的二位證人,一位是資本額僅NT3000元,且只能作家電材料批發,免開發票的水電行負責人及一名水泥師傅(不給名片,說他不識字)。他們準備要這二人在庭上作歪曲不實的說明解釋!法官似乎也同意傳證人

 

    這種雙方舉證的方式是完全不對等的!原告的舉證要鑑定報告書及鑑定人當證人,而被上訴人所提之證人除沒有公信力外,也不是專業廠商;那名所謂水泥師傅,只不過是年紀稍大的水泥工而已!

 

    我們實在不懂,法院的訴訟過程怎會如此?!這是違反一般常理的!

 

    以上這些問題,請貴律師幫我們回覆與解惑。煩勞之處在此伸謝

 

 

               陳先生敬上 2012.04.15

               E-mail: s.k.chern@hotmail.com

當下 101-04-18 15:38

1.本人參加了乙公司的就業輔導,受訓期間共20多天共繳的費用共5600元,有2000元是保證金,某公司說有通過才有退費(其實他們根本步會退,因為要上線才會有工作,所以學員還要繳一筆錢才會有工作)
2.本人之前工作跟這就業輔導有相關,
3.本人遴選通過後並在101.02.3日到乙公司加入工會,轉入勞健保,加入這工會除了預繳3個月的勞健保外,還要繳互助捐款共4000元(含學費的2000元)常年會費要繳一年(101.02.03-101.12.31)共1375元,入會費200元,
4. 本人在101.02.16媒合成功在101.02.17開始工作,但是在3月地第三個星期與媒合老師提出工作不適.也跟雇主溝通過,但經過在摩合還是覺得不適.並在101.03.26自動提出下線,當時老師也同意,直到4月初我又在接到工會所寄來的預繳勞健保費用將近要5000元,但我也跟老師聯絡請他們 派工作給我,但始終都沒有工作,打給老師時他們都說正在媒合等等,看到日子將近又沒錢可以繳,於是我有念頭想要退出,想說外面工作限制沒這麼多,所以隔天我就打電去 工會詢問,這時對方才說,勞健保可以一個月一個月繳,然後再打電給老師詢問工作,但是得到的回應都是在忙 在連絡,於是我就打給老師要求退出
這時他們毫不考慮就答應我退出(我做人太失敗了還是我太難搞了)隔天卻傳簡訊說:要不是你說要退出,我們本來就要派給你工作,只是你說要退出.
感覺很差.乙公司輔導這麼久,通過也是他們選的,他們保證給我們工作給我們輔導,但是我加入才一個月我遇到工作不適並沒有得到他們的輔導,也沒有妥善的工作,因為是我自己提出的退出,所以我什麼都沒有的到反而覺得他們騙了我的錢,於是我想請工會退錢給我,他們卻說不行.
就因我自己提出嗎?
那工會給我的保障是什麼?那以公司給我的是什麼?
我同學他們接到工作後一陣子不適就想要換登可以 為何我不型,難道我就不可以不適嗎
我覺得不公平
我可以拿回我繳的費用嗎?

沛紳 101-04-18 13:37
各位好 小弟我非法律系學生 所以我不懂要選擇哪一種法律問題 切入正題 我的父親得了癌症 再一次吵架過程中 他揚言說自己要死了會先把我殺死(我有申請保護令了,但好像沒什麼用) 我的父親從我小時後就是愛喝酒 每次喝每次就吵就鬧 而我母親在這家庭付出了24年 我父親卻把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去 我與弟弟都已20歲 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 因為他愛花錢結果把房子拿去做抵押 但這些債都是我媽在還 我問我媽為什麼要幫他還 我媽卻說不還我們就沒地方住了 我很不甘心 從小我父親就愛喝酒還會打我媽騷擾我媽 房貸、保險、水電費、瓦斯、自來水費...等大大小小的費用都是我母親在繳 為什麼我父親不繳呢?因為他都把錢拿去喝酒阿 以上請問我這做兒子的能告我父親什麼罪? 而我父親已將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家門 以後我父親可以告我棄養嗎?(我父親一定會針對我,因為家裡只有我會反抗他) 還有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但付出的都是我母親 我要怎麼把這房子搶過來? 他們已簽字準備離婚(尚未去登記) 小弟我沒有錢請律師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該怎麼辦 我的母親好像不想打官司 所以所有的權益我母親只能放棄
如果無法協議或協議不成也只有訴訟一途 否則沒有人可以介入處理這件家庭糾紛 你母親可以考量的 主張房屋是借名登記請求父親應返還 或主張之前替其清償均屬借款請求返還 或並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沛紳 101-04-18 13:37
您好 我的父親得了癌症 在一次吵架過程中 他揚言說自己要死了會先把我殺死(我有申請保護令了,但好像沒什麼用) 我的父親從我小時後就是愛喝酒 每次喝每次就吵就鬧 而我母親在這家庭付出了24年 我父親卻把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去 我與弟弟都已20歲 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 因為他愛花錢結果把房子拿去做抵押 但這些債都是我媽在還 我問我媽為什麼要幫他還 我媽卻說不還我們就沒地方住了 我很不甘心 從小我父親就愛喝酒還會打我媽騷擾我媽 房貸、保險、水電費、瓦斯、自來水費...等大大小小的費用都是我母親在繳 為什麼我父親不繳呢?因為他都把錢拿去喝酒阿 以上請問我這做兒子的能告我父親什麼罪? 而我父親已將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家門 以後我父親可以告我棄養嗎?(我父親一定會針對我,因為家裡只有我會反抗他) 還有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但付出的都是我母親 我要怎麼把這房子搶過來? 他們已簽字準備離婚(尚未去登記) 小弟我沒有錢請律師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該怎麼辦 我的母親好像不想打官司 所以所有的權益我母親只能放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您母親已經要與您父親離婚,因此離婚後您母親可以主張剩餘財產分配(但以您父親的財產大於您母親的財產為前提),另有關扶養部分,您可依民法第1118條之1主張減輕或免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桃紅 101-04-17 19:02

我所工作的地方是教育單位,半年前我到這地方工作,單位一直有挪用公款的習慣,
也就是雖然申請1萬只用了4000,要把另外6000都完全請下來,方法是請學校教師當人頭請領輔導費用(人頭是身心障礙學生)稱之為"公費",一開始主管都說 要挪為輔導學生業務時不能報帳項目使用,但後來我發現原本的員工和主管通常都拿去吃吃喝喝...,吃蛋糕、喝咖啡、買冰箱(放主管座位旁)、買電腦(放辦公室)。但是學生有需要 或是業務有需要使用時,我不斷遭到主管拒絕,所以抗爭反對作假帳,

我個人業務不曾協助作假帳,是其他同仁倒楣。兩週前很衝動的,我在自己臉書上留言,以下:
抱著螺絲釘的驕傲,我的夥伴今天會議上,在多次革命後終於拒絕主管A錢、做假帳成功!
為這小小的成功我感到無比的激動與驕傲。雖然我們要開始被找麻煩和懲罰了,
不過,此刻的我,絕對無法再如同當年因為不做正確的抉擇而讓靈魂真正地害怕! 

(我的狀態是只有朋友能看見 且好友名單內只有一位跟我一起進來新進同仁,他完全沒加公司同仁)但剛剛下午在中心會議上被逼問了兩個小時,要我道歉,但又不明說是FB的事件,所以我也沒有表示我要道歉,因為作假帳的事實我都備份了,所謂的中心公費的使用方法與紀錄也都是主任與資深同仁才能過目,因此我不知道就法律層面,

我有毀謗或是造謠嗎? 因為我真的認為這樣挪用款項在主管個人人際關係等項目上是
作假帳與A錢阿,但是膽小的我 ,如果真的是違法的,我願意刪文與道歉,若我刪文會否構成損毀證據呢?

我已經有向其他單位諮詢申訴管道,看來保守的學校體制很可能站在主管這邊。所以我若站得住腳,我希望可以不用道歉,是否有法律途徑可以申訴呢?

   

沛紳 101-04-17 16:09

各位好

小弟我非法律系學生

所以我不懂要選擇哪一種法律問題

切入正題

我的父親得了癌症

再一次吵架過程中

他揚言說自己要死了會先把我殺死(我有申請保護令了,但好像沒什麼用)

我的父親從我小時後就是愛喝酒

每次喝每次就吵就鬧

而我母親在這家庭付出了24年

我父親卻把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去

我與弟弟都已20歲

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

因為他愛花錢結果把房子拿去做抵押

但這些債都是我媽在還

我問我媽為什麼要幫他還

我媽卻說不還我們就沒地方住了

我很不甘心

從小我父親就愛喝酒還會打我媽騷擾我媽

房貸、保險、水電費、瓦斯、自來水費...等大大小小的費用都是我母親在繳

為什麼我父親不繳呢?因為他都把錢拿去喝酒阿

以上請問我這做兒子的能告我父親什麼罪?

而我父親已將我們母子三人趕出家門

以後我父親可以告我棄養嗎?(我父親一定會針對我,因為家裡只有我會反抗他)

還有房子是我父親的名字,但付出的都是我母親

我要怎麼把這房子搶過來?

他們已簽字準備離婚(尚未去登記)

小弟我沒有錢請律師

如果真的要打官司我該怎麼辦

我的母親好像不想打官司

所以所有的權益我母親只能放棄

 

蔡明哲 (阿哲) 101-04-17 23:40

 房子是你父親的,沒關係,還是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妳不用過渡擔心,沒錢打官司,可向當地法福會申請法律扶助。

沛紳 101-04-18 13:29
回覆 阿哲 的發言內容:

 房子是你父親的,沒關係,還是會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妳不用過渡擔心,沒錢打官司 ... (恕刪)

 那我父親將我們趕出家門

如果以後他後悔

之後要告我棄養

他告的成嗎?

小D 101-04-15 23:21

我的摩托車 好心借人卻撞壞 就算了!!
考慮到他有受傷 想說讓他先把傷養好在處理我的車子問題!
((結果他昨天跟我的老公說有"新的中古車"叫我們過去看看
我一下班就跟老公去沙鹿看車~我的車子125被撞壞 卻要我們承受50摩扥車!?
我們當然不接受 要求他把125完全修好 都已經給他們拖快兩個月了 對方的母親還口氣很差的說『那台五十摩托車性能比100好』【但是我們跟機車店老闆證實過 !! 機車老闆說 他根本沒說這句話】我跟老公的感覺就是他母親有強迫性較我接受那台摩托車 , 如果真的要把125修好 還要求我們貼錢...還一直強調說我的摩托車只價值5000~6000元 如果要全新修好 就要我們貼剩餘的費用 ))

 

請問這樣要如何解決呢!? 我該告他們嗎!? 不然我的損失該如何解決呢!

蔡明哲 (阿哲) 101-04-16 02:03

 如果真的談不攏,建議先聲請調解提告訴訟,相對於訴訟標的物價直,可能不划算。

小D 101-04-19 15:49

律師你好: 

不好意思 我不太懂 可以說清楚點嗎?

畢竟 我的摩托車好心借給他們

撞壞就算了  還使用很壞的口氣說 用二手貨拼一拼 但是不能保證會不會有問題!

難道我們從外地來到台中 就必須要被欺壓嗎?

這樣我們沒辦法上班阿!!  我到底該怎辦才好 調解委會在哪裡 我不懂

柳奇峰 101-04-15 23:07
我現在轉被轉學考 但是要先準備房子 我想最近簽約一間套房 從9/1-3/31 半年約 我會先付押金 之後轉學考放榜是八月中 如果我轉過去了 就不會去那間套房合約上沒寫違約金的事情 是不是我就押金沒收 不用再繳交任何費用嗎?(畢竟合約是9/1號生效) 或者是還要繳交其他賠償? 感激不盡
蔡明哲 (阿哲) 101-04-16 00:13
實際上要看你們合約如何約定,尤其是違約金部分,一般而言,大概就是押租金的問題而已。
CHIEH 101-04-15 19:58

事發時間6月9日星期五約下午5點20分

事發地點,台灣基隆市安樂區武嶺街275號的T字行路口!GOOLE地圖一下就可以看到事發地點!

我當時車上在著老婆(目前懷孕七個多月)跟小孩(一歲一個月),老婆跟小孩都坐後座,小孩在安全座椅上睡覺,被碰撞聲嚇醒,對方是個中年婦女,車上在兩個小孩約七八歲吧!

我方車為直行車,對方車巷口出來左轉碰撞到我左後方車門,雙方車上的人皆無人受傷!雙方車速都很慢,不會超過三十公里!
當場請警方來畫線,一開始他不願意承認他錯誤,警察說有異議可以請交通隊,後來他承認錯誤,並說願意請保險公司理賠,警察畫完現拍完照片後,至警局作筆錄
筆錄大致為,我方車為直行車,對方車巷口出來左轉,造成我左後方車門版金凹陷,他的右前保險桿損壞,他願意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賠償我車輛的維修費用
當下她說由於保險公司六日休息,他禮拜一辦理出險,保險公司最慢會在禮拜2或禮拜3跟我聯絡,結果我一直等到禮拜3下午五點,遲遲未接到保險公司電話,我就打電話給對方,他說他在忙!等等會打電話保險公司,到了晚上八點他打給我說保險公司明天(星期四)會跟我聯絡!

隔天早上10點(星期四)他的保險公司打給我,問我要去那裡維修,我說我要回大武崙toyota原廠維修,泰X保險公司說他們跟toyota有合作,我直接把車開去,他們會用視訊確認損毀狀況。

然後我把車開到toyota,請他們跟泰X保險公司聯絡並報價,結果隔天報價出爐,三萬多元,因為左後車門裡的防撞桿已經斷掉,要整個車門換掉,泰X保險公司說報價沒問題,只是要等一個月後確認責任歸屬後再進行理賠!我很急的話,可以自行先修自己先墊錢,然後他們一個月後,確認責任歸屬後,再匯款給我!

我當然不要,為何我被撞還得自己墊錢先修,泰X保險公司說沒辦法,這是他們的作業流程,toyota車場的人跟我說,我可以找肇事者要求他先墊,先修復我的車子,然後在請他的保險公司卻認責任歸屬後匯錢給他,那是他們的問題,畢竟那是他的保險公司,不是我的保險公司!

後來我在4月14日星期六下午五點打了兩通電話給肇事者,他都未接電話,我就在4月15日早上六點,傳了簡訊跟他說,他在11點傳了簡訊回我,說他很忙,有家庭有小孩要照顧,我有任何問題請直接找他們保險公司說,不要再打擾他,後來下午約三點,我又打了三通電話,他才終於回電話,他說當初在警局已經說好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他可以完全不用理我,我要談去跟他的保險公司談!他說要告隨我去告,反正他都交由保險公司全權處理了!

請問這樣:
1.難道我就真的得等一個月後,由他保險公司釐清責任歸屬後才能去修嗎?
2.筆錄上寫,他請保險公司全權理賠我維修費用,他就可以完全不用理會我嗎?
3.這段時間假如又被人撞了同一個地方,我小孩受傷要算誰的?因為我小孩的安全座椅是放在駕駛正後方,而那個車門正是被他撞到保險桿斷掉!
4.以我這樣我有責任歸屬嗎?我是屬於主幹道,且我為直行車,開過路口過半後,他為轉彎車撞擊我左後車門
5.車輛維修需4-5天(車廠說的),這段時間我可以跟對方要求合理的交通費嗎?
6.他這樣賴皮,我有什麼辦法讓他們盡快把我車修復嗎?
7.在車子尚未修復的情況下,有任何損失可以找肇事者求償嗎?

林智群 (klaw) 101-04-15 20:10

車禍修理都是這樣,由車主先修繕完再持單據向對方保險公司申請款項

保險公司也不是看到單據就賠,還要看警方填寫的肇事原因判斷責任歸屬,

如果對方是100%責任,才會理賠全額給你

小D 101-04-14 21:07

我的摩托車 好心借人卻撞壞 就算了!!
考慮到他有受傷 想說讓他先把傷養好在處理我的車子問題!
((結果他昨天跟我的老公說有"新的中古車"叫我們過去看看==感覺被欺騙~
我一下班就跟老公去沙鹿看車~我的車子豪邁125被撞壞 卻要我們承受50摩扥車!?
我們當然不接受 要求他把豪邁125完全修好 都已經給他們拖快兩個月了 對方的母親還口氣很差的說『那台五十摩托車性能比100好』【但是我們跟機車店老闆證實過 !! 機車老闆說 他根本沒說這句話】我跟老公的感覺就是他母親有強迫性較我接受那台摩托車 , 如果真的要把125修好 還要求我們貼錢...還一直強調說我的摩托車只價值5000~6000元 如果要全新修好 就要我們貼剩餘的費用 ))

這樣還有沒有道理? 口氣差? 甩頭就走人 把我跟我老公丟在沙鹿?

我到底該怎麼處理這件事情呢!?

阿達 101-04-14 19:06

請問在租房網看到他租屋費用有包括第四台~~但是實際簽約後~才發現是數位電視~也就是只有15台吧~收訊差到只收到三台~~~覺得有被騙的感覺 如要退租~他又要扣我一個月的押金~我要怎麼辦???????

馬克林 (Mark) 101-04-14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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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租賃契約的租期未定期限,你可以先通知房東說不打算繼續租房子,之後便可終止契約

2.但如果租賃契約有定期限,而您想要以沒有第四台為由終止契約,這時候是有爭議的。因為所謂的「第四台」,是否就是指有線電視,還是數位電視?要看你們之間的定義。契約上如果未加以詳細寫明,這時候就要看雙方的意思了。如果你是因為有第四台的原因才租這個房子,顯然第四台是否存在,是契約重要之點,若想退租,確實是可以依約主張。另一方面,如果你還要繼續住下去,也建議你可以向房東要求依約裝設第四台,或是減少相當於第四台費用租金。(參照民法第450條)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袁律師 (袁律師) 104-03-19 18:18
您好,建議可先發存證信函通知履行契約,如屋主仍不履約,再以信函通知解除契約,其後如屋主擅自扣除押金,恐須透過訴訟程序處理。謝謝
majurowolf 101-04-12 20:32

我在去年的10月我有與人發生車禍
機車機車, 我從左後方擦撞到對方右後方
對方只是皮肉傷, 但醫院有疏失(因清瘡沒清乾淨)
倒至他的皮肉傷必需值皮, 產生許多應該不用付擔的費用

上了兩次調解均無法達成共識
我像被硬敲了竹槓, 因為醫療疏失的後果費用均由我支出
包含半年工作等等
第一次調解因為保險公司與我有認知上的差異
調解保險18萬, 保險公司付10萬, 我八萬!
但因為認知差異問題上了第二次調解
對方卻將18萬要求我個人己付, 保險另計
所以談判不成, 今日我收到法院傳單!

問題一: 我收到的是刑事 過失傷害, 請問, 民事還沒開庭, 刑事案會在第一次開庭就宣判嗎?

問題二: 如果就此宣判, 那日後民事如果達成合解, 那刑事責任我是不是還是得執行或易科罰金?

問題三: 刑事問題能否會等到民事開庭後結果如何再來做宣判?

問題四: 刑事如果判緩刑, 那我還需要易科罰金嗎?

因為我覺得這種以刑逼民的方式, 太過可誤, 如果民事庭未開, 我就得背上前科, 且易科罰金後再加上民事訴訟的金額, 也許對我來說會比再調解還要高! 不划算!

懇請大大們幫我解答! 謝謝其車禍詳細內容, 我之前有題問過

林智群 (klaw) 101-04-13 00:02

一般車禍法院都會要求雙方和解,肇事者如果民事和解,刑事都會判比較重,

這是以刑逼民沒錯,不過勒,這在車禍案件是存在的

阿達 101-04-10 19:06

請問在租房網看到他租屋費用有包括第四台~~但是實際簽約後~才發現是數位電視~也就是只有15台吧~收訊差到只收到三台~~~覺得有被騙的感覺     如要退租~他又要扣我一個月的押金~我要怎麼辦???????

希望 101-04-10 16:34

我在橋上發生車禍,我是靜止狀態停紅綠燈,對方從後方直接衝撞上來,(對方開的車是用公司的名義買的)之後逃逸,我已經有備案

當天我有去看醫生,有開立診斷書,臀部挫傷宜休養一個月,要後續追蹤

 

後續有抓到人,筆錄也有承認撞到人,有私底下要找我合解,但是他整件事情只願意拿5萬出來合解

對此落差真的很大,因為我車修復就要87400了,故並沒有達成和解的狀態,另外他的態度並不是很好,一開始還有帶朋友過來說 如果你自信可以拿到你要賠償的金額,那你就努力吧!

後續一直談不攏和解,一個星期之後由他的保險公司出面說要解決,之後再也沒有對方的消息,期間也是由我一直在跟保險的聯絡,對方根本沒做任何的事情

因為我是做業務的,所以車子對我很重要,這期間我的車被撞到不能鎖門,所以根本不敢使用,醫生說宜休養一個月,我也不敢,怕一請假就沒工作了,這部分也大大減少我的工作成效,上頭煮頭也一直3天2頭的就唸說要快去生一輛車出來要跑業務,整個精神壓力大到不行

我想請問一下這部分可以怎樣像對求償車損? 車輛折損部分? 工作成效減少?精神賠償?出車的費用?

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沒和解對方會怎樣?  肇事逃逸+過失傷害(還是業務過失傷害)?

林智群 (klaw) 101-04-10 17:18

求償部分可以等到起訴後再提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不用繳裁判費,雙方沒有和解的話,對方會被判較重的刑

希望 101-04-10 17:29

那可以請問一下,我應該怎麼跟他求償嗎?

因為一來我不想讓人家覺得我在獅子大開口

二來,希望在合情合理的一個求償上提出,至少不用跟他在那邊一直耗時間打官司

marco 101-04-05 19:56

請問各位律師有關車禍賠償問題. 本人於去年9月時騎摩托車再內湖與一台車發生車禍.當時情形是處上班時間塞車.再等一個紅綠燈.當綠燈後車往前走前方車突然緊急煞車.我反應不及撞上前方轎車,但因為速度不快所以他車幾乎看不出傷痕.只有保險桿微微擦傷.當時對方有請警察來做筆錄.及肇事鑑定.但這幾天我才接到對方保險公司的理賠催收通知書.要求陪償新台幣17276元.我覺得很不合理.對方也沒有在事發後和我談賠償問題有沒通知我她維修事宜.在他全部維修完後才通知我這些費用..讓我覺得有被獅子大開口的感覺.畢竟他保險桿只有擦傷..請問律師如果我不願意支付那麻多陪償費用.可以有哪些申訴途境..??麻煩給我一些建議答覆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06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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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剛 101-04-05 13:31

我在兩年前2010年的5月硬著頭皮買下了一間房子
剛住進去時發現電視畫面不是很清楚,但勉強還可收訊台視及中視
因為我大都是從網路獲取資訊,平常不太看電視節目
所以就沒有再進一步處理了。

去年9月突然第四台人員登門告知我們家私接訊號
將會通知公司的"法務人員"來處理,並表示要強制斷訊
當時已向第四台的人員表示家裡的電視根本很少在看
也明白表示根本不知道線路在那裡,並未私接,所以請對方斷訊沒有關係
業者轉而強調因為線路已接了相當長的時間
所以要我們自行決定是要付費收看,還是要走法律途徑
另告知重新申請可以不追究之前的費用,希望我能考慮付費收視
當時因為所買的房子因個人因素不得已要在年後賣出
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及糾紛,接受了業者建議裝了根本不想看的第四台...

大約繳了四個月的費用後,今年初終於搬家並委託仲介房子脫手
便未再繳第四台費用 (房子已是空屋),於是事情暫時告一段落...。

三個月後竟收到業者寄來的存證信函,且附了一張當時繳費的收據
赫然發現第四台要我們簽名的收據中,有幾行小字提及:

"台端經本公司檢測並非有效收視戶,卻接取本公司電視訊號...,...X年X月同意申裝並收視一年..."
當時只是向第四台要一張繳費收據,現在細看才發現有玄機
感覺像是欺騙消費者簽一張被誣蔑的證明來保障業者
當下根本未儘告知義務,誰也不會想到去細讀一張收據的逐字逐句
若是連拿一張繳費收據都有可能被騙,那真不知道什麼可以相信!

請問現在面對這張對消費者不利的收據及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理?
如果此事件造成個人名譽受損或被誣蔑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是否有人有相同的經驗或類似的情況正在發生,這該找那個單位協助呢?

小剛 101-04-05 13:23

我在兩年前2010年的5月硬著頭皮買下了一間房子
剛住進去時發現電視畫面不是很清楚,但勉強還可收訊台視及中視
因為我大都是從網路獲取資訊,平常不太看電視節目
所以就沒有再進一步處理了。
去年9月突然第四台人員登門告知我們家私接訊號
將會通知公司的"法務人員"來處理,並表示要強制斷訊
當時已向第四台的人員表示家裡的電視根本很少在看
也明白表示根本不知道線路在那裡,並未私接,所以請對方斷訊沒有關係
業者轉而強調因為線路已接了相當長的時間
所以要我們自行決定是要付費收看,還是要走法律途徑
另告知重新申請可以不追究之前的費用,希望我能考慮付費收視
當時因為所買的房子因個人因素不得已要在年後賣出
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及糾紛,接受了業者建議裝了根本不想看的第四台...大約繳了四個月的費用後,今年初終於搬家並委託仲介房子脫手
便未再繳第四台費用 (房子已是空屋),於是事情暫時告一段落...。三個月後竟收到業者寄來的存證信函,且附了一張當時繳費的收據
赫然發現第四台要我們簽名的收據中,有幾行小字提及:"台端經本公司檢測並非有效收視戶,卻接取本公司電視訊號...,...X年X月同意申裝並收視一年..."當時只是向第四台要一張繳費收據,現在細看才發現有玄機
感覺像是欺騙消費者簽一張被誣蔑的證明來保障業者
當下根本未儘告知義務,誰也不會想到去細讀一張收據的逐字逐句
若是連拿一張繳費收據都有可能被騙,那真不知道什麼可以相信!請問現在面對這張對消費者不利的收據及存證信函該如何處理?
如果此事件造成個人名譽受損或被誣蔑又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是否有人有相同的經驗或類似的情況正在發生,這該找那個單位協助呢?

您好:

建議您可先向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申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思 101-04-03 10:38

名詞解釋
保證班:繳一次較高的費用,可補習到考上,但每年需再繳換證費
年度班:繳一次費用,只可補習到考試時
續報:為補習班年度班的學員,可繳一筆費用,再讀一年,或是成為保證班
高考:7月多考試,所以7月報名可上完整的一年課程

 

你好:事情是這樣的
100年月中左右,我同學報了-初等年度班
100年12月,我同學續報-高考保證班
101年3月,我同學確定考上初等,但卻要上台北工作,但如果從台中班轉到台北班需要一筆費用,所以想說等到今年7月再來轉,但這段時間沒有時間用,所以就借我用他的學生證
101年3月27日,我上了第一堂(3小時)
101年3月28日,我上了第二堂(3小時)
101年3月29日,被發現,我上了20分鐘,並給了我一本學員手冊(第一本)
101年3月30日,談和解,簽了以後放棄民刑事訴訟 

3/30這天,首先他們拿出了一本學員手冊(第二本),上面是寫未有學員身分上課,以一堂500元的3倍賠償,但之後說什麼拿錯了,又拿出另一本以一堂1500元的3倍賠償(第三本),所以我總共付了
1500*3倍*3堂=13500元(這樣算是暴利嗎?)
若以我拿的學員手冊,以及他們第一次拿出的學員手冊500*3倍*3堂=4500
總共差9000元,而且以一年的學費除以堂數,也不會到一堂1500元
而且他們還撤銷了我同學的學藉(學員證上有說違規撤銷學藉),當初他轉班時繳了4萬多元

所以我想請問可否以消保法,請求回復我同學的學藉,並以500*3倍*2堂=3000元來賠償

小強 101-04-03 10:32

你好 請問我因為(無照)酒駕機車與一部自小客發生車禍 我自己傷重(小腿骨折 顱內出血目前還在復健當中)機車全毀 而對方車子前方部分毀損人毫髮無傷  問題一 我因為無照酒駕部分強制險是否會給付醫療費用 問題二我是否能告對方過失傷害罪 能的話該怎麼做 我沒讀多少書實在不懂 請不吝指教 銘感於心 謝謝!

醬油 101-04-03 03:45

您好想請教的問題如下

有一位友人A欠下 本人與另一位朋友B兩人一些無借據債務~欠我5000另外欠B朋友15餘萬(皆無借據~現金交易無匯款紀錄)

由於本人金額較少所以原想說算了不追究

不過朋友A最近行徑相當誇張

由於朋友A曾經承辦過某學校之訓練計畫並且為負責人

該活動邀請我與朋友B一同前往授課擔任助教~

該活動學校有編列預算講師費用~且我們前往授課時也被要求簽領據

在活動後一個月左右~學校有撥款講師費下來給社團老師

並由社團老師轉交活動計畫人(A朋友)代為轉交給其他講師(由於老師也信任他亦為現金交易無任何書面收據)

事後A朋友多次以各種不存在之理由拖延交付講師費給助教群

僅以ATM匯款方式延遲付給另外一位較資深的教官(代號C朋友)

其餘助教講師三人費用均被侵占

在東窗事發後~該員(A朋友)傳簡訊至三位(包含我與朋友B)遭侵占講師費用的友人

承認因某件刑事案件連帶之行政訴訟尚未結案所以急需經費~進而未告知挪用講師費未告知

請我們三位講師見諒並有一一記錄債務未來一定會還(案外案:朋友A因刑案曾遭判刑一年多緩刑三年執行中...,因該員當初在海巡單位服務涉案~故向我們說海巡署行政訴訟尚未結束需要官司費用,但經與朋友A母親連絡,該員並無行政訴訟纏身,說詞有異...>"<又再找理由開脫...)

目前已有收集當初講師簽立本據、朋友C之ATM講師費匯款紀錄、以及朋友A承認侵占簡訊紀錄

問題一:請問以上是否已構成業務侵占?是否可以按鈴聲告?

故事還沒結束~該員承辦此次課程為專業證照課程

活動結束後向學員收取訓練書籍費用與證照製作費(朋友A是代表OO協進會名義承辦此活動)

活動後不但未如期將合格之學員證書登錄成績並製作證書~直接侵占書籍費用與證照費

直到半年後該校學生反映證照遲遲未發才東窗事發

朋友A因為侵占款項早已用光繳不出製做證照之費用~

進而使用XX協會名義自行偽造證照且交給學校老師(以透過關係向XX協會證實該協會完全不知道此事)

更扯的是在這之前還自行製作OO協進會之印鑑開立受訓證明書給學校學生(以上文件皆有正本留存證據)

問題二:請問自製印鑑開立訓練證明與製作其他單位之證照是否涉及偽造文書罪?此為非告訴乃論罪囉?"告訴權"為遭受偽造知單位還是每個人都有"告發權"?

綜合以上許多非告訴乃論罪行~是否有辦法以刑逼民

因為我方已蒐集許多文書證據~朋友B之15萬債務是否可以告知朋友A出來協商補簽借據本票?

以彌補當初15萬無借據借貸的執行依據?

我們的立場是

1.不希望朋友A再到處騙人希望他可以自我克制收斂(念在朋友一場並不想逼人死路)ps該人有緩刑尚在執行中...

2.朋友A欠朋友B之15萬為借據貸款可以利用這次機會以刑逼民~讓他有誠意協商日後還款事宜(沒要他一次繳清只是希望他認帳"補簽借據本票")未來大家債務也有個依據不會求償無門

問題三:請問如果手上掌握有以上非告訴乃論罪之證物~該如何與朋友A談判?

搜尋資料後找到幾種方法針對為借據借貸之補救~寄存證信函支付命令、以刑逼民、補簽本票借據...等~是否可以建議以何種方式與順序達到討債之目的?

另外有一個問題~如果可以找到他母親一同出來協商~在協商過程中如果以非告訴乃論刑事案件作為談判籌碼是否會對朋友A造成恐嚇或威脅之行為?

如果與朋友A說~沒有誠意解決債務問題將不排除提起業務侵占偽造文書訴訟~這樣的狀態下補簽借據本票是否有其效力?以上問題煩瑣~懇請指教!感謝!

 

 

小朱 101-03-31 23:59

您好!! 我想請教 有關於朋友借貸的問題  實情如下:
  在民國100年8月份的時候 我有借朋友9萬6千元的現金 當時有說過 如果他有按照口頭約定 有按時還我那利息的部分我會幫他負擔(因為這是用我的名義跟別人借的) 可是借完錢後他一直拖延 期間也謊話連篇 一直到民國100年10月份的時後我發現不對勁 我才要求他簽立本票 簽立本票後在民國100年11月份 他才還我1萬1千元整(本來是9月就該還的) 不過還完之後 他就一直躲著了 也搬家 他因為跟女朋友住在一起 他沒有用手機 不過他女朋友有用 我撥給他女友也不接也不回 期間我有自己去他家找他父親 問她父親有沒有辦法幫他還錢 因為我日子也很不好過加上無薪假 我已經還不出來了 可是他父親說沒有辦法 之後又聊了一下 我就再也沒去他家了 當時我離開他的不到1小時的時間 他妹妹打電話說我侵門踏戶跑去他家威脅他父親 然後就開始漫罵 我跟她妹說 我根本沒有在威脅 我從頭到尾都很有禮貌也很有誠意 不信自己去問她父親 那時候我朋友又撥了一通電話來說要跟我吵架 要我馬上出來 真的很可惡
請問一下 我有本票 可是我怕如果要去法院 我還要負擔很多其他費用 說真的我已經沒有錢了 這段期間我還要幫他還利息 跟繳交自己的保險費  請問各位懂的法律律師大人 我該怎麼做......

 有簽立本票可以先去聲請本票裁定

 程序費用不會太多

小朱 101-04-03 00:07
謝謝您 請問一下 我是直接拿本票到法院就可以了嗎?? 那流程會有人指導嗎??
波利 101-03-30 21:16

因為幫別人代辦手機的問題

幫B代辦了兩支門號 而B也把其中一支門號交給C使用

結果B跟C一起不繳費用

之後B出面把合約解除 接下來剩下C不出面 也躲起來

我只知道C的手機 讀哪裡

C再不出面 我打算自己把合約解除 再對C提出返還不當利益

但是我只有知道手機 讀哪 名字 有辦法提告嗎?

B故意隱瞞C的行蹤 我這樣能告B嗎?

狐狸 101-03-29 18:07

各位律師好,我在100年10月份的時候加入鴻森,可是在今年大概3月的時候發現跟我想的不一樣,基於種種因素我想要退出鴻森,當初加入的時候要申辦兩個門號,現在要退出,卡在違約金的問題,違約金的部分是應該由誰來負責?還有當初辦的時候,上線說公司會配一支雙卡空機,現在要退出,他說要扣掉空機的費用2400!!這部分要如何解決?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ˇˇ 謝謝

I很慌 101-03-28 10:54

@@ 好恐怖,好多人都違反商標法,誰可以幫幫我?

去年底,因為在網拍賣了kitty跟disney的商品而被保智抓去做筆錄
這幾天接到了法院的傳票,開庭的時候列席被告
檢察官大概就照筆錄詢問,我就一一認罪,檢察官告知有詢問被害人是否要給予緩起訴,但都得到否定答案,因此不會緩起訴,我是初犯真的是不清楚甚麼能賣甚麼不能賣才會誤售這些商品,之後也全部都沒有再販售了,但聽檢察官的回覆好像很嚴重,一般來說這樣最嚴重我大概會有甚麼樣的判決跟處分呢(民事刑事方面)有甚麼可以減輕的辦法嗎?甚麼情況下會比較嚴重呢?(賣的多還是賣的項目多或是單價高呢?) 
 
網路上有人說可以寫”聲請緩起訴狀”請問這樣真的有用嗎?
拜託~~>< 幫幫我吧

是否要請律師呢? 費用大約? 請了律師後會有甚麼差別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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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很慌 101-03-29 20:06

我是收到傳票後,只去過一次法院見過檢察官問了一些筆錄的問題,是否認罪等。

我不知道現階段是到哪邊呢(對法律真的很不懂)

那我需要主動連繫廠商合解嗎?

現階段我還有甚麼能做的嗎? 還是只能乖乖在家等?

 

 

 如果能與廠商和解,那對於你的案件的求刑或爭取緩起訴有很大的幫助。

fish 104-08-09 10:24

違反商標法 小魚大串連
https://www.facebook.com/antipolicefishing

 

 

已連絡新聞媒體, 記者表示有意採訪釣魚辦案中權益受損的民眾做一專題報導, 供社會大眾檢視檢討, 徵求類似案例! 

請小魚們串連起來, 積極轉發, 希望能喚醒僵化制度的轉變! 
(聯絡資訊請拉至文章最後)



警方追求績效、獎金, 冷氣房裡動動手指就能釣魚抓人, 

卻對不懂法律、無侵權意圖的業餘賣家民眾造成莫大精神傷害, 對實際仿冒氾濫風氣毫無遏止作用, 卻因為”績效漂亮”而行之有年;



說好聽一點是擾民、效率低下、判斷力不足、懶惰;


說難聽一點是瀆職、侵犯民權、濫用公權力、浪費公帑!






而這一切背後的意義是什麼: 

維護奢侈品企業的巨額獲利, 犧牲不懂法律的平民百姓。



請問小魚們, 為什麼不生氣?

 

 

請將你的個案、相關資料、證據寄到: antipolicefishing@gmail.com

 

詩詩 101-03-27 11:01
爺爺有寫了遺囑去民間公證公證遺囑內容有間房子要給我~ 請問這時候我去登記房屋會先再我名下吧? 那如有繼承人不服他去法院申請特留份跟我打官司他才會分到房屋嗎? 爺爺寫遺囑房屋要給我這是屬於遺贈還是遺囑繼承? 那這樣還會需要繳到土地增值稅嗎? 之後登記房屋遺囑繼承時要先報稅? 請問要怎樣的程序??要繳哪些費用需要什麼資料? 到哪些地方辦理呢?我想先了解一下~麻煩有空得的律師可以回答一下囉~
既然是遺囑的遺贈自然與一般贈與不同 遺贈必須等被繼承死亡才發生效力 所以目前沒有辦法將房屋過戶你名下 除非爺爺目前也同意過戶 則另外成立贈與 房屋過戶程序如果有不懂可以請教地政士
詩詩 101-03-29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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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詩 101-03-27 10:59
爺爺有寫了遺囑去民間公證公證遺囑內容有間房子要給我~ 請問這時候我去登記房屋會先再我名下吧? 那如有繼承人不服他去法院申請特留份跟我打官司他才會分到房屋嗎? 爺爺寫遺囑房屋要給我這是屬於遺贈還是遺囑繼承? 那這樣還會需要繳到土地增值稅嗎? 之後登記房屋遺囑繼承時要先報稅? 請問要怎樣的程序??要繳哪些費用需要什麼資料? 到哪些地方辦理呢?我想先了解一下~麻煩有空得的律師可以回答一下囉~
林智群 (klaw) 101-03-27 23:59
只要房子過戶就要繳土地增值稅, 你必須先完稅才能辦理過戶, 至於不服氣的繼承人可能會對你提告,要有心理準備
吳小豪 101-03-25 23:44

個人兒時父親雖為同住但鮮少對個人及胞妹負起照顧之責,母親直至個人約20歲時才因家暴由法院判決與父親離婚分居,母親個人與胞妹同住,父親則為回老家與大伯一家同住。
問題來了
  日前大伯找到家裡說父親罹癌,目前住院治療,個人因在北部工作,故無與他們當面對峙

狀況 為大伯他們找到家裡來要錢,主訴要求這段期間的照顧費用及開銷,母親當然不願負擔這筆費用,並要我別出面,個人也不太有意願出面,但對方卻威脅要把病父丟在醫院直至社會局關切,表示要將事情鬧大變成法律問題。
 
想問的是 如果對方果真將事情鬧大的話會有哪些方面的問題?
  如道時須走法院是否會變成遺棄等等的罪,又或者是否可以以父親於格人兒時時的作為做為抗告之類的?或者會有其他衍生的問題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1120條規定

扶養之方法,由當事人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親屬會議定之。但扶養費之給付,當事人不能協議時,由法院定之。

民法第1119條規定

扶養之程度,應按受扶養權利者之需要,與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及身分定之。

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因此若扶養費擔過重

可向法院請求減免之

以避免因此被認定有遺棄之情事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ㄚ民 101-03-25 22:56

前幾天,偶騎機車在下班途中撞到一台轎車的車頭,對方是要右轉彎,偶是要左轉彎後,馬上再切向右側的ㄧ條小路,因為選擇最短的直線,越過雙黃線,而撞上對方轎車的保險桿。

 

        對方轎車是1998年1500CC,經對方送回原廠估價後,光是主要零件(目視有:保險桿、水箱罩、左大燈、左側燈、左照後鏡)以及零零總總的費用,合計需18228(98年的同款二手車價約7~9萬)。而偶的機車前面全毀,尚在估計維修費用中。

        事發後,對方有聯絡警察進行現場量測與筆錄,雙方都有前往某大型醫院進行X光與診察;對方表示胸口有撞到方向盤,偶的受傷部位則包含:左手腕扭傷、右手肘彎曲處扭傷、腰椎股末端頓傷,以上有做X光檢測,並未發生骨折現象,依急診室醫師判斷,骨頭應無裂傷,另左膝蓋下方左側處有擦傷,瘀青約12*8CM。

         偶車禍當晚因腰椎傷有刺痛感而難以安睡,隔日早上四點已經痛的難以入眠,而且疼痛感有蔓延趨勢,包括右側脖頸背有刺痛感,右大腿內側與外側在抬腿屈膝離地約40CM時,會有肌肉刺痛感,以及右側肋骨下方會有悶痛感,上班之後沒多久,上下樓梯時舉步維艱,只好請假前往中醫診所就醫,經中醫師予以針灸治療後,有稍微降低疼痛感,但是腰椎在坐或站或走或躺,還是會痛@@~醫師建議兩天一次施與針灸治療,視情況再作調整。

        對方有強制險, 不知有沒有第三責任險,偶的機車只有強制險。對方是說目前辦理出險,會賠償偶的機車維修費…

目前對方表示要和解,偶該怎麼做呢?

今晚對方有來談和解事宜, 說撞到胸口, 還一直疼痛咳嗽, 要求儘速修復車輛, 不然要向偶求償代步金, 如果不儘速和解, 就要繼續耗下去, 聽到的時候, 實在很不舒服.....

偶有受傷,但是侵犯路權偶的機車維修費用以及醫療費用可以要求對方負責嗎?

     懇請撥冗指點幫忙,感激不盡!!

101-03-23 23:56
律師你好 請問 打手機電話給你問法律問題 可以嘛? 需要費用嘛!?
蔡明哲 (阿哲) 101-03-24 14:40
可以打來,只要我沒在開庭,方便的時候,我都會回答你,不需付費。
101-03-22 18:20
律師你好.如果請你們代辦假扣押整套程序(寫書狀.狀紙數份、查財產查封)請問整ㄍ程序費用多少錢~謝謝
您好: 請問對方的資產座落於何地
101-03-22 18:17
律師你好.如果請你們代辦假扣押整套程序(寫書狀.狀紙數份、查財產查封)請問整ㄍ程序費用多少錢~謝謝
蔡明哲 (阿哲) 101-03-22 23:36
一般而言,如果委任律師具名去處理,整個流程大約是5至6萬元,要看案情繁複程度而定。
玉榛 101-03-21 14:34

車禍情況:今年2/14 我騎車直行,對方汽車右轉(從我左後方來),我看到時汽車已經橫在我前方約3-5公尺,並未打方向燈,我煞車後還是撞到對方加油蓋附近。我們連人帶車大約滑行了3-5公尺左右,對方汽車在當時並未停下,駛至約事發點50公尺處,且對方駕駛並未在現場,只有對方的朋友出現,問我們有沒有叫救護車,但卻沒看到他拿手機出來打,一直叫我們不要提告

對方的車子,在加油蓋附近有刮痕;我的機車前蓋掉落,及車台歪掉。當時我載著我母親和四歲姪子;我母親膝蓋瘀青,我的雙手掌側擦傷(約13天後才不會痛)、膝蓋傷到韌帶(目前復健中),我姪子頭部外傷併骨折(有掉一小塊骨頭)、皮膚缺損(從左眉上至髮際呈一下形,左眼下有2×6cm的記號,看起來像胎記)、顳肌斷裂(修補肌肉及皮膚皮瓣修補手術,約8Ⅹ2公分),每天晚上睡覺、換藥都叫著「我好怕」,讓我們全家身心俱疲。    請問這樣要求80萬是一般嗎?會很過份嗎?(對方說要賠6萬元)       再問簽和解書時,如果有律師在場,對方不屢行賠償時,申請強制執行,可以成立嗎?法院會接受嗎?        三問如果要訴訟的話,大約需要多少費用和時間?       麻煩幫幫忙了,謝謝!!


您好:由於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未由警察進行交通事故現場測量,及相關事實之釐清,日後可能發生各說各話,至於賠償之金額為妥,倘有醫療單據可憑,對方比較能接受,不知您是有否事發當時拍照存證,如果都無相關證據時,則建議至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因該調解筆錄會送請法院核定,日後即可持該調解筆錄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以上供參

玉榛 101-03-21 21:40
回覆 吳錫銘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由於發生交通事故當時,未由警察進行交通事故現場測量,及相關事實之釐清,日後可能發生各說各 ... (恕刪)

 謝謝您!當時有路人報警,因此有測量現場。

因為我姪子的部份,還有牽扯到以後要作美容整型的部份;我復健也不知要到啥時,因此您說「要以單據」來談賠償,精神損害和後續醫療的部份,要怎麼和對方談?要在和解書上註明對方須負責到復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