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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 101-09-19 19:17

請教各位法律專家

我爸是債權人,對方積欠我爸將近四百萬而最近即將法拍債務房子,

法院最後用總價五百五十萬法拍(最近即將第一次法拍),而我爸有

意願要承受這棟房子,請問

1.到第三次法拍後無人買之後聲明說要承受?

2.到時候我爸還要準備一筆錢來買嗎?還是到時候跟法院聲明,法院會直接給權利移轉證明?

3.債權人可以請求拍賣都是減價到接近20%,得以接近滿足四百萬債權嗎?

4.到了特別拍賣(第四次)之後,如果只要錢,債權人可以無限次申請減價拍賣嗎?

以上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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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rey 101-08-08 20:39

兩人共同向政府承租一公有地使用

承租時未登記使用比例,政府因此推定為共同承租,各有1/2使用權

實際上使用比例為:甲方:20%,乙方:80% (每年亦依此比例負擔稅捐)

今政府欲出售該公有地,雙方有意依原使用比例購買、支付價款(甲:20%,乙:80%)

但因最初承租時未登記使用比例,購買公有地後,政府仍會依原推定1/2分配產權

請問,乙方該如何將甲方中的30%產權移轉回?

購買前是否需先雙方繕寫「共有土地協議分割書」? 協議分割後會產生哪些稅、費?

或者是否有其他較佳的處理方法?

請幫忙解惑,謝謝!

 

david 101-08-06 21:26

各位好:

          本人有一問題請教:

          問題陳述:本人於92年因幫親戚作保,為連帶保證人債權人均已向法院主張負連帶責任

          ,因金額過大無力償還。另本人婚後太太有一 置產房子,想請教有關"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請求權"在民國(下同)96年5月23日修正前立法明定該權利具專屬性,原則上不得讓與或

           繼承,但是這樣的規定,在96年5月23日修法後,基於「該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雖

           依夫妻身分而生,但本質上仍屬財產權之一種,並不具專屬性質,請問我作保發生年度為

           92年,債權人可以主張債權移轉方式取得我的之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法律可以朔及

           既往嗎,煩請各位大律師解惑,感激不盡,若不趕快澄清,婚姻就要出問題。

          ps:夫妻結婚後才置產,以法定財產制。

沈恆 (沈律師) 101-08-06 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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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g 101-08-06 20:26

如果先生因為挪用公款被判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妻子會有共同債務清償之義務嗎?
可否藉由離婚免去償還債務責任?
另外.也因為職務之關係.被告防害名譽.但結果是罪名不成立.法官說因為沒有前科.可免去坐牢之刑責.是否是有可能的呢?
請各位法律相關背景的朋友們.幫忙解答一下.很急.因為很擔心先生真得被關了.會將債務移轉至妻子名下.進而導致兒子及媳婦的經濟狀況受到牽連.(妻子本身沒有工作.且名下無資產.與兒媳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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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101-07-20 18:31

我父親約在十二年前死亡,父親死亡前,因為賭博吸毒的關係,性格大變,要求爺爺用土地去向銀行貸款,等於借款人為爺爺,父親與母親為保人,貸了一筆為數不小的金額,這筆錢十幾年來父親從未償還過,也因此後來爺爺、父親、母親都信用破產了,父親在十二年前的某一天車禍離世,當時我與弟弟妹妹都仍未滿二十歲(我快滿18歲),根本不知道我們家有負債、更不知道該去辦拋棄(限定)繼承,而我們的長輩,也不瞭解這方面的資訊。

今年我結婚了,也與丈夫有了自己的小窩,丈夫將婚前買的房子贈與過戶至我名下,同時弟弟名下也有了自己的房子。現在我們所擔心的是,因為目前爺爺還在世,債務是在爺爺與媽媽身上,但若爺爺百年後呢?債務照理說是該移轉至爺爺的女兒,以及我們三位孫子身上,關於這一點我們及姑姑都可以辦限定繼承應該是沒問題吧?

註:爺爺現在只剩1個女兒,父親與大伯(父親的哥哥)都已離世。

但…辦了以後,這筆債務是否還會追朔回保人,也就是我父親的兒女(我們三姐弟)身上?房子是先生努力多年才買下的,因此真的很擔心也疑惑,現在的我是否該將房子過戶回給先生,以後才不會有所影響,拖累到先生呢?

另想請問,若爺爺百年後,若姑姑(爺爺的女兒)沒有繼承(辦限定繼承或拋棄繼承),我們三姐弟是否也該跟著去做這個動作呢

 

 

林智群 (klaw) 101-07-20 18:58

你父親死亡時你們都還未成年,依照新繼承法規定,是直接是用限定繼承的,就是在遺產範圍內負責即可,這各條文是有溯及既往的,所以不需要過度擔心

沈恆 (沈律師) 101-07-20 1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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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臨 101-07-19 07:54

您好

遺產申報須將死亡前二年之贈與納入遺產計算

繼承人於死亡前二年內,將2千萬存款移轉予乾兒子(非有登記,無法律關係)

因被繼承人名下無子女及父母,也無配偶,只有二位妹妹(均無聯絡)

此時被繼承人已死亡(99年7月),依繼承順位,該二位妹妹即為繼承人,

國稅局查核該遺產時,即發文通知(101/7月)二位妹妹需儘速繳付文件,以計算遺產稅額(已過拋棄繼承時效),請問如國稅局將該2千萬列入計算,則二位妹妹將繳付遺產稅額,可是二位妹妹完全也未繼承到任何遺產,卻必需繳稅,這合理嗎??

如真的必需繳稅,請問該如何保護自己之權益??也就是是否可將那2千萬追討回來??或由被贈與人去繳遺產稅??

1.國稅局的說法,還不確定該存款之流向,只確定2千萬已提領一空!!

2.二位妹妹均知悉被繼承人已死亡

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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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生前贈與遺產總額之計算,必須是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往生前2年內受贈與才會計入。由於乾兒子並非法定繼承人,所以贈與乾兒子的金額並不併入遺產總額之內,法定繼承人並不需要繳2千萬元部分的遺產稅。法定繼承人可向遺產稅主管稽徵機關申報該金錢已為移轉繼承人,主張上述理由而不需繳納此部分的遺產稅。

(參照民法第1148之1條;遺產贈與稅法第15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Grace 101-08-12 23:51

目前已接到國稅局的公文,通知被繼承人在生前二年內自銀行密集提領了大筆金額,要我們在期限入提出陳述書,但我們沒有拿到一毛錢,請問陳述書要怎麼寫較好? 需要提出什麼資料作佐證?

國稅局應該也可向各家銀行調出當年領現的資料, 不是嗎? 還是我們自己要去向銀行申請調出當年提領現金的人是誰來證明不是我們嗎? 但如果是被繼承人自己提領的, 再將現金交給別人或慈善單位, 但實際上並未交付給繼承人, 請問繼承人要怎麼證明並未被贈予半毛錢才是正確的呢?

繼承人生前因無子女,老年的生活好像都由乾兒子,乾女兒照料,而後事也是由其二人幫忙處理,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中好像記載曾遷入其乾女兒的戶口,是否也可從這點請國稅局切入了解乾女兒的帳戶資金往來呢?

p.s. 需要在 8/27前提出陳述書,否則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懇請賜回覆,謝謝~

子臨 101-08-13 13:16
回覆 廖修譽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生前贈與遺產總額之計算,必須是繼承人在被繼承人往生前2年內受贈與才會計入。由於乾兒子並非法定 ...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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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請問目前已接到國稅局的公文,通知被繼承人在生前二年內自銀行密集提領了大筆金額,要我們在期限入提出陳述書,但我們沒有拿到一毛錢,請問陳述書要怎麼寫較好? 需要提出什麼資料作佐證?

國稅局應該也可向各家銀行調出當年領現的資料, 不是嗎? 還是我們自己要去向銀行申請調出當年提領現金的人是誰來證明不是我們嗎? 但如果是被繼承人自己提領的, 再將現金交給別人或慈善單位, 但實際上並未交付給繼承人, 請問繼承人要怎麼證明並未被贈予半毛錢才是正確的呢?

繼承人生前因無子女,老年的生活好像都由乾兒子,乾女兒照料,而後事也是由其二人幫忙處理,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中好像記載曾遷入其乾女兒的戶口,是否也可從這點請國稅局切入了解乾女兒的帳戶資金往來呢?

p.s. 需要在 8/27前提出陳述書,否則視為放棄陳述之機會,懇請賜回覆,謝謝~

101-07-13 14:40

各位好:小弟因上個月買中古屋(現況交屋),要裝修時發現賣方配電有瑕疪( 目前是繼電器50A配8平方絞線<-這是不對的配法),因而向賣方請求改善,結果賣方有意處理但是用消極態度想要解決此事(直接換30A配8平方絞線),針對賣方的消極處理之態度,因而想提告,以下是小弟寫的存證函,是否正確。
敬啟者:
本人於民國一百零一年六月間,透過XX仲介公司向台端購買座落於新北市XX區XX路XX號XX樓房屋,台端出售該房屋予本人時,台端與XX仲介公司未向本人告知該房屋有配電不良等相關重大瑕疵之情形。按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等相關規定,本人可行使相關請求權向台端要求負責該瑕疵之義務,該函到台端仍不為完全處理,本人將依法進行相關民、刑事訴訟,希勿自誤為禱!

附錄:
一、賣方對其所售出之房屋,負有擔保其權利及屋況無瑕疵及缺失之責任
二、不論是預售屋、成屋或中古屋,賣方都應負瑕疵擔保之責任,不應因中古屋或
其它相關事由而不負相關擔保之責。
三、依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之規定:若賣方有預先告知屋況瑕疵,買方可於交屋
六個月內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價金;若有未告知房屋之瑕疵者,買方可於五年
內要求賣方負瑕疵擔保責任
四、對於瑕疵,因對人身之生命、健康皆有相當的侵害時,若賣方不依民法第三百
五十九之條之規定請求解除契約或減少其價金時,可依民法第三百六十條之規
定向賣方主張損害賠償,則求償期間不受瑕疵擔保六個月的限制,則請求追溯
時效為簽約起十五年內。
五、依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之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
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
六、依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之規定:買賣因物有瑕疵,應負擔保之責者,買受人得
解除其契約或請求減少其價金。
七、依民法第三百六十五條之規定:買受人因物有瑕疵,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
金。

詹姆士 101-07-12 13:15

律師您好,

小弟於去年購入一預售屋,目前還在興建中,其履約保證為採〔動產開發信託〕,因經濟因素欲將該屋賣出,且契約中載明〔....本契約房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前,如欲將本契約轉讓他人時,必須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幾次與建商溝通,我要委託仲介賣屋(俗稱換約方式),建商說到時你要退訂,因繳款信託,你會拿不回錢等等說詞,希望我先找到買家與其談定於交屋時再將姓名更改為新買家。問題:

1. 〔契約轉讓他人(換約),事先以書面徵求賣方同意〕,其書面內容要如書寫,是寄出存證信?若建商不回復又如何處理?

2.〔賣方非有正當理由不得拒絕〕,所謂正當理由通常應該為何?

3. 〔換約〕等同〔退訂〕?其法律效力為何?建商說法因信託錢拿不回來,是真的?

4.建商說登記時將姓名更換為新買家,換言之我非第一次登記,那我與新買家是不是要簽訂買賣契約,不是未發生登記前都屬於權利移轉

5. 若我直接與仲介委託,也有買家時,但未有建商書面同意,是否可直接至建商處換約?

謝謝您的回答

ben 102-07-19 01:05
回覆 詹姆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小弟於去年購入一預售屋,目前還在興建中,其履約保證為採〔動產開發 ... (恕刪)

我也想知道這問題的答案結果, 可以公開在此或是mail 給我嗎?

晴闕 101-06-29 20:11

請問,20年前因債權債務關係,

最後兩造同意以土地買賣過戶方式清償債務問題,

20年後原債務人(即原土地所有人)欲「購回」該土地

並交付支票乙紙,並取回權狀欲辦理過戶

後現土地所有人(即當年債權人)不想賤價賣回,

故交付另一紙上述金額之支票,並由對方簽收「還款收據」為本欲交易取消之意思表示。

現對方表示當初之買賣為假買賣,

欲主張提告請求土地所有權歸還,

請問:

20年前之買賣,若無法舉證資金交付流程,是否如對方所說,假買賣,故所有權移轉自始無效??

又,20年來均未表示該交易屬假買賣,現以此主張,是否有時效問題?

再,若屬假買賣,惟以當初兩造均以所有權實際移轉為共識,是否我們可主張該過戶贈與???

沈恆 (沈律師) 101-06-29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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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闕 101-06-29 21:10

再次感謝律師回覆,

20年前的假買賣一說應已無疑感。

這次本來要賣回的交易,

因對方僅止於口頭表示,並交付支票乙紙,

我們在辦理過戶前有向對方表示不願意低價賣回,

對方也同意並「簽收」收據,

雖口頭承諾即可使交易成立,

但對方的「還款收據」應更具交易取消的合意表示,

而且之前他本有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本次交易,

在我們交還支票後,

對方也撤銷調解

我們未收到撤銷通知還白跑了一趟(我們有留對方的撤銷申請影本),

這些跡象可以讓我們主張雙方已合意取消交易了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6-29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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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闕 101-11-30 16:29

 本案對方最後以假買賣控告20年前交易無效欲取回房地所有權

惟因證據均有利我方,

法官最後諭對方以撤銷告訴後,

所有權及相關資料返還我方,

感謝貴會沈律師之事前指導!!!

揚碩 101-06-29 00:56

房子是93年買的跟中信全額貸款470幾萬.房屋是跟妻子共同持有2分之1.貸款帳戶是妻子名字.前3年不用還本金只繳利息.本人於94年投資生意失敗.欠銀行共約150幾萬(共有五家銀行包含信貸+信用卡+現金卡)因育有2名子女及生活開銷.又要負責繳房貸
無 力償還債務.於96年將房屋持有2分之1贈與給妻子.又於97年與妻子離婚同居.其中現金卡部份欠7萬多.目前收到簡易庭判決書被萬泰銀行民事訴訟請 求撤銷贈與債權行為及塗銷有有權移轉登記物權行為...目前房子還欠420幾萬.目前正積極辦更生清算.7月中要開庭如何跟法官說

 1.這問題應該已經發問過了

 2.主張當初是借名登記  房子全部所有權其實都是老婆的

    當然要提出相當證明

阿貝 101-06-09 20:11

家裡因為對於爸爸遺產分配大家無法配合,最後的決定是過給媽媽,然後大家寫契約

規定過給媽媽的遺產未經全體同意不能移轉設定負擔

現在問題來了

1.要如何做才能達到"給媽媽的遺產未經全體同意不能移轉設定負擔"契約要如何寫?

或是要怎麼做這件事是可行的嗎?

2.其他兄弟跟我要三份印鑑證明說是要辦給媽媽需要用的說甚麼要節稅,但是辦這個有需要三份印鑑證明嗎?

還是他們心裡有鬼?

林智群 (klaw) 101-06-10 13:42

給媽媽後,就是媽媽的財產,沒有人可以決定該如何使用,只有媽媽可以

遺產要先辦過戶給媽媽及子女公同共有後(其中一個繼承人辦即可),

才可以再移轉給媽媽,這時子女全體的印鑑證明是必要的

 

您好,

    此種遺產分配會侵害到除您母親以外包含您在內其他繼承人的應繼份,所以還是以契約方式為之。如果距離您父親去世尚在三個月內,可要求各繼承人簽立拋棄繼承書狀,統一送至法院聲明拋棄繼承,確保母親可以單獨繼承父親遺產

    印鑑證明辦理節稅這部分光依您說明看不太出來是怎麼回事,建議問清楚較無問題。

andreas 101-06-01 01:28

想請教各位專業律師,如果母親想跟父親離婚

但是帳面上母親的財產比較多(包括在銀行內及動產),因為父親銀行內只放一些現金

其他的現金或有價物品都藏在他自己知道的地方

母親擔心若是離婚父親會要求處分他們的財產

當時並沒有簽訂財產是共同擁有或各自擁有,所以應該會用法定財產

又父母親現在財產都是婚後才賺到或取得的

這樣有辦法透過什麼方式移轉母親財產以避免父親離婚時拿走她部分財產嗎?

不知道買保險或是透過信託等其他方法能不能偷偷脫產且之後法官也查不到呢?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6-01 01:45

一、你都說父親偷藏現金等有價物品了,父親可以做,母親當然也可以做(至於怎麼做請私下問)。二、也許你會說:藏起來沒有用阿,民法不是規定可以回溯五年內所處分之財產嗎?但,你應該也聽過「一個沒有辦法執行、滿足的判決跟壁紙沒兩樣」,如果你母親名下沒可供執行之財產,就算父親告贏又怎樣!三、建議嘗試一下「協議離婚」,並於「離婚協議書」內約定剩餘財產分配方式或各自拋棄,這樣比較單純,也不用藏來藏去了。四、以上,謹供參考!

地平線 101-04-11 11:53
律師您好: 您提到 未經公證贈與契約,在土地移轉登記完成前,隨時都可以撤銷贈與。 那如果是由律師帶筆寫下(電腦打的)的贈與契約 這樣有效力嗎? 寫下當時也有其他人在場
沈恆 (沈律師) 101-04-11 12:27
所謂公證契約,是指契約經法院的「公證人」或民間「公證人」依公證法作成公證書。未經前述公證程序,即使由律師或其他證人等在場見證,而可證明為真實者,仍然不是公證契約。再者,未經公證贈與契約仍屬有效,只是若僅有契約,而尚未交付或登記移轉贈與所有權之前,贈與人隨時可以撤銷贈與契約(民法第408條)。
莊凱婷 101-04-08 03:09
您好,想請問您 我爺爺將房子贈與給我堂哥 並已辦妥移轉登記 如今爺爺覺得不妥 有意撤銷贈與 請問該如何救濟呢? 謝謝
如果沒有一定事由 可能無法撤銷贈與 堂哥是否有污辱傷害親屬的行為 爺爺贈與時意思表示是否有瑕疵等等 還是要看實際情形才能回答
阿信 101-04-05 11:56

您好:

        先說明前因

        去年購買土地,對方的土地因鄉公所的水溝佔到對方的私人土地,後來對方承諾說要去申請水溝移到旁邊,也就是不在對方的私人土地,那時候對方因為要”閃”奢侈稅,所以在去年的5月底先行將土地登記在我方,以閃掉奢侈稅,到今年為止對方不肯將水溝地移除,也就是我方購買要將水溝地買下,但不可能我方要買水溝地對吧?到今年對方一直惡霸要我方買下水溝地,但我方一直說當初要買清地(也是要沒有爭議的地),目前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做處理,一直要我方買下.

 

  今天收到”郵局存證信函用紙”,內容

敬啟者: 茲台瑞與本人訂立動產買賣契約書,買賣標的:土地標示:XXXXXX等四筆土地,詳如買賣契約書,訂立日期:民國一00年一月二號,現本人依契約內容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國有土地買賣登記完畢,在台瑞(登記在XXX及XXX名下),現又辦理土地合併及分割登記完畢再案,續辦理共有分割登記,但經催告用印及檢附印鑑證明書,台瑞置之不理,拒絕交付,百般刁難,違反契約規定,本人今依法通知台瑞文到三日內會同辦理共有分割記;並交付尾款,否則,視為台瑞違約,放棄買賣,本人依法沒收訂金及追回產權移轉登記,今特通知台瑞.

........

1.請問對方這麼做有法律效用嗎?一定要三日內嗎?我方並沒有百般刁難,而是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作處理,所以我方強調要將水溝地做處理,這是當初就發現的問題,且已經一年多了還是不肯處理,現在說我方百般刁難,這合理嗎?我方一定要照著”郵局存證信函”照著對方做嗎?

2.對方去年是因為要閃奢侈稅,才先行與我方溝通先登記在我方名下,也承諾要將水溝地移到旁邊,不可將水溝地在對方土地上,我方確定要買下土地,對方要將水溝地移除也都沒做,且惡霸的一直施壓(我爸媽),要將水溝地一併買下,對方就是擺明不處理水溝地,對方如果將水溝地問題弄好,一切就沒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地也是很正常,結果對方現在用郵局存證信函給我方且一定要付尾款!  但對方明明知道當初承諾要將水溝地移掉,也知道我方對於這一點很在意,且土地還有些鄰邊問題尚未處理,如果照著”郵局存證信函”去照著做,那對方絕對收到錢後不會做處理後續土地問題,因土地登記在我方名下,想請問各大律師,這該怎麼處理?

3.因此筆土地已增值,目前對方因土地增值,有利可圖,一直打算讓此筆買賣無效,或者惡霸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處理,已達到對方的此筆土地買賣無效的意圖,現在該怎麼辦?

再麻煩各大律師,我方該怎麼做?土地是一定要買的,但不可能買不清不楚的地對嗎?

懇請各大律師該怎麼做?謝謝!!

  

 PS 1.因對方是叔叔,而當初是口頭上承諾,且對方因為我方信任此人,而叔叔也知道當初有答應此事,並承諾會請鄉公所處理,但叔叔認為土地漲價,我方應該把這項該損失承擔,說了這點要我方承擔,而一直不處理,且一直說要算銀行利息給我方,將土地交易取消,從去年到現在都口頭上說有處理,到最後結果不處理,打算讓此筆土地交易因此取消,圖而轉手謀利並讓法律來讓此筆土地交易取消,這該怎麼辦?我方是很確定要買下此筆,但對方就是不處理水溝地問題,口頭上承諾且也知道,但如今土地增值後就變了調,這該怎麼辦? 再麻煩解惑,謝謝!

阿信 101-04-05 11:55

您好:

        先說明前因

        去年購買土地,對方的土地因鄉公所的水溝佔到對方的私人土地,後來對方承諾說要去申請水溝移到旁邊,也就是不在對方的私人土地,那時候對方因為要”閃”奢侈稅,所以在去年的5月底先行將土地登記在我方,以閃掉奢侈稅,到今年為止對方不肯將水溝地移除,也就是我方購買要將水溝地買下,但不可能我方要買水溝地對吧?到今年對方一直惡霸要我方買下水溝地,但我方一直說當初要買清地(也是要沒有爭議的地),目前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做處理,一直要我方買下.

 

  今天收到”郵局存證信函用紙”,內容

敬啟者: 茲台瑞與本人訂立動產買賣契約書,買賣標的:土地標示:XXXXXX等四筆土地,詳如買賣契約書,訂立日期:民國一00年一月二號,現本人依契約內容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國有土地買賣登記完畢,在台瑞(登記在XXX及XXX名下),現又辦理土地合併及分割登記完畢再案,續辦理共有分割登記,但經催告用印及檢附印鑑證明書,台瑞置之不理,拒絕交付,百般刁難,違反契約規定,本人今依法通知台瑞文到三日內會同辦理共有分割記;並交付尾款,否則,視為台瑞違約,放棄買賣,本人依法沒收訂金及追回產權移轉登記,今特通知台瑞.

........

1.請問對方這麼做有法律效用嗎?一定要三日內嗎?我方並沒有百般刁難,而是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作處理,所以我方強調要將水溝地做處理,這是當初就發現的問題,且已經一年多了還是不肯處理,現在說我方百般刁難,這合理嗎?我方一定要照著”郵局存證信函”照著對方做嗎?

2.對方去年是因為要閃奢侈稅,才先行與我方溝通先登記在我方名下,也承諾要將水溝地移到旁邊,不可將水溝地在對方土地上,我方確定要買下土地,對方要將水溝地移除也都沒做,且惡霸的一直施壓(我爸媽),要將水溝地一併買下,對方就是擺明不處理水溝地,對方如果將水溝地問題弄好,一切就沒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地也是很正常,結果對方現在用郵局存證信函給我方且一定要付尾款!  但對方明明知道當初承諾要將水溝地移掉,也知道我方對於這一點很在意,且土地還有些鄰邊問題尚未處理,如果照著”郵局存證信函”去照著做,那對方絕對收到錢後不會做處理後續土地問題,因土地登記在我方名下,想請問各大律師,這該怎麼處理?

3.因此筆土地已增值,目前對方因土地增值,有利可圖,一直打算讓此筆買賣無效,或者惡霸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處理,已達到對方的此筆土地買賣無效的意圖,現在該怎麼辦?

再麻煩各大律師,我方該怎麼做?土地是一定要買的,但不可能買不清不楚的地對嗎?

懇請各大律師該怎麼做?謝謝!!

 

謝謝沈律師:  

 PS 1.因對方是叔叔,而當初是口頭上承諾,且對方因為我方信任此人,而叔叔也知道當初有答應此事,並承諾會請鄉公所處理,但叔叔認為土地漲價,我方應該把這項該損失承擔,說了這點要我方承擔,而一直不處理,且一直說要算銀行利息給我方,將土地交易取消,從去年到現在都口頭上說有處理,到最後結果不處理,打算讓此筆土地交易因此取消,圖而轉手謀利並讓法律來讓此筆土地交易取消,這該怎麼辦?我方是很確定要買下此筆,但對方就是不處理水溝地問題,口頭上承諾且也知道,但如今土地增值後就變了調,這該怎麼辦? 再麻煩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0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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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101-04-02 22:47

各位先進您好,小弟想請問關於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問題
我的母親在95年跟我父親離婚(因為感情因素),然後我母親跟父親達成協議說,我母親用200萬元去跟我父親購買這間房子,當初要跟農會貸款140萬元,當時市價殘值剩餘190萬,所以農會那邊貸不下來,只好以60萬現金跟房子剩餘貸款115萬元購買,不過當初講好200萬元整,所以60現金,其他陸陸續續用現金來補上剩餘貸款總金額140萬(預計貸款140萬元,可是銀行目前房貸剩餘115萬,用現金來補上當初說好貸款數目,所以陸陸續續補上25萬元現金,這樣就剛好是當初所要貸款的數目),可是每個月貸款繳錢都是由我拿給我爸去銀行
可是銀行貸款人在我父親身上,他們在97年1月份辦理過戶,有請代書辦理買賣契約書,可是我父親在98年收到銀行支付命令(因為他有欠信用卡),現再銀行要告我母親蓄意脫產!!
我想請問一下,銀行會告的贏嗎??
離婚之後我母親也不知道我父親有負債問題,畢竟都離婚了!!
現在已經第四庭開完了,法院寄來一張通知書,主文是寫,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那是不是還要再開第5庭??
第四庭已經有請代書出面說明當證人
目前手上有一份我母親當初提領現金60萬元給我父親,無轉帳紀錄,有現金提領紀錄,時間是96年12月底,過戶時間是97.1月初,那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母親告的贏嗎??
現在目前有一份當初買賣合約契約書,還有提款紀錄,提款紀錄提領金額有超過當初要給我父親的金額,不過金額很相近
煩請各位先進不吝解答
感謝各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銀行應該是主張您父母間移轉房屋是屬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請求法院撤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此,您母親要證明該房屋在之前就已經有買賣,本件是否有勝算,仍在證據的舉證上,另法院裁定再開言詞辯論,是指本件還會再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拉拉熊 101-03-31 21:49
請問一下,若父親欠有債務(已離家多年都不還),銀行電話來說要申請夫妻財產分別制,那母親現在想把房屋(名字登記母親下)過戶給我(已成年),可以嗎?會被銀行控告詐害債權撤銷移轉嗎?(目前銀行還上無任何動作).  告的成嗎?還有其他方法可以不讓房子被拍賣嗎?(因為是父親自己所欠的債務)
沈恆 (沈律師) 101-03-31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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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w 101-03-31 01:05

最近家中遇到一些事,想請問應該如何處理?
我父親離家出走多年,某天忽然有位自稱是我父親的債權人甲出現,
向法院申請查封房子A,雖然房子A是父親名下,但有抵押給他人200萬元,
聽說抵押債權優先於一般債權, 如果A屋拍賣價額不夠償還甲之債權,依據夫妻財產制,是否我母親名下財產也會被此債務連累?
而且聽說債權人有權追討贈與財產,是否是說母親不能把財產贈與給我們?銀行帳戶中的金錢移轉算是贈與嗎?如果說用母親帳戶的錢購買房子汽車,但是登記在我們名下,這樣也算是贈與嗎?
想請問沒有方法可以避免債權人追討到我母親跟我們的財產?(我們家跟我父親已經沒有關係,所以實在是很不想為他背這個債= =...)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3-31 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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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30 12:41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自己到庭訴訟會難嗎?訴訟狀紙要怎麼寫(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黃國城 (Jerry) 101-03-30 13:31
Hello: Ans: 基本上,只要覺得自己是被害人,且有一定的證據,你不論怎樣告都不會有事,頂多被告不起訴而已。您問的問題有好多個,建議您打個電話好嗎?
101-03-30 12:26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自己到庭訴訟會難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101-03-30 16:07
對不起,請問一下,您與判決內所提到的二人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又判決內是否有說明為什麼買賣關係不存在呢?這件買賣與您是否有關係?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3-30 17:06

如果之前你自己出庭導致民事案件敗訴,建議你帶著民事第一、二審判決與你信任的律師詳細討論案情。

101-03-30 12:19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文志榮 (阿照) 101-03-30 13:33
101-03-30 12:19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文志榮 (阿照) 101-03-30 13:43
101-03-30 12:19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文志榮 (阿照) 101-03-30 13:50
您好,我的回覆請到我的版面去看(因為操作有錯誤,把回答當成問題了) 文志榮律師
101-03-29 21:24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你留言分兩段。抱歉,只看到前段。 目前實務上的做法是告這些被告偽造文書」,使地政事務所的公務員登載不實。有民事判決當基礎,應該很容易會使這些被告成罪。
101-03-29 21:22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101-03-29 21:22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確實,依您所述,他們的行為是共同構成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偽造文書罪,法定刑是3年以下,如果有前科適用累犯(執刑完畢還未超過五年),還要加重二分之ㄧ.而且,您可以拿著民事判決當作證據,直接提出刑事告訴;如果他們認罪,案件很快就會結束;如果不認,拖個一年半載都有可能;而看起來您的目的是拿回夫妻剩餘財產,可以在刑事程序中聲請調解,一般來說「以刑逼民」的方式,會是比較容易達到目的

101-03-29 21:12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李亢和 () 101-03-29 21:35
1、從判決主文看來,應該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也就是假買賣。 2、可以告對方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3、若無罪,不會有刑責,不會構成誣告。 4、若有前科,會依累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5、案件時間須適法官而定。
蔡明哲 (阿哲) 101-03-30 01:07

 誣告必須是故意虛構事實,所以你的情形就算告對方判無罪,應該也不會構成誣告

101-03-29 14:04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像你說的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我不認為這種行為構成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當然您可以提出詐欺罪的告訴 至於您擔心會不會被反控誣告....基本上誣告罪是針對虛構捏造事實的處罰 如果沒有捏造虛構事實 而是法律評價錯誤 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其次 自己提告應該不困難 地檢署偵查期間約6個月
101-03-29 13:50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像你說的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1-03-29 14:08
除了上次回答過部分不再重述外,這是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限制,10年內起訴就可以。當然要把民事確定判決給檢察官、法官。您是有根據的告發,他們若反告您,勝算不高。有前科的人,法官會酌量加重刑期。
101-03-29 03:01
律師你好 塗銷移轉登記訴訟我勝訴也以已辦理回復登記 現在我能提刑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還是偽造或假買賣嗎 對象是前夫跟他哥哥跟現任老婆 因為他們是在我們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以登記買賣將前夫名下土地過戶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辦理過戶事項之人 本身他哥哥有代我前夫出庭 當天法官有對我說可以請求假扣押申請 他哥哥在場 隔天他們就開始辦理過戶買賣 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假如提刑事我勝訴大嗎.那他們3個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
可以朝向毀損債權罪提出告訴 類似這種案件刑期不置於太重 不過還是可以讓對方記取應有教訓 偵查程序應該不需要半年
101-03-29 02:50
律師你好 塗銷移轉登記訴訟我勝訴也以已辦理回復登記 現在我能提刑事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還是偽造或假買賣嗎 對象是前夫跟他哥哥跟現任老婆 因為他們是在我們在訴訟離婚剩餘財產分配中以登記買賣將前夫名下土地過戶給現任老婆 而他哥哥是幫他辦理過戶事項之人 本身他哥哥有代我前夫出庭 當天法官有對我說可以請求假扣押申請 他哥哥在場 隔天他們就開始辦理過戶買賣 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假如提刑事我勝訴大嗎.那他們3個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
蔡明哲 (阿哲) 101-03-30 01:02
這類案件,如果事證明確,被告又不認罪、有前科,且不與被害人和解,很有可能會需入監服刑,但是這類具有濃厚民事色彩的刑事案件,時間可能不會太短。
郭靖 101-03-27 11:09

如果債務糾紛,申請支付命令,法院核準強制執行的話,若欠債人共欠3萬元,但戶頭只有6千元...

請問: (1)會第一個月自動通知欠債人的戶頭銀行把欠債人戶頭的6千元移轉借款人的戶頭嗎?

        (2)第二個月後欠債人工作薪水而戶頭又有錢時,該??欠債人的戶頭銀行會自動把欠債人

           的戶頭金額自動移轉借款人的戶頭直至還款至3萬元為止嗎?

 

101-03-23 20:07
律師你好.非常感謝你ㄉ細心回答.因為對法律一點都不懂.覺得徬徨無助.前幾天有ㄑ地政辦理判決回復所有權ㄉ回復登記.昨天去地政申請謄本.已經回復到我前夫名下.但是我程序好像又處理錯ㄌ.請問律師.我原本是不是要先申請對我前夫假扣押.等假扣押核準下來在ㄑ地政辦理回復登記.現在又還沒辦假扣押我就先ㄑ辦回復ㄌ.真的很怕他趁這幾天又把土地移轉還是賣掉.請問律師若他又在次移轉或賣ㄌ我該怎ㄇ辦才好.我只剩他這筆土地當剩餘分配訴訟贏ㄌ我才有他動產求償金額.這幾天已經急著要申請對他假扣押.不知道來不來ㄉ及.真ㄉ好擔心..很怕來不及辦理假扣押.在麻煩柯律師幫忙回答我..真ㄉ非常感恩謝謝你~
您好: 建議您仍先聲請假扣押 因為從聲請到核准仍有一段時間 當然回復登記也要同時間辦理 若他趁此段空檔把土地賣掉 則可再向法院聲請撤銷
101-03-22 14:09
律師你好.想請問妳一些訴訟問題.我本身在訴訟2個訴訟.一個是離婚後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件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是我前夫把我們婚姻中購買ㄉ土地在我們訴訟剩餘財產分配中已假買賣移轉到現任老婆名下.這件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確定我勝訴ㄌ.昨天我已經ㄑ地政辦理回復我前夫ㄉ名下.現在還有分配剩餘財產訴訟.我怕我前夫又把土地財產移轉.我要辦理假扣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寫書狀.還有另一方面.在我們婚姻中還有購買一間房子.可是我前夫知道我要辦理跟他離婚.所以他在我們還沒離婚就偷偷先把房子賣掉ㄌ.我並不知情.在離婚後我才知道他在婚姻當中就賣掉ㄌ.那這樣房子我能追加求償分配嗎.因為我急著要辦理假扣押.現在是不是要等這幾天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到我前夫名下我才能ㄑ法院申請假扣押.那我困惑ㄉ是.假扣押事由跟求償金額不知道要如何計算如何寫.因為房子是在婚姻當中被他偷偷賣掉.那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判他是惡意處份掉.所以想請教律師.那我還在訴訟剩餘財產分配.我急著辦理假扣押.那像我這種情形我該如何寫假扣押ㄉ事由跟求償金額.請律師幫忙指點這樣該如何寫假扣押~若有辦理假扣押是不是在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我贏ㄌ.我有辦法真的拿到請求金額嗎?謝謝.對ㄌ.我?訴訟求償金額2邊加減下來.我可以跟前夫求償差不多150萬.若加他惡意處份ㄉ房子追加進來差不多224萬.可請教律師像我這樣ㄉ訴訟情形該怎樣寫假扣押事由~謝謝
郭詠晴 (律師) 101-04-28 20:59
您好 不好意思前陣子公務繁忙 至今方有空回答您的問題 如您已經計算出求償金額是224萬的話 假扣押請求金額當然可以用這個數字去做 只是必須同步考慮到您聲請執行時必須提撥求償金額三分之ㄧ的擔保金 假扣押的請求事項可向法院訴訟輔導科索取或至司法院網站上下載電子檔範本 即可供您參考
101-03-21 19:11
律師你好.想請問妳一些訴訟問題.我本身在訴訟2個訴訟.一個是離婚後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件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是我前夫把我們婚姻中購買ㄉ土地在我們訴訟剩餘財產分配中已假買賣移轉到現任老婆名下.這件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確定我勝訴ㄌ.昨天我已經ㄑ地政辦理回復我前夫ㄉ名下.現在還有分配剩餘財產訴訟.我怕我前夫又把土地財產移轉.我要辦理假扣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寫書狀.還有另一方面.在我們婚姻中還有購買一間房子.可是我前夫知道我要辦理跟他離婚.所以他在我們還沒離婚就偷偷先把房子賣掉ㄌ.我並不知情.在離婚後我才知道他在婚姻當中就賣掉ㄌ.那這樣房子我能追加求償分配嗎.因為我急著要辦理假扣押.現在是不是要等這幾天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到我前夫名下我才能ㄑ法院申請假扣押.那我困惑ㄉ是.假扣押事由跟求償金額不知道要如何計算如何寫.因為房子是在婚姻當中被他偷偷賣掉.那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判他是惡意處份掉.所以想請教律師.那我還在訴訟剩餘財產分配.我急著辦理假扣押.那像我這種情形我該如何寫假扣押ㄉ事由跟求償金額.請律師幫忙指點這樣該如何寫假扣押~若有辦理假扣押是不是在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我贏ㄌ.我有辦法真的拿到請求金額嗎?謝謝.對ㄌ.我?訴訟求償金額2邊加減下來.我可以跟前夫求償差不多150萬.若加他惡意處份ㄉ房子追加進來差不多224萬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民法第1030條之3第1項規定 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民法第1030條之4第2項規定 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因此若該房屋是在離婚前五年內處分 而且屬婚後財產 則可追加計算並以處分時價值為準 所以您必須查詢一下他當時賣了多少錢 可以先調謄本出來 並查詢有無透過房仲出售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1-03-21 16:00
律師你好.想請問妳一些訴訟問題.我本身在訴訟2個訴訟.一個是離婚後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件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是我前夫把我們婚姻中購買ㄉ土地在我們訴訟剩餘財產分配中已假買賣移轉到現任老婆名下.這件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確定我勝訴ㄌ.昨天我已經ㄑ地政辦理回復我前夫ㄉ名下.現在還有分配剩餘財產訴訟.我怕我前夫又把土地財產移轉.我要辦理假扣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寫書狀.還有另一方面.在我們婚姻中還有購買一間房子.可是我前夫知道我要辦理跟他離婚.所以他在我們還沒離婚就偷偷先把房子賣掉ㄌ.我並不知情.在離婚後我才知道他在婚姻當中就賣掉ㄌ.那這樣房子我能追加求償分配嗎.因為我急著要辦理假扣押.現在是不是要等這幾天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到我前夫名下我才能ㄑ法院申請假扣押.那我困惑ㄉ是.假扣押事由跟求償金額不知道要如何計算如何寫.因為房子是在婚姻當中被他偷偷賣掉.那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判他是惡意處份掉.所以想請教林律師.那我還在訴訟剩餘財產分配.我急著辦理假扣押.那像我這種情形我該如何寫假扣押ㄉ事由跟求償金額.請林律師幫忙指點這樣該如何寫假扣押~若有辦理假扣押是不是在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我贏ㄌ.我有辦法真的拿到請求金額嗎?ps.因為非常急著辦假扣押.但覺得我ㄉ訴訟很複雜.所以不知道該怎麼寫假扣押事由與求償金額.請幫幫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3-25 16:59
你的案件算複雜,建議請專業人士處理比較妥當, 畢竟就算律師指導,也是隔一層, 既然這件事情對你很重要,就不建議選擇diy
萬隆寶貝 101-03-16 20:41

民法第1023條規定法定財產制之夫妻財產,夫妻各自對其債務清償責任,另提出被告99年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證物一)、100年薪資扣繳憑單(證物二)、在職證明(證物三)、及被告其他債權人對第三人之債權移轉命令公文(勞務報酬) (證物四)及扣押薪資命令(證物五)。以證明被告並非原告所提”無可扣押之物無法清償積欠原告之債務”情事,是否可以對抗原告以無可扣押之物無法清償積欠原告之債務”情事,是否可向法官聲請駁回原告之訴呢?

林智群 (klaw) 101-03-18 01:35

這樣的答辯看起來還可以,可以提出於法院,

但民1010基本上是以配偶財產無法清償負債為要件,

債權人已經扣到配偶薪水=/=配偶財產足以清償負債

法院應該還是不會採你的主張

小清 101-03-10 19:40
我的債務人提強制執行,執行名義是支付命令確定判決,強制執行有二項一個是扣薪三分之一 ,日前已經收到板橋地方法院的債權移轉命令,這個月20號才會開始扣薪,另一項是拍賣債務人的動產汽車,本來在這個月9號要進行法拍,可是債務人提異議之訴並已提存供擔保,所以暫停拍賣,我想請問的是這時候我該做什麼才能保障我自己的權益?他提異議之訴是不是連帶已經發的移轉命令也會受影響而扣不到薪水?另外讓我擔心的是,債務人是我的親弟弟,他主張他並沒欠我那麼多錢,他賴說我轉帳借他的錢是我父母借的,只是透過他的帳戶做提領,加上我父母疼兒子都願意出面做證,這樣的情況下我是不是就只有挨打的份?但他確確實實是跟我借的錢,我嫁到遠地我怎麼可能知道家裡急需用錢?我只接到我弟弟要借錢的電話他也從未說過是代父母借的,這樣我該怎麼辦?是不是就拿不回我借出去的錢了?拜託我很急請幫幫我,我急需那筆錢為我兒子開刀,所以我很緊張,拜託貴律師幫忙解答,謝謝您
1.提債務人異議之訴且聲請停止執行 那執行程序就暫時停止 需要等到債務人異議之訴確定後 是判決結果如何 程序再繼續 2.至於債務人異議之訴 你弟弟就是主張跟本沒有欠你錢 是你把錢給父母 他只有跟父母借錢 這涉及證據資料提出的問題 我還是需要看卷內資料才能給意見
啟翔 101-02-07 20:43

請問:善意第三人取得土地權利依法辦竣登記,應受登記效力之保護

如以下之網頁http://tw.myblog.yahoo.com/landmanagement-development/article?mid=8143

請問如果係爭動產是無法辦理保存登記動產,經法院拍賣拍定人取得權力移轉證明並辦妥房屋稅籍更名是否仍適用土地法第43條

又丙主張系爭動產是丙所有,因甲乙2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拍賣丙所有之系爭動產,甲乙丙三人仍再訴訟中,,,,,,請問拍定人丁是否受民法第87條所保護,,,,如果丁勝訴係爭未保存登記動產有可能被丙要回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