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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 103-05-13 14:12

陣子有欠了幾家銀行卡債


可是因為一直還不出來,已經有一家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


我名下有四筆土地都是繼承遺產得來


持有人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我的部份會被扣押嗎?


在加上我有一台三年左右的車子,目前還在貸款


但我每個月都有準時繳車貸,所以我的最大債權銀行是我的車貸銀行


萬一到時候法院確定支付強制執行,那我的車子還在貸款加上監理站有設定動保,這樣法院能扣押嗎?我聽說信貸跟車貸是分開的,所以銀行不能對我的車子扣押,但好像可以假扣押,但要等到我車子貸款繳完,他們才會扣走?是這樣嗎?


peggy 103-07-21 12:28

您好  去年我也才把銀行的錢繳完(因土地持分)

基本上他們要查封繼承財產是OK的唷

草莓小姐 103-05-13 13:51

我前陣子有欠了幾家銀行卡債

可是因為一直還不出來,已經有一家向法院提出支付命令

我名下有四筆土地都是繼承遺產得來

持有人不只我一個人,這樣我的部份會被扣押嗎?

在加上我有一台三年左右的車子,目前還在貸款

但我每個月都有準時繳車貸,所以我的最大債權銀行是我的車貸銀行

萬一到時候法院確定支付強制執行,那我的車子還在貸款加上監理站有設定動保,這樣法院能扣押嗎?我聽說信貸跟車貸是分開的,所以銀行不能對我的車子扣押,但好像可以假扣押,但要等到我車子貸款繳完,他們才會扣走?是這樣嗎?

沈恆 (沈律師) 103-05-13 15:04

您好!只要支付命令確定,您的任何財產包括車子及繼承土地,都可能被查扣拍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草莓 103-05-13 15:09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只要支付命令確定,您的任何財產包括車子及繼承土地,都可能被查扣拍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 ... (恕刪)

可是車子還在貸款,有動保設定,這樣他能查扣嗎?

是不是會等我車貸繳完動保解除才能查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支付命令,您應先聲明異議,避免確定,對方即得對您強制執行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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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你的財產都會被扣押拍賣。

歡迎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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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星 103-05-12 03:31

父親家中有一筆土地當初是由爺爺所傳承下來,土地由父親及叔叔共同持有當時因土地由道路一分為二大小不同,故以抽籤方式決定大小(當時僅有人員證明無相關書面證明資料),父親抽到較大一邊,但土地權狀仍寫共同持有二分之一,後因叔叔欠再問題將土地賣給另一位小叔,現在小叔不認當時抽籤情事,應是要以土地權狀為主強要持有二分之一,且近期要將土地變賣,請問各位大人應如何做才能保有我父親應有的土地,萬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5-12 09:1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分割協議或是分管協議,倘若沒有經過登記的話,受讓人不受拘束.

2、本文建議您可以由父親與對方達成協議,看看是否把土地買下來,又或者考量土地目前使用狀況,請求法院分割.

 如果小叔明知有抽籤及分管使用,猶受讓該土地持分,對其仍有效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13 1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您父親得證明當初有與小叔存在該協議,且買受人亦明知,方受該協議拘束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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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5-06 13:26

在3月25號時

我跟我男朋友一起被高雄刑大抓

到警局時..刑警告訴我們他們已經偵查我們3個月的時間

我問他們說我們犯了什麼罪?
他說他懷疑我們販賣毒品

當時~有被刑警搜到一包空的夾鍊袋 ..還有一台電子磅秤..加一包0.37公克的大麻.

還有幾顆玻璃球..玻璃球裡有殘留物

但是~大麻並非我們的..物品的主人也有承認大麻是他的

警方還持有監聽譯文

也有2個人指認我男朋友販賣

不過~實情並非如此...而是那兩位證人委託我男朋友幫他們詢問購買

但是~他們在警局時警察就一直要他們承認他們是向我男朋友買毒品

因為我男朋友自己也有承認了..要是他們不照著刑警的話下去錄口供事情會很嚴重..

那兩位證人在身心害怕不知所措的情況下只好乖乖配合警察

變成是他們是順著警察說好的詞照著去唸

到了地檢署..檢察官在詢問時兩位證人原本要將實情講出來

但是~檢察官卻說~叫他們想清楚在警局錄口供的內容是什麼

怎麼會不一樣~如果做偽證就必須承擔偽造文書罪7年

兩位證人不知道該怎麼做..只好又選擇乖乖照他們原本的說詞說

一開始我男朋友都一直堅持著他的說法

他說他就真的沒有販賣

不過有帶他們去買是事實

然後警察就跟我男朋友說我要是他在不承認就準備被關不用出來了

我男朋友也不懂

也因為擔心害怕會因此被關很久

警察說~他只要承認然後再交出上游這樣他一定不會被判很久

至少還可以減刑一半~如果它依然堅持都不承認的話最少就是7年以上的徒刑

結果我男朋友真的照他們的說法承認了!! 

我男朋友現在以被告的身分被羈押在燕巢看守所

我想詢問..要是我男朋友翻口供

堅持說.當下真的是他帶他們去買的並非他本人在販賣

這樣~他真的就不能出來了嗎?
如果我們請律師..費用大約要多少..勝算又是多少呢? 

依您所述情形,您的男友既然也是協助販賣毒品,則只要涉及收錢及交毒,於法律上也會與主謀論以共同正犯,所以目前情形的差別應在其參與程度,是主要販賣者或者比較接近幫助的概念,還有就是其協助販毒之情節究竟是怎樣(有無代為收錢及交付毒品、協助買毒還是協助賣毒)。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6 14: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為證人委託您男朋友幫他們詢問購買,您男朋友無從中間賺量或價差,似可主張幫助施用試試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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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5-07 23:33

 販毒罪很重,建議委請律師處理,

這要主張被脅迫之下才認罪,所以之前筆錄無效

不過技術上要如何主張讓法院相信,由律師處理比較好

david 103-05-02 13:20

目前所居住的房屋為祖先所留下,已經有七、八十年之久,有門牌,有水電,有戶籍,無房屋稅,無房屋所有權狀,土地所有權為四十幾人共同持有,十幾年前父親有被地主告過侵占土地,法院判地土敗訴,當時法官說除非我們自己選擇搬走不然誰都無權把我們趕走,現今父親已過世多年,為了避免再被地主提告,如果我要請求時效取得地上權,請問條件符合嗎?有機會成功嗎?謝謝

您好:您所謂當初地主有告過您父親,有無當時候的判決?目前判斷,之後您父親也沒有去做地上權登記,然而現在你們繼承人等要主張地上權,到時候訴訟勝敗關鍵,會在於你們主觀上有沒有以地上權之意思占有,這需要由您來舉證。因為您所述的資料不是很詳細,僅做以上回復。

鍾孟杰 (鍾孟杰) 103-05-02 14:38

您好:

您可以可慮備齊相關資料,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地上權人,依您目前的陳述應該是符合時效取得地上權的要件,詳細可另外參考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審查要點相關規定。

以上,請參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5: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時效取得地上權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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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向地政請求提出取得地上權,否則可能之後還是會有被告的可能,因為目前你們是處於使用借貸關係,但使用有年限的,不能永久都在那邊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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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當初被告過  可能當時法院程序的主張會影響你後續主張權利  2.主要是要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要件  需要以行使地上權意思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方芳 103-05-02 09:46

先生與其他兩位兄弟共同持有房屋所有權,想要變賣,但其中一位不同意.

請問要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24條規定,若無法協議分割,得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裁判分割之,並提出您的分割分案為變價分割之。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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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共有動產,如果持分都相同,有2人同意出賣,就可合法出賣,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亦可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共有人依前項規定為處分、變更或設定負擔時,應事先以書面通知他共有人;其不能以書面通知者,應公告之。第一項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應得之對價或補償,負連帶清償責任。於為權利變更登記時,並應提出他共有人已為受領或為其提存之證明。其因而取得動產物權者,應代他共有人申請登記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前四項規定,於公同共有準用之。依法得分割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十五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以存證信函通知不願意出賣之人,是否行使其優先購買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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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如果是共有動產  符合土地法多數決要件  還是可以決議要處分動產   2.或是考慮走分割訴訟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方芳 103-05-02 14:12
回覆 高雄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是共有動產  符合土地法多數決要件  還是可以決議要 ... (恕刪)

 分割訴訟是甚麼?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824條規定,若協議分割不成,可提起裁判分割訴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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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分割協議不成  可以訴請法院裁判分割共有物  稱為裁判分割訴訟

張琦 103-05-01 19:53

律師您好:

女兒有一個一年七個月的小孩,男方從孩子出生到現在除了付生產費用之外,其餘的費用都是娘家在支付(住在娘家),男生之前有待工廠幾個月,後面就完全沒在工作了,完全費用都是娘家支付,中間又出國四個月也完全都沒撫養到小孩跟女兒,現在他們想要爭取小孩,但我們所持有證據有限,而又想爭取到小孩該如何去爭取呢?麻煩律師解說謝謝

女兒婚姻關係還存在嗎?監護權通常是由有能力撫養小孩的那方為主,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離婚了,還是分居超過6個月?要有這兩個其中一個才有爭監護的問題,至於如何爭取,要從雙方的經濟,學識,支持系統等等去切入,對方該付的撫養費也可起訴請求,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小孩監護權之爭取,法院會審酌未成年子女最佳利益,若您方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則取得監護權之機率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5-02 09: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女兒為小孩之主要照顧者,小孩又還年幼,您女兒取得監護權之機會相對高,亦可請求男方支付小孩之撫養費用。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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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未成年子女監護的問題  原則上如果子女年紀小  且都是女方在照顧  法院裁定由女方監護機會應該相對較高   2.對方沒有支付扶養費用一節  可以拿來主張對方沒有照顧意願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依然 103-04-29 23:23

 現在住的房屋是當初父親走掉後繼承取得。

由媽媽/大姐/二姐/我共同持有

大姐不住在家裡,但是因為大姐欠了許多卡債...

近來一直有接到銀行支付命令

但是大姐不願意處理.與他說我們幫他將卡債還掉,

但是將房屋過回來我們這裡名下,他也不願意..

想請問有什麼方法能夠解決嗎?或是以我們有幫他還卡債的因素,

讓他要將房屋過回我們這裡來..

因為房屋是我/媽媽/二姐在住,我們不可能因為他而讓父親留下的房屋法拍.他就因為這樣想說我們會在後面擦屁股...而完全不顧到我們.從以前到現在,至少幫他還了快近一百萬了...不可能這樣無止禁的弄下去。

所以想請問有什麼辦法能解決嗎?錢由我們戶頭匯出去或是去幫他還的收據那些我們也都有留著.甚至銀行那些也有紀錄...~"~

非常的困擾...不知有沒有解決的辦法 謝謝~"~

 可以考慮與銀行協商債權讓與事宜,於代償後取得原來銀行對於令姐之債權
另外銀行拍賣令姐之持分時,於強制執行程序,其他共有人可以參與投標設法買下來,若由共有人以外之人投標或者應買拍定者,共有人亦享有以同一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利,可以攔胡。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此網屬公共論述,律師具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柯律師對您這類案情之訴訟特別學有專精,歡迎來電諮詢,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以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30 0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與銀行協商債務清償後取得銀行對姊姊之債權;或於銀行拍賣時,您為共有人,得行使您先購買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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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債權人是可以聲請執行大姊房屋應有部分的產權   將來共有人可以主張優先承購  2.你們幫忙還款的部分也可以對大姊主張應該返還給你們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林小熊 103-04-28 11:34

我爸現在居住的土地是我曾祖父向人租用的而房子是自己蓋的,房子也再幾十年前改建過一次,當時是以口頭達成地租約訂,我們到現在每年都有繳交地租,而房屋稅也都有繳納,但二三十年前因當時縣長關係,我爸居住的這種老舊三合院房子可以不用再繳房屋稅。

土地所有人過世後將土地留給下一代,目前土地是由AB兩位共同持有,我爸說當初他們兩各有口頭劃分土地範圍,我家房子土地屬於A先生的,B先生的土地則是我鄰居居住,但他們沒有繳地租,而B先生的兒女向法院提起拆屋還地,當初我爸也去法院說明情況,後來以為沒有我們的事情了,但前幾天法院到現場看,B先生的女兒向法院要求我們也要拆物還地,法院也限期我們要拆屋還地,不然要強制執行,請問我們有按時繳地租,有什麼方法可以延換拆屋或是繼續使用房子,若我們申請地上權來的及延緩拆屋或是保住房子嗎?謝謝

 

 

本於租賃承租土地之意思而占有土地,與時效取得地上權之主觀要件(以行使地上權之意思)自始不符,從而若依雙方有租賃關係為基礎,承租人在租賃關係期間依法無法時效取得承租土地地上權...

沈恆 (沈律師) 103-04-28 12:08

您好!您如果能證明租約仍有效存在,對方就無法請求拆屋還地。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林小熊 103-04-28 12:10

當天現場法院說土地是共同持有,要兩位持有人同意才能租,而B先生女兒表示不願意,要我爸拆屋還地,而租約租金都是口頭協議完全沒有任何書面資料,也是口頭約定地租我們讓我們自己蓋房居住。

 

本件應先釐清當初的出租人為何人?(是A,還是A的先人?)

又若出租人已死亡者,則其繼承人應依法繼承出租之義務,原則上不因其死亡而影響租賃關係存在。蓋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因此,當出租人發生死亡時,其繼承人依法即應承受該份租賃關係所生之一切權利義務,承租人的權益並不因此而生任何影響。
 
租賃實務上,比較麻煩的應該是,有二位以上之繼承人則租金到底應該如何交付?由於該租金屬於遺產之一部分,各繼承人對於遺產全部為公同共有,各繼承人對於租金債權之收取,應屬於對公同共有財產權利之行使,依法應取得全體繼承人之同意(民法第八二八條第二項參照),換句話說,承租人要交付租金給各別之繼承人時,必須要求其提出已經取得全體繼承人同意之證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這部分訴訟進行到哪一個階段了,看起來是已經判決了。您有沒有具體的資料等(法院的判決)可供判斷?

不知你所在地在哪裡?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師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律師對這類案情之訴訟又特別學有專精。

 歡迎來電諮詢0937-182-635  *Line ID:k8883  *e-mail:k8883888@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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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第103條
租用建築房屋之基地,非因左列情形之一,出租人不得收回。
一、契約年限屆滿時。
二、承租人以基地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三、承租轉租基地於他人時。
四、承租積欠租金額,除以擔保現金抵償外,達二年以上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您好,你可以主張租賃關係,並非無權占有,且提出給付租金之證明,且因為沒有期限,所以是不定期租賃,必須收回自住才可以終止。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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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8 16: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繳交租金之相關證明,主張租賃契約仍存在,非無權占有土地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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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偉 103-04-24 18:27

父親與叔叔 共同持有 一間北市華廈 父親給叔叔已經住十餘年未收其一半房租

近日叔叔想用低於市價近乎賤價的價格要求父親 出賣另一半持分

但是父親不答應  撕破臉 叔叔表示不搬出 請問一下我父親如何主張哪些權益?

阿偉您好,

1. 請先確認您這裡的弟弟,是指"您的弟弟"?還是父親的弟弟(即叔叔)?語意似有不明。

2. 若是您的弟弟且已成年,得主張民法第767條除去侵害請求權,要求弟弟遷出。

3. 另外,也可能有刑事竊占罪的問題。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此網屬公共論述,律師有這方面的法律專業素養,不方便在此表示意見,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證照資歷,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0937-182-635 Line ID:k8883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阿偉 103-04-24 18:41

不好意思~是父親的弟弟

 

您好,這絕對不會構成竊佔,你可以主張遷讓房屋之訴,但最好的方式是提出分割之訴,讓法院用市價去進行分割,如果他要該房屋,就必須以市價將房屋購入,否則你們就用變價拍賣的方式處理,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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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6 14: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起訴請求分割共有物,並請求這期間內您叔叔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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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103-04-22 11:04

感謝各大律師的回覆,此侵權事件我已自擬存證信函待寄,請您就此函有否觸法及未盡之處給予指教,後續此侵權事件及我另一事件(屋頂滲漏,我是頂層),若需提告再至律師事務所當面請教您。

1何謂排除妨礙訴訟?

2對造所簽之租賃合約書上之租金低於市價極多,我如何證明市價行情?鑑定單位是?提告前還是起訴後申請?鑑定費用約多少?由誰負擔?

3自擬存證信函如下:

受文者:***、***、***。

一緣台端三人未經本人同意,逕將本人所有權之*******路*號*樓外牆釘上框架出租張貼廣告並私收租金獲利,致本人室內牆面油漆剝落及產生壁癌。本人多次告知本大樓並無成立管委會,外牆亦屬專用部分,此舉嚴重侵害本人權益,請求台端拆除,均未獲置理,茲為保障本人權益,特函告台端於函到五日內拆除,依民法第181條(不當得利返還標的物)返還本人自民國(下同)99年6月至103年4月持有產權期間之租金78333元並加計5%年息,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本人所有權之外牆出租市價每月約8000元,故自103年5月1日起之租金應以每月8000元計並加計5%年息至台端拆除回復原狀並支付租金為止,另依民法第 185 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負損害賠償外牆防水工程款111200元及內牆油漆工程款10000元,祈配合為禱,以免訟累。

二非本人拆除毀壞廣告帆布,請勿再毀謗本人。

建議咨請律師膳狀會更明確,以維護您權利。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民法第177條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
 

所有權人在其所有權遭到妨害時,可以請求除去該妨害,以保持其所有權的圓滿與完整,第767條第1項中段對此設有規定。而在此所謂的妨害,除去妨害請求權是指除了占有以外,任何可能侵害或阻礙所有權行使的方法。
另外,所有權人可依法請求除去之妨害必須具備不法性,亦即在所有人有忍受義務(租賃地上權...)的情況下,所有人並不能行使除去妨害請求權。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除去妨害的請求包含塗銷登記在內。

民法第767條
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對於妨害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有妨害所有權之虞者,得請求防止之。
前項規定,於所有權以外之物權,準用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排除妨礙訴訟就是依據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主張,要向法院提出,另外租金部分可以用房價去計算,土地法有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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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7: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之,避免日後訴訟不利。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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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tin 103-04-22 10:41

律師您好,想請教:

我父親有一地,為五人共有

A 持分3/9 (生於1866、卒於1950,迄今未辦理繼承登記);B、C各持有1/9;D、E(我父親)各2/9。如今想結束共有關係,然而A已死亡多年,未能依民法824條第1項協議分割,A之繼承人(含業已死亡又再繼承者)保守推估已逾上百人,則:

(一)如此是否已構成824條第2項"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之要件,而得聲請裁判分割

(二)此分割之訴須「原告+被告=全體共有人」,缺一不可,始為當事人適格。但如上所述,A已死亡、其眾多繼承人們不知為誰、亦所在不明,如此將如何處理?

(三)補充說明:B、C、D、E皆希望能變價分割(將整塊地賣予第三人)

此案件相當複雜,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又具有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柯律師對法案、會計、稅務、理財,均學有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

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本案可以訴請分割,但是因為繼承人很多,這案子不容易處理,因為提告之後,必須查出後面的繼承人有誰。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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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考慮以土地法第34條之1辦理處分,但是即便如此如何送達未知的共有人也是一併考量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可提起分割之訴,由於未辦理繼承,所以應在訴訟中一併繼承,且並應逐一查明戶籍資料提出繼承表,才能解決,且現在不解決,以後更難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華明 (律杏) 103-04-22 23:46

 A死於1950年, 至今繼承人已有百人??? 要先做出繼承系統表(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3 16: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先做出繼承系統表,確認繼承人為那些人,再起訴求裁判分割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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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103-04-20 05:43

我所住之大樓無成立管理委員會,樓下住戶未經我同意,私自將我的外牆出租予人張貼巨幅帆布廣告9年,租金亦由樓下住戶私自收取。

我多次電話及mail告知對造等人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私自將我的外牆出租並擅自張貼廣告物已屬違法侵權,請求她自行拆除,但皆未獲置理,4/3承租人以存證信函信謊此出租稱經全體住戶決議通過並授權主委與之簽約,表示此出租自認合法,但本大樓並無管委會亦從未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何來主委之說?且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公寓大廈外牆面、樓頂平台,設置廣告物…..應經該樓層區分所有權人同意….」。

我若提告求償,請問各大律師

罪名為何?(提損害賠償?還是不當得利?兩者有何不同?或各律師另有見解?) 求償金額為?(對造所簽之租賃合約書上之租金明顯低於市價極多,我如何證明市場行情?) 求償金額可否包含:拆除廣告框架及帆布之費用? 求償金額可否包含:框架拆除後之外牆防水工程費? 求償金額可否包含:室內油漆復原費用?(室內油漆多處剝落及壁癌) 求償期間為9年?還是4年?(我持有產權4年)

諮詢文中提到【我多次電話及mail告知對造等人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但是對方似乎不理不睬,建議你轉由律師先提出存證信函,訴之求償.....等。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anita 103-04-20 09:08
回覆 YESOHA 的發言內容:

諮詢文中提到【我多次電話及mail告知對造等人未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但是對方似乎 ... (恕刪)

 謝謝您的回覆,我洽詢工務局其表示外牆屬專用部分非共用部分,此點律師看法為何?

請就下列關鍵問題給予指教,謝謝!

1罪名?

2求償金額?

3 求償期間範圍?

?4先發存證信函?亦或直接提告?(兩者差別?何者有利?)

?

 

如需律師進一步的諮詢,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律師特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您好,你應該提出排除妨礙訴訟之外,另外可以在同一訴訟要求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至於價格可能需要用鑑定的,所有權部分時效是永遠,不當得利是五年。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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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21 11:47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依法您可請求對方拆除廣告,此時效為永久,及請求對方給付相當於租金之利益,此時效為五年,及請求對方賠償所生之所有損害,此時效為二年。若您先前已有發過存證信函給對方而對方置之不理的話,建議您可委託律師律師函或是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均可。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1 17: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起訴請求對方返還所有物及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和侵害所有權之侵行為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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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ta 103-04-22 08:16

 

感謝各大律師的回覆,此侵權事件我已自擬存證信函待寄,請您就此函有否觸法及未盡之處給予指教,後續此侵權事件及我另一事件(屋頂滲漏,我是頂層),若需提告再至律師事務所當面請教您。

1何謂排除妨礙訴訟?

2對造所簽之租賃合約書上之租金低於市價極多,我如何證明市價行情?鑑定單位是?提告前還是起訴後申請?鑑定費用約多少?由誰負擔?

3自擬存證信函如下:

受文者:***、***、***。

一緣台端三人未經本人同意,逕將本人所有權之*******路*號*樓外牆釘上框架出租張貼廣告並私收租金獲利,致本人室內牆面油漆剝落及產生壁癌。本人多次告知本大樓並無成立管委會,外牆亦屬專用部分,此舉嚴重侵害本人權益,請求台端拆除,均未獲置理,茲為保障本人權益,特函告台端於函到五日內拆除,依民法第181條(不當得利返還標的物)返還本人自民國(下同)99年6月至103年4月持有產權期間之租金78333元並加計5%年息,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本人所有權之外牆出租市價每月約8000元,故自103年5月1日起之租金應以每月8000元計並加計5%年息至台端拆除回復原狀並支付租金為止,另依民法第 185 條(共同侵權行為責任)負損害賠償外牆防水工程款111200元及內牆油漆工程款10000元,祈配合為禱,以免訟累。

二非本人拆除毀壞廣告帆布,請勿再毀謗本人。

Ruka 103-04-18 11:5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本人近日於賣場經櫃姐推銷後,購買數萬元的保養品及服務課程,當時選擇以現金分期付款的方式購買該商品,並繳交身分證影本及填寫分期付款申請書(事後才得知是銀行貸款申請書)。當下並無支付任何款項及拿取任何的商品。

事後覺得不妥想解約,但對方告知銀行已撥款至該公司無法取消,經本人多次與對方溝通協調之後,對方同意本人不必支付信貸違約金且幫我與銀行解除合約,但無法提供我與銀行之間的解約證明,僅同意把身份證影本寄還給我。

與對方公司主管通話時,有錄音存證。為了保護自己權益,同事建議我寄存證信函給對方,但以目前情況來講,我並沒有與對方簽訂任何合約也沒有金錢往來,僅與貸款銀行有簽約而已。

此時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公司是否妥當?有詢問過消保官及警察,他們皆覺得寄存證信函並無多大幫助,消保官建議我可以申訴,但對方可以以我方與對方之間並無簽約及交易往來不予理會。

現階段我僅持有當時允諾解約的通話錄音,若是事後發現貸款合約並無解約需要繳款時,錄音檔是否可以當作證據提告?我也十分擔心若是寄出存證信函或是申訴因而激怒對方,使對方反悔當初所作約定,進而請貸款銀行向我催款或是違約金。

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4-18 15:49

您好!建議您應該找銀行確認貸款狀況。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Ruka 103-04-18 16:24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您應該找銀行確認貸款狀況。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律師 您好!

感謝您的回覆,不過對方始終不肯透露貸款銀行(我只要一提到對方就開始發飆),我甚至懷疑根本沒有所謂的銀行,可能是對方另外經營的地下融資公司。如果是對方自導自演的話,他們是不會輕易透露貸款機構的資訊給我的。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向各縣市政府消保官申訴業者之違法行為,並請求協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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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3-04-18 02:20

被告持有很多毒品被收押 沒有人指證  借提時檢方要被告承認販賣毒品並把到案扣的錢認販賣所得換交保    被告答應了  就依檢方指示編了一個假ㄉ販賣毒品交易經過並把扣ㄉ錢認成當次販賣完所得    後來起訴了   被告被起訴販賣毒品跟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兩罪   請問販賣罪會成立嗎  沒有監聽譯文也沒有人指證  如果兩罪都成立了  這樣算一罪兩判嗎

1. 在法庭上法官問話,對於不實或不知的問話,你有權利選擇回答或不回答,萬萬不能任意作答,法庭上所說的,都是日後判刑的依據。

2.你的第二個問題【如果兩罪都成立了  這樣算一罪兩判嗎】: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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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於持有數量很大,應該會被以販賣罪起訴,他們只會以一個罪名,不會用兩個,因為只有一個行為,這是很重的罪,建議你要好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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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檢方無販賣或意圖販賣而持有之相關證據,您可主張僅為持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規定: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第5條規定: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第11條規定: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第4、5、11條規定有些許之差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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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thalin 103-04-17 13:32

A男今年已88歲,有老年失智,目前辦理申請身心障礙手冊程序中,持有一房產,並領有終身俸。

A男於民國80年左右與B女結婚,B女為二次婚姻,當時帶著第一次婚姻所生之孫女甲一起過來與A男生活。

B女於民國98年過世,甲仍與A一起居住,然A男此時知悉有親生女兒乙,並驗有DNA證明文件。

基於法律程序及婚生子女認定之權利義務關係,A男與乙縱然有血親關係,一直無法在法律上有明確的親子認定。A男長年來聘有外傭照顧生活起居,甲雖與A有居住事實,卻無盡照顧之責,長達一年之時間持有A男之身分證及健保卡,卻未帶A男定期就診,僅囑咐外傭定期至醫院取藥,長期吃同種藥物未變動,致使失智情形越趨嚴重。

今年二月,外傭因故無法繼續照護A男,遂通知乙來處理,乙與甲自行協議(口頭承諾,未作成文字紀錄),甲不願擔負照護責任,同意交出A男之身分證及健保卡由乙將A男帶回照護,乙遂將A男安置於養護機構。

時至四月,乙由養護機構及社工人員口中得知,甲時時來看A男時要求簽屬文件或要求交付財物,致使A男情緒不穩,時時哭泣,乙遂將A男移至其他養護機構,並不願告知甲,以求A男生活安定。

甲並於四月七日向戶政單位申請A男身分證遺失,申請A男之新身分證,意圖不明,因戶政單位未見到A男本人,故未發新身分證,然乙女手上之A男身分證則已被註銷失效,無法使用。

今乙女雖為A男之親身女兒,然無法律上之身分,是否得向法院申請監護之宣告,並為監護人?

1.依據民法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條,甲女是否屬四親等之親屬?

2.如甲女非四親等之親屬,為規避最近一年有同居事實之其他親屬之條件成立,是否於明年提出即可?(A男之戶籍仍與甲在一起,但實際已居於安養機構)

以上問題,請協助釐清,謝謝!!

 

您好,建議是否先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之訴,或者去辦領認領,讓法律上有血緣關係,要辦很多東西都比較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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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20 00: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使其具有法律親子關係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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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比 103-04-16 20:07

我想問問,像我1月13開車綠燈左轉因為沒有看到後方來車,所以撞上機車騎士,造成對方擦傷挫傷還有醫生診斷腦震盪,在警察局原本說私下和解,對方也同意,各自回家後的隔一天我都有撥打電話給對方的家長關心跟我車禍小姐的傷勢(大概3~4天),因為對方不舒服所以跟我談賠償的都是她的媽媽,一開始跟我說車子修理費用需要1萬多塊我說那可否我自行牽去修理,我會先請人去估價,然後做維修(因為怕對方修理一些本身就壞掉的零件),對方一開始說好,後來又告訴我說她已經牽去他們家附近"認識"很熟的車行了,要我跟車行聯絡,我也照做,在電話裡面跟車行了解車子的毀損跟金額後,隨即對方媽媽就打來堅決要我立馬去付清車子的維修費用,當時我是上班時間,也臨時請了假去付錢,後來跟對方媽媽要談醫藥費的時候,我說大家不要拖過年,能夠儘早解決就儘早,醫藥費我有誠意要賠償,只不過單據必須留著,我要求要有醫生證明,對方媽媽說她帶她孩子去醫院醫院就說觀察然後開藥就是不給住院,她看她孩子又有瘀青跟外傷,帶去中醫推拿有拍照(就是堅持有拍照,沒單據)後來又說要等她孩子傷勢好了再來談,之後我就沒在打電話給對方,對方也沒有打來,我也沒有接到對方的來電,一直到3月份,警察局突然打來說,對方提告,要我在去警察局做筆錄,警察告訴我對方在筆錄上面說我從未打電話做關心,也沒有誠意要賠償醫藥費,甚至閉不見面,所以告我過失傷害罪,我想問問,像這樣被告法官可能的判刑會多重?應該怎麼解決此事?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你應該是個有責任心的人,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

警方約你到警察局製作筆錄,你要提出對自己案情有利的證據,找專業律師陪同到警方去做筆錄,才不致又吃悶虧,以上資訊希望對你有幫助。諮詢專線:0937182635

沈恆 (沈律師) 103-04-16 22:27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喬比 103-04-17 03:25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過失傷害罪最多判六個月以下,但還是盡量能達成和解為宜,在第一審判決前都還有和解撤告的機會 ... (恕刪)

律師你好,像我下禮拜就要去開庭了,傳單上面是寫偵字,這是開偵查庭的意思嗎?那開偵查庭的時候我應該要把付付出去的車子維修費用單子還有通聯紀錄單帶著嗎?

 

您好,這到地檢署之後就會移送調解,到時候再處理就好。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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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8 15: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檢察官表示您有和解誠意,請求排定調解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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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 103-04-14 19:41

我與某家電訊行正展開訴訟 我有個問題請教

1.本案因監視錄影畫面滅失被檢查官以無法查出涉案人身份結案  但是原告早已經在監視錄影畫面滅失前2個月就存證信函電訊公司 副本檢舉地檢署要求偵辦 且該電訊行也在證據滅失前曾回覆原告一些質疑 現在檢察官完全站在被告立場 完全忽略原告立場 該如何進行下一步呢

2.經查門號申請書必須附申請人相片及錄音 所以檢查官若願意調查申請書相片及錄音檔 就算無監視錄影畫面也足以將被告定罪 而且歹徒所留下之聯絡電話也是偵辦線索之一 只要查出電話持有人就可查出被告身份不是嗎 但是本人撥打過該電話是空號 所以還有其他辦法追出歹徒身份嗎

3.申請書上聯絡電話及簽名完全有問題 因為簽名欄不是原告簽名 連絡電話是空號 可以要求檢察官個資登載不實罪告該電訊行業務員嗎

renatawu 103-04-14 10:32

甲乙兩人繼承母親的三樓透天厝,並各持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乙方養了兩隻狗,放養在一樓公共空間。乙方將報紙(四張)鋪設在廚房餐廳地上當作狗的便溺區,並將垃圾桶設置於瓦斯爐旁,累積堆放排泄物約3至7天才傾倒一次,致使15坪大的餐廚房空間惡臭滿盈。進出餐廚房須小心跳躍避開排泄物,洗衣服也要閃避排泄物。

而兩隻狗教養奇差,並不只在廚房的報紙上便溺。經常一到三樓到處便溺。致使甲方經常一進客廳或是一出二樓房門就踩到動物糞尿,甲方多次向乙方要求管理,乙方只表示無法控制動物行為。

甲方進一步要求以方將兩隻狗關放置已方居住的3樓,乙方回應這樣會有惡臭,且乙方有二分之一產權,甲方無權要求乙方圈禁動物。 

甲方以家有新生兒為由,請乙方是否不要將動物的衣服玩具投擲洗衣機清洗,乙方表示甲方無權要求。甲方購買了洗衣機清潔劑請乙方配合在清洗動物衣物玩具之後使用,乙方表示辦不到。

甲方最終無法忍受,終於搬出自有住宅在外賃居,有家歸不得

以上 

請問

甲方可以向乙方求償嗎??

甲方可以請求乙方管制寵物並請求甲方在外賃居的租金與精神損害作為賠償嗎??

       這樣的狀況委任律師費用怎麼計算?? 可以有把握拿多少賠償??

可主張所有物妨害除去,侵權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14 12:45

你好

甲可以主張人格權受侵害

請求乙除去侵害並負損害賠償

您可以委請律師代擬書狀或是全部委任

如有其他相關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8:5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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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樺 103-04-12 23:14

你好

 

我因為持有二級毒品 被台中地檢判處有期徒刑2月

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一日計算

這是去年12/31判的

我收到大約在1月底左右

因為一直都沒收到繳罰金的單子

沒繳納通知單可以直接去法院繳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請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諮詢專線:0937182635

判決確定後才能由檢察官依法執行判處之刑罰,待案件確定法院會將案件移送檢察署執行,屆時您會收到檢察官的執行傳票,再依執行傳票通知日期到案即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4 17: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待判決確定後,您會收到地檢署之執行通知,再依通知繳納。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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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atawu 103-04-12 09:32

甲乙兩人繼承母親的三樓透天厝,並各持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乙方養了兩隻狗,放養在一樓公共空間。乙方將報紙(四張)鋪設在廚房餐廳地上當作狗的便溺區,並將垃圾桶設置於瓦斯爐旁,累積堆放排泄物約3至7天才傾倒一次,致使15坪大的餐廚房空間惡臭滿盈。進出餐廚房須小心跳躍避開排泄物,洗衣服也要閃避排泄物。

而兩隻狗教養奇差,並不只在廚房的報紙上便溺。經常一到三樓到處便溺。致使甲方經常一進客廳或是一出二樓房門就踩到動物糞尿,甲方多次向乙方要求管理,乙方只表示無法控制動物行為。

甲方進一步要求以方將兩隻狗關放置已方居住的3樓,乙方回應這樣會有惡臭,且乙方有二分之一產權,甲方無權要求乙方圈禁動物。 

甲方以家有新生兒為由,請乙方是否不要將動物的衣服玩具投擲洗衣機清洗,乙方表示甲方無權要求。甲方購買了洗衣機清潔劑請乙方配合在清洗動物衣物玩具之後使用,乙方表示辦不到。

甲方最終無法忍受,終於搬出自有住宅在外賃居,有家歸不得

以上 

請問

甲方可以向乙方求償嗎??

甲方可以請求乙方管制寵物並請求甲方在外賃居的租金與精神損害作為賠償嗎??

 可以考慮過分割共有物...變價分配,然後走人或者整個買下來把對方請出去

renatawu 103-04-12 14:15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考慮過分割共有物...變價分配,然後走人或者整個買下來把對方請出去

請問如何分割共有物...變價分配請問如何申請??

 

向法院提起分割共有訴訟...請求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民法第823條
共有人,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隨時請求分割共有物。但因物之使用目的不能分割契約訂有不分割之期限者,不在此限。
前項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五年;逾五年者,縮短為五年。但共有動產,其契約訂有管理之約定時,約定不分割之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
前項情形,如有重大事由,共有人仍得隨時請求分割
 
民法第824條
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分割之方法不能協議決定,或於協議決定後因消滅時效完成經共有人拒絕履行者,法院得因任何共有人之請求,命為下列之分配
一、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但各共有人均受原物之分配顯有困難者,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
二、原物分配顯有困難時,得變賣共有物,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或以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以原物為分配時,如共有人中有未受分配,或不能按其應有部分受分配者,得以金錢補償之。
以原物為分配時,因共有人之利益或其他必要情形,得就共有物之一部分仍維持共有
共有人相同之數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共有人得請求合併分割
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數動產,各該動產均具應有部分之共有人,經各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共有人之同意,得適用前項規定,請求合併分割。但法院認合併分割為不適當者,仍分別分割之。
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7: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法院起訴請求裁判分割共有物。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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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dy 103-04-12 00:12

請問各位律師:

父親於9年前過世,當時可繼承遺產子女有5人,因最小的妹妹有點弱智,終身沒有婚嫁,大姊和二姐於當時放棄繼承權(並未辦拋棄繼承),與已有房產的大弟協議,希望能好好照顧未婚嫁的小妹至終老,而大弟也同意任其永久使用房屋,並由母親代出房屋稅金.. 後來遺產(土地)即分成2分,大弟與小弟各執一份,而大弟所持有房屋,是當時父親還在時,翻修祖厝後借其名登記的,原則上還是全家共有的..只是當時母親及二位姊姊不願多計較,以放棄繼承特留分的條件,希望兩個弟弟日後必須共同照顧這位弱勢的小妹... 但現在問題來了,大弟在母親逝世後即刻反悔,不但想出售祖厝還要驅趕小妹離開住所,早已忘了當初的交換條件,請問現在二位姐姐可以追溯當時的特留分嗎? 是要將二個弟弟所有遺產總數歸納起來重新分割? 或只需追討大弟繼承的部分?(因為反悔違約的是大弟)  祖厝的部分如何主張借名登記? 因推算當時大弟的年齡年僅17歲,根本無法購得土地房屋,而且自祖父開始,全家人一起生活早已超過70年以上,是以前土磚房三合院拆除後再原地重蓋的房子,貸款重建的人是父親,而老一輩的親戚還有幾個可以作證,只是當時地政資料很亂,追溯原始資料比較麻煩.. 請問這種官司有需要先行扣押對方土地房屋嗎? 如果對方脫產是否無法執行追溯特留分?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12 05:04

您好!主張交換條件、借名登記都需要準備更充分證據才行;另外,若未立遺囑,主張特留分並不正確。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非您有完整之相關證據,否則似難以主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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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EVA 103-04-11 21:41

狀況如下:

我有一本書,想用唸的、朗讀分享給大家聽,在下述各種平台下,會有什麼樣的問題與限制呢?

1.私人聚會場所
2.對外開放報名參加的,讀書會性質聚會
3.同2,但是透過其他公司行號或團體舉辦,會向參加活動的朋友收取費用,並開立發票的場合
4.放上Youtube
5.放上私人性質的網路空間,聽者須取得持有人或團體許可,才能取得帳號密碼下載

6.網路Live播送,不存檔,不提供下載

此外:
1.僅節錄部分朗讀
2.讀完整本書

各有什麼樣的狀況與限制呢?如果需要取得授權同意,又該怎麼做呢?

感謝各位專家的解答!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6: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能須取得相關授權。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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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M 103-04-11 15:41

?你好!!已經收到簡式審判程序判決

持有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千元折一日。

下文為扣案發生過程......

請問罰金如何算呢??

要去哪繳費?? 可以分期嗎??

有繳錢期限嗎??為幾日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罰金為六萬元,即1000X60,本件案件確定後,地檢署會再寄執行通知,到時再依該日期去地檢署繳納,若要分期則要向地檢署聲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易科罰金的話應繳61,000元,於到案時可向執行檢察官聲請分期繳納,再由檢察官審酌是否核准及分期之期數。
(30┼31) X 1,000 = 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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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向地檢署執行該股書記官詢問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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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 103-04-11 10:30

甲於10年前即因替人作保欠債(借款人無繳款),該台北動產雖已法拍但仍不足清償,該筆保證債務現仍存在,A銀行仍可繼續催討,此筆欠款金額未知:

甲近期過世,生前因繼承配偶取得(桃園)房屋土地1/8所有權,該屋尚有B銀行借款150萬,甲為此筆借款人:

1.現行法律為限定繼承,試問若甲名下僅此筆1/8資產,無其它財產時,若依房屋價值(房屋課程現值)+土地價值(公告現值)換算此1/8價值為100萬時,A銀行可繼續向繼承人追討甲遺留之保證債務

2.?行限定繼承一定要公示催告才可對於將來忽然生出之銀行欠款提出異議嗎,還是若無辦理公示催告,於日後有銀行催討亦可主張以?承之?產負有限清償?任

3.因擔心若公示催告則原本正常繳款之B銀行借款會不會因此視同該筆借款到期須即刻清償

4.依?行評?甲負?(已知明確即有150萬)早已大於持有之1/8資產,若繼承子女準備將該桃園動產出售,惟謄本竟有A銀行限制登記於上頭,因有限制登記無法售屋,此時可要求A銀行撤銷登記嗎(以?承之?產負有限清償?任)

為維護自身權益,請攜帶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3 15: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限定繼承及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對債務負責之,無須以您個人財產清償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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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103-04-09 22:56

有一塊共同持有土地我們已經居住並設籍其上好幾十年,

甚至超過一百年了,本來也是共同持有人之一,

但幾十年前家人因為受騙現在已非共同持有人,

現在雖沒居住但仍在此土地營業,長久以來稅金也都是我們再繳,

去年法院拍賣共同持有的一部份我們完全不知情,

想請問我們長年在此土地營業並設籍對於法院拍賣共同持有土地的一部份有優先承購權嗎?

法院拍賣沒通知我們有無瑕疵?稅金可以討回嗎?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4-09 23:19

您好!如果您沒有任何持分,也未承租土地蓋屋,您可能被評價為非法占有,應沒有優先承購權,法院拍賣也不需要通知您。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依照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你們是有優先承買權的,如果法院沒有通知,你們可以提出異議,法院會撤回拍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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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103-04-10 23:2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謝謝你撥冗回答問題 但我有疑問

(補充:該土地上只有我們一間房屋)
雖然非共同持有人,但我們一直都在繳土地稅,就連無人持有土地土地稅還是我們在繳,既然非共同持有人,為什麼我們要繳土地稅?還有,不能因為我們持續在繳土地稅而對於非共同持有土地優先承購權嗎?另外,若其中一個持分者口頭答應讓我們在土地上蓋屋營業,並由我們替他繳地價稅,可以因此而解除非法佔有嗎?還是還有其他法律效果?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12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主張建物對土地取得地上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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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e 103-04-09 16:35

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現階段該如何做下一步打算 我的案件是意圖販賣毒品 目前偵查結束,但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他說犯罪事實(1)在我包包內搜到二級毒品犯罪事實(2)有證人1名指證 但偵查庭證人未到,並無犯罪事實,我也聲稱那些東西非我所有 我堅持我並無販賣任何,也沒有任何新的證據可以指認是我販賣 因證人1是說透手機軟體line發現是我的照片,我說照片人人都可以盜用,何以證明? 所以檢察官是以意圖販賣及持有罪名但無犯罪事實起訴我 我現在是要如何將傷害降到最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6: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委任律師閱卷,了解目前檢方之相關證據,若證據不足,可為無罪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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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是進入法院審判程序,針對證據部分反駁,例如證據能力具備與否,證人的交互詰問等,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9 16:51

你好

由於販賣毒品的刑則較重

建議你委請律師閱卷

再來研擬辯護方向

 

您好,他應該是用意圖販賣而持有,在你包包搜到要辯稱不是你的,這很困難,建議你要找律師協助處理,不然這是很重的罪。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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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仔 103-04-09 11:25

家母與家父在民國94年間因年事已高,將房產以買賣名義過給了我 ,誰知道後來父親在後來變成了卡奴,這禮拜收到了一張民事聲請調解狀,內容大概是說因為父親沒還錢,所以要聲明將當時產權移轉的事實無效,由於家父在民國97年中風至今,每月療養費用驚人,除了
基本生活費之外,已經無力再負擔其他負債,而且父親好像也還有其他銀行的卡!!
我將調解狀的內容詳述如下,除了姓名用代號取代外,其他都一模一樣 ,再請各位能夠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意見,看是否能讓小弟全身而退感激不盡

A:我父親
B:我

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聲請調解
調解聲明
1.相對人A與相對人B就下列所示之動產,於民國93年12月間以買賣原因所為債權行為,及於94年4月間所為所有權移轉登記物權行為,均應予撤銷
2.相對人B將前項動產於94年4月間,以買賣為原因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以塗銷,並回復登記為相對人A名下所有。
3.程序費用由相對人共同負擔。


爭議情形
一.相對人A於94年間向訴外人台新銀行申請信用卡使用,至103年3月間,共積欠消費款15萬元未清償。本債權已於95年9月間公告讓與原告台新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詎以,聲請人屢次催收無果,後竟發現相對人A竟因唯恐自身之債務問題致其財產遭各債權銀行強制執行,將系爭動產移轉予相對人B,相對人A於負債期間曾經求助於家人,又相對人B為相對人A之兒子,是以,其對相對人A之財務狀況應知悉,且相對人A仍設籍於該系爭房產中,足見實際所有權人及使用人為相對人A,其等卻仍完成系爭動產
移轉登記,顯有害於聲請人之債權
三.又聲請人迭經電催相對人A出面協商債務,然其等均置之不理,為此聲請調解

 

94年移轉給我的時候房屋貸款80萬一併移轉給我,這是否也可以成為證據? (當時一開始房子名下是父母共有,非父親單獨持有!!) 如果父親欠款的時間發生點是在我過戶之後,是否需要理會這案子呢? 請問我現在該做的動作是什麼?我想的到如下,還有其他的嗎? 1.先去地政調出當初買賣過戶的事實資料 2.去銀行調出當初父親的欠款時間點以及明細因為是簡易庭,也不想跟銀行和解,主要是我父親應該不只有一張卡的 卡債問題!!一直幫忙還錢會還到天荒地老,所以我需要在這個時候提出 答辯狀嗎?還是等到民事訴訟再處理,這情形需要聘僱律師嗎? 答辯狀自己寫就好還是交給專業的來?一般代書是否有能力處理? 謝謝各位專業人士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3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該屋為您向父親購買,您有相關繳款之事實,答辯狀之部分,您可自行撰寫或委任律師替您處理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宏仔 103-04-09 12: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該屋為您向父親購買,您有相關繳款之事實,答辯狀之部分,您可自行撰寫 ... (恕刪)

 請問勝算如何?費用大約介於多少?

謝謝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2: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攜帶資料,來電預約時間,到所討論之。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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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根據你提供的資訊,為了維護你自身權益,您可提供詳實資料與律師洽詢。

 

律師兼具會計師雙重身分,畢業於國立台灣大學法律系財經法組暨會計系(雙主修),又續攻研會計研究所,對於各項法案之訴訟相當嫻熟,對稅務理財更具專精,是您值得信靠的專業律師,歡迎來電預約特助0937182635提供更詳實資料來諮詢,維護自身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初移轉的理由為何,是贈與還是買賣,才能去決定抗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宏仔 103-04-10 11:0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先確認當初

謝謝回答,可以再請教一下嗎?

對方所提出的資料裡就已經明確的附上了當初是"買賣"的名義轉移給我,現在對方是以我父親惡意脫產的說詞想撤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現在我的問題有以下兩個:

1.對方的資料裡無法提出父親的欠款是在過戶前產生,沒有意外的話欠債應該是隔年的事情了

2.房屋以買賣名義轉交給我的時候一併轉移了80萬的銀行貸款給我(對方的資料裡也列出來了!!),

為了15萬(還是利息多年加成後)的負債而脫產似乎不符合比例原則!!

所以我是否針對這兩點提出抗辯即可?還有這簡易庭當場調解不成的話,後續還可以一直提嗎?

我人在外地,一直來的話會被玩死!!

 

 

呂超群 (呂律師) 103-04-10 17:4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涉及到的爭議點不少,包括:您父親積欠卡債之時點、過戶時您父親是否還有其他資產及其他債務、實質上是買賣還是贈與、若是買賣的話,當初是否有給付相當之價金等事項。

以上事項,均可能會影響本案之勝敗訴,不得不慎。建議您委請律師撰狀或開庭為佳。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詢問,以作通盤分析了解,俾保您的自身權益。

小黑 103-04-09 11:17

我有持有毒品前科!一月因吸食被採尿確定有二級反應

昨天開庭檢察官不接受我緩起訴(戒癮治療)說我需要勒戒

現在還沒收到裁判書~該怎樣再提出申請緩起訴(戒癮治療)機會大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於法院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戒癮治療,尚有機會,若待法院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就沒有機會了。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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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黑 103-04-09 11:31

 請問完整資料包含那些~~我手邊似乎什麼都沒有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9 1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手邊有無相關開庭通知及您前次持有毒品之判決等,您亦可持身分證至地方法院及檢察署查詢案件進度,若法院之觀察勒戒裁定已出來,就沒有機會了,需趕在裁定出來前提出請求,或許尚有一絲機會。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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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緩起訴跟戒治是不一樣程序,第一次吸毒都是勒戒,但你可以先去治療,然後跟檢察官陳報你已經在接受治療,也許有機會讓你用替代療法。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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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學生 103-04-10 17:48

大大你好 就我協助多位友人處理此類事件的經驗

              你目前還是有機會可以戒癮治療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與你分享相關案例的處理經驗

renatawu 103-04-07 20:47

甲乙兩人繼承母親的三樓透天厝,並各持有二分之一的產權。

乙方養了兩隻狗,放養在一樓公共空間。乙方將報紙(四張)鋪設在廚房餐廳地上當作狗的便溺區,並將垃圾桶設置於瓦斯爐旁,累積堆放排泄物約3至7天才傾倒一次,致使15坪大的餐廚房空間惡臭滿盈。進出餐廚房須小心跳躍避開排泄物,洗衣服也要閃避排泄物。

而兩隻狗教養奇差,並不只在廚房的報紙上便溺。經常一到三樓到處便溺。致使甲方經常一進客廳或是一出二樓房門就踩到動物糞尿,甲方多次向乙方要求管理,乙方只表示無法控制動物行為。

甲方進一步要求以方將兩隻狗關放置已方居住的3樓,乙方回應這樣會有惡臭,且乙方有二分之一產權,甲方無權要求乙方圈禁動物。 

甲方以家有新生兒為由,請乙方是否不要將動物的衣服玩具投擲洗衣機清洗,乙方表示甲方無權要求。甲方購買了洗衣機清潔劑請乙方配合在清洗動物衣物玩具之後使用,乙方表示辦不到。

 

甲方最終無法忍受,終於搬出自有住宅在外賃居,有家歸不得
以上 

請問甲方可以向乙方求償嗎??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7 21:51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甲方可以依民法第18條規定

主張人格權受侵害

訴請法院除去侵害

並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提供你參考

如有其他疑問

歡迎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甲可證明其損失為多少,且均為乙所造成,方可向其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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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atawu 103-04-10 00:4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請教~ 甲方在外賃居的租金可以視為乙方造成的損失嗎??甲方能否向乙方請求精神賠償?

renatawu 103-04-10 00:4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請問

主張人格權受侵害、訴請法院除去侵害並請求損害賠償>>>> 是指甲方可以請求乙方管制寵物並請求甲方在外賃居的租金與精神損害作為賠償嗎??

又雅 103-04-07 19:52

律師您好,想請問8母親贈與我與妹妹共同持有房屋土地所有,此筆土地目前在協商改建成大樓,可能獲得新大樓房屋一間。但是最近妹妹與妹夫分居中,如果他們離婚,改建所得房屋財產如何認定?如何做可以保護此財產為妹妹個人所有?謝謝!感恩。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7 20:15

 你好

關於你的問題

民法之規定

你妹妹的受贈與財產

即使離婚對方也不得請求分配

以上供你參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以贈與方式而獲得持分,則該持分並不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範圍,但仍應視對方如何主張而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8 17: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該財產為您妹妹受贈與而取得,不列入您妹妹之婚後財產計算標的,非剩餘財產分配請求之計算範圍。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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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只要是用贈與方式登記的,都不會列入婚後財產去計算剩餘財產分配,簡單說,就是權利男方完全無法主張。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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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ie 103-04-06 13:52

您好,請問現在地權為為我父親的,但房屋權為我父親及奶奶共同持有,未來我奶奶過世,我姑姑有權利要求屬於奶奶的一半房產嗎,還是要共同平分?

請再回覆,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及姑姑均為奶奶之合法繼承權人,該房屋之一半所有權若為奶奶之遺產,您父親及姑姑對遺產則均享有應繼分。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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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08

姑姑未來有權繼承房屋持份,建議先跟奶奶商量辦理過戶以免糾紛

cindy 103-04-05 20:22

請問,若動產持有人為甲方,但有簽訂"房屋永久無償使用切結書"給乙方(甲乙雙方為四等親內),而現在甲方想違約出售房屋,若出售成功或轉讓給其他人(如自己兒子或配偶)持有的話,乙方的永久使用權益仍可保存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20: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甲乙雙方有使用借貸契約,惟乙之使用借貸契約僅得對甲主張之,若甲將房子移轉給他人,乙不得對他人主張使用借貸契約,但得對甲違反使用借貸契約請求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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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3-04-06 17:34

基於債之相對性,該契約無法對抗第三人

小義 103-04-03 16:11

請問:今年3月,我跟我朋友還有他朋友(簡稱C),在汽車旅館內唱歌抽K菸聊天,中途我想睡覺,便到床上睡,睡前我自己的k粉末剩一點點(約0.1克),遇到臨檢,結果我的k粉末被C拿去做k菸吸食,當時我身上被搜出一包毒品(毒咖啡),在警局製做筆錄時,警員先用三級快篩篩檢,有三級反應,警員在使用二級MDMA快篩時告訴我說若等等變藍色為二級MDMA成份,若為紫色則非二級MDMA成份,結果一開始有慢慢變藍色,但又慢慢變成紫色,結果警員直接說那包毒品是二級毒品,辦我持有二級毒品,然後說我轉讓毒品給我朋友的朋友,之後直接送偵查庭,檢察官問我知不知道C有使用我的k粉末,我說不知道,當時我在睡覺,警察臨檢時叫我起床後才發現被c使用完了,然後檢察官再問那你知道他使用你的k他命後會不會想跟他收取等價費用,我說不會,然後檢察官說那你這樣屬於轉讓三級毒品,你願意認罪嘛?我想了很久,檢察官說就算你現在不認罪,到時候開庭法官也會認定你轉讓,而且你轉讓的量不多,如果你認罪,我可以幫你跟法官求情,從輕量刑,於是我認轉讓罪,現在偵查庭開完了!

 

我去年12月還有一件毒品案尚未結案,當時我開車載我朋友,停在7-11在車上聊天,他邊聊邊抽k菸,我沒抽,遇到警察臨檢,我朋友主動交出他身上的k他命一小包,做筆錄時,我有承認前一天去ktv找我朋友時,有跟他要一支k菸抽,警員問我有沒有吸食過其他毒品,我說沒有,我朋友的筆錄說他有吸食過大麻,最後我跟我朋友被驗尿k他命與大麻),都有驗出k他命與大麻成陽性反應!

 

問一:今年3月的案子,我對快篩結果有質疑,如何申請細篩?(持有二級跟三級差很多,我懷疑那包毒咖啡是三級毒品

問二:今年3月的案子,偵查庭開完接下來還會在開什麼庭?

問三:今年3月的案子,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C使用我的K粉末,我該如何證明我沒有轉讓

問四:今年3月的案子,我在偵查庭時已經承認轉讓,會影響接下來開庭我要證明我沒有轉讓的成功率嘛?

問五:去年12月那個案子,我朋友已經收到k他命的罰金判決書,還有法院強致勒戒傳票,也正在勒戒中,而我什麼都沒收到,直到前天,管區拿了一張刑案通知書到我家,要我去重做筆錄,請問我該去嘛?不去會怎樣嘛?

問六:去年12月的案子尚未結束,今年3月又遇到毒品案,若我3月這件驗尿結果有二級毒品(嗎啡、搖頭丸安非他命、大麻)其中一樣有陽性反應,請問兩件案子會有何衝突或影響?

問七:去年十二月的案子,我懷疑是我跟我朋友要的那支k菸裡面有參雜大麻,我該如何證明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誤食到大麻?這樣是否會無罪?這樣會害到我那朋友嘛?

 

 

請各位專業律師幫我一一解答!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8: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庭開完後,檢察官即會起訴您,進入審判程序,您可能涉犯法條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8條規定: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及第10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關於施用之部分,可能裁定觀察勒戒,您若不願進勒戒所進行觀察勒戒,可於裁定下來前,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後,就沒有機會了。再就轉讓之部分,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規定: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您於偵查中已承認犯罪,若於審判中(一審或二審)再承認犯罪,可減刑之,若您再供出上手因而查獲,可再減刑之。至於若您爭執毒品為二級或三級,牽涉到刑期認定,可請求鑑定成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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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4-03 12:44

各位律師好,

小弟在此先向各位律師表達最深的敬意,小弟因二級毒品持有及吸食(初犯)原本在3月底要執行觀勒,我也絕對願意為自己的過錯行為負責,但家中兒子及媽媽都無工作能力,於是我在執行前寫了一封陳情聲請給檢查官,希望能夠延後執行觀勒,讓我可以先將家中生計準備妥當,
4/1日時員警上門拘提不到人,這樣是不是檢察官不同意我的陳情申請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5 0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拘提不到,即會發布通緝,若您發布通緝後,能躲過三年,觀察勒戒裁定即有可能撤銷而無須執行之,刑法第99條規定:保安處分自應執行之日起逾三年未開始或繼續執行者,非經法院認為原宣告保安處分之原因仍繼續存在時,不得許可執行;逾七年未開始或繼續執行者,不得執行。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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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情形,既已到了執行觀察勒戒階段,則表示檢察官就該案施用毒品行為已依法聲請法院裁准觀察勒戒,且經法院裁定確定,從而檢察官依法即不能夠再另外為緩起訴處分來處理,而只能夠依法執行法院裁准之觀察勒戒,待執行觀察勒戒完畢後為不起訴處分偵結。(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
犯第十條之罪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應先裁定,令被告或少年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其期間不得逾二月。
觀察、勒戒後,檢察官或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依據勒戒處所之陳報,認受觀察、勒戒人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之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認受觀察、勒戒人有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或由少年法院(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令入戒治處所強制戒治,其期間為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強制戒治之必要為止。但最長不得逾一年。
依前項規定為觀察、勒戒強制戒治執行完畢釋放後,五年後再犯第十條之罪者,適用本條前二項之規定。
受觀察、勒戒強制戒治處分之人,於觀察、勒戒強制戒治期滿後,由公立就業輔導機構輔導就業。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方 103-04-02 02:19

跟爸爸在這住了快三十年了 並無租貸契約.

因為我父親持有我家的房契(名字是他)

但地契是奶奶的 (或許地契可能過給我大伯了)這樣的話 如果奶奶要要回地契 他有權力收走嗎?

或是奶奶過世了地契給了大伯他有權力要回房子嗎?房契如果在家裡 如果有人偷走報遺失持有父親印鑑 持有的房契會無效嗎?

如果奶奶過世 沒立遺屬  地契會到誰的手上..

如果要爭取這塊土地 又該如何處理..

父親就剩下這間房子的希望了 請幫我解答  謝謝你.  

請大德您有看到 務必回覆我  謝謝!附加: 跟這位先生狀況相反  只是我家沒有租貸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07112809886

沈恆 (沈律師) 103-04-02 06:57

您好!問那麼多如果沒辦法解決問題。房子土地所有權究竟歸誰要先確認清楚,父親若擁有房子所有權且要保有房子,必須取得土地所有權使用權,這事最好在奶奶還在的時候就要搞定。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房子所有權為您父親,土地為您奶奶,繼承權人為您父親及大伯,目前應於奶奶在世時,由父親向奶奶購買土地,若待奶奶去世後,土地即由父親及大伯各有二分之一,即較為複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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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耳文 103-04-01 16:06

去年底購買一華廈六七樓,六樓有產權, 七樓則是水泥增建 (15年前本棟大樓蓋好就存在的), 前屋主已與1~5樓的所有權人簽署分管協議, 內容說明七樓增建由六樓持有者擁有並使用, 各層所有權都於2年前蓋章簽名認可無誤, 但去年底購屋出價前, 房仲說此分管協議在我最後交屋時會全部重簽,以我的名字再與現有各層所有權人簽署, 所以我願意購屋, 半個月後於第一次簽約時, 我再與房仲確認是否會全部重新簽署一次, 房仲說回答"會重新簽署", 但在去年底完成匯款並交屋前, 我問簽署進度, 房仲才說不需要重簽, 房仲律師雖說不影響權益, 但此舉根本是欺騙行為, 若分管協議不可重簽, 我跟本不願意用當時價格購買, 請問我是否可要求解除合約? 或是要求賠償? 或要求退還2%傭金? (ps: 最後討論時, 該房仲與其店長願意主動提供一點點金額賠償, 全程我有錄音, 也就是我有證據說明他們是承認知道自己犯下此錯誤)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4-01 17:20

你好

你可以主張受詐欺為意思表示而撤銷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4-06 19:0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92條規定: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但詐欺係由第三人所為者,以相對人明知其事實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始得撤銷之。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若您得證明房仲有相關詐欺行為,您可主張解除契約。依民法第354條規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故若無法解除契約,亦可主張權利瑕疵擔保責任,主張減少價金及相關損害賠償

以上,呈請  鑒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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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華明 (律杏) 103-04-08 22:54

 您的問題是法律上的一大挑戰, 個人認為, 重簽分管契約是不是房屋買賣契約的必要之點? (如果有載明沒重簽則買賣不成立的話, 就是)

1. 若是必要之點, 這就好辦了, 因為買賣契約還未成立.

2. 若不是, 則可能無法解除契約了. 因為仲介律師說的沒錯, 有沒有重簽, 你都是七樓的使用權人(但不可能是所有權人, 重簽也一樣, 因為七樓是共用部分, 大家共有), 所以比較重簽前後, 就你所買受的標的物而言, 事實上你沒有因沒重簽而受有損害, 該標的更是沒有什麼價值上,使用上,或品質上的瑕疵. 你不察而多付錢, 是動機錯誤而已. 就動機的錯誤, 原則上法律是不管的(除非是是否重簽是必要之點), 所以您的情形應不算詐欺(因為重簽非必要之點, 不是買賣的要素).

3. 當然, 仲介這種違反職業倫理的行為(急著賺佣金, 亂開支票), 是要受到非難的. (http://www.lawmed66.url.tw)

 

小雯 103-03-28 13:43

律師大人們您好

我是剛入行的菜鳥房屋仲介
剛租出去了一間華廈,雙方見面是簽約日期是3/26 的下午約5點
契約租屋日期是從4/5日開始,並且交付一個月租金及二個月押金給屋主

房客簽完約後,說要和沒看到房子的老公再去現場看一下
回來後就說 不租了,其原因只是覺得電梯間太狹窄
從簽約到說不租了中間不到3個小時 

而現在頭痛的是,是否有違約金的部份

1.房客持有審閱期,且馬上就說不租,合約也簽4/5日,房屋也沒破壞入住

2.屋主現堅持的是,因為要給房客方便,要再次去看房時,就將鑰匙交付給房客了,且房客自已也說房屋內狀況全部ok,如果要修繕的我也會做到,今天他們的理由竟是公設的電梯間,這荒唐的理由,感覺房客把簽合約當兒戲,所以要收違約金 


律師大人,遇到糾紛時總要有個法律依據才能叫公正
不知遇到這種情況時,要收違約金嗎?  依據的法條時? (我好去列印出來) 

陳華明 (律杏) 103-03-29 17:00

 1. 如果屋主不是企業經營者, 該租約也不是屋主單方擬定的定型化契約, 就沒有契約審閱期的問題(消保法第11條之1)

2. 契約中有違約金的約定嗎? 若有, 當然照契約約定; 若無, 則房東要舉證證明因此受有甚麼損害來向房客請求損害賠償(http://www.lawmed66.url.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30 15: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得視您與對方之契約有無違約金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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啦啦 103-03-25 12:49

請問一下就是我坦承我持有一包二級毒品0.幾我也供出藥頭開完檢察庭就收到簡易判決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5,5。怎麼十天後又收到要去開偵查庭拜託是否可以告訴我我好煩

應該是檢察官要辦你其他案子

您可以先看一下傳票上所載被傳喚人的身分是被告還是證人,若是證人的話,則檢察官可能是要傳喚您到庭證述毒品來源等細節,俾以偵辦毒品上游所涉販賣毒品等案件。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6: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的傳票上記載為何,為證人被告,及字號為偵字案或毒偵字案等,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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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M 103-03-25 09:23

收到傳票

有關於法院的出庭順序 讓我有點不了解 想請教您因為我去年10月底當天因為被警察網路上釣魚 有被搜到二級毒品(驗餘數量0.0288公克) 之後也有按照他們的程序走 這件事讓我擔心煩惱?   結果過了5個月之後我先收到起訴書號當天有收到一張是從(彰化地方法院起訴訴書)它上面的內容是寫說不經許可持有 內文為經過

第二問題是:我在今年的2月中又收到了兩張從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請問開庭會被當場送勒戒還是 可以罰款呢??

或會如何判決


版大我雜  !!   版大謝謝妳現在心情被搞得好亂    我希望你能為我解答    (急)  求解       我只想知道這整事情的問題出在哪!?    怎麼同樣的事卻收到
不同的通知     真的好複雜  !!   版大謝謝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問的問題並未很明確,您可否先把通知書之內容詳列,才能進一步分析,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3-25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攜帶起訴書到所討論,應如何應對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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