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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宏 105-01-15 23:50

我成年22歲與女友14歲發生性行為,現在女方家長提告指出是我恐嚇威脅但是我有證據說是男女朋友  還是有經過女方同意要發生性關係的,在證據裡面也有說到一段是女方向我討性行為,我也在證據裡面也有指出拒絕發生性行為

女方在口供理確也指出我恐嚇威脅

而我把所有真相也說出,女方口供與我不同

我還是初犯那麼這樣我會被判什麼的罪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16 08:3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的還是犯法的,可處罰7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是違反意願,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至於案情的部分必須檢視相關事證,倘若雙方無法和解的話,建議您還是要委請律師協助辯護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因為對方未成年,沒有性自主判斷能力,因此不具性自主權即使他同意並主動要求性行為,您仍違法刑法第 227 條「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對方指稱您係以威脅恐嚇方式,就違反刑法第 221 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兩者刑期差異相當大,若對方指稱您係恐嚇,除提出錄音證明外,亦可提出雙方測謊需求。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加入好友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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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您好,

這案件最大爭點是,自願跟非自願,雖然因為年紀(16歲以下)關係均犯罪,但自願的罪刑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而非自願(對方所稱的恐嚇)則是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簡單來說,你必須積極證明自己與對方是男女朋友關係,並且提供出證據,否則,如果認定是強制性交(對方所稱的恐嚇),則至少要坐3年牢,非常重。

這類案件已經是嚴重的案件,建議您尋求家人及專業律師處理,另外,不知道您是否知悉對方未滿16歲這件事情?

建議您來電討論,保障自己在刑事訴訟上的權益。

以下附上法條,以供參考

刑法第221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27條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若要減輕,則勢必與對方達成和解才有可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16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避免您自己講出對您不利之證述,讓案件越來越複雜,對您越來越不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1-16 23: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避免您自己講出對您不利之證述,讓案件越來越複雜,對您越來越不利;對未滿14歲或未滿16歲之人合意發生性行為,仍為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涉及恐嚇,或許尚有違反意願之問題,則若違反意願,刑責可能更加嚴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您與未滿16歲之女生發生性行為,會構成刑法第227條之犯罪,建議可以和解請求緩刑看看,且若對方供稱您有威脅,可能會有強制性交問題,建議攜帶所有證據尋求律師協助。

阿緯 104-12-07 22:56

我16歲,無照駕駛,我騎車為了趕著上班,速度騎到65,有一位爺爺在馬路中央的單黃線旁邊,我等了看他是否要轉彎,幾秒之後我決定超他車,快超過她時,他突然打左轉放向燈,我就緊急煞車,煞不住後就撞上他,她左腳撕裂傷,我多處擦傷,我馬上打電話報警,他被送醫院,我被帶到警局做口供筆錄,做完筆錄我與我家人馬上去醫院看他並與他家每個人道歉!事後我被警方起訴,要求上少年法庭,請問我會被怎樣????

你好:

車禍損害賠償部分可一般車禍處理程序辦理。 由於你未滿18歲,會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處理,少年法庭法官如認情況輕微,裁定不付審理,可能會施以告誡或交由法定代理人嚴加管教,並向被害人道歉、賠償損害。 若法官認為有處保護處分之必要,可能會施以訓誡、假日生活輔導、保護管束
小柔 104-10-27 13:11

您好:我與蘇先生一同是一家公益彩券的代理人,蘇先生有收地下六合彩,月初警員帶剛離去的賭客回到店裡,進入櫃台內..事發蘇生生一人願承?下來,一開始蘇先生稱我是員工,不過後來我堅稱我不是員工,做口供時被問到那是什麼關係?我不知怎麼回答,只好說是蘇先生跟我分租的....所以那天我們二人都被帶走.現在我們一同收到檢查官的傳票,要我們二人一同開偵察庭....由於法院的判結會決定是否台彩要取消經銷商資格..所以想請問我是不是有機會無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10-27 14: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遭認定賭博罪,依據相關的管理辦法,將遭終止契約,且以後無法參加遴選。

2、有關於地下六合彩的事情您知悉多少,是否有參予?

3、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辯護,以利達到無罪之結果。

 

王上仁 (王律師) 104-10-27 23:04

 比較引人顧慮的是,當問到另一個同案被告,有可能是以證人身分問你,如果你說謊會涉嫌偽證罪。自白又可能陷自己於不利。因此建議你應該先跟律師討論研究案情。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7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主張蘇先生所為您不知情,亦與您無關,爭取不起訴處分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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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干 104-10-26 11:59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鱒魚 104-10-25 22:56

機車約30km/hr直行外側車道 突然有一歐巴桑橫越馬路

內側自小客車車之間車縫中竄出 對方沒住意左右來車

我看到對方當下緊急煞車煞停還是造成擦撞意外 事故前

方約20m處有一路口行人穿越道 之後到了警局做筆錄

才知道那路段沒監視器 當下沒留目擊證人 當時是我報警的

當下有跟警察講述事情的經過 當時對方跟目擊者都有在場

不曉得警察有沒有把我的口述記錄起來 因為沒有攝影機 而對方

是當天送醫 隔天才去做筆錄 如果對方企圖掩蓋事實 那我不是虧

大了 請問律師員警到事故現場是否會紀錄口供口供是否具有一定

依據效力 如果員警沒記綠口供那我剛怎麼辦呢?

豆干 104-10-25 14:52

       各位律師們好,我想請問一下關於調閱監視器的期限,若是一般民眾有調閱監視器之需求,需在幾日內才可調閱,若是上法庭,法官可以調閱的時間是多久,還是法官能無限期調閱,只要需要,隨時都可以調閱???

       事情是這樣的,因為車禍,經過調委會調解不成,對方要我們過失傷害刑事民事賠償,事發經過是這樣的,對方忽然在直行時右轉,導致我沒有預警情形下撞上對方,對方告我後車撞前車,我們不服,也是告對方過失傷害連帶民事賠償,經過監察庭的判斷,檢察官認為對方真的有說謊之嫌,但是對方卻拿監視器來證明,由於那路口監視器的角度問題,剛好只能錄到我撞到他的當下,對方雖然沒有調閱監視器,但是我們都很肯定,基於角度問題上,我們的錄影是處於劣勢的,雖然這樣,但是不論是在口供上、筆錄上、警察的研判表、分析表上,以及一些當時現場警察所拍的照片都是對我們有利的,所以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在監視器調閱上對方雖然當時沒有申請,對方現在還能申請嗎,抑或是法官能夠申請嗎???如果可以申請,我該如何說詞比較有利???

VIKI 104-10-24 20:58

請問,我朋友被他的朋友騙,狀況就是老鼠會的模式
一個拉一個。
現在被我朋友拉的人全部都集體要告我朋友,這個該如何處裡?
請問這個可以申訴嗎?
昨天朋友去法院,檢察官一直問問題,我朋友想要說原因,那位檢察官說你什麼都不要說 我問你答就好。。。
 有問題不能提問嗎?檢察官有說不對的話 我朋友不能糾正說他說的話嗎??(因為我朋友他不太會說話,我朋友說的口供,在檢察官嘴巴說出來的意思不同) 

你好:

老鼠會可能會構成詐欺罪、銀行法第29、125條、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第29條之罪,刑責不輕。 如果你朋友有參與組織運作,吸收成員並獲利或分紅,容易被認為是共同正犯,若參與不深吸收金額不大,可以向檢察官求情,賠償下線損害,視檢察官要辦到何種程度(老鼠會成員通常是上千人,分許多層級),若不幸被起訴可以向法官爭取酌減,宣告緩刑。 出庭當然是要為自己辯護,如果有有利證據要請檢察官調查或注意,若不擅言辭,可以委請律師出庭代為辯護,或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
VIKI 104-10-24 21:48

我朋友拉七個還八個人,沒有拿到任何錢。
都被拉我朋友進去的那個人拿走了。。
我朋友拉的其中一人一直怪罪我朋友,我朋友已經給他一棟房子
她還嫌不滿足 還是要告
我朋友本有心私下要解決償還。對方們都不要 就是要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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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5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應先蒐集對方犯罪之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並檢附證據資料,讓檢察官了解對方之犯罪事實及佐證之證據資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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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5 23:0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應先蒐集對方犯罪之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擬刑事告訴狀,並檢附證據資料,讓檢察官了解對方之犯罪事實及佐證之證據資料。

小美 104-10-01 19:36

律師你好:先生是個職業駕駛的,他知道喝酒是不能開車的,就連上班連一滴酒都不敢沾的,就在中秋那天回我娘家他才喝,也因為我被我逼到說開車,之後先生被開到酒駕  酒測值0.56但是我先生他是無心的.那天檢察官有問到說是否有意見,但是我先生說沒有

之後先生跟我說:但是我對口共有問題我想請檢察官再開一次庭可以嗎?

還有因為我先生去年有一件案子  請問有關係嗎

還有先生被我害到這事情是否有可以解決的方案嗎

我想了解這件案子的刑期會影響到他的駕照嗎?因為我先生是靠這份駕照生存的

我的疑問

次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第21條之1規定,在吊扣駕駛執照期間駕駛汽車、聯結車、大貨車、大客車,會處罰鍰,並吊銷駕照。))回復律師的話:請問初犯並加上無心的再行政處罰確定是會被吊銷嗎?還是會掉扣?? 可以聲請檢察官不見得會同意再開偵查庭。))回復律師的話:但是我也是當事人在身旁所在的證人,我是覺得警察的口供有些不對,像是這樣的話大多能從新開庭的機率多少? 有無前科紀錄會影響法院依刑法第57條量刑(決定要如何判判多久),現階段要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若不幸被起訴要向法院聲請宣告緩刑,但不會影響駕照吊扣之行政處分。))回復律師的話:他是有過上法院的前科紀錄,可是那經過八年了,去年是傷害罪刑期處兩個月但可以易科罰金,請問會跟本案有所關係嗎??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
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回復律師的話:這我不懂意思,我老公的酒測值是0.56請問這罰金??
還有刑期大概會多久? 還有要如何向檢察官聲請從新開庭??

Porsche 104-09-19 05:08
律師你好 請問一下 如果我去開毒品證人庭翻口供會有什麼事嗎?

您好:

出庭作證時若在法庭上翻供,變成與在警方所講的與法庭所說的前後不一,如果您當時尚未在檢方具結,法院會請當時製作筆錄的警員出庭作證,證明您在警局的證詞是否具有可信度,但若您已具結,顯示出您係出庭做偽證,即構成偽證罪。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您好:

要看您之前作證時有無具結,若有,則可能有偽證罪之問題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9 15: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之前有具詰,恐有偽證罪之問題,可考慮消極以不記得、忘記了、沒印象略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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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9 16:15

您好,若說詞很明顯之不一致,恐會有偽證罪之問題,宜多加注意。

伸亦 104-09-14 00:23

各位律師你們好:

  如題,我的父親是一名國小的教師,前陣子他班上的學生向補習班的老師反映我父親說他不會教書,而且收費高昂,該補習班的老師憤而向我爸提出妨害名譽的告訴,根據我父親的說法他並沒有向該學生說過這樣的話,可是在那邊補習的我父親班放的三個小六男學生均向老師供稱是有的,據我的了解這件事並沒有任何其他的證據,只有經三名男童的口述,那老師就提告了,且暫時並沒有撤告的打算,順帶一題經過我的查證,該補習班老師所營業補習班並未立案,請問這個案件成立的機會大嗎?而三個小六男童的口供是否具備法律效益?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186條規定,證人應命具結(簽名保證證詞屬實),惟未滿16歲不得命其具結。

最高法院判例雖認為證人無具結,雖非絕對無證據能力,然其證詞是否可信,審理事實法之法院,仍應調查其他證據,做為取捨依據。

故小孩子的證詞是否可以能為訴訟上之證據,仍有疑義,法院必須參酌其他證據資料。

另外,誹謗罪若是對於可受公評之事去為適當評論,則是可容許的。

惟您手上有其他籌碼,建議可以先找第三方介入協調,看看對方是否撤告。若堅持不撤告,還是委請律師辯護為妥。

若需討論,歡迎來電。

對方有提告的話,就聲請傳訊那3個小學生出庭,針對證人的說詞加以對質詰問,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重點應視對方提告內容,可以解釋為僅屬意見評論,而非誹謗,不然則需傳喚證人,再予對質詰問釐清事實。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mmrlaw 104-09-05 23:43

因母親剛剛才告知完整狀況,有點急迫~~~
我需要具刑事民事有一定經驗的律師在下週一~三的協助。
事由如下:
我母親於9/3收到之前工作補習班傳來一張士林地檢的刑事傳票
看起來應該是檢察官要詢問案情。
原因是我母親已在98年9月退休的補習班為了出入方便做了階梯,部份位於
既有道路上,但該既有道路是產權為私人所有,最近被所有人告竊佔。
據我詳細問母親階梯的施作位置,竊佔應無疑義。

但我母親已經在98年9月退休,在職後期因實際負責人之一的私人因素故請託我母親掛名為負責人,負責人共登記三名,被告的負責人有兩人,一人是我阿姨是實際的出資老闆之一,另一人是我母親,第三名掛名的負責人目前據說是列為關係人身份(此人為另一實際出資的老闆的妹妹,實際出資煮共三位)。

補習班目前實際經營的出資者(其妹即為列為關係人的掛名負責人之一)所稱,

本來對方是告民事,她有找律師與對方協調。

之後有調解,但因不明原因調解失敗,故對方改告刑事

我了解後發現問題如下:

1.補習班被告民事時間不詳,我昨晚追問實際負責經營者,她一再推說問要問律師,但昨天無法聯繫上律師,亦即我母親完全不知有被被人告。

2.我母親目前並非該補習班員工,而目前實際負責經營的這位出資者既非掛名的負責人亦非被告的當事人,簡單講,在本案她什麼都不是,我母親除無委任律師外,亦未委託該人代為尋找師協助,這位律師能自稱為我母親的代表逕自與對方進行協調、調解及出庭嗎?
而且以對方本來只告民事的行為,據我母親在職時與對方接觸的感覺應該只是希望補習班拆掉階梯,頂多再多要求要付租金,並非很難調解才是,會調解失敗並被改告刑事,據我對目前實際經營者的認識,多半是她很強硬的既不願拆階梯,也不願付租金所致,若非如此這位律師能把可以簡單調解成功的民事案搞成被對方告刑事也未免太"厲害"了。

3.我母親知道被告的時間是大約一週半前我阿姨來電告知,但因我阿姨目前中風所以也只被告知有被告,細節一概不清楚,亦即到底何時被告民事,何時調解、對方實際提出的條件、調解為何失敗、何時被改告刑事,因實際經營者一概推說要問律師所以目前完全不清楚。

4.上週我曾與該律師通過電話,因為當時尚未收到傳票,而該律師也一再宣稱我母親應只是關係人,頂多傳喚甚至可能不會被傳喚,故我當時並未深入詢問,不過當時該律師有提到,如果有收到傳喚書,拒收即可,當時我曾質疑被告拒收法院逕自公告會被通緝證人據說最後可能會被拘提,關係人拒收傳喚書可以完全沒事嗎?而且根本就不確定我母親到底是被告證人或關係人,她不能去士檢問一下嗎?結果該律師回我說,她一問書記官就會知道她可聯繫到我母親,我母親就會一定要出庭,堅持只要不收傳喚書即可(當時她還是認為我母親必是關係人而已)。

5.我母親後來有想起在6月中,補習班有來電說已取消她的負責人身份,當時她還非常疑惑,不知這是怎麼一回事,一來,我母親年紀也超過70歲了記憶也開始衰退,因實際上我母親只是櫃台人員,從未實際參與經營,故對曾掛名負責人這件已無印象,二來我母親認為她早在98年8月就退休離職了,應該自動消失資格才是。
6.另外,約莫7月左右第三位實際出資者曾來電含渾問說是否有收到什麼文書的信件,因實際上並無,所以我母親當時就據實回答並未收到任何信件,對方聽後只說沒收到就好,如果有收到拒收即可,我母親有稍稍追問到底是什麼文書信件,但因我母親目前實際上聽力也不是很好,對方一再說沒什麼,沒收到就好,我母親想大概也不是什麼重要的東西,也就沒當一回事。

7.9/3收到被告傳票後再次詢問時目前實際經營的出資者,她還是一再推說不清楚狀況,要詢問律師才知道,並告知已與律師約好要在8/8到該律師的事務所對口供,以免8/9檢察官訊問時與其他人說法不一致,但串供是違法的,出事只有被關一途,我知道後堅持要自己找律師,因這位律師的行為擺明只會保護補習班與目前實際經營的出資者的法益,故我急需有相關經驗的律師協助。

希望版上有相關經驗的律師能在今天或明天先釐清狀況,
9/8下午2點能陪同我及我母親與該律師見面搞清楚疑點,

9/9上午10點能陪同我及我母親到士檢向檢察官說明狀況,看是否能維持我母親的法益或是延期待我方釐清事實後再問訊。
同時若萬一仍需出庭,因我母親目前除重聽外,也因糖尿病造成黃斑部病變,視力已無法清楚閱讀文件,急需律師協助或是能委任律師代為出庭。

另外有必要我考慮控告該律師及該補習班,很明顯的有隱瞞狀況嚴重損害我母親法益的行為。

因事態緊急同一文章會同時張貼在
ILF網路法律論壇
請見諒
若有相關刑、民事經驗的大律師肯接此緊急案子
請盡速回應
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9-06 03:41

您好!

首先要看地檢署傳票上記載的身分為何,如果您母親未出資,也未實際負責經營,單純掛名應不會有太大問題,只要據實陳述即可,不宜配合其他人而為虛偽陳述。 拒絕收受刑事傳票確實無法解決問題,傳喚未到只是喪失澄清事實的機會而已。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傳票上雖列為關係人,但很容易開庭時即轉列被告,且看起來轉列被告的機會蠻大的,且既然其他二名負責人也同樣列為被告,則應了解一下對方之答辯方向,才能擬定您們的訴訟策略,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一、對方的訴訟策略屬於民事調解不成,轉完告刑事竊佔,「以刑逼民」,簡言之,其實是民事糾紛,但是用刑事力量來逼迫賠償

二、因您母親是形式上負責人,故調解跟各方面處理,對於第三人來說,仍是針對您母親,惟該大律師未經母親委任,逕自行稱是受託人,可能有疑議,但現在應該不是爭執律師的行為部分,應該是拿這點更能證明,母親並非實際負責人。能確定的是,沒有經過您母親的委任律師是不得自行調解或出庭的,除非時記負責人使用了該公司大小章。

三、法律糾紛很多事情是必須各退一步,才有可能調解成功,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我的土地被你占用,確時可能不悅,亦可能採取法律行動。但也不知道是不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四、建議可以尋找自己信任的律師,了解情況後,在去與阿姨的律師了解當時處理情況。

五、您自己非常有法律知識,不要律師說甚麼信甚麼,要自己評估。

六、僱傭關係結束,並不代表經營關係當然結束。

七、若您想委任律師陪同處理,還是要先來電,並且先跟律師當面談過,才能決定後續處理辦法,或是陪同詢問辦法。

八、對補習班起訴的事情,應該尊重您母親的決定,畢竟是親戚,但也先建議先把自身被告案件處理妥當比較好。

九、結論:如果最後認定只是掛名負責人,不用太擔心,只要有專業律師介入,基本上都能全身而退。再者,竊佔也不一定百分之百成立。

十、歡迎來電,請告知是此案當事人,可以安排面談時間。

 

 

 

 

 





mmrlaw 104-09-07 08:34

感謝各位大律師的寶貴意見
我會與母親詳細討論對她最有利的處理方式

再次感謝~~

豆干 104-08-31 11:31

朋友因為要趕回彰化參加爺爺的葬禮,所以請我接送,事態緊急,所以我也騎得稍快,速限40,但我騎到約55,事故發生前,對方在我左前方,我在她右後方約5公尺處(ps.沒有內外道之分,只知道對放在偏內),忽然對方無預警地放慢車速然後稍微右轉(有打方向燈),但是我因為反應不及所以不小心撞上她,對方只願意陪我們5萬,但是我的牙齒機車維修、以及下巴的復健等約要20萬(我在醫院時,對方一開始說會賠償一切損失,所以我們就沒懷疑也沒調監視器錄音,結果現在卻沒有甚麼證據可以證實),所以對方索性不再理我們(第二次調解時就不出現,放我們鴿子,口氣也很差),對方的媽媽請我媽媽給他一個月的時間申請民間的鑑定表,結果空等一個月卻偷偷上訴偵查庭反告我們過失傷害,結果被駁回,因為對方只錄自己的口供沒有我的,所以去警察局提告,甚至竄改很多事實,對方在口供上說自己沒有右轉,說他龍頭都還沒轉,方向燈也還沒打,是我自己超速追撞上的,一直用這點壓著我,(試問他如果速度沒有比我快,怎麼可以在我左前方,而且沒有急停右轉,照道理說,他一直直行,我永遠也不會撞到他啊,不就證明對方有右轉有急停有超速嘛),整個大改變,一直聲稱已調閱路口監視器認為其他車輛都可以在我之前閃過,為什麼我卻不行,請問如果對方認為自己沒錯,那他為什麼要賠錢呢(用這個點來反駁有益嘛)?我可否去拍調解委員會的筆錄呢,這樣合法嘛,有意義嘛?對方認為自己沒轉彎甚至沒打方向燈,但是警察的照片上,他的車燈明明就亮的啊,請問我可以去申請照片嘛,要怎麼申請呢?對方整個串改事故還告我們,我應該要怎麼說會比較好?因為我們沒有調錄影器,對方不是可以剪接影片,只用我們撞到他剎那的影片嘛(因為對方沒太大幅度轉彎,可能從錄影器裡看短暫時間,還是直行)那該怎麼辦,請問我朋友可以當我的證人嘛,他應該要怎麼說比較好?

 您好,

針對您所述問題,分述如下:

一、尚未有肇事鑑定報告,依經驗暫時評估,責任比例約為對方7成,我們3成。

二、一開始發生事情,時常有人會說會賠償一切責任,但是這在法院上很難認定,最終仍使用肇事鑑定報告。

三、若調解委員會有此報告,可以請法院函查,不需要自己去拍。

四、可以申請照片等資料,發生後一個月可以跟承辦員警聯絡,詢問申請辦法,應該會在當地的交通大隊申請。

五、您必須於六個月內提告過失傷害罪,另必須於二年內提告民事損害賠償。通常是刑事起訴後,附帶民事賠償,可以節省裁判費

六、有任何醫療,要做的先做,收據保留,以便日後求償。另外如果金額過高或是不會計算,最好還是能跟律師當面談談,了解處理的方向。不然會損失一些自身不了解的權益。諸如保險理賠、勞動力損失等等。

七、若有問題歡迎來電諮詢。

 

 

 

豆干 104-08-26 13:07

事情是這樣的,四月初,我女友因為要趕回彰化參加爺爺的葬禮,所以請我接送,因為事態緊急,所以我也騎得稍快,速限40,但我騎到約莫55,事故發生前,對方在我左前方,我在她右後方約5~6公尺處(ps.沒有內外道之分,只知道對放在偏內),忽然對方無預警地放慢車速然後稍微右轉(有打方向燈),但是我因為反應不及所以不小心撞上她,調解委員會依據交通大隊測出的圖和口供裁斷我們獲勝,對方只願意陪我們5萬,但是我的牙齒機車維修、以及下巴的復健等約莫要20萬,所以對方索性不再理我們,直接上訴反告我們過失傷害,對方的媽媽一直聲稱已調閱路口監視器,認為其他車輛都可以在我之前閃過,為什麼我卻不行,而且她女兒也有打方向燈,她女兒早就轉彎了稍微停下來才被我撞上的,覺得我反而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超速才會撞上(但是那時的車潮眾多 怎麼保持安全距離呢),因為這樣,我覺得也很有道哩,當初我方會贏的原因也可能是因為委員會沒有看到路口監視器,認為對方違反誠信原則,所以監視器會不會是我們的一大罩門,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從上面的敘述,依據車速和相對距離,我們從撞到前到撞上的時間只有約莫0.3秒多而已,這個反應時間真的有點短,這對我們有利嗎??如果我們再告下去的話.....

1.建議以初判表, 或是肇事鑑定報告書內容為準

2.只要有受傷可提告過失傷害, 但起訴與否則是看在被告方是否有肇事責任, 只要有1%也構成過失傷害, 所以您有受傷亦可提告

3.對方一直聲稱已調閱路口監視器, 這個可做為相關證物, 但是是否對您不利, 沒有看到影像無法確認, 且應由檢察官車禍鑑定委員所提供的判斷為主, 而不是在對方手上空談的談判籌碼

4.一般人都是說對自己有利的部份, 如願意認錯賠償者, 應該不會走到興訟的下下策

求償金額甚小者,是否定須以訴訟程序來進行解決, 看您的斟酌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倩 104-08-23 16:14
債務人將動產跳票後,未取得債權憑証前過戶債務人的姐姐。姐姐出庭刑事庭當証人,稱雙方售價330萬,妹妹於另一庭刑事庭亦稱330萬。近期告雙人通謀虛偽,二人提出買賣契約書,且口供全改成售價如契約書所載為610萬?請問可否告姐姐偽證罪?

你好:

應先釐清提告刑事部分是何情況。 若能證明是通謀虛委意思表示,而具結作證部分屬於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會構成刑法第168條之偽證罪。 若只是金額記錯,不會構成偽證罪。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3 18: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害債權或是損害債權案件裡面,有關於動產的價金應該是重要事項,蓋法院多會以此認定交易是否與常態交易相同,應該釐清當初錯誤論述的原因為何?要構成偽證罪不是不可能的。

2、建議應該您的姐姐、妹妹、您共同尋求正式諮詢才能保障權益。

 您好,

動產交易標的金額應屬極重要之事項,若非時間過久記憶應該清楚,依情況所述,若證據充分,確實有可能為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且於刑事庭做證,甚有可能觸犯偽證罪。

建議:刑事做證應該不只詢問金額,應會詢問交易辦法、方式、地點等等很多狀況,應由蛛絲馬跡的筆錄還有實際狀況去全盤釐清是否成立偽證罪的可能,應安排律師當面詳談為妥。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3 20:32

您好,建議蒐集更多證據,並比對對方在開庭經具結所供述之證言及現金開庭所供述之證言,提出偽證罪告訴。

豆干 104-08-21 15:20

事情是這樣的,四月初,因我女友要趕回彰化參加爺爺的葬禮,所以請我接送,事態緊急,所以我也騎得稍快,速限40,但我騎到約莫55,事故發生前,對方在我左前方,我在她右後方約5~6公尺處(ps.沒有內外道之分,只知道對放在較內側),忽然對方無預警地放慢車速然後右轉(有打方向燈),但是我因為反應不及所以撞上她,調解委員會依據交通大隊測出的圖和口供裁斷我們獲勝,對方只願意陪我們5萬,但是我的牙齒機車維修、以及下巴的復健等大概要20萬,對方索性不再理我們,直接也上訴反告我們過失傷害,對方的媽媽一直聲稱已調閱路口監視器,認為其他車輛都可以在我之前閃過,為什麼我卻不行,而且她女兒也有打方向燈,覺得我反而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超速才會撞上(但是那時的車潮眾多 怎麼保持安全距離呢),因為這樣,我覺得我也有錯,當初我會贏的原因也可能是因為委員會沒有看到路口監視器,認為對方違反誠信原則,所以監視器會不會是我們的一大罩門,請問我們該怎麼辦呢??從上面的敘述,依據車速和相對距離,我們從撞到前到撞上的時間只有約莫0.3秒多而已,這個反應時間真的有點短,這對我們有利嗎??我應該怎麼處理對方監視器的部分??我有超速責任,對方是右轉違反誠信原則,因為我以為他是前行車,如果是這樣,那肇責大概雙放需各付多少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1 22: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可以向員警索取初步判定表,以釐清肇事責任,日後並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2、就您所述的狀況,您可以能有未保持安全距離,對方有未依規定轉彎。

3、釐清肇事責任之後,在依照過失比例請求賠償,並負刑事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罪)

皇上 104-08-03 01:46

因為他們都串供好了,可是我這裡有一個證據是其中兩人在臉書上留言說,一定要用逼的還有要像上次那樣逼才會記得就對了,以及可能他不小心忘記被逼的感覺了,以上這些留言,可以提供給檢察官吧?

這樣可以讓他們啞口無言把?因為他們一直說沒有對我恐嚇取財,可是上述用逼的以及上次的字眼,都歷歷指正他們的口供

檢查官在做偵訊時是隔開偵訊嗎?因為我很怕他們...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3 06:47

您可具狀說明並提出此證據,以利於您訴訟日後發展。

小淇 104-08-01 22:46

之前認識網他友,在他的求助下借了他提款卡,之後發現人消失了

去去停卡後,以成警示,口供錄完檢察官認為也是被騙,要我等法院通知,可是快兩個月了都沒下文?之前通訊內容還在,有證明自己沒販賣賬戶的證,可以自己去法院解說ㄇ?時間越九心越不安,無知的幫人換來自己清白……真傻……我現在該怎?幫自己呢??

Mita 104-07-20 15:33

您好~ 我想請問 我有一個朋友 他老婆有外遇想跟他離婚,我朋友不簽字,他老婆就跑去警局告我朋友對她女兒(她之前未婚生子小孩)性侵,她說我朋友在很多年前約5.6年前,睡覺時摸她女兒,我朋友說當時是因為他們都睡覺睡在一起他睡著了無意識去碰到她女兒,隔天小孩子有跟外婆說爸爸睡著時碰到我,當下我朋友就說那以後不要一起睡,因為他老婆有精神方面的疾病常常搞一堆事情出來(憂鬱重症),後來又看到我朋友手機下載了一堆較私密的照片,就在警察局裡說那些私密照是她老公偷拍她姪女的,當時她還傳賴跟我朋友說如果不簽字,就要叫她女兒改口供說我朋友有摸她,現在我朋友為了官司的問題很麻煩,可是 她老婆現在反悔了,又跟我朋友說對不起 她不是故意這麼做的,可是性侵害是公訴罪,我朋友6/28已經有被檢察官調去問話,現在好像想離婚也離不了,因為一切都必須要等判決書,請問律師 像這類案件大約都要拖多久呢?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案件要進行多久必須看當天製作筆錄的經過及是否還有證據要調查,不能一蓋而論。

2、就您所述的狀況,不論是妨害性自主誣告罪等都是公訴罪,且是重罪,建議應該尋求正式諮詢判斷應該如何處理較為圓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0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20 23: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針對妨害性自主之部分,應先爭取一不起訴處分,針對無犯罪行為及證人證詞矛盾部分加以著墨之。

小丫子 104-07-19 18:08

各位律師們好:

在這有幾個疑點想詢問, 去年 年初因毒品案件遭檢察官 逮捕

(一)我先生被告販毒,而販賣定義很廣泛 只要有金錢交易 都算 所以代購也無法脫離關西.老公也認罪了 但在此我有個疑問是 因有一個朋友她轉為證人 且也咬死不放 但當初是因為她說的很可憐 而要我們幫忙拿取二級毒品(安非)但只告訴她若有回來家鄉時 才有辦法幫忙.

因為她要養孩子想賺點錢 所以老公阻止也無太大效用,當天被抓時 才知道 她是證人 而且有遭到電話竊聽 檢察官才行動 否則之前所竊聽都沒找到證據 共監聽兩次, 但是我越想越奇怪 她被抓到 但是完全沒發現她有任何罪 也沒勒戒也沒持有當然她販賣也一定沒被辦理. 聽說她被抓到時沒吃 疑點是?? 她買做什麼??(我們自己知道她是要轉賣賺取差價)但檢察官好像完全不提及此事,只針對她與我門購買的電話紀錄及證人指證.

那我是否能讀解成 警方誘導犯罪??刻意要對方打來購買 因之前沒有足夠證據所已湊人數?一共3個人指認 而這幾個都是不常接觸 他們有自己的老闆購買,打來時都是因為緊急時才來求助.

去年初抓到後,經過偵查也轉呈證人 指認連同我門一起被抓的另一位大哥(因他持有1-2級毒品數量非常多)算意外之案,檢察官因無法確認他販賣,所以我要求先生位了我著想 (且大哥也已經很多條案件了)就答應吧!! 所以才獲交保釋放!!然而因為前年老公已經有被抓到吸食被判1級9個月2級5個月(易科罰金)因罰金剛好再第三次繳完當天 必須進去執行9個月, 所以先生很氣認為檢察官故意所以第三次不繳直接跑路算了(真的不是刻意要逃跑)

然而直到去年9月時遭到分局,跟監逮捕(因通輯身分),當天一早他門尾隨我們住處跟到我們要搬去的別人家裡,然而我要先生別管我 先跑 是後跑了一段路還是遭逮捕,隨即就回分局 隊長也一質問來毒品來源,先生也交出人,做口供時隊長分別把我們錯開我先作完後帶離開到另一個辦公室等待,然而先生口供做非常久(期間隊長有跑來問我某某某電話在哪 因為電話都在我這)我說我要過去問先生, 但警方一直不讓我過去,直到先生作完後 我看他一臉昏昏沉沉(雖然我離開時有交代要他千萬保持清醒別亂簽)回來沒多久 安眠藥也發作 先生就從坐椅上滑到地上 我索性就讓他在地上睡 這樣提藥也不會太難受,然而就一直到晚上6點多地檢來接人,雖然到地檢分開房關,我還是能看見先生一直續睡到開臨時偵查庭.然而11點多我們就移送看守所了.

(二)勒戒出來的我去看守所幫先生領回衣物與包包,才發現 有張紅單 上面寫案發當天日期 案由:毒駕 哇塞一張8-9萬 但當天我們不是行車時間被抓呀~ 怎能開紅單呢?? 當天他們是在我們住的地方外面 等候吧!!見到我們騎機車載些東西離開 到附近朋友租屋的地方 等我們上樓後10分才衝上來的 且當時也沒搜索票 這樣子 紅單開立是合法的嗎?? 我先生說 他當天沒印象有開這張單 因為先生被逮捕後 因為路跑流很多汗 加上他食用的是1級毒品且剛吞一科安眠藥了 所以明顯整個人昏昏沉沉.所以他連口供如何做他也都不知道.

(三)剛有提及先生交出上源,但分局他們跟監後逮補因為量少無法成立販賣只能吸食成立但意外收穫一把槍枝,這不能算 毒品防制條例第4條至第8條,第10條或第11條 供出毒品來源 因而破獲者 而減輕判決嗎??

目前案件已經上訴到高院第一審了 也是因為有去看先生開庭後才知道怎麼當時的情況跟警方所逮捕的完全所不同 才來此提出疑問

感謝各位律師是否有能幫助我的疑問 是否能成為反駁的要件?? 因為實在是對法律 好生氣 官能玩文字遊戲 民卻只能默默承受

在此 祝各位律師 商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所述的疑問,應先聲請閱卷,並研究卷內容資料來攻擊,否則容易推翻檢察官之起訴,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9 22: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毒品販賣之犯罪為重罪,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閱卷後討論辯護方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9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後,撰擬刑事準備狀、答辯狀,為您配偶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Yoshi 104-07-08 16:01

您好,我有是想請教一下。希望有好心人可以幫忙給意見,感恩~

在上星期6月24號在敦化北路松山機場方向發生擦撞事故。

我是騎機車(強制險),對方是轎車(賓士,完整的保險)。

I. 對方都不接電話,也不做出驗,我無法修理機車 

當時我們有報警也有錄口供,我的機車前面毀不能騎了,對方轎車後方有凹洞。傷勢的話是我的腿部瘀青,當時有去醫院驗傷。對方說保險公司會處理,對方保險公司一來就說要做責任歸屬報告。

隔一天我聯絡肇事者請他做出驗,他當時有接電話,他說他陪客人很忙過幾天再去做出驗,我有說明要他做出驗,對方的保險公司才會跟我估價,我才可以修機車。但是過了兩個星期也沒有收到對方的保險公司的電話,我打給肇事者都沒有接聽,已經連續打很多通都是一樣,死都不接電話

有想過要先修車,因為那是我唯一的代步工具,但是我的強制險公司說我不能擅自先修車,不然對方不理賠。我也有去當時負責警察諮詢,他建議我先修車。這樣大家都不知道要怎做之下已經造成我兩個禮拜沒有交通工具的困擾。

請問一下我可以有什麼方法解決嗎 ? 因為對方都不接我電話,我不能修車,讓我很困擾。

還是我可以先告他過失傷害罪嗎 ? 因為擦撞之後他也沒有問我的傷勢,對我的況狀也不聞不問,也不出面不接電話。對方保險公司也沒有處理,宣稱對方沒有出驗,所要對方先進行出驗他們才可以處理。

請幫忙給個建議,不然騎機車的就該等開轎車的出驗嗎 ? 因為這樣造成交通不變因為他沒出驗我就該死要等下去嗎 ?  

 

II. 擦撞的經過

機車再慢線道,時速大約50,經過紅綠燈的時候在我慢車道的右邊忽然衝出 一台轎車,我看到他的時候已經是斜著大約45度從右邊的慢車道轉換2個跑道切換到左邊,我清楚看到當時是綠燈,還有禁止左轉的告示。對方宣稱他要轉換到快車道。但是我們相撞的地方是已經過了紅綠等加上當時對方線是單向道。

|快|車|道|慢●|車|道◎| ==> ●機車 ◎轎車

 

一、刑事告訴期間六個月,如果要告的話記得六個月內提告

二、民事請求權時效第一次是二年,第一次請在二年內處理。

三、就過失比例部分在車禍案件通常是各自陳述,進入訴訟後還是要看鑑定的結果才能判斷。如果鑑定結果不利於你而你要推翻這個不利結果,那麼應該要有堅強的證據才行。

四、摩托車的部分是可以修的,先拍照,多拍幾張,然後就可以修了。

五、我幫你查了一個判決摘要給你參考:[ 原告修復所需之花費,其中工資13769元、零件16909元,有原告所提出之估價單及統一發票為證] ,這樣你懂了吧,如果沒有修的話那裡來的統一發票…判決是臺北地方法院101年度店小字第774號。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快去修車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8 20: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受傷,可委任律師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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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8 2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有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又若雙方皆未受傷,且對方有肇事責任,且您受有損害,仍得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祥 104-06-17 20:02
我是初犯,驗尿報告有安非他命及K他命、再偵查的過程中我有坦承吸食K他命 但我否認有吸食安非他命檢察官說我報告的數值偏高、我依然否認、若是下次開庭我還是否認刑責會如何判決?如果我承認了會不會因為翻口供而加重刑責?
法律小學生 104-06-17 21:41

大大你好 因為你已被驗出有安非他命的成份存在

            接下來即將面對的就是勒戒的問題

            若不想被勒戒就必須趕快爭取院外治療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7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應盡速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7 23:55
您好,建議您趕快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並在狀子中表達深刻之悔意而願意接受戒癮治療,以降低檢察官直接聲請觀察勒戒之風險。

另外,若驗尿反應出二級之陽性反應,持有二級之部分將會被吸食二級所吸收,不會另外成立犯罪;相反的,若反應出二級陰性反應,則吸食二級之部分檢察官會為不起訴處分,持有二級之部分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通常會判拘役20至40天左右(再未有加重持有之狀況)。

 

小娜 104-05-08 16:49

事情是這樣的..

大約在一年前我在奇集集上徵假日臨時工作

有一位先生打來說他自己本身是金融業

業務繁忙人目前在大陸出差(電話我有上網查真的來自大陸號碼)

需要一個台灣人幫他收送文件到指定地點

一次費用是1千元..我也不疑有他

我們有通過幾次電話但都是用skype打來

一切聯繫不是skype電話就是line文字來往

配合第一次..是到空軍一號領文件送至家樂福對方指定置物櫃內

本來覺得怪怪有點懷疑,但對方說我可以打開信件查看

但正常沒有人會去開他人重要信件吧(?

配合了十多次,某天警察找上門說我被詐騙集團利用要我到案說明

我也很配合的去警察局一五一十的說全部事情經過

警察說拿了照片給我說我送的文件裡面全都是別人的存款簿跟提款卡

我也真的完全不知情,警察說我已經構成詐欺罪要我綠口供筆錄並且拍照

也有把我跟對方的line聊天內容印下來

警察還說要我配合揪出上面的人,如果上面的人找不到就要我擔全部責任

做完筆錄之後..叫我跑腿幫忙的先生也就從此消失沒在出現

現在我收到法院傳票要我出庭!

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我會留下案底嗎?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08 18:10

這除了抗辯自己不知情而無幫助詐欺故意外,也要多蒐集一些類似案件的無罪判決以強化你的說法。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08 20:27

您好

   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答辯狀  以維權益 !

                                           陳律師0972367907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本件為有罪判決,即會有前科紀錄,所以若您覺得是無辜者,應堅持主張無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08 23: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與對方往來之訊息證據資料,以利主張無詐欺之犯罪故意。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文 104-04-21 00:41

我跟女朋友在旅館發生性關西被警察臨檢已經要等上法庭

雙方都是兩情相願 口供也是說女方想要所以才會發生的

請問我大概會要被判多久的刑責?

有辦法庭上和解?

有被判緩刑或者罰款的可能嗎?

是初犯

沈恆 (沈律師) 104-04-21 06:29

您好!

如果男女雙方分別滿18歲及14歲,男方可能被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和解,並爭取緩刑的機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4-21 07:55

您好,只要女生不要未滿十四歲,又得到女生監護人的原諒,緩起訴緩刑的機會很大。

以前當檢察官時,通常就緩起訴處分結案掉了。

司法官四十三期,邵勇維律師敬上,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婦幼組檢察官

賴ncc101ds

一、與女方家屬和解後可爭取緩起訴緩刑

二、我幫你查了,確實有和解後給緩刑的判決給你參考,台北地院一?三年度侵訴字第三三號判決,四月, 緩刑三年,保護管束,義務勞務加心理輔導。

三、不用過於擔心。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五號二五樓之一

違犯妨害性自主罪按刑法227條明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請閣下謹慎處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加入我的ID(q789336)與我聯繫,本所當以專業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寶貴意見。 專業律師法律諮詢服務駐點縣市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1 21: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嘗試與對方監護人談和解,支付和解金額,請求緩起訴緩刑之機會;若針對年齡方面之認知,有您認為對方為滿16歲之證據,亦可提出爭取緩起訴處分或無罪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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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 104-04-19 11:58
因為上聊天室認識了一名網友,所以臨時起性約好要去他住所一起吸食安非他命, 但是我不曉得他那名網友本身是藥頭或者有其他前科,所以走進他家巷子的時候就被三名警方帶去松山警察局, 並在我的皮夾內被搜出微量的安非他命
警察做口供的時候有問我跟那名網友的關係。 我答說: 我是今天跟他剛認識的網友,約好要去他家施用安非他命,我並不知道他是藥頭,也不是要跟他買藥或任何交易。
然後警察友問我毒品來源,我則是回答: 那是之前與另外一名網友約在北投旅館,一起施用安非他命剩下的份量,然後網友送給我的。 之後我因為怕被家人發現一直藏在皮夾裏面,本來打算跟昨天那名藥頭網友一起施用,卻沒想到被抓了。
警察還有問我那名送你安非他命的網友還有辦法找到人或知道任何名稱綽號嗎? 我回答說: 我已經沒有任何跟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了,因為一開始只有用LINE聯絡,而且已經是兩個多月前的事情了,對方的綽號我也已經想不起來了,然後我也沒有對方的電話。 (註:我因為怕有麻煩,所以跟那名網友只有約過一次之後就把他的LINE刪除,再也沒有連絡了。)
之後警察就從什麼時候開始接觸毒品,我則回答: 大約在去年11~12月的時候。
以及最後一次施用毒品是什麼時候,我回答: 大約是兩個多月前。 毒品是自己要施用還是交易用? 我回答:自己施用 接著就是驗尿然後被送往台北地檢署開臨時庭
開庭時,檢察官問我的問題大概和警方相同,也是為什麼要放一包毒品在身上兩個多月,然後都沒有施用。 我也是回答說因為怕被發現藏在皮夾。 以及毒品來源,及給我毒品的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來源。 我也是回答和跟警察的回答一樣。
檢察官有問我說真的這段時間都沒有施用毒品嗎,驗尿都驗的出來。 我回答:我這段時間真的都沒有施用任何毒品
然後問我怎麼跟那名藥頭網友認識及認識的聊天室名稱。 我也都照實回答。
想請問我這樣的情況,因為做口供時就有先承認那些微量的安非他命是自己要施用的,但是最後一次施用已經是兩個多月前,估計驗尿是驗不出反應, 這樣我還會被送勒戒嗎?還是說只是易科罰金三萬元以下? 還有我應該請律師幫我寫緩起訴書以防萬一嗎?
海德 104-04-19 11:24

因為上聊天室認識了一名網友,所以臨時起性約好要去他住所一起吸食安非他命, 但是我不曉得他那名網友本身是藥頭或者有其他前科,所以走進他家巷子的時候就被三名警方帶去松山警察局, 並在我的皮夾內被搜出微量的安非他命
警察做口供的時候有問我跟那名網友的關係。 我答說: 我是今天跟他剛認識的網友,約好要去他家施用安非他命,我並不知道他是藥頭,也不是要跟他買藥或任何交易。
然後警察友問我毒品來源,我則是回答: 那是之前與另外一名網友約在北投旅館,一起施用安非他命剩下的份量,然後網友送給我的。 之後我因為怕被家人發現一直藏在皮夾裏面,本來打算跟昨天那名藥頭網友一起施用,卻沒想到被抓了。
警察還有問我那名送你安非他命的網友還有辦法找到人或知道任何名稱綽號嗎? 我回答說: 我已經沒有任何跟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了,因為一開始只有用LINE聯絡,而且已經是兩個多月前的事情了,對方的綽號我也已經想不起來了,然後我也沒有對方的電話。 (註:我因為怕有麻煩,所以跟那名網友只有約過一次之後就把他的LINE刪除,再也沒有連絡了。)
之後警察就從什麼時候開始接觸毒品,我則回答: 大約在去年11~12月的時候。
以及最後一次施用毒品是什麼時候,我回答: 大約是兩個多月前。 毒品是自己要施用還是交易用? 我回答:自己施用 接著就是驗尿然後被送往台北地檢署開臨時庭
開庭時,檢察官問我的問題大概和警方相同,也是為什麼要放一包毒品在身上兩個多月,然後都沒有施用。 我也是回答說因為怕被發現藏在皮夾。 以及毒品來源,及給我毒品的那名網友的聯絡方式來源。 我也是回答和跟警察的回答一樣。
檢察官有問我說真的這段時間都沒有施用毒品嗎,驗尿都驗的出來。 我回答:我這段時間真的都沒有施用任何毒品
然後問我怎麼跟那名藥頭網友認識及認識的聊天室名稱。 我也都照實回答。
想請問我這樣的情況,因為做口供時就有先承認那些微量的安非他命是自己要施用的,但是最後一次施用已經是兩個多月前,估計驗尿是驗不出反應, 這樣我還會被送勒戒嗎?還是說只是易科罰金三萬元以下? 還有我應該請律師幫我寫緩起訴書以防萬一嗎?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一則判決主文供你參考,持有毒品的有緩刑的前例,如果坦承的話,也是有機會可以聲請緩起訴的。

「施○○持有第二級毒品,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

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扣案之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
壹包(驗餘淨重零點肆壹肆捌公克)沒收銷燬,扣案上開毒品甲
基安非他命外包裝袋壹只沒收。」。
二、可以請律師幫你寫狀紙聲請緩起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法律小學生 104-04-19 21:30

大大你好 就你的情況  都跟警方承認有施用毒品

             這樣還是會有被移送勒戒的問題存在 

             一定要趕在時效內處理才有可能妥善解決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9 23: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確定驗尿呈陰性反應,則不會有觀察勒戒之問題,惟若您不確定,可考慮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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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pent 104-03-22 16:26

各位熱心的律師 您好:

事情是這樣子

前幾個月我被警察持拘捕票抓進警察局 後面做的筆錄中有指證他人的內容 結果被指證的人關出來後 一口咬定是我指證他的 並說他有看過我的筆錄內容 現在開始對我有報復的行為

我想請問警方或檢調單位對於口供上指證的內容 在怎樣的情形下可以對被指證者透露或給他查看 或是說 對於指證人口供以及指證人該進行怎樣的保護或保密的措施

想請教在這方面對於警方或檢調單位是否有相關約束的法律在?

以及是否存在著在哪些情況下 能給予被指證者瀏覽口供筆錄的時候?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2 18: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相關筆錄內容,必須待起訴後,方能向法院聲請閱卷之,若到檢警機關受詢問,可考慮委任律師陪同,並事前與律師討論回答之方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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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是對方被起訴後,從閱卷資料所知悉,建議您可以寫狀向法官及檢察官陳述有被恐嚇之情事,以請求證人保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234 104-03-07 13:10

有人告我詐騙,但是因為和對方說部份商品缺貨, 要還錢的日期未還,我也去做筆錄了,對方口供整整多了三筆金額,我和警察說真的只有一筆而已我到時帶簡訊出庭,警察一直誘導我承認,唉,請問我能反告對方什麼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反告對方誣告應有困難,但本件是否會成立詐欺也有疑義,若您認為自己是清白,也應堅持無罪,不要受檢警誘導而蒙受不白之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3-07 14:23

本件你單純延期退款僅是單純民事問題

對方告你詐欺恐有小題大作之嫌

但你要反告對方誣告 恐怕也有困難點

建議跟警員說僅是單純延遲退款而已 

沒有任何詐欺之犯意與犯行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07 15:43

同上二位大律師所述,設法與對方多溝通,以求能夠達成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7 23:07

可以爭執只是單純之民事糾紛,待獲得不起訴處分後,可以看看偵查中有何證據並提出誣告告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7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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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 104-03-04 23:03

您好:除夕當晚開自小客車經由台1線善化往新市方向路段 因為忽然想上廁所所以看見前面有間沒營業的加油站 當下打了右轉方向燈距離加油站(大約八公尺此時車子在汽車道正準備要往機車道駛入)看後照鏡有發現一台機車距離我大約八公尺車上載了2~3大袋的物品因為有些距離所以我就駛入機車道準備進加油站這時那台機車減速煞車從我右後方保險桿撞上 當下女騎士有摔倒機車擦傷保險桿破裂掉下 由於當下對方不想報警我看她臉色蒼白所以堅持報警叫救護車 (因為她不報警擔心她的機車所以好像請路人把車往加油站裡面移動)當時雙方都沒保留現場 騎士送醫後傷勢為肩膀骨頭有裂縫未開刀眼睛有烏青當下包紮後就回家休養。隔天我先生就有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 我因為當天有稍微撞到方向盤(當下沒有不適我懷孕5個多月)隔兩天有出血現象有到醫院掛急診 在我安胎其間我先生都有打電話關心對方 對方也都回應很好沒什麼大問題 但是對方母親有打電話給我先生說明要私下約出來談和解事項但我先生有跟對方母親說明因為車禍當天是除夕警方說過完年後在錄口供是否可以等錄完後在談 對方母親說好。但是就在錄完口供隔1天就換對方父親打電話給我先生 內容說他女兒手斷 腦震盪 差點死掉我們都不聞不問 不私下出來跟他們和解 我先生有跟對方說是否可以等初步鑑定報告出來在來談車子賠償問題(在事發隔天我先生打電話關心對方傷勢時就很明確的跟對方說不管誰對誰錯我們都願意負責醫藥費)對方父親馬上態度大轉變說如果我們不願意出來私下和解沒關係他時間很多有空陪我們慢慢玩一直說我差點害死他女兒要告我過失傷害 我想請問因為她是從後面撞上我撞擊點是在屁股 但是是在機車道上 是否她比較有贏面 她無照駕駛。要和解為什麼不申請調解委員會一定要私下談。我們從沒說不賠償但是請他等鑑定出來在談車子賠償問題有錯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4 23: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於車禍中亦有受傷之情形,您亦可驗傷對對方於期限內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取得和解談判之籌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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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律師 104-03-05 00:19

您好,對於您的問題,我的看法如下

 

1.因為你也有因此車禍受傷(撞擊方向盤而有出血現象且掛急診),建議妳保留相關受傷單據,於車禍後6個月內,看情況判斷是否要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爭取你的談判籌碼.

2.對方目前看來是要獅子大開口敲你一筆,請謹慎面對之

 

供參

詩詩 104-02-19 20:50
我的朋友A男剛成年不久,上禮拜被警察抓,沒有搜到任何毒品,只有電子秤與分裝袋,警察帶回做完筆錄後,本來說能帶回,結果當晚直接開庭收押,事後得知A男被嚇到,有監聽譯文和line對話記錄,警察騙A男其他人都推罪給他,A男在警察的誘導下承認自己販賣三級毒品,有拿到大概幾千元的利益。第二次被拘提出來做筆錄,說毒品是B男給的,而B男是跟C男拿的,說他賺取的利益是一次一兩百塊累積起來的,是車馬費、吃飯錢等? B男因為想要救A男,做了三次筆錄都是配合A男的筆錄做的,B男說毒品是C男給的,C男常常兇他之類的,也是在警察的誘導下,並告訴B男認罪的話罪很輕,監聽譯文中與C男有提到錢,又是在不清不楚的情況下被認為有販賣,當天有其他多位證人都被找去法院,一名證人指認B男賣40幾克給他,但其實是因為自己被抓不高興而捏造事實,並無此事,過幾日B男偵查庭翻供,前面都沒有律師陪同,這次有律師陪同,說他沒有跟別人有任何金錢往來,平常只有偶爾跟朋友在酒店跟別的幹部一起買來抽,監聽譯文中提到的錢是酒單錢,因C男是幹部,但並不是前者提到的幹部,因此有D男誤會成就是C男在往下販賣,D男做筆錄時說自己是在幫B男運送的人,但D男當日已兩萬元交保。檢查官認為B男有串供之虞當日收押禁見。而C男完全沒做過筆錄,年後才要投案,這些過程中並沒有被搜到任何毒品,只有通聯紀錄與監聽譯文。 請問ABCD男之後大概會被怎麼判?C男投案後,收押禁見的B男內有可能解禁甚至交保嗎?還有AD男的手機已被警察拿走,D男下一次的口供是否能採信?

您好:

1.因為沒有收到任何毒品,僅有分裝毒品器具,若分裝器具上可以驗出毒品反應,配合通聯記錄及人證,才有可能被判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然因依您所述,他們符合減刑規定「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2.若該集團人員都已投案,建議可委任律師向法院聲請撤銷、停止羈押。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或臉書「謝憲愷律師服務處」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9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目前被收押禁見,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前往律見,與其討論辯護方向與策略,避免矛盾。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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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9 23:47

建議趕快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一、被告承認的部分不論在偵查中或審判中都可以當證據

三、販賣三級毒品的話:

如果是有罪的量刑雖然案件彼此略有不同,不過還是可以參考一下…我查了一下台北地院的判決,有二年八個月,有二年十個月,未遂的話有判一年八個月者

四、找個律師協助吧,如果無資力可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

1.  就有關您所述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刑事責任請您要特別謹慎處理,建議應委請專業律師協助,如需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 00565或用網路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毒品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供您參酌。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0 23:1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BCD四人之證詞,應盡量吻合避免矛盾,將傷害降低,以免四人均有麻煩。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0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ABCD四人之證詞,應盡量吻合避免矛盾,將傷害降低,以免四人均有麻煩。

詩詩 104-03-11 21:43

B男在未成年時參與夜店殺警案,只有在場並沒有動手,幾個月後成年了,開庭被收容至少年觀護所,而這個案子還沒有結案。剛從少年觀護所出來又卡到現在這個案子,只待在外面4天,想請問如果第一個案子被判保護管束,現在這個案子有沒有可能直接判成撤保感化教育? 

Vanessa 104-02-15 06:10

剛過一個月,有申請初步分析,可是因為現場被肇事者移動,警方怠惰態度消極,沒有找到很強烈證據都無法證明我是對的。我是綠燈直行,他是紅燈,我有受傷。現有的證據是沒有拍到紅綠燈但可以證明我有路權的超商監視器錄影帶,因目擊證人找不到但是他當下有跟超商店員口述經過的超商店員口供,議員幫我們查到當時交通號誌我方是綠燈但無法提供資料給我。

對方當天賠了3000修車費和2000紅包,第一次談和解嫌兩萬太多,之後就沒有聯絡。

我現在很不爽警方瀆職跟對方擺爛,不應該是我這個受害者在急吧,

要怎麼做對我有利,還有讓對方來求我和解呢?

我只知道提刑事是六個月內,現在還想知道如果刑事提告所需要的資金和程序?例如大概的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5 22:55

建議您可先提告過失傷害

Vanessa 104-02-16 09:5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直接提告除了需要就醫記錄和證明外,證據需要很明確嗎還是我這些就夠了呢?

廚師 104-02-06 04:23

律師你好?我想問一下!譯文監聽我在刑事組做筆錄以坦誠了而我如果道檢察官那裡翻口供會被羈押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是否有羈押必要,是以,有無逃亡之虞、串證滅證之虞及您所觸犯的法律有關。

不過實際上還是會影響承辦檢察官的心證,應該看看您翻供的原因。

 

 

jacky 104-01-18 20:42

律師你好,想請問一下,我最近因妨害性自主案件正在打官司中,去年8月,某日早上10:30左右,我老婆的弟弟的女朋友正在房間睡覺,房門沒鎖,我本來打算進房叫他們起床一起去吃飯,結果看到女方沒穿內褲在那睡覺,我因一時衝動,我就上前用手撫摸了她的陰部但是並沒有插入,女方驚醒,我馬上停止,連忙跟她道歉,事後女方告知她男友事發經過,並於晚上至婦幼警察隊備案,然後去醫院驗傷,醫院告知女方隔日需再驗一次,但女方沒有去,事隔幾日後,我接到婦幼警察隊通知前往做筆錄,一五一十將當時情形都說出來,再隔些日子,我接到法院通知前往開庭,檢查官訊問後問我是否願意和對方和解,我馬上說好,隔了幾天,我與被害人前往調解委員會和解和解內容是我必須支付10萬元賠償金額,當時我沒帶錢,但我保證會籌到這筆錢給她,因為曾經都是一家人,所以對方也同意了,然而我們就簽了和解書,雙方和解成立,我也於和解後兩日將10萬元支付給被害人,直到前些日子,法院再傳開庭,在庭上,檢察官跟我說,被害人說我當時有用手指插入她的陰部並前後抽動,雖然已經和解但是因為雙方口供不一致,所以要求我測謊,但是我真的沒有插入,開完庭後,我有請老婆的弟弟幫我問女方,女方說她有要求檢察官從輕量刑,但是我很擔心會不會因為緊張導致測謊沒過而影響判刑,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我沒有前科,現在女方也願意原諒我表示不會再追究,但是如果測謊沒過我是不是會變成乘機性交罪被起訴,是否還有緩刑的機會呢?不好意思,請律師幫我解答一下,非常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20 22: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說明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請求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強制猥褻(公訴罪)規定於我國刑法第224條: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制觸摸罪(告訴乃論),乃是規定於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屬於特別刑法。 對「強制觸摸」罪及「強制猥褻」罪之構成要件有何不同(區別),院、檢對此各有其看法,因文章冗長,請閣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可將檔案傳遞給您參考。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阿賢 104-01-16 05:09
女方發生性行為已滿16 男方23 現在女方17歲懷孕約5個月了 前ㄧ陣子有發問過此問題 現在女方家長不准女方跟男方聯絡甚至有任何交集 但女方還是會私下跟男方聯繫 因為知道男方真的要負責 而彼此都想一起生活照顧這個小孩 所以會主動告知男方說女方家長有什麼動作 女方家長已經知道所有過程 前陣子要求女方用寫的方式把經過寫出 好可以讓委任律師可以寫訴訟狀上訴 女方家長告知女方沒有寫就是要去開庭讓法官問 當時女方也沒有動筆的念頭 所以女方家長自行將知道的大約過程告訴委任律師 幾日前女方偷看女方家長的line 委任律師告知因女方滿16所以男方沒有刑責 接著又看到委任律師說 已經打好民事訴訟狀的草稿 要女方家長傳被告(男方)姓名住址 何時發生、是否在被告家中發生 大概描述一下 以及女方家長要求賠償的金額 讓律師可以再次確認 又數日後女方發現女方家長私下去產檢診所拿診斷證明 在當天晚上女方家長也告知女方不用開庭 說為了不讓女方開庭難堪終於和律師想到辦法 要女方好好安胎生下小孩撫養他 現在女方準備休學以及辭職 ㄧ方面好好安胎ㄧ方面女方家長不想女方被人說話 Q1、女方為何不用可以開庭?不用再次確認口供嗎? Q2、那民事賠償部分是女方家長上訴金額多少就賠償多少嗎?還是要看法庭判多少?(備註:男方願意負責以及照顧女方撫養小孩) Q2、知道女方預產期大約在何時,但沒辦法明確知道何時出生,那是否出生後男方(生父)隨時都可以爭取撫養權? Q3、因女方家長跟女方說過,小孩以後後面的父母欄會是他們的名字在戶口登記養子,為了不讓別人知道女方未婚生子,女方家長是打算認養嗎?如果是,那男方(生父)事後才去爭取撫養權可以嗎?因不知道準確出生日期,所以遇到此狀況可以做什麼動作?

您好:

以下回答假設前提為「所有性行為皆發生於女方已滿十六歲以後」

一、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採處分權主義及辯論主義,舉證責任亦由當事人負擔,簡單說就是女方家長不想打官司、不想舉證,甚至撤回起訴,皆無不可,所以不是提告後女方就一定要到場。

二、金額以法院判決為準,記得去開庭抗辯;但如果請求的是「女方貞操權之損害賠償」,則因女方已滿十六歲有貞操自主權,故該同意性交不構成侵權行為,女方家長自無法起訴主張賠償。(女方家長似乎並非提起強制認領,則無附帶請求給付扶養費之餘地,故不討論)

三、血緣生父可向生母以口頭或書面表示認領,或以支付扶養費之方式為認領,但此時生母可以否認;至於否認之後效力,本人認為係可以使生父認領效力消滅,但實務及學者見解偏向「此時必須由生父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且由生父負真實血緣及認領行為存在之舉證責任,待勝訴判決確定,始有視為婚生子女法律親屬關係」。簡單地說,如果生母否認您的認領,您至少還可以嘗試起訴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但並非何時想以法律上父親自居皆可。(戶籍登記規則及衍生爭議先不予討論)

四、女方父母收養子女,於法無效(民法第1073-1條),除非是安排出養給他人,但該出養原則上必須得到本生父母(自然血親,即包括已表示認領的您)之同意(民法第1076-1條),否則法院也不會認可,戶政也不會擅自登記為養子。

五、既然已經知道預產期,且出生前即可表示認領,只需先表示認領子女出生後再採取相關行動即可。

六、建議可採取行動:(如您真摯地想要共享小孩的親權)

1、先儘早發存證信函表示欲認領女方腹中子女,並表示欲先匯款一定金額供做撫養費用,請對方提供帳戶,並保留匯款紀錄。(以免女方在辦理出養時主張您未認領或未負扶養義務而跳過您的同意)

2、待小孩出生後(日期不可能完全無頭緒,旁敲側擊也可以知悉),前往戶政事務所請求辦理認領登記

3、如女方否認,再向小孩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確認親子關係

4、如女方中途成功辦妥出養,則可待親子關係之訴勝訴後另外提出確認收養無效之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6 22: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女方已滿十六歲,雙方亦為自願發生性行為,您即無刑事犯罪之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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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ghost 103-12-25 20:49

您好!
時間:12/11凌晨臨檢
經過:酒醉的我與持有K他命與K盤的朋友到公園抽K菸,被迅雷小組聞到煙味,並抽查我們的包包
我朋友當場被查獲持有,我說我有抽3口菸,2人一起帶回警局並驗尿
筆錄時2本坦承吸K菸,但筆錄警方好像同情我並幫我把筆錄寫成我從未吸食毒品,然後我不 
知道朋友有帶毒品口供,然後我朋友照舊,因場查獲持有2克K。
結果問題來了!我和我朋友在前天友喝神仙水跟毒咖啡~但因害怕並無自己提出前天有玩含二級
神仙水和毒咖啡。
採集尿意後和筆錄都做好後就放我們回家了!
發問之問題:1.因筆錄警察寫我未服用毒品,但如果驗尿報告出爐我二.三級呈陽性,我又長期十幾 
年有服用藥感冒糖漿治療我偏頭痛習慣,其劑量一天2瓶。然後害怕共被驗出234級 
陽性反應。其最要如何定罪與懲罰!
2.因我的工作是公益團體跟政府一起企劃公益活動,目前正要開活動籌備會
了,我又是企劃與策劃最主要執行人物,我怕等確定觀察勒戒時,我不能把活動辦
成!所以我看了很多可以即時申請戒癮治療方法!可是12/11做筆錄並不是當場檢驗是
吸毒尿呈陽性.今天12/25了傳單都還沒到,我也不知道辦理字號是多少與尿液是 
否篩檢報告出爐並送至地檢署,因我都上網查不到有我這紀錄!我有如何請求緩刑
戒癮治療!所以連狀紙也不知道要如何寫!
3. 12/17衛生署發信函【傳染病防治衛教講習及篩檢血液】須到衛生部,再12/31前須
進行防治講習與抽血不然要罰1~5萬,請問這是代表我的尿液驗出三級而上課嗎?


法院傳票起訴書我都還沒收到~

 您好:

建議您應持續持身分證至地檢署查詢案號股別

待查到後盡速具狀聲請緩起訴戒癮治療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示者 103-12-21 23:22

律師先生:

你好~事發是在經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您所陳(車禍理賠)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示者 103-12-21 04:53

事發!是在今年三月 
在台中市國光花市前,當時我騎著機車 30~50 在外側靠又減速並且有打方向燈,想轉彎未轉彎。此時一位三寶媽媽載著兩個小孩,一前一後,前車籃書包,左右手把都有便當盒,硬生生地輕碰到我的右車牌及排氣管尾端,當下沒有倒車,但因對方違規承載三人無法保持平衡倒車,我覺得我有責任,我當下打了119及110,對方在短時間內也送達醫院。再來交警很慢到現場,對方丈夫來到現場,交警一到沒有維護現場讓對方丈夫破壞,叫我直接去酒測,現場有證人,警察也沒有提出錄個簡易口供,他畫現場圖說因為被破壞了,靠自己的感覺畫,對方小孩的筆錄卻說都雙雙在後方,明明就是一前一後為何不實?再來 初步評判表,對方沒被開罰因三貼違規,而我當時就被開因為我得後照鏡壞了沒有裝上而馬上開出罰單,再來和解時有次對方直接跟我父親說,你兒子為甚麼跑去警察局問?害我被開罰單,再來還有說我一定讓你兒子上法院留紀錄,在和解時對我父親態度不佳。我的爸媽,也有親自到對方家中探訪,拿了水果也拿了錢,也在短時間內領到了6萬多得強制險,近期又領了一萬二的強制險,對方卻依然要89萬得理賠,對方說要求11個月得無法上班賠償,但醫院卻只有一個月的證明,就連第三責任險合理能賠的只能到17萬。
多次和解對方態度強硬要89萬拿不到直接告上法院,告我刑事附帶民事。有車禍評鑑過,但判的一然一樣,說我在T字路路口轉彎疏忽,可是我們離路口還有數公尺遠,我是打方向燈靠右行駛卻是轉彎疏忽。

今天我是一位學生,因打工生病想回家看病,卻被追撞,只因警察的靠自己感覺繪製現場圖,說成我轉彎疏忽,對方三貼沒有責任,對方沒有追撞前車?合理金額可以賠償,但因對方提出不合理也沒有醫院證明的賠償,拿不到,提出告訴。

就有關【過失傷害理賠事件,應妥善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0.

ivy 103-12-03 16:02

12/3收到一封涉嫌違反商標法的通知書,我想是我在網路上有販售香奈兒手機殼的關係,但在12/2下架無再販售了,不曉得請我到案說明是要說明什麼嗎?而所謂的說明是只做筆錄或錄口供..等等事項嗎??如果要說要請問要如何說明~

您好:

1. 因你販售的商品並非為仿冒品,不論您是否知情或是否已經下架,皆有觸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規定:「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2.請您到案說明主要是看您是否承認在知情狀況下販售仿冒品,並詢問仿冒品上游來源及確認已販售數量,如您確實販售仿冒品,可考慮是否坦承,若您擔心可委任律師陪同在場。若您有任何問題,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3 21:49

您好,建議您趕快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起訴之機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3 22:32

建議您跟對方和解爭取緩起訴之機會,避免有前科紀錄。 

阿豪 103-11-04 19:18

某天晚上  到夜店去玩

有一個女生 和我同包廂 然後

她說的相機

放在他的包包裡面  大概像手機包 面積   20 X 12

包包的位置  在我的正後方

在和旁邊的人聊天的時候  我有拿起那個包包

問那個人說  這個包包是不是妳的   要收好 不然怕會不見

那個人搖頭說  包包不是她的  然後我把包包放回原位 就沒再動過它

我就一直坐在那個位置上繼續和旁邊的人聊天  

結果  在我離開以後  夜店裡面同包廂的人忽然私訊我說   

她朋友的東西 在我們包廂不見 然後 就報警處理了

漸漸的  警察開始追查  慢慢的追到了我這裡

要我去警察局  看監視器影片  

我一到 看到監視器時   我就知道那是我了

然後 監視器也沒拍到切確的證據說  是我拿走的

警察就一直要我快點承認 是我拿的

後來不知道為什麼 失主 又翻口供說  

她的相機 在她的包包旁邊  的確  在她的包包旁邊 有一個反光物

在我離開後  那個反光物  就不見了

然後那個女生就 一口咬定

相機是被我帶走的  

可是我的確就是沒拿

我應該如何保護自己  不被誣賴呢 ?

<警察說話的口氣  就是明顯在幫那個女生>

爾且在警局  警察  一直說就是我拿的  叫我快點承認 

回覆 阿豪 的發言內容:

某天晚上  到夜店去玩

有一個女生 和我同包廂 然後

 

有關本案陳述部分,既然沒有偷竊情形,那就照實告知檢察官或偵訊人員,

為避免你所稱誣賴情形,建議你委任律師陪同偵訊製作筆錄,並可與委任律師討論聲請調查證據事宜,以利還你清白

如果確實不是你拿的,當然不要承認,而對方既然已經提告,案子之後會進入地檢署偵辦,在偵查庭中可聲請調查有利的證據,例如傳喚證人、勘驗畫面等等,以求得不起訴處分,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4 21: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方為了做筆錄方便,當然會比較希望您認罪,但是,若真的沒有拿,本來就可以取加以爭執,爭取不起訴處分。

警方做完筆錄後`會把職務報告送到地檢署,接下來地檢署會通知您開庭,開庭時再向地檢署檢察官聲請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直接來電來信諮詢唷!

 您好:

如果對方要對您提告

就應由對方負舉證之責

不過您也可以聲請調查對您有利之證據(如傳訊證人等)

隱居 (勇公) 103-11-05 10:04

誠如上開大律師所述。

若仍無法釐清嫌疑,可以line ncc101ds 諮詢。

jongweiliu 103-11-03 09:57

湯先生在FB上公開PO出影片
是有關他被警察取締時的衝突的畫面
看到後我就留個言說:
占用道路就該清掉,警察執行公務有錯嗎?這跟紅燈被開單還反罵警察賤有差嗎?
接著湯留言
湯:劉先生,你是腦殘?請你仔細看完影片跟法規再下結論好嗎?還是你另有所圖?
我:我有罵你嗎?請問你開頭就辱罵這行為對嗎?
我:我沒別的用意,就是替警察叫屈
湯:那不叫罵,是形容詞!
湯:請問警察委屈在哪? 
我:請問警察錯在哪?強詞奪理,可以請警察機關看看是不是形容詞 

後來他就在FB上公開PO了一個文章 其中有明確點出我的名子

湯凱成 

11月1日 1:52 · 

老實說像劉仲維先生這樣的發言方式,非常像執政黨在刻意混淆視聽的手法,手法粗糙,又不做功課,一味想要製造人民對於政府的良好形象,而刻意顛倒是非,這是非常要不得的行為,錯就要知錯,才能從中學習,記取教訓,只是一直規避,推託,這才是最錯誤的示範!所以我合理的懷疑,劉先生應該是中山分局的一分子;我真的為了我的子女憂心,執法人員如此無能,甚至是無賴,未來還有公平正義可言嗎?事實就在影片中,還可以更改嗎?像我這樣的事情,誰可以給我一個公道?誰可以幫那些阿姨爭一口氣?還是做資源回收就是低賤的工作


我留言

劉仲維 ??
我只是一名大學生
錯了知錯好意思說?
都被開多少單了 

11月1日 11:02 · 讚

劉仲維 人行道你家的?
被開單罵警察行為正當?
無賴?公平正義?
你想什麼公道?繼續佔用道路?

11月1日 11:19 · 讚

 他沒有回應
 
之後他又公開PO了一個文章

湯凱成 

昨天 1:58 · Hsinchuang · 

 

劉先生,我真的強烈懷疑你的身份,所有留言,只有你的最激動,你對警察的同理心超級強烈的!七萬多人支持的事情,只有你們那個社群一邊倒;你不懂什麼是多數決嗎?當你的想法與多數人不同時,應該要改變自己的想法,或靜下來思考一下,用別人角度看看,思考,這才是文明社會的正確思維,不是嗎?

表單的頂端

  Fsdf Fdg 應該他心裡有數
也有可能被警察收買了 人民保姆
也是領我們這些民眾的錢啦 做人要將心比心 劉先生:我告訴妳
人在做天在看 假如今天換是你
你會怎樣呢 妳幫警察說話有好處嗎 還是他會頒獎給你嗎 還是記一支嘉獎給你 坦白一點他也是領妳薪水啦 如果酒駕 撞車
我就看看警察會不會幫妳講話 

22 小時前 · 讚 ·  2

 

劉仲維 收買啥?將心比心,那你有對附近住戶將心比心嗎?還好我守法~頂多為未依規定行駛禁行機車道,乖乖被罰一張,不像有人可以整個城市都是我的回收場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不要只會將心比心好嗎?劉先生。如果妳會將心比心你早就對這些阿姨將心比心了.一個無心的人把這句有意義的話掛在嘴邊.拜託不要在侮辱這句話了.你這沒心的人就閉嘴旁邊蹲.虧你是個有讀書的人.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不是事實?被檢舉是不是事實?哪裡來的七萬多人?多數決?是要公審嗎?你以為是選舉啊?我之所以會盧上你就因為你前天劈頭就一句腦殘,已備份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的將心比心就是我要生活要賺錢,整個城市我都能用,造成鄰居困擾沒關係~這樣嗎?還真是無私啊~~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加油~把全世界都變你的回收場吧~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哈哈哈好好笑.你不要在那邊回應別人的文就不會被罵了啦..自己自討苦吃還在那邊叫嗎?備份就備份阿好可怕ㄛ.搞不好你去法院還覺得是你自己沒事找事做自取其辱.沒什麼本事的人就乖乖的去玩你的開心農場種菜就好.不要在這邊自己回應一些沒意義的屁話可以嗎?乖乖的種菜吧. 

17小時 · 讚

 

張家銘 你也加油吧.把世界邊你的開心農場吧.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違規是事實,繼續辯~
我倒要看看錯的會不會被喇叭成對的~
張先生,請問你說話有依據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違規還能說話這麼大聲~喝醉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我繼續辯又關你屁事?別人違規又關你屁事?好好的回家顧你的開心農場就好不要在這邊給人笑喔要好嗎? 

17小時 · 已編輯 · 讚 ·  1

 

張家銘 整件事與你無關!你吃壞掉啦? 

17小時 · 讚

 

劉仲維 挖賽大絕招~甘你屁事,
你是屁孩嗎?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他發文點名我了你覺得有沒有我的事?倒是你,誰啊?旁邊乖乖蹲啦~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可能你比較像吧.第一次被屁孩罵屁孩欸.自己都不知可恥了.別人想po文抒發情緒關你個屁事?看不下去不要看ㄚ.看了又在那邊腦羞.大腦神經控制不好ㄛ?書讀太多讀壞啦先生?有問題就要看醫生不要在外面嚇人啦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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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眼睛還好嗎?他點名我了,我回覆有什麼問題嗎?小屁孩國中生?高中生?沒關係~原諒你的不成熟~ 

17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視力還不錯啦.他沒有點名你的時候你還不是有在那邊汪汪叫?自己沒事找別人的文留言又在那邊腦羞?沒關係我可以原諒你沒去看醫生.我會多多關懷弱勢兒童. 

17小時 · 讚 ·  1

 

劉仲維 所以你想表達什麼?他違規是對的不該罰,警察擾民斷人生路,還是什麼?違規已經是站不住腳了,還可以嗆聲真是厲害啊~在下佩服佩服~ 

17小時 · 讚 ·  2

 

Fsdf Fdg 劉先生 妳可以去演講了
妳對警察那麼中心 為何妳不去當警察呢 還在做木工 自以很厲害嗎
講那麼多廢話 

16小時 · 讚 ·  1

 

張家銘 謝謝你的佩服~我想別答的就是別人po文抒發情緒有你的事嗎?看了別人的文不順眼就腦羞嗎?腦袋無法控制自己嗎?哈哈哈哈我嗆聲ㄛ好像是你先嗆的吧?自己無恥還不知道自己無恥的人多可憐啦.我們要多多同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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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是大學生嗎?你應該看得懂中文吧!還是你非本國籍?我的本意是在替阿姨出口氣,要個公道,你卻一直模糊焦點混淆視聽,我真的覺得你的動機不單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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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F:木工?眼睛還好?需要介紹醫生嗎?
屁孩:他po我名子我能不理?
湯:我的重點則是你違規還大聲喔?國籍怎麼了?你要什麼公道?把人行道讓你無限使用?你就天天違規吧~警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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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你是怎樣啊,那麼多英雄俠女解釋給你聽,你還是要模糊焦點,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問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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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沒佔用人行道,會有人檢舉?會有警察來?阿姨辛苦撿的紙就你這種不肖業者害的,還想說什麼?罵髒話耶~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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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你不覺得你已經引起公幹了嗎?幼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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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是喔~公幹也是你們幾個幹,另一個粉專呢?你站得住腳?私訊你了,請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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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我不懂你的意思,講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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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劉xx 你覺得你這樣很厲害喲 哈哈哈 笑死我
不要只會靠嘴巴 
還有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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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f Fdg 他就是只會嘴巴
還會幹嘛 我們就看他多厲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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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想當網路紅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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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f Fdg 應該是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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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f Fdg 劉先生: 妳家近很有錢 過的很好
妳要想想別人 人家都在撿回收了
有愛心了 不管違規違規 阿伯 阿姨 很有愛心在做資源回收了
妳要有同情心啦 人家環境沒有比妳好 阿伯 阿姨 每天做資源回收
過著生活的 那警察呢 在那邊辣涼
等領薪水 還欺負老人家 人家以經日子很難過 劉先生 妳考慮這點嗎
妳生活一定不錯 但是人家生活中不想妳一樣 還在這邊幫警察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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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他就是生活太好
閒閒沒事找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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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sdf Fdg 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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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聽不懂?違規了是不是事實呢?
這件事情不就是因為湯先生違規了才引發的?
日子難過但是該遵守的就要遵守大人大種需要我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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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請問影片中是不是有違規事實?
有!警察對~
請問警察執行公權力是否順利?
沒,因為遇到刁民
就這麼簡單,問題解決~
繼續吧~希望警察天天光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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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劉xx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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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維尼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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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你會錯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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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仲維你還是滾回你的鬼島取暖吧!別再這丟人現眼了,在這你只有被公幹的份,看你何時會搞到去拾荒的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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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請天天光臨吧!那些警察就跟你一樣只會吃飽沒事幹還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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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薪水真的是 大才小用 有種就去欺負黑道或者是通緝犯,別只再這裡欺負善良,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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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請你跟那些自以為是的大才別在小用自己了,可以嗎?你們這些鬼島台灣的 鬼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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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聽不聽的懂人話,警察對那些拾荒者強取豪奪就沒違法嗎?你們只是借職務之便順便欺負那些拾荒的弱者,還可以有保護傘保護的傢伙,囂張個屁啊!等到哪天戰爭的時候你們這些人還不是要躲在我們這些後備軍人的後面當啥都不是的 到時後你們再囂張給我們看啊!到那時候你們自以為是的保護傘啥都不是只是個讓你們丟臉的破傘,想到那時候不管會不會發生,都讓我替你們感到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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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說的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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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只是看不慣而已,沒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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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這種人就是讓人家覺得氣結,只會欺負拾荒的弱者,不敢欺負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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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看不起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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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張先生仗義直言,小弟非常感謝,但是卻還是有人硬是要把焦點給模糊,讓人心寒至極,不勝唏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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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的良心還沒被狗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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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雖然這個社會生病了,了但是還有張先生等各位英雄豪傑情義相挺了,小弟實在是倍感窩心,可惜還是有妖魔鬼怪在混擾亂視聽,實在是令人非常惋惜,現在這個社會的是非跟對錯已經不再像從前那樣單純,可以為了自身的利益顛倒是非,幾盡混淆視聽之所能! 小弟真的非常希望能回到從前那單純的台灣,黑就是黑,白就是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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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黑就黑,白就白,阿姨可憐,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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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劉xx 是佔用你家是嗎?
那塊地你收錢的是嗎?
一直講不膩嗎?
你家是住大海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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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還有我真想告訴你
姓劉的全世界那麼多
你幹嘛自己先對號入坐
是有指名道姓嗎?請問
好笑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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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阿姨阿~我有惹到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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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你邏輯~我只是說占用人行道業者可惡~沒說誰耶~
還是被開太多單,已經是不肖業者代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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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他有他的想法干你屁事啊 這四個字你不是很愛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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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光是違規就站不住腳了~別在大聲啦~
警察加油~維護市民用路權益~罰到他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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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干你屁事不是我先講的呦~~~眼睛放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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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哈哈哈
大家看一下 我說劉xx
沒說他唷
又對號入座了

就是看不慣這種靠嘴巴又沒膽的人 
我一點也不痛不養

不要一直騷擾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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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說阿姨~沒說你呦~大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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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仲維你別在拗了,你們欺負拾荒者才是黑,你們這些利用中華民國賜予你們權力而來合理欺負人的狗屁事情才是真正讓人唾棄的,你們這種人才真的是可惡至極,我嚴重懷疑你是個不分黑白事非的無良警察,你們這種人何止可惡,比那些賜給你們權力的政府還要有過之而無不及,我在說一次別拿著雞毛當令箭,你們真的比那些政客還要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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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占用道路是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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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很亮啊就是很亮才看的到沒良心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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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黑阿~沒良心的不肖業者占用人行道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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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警察開到業者不敢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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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真的白目到無人能敵的境界,影片都拍的清清楚楚、連分局巡官都認為員警行為過當,叫我不要放在心上,我還有錄音檔,真的很不想把這一段?出來,枉你讀到大學,連是非都不分,一直刻意用心良苦顛倒是非,你到底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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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劉老頭,你才是會拗,老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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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我同情阿姨囉~
只是對你這不肖業者的行為感到不齒~
占用道路還凹警察~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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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因為他無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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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湯大哥 不要理那種愛對號入座 又感覺沒讀什麼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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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好像年紀比我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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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現在是違規先大聲就贏囉?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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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附近鄰居真是檢舉得好阿~為民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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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是無恥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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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裝了,無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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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請大家不要在回他了 浪費自己的時間 懂得人就懂 不懂的人 講在多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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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說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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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這無理的小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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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你是在威脅別人唷
還是我應該其他人民保母治你
不是只有你好過 不要太小看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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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只知道有不肖業者占用道路導致鄰居困擾,颱風尾掃到阿姨~然後業者持續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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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何時才要處理你這三害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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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威脅?哪句啊?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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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阿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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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的勢力?誰有勢力?想威脅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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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好~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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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我認知你才是應該處理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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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詠興 你看看陷阱跑出來了吧你不是說我眼睛要放亮 夠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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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何時要掃到你那,我等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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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可以說說到底是誰嗎?叫啥名?提醒注意用詞喔~現在網路很好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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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會怕就好,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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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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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哈哈 我在跟你說話嗎?
真的很愛回耶
笑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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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真是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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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挖乎~好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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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違規大聲就贏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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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的口供又不一樣了,現在變成同情阿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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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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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被開紅單不要繳,盡量大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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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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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關你什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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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專攻我的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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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從頭到尾都在說我是在看不慣不肖業者.就是妳害了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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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沒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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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們這些淑辣也只會開紅單還能幹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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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就別大聲~下系下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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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違規你開我紅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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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會被開還不是自己違規在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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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志生 你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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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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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交吧~~盡量占用道路~盡量開~看會不會開到不敢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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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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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張大哥 別理那種人
早晚踢鐵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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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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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道路你家的嗎?
好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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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寒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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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道路是公共的.難道是他家的嗎?
不能占用就不能占用還大聲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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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喔!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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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我笑到肚子好痛喲
怎麼有人一直跟我對話
我又不認識他 
立冬還沒到 一直遇到怪人
嚇死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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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公家是你家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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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哭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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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有人自言自語~好好笑捏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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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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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也不是他家的他能站用?是用路人!是公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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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別哭啦~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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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錢難賺~別再違規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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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滾回去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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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 Ni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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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劉先生你詞窮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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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回你的鬼島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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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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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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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山 這以經是針對性了 警察取蒂沒有錯 但是那位警察的轄區奇他違規都一識同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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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無言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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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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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他是有人檢舉,加上他本人屢勸不聽,警察不盯他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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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問題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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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沒禮貌人家張先生都一直稱呼你為劉先生,你卻直呼人家的名諱,這不是一個文明人應該有的修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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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別在扯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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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到底你的目的何在?請直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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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真的是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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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名諱?你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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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被公幹還有臉待下去真的是臉皮狗夠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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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的目的很清楚,我在聊天室有跟你說了,我是打白話文,還需要註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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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厚臉皮的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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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說誰阿~大聲說出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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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是白話文而是白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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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看來我們爭執的是不同的事情,一件一件來。
你主張的是那位阿姨路過被無辜掃到,真的很值得同情,可以跟那位阿姨去警察機關申訴,我阿罵也有在撿回收,我也知道很辛苦,針對這件事去申訴,不要讓阿姨辛苦撿的付諸流水。
另一方面,你們違規是事實了,就別大聲嗆警,他們沒有很喜歡開單,東西也別再擺到人行道了,以免再惹鄰怨,也不會再出現事端。
第三點,你一開始罵我“腦殘”,甚至公開po文,我感覺受辱,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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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白目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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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這是我早上傳的,你也看過了,有要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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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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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以為每個人都像你們那麼閒嗎,還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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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沒人像你們那麼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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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仲維 權益不維護?那就是你的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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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更何況事實就是事實,為什麼你要斷章取義?
我從頭到尾都說我違規是我不對!我是同情那位被欺負的阿姨!根據這兩天的貼文,你又變成針對我的違規窮追猛打,你到底跟吳姓員警是啥?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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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誰?怪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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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有說你嗎?別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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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說我阿~好奇你在說誰不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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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然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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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怪你嗎?還是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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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怪占用道路的不肖業者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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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不是說你,你搭啥屁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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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擾鄰造成檢舉進而導致阿姨掃颱風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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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哪位啊!這麼有正意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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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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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我不能跟張先生說話嗎?好奇一個人再對空氣說話呀~想確定她的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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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你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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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鄰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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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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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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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不能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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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又是哪跟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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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路人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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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一個大學生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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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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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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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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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噗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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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關你屁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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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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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比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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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我為什麼要跟你道歉?就跟你說腦殘這兩個只是形容詞你是要對號入座,我也沒辦法,你的說法一變再變,怪了?你這「目閘仔」別在找漏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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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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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絕招~關你屁事耶~
看到占用道路,我是用路人,不關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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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就是心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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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住海邊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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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就要看警察機關怎麼看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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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管那麼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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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看你大頭貼發現你在海邊耶~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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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又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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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違規就是違規,大聲喔?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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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是警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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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先生你省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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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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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是公民~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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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不能在海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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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阿~沒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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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垃圾山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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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才該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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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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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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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先生你很會打臉捏~名諱?剛怎麼又墊墊了?很會說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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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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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警察是你爸爸嗎?你有點志氣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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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有說你嗎~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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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他哪有你會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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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我有說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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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阿湯哥阿~PO影片打臉就算了,現在留言也可以打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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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屁事會別不會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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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你在跟誰說話?好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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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打臉的是你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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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就乖乖不違規不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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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跟誰說,關你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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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問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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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問不得喔~很兇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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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違規又關你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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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小生~怕~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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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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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兇給我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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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淑辣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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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你兇阿~怎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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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現在是你沒有警察會覺得不安全嗎?還是你是警察之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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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在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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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你可以不用再扣帽子了,我只是大學生.公民也是用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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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所以你會對我怎樣嗎?恐怖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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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就當你的淑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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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誰是淑辣說請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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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那你又能對我怎樣,淑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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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你就省省力氣~違規就別大聲乖乖交罰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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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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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幹啥,我有說誰嗎!你是不是心虛又要ˇ對號入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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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說誰沒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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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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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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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張志生:所以在問你說誰嚕~說了看到一個一直在碎念的人要主動關心,確認他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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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照一樣邏輯.
沒路用的腳小~~(我沒說誰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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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在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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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當然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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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真替你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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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可以把名子說清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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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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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這樣要檢舉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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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爛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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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快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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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帶種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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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也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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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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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我沒說你呦~~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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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帶種你指名道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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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你呢?沒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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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很會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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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又加油,黑心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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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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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不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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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湯先生~還是要重申.針對你在之前PO文說我腦殘,請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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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我是不爽不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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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那加油~心平氣和下來免得高血壓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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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要是不對號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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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仲維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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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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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你有高血壓就別嘴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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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去睡你的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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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希望你晚上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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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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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凱成 對不起,劉先生!我不該把你有病的事實講出來,抱歉,讓你受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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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有點多
主要是湯先生他一開始罵我腦殘,中間我有私下傳訊息給他,要他道歉,他不道歉,而其他人也幫腔,請問他算是侮辱嗎?幫腔的人有侮辱嗎?
另外,他在別的地方還有說希望我一輩子能"平安"不會遭逢巨變,他特地把平安刮起來,我覺得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算是恐嚇嗎? 

以上的內容我都有截圖

有一部分文章他刪除了我也有截片段,其中他在留言中罵我"腦殘"的文章刪除了,可是我有截圖,公然侮辱成立嗎?

法律上我站得住腳嗎?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
重點有用粗體字標注.紅色也是
麻煩律師解答了 

 

對方已涉犯公然侮辱,可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也會有民事賠償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Jessie kuo 103-10-16 05:09

我原先在某加盟電信工作、因老闆要求我們請親朋好友填寫某4G網路申請表格並提供獎金給員工、我有兩位朋口頭授權給我填寫簽名~之後4G的業者發現有偽造資料(因為公司很多人申辦)所以提告~兩位朋友在電信警察局錄口供時表示未辦理未簽名、我就成了被告偽造文書、開了很多次偵查庭兩位朋友一次都沒來解釋,第一次在法庭準備程序我提出要求這兩位朋友再次出庭,請問如果兩位朋友一直不願意出庭、那我該怎麼辦?怎麼做?偽造文書罪會成立嗎?

 

*不好意思內容有點長、感謝律師們的耐心、請拜託救救我。

何明諺 (何律師) 103-10-16 08:53

您好:

1.由於證人有到庭作證之義務,所以您既然已提出聲請傳喚此二位朋友,則他們就需要到庭作

   證,否則會被處罰鍰或被拘提到庭。

2.此二位證人若可證明當初確有授權予你申辦4G,則偽造文書就有可能不成立。

以上扼要回覆 謝謝

 您好:

如同何大律師所述

如您開庭後發現證人經合法傳喚仍不出庭

就要向法院聲請拘提證人到庭

另因交互詰問程序涉及法律專業

建議應委託專業律師協助辦理為宜

如經濟上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