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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彬 102-04-15 05:41

律師您好,

我是小徐,今年是台中某間大學的大三學生。

今年大約三月中旬的時候,我在伊莉討論區的求職工讀區看到了一則徵網拍人員的主題,剛好我對網路行銷有想要學習鑽研的想法,所以我就去應徵了。

(一切都是在網路上進行的)(MSN)對方說是想要跟我的銀行帳號配合他進行奇摩拍賣的安心賣家認證,我問了他為什麼不自己去多辦幾個帳戶就好還要去應徵別人,他說這樣的話之後他就要去註銷很多銀行帳戶,會很麻煩,而且應徵的費用都在預算內。

我很單純(蠢)的相信他了,所以我把存摺和卡片都寄給了他。

然後他把他的身分證影本傳給我當作證明。

結果大概一個禮拜後,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了。

但我在警察還沒找我之前,我就去報案了。我也留下了我和他的對話記錄、他的手機、我寄存摺影本和卡片的他的收件地址、他徵人的網頁,還有其他我另外找到關於他的資料(他到不少地方開這種徵人的訊息主題)

我給警察他的身分證影本(當然這可能也是人頭),我跟他的對話記錄,他的手機、我寄存摺影本和卡片的他的收件地址,他徵人的網頁和其他我找到的關於他的資料,然後警察還順便把我的被騙的銀行的存摺影印,因為被騙的那個存摺我已經有三年沒用了(完全沒有金額出入),甚至還沒刷過簿子,我被騙之後要去刷簿子銀行還因為我是警示帳戶而不給我刷過,警察說這也許會對我有利。

三個受害人加起來被詐欺的金額大約是八萬。(都是奇摩拍賣)

最近我查了一些網路上類似的文章,如果我要無罪的話,我必須要有相當的證據證明我沒有協助、而且是被騙的。但這還不一定會完全無罪,可能只是減刑而已。我也許還要去徵信中心調個人信用報告證明我沒有販售帳戶的嫌疑。

現在我沒有什麼頭緒和方向可以進行,我想拜託律師我可以怎麼做?

拜託你們了。

主張無幫助詐欺之故意及行為,建議資料給律師看過並討論。

以上供參。

小綠 102-04-14 21:14

對方是一名職業軍人 今年快要滿二十三歲 我和他是在網路上認識的 那時候我和他見面的時候是他剛滿21歲的時候 他打電話要我去屏東找他 我只好瞞著我的爸媽去找他 後來在他21歲生日的時候發生性關係(非自願性)當時我還未滿16歲 可是我現在滿18歲 交往的兩年以來 我父親都不知道我去找他 現在已經提出告訴 他在我17歲的時候又買酒把我灌醉又再次發生性行為不僅強迫我去信仰宗教 現在對方的母親口頭上說會負責任 可是她的兒子卻躲在軍中換手機號碼 她母親還想告我搔擾 因為我下去屏東去他家門口留下我的電話號碼 我可以告得成嗎?有留下酒瓶.保險套 對方母親知道後 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會負責 結果她兒子換電話號碼 不回簡訊不回電話 之後他母親又打電話過來說:她兒子被他父親趕出去家門是我害的 又說不準她自己的兒子交女朋友 結果她兒子跑去交女朋友 而那個女生曾經在fb上說:不會介入我跟男生的關係 不會去插手管我跟男生的事情 結果現在那個女生想要寄密件給我父親 卻不知道我父親的名子(我猜她可能要給我父親看我在fb罵她是小三的事情 那個女生也有罵過我) 之後對方要求談判 結果對方傳簡訊來說行程取消 因為他的父親身體不舒服 帶他醫院看病 我父親就決定去警局提告 1.請問他這樣的行為已經確訂構成妨礙性自主了嗎? 2.交往兩年我父親都不知道 這樣算誘拐嗎? 2.我在fb上罵那個女生小三 對方也罵我 這樣那個女生會造成我的威脅嗎? 3.對方母親說話不算話 可以連他母親一起提出告訴嗎? 4.對方不知道我父親的姓名 寄得了密件嗎? 5.對方母親強制我信仰 這樣算強制罪嗎? 6.對方約好卻沒來 我先提出告訴 算毀約嗎?

 

衰人一個 102-04-14 15:43

日前在當替代役時

遭到自己的繼父造謠、生事

好像也有派人尾隨我、騷擾

並且到我常去的幾個地方去造謠、生事

導致我的替代役生活都不是很好過

但我之前並不知道是他做的

所以我就先家鄉工作

之後

我發現我繼父以及母親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

跟我吵架

目的似乎是想激怒、干擾我

然後也在我目前工作的地方造謠、生事

我如果在家有與父母吵架

公司的人隔天都知道

而且還會在暗中罵我狗、老鼠等

最糟的事工作分配的量也變的不合理

導致我工作不順遂

我害怕搞不好手機以及電腦都被他們監控

之前也有詢問警察

但他們也束手無策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蒐證

畢竟對方都從你背後偷偷來

抑或是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可以告訴小弟我嗎

我現在因為這些事情被搞得很煩

在這樣下去都要得憂鬱症了

alala 102-04-14 01:22

朋友甲男和前女友乙女交往期間,甲男曾使用乙女手機拍攝乙女下體的照片,甲男返還手機給乙女時,乙女當下即親手刪除,。

交往時,乙女曾使用app軟體傳送自拍的性感照片傳送給甲男,甲男將性感照片存在手機中。

二人分手時,場面令甲男相當不堪,甲男氣憤當下曾傳送「別忘記我手機裡有什麼照片、你手機拍的我也有」等訊息給乙女,乙女以為甲男所指的照片是下體照,而對甲男提出恐嚇告訴;然甲男所指的是乙女所傳送的性感照。

訴訟期間,二人仍有透過網路多次傳送文字訊息,乙女曾多次關心甲男生活狀況,並未有害怕表現。

訴訟時,乙女向法官陳述其「懷疑」甲男持有該張乙女的下體照,而感到害怕,性感照的部份並不會害怕(下體照早就被乙女刪除,甲男並未持有該下體照)。

請教各位律師,乙女不確定甲男是否持有令她害怕的下體照,是否構成恐嚇呢?

若構成恐嚇罪的話,一般的判例大概是怎樣的刑責呢?

乙女堅持不和解,就不用再建議和解的方式了

以上問題諮詢,謝謝律師

 依你所述情節,成罪機率不高。

peggy 102-04-13 22:41
我和我的男友有共同承租了一個套房承租人是他的名字但每月付租金的人是我
他在前幾日趁我上班時間搬走了他的衣物也帶走了一些我的東西然後就人間蒸發了
他給了我一通電話說不會再回來了,我有到警局說明備案當時警察有打電話給他
他在幾天後把我的東西寄回來給我...我有寄存證信函給他請他出面說明,我也到警局做筆錄告他竊盜,雖然不是什麼值錢的東西這樣竊盜罪會成立嗎?還有他寄回來的東西我有拿到警局給警察拍照這樣構成證據嗎?還有這人是個騙子他在三年前與我交往當時我們都是已婚身分他也是個軍人他害怕被我先生發現及被告他要我跟我的先生離婚他在同一年也跟他太太離婚但把每個月薪水房子還有終身俸寫給前妻
並告訴我是我們對不起他前妻所以彌補他前妻的,三年來他食衣住行都靠我包括房租費用手機費用都靠我支出連我子宮外孕手術他都沒付過半毛錢還騙我寫結婚登記書可是我們沒去登記當然這些東西他都帶走了現在他在他退伍當天就不見了我是不是只能告他竊盜請他出面?

1可能要先確定你想要主張什麼 2.感情受騙要成立 可能不容易證明及成立 3.至於他拿走的東西 是可能構成竊盜罪 縱使事後已將財產返還

peggy 102-04-14 21:4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可能要先確定你想要主張什麼 2.感情受騙要成立 可能不容易證明及成立 3.至於他拿走 ... (恕刪)

律師您好:我告他竊盜是主張要他出面而不是避不見面還有我想對他要求賠償

感情受騙需要什麼證明與資料才能成立?我告他竊盜部分他須負什麼樣的刑責?

三年我付出的家庭時間金錢包括我子宮外孕切除輸卵管等等還有現在我看精神科憂鬱焦慮症全都拜他所賜

peggy 102-04-16 22:51

 

律師您好:我告他竊盜是主張要他出面而不是避不見面還有我想對他要求賠償

感情受騙需要什麼證明與資料才能成立?我告他竊盜部分他須負什麼樣的刑責?

三年我付出的家庭時間金錢包括我子宮外孕切除輸卵管等等還有現在我看精神科憂鬱焦慮症全都拜他所賜

螞蟻 102-04-11 17:46
螞蟻發問時間:2013-04-11 17:41:03律師 .. 我想問說 , 未滿16偷竊會被保護管束麻 ? 保護管束多久 ? 會被罰錢麻 ? 會被關麻 ? 會被送地檢署麻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朋友偷了他同班同學的手機 , ( 一個多月 ) 然後某天 , 他們班的班導說要搜書包 , 搜到了那隻手機 , 那位班導問他說 , 那隻手機哪裡來的 ? 我朋友就騙說是他爸爸買給他的 , 他們班導就說 , 但是警察說是你偷的 , (( 那位班導是在套話 )) 手機目前都還給了那個被害者 , 他偷的時候也沒有有用那個sim卡打電話 , 4 / 13 要去警察局作筆錄 , 要怎麼說才無罪 ? 會被關麻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會被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基本上不會送到檢察官那裡,但最後可能會被裁定保護管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螞蟻 102-04-11 17:41
律師 .. 我想問說 , 未滿16偷竊會被保護管束麻 ? 保護管束多久 ? 會被罰錢麻 ? 會被關麻 ? 會被送地檢署麻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朋友偷了他同班同學的手機 , ( 一個多月 ) 然後某天 , 他們班的班導說要搜書包 , 搜到了那隻手機 , 那位班導問他說 , 那隻手機哪裡來的 ? 我朋友就騙說是他爸爸買給他的 , 他們班導就說 , 但是警察說是你偷的 , (( 那位班導是在套話 )) 手機目前都還給了那個被害者 , 他偷的時候也沒有有用那個sim卡打電話 , 4 / 13 要去警察局作筆錄 , 要怎麼說才無罪 ? 會被關麻 ?
這種情形除非已經犯了多次 不然應該都是責付給父母
豆豆 102-04-11 01:06

家人因檢到手機未歸還而自行使用.收到警方通知去做筆錄並將手機歸還

日前收到傳票侵占案件辦理.是哪一種侵占ㄋ?不知檢察官會問些什麼?該跟檢察官說些什麼?

還需要跟對方和解ㄇ?對方還會提出民事賠償ㄇ?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會構成侵占遺失物罪,建議與對方達成和解,以便向檢察官爭取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依你所述,罪名應該是侵占遺失物,檢察官會就你取的該手機之前後過程詢問你,只要照實回答,並與對方達成和解,應無大礙。

陳小姐 102-04-10 17:10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傳告知第三者不要打擾我的家庭,但他們沒理會,仍然繼續來往,直到我又看到第三者教我先生欺騙我的訊息,我也有去看我先生下班去哪裡,結果看到我先生幾乎每天都去第三者住處,也有看到他們親親抱抱,現在手上有他們騎車樓抱跟先生去她家樓下的照片以及第三者教我先生騙我的訊息紀錄,以及婆婆勸我先生回頭,我們三人談話的內容。因為我們有ㄧ個1歲半的小孩,先生幾乎不顧小孩,跟小孩很不親,之前小孩是婆婆在帶,發生外遇事件後,我已將小孩帶回娘家住了

請問我可以告第三者妨礙家庭,然後在提離婚訴訟爭取小孩監護權撫養費嗎?

如何對我有利?

 

謝謝

1.刑事部分可提通姦罪(妨礙家庭),但必須證明有性行為,如果只有曖昧訊息或摟抱照片可能難以成罪。

2.民事離婚部分,就不需要證明到這種程度,分居時間長短、與第三者曖昧狀況等都可以做為離婚事由,建議多蒐集與第三者之相關證據提告離婚後當然可請求小孩監護權、及扶養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第三者,您可提起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惟目前實務上對於通姦罪之認定頗為嚴格,須檢視您所掌握之證據,方得以評估。

至於您與配偶間,是否曾就離婚子女監護權財產分配加以協商?如無法達成協議,可提起相關訴訟請求。

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43
回覆 陳小姐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今年三月中發現先生手機有第三者互相關心的訊息,也有禮貌性用先生手機回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刑事很難,民事必須重大到無法維持婚姻,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請幫忙"按讚推廣本所官網"。

102-04-10 00:23

律師先生您好!

我的兩間打通店面出租給個人設立通訊公司、公証訂立五年租賃契約、已過了一年、習慣年前收到訂約人預先支付的個人名義一年期隔月12張支票租金

今年三月送來扣繳憑單、突然發現扣繳憑單中、有不認識第三者的公司半年租賃扣繳憑單、因契約中明文記載不得轉租、因此、想寄存證信函租屋違約原因要求解約、限期─個月搬出、若不願意將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因該店面剛裝修完成、且剩下四年租期、朋友建議再公証改訂新租約、改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訂立租賃契約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請問若再訂立新契約租約到期時、房子會不會被侵佔不還?謝謝!

一般人租房使用我已有多年經驗、大致上該不怕的!但、不巧的是無意中遇上了這位房客的不良紀事、不得不令人充分的添加戒心!

契約後不久、有一天一大早拿了一張空白紙、上有公司名稱、要求房東在上面簽名、以便申請設立公司、因以前不少房客申請公司、只要附上建物使用執照及房屋繳款單即可!

半疑半信下立即找代書、因太早代書未上班、但她無知的助理妹妹卻教我:要簽也行!不簽也可以!模寧兩可的回話!

不甘心下、直接到縣政府工商課去請教行政人員、結果給我警告:千萬別簽!不然房子將要不回來!永遠免費送人使用!不覺中嚇出了一身冷汗!

回去告訴房客、已請教了政府機關人員、根本不需這項簽名手續、他用兇狠的眼光瞪我:你未見過五色人呀!惡劣影像久久不散!

兩個月後房仲找上門來要介紹費!我答應先向房客拿後、再來跟我要!因這件事特別找房客問!他的回答是:好膽敢來拿!別想要什麼費用!你別給他呀!此後這位房仲人員、竟從未找上門來!

前三年房客賺了不少錢!買了進口好車上下班、談話也特別客氣!無戒心下又續了五年長約!卻想不到第二年突然出事了!

一個禮拜過去!下午我剛到代書事務所補蓋存証信函中的寄信人印章、趕今天寄出、以加快租賃違約的處理速度!騎速克達到家(─樓店面隔三尺左右通道、供房東自用)、突然房客自店裡衝出、叫住我問:為何非法公司的契約不打?我要求契約必須公証、且由現已登記的兩家公司負責人、互相簽約保証!想不到馬上變了臉激叫!公証我不要!早知道要如此打契約、那我個人不要、由公司跟你打!我接著講:公司也必須負責人─起簽約、堅不退讓!他回答再請教人、臭著臉往店外走了!
不久打手機向我要代書電話!夜間八點代書帶來傳話、房客要求非法公司以簽一年協議書解決!扣繳憑單也能申報退錢!我當場腕拒接受此條件! 

 今早代書要我去拿回存証信函(房東存根)、判斷房客也該收到了!應可了解我要以正式的法律規則、去解決這些問題!
果然中午手機急電、邀約到他店裡、想要讓我去接受訂下無法律效力的私人契約!當場以有急事打斷了他的企圖!
緊接著通話中充滿輕聲細語的語氣、開始解釋那只是朋友暫時利用他的店設立公司、他也不知道房東會那麼在意!很快就遷走了!請放心!再補上幾個月的契約就完全oK了!
我不客氣的回他話!你前三年好好做不是平安無事!為什麼要暗暗的做出這些事來、也不先告知!讓不認識的人在店裡設立公司、假若那人以後不走、我不是要賠掉一間房子!要他去找代書談!
不到半個鐘頭!房客又急來電、不甘心到嘴的肉塊掉了、又打迷糊戰、談了一大堆歪理、就是不願公証!我也堅不肯退讓!剛才通話已點破他的野心!交戰不到十分鐘!好啦!好啦!第三者的身分証、印章都在我這裡!就照你講的去打契約吧!
頓時!感覺壓在心頭好多天的悶氣正慚慚散去!

 

 

 

 

 

 

 

 

 

 

 

 

 

 

 

 

 

 

 

 

 

 

 

 

 

 

 

 

 

 

 

 

1.房屋是否會被侵占不還 這應該不是法律問題 是事實會發生甚麼事情 應該沒有人可以預測 2.如果還是擔心就是契約再經公證 載明逕受強制執行約款 到時候你就可以不須透過訴訟強制執行

may 102-04-08 14:29

我姊姊先前在通訊公司偷了一支手機價值約1萬5.被公司告上法院業務侵占.老闆要求賠償30萬元和解.現在法院判決下來了.可是我姊姊卻付不出這筆賠款.姊姊名下有車.現在想把車過戶給我或她先生.想請問這樣的行為算是脫產嗎?車過戶給我或姊夫會有刑責嗎?車子過戶後姊姊名下就沒有任何動產動產.這樣還會有被判其他刑責嗎?謝謝

由於您所述的資訊有限,所詢問之問題尚無法僅依目前已知有限之資訊進行解答。
針對您所述問題,建議您進一步將目前對方已否取得執行名義的狀況等事項說明清楚,俾以針對相關刑事責任(損害債權罪)和民法效力問題進一步加以討論、確定。本件初步來看其財產處分之行為應屬詐害債權行為,若對方要追究到底的話,即有遭到訴請撤銷之可能,甚者會構成損害債權罪(共犯),當然詳情如何必須視具體案情而論了。

不過,為了一萬五千元的東西還要做虛偽過戶處分也太辛苦了吧,而且我想律師也不太可能在這樣公開的網站上教人脫產,奉勸您姐姐還是想辦法賺錢來還掉才是正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熊寶 102-04-08 01:52
想詢問張律師!! 我昨天在晚上8點多在我老婆跟我女兒從我老婆她娘家回來!! 半路從台中環中路中油加油出來時,遇到一台汽車硬是搶車道,害我緊急剎車害車上老婆跟四個月大的女兒都有驚嚇到,於是我打開窗戶問他是在搞什麼東西,對方直接對我怒罵髒話,並且開始要攔我的車,當時我在喝飲料,但是害怕對方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威脅,我情急之下把飲料丟向對方,就開始跑而對方也一直追在我們後面,我就趕快回到家後剛剛12點多,警察局打電話來說我是不是有跟人起爭執,拿飲料丟向對方車裡,他說他來報警,說我丟向他那杯飲料害他的手機故障,說要到案說明不然對方要告我毀損!! 麻煩張律師可不可以幫助我!急!!!!!
重點應該是在是不是故意讓他手機毀損 如果不是故意 那沒有刑事毀損罪問題 不過民事責任上 有因果關係的話還是要賠償對方損失

現在的手機都有防潑水功能了

對方的說法明顯與一般經驗法則不符

建議你可以要求對方提出修理費用單據,作為攻防之用

熊寶 102-04-08 01:38

想詢問各位律師!!

我昨天在晚上8點多在我老婆跟我女兒從我老婆她娘家回來!!

半路從中油加油出來時,遇到一台汽車硬是搶車道,害我緊急剎車害車上老婆跟四個月大的女兒都有驚嚇到,於是我打開窗戶問他是在搞什麼東西,對方直接對我怒罵髒話,並且開始要攔我的車,當時我在喝飲料,但是害怕對方會對我們造成什麼威脅,我情急之下把飲料丟向對方,就開始跑而對方也一直追在我們後面,我就趕快回到家後剛剛12點多,警察局打電話來說我是不是有跟人起爭執,拿飲料丟向對方車裡,他說他來報警,說我丟向他那杯飲料害他的手機故障,說要到案說明不然對方要告我毀損!! 不知道有沒有律師能幫助我!急!!!!!

直接到警局說明原委即可,並請警方調閱加油站路口監視器,證明對方要逼車等情況。

BLUE 102-04-07 10:33

我是今天逛網站時,無意中逛到這個網頁,才知道這個新天地,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因為我自民國96年結婚迄今,育有一子,與先生共同分擔家計3萬多元,一直到去年才發現自己完全沒存款,而且這件事我也一直沒告訴娘家,導致自己長期的精神壓力很大,所以擔心再生育子女,所以一直推托夫妻房事,但先生也從未關心我心裡的壓力,只以「我從來不覺得錢是個問題」為由敷衍我,而我也一直隱忍,為了家庭和諧,小孩也生了,今年6歲,但其實我心裡長期真的被錢壓得喘不過氣。

去年12月有次對先生說話大聲,當晚他就拿給我一張離婚協議書,他主張他受到(未履行房事)精神壓力及教育兒子要我每月給他3萬元,直到小孩20歲,另外,我名下有間套房也必須過戶給他,我每2個禮拜才能看到兒子一次,我看到後真的很心寒,從那之後,我們的感情每況愈下,我才終於和娘家求助,但我一直不敢跟他說。

其實,自民國96年開始我聽先生的話,換了手機號碼,手機申辦人是我先生,所以他可以隨意去調我的通聯記錄,去年11月至2月間,因工作原因加上家務事找人訴苦,在深夜、凌晨有電話簡訊的通聯記錄,因對象是異性,加上我工作的時間較長,也常常會忙到半夜,所以先生發現後,一口咬定我是出軌強迫我要簽夫妻共同生活約定書,內容要求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夫妻義務等5項。從那之後,我被迫調整工作,其間他不停的要求我簽約定書,不然就是離婚協議書要我二擇一,我也因此身心俱疲,才找身心科希望能舒緩精神上的壓力,連醫生都說,我已經忍的夠久了。

不過從今年3/14,我先生以去年我11月-2月的通聯記錄為引爆點後,我就不敢返家甚至看小孩,因為回到家我的心裡壓力就很大,就很怕,也不知為何在怕,甚至一想到要回家我就會大哭,我也不敢接先生的電話,因為覺得他很可怕,但最近我先生傳簡訊,一反常態以前威脅我的口吻,說「就算妳生病了,也是老公帶你去看醫生」,但我現在聯想到我先生他個性陰晴反覆的態度,就覺得很可怕,甚至他4/1來跟我談時,(當時有個女同事陪同)我也跟先生說了是長期錢的壓力,讓我崩潰,跟本沒所謂第三者的問題,協商每月匯款錢的事情後,我也允諾會匯錢,但希望他能給我一些空間,原本以為可以安靜一段時間,但他現在又要一直強迫我回家,真的讓我好莫名的害怕,因為他都一直要別人照著他的意思去做,一點都不替人著想,我真的忍了很久,我才想請教關於精神保護令,需要什麼證明文件?是不是要檢具醫生的診斷證明,如果有對方傳簡訊都可以當做佐證嗎?還要請律師寫訴狀紙,因為我有上網瀏覽網頁,但還是不大懂,想請問專業人士,謝謝!

另外,夫妻間財產如未約定,是否是法定財產制,因為我先生在外貸款不少錢,又在投資股票,這也是近年來我一直將錢投入家用的原因,否則家庭就無法維繫下去,因為他的錢光每月在清償負債及個人支用外,其他的就是生活費,所以我很擔心,如果有天我們離婚後,我還要背他的負債,結婚前我是無債一身輕,結婚後,又以我的名義在外借錢,到現在還在清償,以我的名義的部份,我自已背都沒關係,我只是怕還要幫他負擔他的部份,所以要請教所謂的「拋棄繼承」,適用於夫妻關係存續的狀況嗎?還是兩人有一方,不在人世,才能用這個詞嗎?因為我上網查了一下,好像都是有人過世,才會提到這個詞彙,還是我能做拋棄繼承的動作嗎?要怎麼做?

您好,

      1.目前看來,因您丈夫並未對您為任何肢體上的暴力行為,雖然仍然可以精神上暴力為由申請保護令,但成功的機會不高。建議先行蒐集相關的診斷證明以及每一次要求您簽的約定書,如果沒有辦法繼續維持婚姻關係,作為日後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不堪同居之虐待)。

2.法定財產制是針對離婚時"婚後勞力所得"去做一個分配,所以無論是婚前的自有財產,或者是受人贈與財產,都不會列入分配。如果您的套房是婚前就已經購買的套房,是不需要拿出來分配的,反而是丈夫名下的財產扣除貸款等負債後,如果還有剩的話仍然需要拿出來分配

      3.拋棄繼承部分,原則上一旦離婚,您與丈夫婚姻關係消滅,互相也不會是繼承人,無所謂拋棄繼承;如果沒有離婚,夫妻一方去世,另一方可以在知悉得繼承時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並通知後順位繼承人。就算沒有拋棄繼承,現行法下也只需要拿繼承財產去償還繼承債務即可。

阿倫 102-04-06 13:21

我目前19歲,有公共危險罪案底,目前正在緩刑中,
有一天我朋友約了一個人出來喝酒,和我總共三個人
那天被約出來喝酒的那個人喝的很醉,我朋友趁他醉
的時候拿了他手機和身上的現金,當下我知道但我沒
有當下說出來,事後隔天我和被害人說了事情經過,
當時被害人很生氣,我勸她直接報警,因為手機不見
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一定很快就找的到,那時候我是有
看到手機和錢都是我朋友拿走只是我沒講,之後我有
勸他物歸原主,後來他去報警了,接著過幾天我接到
警察打電話給我要我去做筆錄,結果過去那邊,他跟
我說報案的說我和我朋友偷他手機,我朋友未滿十八
歲,警察說:他說手機、現金都是我拿走的,跟他沒
有關係,我也是照實把話說手機和錢他是怎麼拿走的
總而言之現在筆錄都已經做完了,那邊也沒有監視器
可以證明,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證明手機錢不是我拿的
,那這樣我想請問...我莫名奇妙被找過去,現在卻變
成這樣子,而我又有公共危險罪案底,我該怎麼辦?

雙方說詞都互推給對方,對我是不是很不利。。。?

希望有人可以回答我 到時候我開庭該如何和檢察官解釋
沒做的事情就是沒做 頂天立地,只是我沒有我朋友這麼
會騙、會講話... 我才剛緩起訴一年現在又來一個這個,
這樣對我的緩起訴會有引響嗎 ... ?  

本件其實在處理上您應當是在去警局或者地檢署做第一次訊問前就要找律師來幫您研議合理可行之答辯方向,不過目前既然筆錄已完成,而且也已經說明了相關事實,謹建議您將訊問時回應檢警之內容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尋求律師協助後續處理,這樣應該才能保障您的權益。

另外本件若竊盜罪被認定成立,則原本的緩起訴處分恐會遭檢察官予以撤銷,重新偵查起訴,又緩刑期間如尚未經過者,緩刑也會被撤銷,所以本件竊盜罪您務必要小心處理。總而言之,您應該早日尋求律師協助來了解案情,以進行後續答辯,拖久了只會令您的案件沒有時間完善處置。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倫 102-04-06 13:02

我目前19歲,有公共危險罪案底,目前正在緩刑中,
有一天我朋友約了一個人出來喝酒,和我總共三個人
那天被約出來喝酒的那個人喝的很醉,我朋友趁他醉
的時候拿了他手機和身上的現金,當下我知道但我沒
有當下說出來,事後隔天我和被害人說了事情經過,
當時被害人很生氣,我勸她直接報警,因為手機不見
現在科技這麼發達一定很快就找的到,那時候我是有
看到手機和錢都是我朋友拿走只是我沒講,之後我有
勸他物歸原主,後來他去報警了,接著過幾天我接到
警察打電話給我要我去做筆錄,結果過去那邊,他跟
我說報案的說我和我朋友偷他手機,我朋友未滿十八
歲,警察說:他說手機、現金都是我拿走的,跟他沒
有關係,我也是照實把話說手機和錢他是怎麼拿走的
總而言之現在筆錄都已經做完了,那邊也沒有監視器
可以證明,沒有任何辦法可以證明手機錢不是我拿的
,那這樣我想請問...我莫名奇妙被找過去,現在卻變
成這樣子,而我又有公共危險罪案底,我該怎麼辦?

雙方說詞都互推給對方,對我 很不利吧。。?

小傑 102-04-05 02:48

我想請問 我就是102年2月28日加入的 至今已經1個月了 手機也辦2支威寶門號了

現在有點後悔想退出 鴻森 請問該怎麼做才好呢?

手機 只有一支跟SIM卡 開機過 另一支沒有 但 2支都沒打出去過 1通都沒有

想退出鴻森 退掉門號(要繳違約金嗎?)

小威 102-04-03 16:19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友(女友的車)到朋友小吃店用餐
因為我負責開車 所以只喝一杯330CC 啤酒(過程中與茶互相交幻喝 有朋友可以做證)  其他都我女友在喝
我們吃到晚上12點離開  後來因為跟女友吵架   女朋友先走  後來因為有點累 在車上休息一會(女友的車)
時間大概從 離開小吃店 到早上4點多 醒來後 去吃早餐(早上4:30) 吃完後就返家(早上5:00)  返家過程中 
女友打電話過來 說在我家樓 下大廳等我 有事跟我說 我到我家大樓樓下大聽旁把車停好時 時間差不多早上
5:34 那時看到他跟她家人都在 一定是要找我吵架 所以下車時 隨手從我女友車上拿了一瓶 剩下不多的小高
梁喝  後來當時我女友因為喝多了 懷疑我偷拿她東西  然後就跟她家人說 要報警抓我 過程中因為我很生氣  
我就座在旁邊樓梯上面喝從女友車上拿的小高梁喝 喝完後隨手丟在旁邊的花埔(連同她的另一台車鑰匙一起丟)  
過沒多久5:47左右  警車就開車到現場 到現場了解一會過後 問說車是不是我開的 我回答是 但我女友堅持要持
要對我提出竊盜 6:07分左右 新北市鑑識小組 到現場採證 把車上裡面的東西拍照存證  在鑑識小組採證的時候 
他家人(爸爸) 在花埔看到疑她遺失的東西 後來鑑識小組去查看後 發現一把鑰匙  問我女友這把鑰匙是不是她遺
失的 我女友說不確定 要等回去後開看看才知道 6:45 我女友跟警察說我酒駕 警察對我進行酒測 一開始我反對 
可是警察用威脅的口氣跟我說 如果不配合 就直接開拒絕酒測的罰單 後來酒測除來 0.56 他們要以公共危險與竊
盜案把我移送 做完筆錄時 警察有對我做酒測測試(劃圈圈 單腳獨立站30秒 走直線) 都有通過 後來做完筆錄後 
我女友就先行離開  我等移送偵查隊  後來到了快中午我就被送到偵查隊 在裡面待了快一小時 他們說筆錄有缺 
要再補做一次 然後這案子用函送的 等法院傳單來在出庭就好 就這樣又被送回到派出所 等了約一小時後警察跟我
說 因為當時幫我做筆錄的警察已下班 所以晚上再來重做筆錄 3/25 22:30左右 筆錄時警察有問我是否通意夜間
問 我有說同意 我跟我女友又再做一次筆錄 我女友在這次做筆錄(第2次筆錄)時 因當時酒精尚未退去 忘記原本東
西放那裡 後來清醒來後承認原本已遺失的東西已全部找回 想要放棄告訴 請問律師大人們?


1. 當初在現場要進行酒測跟在派出所做筆錄時 警察有問我要不要請律師 我當時都說不用       如果這樣 後來出庭 還可以請律師嗎? 
2. 當初第一次筆錄做完警察有開我一張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5條 第1項 酒後駕車 酒測值0.56的罰單       警察說這是例行性作業 一定要開 等到時候 上法院 如果判我沒罪 這張就可以做廢  請問這是真的嗎?         
3. 罰單上寫102.4.7 前應到案 可是還沒收到法院寄來的傳票 我要去嗎? 
4. 第2次筆錄時 警察有把我筆錄做更改 把原本筆錄逮捕到案改成通知到案  請問這對我有什麼影響?
5. 當初做筆錄跟警察到現場時 我有一直強調 我把喝完的酒 丟在旁邊的花埔 可是他們都沒有去找 那我該怎麼證明 我是下車時喝的酒呢?
6.當天監視器畫面我有看過一遍 因為監視器有死角  我在喝酒時 與丟酒瓶的動作都沒被拍到 加上當時有跟警察說   酒瓶是丟在何處 但卻沒進行搜證  我該怎麼證明   
7. 因為跟女友的關係 我這邊有她的鑰匙 車子有是經過她的許可開的 她也知道 可是現在已跟女友分手 如果出庭時   她改口供(當時竊盜筆錄內容) 怎麼辦?
8. 到時如果有需要證明我在朋友小吃店用餐時 只喝一瓶330cc的啤酒與茶交互喝 出庭時需要帶證人一起去嗎? 對我   的酒後駕車一案有幫助嗎?
9. 當時警察有到現場(我們家大樓)調監視器 聽大樓警衛說 警察什麼東西都沒出示 就直接拿手機出來錄影 請問這樣   沒搜索票就直接 錄影 這樣可以嗎? 可以做為證據嗎?
10.因為目前待業中 沒收入 請問那裡有免費的律師可以幫我? 需要什麼條件? 該怎麼申請? 去那申請? 需要準備什麼   東西? 
11.上述的竊盜案與公共危險罪 酒後駕車 有成立嗎? 如果成立我會被怎麼罰? 有什麼權力是我可以爭取的?
12.這場竊盜案與公共危險(酒後駕車)官司 如果請律師打贏的機會高嗎? 又如果不請呢?

13.我的案子 涉及到那些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3 21:36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您好:
想請問幾個問題
事情經過: 3/24 晚上8點多 開車載女 ... (恕刪)

律師不是慈善事業,所以沒有免費律師這回事,頂多有免費電話諮詢而已。

如果您要請律師扶助,只有通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才能獲准義務律師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謝謝。

小威 102-04-03 22:52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威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您好:

我住新北市 五股區  請問要怎麼聯絡呢?

Lala 102-03-31 23:24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因朋友介紹在100年10份左右認識黃先生.因為我先生是做合法仲介.那黃先生是非法ㄉ.在101年4月11日被刑警抓去問之後就被收押禁建到3月份才解禁以判20年所犯罪名是共同犯恐嚇取財.共同犯強偫性交2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加起來20年.. 但我先生只有去黃先家喝酒聊天打牌.有時候幫黃先生載外勞到他家交給黃先生 就不知他們怎處理(PS.因為黃先生一家都被抓.我們真不知黃先生會吸毒..對逃逸外勞坐車來沒車$就會請他們自己拿出來..不然就請他們自己翻口袋皮包看..因為逃逸外勞都會騙人..我是經過快一年才感覺ㄉ.這些都沒證據說什麼強制性交我先生沒有就沒有就這2條17年.沒憑枚據剩下ㄉ罪也一樣沒憑枚據就要定罪好不公平..還有既然是證物就不該友人去動.但有一隻被當證物ㄉ手機被拿去被關在靖廬逃逸外勞身上打ㄌ1.2萬元要不是中華電信好心來電...我們就被矇在鼓裡..事不是官官相互我不知..我也不懂為什麼證物可以給逃逸外勞打..法官一直認為我先生跟黃先是合夥這我也不懂ㄌ只因黃先生被移名署照片貼在外面通集要抓他.我們什麼邊也沾不上..唯一就是朋友認識布到半年ㄉ朋友我先生是在做合法仲介.我們都不知黃先生有吸毒.也是被抓才知.因為我先生不跟有吸毒做朋友ㄉ..我不知逃逸外勞要說謊說有見過我先生.或許載去黃先生.也或許去黃先生家打牌才見到.但逃逸外勞未免太愛說謊ㄌ..不然怎麼叫逃逸外勞..律師我們會上高等..因為沒做ㄉ硬要篩ㄍ罪名給我先生真ㄉ好冤...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對宜蘭地方法院好失落..竟沒聽我們˙ㄉ?法.就一昧相信逃逸外勞ㄉ話..律師..我真ㄉ對法律公正好遲疑...我該怎麼辦
1.還是先提出上訴 2.如果原審沒有閱卷 還是先去閱卷 了解案情 比較容易分析
Lala 102-03-31 23:23
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因朋友介紹在100年10份左右認識黃先生.因為我先生是做合法仲介.那黃先生是非法ㄉ.在101年4月11日被刑警抓去問之後就被收押禁建到3月份才解禁以判20年所犯罪名是共同犯恐嚇取財.共同犯強偫性交2條.共同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加起來20年.. 但我先生只有去黃先家喝酒聊天打牌.有時候幫黃先生載外勞到他家交給黃先生 就不知他們怎處理(PS.因為黃先生一家都被抓.我們真不知黃先生會吸毒..對逃逸外勞坐車來沒車$就會請他們自己拿出來..不然就請他們自己翻口袋皮包看..因為逃逸外勞都會騙人..我是經過快一年才感覺ㄉ.這些都沒證據說什麼強制性交我先生沒有就沒有就這2條17年.沒憑枚據剩下ㄉ罪也一樣沒憑枚據就要定罪好不公平..還有既然是證物就不該友人去動.但有一隻被當證物ㄉ手機被拿去被關在靖廬逃逸外勞身上打ㄌ1.2萬元要不是中華電信好心來電...我們就被矇在鼓裡..事不是官官相互我不知..我也不懂為什麼證物可以給逃逸外勞打..法官一直認為我先生跟黃先是合夥這我也不懂ㄌ只因黃先生被移名署照片貼在外面通集要抓他.我們什麼邊也沾不上..唯一就是朋友認識布到半年ㄉ朋友我先生是在做合法仲介.我們都不知黃先生有吸毒.也是被抓才知.因為我先生不跟有吸毒做朋友ㄉ..我不知逃逸外勞要說謊說有見過我先生.或許載去黃先生.也或許去黃先生家打牌才見到.但逃逸外勞未免太愛說謊ㄌ..不然怎麼叫逃逸外勞..律師我們會上高等..因為沒做ㄉ硬要篩ㄍ罪名給我先生真ㄉ好冤...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對宜蘭地方法院好失落..竟沒聽我們˙ㄉ?法.就一昧相信逃逸外勞ㄉ話..律師..我真ㄉ對法律公正好遲疑...我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先生是否已經由宜蘭地方法院判刑??或是現只由宜蘭地檢署起訴??若經地院判刑,則要趕緊上訴,上訴後並委由律師先行閱卷,才能了解案件之全貌,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郭小姐 102-03-29 22:23

某人送我一支手機
手機辦理是用他的名字   現在卻要回去   請問贈與他人的東西,在法律上是否東西屬於被贈與人者?
對方還有要回去的權利嗎?   情況有點緊急
對方說不還就要告我   請問我該怎麼做?   謝謝~~~
顏寧 (顏律師) 102-03-29 22:54

 您好,

民法第406條規定,贈與契約為一方以自己之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他方允受之契約

又依民法第761條第一項規定可知動產物權之讓與,非將動產交付,不生效力。

是此,雙方間既有贈與契約存在,且動產已經交付,系爭手機所有權即為您所有。

辦理手機登記僅為行政管理規定,與所有權無關。

初步答覆致此,如有疑問,歡迎來電來信。

0988706305

ning342@hotmail.com

顏寧律師敬上

林智群 (klaw) 102-03-29 22:59

既然已經贈與,原則上不得撤銷,對方無權要回去

郭小姐 102-03-29 23:0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贈與,原則上不得撤銷,對方無權要回去

>>請問是否需要證據佐證?

因為手機當初是續約時候辦的,約是對方續的,我拿到的是空機

我手上也僅有iphone的領取簽收單是簽我名字的。

今天對方聲稱手機只是"借"我的,並不是要給我

現在他工作有要用到,要我還給他

但當初明明就是說要給我的,後來又改變說詞

https://dl.dropbox.com/u/43619325/0329.txt

這是今天的對話

請問對方是否有權利拿回去?

 

顏寧 (顏律師) 102-03-30 00:15

 您好,

既然已經贈與給您,且已經交付,就是你的,不用怕。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Mina 102-03-28 19:04

如果單身女子和已婚男子有曖昧簡訊 但沒有發生性行為 這樣有算防礙家庭嗎   若已婚男子的妻子竊看丈夫的訊息內容(如利用電腦軟體進而監看手機line訊息內容or委托徵信業者取得丈夫手機通訊軟體訊息記錄(如line或whatsapp)、通聯記錄)  這樣有構成妨礙秘密罪嗎?

如果是利用軟體取得他人帳號密碼而後輸入使用;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是觸犯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這部分會有刑事責任和事發後遭受害人民事求償的問題。

刑法第 358條
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而入侵他人之電腦或其相關設備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一般所謂妨害家庭罪即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和姦罪,所謂「通姦」,係指有配偶之人與人通姦通姦罪是否成立,主要還是要看當事雙方是否有姦淫行為,而刑法第239條對「姦淫行為」的認定,依我國司法實務之看法,必須是以性器與性器之間的接合才會構成。
本件依您所述,沒有發生性行為則不會構成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和姦罪。當然,另一半如有逾越一般社交男女往來之正常必要程度,而且情節嚴重的話,是有可能會構成離婚的破綻事實。不過這是另外的問題了....

Mina 102-03-28 20:5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若單單以訊息內容 大部份都是些朋友間的對話 偶爾穿插差些曖昧對話(如:想我哦或要陪我嗎) 這樣有構成妨礙家庭罪嗎 

一般所謂妨害家庭罪即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和姦罪,所謂「通姦」,係指有配偶之人與人通姦通姦 ... (恕刪)

 

Mina 102-03-28 20:5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告發者是由被侵入電腦之當事人還是訊息對話內容裡的雙方都可以為告發者

如果是利用軟體取得他人帳號密碼而後輸入使用;破解使用電腦之保護措施或利用電腦系統之漏洞。是觸犯 ... (恕刪)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05
回覆 Mina 的發言內容:

如果單身女子和已婚男子有曖昧簡訊 但沒有發生性行為 這樣有算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對方可以向您民事求償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回覆 Mina 的發言內容:

若單單以訊息內容 大部份都是些朋友間的對話 偶爾穿插差些曖昧對話(如:想我哦或要陪我嗎) 這樣有構成妨礙家庭罪嗎

刑法第239條對「姦淫行為」的認定,依我國司法實務之看法,必須是以性器與性器之間的接合才會構成。如果沒有證據證明男、女二人有發生性行為,即無法以刑法第239條的通姦罪、和姦罪加以論處。

回覆 Mina 的發言內容:

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告發者是由被侵入電腦之當事人還是訊息對話內容裡的雙方都可以為告發者

刑法第358條入侵電腦或其相關設備罪必須告訴乃論,以盜用帳號之行為而論,原則上應該係由遭盜用帳號之人為告訴人提出告訴始得開始偵查程序。至於另一方仍然可以主張此項盜用帳號之行為不法侵害其隱私、權利,請求民事損害賠償

家瑋 102-03-28 17:22
結婚時,不知道老公有習慣性負債的問題,婚後因為他想要買車,說他的名字不會過,就用了我的名字貸款了一台車,頭期款還是我拿20萬出來給他,之後陸陸續續收到他以前還不認識我時的車子稅單催繳,才知道他都沒在繳,所以他的駕照也被扣留,法院還要強行從薪水扣除,也欠了很多銀行債務,後來債務就越來越多,因為還不起,就用車子去跟當舖借款,因為車子是我的名下,所以當舖也是以我的名義借款,平時工作又不積極,有時候懶的上班,還是想要玩電腦就會請假休息,賺的錢也不會想要趕快繳清債務,只要看到同事有什麼3c產品就也跟著買,同事約打保齡球,他就花了3000元買了一顆球,同事買mp5他也花了3000元左右,看他同事家裡有wii也是一直跟我說他要買,我跟他說把錢留來還債務比較實際,雖然他後來還是沒買,可是就會一直怪我當初不讓他買,現在沒錢害他想買都沒錢買,最近又看他同事買蝴蝶機,也是一直念要買,但是因為身邊沒錢,所以就買了0元手機,不過月租費也要1500左右。

除了債務問題,像是小孩他也都不管,回到家就是顧著做自己的事情,例如玩電腦,玩手機,看電視,小孩都要我處理,還會說我在家都很閒,顧小孩很輕鬆,還時常命令我要我幫他做什麼事情,明明在忙小孩,他也要我先處理他的狀況,像是幫他找東西,拿東西,小孩有一次吐的滿地都是,我都已經在忙著擦地板和幫小孩梳洗,他還要我先去煮飯給他吃,他自己則是躺在床上玩手機看電視,還說他根本沒看到小孩吐。

除了和先生的問題之外,公公也是令我很頭痛,因為我們和公婆住一起,而公公又愛喝酒,喝完就開始對我們大小聲,舉凡是小孩講話,哭鬧,笑聲,玩玩具的輕微碰撞聲都不行,他都會很生氣用三字經罵我和小孩,加上我房間的隔音不好,所以只要一點點聲音都會被他聽的很清楚,但是兩個小孩都還小,才2歲4歲,所以要他們完全不能有聲音也不可能,所以每天都很緊張他什麼時候又喝醉,精神壓力都很大,有時候鬧很兇,連鄰居都打電話報警,警察也來關切好幾次,可是他照樣喝醉就大鬧,還曾經因此和小叔在家裡拿刀互砍,送醫院,或是站在陽台上揚言要跳下去,就連我在做家事,煮飯,洗碗都不能有任何聲音,他會說我在生氣發脾氣,還會責罵我為什麼要有聲音,但是我已經很盡量壓低聲音了,可是他就是會很有意見。

因為我娘家在台北,而台北有育兒補助,所以我和先生以及小孩戶籍都在娘家,因為有戶長問題,我是沒有意見,但是我媽認為房子是娘家的戶長就用我比較好,之後無意間被公公看到戶籍謄本他很生氣,他說『憑什麼你是戶長,那小孩是哪裡的人?乾脆小孩唸書就給他讀台北好了,亂用弄得亂七八糟的,真想問看看你父母是怎麼教你的?我要把你退貨,退回去你媽那邊,我們家又不是沒錢,幹麻要這樣用。』但是事實上他們就是沒錢阿,而且當時先生在我旁邊,所以完全有聽到,事後也完全沒安慰我,或是跟他爸溝通之類,他認為他爸喝醉瘋瘋癲癲胡言亂語沒有惡意,是我無聊要胡思亂想。

平常生活費都不夠使用,因為先生的薪水一個月不到三萬塊,但是光是負債一個月要繳超過三萬,所以有些都沒在繳,常常有催繳電話打來,他不想面對就會一直要我幫他接電話,還要我跟對方說他不在家,當舖也都只是在繳循環利息,本金都繳不出來,一個月循環利息要一萬塊,也從來沒給過生活費,就連家裡菜錢也都是婆婆在處理,但是婆婆沒存款,所以也是靠薪水過活,所以有時買不起菜,冰箱時常空空的。

如今,今年小孩要讀幼稚園,又是一筆錢,可是以他的狀況根本拿不出錢,他對待金錢的觀念是有錢就花也不想後果如何,所以才會欠一屁股的債,想想以後可能永遠都是這樣的生活模式就覺得很累想要離婚,(我自己是很省的人,不會亂花錢)如果我想要離婚並且想要小孩子的話,有什麼對我是有利的證明?可以讓我順利帶走小孩? 去年11月的時候,他突然打我,還不準我還手,並且把從床上拖到大門外,叫我出去不要回來了,當時並沒有吵架,他的行為是突然的,後來才知道他是因為債務問題(因為他又被法院強行扣薪)所以心情不好為由打我,後來我有偷偷去驗傷,可是他不知道,我也有驗傷單,醫院有幫我通知到社會局,平常小孩吵架的話,都都會往小孩臉上狠打,跟他說過很多次不要打臉也沒有用,甚至說他技術很好,打臉不會怎麼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訴訟離婚需有離婚事由,而對方的金錢觀念及有動手打您這個部分,可以作為離婚事由,至於小孩監護權,法院仍有評估何者最有利於小孩,但本件看起來您的機會應該是比較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02
回覆 家瑋 的發言內容: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呆謙 102-03-28 10:46
幾天前我與對方透過手機的方式賣遊戲帳號裡的幣<在這之前我與他也交易過數次金額大約2~3千都沒問題>我都會先傳帳密給他確認完後對方才會匯款給我結過這次我賣了約台幣一千元的遊戲幣對方確認完過後也匯1千元給我了之後過了1~2天他居然打簡訊給我說帳號裡的幣怎麼都不見了?之後又收到第2通訊息叫我當天12點前與他聯絡否則隔日要把我的郵局匯款帳號手機號碼交給警局來告我妨害電腦使用罪.和詐欺罪~請問會成立嗎?我感到很冤枉明明雙方都確認好之後才匯款的且應該對方當天就該把帳號裡的幣處理好才對怎麼過了1~2天才提出來呢?搞到雙方都互相懷疑對方吃幣請問有人能教我該如何處理嗎~謝謝
幸福 102-03-27 23:42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發生車禍

因我傷勢較重

直接被送往醫院

目前剛出院不久

接獲警察留手機語音

通知約做筆錄時間

我目前骨頭斷 和腳有開刀

傷勢沒好

我該怎樣回答他較好

那有時間限制嗎

可約傷勢較好 2個月後嗎

2.

另外

車禍路口

對方是轎車右轉出來

我是機車直行

對方咬定我紅燈

撞到他們

我當時只看到右轉車子停止時衝出

沒注意到燈號

我按喇巴 他有停 後又加速 我就被撞飛

他轎車方向燈稍微受傷

我是被撞飛直接送院住快10天

目前剛出院

醫生診斷肋骨斷 和腳受傷 開刀

斷骨 要3-6個月才能好 腳要2個月後才好

目前要定期回診

他沒來關心

我可以要求他賠嗎

我可以跟警察說等我幾個越好再去做筆錄

去做筆錄要注意什麼

我怎做對我較有利


3 另外

去做完筆錄當天 當事人是否會出現要求賠償和解

他做完筆錄 約多久要和解 若多久沒和解 要上調解

調解不成 多久要提告

因為我目前有傷 也未估計目前要對方賠償金額

想等傷好 用這理由告知警察 再去約筆錄時間

所以想大概知道流程

這樣警察會等我幾個月嗎

去警局 我要準備什麼東西

4

重點是我目前
沒法處理後續
傷養和醫療費
若半年沒工作
我估算最少要60萬左右
我看過別人案例
傷害 半年內要提告
和解 做完筆錄 5天後就送調解
我目前傷沒法處理後續
所以 我要知道流程
希望 傷好再去處理
沒有故意拖延 意思
目前車禍到今約20天了

5

只是

對方警察 當初說我傷好 出院在去做

問題 他現在留言通知 我也沒法前往 行動不便

筆錄會成日後重點

我是怎樣回答

當初是我沒注意

他有問我是否紅燈

是要回答他沒有 讓他調監視器

還是說沒注意

要怎說對我較有利

因為筆錄會成日後依據

6

醫院報告是
主治外科
右半身 手腳多處受傷 小腿整個腫和黑青
右腳膝蓋受傷 手也是
腦震盪 肋骨斷2根

右腳膝蓋 很痛

後要求再看骨科

他說
右腳膝蓋有韌帶受傷
復健兩個月
疑是舊傷這次又弄到
這能請他開證明 要求賠償
傍晚上班途中

 

7

多久可申請調解

若對方先提出呢

因為對方帶一群年輕人一直跟到醫院也進急診室不走

要我賠他右邊車頭燈錢

我初估他應該幾千 或1-2萬之間就能修好

而我這半年至少要失去60萬上下

他態度一直若堅持對

我一做完筆錄 他是否就會知道

我是想傷好 再去做筆錄 和協調

若他提早提出調解

我後續受傷 又沒人在家怎出去多次協調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8 12:26
回覆 幸福 的發言內容:

1.
請教車禍筆錄時間

今年3月初傍晚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這麼嚴重的傷勢,請您務必於六個月內提告,相關細節必須面談。

倘需進一步諮詢或委任,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WHEN I SAY 102-03-26 14:0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 我名下手機號碼讓我前夫借去用 100年..開始, 一直都沒事 !  直到最近電話費暴增,我就二話不說把電話停了 !

後來我接到警察局來文 上面寫我名子 而且是"詐欺" 叫我去說明 !  我去了解後才知道原來他跟別人買東西 留了這支電話 付了部分錢後 就不理人家了,對方找不到人,就拿這支號碼去報案 告我詐欺 ... 對方是誰我也不認識  這種情況請問我該怎麼辦 ? 警察有說 叫我前夫出面就跟我沒關係 問題是 如果我找不到他的人 那我該怎麼辦 ?

以上~  感恩



本件既然你的前夫一直未出面處理,則在目前接受傳訊前往說明的過程中還是要先把將手機門號借給前夫使用的這段事實說明清楚,另外看看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前述借手機門號給前夫使用,一併提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20
回覆 WHEN I SAY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 我名下手機號碼讓我前夫借去用 100年..開始, 一直都沒事 ... (恕刪)

調發話基地台地點。跟您的比對。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阿佑 102-03-26 00:51
這是一份我與前女友之間的切結書(還是協議書這點我有點忘記)不知道這2種說法有差嗎?對於法律效益來說有差別嗎?
如題下~我與前女友以分手分居~當初搬離開我家時候我自己先付錢幫他租了一個套房~豈料他後來不甘心~一直瘋狂打電話騷擾我(我公司電話也狂打)~於某一天他跑到我家門外一直叫囂吵鬧撞門~我礙於不敢吵到鄰居~於是開門給她問她還有任何事情嗎?她說我家的電器家俱是她買的~要我退還錢給她~又一副想拼個你死我活的~在不得已情況下我只好答應~立下一份切結書安撫她情緒~大略內容如下~我XXX與XXX今特立此書~我XXX感謝女方XXX這些年照顧以及家具用品花費~今以20萬元感謝之(那些東西頂多10萬左右她卻獅子開口要20萬說啥她的青春歲月的)~由於當下已晚我跟她約明日在交易~當晚心想不甘心我花多少就付多少怎可以吃我夠夠~於是另日我在提款機前領了9萬元外+我身上1萬5千元給她一共10萬5千元~心想應該沒事了~豈料她最近又瘋狂騷擾我說啥她沒拿到錢~當初當下只有我與她2人提款機錢交易拿現金~她居然翻臉不認又來與我勒索~PS那份切結書她沒有保留正本在我手上~只有她以手機拍下我書寫的過程~切結書在我手上~請問各為懂法律前輩大大~假如她拿手機影片跑去法院告我~說我沒付它錢詐欺或其它罪名~小弟我該怎麼辦?
那這份切結書有具法律效益嗎?
非常急懇請各界懂法律的大大請教我~跪求了...........

本件依您所述,初步來看應是該是民事訴訟請求履行協議的問題,至於有關詐欺罪的部分必須被害人提出之財物交付係緣於被告故意的詐術行使所造成,本件女方並未因此書據而交付任何財物,應該不會成立詐欺罪,至於其他犯罪也必須提告人主張被告有一定侵害其法益之非法行為才有構成之可能,本件似也沒有此部分之問題,當然對方是有權可以提告任何罪名,但如果顯不可能成立犯罪的話,則會有誣告罪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阿佑 102-03-26 20:5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初步來看應是該是民事 ... (恕刪)

小弟大致上看得懂律師大大的回答~但是此文中比較令我最擔憂的是~她如果拿手機中錄影書寫合約內容的影片去提告的話~這樣會成立嗎?

102-03-25 11:32

我有一天在路上看到一個漂亮的小姐,然後拿手機偷拍她被她當場發現,我沒有拍她裙底或其他隱私部位,她說要告我妨害秘密罪,我說我會馬上把照片刪掉,她不理我,適逢有警察在旁邊巡邏,她就跟他們講,然後警察就教我到派出所作筆錄,然後要扣押我的手機。我想問的是,我可不可對警察的一些行政處分提出異議,因為我有問別人,他說憲法有規定逮捕或拘提後可以提審,可是我不想事後在提審,我想當場提異議可以嗎?我知道警察職權行使法29條有救濟的規定,可是聽別人說不適用刑事程序,所以我什麼其他的法律可以救濟嗎?另外他們逮捕和扣押有理由嗎?要告我妨害秘密有理由嗎?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26

 做錯事還要質疑警察的作法,你這種態度到檢察官那邊只會死得更難看

102-03-25 09:51

我在手機網路遊戲裡被搶,所以利用遊戲裡寄信方式寄信告誡他不要再這樣,他回覆我我國另外的人一直搶他,所以他搶我剛剛好,我一時氣憤就回信罵他,他就回信說他要告我並且說他可以用告贏我的獎勵去得到遊戲裡高階的武將,還回了一個新聞案例給我是說上次有個網路遊戲玩家辱罵別人,結果最後被判罰20萬跟拘役20天,這樣告的成嗎?一對一用寫信的方式應該不算公然吧!而且他是否有對我有恐嚇的意味,我可以告他恐嚇嗎?而且他最後還回信說過幾天我就會收到通知了,很想看我這個不要臉的女人.我記得他是說用請律師提告,那律師應該可以判斷是否案件可以成立不是嗎?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5 13:09
回覆 貓 的發言內容:

我在手機網路遊戲裡被搶,所以利用遊戲裡寄信方式寄信告誡他不要再這樣,他回覆我我國另外的人一直搶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等他告了再說。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可來電07-3338080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預約面談諮詢,謝謝。

迷音 102-03-23 15:46

日前接到鑫盛科技的手機電話促銷
一開始就說是0989專戶的特銷活動 一直以為是遠傳電信 (對方也跟我說差不多)
後來才得知是威寶電信賣智慧型手機 還要綁約3年
當初我在電話裡面口頭答應了 但事後反悔 不想再辦威寶 (因為自己已有遠傳)
因其通話全程都有錄音 因已經開啟卡片 說我不簽收貨物 就會有違約金的產生
不然就要以詐欺刑事案件處理.

請問我能如何是好? 只是口頭約定而已 但我未簽收也沒有給證件
我根本就不想要那隻綁約的手機.
該怎麼處理呢? 請法律達人幫幫我. 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0

 這是民事糾紛,不會構成詐欺

Simon 102-03-23 00:28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佈、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新台幣壹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在一個規定年滿18歲以上才能註冊的論壇上推薦了一個援交妹的訊息。這個論壇必須註冊成為會員登入後,且購買網站點數才能用手中的會員點數兌換我推薦的訊息。

有一天,這個援交妹被抓了。雖然她矢口否認,但是和她援交的男性全盤拖出,告知是在論壇看到的訊息。且因為是我張貼的訊息,所以介紹人是我。而警方和檢察官依據美眉手機內的對話記錄認定我和她(張貼前有與她討論)違反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

目前雖然還沒通知我,但是美眉說警方和檢察官有扣住她的手機,將我們之間的對話記錄和我的聯絡方式都留存了,找上我應該是遲早的事情。

請問我可以主張傳佈的訊息並非以兒童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兒童少年作性交易為內容,且已採取必要的隔絕措施,使訊息的接收人僅限於十八歲以上的人,不屬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規範範圍內嘛?

最後,若被通知協助偵辦時,有南部的年輕律師能陪我跟警方做筆錄嘛???m(_ _)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看起來本件您被檢察官偵查應該是遲早的事了,至於陪訊一事,對您幫助不太大,建議您最好在偵查時委請律師協助,較具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22
回覆 Simon 的發言內容: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那援交妹幾歲?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Simon 102-03-23 11:2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Simo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在台南,但是那個援交妹是高雄被抓到的。援交妹已經22歲了。
請問偵查律師陪同是指偵查庭嘛?一般事前諮詢加上陪同上偵查庭請問業界收費標準多少?我先準備準備...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7

 你是站長的話,涉及到的援交都跟你有關,你的案件會是一堆,所以價格會比一般高

林先生 102-03-22 23:47

1.多年前合夥.因本人為不執事股東.負責人要求以股權退讓.我答應.但是後來發現.帳務不明.且公私物品作為私人使用.損壞卻以公司出資維修.這樣的行為犯何法?

2.數年皆以電子檔從不拿出原始憑證.多次要求.均未果.因為認識約15年.誰知從股東會議得知.帳務浮報.要求檢是原始憑證.均推拖.且多次爽約.是否構成任何刑法?有手機簡訊為憑~

3.進貨價格.出貨價格由執事股東定價.但是股東出貨給自己卻完全照原價.而我也是股東.出貨給我.卻是正常出貨價格.這樣是否圖利股東自己?(也是多年後才知道)

4.年度結算.我從未看過.是否偽造我的簽章之可能?可有可能違法?

5.出貨以收支憑證.但是例如出100元.股東自行回扣10元.我是否可要求.這10元應該入公司帳?

6.公司內部人員核對每月帳目.接有註明某月某日登記有錯誤.負責人.依然一錯誤的資料給我.是否可證明為蓄意或是非蓄意的過失?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負責人的行為已涉及刑事背信問題,由於本件您們的關係複雜,仍需一一釐清,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27
回覆 林先生 的發言內容:

1.多年前合夥.因本人為不執事股東.負責人要求以股權退讓.我答應.但是後來發現.帳務不明.且公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這必須檢具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才有可能判斷。

如果您在高雄,倘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雙方多年來之關係錯綜複雜,須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方得以進行判斷,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雅 102-03-21 22:12

我向銀行借70萬,借男友周轉

但只有匯給他的帳號記錄,無單據,也未請他簽任何借據

他目前失聯,手機/住家皆無法聯絡上人了

我有他的住家地址及他的身分證

為防止錢拿不回來,我該怎麼處理?

建議先向法院聲請核發支付命令 如果對方有異議 自然就轉入訴訟程序

本件有匯款紀錄應可針對積欠借款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民事訴訟請求給付,待取得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後強制執行他的財產或所得來清償。另外為預防脫產之可能性,也有進行假扣押之必要,否則一旦他脫產後,拿到執行名義(確定的支付命令或判決書)錢可能還是很難收回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IVER 102-03-21 13:45

今天我去直營門市繳手機費,無意間發現我被加了兩款收費"來電答鈴、影音音樂盒"什麼的
兩款+起來100多塊..

一問之下那個客服說,這兩條收費我從2009年就開始使用了!!!
我竟然在完全不知情的狀況下每個月多繳100多塊繳了三年多?

 

因為我的手機大部份都是家人繳的,我很少去看到,雖然我曾經有對那個金額懷疑過幾次
但是因為只是多了一百多塊..我還以為是我手機打超過或是簡訊等等的

 

然後那個客服問說我有沒有曾經接過什麼語音電話或客服電話...

我說電話剛辦的時候好像有接過
但內容細節根本完全沒印象了,2009年前的一通電話誰記得
只知道當時好像只是問我使用滿意度而已

看那客服的表情我感覺他根本就知道我是遇到什麼事... 他一定清楚它們電信公司內部這種技倆的

 

然後朋友跟我說現在很多都用這招,打電話問東問西,然後問題模擬兩可
一旦你回答好、OK,等等的字眼,他就直接認定這合約成立

然後收錢,因為又是小額,通常不會有人注意到....但長期下來也很可觀吧

 

我想請問一下這樣子於目前法律上我有辦法追回這筆款項嗎??

電話問答、甚至只是語音的方式真的可以構成合約成立然後來跟我們收錢?? 何況我根本不知道這兩款收費項目是什麼東西..

 

如果於法律上來講是他們不合法,那我是該直接去報警,還是找消保會??

102-03-21 12:47

請問法律專家:
有人送我手機我在手機上面登入我自已的FB帳號,後來因為一些原因還他手機忘記登出FB帳號(FB即時通),他利用我的FB散播我的照片,用我FB帳號與別人聊天,散佈我的照片,這有犯法嗎?我可以告他嗎?

佳佳 102-03-19 17:35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學生 去年撿到一隻手機(用了快半年了) 突然有一天警察局打電話來說這件事!! 我們隔一天已前往警局處理 大概兩個禮拜過後我就收到了"少年法院通知書" 我心情很緊張 !! 我想請問我會被關嗎?或是有甚麼處法嗎? 那代理人(媽)會怎麼樣嗎?? 請許律市可以回打小妹的問題!!
如果是偷來得就是竊盜罪,如果是撿到卻據為己有就是侵占遺失物罪,少年法院會視情節為訓誡、保護管束等處分,如情節輕微也有可能不為任何處分,反之,如為慣犯就有可能安置,甚至感化教育。
sharon 102-03-19 17:34

在學校牧場實習發生意外,從2.3米高的梯子跌落,獨自一人在工作,所以是自己打電話求救,當時造成顱內出血,氣腦,耳道頭部挫傷,顏面神經失調,耳鳴等症狀,在加護病房住了4天,普通病房住了6天,共10天,事到如今,學校並未負起任何責任,包括醫療費也不願負責.堅持我們只有學生保險,可是學生保險不是我們自己繳納的,難道學校不用負責??

所以想請問各位學校方面在這件事情上應該要負的責任?
如果我們和學校走法律途徑的勝算有多大?,可以提起哪些訴訟(法律)??

學校方面的疏失:
1.設備老舊.
2.每天爬高工作,沒有任何安全裝備
3.梯子為移動式,一階一階,未有護欄,單靠雙腳踩上去,雙手無地方可以抓,拿學生生命開玩笑
4.進入牧場無管理,閒雜人等也可進入,只要身著實驗衣皆可進入,暗藏無法預知之危險
5.放學生一人在偌大雞舍工作,出了意外還自己求救,如果當時暈倒無意識,抑或手邊並未攜帶手機無法求救,後果不堪設想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校仍負有責任,您們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學校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haron 102-03-20 15:1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基本上學校對其設施仍有管理監督之責任,所以本件學 ... (恕刪)

 

 律師您好 1.我聽說不同屬性的大學,會有不同的法律關係,我是就讀國立大學,如果走法律途徑,可以提那些訴訟? 2.請問我這個案例,學校是否有過失罪,應注意而未注意,可預防而未預防,我們是每日都要實習,實習時教師不曾在場,僅交由系上學長姐來帶領教學,而學長姐也並非每天都會來,工作時也沒有全程在場督導,是否有夠成過失罪??  謝謝您!!

 

小米 102-03-19 12:13

各位律師你好,我想跟我先生離婚,因為他援交被我發現,被警察抓到我也收到法院的判決書,但他不肯,常常為了小事吼罵我,要家用,他也總是拖拖拉拉,手機簡訊都是用三字經辱罵我,我實在無法忍受了,我想帶著我的小孩遠離這樣的生活,我有正常的工作,我媽媽也能幫我顧小孩,但是我又沒錢請律師,我該怎辦?我住在中和,能否幫幫我

本件應可訴請法院裁判離婚,但有幾點要先弄清楚

1.援交發生在什麼時候?
2.援交的事,你何時知悉?(若知悉已逾六個月可能即無法以援交這件事來訴請離婚
3.判決確定了?刑度如何?(刑度在有期徒刑六個月以上,可以訴請離婚

本件另涉及離婚子女監護權酌定之問題,建議您將目前所知的事發經過和相關訊息,提出給律師,先進行初步討論,由律師來協助你看下一步如何蒐集有利證據,並研議可行的訴訟方向,這樣應較能保障您的權益並獲得子女監護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來所討論,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19 13:02

可向各地方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扶助,資格符合會有免費的律師協助訴訟

小米 102-03-19 14:26

律師,我已經去問過了,他說我不符合條件

阿椿 102-03-16 20:23

我是台中人18歲目前就讀新竹元培科技大學,我女朋友和她前男友都居住在高雄,最近我女朋友的前男友一直騷擾我女朋友,除了半夜打手機電話,還會到我女朋友家樓下堵人,最近甚至搶走我女朋友手機私自觀閱我和我女朋友的簡訊,因為簡訊裡含有性愛字眼,因此她前男友揚言要散佈出去藉此做為威脅恐嚇,逼迫我女朋友妥協複合或者是再次給他追求她的機會,我女朋友礙於恐嚇因此妥協,她前男友也對我放話,說要出來講找人毆打我,簡訊電話錄音,以及臉書上的訊息我都有存證,我想知道這件事情該怎麼有完善的處理,若要提告,該準備些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行為已涉及強制罪,恐嚇罪等刑事犯罪,所以您們可以檢附相關證據資料,至警局或地檢署提出控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