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能因為輸入法編碼的關係,有些文字無法顯示,我用日文回答,五十音的部分也是變亂碼)
如果能夠特定被告(若被告是中華民國國民,犯罪地在中華民國領域,或犯罪地在中華民國領域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及犯罪事實,就可以提告。
你可以直接打日文,我配偶是日本人,可以直接用日文溝通,不需要請通譯。
又以前當檢察官時指揮過相關的警官,到時候也可以請求協助。
若要委任及相關諮詢,請先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恐??入力????違???表示????文字?????知???????旨?了承願???。
??被告?特定出???????犯罪?事??控訴?????出???(被告?中華民??民、犯罪場所?中華民?領域?控訴?可能??。????犯罪場所?中華民?領域外?場合、三年以上?懲役?課????場合????控訴??事?????)。
??、質問???場合、日本語?直接連絡????????????。
私?妻?日本人????、通??通?????日本語?直接??????????取???。
以前?察官?????際、警察(警視??警部)?指揮???????事???????、
必要????協力?要請??事?可能??。
弁護?委任若???相談????場合、以下???????????連絡下??。
ncc101ds@yahoo.com.tw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
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
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
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
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
晚上不能出門,除非我住外面才能跟你吃飯,
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
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他說不行,
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
時間不會太晚,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
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
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
【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誰想要搶…?
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
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可以告她什麼?
您好,
您的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您只要具有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在公開的場合,表示對對方有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如「瘋婆子」之字眼。 您可提告對方刑法第315條所列「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然因對方經男朋友同意,因此並故意窺視,至於對話的內容是否屬於秘密,則要以當事人想要隱匿的主觀意願,以及客觀認定作為判斷標準。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洽談,針對雙方提告事項討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去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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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晚上不能出門,
除非我住外面一天,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
他說不行,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時間不會太晚,
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
誰想要搶…?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還可以告她什麼?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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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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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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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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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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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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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住外面一天,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
他說不行,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時間不會太晚,
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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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
誰想要搶…?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還可以告她什麼?
感謝謝律師的建議!
對方並未告知要提出何種訴訟,對方只有提醒我:妳就準備等通知吧! 到時候咱們法律見囉!
我有留與客戶工作往來的mail,是可證明我的確是有付出我的勞力去完成工作,但因接洽報價方面皆為對方與客戶聯繫並提供報價等相關資料,所以案子收費我們皆是口頭上說而己,我並沒有實際看到對方提供報價給客戶的報價單據!
對方上週於LINE與我對話中,有提及如果我與他復合,他並未要求我歸還他擅自?入我帳戶中的錢,並且對方在LINE中有提到為何要擅自?款到我的帳戶,是因為"我疼妳!",所以未經過我准許擅自?款入我的帳戶!
至於電腦主機方面,本人因對方於LINE中威脅如果不回到他身邊,他即要吞藥自殺,所以當下有發訊息告知對方姐姐我們的情況,並且我有在訊息中提到:當天分手要搬離對方住處時,對方主動要求我要把所有平時我在使用的物品全數當晚徹走,並且由對方親自拆除電腦相關設備,包括電腦桌與電腦主機...等等...(其實上週因對方每天傳LINE給我至少有六七十則訊息以上,在當中我回覆LINE的訊息中有提到:當天要搬離時,你還親自幫我整理協助我搬離,你也同意我離開....等等相關字眼...
對方吞藥當天我有當下打電話告知他姐姐,並有打119叫救護車...當天他兩位姐姐與母親皆有到場關切,後來我留在對方住處照顧與安敷,最後一天我要離開時,他百般阻止我離開,甚至強占我的衣物..最後他說:誰也無法證明我?給你的錢每一筆都是你應得的薪資,有誰能夠證明我是不是有多?呢?而且,我是因為聽到妳在說妳擔心一整年的保險費用負擔,所以我才?款給妳!雖然妳沒有跟我要錢,那誰又能證明妳沒有跟我要呢?
所以對方要我連我們出國所花費的娛樂費用,全數還給他! 搬離當天對方甚至寫下:請妳於XXX以前?XX萬到他的戶頭內,因為他相信他值得這個數字..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謝律師的建議!
對方並未告知要提出何種訴訟,對方只有提醒我:妳就準備等通知吧! 到時候咱們法律見囉!
我有留與客戶工作往來的mail,是可證明我的確是有付出我的勞力去完成工作,但因接洽報價方面皆為對方與客戶聯繫並提供報價等相關資料,所以案子收費我們皆是口頭上說而己,我並沒有實際看到對方提供報價給客戶的報價單據!
對方上週於LINE與我對話中,有提及如果我與他復合,他並未要求我歸還他擅自?入我帳戶中的錢,並且對方在LINE中有提到為何要擅自?款到我的帳戶,是因為"我疼妳!",所以未經過我准許擅自?款入我的帳戶!
至於電腦主機方面,本人因對方於LINE中威脅如果不回到他身邊,他即要吞藥自殺,所以當下有發訊息告知對方姐姐我們的情況,並且我有在訊息中提到:當天分手要搬離對方住處時,對方主動要求我要把所有平時我在使用的物品全數當晚徹走,並且由對方親自拆除電腦相關設備,包括電腦桌與電腦主機...等等...(其實上週因對方每天傳LINE給我至少有六七十則訊息以上,在當中我回覆LINE的訊息中有提到:當天要搬離時,你還親自幫我整理協助我搬離,你也同意我離開....等等相關字眼...
對方吞藥當天我有當下打電話告知他姐姐,並有打119叫救護車...當天他兩位姐姐與母親皆有到場關切,後來我留在對方住處照顧與安敷,最後一天我要離開時,他百般阻止我離開,甚至強占我的衣物..最後他說:誰也無法證明我?給你的錢每一筆都是你應得的薪資,有誰能夠證明我是不是有多?呢?而且,我是因為聽到妳在說妳擔心一整年的保險費用負擔,所以我才?款給妳!雖然妳沒有跟我要錢,那誰又能證明妳沒有跟我要呢?
所以對方要我連我們出國所花費的娛樂費用,全數還給他! 搬離當天對方甚至寫下:請妳於XXX以前?XX萬到他的戶頭內,因為他相信他值得這個數字..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依目前所述的情形,如果是刑事告訴不會成立,
非常感激律師您的熱力建議...
目前我個人有幾個疑問...
1是否我一定要還對方擅自?款的錢? 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是我跟他借的證証,是否將無法提告?
2交往前間對方出自意願的情況下支付的娛樂費用,對方能提告請我全數償還嗎?
3.電腦主機是他要求當天我搬離他住處時,一併要我帶走的,並不是我個人要求的,現在他又翻臉要我還他電腦主機,請問這樣的贈予方式對方還能提告要求我還他嗎?
並不是個人我不還他的東西,而是當下他算強迫我帶走電腦主機,未經我同意擅自?款入我的帳戶...現在他不開心了,又宣稱我不還他,我真的很覺得他莫名奇妙...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母對小孩有保護教養之權利及義務,故若由您擔任主要行使親權之一方,則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用,至於扶養費之給付方式,則可由雙方協議。又若經由調解委員調解,且調解方案亦經法院酌定,則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可作為執行名義,若對方拒絕履行,則可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前夫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前夫就火速求婚.並要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內容包括婚後女方生下小孩.男方願給1百萬元及婚後的一些承諾.後來新婚不到10天發現他有交往多年的女友沒分手有訂婚.還跟我結婚.他是個法律系助教和律師.男方婚前要我生小孩.但婚後發現男方性功能也有些障礙.生育可能有問題.根本在欺騙我..也聽前女友提起男方家中基因有問題.生出的小孩可能會有問題.. 男方離婚後有求合我說要復合.但我發現前夫有跟前女友聯繫..所以前女友告知我說:男方和她當初好幾年前有宴客訂婚.前女友是跟我說有結婚差沒登記.那這樣這男方又娶我是不是算重婚呢? 而男方一直用假求復合之名.行對我性騷擾之實.不管是言語或動作.可以告性騷擾嗎? 男方女友也告知我.我和男方有婚約時男方女友有跟男方去開房間發生性關西.這些話全被女方錄音.這樣是否算通姦?而且男女方有婚約時.男方還跟前女友說要給她寫份婚前協議書給她保障.跟她登記結婚..這些話男方女友都有LINE圖片為證給我.這男的是不是惡意騙婚? 而這男方也對他人說起我的壞話(有的都無中生有)我是否能告他毀謗? 男方婚前婚後也判諾二人.結婚10天就與男方離婚.男方只願意給賠償費8萬.後面4萬到現在還沒付清分8.9月付.也怕他沒付.男方大女方10多歲.男方第二次婚姻.女方第一次.女方感覺受騙..可以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嘛?女方精神受到創傷是否能要求男方賠償? 這些訴訟成功機率有多大?不知道現在訴訟費還有分成的嗎?如果有拿到的賠償費我願意用分成給..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發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返還,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其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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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無證據證明有性交行為,可否認之,建議您應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設計回答故事劇情,以利日後辯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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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檢方會以您朋友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第227條偵查之,惟您朋友可抗變未發生性交行為寫不知對方惟未滿16歲之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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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這是屬於公訴罪並沒有六個月限制
所以你現在提告是沒問題的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手機:0960300927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 ID: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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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針對對方於您未滿十六歲與您發生性行為一事,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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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律師的回覆(≧∇≦)
目前查明七月初至七月底皆無寄件資料
還有一些問題請教律師
請問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呢?可否給與範例參考,謝謝你
回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羅列出放在對方的物品清單,您可以前往派出所,請求員警陪同前往將您的物品取回。
2、上面的方法倘若無法進行,則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盡速返還,否則將提告侵占罪。
問題:
五月與前男友分手
對方表明請我將貴重物品帶走其餘用郵寄給我
七月初傳簡訊詢問對方物品是否寄出
對方表明已寄出且不希望再有聯絡
一直等待到了7/27都沒有收到物品
再次傳簡訊對方詢問宅配單號及寄出時間
對方表面:不知道寄出時間與單子已丟,沒事別聯絡
我自己看了先前簡訊時間與宅急便查詢包裹
宅急便客服說明7/5-7/12皆無寄至收件地址包裹
我再次傳簡訊詢問對方:客服查無包裹
對方表明:現在很忙,等有空再幫你找,不要煩我
我再次傳簡訊告知:給你一星期時間幫忙找尋包裹,一星期還是沒拿到包裹,走法律途徑
對方:我不會幫你找了,我沒有義務幫你寄送,我也很想知道我會被告什麼?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後續我應該怎麼處理
因為對方一直都沒有確定的答案告知包裹真的有寄送或是真的是宅配寄丟了
可以報警處理嗎?謝謝大家
您好:1. 建議您盡快申請保護令並將家人列為保護令之共同聲請人,只要您們曾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即使不是夫妻,亦可申請保護令,法院裁定時會考量交往情形,通常只要有當事人驗傷紀錄和陳述都可核發保護令,讓對方不得接近您與家人。2.對方觸犯傷害罪及恐嚇罪,其中傷害罪係屬告訴乃論,有6個月的追溯時效,因此您必須在暴力情形發生6個月內提告,您除了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之外,也能提起民事告訴要求金錢賠償。根據民法184條及195條規定,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可以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3.若有正當理由足認如對方在場,難以自由陳述時,您可請求隔離訊問。若無對質、詰問必要,亦得聲請准予單獨訊問,因此可以避免與對方在法庭中碰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您被男友毆打及恐嚇之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我女朋友跟他前男朋友分手後(男方叫我女朋友簽下十萬元的本票)
男方說 這十萬元是他們交往這過程欠他的錢.
可是實際過程這樣算下來才不到三萬元.
可是卻叫他 簽了十萬元的票.
我跟我女朋友已經前後還了三萬.
可是我們家人都說不要再拿錢給男方了.
那麼我如何把本票拿回來? 這樣對方是對的還是我們是對?
還有男方用我女朋友的名字簽了一台摩托車.
那台是男方貸款來的 可是都已經付清.
可是車的名字是我女朋友的(那麼我們有權利取回嗎?)
現在那台摩托車 有五千多元的紅單.
他們還叫我們把車子過戶給他們/他們是不是太超過?
車子給(男方) 我們是沒關西可是紅單他們的清理是否有理?
可是 能叫男方把本票還給我們的權利嗎?
我跟我女友該怎麼處理這些事??
五月與前男友分手
對方表明請我將貴重物品帶走其餘用郵寄給我
七月初傳簡訊詢問對方物品是否寄出
對方表明已寄出且不希望再有聯絡
一直等待到了7/27都沒有收到物品
再次傳簡訊對方詢問宅配單號及寄出時間
對方表面:不知道寄出時間與單子已丟,沒事別聯絡
我自己看了先前簡訊時間與宅急便查詢包裹
宅急便客服說明7/5-7/12皆無寄至收件地址包裹
我再次傳簡訊詢問對方:客服查無包裹
對方表明:現在很忙,等有空再幫你找,不要煩我
我再次傳簡訊告知:給你一星期時間幫忙找尋包裹,一星期還是沒拿到包裹,走法律途徑
對方:我不會幫你找了,我沒有義務幫你寄送,我也很想知道我會被告什麼?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後續我應該怎麼處理
因為對方一直都沒有確定的答案告知包裹真的有寄送或是真的是宅配寄丟了
可以報警處理嗎?謝謝大家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為對方贈與,若對方有恐嚇您之言論,可錄音或截圖存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於您未滿十六歲時與您發生性行為,您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您可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由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請問~
我前男友因債務問題.當時用買賣方式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當時他的房貸212萬.因當時他缺錢.過戶到我名下時~以我名義貸款265萬.清償他之前房貸212萬.剩餘53萬.有匯款紀錄約26萬替他清償其他債務.剩餘27萬是分別領現金給他.分手後簽了一份合約書和約內容貸款265萬.他將分期每月繳納房屋貸款1萬5千.20年期滿後.我將無條件歸還給他.如有任何狀況.雙方必須一同處理房子買賣..
但事後他又寄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說是以假借名登記.212萬的部分他知情.另外53萬部分他說是我花掉的.要我還給他~我也回了他了一封存證信.告知請他出面與我談論事實.但他卻避不見面.房貸部份也開始沒有正常繳納..我為了自已的信用一直跟朋友借錢來付貸款.我實在撐不下去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也放棄繳納貸款.因而讓房子法拍..我會再被他用其他名義告我嗎?例如侵占.毀約....我實在很苦惱!!我已經兼任2份工作~還是還不起!!我到底還要撐下去嗎??
請問~
我前男友因債務問題.當時用買賣方式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當時他的房貸212萬.因當時他缺錢.過戶到我名下時~以我名義貸款265萬.清償他之前房貸212萬.剩餘53萬.有匯款紀錄約26萬替他清償其他債務.剩餘27萬是分別領現金給他.分手後簽了一份合約書和約內容貸款265萬.他將分期每月繳納房屋貸款1萬5千.20年期滿後.我將無條件歸還給他.如有任何狀況.雙方必須一同處理房子買賣..
但事後他又寄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說是以假借名登記.212萬的部分他知情.另外53萬部分他說是我花掉的.要我還給他~我也回了他了一封存證信.告知請他出面與我談論事實.但他卻避不見面.房貸部份也開始沒有正常繳納..我為了自已的信用一直跟朋友借錢來付貸款.我實在撐不下去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也放棄繳納貸款.因而讓房子法拍..我會再被他用其他名義告我嗎?例如侵占.毀約....我實在很苦惱!!我已經兼任2份工作~還是還不起!!我到底還要撐下去嗎??
我的前男友是個外國人,我們再一起四個多月,他是個會記帳的人,
我們交往期間一切都很好,這期間約會的部分他都會支付,
交往期間我有一段時間需要金錢上的幫忙,於是他借了我一筆一萬元的金額,
但是只有在LINE上面提過,沒有任何書面上的簽名或壓印,
這之間他要求我搬過去他家,我們同居了一個多月,
在這其中他弄壞了我一樣重要的東西,於是他說我跟他借的1萬元不用歸還,直接賠償他用壞我的東西的部分
分手後鬧得很不愉快,於是我搬離開的時候帶走了我們當初一起買的除濕機,
分手之後他跟我要回"所有"他所支付過的費用,包含晚餐,電影諸如此類的消費費用
還有期間住在他家的電費,房租,總共要回45000元
還有在交往這段期間,他曾用他的金融卡先幫我付了電話費,這些他通通都要回來,
我想問的是說,我一訂得支付他45000元嗎?
我唯一跟他借的款項只有1萬元,他是他是口頭上說不用償還,
但是他現在反悔了,說如果我不償還45000元他就要告我,
請問光是LINE的訊息或是一些軟體上面的對話紀錄足夠構成法律上的有效的文件然後來告我嗎?
這個情況有點複雜,因為他還跑去我舊家跟我家裡要錢搞得雞犬不寧,
希望這邊可以回答我的疑問,如果我詳述得不夠清楚可以直接在問我
謝謝大家幫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