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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梅子 103-09-01 14:32

請問一下,三年前我和男朋友一起買了一隻貓

那時候貓咪主人是登記我男朋友

平常都是我再照顧

不過三個月前我們分手

貓咪當初他沒帶走

三個月內也不聞不問

現在突然跟我說貓咪是他的(主人是登記他的名字)

他要帶走

請問一下我難道只能把貓咪給他嗎?

他三個月不聞不問

根本就不在乎貓咪

現在來爭奪貓咪的所有權

只是想讓我痛苦而已

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大,我該怎麼處理

或者我該蒐集什麼資料來保住這隻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1 17:49

您好,在法律上貓咪屬於動產,而動產財產移轉是以交付及讓與之意思為之。故縱使晶片上登記之名為前男朋友,但若您可證明前男友之前有贈與給您之事實並有交付給您之行為,即可主張貓咪之 所有權人為您。

小梅子 103-09-02 07:58

所以不可以主張他幾個月對貓咪不聞不問

遺棄寵物的方式

只因為他是登記的主人

所以他要就要還他嗎?

Amo 103-08-30 11:27

我是大?人 男朋友是台?人 我?在日本??交往半年后 8月3?收到FB假冒男朋友名字??我的 他和前女友的一系列裸照 威?我?分手 但男朋友以此逃避 ?? ?然我是大?人但那?威?我的人好像是台?的FB?? 台?法律?保?我的?益? 如何解?

您好:

依您所述內容對方可能觸犯刑法恐嚇罪或強制

您如已知對方身分,則可委請台灣律師為您在台灣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30 12:07

您好,可能因為輸入法編碼的關係,有些文字無法顯示,我用日文回答,五十音的部分也是變亂碼)

如果能夠特定被告(若被告是中華民國國民,犯罪地在中華民國領域,或犯罪地在中華民國領域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之罪)及犯罪事實,就可以提告

你可以直接打日文,我配偶是日本人,可以直接用日文溝通,不需要請通譯。

又以前當檢察官時指揮過相關的警官,到時候也可以請求協助。

若要委任及相關諮詢,請先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恐??入力????違???表示????文字?????知???????旨?了承願???。

??被告?特定出???????犯罪?事??控訴?????出???(被告?中華民??民、犯罪場所?中華民?領域?控訴?可能??。????犯罪場所?中華民?領域外?場合、三年以上?懲役?課????場合????控訴??事?????)。

??、質問???場合、日本語?直接連絡????????????。

私?妻?日本人????、通??通?????日本語?直接??????????取???。

以前?察官?????際、警察(警視??警部)?指揮???????事???????、

必要????協力?要請??事?可能??。

弁護?委任若???相談????場合、以下???????????連絡下??。

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30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目前對方所有言論或留言及信件,您均應錄音、截圖保留蒐證,以利日後提出刑事告訴,可做為證據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醬兒 103-08-27 15:09

男方的前女友以鬧自殺來威脅.

所以想了斷但又怕她自殺.

對方持有安眠藥.

對方的親哥哥是討債的.

揚言說分手了就要他讓他死.

該如何處理?

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00:59

要自殺的找社工員去處理,要砍人的找警察去處理。

斑比 103-08-26 08:04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直到25歲才真正徹底分手分手之後我們仍有聯絡,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

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

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

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雖然分手可是你卻打電話讓我那麼不堪,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經過他的電話辱罵,讓我常常覺得自己很不堪,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後來我換了號碼,他有天在FB訊息裡跟我要電話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

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

晚上不能出門,除非我住外面才能跟你吃飯,

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

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他說不行,

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

時間不會太晚,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

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

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

【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誰想要搶…?

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於是,那女孩就告我妨礙名譽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告她妨礙秘密求償精神賠償嗎?!

經過那次電話辱罵,跟Fb冒用他人名義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

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可以告她什麼?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6 10:10

您好,

您的對方行為可能涉犯刑法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您只要具有使人難堪為目的,以言語、文字、圖畫或動作在公開的場合,表示對對方有不屑、輕蔑或攻擊之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達貶損其評價之程度,如「瘋婆子」之字眼。 您可提告對方刑法第315條所列「無故開拆或隱匿他人之封緘信函、文書或圖畫者,處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無故以開拆以外之方法,窺視其內容者,亦同。」,然因對方經男朋友同意,因此並故意窺視,至於對話的內容是否屬於秘密,則要以當事人想要隱匿的主觀意願,以及客觀認定作為判斷標準。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洽談,針對雙方提告事項討論。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真好笑 103-08-25 23:30

請問一下,我女友已滿18,本交往的好好的,但她爸突然要我們分手,沒有任何理由。他在家裡也備受恐懼,說如果不聽爸爸的話,要到我的工作場所鬧到我無法工作。他其實很討厭那個家,無法自己做任何決定,現在他也滿18歲了,我在思考,如果他有意願的話,我願意接她出來。但怕叔叔會告我妨礙自由或綁架之類的,甚至萬一他來我的工作場所,有沒有好的方法可以應付他?

如果可以,我想知道怎麼樣可以讓我女友脫離他爸爸的管制
因為叔叔也是學法律的,"常用你會比我懂法律嗎"來威脅她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無使用強制力或禁止對方與家人聯絡,即使對方叔叔或父親對您提出告訴,亦不會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13: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未滿20歲的情形下,您使其離家並且與您同住,這個部份可能會涉犯和誘罪。

2、該條雖然以侵害監督權為限,但是本文認為您這樣的行為,很容易誤觸法網。

3、本文建議應該使用溝通的方式,倘若對方家長涉及不法行為,如恐嚇家庭暴力等,再另外依法處理為佳。

evan 103-08-24 16:00

當時同居與前男友一同向房東簽立房屋合約,當時因經濟能力問題,所以前男友允諾它可以先行匯款,事後我每個月再分期給他即可

後來因經濟問題真的不許可,他向我口頭允諾說可以不用繳納給他也沒有關係,它可以負擔,故我只要有錢就會給他房租

但實際繳納的費用我已經忘記,現在分手近半年,他突向我討那房租,一個人一個月房租費用為3500,他向我討1年半的費用,後來又縮減為半年,等於他要我給他2萬1,

我想了解,交往期間這種支付的款項我有必要償還嗎?

以及法律上相關的條約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5 09: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對方允諾可以不用負擔房租,自法律上的性質應該比較接近您的前男友代墊房租之後,免除您清償代墊款的債務,依約您無須償還。但是倘若進入訴訟程序之後,恐須依據相關事證作為判斷依據。

2、債務免除的法條為民法第343條規定,債權人向債務人表示免除其債務之意思者,債之關係消滅。

 

小楓 103-08-24 05:03

我想請問一下,前男友在和我分手前,有一筆電話費7600元都沒有繳,後來是我先墊,他在慢慢還我,因為我有說我出一千塊,剩下6600,是他要負責,他後來5月時,只還了1500元,可是直到現在剩下的5100元他卻一直沒有還,他從3月底欠到現在,因為我們當初沒簽借據,但有臉書對話紀錄可以證實,他有欠我錢,雖然一直說要還,但卻都沒有,現在又都不回應,連他家人也不管這件事,因為他今年九月才滿20歲,請問他未滿20歲欠的錢,我還能討回來嗎 ???可以討回來的話,我該怎麼做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27 11:47

0.證據保留好。

1.先寄存證信函要求還錢。(期限內不還請往下)

2.到法院或是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調解錄音)(調解不成請往下)

3.小額訴訟(法院有訴訟輔導科,可以請求協助)

以上。

apple 103-08-23 14:17

你好,

     請問我在氣憤下傳兩封帶有威脅警告給男友曖昧對象(不是要傷害對方死的語言),只是和她說我知道她家住址還念出來, 問她要不要臉 , 缺男人之類的, 但傳完很後悔... 雖然對方沒動靜,但我很擔心日後她會拿簡訊去報警告我, 想請問這種簡訊要保持多久的時間才有失效提告訴 ??  因為我很擔心過一兩年後哪天對方對我不爽再拿出來告我 , 目前已經和男友分手了, 怕這是一輩子對我的糾纏, 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所可能涉及之恐嚇危害公安罪之追訴權時效為10年,民事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為2年。但是否確實構成犯罪及侵權事實,應綜觀全部事證而定。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斑比 103-08-22 15:41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直到25歲才真正徹底分手分手之後我們仍有聯絡,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去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雖然分手可是你卻打電話讓我那麼不堪,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經過他的電話辱罵,讓我常常覺得自己很不堪,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後來我換了號碼,他有天在FB訊息裡跟我要電話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晚上不能出門,


除非我住外面一天,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


他說不行,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時間不會太晚,


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


誰想要搶…?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於是,那女孩就告我妨礙名譽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告她妨礙秘密求償精神賠償嗎?!


經過那次電話辱罵,跟Fb冒用他人名義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還可以告她什麼?

斑比 103-08-22 15:36

我18歲時有個男朋友跟我在一起分分合合,


直到25歲才真正徹底分手分手之後我們仍有聯絡,


不過都不算是曖昧,像是家人一樣的閒聊,一年大約兩次,


生日跟聖誕,就是簡單祝福閒話家常,


可是在2010年他好像隱約有女朋友,我不確定,


在2011年我不經意的發現當天是他生日,


於是用FB的訊息祝福他生日快樂,


可是他的FB卻是他女朋友在跟我對話,內容沒有曖昧,


但是女方不滿跟他鬧脾氣,於是他打電話罵了我一頓,


說早把我做酒店公關的事情告訴他女朋友,


然後電話內容把我說的很難堪,雖然是做酒店,


但是我沒有去偷搶拐騙,後來我就開始睡不好,


覺得很難過,我把你當家人般的朋友,


雖然分手可是你卻打電話讓我那麼不堪,


我從未想過要和好,雖然緬懷過去的日子,


但是生活讓我不得不低頭…我沒資格也沒時間戀愛,


經過他的電話辱罵,讓我常常覺得自己很不堪,


我以為他不會跟一般人一樣,看不起特種行業,


結果他也只是平凡人而已。事隔三天,


她的女朋友又使用他的帳號跟我聊天,


可是我不想理她一直說話敷衍,


但是她仍不死心硬要跟我說話,還跟我示好,


說我們可以聯絡她不會怎麼樣,當下我只想閃躲。


隔了兩年,有一天我在朋友家,接到未看過的號碼,


結果是他,我不敢多說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


後來我換了號碼,他有天在FB訊息裡跟我要電話


我再三的問,這樣好嗎?你不怕她生氣吃醋!?


他說沒問題,我想好吧!


可能他懶得打字想用電話說比較快,


給了之後我不敢多說什麼,閒話家常幾句就掛線了。


電話最後內容有提到,如果來高雄玩可以找他吃飯。


今年四月初我去高雄陪朋友待產,到高雄一星期,


我隨口問他要不要一起吃飯,我人在高雄,他說他跑不開,


得在10:30下班後才有空,我告訴他說那太晚了,


恐怕不方便,畢竟我住朋友家,他也說好吧!


我一時感嘆的說我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有空放假。


隔了一會兒他就說晚上吃飯,不過要等下班,


我說你要確定,因為我朋友家有用保全,晚上不能出門,


除非我住外面一天,早上六點趕回朋友家照顧她,


可是我又顧忌夜晚出去,我想避嫌,問他真的不能早點嗎,


他說不行,於是我就決定不去了,


可是他一直問我為什麼要避嫌,我要避給誰看,


我說我避嫌起碼你女朋友發現你跟我吃飯,時間不會太晚,


起碼對她好交代,她不會生氣,可是10:30之後能吃什麼?


能幹嘛?在朋友家忙碌隔了好多天終於要回台北了,


才看到他訊息說他女朋友發現我們的對話,


說很生氣要我澄清,我覺得沒什麼好生氣又沒有怎麼樣,


於是我不理她,結果她用我前男友的FB嗆我,


叫我去高雄搶她男朋友,我在我的版面上抓了她嗆我的話,


並且貼她的照片,上面打著,【吃飽太閒跟你搶?】


並且在FB什麼說【請勿開啟瘋婆子模式,誰說要搶,


誰想要搶…?從頭到尾我沒說要搶!還有我為什麼要搶,


真好笑,那來的自信?!


(覺得她哪來的自信說我想針對她搶她的男朋友…!


我的日子過的好好的,幹嘛要留戀過去式的愛情…


只不過當他是家人般的朋友。)


於是,那女孩就告我妨礙名譽


請問我該怎麼做!?


我可以告她妨礙秘密求償精神賠償嗎?!


經過那次電話辱罵,跟Fb冒用他人名義跟我聊天,


我每次都會害怕會不會有人冒名來跟我聊天,


生活壓力本來就大在加上她這樣子,


我常常睡不好,直到今年我才開始吃精神科的藥,


夜晚才能好好入眠…


還有她自己要來我的Fb什麼看我的留言,


我也未加她跟他的好友…


而且雖然他男朋友同意她可以檢查手機內容,


但不表示我跟他之間的對話,允許他的女朋友可以看…


我如果要提告有贏面嗎?還可以告她什麼?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法律小學生 103-08-23 11:43

你好  這種提告妨害名譽的案件 有沒有侵害名譽的故意會是重點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家家 103-08-22 01:55

家人已經滿18歲,之前交了個滿14未滿16的女朋友,

後來因為分手了,女生跟同學說以後,不小心傳到老師那,

學校通報社會局,來家中作筆錄

想請問家人是否會被判刑?

如果與女生家人和解,還會被判刑嗎?

若是男女雙方同意結婚,會被判刑嗎?

如何可以將家人的傷害減到最低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由於對方未滿十六歲,所以即便雙方合意,仍會構成妨害性自主罪,但若和解,則有利於爭取緩起訴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與滿14歲未滿16歲之未成年人性交者,依刑法第227條第3項規定,最重可處7年一下有期徒刑,若您家人已滿18歲,本罪即屬公訴罪而無法撤告,建議與對方家人達成和解,取得對方家人原諒,並表示願意對女生負責,以爭取緩刑的機會。

林智群 (klaw) 103-08-23 07:40

 意見如上,但雙方結婚的話,應該可以爭取到緩起訴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3 22:01

如同上面的道長所述,

本件的彈性空間很大,從無罪(不能認定有性交或猥褻之行為,或不能證明年齡要件、)

緩起訴處分、緩刑,到不得易科的徒刑都有可能。

如果做無罪答辯,如果輸了通常都會得到不得易科的徒刑。

認罪,得到對方的諒解,才有可能緩起訴處分或緩刑

以前我當檢察官時,辦過的案件上開情況都有,這個就要看辯論的結果而定了。

家家 103-08-25 23:23

家人已經去女方家中道歉

但是對方家長父親堅持要提告

母親表示女方疑似有流掉一個孩子

母親表示要看到金錢上的誠意

但因家中低收入戶,無法提供高額的賠償

因弟弟未滿20歲,如果對方無法諒解

進入法院程序,會被判賠高額的賠償金嗎?

另外如果被判刑了,還需要給對方賠償金嗎?

candy 103-08-21 12:01
律師您好 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懇求解決的方式? 本人於分手後的一週內,每天都收到對方Line的訊息,並且告知我「如果我不回到他身邊,他即會採取服用大量安眠藥」,以及拍下全部藥Line傳圖片給我。因為心生害怕,所以最後還是打119通報朋友似乎有服大量安眠藥的情況,後來被友人私自取消救護車,最後醫護人員仍到達現場進行量血壓。 請問如此一來能成立威脅、恐嚇嗎? 事後更有錄音:我去他家看望他,最後我想離開,而他不願意我離開,並抓住我的衣物拉扯對話!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呢?如此能告他威脅嗎? 其實我並無要對他提告「威脅、恐嚇」之意,而是對方說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裡,他所付出的金錢與我們私下合作工作我所賺得薪資部分,因為我們並沒有簽訂任何工作合作的約定,所以對方親口對我說:「我相信這世上除了你父母之外,應該不會有人莫名奇妙匯款給妳,那我看妳如何跟法官說明妳存款簿中我匯款給妳的帳目?」而對方善自匯n萬給我,宣稱他因為疼我所以要讓我繳保險費用,我知道此事後一直要還他,他一直不肯,現在卻說「我欠他錢不還,所以他要對我提出告訴!」 請教律師: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處理?我能以對他提出「恐嚇、威脅、限制行動」來保護自己嗎?
candy 103-08-21 02:23
您好,請教律師: 1、一週前雨友人分手並搬離對方家,當時友人要求全數搬清東西,並且友人親自自願拆除電腦設備,並告知叫我一併搬走他買的電腦主機及我自己買的電腦螢幕。 2、平時本人與友人有工作上的合作,但並無簽署約定!所有我的工作收入皆由友人直接匯入本人的帳戶中。 3、某人友人擅自匯入O萬至我的帳戶中,宣稱要給本人繳保險費,先前本人要還對方,對方婉拒。 請問:友人目前要叫我還電腦主極、擅自匯入到我的帳戶O萬的錢、以及宣稱他所匯入本人帳戶中的每一筆金額,要請本人舉証,請問我該如何處理? 並且告知會先列出其他他支付兩人出國之開銷(替我刷卡支付機票、鞋子?等等,餐費由我使用現金支付)金額,告知本人要於特定時間匯到他指定的帳戶中,否則要對我提出告訴,請求我該如何處理?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6:10

依目前所述的情形,如果是刑事告訴不會成立,

民事的部分,就要看雙方舉證及法律的辯論攻防。

例如匯入的原因事實關係為何?借款贈與契約?以及相關證據的證明。

例如:客戶等等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21 09:54

您好,您必須釐清對方要向您提出何種訴訟,再與律師討論該如何處理,另外您必須先蒐集相關證據,包括匯款紀錄、電腦設備、手機對話記錄、工作上合作的項目及內容等,另外您必須證明您與對方係工作夥伴,對方給您的款項係屬工作收入。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candy 103-08-21 14:15

 

 感謝謝律師的建議!

對方並未告知要提出何種訴訟,對方只有提醒我:妳就準備等通知吧! 到時候咱們法律見囉!

我有留與客戶工作往來的mail,是可證明我的確是有付出我的勞力去完成工作,但因接洽報價方面皆為對方與客戶聯繫並提供報價等相關資料,所以案子收費我們皆是口頭上說而己,我並沒有實際看到對方提供報價給客戶的報價單據!

對方上週於LINE與我對話中,有提及如果我與他復合,他並未要求我歸還他擅自?入我帳戶中的錢,並且對方在LINE中有提到為何要擅自?款到我的帳戶,是因為"我疼妳!",所以未經過我准許擅自?款入我的帳戶!

至於電腦主機方面,本人因對方於LINE中威脅如果不回到他身邊,他即要吞藥自殺,所以當下有發訊息告知對方姐姐我們的情況,並且我有在訊息中提到:當天分手要搬離對方住處時,對方主動要求我要把所有平時我在使用的物品全數當晚徹走,並且由對方親自拆除電腦相關設備,包括電腦桌與電腦主機...等等...(其實上週因對方每天傳LINE給我至少有六七十則訊息以上,在當中我回覆LINE的訊息中有提到:當天要搬離時,你還親自幫我整理協助我搬離,你也同意我離開....等等相關字眼...

對方吞藥當天我有當下打電話告知他姐姐,並有打119叫救護車...當天他兩位姐姐與母親皆有到場關切,後來我留在對方住處照顧與安敷,最後一天我要離開時,他百般阻止我離開,甚至強占我的衣物..最後他說:誰也無法證明我?給你的錢每一筆都是你應得的薪資,有誰能夠證明我是不是有多?呢?而且,我是因為聽到妳在說妳擔心一整年的保險費用負擔,所以我才?款給妳!雖然妳沒有跟我要錢,那誰又能證明妳沒有跟我要呢?

所以對方要我連我們出國所花費的娛樂費用,全數還給他! 搬離當天對方甚至寫下:請妳於XXX以前?XX萬到他的戶頭內,因為他相信他值得這個數字..

請教謝律師,我該怎麼辦? 我該怎麼自保?拜託謝律師幫幫我...

candy 103-08-21 16: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必須釐清對方要向您提出何種訴訟,再與律師討論該如何處理,另外您必須先蒐集相關證據,包括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建議!

對方並未告知要提出何種訴訟,對方只有提醒我:妳就準備等通知吧! 到時候咱們法律見囉!

我有留與客戶工作往來的mail,是可證明我的確是有付出我的勞力去完成工作,但因接洽報價方面皆為對方與客戶聯繫並提供報價等相關資料,所以案子收費我們皆是口頭上說而己,我並沒有實際看到對方提供報價給客戶的報價單據!

對方上週於LINE與我對話中,有提及如果我與他復合,他並未要求我歸還他擅自?入我帳戶中的錢,並且對方在LINE中有提到為何要擅自?款到我的帳戶,是因為"我疼妳!",所以未經過我准許擅自?款入我的帳戶!

至於電腦主機方面,本人因對方於LINE中威脅如果不回到他身邊,他即要吞藥自殺,所以當下有發訊息告知對方姐姐我們的情況,並且我有在訊息中提到:當天分手要搬離對方住處時,對方主動要求我要把所有平時我在使用的物品全數當晚徹走,並且由對方親自拆除電腦相關設備,包括電腦桌與電腦主機...等等...(其實上週因對方每天傳LINE給我至少有六七十則訊息以上,在當中我回覆LINE的訊息中有提到:當天要搬離時,你還親自幫我整理協助我搬離,你也同意我離開....等等相關字眼...

對方吞藥當天我有當下打電話告知他姐姐,並有打119叫救護車...當天他兩位姐姐與母親皆有到場關切,後來我留在對方住處照顧與安敷,最後一天我要離開時,他百般阻止我離開,甚至強占我的衣物..最後他說:誰也無法證明我?給你的錢每一筆都是你應得的薪資,有誰能夠證明我是不是有多?呢?而且,我是因為聽到妳在說妳擔心一整年的保險費用負擔,所以我才?款給妳!雖然妳沒有跟我要錢,那誰又能證明妳沒有跟我要呢?

所以對方要我連我們出國所花費的娛樂費用,全數還給他! 搬離當天對方甚至寫下:請妳於XXX以前?XX萬到他的戶頭內,因為他相信他值得這個數字..

請教謝律師,我該怎麼辦? 我該怎麼自保?拜託謝律師幫幫我...

candy 103-08-21 20:27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依目前所述的情形,如果是刑事告訴不會成立,

民事的部分,就要看雙方舉證及法律的 ... (恕刪)

 非常感激律師您的熱力建議...

目前我個人有幾個疑問...

1是否我一定要還對方擅自?款的錢? 如果對方無法提出是我跟他借的證証,是否將無法提告?

2交往前間對方出自意願的情況下支付的娛樂費用,對方能提告請我全數償還嗎?

3.電腦主機是他要求當天我搬離他住處時,一併要我帶走的,並不是我個人要求的,現在他又翻臉要我還他電腦主機,請問這樣的贈予方式對方還能提告要求我還他嗎?

並不是個人我不還他的東西,而是當下他算強迫我帶走電腦主機,未經我同意擅自?款入我的帳戶...現在他不開心了,又宣稱我不還他,我真的很覺得他莫名奇妙...

candy 103-08-21 01:27
律師您好 本人想請教律師幾個問題,懇求解決的方式? 本人於分手後的一週內,每天都收到對方Line的訊息,並且告知我「如果我不回到他身邊,他即會採取服用大量安眠藥」,以及拍下全部藥Line傳圖片給我。因為心生害怕,所以最後還是打119通報朋友似乎有服大量安眠藥的情況,後來被友人私自取消救護車,最後醫護人員仍到達現場進行量血壓。 請問如此一來能成立威脅、恐嚇嗎? 事後更有錄音:我去他家看望他,最後我想離開,而他不願意我離開,並抓住我的衣物拉扯對話! 我該如何保護自己呢?如此能告他威脅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06:01

你通報社工及生命線,告知此人因感情因素,有高度自殺的可能,請他們處理即是,

如此你責任已盡。以後就不用理他,以免影響自身安全。

至於對他提告部分,因為他都想死了,且付諸行動,我看就算了。

補充如下

你要還他,他不收,你就去法院提存所提存就好。

他要告你,只是想跟你牽扯在一起而已,建議不用理他。

如果不得已要跟他見面,一定要有朋友結伴而行,

不要在偏僻的地方,

最好在警察局前面見面。

以前外勤的經驗(開玩笑)保護自己最重要。

candy 103-08-21 14:18

 感謝律師的建議!

其實我並無要對他提告「威脅、恐嚇」之意,而是對方說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裡,他所付出的金錢與我們私下合作工作我所賺得薪資部分,因為我們並沒有簽訂任何工作合作的約定,所以對方親口對我說:「我相信這世上除了你父母之外,應該不會有人莫名奇妙匯款給妳,那我看妳如何跟法官說明妳存款簿中我匯款給妳的帳目?」而對方善自匯n萬給我,於LINE中宣稱因為"他疼我",所以要讓我繳保險費用,我知道此事後一直要還他,他一直不肯,現在卻說「我欠他錢不還,所以他要對我提出告訴!」

請教律師: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處理?我能以對他提出「恐嚇、威脅、限制行動」來保護自己嗎?

candy 103-08-21 16:58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

你通報社工及生命線,告知此人因感情因素,有高度自殺的可能,請他們處理即是,

如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建議!

其實我並無要對他提告「威脅、恐嚇」之意,而是對方說我們在一起的時間裡,他所付出的金錢與我們私下合作工作我所賺得薪資部分,因為我們並沒有簽訂任何工作合作的約定,所以對方親口對我說:「我相信這世上除了你父母之外,應該不會有人莫名奇妙匯款給妳,那我看妳如何跟法官說明妳存款簿中我匯款給妳的帳目?」而對方善自匯n萬給我,於LINE中宣稱因為"他疼我",所以要讓我繳保險費用,我知道此事後一直要還他,他一直不肯,現在卻說「我欠他錢不還,所以他要對我提出告訴!」

請教律師:這樣的情況我該如何處理?我能以對他提出「恐嚇、威脅、限制行動」來保護自己嗎?

文彬 103-08-19 20:31

律師你好~我是保險業務員~我因與前女友在交往期間~有債務~且她也有請我代簽的保單契約變更~~分手後~他現在對我提告偽造及背信~~那有開過偵查庭~我也有坦承他所提出的告訴~~檢座有安排我們至調解委員會做調解~前女友透過律師表達如果將債務280萬清償完畢便可合解~~律師說要三年內償還完畢~且第一年要償還最少一百萬~~但這對我來說根本沒可能~~就算我日夜兼差也難以償還阿~我想請問第一如果協商失敗~回到法院有被判形的話~~~那對方提出的求償~如果我沒有財產~那要如何賠償~

第二是否有延長時間的可能~~對方律師說他會像檢座建議緩起訴三年~所以只能三年嗎~不能六年或10年嗎~~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19 20:55

緩起訴最長就三年,法律規定的。

沒有錢就沒有錢,就依法辦理,賠不起他也不能把你賣去當奴隸吧。

建議你跟對方律師說你所得有限,是否先拿一筆相當價額的頭期款,剩下的再慢慢還,

要不然入監服刑,他們也只能拿到債權憑證而已。

當然,如果對方這樣很高興,那就認了吧

文彬 103-08-19 21:06

 可以請問什麼是債權憑證嗎~~那這是用來做什麼的~~

文彬 103-08-19 21:14
回覆 無敵的勇公 的發言內容:請問律師~那如果依我的狀況~法官會判刑嗎?大概判多久~

緩起訴最長就三年,法律規定的。

沒有錢就沒有錢,就依法辦理,賠不起他也不能把你 ... (恕刪)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20 00:02
回覆 文彬 的發言內容:

 可以請問什麼是債權憑證嗎~~那這是用來做什麼的~~

您好~

債權憑證就是民事強執執行無效果後(例如無財產可拍賣),所核發的一紙書證。

_

銀狐 103-08-19 17:06

之前幫前女友辦手機門號因她當時未滿二十歲...後來分手了..他有承諾每個月會按時繳費....結果..他欠二期了..都沒去繳....還未經同意利用我的名字去電信小額付費...請問我要怎麼處理來保障我的權益.....電信的小額付費未經同意使用..我可以向他提告嗎...他還說小額付費不是他用的!

 1.你同意出名申辦電話提供對方使用  應該是沒有刑事責任問題  2.至於女友使用電話未繳費 包括小額付費   這部分你可能需要先繳費後跟你前女友追償這些金錢  畢竟你們之前約定不可能拘束電信公司  3. 建議先將門號申請停止  以免糾紛擴大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瑋瑋 103-08-17 01:32

我與小孩的父親沒有結婚,也沒有同居

孩子一出生監護權在我這裡,不過今年2月因為我和小孩的爸爸鬧分手,我沒辦法獨立養這個小孩,他經濟不錯他們家也有人可以幫忙照顧小孩,所以我將監護權給他…

他有些暴力行為,也常用黑道來嚇我,讓我不敢回去看小孩

前兩天他傳fb訊息給我,說他們家沒有人可以帶這個小孩了,要我回去帶

我很想帶回小孩,可是又怕他故意刁難……

想說透過調解委員會來協調,可是若他就是不出現那我能怎麼辦?

我是訴求他將小孩監護權給我,然後每個月支付扶養費到小孩成年,可是又怕他付了一兩個月然後就不付了或是耍無賴說他沒錢,那我可以直接請他一次付完嗎?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8-17 12:51

建議與律師洽談全情後 決定是否訴請法院改訂親權行使人並酌定小孩成年前扶養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7 14: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父母對小孩有保護教養之權利及義務,故若由您擔任主要行使親權之一方,則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用,至於扶養費之給付方式,則可由雙方協議。又若經由調解委員調解,且調解方案亦經法院酌定,則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可作為執行名義,若對方拒絕履行,則可強制執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 103-08-12 15:47

前夫離過婚育有一女(有多重障礙的女兒).今年6月中認識.前夫就火速求婚.並要我簽下婚前協議書.內容包括婚後女方生下小孩.男方願給1百萬元及婚後的一些承諾.後來新婚不到10天發現他有交往多年的女友沒分手有訂婚.還跟我結婚.他是個法律系助教和律師.男方婚前要我生小孩.但婚後發現男方性功能也有些障礙.生育可能有問題.根本在欺騙我..也聽前女友提起男方家中基因有問題.生出的小孩可能會有問題.. 男方離婚後有求合我說要復合.但我發現前夫有跟前女友聯繫..所以前女友告知我說:男方和她當初好幾年前有宴客訂婚.前女友是跟我說有結婚差沒登記.那這樣這男方又娶我是不是算重婚呢? 而男方一直用假求復合之名.行對我性騷擾之實.不管是言語或動作.可以告性騷擾嗎? 男方女友也告知我.我和男方有婚約時男方女友有跟男方去開房間發生性關西.這些話全被女方錄音.這樣是否算通姦?而且男女方有婚約時.男方還跟前女友說要給她寫份婚前協議書給她保障.跟她登記結婚..這些話男方女友都有LINE圖片為證給我.這男的是不是惡意騙婚? 而這男方也對他人說起我的壞話(有的都無中生有)我是否能告他毀謗? 男方婚前婚後也判諾二人.結婚10天就與男方離婚.男方只願意給賠償費8萬.後面4萬到現在還沒付清分8.9月付.也怕他沒付.男方大女方10多歲.男方第二次婚姻.女方第一次.女方感覺受騙..可以提起婚姻無效之訴嘛?女方精神受到創傷是否能要求男方賠償? 這些訴訟成功機率有多大?不知道現在訴訟費還有分成的嗎?如果有拿到的賠償費我願意用分成給..請各位大大幫忙.謝謝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1.是否有重婚的行為可能還是要看前婚姻結婚的時間點  當時屬於儀式婚姻  所以不一定會有戶籍登記   2.如果可以證明對方確實明知有婚姻關係存在  還是跟你結婚  這樣應該是有機會請求對方賠償損害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小雨 103-08-11 19:19

律師您好 想跟您請教

我跟我前男友已經分手

分手時我們講好 之前送給對方的物品 都要還給對方

結果我把他送我的東西都還給他了

他卻沒把東西還給我

而且他現在避不見面 電話也不接

我該如何是好呢

我們講好的內容line我都有留者 

可以告他侵占嗎 謝謝律師幫忙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恐難認定對方構成侵占罪名

惟您可依據已收集之證據訴請對方履行協議

將雙方約定應返還之物品交付予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存證信函限期請求對方返還,若屆期對方仍置之不理,可對其提出刑事侵占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abby 103-08-11 14:51

你好,有問題想請教一下

我與前男友於去年十月分手,在交往期間,有次我電腦壞掉,需重灌,前男友拿了電腦硬碟讓我將資料copy出來,前一陣子,他向我要回該電腦硬碟,但在分手後至今這期間,我已將原住處出售,所有東西皆已回收丟棄!今天(8/11)突然收到前男友寄來的存證信函,告我侵占,請問我該如何處理此事件?實在困擾?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1 15:4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行為,應該沒有所謂的侵占行為,只是因為搬遷所以清理相關物品,也沒有犯罪之故意,然就該丟棄硬碟所造成損失,必須負損害賠償責任

2、本文建議您可以發函告知對方,因為搬遷所以已經清除或是遺失,願意賠償對方的損失即可。倘若對方真的提出告訴,在委任律師協助辯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主張對方已將該硬碟贈與給您,您無構成侵占之犯罪,若對方向您提出刑事告訴,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或撰寫答辯狀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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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娜 103-08-11 07:03
我今年17在兩個月滿18,我男友是現役海軍軍人自願役,我們交往將近兩年,我們交往期間有發生多次性行為,甚至我還懷孕兩次,對方帶我去私人診所墮胎兩次,但我們最近分手,因財務問題鬧的不愉快,對方避不見面不接電話,請問可以告他與未成年發生性行為還是能提出什麼樣的告訴嗎?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1 10:25

您好:

假如你前男友在你未滿16歲時有跟妳發生關係,那你可以提刑事告訴,不過證據證明上面可能會比較麻煩。至於你們之間的債權債務關係,必須看你們之間的法律關係為何,才有辦法跟你研擬訴訟方針,但你在民法尚是未成年人,在民事上面會比較有優勢,不過一樣是有證據證明的問題。

希望對您有有助益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1 23: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有證據可證明您男友於您未滿16歲時,即與您發生性行為,可對提其出刑法第227條妨害性自主之告訴,如第一次墮胎時間點回推計算,若於未滿16歲時發生性行為,即可提告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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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 103-08-10 21:10

律師 您好 麻煩您幫忙我

我跟我前女友分手後 不是很愉快

他一直在fb臉書上 po文 說我的不是

因為我是做服務業的 臉書上有很多我的客人

我想要阻止他 但是我打他電話他都沒接

我就用line跟他說 如果你在po我的不是

我就要po文說你在酒店上班的事情

我有傳給他一張 他在酒店自拍的照片

(他不想讓任何人知道 他有在酒店上過班)

結果他就到警局告我 恐嚇 威脅......

這樣會成立嗎

我該怎麼辦呢 感謝幫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10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依您所述,前女友要告您恐嚇危安,尚難成立。惟您可針對女友散布您事情之部分,委任律師為您撰寫告訴狀向地檢署提起妨害名譽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雨 103-08-10 21:30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依您所述,前女友要告您恐嚇危安,尚難成立。惟您可針對女友散布您事情之部分 ... (恕刪)

顏寧律師 妳人真好 謝謝您的回覆
如有需要您的幫忙 我會直接撥打電話給您 謝謝

阿甫 103-08-09 22:16

之前因為是男女朋友,所以幫未達法定年齡者辦手機門號,分手後因手機門號使用者逾期未繳款,也惡意不願繳款,請問手機門號簽約者有權要手機門號使用者繳款嗎?

 您好:

您可向對方發出存證信函將雙方之約定關係載明並要求對方繳清費用

如您不得已須先代其繳費,則日後亦可向其訴請返還代繳金額之不當得利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阿甫 103-08-09 22:40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可向對方發出存證信函將雙方之約定關係載明並要求對方繳清費 ... (恕刪)

如若當初為口頭約定、無雙方的書面約定,可有效要求對方繳款嗎?

sabba911 103-08-09 12:56

我有位女性友人因為不堪男友暴力相向而跟男朋友分手分手後想從此不再跟他聯繫,這位男子用盡一切方法都找不到,最後他跑去警局報案說他的錢被他女朋友偷走。

請問上述的事件有什麼法律可以嚇阻這種恐怖情人的糾纏?

感謝!

 您好:

如果對方係故意虛構事實陷人於罪

則可對其提出誣告罪之告發

檢察官對其為刑事偵查

或許可遏止其不當行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ㄚ光 103-08-08 13:08

我想請問一下!

我朋友年滿18歲他女朋友14歲而已

因為一些事情而分手,事情已經發生好幾個月了

在加上現在那個女生已經又有交男朋友,

然後現在對方的家長要告我朋友性侵

請問告的成嘛!

沈恆 (沈律師) 103-08-08 13:28

您好!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只要有發生性行為證據,就可能成立犯罪。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毓霖 (蘇律師) 103-08-08 16:52

行為時是否已滿14歲 建請委由律師辯護協助釐清案情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8 23: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對方無證據證明有性交行為,可否認之,建議您應委任律師,與律師討論訴訟策略與設計回答故事劇情,以利日後辯護。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8 23:51

 您好,檢方會以您朋友違反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第227條偵查之,惟您朋友可抗變未發生性交行為寫不知對方惟未滿16歲之未成年少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祤任 103-08-07 02:02

我女友送了我一台PSP,結果分手後,她雖然有傳訊息跟我說她要來我家拿魚缸,但她未告知我什麼時候要來我家拿她的東西,然後某日她來我家,而我在上班,家裡雖然有我爸媽在家,她帶她男友來到我家之後就跟我爸媽說要來拿她的東西,然後她就自行上我的房間拿走她的東西,包含PSP,可是我家人沒跟她一起上去,她拿完東西就走了,我一回到家發現我的PSP不翼而飛,那她是否已經構成竊盜?!而且她來我家也沒告知,直接進到我家裡,是否也已經構成私闖民宅?!

洪三凱 (洪律師) 103-08-09 14:13

私闖民宅部分:因為您的父母在家,似乎是沒有拒絕前女友進您房間,比較難構成「無故」侵入住宅罪。

竊盜部分:前女友送了您一台PSP,該PSP的所有權已歸屬於您,她說要來您家拿魚缸,依題示您是否同意來您家拿魚缸?似乎是同意的,所以拿魚缸部分不構成竊盜;另前女友順便將之前送您的PSP帶走,未先知會於您,此部分有可能構成竊盜罪。

祤任 103-08-07 01:57

前女友還沒跟我分手前,我跟別的女生出遊而已,結果她跟她在鐵板燒店的同事跟老闆說我劈腿之類的這樣是否構成毀謗?!

您好~

聽您初步敘述,你前女友因傳述不實的事實,可能涉犯毀謗罪嫌;

但仍尚有諸多法律爭點尚待釐清,建議尋求律師專業的協助,以保障自身權益。

萌魚兒 103-08-05 00:05

第一次和男方發生關係是在我14歲他17歲的時候

那次有被家人發現,本來我方家人打算提告男方

但是因為我不願意,甚至離家,我方家人才打消念頭

後來我和男方持續交往也發生過很多次性關係

現在我16歲,他19歲了,我們在感情上有點不穩,

所以在今年5月沒有再來往,後來今年7月他有回來跟我複合,但是其實是劈腿的,不過我又有和他發生性關係,現在是8月,因為男方家裡的因素

被男方家裡被迫分手,我覺得這樣我都是被騙的。

我之前在4月有跟他發生關係,5月有用錄音機,錄下他承認的事情

之後在8月初也有跟他發生關係,所以在6個月內 可以提告嗎?


可以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不過還是要了解一下錄音內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與少女性交罪應該是非告訴乃論之罪  但如果未滿18歲者犯之則為告訴乃論之罪   2.主要你還是要能證明在你未滿16歲前  確實曾經發生過性行為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8-05 15:15

 你滿16歲以後發生性行為部分,是不會成立犯罪的,

除非錄音有提到你未滿16歲時與對方性行為的部分

 

您好

這是屬於公訴罪並沒有六個月限制

所以你現在提告是沒問題的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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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2: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您可針對對方於您未滿十六歲與您發生性行為一事,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Cora 103-08-04 03:14

謝謝律師的回覆(≧∇≦)

目前查明七月初至七月底皆無寄件資料

還有一些問題請教律師

請問存證信函該如何書寫呢?可否給與範例參考,謝謝你

回覆: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羅列出放在對方的物品清單,您可以前往派出所,請求員警陪同前往將您的物品取回。

 

2、上面的方法倘若無法進行,則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盡速返還,否則將提告侵占罪。

 

問題:

五月與前男友分手

 

對方表明請我將貴重物品帶走其餘用郵寄給我

 

七月初傳簡訊詢問對方物品是否寄出

 

對方表明已寄出且不希望再有聯絡

 

一直等待到了7/27都沒有收到物品

 

再次傳簡訊對方詢問宅配單號及寄出時間

 

對方表面:不知道寄出時間與單子已丟,沒事別聯絡

 

我自己看了先前簡訊時間與宅急便查詢包裹

 

宅急便客服說明7/5-7/12皆無寄至收件地址包裹

 

我再次傳簡訊詢問對方:客服查無包裹

 

對方表明:現在很忙,等有空再幫你找,不要煩我

 

我再次傳簡訊告知:給你一星期時間幫忙找尋包裹,一星期還是沒拿到包裹,走法律途徑

 

對方:我不會幫你找了,我沒有義務幫你寄送,我也很想知道我會被告什麼?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後續我應該怎麼處理

 

因為對方一直都沒有確定的答案告知包裹真的有寄送或是真的是宅配寄丟了

 

可以報警處理嗎?謝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04 16:59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抱歉,本文無法於此直接提供書類服務,敬請見諒。
黃金 103-08-04 01:33

因為長期被男友恐嚇

後來心生畏懼提分手遭到毆打

當下跑到派出所請求協助

驗傷之後先躲到別的城市

男友跟蹤爸爸 也還四處留言恐嚇

親朋好友都建議走上法庭

想請問上了法庭海會當場看到他嗎

是像電視演的那樣一人坐一邊

甚至法庭外就會照到面嗎

真的很害怕 不想再躲藏 請問告他還會與他照面到嗎

事情是發生在六月 現在八月法官還會積極受理嗎 謝謝..

 

不必要恐懼對方,勇敢面對問題,才能夠解決問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謝憲愷 (謝律師) 103-08-04 10:08

您好:1. 建議您盡快申請保護令並將家人列為保護令之共同聲請人,只要您們曾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即使不是夫妻,亦可申請保護令,法院裁定時會考量交往情形,通常只要有當事人驗傷紀錄和陳述都可核發保護令,讓對方不得接近您與家人。2.對方觸犯傷害罪及恐嚇罪,其中傷害罪係屬告訴乃論,有6個月的追溯時效,因此您必須在暴力情形發生6個月內提告,您除了可以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之外,也能提起民事告訴要求金錢賠償。根據民法184條及195條規定,侵害他人生命、身體、健康、名譽自由者,可以請求財產上及非財產上的損害賠償。3.若有正當理由足認如對方在場,難以自由陳述時,您可請求隔離訊問。若無對質、詰問必要,亦得聲請准予單獨訊問,因此可以避免與對方在法庭中碰面。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攜帶資料到所(慶鴻法律事務所)咨詢或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1.建議還是先依法提出恐嚇傷害告訴 如果有同事實  有一併聲請保護令   這樣至少可以先讓對方有所警惕  2.如果提出告訴後  你身分會被當為證人依法傳喚  你可以先向檢察官或法官表明不願同庭  法院會變通處理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4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彙整您被男友毆打恐嚇之相關證據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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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阿 103-07-30 19:08

我女朋友跟他前男朋友分手後(男方叫我女朋友簽下十萬元的本票)

男方說 這十萬元是他們交往這過程欠他的錢.

可是實際過程這樣算下來才不到三萬元.

可是卻叫他 簽了十萬元的票.

我跟我女朋友已經前後還了三萬.

可是我們家人都說不要再拿錢給男方了.

那麼我如何把本票拿回來? 這樣對方是對的還是我們是對?

我們是否有權利把本票的剩餘七萬元的本票取回? 

還有男方用我女朋友的名字簽了一台摩托車.

那台是男方貸款來的 可是都已經付清.

可是車的名字是我女朋友的(那麼我們有權利取回嗎?)

現在那台摩托車 有五千多元的紅單.

他們還叫我們把車子過戶給他們/他們是不是太超過?

車子給(男方) 我們是沒關西可是紅單他們的清理是否有理?

可是 能叫男方把本票還給我們的權利嗎?

我跟我女友該怎麼處理這些事??

要先清楚女朋友簽下十萬元的本票,這十萬元是如何而來,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Cora 103-07-29 19:28

五月與前男友分手

對方表明請我將貴重物品帶走其餘用郵寄給我

七月初傳簡訊詢問對方物品是否寄出

對方表明已寄出且不希望再有聯絡

一直等待到了7/27都沒有收到物品

再次傳簡訊對方詢問宅配單號及寄出時間

對方表面:不知道寄出時間與單子已丟,沒事別聯絡

我自己看了先前簡訊時間與宅急便查詢包裹

宅急便客服說明7/5-7/12皆無寄至收件地址包裹

我再次傳簡訊詢問對方:客服查無包裹

對方表明:現在很忙,等有空再幫你找,不要煩我

我再次傳簡訊告知:給你一星期時間幫忙找尋包裹,一星期還是沒拿到包裹,走法律途徑

對方:我不會幫你找了,我沒有義務幫你寄送,我也很想知道我會被告什麼?

 

現在我想知道的是後續我應該怎麼處理

因為對方一直都沒有確定的答案告知包裹真的有寄送或是真的是宅配寄丟了

可以報警處理嗎?謝謝大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30 15: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可以羅列出放在對方的物品清單,您可以前往派出所,請求員警陪同前往將您的物品取回。

2、上面的方法倘若無法進行,則可以核發存證信函要求對方盡速返還,否則將提告侵占罪。

蜜蜂 103-07-26 17:26

已經分手很久了,對方確告背信!說房租9萬多是他出的,還有車子!因為車子是買對方名字,頭款11萬我出的,貸款50萬也都是我去繳納。他只出了34000元!繳款方式是到銀行繳款,所以有我的筆跡。對方確把所有的繳款收據拿走,告我侵佔車子。 未分手之間還幫他還卡債17萬,還有25萬也是被他拿去花用了。這樣我應該怎麼處理呢?  我也能反告他嗎?

可反告追回價金,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6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主張您無背信之相關犯罪行為,帶您取得一不起訴處分後,再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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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 103-07-25 11:23
我想請問 我跟我男友在一起3年中間陸陸續續都有給我錢,我把這些錢拿去買房子,但常常吵架我想分手他都會一直叫我還錢,或逼我把房子賣掉!不然就說要找討債公司找我!如果他找討債公司找我我該怎麼做?如果他去告我我會被告嗎?我沒有簽本票也沒簽合約,只有他去匯款明細跟我跟他app通話記錄(內容有講到金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5 12: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主張為對方贈與,若對方有恐嚇您之言論,可錄音或截圖存證,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其提出刑事恐嚇危安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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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通訊中有提到借貸問題嗎?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Amanda 103-07-24 02:53

我的朋友之前與一名女子口頭說好要結婚,在同居期間,他大量買家具與家電,為租屋處準備新家,女方當時一毛未出,但之後兩人分手結婚,男方搬出,女方卻坐擁男方的物品家具,不歸還。男方損失慘重。請問,可以告女方侵占或是民事毀約而造成的損失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25 10:42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同居期間所受買之家具,並無贈與對方之意思,則所有權仍屬購買人。

2、本文建議可以委請律師發函要求對方返還物品,否則依法提告侵占,並訴請返還所有物。

小魚 103-07-23 00:18
諸位律師好,打擾了,想請教一些問題,我妹妹與友人合夥開了兩間服飾店,兩間互為隔壁,昨天清晨被縱火,兩間店全部的東西,連同衣物、傢俱?等已燒精光,後來警方抓到凶手是合夥人的前女友,因為不甘分手而偷了他的鑰匙去拷貝,於清晨店面還未營業縱火,想請問出庭大概會是什麼時候?我們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能要求民事賠償?我們需要請律師嗎?像這種縱火案她會被判多久?她精神狀況不佳有在看精神科醫生,提出證明是否會被減刑?對於法律我們實在不太懂,以上問題懇請解答,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7-23 00:29

您好!縱火罪可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若有精神障礙可減免其刑;賠償部分,可等檢察官提起公訴後,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求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本件若被告有被起訴,則可以在被告起訴後向其主張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但應注意侵權行為二年之時效,現階段您們應先蒐集您們的損害證明,以利將來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可能要研究是否要先行假扣押,否則一旦脫產恐怕會求償無門.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23 20: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先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對對方提出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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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如 103-07-15 16:20

律師哥哥姊姊好,我今年要滿16了,我有一個交往半年的男朋友他已經成年,我們4月初的時候出遊有發生性關係,大約7月初的時候他因劈腿跟我提分手,事後爸爸知道這些事情帶我去報案,請問我可以告他嗎,我第一次給了他,他卻這樣對我,對方現在打死不承認有跟我發生關系,爸爸罵我事隔三個多月才說,我當時沒有馬上去驗傷,但爸爸知道後馬上帶我去警局做筆錄,做筆錄前社工跟警察阿姨們有先帶我去醫院,醫生叫我脫褲子驗東西,我不知道那是驗什麼的,驗那個我就有證據了嗎?請幫幫我…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5 16: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友於您未滿十六歲時與您發生性行為,您可對其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您可委任律師,彙整相關證據資料,由律師為您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告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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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行為,係構成刑法犯罪,您得提起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便蒐集及整理證據,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你的證詞就是證據,如無明顯不合理或矛盾,法院仍可採為判決之依據。

如如 103-07-17 10:18

律師,所以我沒證據也可以囉?可是我筆錄前面有撒點小謊…

小榛 103-07-14 01:57

請問~
我前男友因債務問題.當時用買賣方式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當時他的房貸212萬.因當時他缺錢.過戶到我名下時~以我名義貸款265萬.清償他之前房貸212萬.剩餘53萬.有匯款紀錄約26萬替他清償其他債務.剩餘27萬是分別領現金給他.分手後簽了一份合約書和約內容貸款265萬.他將分期每月繳納房屋貸款1萬5千.20年期滿後.我將無條件歸還給他.如有任何狀況.雙方必須一同處理房子買賣..
但事後他又寄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說是以假借名登記.212萬的部分他知情.另外53萬部分他說是我花掉的.要我還給他~我也回了他了一封存證信.告知請他出面與我談論事實.但他卻避不見面.房貸部份也開始沒有正常繳納..我為了自已的信用一直跟朋友借錢來付貸款.我實在撐不下去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也放棄繳納貸款.因而讓房子法拍..我會再被他用其他名義告我嗎?例如侵占.毀約....我實在很苦惱!!我已經兼任2份工作~還是還不起!!我到底還要撐下去嗎?? 

您好,請問您當初與前男友簽的合約書是如何記載?若能因此判斷您與前男友間為借名登記關係,對您較有利,建議攜帶合約書與存證信函等資料與專業律師諮詢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小榛 103-07-14 01:56

請問~
我前男友因債務問題.當時用買賣方式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當時他的房貸212萬.因當時他缺錢.過戶到我名下時~以我名義貸款265萬.清償他之前房貸212萬.剩餘53萬.有匯款紀錄約26萬替他清償其他債務.剩餘27萬是分別領現金給他.分手後簽了一份合約書和約內容貸款265萬.他將分期每月繳納房屋貸款1萬5千.20年期滿後.我將無條件歸還給他.如有任何狀況.雙方必須一同處理房子買賣..
但事後他又寄了一份存證信函給我.內容說是以假借名登記.212萬的部分他知情.另外53萬部分他說是我花掉的.要我還給他~我也回了他了一封存證信.告知請他出面與我談論事實.但他卻避不見面.房貸部份也開始沒有正常繳納..我為了自已的信用一直跟朋友借錢來付貸款.我實在撐不下去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如果我也放棄繳納貸款.因而讓房子法拍..我會再被他用其他名義告我嗎?例如侵占.毀約....我實在很苦惱!!我已經兼任2份工作~還是還不起!!我到底還要撐下去嗎?? 

peggy 103-07-21 12:23

妳怎麼不乾脆裝死 把他的房子賣了!?

蘇子良 (馬克) 103-07-28 14:51

 依您所述,二位之間是否有借名登記一事,須由出名之人證明,現階段您還是否認有借名較能保障您的權益,以上答覆請參酌,謝謝

如有需要法律協助,請洽本所

103-07-13 03:10

我的前男友是個外國人,我們再一起四個多月,他是個會記帳的人,

我們交往期間一切都很好,這期間約會的部分他都會支付,

交往期間我有一段時間需要金錢上的幫忙,於是他借了我一筆一萬元的金額,

但是只有在LINE上面提過,沒有任何書面上的簽名或壓印,

這之間他要求我搬過去他家,我們同居了一個多月,

在這其中他弄壞了我一樣重要的東西,於是他說我跟他借的1萬元不用歸還,直接賠償他用壞我的東西的部分

 

分手後鬧得很不愉快,於是我搬離開的時候帶走了我們當初一起買的除濕機,

分手之後他跟我要回"所有"他所支付過的費用,包含晚餐,電影諸如此類的消費費用

還有期間住在他家的電費,房租,總共要回45000元

 

還有在交往這段期間,他曾用他的金融卡先幫我付了電話費,這些他通通都要回來,

我想問的是說,我一訂得支付他45000元嗎?

我唯一跟他借的款項只有1萬元,他是他是口頭上說不用償還,

但是他現在反悔了,說如果我不償還45000元他就要告我,

如果每一筆消費都是他自己記帳,我沒有實質簽任何借據的東西,

請問光是LINE的訊息或是一些軟體上面的對話紀錄足夠構成法律上的有效的文件然後來告我嗎?

 

這個情況有點複雜,因為他還跑去我舊家跟我家裡要錢搞得雞犬不寧,

希望這邊可以回答我的疑問,如果我詳述得不夠清楚可以直接在問我

 

謝謝大家幫忙 :)

沈恆 (沈律師) 103-07-13 08:25

您好!不管證據夠不夠充分,對方都有權利提告;但若您能證明是對方自願贈與,或已承諾不用償還,該部分就無須返還。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