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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2-06 22:47

在十月份的週一社團物品<拷客機,裁縫機>被偷
我剛好在社辦待到3點才去上課,而中午到快3點間我在煮東西吃吃完西鍋子,還有叫調酒社的人幫我注意一下有沒有人進出,洗完我馬上就回社辦,準備去上三點的課
老師要下課時看了看還有時間我們就到社辦去看看有沒有人在想說有人可以小聊一下,到了社辦們口燈是亮的所以我們走了進去,敲了敲門開了開門沒人開也沒人應,所以我們就放棄走出了社辦,我往電梯去學妹則走樓梯往學生宿舍去,之後的兩周我沒在學校因為我的寵物鼠腳發黑身命垂危,所以我這兩周間帶著牠看了好幾家的醫生,守著牠不放,直到牠生命已穩定退卻萎縮了一支,社長有打來我沒接到也不知道她是誰,因為我沒有牠們的電話,所以沒回電,直到她打了很多通後我才接到!
而現在冤望我偷竊....,她在FB社團打說鑰匙在東西失竊後也不見了,會到辦公室借鑰史的不只我一個人卻也冤我,我最後看到鑰匙是幾週前看到它在社辦桌上桌邊,印象深刻的原因是因為字是我寫的我貼的,我一看就知道它是社辦辦公室的那把鑰匙,由於最近很忙根本沒時間去記很多事情,所以很多東西我過目且忘,由於我才開始在近期我做網拍,忙拍商品照找廠商...,所以忙到無可開交,實在沒心思在別的事上
社長說學校有監視器有拍到人而且有幫手,現在把矛頭都指向我,但那天我跟學妹去完社辦發現沒人後我就直接走人去搭校車
確實我幾乎是模糊的記憶,交代的不會很清楚,但確實就是這樣的經過

校內的監視器壞的壞,看不到監視器畫面,近期才加裝監視器,學校沒有盡到修善的義務

構成校內的監視器無法作用,他們調的是校門與校外的監視器

我不想被冤我該怎做?

我想反告他們!!!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7:47

這個案件有進入刑事階段嗎?如果有,對方要提出證據,而不是你提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101-12-09 20:4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這個案件有進入刑事階段嗎?如果有,對方要提出證據,而不是你提證據證明自己清白

林智群 律師

這是對方現在公布在FB的,我跟他的對話其中也包含我絕對不想公開的部分大辣辣PO在FB

 10/15  縫紉機+拷克機失竊
10/16  我到學校發現東西不見  下午立刻找課指組老師處理

以下為對話內容:
------我是看笑話的分隔線-------

11/22
鐘丹吟

.........
..........
.......
大家都來跟我討論過機器的辦法
你覺得有什麼方法?
因為就只有你還沒跟我討論過
不知你想法如何
你覺得呢?
20:07
鬼魅月
啥?
什麼辦法?機器只的是?
拍謝先讓我進入狀況
20:15
鬼魅月
現在是做東西的還是失蹤的兩台?
我不知道要怎麼說但從在幼保科待時老師就說在學校丟東西就別想找的回來==繼上次手機失蹤也發現人心真的…要不是我們用簡訊威脅要提告我想我的手機應該也回不來了
講真的以前我自己也用丟不少東西==但都抱
月: 21:23
鬼魅月
嗯嗯…住學校附近的喔

21:24
鐘丹吟
不是
21:24
鬼魅月

==男的女的
21:25
鐘丹吟
女的
21:26
鬼魅月
==力氣真大
21:26
鐘丹吟
我先準備下禮拜評鑑的東西
21:26
鬼魅月
==結果時間點呢
21:26
鐘丹吟
有幫手啊
而且也不需要自己搬
只要有大袋子啊~小拖車啊~就可以啦
省事
21:28
鬼魅月
==囧可怕==
21:29
鐘丹吟
反正要偷走東西 方法多的是
看是要人來幫忙
還是帶個行李箱 小拖車什麼
21:30
鬼魅月
==
21:30
鐘丹吟
都可以
方法很多
只是看要不要做而已
21:31
鬼魅月
恩恩只能說無言了我
21:31
鐘丹吟
是囉

不過我挺好奇的
那時候你知道我打去你家你反應那麼大
其他人都也只是問我一下就沒了
21:32

月: 鐘丹吟
是囉

不過我挺好奇的
那時候你知道我打去你家你反應那麼大
其他人都也只是問我一下就沒了
21:32
鬼魅月
因為我翹了兩週
怕是老師打來
21:32
鐘丹吟
.......
21:33
鬼魅月
噓我媽不知道
21:33
鐘丹吟
沒有老師會為了你翹課打電話關切的=_=
=_="
21:33
鬼魅月
打過…

21:33
鐘丹吟
=A="
21:33
鬼魅月
手機打家電打
21:33
鐘丹吟
我記得之前是看其他人翹很多 然後被老師抓去訓話 然後被逼著填假單
只能說你們老師真積極啊
21:34
鬼魅月
我媽在學校有眼線
眼線積極
21:35
鐘丹吟
.......那怎麼你翹了兩周 你媽不知道=_="
21:35
鬼魅月
結果單子寄來了
這三天在吵架
21:36
鐘丹吟
保重
21:36
鬼魅月
剛才和好
==
21:36

月: 鐘丹吟
嗯哼~
有和好不錯啊
21:37
鬼魅月
==在不和好都要吃屎了
21:37
鐘丹吟
呵呵
21:38
鬼魅月
唉…而且那兩週都在找獸醫
21:38
鐘丹吟
有聽說你家老鼠生病
21:40
鬼魅月
money 病危時期
差點死掉
哭超久的,我連我老公我都跟他說我不去西門
21:40
鐘丹吟
那他現在還好嗎?
21:41
鬼魅月
剩3.5隻腳沒尾巴
健在
21:41
鐘丹吟
3.5......
21:42
鬼魅月
嗯大腿都還在
21:42
鐘丹吟
嗯哼
對了

你上次不是要買縫紉機
那你有看好哪個牌子嗎?
21:43
鬼魅月


因為還不太會用看了也沒用今天跟老媽說我想買
她說以後未必用的到…唸一堆
21:44
鐘丹吟
顆顆
21:44
鬼魅月
==
21:45
鐘丹吟
怕白花錢吧
21:45
鬼魅月
她叫我別買
==
21:45

月: 鐘丹吟
嗯哼~
有和好不錯啊
21:37
鬼魅月
==在不和好都要吃屎了
21:37
鐘丹吟
呵呵
21:38
鬼魅月
唉…而且那兩週都在找獸醫
21:38
鐘丹吟
有聽說你家老鼠生病
21:40
鬼魅月
money 病危時期
差點死掉
哭超久的,我連我老公我都跟他說我不去西門
21:40
鐘丹吟
那他現在還好嗎?
21:41
鬼魅月
剩3.5隻腳沒尾巴
健在
21:41
鐘丹吟
3.5......
21:42
鬼魅月
嗯大腿都還在
21:42
鐘丹吟
嗯哼
對了

你上次不是要買縫紉機
那你有看好哪個牌子嗎?
21:43
鬼魅月


因為還不太會用看了也沒用今天跟老媽說我想買
她說以後未必用的到…唸一堆
21:44
鐘丹吟
顆顆
21:44
鬼魅月
==
21:45
鐘丹吟
怕白花錢吧
21:45
鬼魅月
她叫我別買
==
21:45

月: 鐘丹吟
那作業要怎麼辦?
21:46
鬼魅月
學校吧只好教室待晚點
21:46
鐘丹吟
......但我看你幾乎都準時走的...
21:46
鬼魅月
唉…不想跟老公說我想買等等被唸
21:47
鐘丹吟
他幹嘛唸=_="
你媽唸就算了
21:47
鬼魅月
==週三的課哪準時走
我老公跟我媽一樣怕我花錢
21:48
鐘丹吟
......但這作業需要又不是什麼....
21:48
鬼魅月
老人都一樣
21:48
鐘丹吟

大不了畢業後轉賣啊
雖然轉賣價格也沒多高
還低的很可怕=.=
21:49
鬼魅月
我媽說要買就自己找打工買
21:49
鐘丹吟
嗯哼
21:49
鬼魅月
但我情願學校留晚點
21:50
鐘丹吟
很認真啊

可是縫紉機沒多貴耶
2~3000就有
拷克是比較貴
1W以上
21:51
花錢我沒興趣啊
21:51
鐘丹吟
..
月: 鐘丹吟
.........那你之前說的想買是??
21:52
鬼魅月
看了快兩年了
還是沒下手買了手壓式的你忘了哦
==
超難用說
21:53
鐘丹吟
手壓式?
我不知道你買了手壓式的
那東西沒用過 只覺得他看起來造型挺像釘書機的
21:54
鬼魅月
像訂書針
用過幾次
想摔爛他

一直斷線
21:55
鐘丹吟
......那幹嘛當初要買......
21:55
鬼魅月
想說便宜結果還是買貴
如果跟的要買我情願買最好的==
21:56
鐘丹吟
工業用縫紉機?
但那就貴死啦 比拷克還貴
21:57
鬼魅月
我怕工業用的耶
21:57
鐘丹吟

但那就最好啊
牛仔布都車的很順暢
21:57
鬼魅月
==教室在用時我都小心意意
21:58
鐘丹吟
不然要粗心大意嗎......
21:59
鬼魅月
至於家用的只有那次
鬼魅月
至於家用的只有那次跟你一起那次用過
21:59
鐘丹吟
恩 很驚悚的一次=.=
21:59
鬼魅月
到現在我串線一就錯誤連連
21:59
鐘丹吟
缺乏練習ˇˇ
22:00
鬼魅月
哈超怕被笑的
22:00
鐘丹吟
那就多練習啊
22:01
鬼魅月
==這時我就想說還是手壓式好
22:01
鐘丹吟
........但你剛才在嫌他爛不是......=.="
22:02
鬼魅月
安全多
比安全…
唉果真不了解我
我不喜歡冒險
22:03
鐘丹吟
因為我們幾乎都沒現實面對面聊天過
是喔O_O

但你用網拍也算是一種冒險吧?
畢竟那東西未知性很高O.O

就連FB也很少
這次就問問題順便閒扯淡
鬼魅月
哈哈哈哈
人就是貪只是成度上的問題
不知道耶我在想自己能力
月: 鬼魅月
哈哈哈哈
人就是貪只是成度上的問題
不知道耶我在想自己能力所即不可嗎?但卻因為貪跟慾望搞的如此
唉倒楣的不就還是自己
如同這次的小偷一樣
唉…
00:05
鐘丹吟
他如果真的會這麼想就好囉
還真第一次見到人可以如此之無恥
懶的管他
就怕遇到無賴
有感覺的 基本上口頭勸勸就好了
就會自動歸還
但這根本沒再怕的無賴
能說啥?
00:07
鬼魅月
==
囧是自己人所為
00:07
鐘丹吟
是啊
不然哪個小偷那麼閒每間社辦都看
還看上兩台要銷贓也不好銷贓的東西

而且那兩台真的要賣 被追到就麻煩了
因為那兩台有打印
況且資料也提供給警察那邊
00:12
鬼魅月

難怪你fb 打成那樣
00:12
鐘丹吟
黑啊
00:12

月: 鬼魅月
只能說跟老人在一起慣了會只想看戲
00:12
鐘丹吟
超想殺人
呵呵
00:13
鬼魅月
還蠻好奇是誰的
00:13
鐘丹吟
這我就都沒透露了 不然就死了
00:14
鬼魅月
我家老公說少管閒事
00:14
鐘丹吟
.......那你還問=_="
00:14
鬼魅月
所以很多時候我都閉嘴
哈哈哈他又不知道
現在他可管的很嚴呢
時在跟之前差多了
11月23日
17:38
鐘丹吟

對了
你在把你星期一那次下午的經過再講一次
我要弄個事件整理包
11月23日
21:25
鬼魅月

21:38
鬼魅月
妳有私下去找那小偷嗎?
21:40
鐘丹吟

目前還沒打算
反正下星期直接給他難看就好

你交代一下你上次跟我講的星期一過程
我要打成報告書交出去=_= 超煩
21:40
鬼魅月
恩恩
好這
月: 21:40
鬼魅月
恩恩
好這次我詳細交代一次,
21:42
鐘丹吟
恩恩
21:42
鬼魅月
但事隔一個月==
我用力回想哈哈哈
21:42
鐘丹吟
我記得你說先是看到社辦燈亮著
又折回去
21:43
鬼魅月
恩恩我跟阿夜
想說沒人我們就走了
結果是我們走後?
偷的

21:44
鐘丹吟
看時間應該是吧 檔案不在手上
但你現在這樣講沒很詳細=_=
21:46
鬼魅月
先讓我回想
==
上玩公民素養我跟阿夜一同要回社辦,看有沒有人有人的話待一下,結果看著燈亮進去門卻是鎖的,以為是沒關燈吧,試了試開門依舊開不了,所以就走人了
21:51
鐘丹吟
喔喔 所以不是從外面看到社辦裡頭燈亮著
然後時間大約下午5點多?還是3點多?
21:53
鬼魅月
我們下課
月: 鬼魅月
我們下課是老師含散的但機本上都是四點快五點或五點出
21:53
鐘丹吟
恩恩

怎麼覺得跟上次聽的差好多@.@
我在想想
21:54
鬼魅月
上次沒講的很詳細啊
==
21:55
鐘丹吟
印象中記得上次內容比較多........
21:56
鬼魅月
還有我在社辦待到三點
==
21:56
鐘丹吟
喔喔
21:56
鬼魅月
差這個吧
21:56
鐘丹吟
應該是
21:56
鬼魅月
我煮麵啊

21:57
鐘丹吟
我沒在學校啊.......
那時忙畢製根本沒踏進校門......
21:57
鬼魅月
而且洗鍋子時調酒社還有人
嗯恩
有特別叫他注意有沒有人進出
這是三點前
溪環鍋子我就是七樓上課了
洗完鍋子
==
洗鍋子時有遇到企鵝
小聊一下
22:03
鐘丹吟
恩恩
22:04
鬼魅月
你有問阿葉?

嗎?
22:05

月: 鐘丹吟
問啦
他還沒回
22:05
鬼魅月
==
她在幹嗎
22:05
鐘丹吟
企鵝是現在也在問
沒用電腦啊O_O
他又沒上線
22:06
鬼魅月

只爬認為不重要忘光光
==
囧明天起點就要起床
七點
月: 她自己用的
月: 這就很好提告

 

 

 

shiny 101-11-24 13:29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因為實在不知道怎麼半,只好來請教您 家裡外面的土地一直都是我們在維護環境以及停放汽車 因為算是一條巷子,那裏很常有國高中生在那抽菸甚至拉K 最後也是我們去勸阻以及架設監視器和與警察環保署聯繫 昨天卻收到刑事竊占的傳票,有人告我竊用土地 但從我小時候就是我爺爺留下來,並且那裏本來是做倉庫使用 是後來打掉才當停車位,土地寫的侵占608-2而我的所有權狀是608-002 我不曉得這樣是不是有甚麼差別 爸爸走得早,媽媽離婚就很少回來,家裡只有我跟女朋友在照顧重度智障的大姊 我不曉得是不是這樣覺得我們好欺負 因為上個月隔壁鄰居把車停在那,我們請他移走 對方的態度並不是很好,後來還說他們也有權可以停那 傳票上沒有寫說誰告我跟大姊,朋友說要去了才知道 想請問張律師,我現在應該要做甚麼以及注意甚麼 因為要養大姊,一個月只有三.四天假,我不能隨便請假會被扣薪水 我一直以為外面的是我們的,但我不清楚608-002跟608-2有甚麼樣的差別 如果不一樣的話,那這些維護工作為什麼是我們在做 而如果是一樣的話,請問謝律師,我應該如呵處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雖然對您提出竊佔罪,但是否成立檢察官仍會調查,若您們在該土地上確實有所有權,且從以前即占有該土地,基本上應該是不會成立竊佔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shiny 101-11-24 10:44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因為實在不知道怎麼半,只好來請教您 家裡外面的土地一直都是我們在維護環境以及停放汽車 因為算是一條巷子,那裏很常有國高中生在那抽菸甚至拉K 最後也是我們去勸阻以及架設監視器和與警察環保署聯繫 昨天卻收到刑事竊占的傳票,有人告我竊用土地 但從我小時候就是我爺爺留下來,並且那裏本來是做倉庫使用 是後來打掉才當停車位,土地寫的侵占608-2而我的所有權狀是608-002 我不曉得這樣是不是有甚麼差別 爸爸走得早,媽媽離婚就很少回來,家裡只有我跟女朋友在照顧重度智障的大姊 我不曉得是不是這樣覺得我們好欺負 因為上個月隔壁鄰居把車停在那,我們請他移走 對方的態度並不是很好,後來還說他們也有權可以停那 傳票上沒有寫說誰告我跟大姊,朋友說要去了才知道 想請問張律師,我現在應該要做甚麼以及注意甚麼 因為要養大姊,一個月只有三.四天假,我不能隨便請假會被扣薪水 我一直以為外面的是我們的,但我不清楚608-002跟608-2有甚麼樣的差別 如果不一樣的話,那這些維護工作為什麼是我們在做 而如果是一樣的話,請問蔡律師,我應該如呵處理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4 21:54

608-002跟608-2是一樣的。 重點是您的土地是不是全部持分,還是跟人共有? 另外,那塊空地是不是在您土地範圍內,必須調閱土地謄本才知道,如果在高雄,可跟我預約時間免費諮詢。

shiny 101-11-24 09:59
律師您好 不好意思,因為實在不知道怎麼半,只好來請教您 家裡外面的土地一直都是我們在維護環境以及停放汽車 因為算是一條巷子,那裏很常有國高中生在那抽菸甚至拉K 最後也是我們去勸阻以及架設監視器和與警察環保署聯繫 昨天卻收到刑事竊占的傳票,有人告我竊用土地 但從我小時候就是我爺爺留下來,並且那裏本來是做倉庫使用 是後來打掉才當停車位,土地寫的侵占608-2而我的所有權狀是608-002 我不曉得這樣是不是有甚麼差別 爸爸走得早,媽媽離婚就很少回來,家裡只有我跟女朋友在照顧重度智障的大姊 我不曉得是不是這樣覺得我們好欺負 因為上個月隔壁鄰居把車停在那,我們請他移走 對方的態度並不是很好,後來還說他們也有權可以停那 傳票上沒有寫說誰告我跟大姊,朋友說要去了才知道 想請問張律師,我現在應該要做甚麼以及注意甚麼 因為要養大姊,一個月只有三.四天假,我不能隨便請假會被扣薪水 我一直以為外面的是我們的,但我不清楚608-002跟608-2有甚麼樣的差別 如果不一樣的話,那這些維護工作為什麼是我們在做 而如果是一樣的話,請問張律師,我應該如呵處理
1.應該程序上是被告身分 2.如果有所有權 應該是沒有竊佔罪的問題 3.縱使沒有所有權 你們主觀上應該也沒有竊佔的故意 應該是不會有問題
薇薇 101-11-18 08:23

請問各位前輩:

本女子與母親住於嘉義縣的義竹鄉下,前面住有不正常的鄰居~~~敘述罪證:曾拿刀殺妻最後導致離婚,毆打父親,到處說人是非;當過內衣賊,偷看婦女洗澡~~~~因為我晚間6:00左右會到戶外倒垃圾....那人會一直盯著你看或者,前陣子早上要出門時,那人也剛好開後門出來又盯著你~~~我已經跟他有跟他罵過一兩次~~~我被嚇到受不了後去報警,他們家裡卻說我沒證據,後來警察有過去問他們口供錄音了!!!!後來我有請人來家中前面裝兩支監視器,想慢慢搜到比較充足的證據好一次告發他~~~~請問大家或專業的律師們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可以提供給我怎麼去蒐證好好的舉發這種不會尊重人的不正常之人!!!??

 

 

薇薇 101-11-18 07:57

請問各位前輩:

本女子與母親住於嘉義縣的義竹鄉下,前面住有不正常的鄰居~~~敘述罪證:曾拿刀殺妻最後導致離婚,毆打父親,到處說人是非;當過內衣賊,偷看婦女洗澡~~~~因為我晚間6:00左右會到戶外倒垃圾....那人會一直盯著你看或者,前陣子早上要出門時,那人也剛好開後門出來又盯著你~~~我已經跟他有跟他罵過一兩次~~~我被嚇到受不了後去報警,他們家裡卻說我沒證據,後來警察有過去問他們口供錄音了!!!!後來我有請人來家中前面裝兩支監視器,想慢慢搜到比較充足的證據好一次告發他~~~~請問大家或專業的律師們有沒有比較好的想法可以提供給我怎麼去蒐證好好的舉發這種不會尊重人的不正常之人!!!??

 

 

悠璃 101-11-14 12:06
王啟安律師您好: 事情是這樣的 我原本是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主要工作除了招呼客人跟銷售商品外最重要的就是收銀了 由於我收銀的習慣是 只要是腦中可以快速計算出來的數目 客人給了我錢後我會直接按收銀機的找零鍵 收銀機就會直接開抽屜 我就會直接找錢給客人 這樣比較節省時間 但相對的按下找零鍵的話收銀機就不會顯示找零的金額 那天早上我有點不確定找給客人的錢是否正確 由於每天傍晚都會先點過一次收銀機的錢 我怕會少錢(因為傍晚不是我點錢的) 於是我就先放了二十塊進去收銀機 傍晚時點錢的那位同事說沒少錢 而到了晚上收店時 是我要結算收銀機的 我在點錢的時候剛好多出我的二十塊 於是我就拿起來了 過沒幾天老闆娘說她看到了監視器畫面 她說公司多出來的錢就是屬於公司的財產 我跟她解釋那是我放的二十塊 但她不相信 還說了些很難聽的話 老闆還說我一定不只拿過那些錢 之後又說偷竊屬於公訴罪 她大可以把我送辦 我當時心想那本是我的錢 就算要送辦我也不害怕 但她又說什麼她也不忍心讓我留有案底 所以說這個月的薪水她就不給我了(當作和解金) 於是她跟我要了我的身分證字號 之後隨隨便便拿了張紙(嚴格說起來她拿的是我們打卡的卡) 在上面寫上當時拍到我的監視器畫面的時間點和我的出生年月日跟身分證字號 說我們是不支薪和解這樣 之後還叫我簽名蓋手印 我想請問一下我還未滿十八 她拿我的身分證字號有什麼用途嗎? 再者 通常和解書這種算正式書面文件的東西不是需要證人的簽名嗎? 她這樣隨隨便便拿了張打卡的卡有什麼文件效力嗎? 還是說她看我未滿十八不懂法律所以隨隨便便做做樣子嚇唬我 只是不想發薪水給我呢@@? 請您為我詳細解答 謝謝!
1.民法成年為20歲 你跟他簽定的和解書(就是和解契約)效力未定 依法是必須或法定代理人同意才生效 也就是必須徵得你父母同意 2.簽訂契約和解書 是不需要證人的 3.打卡紙還是可以是一種文書 不會因為他很隨便 就怎樣 所以 本案關鍵在法定代理人是否同意
欣欣 101-11-05 14:07

在製作筆錄後警方說會深入調查但至今已開過一次偵查庭卻始終見不到人證 ˋ物證ˋ監視器錄影帶 甚至到過派出所對方似乎對一切瞭若指掌因為就在當天傍晚對方竟找熟識的黑道約見面表面說協調實際卻是表態恐嚇
總而言之想詢問卻又擔心怕遭受到派出所的員警向對方通風報信ps:的確有探聽到對方的父母(有錢人家,且在當地有結識黑白兩道的人)有熟識派出所裡頭的員警

小哈 101-11-04 22:44

我家的房屋外觀,被一輛小發財車撞到,牆壁石材掉了一大塊,旁邊也產生裂縫,而這台小發財車再撞到我家的房屋後,也沒留下聯繫方式就走人了,好在我家鄰居有裝監視器,調出來看才發現是小發財車撞的,請問現在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Daisy 101-11-03 19:58

我的機車於10月19日在樹林區被偷竊
經過報警處理,調閱監視器得知是被偷走。
在今日11月03日被尋獲找回
尋獲原因為,對方騎乘機車發生車禍,報警處裡才找回贓車
對方為未成年,作筆錄時聲稱機車非他偷竊,是朋友借放的,
機車車體都損壞,大牌也都被拔走了(還要花錢花時間去監理站領大牌)
對方的父母也未表示想要和解意願,警方也傳喚疑是偷竊機車的乙方
乙方也否認為他偷竊,乙方的家長也表示車子是朋友寄放的。
由於此兩方皆都否認也不願意和解,警方建議直接提告

我想知道遇到這樣的問題,
1。我該告哪一方?
2。可以告他什麼?
3。這段期間我上下班所花費的車資可以要求賠償嗎?

lin 101-11-03 11:35

願意當證人幫忙受害者指證是好意,

但被莫名指證的人只能自認倒楣嗎?

人在公司上班,車子沒騎也沒借人,

太太在家中無緣無故接到通知說我的車是肇事車輛,

現場還遺留一隻手機說是肇事者掉落的,

會再查通聯紀錄以及手機本人是誰,

到場後員警一開口就質問『為什麼撞到要跑』?

態度非常令人不舒服,

後來摩托車到場開始製作筆錄後態度才轉好,

員警說有人報案他們就是照程序來,

我們詢問是什麼情況?是有拍到還是怎麼樣?

不予理會我們的問題,只說他的責任就依規定通知到場說明,製作筆錄,

到時候他會再調監視器等等之類來查證,

我們只是列為"關係人",不是"嫌疑人",

但是車子也被扣住.....

詢問員警,那只有一台摩托車要上班怎麼辦?

員警說沒辦法,扣車是合乎規定....

那關係人要花時間配合到警局說明,做筆錄,還扣車,

如果屆時證明不是我們,

那對於舉證錯誤車號的目擊者有無相關罰責?

類似事件糾紛只保護指證人的權益嗎?

對於我們莫名其妙被指證是肇事車輛只能乖乖到案說明然後配合被扣車嗎?

那這樣關係人和嫌疑人有什麼兩樣呢?

我可以提出什麼來維護我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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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 101-10-30 21:21
律師您好!想請問說某人曾在我自家店面大力拍桌並指者本人說出:『這位老闆,你印堂發黑』這句話,店面監視器也有把這段過程給錄下來,而本人在害怕的情況下向對方提出恐嚇告訴。之後法院開庭時,法官認為還未達到恐嚇要件之因素,而以不起訴論結。但事後對方向法院提出誣告,請問律師,對方的誣告會成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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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刑事誣告罪實際上很難成立,因為要件非常嚴格,必須是虛構事實申告,且主觀上有想要對方被刑事追訴的意圖。但本案您只是認為被恐嚇,實際上對方也有拍桌子並說那些話,只是檢察官認為並沒有達到恐嚇的程度,所以基本上並不會是虛構事實,不會構成誣告

APPLE 101-10-25 16:20
律師你好.. 今天朋友騎機車在巷子裡跟另一台機車擦撞.. 對方是車頭受傷..朋友這邊的機車車身中間遭撞..人倒是沒事 但由於沒有報警..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們..雖然有監視器..但監視器也是歪斜的..看起來沒有作用 後來雙方去機車行估價.. 對方連掉漆都估了..估了四千多.. 朋友好心只估車箱的部分..但對方還是很強勢的想要我們這邊賠錢 但我們都還是學生...想請問現在這樣該怎麼處理?
您好: 您們可以先去區公所聲請調解,以免讓對方獅子大開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PPLE 101-10-25 16:17
律師你好.. 今天朋友騎機車在巷子裡跟另一台機車擦撞.. 對方是車頭受傷..朋友這邊的機車車身中間遭撞..人倒是沒事 但由於沒有報警..對方一直說是我們撞他們..雖然有監視器..但監視器也是歪斜的..看起來沒有作用 後來雙方去機車行估價.. 對方連掉漆都估了..估了四千多.. 朋友好心只估車箱的部分..但對方還是很強勢的想要我們這邊賠錢 但我們都還是學生...想請問現在這樣該怎麼處理?
如果是4千元可以和解 建議還是跟對方和解 因為對方有受傷 如果真的提告 有可能賠償數字就不是這麼便宜
淼淼 101-10-23 10:25

我是一名會計,下個月要搬到一個開放式辦公室(就是一大間辦公室有好幾間公司分租,無隔間,你看得到我在幹嘛我也看得到你在幹嘛),老闆不打算買新傢俱,原有傢俱無法上鎖,是容易拆組的那種,無監視器,因怕東西或錢不見會要我負責,所以打算寫一張免責切結書給老闆簽,無論什麼東西不見或是公司資料外洩都不干我的事,想請問該怎麼寫這張切結書

1.切結書原則上是單方就特定事項之聲明 並非當然有拘束雙方的法律效果 2.不過至少真的發生訴訟紛爭 可稍微降低歸責自己事由 不過要完全免去任何責任 是不可能的

angela 101-10-21 02:16

??

律師您好:

    想請問車禍事件,

A方機車(36歲,酒測值0.52,完全沒煞車痕,直接撞上前方路邊停車自小客車,急救後不治)、

B方機車(我30歲,路邊臨時停車要載同學,被A從左方快速擦到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沒被擦撞到,連最突出的左邊照後鏡都沒偏掉)、

C方汽車(45歲,熄火,路邊停車,坐車上等人)

 

B與C方都是停在紅線上

 

9月15號晚上十點半多,

A方擦到我左小腿半秒後,就聽到很大一聲"碰",接著就看到A坐在靠近汽車道的機車道上面,

然後我和同學打電話叫救護車,沒多久救護車到後,送醫急救一個多小時就往生了..

 

我和同學及小客車駕駛被留在派出所做筆錄到天亮,

沒遇過有人在眼前活生生的走掉,我及同學嚇到不知所措也精疲力盡..

製作筆錄的警察對我們說:「妳們很倒楣,因為A有酒駕,而且是由後方追撞到妳們,A沒往生的話,妳們可以跟A求償(小客車後方保險桿的地方被撞凹一個洞);可是現在A往生了,所以妳們變涉嫌過失致死..」

 

隔天早上11點,警察開警車戴我們去醫院太平間,

等法醫、檢查官、書記官驗完屍後,

就對我及同學、C方三人問話..

其中,我同學(被載的)成了證人,而我與小客車駕駛成了A1與A2(涉嫌過失致死)

 

因為當時臨停的地方沒有被路口監視器拍到,

後來檢查官要求員警去調當時路過的車輛有否拍到的畫面,

然後就回派出所,

鑑識組又拍了一次我的機車汽車外觀(事發當晚鑑識組已拍過,但檢查官要求白天也要拍才清楚)。

 

因為我只有左小腿外側擦傷機車並無新的擦傷痕跡,

所以鑑識小組的人就叫我和同學坐上機車,模擬當時情形拍照,

拍完後,製作筆錄的員警就叫我和同學先回去休息,

員警說如果A方家人沒提告的話,我們就沒事,不過會收到違規停車的罰單;

 

直到上星期突然接到調解通知書,

於星期五出席調解會,

C方的汽車因有買任意險,所以有保險員隨同,

我由母親陪同,

A方的姐姐與姐夫,坐下後,就說因為C方一直很積極的說要和解

所以他們才會出席,

然後C方的保險員請A方出示相關資料後,

因為"鑑定報告書"尚未下來,

所以C方的保險員無法和對方談金額,

A方的姐姐就說,那我算個金額給你們..

就寫了「A男對媽媽的撫養金600萬+精神賠償400萬+20萬喪葬費+3萬機車(已無法使用)」

總計1023萬的賠償金..

 

我一看到整個傻了..

A方的姐姐說因為我較年輕,所以她只對我求償2成的金額(205萬),

至於造成她弟弟直接死亡主因的C方車主,

她會對他求償4成的金額(又說因為C有任意險可幫他負擔),

過程中,我一直沒有講話,

A的姐姐一直對C車主說「我弟弟是撞上你的車子才死的」

因為保險員沒有鑑識報告書,所以當天沒有結果..

 

在當時,調解委員的小姐一聽到A提出的金額就說「妳弟弟的酒測值偏高,應該也要負一點責任..」

A的姐姐回「對~但喝酒不等於死亡,警察臨檢的滿街都是,那些人也沒死」

 

C方與保險員先離開後,

A的姐姐一直對我說「妳如果沒違停的話,我弟弟也不會死,因為沒有人可以證明我弟弟不是撞到妳之後,才去撞到前方的小客車,而且我只對妳求償兩成,對C方妳不能跟C方說,因為我要跟C求償四成。」

 

我母親一聽到205萬,當坦痛哭..我則是無法反應..

A的姐姐看我都沒反應,又說「看妳的良心到哪裏拉~因為我這筆錢是給我媽媽及弟弟(死者)的交代,如果妳沒錢的話,我在幫妳跟我媽媽說,讓妳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A的姐夫一聽,就說「不要分期付款太麻煩,(轉頭對我說)妳不能叫家人把房子抵押貸款或是去跟銀行借錢嗎~」

因為看到205萬,我一直處於驚嚇..沒反應..

最後A的姐姐對我說「妳如果早點和解的話,大家都輕鬆,如果妳不和解的話,也可以,就走法律徒徑,那之後如果妳要坐牢的話,就會有汙點,看妳拉~我都可以」

 

因為金額太龐大,最後我跟A的姐姐說「要回家想想..」

A的姐姐說「妳如果要和解的話,在打電話給我」

 

回家後上網PO文,朋友看到後,告訴我,

為什麼責任都沒釐清,對方就要求205萬的金額,

應該是由法官判定這場車禍,A、B、C三方應各負多少責任才對,

 

我想請問律師的是~

如果照刑法的話,我的部份大約會佔多少的應負責任(因為我是被擦到小腿外皮,並沒有車體上的碰撞)

 

PS.如果是我照成A的死亡,該面對的我不會逃避,但是我停在路邊,被A擦到皮外傷卻要付205萬的天文數字...我實在無法接受...與其這樣...當初就讓A撞死我算了...205萬...我一個月不到三萬,就算月付2萬給她們,等於我要工作九年薪水都給她們...但不是我的錯..酒駕撞人的沒錯..路邊臨停被擦傷卻要付205萬...我難過到好希望當初死的人是我....看母親為了我的事煩惱到以淚洗面....我好自責死的不是我....

沈恆 (沈律師) 101-10-21 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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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yl 101-10-20 03:59

前幾天,我要跟我前女友分手,但是他不願意,跑來我家門口要找我。
本來我不願意讓他進來,後來他傳簡訊說他把放在我這的東西拿了就走,再加上他不斷的按電鈴,所以大概50分鐘後我開門讓他進來。
他進來之後我已經將他的東西包好拿給他,同時請他離開,但是他不願意離開,一直說要跟我談,我說了很多次請他離開他都不走,最後我不理他,回房間玩我的電腦
他一開始只是在我旁邊吵,但我完全不理他,後來他就開始拉我的手(把我右手拉離桌面不讓我用滑鼠),我甩開他之後繼續用,他又繼續拉我的手,前後大概有3-4次,在這過程中,應該是我甩開他的手的時候,他有往後倒去撞到桌子或椅子之類的。後來甚至把我的筆電直接關上,於是我只好將他拉出我的房門外,同時把門鎖起來,不過我忘了我們要匙插在門上,他又自己開門進來,同時拿著鑰匙不還我,這時我便拿起手機佯裝報警,希望他自己離開,結果沒想到他開始破壞我家的東西,把另外兩間房間的鑰匙拔起來丟進馬桶裡沖掉,到只為此我忍無可忍,直接將他拉出我家大門,然後把門關上。

1. 他以拉扯過程中造成他受傷對我提出傷害告訴,有可能成立嗎?
(他筆錄中的說法是我有推他,但是我只有將他的手甩開,應該是他自己往後倒去撞到的,因為我當時坐在椅子上,他站著從後面拉我的手)

2. 他在我使用電腦的時候不斷的拉我的手,甚至將我的筆電直接關上,因此我對他提出強制告訴,是否會成立?

3. 他進入我家後,我多次要求他離開他都不肯,最後是我把他拉出我家大門(我家大門口監視器有拍到這段),因此我同時也告他侵入住宅,是否會成立?

4. 我的想法是,我根本沒有'傷害"他,他的傷是自己摔倒造成,且拉扯是因為他已經侵犯我的權利(強制的部分),因此我針對其不法侵害的動作做出防衛,因此同時告他誣告,是否會成立?

 

101-10-17 17:20

我的狗遺失了,但是他未植入晶片,

今天去報警,警察有協助幫忙調查監視器

但是我問警察,那這樣需要報案嗎!?

他卻和我說不需要!

"警察機關受理人民交存拾得遺失物作業"

遺失這項,也包含在內嗎?!

小冠 101-10-16 08:11

事情是這樣的

10/9號晚上八點左右我前往台大的舊體育館

舊體育館的正門口右邊有個停腳踏車的區域

我把腳踏車停在那裡,並把我的書包放在腳踏車座墊上

此時,我很確認我的皮夾還放在我的書包前袋

接著,我往前大概三步的距離坐在階梯上和我同學聊天

但由於我是背對我的背包,雖然我不時回頭查看,悲劇還是發生了

約莫八點四十,有個男生好像要移車,撞倒我的腳踏車,我的包包掉落在地上

我聽到聲響於是回頭查看,他跟我說了聲對不起,就騎車走了

我那時很笨居然沒檢查有沒有東西丟掉,不過書包前袋是開著的

(我在猜想,他根本不是移車撞倒我的書包,而是翻找的過程中弄掉的)

後來我將我的書包和大家的一起置放在舊體育館前,約莫九點半大家離開

而我在九點四十五分抵達捷運站時發現我的皮夾不見我沒辦法刷進站

我以為我錢包掉落,所以火速回現場找

不過一無所獲,找到直到晚上11點

隔天六點去案發地找,同樣徒勞無功。


案發當天晚上馬上掛失我的身分證 提款卡 信用卡

原本認為我的錢被撿走會好好的送還回來,於是我等了幾天

等到禮拜四晚上,發覺應該是被偷了,我才掛失我的學生證


一掛失學生證才發現事情有些許線索

因為悠遊卡和學生證是結合在一起的,

等於是說我知道卡號也可以追查到他的刷卡記錄

而且我皮夾裡面也有摩斯卡

也可以致電摩斯,查到他在遺失後的消費記錄


於是我在10/12星期五去報案,雖然說案發地點沒有監視器,不過捷運站 摩斯店家

總會有吧?

筆錄的時候,警察有問我說要告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兩者似乎都是非告訴乃論

不過我看侵占遺失物好像重一點,所以我告了這個


直到昨天10/15號,我查到他的悠遊卡交易明細,還有摩斯卡交易明細

悠遊卡是10/10從台北車站坐車到動物園站在去搭貓覽,最後作回台北車站

而摩斯卡裡面有金額已被全數消費完,皆是台大附近的摩斯店家,應該是台大學生

而我今天想去跟警察補充這些東西。

請問

1.照這樣看來找的機率大嗎?
(依我自己的推論,會在國慶日出去搭貓覽,應該是出去玩,而出去玩應該不會
只有他一個人,雖然他拿我的悠遊卡,但是他朋友可能是拿學生證刷進刷出,這樣
總可以從他朋友那邊下手詢問吧?他朋友袒護他怎麼辦?警方可以要求他朋友要說
實話吧?因為我怕他們是朋友關係,但也是證人關係,會很複雜)


2.我這樣算自己找線索,請問這些線索可以事後提供給警方嗎?
因為其實我當時有提供悠遊卡卡號跟摩斯卡卡號給警方
警察好像很忙,不然照理說我知道的這些警察應該早就調到資料了
因為昨天承辦我的員警不在,只好今再去警局一趟
不過我記得他說承辦的人跟偵查的人不一樣
偵查的人會能了解情況嗎?


3.當初作筆錄的時候,警方有問我有遺失些甚麼東西
我有說出我大概遺失現金1500元,很多卡(還有具回憶性的東西),還有一把系櫃鑰匙
因為我們系如果弄丟這把鑰匙的話,還會被罰100元
請問我要怎麼舉證說,當初皮夾有這些東西?萬一他死不承認皮夾有這些東西怎麼辦?
而且皮夾當初是人家送我的我也不知道價值,不過大概是500元左右的價值
但是我沒辦法舉證這個價值,到時候法官會如何?又時間精神損失又是怎麼計算?
這件事情的確浪費我很多時間,還有我的心力


4.當初作筆錄的時候,警方問我說悠遊卡裡面剩多少錢,我說大概100多我不確定
可是後來查到餘額好像是60多元,這樣我會處罰如何的嗎?因為這種零頭我真的沒有在記
我只知道,當初裡面有錢,現在沒有了。


5.警方問我要告竊盜還是侵占遺失物,是這樣問我的嗎?我根本不太懂這兩著有甚麼不同
還是到時候起訴的時候,檢察官認為有需要會自行修正該起訴的罪名?


6.到時候抓到人的整個流程是如何?在警察局見,然後將皮夾給我?還是直接法庭上見?
聽說會是檢察官幫我起訴,那我的東西可以當庭要回來嗎?還是還要附帶一個甚麼民事
?那會需要請律師嗎?請完律師好像也就沒有追回這皮夾的意義了,皮夾大概總價值3000


謝謝耐心的看完!!並解答我的疑惑,第一次去報案有很多事情不知道
希望事情可以快點結束

小米 101-10-16 00:56

文章前面是說明~從交警畫錯圖、跟不按實書寫口供開始!

問1員警寫的口供,與我方說明的案情不符
答1
我父親念,員警寫,但員警卻沒照實寫口供

問2您們是否曾發現錯誤或缺漏要求改正,卻遭到制止?
答2
我當時發現與事實不符,要求改正,卻被員警制止插話。

問3員警是否以自己公平公正為由,不會偏袒誰,推拖改正?
答3
是。員警回答上面那些話,再次拒絕我方檢察自己口供是否被謄寫錯誤或缺漏。

問4家屬再三要求檢察口供,是否有被員警推托?
答4
有,交警以自己趕交班為由,軟硬兼施要求我方趕快簽名。

~補充~

事後我方發現口供有許多地方與我方當初的講的話不同。(PS:我方有準備講稿,照稿念。可是口供出來卻錯漏很多東西)

另外,事件發生在8月初,我方直到9月底才錄口供。在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監視器的狀況,警方居然有辦法在[事故現場圖]~畫出我方於騎樓內的行車狀況。而事後還竄改我方口供變成~我方直接從騎樓下直接行駛出路面的駕駛行為。(PS:事實上是從騎樓下先牽車出來,然後在啟動行駛)

請問律師先生,關於警方竄改我方口供的行為,該如何處理?另外在錄口供之前,我方已經從[案發照片]中明確說明,我方不可能直接從騎樓下,直接將機車行駛到路面(因為機車停的很滿,擁擠的沒有迴旋空間,而且當初我父親是車頭向內、車尾向外的方式移進停車位,所以不可能直接行駛出來)。而警方[在聽完我方說明後]~[我方後來錄口供說~從騎樓[牽車]出來]~警方卻偷改我方口供為[從騎樓[行駛]出來,跨線穿越出去]~~我方後來送了鑑定,才發現警方那邊留下的口供與我方原來的版本不同,被偷改~我方該如何處置他們!(交警是否有詐欺的嫌疑?騙簽名,還偷改內容)...另外鑑定會聽完我方的說明後,依舊使用警方錯誤的現場圖,還引用[我方被竄改的口供]作引述,判決我方有過失~關於這樣可惡花了我5千元作鑑定還冤枉我方的鑑定會,該如何處置?..舉一例,我要賣一個鑽石,請某鑑定專家鑑定~結果為1A,我就以1A的價格賣出。事後有人告訴我,那其實是3A的鑽石,是那鑑定專家鑑定錯誤。我因那位專家的[錯誤鑑定結果]而遭受損失,我理當可以求償吧!~~~換成交通鑑定會,我先花了3千做了第一次鑑定,想得到公平正確的答案,結果沒有,第二次再覆議,又花了2千,還是得到錯誤的結果。我方因此在這案件受了損失,那我該如何找鑑定求償?...這是否該以[消費糾紛處理],還是可以[國賠處理]~..因為鑑定會隸屬於交通部!==============我方如果直接出來,這件車禍對方會[辯稱]我方突然衝出來致使他反應不及撞上而受傷,我方要負責賠償對方。而我方如果[牽車出來][先停在路邊]後,再行駛。那就變成對方涉及[未保持安全距離]、[超速-車速過快]、[未注意車前狀況]等過失,對方即要賠償我方。所以,[鑑定結果]是否正確,很明顯的干係雙方的賠償問題(實質利益損失)~因此,今天第三方的鑑定會,在明知有問題的狀況,依舊作出錯誤結論時,我方根據前項,應當可以要求鑑定賠償我方損失吧!???...另外...該處地形屬於斜坡+窄巷~根據交通安全規則-下坡車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所以對方~一開始就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的義務]?

 

 

 

 

 

 

阿加 101-10-04 20:37

甲男與乙男糾紛報警處理.警方到場甲男稱乙男酒後駕車至甲男家找他發生爭吵.乙男到場吵架約30分後甲方報警方到場.

問1.(僅條件證據1)甲男願作證乙男酒駕情事.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2.承上(條件證據有2)乙男若自白坦承酒駕.加上甲男作證.試問警方可否偵辦?能強制酒測嗎?拒測可扣車開單嗎?

問3.承上1與2若有路口監視器佐證與沒有路口監視器佐證.是否有不同之結果?(條件證據有3)

問4.若1及2及3之各情境若都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5.A女見B女機車紅燈尾隨在後.報請警方到場開單.警方無監視器佐證下.可否依A女人證檢舉開立罰單?

問6.承上若有監視器佐證下.可否依A女人證檢舉開立罰單?

精選題

問7.酒駕車禍119先行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由醫院作酒測(抽血報告).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8.酒駕車禍119先行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在醫院作酒測(呼氣測試).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9.酒駕車禍警方先到場通知119到才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由醫院作酒測(抽血報告).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10.問9.酒駕車禍警方先到場通知119到才送醫.警方非在車禍現場作酒測而在醫院作酒測(呼氣測試).試問若依酒駕處理是為A現行犯移送...B準現行犯移送...C非現行犯函送?


問11.酒駕男0.55以上駕機車在非道路(公園.停車場.家中空地...等)酒駕.有無觸犯公共危險?駕機車在非道路未戴安全帽可否告發?

問12.酒駕男0.55以上騎A自行車......B電動自行車.......C電動機車(最新免牌照免安全帽那種車)道路上遭警攔查.有無觸犯公共危險?

問13.酒駕男0.55以上駕駛A推高機....B山貓...C怪手..D大型懸吊車.....行駛道路有無觸犯公共危險?

鴨鴨 101-10-03 13:21

日前有位客人拿商品到我們店裡說要退貨
但發票不見了
她就一口咬定說
她中午過來時 我有動過她的發票
所以是我偷他東西
後來我們調監視器畫面證實我發票有還她
但她還是堅持是我偷的
當時我同事在我旁邊都有聽到她指責我偷他東西

請問一下
這種情形我可以告那位客人什麼??

還有
因為當下還在做生意
逼不得已情況下
已經做了退刷的動作
商品也在我們這裡
但正常程序來說她需要還我們"發票" 要做廢
不然就要簽切結書

影片證明發票是在她那邊
但她不簽 又不還
這種情形可以告她"侵占"罪嗎??
不然若日後這張發票有中獎  又被拿去兌獎時

我們公司會有逃漏稅的情況發生
麻煩幫我解答一下><

林智群 (klaw) 101-10-03 19:44

這應該已經構成毀謗了,你可以考慮提告,

另退刷時就要對方提供發票,對方不提供,就不退刷,

你已經退刷了,很難要求對方再給你發票,這是妳們退刷前就應該想到的後果

鴨鴨 101-10-03 23:21

 那假如我以個人名義對她提告  毀謗

請問是我直接到法院去申告就可以了嗎?

是否要通知當事人說 我要告她...??

另外 若罪名成立  她會被處以什麼刑責?

 

發票...公司已經叫我寫單子去證實此發票要作廢= =....

 

謝謝

幸均 101-09-29 00:21

我(29歲 無前科) 2012年9月8日 晚上,我和我老婆一家人在他家聚餐, 因為隔天我的母親要去慈濟的電腦相關課程進修,要向我借筆記型電腦,我與我母親相約在晚上 11點40分在我老婆家的一樓門口相等要交給我母親筆記型電腦 , 當時我和(我老婆 , 和的表哥1位 ,表弟2位 ,表妹2位 ) 同時離開 , 到1樓大庭門口時看見有一輛白色小廂型車位於我母親後方位置約一公尺,我母親是在機車上等待 , (因社區一樓路邊有一處可停一部汽車,但凹槽是規畫紅線),我母親便是熄火停在此處等我, 我告知我母親後方有車輛要停車請她稍往前移,就在她稍往前移之時後方白色小廂型車突然猛踩油門,以超乎平常停車速度衝向我母親,就在即將靠近之時才急踩煞車(速度之快在如此短距離之內緊急煞車都還有胎皮摩擦地面的煞車聲),我和在旁的我老婆和老婆表哥都嚇了一大跳 , 當時我很用力的拍了對方副駕駛座車窗,並生氣的罵了對方(x!!哩衝三小) , 對方約40多歲 , 也很生氣的下車 , 我老婆的表哥上前詢問他是怎麼開車的 ? 對方很兇的對我說 (ㄍㄢˋ!! 哩拍三小!! ) 當時我很生氣,開車這麼粗暴還差點撞到我媽媽,還這麼兇(當時他正在和我老婆的表哥理論,還是很凶) !! 我從我媽媽的位置過去一把抓住他的領口把他一直推往到後方警衛室牆壁 , 於是和對方開始發生拉扯…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至社區門口的盆栽中,和機車停放區(造成一輛機車傾倒) , 我將對方押制在地 , 過程中 , 我們彼此對罵! ( 對方筆錄中記載我在拉扯中有說出 : 呼妳死 , 警察也針對此點提出質問,我是否有說此話? 筆錄中我有承認當時情緒激動,或許有說出類似詞語)

警察到達後我被我老婆的表哥和表弟拉開,警察了解事件後要求對方先將車輛移開違停區域,並要求到警察局製作筆錄酒測檢驗(對方無酒駕),全程錄影錄音,錄影中我情緒激動,想找對方理論,警察認為我不適合製作筆錄要求先回家休息明天在通知我製作筆錄

隔天下班接到警察電話,警察先生讓我看完所有影像紀錄(社區門口監視三個角度,警察到場後所拍攝的影片)而後製作筆錄 , 警察先生告訴我對方要對我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告訴,他已經去驗傷了, 我問:妨害自由是哪裡來的? 警察:他說妳拿刀子壓著他的右眼說要讓他死 , 而且一直攻擊她的頭部 , 我非常確定我們是拉扯,我完全沒有揮拳動作,更沒拿刀押制他,(對方驗傷單:手軸,膝部,胸部,挫傷)

後來警察說:可是對方撿到妳的鑰匙圈上面有一把瑞士工具刀(含刀面,十字螺絲起子,一字螺絲起子,開罐器,措刀…這種) 我說:這是我的鑰匙沒錯,但我並沒有拿他壓制傷害對方 , 警察說:那你要對檢察官解釋 ,我問警察,是你自己撿得嗎? 警察說: 對方把鑰匙圈給他時就是全開的狀態(四項工具,那是單手無法展開的工具,需用指甲扳開,但對方說我一手壓制他,一手拿刀出來押他)

對方又說他口袋裡有五萬塊不見了, 他並沒有說是我拿的

現場狀況就此為止.

以上:全有錄影存證,我已盡我所能客觀陳訴 , 是我犯的錯,我一定承擔,
對方損失我一定負責!!

我有幾個疑問:
1.對方說我打他頭部,但他的驗傷單上只有手部腳部胸部挫傷 , (拉扯過程中我們雙方跌入社區盆栽我也有手足部挫傷及刮傷,我們都有驗傷單) ,我知道我自己先動手一定不對,但對方這樣的駕駛方式威脅到我母親的生命安全就沒關係嗎?
2.對方說我拿刀押他,但監視錄影器和現場(我 我媽媽 我老婆 我老婆的表哥 我老婆的兩位弟弟 我老婆的兩位妹妹 和現場的社區警衛都可以證明我沒拿刀押他),拿刀押人這麼過分的事我真的也做不出來!!
3.他說他在現場掉了5萬塊要給他兒子繳學費,但現場監視器包含在場警察10多個人沒有人看到,監視器也沒看到,那是要我賠償嗎?
4.我是個裝潢學徒,賺沒多少錢,只要證明是我錯的我一定負責,借錢,分期付款都可以接受和解,但她說我拿刀押他和她掉五萬塊這無須有的罪名我無法接受

5.她說我拿刀押他,又攻擊他頭部,還掉了五萬塊...但我真的沒有這樣做(三部攝影機有拍到拉扯開始時我手上並沒有任何東西,但有幾十秒的時間我們雙方跌入盆栽中都不在畫面裡,對方的驗傷單中更沒有頭部傷害),我該如何跟檢察官解釋?

感謝專業的各位律師幫忙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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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祥街 101-09-28 19:09
我家對面鄰居裝的監視器

燈超亮

每次進進出出

都直接透過我家院子直接照進我家客廳裡面

然後直接監視我家

因為我家裡面的門是紗窗

請問這樣他們有沒有違反甚麼法律

我家覺得很不舒服

這樣要如何解決

謝謝

我又不能請他播放給我看,我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錄影到我家

但非常確定的是,他們家監視器的燈可以直接照到我家客廳裡面,我只要人站在客廳門口,他們鐵定看得一清二楚,因為我有站在他們家門口往我家看過

 

還有就是院子裏面都被照得超清楚,院子進來之後的正門更清楚,實在很受不了,我家每次在客廳都處於疑似被監視的狀況,甚麼時候開燈關燈誰在家誰不在家作息他們主人都一清二楚,超恐怖,而且他們每次都一直站在門口監視我家,直接從他家門口就可以看到我家裡面的門口了,現在裝了監視器更清楚

還有請問如果只照到院子裡面,算不算拍到我家的擺設和居家情形

 

抱歉我對法律不懂,不知道如何分類,如果分類錯誤,還請指證,感恩感恩

小林 101-09-25 00:55

我想請問的問題不止困擾我很久,很多鄰居跟我有一樣的感受,請各位好心的律師或有相關經驗的大大一定要幫幫我們。

我家住在新北市某處4樓舊公寓,對面頂樓有位鄰居生活習慣很差,因為樓下電鈴都巳不能使用,不過在這個手機很普遍的時代應該不是太大問題,偏偏這家人喜歡在樓下大叫他們家的人,這種情況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加上夫妻倆很喜歡吵架,動不動就樓上樓下大罵三字經,對我們附近住戶實在很難忍受這種噪音,以上是其一。

其二,這家人有個很壞的習慣也是最讓我受不了的,夫妻倆都又抽煙又吃檳榔,留下的煙蒂、煙盒及檳榔渣都是順手往樓下丟,同樣一條巷子,每天早上起來就只有我們門前的煙蒂、檳榔渣一大堆,有時還丟到你車子上(巷子1樓通常會停車),曾經想說本著敦親睦鄰的精神好聲好氣的跟他們溝通請他們別再亂丟了,換來的確是他們夫妻惡言相向,他們會大聲的嗆說:你憑什麼說是我們丟的,你又沒証據,偏偏這種小東西丟下來,路口監視器根本拍不到,曾經有請過里長來協調,不過也沒有改進,有時他們把機車停在你家門前聊天,邊聊煙蒂、檳榔渣邊丟,喝完的飲料罐也全丟在你家門口,真的讓人很受不了,最近有考慮花點錢去裝監視器拍下他們亂丟東西的証據,不過拿到証據以後能有什麼法律能讓他們得到應有的處罰嗎??


以上就是我遇到的問題,希望能得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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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智 101-09-23 21:13

我爸前幾天在加油站加完油
要開出來轉彎的時候
被另一台機車給撞到貨車尾
我爸下車幫她把機車扶起來
看她沒怎樣而且也發動機車
以為她要走了
由於是上班時間
我爸也趕著要上班
對方也沒多說話
所以我爸以為沒事就走了
隔幾天接到警察電話說有人報你肇事逃逸
到警局跟警察說了過程
但警察說以後遇到這狀況一定要報警
而對方她先生也很強硬
他說他們不是缺錢
今天就算是他太太的錯也沒關係
但他說很不喜歡我爸的態度
發生擦撞沒叫警察就給人家跑了
於是就收到監理站通知
要罰六千加吊銷駕照一年


我想問的是
明明只是一件小事還要被吊銷駕照一年
又不是酒駕或把人撞得很嚴重

想問各位有經驗的律師 可否提供點意見
因為我爸從事油漆常要開車
一年真的很久
如果去加油站調監視器證明我爸當時有下車
是否就沒構成肇事逃逸了??

感謝你們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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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馬 101-09-21 16:40

我是暖暖台北大鎮的住戶,日前發生一件令人忿怒的事情~鵬成建設公司在完全沒有告知的情況下,私自在所有社區巴士的上車對口處,裝設監視器全程紀錄我們社區所有乘車人的上下車時間、地點!

我想請問法律專家們,這種行為是否已經觸法? 如果確定是觸法,是觸犯什麼法律? 如果我們提出告訴,這家建設公司會有什麼樣的判決?

alan 101-09-20 14:52

社區監視器所錄得之影像,可以任意公布在社區開放空間任人閱覽嗎?是否涉及隱私權知侵犯,該如何主張自身權益

 隱私權的概念是權利人有將他認為隱私的行為以及有隱私期待可能

 社區監視器拍攝範圍應屬公共開放空間

 對這種要主張侵害隱私權  很有問題

偉松 101-09-18 16:52
我不會申請國賠 因為道路坑洞凹凸不平,我摔車意外。 當下並無報警作筆錄。 只有事故現場路面的照片,跟監視器的畫面。 這樣能申請嗎?!
申請國家賠償並沒有規定一定要先報警處理 你只要在時效之內遵守協議先行規定 就可以依法提起國家賠償 其他的只是個案中你是否能證明請求有理由的問題
林智群 (klaw) 101-09-18 21:53

建議先弄清楚該道路是哪一個單位負責維修的,再寄存證信函及照片要求賠償,

如果協議不成再向法院提告,以該機關為被告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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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 101-09-14 03:17

前幾天中午我妹妹騎機車在十字路口機車
對方超速又沒戴安全帽,而且在第一時間把車移開讓警察無法測量
警察到場後沒做任何處理居然讓對方以有事為由先行離開
到下五5點他才到警局作筆錄,警察說監視器拍出來模糊把路權判給他
現在變成我們要賠他修機車的錢,他沒戴安全帽腦震盪也要算到我們頭上...
但是現在對方聲稱車子是借的不肯出面,一直叫車主的保險公司來跟我們談
現在我們該如何處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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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荻婷 101-09-12 11:57
律師您好: 我與女兒於7月初騎機車在自己的慢車道 遭一名步行婦人闖越雙黃線(分向線)到我方直行車道發生碰撞, 管區員警到現場時對方已經離開(警方在她家找到她時她推說自己有傷要自行就醫),我和女兒當時因受傷則由救護車送往急診就醫. 事發至今已申請並進行一次調解,但對方說初判表及監視器都給她拍錯了.硬是不承認她本身有七成的肇事責任. 我方想提訴訟: 1. 不知是否也能同時提起肇事逃逸之訴?筆錄時,警方說若要這麼做筆錄,則要直接以公訴罪起訴對方,當時我一時心軟未堅持,現在該怎麼辦? 2.我方需要聘雇律師嗎? 聽說可要肇事方付我方所聘律師費用,該如何做? 3. 事故後對方兒子打電話威脅我方,可以一併提告嗎? 謝謝您的協助 洪小姐
1.可以提出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告訴 不過後者屬於非告訴乃論罪 沒有辦法撤回告訴 所以可能影響將來對方和解意願 不過如果沒有提出 對方又感受不到壓力 2.可以委任律師當告訴代理人 不過律師費用需要自行負擔 3.對方有恐嚇人身安全行為也屬於犯罪行為 當然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maggie 101-09-11 09:23

我們家車庫的鐵捲門遇到有障礙物是會升上去的.(有監視器.只有車尾監視器)

有一天我老公開車出去..前面有車.他接者跟出去.也按了遙控器(出去時.鐵捲門是升完全的喔)

後來他車頭過了..鐵捲門卻下來了.鐵捲門卡在貨車後面..貨車是還好.凹了一點..但鐵捲門了..修理要5萬多

管委會要求我們賠..原因是車速過快...

因這周三才要開管委會協調..我打算以下理由反對賠款:

1.車頭已過..鐵捲門就應該升起..表示是設計不良..這次是貨車還好.萬一下次百萬名車或是傷到人..管委會責任很大..要賠償多少?
此次費用應該要求鐵捲門公司賠償且要改善..不然是很危險的..

2.車速過快?時速多少算是快?且如何證明車速過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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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06 13:55

您好:

我姓蔡,在101年6月發生一場車禍,我對於初判表有意但因為怕麻煩所以沒有申請重新鑑定

在這段期間我有請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對方提出不合理得理賠金額(8.9萬元)且也提不出任和單據。向法院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告我。

現在101年9月4日開了第一次得偵訊庭,我請了事故當天乘坐在我後座的朋友一同出庭當證人

偵查官請我朋友畫出當天看到的場景,原告因閃避前方車而騎到我方車到來的圖,偵查官拿給原告看並問他是否有閃避車子,原告說有閃車子但因車道還有位知能讓他直行,所以否認他騎到我方車到來。我對於他這句話充滿了疑問,但我尚未當場提出。事後我問偵查官,我對於這次的開庭有任何疑問且我要補上車禍當天警察還沒到現場的照片要如何補上? 他回答我:寫為書證,要我用A4紙寫,這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一頭霧水這麼專業的東西要耴和寫得清清楚楚?

P.S 請問律師他在警方未做定位把車開,是否會影響到車禍初判的結果?

我要重新申請鑑定,但現在已開庭過這樣怎麼重新聲請鑑定?

車禍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他這樣告會告贏嗎?

沒有提出任何單據無理的賠償,還說我沒有誠意要向他和解....

這些問題我該如何處理,身為一位剛畢業得我這件事在我的工作上困擾著我,也造成我很大的精神壓力...請您提供意見給我參考,謝謝您!!

王偉州 101-09-06 01:22
八月的時候我和朋友去ktv喝酒後來醉到不醒人事,朋友把我攙扶到車上休息然後朋友們換到另一間ktv唱歌,因為我已經不醒人事了就把我放在車上休息車子當時停在停車地下室,後來我突然醒來在地下室的收費亭那邊嘔吐之後和一個人發生衝突打架過不到1分鐘對方後面衝出三個人一起把我打趴在地上然後猛踢我的頭拿椅子猛砸我的頭然後我暈倒他們就跑掉了,後來我和家人有到警察局去報案也向對方提告殺人未遂,監視器也有照到四個人圍毆我一個人其中有兩個已經到警局作筆錄了,而且一開始和我打架的那個人也有向我提告 請問這種案件通常會怎麼判? (事情發生後我有到醫院治療開驗傷單現在眼睛受傷還必須開刀)
黃國城 (Jerry) 101-09-06 02:04
看起來有點複雜...... 但不知道你到底是跟人家互毆被打還是怎樣,不然感覺起來你是一個單純的被害人? 其實這種事情就是你告我我告你,看看要不要和解?不和解就告到底,雙方都被起訴,到民事庭再和解。建議您委任律師幫你解決問題。
王偉州 101-09-06 00:48
八月的時候我和朋友去ktv喝酒後來醉到不醒人事,朋友把我攙扶到車上休息然後朋友們換到另一間ktv唱歌,因為我已經不醒人事了就把我放在車上休息車子當時停在停車地下室,後來我突然醒來在地下室的收費亭那邊嘔吐之後和一個人發生衝突打架過不到1分鐘對方後面衝出三個人一起把我打趴在地上然後猛踢我的頭拿椅子猛砸我的頭然後我暈倒他們就跑掉了,後來我和家人有到警察局去報案也向對方提告殺人未遂,監視器也有照到四個人圍毆我一個人其中有兩個已經到警局作筆錄了,而且一開始和我打架的那個人也有向我提告 請問這種案件通常會怎麼判? (事情發生後我有到醫院治療開驗傷單現在眼睛受傷還必須開刀)
不是每件圍毆都要主張是殺人未遂 至少檢察官要證明對方有殺人故意才可以 一般這種案件應該還是朝向傷害罪偵辦 至於對方將來可能判刑多重 可能還是要看受傷程度 如果嚴重 實務上是有可能超過6個月徒刑
KEVIN 101-09-02 10:29

我姐與別人發生小擦撞,雙方都無違規,但是筆錄對我們不利<監視器沒錄到>,我姐說當時是因為驚嚇過度,作筆錄時被警察牽著鼻子走,請問<<筆錄有可以推翻的空間嗎??>>我姐是滿18歲未滿20歲<=這樣會有幫助於筆錄的推翻嗎?     如果筆錄無法改變,對方要求我們賠6000元(對我們來說很多了XD) ,只是小擦傷,他有去小診所搽藥,我們跟他要診斷證明想用保險賠他,可是他支支吾吾的堅持不拿出來,請問<<如果他拿不出任何損失證明,我們不賠他可以嗎?>>          再請問<<如果他說6000只是精神損失,這樣合理嗎?>>  

針對筆錄部分,除有其他證據證明筆錄所述與真實不符,否則很難推翻。至年齡部分,與推翻筆錄之關係不大。 如對方拿不出證據證明其損害,台端可以此主張無損害,抑或主張損害甚低,作為和解商談之條件。 因對方是否仍有證據提出證明其傷害部分不明,且對方如確有至診所就醫,嗣後仍得補開證明,故仍建議與對方妥善商談和解條件。

 

由於18歲以上已屬刑法上成年人,原則上具備完全刑事責任能力及辨識能力,因此所做之陳述或筆錄基本上是有效力的,除非警察有脅迫或惡意誘導訊問,否則較難以未滿20歲為理由抗辯筆錄無效。 若您姊就車禍事件沒有過失,原則上不須負擔賠償責任。至於是否有過失,通常會按照事故鑑定報告或是筆錄作認定。如過失駕車侵害他人身體者,除需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之外,也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就民事賠償部分,對方必須舉出因為您過失駕車所受到的損害證據,例如醫療費用、修理費用等單據,始可要求您賠償。所以對方無法證明您有過失,或是無法提出損害證明時,您姊並不須負賠償責任。 若只是小擦傷,身體健康損害及精神慰撫賠償應不至於達6000元。但若您姊涉及過失傷害罪時,雙方仍有可能以6000元作為和解金額。

(參照民法第18、184、191之2、193、195條;刑法第284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JH 101-08-27 12:02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我想請問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前因是校外實習六月三十日我跟女同學發生不愉快,某男同學說要替他''報仇''。上公車因平時大致都有固定座位所以沒特別占位置也不會有人去坐,我都跟我男朋友坐;而同學故意找碴坐了未佔的位置說他會暈車也有溝通請他前往前面空位置未果,後來我男朋友重複了''起來''三次把他叫起來,那位同學走回到他平常的位置把雨鞋丟到後面背對著我們當著全車的面罵了一句三字經,因為才剛發生不愉快理所當然覺得是辱罵我們所以我一氣之下轉過頭也頂了回去;當下覺得莫名其妙跟我男朋友談論為什麼會這樣要不不要問他們,結果坐我們座位前的那位男同學友人爆了句:''俗辣,不然出來共阿'',因為這同學在校曾為爭奪藍球場七八人一起去只有他被對方約二十人針對圍毆,我們不開心就回他:''有人就很喜歡惹事阿!難怪會被圍毆''。

回飯店時去找老師說明,老師說若對方再罵人就錄音、動手也不要還手去驗;同時那位被我們說圍毆的同學帶了他們那個房間的起碼四五個去我男朋友房間找不到我們;回去時我室友說他們是來道歉的! 過了一天早餐的時候佔位置的男同學影射我男友名子最後一個字講了一句''X哥,X你娘咧!'',我聽了很不高興,因為我跟男友不同個實習場所以都通電話講,佔位置的同學剛好從我前面走過去,我就說:''他剛好從我面前走過去'',那同學不開心我也不開心,因為他們都不在我男朋友面前罵他都在背後講;說不關我的事是他跟我男朋友的事,還說''叫他出來阿''、''昨天我們去找他不敢出來,龜兒子!''(錄音檔我的手機壞了調不出來),而且也不承認剛剛講的那句話,他朋友也都幫他。

回飯店時我們三個人被五六個人分別從電梯內外圍堵。後來改至飯店一樓正門口談(有錄音),對方一直說''不是要共''、''不是要定孤支''等等,但我們從沒說過要定孤支。然後一直挑釁我們、威脅我們為位置的事道歉,我們不願意他們就說要打電話叫朋友來;不道歉就會被打,人也聚集越來越多。甚至我男朋友在那裏耗了很久想廁所也被譏笑''嚇到閃尿嗎''、''整個XX都是火''(但是錄音錄不太清楚);還有人說我們是''狗男女'',有的人跟著起鬨、叫囂。一直到那個被說圍毆的同學說我男朋友講''起來''很沒禮貌,我回他:難道在公車公然辱罵別人母親的人他媽媽就有把他教好嗎? 那位佔位置的同學就生氣了說我罵他媽媽要我道歉,我反問他我問的是在公車上罵人這件事,你有沒有; 他說有,我說我只是疑問。後來我不願道歉他忍不住打了我男友一拳(下巴),我男朋友在先前有忍不住想跟他單挑的衝動,因為我攔下來事先也講好不動手所以都沒打人,我們從頭到尾也沒罵任何髒話。最後是居民打電話警察到場關切。

但是實習有換老師,這個老師不讓我們出去驗傷、也不讓我們調監視器,把我們帶去老師的房間就不讓我們出來了;剛開始老師一直指責對方,但聽到我們要驗傷就開始一直說我錯、因為被打得不可能錯,說因為我太保護我男朋友,說我主觀意識太強。但是我認為是他們故意找碴、看我們人少好欺負。而且如果老師為我們我們就會去驗傷。他說他當初在車上罵三字經是發洩沒針對誰,到後來那同學在老師面前誠懇的認錯也說不會再講這件事,隔天卻故意讓其他人在實習場影射我昨天被老師說。我就說:''我認為,昨天的道歉都是個屁'',後來實習時我的東西有被別人丟到旁邊、有人朝我丟石頭但沒丟到。晚上去驗傷也驗不出來了。

班導師和這個老師都一直說不要鬧大,之前教我們錄音的老師又說他不管;班導說鬧大的話三個都被記大過而且同學說如果鬧大會被老師盯上(大學很多科目都是申論題可以看老師的心情改,或許就沒辦法畢業了),雖然我覺得整件事情很幼稚,但是我想要的只是公道,因為老師怎麼判大家就會覺得誰錯,現在打人的反而認為是我錯;而且一個被打、一個只罵過髒話跟一個打人、罵人又恐嚇同學的人都一樣記大過未免太不公平了,如果告同學的話有可能讓同學留下紀錄,我們也認為那位同學是因為被同學唆使下不了台,而且對方人多、光憑一小時的錄音、沒有人想出來當證人,就算有證據也不一定拿的到公道;如果有證據還是沒辦法說對方錯到時候也會被說是我們錯,錄音也未必能證明什麼,頂多能稍為證明他們罵人跟打人,但打人又沒驗傷單。 聽說錄音檔的有效期限是六個月,上述的事情我不知道這樣算不算恐嚇,如果算聽說是公訴罪所以不可以亂報,而且還有其他的公然侮辱?毀謗?等等,其他起鬨罵人的同學也有罪嗎。我不想害了同學一生但又想在開學時如果同學再找碴時適時的把錄音檔拿出來,因為我沒有做錯什麼事無端應該被別人威脅辱罵,請問我該怎麼做才好呢?如果必要時我還是會想爭取我的權益、保護我自己!

先謝謝您很耐心的把它看到這裡。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7 17:41
回覆 JH 的發言內容:

剛剛我發了一次好像沒有發出去,如果有重複真的很不好意思!

抱歉內容可能會有點長 ... (恕刪)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錄音檔沒有所謂六個月的效期問題,但是如果告訴乃論之罪就有六個月的告訴期間,超過再提出告訴就會被判不起訴處分或不受理判決。

從您所述及之事實,如錄音檔能完整呈現當時的狀況,驗傷單可能不見得必要,只是證明有傷害的造成的輔證而已,不過要看錄音檔是否聽得出有人被打,倒是必須要聽過才可以確認的。如您所述的事實都有被法官採認的話,應該是有構成公然侮辱恐嚇危害安全及傷害罪。

Q小姐 101-08-25 19:10

我的狗在人行道被撞死了

人行道速限20 有立標誌

當天晚上 肇事的車子開太快了

開20是不可能撞死一條狗的

現場沒有監視器 我的媽媽是現場目擊證人

我媽媽也覺得肇事者開太快 如果是人走在那裏也會出事

結果這位先生完全沒有要賠償的意思

只包了紅包1600 連幫狗火化的錢都不夠

狗在人行道上沒有繫繩有違規嗎?狗不是在馬路或十字路口被撞

人行道 速限20    有朋友說 收了紅包就不要追究

但是紅包不是我收的 是我媽媽收的 我才是狗的主人 我並沒有要原諒肇事者 

偏偏我媽媽一直說 人家有賠就好了 看誰撞死狗有在賠的

是不是在習俗上 收了紅包表示和解??

今天我的狗如果是在馬路或十字路口沒牽繩被車子撞死

我沒話說 可是牠在人行道被撞死 我真的很不甘心

我要的是一個道歉 我要讓肇事者知道 撞死一條狗也是要付出代價

不是包個紅包1600就了事

我可以告對方甚麼??超速可以嗎??

1.原則上只有民事賠償責任 因為刑事毀損罪只處罰故意犯 而對方縱使違規應該也只有過失 除非你能證明對方故意撞狗 2.侵害財產權在我國不能請求精神慰撫金 只能請求財產上損失 3.如果對方有超速 你可以舉發他 不過這部分只是行政處罰問題 4.收紅包未必代表和解 況且母親也不是狗的所有人 你也沒有授權母親

Q小姐 101-08-26 04:10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原則上只有民事賠償責任 因為刑事毀損罪只處罰故意犯 而對方縱使違規應該也只有過失 ... (恕刪)

請問律師,假如果告他民事,我勝訴機會大嗎??我要怎麼求償財物損失?

對方好像覺得撞死一條狗又沒甚麼

要奢望對方道歉  很難      

elven 101-08-23 00:26
我是一家按摩指油壓店老闆,上個月七月25,26日店中大夥協議休假二天,大夥在磅礡大雨中19:40離開關店,我載著女友去南投清境,她?向女友要了一副自動鐵捲門鑰匙,結果前腳一離開,一對越南按摩師姐妹後腳20:00就偷偷回來營業開店,我完全不知情,她?偷開店,所得帳款完全收入口袋中要不是她?離職,雙方有爭執漏出口風,我還被瞞在鼓裡,
現在
1.我有完整的監視器可看清她?開店及偷營業的舉動
2.我也有另外小姐的舉證,那天她跟我?一起離開的,回台中去
3.我也有去清境及合歡山的照片,證實我人在中部
她?倆個這行為能在民事上請求賠償,並定她?罪嗎?
艸倪唬 101-08-16 10:33

各位好

我在今天被屏東XX分局的偵查隊約談製作筆錄

原因是我在加油站工作時於X/XX號的大夜班有""連續六筆的0元油槍提起紀錄""

(就是油槍提起來就有的紀錄不管是多少錢)

每筆的資料間隔平均是""六秒""因為這個紀錄

我被加油站把紀錄送到分局加油站認定這個連續六筆的0元油槍提起紀錄就是

"""偷油"""(油槍提起就會有回油約20c.c.可取,加油站懷疑我有拿)

但是我可以非常確定的否認 我並沒有偷油

在今天偵訊的內容中偵訊方只拿出""油槍紀錄""(簡稱)

就一直在問說我有沒有偷油 可以說是一口咬定

但是我因為根本沒有作 所以馬上就說沒有

我曾要求警方提出監視器記錄 也表明說希望監視器紀錄

可以幫助我還我清白 但是加油站的監視記錄只保留一個月

1。所以根本完全沒有人證 沒有人說是我做的

2。完全沒有物證 沒有監視器或是照片或者油料損失證明但是偵訊方卻直接跟我說

因為其他有做的員工有著同樣類型的油槍紀錄 卻已經承認他有偷油

(補充:不只有我一個人被偵訊 加油站有很多人都被叫去)

然後就直接跟我說這樣就可以推斷我當班的油槍紀錄就是”偷油”

但是光是舉槍的機會就有很多 比如清理油槍需要將油槍拿起

或者加油機本身出現了異常就自己跑出了6筆資料

然後我也沒有辦法提出證據證明是何人所為

所以就卡在這邊僅僅36分鐘偵訊一下子就結束了
我在這邊有幾個問題:

1。連續0元油槍紀錄可以藉由”其他人的偵訊內容”就推斷我當班的紀錄就是   ”偷油”嗎?
2。因為整個偵訊過程偵訊方只有拿出這個紀錄,沒有監視器記錄和財損紀錄  這樣的證據足夠嗎?
3。如果真的很誇張的將案件送到了地檢署,檢察官能夠按照一個紀錄就起訴嗎?
4。從偵訊結束到地檢署的傳票來,大概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請懂的法律程序和內部實際操作情形的專業人士能藉解答我的問題

(最好是有處理過這種案子的)

謝謝!!!!!!!!!!!!

 

法院要下有罪判決,必須依據犯罪證據。無犯罪證據即不得認為有犯罪事實。如僅有連續提起6次油槍之紀錄,但仍無法舉出確實有油料短少的情形,依據罪疑為輕原則,應不得認為有犯罪行為。縱使有其他人的偵訊內容,仍非一般所認知的經驗法則,所以並不當然證明連續提起油槍就是犯罪行為。 若檢方僅提出油槍證據,而無監視器記錄或財產損失紀錄。連續提起油槍證據只屬於間接證據,而非直接犯罪證據。且事實上如您所述如果提起油箱僅有20CC可取,6次亦才為120CC,折算每公升35元計算,亦僅有不到5元之價值,就此部分,亦可說明根本無須為偷油舉動,因為根本獲利甚低。 若檢方認為被告確實有犯罪嫌疑,即使僅有間接證據,仍可向法院起訴犯罪,此為檢察官之權限。 偵訊結束至地檢署傳票之間隔時間,依個案而有所不同,原則上約數週。

(參照刑法第320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