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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正 102-06-28 13:58

一開始我是在網路購物買情趣用品
我是宅配到超商取貨的 當我取貨之後
過了一兩天 一名自稱是網路購物網站的客服人員打電話給我
說由於他們的操作疏忽導致我的付款變成要分期12次繳費
避免我的戶頭被扣款,要幫我取消這個流程
他就問我有沒有金融卡,我回答他我只有郵局的
他就說要幫我聯絡郵局的人員幫我操作解除這個流程
之後掛斷電話,過了十分鐘左右又有一名自稱郵局的人員打電話給我
也是說要幫我取消分期12次繳費的這個流程
之後他叫我把金融卡裡面的錢都先領出來在把密碼改成123456
方便它們作業
可是裡面還有幾十塊
我就一直說沒差,他蠻堅持我要領光的
(我現在想想他一直堅持要把我裡面的錢領光是不是要讓我像是要賣給他們戶頭?)
後來我好像說我要忙他就說隔天晚上在與我聯絡
到了隔天晚上那個自稱郵局人員又打電話給我說
我現在方不方便把金融卡寄給他們
他們還指定要全家便利商店的宅配通
說他們跟他們有合作,態度也比較好...之類
之後我到了全家便利商店他再度打電話給我
他就說要用小本子或者甚麼東西將金融卡包起來
再寄送過去給他,他就告訴我地址,姓名,電話
之後我就寄給她了
隔了兩天,這兩天中有一直問我有沒有確定寄出去
還叫我去全家便利商店詢問,與貨品追蹤號碼
之後她收到之後,晚上又打電話給我
說我的金融卡這樣還是沒有辦法取消
需要一張裡面存有一萬元現金的金融卡當擔保人
一直叫我去借 ... 不然沒辦法取消分期12次繳費的流程
最後我就打電話給購物網站的客服人員詢問
客服人員跟我說根本沒這回事,說我被騙了!
我才驚覺有異趕快線上165報案
後來有165的專員打給我說叫我先把郵局的金融卡先停止服務
我打電話去郵局之後,郵局的客服務人員說我的帳號已經變成警示帳戶
沒辦法停用,後來165的專員又打給我
叫我趕快去警察局備案,去警察局之後就開始詢問我事情經過
因為被列成警示帳戶了所以被當成嫌疑人函送

以上是大約3/24開始3/30去報案 
因為也沒有危機意識,想說我也真的就是被騙的應該不會怎樣
所以也沒有蒐集證據,到了前兩天6/26去偵查庭
(我講一下重點)
當時都不太懂法律,也很緊張。
檢察官問我說我既然是貨到付款
甚麼郵局帳號甚麼的資料都沒有讓購物網站知道
為何對方(詐騙)會叫我把金融卡寄給他?
我回答當時我沒有想那麼多因為我是買情趣用品
不想讓人知道。
檢察官又問我是否知道把金融卡寄給別人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詐騙工具?
我回答知道。
再來又問我.....(有點忘記)是否認罪 ?
我想了一下感覺好像不太對阿
我回答不認罪。
檢察官問我那為何剛剛問你是否知道這樣可能成為詐騙集團的詐騙工具,
你回答知道,為什麼現在卻又不認罪?
我回答因為我當時沒想這麼多,因為我買情趣用品不想讓人知道。
接著也是問我同樣問題。
最後檢察官就說好,我知道你的意思了。
叫我回去準備購物網站的購買資料再寄去給地方法院。
(我回答知道寄金融卡會犯罪,會造成甚麼情況呢?)之後在回家路上我發現我手機裡面有一段與詐騙集團對話的錄音
不知道這個是否能成為證據?後來我與家人才積極的去蒐集證據
本來要去超商調監視器的錄影紀錄
但是因為時間實在是過了太久,紀錄被刷掉了
又跟超商要當時我寄金融卡對方簽收的單子
他們說沒辦法幫我拿到這份紀錄,這部份是要跟宅配通拿嗎?再來我又找到當初寄送的地址,今天可能要去那個地址問看看有沒有監視器的錄影紀錄。
再來我想去調受話記錄,不知道這部分是否能成為證據
還有甚麼辦法能夠成為對我有利的證據嗎?
我是真的被騙,21歲剛出社會就被騙 ...
希望律師大人能提供我有利的建議,非常感謝!

1.涉及幫助詐欺罪 2.回答那句話代表 你可能有幫助詐欺未必故意 雖然沒有直接故意 3.還是要證明自己也是受害人 這個案件才可能沒事 4.如果承認犯罪 可能要可慮是否跟被害人和解

阿正 102-06-29 19:49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涉及幫助詐欺罪 2.回答那句話代表 你可能有幫助詐欺未必故意 雖然沒有直接故意 ... (恕刪)

感謝張律師的回答 ^^

那我大概需要提供哪些證據才對我比較有利呢 ?

你說的第二點我有點不太瞭解意思

我可能有幫助詐欺 未必故意雖,然沒有直接故意

不是太懂這句話的意思

如果承認犯罪 可能要可慮是否跟被害人和解

我沒有犯罪,但我承認犯罪會怎麼樣?

會有案底嗎?和解是賠錢嗎?

涼子 102-06-27 10:48

律師先生您好

之前停在家裡附近就被刮過一次引擎蓋和左邊2片車門,但當時因為停放多天而無法確定時間而放棄調閱畫面。停放的地方不是私人車位,是大家都可停的,後來據我所知對方家的車也是都停在外面的,可能因此不爽沒車位好停?
而事隔一段時間又發現引擎蓋多了2個新刮痕,這次有抓到兇手了,是我家同一社區的住戶。所以又調了我家監視器(他從社區大門出來的畫面)+刮我車的畫面去報案。當時對方不承認,後來才說他不確定自已刮的是引擎蓋還是車門,一開始說要賠(引擎蓋+左邊2片車門),但看到估價單後又推說沒看到監視器畫面不賠,我想可能是覺得烤原廠太貴不想賠。後來警察給對方看了監視器畫面又說他沒刮車門,只願賠引擎蓋的錢。但畫面拍的很清楚他是經過看了我的車牌才又回頭來刮我的車的。
對方這樣的態度讓我很不能接受,我想請問~

1. 提告的話我該如何求償呢?
2. 可以要求他烤全車嗎? 我本來停好好的被他這樣一刮,一開始要求他烤3片我自已也要花錢烤全車啊,不然會有色差不是嗎?
3. 對方現在要求去調解委員會,我要去嗎?我不想去想直接提告可嗎?

涼子您好

看來您對刮車兇手的態度,感到氣憤不平,我提供一些意見供您參考

可以不去調解委員會,直接提告,但我還是建議先以調解為主,因為訴訟畢竟會花很多的時間跟心力

提告可以先提刑事毀損告訴,等檢察官起訴後,再提附帶民事陪償訴訟

如果有烤全車的必要,可以要求全部的賠償

我提供的意見對您,會不會不清楚呢?會不會沒有幫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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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吳 104-06-16 16:08
遭人惡意刮車(但監視器故障),該如何提告求償?

一直以來都由屋主的車霸用此位(在巷弄邊非私人土地)

只因一次停車竟被惡意刮車

但是去警局才發現原有監視器故障

請問這樣該如何是好?

平凡人 102-06-23 21:53

這個月中,我出了一場車禍,當時是下雨天我在巷口要左轉 (左轉有有行人通過所以我有放慢速度下來,有行車紀錄器可以作證),然後對方是一台機車直行速度很快,沒有紅錄燈,(限速30 的巷子,但是他絕對超速,無奈沒有巷口監視器可驗證) 然後我出了巷口,他看到我後應該有煞車,因為我遠遠就有看到他所以我也緊急剎車,然後他左晃晃右晃晃在我停止一秒左右後,跌倒車子直接往我的車子左前保桿撞過來車禍的位置大約就在巷口中線附近,斑馬線上留有他機車滑行的痕跡,我的車保桿受損,然後也的機車車頭毀損,他人是右手擦傷,鼻樑有斷掉,(外觀只有看到鼻頭有腫一個包),然後我當天就做完筆錄了,他則推拖人不舒服不做筆錄,事發也經過好幾天了,他還是不做筆錄,前幾天打電話來給我,開口說 醫藥費工作請假收入,修理機車,另外還要一筆整容費用,然後完全沒有提到我的車子修理費用,然後要我自己吞下來的樣子,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他一直不去做筆錄,難道我就要這樣子擔心六個月等到過失傷害追訴期過嗎?另外我想提出毀損的告訴,請問我該準備什麼東西呢?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8:35

 你既然已經提告,就不用擔心六個月告訴期間的問題,他不願意做筆錄是他家的事

阿緯緯 102-06-21 21:27

【你會相信小孩?還是大人?】揮之不去的可怕回憶

多多是個愛畫畫的孩子
在很小的時候就可以自己畫出螃蟹恐龍等動物的輪廓
因為還沒上幼稚園的關係
希望在體能課後多安排的才藝課可以讓他慢慢學習暫別媽媽的同儕生活

還記得他第一堂上畫畫課那種喜悅的心情
自己開開心心走進教室不需我陪
前三堂課都拿到沒離開座位的第一名獎
每回畫完開心向我說明自己完成的作品和搶答得到的貼紙
那種由內心裡發出的笑容可以感覺到他很快樂!!

隨著上課次數增加他照片上不愉快的表情一覽無遺
"兔子老師"嚴厲的教授方式早有耳聞
只要不要太過誇張倒還可以接受
因為一個星期短短的1小時
認為也可以藉此機會讓他接觸不同的人與環境
全職媽媽的好處就是可以確切掌握到95%孩子的性格
報紙上所發生媽媽不在場孩子受罰的離譜事件從不會在我腦海裡出現過

上禮拜二他開始嚷嚷著要我陪他上課
基於這年紀複雜的性格與叛逆的階段我也不疑有他
但這禮拜二,他站在門口猶豫甚至不敢進教室
在我準備離開時開始狂哭
也不跟我走,就是要上課
但唯一的條件就是留下來陪他一起上

溝通的過程都在哭約20分鐘
自己耐不住性子想說先離開看看會不會好一些?
結果剛到市場就被老師給CALL回來
回到上課地點門口再溝通十分鐘終於進去上課
回程不斷反省自己哪裡出了問題?
老師問我是不是太疼小的忽略了他?還是有分離焦慮?
但這二項都不成立,因為都沒有!!!!
我以為老師會比較客氣,所以我說可能態度堅決一點比較有效
老師回我:『有啊~我今天有吼他耶~他還是繼續哭...』
我整個快昏倒無法想像"兔子老師"說吼的程度??

多多生性善良害羞,熟識後活潑好相處,只是很好動
對陌生環境易緊張對人也慢熟
個性非常急要的東西一定要馬上要到手,不給他很會吵
但只要用對方法分散注意力就可以解決
在3Y6M的年紀裡,算是很乖的孩子
我不懂究竟什麼原因會讓一個孩子畏懼和小朋友一起畫畫?

回來我間斷反覆問了將近11個鐘頭,他的答案始終沒有改變過
我不禁打了個冷顫,深怕我的信任造成他一輩子的陰影
因為他....不是一個會隨便說謊的孩子
因為他....答應我的事情一定會做到(包括他愛吃的糖果和玩具)
因為3Y6M的年紀.....把細節表達的太清楚
媽媽對不起你,真的對不起......!!!!!!!!!


我:『多多...妳可以跟媽媽你今天怎麼了嗎?為什麼一直哭?』
多多:『我要媽媽陪我!』
我:『可是大人不可以在教室,你知道不是嗎?為什麼呢?』
多多:『可是我想媽媽....』
我:『媽媽問你,你以後還要去上畫畫課嗎?』
多多:『.........』(搖頭)
我:『為什麼?你不是喜歡畫畫嗎?』
多多:『我喜歡在我們家畫畫,不喜歡在兔子老師那裡畫畫,我喜歡去超人老師那裡上課,我要去那裡上課』
我:『你不喜歡兔子老師嗎?』
多多:『對!!我喜歡超人老師!』
我:『為什麼?她很凶嗎?』
多多:『.....(他點頭)』
我:『多多...看媽媽的眼情...老師有兇你嗎?』
多多:『點頭.....』(天哪~~~究竟是什麼原因!?何時開始的??)
我:『老師為什麼兇你?是因為你不乖嗎?』
他開始用他一貫結巴的方式的說:『因為我拿筆丟安安!!』(應該是在玩吧!?)
我:『為什麼你要拿筆丟安安?因為他不分享玩具嗎?』
多多:『因為我不知道安安在前面所以就丟,老師就說為什麼你拿筆丟安安?!!』
我:『然後呢?老師有處罰你嗎?』
多多:『有』
我:『老師打你嗎?』
多多:『對!』(我的心臟真的快跳出來了!!)
我:『打哪裡?』
多多:『這裡』(他指臉頰)
我:『還有呢?』(這是呼把掌的意思嗎?忍住淚水不斷顫料地問)
多多:『這裡』(他指嘴)
我:『所以老師打你很多次嗎?』
他伸出他小小的手掌數了一下說:『五次』
我很難相信的再次確認:『多多,你不可以亂說話喔!!亂說話會被警察抓去關知道嗎?』
多多:『知道』(他點頭)
我:『老師怎麼打你?打給媽媽看』
多多輕輕地揮一下:『這樣』
(他呼我把掌,然後握拳頭敲我的頭,然後再打我的肚子)
我緊緊抱起他:『你一定很害怕對不對?』(心在淌血但我要很堅強才行)
多多惶恐地看著我:『.....(他點頭)』
我:『老師除了打你還有處罰你嗎?』
多多:『有!老師叫我去?所罰站』
我:『關在?所裡嗎?』
多多:『對!』
我:『關燈嗎?』
多多:『對!』
我:『那你不就很害怕一直哭?』
多多:『對!我一直叫媽媽,可是你去市場買菜』
(我的眼淚已經不聽使喚掉了下來....)
我:『可是?所在二樓耶~你被老師處罰一定一直哭不要上去,你怎麼走上去啊?』
多多:『老師抱我上去,然後叫我罰站,然後打我!!』
我:『老師在樓下打你,上去後再打你』
(我可憐的孩子,你是如何自己渡過這可怕的每分每秒??)
多多:『對!』
我:『是上次畫小蜜蜂那次嗎?』
多多:『對!』

天哪~半夜我真的完全崩潰,很沒有用的大哭......
一整夜無法閤眼
想到的是他那張照片的神情
明明就是剛哭過
而我剛看到老師的PO文時卻一直說服自己”不是這麼回事”
從中午12點下課後到家這話題我問到晚上十一點他睡覺
用各個不同角度.方向.立場去問
因為我實在很不想相信"兔子老師"曾經做過這樣的事
一來一往的說詞始終沒有改變過
可我能為他做什麼呢??

隔天請另一位媽媽幫忙去問她當時也在場上課的兒子
得到的卻是"和多多一樣的描述"!!!!!!
如果沒有發生過的事情
兩個3Y6M的孩子怎麼可能邏輯清楚把不曾經歷過的過程描述出來!!??
在無任何串通的情況下說出一樣的答案
更加確信這件事情的可信度相當高,但沒有證據可以還原事實,只能自己亂想
於是下午去找了"兔子老師",想聽聽他的說法
多多和老師的對質像兩條平行線完全沒有交集
"兔子老師"不時流淚澄清並發誓絕無此事
我:『多多~老師有沒有說謊??』
多多:『有!』
無辜的大人與無邪的小孩,你會相信誰??????

因為信任讓我完全忽略掉自己應該扮演的角色
在這一個小時不在身邊的時間裡他自己是如何渡過?
而那可怕的老師是如何對待我的小孩?
天真的以為一個禮拜一個小時很短
即使孩子坐不住或好動
老師也可以用她多年來累積的經驗與方法試著與孩子溝通到接受
不行再電話給父母親
我們是來學才藝不是請她教生活規範
在這樣的年紀好動是"很正常"
為什麼"幼幼創意美術班"的妳可以這麼狠心??
對一個從來不打孩子巴掌不關孩子?所的父母而言是多麼情何以堪??
而妳又怎麼可以用這種錯誤的方法來教育我們的下一代??
影響孩子的人格情緒發展妳可以負責嗎?
我得要再花好長的時間按撫他
用更大的愛心來覆蓋這可怕的回憶
妳怎麼可以如此可惡?????

認真回想起上禮拜二,我提早去接他
他看到我時立刻衝了過來
當時課程未結束只能在前面小小的椅子上先唸故事書給樂樂聽
但是多多怎麼說也要一起聽
一直到老師說要拍上傳的照片時把他叫了過去
我完全沒發現他有任何異狀
但是老師的照片裡竟拍出他恐懼與驚嚇過後的疲憊無神狀態
讓我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天沙啞的聲音
卻完全想不到會是這麼一回事

這張合圖是多多上課的紀錄,他真的快樂嗎?
小蜜蜂照是他被關廁所乎把掌的那天
那間?所位於二樓走到底
就在那裏關燈反鎖一個3Y6M的孩子
如果是妳的孩子?妳的心情會如何?

我非常害怕還會有無辜的受害者
從小到大睡夢中都是暗暗窄窄的陰霾
因為我曾是那個被關過?所的小孩
如果有任何可以為孩子彌補的請不吝給我建議
謝謝你們願意花時間看到最後
這二個禮拜真的好累好累!!

 

想請問一下我如果我是當事的老師該怎麼處理 這位家長PO聞在臉書上以有155轉閱和160多的留言

但是我什麼都沒做沒打人也沒關廁所 他媽媽卻因為小孩的片面之詞而一口要定我有打人

他說他相信他小孩 他小孩不會說謊...

當天帶著小孩來破口大罵..說跟他同班的B同也說有...我當下傻眼

之後B同媽媽說B同改口說沒有...

上的團體課是家長沒陪同所以是1老師對3小孩

還有一個跟他小孩一起上課的家長也跳出來留言幫我澄清

說他問他兒子有沒有看到我打人他兒子說沒有

但是那媽媽還是一口咬定我打人

事情越鬧越大... 有人留言要砸店 要報記者...我很擔心教室小朋友受到傷害

我教室沒裝監視器 對方小孩也沒驗傷

我看到他在臉書上PO這文章還拍我教室門口的圖片和他兒子的照片 到處轉發分享

對於他的行為我該採取哪種法律途徑??他媽媽說得煞有其事..在法律上我站的住腳嗎??

阿緯緯 102-06-24 22:12

有很難嗎???

不會要說...

阿緯緯 102-06-20 21:54

我自己開了一間才藝教室 有一天上團體課3-4名小朋友(大概3歲多~4歲多都有)

我不讓家陪同 怕影響上課秩序

有A同跟B同跟C同 

 A同跟B同媽媽是好朋友

A同上了9-10堂課了前面都表現正常

不知為何最近有些不穩定 常常上課哭鬧 

某天上課 ...他叫他媽媽陪他 

他媽媽知道我不準家長陪 所以會一直勸說他 但是A同還是一直吵著要媽媽陪

媽媽最後有點生氣 跟他說不然不要畫了帶你回家...但A同又不肯走...

安撫很久才開始上課

過了幾天...他媽跟他爸衝來教室

叫我站好並質問我是否呼他兒子巴掌 把她強行拖去廁所關起來

我就說我沒有 你可以問問他小朋友你可以問B同看看

他們上廁所都自己去上

A同家長就說 他兒子昨天晚上哭一整天 他問他發生什麼事A同就跟他說

我把他拖去廁所呼他巴掌

他媽媽就說他問 B同也說有看到 ..就說小孩子不會說謊

我頓時傻眼....我根本沒做過這些事

我一直堅持自己立場 說沒有 我也不道歉

因為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

他媽媽一直破口大罵並要求退剩下的錢

我也讓他退

想說自認倒楣 平白受冤...也就算了

事後有打電話跟B同媽做確認 他說小孩子的話隨便聽聽就好

過了一天

就發現A同媽媽在臉書上po了一張有不知道何時拍的

教室門口 和廁所的照片 還有A同在教室跟做品合照的照片

合成一張圖 並在裡面貼文 以第三人稱的方式闡述 他兒子跟他說我動手打人的經過

並且將我標記在裡面 要大家小心我這間教室有暴力事件發生...

下面有他的好友留言 有的說;怎麼會有這麼沒良心的人 甚至有人留言要來砸店.要叫記者來

我看了當場崩潰...

當時一起上團體班C同媽媽看到這則留言就在留言 留說:我問我兒子 老師有打人嗎

                                                                        老師有把他帶去廁所嗎?

                                                                              他也說沒有

 他力挺我想證明我沒打人

但我打電話給他謝謝他的好意

我不想讓他也捲入這次羅生門當中

之後B同媽媽又打來跟我說 他兒子改口說他沒看到我打人

但為時已晚

文章已經轉貼出去

我好害怕 傷害名譽是小大不了我收起來

但是我害怕的是他們來傷害我店裡的小朋友

對於這標記我的文章我都沒多做回應

但不理智的留言越來越多

我已經備份了

我教室裡沒有監視器

他帶著小孩來質問我有無呼他巴掌也沒驗傷

我該走什麼法律途徑來保護我教室裡的小朋友還有我自己...?

 

 

 

 

 

三明治 102-06-20 17:11

我被一個14歲的女生告說我跟他發生關係!!我只有跟他見面過兩次雖然在交往但是我都還沒跟他發生過關係!!他因為翹課打給我然後學校通報警察然後他說他有跟我發生過關係!!他有去驗陰道的確有撕裂傷!!還他傳一封我沒有懷孕簡訊給我!!可是她們並沒有我跟他去哪發生過關係的地點和監視器畫面也沒有保險套等等之類的證據!!請問我會被告成功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種案件仍可能會構成冤案,該少女的證詞會變成重點,您必須小心應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6-18 22:47

事情的經過是下面這樣,

```````````````````````````````````````````````````

上星期我上班時,我是騎機車上班,

遇到一輛bmw的轎車,開非常快,

而且他一直超車,在行駛途中,他一直按我喇叭,並且惡意的一直向我逼車,

因為他直接強硬的切入我的前面,差點撞到他,我緊急煞車停了下來,

因為他逼車的行徑,我生氣了,

所以騎到他的駕駛坐車門附近,用腳踢了他一腳,就離去

不久,接到警察的電話,說明,這位bmw車主,告我損毀罪,

我到警局做了筆錄,看了對方汽車的照片,只有漆的擦傷,沒有太大的損壞,

所以我詢問警察先生,怎麼辦,警察一直不告訴我,就一直說明,我會按呈序進行,到時候,你們走法院,

然後,我問警察,是否可以合解,因為我先踢車,縱使他危險駕駛,但出手的在我,所以我最錯,

所以詢問警察,是否可以合解

警察只告訴我,不清楚,你們上法院在談,反正這個文件,我會上呈,

我問警察,那是否會有案底,他說明,無論是否合解,都會有案底,

事後,我電話聯絡車主,說明,是否可以合談,

對方說明,可以,但要重新烤漆,

我說明,只有稍微輕傷,做汽車美容,就可以復原,但對方,堅持要重新烤漆,而且要到原廠,

事情發生之後,一直要約他出來,請專業的人員,雙方在場,一超去看車的狀況與估價,對方一直不願意,請警方約出來,對方也拒絕,

結果今天,對方就又突然說,發現板金上面有凹損,說明,我也必須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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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天與對方電話談話之後,我提出來在我認識的車行維修,對方始終不同意, 今天他打電話告訴我,如果要合談,他接受合解的條件是, 1:他只接受美車的大美容,或者他指定的原廠烤漆,如果是選擇大美容,5000元,     如果選擇他指定的原廠烤漆,還要支付他汽車維修的期間,他的通勤費用,與租車費      2:如果事後發生上法院,他請假的錢,通車費用,我也全部要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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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想請問律師

事情明明可以很簡單的解決,但對方始終拒絕我要幫他修復的提案,一直托延,

而且有獅子大開口的感覺,例如:他接受的其中之一條件,做美容,

因為只是小擦傷,左門的單一美容,就可以處理完成,但是,他對方堅持要全車的大美容才可以接受合解

還有他提出的金額,也都非常不合理,

所以詢問律師,1:遇到這種狀況,如果我有心要合解,對方一直不接受,我們會上法院嗎?

                     2:如果一直無法合解,我會被法院判什麼罪?會被怎麼處理呢?

                    3:如果被判刑了,我還要繼續被他糾纏嗎?還要賠他錢嗎?

                    4:如果我答應了他全部的合解條件,在警察局寫了合解書之後,我們還必須要上法院開庭嗎?還是在還沒開庭前,合解了,法官收到合解書,就會直接徹告了,就不必上法院,是這樣嗎?

                   5:像我遇到這樣的對方,無禮的要求許多金額,也無法與我們溝通,無法達成合解共識,請問遇到這種情況,我該怎麼做?

                   6:因為對方惡意逼車,危險駕駛在先,差點撞到我,我才會生氣踢他,但是我前往申請監視器,卻是完全沒有監視器,完全沒有他惡意逼車的證據,請問這樣,對方完全沒有責任嗎?感覺完全不公道,

                 因為我只是一個低階的勞工,所以請求各位律師們,幫我解上我上面的疑問,

並且告訴我,我到底該怎麼辦

謝謝你們

阿盧 102-06-17 13:05

請問我被住附近的顧客打耳光,還被罵三字經五字經,都被店裡的監視器錄起來了,可是當下我沒有去驗傷,只是這兩周來我頭暈頭痛,去醫院看了三次醫生,有叫醫生開診斷證明,這樣可以報案提告嗎?找律師幫忙要多少費用呢?

可告公然侮辱傷害,惟傷害部分因係事後驗傷,就此對方可能會爭執與當天所發生之事沒有因果關係.

洩停瘋 102-06-17 10:08

事情經過!

再警察局作筆錄時是被告恐嚇罪!

法院傳票寄來是妨礙自由!

有誰可以幫忙解答?

簡單說筆錄是說~我拿假的玩具刀~到前女友家要傷害她男友~卻不是真的要傷害~只是嚇嚇對方~有說了一句話~如果今天不出來講清楚的話我會每天來找她麻煩~而所以被告恐嚇罪~玩具到交給警方了~監視器也有拍到~

這樣的罪會很重嗎?

會到被關嗎?

依您所述內容,您的行為可能會構成刑法305條的恐嚇危安罪,依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 305條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洩停瘋 102-06-17 09:54

事情經過!

再警察局作筆錄時是被告恐嚇罪!

法院傳票寄來是妨礙自由!

有誰可以幫忙解答?

簡單說筆錄是說~我拿假的玩具刀~到前女友家要傷害她男友~卻不是真的要傷害~只是嚇嚇對方~有說了一句話~如果今天不出來講清楚的話我會每天來找她麻煩~而所以被告恐嚇罪~玩具到交給警方了~監視器也有拍到~

這樣的罪會很重嗎?

會到被關嗎?

阿俊 102-06-16 22:11

xx俊,xx現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楚拘役五拾玖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一日,扣案之玩具槍壹把(含彈匣壹個),沒收之

請問一下律師在無證無據的情況下可以定罪嗎?

現在要開二審了,那是否法院有相信我寫的理由狀,自己也有提供當時我自己測錄監視器的影片當物證

理由狀大至如下:

一.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有提到由xx現攜帶不具殺傷力之銀色COLT牌玩具槍一把至x緞之B11房間內,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並嚇稱:〔淦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台語),但是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事實提到由xx俊帶同xx現前往x緞房間門口,由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前者提到房間內,後者卻變房間門口顯然x緞明顯證詞反反覆覆,前後不一,而x緞陳述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他,但是他那邊沒有證人指證說到有看到xx現舉槍指著x緞,x緞本人也沒有物證,錄音,單憑x緞口述(片面之詞),來認定有恐嚇之事

二.x緞的證人xx桂再實體判決理由部分第五條有說到,而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時及本院審理時均證稱伊未見到xx現跟xx俊從x緞房間走出,當時只有聽到一聲〔有槍〕,那為何再第二條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伊有聽到x緞喊〔有槍〕,隨後xx現跟xx俊從她門口跑到A15房間,xx俊並指引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戶等語,xx桂顯然供詞不一在說謊

三.xx紅與x邱子發生爭執時,xx俊並跟xx邱子道歉,後因x緞與她老公前來,對xx俊大小聲,x緞的老公並推擠xx俊,x緞還是繼續對xx俊(嗆聲)當xx俊打電話告知xx現被打時xx現到達現場前,x緞夫婦就已經不見了,xx現到達現場都未見到x緞,也沒跟x緞講到話,兩人並非熟識,是員警抵達現場才看到x緞

四.xx俊有提供測錄光碟與六張照片供法院參考,測錄畫面雖模糊但是還是可以看出x緞房間門口沒有出現任何人,而在測錄影片中可明顯看出停放機車處有站著兩人

測錄模糊但是還是可以分辦出人再走到跟車子移動的畫面,畫面至少會有人影或黑點,測錄光碟只要在不要放大降低解析度還是可以清楚看出

伍.xx俊與xx現有準備一份刑事判決的影印本,裡面有劃線區分疑點供法官參考

六.xx俊與xx現所提出各項疑點都指向xx俊,xx現,沒有對x緞做任何恐嚇之事,所以那來恐嚇之說,xx俊本身是受害者,被x緞老公傷害,念其年紀大沒提出傷害告訴,卻被x緞告恐嚇,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請求法官還xx俊與xx現一個清白,xx俊與xx現並沒有做出任何恐嚇之事,不該被有重鬱症的x緞告恐嚇,重鬱症是x緞自己在民事賠償自述的,求司法還我公道

七.請求法院聲請調閱偵審筆錄

 

補充:在警察局,偵查庭,一審我都有說到是x緞夫婦他們自己過來,x緞老公來推擠我,然後x緞對我嗆聲,我並跟x緞說你們不知事情經過吧,但x緞他還是持續對我叫囂,我是受到威脅才會打電話給xx現,但是判決書內容都沒有提到,感覺法官好像偏袒告訴人

後來開庭時x緞自己也有說到他有聽到xx俊跟xx邱子說對不起,所以在第一時間是xx俊去勸止的,怎有可能x緞來勸止後xx俊心生不滿

法律講求證據,x緞他無證無據,他自己的證詞也不一,而她的證人xx桂證詞反反覆覆,很明顯在說謊

xx桂這樣是否做偽證,請問我是否可以對xx桂提出告訴

WHEN I SAY 102-06-14 10:44

請問律師們:前兩天半夜2點多我的轎車被人潑漆 不明原因 也無跟人有任何糾紛或欠人家錢 於是當下我們有報警 也有拍照存證 現場監視器至少3支 沒意外的話都照的到人 因為是一個巷口出來.. 而且出口就那個巷口而已... 由於隔天是端午節加上監視器是農會加裝的 要等農會的人上班警察才能去調.. 這是警察跟我說的..! 我想問的問題如下:

 1.如果警方抓到人 我可以告他甚麼? 我上網查了一下法條 說如果東西還有使用就不能構成毀損罪? 那我清理的費用可以找他求償嗎? 還有他已經讓我媽媽心理上面感到害怕了 我可以告他甚麼?

 

2.警方說13號要開始調 13號我都沒接到任何通知 半夜2點多出沒的人有多少會很難查嗎?
警方還說要照到那個人有沒有手持油漆桶或機車腳踏墊有放或照到那個人的車牌、臉才有辦法追...那都沒照到我該怎麼辦?

3.像潑漆這種案件 警方的處理態度會很積極嗎? 還是會像人家說的"吃案"草草了事呢? 如果真的要吃掉就像第一點講的...那我不就投訴無門? 

 





法律實務曾經認為

潑油漆在他人車輛

是構成毀損罪的

你可以請律師協助控告對方

並要求損害賠償

102-06-12 23:26

由於之前已多次發生置物櫃被偷東西or被倒不明物體,或者打卡的卡片被凹,打不下去,個人資料被移動位置...但公司的樓梯跟電梯都沒有裝監視器,所以沒有證據可以找到兇手,

工作上唯一不和的同事只有A女,且她的置物櫃就在我旁邊,為此我多次欲與她請教這些事是否與她有關,或者她有沒有看到什麼,但她卻一直閃躲我,不願多談.

我也有想過可能是有人知道我們倆人不和,所以想從中挑撥,所以冷靜研究事情發生的時間,一一刪除掉每一位同事,在發生7次事情過後,同樣的手法都發生在A女加班or突然比我晚下班的時候(A女平常下班都跑很快,而我會慢慢來跟同事聊天),她是兇手的機率就更高了.

3/28我攔截了她,堅持要跟她談話,她落下一句:有證據就拿出來...然後就想跑,我繼續攔截她,她卻大聲用神經病.廢物等字眼羞辱我,還動手推我打我及咬我,當時我有錄音存證,也有醫務室醫療證明,有多名同事在場勸說,原本是要拿錄音檔去提告"公然侮辱",被同事勸退後就予以作罷.

6/10上班時發現樓上置物櫃裡被放入腐敗的蟑螂,下班時發現放置在樓下更衣室的置物櫃裡的包包被倒入了"香蕉水",可是我又沒證據,又沒辦法跟A女說上話,於是...

隔天6/11早上,我上班時帶了一湯匙乾淨的沙拉油,在停車場上,10幾位同事面前將油抹在A女的安全帽上,並在現場等待有人會去把A女叫來,我要在停車場詢問她是否與她有關,還有跟一名同事在停車場聊天,但等不到A女來,所以先去更衣室換制服,再跑回停車場去,

等到A女一來,我問了她:"卓XX妳....",才說了4個字,她就跑了....

既然真的說不上話,我就回現場去吃早餐,A女也都沒說什麼的回來了,一整天下來,什麼事都沒發生,她也沒來跟我說話,只是不停的跟同事說我早上對她摩托車不知道怎樣怎樣,還說她有辦法整死我...

我想說又不是什麼大事,是會有什麼問題?

一直到下班回家後,公司打電話來叫我明天開始不用來上班了,並說我的解雇原因是:

工作守則不知道第幾條的恐嚇.脅迫同事,所以予以解雇....

想請問律師,有這麼嚴重嗎?

PS.我只差一天就達到2年的年資,可以領4千多元的特休費(特休都是不給休,然後補助每天680元),如果沒有那麼嚴重,這時間點也太巧合了....

額外請教這構成毀損或者其它罪名嗎?(如果A女還想提告的話)

我還可以拿3/28的錄音檔去提告公然侮辱嗎?(是有點不服啦!)

對於你那位同事的部分

你可以對她控告公然侮辱傷害

至於公司的部分

則會有不當解僱的問題

以上兩個問題,建議你找律師協助處理

王小明 102-06-11 23:35

餐廳裡有二個員工,男女朋友,在一月份時,偷竊收銀機的錢

有被監控拍下來,當時原諒他們,不追究這件事,但沒想到員工反而變本加厲

員工在任職的餐廳廚房,故意把蟑螂加到客戶的漢堡裡,客戶投訴到總公司

餐廳被罰錢,以及餐廳商譽受損

監視器有調到員工,刻意把蟑螂裹在雞肉與炸粉裡

這次股東們決定要二個案子一起提告

不知把蟑螂加到客戶的漢堡裡,這要如何告,以及告什麼法條呢?

這要如何寫訴狀或是要如何提告?

第一次要走法院,所以不太清楚流程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竊盜的部分,應向地檢署提起刑事告訴;至於員工故意將蟑螂加在餐點內,以致於貴餐廳的商譽受損,並且受到總公司處罰,則屬於侵權行為,應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對方賠償貴餐廳所受之損害;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將死蟑螂投入食物中,由於蟑螂身上可能會有殺蟲藥劑

顧客食用後有可能中毒;
依你所述之情節,有可能觸犯下列條文:

刑法191條之1的規定,若惡意將毒物摻入飲食物品,損人健康,將判7年以下徒刑;若致人於死,則判7年以上或無期徒刑;致重傷者,將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

 

建議你尋求律師幫忙,可以順利解僱該二名惡質員工

並且維護大眾安全。

Louis瑋 102-06-11 18:28

律師您好:

我的狀況是下班離開公司,我騎機車,對方是開車,當時對方在紅綠燈路口"外線道"迴轉,我是行駛於"內線道",這條路在內線道外線道都是可行駛機車,由於對方突然間迴轉導致我車子打滑,但並沒有與對方發生碰撞,但我放在機車前方的筆電因此掉在地上,被對方的汽車壓過,之後對方就跑走了,後來有報警,在監視器的部分有拍到他迴轉,但卻沒有拍到我的筆電被壓過,後來我們走調解委員會對方不願意賠償,所以必須走民事簡易法庭,請問如果依照監視器的畫面,我有辦法讓對方賠償我的損失嗎?因為監視器只有拍到我被對方的迴轉逼車衝出對向車道,但並沒有直接證據我的筆電被壓過,我需要怎樣才可以有利於賠償的部分,如我的筆電在離開公司前是好的,經過路口被壓過後,報警發現筆電已經毀損類似這樣的證據,跟我需要用什麼法條or方式去跟對方求償

維修的費用為:13900元

謝謝.

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件。而依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主張損害賠償之一方應舉證證明1.有損害之發生;2.有債務不履行或侵權行為的責任原因之事實存在;3.損害與原因事實間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故就您所主張損害賠償之債,如無法舉證證明前述各項成立要件者,法院即不能採信損害賠償請求權存在之主張。

 

本案建議您先行釐清其不法侵害行為存在之事實(駕車不當迴轉之行為),及因此所產生之損害(筆電確實因此受到損害)等項,是否均已有證據和證明方法,而得以使法院獲得符合各項要件之事實均屬存在之心證,否則在不能舉證證明的情況下,法院也只能依舉證責任分配去做判決了,這樣還是無法獲得賠償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Louis瑋 102-06-11 19:56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按損害賠償之債,以有損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並二者之間,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件。而依舉 ... (恕刪)

律師您好:

駕車不當迴轉之行為這個部分是有監視錄影帶,但"筆電確實因此受到損害"這部分只有毀損物品,但我之後有使用簡訊與對方回覆,大概的內容如下,是否可以當作證據說明他已認定有壓到我的筆電部分?

==================================================

我:Hi,林先生,你要不要先把你的mail給我,我寄維修的估價單給你,如果沒有什麼問題的話,我在寄我的銀行帳戶給你,直接轉帳近來就可以了,目前估價後的費用是13900

對方:要我全部負擔的意思嗎

之後就是上完調解委員及去警察去調閱監視錄影帶後的手機訊息:

我:先生,請問如果不走法庭,依照這種情況你願意賠償多少費用?畢竟走法院我忙雙方都要耗費時間去跟公司請假,這件事情也是越拖越久

我:1萬多塊的費用對你也許只是個小數目,而我只是一個騎機車的年輕人,希望我們雙方有更好的處理方式

對方:你知道嗎?今天為了再跟你趕去派出所自己又擦撞到不是一萬可以修好的。而且你一開始的態度是認為我的錯要我全賠。現在錢不好賺不是我不幫你出一點。

對方:我現在損失的錢已經不值一萬多了,如果當初你跟我說希望在道義上幫你分擔一點我絕對同意,但是現在我也要花修車錢,可能無法負擔請見諒。

=====================================================

建議你找律師諮詢、寫狀

擬妥整套訴訟策略

然後自己去開庭就好

阿信 102-06-09 05:47

因為對方先拿椅子砸我...我反擊拿酒瓶打對方頭導致他頭流很多血.之後對方還是一樣空手猛打我.我就沒在反擊只有用手檔保護自己.對方的朋友也拿滅火器要砸我.被共同朋友檔住.之後送醫對方腦出血.病情之後沒人知道...我人完全沒有明顯的傷害.只有手有一點點痛...我有證人(店家員工.共同朋友)可以證明.也有監視器...請問目前對方還沒有報警.如果對方報警了.或要合解獅子大開口的話.我該怎麼保護自己呢?

當時對方發酒瘋.我如果沒環手的話可能今天是我受傷或重傷住院或更嚴重.我知道我環手拿酒瓶打人不對.我也很後悔.也很痛苦...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1

 你也可以控告對方傷害,這種互毆事件通常兩邊都會起訴,都會罰錢,得利的是國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從您所描述的過程看起來,您可以主張正當防衛,建議您應先確認監視器畫面是否有保存妥當,另外也應記下當日有目睹過程之證人資料,以利於後續訴訟程序中進行舉證,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信 102-06-09 04:25

昨天跟朋友在聚餐喝酒.突然一位朋友的朋友就突然嗆我說看我不爽有的沒的話.我跟他說我應該沒得罪你吧.後來講到不愉快對方就拿椅子砸我.我當時自然反應下就拿起酒瓶打他的頭二下之後我就沒在動手.對方之後流很多血.還是一樣衝過來空手猛打我.對方的朋友也拿滅火器衝過來要砸我.被我朋友檔住.之後我就任受傷那個人他打我 我只有用雙手一直檔保護我的頭.事後今天聽朋友說對方腦出血病情怎樣沒人知道...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只想保護自己.因為我當時沒環手的話.變成是我被拿椅子猛砸了..我很後悔我也不想傷害對方...

對方被送去醫院時候.聽朋友說他們好像是說自己摔倒...

如果之後對方報警請問這樣子走上法庭的話我罪會不會很重...

 

我有人證跟監視器可以證明是對方先動手.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3

 對方先動手並不代表你可以用酒瓶打對方頭部,這應該會成立重傷害

哈哈 102-06-07 17:52

一名未成年騎乘我的機車
於上學途中撞上一台自小客車
肇事逃逸,該騎乘未成年有受傷。
客車駕駛到警局報案,
當時有連絡我到警局作筆錄
我當時有爆機車失竊,
那名未成年當時作筆錄矢口否認不是他騎乘
也不知情機車的去向。

但他的腳骨折以及手骨折,他竟向自己爸媽說走路上學遭人撞
現在警局調閱監視器,證實當日是他所騎乘機車
請問我會有法律問題嗎?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1:25

 既然你的機車並非你提供給少年使用,那你就沒有任何責任

小虎 102-06-05 15:21

律師您好:

小弟有個無碰撞肇事逃逸案件被判10個月了(前有個肇逃被判5個月,還在繳罰金中),目前完成上訴中,正在準備證據

過失傷害部份在我第一次開庭,由於前例,我主動善意慰問被害人,賠了8000元,第二次開庭撤告了~

我的問題是

1.監視器拍到並無碰撞(事實),警察事故鑑定碰撞(事實),兩車無擦撞痕跡,無掉落零件(事實)

,只憑被害人口述我往右側切近而導致摔車,但被害人口述又前後不一,依下沒撞到,依下有撞到,且對撞到位置感覺回答不清楚,只說感覺是腳踏板,感覺有撞到!!

法官說我心知肚明,不認罪就判更重,檢察官說我默認兩次回頭(依次是我答辯回頭看車,與右側來車保持安全距離,且車向左偏移閃車,令伊次距離10公尺,我偏頭,但不是回頭),加上與被害人倒地距離一步,又沒戴耳機,車倒在我右前方不可能沒聽到(監視器拍到是在右後方),這樣就可以定我的這麼重的罪嗎?

2.我準備的證據是兩車即使碰撞照片模擬,絕不可能是被害人口述位置,還有重聽檢查證據,加上我想認罪,確實有過失,但真的無碰撞,真的很難聽聲音就知道我後方車輛發生事故而未下車察看!!

這樣有機會可以換取輕一點的刑度嗎?

後來想想,不知道這兩點有沒有幫助?

我9/1,9/2這兩天均有發生事故,且都有就醫及賠償,要調資料也是可以!

8月份有為了接聽1111面試來電戴耳機,可是在法庭上忘了說,補充怕又被說狡辯....

繳不完的罰金,誠意解決問題卻被重判,真的想自殺了...........謝謝!!!

 

 

小評 102-06-04 22:12
您好~因鄰居常常惡搞車機 以及損壞 有監視器存證..常常因為此事口頭爭吵 ..對方因此污告我傷害 不知道他傷怎來有驗傷 愈青..第一次偵查停開完了 "對方沒有到"..檢察官 只有問我是否有對他傷害 我是回答沒有但有數多次口頭上爭吵..那爭吵的內容我有把原因跟檢察官說 他惡搞的狀況也有存證 有燒錄CD 給檢察官 檢察官描述 是說 他說我在他家門口毆打他 拿睏子...不只有一次 檢察官最後問我承不承認對他人有造成傷害..我是說從來沒有...很快速的叫我簽名請回....因為他惡人先告狀 又污告..他沒到是不是下次還要跑一次法院? 下次上法院 是否可向檢察官要求對方釋出證據?人證物證影片? 因為他是供稱我在他家門口毆打他 他家有裝置監視器..還是檢察官會自己主動象他 拿出證據 至於不起訴 是會當庭說明 還是寄信通知不起訴處份..那又要怎反訴污告呢...?自己跑法院嗎
1.如果你要聲請調查證據 或是有事情想詢問對方 你可以在書狀記明 2.不起訴處分會有處分書寄給你 不會只用口頭表示
惠親 102-06-04 00:17
家人在回家路上遭不明人士群毆 用安全帽打頭將近兩分鐘之久 眼鏡也遭打碎導致眼球挫傷 縫了十幾針 現在還在觀察中 已報案 到沒有消息 可是有提供車牌 也有調閱監視器畫面 如果提告傷害 他們幾千塊就可以沒事嗎?
1.提告傷害罪 是對方應負擔刑事責任賠償沒有關係 2.如果要請求賠償 你需要提出獨立民事侵權訴訟 或是附帶民事訴訟

傷害罪為告訴乃論,若經被害人提告,而調查證據之結果證明被告等確有傷害之行為者,即應依法論罪科刑,只不過在被告與被害人和解撤回告訴之情形下,因欠缺訴訟要件,依法不得予以論處而已,而撤回告訴乃係由被害人依照與被告方面之協商結果自行斟酌後決定是否辦理,若被告方面未能給予合理賠償或者態度不佳者,被害人還是可以選擇不予撤回告訴,至於賠償部分另循民事訴訟加以請求。

綜上,大致上可能選項如下:

1.不撤回告訴,對於被告刑事責任追究到底,至於賠償部分另循民事訴訟刑事附帶民事程序加以請求。

2.談妥和解賠償金額,同時放棄民、刑事之追訴、請求權利。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伊拉 102-06-03 13:03

目前懷孕五個月,都開車上班,昨天早上在上班途中,和對向一台機車發生擦撞。他要右轉,我要左轉,我們要到同一條路,等我轉到一半他突然出現在我右前方,我來不及剎車就碰到他機車屁股,他的機車大概被推了一公尺,然後向右倒地,被機車壓住,我當下馬上停車,並下車查看,路人幫忙報了警,也叫了救護車,有個媽媽還跟我說,沒事沒事,妳沒怎麼樣就好,叫警察來對妳也比較有保障。

後來我們在現場交了證件,之後我跟著到醫院去,在醫院作筆錄,並且看傷者情況。最後結果是,我沒有違規,沒有超速,沒有酒駕等,我猜對方也是,因為筆錄是分開作的。

醫生幫他照了X光,作了超音波及驗尿,確認骨頭沒事,沒有內出血等,但因為是被車子碰到,所以力道讓他身體也撞到機車把手,所以他肌肉會痛,最後我幫他付了醫藥費,送他回家。診斷書上是寫右肩,右胸及右腳踝挫傷

我想跟他談約到警察局和解的時間,他一直說,他身體不舒服,要等他身體好了之後再說。然後逢人就說我開很快,撞到他害他飛得很遠之類的。我其實承認自己沒有注意到他才撞到,但我自己也很莫名奇妙,他是從哪裡冒出來的,而且我時速絕對沒有超過20,更何況又是轉彎,巷子轉彎是能開多快,被他這樣一冤枉,我也很不服氣,但也不想當場跟他辯,他說什麼,我聽就是了,頂多就是覺得很抱歉,畢竟今天受傷的是他。

後來送他回去後,我回家愈想愈不對,就騎機車到警察局,請求調路口監視器,我看那個巷口有四五支監視器,我算好運。下午警察就打給我說,他調到了,也看到了(和早上同一個員警),他說我們兩個人同時轉彎的,只是我車子畢竟比較長,所以碰到他的機車屁股。他說他會幫我留著,如果他底線踩很硬的話,妳可以提初判,到時候他再幫我送。這句底線踩很硬的話在我去醫院及警察局時,他跟我都講了一次。

晚上我先生打了電話給他,問他身體狀況,也詢問他想怎麼解決,他只是說他身體很不舒服,講話都會痛,更不用說上班,等他身體好了再說,還一直說我開很快,讓他飛出去的話。我先生也笑笑的跟他說,我老婆有孕在身,在巷口是能開多快,只是事情都發生了總要解決。跟他說我們有去看了監視器,是兩個人同時轉,他一聽到這句話,不等我們講完,他就說,那你既然要這樣講,就沒什麼好說的。我先生只是說,我們只是就警察跟我們說的讓您知道而已,主要也是希望兩邊能好好解決。

事情發生到現在,我心裡好悶,第一次出這種狀況,我先生跟我說,這個人沒有那麼好講話,就算他沒事也會硬要說得很嚴重,他現在什麼都不說,要等身體狀況好了再說,但他一定會要我們賠償的,因為他一口認定是我的錯。

我先生後來分析給我聽,大家都騎過機車,既然警察都說我們同時轉,那他一定是想鑽看看能不能鑽得過,誰知道位置不夠他鑽,就碰到了。基本上,不全然是我錯,但我說,畢竟我在後面啊,我錯比較多。

我其實也是很坦然接受這件事啦,畢竟都發生了,但心裡還是覺得好難過喔!到現在都睡不著,班也上不了,還被他誣賴我開很快,把他撞飛很遠。

後來我請保險公司出面,因為我有保第三責任險,保險公司說要等初判結果出來釐清肇事責任才能確定賠多少給對方,因為他們覺得二方都有錯。

問題來了,如果對方不接受理賠條件,要告我,那我要負多少責任?這樣的情況錯皆在我嗎?如果他也有錯,我能向他提出什麼賠償

PS:晚上先生有帶我去看婦產科,確定寶寶沒事,不然今天下午一直到晚上,覺得胎動得很厲害,有點擔心~

謝謝!

祥毅 102-05-30 23:38

某天在某十字路口,我停著紅燈準備左轉,在綠燈即將亮起的同時,突然有台機車犁田一路滑來我旁邊 此刻對方當場倒地,這時我馬上出自於好心的去將他的車扶起,並慰問她身體是否安好,很快的她站起身了,於是我想說一切沒事就不叫警察了(因為當下我要趕火車)確認無異狀後我即離開現場.

然而,在我離開後對方竟以我''肇事逃逸''罪名向警方報案,這時檢察官也主動加入偵辦(肇逃是公訴罪)一個月後警方也循著車牌找到我本人,於是傳喚我到局做筆錄.

在做筆錄前,我從警察那得知該案當下無保留現場痕跡,該處也無監視器,所以可說是證據不足.而對方卻硬生生說成我撞她後接著逃逸,還說當時有叫我留下來和她一同等警察,而我卻不理直接掉頭就走,事實上對方當下完全沒發一語,問她如何也不答話......@@

另外對方表示其同行的友人(2位)是目擊我撞她的證人,我聽到後怎個傻眼....這根本誣告阿,我真的沒撞到他....就算我車上有刮痕也是這幾天和學長互撞所導致,這點我有人證物證予以解釋(同學+學長+四肢受傷相關證明)

在做筆錄的同時,我也堅決表達自己立場,我堅持不承認我有撞到她!!!我的說詞是:她在我旁邊犁田原因我實在不清楚,因為我當下並無轉頭看到事發的經過,所以我不知道!!

最後我也知道自己錯在哪,錯在當下為趕時間沒叫警察來處理.....現在只能等開庭了(刑事)我好擔心被因此定罪....好擔心....我.....該怎麼辦???我沒有證人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11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祥毅 102-05-31 19:3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去案發現場調閱監視器,作為證據,時間過了被洗掉那就很難還你清白了

不過現場監視器並無拍下 因為是死角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您的案件已進入偵查程序,對方又有提出證人,勢必會進行對質詰問之程序,建議您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kevinh 102-05-28 22:39

事發經過:當時我與對方都是騎乘機車,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打方向燈右轉,沒有注意到我右後方機車,進而導致擦撞。由於案發當時後已經挪動過現場,聯絡警察到現場之後也只有拍照並沒有量測,在製作筆錄時我也坦承我右轉彎時確實沒有注意到該機車

現在問題來了,案發已經超過40天,對方一直推拖到今天才說要和解,一開口就是要價15萬,當時候對方只有擦傷機車擦傷,也請對方出示醫院開立的收據跟機車維修報價單,卻是回絕,只說他們就是要價15萬,不賠就是堅持要告我。

明天我已經請好假,去申請交通事故的初步鑑定,跟現場照片;至於調閱監視器剛有跟受理分局聯絡過,警察先生說案發已經超過1個月可能已經調閱不到當時後的影片了。

請問我後續該怎麼處理?遇到該情況又要如何應對?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您行車肇事而導致對方受傷部分,應有過失傷害之刑責,因此如若不能達成和解而使對方逕行提告者,會有刑事責任之問題(當然得易科罰金的機會極大),相對來講若對方沒有刑事責任問題,在談和解時自然比較無所顧忌。
本件如您所述之車損及人傷狀況,對方應該有故意獅子大開口之情形,就此您應自行評估是否要承擔刑事責任易科罰金)並由法院確認其損失額再行賠償(損害賠償之訴其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或者設法將和解金額進一步降下來後再行和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9 18:18
回覆 kevinh 的發言內容:

事發經過:當時我與對方都是騎乘機車,在一個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打方向燈右轉,沒有注意到我右後方 ... (恕刪)

對方也有未注意前方車輛及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

尚請不吝到本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5-22 18:09

妳好 想請問一下關於強制理賠申請方面的問題 我爸爸在5/11早上4點多出門溜狗的時候 被機車撞到 後來他返家時 家人都在睡覺 沒有發現 等早上6點多家人起來的時候 發現他坐在客廳大量失血 送醫之後 醫師說到院之前已經死亡 後來院方通知警察 有來做筆錄 之後警察有調閱馬路監視器 有找到撞人的機車騎士 我們與對方 都在警局有做完筆錄 後來 因為我爸爸年紀較大 檢察官有說 要釐清責任 需要解剖大體 並於 5/21 解剖 但是必須等兩個月的時間 解剖報告才會出來 目前開出的死亡證明 上面 死亡原因是不詳 解剖待驗中 解剖之後檢查官有說 應該可以先去申請機車強制險的理賠 然後我家人有去問當初做筆錄的警察 要他開強制險需要的警方文件 這個會因為解剖待驗中 警察無法開立嗎?? 另外 目前解剖報告 還沒出來 是否可先拿法醫開出的死亡證明 先去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煩請回答一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申請強制險基本上仍需死傷結果與車禍具有因果關係,而本件因果關係既然尚待釐清,則本件再現階段保險公司可能會先拒賠,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Leo 102-05-22 18:02

當天與不算熟的女性朋友在X櫃幫我慶生,但他約了她的朋友3位男性,

當時因為我生日的原因被灌酒是難免的,當喝酒之中他們的灌酒反應越來越怪異!

而其中兩位一直私底下有交談,當時反映覺得有點不太對勁!

12點左右到2點半時它們決定買單走人!

我上廁所出來後,竟然不算熟的女性朋友和其他2位男性都開始裝醉,執意要我買單!

總金額四千元!我當下沒有要全額買,說要平分!但他們始終都裝沒錢跟裝喝醉額且一直想把我困在包廂內!服務人員走後,我想拿手機出來看看幾點了,有一人說是要叫兄弟嗎?你不會比我快的拉!

直到第二次買單人員近來把門打開要出去時我跟著出去,我想問金額除四的價格!

當時已走向櫃檯,我有和櫃檯人員說幫我報警!

但其中一人拉著我衣服要我回包廂說,拉著拉著他自己就跌倒把我衣服扯破!

當下其他兩位男子就衝上來打我,接下來就瘋狂打我頭部!

我並沒有反擊而眼窩骨折結膜出血腦症盪!直到警察到!

想請問,我提出的罪名『妨害自由 』、『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能成立嗎?

警察有去調監視器剛好在角落發生,沒有拍攝到他們出拳跟圍毆的畫面,只有明顯的看出來4個人進去包括我,之後我就受傷流血出來!

您好,

      縱使未經監視器攝及,然只要能證明當時包含您一共四個人進去,出來時您是受傷流血,仍得因此提出刑事告訴。只是主張的法條仍要依實際情況決定。依本案情形較有可能構成傷害妨害自由恐嚇危害安全罪等。

法拉利 102-05-20 01:15

我與我的室友剛搬到新住家不到一個月,
某天出門,樓下鄰居在樓梯口攔住我,
對方說我們從早到晚都很吵
我:你應該跟房東
對方:什麼叫跟房東講,就是要跟你講,看你們樓上人多還是我們樓下人多,叫警察也沒再怕,
我沒回覆他的話然後看著他,
對方就說我在瞪他,然後罵三字經並動手毆打我,
對方瘋狂打我的頭部以及掐住我的脖子不放,
但當時我沒有掙扎,
對方攻擊我的頭部讓我覺得頭暈眩及疼痛,
掐脖子的力道也很大,
之後對方的室友出來,把他強行拉開,但他依然掐著我不放,
我才出力搬開他的手,對方的室友叫我趕快下樓,
之後對方的室友下來問我有沒有怎麼樣,並說他們之前也有被樓下投訴,他們也是不知道會那麼大聲,是因為木質地板的關係,會讓聲音聽得很清楚,其實也不是你們的錯,
我:不好意思,
對方的室友:是我們比較不好意思,
然後對方的室友就離開了.


屋內有收藏式的桌子和椅子,和收藏式的沙發床,都是有滾輪,
所以可能移動的時候會造成樓下聽得很清楚,
我與室友沒有跟對方起過衝突也沒見過面,
電話告訴房東,房東遲遲不出面處理,
之後我回樓上之後,發現眼睛有血絲,嘴角也受傷,

然後就報警並等待警方來,
警方來之後沒有詢問對方,要我先去驗傷,
提告再去警察局,
驗傷報告上寫,
受傷部位:唇部挫擦傷,臉部挫傷,頸部擦傷,右大腿瘀青,頭暈
之後去警察局提告對方『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並有監視器錄影存證,

後來回家發現眼角會疼痛,頸部疼痛腫脹,吞嚥也會疼痛,
頭部依然疼痛,甚至嘔吐,

睡也睡不好.會做夢夢到被人掐著脖子,
我和室友不敢出門買東西,出門要結伴,
經過樓下也膽顫心驚怕對方在門口,
出門後也不敢回家怕遇到對方,
現在只要聽到樓下有開門聲,就很害怕,
木質地板上鋪滿棉被,怕只要有一點聲音對方就會跑上來,
導致我與室友的內心有很大的恐懼.


想請問,我提出的刑事罪名『傷害 』、『恐嚇』、『殺人未遂』,能成立嗎?
假如不成立我會反被告誣告嗎?
當時詢問警方,警方只說要告不告隨便我,如果告不成,對方可以告誣告,
請問民事訴訟我能提出什麼?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之後是否還有回醫院複診?可能有出現腦震盪的現象,本件既然有監視器畫面得以證明是對方出手傷害您,並且還有相關的驗傷單,則得據以提告傷害罪,至於殺人未遂罪,需視對方傷害您的手段及程度,才能進一步分析;另外檢察官起訴後,您得提起附帶民事請求,請求對方負損害賠償責任,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5-19 05:44

律師您好

我的機車都是停在公寓一樓裡面,但長期遭受鄰居惡意損壞我的機車

,所以想在一樓設置監視器監視我的機車

由於拍攝角度內不會拍到鄰居的鐵門,

請問這樣合法嗎?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3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實務上有正反不同的見解,還是應視是否有侵害到他人之隱私拍攝目的與手段之比例原則為斷.並非單純拍攝角度有無將他人大門入鏡而定!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小Q 102-05-19 00:01

您好

社區主委開開選票時住戶不滿搶了主委手上文件,雙方搶奪時住戶由後方將主委熊抱並握住雙手,現在主委要告住戶妨害自由,拜託我當証人,強調現在到警局提告一定需要証人才能成立案件申請,請問有此規定嗎?不是只要提出監視器內容即可當作証據?是不是主委只是想補強証據騙我當証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24
回覆 小Q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社區主委開開選票時住戶不滿搶了主委手上文件,雙方搶奪時住戶由後方將主委熊 ... (恕刪)

監視器畫面會比證人還重要。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小Q 102-05-19 00:28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蔡律師您好   謝謝您快速的回覆,所以不是如主委所說一定要有証人才能讓案件成立囉. 謝謝.

 

 

回覆 小Q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19 00:46

您好,但倘若後來地檢署傳您當證人,您還是要到場唷!否則會有被拘提的風險。

Natalie Lin 102-05-16 21:58

各位律師您們好 本人想借助各位律師的專業協助判斷該如何寫性騷擾和解書?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先生在四月初清明節前一晚從台南搭至台中統聯的夜車,我先生是在接近交流道的統聯站上車而對方大學女生則在台南火車站上車,我先生位子是在靠窗,而這位女生是靠走道的位子。因為夜車的關係巴士裡是沒有開燈,現場也沒有其他人證,警方調閱監視器讓台南地方法院檢方查看,檢方也沒辦法看到任何具體影像。筆錄中對方聲稱我先生按她胸口大約五秒的時間她立刻向司機要求將車子開至國道警察局偵訊。目前案子已在本週一下午出庭應訊,檢方轉述女方父親願意和解,女方是一位18歲礙於未滿20,整個和解過程女方不會出席而是由父親代為出面處理,指定戶籍地台中北區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我的問題是,在調解的過程中該著重於什麼部份內容?因為我們很擔心對方提出的精神賠償超過我們所能負擔,必竟小小平凡收入的家庭遇到這種不白之冤已經很委曲了還要擔心對方不願意和解不滿意賠償金額等等...若只是一點意思幾仟元又好像讓對方一定很不滿意,唉...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辦。請教律師,在和解過程中該注意那一些重點?讓我們能順利徹消告訴,先生的公司也因知道這件事情一直給予先生壓力。若萬一沒有徹消恐怕也無法繼續待在原公司上班,又得要跑法院。以上的問題希望能借重專業協助我們順利結案。謝謝、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屬性騷擾,則屬告訴乃論之罪,若和解則可以要求對方撤回告訴,由於是至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所以他們那裡都有制式的和解書,您們只要注意內容要註明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至於金額的部分,當然若是雙方均可以接受的話,即是最好的金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00:11
回覆 Natalie Lin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 本人想借助各位律師的專業協助判斷該如何寫性騷擾和解書?事情是這樣的,我的先生 ... (恕刪)

證據不足吧!警察有當場查扣女學生衣服嗎?上面有DNA嗎?

和解就等於承認。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Natalie Lin 102-05-17 15:07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屬性騷擾,則屬告訴乃論之罪,若 ... (恕刪)

請問謝律師,在其和解過程中除了和解書之下還需要填撤銷告訴狀嗎?昨天有去高雄地方法院詢問,檢查署的律師是說要在和解過程中兩造雙方都要簽名蓋章還抱括這位女大學生。但之前聽台南地院的檢察官說這位女生不會出席調解委由父親處理,不知道這會不會有所影響?和解書及撤銷告訴狀聽說我們也最好自己遞交到台南地院,不知道是否為如此的程序?

薇妮 102-05-15 21:53

 
 
 
你好..
 
 5/10
 
 
 
因為前男友有跟我借現金
那是我母親節要買禮物零用錢
於是前幾天就先借他錢
他說5/10還我,這天我打給他跟他要錢
他說他在上班叫我過去謀家.
麥當勞兒童遊樂區找他朋友拿
那邊目前只有他跟他兒子..
 
 
於是我過去時他有跟我聊幾句
他就帶他兒子去廁所洗手
當下我也在趕時間我就跟他到廁所
他就說他沒錢.當下他拿一包安非他命出來給我
他就帶他兒子回遊樂區了..
我當下傻眼剛好又有旁人走向廁所過來
我就用口袋發票包起來也打給前男友
告訴他這些事情,前男友叫我跟他等他5分
他說他在附近快到了...
我於是走過去他朋友那告訴他
他還把我手上它給我的那包安非他命搶回去
他卻帶兒子往大門方向走了..
 
他還要準備發動車子
我就跟上腳步把他鑰拾搶過來
請他等一下我前男友過來
 
他兒子當下還那邊鬧那邊哭說要回家
他就不高興拿起電話報警請警察過來
那時前男友在也剛到現場..
 
差不多5分鐘左右警方到了
他卻從口袋拿出安非他命告訴警察
我給他那包....還搶他鑰拾..
 
 
我們就通通被帶回去做筆錄驗尿
  
  -----------------
 
  當下我也傻眼了
  
  -----------------
 
 驗尿時前男友身上有藏了一灌乾淨尿液
 準被偷換尿的
 他淑淑到警察局找他她還叫他淑淑再去準備一灌
 他淑淑再過來警局拿一灌給他
 於是他就丟給我叫我找時機換尿..
 
  因為我本身已經有一案也是毒品吸食判刑4個月勞動
  還有一案剛要進行緩刑而已..
  我又有吸食..
 
 但是我在警局採取驗尿
 我自己像女警談承那瓶乾淨尿
  
  後來他去廁所時差不多3分後
  警察才進去搜前男友身上
  警察卻說什麼也沒搜到
 
 那瓶尿我還做筆錄是我前男友丟給我的
  
  
 這時..
警察問東西誰的發票誰的
他去掉監視器就知道了
我超雖小的‵
 
 
差不多一小時後
警察把我叫出去問我發票是不是我的
我說是啊..
他說:東西也就是說是我的對吧
他說:我還看不出來他們在搞我
這種男人我還愛?
 
 
我又跟他沒關西..囧..
 
他說這樣我有可能被羈押禁見
叫我想筆錄路怎麼講‵
於是我就想說警察都說前男友挖洞給我跳了
於是我筆錄說是我前男友要我拿過去的
 
報警那男生筆錄還說是我前男友
叫我拿過去順便跟他收一千元
 
我當下就很氣很氣..又很難過..又很想睡覺
我就說對是前男友叫我拿過去並跟他收取一千元
 
 
發生帶回警局晚上20:00左右
到隔天晚上19:00才送地方法院...
 
都沒給我們睡覺
還一直作筆錄
這時前男友告訴我他的尿有換成功 


開庭我告訴檢察官事情不是這樣時
他卻兇我說他問什麼再說什麼
妨礙他辦案...
他就一條一條問我也一條一條在警局筆錄回答
他還給我簽證人書...
 但是那瓶尿卻沒像我提起...!!

 我交保1萬
 
 
我前男友真的當下羈押禁見了`
 
 
  
 結束-----***
 
 

是不是整件事情真的有問題??

接下來開庭我該怎麼做?

是否可以翻共??
 

本件依您所述內容事實似乎有點複雜不明,而且在警詢和偵查庭中您究竟如何證述好像從您的文字中也無法清楚,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毒品案件相關事情前因後果等情形,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研議後續處理方向,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薇妮 102-05-18 17:59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內容事實似乎有點複雜不明,而且在警詢和偵查庭中您究竟如何證述好像從您的文字中也無法 ... (恕刪)

 請問洽詢費用如何算?我高雄市三民區的人..

xo 102-05-13 20:44

律師您好:

我母親在工廠門口,被罵"你去被人家x"(台語),當下沒有錄音,但聽到的人證有兩位(他們願意做證),監視器畫面有錄到他比著我母親罵,我在工廠另一端,因為有聽到,所以立刻拿著錄音筆出來錄,且指責他為何罵我母親,當下最難聽的罵人言詞,沒錄到,但後續對談都有錄到,也開始很多人圍過來問說怎回事,我母親說:"他罵我被人家x"......等等,這些都有錄到.

想請教律師的是:

1:這是公然侮辱公然毀謗?

2:在工廠大門外,沒有門禁,這樣符合公然定義嗎?

3:如要提告,證據方面,這兩位人證可以嗎?一定要有錄音檔嗎?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建議您應先將證人證詞存證,並且將錄音內容存證,並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4 01:24
回覆 xo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我母親在工廠門口,被罵"你去被人家x"(台語),當下沒有錄音,但聽 ... (恕刪)

只要證人願意作證即可。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代發律師函,要求對方賠償及道歉,

如果對方不願意做,再行提告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xo 102-05-14 22:31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公然侮辱罪,建議您應先將證人證詞存證,並且將錄音內容存證,並與 ... (恕刪)

您好:

想再請教的是,證人部分是否會因他是我家員工和親戚,而證據力薄弱?

                                                             謝謝

xo 102-05-14 22:3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xo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您好:

證人部分是否會因他是我家員工和親戚,而證據力薄弱?

謝謝

小愛 102-05-10 18:55

各位律師們好:

想請問如是私人公寓式停車場,鄰居未經過本人同意

將重機從甲地遷到乙地,造成重機嚴重刮損受損

請問鄰居有成企圖竊盜罪嗎

監視器畫面可以證明他的行為

請各位律師幫幫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擅自移動您的重機,造成重機有毀損,應屬於民事糾紛,您得以向對方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愛 102-05-10 19:16

 

你好~

我已經寄信去你的信箱囉^^

再麻煩妳幫我解答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01:40
回覆 小愛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們好:

想請問如是私人公寓式停車場,鄰居未經過本人同意

 

這不是竊盜,是要看有無故意毀損

您可以帶監視器畫面跟本所律師諮詢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已經用郵件回覆給您,敬請查收。

Candy 102-05-09 08:58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於早上上班途中,因為為了要超越前方機車,結果不慎害對方摔車受傷, 但是當時我先生只覺得後照鏡好像有碰撞到,當下並不知情對方受傷摔車! 直到當天警方通知之後,我們才知道!我們也立刻聯絡我先生,並請我先生到警局一趟! 結果一到警局!做筆錄的員警就邊問話邊說,我先生一定是故意的, 但是只因為他有看過監視器,就可以斷定我先生說謊嗎? (監視器看起來也是為了要超車,結果後照鏡不慎擦撞) 我跟我先生是覺得,既然遇到了,我們也有誠意要解決! 目前對方已經對我先生提出傷害告訴了!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目前我們已經準備到調解委員會那裡進行調解了, 如果和解成功,我先生是否就沒有傷害官司了呢?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警方說我先生屬於肇事逃逸, 請問在不知情對方摔車受傷的情況下,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還有如果有構成肇事逃逸,法官那邊會如何判刑呢? (因為我一家四口只靠先生賺錢,我好怕先生被關,請幫幫我!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肇事逃逸的部分,其要件為客觀上肇事致人死傷、主觀上知道有人死傷而仍離開現場,需檢視監視器畫面才能進一步分析,此罪非告訴乃論罪,並非與被害人和解便可以解決,檢方仍可能會進行相關的調查,建議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過失傷害的部分,由於對方已提起刑事告訴,如果雙方要去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如果雙方得以成立調解,務必須準備撤回刑事告訴狀,請對方簽署,然後由我方遞送至地檢署,以確實撤回本件刑事告訴,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andy 102-05-08 17:12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我先生於早上上班途中,因為為了要超越前方機車,結果不慎害對方摔車受傷, 但是當時我先生只覺得後照鏡好像有碰撞到,並無查覺對方受傷摔車! 當天警方通知之後,我們也立刻聯絡我先生,並請我先生到警局一趟! 結果一到警局!做筆錄的員警就邊問話邊說,我先生一定是故意的, 但是只因為他有看過監視器,就可以斷定我先生說謊嗎? (監視器看起來也是為了要超車,結果後照鏡不慎擦撞) 我跟我先生是覺得,既然遇到了,我們也有誠意要解決! 目前對方已經對我先生提出傷害告訴了!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如果我們到調解委員會那裡進行調解的話, 如果何解成功,我先生是否就沒有傷害官司了呢? 另外我想請問一下,警方說我先生屬於肇事逃逸, 請問在不知情對方摔車受傷的情況下,有構成肇事逃逸嗎? 還有如果有構成肇事逃逸,法官那邊會如何判刑呢? (因為我一家四口只靠先生賺錢,我好怕先生被關,請幫幫我!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過失傷害罪部分屬於告訴乃論之罪,所以此部分若和解,即可要求對方撤告,至於肇逃部分,仍要視本件情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台中家庭主婦 102-05-08 02:22

我二弟弟因為與友人一起在羊肉爐店喝酒!友人因與隔壁桌人(受害者)言語相向,而後友人教唆我弟與他人一起圍毆隔壁桌人,起先以為沒事大弟弟跟受害者同桌,本要帶去醫院,但因受害人說不用在自己的車內休息,大弟就扶他上車,也陪他呆許久時間才回家休息,沒想到店老闆隔天上班發現受害者還在原地車內沒走,也發現異狀就立即報警,受害者已無生命跡象,止時警方調監視器才找上我大弟與二弟,後來大弟變當證人,二弟收押禁見。5/9號就要開庭,我們做家屬的能怎麼辦???

法律殺人罪,過失致死罪和傷害罪刑度差異很大,偵訊時最好有律師陪同,避免因為回答錯誤致刑責較高。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初步看起來可能涉及傷害致人於死罪,得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該罪處罰不輕,應謹慎處理,另由於您的二弟目前收押禁見,只有辯護人得以探視,建議您應儘速為您的二弟委任律師,以便藉由律見程序與您二弟討論、了解相關案情,並進行相關的辯護,否則,您二弟在檢察官面前所為之陳述,恐將成為日後論罪之依據,務必要謹慎面對,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開二位大律師所言甚是,建議您們仍尋找專業律師協助,以維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1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腦,為了要讓更多的民眾知道

有本工作室的存在,我還提供了回收二手桌機和筆電的服務,

桌機回收價比照資源回收場的價格,筆電回收價則是要看所有功能是否都正常,

若正常就以略低於別人在網拍上刊登的價格來回收,

若筆電內部零件or螢幕有故障或破損,就以資源回收場開的價格回收。

就在某天晚上,一對年輕男女拿著他們偷來的二手筆電跟我說要回收,

我就如往常般檢查過內部零件都是正常後,支付他們回收金。

結果隔天晚上,他們又拿一台二手筆電來也說是要回收,我就開玩笑問他們

你們怎麼那麼多筆電要拿來回收阿,他們就說這台是幫朋友拿來回收的。

我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收購那二台筆電,在那對男女來過的一週後,

我竟然接到警察來電說我收購了贓物,那對男女已落網也說出他們把筆電

賣給我這間工作室,警察說這次事件是因為上述二台的其中一台筆電的失主

          有來警局報案,還說電腦裡面有很重要的論文還是報告資料。

          我是第一次開電腦維修工作室,所以不知道回收電腦時一定要要求對方出示

          身分證核對是否為本人,且必須抄下身分證字號和姓名,還要對該電腦拍照存證

          我目前手邊可以證明自己是不知情下收購的證據是~我有在收據本上寫回收

          當天的年月日+該筆電的廠牌和型號+請對方在該收據上寫下他的全名和手機(警察來本店查扣該筆電時有看過這張收據表示小偷寫的是真名)

          還有店內和店門口的監視器畫面(無聲音).....此外,每當我一收購二手筆電

          只要功能都是正常的,我當下就會把該電腦內部所有資料全部洗掉,

          警察有轉告失主的話說電腦內部有對他很重要的資料,我會先以自己的能力

          救救看資料,萬一救不回來,我會拿去比較專業的硬碟資料救援店家去救,

          但請問這筆救資料的費用我可以要求由小偷全額支付嗎??

          此外,我有機會把已經支付給小偷的回收金要回來嗎??

          我最近有去問過市面上的免費法律諮詢,對方說除非失主沒有要告我,

不然即使我不知情仍是犯了贓物罪,他說他不清楚贓物罪是否可以私下和解??

還說如果到了要出庭的地步,我必須先準備好答辯書表達自己的清白,解釋

自己真的完全不認識小偷,真的不是同謀。(但是警察來店查扣時又對我說

監視器畫面並不能100%證明我真的跟小偷完全不認識,因為只有影像沒有錄到聲音)

請問還有其它更好的辦法解決此事嗎??我至今完全無任何前科,不想因為這

件事含冤獲得前科記錄,這樣我以後的人生就毀了!! 我幾乎每次維修賺的錢

通常都只有幾百元的工錢而已,這次一下付給小偷五千多,又想到我太太

最近因為懷孕常常會孕吐導致不能出去上班,整個家的經濟重擔全落在我一人

身上,如果有了前科,我太太還說要想辦法流產因為沒未來了,拿什麼養小孩!!

可是超音波已經可以照到心跳了,我不忍心對自己的骨肉這樣

但也不想他一出世就跟著我們夫妻倆吃苦受罪,有一個有前科的爸爸,唉.....

我真的好恨那個小偷,也恨自己太沒社會經驗才會無端被牽連!!!

坎坷人生 102-05-07 17:58

 目前事情發展的進度是~昨天警察來我工作室把那台筆電帶走,也看過我手邊留存的收據,

                                 並對我說請我明天親自去警局一趟要做筆錄,目前還不知道失主

                                 會不會對我提告?

刑法第349條的贓物罪並不是告訴乃論,所以即使失主沒有提告,但本案檢警既然已經開始偵辦,則最後還是得由檢察官之處分而結束偵查程序。
本件就贓物罪部分,您是否有收受贓物的故意其實是很有討論空間,但實務上就這個部分是採取相對較?鬆的未必故意標準,所以在偵查程序時建議您還是努力與被害人洽談和解(填補其損害)、爭取緩起訴處分,以免遭起訴後,法院逕為有罪判決之可能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8 00:02
回覆 坎坷人生 的發言內容:

本人晚上有在開一間電腦維修工作室當兼差(有店面的)

平常主要的生意來源是維修電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您不是開資源回收廠,且您有請對方留姓名及手機,成立贓物罪的機率不高,但還是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cindy 102-05-07 08:41

各位律師好:
事件是這樣的.. 我們社區對講機遭到毀損,管委會主委告知我是小兒毀損的..
我要求調閱監視器錄影帶,發現當晚小兒與同學打棒球回家後,手拎著球棒按對講機叫我開門,
在等候開門之際,他約有十幾秒時間是在練習瞄準揮棒動作(很清楚看見球棒並沒有揮出,只是身體扭轉,瞄準的準備動作), 攝影機也沒有確實拍到球棒擊破對講機的畫面,也沒錄到打破東西的聲音..
但主委卻認為因小兒手中有球棒,又有"揮"的動作,即一口咬定是小兒所為,請問對方有理嗎?

法律一切講求證據,沒拍到最重要的擊破畫面,主委可以隨意誣賴住戶毀損並要求賠償嗎?

社區對講機是設在角落地帶,攝影機只能拍到約1/4部分,或許早已破損了也無人注意,
管理員也無法提出在小兒經過之前對講機是完好的.. 且重點是,小兒手持之球棒是外包厚泡棉的樂樂棒, 根本無重大毀損力, 請問這要怎麼辦?

如果管委會確實證據不足,我可以提出"毀損名譽"嗎?

cindy 102-05-07 08:38
律師您好: 事件是這樣的.. 我們社區對講機遭到毀損,管委會告知我是小兒毀損的.. 我要求調閱監視器錄影帶,發現當晚小兒與同學打棒球回家後,手拎著球棒按對講機叫我開門, 隨後約有十幾秒時間是在練習瞄準揮棒動作(很清楚看見球棒並沒有揮出,只是身體扭轉,瞄準的準備動作), 攝影機也沒有確實拍到球棒擊破對講機的畫面,也沒錄到打破東西的聲音.. 但主委卻認為因小兒手中有球棒,又有"揮"的動作,即一口咬定是小兒所為,請問對方有理嗎? 法律一切講求證據,沒拍到最重要的擊破畫面,主委可以隨意誣賴住戶毀損嗎? (社區對講機是設在角落地帶,攝影機只能拍到約1/4部分,或許早已破損了也無人注意, 管理員也無法提出在小兒經過之前對講機是完好的.. 且重點是,小兒手持之球棒是外包厚泡棉的樂樂棒, 根本無重大毀損力, 請問這要怎麼辦? ) 如果管委會確實證據不足,我可以提出"毀損名譽"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在證據不足的前提下,管委會確實會有誹謗之問題,建議可以再跟管委會溝通,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5-06 10:57

你好...我是今年即將畢業的大學生,

於5月5日在全家竊取4條巧克力(市價120)被店家發現報警,

店家調監視器發現4月28日及5月4日我都有去店家竊取商品

由於我本身有在服用精神方面的藥物,吃了會昏昏沉沉的

我確定5月5日是由於自己貪小便宜才偷竊,但已經不記得4月28日自己是否有偷竊(監視器拍攝的不明顯)

而5月4日我也是記得自己好像有拿東西,但不記得自己拿了什麼

店家態度很堅決拒絕和解,說如果要和解要21萬!?

我詢問過許多警察,警察說那間店家每次都開出天文數字的和解

說我的情況可以去開立精神方面的診斷證明書,證明吃了藥會昏昏沉沉的

但開臨時庭時,檢察官說「你確定你的藥會讓你不知道自己在偷東西嗎?昏昏沉沉的不代表自己不知道自己有偷竊

請問正式開庭時,我是要直接表示是我自己貪心,還是要說是因為服了藥昏昏沉沉沒有意識到自己偷竊呢??

我上網查了一下,這三項好像是會數罪併判,我沒有任何前科,這是第一次上警局,

我很緊張到完全睡不著吃不下,請問我的情況會被判刑嗎??會多重??我該怎麼做......請各位幫幫我.....

本件既然還在偵查階段,最好還是努力爭取緩起訴處分,犯後態度良好是檢察官緩起訴處分的極大的關鍵,基本上看來您所謂吃藥意識不清的說法,檢察官並不採信,則是否要繼續這樣的主張,恐怕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102-05-06 12:11

請問如果承認是自己貪心所以偷竊

但也附上了醫院的診斷證明書(證明服藥後會昏沉較難約束自己的行為)

這三項大概會被判怎麼樣呢??我真的好焦慮好焦慮.....我什麼都不懂

請各位幫幫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18:03
回覆 令 的發言內容:

你好...我是今年即將畢業的大學生,

於5月5日在全家竊取4條巧克力(市價12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無論怎麼回答,您都會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至於刑度多寡,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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