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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ANG 102-08-08 13:37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我是有搬離家中的打算,但是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倘若此舉可由她主動提離,正是我想要的結果..
以上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08 14:27

您好,以上你所述之情形,建議您不要隨便私自離家,

如對方無離婚之意願,可以考慮裁判離婚,因此建議您盡速找律師討論相關事宜

以上簡略答覆,也請您不吝來電。

就您所述情形,建議您還是先以錄音等方式將其辱罵言語及彼此相處不睦的狀況進行蒐證,否則日後要進行保護令聲請或者離婚訴訟,都可能會是空口白話、死無對證的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江皇樺 (江帥) 102-08-08 14:47

您好,

     1.長期言語上辱罵可解釋為精神虐待,而成為裁判離婚的原因之一,但建議一定要先行錄音,將陸配對您的辱罵通通錄下來,未來都可以做為證據使用。當然您的家人也可以做為證人

     2.建議不要離家,否則對方反而可以以您未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有責任的一方除了離婚以外,還有可能遭到對方請求損害賠償。當然若您以對方長期言語上精神虐待為由訴請離婚而獲准,您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XiANG 102-08-08 17:32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不要隨便私自離家,如對方無離婚之意願,可以考慮 ... (恕刪)

您說不要隨便私自離開,那我到法院訴離,當她收到開庭文件,我還在家,不是被她真得砍下去了...

 

XiANG 102-08-08 17:35
回覆 江帥 的發言內容:

建議不要離家,否則對方反而可以以您未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 (恕刪)

您建議不要離開,那我到法院訴離,當她收到開庭文件,我還在家,不是被她真得砍下去了...

我若離開,讓她主到訴離,是我所願...

 

XiANG 102-08-08 17:3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您所述情形,建議您還是先以錄音等方式將其辱罵言語及彼此相處不睦的狀況進行蒐證,否則日後要進行 ... (恕刪)

感謝您的建議,不知對是否要私自離開有何看法??

 

小宜 102-08-04 02:59

借錢給人 對方簽了本票借據

但資料都是假的

發現後已經報警做筆錄 對方也承認他偽造拿我的錢

我告對方詐欺和偽造有價證卷 因為他拿不出錢

做完筆錄對方有重新簽本票借據

寫上真實資料

上網查偽造有價證卷是非告訴乃論

無法自行撤銷 請問真的無法撤銷

可以和解嗎 如果他有誠意的先還一些錢

"要怎樣對方才不用坐牢" (只是對方已經有詐欺前科)

還是無論如何 偽造罪成立就一定會坐牢

 對方所犯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是無法以撤回告訴方式解決的。不過如果雙方達成和解,並且有返還一定數額的不法所得,法院會念在對方犯後態度還算可以,依法從輕處分。

ediechiu 102-08-02 02:37

我在露天拍賣販賣商品
買家7/4在我的賣場下標購買商品並且7/5後續也匯款金額了
但後續因為家中長輩外公7/7過世,因我家中住在桃園縣八德市,外公住在花蓮,家中都在忙著幫外公處裡身後事
真的不是故意不留意買家有跟我聯繫跟留簡訊
直到7/23凌晨1.2點在處裡拍賣時留言給買家告隻商品缺貨,後續確認後會在與其聯繫,接著就跟廠商下訂單訂購其他買家的商品,後續再凌晨3.4點左右要匯款廠商時發現郵局戶頭為問題戶,天亮後前去郵局諮詢才知道買家再7/22下午透過花蓮豐川派分局報案!
7/23白天有先打去豐川派出所詢問,她們告知後續需要做筆錄,表示我的戶籍地址在桃園縣,要我打去桃園分局尋問,當時值班專員要我可以先試著跟對方和解,並簽署和解書,再請對方到報案警局撤銷告訴,所以當天中午已跟買方聯繫上並以傳真的方式處裡好和解書,但後續買方到警局後告知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詐欺罪是無法撤銷的,後續依就需要上庭。
後續諮詢很多警局的警員都說的不太一樣,所以想諮詢專業人事一些事項:

1.買方是在花蓮豐川派出所報案的,所以我要做筆錄的話是要到花蓮豐川派出所、桃園分局(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還是桃園八德派出所(我的戶籍地址這邊,這是桃園分局警員告知的)?

2.買方再7/22報案的,那我何時會接到通知要到警局作筆錄和解書需不需要影印一份帶去?

3.我有打電話詢問過桃園八德分局的偵察隊,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不希望再讓媽媽擔心,所以希望他不要開傳喚單給我,可否直接打給我,如果需要開庭的話可否將開庭通知寄到其他地址,偵查員表示可以,請我留下聯電跟大名,表示後續會直接打給我,作筆錄時要我留可以收件的通訊地址,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4.做完筆錄多久會收到法庭的通知要開庭?還是會像我在網路上查詢到的一樣,會先被檢察官傳喚先行開偵查庭?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需要上法院?

5.買家想知道如果開偵查庭他是否一定要到,因為他住花蓮要來桃園需要很長的坐車時間,而他也有工作無法請假?

6.買家覺得和解就好了,這樣檢察官是否會以不起訴處理?還是在偵查後會做以下哪些處理?在偵查庭期間都會詢問哪方面問題?

7.一般這樣的案件警局受理到開庭或偵查到結案都需要多就的時間?如果現在我想查詢案件處裡的進度或是我何時需要到警局作筆錄是需要透過哪些管道得知?

8.我在郵局有兩個戶頭,一個是網拍的,依個是一般存錢的,現在被凍結了,因為其中一個戶頭是要繳銀行貸款的,請問按件結案後多久他可以恢復?我在其他銀行也有帳戶(公司撥薪用的),是否後續偵查期間也會一併被凍結?

不好意思,因為出發點就是自己這邊出的問題沒又對網拍事情多留意上心導致這樣的狀況也很後悔,又是第一次碰又這樣的狀況,所以詢問的東西比較多,煩請耐心指教,謝謝!

ediechiu 102-08-02 02:25

我在露天拍賣販賣商品
買家7/4在我的賣場下標購買商品並且7/5後續也匯款金額了
但後續因為家中長輩外公7/7過世,因我家中住在桃園縣八德市,外公住在花蓮,家中都在忙著幫外公處裡身後事
真的不是故意不留意買家有跟我聯繫跟留簡訊
直到7/23凌晨1.2點在處裡拍賣時留言給買家告隻商品缺貨,後續確認後會在與其聯繫,接著就跟廠商下訂單訂購其他買家的商品,後續再凌晨3.4點左右要匯款廠商時發現郵局戶頭為問題戶,天亮後前去郵局諮詢才知道買家再7/22下午透過花蓮豐川派分局報案!
7/23白天有先打去豐川派出所詢問,她們告知後續需要做筆錄,表示我的戶籍地址在桃園縣,要我打去桃園分局尋問,當時值班專員要我可以先試著跟對方和解,並簽署和解書,再請對方到報案警局撤銷告訴,所以當天中午已跟買方聯繫上並以傳真的方式處裡好和解書,但後續買方到警局後告知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詐欺罪是無法撤銷的,後續依就需要上庭。
後續諮詢很多警局的警員都說的不太一樣,所以想諮詢專業人事一些事項:

1.買方是在花蓮豐川派出所報案的,所以我要做筆錄的話是要到花蓮豐川派出所、桃園分局(豐川派出所警員告知)還是桃園八德派出所(我的戶籍地址這邊,這是桃園分局警員告知的)?

2.買方再7/22報案的,那我何時會接到通知要到警局作筆錄和解書需不需要影印一份帶去?

3.我有打電話詢問過桃園八德分局的偵察隊,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不希望再讓媽媽擔心,所以希望他不要開傳喚單給我,可否直接打給我,如果需要開庭的話可否將開庭通知寄到其他地址,偵查員表示可以,請我留下聯電跟大名,表示後續會直接打給我,作筆錄時要我留可以收件的通訊地址,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

4.做完筆錄多久會收到法庭的通知要開庭?還是會像我在網路上查詢到的一樣,會先被檢察官傳喚先行開偵查庭?偵查庭結束後多久會需要上法院?

5.買家想知道如果開偵查庭他是否一定要到,因為他住花蓮要來桃園需要很長的坐車時間,而他也有工作無法請假?

6.買家覺得和解就好了,這樣檢察官是否會以不起訴處理?還是在偵查後會做以下哪些處理?在偵查庭期間都會詢問哪方面問題?

7.一般這樣的案件警局受理到開庭或偵查到結案都需要多就的時間?如果現在我想查詢案件處裡的進度或是我何時需要到警局作筆錄是需要透過哪些管道得知?

8.我在郵局有兩個戶頭,一個是網拍的,依個是一般存錢的,現在被凍結了,因為其中一個戶頭是要繳銀行貸款的,請問按件結案後多久他可以恢復?我在其他銀行也有帳戶(公司撥薪用的),是否後續偵查期間也會一併被凍結?

不好意思,因為出發點就是自己這邊出的問題沒又對網拍事情多留意上心導致這樣的狀況也很後悔,又是第一次碰又這樣的狀況,所以詢問的東西比較多,煩請耐心指教,謝謝!

小君 102-07-28 17:12

我朋友因卡詐欺 被判刑一年十個月 緩刑五年

還要賠償54萬 每個月25日一萬

由於他爸爸是在做粗工 工作是領支票

但是這個月25日拿到支票 來不及匯款

加上我朋友他們沒有被害人電話 無法告訴被害人28號才有辦法匯款

請問這樣我朋友會被撤銷緩刑嗎 ?

因為我們打去法院問 法院也都愛理不理的

跟他們要被害人電話 法院說我們會恐嚇被害人

請問28號匯款來的及嗎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晚個幾天匯款,應該還不致於構成情節重大的情形,所以每次的匯款紀錄均應保留,以利將來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Mio 102-07-17 16:54

請問我如果我先提告之後在撤銷告訴那樣被告那個人會有記錄嗎?

我該怎麼提告?

Mio 102-07-17 16:51

請問我如果我先提告之後在撤銷告訴那樣被告那個人會有記錄嗎?

我該怎麼提告?

 您目前擬提出的告訴事實是什麼?涉犯什麼罪名?

Mio 102-07-17 17:0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目前擬提出的告訴事實是什麼?涉犯什麼罪名?

我在前陣子發生了車禍,發生的過程是,我是騎機車走在機車道上,速度大約是2.30,可是有一台車突然轉向機車道,然後我就被撞飛了,我的後面還載了一個人。之後警察也有到現場做了酒駕測量,撞到我的那個人是有喝酒,之後他被帶回警察局,我們也被送上了救護車送到了醫院,人受了傷,車也壞了,深受的東西也都壞了,到現在傷口也都留下了傷疤,也有後遺症,有時候也都會復發。受傷的那些日子也什麼事都沒辦法做,這些要怎麼跟他算?損失的東西可以跟他索賠嗎?精神賠償也可以跟他要嗎?收口留下的後遺症也可以要求他負責嗎?自從發生車禍之後,對我的心靈造成很大的恐懼,到現在還是不太敢自己騎車,都要麻煩別人接送,造成了我很大的不便也可以跟他算嗎?我該怎麼跟他求償?可以像他求償嗎?可以求償的有哪些?

 

 

我該先對他提出告訴嗎?

若您只是一直等待對方善意回應而沒有採取任何法律動作,恐怕之後很可能是會失望的,所以本件建議您先行提出過失傷害告訴,以利後續賠償事宜的處理,相信在本件刑事責任迫在眼前要加以面對的狀況,對方應該會比較積極來處理。

Mio 102-07-17 19:27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您只是一直等待對方善意回應而沒有採取任何法律動作,恐怕之後很可能是會失望的,所以本件建議您先 ... (恕刪)

那請問提告之後如果在撤銷告訴那樣對方會有記錄嗎?

提告之後是要自己找他談還是法院會通知?我要主動聯繫他嗎?(發生車禍到現在已經快滿6個月了他都沒有聯繫)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因撤回告訴而終結偵查或審判程序,原則上撤告後並不會使對方留下不良的前科紀錄。
過失傷害案件在偵查程序中,檢察官都會先行移付調解,另於刑事案件被告有到庭義務,故可透過偵查中移付調解程序,進行協商。
告訴期間為六個月,尚請留意,逾時提告則喪失告訴權,檢察官依法只能為不起訴處分,如此將造成求償更行困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Mio 102-07-19 22:10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過失傷害罪是告訴乃論之罪,因撤回告訴而終結偵查或審判程序,原則上撤告後並不會使對方留下不良的前 ... (恕刪)

請問我要提出過失傷害一定要準備驗傷單嗎?如果沒有驗傷單是不是就不能告他了?

阿銘 102-07-17 12:11

槍砲緩刑的 吃K被抓會撤銷緩刑嗎?

就您所提到的問題可以參照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規定,若施用毒品案件嗣後在緩刑期間內遭法院判決有罪確定而為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者,才會有遭到撤銷緩刑的可能性。
而K他命為法定第三級毒品,施用第三級毒品而遭查獲後,其經由驗尿採證鑑定結果呈陽性反應者,後續會由查獲地之直轄市、縣(市)警察局依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進行裁處罰鍰,不會移送法院判刑,故當然不構成刑法第75條及第75條之1的撤銷緩刑事由,是以吸食或持有K他命來偵辦,則基本上不會造成撤銷緩刑之結果。

刑法第75條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75條之1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第三級、第四級毒品及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無正當理由,不得擅自持有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應限期令其接受四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少年施用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者,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前項規定。
第二項裁罰之基準及毒品危害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同內政部、行政院衛生署定之。

毒品危害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講習辦法第5條第1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或施用第三級毒品者,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鍰,並接受六小時以上八小時以下之毒品危害講習。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阿銘 102-07-17 13:25

 我不太懂可以白話一點嗎?

謝謝

阿銘 102-07-17 13:53

 我是槍砲緩刑 有安非前科

Desmond 102-07-16 22:48

如標題

家父在八年多前過世後,背負債務關係,在三個月內辦理拋棄繼承(全家都在拋棄繼承範圍)且也得到證明。

國內某家聯x銀行不斷寄出通知(收件人是我母親)要我們付清,已上過一次法院,對方律師才知道拋棄繼承證明的內容是包含我們全家人,而非部分親屬(自己看錯證明中,拋棄繼承人員說明導致誤會),所以一上庭,該律師就自動向法官說撤銷此案。

就在這幾天他們又寄來一次,其他銀行自從我家辦理拋棄後就沒有發通知,這次更扯,收件人竟然寫我父親,難道是要跟死人要錢,這種一直在擾民的行為是否可以以法律方式警告銀行,如果每次都因為他們疏忽而要讓我們上法庭,一來工作請假停擺,二來還要為了這件事東奔西跑。

麻煩各位律師解答

謝謝

 對方應該是還不知道相關的事實,所以對方發函或起訴都是屬於合法的行為。

你們只要回函告知你父親已經死亡,且所有繼承人均已拋棄繼承即可。

 建議您寄發存證信函給該行總行說明上述不當催收情形並明確表示若該銀行或者其委外單位再發生相同情形胡亂寄信的話,將予提報主管機關追究責任存證信函寄發後,相信該銀行日後應該就不致會再有這樣的騷擾行為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Desmond 102-07-17 20:26

感謝兩位回覆解答,若有需求會再致電給各位詢問詳細方法,謝謝。

香蕉王 102-07-16 10:42

我方為日本進口台灣水果到日本販賣的日商公司.本來長期與一家台灣出口商合作.結果今年這家台灣出口商直接販售產品給我的日本客人.並使用了我方在日本登錄的商標紙箱.與台灣事務所詢問後.發現對方也在台灣有登記相同產品相同商標(但那家公司在台灣無販賣此商標的水果.都是出口).但他的商標登記晚我的日本商標登記4個月.台灣事務所建議可以使用 商標法30條12款去撤銷.請問這方式是否是保證沒問題可以勝訴.因為事務所開價不斐.希望錢花的值得.

 這個問題可以區分成兩個層次來討論:

1.對方使用與你在日本註冊相同之商標出口商品到日本,該行為有構成在日本使用你的商標權的問題,侵害了你在日本取得的商標權,你可以在日本向對方主張侵權民事損害賠償刑事責任

2.對方在台灣註冊的商標評定撤銷的問題部分,你可以根據商標法第三十條第十二款之規定,舉證雙方往來的契約及匯款資料等,向智慧財產局提起商標評定申請,撤銷對方的商標申請。此外,為避免對方以第三人的名義就系爭商標提起申請,你們應該在智慧財產撤銷相對人之商標權後,另外就系爭商標提起商標申請。

香蕉王 102-07-16 11:5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這個問題可以區分成兩個層次來討論:

1.對方使用與你在日本註冊相同 ... (恕刪)

謝謝陳律師.那是不是我們可以準備所有的資料自己在智慧財產局申請撤銷即可?!不用透過商標事務所?因為商標事務所還要我們再做一次商標申請.再收一次費用?所以我們要付2筆費用:商標評定費用商標申請費用?!這是必要的嗎?

如果你的資料齊全,自己提起申請獲得評定成功的處分還是有可能的。

不過, 找專業人士進行申請獲勝的機率應該是會比較高,而且可以減少你自己提起的學習時間及走錯路的問題。費用方面,除非你找的是國際級的律師事務所,不然應該不至於讓中小企業負擔不起吧!

香蕉王 102-07-16 12:19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陳律師.所以在台灣還要申請一次商標登錄.是必須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除非您要一直主張先使用,否則申請商標權對您們應屬較有保障之作法,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Nick 102-07-03 03:15

近日在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我是開車黃燈待轉左轉, 

對向卻忽然衝出來一輛機車進而發生碰撞, 

對方也因為如此受傷,對方傷勢大腿粉碎骨折, 

事後再做第二次調解時,因大夜班剛下班, 

在沒有充足睡眠的情況下就隻身前去調解, 

簽下為數不小的30萬和解書, 

內容以下: 

 

本當事人間 車禍傷害 事件,於中華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 

在 XX 公所調解室,經本會調解成立,內容如下: 

 

聲請人於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 00 時 00 分許騎乘機車車號 XXX-000 

於 XX 路與 XX 路口與對造駕駛自小客車 0000-XX 發生車禍,至兩造車輛損壞、 

聲請人身體受傷而引起糾紛,今兩造同意由本會委員獨任從中調解,雙方合意, 

達成和解條件如下: 

 

一、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自行負擔車輛修理費用,不向聲請求償。 

二、對造人針對本事件同意賠償聲請人醫療費用、車輛修理費用及其他一切費用 

計新台幣(同下)?拾萬元整(不含強制險) 

三、1. 付款方式:兩造同意,對造人以分期付款方式給付,共 00 期。 

自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至民國 000 年00 月 00日每期(月) 00 日前將現金 

XX 元整給付聲請人收執。 

如有一期未給付,視同全部到期。 

2. 以上共計?拾萬元整。 

四、兩造民、刑事責任不予追究。 

 

筆錄調查解果、經當場向兩造當事人朗讀或交付閱覽,並無異議。 

 

聲請人之委託代理人 XXX 簽名蓋章 

對造人 XXX 簽名蓋章 

 

以上... 

 

但事後發現自己的薪水無法支付內容所敘述之分期金額, 

因當下對方以刑逼民之方式讓一人前往調解的我心生恐懼, 

事後發現並非對方所誇大之言詞, 

讓我十分懊悔簽下自己無法負擔的賠償金額, 

我絕對有誠意賠償對方,但自身能力有限, 

又加上剛換工作,且在外租屋,開銷甚大, 

一般開銷就已占薪水的八成以上,絕非玩樂之餘, 

調解完回過神以後,才知簽下鉅額和解書, 

請問我有什麼方式可以覆議

又或接下來該如何處裡?

 

今日我有去申請車禍鑑定

 

如果以車禍鑑定判定對方肇者為主要,

是否可以撤銷?

應該說是否可能撤銷?

 該和解並非絕對對你不利,倘若最後你被認定過失傷害,除需背負罪名並繳納罰金外,加上對方大腿粉碎骨折之損害賠償,恐怕不止30萬元。

垂垂 102-07-02 19:53

請問律師 我本身有緩刑在 但今年的2月份發生車禍 因為對方騎摩托車有受傷而對方又不跟我私下和解堅持要上法院 所以我還有被告一條過失傷害 那請問律師 如果我被告過失傷害成立了 我的緩刑會被撤銷嗎?

過失犯罪  緩刑是有可能被撤銷  不過還是看法官如何認定  這種車禍案件  未必會撤銷你的緩刑宣告

Allan 102-06-27 12:38

律師您好: 我想請問的是關於土地贈與撤銷
這是介於我爺爺與我父親之間的問題,兩年前奶奶過世,爺爺祖產一部分贈與給我父親! 自己保留了另一部分,不料,一年後,有位婦人刻意接近我爺爺,這位婦人我們也透過關係查出,背景複雜和多年前有其他人受害!因此我們也了解了她接近的意圖,但目前已經無法勸聽爺爺了,受婦人慫恿,有意將手上祖產變賣,但沒想到的是爺爺居然請了律師,想要將我父親手上的土地給拿回去一併變賣!!   從鄰居口中得知後,很震驚也很傷心,我們也查過法律拿回去的唯一可能就此利用 “不孝條款”這一項,長年以來我父親都是個孝順的兒子,擔心他老人家自己住,也曾接他和我們一起住,之後因為老婦人,又搬回老家。三餐也都是我們打理,水電費、房屋稅也都是我們在繳,現在他卻不吃我們送的飯,連便當也叫人拿回去,看醫生也不讓我們帶他去,刻意不和我們碰面。
我們雖然不曾給他奉養費,但是是因為奶奶過世時留下的一百萬存款,都全數留給爺爺,每個月他也還有老人津貼與休耕的錢,名下田地也有上千萬。現在一百萬存款不到一年,已花得差不多,還說我們沒有拿過任何錢給他使用,但是若不是他老人家這樣亂搞,他的存款根本用不完,甚至要變賣土地,我父親目前也年高退休了,無退休俸,家裡生活收入都靠兩個小孩,也都剛出社會,因此還在還貸款,並不寬裕,土地是我們祖產,我們當然不希望落入陌生人手中!
因此,為了站得住腳,現在我們還是送飯與訂便當,並把收據留下,且錄音他叫我們不用送,他不要吃,送了他也倒掉!
在我們的立場我們一直都屢行奉養的義務,唯有奉養費是因為經濟問題無法每個月拿錢給他老人家,也因為他老人家都把錢花在婦人身上,我們也不甘願給!
想請教律師:
1.除此之外我們還有什麼辦法能更加保護我父親手上的土地或是有什麼遺漏的地方?

2.關於奉養費,雖然目前有拿到祖產,但是在此情形下一定要給付奉養費嗎?
3.目前父親手上的土地能做什麼保護措施嗎? 例如:過戶、拿去貸款...等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贈與土地是否已經過戶?基本上您們要避免被撤銷贈與,所以平時之奉養仍要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咪咪將 102-06-24 22:57

請問各位律師

告訴人提告後因無任何直接證據

被告(夫)與被告(小三)私底下主張是普通朋友但通話曖昧而已

純屬誤會一場等說詞,故告訴人對其撤銷告訴。

但事後小三母親卻承認他們是有交往的,請問這樣我還可以提告嗎????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7:54

 除非又發生通姦的新事證,不然不能重複提告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5 10:17
回覆 咪咪將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

告訴人提告後因無任何直接證據

被告(夫)與被告 ... (恕刪)

刑事訴訟上,告通姦要證明有相姦的事實,這部份被界定的很嚴格,按照您所言,即使您再對他提告,並傳相關證人出來作證小三說過她們在交往,小三可能否認,也不見得足以認定也相姦的事實,想必您應該聽過所謂的"蓋棉被純聊天"。


但是,前面這樣的狀況,並不影響您對小三提起民事損害賠償的權利,您當然不見得要告離婚


以上,如有進一步的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提問。

102-06-19 10:47

因為吵架加上之前有打過女朋友,所以他在吵架時,向朋友傳送簡訊,救我,怎麼辦等,他朋友帶警察來到我跟他所在的地方時,我門以打開準備離開所以跟警察相遇,他有提出保護令本本來是以傷害為由,結果警察騙他這個妨礙自由做完筆錄後,可以選澤要不要提告或保留,他在走保護令民事庭已經把保護令撤銷也提過要撤消妨礙自由,請問各位大律師,我還能做些什麼,好把傷害降到最低

小欣 102-06-18 11:36

有一件侵佔告訴,我是告訴人,巳收到不起訴通知書,不起訴的原因是被告有偽造"撤銷告訴申請書"寄給檢察官,我收到判決書後很生氣,因法院開庭時我有向檢察官表明堅持不和解要告到底,詢問法院,他叫我寫再議狀,請問再送"再議書"去申訴有用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攜帶不起訴處分書律師討論,務必留意遵守再議期間;另外對於對方偽造撤回刑事告訴狀一事,可提起偽造文書罪之刑事告訴,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欣 102-06-18 11:58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攜帶不起訴處分書律師討論,務必留意遵守再議期間;另外對於對方偽造 ... (恕刪)

請問如何請律師呢?

因為我和被告是親屬關係,故此案可為告訴乃論,因我是原告可以撤回告訴

被告有偽造撤回告訴書,造成此案不起訴,若不想提出偽造文書告訴可以嗎?

還有請問要如何請律師,請問需要花錢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是否追究對方偽造文書的部分,端視您的決定;如您委請律師進行聲請再議,是需要支付律師費用的,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華 102-06-17 15:49
全民生活事業有限公司為納骨塔位經營公司,金陵生活事業有限公司為全民的經銷商,金陵的業務員以詐騙不實說法欺騙我花162萬元購買全民的塔位,當時的發票也是金陵開的,但買賣契約卻是跟全民簽的,後來金陵公司解散,我發現被詐騙撤銷當時的買賣契約,但全民老闆表示金陵業務員個人行為他們完全不知道,且當時他們的塔位是賣斷給金陵銷售,且詐騙的是金陵的員工,所以即使他們收回塔位也只能以當時賣斷給金陵的價格回收,可能只能退我36萬,我當然不同意,請問全民.金陵及金陵業務員均附有連帶責任嗎?我應該向誰主張撤銷買賣契約(金陵已經解散)?我應該以民法92條提告還是刑法詐欺提告勝算比較高? 2013-06-17 14:05:43 補充

我有金陵業務員事後簽的道歉聲明,承認當時他是以詐欺手段騙我購買塔位,但最麻煩的是金陵已經在102年1月解散了,全民又說他們已經將塔位賣斷給金陵,不可能將162萬全額退給我,我想問提出訴訟可以將162萬全數拿回來嗎?是全民退還還是金陵退還?訴訟約需耗時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必須先確認您是於何時被詐欺,買賣行為發生於何時,且本件涉及無權代理之問題,法律關係複雜,建議帶相關資料直接與律師討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詹閔任 102-06-16 14:44

各位法律專家你們好!
我在臉書的二手拍賣社團, 以3500售出一支有問題的手機(記憶卡會讀不到,但我有事先告知), 買家買了之後, 跟我說手機有一堆問題等等(其中一項是 講電話講到一半會斷 其他人也打不進來), 但因為這手機之前是我在使用, 我清楚知道並沒有這個問題  但我擔心他說的是真的 就先讓他退貨了 但我跟他約好 若他說的不屬實 他得以4500買回去 , 現在我收到退還的手機了, 經過檢查 完全沒有他所描述的任何一項問題買方又堅持說他在使用時有問題, 可是現在在我手上就沒問題, 我能基於哪些法律要求撤銷退貨呢?  若我打民事訴訟會更好嗎?

謝謝你們回答我的問題!! 感激不盡!!

102-06-16 01:44
請問:我被女友告家暴 那天吵架我坐在椅子上她推我往後倒 我手身出去抓到她脖子 她有驗傷 請問能撤銷告訴嗎 那雙方沒出庭 我會不會有事情,女友說她不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然可以撤告,所以若您們雙方事後已和好,建議與您女友溝通撤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17 23:08

 你是被女友告刑事傷害?還是被女友申請保護令?請您先確認一下,謝謝。

阿絜 102-06-10 19:47

各位律師大哥大姐麻煩幫幫忙,我老婆18歲時騎機車載朋友發生車禍,對方會錯意要提告我老婆過失傷害(他以為是要告開車的那位)後來我老婆的朋友和我老婆簽了和解,也撤銷告訴了(以過五年快六年了)!後來法院也寄來撤銷告訴不起訴書!不過我老婆覺得他朋友受傷開刀花費很多,所以前前後後大約十來萬,慢慢發現他朋友都拿這些錢玩樂,到最近突然又一直要和我們要錢,不然就說等著上法院之類的話!小弟跪求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對方這樣要告我們什麼呢?因為他這樣一直的騷擾導致我們每天都很煩惱 請各位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既然已經有和解,且不論是刑事民事,均已超過時效,所以您們也不用怕被他告,對方敗訴的機會很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婕妞 102-06-07 16:57

事發案由: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13060203551
 
再來經過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513060700259
 
 
就在今天 6/7 號我收到了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案號案由 偽證等案件 以被告身分被傳喚
 
 
 我想請問大大們 
我該怎麼做?馬上請律師嗎?   至於傷害案要與對方私下和解了,  撤銷告訴後我這個被檢察官起訴的還會在?   我是初犯完全無任何不良紀錄在身上,  可以獲得緩起訴嗎跟勞動服務嗎?     傷害案傳喚我的檢察官對我說"恭喜你多一條偽證罪" (彭x虹)
現在偽證傳票上的檢察官卻不是彭小姐換了另外一位檢察官!
  這是正常的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07 17:43
回覆 婕妞 的發言內容:

事發案由:

傷害案與對方私下和解撤銷告訴後,這個被檢察官起訴的還會在。

您如果承認偽證,是有爭取緩起訴的空間,但也可能檢察官直接起訴。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Ray 102-06-04 23:16

各位律師您好:

小弟需要各位的幫忙解惑,相關事件與問題如下,在此先感謝各位的撥空幫忙,謝謝!

小弟家人日前發生車禍(機車機車),對方小擦傷車損,而家人骨折車損,因肇事責任為家人(對方沒有肇事責任),所以沒有向對方索賠,並且與對方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內容為雙方的強制險互相理賠醫藥部份並且放棄刑事追訴,此次調解有成功並且也有送至法院蓋章。但現在突然接到法院的通知書,原因為對方發生車禍時沒有保強制險,這樣我們申請強制理賠醫藥部份時,變成保險公司會跟他全額索賠,而對方覺得他沒有責任負擔我們醫藥理賠部份(雖然是我們跟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保險公司會跟他要錢),因此提起訴訟撤銷和解書,訴狀內容主要提到他的強制險剛好過期(據對方說辭)、肇事鑑定證明他沒有肇事責任,所他覺得當初和解書不合理要重新調解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再墾請各位律師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Ray您好,

 

問題一: 為何沒有證據證明他遭到脅迫詐騙而簽立和解書,法官就直接受理?

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一般會發開庭通知,通知您到場陳述。這是既定的法院程序。

 

問題二: 這樣撤銷和解書的機率大不大?

按您所述,由於是對方未按時繳納保險費,在訴訟上可主張是可歸責於對方之事由,不應撤銷和解書。


問題三: 我們需要請律師嗎?(我們沒去過法院,所以不知道該怎麼辦)

為了避免和解書被撤銷,被提起刑事告訴留下記錄,您可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謝謝您!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律師敬上

您好,

      1.只要對方提起訴訟,法院就必須受理並開庭,有沒有證據或理由是開庭時才會去判斷的。

      2.基本上既然雙方已經簽訂和解書,除非對方主張該和解書有無效或是得撤銷的理由(譬如說是被騙或是被脅迫、簽名蓋章不是自己簽的等等),否則要主張撤銷和解仍有相當難度。

      3.訴訟不一定要找律師才能處哩,但建議可以先請教律師,將手上有的資料或者是對方的起訴狀內容大致告知再行評估。

jackky999 102-05-29 21:04

酒駕緩起訴期間  被帶回警局:無毒品前科

警察戶口調查在門口   見屋內地上髒亂

懷疑有開趴  就強行進入

前一晚確實朋友過生日慶生  有抽3級毒品菸  

因此被帶回警局驗尿

想了解的是

1.戶口調查 警方沒有搜索票 何以能進入屋內做搜索蒐證的動作  並強行將人帶回警局做調查

2.於緩起訴期間  驗到3級毒品  可能被撤銷重瓣嗎?

您好

1、要詳細說明警員入內搜索範圍,才有辦法判斷該搜索有無違法

2、當場有無查獲3級毒品?如有,數量為何?

3、如無查獲,單純施用,只是繳罰鍰、聽講習而已,不構成撤銷緩起訴事由

jackky999 102-06-05 23:11

律師:

1、 

  1.要求我們坐在客廳  不要走動 

  2.私自進入房間  從房間搜出3支捲菸  並且稱之裡面含有3級毒品  並且封裝起來  不讓人拆開捲的煙 

  3.翻找垃圾桶  搜出裝3級毒品的空袋子

2、 

  當場無查獲3級毒品

 

感謝您

Cindy 102-05-24 00:44
繼承了父親的一筆債權
本票借據、也有房屋設定抵押,

本票是96年開立,上方並註明於97年起無條件擔付,不過卻沒有債權人姓名;
借據借款人資料及簽名蓋章,也有連帶保證人簽名(但聽說已經死亡,且無個人資料),可是完全沒寫日期;
房屋設定抵押日期根本票開立日期相同;

數月前有發過支付命令,但對方聲請異議,並找人跟我和解,所以我當時就撤銷支付命令,不過現在對方卻完全沒有還款的意願,
所以我想直接聲請房屋強制執行,但對方一定會再聲請支付命令的異議,
依以上條件強制執行的成功機會高嗎?
因為本票借據都不完整..... 在訴訟中他是否可主張時效消滅? 且我也無法舉證父親的給付證明, 借據上沒也寫「借款已收訖」...... 可以以房屋抵押設定作為確實有借款的依據嗎? 或是有其它方式可以提告讓對方還錢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59

是否清償,是對方舉證。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似乎是有點棘手
建議你還是交給律師幫你追討債務,才會有保障

peter88 102-05-21 16:07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解筆錄內容有如下:

1.給付對方醫療費,修車費和慰問金

2.兩造拋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聲請人(對方)自調解成立日起就本件刑事

  件不予追究

和解至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和解金已經匯給對方,但還是收到地檢署傳票,

表示對方還沒撤銷告訴,想請問如果對方一直沒有撤銷告訴,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雙方成立的調解內容、您已支付和解金之匯款單據等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參酌,以使檢察官了解本件雙方已達成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共識,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3
回覆 peter88 的發言內容: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 ... (恕刪)

為何要寫從調解之日起不予追究?那不就是代表之前可以追究?

這張和解書是誰擬的?

御揚 102-05-19 19:07
律師 我想請問你 詐欺公訴罪 不能撤銷 對方很有誠意和解 我該怎麼幫助他? 這案件以移送地檢署 如果我填撤回告訴狀 還有效用嗎?
雖然屬於非告論罪 但如果跟被害人和解撤回告訴 應該有緩起訴的空間 你還是撤回告訴會比較好 代表你完全不想再追究
阿祥 102-05-18 14:52

我在5月8號的時候 去檢察署開庭

是因為之前1~2月的時候和女朋友吵架 !!

然後女朋友報警抓我 我當時也白癡不走等警察來抓

然後我被抓到警察局 當下被查獲三級毒品K他命 

然後在警局做了筆錄 驗了尿 就自己從警察局離開也沒有被移送分局

後來我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 按照傳票上面的時間檢察署去開庭 !!

開庭的時候 檢察官和我說 我當初所驗的尿液有驗到二級毒品 ...

( 被抓那期間 我有使用安非他命 )

檢察官問我是否有施用二級毒品 我也和檢察官承認 

然後 檢察官和我說 判我勒戒 .. 

在6月10下午2點的時候 過去準備勒戒

當下我愣了 ... 我馬上問檢察官 可不可以讓我申請在外戒癮治療 ..

結果檢察官問我是第一次嗎? 我回答檢察官說 是 !! 我第一次 ...

然後檢察官說  ( 我如果判你在外戒癮治療 ,到時候我一定還要撤銷緩起訴 這樣太麻煩了 )

所以最後檢察官堅持還是拚我勒戒 ...

 後來我和檢察官說 "  拜託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過去不懂事所造成的錯誤 .. 可是我現在已經答應家人要好好的重新過生活 ....拜託檢察官讓我在外治療 !!

後來檢察官和我說 " 沒辦法 但我給你最大的優惠就是 你進去勒戒一個月初頭的日子就好 出來沒有案底 "

後來 開完庭 我離開檢察署之後 我又跑回去檢察署 問檢察官 請問我6月10號的時候過來前要帶什嘛

檢察官和我說  " 證件 一些衣服  到時你要在裡面一個多月的時間 ..   阿如果你不懂的話 你可以去問你身邊那些會吃藥的朋友 還是你的藥頭就好了

 

我想請問各位資深的律師

以我的情形我能不能再提出申請在外的醫院治療不要進去 ?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該怎嘛做?必須要透過什嘛管道去做申請 ...

但如果真的沒辦法在外治療的話

現在有人說 進去勒戒 改四個月了 那檢察官和我說那一個多月是什嘛?

還有 檢察官和我說 給我的最大優惠就是進去關一個多月出來就沒案底 ...

我問過許多朋友 朋友都和我說 不可能沒有案底 檢察官是在騙你 !!

 

我現在真的很煩很無助 ... 才來這裡尋求各位律師的幫忙 ... 

拜託拜託 各位專業的律師大人 請幫忙我 告訴我一下 我該怎嘛做  拜託你們

我開的庭只有   檢察官 沒有法官 那請問檢察官還會記單子來嗎 ?   

第一次施用二級毒品 檢察官權限 可以裁定勒戒或是院外治療 所以縱使裁定勒戒 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裁定後應該很難有機會再變更

周先生 102-05-16 15:54

小弟沒有前科,犯下一共九件加重竊盜,因為其中一件被抓,又另外供出其他八件,被抓到兩個派出所,好像是被函送兩次,結果分兩次起訴開庭,第一次已經開完庭,只有審理其中兩件,判決也已經出來,判刑九個月緩刑兩年,另外剩下七件已經開完偵查庭,目前再等起訴書寄來,那問題是萬一第二次被起訴開庭,那不就有第一次的前科紀錄,還有萬一第二次的判決下來,原本第一次的緩刑會被撤銷嗎?但是問題是都同一天被抓的,我也不是在緩刑期間犯下的,我該怎麼處理,現在想要合併審理已經來不及了請各位律師賜教,感激不盡謝謝

1.如果分開偵查起訴 且一部分已經確定 目前確實已經來不及合併案件審理 2.依情況看來確實可能有緩刑撤銷的可能 因為加重竊盜至少就六個月起跳 除非有減刑適用 不過同時間這麼多次 要用59條減刑 難度很高

周先生 102-05-16 18: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分開偵查起訴 且一部分已經確定 目前確實已經來不及合併案件審理 2.依情 ... (恕刪)

那我該怎麼說明才不會被撤銷第一次的緩刑,因為我不是在緩刑期間犯下的案件,這樣難道也會被撤銷嗎?第二次的起訴書來準備開庭的時候,我請律師這樣有減刑的機會嗎?謝謝

阿晏 102-05-16 00:24

收到地檢署的妨害自由罪被提起公訴起訴書。當初因為在警局及到檢查庭說明時,因為害怕而沒說實話,現再起訴書檢察官查到了一些證據證明我說謊

所以我現在就是等開庭嗎?那如果我開庭時在法官前認了我做的事,承認我說謊,這樣會更嚴重嗎?在這之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可以讓這件事能夠在輕一點嗎?例如認罪協商。

我當初是因為傳一封簡訊恐嚇對方,但我在收到起訴書前幾個禮拜,就找對方和解,也簽了和解書及籍撤銷告訴,也送到了地檢署去,但在起訴書上好像都沒提到,我知道這是不能和解的,只是想盡力去試試。

想請網友們給我意見,請幫幫我該如何做!

 可直接認罪請求輕判,或找律師協助認罪協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坦承犯罪事實等因素,得據以作為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之依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起訴書和解書、簡訊內容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6 09:20

等法院通知開庭。承認事實如想認罪協商,但須檢察官同意及對造之意見。惟因未看到台端的起訴書事實及內容,所以無法更具體提供意見。如需進一步諮詢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本件恐怕得先釐清被起訴之罪名為何?另外相關細節則必須看過起訴書之內容才能進一步之分析,後續處理上既然已經起訴(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當然可以思考一下有沒有機會爭取緩刑(提出和解資料基本上是有助於爭取緩刑的)。
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開庭狀況告知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研議後續處理方向,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晏 102-05-16 00:22

收到地檢署的妨害自由罪被提起公訴起訴書。當初因為在警局及到檢查庭說明時,因為害怕而沒說實話,現再起訴書檢察官查到了一些證據證明我說謊

所以我現在就是等開庭嗎?那如果我開庭時在法官前認了我做的事,承認我說謊,這樣會更嚴重嗎?在這之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可以讓這件事能夠在輕一點嗎?例如認罪協商。

我當初是因為傳一封簡訊恐嚇對方,但我在收到起訴書前幾個禮拜,就找對方和解,也簽了和解書及籍撤銷告訴,也送到了地檢署去,但在起訴書上好像都沒提到,我知道這是不能和解的,只是想盡力去試試。

想請網友們給我意見,請幫幫我該如何做!

Candy 102-05-15 16:20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我先生於上班途中因為要超車,結果後照鏡不慎擦撞到對方的後照鏡, 結果導致對方摔車,我們也是警察找上門才知道!目前對方已經告我先生肇事逃逸,也提出傷害告訴了! 那我想請問!如果今天我們去調解委員會那邊跟對方和解成功的話! 需要請問方到警局那邊撤銷傷害告訴嗎?謝謝(很急)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肇事逃逸並非告訴乃論罪,不會因為對方撤回告訴便不會進行後續偵查程序,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回覆 Candy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我先生於上班途中因為要超車,結果後照鏡不慎擦撞到對方的後照鏡, 結果導致對方摔車 ... (恕刪)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我先生於上班途中因為要超車,結果後照鏡不慎擦撞到對方的後照鏡, 結果導致對方摔車,我們也是警察找上門才知道!目前對方已經告我先生肇事逃逸,也提出傷害告訴了! 那我想請問!如果今天我們去調解委員會那邊跟對方和解成功的話! 需要請問方到警局那邊撤銷傷害告訴嗎?謝謝(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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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件建議你務必要找律師諮詢,告知完整且詳細的經過。按刑法第185-4條肇事逃逸罪[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假若沒處理好,最低法定刑6個月,罰金也要18萬,應該審慎看待。

2.你後照鏡和對方擦撞到,對方摔車,案發當時是否完全不知道?是怎樣的情況下,會完全不知道有擦撞? 你務必想清楚,唯一可解之法在是否具備主觀犯意,此判斷標準在,依碰撞當時之客觀情況,你是否可以知道自己撞到人,再依碰撞程度判斷,是否對方可能受傷。一般常見之情況,機車擦撞很難說不知道...

3.如上趙律師所說,肇事逃逸告訴乃論和解並無法撤回,至多過失傷害部分撤回,但肇事逃逸部分若你無前科為初犯,又與被害人和解,有緩起訴空間。

以上

阿祥 102-05-12 01:21

我在5月8號的時候 去檢察署開庭

是因為之前1~2月的時候和女朋友吵架 !!

然後女朋友報警抓我 我當時也白癡不走等警察來抓

然後我被抓到警察局 當下被查獲三級毒品K他命 

然後在警局做了筆錄 驗了尿 就自己從警察局離開也沒有被移送分局

後來我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 按照傳票上面的時間檢察署去開庭 !!

開庭的時候 檢察官和我說 我當初所驗的尿液有驗到二級毒品 ...

( 被抓那期間 我有使用安非他命 )

檢察官問我是否有施用二級毒品 我也和檢察官承認 

然後 檢察官和我說 判我勒戒 .. 

在6月10下午2點的時候 過去準備勒戒

當下我愣了 ... 我馬上問檢察官 可不可以讓我申請在外戒癮治療 ..

結果檢察官問我是第一次嗎? 我回答檢察官說 是 !! 我第一次 ...

然後檢察官說  ( 我如果判你在外戒癮治療 ,到時候我一定還要撤銷緩起訴 這樣太麻煩了 )

所以最後檢察官堅持還是拚我勒戒 ...

 後來我和檢察官說 "  拜託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過去不懂事所造成的錯誤 .. 可是我現在已經答應家人要好好的重新過生活 ....拜託檢察官讓我在外治療 !!

後來檢察官和我說 " 沒辦法 但我給你最大的優惠就是 你進去勒戒一個月初頭的日子就好 出來沒有案底 "

後來 開完庭 我離開檢察署之後 我又跑回去檢察署 問檢察官 請問我6月10號的時候過來前要帶什嘛

檢察官和我說  " 證件 一些衣服  到時你要在裡面一個多月的時間 ..   阿如果你不懂的話 你可以去問你身邊那些會吃藥的朋友 還是你的藥頭就好了

 

我想請問各位資深的律師

以我的情形我能不能再提出申請在外的醫院治療不要進去 ?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該怎嘛做?必須要透過什嘛管道去做申請 ...

但如果真的沒辦法在外治療的話

現在有人說 進去勒戒 改四個月了 那檢察官和我說那一個多月是什嘛?

還有 檢察官和我說 給我的最大優惠就是進去關一個多月出來就沒案底 ...

我問過許多朋友 朋友都和我說 不可能沒有案底 檢察官是在騙你 !!

 

我現在真的很煩很無助 ... 才來這裡尋求各位律師的幫忙 ... 

拜託拜託 各位專業的律師大人 請幫忙我 告訴我一下 我該怎嘛做  拜託你們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17

你找錯對象,勒戒是法院裁定的,要提抗告

勒戒後是有可能給緩起訴,緩起訴期間沒有再犯罪,就等同不起訴

阿祥 102-05-13 17:4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找錯對象,勒戒是法院裁定的,要提抗告

勒戒後是有可能給緩起訴,緩起訴期間沒有 ... (恕刪)

律師 不好意思 我不懂意思 ?  

是否可以可以提供我這方面的知訊

ANTINO 102-05-11 13:56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債務人一再申請異議,抗告,欲撤除假扣押.歷經3個月,上周接到法院通知,認定超額查封(因假扣押有涉及興櫃股票,股價波動較大),法院要求債權人選擇去除部分假扣押,但因近期股價大跌,故債權人回覆 並無超額扣押情事, 不到一周時間,法院即發文裁定 撤銷所有假扣押項目,理由是-債務人無逃跑之虞. 假扣押應是防止債務脫產, 用無逃跑之虞的理由撤銷所有假扣押,這合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46
回覆 ANTINO 的發言內容: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 ... (恕刪)

您可以拿裁定書跟本所律師當面諮詢。基本上裁定書應該是說對方無脫產之虞。

本所委任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39

不管合不合理,你唯一的救濟就是要提抗告法律面質疑法院的決定

抗告時間很短,要趕快弄

Karen 102-05-10 21:12

您好,近日購買中古屋,今發現前屋主將房屋設定營業登記,在售屋之後並沒有變更或撤銷,致使我方不能將房屋變更為自用. 請問要如何才能撤銷前屋主的營業登記? 謝謝

回覆 Karen 的發言內容:

您好,近日購買中古屋,今發現前屋主將房屋設定營業登記,在售屋之後並沒有變更或撤銷,致使我方不 ... (恕刪)

就照著做,填表格等時間,南部地區可代勞
△商業登記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二要件應同時存在 按商業登記法第二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登記後經有關機關實地調查,發現 無營業跡象,並經房屋所有權人證明無租借房屋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依職權或據 利害關係人申請,撤銷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據此,經實地調查發現無營業跡 象,且房屋所有權人證明無租借房屋情事,此二要件應同時存在,並依同法第三 十條之踐行通知申辯程序,始得據以撤銷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經濟部九一、五、九經商字第0九一0二0八七0九0號函)

當然你找前屋主出來叫他處理,辦理變更登記,更方便。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42

直接向主管機關申請改為自用即可

阿白 102-05-09 21:09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我2年前因故被告妨礙名譽.經桃園地院判處8個月.但緩起訴2年及罰金一萬跟接受法治教育1小時.到期日為今年的5月31日.但我於今年的5月6日因故與警方發生爭執.被依妨礙公務移送台北地檢.臨時庭法官當庭告知要將我簡易判決.拘役59天.且要我不得上訴.我亦當庭認罪及接受.如此一來由於我的緩起訴時間尚未到期.萬一被撤銷緩起訴.我是否就須去執行前案8個月的徒刑
如果緩起訴撤銷 確實要繼續執行前一件執行刑
momo 102-05-05 19:37
感謝張律師的回覆,我收到訴狀後我有致電給對方律師,對方律師告訴我他的當事人是從戶政事務所把相關人找出後才提告的,試問若他們若撤銷對我的告訴,我是否可以告他們侵權?是要怎麼告?找律師還是去警察局或到法院寫訴狀?
提告民事侵權行為 準備好起訴狀向地方法院提出即可 可以自己撰寫書狀或委由律師撰寫都可
小天使 102-05-03 18:46

請問一下之前有人盜我的帳號妨礙電腦使用

但在檢察官時,我媽媽只叫對方跟我道歉,就不告了,只有撤銷告訴但沒和解
但,我回來後覺得不合理,請問我可以去法院申請告訴嗎?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8:59

同一件事情不能告第二次

小天使 102-05-03 19:04

當初是告刑事,現在可以告民事嗎?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答覆如下:

民事既然尚未和解,則可另提民事訴訟求償

以上,謹供參考。若有疑義,尚請不吝提問。

小天使 102-05-22 22:45

您好:請問是2年內要提出民事求償嗎?

阿明 102-04-29 10:27

多年前與妻離婚,也同時背上連帶保證人債務,至今已被銀行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長達六年之久,

日子實在快過不下去,精神上也幾乎承受不住了,想儘辦法終於找到前妻,也就是債務人本人,她也終於願意出面去銀行處理,只知她有開店營業,但未申報薪資所得,這樣要如何說服銀行撤銷扣薪的強制命令呢?

若要前妻拿出一筆錢來全還債還債務是不可能的,但債務人本人既然都已經願意出面處理了,銀行會不會死拖著我這連帶保證人,一定要繼續扣薪呢?除了威脅銀行要辦離職讓他們扣不到薪以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讓銀行直接向債務本人(前妻)執行還款的動作,而不要再向我扣薪了呢?

該用何種方法跟銀行談判較恰當呢?

就您案件部分,可以考慮依據消費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且此部分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且律師會審查是否符合消費債務清理條例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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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ggy 102-04-25 14:15

律師您好:
今年管委會因監委連任次數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例事件,本人提出法令意見,管委會當時重新選任,該不符資格之委員即狹怨去找了91年父親擔任委員資料,指稱所有權人為我弟弟,父代子職不但沒有簽署委託書,所有相關簽到及會議記錄也都代簽兒子名字涉及偽造文書及誠信原則,我父親有提出回應他於管委會議上有先詢問他是區分所有權人的父親,主委表示父親可以代為行使職務,他不懂社區規約規定要簽委託書,管委會甚至總幹事也沒有人告訴他這個規定,至於簽署兒子名字只單純因為區分所有權人為兒子,以為簽他的名字才符合規定,沒有其他想法,現在該委員不但要脅說要在年底區權會向住戶提出撤銷我父親區分所有權人資格外,她還要散發由我父親簽名當時的會議記錄給所有住戶看,告訴他們我父親代簽兒子名稱之事。且不斷於委員會提出要求管委會要追究處置11年前我父親事件利用公告,企圖傷害父親名譽
請問 :
1、關於偽造文書之事,若非經法院判決我父親有是有罪的,該委員可以利用職權公告且散發91
     年管委會會議記錄給住戶藉此散佈說我父親簽署兒子名字偽造文書之言論嗎?
2、當屆主委可以做證我有表明身份,但該名委員一口咬定我父親11年前並沒有講,咬定我父
     親違反誠信原則。


綜合以上二點,為了維護父親的信譽,我應如何提告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是否已散布妨害您父親名譽之文件或言論?如有,請將相關資料蒐集起來,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菜頭 102-04-24 21:24

請問一下 夫妻未離婚 但是女方有申請通常保護令裁定8個月 地點是在娘家 目前還剩下兩個月左右保護令就到了

之前也有訴請過離婚 但是最後撤銷和解 所以沒離婚

這幾天又因為一些爭執 女方把小孩帶回娘家住 不回訊不回電 小孩也都提早從學校接走 請問有什麼途徑可以要求女方帶小孩過來 或拒保護令地點100公尺外接呢 保護令只有妻子 小孩沒有保護令 因為我跟小孩感情很好 妻子當初亂告提不出證據 所以小孩保護令沒通過

保護令上也有註明小孩還是共通監護 PS:小孩8歲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保護令內容除有記載監護權共同行使外,是否有記載行使之方式?如無,您與妻子目前因保護令的緣故所以未共同生活達六個月以上,是可以向法院請求酌定監護權行使的方式、探視權行使的方式及時間,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菜 102-04-24 22:48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該保護令內容除有記載監護權共同行使外,是否有記載行使之方式?如無,您與妻子目 ... (恕刪)

先感謝趙律師回覆 行使方式小弟不知從哪看起 剛看了一下 應該是這

細項(六)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 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七)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這兩項看不太清楚意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般當事人對於法律爭議案件的處理還是有一定的困難度,建議您還是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