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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思婕 104-07-20 15:55

是管理費的簡易庭通知書.管委會換人接管後.環境清潔跟收費有極大磨差.想請問簡易庭通知書上的備註.受通知人係相對人.起訴狀繕本一件.相對人應提出答辯狀.並將答辯狀繕本逕送聲請人.請問這是什意思.代表我還要請律師答辯狀嗎?簡易庭通知該如何協調比較好呢?至少該達成共識吧

廖淑華 (廖律師) 104-07-20 16:45

您好:

即起訴狀繕本有送給相對人,相對人可對起訴狀提出答辯,並將答辯狀寄送給對照。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0 16: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調的部份可以看您希望支付多少錢,對方倘若同意,就可以達成和解

2、雙方倘若沒有達成和解,則我方必須提出拒付的理由及依據,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住撰擬,才能保障權益。

何思婕 104-07-20 18: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協調的部份可以看您希望支付多少錢,對方倘若 ... (恕刪)

請問.是在簡易庭調解嗎?那我答辯狀該如何寫?是請律師寫嗎?

管委會接管後花圃雜亂不堪.跟無故漲管理費請問該如何協調會比較好?

您好:

因對方現已起訴,建議您至少要委請律師協助您針對管委會無正當理由漲管理費之具體理由撰擬答辯狀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簡易庭答辯狀沒有規定一定要由律師寫,一般來講除非你有對管委會有其他債權存在,否則要以環境清潔不佳當作理由拒繳管理費勝訴機率不高,簡易庭調解的時候可以提出你對於社區環境的意見促請管委會改善,或是聯合其他住戶一併對管委會施壓,以拒繳管理費當作手段在訴訟上可能會敗訴。

 

阿祥 104-07-15 15:48

我去年 曾經被抓持有

上個月才收到判決書  拘役30天  可罰金

可是在7月初  又被路上警察  查獲3包咖啡 好像有mdma 

開完簡易庭後   檢察官說要等傳票在開一次

請問我這樣算再犯  大概會受到怎樣的判決

 

第一次被抓的時後 驗尿有過  沒有驗到什麼

 

但這次我覺得會被驗到~~ 假如被驗到  是否一定要勒戒?

我有機會申請戒癮治療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如再犯持有毒品罪會比前次判刑略重。

2、吸用毒品部分,因您是初犯,建議您於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前,可具狀向檢察官請求戒

     癮治療。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7-15 16:00

大大你好 就你說的情況  雖然先前你曾因持有毒品被判刑

             但你這次若對用處理方式 在時限內具狀聲請

             還有是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的機會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祥 104-07-15 16:05

請問 是等到收到傳票的時後 去開庭的時後 跟檢察官申請嗎?

 

 

阿祥 104-07-15 16:08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就你說的情況  雖然先前你曾因持有毒品被判刑

  ... (恕刪)

你好  請問有line嗎?

法律小學生 104-07-15 16:46

大大你好:我有回信給你了,請查收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第一次查獲施用第二級毒品檢察官聲請法院裁定勒戒。如果同時查獲持有供施用之同種類毒品,淨重未達20公克,只會在勒戒結束不起訴處分後,聲請法院裁定沒收,不會另外起訴持有毒品罪;但如果淨重在20公克以上,會另外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第4項起訴,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這一次又成立持有毒品罪,法院實務上會參考前一次刑度,酌量加重。 依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第2條規定,施用第二級毒品者,可自費至指定醫療院所接受戒癮治療取代勒戒,但須主動向檢察官聲請,好處是可以不用進去勒戒所,但准許與否由檢察官決定。參考新聞資料:http://ent.appledaily.com.tw/enews/article/entertainment/20110422/33335657 須注意,聲請要儘快,一旦檢察官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就沒有機會了,法院一致認為這是檢察官的裁量權,抗告也沒用。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阿祥 104-07-15 17:37
回覆 曾宿明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第一次查獲 ... (恕刪)

你好  請求大大 告訴我 我現在要等傳票來  得知驗尿結果  再聲請

還是下一次開庭的時後 直接跟檢察官申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5 21: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盡速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GINA 104-07-09 14:45

各位先進律師你們好

我想詢問有關繼承債務的問題

 

前言

姐姐國中就離家出走,少與家裡聯絡並在台北結婚生子。

102年去世,她丈夫與兒子皆辦理拋棄繼承

當時問了幾位法律咨詢,因為下列條款,所以我家裡人都未辦理拋棄繼承

民法第 1148 條  (限定繼承之有限責任)?    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 。?(以下簡略….),惟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僅須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以避免繼承人因概括承受被繼承人之生前債務而桎梏終生 。

 (因我們皆未繼承我姐的任何財產,所以我們家裡人就都沒辦了)

 後來接到”法院的支付命令”,因我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上面寫著”我媽應在被繼承人之遺產範圍內,向債權清償我姐的債務”。

 

在我們向法院提出異議後,另接到地方法院的簡易庭通知書,通知開庭時間等等,種類為辯論。並在注意事項寫著:

當事人到場應帶證物(原本與影本)及階同所舉證人到場,如提出書狀應按業造人提出繕本。

 

請問,我們須事先準備好什麼資料,以利當天簡易庭使用?例如是否該舉證我媽沒有繼承到姐姐的任何財產?但是須要申請哪些文件呢?

 

麻煩各位協助回答,非常感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原則上不會駁回原告之訴,仍會下您母親在繼承姊姊之遺產範圍內,應負清償任之判決,只是日後強制執行時,您母親可抗辯因未繼承任何遺產,故不得對於您母親個人財產為執行。

至於您母親主張未繼承任何遺產,法院會認為是強制執行的問題,並不妨礙原告為訴訟上之請求。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李先生 104-07-05 23:01

前幾天上班到一半警察到公司抓我,說我販賣毒品

到警局後警察從我電話監聽到5個人跟我買過k

筆錄時我也承認之前有賣毒品給他們,(因為當時不懂何謂轉讓跟販賣)

然後事實是他們之前要買k的時候我都會跟藥頭買來給他們,我會先給藥頭錢

,然後在跟他們收錢,也沒多收錢!

然後他們筆錄面就寫了5個人,交易大概9次,還有轉讓2次

然後我就被送去開庭了,簡易庭檢察官也問了筆錄上面的話,我也承認好幾個月前有做過這些事情,然後6萬交保。

問題1.我幫朋友買先付錢,在叫朋友給我錢,這樣算,轉讓還是販賣?

問題2.如果真的是販賣一罪一罰,9次不就好幾十年?

問題3.這種大概會判幾年.....?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5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賺錢或賺量,即為販賣,若無賺錢亦無賺量,即為轉讓,若您僅為代購,或許可主張轉讓,目前您可嘗試蒐集轉讓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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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05 23:36

問題1.我幫朋友買先付錢,在叫朋友給我錢,這樣算,轉讓還是販賣?

要看到底有沒有營利,不管是賺價或賺量都算販賣。

問題2.如果真的是販賣一罪一罰,9次不就好幾十年?

最後會合併執行刑,又若偵審各有一次自白,可減半。

問題3.這種大概會判幾年.....?

若是被判販賣3級,販賣一次,最輕法定刑是七年以上,但若符合減輕之條件,可以再減。

 

另外,建議您,因您所涉及者為重罪,且次數又多,建議委任律師協助答辯,以釐清認罪之方向,又若是轉讓,除了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外,還會有藥事法之問題。

李先生 104-07-05 23:5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販賣k他命一次7年  9次,轉讓兩次,這樣會被判幾年....不會十幾年吧...?

要看法官最後決定為準

不過委任律師出庭訴訟,對當事人會比較能夠爭取較有利之判定。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LAN 104-07-01 17:23

【情況說明】
我個人經營小小網拍生意,近日收到違反著作權通知書,打電話去問,說是我有一件商品使用的圖片未經代理商同意,所以被告
該件商品我尚未進貨,原本是打算有買家跟我買時,我再跟某家大型購物網訂貨,所以直接使用了該購物網該件商品的一張圖片,沒想到那圖片是商品代理商自己的,所以被告了!
警察說去他們那裡﹙保二總隊﹚做完筆錄後,會移送到我居住地的簡易庭,再等簡易庭通知即可。

【問題請教】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做完筆錄,大約多久會收到簡易庭出庭通知?
2、出庭就是向法官說明案情,並直接跟代理商談和解嗎?
3、像我這種情況,一般而言,和解金大約在多少上下比較合理?﹙想了解一下行情,屆時比較好跟代理商談﹚
4、若和解了,我需要代理商提供什麼文件?比如:不起訴書……之類的
5、若和解了,我需要再跑什麼流程才算是完全處理好?
6、像我這種情況,一般而言,廠商都會同意和解嗎?有沒有可能不同意,而我被判刑呢?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也知道了錯在自己,雖然一開始不是惡意為之,只是以為向那購物網買貨,就可以使用購物網的照片……但還是很擔心!再麻煩各位好心解惑,謝謝您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做完筆錄到開偵查庭的時間,與主管機關承辦人員的辦事效率有關係,如果是重大案件,過一兩天就被傳喚了,如果是像你這種小案子,通常需要一兩個月的時間才會被傳喚。

和解的金額涉及到你的談判技巧及對方的心態,如果你的談判技巧好,金額可以壓低一點。記得,對方想要的是你的錢,多一點最好,少一點也可以,你判刑多重對她來說唯一的意義是你願意花多少錢換不被判刑,因此這就是賠償金額談判的基準。

最後,除了民事的損害賠償外,對你最重要的是請對方撤回告訴。因此當雙方達成和解的共識後,請於支付和解金的同時要求對方也一併在你提供的撤回告訴狀上簽名,然後由你取得撤回告訴狀並於最快的時間內遞送地檢署。

以上,如有任何不清楚的,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天使媽咪 104-09-11 02:01

 若不和解,會被判刑,刑事判刑+民事賠償

一般都會和解居多

偏偏我和不少網友遇到的對象是三立電視台,求償100萬,沒100萬不願和解

我們大多都是經濟能力不好的人才做網拍的,怎麼賠得起這100萬......TT

天使媽咪 104-10-19 03:24

不知後來該廠商有跟您和解了嗎?和解金是多少呢?

和解金普遍我聽到的是2~5萬左右,

但當然也有少數似乎靠這條在賺錢的(以刑逼民)...要到超過10萬的大有人在......

chieh 104-06-19 14:19

您好,

我們是居住在屋齡約40年的舊式公寓,自從樓下住戶的兒子一家於99年搬回來與他父親及妹妹同住後,我們家的惡夢就開始了,前三個月不分早晚經乎每天按門鈴,只要我們一活動就反應我們太吵,每次他惡狠狠的來按門鈴時我們的處理方式是採低姿態的跟他道歉後快速進屋避免他惡言相向,為避免爭吵於是包容和忍耐,甚至退讓,導致我們在家生活的戰戰競競、非常緊張,精神壓力很大。接著在103年12月18日晚上12點左右因為氣溫寒冷關窗戶,接著門鈴就響了,結果對方一直要求我要下樓跟他說,在過程中還一直挑釁要激怒我,對話中還要一直要重覆要我承認窗戶就是我關的和要我說我是故意的,但因為我是不小心的,所以我回答他「是我關的,但我不是故意的,若吵到你,我跟你道歉,因為我不是故意!」接著我和老婆在今天104年6月17日接到法院的掛號了!!

他提出的事由大概內容如下:

被告經常於深夜發出噪音,多次向被告及其家人反映,被告與其家人態度均惡劣,因原告與被告及其家人是多年鄰居,於是原告選擇隱忍,但被告2人非但不改善,甚至變本加厲毫不顧及樓下有人居住,被告於103年12月18日0時開關窗戶發出巨大聲響,原告及家人於睡眠中驚醒,原告於是前往告知但是得到的只有惡劣的態度及不斷的謾罵,原告因有前幾次的經驗於是錄音留下證據被告錄音中承認噪音是他所為(錄音檔0.:43和04:56),原告與其家人多次於深夜被噪音吵醒中斷睡眠(錄音檔05:23),居住安寧是一種人格利益,多次隱忍及溝通均無效前後長達數年遂提出告訴,以維權益。依民法第184條及民法第195條要求原告非財產上損害之精神慰撫金共計三十萬元。

請幫幫忙,我想提問的問題如下:

1. 請問我現在因該如何處理??因為7月中左右就要到簡易庭調解

2. 請問在簡易庭調解時我該如何處理,如果調解不成後續狀況大概會變如何??

3. 上述中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錄音,這能當作證據嗎??

4. 在對方提供的證物中有噪音紀錄的word檔,請問這是甚麼東西,能當作證據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通常這種類型案件,法院不太可能判賠精神慰撫金到三十萬元,您可先與對方調解看看,如調

     解不成,頂多轉入訴訟程序審理。

2、雙方訴訟中,在不知情狀況下遭到對方錄音往往會被提出來當證據使用。

3、本案重點就是所謂噪音檔案為何?此部分可請求勘驗錄音檔內容以判斷是否為噪音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任何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諮詢,謝謝。

Michelle 104-06-18 12:01

我再婚,去年我先生向法院申請收養我的孩子,經過社會局訪視及簡易庭開庭,社會局以"我跟先生的婚約過短(相處1年後,102年結婚)為由,回復了法院的判決導向,另外生父也於開庭時,不予贊成,
我提出的事證(生父這些年來,對子女未能行使負擔扶養費及照顧之責任)沒被重視

<請問~我該如何再上訴爭取 先生收養這2個孩子的權力>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8 13: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法院認為收養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則必須依據認定不符合最佳利益之理由進行說明,以此為由提起抗告

2、包含訪視報告、您提到的對方多年未扶養子女的部分都必須提出相關事證、說明,此類案件抗告的難度較高,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

 

Michelle 104-06-18 15:1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法院認為收養不符合子女最佳利益,則必須依 ... (恕刪)

請問如果委請律師,勝訴能多少?費用為多少?

上次申請時,已提出所有相關資料,但仍被駁回,再次提申請,勝訴機會能有多少?

Michelle 104-06-18 18:53

不好意思~不太了解曹律師的回覆...........是否可以指點?

一、搜集一些勝訴裁定前例來參考,然後加強搜證。努力越多勝算越高。

二、這類案件還是要花點心血,律師還是見過被駁回後想辦法搜證逆轉勝翻案成功的案件,所以不要灰心。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向西 104-06-11 07:44

您好,

不好意思,我想請教關於酒駕酒測值超標達0.43(公共危險罪),是初犯並無肇事...已開簡易庭,等候判決書通知,想瞭解在這種情形下,有無可以減輕或改判緩起訴等權益。要尋求哪方面的途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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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應向檢察官聲請,所以應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前提出聲請,否則若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則一般法官會判決易科罰金之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佩琦 104-06-04 02:55

上一年11月份有在國外被抓到電信詐騙

被當地警察抓到之後被潛反台灣

被拘留一天後開庭被判限制居住之後中間有開過一次簡易庭

因為我們有受害者可是受害者被詐騙的時間我並還沒到那個地方

是之後才去的去兩天就被抓了上面有寫我是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未遂罪

一直到今年四月有收到判決書被判6個月上面寫不適宣告緩刑檢查官也還在上訴

被告得以10內申請上訴但我沒上訴可是近日有收到傳票30號執行

想請問上訴是屬於個人的嗎?所以沒上訴跟有上訴會被判不一樣?

有上訴跟沒上訴同案件同法官還會被判不一樣嗎?

那執行前可以在上訴嗎?還是可以勞動服務或一科罰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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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u 104-06-03 20:41

上個月收到一張法院來的支付命令,匯誠第二資產公司追繳多年前的電話費需支付金額3萬9千多...
多方詢問後寫了異議狀回法院,於6/3收到簡易庭調解通知書,因先前有在網路看過類似案例及法條,想請問我的案例是否能用民法第127條第8款
2年消滅時效來寫異議狀“主張時效抗辯”?送出異議狀後還需要去開庭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03 23: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仍應開庭,並與對方協調金額打折,至於時效問題,不一定法院採納之。
vivi 104-05-21 09:43

律師您好:

我們收到本票裁定 目前提出抗告 但別人說不會成立 應該要提出債權不存在  但是本票確實是我先生開的  因為在102年我先生被朋友帶去大陸南寧。說有投資機會 他可以先借我們錢 但是要開本票給他 我先生信以為真 就開本票給他了  後來才發現是老鼠會吸金  我們在去年年底提出詐欺告訴  告他朋友的上線 因為錢是上線收走了 但那個上線也有別人告他  檢察官去搜索 我們的錢被沒收了(那個上線承認 被收走的錢 有我們的錢)  我們的案子尚在審理中 沒想到他朋友就把本票拿去裁定了  我們提抗告或提債權不存在會成立嗎? 一定要付錢嗎? 有沒有其他方法可以幫助我們呢?彰化簡易庭有一個和我們一樣的案子 (103彰簡329)  他是提損害賠償  我們也可以嗎? 會成立嗎?我們提的詐欺告訴會成立嗎?請幫幫我們。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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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恆 (沈律師) 104-05-21 12:19

您好!

本票債權不存在訴訟要視本票轉手情形而定,原則上發票人主張沒有債權存在只能對抗直接前後手。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本票部分,則應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之訴,而詐欺的部分,則另屬損害賠償之問題,應先釐清本件之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1 23:1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部分應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刑事詐欺部分可考慮委任律師撰寫告訴狀、告訴理由狀,待對方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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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無邊,完美無限。

vivi 104-05-22 09:33

律師您好

原本我們要到法院提債權不存在。但是法院的人說 只有本票是偽造或變造才能提出。我們該如何處理呢?有人說因為我們已經提詐欺告訴  所以本票裁定抗告會成立 是這樣嗎?謝謝您

young 104-05-20 20:24

你好~我也是安非他命列管人口,出來後沒有一次驗尿是陰性的,但是自己沒施用才會來這發問~所以請各位相信~我記的有人和我是一樣情形~不知道結果如何??

我已經開過一次法官的簡易庭,我不認罪,所以後面28號再開,他們起訴我就是驗尿有陽性反應~除此之外~並無其他證據~在別篇文章有和我類似情況,看含量以及時間,可是我懷疑是鄰居就隔壁間而已~那等於我24小時再家都在吸食2手毒品,這能不超標嗎???   搞不好他們5人吸食,我的含量就個人而言一定破表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0 21:58

原則上,若驗尿反應是陽性,但您爭執是吸到二手的毒品的話,會看驗尿報告的指數,如果指數過高,比較難再去爭執。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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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I 104-05-20 18:52

我於5/12 1時左右,自撞安全島後被路人看到報警,沒有撞到人,之後被酒測為0.53,開紅單後,我於5/13拿到監理所了,之後是等法院通知開簡易庭嗎?要多久?因為我七月要出國能加快速度嗎?暫時無法回台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則原則上您不用到庭法院即會判決,若您有要出國,則應請家人或律師注意有無收到法院文書,以為因應,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0 22:54

建議寫狀子聲請緩起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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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義 104-05-16 00:19

請問各位大律師!事情起因是對方欠我錢不還以外,在一次約見面時在咖啡廳裡突然當眾跟我下跪,當下他下跪這舉動讓我很傻眼以外,我有動手往他胸口揍一拳再馬上扶他起來,後來才知道他會下跪是他有叫他朋友來錄影,準備向我提出恐嚇取財妨害自由傷害,結果在偵查庭只有傷害成立轉由簡易庭判決,因為事情起因如上所說,所以我並沒找對方和解,6/1日簡易庭要開庭所以我想問的是,像我這樣傷害會判刑多久,(我沒有前科),假如能易科罰金的話,我能不能跟法官爭取用社會勞動來去代易科罰金嗎?

王先生 104-05-08 19:52

請教各位前輩、律師

小弟母親在3個月前騎腳踏車遭欲進站的公車側邊撞上,造成腳掌粉碎骨折,目前已出院但對方不理不采,小弟欲提刑事民事告司機及客運公司

請教以下問題,謝謝答覆:

1.小弟住新店,是要到新店簡易庭提出告訴還是到台北地院?

2.母親雖出院,但後續仍需要復健,該如何提出具體求償金額呢?

以上感謝幫忙,謝謝

台北地檢署提告

告訴期間六個月。

民事時效二年,請二年內處理。

之後中斷而重算時效是五年。

醫療費,看護費,護具,喪失或減損勞動能力損失,精神賠償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8 22: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另外,若您母親受傷且對方有過失,可以提告刑事過失傷害

andy2003 104-05-06 20:36

請問我收到檢查官的起訴書

 

但內容有些我不懂意思想請問各位律師幫我解惑

問題1

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 這是什麼意思呢?

 

問題2

起訴書上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不得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這段是什麼意思呢?

 

 

 

關於你的問題1:

檢察官認為你有數個犯罪行為,每一個犯罪行為都應該要進行評價及判決,而不能以概括的一個接續行為進行評價。 簡單說,就是會判多個罪,而不能只判一個罪的意思。

 

關於你的問題2:

檢察官是提起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法院如果認為證據沒有瑕疵,案情已經清楚,法院可以不開庭直接判決。如果你認為該案仍有需要澄清或有需要調查證據的,你要在最快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及調查證據聲請狀,請法院調查。

小游 104-04-29 21:20

100萬本票債權存在的簡易庭律師,已開過1次庭了,謝謝

猴子 104-04-27 15:09

目前程序:存證信->支付命令->簡易庭調解
在民國97年欠了電信費用,當時因為失業手頭上資金又不夠,所以沒有還清,時隔沒多久便沒有再催收,後來是一間叫做 元誠資產 的催收,並說明債權已經轉讓,但由於沒有文本與證明,所以並沒有理會,後來也陸陸續續收到存證信接著就不了了之,一直到今年104年,又換了一間叫做匯誠第二資產,來電催收3.4萬欠費說明包含 利息 違約金 電信費用 等等,但也沒有任何文本 證明 明細,我之前上網查過,許多人遭到這種詐騙,故要求對方提供相關文本,對方也不提供,
再來今年4月 收到了 支付命令,我馬上提出異議駁回後,事隔一周 前幾天又收到 簡易庭調解通知,這次我人必須到場,且選定時間是在我要上班的時間,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已經要求對方提供文本都不願意,現在有工作也不是不處理,但3萬多現金對我來說是大數目,不可能要我給我馬上就給,經不起詐騙~  再來打電話給電信商也說時間太久,無法調閱當初的電信費用帳單
請教有經驗的朋友是否可以告訴我下一步該怎麼做,是否有我可以主張的權益~?

電話去法院聲請閱卷,這樣資料會比較清楚。

猴子 104-04-27 11:17

目前程序:存證信->支付命令->簡易庭調解
在民國97年欠了電信費用,當時因為失業手頭上資金又不夠,所以沒有還清,時隔沒多久便沒有再催收,後來是一間叫做 元誠資產 的催收,並說明債權已經轉讓,但由於沒有文本與證明,所以並沒有理會,後來也陸陸續續收到存證信接著就不了了之,一直到今年104年,又換了一間叫做匯誠第二資產,來電催收3.4萬欠費說明包含 利息 違約金 電信費用 等等,但也沒有任何文本 證明 明細,我之前上網查過,許多人遭到這種詐騙,故要求對方提供相關文本,對方也不提供,
再來今年4月 收到了 支付命令,我馬上提出異議駁回後,事隔一周 前幾天又收到 簡易庭調解通知,這次我人必須到場,且選定時間是在我要上班的時間,我不知道該怎麼處理了>"<已經要求對方提供文本都不願意,現在有工作也不是不處理,但3萬多現金對我來說是大數目,不可能要我給我馬上就給,經不起詐騙~  再來打電話給電信商也說時間太久,無法調閱當初的電信費用帳單
請教有經驗的朋友是否可以告訴我下一步該怎麼做,是否有我可以主張的權益~?

sss 104-04-22 22:59

去年我出了車禍,而在近期收到了簡易庭的通知書

說是要去調結(給錢)但是上面的時間我無法配合我

該怎麼辦  求解!!  求解!!

執行者 104-04-27 09:35

請假去,不然以後你會更麻煩。 

連研 104-06-24 06:10
回覆 sss 的發言內容:

去年我出了

書面請假或由代理人出席,如無故未到可能會對你未來引響判決

ting 104-04-20 16:21

之前因車禍向對方提告,最終的結果是在簡易庭和解

對方必須要在和解半年後分六期每月10日付我總共十二萬元(全是醫藥費用)

但是時間到了我沒收到款項

於是我寄了存證信函給對方,將我匯款帳戶影本一併寄去後打給對方

對方說月底才有錢進來,到時候會一次匯兩筆給我

結果第二個月10號了,仍然沒收到款項

我已經不想再給對方機會了,之前去法院調解對方就放我3次鴿子

態度還很強硬,之後開庭才又軟化願意和解

結果現在一樣實施拖延戰術。

和解筆錄中法官有幫我打上和解內容:

1.........,如有一期未按期履行,債務視為全部到期。

2.原告其餘請求拋棄。

3.訴訟費用各自負擔。

 

我現在打算要走法律途徑

1.請問我是要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還是支付命令?

2.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還要再寫狀紙嗎?如要寫狀紙是否如同訴訟?

3.呈上題,請問我可以要求訴訟費用由對方支付嗎?

上次為了告他們向公司請假多次(因他們每次調解前才臨時傳真給法院請假),且訴訟費用也沒想到向他們討...花費了我近一萬的支出...

4.請問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後,法院是會通知開庭還是他們會直接對他們有動作,我就不必再出面?

5.採取強制執行或支付命令,真的會收到我應收到的賠償嗎?會不會有被翻盤的可能?

我很擔心還要不斷的跑法院,然後收不到我應有的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是要在法庭中和解並有作成和解筆錄,則該和解筆錄即具有執行力,直接聲請強制執行即可,聲請應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聲請狀,以為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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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20 20:59

1.聲請強制執行

2.強制執行還要再寫狀紙,寫狀紙與訴訟稍有不同

3.可以要求執行費用由對方支付

4.強制執行後,視需要,如執行的財產需要現場查封或有其他需要,法院是會通知到現場或是開庭

5.採取強制執行,如對方有財產,能獲得賠償金額,無財產則拿不到錢,只能再等(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欣怡 104-04-19 09:55
大大好,我的親人101年曾騎機車酒駕被臨檢酒測值0.2多還0.3多 被罰款三萬多(因為含無照)無肇事。 這筆金額至今未繳完, 104/4/13第二次被臨檢,一樣無照酒測值值0.28、無肇事 當晚被拘役,隔天移送地檢署,開完庭後返回。 親人怕家人擔心、開庭內容未交代清楚, 只知道他說開庭當天有提到他以前人頭給別人開店觸法 然後一起判決六年或60萬。 我想詢問是因為酒駕而開庭但是會把其他事一起判嗎? 若不會那他無照第二次酒駕會被怎麼判決? 現在簡易庭開完了家裡會收到什麼單子? 還會再開庭判決嗎?還是那天就算開完了?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我查了一個判決你參考一下,這個人是一點二八(比你親人濃度高很多),而且又是累犯,主文是記載「甲○○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累犯,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我還查到一個被吊照之後酒駕的,「張○賢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累犯,處有期徒刑伍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這個人酒精濃度是0.30)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張小姐 104-04-17 02:18

案情:家中房子施工,款項已付了一半以上,但發現包商偷工減料缺失太多,驗收未完成,所以部份尾款壓著未付,包商因此提告!目前收到簡易庭調解通知書,手邊有照片影片錄音檔都可以證明包商施工不佳!
請問:查詢說調解跟言詞辯論不一樣,請問調解的話,主要準備的方向是什麼?要準備資料嗎?有需要準備答辯資料嗎?該寫什麼文狀去呈現那些證據?還是等調解不成立,下次再提出?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由於調解並非法院程序

調解委員不具有認定事實之權利

而且工程案件通常涉及瑕疵、工期、是否施作、追加減的問題

恐怕不是在調解委員那邊能解決

都必須要鑑定勘驗才可以確認

所以調解部分建議先準備好瑕疵或其他答辯的證據

到時對於對方主張口頭反駁即可

並且記住調解其實就是在談錢

不用跟對方糾纏在案件本身是非對錯

調解委員也不能認定事實

調解內容也不能拿來打官司

談不攏就請移送到法院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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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7 07:37

同上蘇大律師所述,調解是雙方協商得出一個不滿意但都可接受的結果,所以並不會太去爭執實體問題,您可以思考一下自己可以接受的方案為何,再與對方協調,但仍要備齊訴訟資料以便於日後調解不成會進入訴訟程序。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7 18:17

建議發函為瑕疵通知,並且針對對方請求給付工程款之部分,同時履行抗辯。

104-04-15 13:35

請問台北地方法院簡易庭出來的判決

要上訴

要寫簡易庭 轉呈 地方法院公鑑嗎

然後寄去簡易庭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您所述之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5 22:53

簡易庭之判決不服,就直接向原簡易庭轉呈地方法院合議庭。

阿翔 104-04-14 12:13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大大

第一次酒駕是2015年2月17號被攔查酒次測值是0.69被判緩起訴

第二次我酒駕在2015年4月12晚上第2次被抓到

酒測值是0.56

為了閃避行人發生車禍行人輕傷正在和解

這次有去地檢署開簡易庭但是檢察官沒有說甚麼刑責說回家等候通知

這真的讓我很緊張

想要請問各位律師大大可以大概給我一個底

大概要罰多少錢?或是要被抓去關要被關多久?有沒有辦法易科發金?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免費通話亦或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處理此類刑事案件備足豐富實務經驗提供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4-14 14:50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況 二次酒駕

             而且第二次還撞到人 酒測值也很高

             你擔心需要入獄服刑的部分 確實很可能成真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與被害人和解,才能盡量把刑責降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58

您好,建議趕快跟拜害人和解並簽具和解書及撤回告訴狀,因為您已經是第二次酒駕了,檢察官應該會直接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阿翔 104-04-20 08:07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建議趕快跟拜害人

如果被害人拖到了起訴之後才給我和解書跟撤回告訴狀,這樣會對我的判決有甚麼影響嗎?

104-03-26 17:05

開了刑事第一庭準備庭 認罪 法官 說簡易判決不再開庭

妨害名譽和解是否很難獲得緩刑?

原告有請律師,似乎提到律師說他們有附民

但當庭法官沒有提到民事內容,我不確定對方何時附的

我是否要等刑事判決下來才會收到民事?

這種妨礙名譽民事是否很冗長,要開很多次

是以訴求標的判斷是否簡易庭或非簡易庭

覺得很疲憊了..民事被告是否一定要寫答辯狀

小比 104-03-19 15:11

您好:
我是原告:
民事簡易訴訟(合意為小額訴訟程序)已於簡易庭判決我勝訴
判決文末端有備載:

[對小額程序之一審裁判之上訴或抗告,非以其違背法令為由,不得為之。]

但日前收到被告上訴狀 (理由:容後補呈)

而現今收到二審地方法院的 [準備程序] 開庭通知

備註欄:空白

請問律師..備註欄空白..那準備程序庭我要準備什麼呢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9 16:1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官給上訴人的通知書會請上訴人提出理由,倘若上訴人不提出,不利益由上訴人自行承擔。

2、我方的部份,只需要於對方提出理由時,再行答辯即可。

 

 

小比 104-03-19 16:59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法官給上訴人的通知書會請上訴人提出理由,倘若 ... (恕刪)

謝謝曹律師、感謝您的釋疑
因為一直未收到理由狀
目前就只能靜觀其變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即便未收到理由狀,您也可以先擬答辯狀,並就程序予以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迷途羔羊 104-03-19 14:13

此案為本人發生,我是租屋客,原本以為是單純返還定金的案件,沒想到過了半年,案件仍無進展,甚至回到原點,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懇請各位協助,拜託。另為了簡化稱呼內容,故以甲~丁代表,案件敘述如下:
1.甲自稱房東代理
2.乙自稱房東
3.丙為租屋
4.丁為手機簡訊發送人

丙透過591租屋網得知租屋資訊(六樓),撥打資訊上的聯電(頁面上是寫"房東"而非代理人),表示有看屋意願,但至現場才得知接洽者與接聽電話者皆為甲,甲自稱為乙的朋友且為代理人,丙表示有租屋意願,甲表示由於求租者眾多,為保障雙方權益請丙先行支付定金予甲,並提供手寫定金單(單上有寫代理人甲的姓名聯電及ID、丙的姓名聯電及ID、承租地址、收受定金金額、何時簽訂租賃契約)單據予雙方,丙當晚第二次向甲表示有看屋需求(因為是丙的友人與丙一同承租房屋),當時甲、乙、丙及丙的友人皆在場,乙告知丙及丙的友人已有收到定金,惟因需協助更換鎖頭及裝設冷氣及其他傢俱,故鑰匙需待簽訂租賃契約時,才可提供,並告知丙房子又不會跑掉且已有簽定金單,請丙不用擔心。(當天皆有看到甲出入5樓及6樓)及協助開樓下大門。

過一個禮拜收到丁傳簡訊通知內容為「丙先生,您好,您預定的房子房東檢查線路發現工人未完成維修作業,需等大約至一個月完成,檢查報告上由於不完整無法租給租客。所以通知您預定金以繳交8500元整全數退回。請與甲(聯電)聯繫」

丙多日嘗試聯繫甲與乙,甲不是關機就是說晚點處理,乙電話有通但持續無人接聽,丁則表示僅能協助轉達,最後甲表示定金已收就不會退,不然去法院提告再來處理。

於是丙透過民事簡易庭提出對於甲的訴訟,案件牽扯至今半年多(從調解到辯論及再開辯論甲皆未到場),但今日卻從法官口中得知丙應向乙提出訴訟而非甲,請丙先去調房屋產權持有人的資料看是否為乙,再來變更被告聲請

有鑑於此,故在此留言,並懇請各位協助解惑。

1.由於【定金單據】上沒有自稱房東的大名、ID,僅有聯繫電話,且撥打未有人接聽,開庭時懇請法官以民法248及249條來裁定,但法官表示不符合該條款,傾向應請租客告房東才適用此條款,但由於租客沒有房東的資料,單據上也只有自稱為代理人的資料,且定金也是代理人收取,故此案真的沒有辦法直接向代理人提出告訴嗎?或是請問該以哪一條的條款來請法官針對代理人提出告訴呢?

2.法官告知租客,先去調房屋產權持有人的資料看是否為「自稱房東者」或「自稱房東代理人者」,再來變更聲請。想請問,假設調閱出的資料,房屋產權持有人非上述兩位時,此案還有可能對上述兩位提出告訴嗎?

3.該有的物證(包括定金單正本,簡訊往來內容,當時拍攝房屋的照片)皆已提供給法院,但不曉得為什麼法院似乎不以此當依據,且法官也表示此情況非屬刑事詐欺,我已經摸不著頭緒該如何處理,法官只請租客若有訴訟疑問請撥打訴訟輔導科,但沒提供方向。

4.撥打訴訟輔導專線,僅得知請我先等資料調出來,我詢問接聽者表示假設當初自稱房東代理人及自稱房東的人都不是產權持有人,變更被告聲請,到時候屋主卻說從來沒有授權出租房屋,那該如何處理,接聽人員表示那只能改走刑事詐欺,可是這樣一來就與一開始法官所說的有所衝突,請問我到底該怎麼做呢?..

何小姐 104-03-15 02:12

請問:數到簡易庭辯論庭通知書後,被告的答辯書狀只要在最後言詞辯論前都可以提出?


民訴第267條:被告於收受訴狀後,如認有答辯必要,應於十日內提出答辯狀於法院,並以繕本或影本直接通知原告;如已指定言詞辯論期日者,至遲應於該期日五日前為之。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5 06:30

1. 這條是規定,被告收到起訴狀繕本後,要在收到後10日內提出答辯狀,但被告收到起訴狀繕本實是已經法院訂有言詞辯論期日,就要在言詞辯論期日5日前提出答辯狀

2. 實務上,只要在開庭前提出答辯狀就可以,但若未提出,也可以當庭再表示意見,但建議還是盡早提出讓法院有審閱的時間,以免浪費庭期。

阿群 104-02-28 20:26

今天凌晨因酒駕遭臨檢,酒測直達0.28,當場警察以公共危險罪遭警察帶回派出所進行筆錄。於早上前往北檢開簡易庭。在庭中,檢察官簡單重新敘述案情狀況後,檢察官只問了「認不認罪」,我回答「認罪」,之後檢察官就說「限制居住」,然後我就簽了一張黃色的紙。

請問我沒有前科,是否可以判緩起訴?

還有我四月23號要出國,請問我還有辦法出國嗎?

一、第一個很重要的是,如果你對檢察官的限制住居處分不服,只有五天時間可以處理。

二、例如以下這個裁定就寫得很清楚「

聲請人對於檢察官所
    為限制住居之處分有不服者,依上揭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3
    項規定,應自處分之日即101年3月13日起,5 日內聲請所屬
    法院撤銷或變更之。詎聲請人遲至101年4月23日始向本院聲
    請撤銷檢察官所為限制出境之處分,其聲請顯已逾期而於法
    未合,應予駁回」。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一、第二個方法是向法院聲請解除限制出境處分

就是寫一個「刑事聲請解除限制出境狀」。

二、不過我剛剛幫你看了大概十個以上又是公共危險又是限制住居的案件,很多法官都是要等案件確定…

例如以下這則裁定…「

聲請人所涉公共危險案件,雖經本院於九
    十五年八月十一日以九十五年度交易字第九六號刑事判決判
    處拘役五十五日,如易科罰金以三百元折算一日在案,然該
    案尚未確定,是以,本院按其情節認若非予以限制出境而保
    全聲請人於國內,則將來上訴後之審判或確定後之執行恐有
    窒礙之虞,本院前所限制聲請人出境之處分,經核現仍有續
    予限制出境之必要,聲請人所請解除限制出境核無理由,應
    予駁回。」
三、所以你是否考慮一下把出國行程改掉呢…
法律小學生 104-02-28 21:45

大大你好 依你現在的情況  是還可以具狀爭取緩起訴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才行   至於被限制住居的問題

             則是又更急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阿群 104-02-28 22:16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大大你好 依你現在的情況  是還可以具狀爭取緩起訴

 & ... (恕刪)

請問如果我緩起訴的話

這樣我有機會出國嗎

一、緩起訴處分確定的話,案件就結束了,就沒有限制你住居的必要性了(限制住居的目的是為了讓案件能夠順利進行)。

二、但是你出國在即,如果你檢察官稍微拖一下你還是不能出國…

三、另外,研究過這個問題,從駕車緩起訴確定,有可能要二個半月(我查過相關判決,計算過時間)…這樣你出國來得及嗎?

我剛查了一下我之前研究過的那個判決,列在這邊方便你參考,摘要如后:

「(一)緩起訴可能時間,我幫你查了一個相關判決,摘要:

  1、酒駕時間:九十三年八月十日一時四十二分2、緩起訴時間:九十三年十月十二日為緩起訴處分

3、緩起訴確定時間:並於同年(九十三年)十一月二日確定在案。4、所以如果以這個判決記載的時間來算,這個案件從酒駕那天算過了二個月才收到緩起訴處分,再過了二十日左右才緩起訴確定。也就是說,從酒駕緩起訴確定,大概過了將近三個月的時間。5、但並不是每個檢察官的速度都是一樣,這你了解吧。」

阿群 104-03-01 14:56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我剛查了一下我之前研究過的那個判決,列在這邊方便你參考,摘要如后:

那請問一下

我該如何處理

阿群 104-03-01 21:21
回覆 楊俊鑫律師 的發言內容:

一、緩起訴處分確定的話,案件就結束了,就沒有限制你住居的必要性了(限制住居的目的是為了讓案件能 ... (恕刪)

那請問我緩起訴的機率高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盡速擬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並先聲請撤銷限制住居,這樣您才能在四月出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群 104-03-01 21:5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 ... (恕刪)

你好!

我有寄e-mail了

可以電話聯絡嗎

親寶貝 104-02-28 03:14

甲乙丙丁4人共有一塊土地A,A地上有一批古厝及甲一建物( 為甲乙丙丁之共同祖先建造 ,約40年磚造平房,均無建物登記 , 甲現居某平房中),甲因債務問題其土地持分法拍,由戊君拍得甲之土地持分,戊取得甲同意書(甲可續住A地,倘戊要使用A地,甲則無條件搬遷)。

現戊向法院請求強制分割,經簡易庭第一次調解會結果:A地所有之所有人均同意將A地依個別持分分割為:BCDE等4塊地, 乙被分配到預分割之B地,惟經簡易庭協同土地所有權人實地測量後,乙發現古厝及甲的房子座落在其預分配到的B地上,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第2次調解會時,乙可否提出由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共同將A地上之地上物清除後再分割?

2.甲之平房大多坐落在乙預分配的B地,若甲不願搬離,乙可否不同意分割土地?若乙不同意分割調解將不成立,未來戊提起民事訴訟是否只將乙列為被告?

3.將來強制B地分配給乙,乙是否得以土地所有權人權利,主張甲搬遷並將座落該B地之地上物(平房)及古厝拆除,或向甲提出支付承租土地租金之要求?

4.又該地上建物屬40年老舊平房,未登記房屋所有權,惟民法似有「和平佔有20年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本案甲若提出契稅證明是否可依法取得建物所有權?對本案造成何種影響?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28 16: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序分述如下:

1.第2次調解會時,乙可否提出由所有的土地所有權人共同將A地上之地上物清除後再分割?

答:乙可委任律師具狀提出不同之分割方案或分割之意見。

2.甲之平房大多坐落在乙預分配的B地,若甲不願搬離,乙可否不同意分割土地?若乙不同意分割調解將不成立,未來戊提起民事訴訟是否只將乙列為被告?

答:若無法協調,乙可不同意甲提出之分案,調解不成立;戊戌將全體共有人列為被告請求裁判分割之。

3.將來強制B地分配給乙,乙是否得以土地所有權人權利,主張甲搬遷並將座落該B地之地上物(平房)及古厝拆除,或向甲提出支付承租土地租金之要求?

答:乙可請求所有物返還請求或相當於租金不當得利

4.又該地上建物屬40年老舊平房,未登記房屋所有權,惟民法似有「和平佔有20年取得該房屋所有權」,本案甲若提出契稅證明是否可依法取得建物所有權?對本案造成何種影響?

答:即使甲證明其為地上物所有權人,對本案可能影響者為甲對土地聲請時效取得地上權,而取得使用土地之合法權源。

若無法協調,可考慮變價拍賣,雙方均分價金,或有意購買之一方,參與投標或行使優先購買權,結束共有,避免爭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諮商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房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2-23 13:00

各位律師您好!

我 103/11/14 發生酒駕自摔,血液換算酒駕濃度是0.9 (我真的深感後悔)!

我 103/12/05 做完筆錄,可是我並無去到簡易庭,因為我當時送醫院,並住了四天,當時員警告訴我等判決書下來再前去監理站,我有跑一趟監理站,監理站人員也是告訴我等判決書下來再說!

我想請問的是

1. 因為我沒有去簡易庭,這樣會不會不能緩起訴,得以易科罰金,至於判決書是會寄給我沒錯吧!

 

2. 我知道要吊扣駕照一年,這段等判決書的時間,我還是算有駕照嗎?

先謝謝各位律師回答了!

1.2013年6月13日起酒駕正式入法,酒測值吐氣達0.15就開罰,(0.15~0.24)以酒駕行政罰裁罰。酒測值吐氣達0.25(含)就以公共危險罪章移送地檢署偵辦。
2.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遭移送法辦者,依法可處 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3.俟收到傳票後即可遞狀請求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若判刑6個月以下,可易科罰金或是服社會勞動。 
4.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手機Line輸入帳號q789336免費通話及寫信至q102327955@yahoo.com.tw電子郵件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處理此類事件具足豐富實務經驗供與您參酌。
5.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23 21:55

實務上通常檢察官通常會直接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亦可撰寫緩起訴聲請狀請求緩起訴之機會),

另外,吊銷駕照部分,會等處分確定後才會發生效力。

阿緯 104-02-16 22:09

您好,有一法律問題想請教,在102年4月19日發生了車禍(兩方都轎車),大概情況是我從最外車道一路打左方向燈切入車道,之後在第二車道準備切入最內車道時與左後方來車有擦撞,我與對方皆沒有人員受傷,只有車損,當時員警希望兩方將行車紀錄器提供,對方有裝,但說畫面被洗掉了,我有提供出來,【行車紀錄器畫面:http://youtu.be/SPi8SdFxJ1U】當時對方說全權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但直到現在104年2月初,我收到了對方保險公司的起訴狀,簡單來說就是要求車損賠償約兩萬三的金額(物料5千多,工資1萬8),並在104年3月初會開簡易庭
我目前是有幾點質疑:1.雖然追溯期為兩年,但事情發生已久,為何現在才要求賠償?是否懷疑這期間又有其他車損直接算在我頭上?2.對方為國產車,由影片可以看出僅為車體擦傷,按照一般想法頂多鈑烤,怎麼工資費用可以這麼離譜
。3.我反覆觀看行車器錄器畫面,擦撞時對方完全沒踩剎車,我是否可以懷疑對方是為了搶快,應注意而
未注意前方車輛?
雖然我知道我應該不可能完全沒有肇事責任,但會希望將賠償金額降到最低,不知道您是否可以給些建議,麻煩您了!謝謝!
【行車紀錄器畫面:http://youtu.be/SPi8SdFxJ1U】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有可能是保險公司代位求償,當然您仍可以就求償金額一項項爭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7 15:56

1. 您可要求對方提出修繕照片、明細,以核對受損情形與修繕必要。

2. 零件費用部分可爭取扣除折舊。

3. 對工資有疑慮,可查詢或打聽有無類似情形之修繕工資。

4. 可提出行車記錄器畫面法院並爭執對方與有過失

葉子 104-02-11 10:10

各位大律師們好:我漁民果103年5月22日左右在寵寵微積刊登一隻金吉拉的成貓3歲多出售.由於我家有4隻狗跟貓常打架所以才不捨想找有緣人.原先送給鄰居(住楊梅)只是後來她要常常看孫子無法照料貓咪.所以刊登後我開價6500我想沒人會買.(其實也捨不得想說賣不掉也沒關係)就在24.號那時有位小姐打給我說喜歡我家貓咪.問他為何不買幼貓他說工作忙沒時間固.又告知我住宜蘭.她也教我放心有喜歡的話也會帶去結紮.我當然很高興電話中聊得很愉快畢竟還有一隻貓咪可以做伴.所以我說你打老遠跑來真的喜歡我5千元就可以給你.5.25星期日她跟我說叫我給他帳號她說工作很忙不好安排假期.先付訂金給我.若是3~5天還沒看貓我可以沒收訂金.由於我沒碰過這種是連貓都沒看到就付訂金的.問我朋友朋友說她要付就給他付.所以我就告訴這位王小姐我的帳號.我們大至約星期二.怎知隔天一大早星期一9.10郵局開門她就去匯了4千元.9:30左右告知我她以匯好了我說有那麼急嗎?怎麼不用轉帳?她說她沒轉帳功能.接著他說她昨天晚上去台北找她男朋友叫她男朋友載她來看貓.所以她男友沒事的話今天會下來內壢(我已搬到內壢貓咪在楊梅)到了11.50她又打一通電話給我說她媽媽不知道她已經匯了訂金所以又多匯一筆.我問那我現在退給你嗎?她說不用見面看完貓後再算.多退少補.我趕緊連絡楊梅的主人.他在三重而他有叫一位鄰居幫忙餵食貓咪清理.但是她6.點下班.我回電給王小姐她說沒關係她跟男友逛一逛.到了下午3點多打給我她們快到了我立刻去銀行把八千元領出來時間3.45.回家等牠電話.等了一個多小時怎麼沒音訊我又撥給他.她說她男友車子跟人擦撞.正在處理叫我再等一下.已經5點多了.跟人約6點.她後來打給我說還沒處理好問怎麼辦坐火車嗎?我說坐火車到楊梅還是要坐計程車.那不如我去開車一人一半油錢300.她說好!我去內壢火車站已經6.20分左右一路上聊的也很愉快.到了楊梅快7點了.進到屋內由於有陌生人所以貓咪躲起來.她自己跟貓咪做互動10多分後說.這隻貓不適合他的貓.我說剛開始不熟熟了就不會這樣.她說她很懂貓他知道不適合.那我說沒關係那不勉強.等等去車上我再把錢給他.我就順便把貓咪的東西跟貓帶回內壢.楊梅交流道有個寵物店很便宜我還帶他去逛一逛.買了三包貓砂她說男有車子處理好了.我在車上把八簽退給他她拿三百給我.下了交流道我說載她去她男友那裏.她說不用教我在十字路口讓她下車就好了.原以為就這樣沒事.由於母親過是我就沒住戶籍地.所以我被告我完全不知道甚至通緝.後來資料調出來牠們26日匯2筆4千元給我在27.28告我詐欺.29號我的帳戶被凍結.我實在不懂她們告我的理由跟原因!!而且動作迅速而那王小姐電話在沒兩天就停掉了.原本想問他還有考慮嗎?上星期被抓去開簡易庭我才知道被通緝.檢察官說女方說我賣貓.男方說我賣黃金獵犬.柴犬.我都在幫一些流浪貓狗怎麼會被她們告成這樣.真的很氣.怪也怪自己沒叫他簽收

我的帳號只告訴王小姐.那位先生跟這位小姐什麼關係我不知道?!但是這位吳先生我跟他沒見過面沒說過話他怎麼會有我的帳號?而且我愛狗如癡怎麼去賣大型犬.唯有幫被棄養的貓狗找新主人轉PO文章.這樣應該不犯法吧!說到這每個人都第一直覺我沒還她8千元所以她才告我詐欺

疑點一.我沒還她8千元車子我開的她會下車嗎?

疑點二.早上9.10匯第一筆4千個了2個小時又說不小心多匯了另外一筆.她是說媽媽多匯錢.那媽媽怎麼知道我帳號?不管是前一晚告訴她媽媽或是今天告訴媽媽.2個小時足夠告知她媽媽已經匯好錢了吧?

疑點三.她們匯的是在台北金山南路的一間郵局2筆金額都在同一間(很怪吧?!只是時間不同)

疑點四.有人今天要準備來看貓還付訂金的嗎??

疑點五.看完貓後馬上告我.如果我住在戶籍地可能馬上知道.由於不住在那拖了一年多.朋友說她們有像利用法律來詐財.只是不知道我沒住在那裏.

現在想請問各位大大律師們:我真的很納悶為何會被告?女方我有告訴她我的帳號.再則我與男方沒交談沒見面更沒有我電話帳號卻說我私下賣狗.

若此案不起訴處分.我所受的汙辱跟被關在警局一天的冤事.我能做些什麼為自己討回公道嗎?

誣告告的成嗎?還是名譽受損該如何為自己討回公道呢請教教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2-17 10: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詐欺案件屬於公訴案件,因此縱使員警認為無理由,仍然必須移送檢察官,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協助提出答辯,至少提出答辯狀

2、建議您應該先回去店家詢問監視錄影畫面,並且請承辦員警加以扣查,證明當天雙方互動良好,我方沒有扣留8,000元。

3、倘若取得不起訴處分,認為對方有虛構犯行,則可以提出誣告告訴。

 

葉子 104-02-19 15:53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曹大律師您好~~由於事情以隔一年我想要調監視器可能也很難了

2. 另外貓咪是他跟我個人買的不是跟店家.他在網路上得知此訊息才打電話與我交涉

3.至於互動可以證明的是幫我門開門的那位林區.以及寵物店人員.不過太久也不知道記不記得

只是疑問他為何要對我做出這樣的事情??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4 15: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還是要盡量蒐集對於我方有利的事證,並且於訴訟中提出。

2、至於對方提告的動機,應該沒有釐清必要,因為提告的理由很多,很難辨明。

小陸 104-02-05 13:49

事情是這樣的...
小弟於前日2/3晚上喝了三瓶啤酒後騎車,被警察攔查酒駕酒測值達0.27,警察有告知超過0.25已觸犯公共危險罪,之後就被扣車以及帶回交通大隊的警局偵訊作筆錄
做完筆錄後半夜就被送到分局壓指紋以及照相,在分局待了一晚後,一早就被送到地檢署,做簡易的開庭。
簡易庭上,檢察官先詢問了一些基本資料以及犯罪事實後,便開了兩個處理方式給我,說酒測值達0.27觸犯公共危險罪現在有兩種處理方式,一種是判緩起訴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完5萬元罰金;另一種就是交給法官判決,需要在法院開庭,讓法官裁定罰金的多少,以及我如果想要選擇勞動服務不想繳交罰金的話,也是要選擇第二種方式讓法官裁定。當下我問檢察官有沒有可能選第二種方式後,法官看了情形會判比較輕一點,檢察官則說:每個法官不一定,也有可能更重,看我要不要賭看看。

現在有幾個問題:
1. 在一開始被帶到交通大隊警局後,作筆錄前,他們有調資料查到我在101年1月有開車酒駕(當時是只有罰鍰扣車沒到觸法移送的標準),說我這算是五年內累犯,便開了一張35條第3項,說這張紅單是犯罪事實要我簽名,但又說這張紅單可以不用理他,因為"一罪不兩罰",以較重的公共危險罪罰則為主。這是真的嗎? 

2. 我去查了一下35條第3項,好像是針對累犯,罰的很重,除了罰九萬元,還要吊銷駕照3年不能再考,那如果真的不用理他,但紅單都已經開了,我之後是真的不用管他,還是要走什麼銷單的程序? 怎麼處理? 因為紅單上還有壓應到案日是3月5日,感覺是有時效性的,很急迫。

3. 在地檢署時我選擇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並叫我之後等通知會寄到家裡。想問的是我多久內會收到通知? 以及收到的通知內容會有哪些? (怕等收到通知已經超過上面紅單的應到案日期) 

4. 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是我必須要在半年內一次繳清? 還是我可以有分期付款的選擇? 或是能再提出以勞動服務的方式來折抵?

5. 目前整個過程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吊扣吊銷駕照。想問的是,我目前這樣的情形與判決,需要吊扣吊銷駕照嗎? 如果需要,那吊扣吊銷的時間為多久? 是只會吊扣吊銷我當時案發的機車駕照? 還是會連我的汽車駕照一起吊銷

6. 目前整個過程也都沒有人提到需要參加道安講習,我會有可能需要參加嗎?

PS.現在最擔心的是,我的處罰是只要罰檢察官的判決緩刑一年並在半年內繳交5萬元罰金?還是連35條第3項的紅單也要罰?因為一個月也沒賺多少錢,真的繳不出那麼多...
另外就是駕照會不會被吊扣吊銷,因為平常工作都需要用到交通工具,如果只吊扣吊銷機車駕照汽車駕照還能使用那還好...會不會連所有的包括汽車駕照一起被吊扣吊銷

對於法律以及後續程序的問題我真的一竅不通,希望能有人幫忙回答我的問題,真的萬分感激!!!

Jammy 104-01-31 01:03

各位專業人士,不好意思想請問一下:

本人五、六年前曾因竊盜案被起訴判決緩刑兩年,期間無再犯且判決未撤銷,自覺羞愧並深深悔改,至今已重新檢討;但於去年,公司同事錢包遺失,後來尋獲後,調查監視器,發現我有經過該被丟棄之垃圾桶,且同樣地丟棄了類似錢包一物品,於是被以嫌疑犯移送地檢署偵辦,我曾經做了懊悔的事,非常珍惜這個機會,我堅決否認自己有做出違背良心的行為,之後出庭了幾次,從原本的簡易庭到現在一般法庭,中間當然有被告和解或認罪等等,但我堅持沒有就是沒有!我想請問的事:難道憑著模糊的翻拍畫面,我就成了百口莫辯的罪犯嗎?我以為我在每次出庭時都講的很清楚了,為什麼還是沒有結果?我有什麼方法可以維護自己嗎?我該怎麼做才是對的呢?可以麻煩有經驗且專業的人士協助我嗎?!抱歉,麻煩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31 09: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只有該影片,似無法成罪,至於詳細的答辯,建議您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之後進行答辯。

法律小學生 104-01-31 09:58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因為你有前科  再加上有那個影片來佐證

             情勢對你不利 若沒有進一步處理 很明顯會被判刑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方式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有關觸犯竊盜罪的刑事問題:

一、依據刑法三百二十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二、閣下如無竊盜主觀之犯意即可做無罪答辯,請審慎處理,建議應請專業律師協助,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不解,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運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願就成功處理此類案例之實務經驗提供您參考。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31 21: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考委任律師閱卷,了解檢察官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並未您撰擬刑事準備狀、刑事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31 23:50

您好,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答辯,以確保您的權利。

葫蘆 104-01-28 15:44

===情況描述===

1.我家的住宅屬於30年以上5樓以下非封閉式公寓

2.有甲區、乙區、丙區、丁區、各有一張獨立使照,4區並無共同共用部分

3.在民國87年以前本社區是4區為甲區管委會統一管理,為了響應當時政令希望合法報備成為合法組織,才發現各自有獨立使照需分開成立,但因地方長期自治文化因素,雖分開報備但還是由甲區管委會統一管理至民國102年,乙丙丁也未有自己的管理委員會運作。102年經地方簡易庭裁定為甲區管委會非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成立之管理委員會,亦非民事訴訟法所規應之非法人團體,故而不待撤銷自始無效

===管委會法定效力問題===

1.甲區管委會裁定自始無效後,若我單方面認為甲區管委會公告是無效公告,那麼以甲區管委會名義召開的區權會及重新成立管委會決議是否亦無效?

2.若自始無效的組織召集也可以產生法定效力管委會,那麼甲區新一屆的管委會收取了乙,丙區的管理費(已委託委託服務方式),還會再變回成自始無效的組織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甲區管委會自始為無效,則期間其所作出之決議,則會隨之也被認定無罪,但若有爭議,仍需透過訴訟來解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4-01-23 22:35

小弟於去年七月間因公司接到高雄岡山設置洗車場案子, 委託人是向地主承租土地開業的,地主土地因有搭建臨時鐵皮圍籬, 拜託委託人向我們施工單位協助拆除,小弟也與施工人員協助清除, 卻因拆下的鐵件地主要自行取回,所以我們就將拆下鐵件丟於現場, 地主來載回時因態度與我們有些摩擦, 所以小弟便興起惡作劇念頭將其約10根左右鐵柱取走(約全部鐵件的四分之一), 也因此地主報警處理;小弟便因警方來電而到案說明, 並向警方承認所有鐵件為小弟所帶走,故而因次遭簡易庭判處一個月刑期; 在判決期間原告曾經寫下存證信函索賠10萬元, 因金額過高小弟曾向當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依照原告存證信函所寫住址申請), 卻遭查無此人退件,然後直到判決確定後原告才又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此次小弟因原告多次傳騷擾簡訊(內容如有人說你好像金城武之類), 所以並未到場調解;也因此原告會同檢察官又提出上訴(上訴原因依照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5073號判決), 這判決與本案內容相差太大,且並無關係;在上訴開準備庭時, 原告提出求償17000元,卻又不與小弟調解(因當時鐵價格25500元/噸, 價格差異過大所以小弟請求調解),檢察官當庭也直接說小弟不依照原告提出金額賠償的話,會遭判刑加重。 以上至此小弟請問該如何接續處理?懇請各位律師大大指點!!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不一定會判更重,您可以向法官說明和解過程,以便讓法官了解您並非無和解誠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24 16:41

您的意思是上訴二審後,對方表示跟你要求總額17000元的賠償?這看起來已與原審其請求的10萬元差很多了,請自行斟酌,若和解當可爭取法院給予您緩刑機會。

104-01-24 20:58

律師您好

原告在二審提出求償17000元時,小弟有同意要調解申請,但是對方又不願意調解;而且所提出求償內容與現實差異過大(依照當時公告鐵價問題及大部分金額浮報),因此小弟希望透過調解來談。

104-01-24 21:05

律師您好

在開準備庭時法官讓小弟發言的機會不大,且內容皆在於小弟認罪與否上(小弟接答覆認罪),並無他問;請問小弟是否該準備書面文件先送往法院呢?

小榆 104-01-17 13:20

之前因為要辦理貸款,結果被詐騙集團利用,結果變成協助詐騙,昨天收到簡易庭ㄉ判決書,處於刑法30跟339,我只看到要關五年或役科罰金50萬,我只是一個領2萬多塊薪水ㄉ平民,還要繳納信用貸款,我怎麼繳納ㄉ起,而且被騙已經夠可憐了,還要罰那麼多錢,我不服判決,我應該怎麼做才好

王耀星 (Eric) 104-01-17 13:40

 您應該看錯了!那是法定刑最重可以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問題可來電0939151259王耀星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7 18: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不服判決,可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再十日內撰寫上訴理由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為維護您的權益,亦可先遞狀聲明上訴,理由後補,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提供您寶貴意見。魏克仁律師關心您的權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7 22:24

您所收受的應該是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書,還尚未有確定之判決。

 您好:

依您所述應為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如對該聲請書有意見

應盡速向法院刑事庭提出書狀表示意見

否則就不會開庭而直接判決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小榆 104-01-19 09:36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7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您應該看錯了!那是法定刑最重可以處5年以下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依您所述應為收到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收受的應該是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9
回覆 魏律師 的發言內容:

為維護您的權益,亦可先遞狀聲明上訴,理由後補,如需協助,歡迎直撥免費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榆 104-01-19 09:39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不服判決,可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再十日內撰寫

 

那如果要寫上訴書 需要花多少錢

小陳 104-01-16 16:46

您好

昨天去了消費糾紛調解,最後調解不成立,進入司法程序,法官問有有沒有要補充的事項,因為糾紛有後續事件,因此法官要我寫補充狀並親送到簡易庭,我想問的是

1. 對造也要親送嗎?還是掛號寄送就好?

2. 我的LINE對話要當做書面證據,要一併在送狀時給簡易庭的收狀處嗎?

3. 證據是否也要給對造一份?

汪哲論 (律師) 104-01-16 18:18
回覆 小陳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好

就您來信之問題,謹回覆如下:

1.對造也要親送嗎?還是掛號寄送就好?

Ans:您好,補充狀繕本掛號郵寄予對造即可。(建議採用雙掛號,以避免對方抗辯沒 收到, 嗣後舉證之煩); 寄給法院亦可使用郵寄方式(一樣建議雙掛號,理由同上)

 2.我的LINE對話要當做書面證據,要一併在送狀時給簡易庭的收狀處嗎?

Ans:如果您想要將對話記錄做為證據,建議一併附於書狀內。

庭呈的話,多少會延遲訴訟進度(對造通常無法當庭表示意見,法官可能也來不及審酌證據,導致需要再一個庭期)。

 3.證據是否也要給對造一份?

Ans:是的,不過寄給對造的證據,原則上使用影本即可。

題外話,只要是同一個法院的收狀處其實都可以收。(例如台北地院新店簡易庭的書狀,送到博愛路本院也是有效的),但會有公文轉遞的時間差,法官會比較晚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