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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ex 102-05-26 16:30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和解.

因本人為第三次酒駕(前2次都是易科罰金執行完畢), 這次法院判決為有期徒刑4個月或易科罰金1天1000元. 目前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

因本人身負家庭經濟重擔, 深怕這次檢察官會不准易科罰金, 要入監服刑.

故想請問

1.我應該在尚未收到執行通知書前先遞狀申請易科罰金嗎? 還是等收到執行通知書時再說.

2.若檢察官不讓我易科罰金, 請問有何救濟途徑嗎?

以上拜託您了, 謝謝.

 

惶恐不安的人 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6 16:54
回覆 allex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本人2月份酒駕與人擦撞, 對方輕微擦傷,已支付對方16000元達成 ... (恕刪)

您已經是第三次酒駕,不可能易科罰金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當地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只有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格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老張 102-05-16 19:15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二審法官還是要重新認定事實 還是將相關資料合理說明 說明一審法官有何認定事實違誤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52

 請律師撰狀都需要付費的,且律師要看相關資料也要時間,如果真的在意,就請律師撰狀吧

老張 102-05-16 19:14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理由主要是針對您不服一審判決書內容的部分去撰寫,所以您應寫出對覺得原判決有誤的地方,重點是要注意上訴時間,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6 23:55
回覆 老張 的發言內容: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 ... (恕刪)

您可以將相關判決書email給本所律師委任本所律師代撰上訴狀

本所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1

老張 102-05-16 19:03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儘速攜帶判決書、開庭筆錄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並請務必留意上訴期間,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老張您好

1. 由於我國通姦罪認定較為嚴格(有些判決認為必須抓姦在床), 若按您所述法官僅按通聯紀錄與證人證詞判決, 第二審訴訟的確大有可為。

2. 請不吝攜帶資料至事務所, 由律師為您檢閱,以量身為您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或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

3. 由於上訴期間很短, 若要委任請速速為之,方得為您準備上訴書狀。

戴家旭律師敬上

老張 102-05-16 18:55

請問我因妨礙家庭一案被處有期徒刑2月如易科罰金,但是不服判決要提出上訴,法官只根據證人即告訴人偵查中證述而判決我有罪,而依法要提出上訴但是理由不知道要如何寫起。

法官是根據通聯記錄於證人證詞.判決我妨礙家庭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無確實能證明或直接證據我有妨礙他人之家庭

請幫幫我~謝謝.....感恩

小小張 102-05-07 00:14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在聊天室因為取了ID叫(找圓妹價錢密聊天)然被鴿子盯上聊天這是在去年101年12月17日然後在依傳票在今年1月中旬請我去說明是在台中婦幼警察隊下去說明當天承辦員警說這個沒有啥咪乖乖認罪就好最多判緩起訴跟勞動服役而乙那時我想說我認罪就代表我真的有圓阿在做筆錄當然否認警方拿出聊天紀錄跟通話紀錄我就說警方跟我聊天過程有打*多少*我有打這樣類似2.5 2H2S我也有留下我電話是警方打給我叫啥咪*A妹*跟我說要圓嗎?因為過了一段時間自己本身也忘記了這盎警方有構成引誘犯罪嗎?轉送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詢問只問了一句話你這樣ID是有意思要圓嗎要認罪嗎?反正這樣問一直叫我認罪意思只想快快的問以及結案至今真正判決書下來判有期徒刑三月可以易科罰金我很不服要上訴想請教要如何應對?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您的判決全文才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這部分須先了解實際判決書內容才有辦法進一步判斷,譬如說涉犯法條、對話內容等等。

      2.至於警方引誘犯罪部分,因您先於聊天室打上援交相關訊息的暱稱,這部分似難構成警方引誘犯罪。只是詳細情形還是要實際看相關卷證才知道。

林唯唯 102-05-05 15:02
對話開始於星期四 23:52 林唯  

可以請妳跟jame別再有連絡嗎?
即使他找你...必竟一個巴掌拍不響
你想當美人魚就去當別的人的吧~
如果是我誤會妳,我很抱歉
但妳和她的言語已經嚴重影響到我們的家庭!!!將至破裂!!!
妳也是人妻人母,不會想要這樣的情形發生在妳生活上的

  00:05 林唯  

第240條 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和誘有配偶之人脫離家庭者,亦同。
意圖營利,或意圖使被誘人為猥褻之行為或性交,而犯前二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今天  03:27 金安靜  

大嬸

 

現在是誰可憐

 

誰巴著誰不放

 

虧我還一直幫你講話

 

幫你趕他回家

 

靠北山小,靠生小孩來綁人家

 

誰說,我們不適合

 

誰說不要把我綁在這個家

 

誰17歲就結婚離婚

 

破婦

 

誰有本事愛人家沒本事讓人家愛上你的啊

   03:36 金安靜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啦,可憐,被背叛是活該

 

我還可憐你咧,搞清楚

  03:36 林唯  

很抱歉!我不靠小孩綁他!是他自已說要娶我的
先前也請你別跟他連絡即使他找你
結果妳也是一樣

   03:37 金安靜  

是嗎

 

你確定

  03:37 林唯  

是啊

   03:37 金安靜  

他說

 

你們分手前才發現有了

  03:37 林唯  

哈哈

   03:37 金安靜  

第二個,是你設計的

  03:38 林唯  

哈哈哈

   03:38 金安靜  

然後我叫他回家,他死都不回

  03:38 林唯  

是我說要分手的好嗎
有第一個時我也是自已拿掉的,沒要求他娶我

   03:38 金安靜  

我根本一開始就想保持距離

  03:39 林唯  

所以就是妳們已經發生過關係了是嗎

   03:39 金安靜  

但是他生病了

 

他說他差點為了我死

 

我們一直都是好朋友啊

  03:39 林唯  

所以就是你們要繼續囉

   03:40 金安靜  

包括你打來我也都在

 

  03:40 林唯  

他也說妳很可憐啊

   03:40 金安靜  

我趕他回去

 

罵的很難聽

 

我不會要廢物

  03:40 林唯  

要是真得是這樣的話,妳就不會又打來了

   03:40 金安靜  

我非常願意離開

 

問題是他每天找我

  03:41 林唯  

不接妳的line就哭成那樣的打來說

   03:41 金安靜  

是他叫我打的你不會問他

  03:41 林唯  

你不是也想要有人陪的

 

他叫你打???

 

故意打來給我聽嗎

   03:41 金安靜  

哈哈哈

  03:42 林唯  

不是嗎?他說你沒家人沒老公只有自已一個人啊

   03:42 金安靜  

你自己問他吧,我不會不捨得

 

這是真的

 

我說分手說了好幾次

  03:42 林唯  

那就是在一起過了!!

   03:42 金安靜  

不想見他所以離開公司

  03:42 林唯  

沒發生什麼,誰相信

   03:43 金安靜  

喔,有嗎

  03:43 林唯  

真得不要的話,不會到現在這樣

   03:43 金安靜  

關你屁事

 

你自己管好你自己吧

 

他回去了

  03:43 林唯  

他叫你打,你就打,那妳算什麼

   03:43 金安靜  

拜託你管好

  03:43 林唯  

這句話回給你,該管好的是妳

   03:44 金安靜  

他不想接某人電話某人也不要臉一直打啊

 

她又算什麼鳥

 

我也不關你事

 

家變的又不是我

 

被拋棄的也不是我

 

加油吧

 

祝福你們

 

不靠小孩靠死纏啊,我知道

 

你厲害叫他給你看賴

 

我真的很煩很想切了

 

你不要再說廢話

 

不要再讓他打給我

 

我答應你不會再主動打給他

 

今天其實是我自己給他的最後考驗

 

看清了就不會了

 

不信等著

 

這種男人,我不會要,太低級,給你當老公吧,一個要錢一個只想給錢了事,超適合的

 

還有…你服侍老公服侍的好,今天他就不會出來騙人了…

 

  04:09 林唯  

結束了

 

我是jame後?無期

   04:10 金安靜  

再見

  04:11 林唯  

我跟你在不會見面了

 

永遠

  07:26已看過

 

我也知他們有發生過關西,但沒任何證據

我老公已經連續二個月多都下班後不回家(都跟第三者)且斷聯直到凌晨才回家

唯一可以拿來當證據的就只有這fb的對話…

王耀星 (Eric) 102-05-05 16:34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提起侵害配偶權之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05 17:08

你要先確認你要的是什麼?老公回到身邊大家快快樂樂的重修舊好?還是離婚?想好了,歡迎你寫email給我。

林唯唯 102-05-06 09:05

需準備什麼呢?

林唯唯 102-05-06 10:22
回覆 美女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要先確認你要的是什麼?老公回到身邊大家快快樂樂的重修舊好?還是離婚?想好了,歡迎你寫emai ... (恕刪)

 

目前是已經決定離婚了(老公提出的)但是並不想就就這草草結束.

為了這個家我付出十多年

到最後什麼都沒有

甚至是小孩金錢

也去借$來為了這個家

因為老公的薪水不夠用

也去借$來為了這個家

所以自已也負債

主要是要~

看可以不可以得到什麼及給他們兩一點教訓

不是做錯事還可安然無恙

 

像他私訊的內容夠構成毀謗嗎?

QQQ90347 102-04-22 23:48

去年中旬被抓,被抓的當天就被警察帶去做筆錄了,感覺很無力也很難過

內心一直忐忑不安,因為第一次被抓所以很無著急

過了半年之後最近收到簡易判決通知書

原本4月中要開和解庭,但由於廠商住得太遠無法來開庭所以法院通知我與兩家廠商談和解

我現在遇到幾個問題,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決或是告訴我該如何處理比較好

1.我收到的判決書上寫:因違法97條商標法規定: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5萬元以下罰金,如果我兩間公司都無法談和解的話,是會依照這個判決判行嗎? (兩間公司我都有打電話去請求談和解,A公司的律師跟我說,若我無法支付和解金的話建議我直接讓法官判刑;B公司的和解金比這個判刑的金額高很多倍,我根本無力負擔)目前剛畢業,還在找工作

2.我收到簡易判決書,之後還會不會開庭呢?還是就直接收到法院判刑呢?

3.如果今天法官判決完後,請問這兩家公司是否還會對我求償民事賠償?

現在整個很徬徨無助,不知道下一步該怎麼走,謝謝

另外還想詢問一下:我有一個朋友他也一樣被抓了違法商標法,可是她卻沒有跟廠商談和解,直接開庭判刑(也不是收到簡易判決書),是不是因為不同地方所以法院程序不同嗎?謝謝

 

依您所述事實來看,您所收到的應該是「簡易判決處刑書」,該份書類係檢察官請求法院判刑,且法院判刑刑度原則上為六個以下得易科罰金的刑度,所以您收到該份處刑書後,如仍無法跟兩家公司達成和解時,原則上是不會再開庭,法院就違反商標法行為,直接各判六個月以下刑度的機會較高,即原則上得易科罰金。此外為增加您判較輕刑度之機會,得委請律師或自行撰寫答辯狀來向法院請求判較輕刑度。

另,法院判決完後,兩家公司是有可能會再對您提出民事求償的,此部分建議台端收到對方公司的民事起訴狀後,再詢問律師,以書狀提出答辯,期能降低賠償金額。

至於您另一個朋友部分,主要可能是因為案件事實或適用程序不同,才導致不同結果,跟不同地方的關係較小。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QQQ90347 102-04-25 00:33

那想在請問一下律師,我需要請律師寫一下狀紙嗎?寫了該如何交給法官呢?(若不開庭的話)

另外想請問一下~要如何知道他們是否有向我提出民事賠償?通常民事賠償會賠多少呢?

還是他們有個期限對我做民事賠償呢?因目前是有連絡兩間公司談和解

但其中有間公司開的和解金真的太高太高了,高出我能負擔能力

每天想到和解金都想到快發瘋了!

一想到會不會這間公司跟我請求民事賠償很高很高的金額

只覺得很無奈又很無助,我還要想辦法湊錢可能才付得出法院的罰金>"<

深怕民事賠償又是一大筆的金額.......

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4-26 09:32
回覆 QQQ90347 的發言內容:

那想在請問一下律師,我需要請律師寫一下狀紙嗎?寫了該如何交給法官呢?(若不開庭的話)

... (恕刪)

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僅供參考:

如委請律師撰狀,通常律師會幫您把訴狀遞出給法院。

民事賠償部分當然也有時效的限制,他們對您做出請求的話,法院會將起訴狀送達到您登記的戶籍地址,這樣就會知道他們向法院起訴請求您賠償的金額是多少。賠償金額一般實務上到底會判到多少,要根據您完整的侵權事實才能判定,建議將相關證據資料提供與律師當面討論,會獲得較清楚的判斷。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小玲 102-04-08 20:21

某甲受刑人,因偽造文書一案,依據101年執更壢字第2***號桃署檢察官執行指揮書,分別判處:1.入出國移民法有期徒刑五月1次:2.偽造文書有期徒刑一年四月1次:3.入出國移民法有期徒刑四月1次:4.入出國移民法有期徒刑四月1次,應執行有期徒刑二年一月。其中第1.3.4.項於99年7月二審定讞,可易科罰金;另第2項於101年4月三審定讞

案件發生後,受刑人於97年10月7日被桃檢收押至98年2月3日交保,共羈押達120日,當時第2項仍在上訴最高法院中,但桃檢於100年3月要求受刑人執行第1.3.4.項可易科罰金之部份計共付8個月罰金,再加上受羈押的120日,共計1年。但當時受刑人表示願先繳交罰金,把羈押的部份用於後面尚在上訴中的一年四月刑期中(現在監執行中)。

刑法45條規定,為某甲犯甲乙二罪,均處有期徒刑,惟乙罪先二審確定,甲罪上訴三審中,當乙罪執行時應自乙罪羈押之日起至甲案確定止計乙罪之刑期,在之前被羈押之日仍應於甲罪執行時計抵。

另在指揮書中之備註欄中第3項指出”本署100執更1003裁定應執行1年部分業已執畢"之說明中之”1年”的部分,應指上述之8個月罰金及120日羈押期。故所判決之刑期,應在監執行一年一月。受刑人於101年7月9日起入監服刑至今逾九月,其執行期滿日為102年8月8日。但受刑人當時在桃署所陳述之願把羈押的部份用於後面之主張,明顯未行使。

因此,如上述說明,依據刑法45條,此應屬同一案,是否能夠主張將先前受羈押的120日的部份,併入目前執行之刑期?並因判決之時間差而損害之易科罰金部分,是否能補行繳交?以維護受刑人之權益。

另外,如上述說明可行,我需要律師協助撰寫訴狀,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提出之者,確實是屬法律上爭議問題,本件關鍵前案所定的執行刑到底為何??期限到底多長??而此屬執行事項,依法可提起異議,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玲 102-04-09 13:00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提出之者,確實是屬法律上爭議問題,本件關鍵前 ... (恕刪)

感謝謝律師的回覆,我想請問您所指的刑期,是否為"原判決主文"的判決內容?目前尚由受刑人提出申請中.

蒙墥的過日子 102-04-06 11:05
請問各位資深的律師 如果違反保護令兩次! 他保護令內容不得直接、間接接觸..騷擾...離住家100公尺
犯案過程是去找他,未經過他的同意拿取他的物品,他報警處理,警方依照違反保護令不得騷擾、接觸法辦加害人
如果被害人開庭解釋現在雙方感情融洽,解釋當時犯案當下,請求法官原諒之類的事情,請問有辦法嗎?
是一定會被判【違反保護令之規定,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還要有機會緩刑之類的呢!?

補充:因為案發當天已經有開庭過了!現在要開刑事調查庭!不知道是否還有機會沒事???這次開庭後,後面還要開嘛?前科是3個禮拜發生兩次違反保護令,還有未成人保護管束當中

依您所述,您個人似乎未滿十八歲,則本件應屬少年刑事事件,而由地方法院少年法庭之法官進行調查中,則後續若您的配偶願意幫您說明當時誤會之情形,或許可以讓本案件不致遭法官認定應受刑事處分為適當而裁定移送地檢署偵查、起訴,而以保護處分結案。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蒙墥的過日子 102-04-07 08:42

 賴律師你好,因為現在本人已經滿20歲了,所以是成人庭了,不知是否地檢署會怎樣裁決,我未滿18歲時有判感化教育,現在已經結婚,連續違反保護令兩次,所以!!?!

allen 102-03-25 19:23
您好,請問如果有他人未經本人同意,私自發函通知他人,是否構成刑法 第211條 偽造、變造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麻煩您了,謝謝
確實可能涉及偽造文書 不過是否成立犯罪要看個案具體情況 不了解具體個案 你的問題我可能無法精確回答
Simon 102-03-23 00:28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佈、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併科新台幣壹百萬元以下罰金。』

我在一個規定年滿18歲以上才能註冊的論壇上推薦了一個援交妹的訊息。這個論壇必須註冊成為會員登入後,且購買網站點數才能用手中的會員點數兌換我推薦的訊息。

有一天,這個援交妹被抓了。雖然她矢口否認,但是和她援交的男性全盤拖出,告知是在論壇看到的訊息。且因為是我張貼的訊息,所以介紹人是我。而警方和檢察官依據美眉手機內的對話記錄認定我和她(張貼前有與她討論)違反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

目前雖然還沒通知我,但是美眉說警方和檢察官有扣住她的手機,將我們之間的對話記錄和我的聯絡方式都留存了,找上我應該是遲早的事情。

請問我可以主張傳佈的訊息並非以兒童少年性交易或促使兒童少年作性交易為內容,且已採取必要的隔絕措施,使訊息的接收人僅限於十八歲以上的人,不屬於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規範範圍內嘛?

最後,若被通知協助偵辦時,有南部的年輕律師能陪我跟警方做筆錄嘛???m(_ _)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看起來本件您被檢察官偵查應該是遲早的事了,至於陪訊一事,對您幫助不太大,建議您最好在偵查時委請律師協助,較具實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3 10:22
回覆 Simon 的發言內容: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第29條『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那援交妹幾歲?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Simon 102-03-23 11:2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Simon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我在台南,但是那個援交妹是高雄被抓到的。援交妹已經22歲了。
請問偵查律師陪同是指偵查庭嘛?一般事前諮詢加上陪同上偵查庭請問業界收費標準多少?我先準備準備...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3:47

 你是站長的話,涉及到的援交都跟你有關,你的案件會是一堆,所以價格會比一般高

JJ 102-03-21 13:48

請問我收到了簡易判決書處形書.但判決內容我不清楚.想請教律師一下.
上頭附錄本案所犯法條全文 中華民國刑法第320條
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這樣是否已確認我以被判刑.還需出庭嗎?這樣我是否要被關或是要被罰多少罰金呢?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1 14:17

若你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還要等到法院寄送簡易判決書才知道刑責。

JJ 102-03-21 14:38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你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還要等到法院寄送簡易判決書才知道刑責。

感謝律師您對我疑問的解答.真的是萬分感謝了~但我想在請教您
我收到就是您說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形書.那意思是還要再等法院寄送判決書.我才能知道是簍要被關還是被罰罰金嗎?因我是初犯.我擔心竊盜刑責會很重.我怕罰金太重會成了家裡負擔.所以很想大概知道被罰金額會是多少呢?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21 15:19

基本上簡易判決處刑程序,法院僅會宣告緩刑、或諭知得易科罰金之刑期(6個月以下)。

刑度的部分會視竊盜行為所造成的損害有多少(失竊之財物價值)、既未遂、被告犯後態度(有無坦承犯行)及有無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等事實而定。詳細部分可能還是得看到簡易處刑聲請書的內容才能大略判斷。

Agares 102-03-15 22:39

想請問一下律師 我的女朋友之前被告侵占 法官判她三個月的有期徒刑 後來她申請社會勞動服務但是因為身體狀況 沒有執行完 現在法院要他繳納罰金 如沒有繳納 就要強制執行 那請問一下 那個易科罰金 可以申請分期償還嗎 還是一定得一次性繳納?

林智群 (klaw) 102-03-16 00:53

檢察官通常不會給你討價還價的,要不就全繳,要不就進去關,一般人拼了老命也會繳掉的

wu 乖 102-03-11 16:48

A男跟A女是鄰居,A男被A女的姑姑提告,原因是性侵
但是A男根本沒做過這件事,而且A女是個智商有障礙的人

因為A男家是養雞的,當天剛好雞販都來抓雞要去賣
大家都很忙,哪可能會去做出這種事?
A女姑姑卻說就是那一天!

重點是A男的女兒跟A女是同學,所以有些事A女會跟A男的女兒講!

有一天,A女跟A男的女兒聊到這件性侵害的事
A女坦承這件事沒有發生過,是姑姑叫A女一定要在法院上面這樣說的,沒說的話,他會送A女到精神病院...等等類似的話

而且A男的朋友也有看到
當天警察好像很偷偷摸摸拿了幾張衛生紙到車上給A女擦拭下體
而且醫院也沒驗到衛生紙上A女身上有A男的什麼

有一天A男的朋友在A女姑姑家,看到那些當天在A男家搜索的警察在有說有笑的泡茶
還有A女姑姑那邊也認識議員

所以我在想會不會是因為A女那邊有錢所以勾結警察議員?
那這樣怎麼辦?
司法真的很不公?

這次法院判給A男有期徒刑
A男目前也煩到快要不行了
真的是每天以淚洗面


拜託大家幫我想辦法還有什麼可以方法救A男 拜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院既然已經判決,則一定要在期限內上訴,否則會判決確定就要去執行了,而本件證據既然有瑕疵,就要去爭執,建議委請律師協助幫助,先行閱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3-11 22:46
回覆 wu 乖 的發言內容:

A男跟A女是鄰居,A男被A女的姑姑提告,原因是性侵

您應該像謝律師所說,在上訴期間上訴。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歡迎來電07-3338080【333幫您幫您】。

余犽 102-03-06 02:57

我今年19歲

2/14因為要開車,把車子還給舊公司老闆,不小心弄壞家裡的公司的門檻。最後打電話跟父母親講,後來父母親就辱罵我,又叫我修理好門檻,後來我去買了修門檻的材料修理,我就乖乖地修理,但我在修理的過程父母親一直在旁邊入辱罵我,最後父母親還是請別人來修。
到最後我爸就把我的衣服通通丟出來叫我走。
之後我就走了! 我就去我女朋友家住,之後家人就傳簡訊叫我把家裡的東西搬出去,然後把家裡的鑰匙拿回去,還說我們家不可人接納你這種爛人。
還有我父母親又把我的手機停機,害我不能用。

我在我女朋友家住了幾天,家人就叫我在我女朋友家住幾天就好了,之後就要回家,當這件事沒發生。(媽媽講的)
這怎麼可能,你說那麼好聽,是爸爸趕我出來的,現在說那麼好聽,回去一定會被打死的。(我想的)

2/21開學後沒幾天媽媽來學校找我,因為我知道我媽媽來找我,我叫我同學把我的摩托車牽去藏,之後我從便利商店出來時,我媽媽看到我就在公共場合閃我一巴掌,之後還叫我回家,我就回她我不要。(因為我知道回家會被打,還有在家裡會沒地位)

平靜了!(我想我家人終於放棄了)

沒想到!!!
3/5學校的教官跟我說,我父母親已經要準備要告我女朋友(我父母親不喜歡我女朋友,一直認為是他帶壞我,因為之前翹家兩次過,因為家人反對我們再一起),我父母親要告的刑法第兩百四十條 (和誘罪) 【告訴乃論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護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教官叫我回家,跟家人談談。(我不想害到我女朋友)
可是我是自己想住我女朋友家,又不是她誘拐我的,這樣我父母告的成嗎?(我不想回到那個不開心的家)

還有我想申請家暴家暴要怎麼申請?

還有什麼辦法嗎???

林智群 (klaw) 102-03-06 18:41

你是被趕出來的,是你女友收留你,應該不會成立和誘

余犽 102-03-07 00:46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是被趕出來的,是你女友收留你,應該不會成立和誘

可是因為我家人現在要我回去,我不回去。

現在用這條法律威脅我回去。

不讓要告我女朋友

102-03-04 06:01
律師們好,本人因違反毒品妨害防制條例法4條3項,判處有期徒刑 壹年參月。

事實內容,販賣3級毒品愷他命、坦承犯案自白、查獲數量在20g以下(毒品妨害18條之1)、販賣次數(經查獲)壹次。(初犯、沒有前科)

想請教律師這已宣判的毒品案上訴是否有機會得以緩刑或者能在減低刑期?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04 10:08

建議於收到判決書10日內先聲明上訴,並同時攜帶判決書及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上訴空間。

1.我們曾經辦過有緩刑機會的 不過是屬於共犯 2.如果是主嫌 要緩刑機會實在不大 3.但建議還是先行上訴

沒有上訴就一定沒機會,如原審未主張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及刑法第57、59條,則可試試看是否符合該等減刑要件。

tracy 102-02-25 14:17
請問如果被判刑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如果2年內當中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形之宣告者,會被撤銷後,就只會被判6個月有期徒刑嗎???????????????????
還是有哪些呢??????

刑法第七十五條規定:「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逾六月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前項撤銷聲請,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為之。」
刑法第七十五條之一規定:「
緩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足認原宣告之緩刑難收其預期效果,而有執行刑罰之必要者,得撤銷其宣告:
一、緩刑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二、緩刑期內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刑期內受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確定者。
三、緩刑期內因過失更犯罪,而在緩刑期內受有期徒刑之宣告確定者。
四、違反第七十四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八款所定負擔情節重大者。
前條第二項之規定,於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情形亦適用之。」

依上述規定,經撤銷緩刑宣告時,前後兩罪所宣告之刑即應合併執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25 16:47

原來的六個月就跟新犯的罪名一起處理

小嫚 102-02-23 22:09
我想請問一下妨害姓自主的案件~ 請問被撤銷緩刑的受刑人能就他出來嗎? 我難有她被判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四年~跟賠給被害人九萬元整~ 但我男友以繳了6萬完整~但有一年中間因工作不穩所以繳不出來~但並非不給卻被撤銷緩刑 書記官要她寫理由來抗告~但也被高院駁回了~可是都沒有開庭這樣是對的嗎? 被駁回後過沒多久就收到了入監服刑單~也沒通知是否可以快點籌錢繳清 不是應該要有判決書下來才有執行單嗎?
1.本來就已經判刑過了 只是暫緩執行 2.單純提出抗告 法院通常是不會開庭的
小嫚 102-02-23 21:49

我想請問一下妨害姓自主的案件~

請問被撤銷緩刑的受刑人能就他出來嗎?

我難有她被判決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四年~跟賠給被害人九萬元整~

但我男友以繳了6萬完整~但有一年中間因工作不穩所以繳不出來~但並非不給卻被撤銷緩刑

書記官要她寫理由來抗告~但也被高院駁回了~可是都沒有開庭這樣是對的嗎?

被駁回後過沒多久就收到了入監服刑單~也沒通知是否可以快點籌錢繳清

不是應該要有判決書下來才有執行單嗎?

林智群 (klaw) 102-02-23 22:23

抗告不會開庭,

既然已經駁回就以原來判決的內容為準,該關多久之前判決已經寫了,

現在只能等發監了

小嫚 102-02-24 01:0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抗告不會開庭,

既然已經駁回就以原來判決的內容為準,該關多久之前判決已經寫了, ... (恕

友已經入監服刑了~!但是能向法官申請把後面的錢繳完讓他出來嗎?

請市議員代表說情有用嗎?因為不是沒有繳!!那六萬不就白繳了?

舜子 102-02-23 19:36

?律師您好:

   本人因酒駕自撞路燈酒測值0.70mg/L,兩年多前也曾酒駕公共危險罪被判緩起訴一年,日前收到刑事簡易判決有期徒刑?月得易科罰金,因此次受傷頗重領有中度殘障手冊即將面臨失業,想請教律師若以量刑過重為由聲明上訴,成功機會如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僅以刑期太重作為上訴之理由,則上訴成功機會不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魯 102-02-05 17:14

我因為找工作詐騙帳戶做完筆錄之後收到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被判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三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千元折算一日

這樣可以申請緩刑嗎???

還要再打民事訴訟嗎??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5 17:27
回覆 阿魯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找工作詐騙帳戶做完筆錄之後收到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被判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三 ... (恕刪)

可於收到判決書後的10日內向地方法院聲明上訴,並敘明爭取緩刑的理由。

蔡律師 (蔡) 102-02-05 18:03
回覆 阿魯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找工作詐騙帳戶做完筆錄之後收到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書被判幫助犯詐欺取財罪,處有期徒刑三 ... (恕刪)

您有和解嗎?所謂民事訴訟應該是指還沒和解吧?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阿魯 102-02-05 18:22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魯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我已經按完讚了

阿魯 102-02-05 18:23
回覆 蔡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魯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還沒有和解

不知道要怎麼連絡他

 

蔡律師 (蔡) 102-02-05 18:57

回覆 阿魯 的發言內容:

期限內上訴、請律師幫您閱卷、知道告訴人聯絡方式、趕緊和解、求緩刑

建議你,刑案就立刻提起上訴
然後,上訴法院開庭的時候
你當庭就跟法官請求傳喚被害人來,當庭來談和解
法官應該是會幫你這個忙

這樣最省!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華華 102-01-29 07:04
請問各位法律先知:::::若夫妻間,女方提離婚訴訟.但男方不肯,但因為男方有被判刑2年有期徒刑,獲取轉為緩刑5年,請問女方可以以民法第1052條為主張離婚要件嗎?有主張失敗之案例可以提供給我嗎?我跟內人是在台灣認識的,經過兩年時間的考驗才決定攜手共渡一生。八年來,我們的物質生活雖然不是很豐富,但是兩顆相愛的心卻讓我們每一分每一秒都如同在上帝的國度裏那般美妙。今天我們夫妻的婚姻會產生如此劇烈的變化﹐為人夫的我要負起大部份責任,自妹妹來台工作後﹐我的太太就開始起了轉變,凡事都以她為重心,我們夫妻倆的薪水幾乎全數寄回越南。只因妹妹跟我們說她是借高利貸付仲介費才能來台工做我也同意先把越南那裡的高利貸清償掉,想不到妹妹在今年一月時竟然偷偷去跟我介紹給她認識的朋友借錢﹙所用的理由是越南二嫂要開刀﹚而且還不准我朋友告訴我們夫妻。 之後,妹妹不知用什麼方法騙我太太,連我太太也偷偷去跟我朋友借錢即使我們之間有很多問題尚未溝通好,但我依然深深愛著我的太太,開離婚庭訊時法官一直提醒對方律師用1052條第十款作為離婚主張要件,但是我今天做違法的事完全是為籌錢給我太太寄回越南,在這之前我已為我太太背負三百多萬的債務,我所須要知道的是用這主張離婚要件的有無判駁回的案例,請各位提供給我好嗎?
鍾主任 102-01-23 19:28
張景堯律師你好 請教你關於藥事法的問題 民國100年7月我被金門調查局查獲從國外進口保健品把我依藥事法起訴.但我還未接到任何判決書不知那一些保健品是違藥.因大部份都是保健食品 我在101年1月在進口國外保健品.10月從台灣帶到金門要循小三通帶到大陸給我老婆與家人服用但被海巡查獲.法院最近把我判1年有期徒刑. 理由說我前次已經被判5個月加上10萬罰款第二次在犯不可能給我緩刑 但我說之前第一次我還未接到判決書不知那幾款保健品是禁藥. 請律師幫我解決是否有解決方法或者我把判決書傳真給你.請你了解案情的始末
如果已經有起訴書或是判決書 建議還是直接跟律師當面討論會比較適合 在網路上諮詢 通常多只能指出程序方向
珮吟 102-01-23 07:19

公公的第 一條恐嚇判了刑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第2條是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一項.第16條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請問以上這2條罪是什麼意思?會被關還是罰一罰就不用關??全部罰金又是多少??我婆婆希望公公被關.而不要用罰金了事....以前都是罰金....可是公公一次又一次的吵鬧....請問律師...要如何做才可以不讓公公用罰金換自由..閃過免於被關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42

您那應該只是檢察署的起訴書吧?您可以委託律師幫忙當告訴代理人或幫您代撰告訴人意見狀給開庭檢察官,將您的委屈一一跟法院陳述。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用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留言或來電諮詢。

有關您所提問的問題,第一要請你先確認是否係收到由法院寄來的刑事判決書,若是則在判決主文部分會諭知應執行的刑度,若是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的話,是可能經檢察官准予易枓罰金而免入監執行的....如果只是收到起訴書的話,則有關論罪科刑則必須經法院審理程序後,判決確定其刑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大事 102-01-21 13:08

一場車禍卻因為第三人(第三台機車)推脫責任.害我姐(第一台機車)被第二台機車告!

從被撞的變程重傷害罪七個月有期徒刑~而已我姐目前還有身孕!!請各位律師幫忙提點一番!!

請問我們該怎麼辦~不讓無辜的人去坐牢!至少緩刑或其他罰責吧!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又或者尋找當天之其他目擊證人還原案發經過,已釐清被告並無過失

3.如與對方達成和解者,有獲緩刑之機會。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大事 102-01-21 19:00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剛收受一審判決者,請儘速上訴。

2.請再囑託其他單位進行交通事故鑑定; ... (恕刪)

 1.如果已經3三審判7個月有期徒刑.我們是否可提非常上訴!因為就算申請暫緩也是很不通情理

  她還有3個小孩要養!!!!

2.因為已申請出的第二次鑑定內容跟第一次一樣!

3.在25號會開民事庭.如果現在和解會增加更判或緩刑的機會嗎!!

我們該如何幫助我姐~

大事 102-01-17 16:42

我姐騎機車在台北橋因不知名原因被撞引起後方2台機車追撞.當時1.2台機車人都昏迷不醒

之後我姐醒後覺得第2台機車騎士傷太重結果沒提告.但第3台因想逃避責任卻要第2台家屬向我

提告.她則轉為證人.現在法官卻判我姐7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緩刑!!會不會太誇張!!

現在我姐已有身孕6.7個月了有什麼方法能讓她不用入監的嗎~因為刑事已確定了25號開民事

如果達成和解是否可能免刑或減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刑事請再確認是否已經確定,若未確定則趕快先提上訴.

二.若刑事已經確定,則已無法免刑或減刑,只能聲請暫緩執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大事 102-01-17 18:05

 謝謝意謝律師!

目前是已定7個月不能上訴.但是否可以申請非常上訴或請願的方式!

聽說因為特殊問題可以有機會申請改服勞動是嗎~

您好:

本件除非是數罪併罰而定執行刑為七個月,否則應沒辦法申請改服社會勞動,本件當然可以申請非常上訴,但此要視有無可動搖原審之判決的理由,也不會影響到執行,以上 

大事 102-01-17 21:35

但如果只是單一案件七個月可以申請嗎! 那如果請公眾人仕背書之類機會會比較高嗎! 跟律師的功力有差是吧~

大事 102-01-18 15:08

但如果只是單一案件七個月可以申請嗎! 那如果請公眾人仕背書之類機會會比較高嗎! 跟律師的功力有差是吧~

回覆 大事 的發言內容:

我姐騎機車在台北橋因不知名原因被撞引起後方2台機車追撞.當時1.2台機車人都昏迷不醒

... (恕刪)

 

climent518 102-01-16 06:17

敬啟者,您好:

冒昧於網路上請教法律相關問題,請指教,謝謝。

家人因一時不察誤觸法網(偽造文書),經法院判決如下:

判決主文:OOO行使偽造準私文書,足以生損害於他人,處有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參年。

事實及理由(節錄):...... 末查,被告前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其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並已坦承犯錯,被告經此科刑之教訓,當知所警惕,信無再犯之虞,本院因認暫不執行其刑為當,爰併予宣告緩刑3年,用啟自新。

請教諸位律師幾個問題,敬請指教,謝謝您們的幫忙。

1、法院給予緩刑之判決是否表示我們暫時不需繳納罰金?因判決已近半年,目前亦尚未收到法院相關的繳納通知單。

2、緩刑期間被告是否可以陪同家人辦理國外旅遊?出國前是否需要向法院或警政機關申請?

3、緩刑期滿後,被告是否會有前科之記載?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16 10:23

1、法院給予緩刑之判決表示不需繳納罰金。

2、緩刑期間被告可以陪同家人辦理國外旅遊,出國前不需要向法院或警政機關申請。

3、緩刑期滿後,被告會有前科之記載。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宣傳本所網頁(google+1或臉書分享),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諮詢或來電,謝謝。

climent518 102-01-16 16:50

謝謝蔡律師的熱心回覆!

 

 

妖B 101-12-25 16:48

事情經過:
共有V、W和X、Y、"我"五人
有兩筆計畫經費,分別 填的是V和W兩人的名字
師長口頭交代V和W分別匯某一金額給X(假設金額為60000+60000=120000元)
因此X現在拿到120000元
師長再口頭交代X將120000分三份,X自己拿一份,再匯款給Y和"我"各一份40000


因某些私人因素
X只有將40000匯款給Y,卻沒給"我"

已上是對方自行發文所述,我只知道當初師長交代都是由X拿錢然後分給Y和我
(X如何拿到錢我並不知道,而這是分離前的最後一筆錢)

而X知道之後V和W平常仍會跟我在同一個學校生活
(簡言之他可以不跟他們拿錢,我自己去跟V和W拿)

對方是那個X
然後一開始我跟對方要錢時,對方在FB訊息就表明已把我的錢拿去買筆電沒辦法還我,
要我等他之後存錢在還(說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才有錢)
後來又說當初沒說要還我多少,而且我告他不划算,所以不打算還我全部
說是保管費要扣除20000元(還說不可議價)

問題
1.我這應該告什麼?

2.目前證據相關資料有
    A.我跟他要錢時,他說把我的錢拿去花掉的訊息留言(他本名FB帳號發言)
    B.他的身分資料
    C.師長承認有這筆屬於我的錢(包含數目)他沒給我
    D.他應該還我多少錢的錄音
    E.不打算還我全部錢的訊息留言(說要扣除保管費)
是否還需要去跟師長錄音這筆錢當初的金額分配方式或其他證據?

3.我目前查到是希望告刑法第335條普通侵占罪,成功率高嗎?
(我想告這條最主要的目的是想給他前科,因為交通費時間什麼的算來不划算)
告成功的話是否如下
//
他得到
A.前科
B.有期徒刑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C.吐出我原本被他侵占的錢
我得到
A.我原本被他侵占的錢
//
或是還能另外拿到更多?不當得利利息、交通費、精神賠償...之類的嗎?

4.是否之後就算他還我錢依然可以告侵占(15年內告)
或是這不能告侵占要告其他的?(年限是多久內告)
他拿到錢的時間據對方說是7月放暑假後
(而我10月開學跟他要錢,目前已拖2個月未給任何一毛錢)

5.對方目前在台北,
而當初他跟我同是在高雄同一間學校讀書並一起接受這筆經費
(我不知最後這筆經費他是在哪拿到的),
請問有沒有可能在高雄開庭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1:45

你這個是民事糾紛,不是刑事案件,也不構成侵占

薏仁 101-12-12 18:21

事情是這樣的,我朋友的伊莉帳號之前借給網友使用,網友他從沒見過,只知道對方的暱稱,後來那個網友有用過我朋友的帳號在論壇上po色情照被警察抓到了,以妨礙風化罪名請他做筆錄,他從頭到尾都否認是他做的,在簡易庭時也呈上證據(他的上班簽到紀錄與po文時間對照,但因為有幾篇是凌晨po的,沒辦法都証明不是他)。

但昨天到地方法院時檢察官抓到證據有不足之處,採不相信的看法,也說了就算不是他,他把帳號借人也是有罪(這邊他很清楚做錯了,也願意受罰),最後是說要起訴他,還跟他說到最高法院都判很重,有想要他當庭認罪的感覺,但因為真的不是他做的呀,發生這種事情他也很無奈,只能堅持立場,說真的不是他,開庭時間也很短(5分鐘左右),讓我很擔心是不是真的會認定是他做的起訴他。

昨天上網查法條:
第235條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就開始很擔心會不會真的被抓去關

1.想請問一下有相關經驗或對法律精通的大大們可以告訴我這樣的情況,法官這邊通常會怎麼判?會不會真的判到有期徒刑呢?

2.因為他家就只有他有穩定的收入,家中還有弟妹要養,經濟狀況很不好,這邊可以跟法官請求從輕判刑嗎?要寫書面文件嗎?可不可以提供我格式呢?還是現在已經太遲了,不能送了?

3.起訴書大概多久會送到呢?

真的很擔心他的狀況,希望大家能給予意見,謝謝大家!!!

小希 101-12-05 17:55

律師您好:
   請問以下二種簡易判決書主文有何不同:

000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處罰金新臺幣柒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000服用酒類,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以上二者都算是有前科嗎?
以上麻煩解說,謝謝。

結果差不多 都視為已執行完畢 執行完畢 就代表有前科紀錄

Ryan 101-12-03 14:55

您好:

我最近發現大學時期的同屆同學,曾經在他個人網誌上指名道姓的罵我,

說我"無能至極",對於這種無理批評及利用公開網誌貶損,讓我名譽受不白之冤,

請問這種狀況下,我是否可以告他 加重 公然侮辱罪?

因為我在網路上看到一篇律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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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條公然侮辱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網路上以文字方式謾罵他人,實質上已經構成了公然侮辱罪,在加上公然侮辱罪法條中〝以強暴方式犯前項之罪者〞,也包含以文字表現,所以直接變成〝加重公然侮辱罪〞,這不是單單三百元罰金就可以解決的。

----------------------------------------------------------------- 

照這個法律來看,他在網路公然貶損我的名譽,我能告他哪幾項法條呢?

公然侮辱罪,加重公然侮辱罪,另外是否還有關詆毀個人名譽之法條呢?

我查了一下,如果我個人去地檢署按鈴申告,就不用寫訴狀,

僅需備齊證據(將網誌印下來)即可對嗎?這部分是否僅為刑事部分?  

那有關民法的部分,又可以告他什麼呢?
需要怎麼告他呢?步驟有哪些?怎麼樣向他請求民事損害賠償呢? 

我個人非常重視名譽,所以對於他公然在公開的網誌上詆損我的名譽我感到非常的不能接受,

該如何處理上述這些問題才好呢?

感謝幫忙解答,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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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fuchen 101-11-29 18:05
律師您好: 請問我的母親因在夜市(擦撞)某婦人,被告肇事逃逸,但當時母親並未察覺有擦撞到人,且警方調查也並未加速,因此一審收到公共危險罪不起訴處分書,又被檢查官提起公訴,這次被判決有期徒刑八月。也已服勞動服務40天。(未與對方和解,因對方開出20多萬的賠償金,母親認為太高)請問這次再上訴,若提出新證據,有可能更改判決嗎?或若判刑確定,就無法更改呢?
已經判決 也服勞役40天 案件不是確定了 是要提出什麼上訴? 應該是再審或非常上訴
ly 101-11-21 20:56

被告刑事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不服二審已重新上訴開庭審理,原告已經於一審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問?
1.二審如判被告刑事無罪,原告請求之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是否因被告無罪而消滅?
2.因不知二審判刑結果會如何?且侵權行為請求權為兩年時效,原告是否應於兩年時效內另向民事法庭,再另外提出民事訴訟求償?(因怕二審被告如被改判無罪,判決時間又拖過了二年的求償時效,無法提出侵權求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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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 101-11-17 12:47

今年 我老爸 騎機車 不小心 和後方機車 擦撞

對方 機車翻倒 我老爸 沒翻  我老爸幫對方 把對方機車牽起來

看對方沒事 轉身就離開了(有影片)(鄉下地方沒紅綠燈)

結果 我老爸 被對方 告肇事逃逸 

結果 和對方和解  去鄉公所 和解 也包了紅包 給對方  對方也接受 簽字 和解

今天 我收到了一張傳票 上面寫 公共危險 案件

判刑   有期徒刑六個月如準易科以新台幣1000元折喔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二年

囧 還有救嗎? 不是都和解了 整麼還會被判刑呢 18萬多@@ 拜託 律師大大 幫我一下

感謝不盡~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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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學 101-11-12 23:48
律師您好.. 「單純拍攝未滿18歲之人之猥褻照片,就已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之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有說如果有配合又因初犯 有可能緩刑嗎? 
如果有使用詐術的話,例如騙說有認識人如何打通關節,請她拍幾張不雅照,這應該是第四款詐術的情形,是五年以上之重罪,是不可能緩刑的。建議你這案件找你當地的義務律師面談法律諮詢,會比較好。
瑪莉 102-05-21 22:48

律師您好:我想請問未成年少女因看了男友手機發現他,和他跟別人互傳猥褻照,後來未成年少女把照片放在自己的無名後鎖碼隔天上課時跟他好友講因他好友想看照片後來給他密碼讓他去看但他朋友竟把照片下載並傳給別人看,她發覺並把他無名相本刪掉並跟他朋友叫他刪掉但後來自拍照片的女學生家長知道他女兒的照片有被人散播,他想告他們;請問對方家長要告未成年少女他把照片放在無名有罪嗎加上對方家長要告男同學有罪嗎至於未成年少女他朋友有罪ㄇ謝謝!!

王同學 101-11-12 23:42
律師您好.. 請問您說:「單純拍攝未滿18歲之人之猥褻照片,就已構成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7條第1項規定之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察有說如果有配合又因初犯 有可能緩刑嗎? 
決定權是在法官,不是警察,且各種可能都不能排除,建議委請律師詳細評估。
101-11-06 15:29

購買進口之3c產品(公司貨),台灣有分公司,亦是輸入商
在消保法上負有製造者的責任
該商品瑕疵
造成傷害
是否成立刑法過失傷害業務過失傷害
可否提告(向台灣分公司負責人提告)
若敗訴有何影響

謝謝

相關法條


刑法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
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消保法
第七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企業經營者之侵權責任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第九條(輸入商品或服務企業經營者之侵權責任
輸入商品或服務之企業經營者,視為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負本法第七條之製造者責任

林智群 (klaw) 101-11-06 16:56

這個僅成立民法侵權行為,建議依照消保法及民法向該公司求償,告刑事不會成立

欣怡 101-11-05 02:08

律師您好

我方因車禍事件被告!已判定過失傷害罪,為三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三個月一天一千!共九萬,1.和對方已私下和解多次未成功!因家裡經濟狀況不好,當事人又中度殘障,沒有工作,若我們態度很好,有再寫上訴狀,請問通常這樣法官會幫我方判定三個月調降一些嗎???!!大部分的案子若和解未成功,再寫上訴狀,其理由和我傢一樣經濟狀況不好,減輕判刑的機會多嗎??還是大部分不變??

黃小姐 101-10-04 12:37
楊尚訓律師你好:請教你我哥哥今日收到起訴書裡有寫到 所犯法條:刑法第347條第一項 (我們看不懂什麼意思) 中華民國刑法 第347條 (擄人勒索) 意圖勒贖而擄人者,處死行、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 致重傷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預備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第一項之罪,未經取贖而釋放被害人者,減輕其刑;取贖後而釋放被害人者,得減輕其刑 想問律師先生:是否可幫忙回答 哥哥會被關嗎? 其實這場官司都是自己家裡人為了錢而演生出來的.. 請教楊尚訓律師 : 哥哥當初把房子過戶給媽媽但媽媽沒經過同意就把房子賣掉賣了一百萬 哥哥知道了以後跟媽媽要30萬 媽媽也願意給因為這是哥哥當初的積蓄 可是哥哥的 大妹(就是我的姐姐)跟他媽媽開了聯名帳戶 百般刁難哥哥大妹一直不同意給這30萬 哥哥一時氣下抱走了大妹的小孩(3歲)威脅要匯30萬到哥哥戶頭不然不放人要帶小孩一起去死(因為哥哥欠了很多卡債很需要錢) 過了2小時30萬匯到帳戶於是哥哥要把小孩帶回去還大妹但就被刑警逮捕了 因為中間他有告知未來大嫂這件事所以大嫂因為擔心哥哥也上哥哥的車幫他開車數不知道他大妹有去報警大嫂就被當成共犯了也背上同共犯罪名(中間哥哥有安撫大嫂拿到錢就沒事了數不知這麼嚴重) 大嫂很擔心罪名判會很重(未來的大嫂是一個單親媽媽已經很可憐了還要幫哥哥背債) 大嫂說沒及時阻止很懊悔 哥哥和大嫂該如何是好...請幫幫忙 大嫂想要詢問律師律師打官司但不知要如何詢問律師 請幫幫忙...感恩 謝謝你
本案辯護關鍵方向在於是否傳喚媽媽作證,若媽媽作證內容坦承當初房屋過戶為借名登記,實際所有權人仍是哥哥,則媽媽賣房子所得價款應該歸屬哥哥所有,此時哥哥並非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因為有債權),至多只為強制妨害自由罪(刑度相差很大)。強制罪、妨害自由刑度分別為3年、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本案有和解可能,獲得緩刑得機率較高。最後,請調閱系爭房屋歷年所有權變動表,可以證明媽媽前手為哥哥,媽媽僅為借名登記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