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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郭 104-05-15 12:14

想請問有關刑事罰金問題,

例如: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如果判刑為三百元罰金,到底是多少台幣?這樣好像不太合理~

 

 

 

沈恆 (沈律師) 104-05-15 13:31

您好!

這一條在民國72年之後都沒有修訂過,罰金300元應提高為30倍,也就是罰金最高為新台幣9000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柏帆 104-05-13 17:16
案由:妨礙性自主
XXX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
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
性交,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
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今天收到的裁判主文公告

我想請問這樣可以再上訴嗎 ?

另外如果我將猥褻罪的易科罰金部分繳交完畢

那此罪行是否算執行完畢?

我得總共刑責為2年1個月

如果我繳交猥褻罪的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只剩1年10個月

是否可以申請緩刑?


另想請問若請律師代寫上訴狀紙.請問收費約多少?

林智群 (klaw) 104-05-13 19:46

法院沒有給你緩刑,就是沒有緩刑,也就是要被關的意思,

你這個案件還是要上訴,不然性交部分一年一個月就是要去關,

至於猥褻部分去繳錢,只是該部分執行完畢而已,

性交部分並未執行,也無法易科罰金

 

要注意上訴期間只有十天

沈恆 (沈律師) 104-05-13 19:54

您好!

除了協商判決以外,對第一審判決不服都可以上訴,您應於收到判決書起10日內提出上訴。判決確定之後,繳交罰金即執行完畢,但判決既然已確定,您也沒機會爭取緩刑了,若想爭取緩刑應該先提上訴。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13 20: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若對判決不服,應於收到判決十日內,委任律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13 21:06

還是有機會可以易服勞役,但若要上訴記得在時間內聲明上訴唷。

法律小學生 104-05-13 21:13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是還有上訴的空間

             而緩刑的部分也是要在上訴的時候爭取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非三審案件,所以仍可以上訴,而上訴若要爭取緩刑,則需視您訴訟方向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5-13 23:14

您好

   建議您盡快 聲明上訴!聲明上訴後再請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_

上訴期間十天是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你發文書為準請特別注意。

如果還沒跟家屬和解請速和解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先於上訴期間內向法院聲明上訴,並應委請律師閱卷釐清卷證內容,以便擬定上訴策略。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討論。

柏帆 104-05-09 03:21
案由:妨礙性自主
XXX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
子為猥褻之行為,處有期徒刑?月,如
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又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女子為
性交,共陸罪,各處有期徒刑肆月,應
執行有期徒刑壹年拾月。

今天收到的裁判主文公告

我想請問這樣可以再上訴嗎 ?

另外如果我將猥褻罪的易科罰金部分繳交完畢

那此罪行是否算執行完畢?

我得總共刑責為2年1個月

如果我繳交猥褻罪的易科罰金有期徒刑只剩1年10個月

是否可以申請緩刑?

 

Show 104-05-06 15:27

Hi 律師先生,

本人在2/13凌晨在KTV聚會,10點朋友陸續抵達,之後於12點多結束聚會,在聚會中最後喝了啤酒,在KTV門口約五十公尺處被警察臨檢酒測酒測值0.25,當下有詢問是否可以緩衝15分鐘或漱口,但並沒有被接受,之後帶回警局做筆錄並拘留一晚,隔日移至桃園地檢署。當天檢察官詢問個人資料飲酒過程、寄發地址、快速朗讀個人權益與是否認罪,並告知兩周後等候通知。5/4 收到經檢察官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貳月。本人從酒測檢察官請回過程態度良好與配合,查詢網路資料,發現可以緩刑,可由書狀敘述理由提出上訴,不知法院改判為緩刑是否有機會。另,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申請緩刑,讓檢察官和法官了解本人是初犯且誠心改過。由於距離收到判決書至今已經三天了在與時間賽跑,很擔心法院直接以原判決定案,請律師群們給予幫助與專業意見,讓本人能於未來無記錄下有機會改過並回饋社會,如對於案件有誤解,也請給予指正,感謝。

法律小學生 104-05-06 16:55

大大你好 你已經被判刑了 要再爭取緩刑難度比較高

              但用對方法的話 還是很一定機會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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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維珊 (家庭律師) 104-05-06 17:32

您好,

您所謂的無紀錄應該是要拚無罪不是拚緩刑,但因為吹氣結果事證明確,所以拚無罪是很難的。

其實一開始全案就應該要請律師協助處理,現在上拚上訴緩刑也不是不可以,但建議您請律師協助撰狀,避免被以無具體理由駁回。

以上,

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06 23:11

您好,簡易判決的案子是直接上訴到地方法院合議庭,所以上訴條件不以具體上訴理由為必要,建議先聲明上訴,然後再想辦法求緩刑

小王 104-04-26 18:54

各位律師

我20和女友15是情侶,發生兩次性關係.交往了6-7個月 ,老師輔導她的時候,承認有交男朋友 ,並且發生性關係,老師知道後通報學校,警察以妨礙自主要我去做採樣,因為她有認供,但是沒有指認是我,我作採樣時,警察給我看她筆錄,她承認有發生性關係四次, 請問各位律師,我應該如何自保,如何爭取緩刑機會,

 心力憔悴... 她父母反應不激烈...如果庭外和解,是不是可以輕判,

以兒少法與16歲以下發生性行為判1年有期徒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6 19:0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與未滿十六歲之女子合意發生性行為,仍為違反刑法第227條規定妨害性自主之犯罪,若承認犯罪並與對方監護人和解,可取得緩刑之機會,惟亦須支付相關和解賠償金;目前若對方尚未指認您,或無明顯之證據,您可考慮嘗試先否認有與對方發生性行為亦不知悉對方未滿十六歲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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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6 19:06

您好,若對方未滿16歲,縱使是合意性交,仍會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然究竟證據有哪些?畢竟在偵查的時候基於偵查不公開,您可能無法掌握偵查機關所擁有之資訊,建議委任律師陪同偵訊,以分析究竟是要為無罪答辯抑或是與對方和解以爭取緩刑之機會。

妨害性自主罪責九十年一月一日起,妨害性自主罪由【告訴乃論罪】變成【非告訴乃論罪】,性侵害案件一旦成案,不能和解撤回,並有十年的追訴時效妨害性自主罪【告訴乃論】之例外,為發生於配偶間及被害人未滿十六歲、加害人為未滿十八歲之少年且未違反被害人意願之情形,方為【告訴乃論罪】,可於一審判決前撤銷 妨害性自主第227條: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 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以上回覆如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用網路免費通話Line輸入帳號q789336亦可私密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本所就多年辦理法律之實務經驗提供寶貴意見與您分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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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爭取緩刑,則建議應與對方和解才有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王 104-04-27 03:13

感謝律師
我已經招供了...我以為採樣不是筆錄,又沒有陪同, 只能認罪了?
請問直接認罪,檢察官會考量給予緩刑的機會嘛?
警察告訴我別擔心,我並沒有強迫她,都是緩刑,
警察沒有騙我吧?他說送到地檢署就不會送到地方法院就結案了
送上簡易法庭,都是檢察官說了算嘛? 

unknow 104-04-25 20:20

請問一下各大律師: 

最近我家被人持棍棒闖入,並從背後突襲我父親,打到手臂差點骨折,目前雙方筆錄都已經做了,經辦員警說對方也坦承不諱(因為不是同一天筆錄,我們不知道實際對方說了什麼),案子前幾天已經移送地檢署,目前在等傳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我們現在想要告對方傷害,請問要多久前請律師?

2.鄰居看到對方打人前,騎車在我家馬路前來回勘查。需要調路口監視器錄影嗎?(承辦員警說:不用調閱,對方已承認動手,不影響對方犯下傷害的事實)

3.聽其他人說,對方放話每逢初一、十五還要來我家亂,查刑法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感覺如果輕判,之後對方可能真的會常來亂,想在這次訴訟中讓對方能從重量刑,達到嚇阻效果,請問要注意什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的傷害告訴應已經檢察官受理,目前就先地檢署通知開庭,另本件對方被起訴後,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25 22:30

1.我們現在想要告對方傷害,請問要多久前請律師?隨時都可以請!要注意告訴時效之問題。

2.鄰居看到對方打人前,騎車在我家馬路前來回勘查。需要調路口監視器錄影嗎?(承辦員警說:不用調閱,對方已承認動手,不影響對方犯下傷害的事實)建議還是要調監視器,以釐清案情。

3.聽其他人說,對方放話每逢初一、十五還要來我家亂,查刑法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感覺如果輕判,之後對方可能真的會常來亂,想在這次訴訟中讓對方能從重量刑,達到嚇阻效果,請問要注意什麼?

通常一般傷害罪,大多都可易科罰金,不會真的被關,事前的預防更重要。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25 22: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驗傷單、照片等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亦可視對方持之武器及攻擊之部位,是否可提告更重之犯罪,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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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know 104-04-26 00:55

感謝各位律師回覆,

當初筆錄有跟員警說要告他傷害

這樣應該已經符合「告訴時效」了吧?

最近門口也安裝監視器預防,

但是對方不是理智的人,

為了真正嚇阻對方,我們決定告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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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4-04-18 10:46

妨害自由-處刑拘役40天 ,

                                         

如準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104/04/27需報到執行。           

                                       

妨害公務-處有期徒刑伍月,

                                         

如准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一日,

                                       

還未收到執行令。

                                           

以上2條易科罰金要19萬多

                                         

1.我單親家庭扶養2個國小的小孩,月薪3萬,要怎樣跟檢察官申請較長的分期來繳納罰金(當然愈長愈好),或者能不能引用什麼法律條文來延長? 

                       

2.以上二個案件已超過6個月,罰金能不能少繳一點?其他申請周六日的社會勞動服務?

                               

3.能不能主動附上悔過書博的檢察官同情,還有說明書來表達自己的困難以及希望如何來分期?

                             

4.我真的沒額外的錢

                                           

妨害自由拘役40天,報到當天我要湊多少錢會比較妥當?

                                   

能不能主動跟檢察官申請2條一起合併來繳易科罰金?

                                     

重點::少繳錢~延長分期~服社會勞動

                                       

懇請律師團們給我一個解答!!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天您可以出具相關證明文件,並向檢察官聲請易服勞役,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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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8 23:31

可以聲請易服勞役唷!

小君 104-04-16 13:09

律師您好:

本人我在2015年的今天也就是4月16日收到了來自法院的簡易判決內容如下:

上列被告(本人我)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嗣被告經本院訊問後自白犯罪,經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判決如下:

何XX犯詐欺得利罪,累犯,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一仟元折算壹日 !

事情的經過就是 , 我於2013年的4月向胡姓房東承租房子 , 然後分租給不認識的人 , 之後與分租人熟捻後將租金轉交由他們代繳 , 並連他們的部分一起 , 但之後卻時常收到來自房東電話 , 說: 並無收到租金的款項 , 然後我將此事轉達給同分租人告知說必須盡快支付 , 但是否有後續下文我不得而知 , 爾後開始 , 時常房東斷水斷電 , 因不堪其擾 , 使而在未告知情況下搬走 , 而分租人乃有居住之實 , 但我並未告知房東說我已搬離該租屋處 ,而在我搬離沒多久 , 分租人也已搬走 , 在經過一年多後的2015年2月過完年後 , 才知我已被告 , 且因沒收到傳票所以已被通緝 , 理由是我皆未繳納租金 , 但因我無法證明 , 且因與同租人不熟 , 也無個人資料 , 所以無法請他們到場了解為何事情的經過是如此 , 以上 , 目前已開庭完畢結案 ,因承租人是我 , 所以我有義務解決此事也接受 ,而民事部分已和解 , 和解金為12萬元正 , 但因房東說我有毀損房內物品 , 但我都沒看到任何作為物證的照片(純粹抱怨為何要我賠償如此貴) , 經過這一番的廢話 , 其實我想問的是 , 因為我是累犯(傷害罪) , 我想請問我可以申請易科罰金分期嗎? 亦或者是我可以聲請勞動服務呢? 因為我有小孩 ,沒有家人可支援幫忙 , 所以我想聲請勞動服務是否可行?  該如何聲請? 如無法申請我是否可聲請易科罰金分期呢?  我實在沒什麼錢可以在賠給房東之後還有多餘的錢可以繳納罰金 , 且孩子需要我的陪伴 !  希望法官能給於實質的建議 , 感恩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16 16: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於易科罰金、分期、易服社會勞動,均於收到執行通知後,向指揮檢察官聲請即可。

一、曹律師所言甚是。

二、若案件尚能上訴可考慮上訴,就算失敗至少拖了一下時間籌錢…

三、確定後再向檢察官聲請易科罰金或易服社會勞動..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jac 104-04-15 23:36

請問若收到 "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經檢察官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XXX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處有期徒刑肆月,併科罰金新臺幣肆萬元;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罰金如易服勞役,均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想請教一下,這個算是正式判決了嗎?另外意思是指說要被關四個月另外再 罰四萬元,但坐牢四個月可以用一天一千元罰款來抵嗎?或是真的就只能坐牢加被罰四萬了,麻煩了,謝謝

執行者 104-04-27 17:28

這是簡易判決,通常沒有開庭就判下來了,只因為事證明確,所以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罰金若是併科也是要繳的,所以說:如果你只是去關,關出來了這筆錢還是要繳,如果還是沒有繳,行政執行署就會執行你的財產或是薪資。 

Kevin 104-04-14 13:15

被告某甲因檢察官詐欺罪嫌提起公訴,經一審判決六年八個月有期徒刑

被告上訴到第二審法院係屬中。

問題一、觀念上記得二審有加重或減輕量刑的可能,就被害人立場,可以提出任何書狀給檢察官或法院,請求加重原量刑的可能嗎? 如果有,應提起何書狀,向何人提起?

問題二、今因刑庭一審判決,已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做為被害人應否填寫何書狀確保自身權益? 因為對方律師一直寄送答辯狀予被害人。

以上問題,特來此版請教相關專業,先預先感謝您的耐心回答,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檢察官未上訴,則本件會有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也就是法院不能判得比一審重,而您既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則您也可以再針對附帶民事之部分提出書狀來補充並反駁對方之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38

問題一、觀念上記得二審有加重或減輕量刑的可能,就被害人立場,可以提出任何書狀給檢察官或法院,請求加重原量刑的可能嗎? 如果有,應提起何書狀,向何人提起?

如果檢察官沒有上訴,在僅有被告上訴之情況下,基於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不會判更重。

問題二、今因刑庭一審判決,已開啟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做為被害人應否填寫何書狀確保自身權益? 因為對方律師一直寄送答辯狀予被害人。

既然附民已經提出,可以撰寫準備狀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1

民事部分建議撰寫準備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15 07:09

1. 同上諸位大律師所述,若檢察官未上訴,您最多就是具狀請求駁回被告上訴維持原判。

2. 您說收到的答辯狀是否是針對附帶民事?若是,就請針對對方答辯狀具狀回應,若不之如何回應,可請求律師協助撰狀乃至於爾後民事開庭訴訟代理

sally 104-04-14 10:48

因家裡糾紛,媽媽跟爸爸原本一起合開公司,媽媽在公司銀行貸款之下幫爸爸(公司負責人)代簽名為公司解決財務困難,那時父親人在大陸的公司,無法回台簽文件,所以幾次都是母親代簽名,那時已經是幾年前的事(大約2008年,且是夫妻關係),之後爸爸不滿媽媽提出家暴離婚(2012年事件)而對媽媽提告"偽造文書"的刑事等罪名,幾次開庭後,地方法院判媽媽 偽造文書罪名為:

" 五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每日一千元,可上訴。"

母親對這次的提告並沒有聘請律師,只有請律師寫訴狀,每次都是自己出庭為自己辯護作證。

討論之下,決定要再上訴,請問

有必須要請律師作辯護嗎? 繼續上訴需要費用嗎? 該如何處理上訴? 此案件沒有證據證明偽造文書簽名屬誰,但在公司被父親霸佔之下,沒有人願意為媽媽作證人家暴離婚後也沒有拿到任何撫養費及夫妻財產共有的財務,這些媽媽不予追究,只求這次案件能夠還公道,在此,想請各專業律師能夠誠心的給予有力的建議,替媽媽爭取僅有的權力。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上訴需針對原審判決理由來上訴,且在程序進行中,應聲請調查相關事證,才比較有改判之機會,當然被告有委請律師之權利,律師可以在訴訟上予以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楊律師 104-04-14 12:05

請在收到判決書翌日10日內先向判決地院提刑事聲明上訴狀(無須繳費)

不然刑事判決就確定了

上訴理由最好請律師寫比較妥適

至於要不要請律師辯護就看妳們能力與意願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提醒您務必遵守上訴期間向法院提起上訴,以免判決確定而無法再循通常救濟途徑;建議您可委任律師進行閱卷,以釐清全案卷證,並進一步規劃上訴理由及辯護策略。至於夫妻剩餘財產差額之分配請求權的部分,依據法律規定,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提醒您務必儘早行使權利,以免罹於時效。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14 14:54

 您好

   建議您至少委請律師撰寫上訴理由狀,以維權益!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14 20:49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您母親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以避免判決確定後就必須要執行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4 21:56

若不服原判決,建議趕快聲明上訴並撰寫上訴理由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1.  就閣下所述的問題,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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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nny 104-04-04 12:16

  我朋友他前陣子去警察局謊報筆錄,過一天後去警察局坦承,後來被警察告誣告罪。內容是因為我朋友發生車禍休息一個月,想要想勞保理賠,以便有錢開刀,但是他的駕照遺失要補辦,他的名下有其他的機車,那部機車的紅單又沒繳,但那部機車是別人用他的名字買的,對方一直拖不繳錢也愛理不理,不接電話,訊息也很少回,我朋友因為很急著要拿錢,只好去警察局說他車子遺失想要趕快找到車子在哪裡,可是他向警察說明的內容沒有指定任何人,只有說他想要趕快拿到車子,請問這樣是否為刑法171條中的未指定犯人誣告罪?

  他之前有詐欺前科被判有期徒刑,至今還沒超過五年的時間,可是他韌帶斷裂,另外要邊上班邊上課,家裡經濟環境不好必須存錢以後來養父親,進去監獄就會丟掉工作也無法存錢,請問這樣是否還有緩起訴或是緩刑的機會,如果被判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是否有機會易科罰金?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4-04-04 13:07

您好!

依您所述,可能構成未指定犯人誣告罪。累犯會加重,但自首也可減輕,仍有機會緩起訴緩刑。若確定判刑六月以下,通常可易科罰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13: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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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4-04-04 19:19

報假案應有未指定犯人之誣告罪,偵查中若認罪,因非重罪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機會,若被起訴,也可爭取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但要盡可能展現出反省不再犯的良好態度。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朋友可能構成累犯有加重之事由,但亦可主張自首減輕其刑,於地檢署時可嘗試具狀請求緩起訴處分,若遭起訴,亦可具狀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緩刑之。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4-06 12:51

您好:

1、您的朋友確實有誣告罪之問題。

2、因您的朋友於五年之內再故意犯罪,有累犯加重至本刑之二分之一之問題,但亦可主張自首之減輕其刑,故建議於法庭上表達痛改前非及深具悔意,並希望有其他方式可彌補,仍有機會獲得緩起訴緩刑,亦有易科罰金之機會。

刑法171條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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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欸 104-04-04 02:37

事情是這樣的

我哥哥因為吸食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在102年1月9號勒戒後出來

可是在103年7月30號去法院報到時被驗出陽性反應<安非他命>

全案以毒品危害條例第10條

施用一級毒品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

施用二級毒品3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想問一下這算二犯可能會被判多久,或是有可能請人幫忙寫狀紙能輕判嗎?

因家父在今年1月份過世,哥哥為家裡的主要經濟來源所以想請大家教教我幫幫我  謝謝

法律小學生 104-04-04 08:48

大大你好 有關你哥哥再犯的行為   只能儘量具狀爭取減輕刑責

             但他是家裡的重要經濟來源 妥善處理會有一定空間的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一、就有關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的刑事責任,為維護您的權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辦理此類毒品案件之法律實務經驗提示您寶貴意見。

二、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點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4-04 10:46

您好

   偵審是否有自白呢?又有無供出上游?

   建議您委請專業律師處理,歡迎來電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04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為您哥哥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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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欸 104-04-04 16:43

全案用簡易程序判決  說足證其自白與事實相符  所以這樣的案件大約會判多久??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簡易判決處刑的話,通常一二個即會有結果,且一般不會開庭,所以若聲請應速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4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具狀為您哥哥請求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

小慧 104-03-28 06:44

我主要想請問有關酒駕肇事刑責,若肇事被關,一定要坐牢嗎?還是可以易科罰金不必坐牢呢??新法是(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版)版嗎?

我查看102年律師回覆他人問題,以下都是『本次刑法修法將駕駛人移送法辦酒精濃度值明訂為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並刪除拘役及單科罰金刑罰(自2013年6月13日起開始施行),所以酒駕酒駕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若沒有經檢察官緩起訴而進到法院審理裁判,原則上都會有期徒刑以上的宣告,故最好設法爭取檢察官緩起訴處分(依目前實務現況為附命繳交一定金額之條件),而能夠不要讓法院來審理。

其次,檢察官偵查後逕行起訴的情況,若該案並未因為酒駕而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者,其法定刑度固然是尚在刑法第74條緩刑要件的範圍內,但是否同時宣告緩刑須由法官依具體案件事實加以衡酌後決定(依法可以不併宣告緩刑,若沒有前科的話初步來看則符合緩刑的第一個要件)。當然,法院也有可能在法定刑度內最終判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時,則此時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得以不用坐牢。

結論
本件在以下三種情形會有機會不用坐牢:
1.檢察官緩起訴處分
2.法院宣告緩刑
3.法院判決之刑度在六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視您有無前科紀錄外,若有肇事之被害人,應積極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才較有機會爭取緩起訴緩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一、在地檢署偵查的層次,檢察官可以為緩起訴處分,條件要由檢察官決定,准不准看檢察官。一般來說與被害人和解爭取緩起訴的確是常見的手段。

二、在法院的層次,如果檢察官起訴後,比較少見到不給易科罰金的。但是要看你肇事造成對方的損害多大而定。大部分看到的是有易科罰金

三、在地檢署執行的層次,即使法官判決得易科罰金,是否易科罰金檢察官還是有裁量權。

四、結果,無論在那個層次,開庭都要客客氣氣的,這是基本原則。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

小萬 104-03-24 22: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4 22:54

1.  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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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3-24 22:57
您好: 根據刑法第185-3條第1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由上開法條可知,現行酒駕確實無法單科罰金刑或處以拘役,且若該罪成立,則依刑法第78條第1項規定,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6月以內,撤銷假釋假釋確實將遭撤銷
小萬 104-03-25 18:45
回覆 怡然自得 的發言內容:
您好:根據

請問律師

我能怎麼做才能不被撤銷假釋呢?

謝謝您的指點

小萬 104-03-24 22:14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您好: 您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85-3條之構成要件,基於該條法條已修法提高刑度,縱使上訴,法院亦無法判處拘役或單科罰金,此情況下確實會造成您的假釋撤銷

1.  小萬閣下如需專業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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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5 18:48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您的情形符合刑法第185-3條之構成要件,基於該條法條已修法提高刑度,縱使上訴,法院亦無法判 ... (恕刪)

 請問林律師

我該怎麼做才不會被撤銷,能請您指點.感謝您的幫忙!!

 

小萬 104-03-24 21:30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24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78條第1項(絕對撤銷假釋要件):假釋中因故意更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於判決確定後六月以內,撤銷假釋。102年6月11日修正施行之刑法第185-3條,已刪除單科拘役或罰金之規定,因此,如受保護管束人於假釋中違反前開規定,經判決有罪確定,即符合刑法第78條第1項絕對撤銷假釋要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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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2: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刑法第7 ... (恕刪)

 可否請您給小第一個方向,我的問題有解嗎?

?

小萬 104-03-24 21:27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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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萬 104-03-24 21:16

律師先生,小姐您好

打擾請教,我的假釋保護管束期到104年3月1日止,我在104年2月2日因與朋友聚餐小酌返家途中,遇臨檢酒測為0.33,被移送簡易法庭,判決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我擔心被撤銷假釋(殘刑近4年),以前我沒有任何酒駕記錄,我已申請上訴希望能改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但看到各位律師先生,小姐網路上的說明資料說有關酒測法條已修改為沒有判拘役或單科罰金處分,我不知道像我這樣子的情形,該怎麼向法官,檢察官請求從輕量刑,懇請律師先生,小姐教導小弟該怎麼做!!謝謝感謝....

jan 104-03-22 01:07

請問判決書判決緩刑二年,但是無附加任何命令,當初調解委員會有調解每個月需償還多少錢要還一年半達成和解,如果我現在已經還了一年但是最近沒工作無法償還,對方說要去撤銷我的緩刑有辦法嗎?因為判決主文是***因詐欺罪處六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後面就沒有了,判決書內容只說到有和解我也認罪所以緩刑,所以我要請問這樣對方有辦法撤銷緩刑嗎?還是只能從民事執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01 14: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判決書沒有寫到必須賠償對方,則不會有被撤銷緩刑的問題。

2、此部份必須對方僅能透過民事執行程序救濟

班導 104-03-16 14:18

請問

酒駕除了判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役科罰金20萬以下之外,

有無其他判決結果之可能?

楊律師 104-03-16 14:57

也有無罪之可能性(不高)

有關酒駕問題,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密碼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不知道該怎麼辦 104-03-12 15:04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應該是非告訴乃論罪吧!

這有所謂的告訴期嗎??

如果有的話,是多久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非屬告訴乃論,尚無告訴期間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這是所謂的公訴

所以追訴期都是十幾年以上

建議你要小心處理

這是一個挺重的罪

因為是六個月以上

易科罰金挺拼的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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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https://itunes.apple.com/tw/app/su-wen-bin-su-wen-jun-lu-shi/id836471584?l=zh&mt=8

安卓:https://play.googhttp://www.su-attorneys.com.tw/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vebricks.index.attorneysu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3-12 17:22

同上二位大律師所述,本條非告訴乃論追訴權時效為20年。

不知道該怎麼辦 104-03-12 19:36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nbs ... (恕刪)

感謝回覆~~
如果跟警方自首的話,能否換得緩起訴的處份呢?

迷彩 104-03-12 01:03

本人之前為職業軍人,曾因酒駕肇事被依陸海空軍刑法第54之1條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兩年,被以不適服現役退伍,緩刑兩年也已執行完畢,這兩年想報考公務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消防警察,因於軍中任職時消防就是本業,但真的不知道自己是否能報考,就算能報考,也不知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裡,是否有因前述事實而不能任用的相關細則,酒駕已是不對,只能怪自己,現在有心想報考相關專長的公職,但真的找不到相關的解釋或答案,希望有專業的律師能為我解答,感激不盡,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12 0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目前僅查得公務人員任用法或警察人員任用條例,就您所欲報考的職務,而您的情形並無不得任用之規定。

2、建議可以購買報考簡章,報考簡章裡會有不得任用之相關規定,您亦可直接致電考選部。

不知道該怎麼辦 104-03-09 13:25
拍攝、製造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畫、錄影帶、影片、光 碟、電子訊號或其他物品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 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這條的法律追訴期是幾年?
楊律師 104-03-09 13:38

您好,你的問題,我的看法為

 

第 80 條               

追訴權,因下列期間內未起訴而消滅:

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三十年。

二、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上十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二十年。

三、犯最重本刑為一年以上三年未滿有期徒刑之罪者,十年。

四、犯最重本刑為一年未滿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罪者,五年。

前項期間自犯罪成立之日起算。但犯罪行為有繼續之狀態者,自行為終了

之日起算。

 

你這案件最重本刑為五年.故追訴權為20年

 

 

如有回答未周之處,還請各大律師補充或更正

供參

林智群 (klaw) 104-03-09 14:13

要看是幾年前發生的事情,

如果是修法前發生的,追訴期是10年,

如果是以後發生的,追訴期是20年,

這種案件通常被害人當下就會提告,要用追訴期躲過,很難

 

 

1.  有關追訴期各大律師均已回覆,閣下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2.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不知道該怎麼辦 104-03-09 21:18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要看是幾年前發生的事情,

如果是修法前發生的,追訴期是10年,

 

 

 

拍攝日期約是一年前發生的,但是對方一直到上個月才傳訊息過來,懷疑是顧意要取財!!!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9 23: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回應對方,避免遭對方蒐證,且您應蒐集對方之訊息證據資料,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9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回應對方,避免遭對方蒐證,且您應蒐集對方之訊息證據資料,以利日後訴訟使用之。

小羅 104-03-07 17:19

熱心的律師大人您好

我在97年1月3日酒駕緩起訴期滿,在104年1月酒開車後,在國道避車彎道休息 被警查獲,酒測0.41豪克

近日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公共危險罪,

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此案件依刑事訴訟簡易法庭辦理

我想請問律師大人

有可能罰金在減少嗎?

我上有父母,下有3個年幼子女,妻子是外配,一家生活靠夫妻倆支撐,不是低收入戶,也沒能多存幾個錢.

或是可以向法院申請分期付款嗎?

請好心的律師大人解答 

感恩!

 

 

 

沈恆 (沈律師) 104-03-07 17:53

您好!

您收到的應該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等於是剛起訴,還沒判決,若有任何意見要表達,應該趕快寫答辯狀讓法官下判決前可以參考。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刑法185-3條102年6月13日起已經刪除單科罰金及拘易的部分,如經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處刑(起訴)最低刑度就是二個月起跳,得併科罰金20萬元以下罰金,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抵一日.但是否能易科罰金或是入監執行,決定權在地檢署執行科檢察官,所以起訴不起訴或緩起訴檢察官的職權,是否能易科罰金是執行科檢察官決定,一般來說酒駕除非有肇事致人於死傷,否則警方舉發移送後經過檢察官簡單複訊之後大都不會再開庭(除非尚有調查之必要或有事證待釐清),通常都會先收到檢察官的申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起訴書),然後移送簡易法庭審理判決後會收到簡易庭判決書。 閣下所述問題,如需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聯繫。 專業律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處所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 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法律小學生 104-03-07 21:1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就上面律師說的

             是有具狀爭取較輕刑度的機會  但一定要在時效內處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罰金分期付款是等判決確定後執行的事,屆時若要聲請分期,也應盡量提出家庭經濟狀況,以利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7 23:16

您好,您收到的只是簡易判決處刑書,還會有法院的判決下來唷!

一、我幫你查了一個台北的案件,0.47,跟你很近了。然後也是緩起訴期滿。最後是判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如果易科罰金的話就是九萬元。聲請簡易判決處罰法官處理是很快的,如果你有什麼意見要表達要寫狀紙速度要快。

二、判決如果確定,之後是不是准易科罰金檢察官決定的,到時候可以寫個狀紙聲請一下。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約談請先電話聯絡,謝謝

參考資料如后…

主文「王○○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以上而駕駛動力

交通工具,處有期徒刑參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內容,「
爰審
    酌被告係駕駛自用客車為警攔檢查獲,其經測得之吐氣所
    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47毫克,且經查獲之駕駛行為地點為
    市區道路,危險程度非輕,又其前次不能安全駕駛之公共危
    險刑案紀錄,經緩起訴期滿迄今雖逾7年,有臺灣高等法院
    被告前案紀錄表之記載可憑,然被告此後仍有多次酒駕違規
    情事,並經吊扣駕駛執照,亦有公路監理電子資料可稽,本
    案亦幸未肇生事端,被告犯後復已供承錯誤,並表悔意,兼
    衡其素行及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飲酒與具體駕駛情形
    、所生危害及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
    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smile123 104-03-02 02:22

您所說3年有期徒刑是最重刑責,還有其他較重還是較輕的刑責?而您又說我的案件比較特殊,是怎麼樣的特殊法,會怎樣嗎?

您覺得這案件,到最後判決大概會是怎麼樣呢?

楊律師 104-03-02 02:31
刑法第277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又你應該可以主張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 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把事實告訴警察或是檢察官 表明你之所以打到妳後媽頭的原因是 妳後媽先拿手機敲你頭 你才反手去推妳後媽 傷到他的頭
ca 104-02-14 00:22

拘役有期徒刑 都能易科罰金的話 是不是就沒差別了?

 

這兩種 就算被法院判了罪 只要繳錢就沒事了

 

有期徒刑 易科罰金完 算是有前科嗎?

阿龍 104-01-12 21:17

軍官、士官志願入營甄選條件如下:
一、年齡:上尉四十歲以下,中尉、少尉三十五歲以下,士官四十歲以下
    。
二、體格:合於國軍人員體格分類作業程序之體格編號一或二。
三、考績考核:離營前最後一至三年均在甲等以上,且考績品德分項評鑑
    在甲等以上。但初任官第一年度考績得為乙上。
四、學歷:須符合原軍種、官科、專長、階級及職務之需要。
五、智力測驗:一百分以上。
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且未宣告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或受強制戒治、
觀察勒戒之保安處分裁判確定者,不得參加前項甄選。
同官階後備役軍官、士官申請志願入營,如逾越需求員額時,以離營前最
後三年考績考核等第較優者,優先錄取。如考績考核等第相同,以發布之
獎勵較優者為先。
------------------------------------------------------------------

我想請問如果被法院判處主刑罰金3000元,副刑緩刑2年並繳交國庫六萬元,並已繳交國庫3萬元,另3萬元限於104年10月1日前繳交。那還可以符合再入營的資格嗎??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判決主文,應不在該條款的除外規定,所以仍可以申請再入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3 14:38

您不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而是只有罰金,且也有受緩刑宣告,當然符合上開條件,供參。

yang 104-01-12 12:06

律師您好:

          我前幾天收到"台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相關內容如下:
主文:酒濃度每公升達0.25毫克以上行駛動力交通工具,有期徒刑貳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後陸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肆萬元。

 

 

三.  (前述…),命被告應於判決後六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40000元,以兼顧公允並勵自新。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中華民國刑罰第185條之3,駕駛動力交通…得併科20萬元以下罰金

所以

問題1. 我收到簡易判決後,程序應該怎麼處理呢?

問題2.那我到底總共要繳多少錢出去呢?     (是..如易科罰金60天     *1000=60000 再+向公庫支付40000元  總共100000元嗎?)

問題3.他最後說得併科罰金20萬?那是指?

問題4.當初警察取締時,有先開一張紅單給我,但上面沒寫取締項目,詢問警察後回復說之後法院會告訴我要繳多少錢,可目前為止我只收到簡易判決書,沒收到其他的通知或是處理程序,所以想請問該如何處理?(因為我很害怕會過了處理期限)

問題5.因2年前有一張罰單還在分期未繳完,所以想請問這次的的罰款也可以分期嗎?那要如何申請呢?還是說可以申請易服服社勞動嗎?

(主要問題  1.處理程序2.總金額3.方法或方式)

非常感謝!!

一、緩刑條件是繳四萬,不繳可能被撤銷緩刑

二、緩刑期滿未被撤銷就不用去繳六萬。

三、是否分期或社會勞動於判決確定後要向檢察官聲請,未必會准。

四、以後喝酒後二天內別開車,緩刑期間若有車禍別離開現場。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yang 104-01-15 10:08

不好意思~

所以想請問~

問題1.

相關罰款我應該要向哪個單位辦理呢?

問題2.

但因為我5年內第2次酒駕,那還是依樣罰款4萬嗎?還是要繳滿9萬呢?

Alice 104-01-07 19:40

 

我的父親在2014年12月初因為酒駕被因公共危險罪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

 

我想請問我爸爸是騎機車是初犯酒測值0.37態度也良好也坦承犯行

我並不清楚酒駕相關一切法律

我想請問"處有期徒刑?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一日"這樣的處刑是有依照一個標準來才裁定還是看法官要判多久就判多久?

因為剛剛看了一些其他人的發問他們有些人都好像沒有被罰到新台幣九萬元那麼高酒測值也比我爸爸的高,所以想了解這方面

今日收到簡判書,想請問還有什麼方法嗎像是可以申請緩刑還是就已經定案了?我知道申請上訴好像機率刑期減輕不太大

不好意思因為真的對法律完全不了解,謝謝律師耐心回應

一、上訴期間極短,最後一天以法院收文為準。若要上訴不要超過時間。

二、法官量刑的想法每個都不同,我曾任三名法官之助理,了解法官酒駕之參考因素,真的是每個法官都不同,也只能努力了。

三、上訴努力爭取輕判,就算沒成功,至少也緩一緩時間籌個錢,不然快過年了。

四、若判決確定則可試著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或聲請分期給付罰金。

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36

您好,法官的量刑只要在法定範圍內,都沒有違法之問題,若真的不服原判,趕快在十日內聲明上訴並說明上訴之理由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判決主文未宣告緩刑,即表示您父親仍應繳納罰金,但若經濟上有問題,可以在執行時聲請分期繳納或請求易服勞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羊小妞 104-01-07 15:11

本人2年前從事地下期貨接線生工作因違反期貨交易法被判有期徒刑5月,緩刑3年確定(未構成累犯),今年陪同姊姊到她曾經承租過的大樓倒垃圾而被管理員報警被告入侵民宅,目前已經收到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內容寫要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這是甚麼意思?我因為還在緩刑中這樣要被關嗎?謝謝!!

謝謝各位律師的回答,本人想再詢問若此次入侵民宅確定被判刑,那之前的緩刑撤銷我如果易科罰金的錢15萬繳不出來,可以勞動服務嗎?謝謝~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絡敘述詳情,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7 17: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侵入住宅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收到簡易判決處刑,原則上代表會判決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可以易科罰金,不過之前的緩刑原則上會被撤銷

2、建議應該與社區達成和解或是尋無罪抗辯。

 

沈恆 (沈律師) 104-01-07 19:45

您好!

倘若侵入住宅被判有罪確定,前一個案件的緩刑可能被撤銷,但二個案件若都被判刑六個月以內,還是可以易科罰金,繳完罰金就不會被關。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被判六個月以下,緩刑原則上不會被撤銷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上訴才能機會尋求轉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您所述應係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而不是判決書

所以建議應盡速向法院具狀陳述意見並開庭接受審理

如仍被判有罪,建議可上訴延長判決確定時間

以避免緩刑撤銷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103-12-25 17:34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執行傳票命令

 

有期徒刑三月,保安緩刑管束,緩刑三年

 

藥事法

我怎麼怎麼是被傳人受刑人

備註,入監服刑案件,如欲就近於居住地監獄服刑,得提出住居轄區外證明文件,向執行檢察官申請囑託執行。

 

所以這要入監服刑嗎??我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7:49

你是被判緩刑,不用關的,去那邊檢察官問一問就會放你走,

只要緩刑期間按時報到即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緩刑即暫緩刑的執行,所以您三個月的徒刑不用執行,但由於本件有保安管束,所以此部分仍會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刑就是暫緩執行之意思,所以不用擔心。

小岳 103-12-25 00:04

律師你好:

本人於103年10月29日和鄰居在公開場合起衝突,而毆打鄰居造成鄰居受傷,鄰居有去驗傷, 本人於10月31日夥同家人和請地方代表作證去鄰居家道歉並希望能和解,但鄰居正在氣頭上並不接受,所以本人向地方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在此期間調解兩 次,一次鄰居不願意到場,一次鄰居到場而本人也再度當面道歉並詢問鄰居有何具體賠償要求!但對方沒有提出要求,也不打算和解

然而就在今天,鄰居到警察局提起傷害告訴,而本人也剛去做完筆錄回來,所以本人有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1.本人有意和對方和解鄰居不願意的話該怎麼辦?是繼續到鄰居和解?還是繼續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還是就照程序等法院判決?

2.聽說鄰居 要求十萬,家人覺得鄰居獅子大開口,私下和解的話,本人打算負擔其醫藥費及1至2萬紅包壓驚(所以等法院判決的話會高於這個金額嗎?)。

PS:本人知道法官會審酌被告犯罪的動機、目的、犯罪時所受的刺激、犯罪之手段、犯人的生活狀況、犯人的品行、犯人的知識程度、犯人與被害人平日之關係,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就具體個案審酌,不一而足。

3.本人於警察局做筆錄時,看見筆錄上有條法規,可請警察調查對自己有利證據,這是要自己向警查局申請嗎?還是警查局會調查?

 

參考法條: 


刑法第 277 條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構成刑法傷害罪」的要件:
(一)就刑法所定之傷害罪,須被害人因加害人之行為,致身體或健康受有損害,亦即,加害人以有傷害人之意思,並發生傷害之結果者,始得成立。
(二)所謂傷害之結果,依目前實務及學說見解,均以須致被害人之生理機能發生障礙,或使健康狀態導致不良變更者,始足該當。因此,並非以被害人身體外部 有瘀血、腫脹為限,而是應應涵蓋身體內部組織器官機能及精神之健康受損在內。其手段不論為直接、間接,甚至以恐嚇脅迫言語使人精神健康遭受重大打擊,皆 無不可。
(三)又傷害可區分為「重傷」與「普通傷害」。
1、所謂重傷,係指:
(1)毀敗或嚴重減損一目或二目之視能。
(2)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耳或二耳之聽能。
(3)毀敗或嚴重減損語能、味能或嗅能。
(4)毀敗或嚴重減損一肢以上之機能。
(5)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
(6)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參照94年2月2日修正通過刑法第10條第4項、其
生效日期95年7月1日)
2、鄰居非達於上述法定之重傷狀況之傷害,應屬於普通傷害之範疇。

一,調解和解好,尤其如果你不找律師的話更是如此。若要和解宜請對方寫好撤回告訴狀由你遞狀。

二,調解成立記載不告刑事,經法院核可刑事就會沒事。

三,要在一審處理好,二審撤告與一審撤告不同。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5 23:57

您好,建議您展現誠意,達成和解調解,至少要在一審判決下來前達成和解調解

阿銘 103-12-16 14:24

請教律師,今年2月酒駕初犯法院判有期徒刑2個月,易科罰金一日一千,併科罰金2萬5(已繳清),判決書沒寫緩刑幾年,同今年11月份不知肇事而逃逸警察通知作筆錄時又看了路口監視器警員說有可能不知情肇事,當下沒開肇事逃逸紅單給我,(已與對方和解),我的問題是~之前酒駕沒有判緩刑幾年只有易科罰金,而這次又肇事逃逸 檢察官會因之前酒駕前科而重判嗎,或如何爭取緩刑緩起訴,(法律問題我都不懂麻煩律師了)謝謝。

您好:

1. 您先前的案件未因酒駕造成人員受傷或死亡,雖然在緩刑要件的範圍,但法官不一定會宣告緩刑,依您的描述,法院最終判處2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因有易科罰金之餘地,而不須宣告緩刑

2.因您先前有酒駕前科,必定影響此次肇事逃逸的刑度,須再衡量被害人損害程度、您逃逸的實際情況及您有無悔意。因您已和被害人達成和解,若被害人的損害不重,且您表達悔意並證實是在不知情況下離開現場,判緩刑的機會是較高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小謝 103-12-15 13:59

我在2010年犯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三級毒品(初犯) 目前三審上訴被駁回 共賣給四個人12次 被判9年有期徒刑

目前收到上訴駁回通知,我想詢問:

我的上游是被監聽抓到,我也是當天被帶回局裡偵辦,在局裡我做筆錄時有指認他就是我上游,這樣可以用19條來減刑嗎? 因為法官都沒有問到此事。

還有我上游之前因二級毒品進去勒戒,由他女朋友賣K他命給我,但她卻沒有被傳喚,這樣我可以再聲請在審上寫下嗎?

我在警局還有供出其他上游者但是查到後面他已經入監服刑了,這樣還能減刑嗎?

我被四個指認販賣三級毒品,這四個都是朋友,我們都是互相拿毒品在其中一個人家裡吸食、抽菸 他們連一次的錢都沒有給我過,我也想說算了,也常常請我出去吃飯,喝酒等,我在一二三審均認罪協商均被判九年,請問這場官司已經無法再讓我有一次自白的機會嗎?

您好:

1.根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減輕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因此若您在檢方偵查時,自白並供出其他共犯,可依該條款減刑,但前提是該名正犯或共犯必須是檢方尚未知悉者。

2.法院會判多久會依照您販賣的量、次數及有無前科,建議找律師檢視檢方持有證據是否充分,加上您有在偵訊中自白,配合供出上游破獲即可聲請減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5 15: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上訴最高法院已遭駁回確定,似僅能再提起非常上訴救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小陳 103-12-15 16:00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律師那我現在三審駁回 還可以供出其他上游之嗎

小陳 103-12-15 16:02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請問律師那我現在三審駁回 還可以供出其他上游嗎

 

 

法律小學生 103-12-15 16:12

大大你好 就你所述的情形 現在三審都把你駁回了

             要爭取改判,你就必須趕快提出再審或非常上訴

             錯過處理的時效性  就要入獄服刑了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SYU 103-12-14 13:23

本身21歲已成年,目前大學在學,有打工

在12/12收到地檢署傳票告知下週四開庭。

在10月底的時候,因為薪資不足以支付當月生活費,至網路聊天室尋找援交

暱稱有缺錢字眼,當下就有人(員警)向我私密對話,聯絡方式交換後,進一步的

金錢,安全性行為不使用特殊藥物,赴約地點時間

本身有赴約,想當然的馬上被警方帶去派出所筆錄,警方本身在筆錄前向我說明在網路上暱稱有[援],[缺錢]字眼,就足以構成犯罪,我回答警方我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警方告知我才知情

筆錄過程中,我皆已坦承也說明因為本月薪水不足以支付生活開銷,學校學分費支出,所以導致以此方式賺取金錢,當下我也已經知錯,之後不敢再這樣,警方有跟我說這一定會開庭,警方也向我說,開庭你只要有悔過,坦承不對,下次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95%以上。

筆錄過程警方有說需不需要律師,我說不用。那麼我本身這樣需要請律師嗎?還是我自己就好?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樣就構成犯罪,當下被警方帶去派出所也罪證確著,也不能夠隱瞞欺騙什麼,本身也不會也不懂怎麼欺騙,騙人很快就被拆穿。

1.我若直接向檢察官說明實情,認罪,初犯,有悔過心不再犯,被判緩起訴機率大嗎?

2.需要請律師嗎?

本身真的怕被判有期徒刑,這樣我的學業,我的家人,因為這樣對我失望。

想請求各位律師,有什麼方法方式可以幫忙,協助?

這真的很重要,既然事發了,庭上我也會坦承過錯,直接面對。

麻煩各位律師可以幫忙協助了。 謝謝

有關您所提示的問題,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法律小學生 103-12-14 14:41

大大你好 因為你這已經涉犯法律了 而還是網路上公開表示要援交

            之後是一定會被移送法庭的  建議你一定要趕緊處理 才能把傷害減到最低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4 22: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緩起訴聲請狀至地檢署為您求情請求緩起訴處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委請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以求得緩起訴之機會唷!

一、有判五個月易科罰金十五萬的前例。

二、這就是為何那麼多律師建議你認罪爭取緩起訴的原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就有關您所陳述的問題,應審慎處理,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ca 103-12-13 18:03

請問 刑事被判的輕重  和民事要賠多少 有比例關係嗎

如果以傷害罪來說

刑事對方被判有期徒刑三個月

受害者一方在刑事民事申請大概可以申請多少萬當作訴求?

刑事民事之間有比例上的關係嗎?

例如 刑事被判的重 通常民事法官也會判賠多一點 反之亦然 這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民事部分,仍要以損害為主,並非刑事判得重即表示民事賠得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4 22:30

刑事訴訟之目的與民事訴訟之目的不同,前者主要在懲罰犯罪,後者在與損害之填補,故無一定必然之關係。

ca 103-12-07 12:42

寄給被告(對造)的民事準備書狀 自行拿去郵局寄就可以了嗎?

寄給他的那份要先拿去法院的送狀處蓋過章嗎?

請問這是一定要寄給被告的嗎?沒寄的話會影響官司嗎?

(對方刑事確定被判刑 傷害罪 有期徒刑三個月)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7 14: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遞給對造之書狀您可自行由郵局寄送之,不一定需蓋有法院之收狀章。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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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妳好:

如果是起訴以後的準備或答辯書狀只要自己送給對造就可以了,不用經過法院蓋章

另,如果書狀不寄對造的話,在開庭的時候法院還是會命補書狀給對造,為了妳訴訟程序順利進行,還是應依規定寄予對造

以上供參

ca 103-12-05 15:36

傷害

對方被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了

提出刑事民事求償後 最近收到了民事辯論通知書

上面寫說

叫我們準備工作損失證明 以及 請假證明 薪資損失證明

我想請問

1.我父親當初算是被集體欺負下被迫離職的 沒有公司的相關證明

   可以拿薪資存摺影本當資料附上去證明薪資損失嗎?(開庭就帶存摺正本)

 

2.我父親不擅長講話 辯論我很擔心他不會講

  如果我們資料準備不好,辯論也不會講話 (小老百姓 沒有法學知識)

  在對方刑事已經被判決有期徒刑三個月的事實上

   法官會多少判被告賠錢給我們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5 21:41

可以!只要可以證明工作損失即可。

建議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或陪同開庭,較可確保權益。

ca 103-12-05 21:52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只要可以證明工作損失即可。

建議委任律師撰寫書狀或陪同開庭,較可確保權益 ... (恕刪)

請問

假如沒有能夠證明(工作損失)的資料文件

只有醫療收據和醫院診斷書   例如被打到 肋骨骨折 的診斷

法官會多少判  被告陪償  精神賠償  的費用 給受害者原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精神慰撫金的部分,還需衡酌雙方社會經濟地位,及受傷情形而定,所以您們再提出一個數額讓法官去裁,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A 您好:您的民事賠償問題,煩請直撥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0982-100565詳述事件細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