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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手 103-09-18 16:55

您好,

我家人於今年7月底酒駕,不幸與一部機車擦撞

剛好遇上警方巡邏,經吹氣後酒測值為0.33,

對方手臂挫傷機車擦傷

至警局做筆錄時,警方要我們最好在六個月內與對方和解

我們先給了對方一萬,然後幾乎每個月皆有打電話關心,

詢問近況時,對方總說手還有點痛,然後從不提要和解

九月中時,收到地檢署寄來的聲請簡易判決書,

經查網路,得知大約一個月會收到法院的簡易判決

請問,在未和解的狀態下,會判得比較重嗎?

如果寫悔過書給法官的話,會有所幫助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8 17: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所涉犯不能安全駕駛罪(即俗稱酒駕),係屬公共危險罪,故檢方乃係因為您已經超過酒測標準而駕駛而對您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與對方所受之受害無關,故縱使您已經和對方和解亦不影響。至於可和對方和解部分係您過失傷害之部分, 故若與對方和解且對方亦願意撤回告訴,則不會有刑事責任之問題。

阿手 103-09-18 22:28

感謝回答~

想再請問一下,如果6個月後仍未和解的話會怎樣呢?

和解的用意是指對方不能再提告過失傷害嗎?

那如果對方一直未要求和解也未提告,是指6個月後就不用擔心對方還會提告嗎?

還是有所謂的追訴期呢?

真不好意思,麻煩了~

 

*忘記提了,於聲請簡易判決書上有註明:對方未提告訴。

鳳梨 103-09-16 22:40

我(機車直行車)

對方(腳踏車分隔島迴轉)(未成年的小孩)

 

初步分析判決書出來了,

裡面內容

對方,腳踏自行車(慢車)在道路上爭先、爭道或其他危險方式駕車(迴車前不注意來往車輛仍擅自迴轉)

我,限速50我騎60超速

我想了解一下,我跟對方的對錯比重,

因為我看到他突然轉過來所以閃避他,結果我腳被機車壓著拖行20公尺左右,左腳大拇指開刀,腳背,左膝,

左手嚴重擦傷

 

但而他卻沒有任何事情,只是腳踏車有壞掉

調解的時候家長也出來嗆聲我就是不會賠你任何一毛錢,我只是跟他拿醫藥費而已,他說要走法院就走!

不知這樣的初步判決, 我站的住腳嗎?

就您所述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言,該表僅是「初步判定」並不是最終結果,且兩人皆有過失之可能。

惟須注意者,若加害之未成年未滿18歲,該未成年人之過失傷害刑責恐有限;若未成年人有受傷,則您亦有可能涉及過失傷害

刑法第284條第1項: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原則上如同陳大律師所述,

補充建議如您確認對方沒有受傷而您又欲請求賠償您的損害,

則您可以在二年內向對方及父母提出民事訴訟請求連帶賠償(少年事件不能附帶請求民事訴訟)。

請求醫療費用工作損失、增加生活支出、精神賠償等損害。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您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寶寶 103-09-12 12:41

您好我想請問一下

本人7/5開男友車去撞到一台休旅車~當時我報警做筆錄完成後~協調私下和解理賠~本人也很有誠意要幫他將車輛遷去烤漆~原本對方因為有事要上台北約7/9號要牽車子~到當天對方始終沒接電話~我們聯絡他8通~過兩個星期對方打來告知要牽回原廠處理~我們也同意了~他會請原廠跟我聯絡~但都沒有後續消息~直到昨天9/11對方打來告知費用是6500元整~我跟他說請他傳報價單給我..如沒問題會匯款給他~他傳來時我一看到並沒有寫烤漆部位,只有用手寫右前門烤漆~一般報價單不是會寫烤漆工資及部位費用嗎?

我於是聯絡他請他將報價烤漆費用在寫詳細一點~因為當時車輛只有擦傷底漆都未掉~我們打電話去他那間修理廠~問他烤漆費用怎麼算~修理廠回答當時們有烤局部位並沒有整扇門烤漆~而對方還有美容鍍膜~請問美容鍍膜費用理賠範圍內嗎?

但對方執意要我們陪全部款項~6500一毛都不能少否則法院見~那這樣要怎麼處理~我們昨天有去警局申請照片~只有本人開車亮漆掉在對方車上都未有任何凹陷~及掉底漆~

我有他送修電話~可以直接跟修車廠要明細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6 20: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請求範圍跟金額我方都可以做合理的質疑。可以請求對方給予明細,否則無從檢視,明細的部分應該包含工資跟材料的部分,因為材料的部分可以主張折舊扣減。

2、鍍膜的部分,必須是對方的車體原本就有鍍膜,才需要賠償

Neil 103-09-11 13:15

在經過一個路口已經在右轉彎過一半,被一台機車從右後方撞上右後車門,對方撞上之後馬上移車,我沒有移動,之後對方有酒駕0.12,對方不私下和解,我車門凹一大塊,他機車有小擦傷,對方腳也有小擦傷,警察還警告我說對方可以告我傷害,請問我該怎麼處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9-11 14:2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似乎是對方沒有注意車前狀況而發生事故,倘若您沒有其他違規,應該無須過於擔心,但是是否有肇事責任,還是必須依據現場圖、照片及初步判定表做判斷。

2、倘若您有肇事責任,則因為只有對方有受傷,因此只有您有刑事責任

3、本文認為,本件的情節算是相對比較輕的,您可以在認為妥適的情形下與對方和解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11 20: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一個月內,警察會做成初判表並初步分析雙方是否有肇事責任,故建議您待初判表出來後,判斷是否與對方和解

愛睏 103-09-07 21:41

在晚上8點多的時候

對方從對面雙黃線上走過來

機車沒有超速 也有開大燈的話

請問這大約要怎麼處理  誰的責任比較重

我跟對方目前只有輕微的擦傷

您好:

車禍案件通常是先經警方提出初步分析研判表先行分析肇事責任

如任一方有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再不服再申請覆議

所以建議您可依此程序釐清肇事責任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7 22: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方在車禍發生一個月內,會就車禍之雙方是否具有肇事責任,作成初判表,即可初步評估雙方之責任歸屬,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若具有肇事責任,則係屬有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之過失,故若有受傷,即可向地檢署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砂城小布 103-09-04 23:52

您好:
2014年8月19日下午約5點左右,我在台東馬亨亨大道的自行車道騎自行車去體育場跑步,速度不快往市區的方向騎去,還沒到貓山的一個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上,原本騎車我都向前看,十字路口時我右看注意一下快車道有沒有車子轉進巷子,原本我確定我前方沒機車,當我右看在轉回來時,前方就出現一台機車在我車道的正前方上,就不小心撞上了他車前方,那老人家向左跌倒!
我也跌倒,因為從他車前方往左側跌倒..所以左膝蓋有點撞傷,左手肘一點擦傷,那老人家也往左跌倒,那老人家是從左邊的農路騎機車出來,在轉角的地方有鐵做的圍牆!
看他老人家跌倒,我就不顧自己也受傷,幫忙把它機車扶起來立起來,他看一下自己的傷勢是左膝蓋跟腳踝一些擦傷,自己站了起來走去機車上坐著,他說他沒帶手機,要我幫忙聯絡他家人,我也好心想說他老人家或許需要家人來幫忙一下,結果家人來了,就聯合起來就說是我的錯,跟我討要錢,我看老人家擦傷想說趕緊去擦藥,我就好心給1000元讓他們趕緊帶老人家去看醫生擦藥作一下處理!當??下我是覺得因為小事人也都沒怎樣,他機車因為傾倒外殼稍微擦傷,我的腳踏車也沒事,也就沒報警!現在對方的兒子之後看完醫生還去報警處理,要我們負責機車醫藥費,好像責任都在我身上,硬是說我騎腳踏車去撞他的機車,而我是騎在我的自行車道上,速度也沒很快。
我們請自己熟識的車行去修理車,對方連一些右側舊的擦傷也想要算在我們頭上,唉~~~變成騎在主幹道自行車道上的腳踏車的要賠農路騎出來的機車??他硬說他停在那邊我去撞他,我不喜歡與人爭辯,但是馬亨亨大道分隔島那麼大,停在分隔島那就行,幹嘛停在自行車道上??
之後我有去警察那邊了解一下狀況,警察事後拍照,說雙方都有責任,照機車擦傷的狀況以及地上的刮痕說他也是行進中,但是機車被我腳踏車撞到的部分也有損壞,警察說我的速度也不慢,但是我騎腳踏車能多快,我的腳踏車是ㄧ般的登山車而已,而且我腳踏車只有倒下一點刮傷跟齒鍊脫落,沒有損壞。我也不是專業在騎車的人,只是平常會騎車去體育場跑步在騎車回家這樣子而已。

現在我已經當下有先拿一千元給對方去看醫生,還有答應要幫他修理機車,但這是道義上看著對方老人家又說自己很窮,才想說幫忙。現在對方的兒子打電話來說要討論一下事後事宜,說車子修好了,人的部分要怎麼解決?警察也說雙方都有責任,我也有受傷,只是我覺得只是小擦傷沒啥大礙,就沒去看醫生擦藥,現在怎麼都變成事我的責任。請問一下我要怎麼保護自己,不想讓對方當作提款機?
沈恆 (沈律師) 103-09-05 07:59

您好!若雙方都有過失,則應依比例賠償,不會是您單方的責任;另外,若沒談妥而您有受傷的證明,您也可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小光 103-09-03 17:15

律師先生您好,日前本人發生了一起車禍,當時我行駛機車機車道靠近外側,左邊幾乎已經沒有車道,當我看完後照鏡確認沒車後,慢慢偏右要停到路邊去,對方機車後方撞擊撞擊點在我右後方排氣管上,當時我車速20~30,對方聲稱40~50,之後我們有叫警察也有到醫院驗傷,我輕微擦傷,但是小腿出力時會疼痛,造成我後續工作上的不便,對方肩膀脫臼需要打骨釘,交通大隊初部判斷是因為我應注意而為注意為主要肇事原因,對方則無任何責任,我想請問一下律師先生這真的全部都是我的問題嗎?對方之後兼差要到傷勢完全好才要談和解,我需要注意些甚麼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嗎?感謝您可以為我解答!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9-03 17:33

您好:

1.若您對交通隊的初步報告有疑慮,請速送車禍鑑定委員會鑑定

2.實務上法院判斷有無過失相當倚賴車禍鑑定報告,並據此判斷雙方之過失比例。

3.至於要防止對方獅子大開口,最基本的就是請對方提出相關單據,證明有此損失。

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9-03 21:21

您好,若對初判表不服,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又為避免對方獅子大開口,可要求對方提供單據方可求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03 21: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對方無過失過失責任在於您,對方可對您提起過失傷害刑事告訴,您應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之,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瓜 103-08-31 18:10

各位律師大家好:

小弟我有個問題請問大家:我今天中午接到警局來電,說我在8/27日晚上7:30有無經過某路口。我回答有。於是警察請我去警局說明。甲車說我開車跟他擦撞逃逸。但是我都沒感覺(我是開3、5噸柴油小貨車。當時車上有貨物)。當時路口為小上坡。我紅燈起動,且前方50公尺還有一個紅綠燈。等待時間為90秒。對方說我跟他擦撞後。速度很快他追不到我。(他的車為汽油箱型車)。所以告我肇事逃逸。對方只有車輛擦傷~無人員傷亡。請問各位律師。我這個情況該怎麼處理?是刑事案件?還是民事訴訟?謝謝各位。

蘇子良 (馬克) 103-09-01 18:04

 若無人受傷或死亡的情形下,不會構成刑事犯罪,以上答覆,請酌參,若有任何需要法律協助,請逕洽本所,謝謝

hi 103-08-29 15:41

想請問一下

上個月底的時候

(晚上11點多的時候)

本人騎機車在路上

突然被一台逆向機車撞上(應該是快車道上 沒有寫禁行機車之字樣)

當下回神我就攤做在地上了

而且當下我騎車我沒有酒駕,騎車也都很注意狀況

因為當時道路的路燈

結果對方的長輩卻要告我過失殺人

然而隔天檢察官就在對方的家裡要去詢問我的口供

當下我出院的時候是早上6點多

當天中午就要我去做筆錄

可是我當下剛出完車禍頭腦昏昏沉沉的

當下很多事情也不是記得很清楚

當下他問我我跟前面機車大概幾台車距離

當下我被逼問就說出大概似乎5~6台機車

可是當下我的感覺(出車禍)只知道很快很急我連閃都閃不了那種感覺就撞上我了

 

而對方就要告我過失殺人

而且我家裡的人在猜測

或許因為我傷勢比較輕

(身上多處擦傷鎖骨斷裂臉部下顎骨斷裂右手縫3針)

是否法官會對他們比較同情? 因為他們人已經身亡了

請問我該怎麼辦?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HANK 103-08-29 16:25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在地檢署開過偵查庭了? 要看初步分析表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怎麼認定,以及從監視錄影畫面來做無過失辯 ... (恕刪)

首先謝謝你的回答!

而目前我是收到9月4號的傳票

我這邊只有當初警察的初判表而已!!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9 16:33

檢察官聲請車禍鑑定。當然路口監視器、現場圖、散落物品的位置、車輛的擦刮痕、

地上的煞車痕有無、現場照片等等,都要一併查明,以釐清有無肇事因素。

我想對方如果逆向酒駕,一定會想辦法卡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九十四條未注意車前狀況這個帝王條款。

以前當檢察官外勤相驗案件處理的相關經驗。

若有問題再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9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先就警方之初判表爭執,您有無過失,若您不符初判表之分析,可聲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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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希 103-08-26 18:59

最近發生車禍  在十字路口撞上  對方機車   我方汽車

我方是幹道(閃黃燈) 對方是支線(閃紅燈

在行經過程到班馬路口過後 發生車禍  對方有擦傷 

今天開調解委員會 對方執意 不賠錢 就告 要我單方面賠償 損傷 及醫藥費還有 精神賠償 及 不能上班之費用

我方是希望用 百分比去判定賠償

對方就直接說 不賠錢 我馬上就告你 過失傷害罪 讓你有前科

我方有意願跟他 談 但是對方執意不賠全部 就告 這樣是可以成立的嘛?

或是我還有別的方式可以解決?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6 21:31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該次獲您有過失,雙方沒有達成和解的話,您會涉犯過失傷害罪,最重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2、民事賠償的部分,可以要求對方提出相關的診斷證明書、收據等,並依據過失比例賠償。 3、倘若對方索賠金額不合理,連過失比例都還沒有鑑定出來,本文建議您無須理會,可以等到進入訴訟程序之後邊打邊談。至於詳細的狀況,可以循正式諮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killer7787 103-08-25 18:17

各位律師

我哥開車8/23下午在台中五權南路地下道時不知道該路段禁止右轉違規右轉右轉時被後方一輛機車緊急剎車後撞上右後車門,但是當時我哥沒有下車查看就直接回彰化,然後約16:30時家裡接到警方電話說對方機車騎士報警。

警察說我哥已經犯了"肇事逃逸",然後請他去做簡易筆錄,隔天我哥打電話去關心對方,對方說他正在上班跟我哥約今天下午三點在台中一間7-11"談談"關於車禍怎麼解決。

今天我哥跟對方一見面對方就直接說不管他的車損和人損狀況如何,他要給我哥三次機會,前兩次由我哥出價,他不滿意價錢的話就由他出最後一次價,如果我哥不接受他的最後價格就直接走法律途徑。我哥試探著喊了一次50000對方馬上不同意要我哥再加價,很明顯對方是想敲竹槓。

對方車損不明,人損:手臂輕微擦傷,其他不明,應無大礙

我方車損車門凹陷無法開啟維修需要板金,無人損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走上法律途徑,我哥可能會負上的刑責有多嚴重?

謝謝各位律師

沈恆 (沈律師) 103-08-25 18:47

您好!所犯肇事逃逸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且這不是告訴乃論罪,即使和解也無法撤告,倘若對方要求太離譜,就不要勉強和解。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killer7787 103-08-25 18:57

謝謝沈律師的回答

我還想再請教,因為我們認為這件車禍我們需負的責任較大,但是依照對方私下和談的情況,我們不願意接受對方這種獅子大開口賠償金,所以很有可能對方不同意和解

目前由於我哥只是到案說明,還沒有正式筆錄車禍鑑定報告,而行車記錄器有錄到對方很長的剎車聲所以對方應該超速,(對方是約20歲~30歲的年輕男子),如果對方堅持提告,我哥無前科,假設筆錄上有註明肇事逃逸的案子到檢察官手上,檢察官決定不送理法院而是緩起訴的可能性有多高?

謝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要和解不建議私下和解,可向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若調解不成,則被起訴的機會會非常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5 21:58

您好:

法院實務不會管你哥有沒有過失,縱然這場車禍你哥是無過失,你哥也得下車救助。因此,依您所述的情況,你哥是觸犯刑法肇事遺棄罪。

要跟您說的是,你哥所犯的罪,刑度至少為一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檢察官若沒有緩起訴且法院也沒有緩刑,你哥就得進監獄服一年以上的刑期,是無法易科罰金的。因此,此時跟對方有無和解就很重要了。通常這種案例有和解,法官都會判緩刑,甚至檢察官可能直接緩起訴

但假如對方真的是獅子大開口,建議您可以尋找當地的律師,請律師依其經驗替你哥向檢察官或法官解釋無法和解的情況,並陳述為何此時仍應給予你哥緩起訴緩刑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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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25 23: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部分,可嘗試主張無肇事之認知,即無肇事逃逸之犯罪故意,至於車禍過失比例,可待警方初判表分析,若對該分析不服,亦可聲請如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以釐清雙方責任比例及歸屬,確定損害賠償範圍與數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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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ller7787 103-08-27 12:40

想請問各位律師

以這個案子

對方是否可以提告過失傷害罪?

若能,以我哥工作性質為約聘人員,月收入平均約三萬,但是每個月收入要看公司case並不穩定

一旦肇事逃逸成立被吊扣吊銷駕照就必須失業,每個月還需負擔一萬多房貸的情況之下

法官有可能的判決為何?

謝謝各位律師

iris 103-08-25 15:45

家父 前一陣子 在等待左轉時,機車有一半以上停到了黃網線上,然後被直行的機車撞上,(是停在上面之後,對方沒注意撞了上來) 對方受到腳步的輕微骨折,及部分擦傷

本來是想談和解的, 但是對方要求的金額對我們來說負擔太大(從3萬,8萬,最後要求到15萬),且其態度讓我們覺得很不舒服,最後決定走法律途徑。(對方在說話反反覆覆,且在調解時也會對調解委員說謊,明明腳傷很輕微,事故後兩三個禮拜後,私下見面時已可正常行走,且沒有打石膏,卻在傷勢上加油添醋,被說破後則 沉默不語...)

 

上禮拜三法院的刑事判決下來為過失傷害,判30天,可易科罰金

這邊想請問這個判決是合理可接受的嗎?  我們是認為還可以接受, 不過還是想請問專業的意見。

民事部分對方還是堅持15萬,其中包含了精神賠償,小孩的安親班費,其無法上班期間的損失等  

對於精神賠償的部分,是否可以要求拿出精神損失的證明? 難道她說要多少就必須給他多少嗎?      小孩的安親班費,這也要我們負責 ,讓我們覺得相當不合理。經過多次談話,了解其孩子本來就有上安親班,並不是因為此次事故,造成其必須將孩子委託安親班照顧。

關於醫院的診斷證明中,說要休息3個月,所以我們就需要給付她3個月的錢嗎?  看在我們的眼裡,她本人行走並沒有太大的問題,也不需要拐杖,也沒有打石膏,診斷證明常聽到會有依病患要求加重傷勢等的情形,真是如此?!

我個人想法是 ,雙方應都有責任,但我們有違規,當然願意認錯,也有誠意和解,但對方態度強硬,我們則是負擔太重無法接受。感覺對方藉機想多要些錢,走了法律途徑後,三番兩次打來,說走法律後 你們會有案底,給他10萬她就撤銷告。

想請問我民事的部份我們應該怎麼做比較好?  真的十分苦惱

感謝為我解惑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25 16:52

您好:

過失傷害一審刑事已經判決,不可能再有所謂的撤回告訴了,因此對方跟你說賠錢他們就撤回告訴,依目前狀況來說是一點意義也沒有的。最多就是上訴二審請求緩刑

另外,如果令尊在這次糾紛中也有受傷,且事發到現在未滿六個月的話,你們也可以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這對你們之後談和解會比較有利。

祝  平安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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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u 103-08-24 23:15

各位律師

小弟我在今年6/25號發生車禍,我大概說一下過程

那條路是只有分快慢車道(無汽車機車之分的樣子),當時我騎車在慢(外)車道,而快(內)車道已有一台砂石車在行駛,後來慢車道又開進一台砂石車,因為他車速很快,感覺意圖超過內車道的砂石車,因為他有往右邊開,於是我被逼車到泥濘的路段,我直覺在向前騎會出車禍因此剎車,但因地面關係還是摔車了,而那台砂石車並沒有停下來就開走了,之後有路過的好心人請幫忙追車並記下車號,事後他有回頭說司機並不承認這件事情並把車牌告訴我,然後那個人就騎走了,在等救護車的期間那司機有開回來,問我有沒有怎樣,然後留下電話後說他趕著送貨就先離開了,到了急診後有警察來說有人報警(可能是救護車報警的),而警察說他到現場時那位司機有在現場,所以並不構成"肇事逃逸",而我在當天轉院後開刀,左腳多處擦傷與尺橈骨開放性骨折,在6/26號開刀打鋼板預計一年後取出

事發已過兩個月,初步分析表已經出來了

對方部分寫著:涉嫌變換車道並未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我的部分則是:疏忽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安全的措施

警方是說對方的責任可能大一點,但由於現場並沒有完整加上沒有監視器根本很難還原現場,總覺得會各說各話

所以想請教各位律師幾個問題:

1、就目前的研判分析談和解,對方推卸責任的機率大嗎?還是需要在鑑定報告

2、我個人還有一些覺得對方可能違規的事項

(1)對方是從後方來是否有變換車道我不太清楚,但地板上有雙白線應是禁止變換車道超車的

(2)那條路限速60,我當時要剎車時有看我的時速表為40,他的車速很快,應有超速,但對方筆錄供稱的時速警方不肯透露

(3)他開走之後被好心人攔截後原本說不承認,但又回頭,真的不算肇事逃逸或其他刑責嗎,他的後輪有我機車擦撞到的痕跡?

(4)他說他要趕著送貨(砂石),是否表示可能有超載砂石的可能性?

(5)砂石車等等的大型車輛可以利用慢車道超越快車道的車輛嗎(即使他沒有變換車道)?

我知道筆錄應該是沒辦法在增加這些,但在和解時提出這些有幫助嗎?

3、保險的部分已經陸續在準備了,除了一些手術醫療、交通費用外,有些賠償的部分不知道對方保險會不會不受理(雖然砂石車應有加保),想請教一下

(1)薪資(因無法工作)賠償:雖然在學校有工作,但可否依照最低基本薪資要求等價值的賠償,有請醫生在證明上寫需要六個月的恢復期間

(2)吃的補品:如鈣片、鮮奶等補充鈣質的商品

(3)一年後的開刀費:預估的開刀費,比照車禍當時開刀費用

(4)家人在家照顧的費用:住院時的可以比照看護費(好像是1200還1300/天)來辦理,但是出院後回家因為生活有些無法自理,如洗澡、買飯等等,可以依照看護費用與預估恢復期(6個月)下去申請理賠嗎?

 

因為這是第一次處理比較嚴重又有肇事責任車禍,但法律知識又不太足,想請教各位,能回答部分也好,感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Wu 103-08-25 18:57

謝謝顏寧律師的回答

但我們應該是會先和解試試看,如果不符合我們的理想才會走法庭這條

不知道還有沒有律師大大能給一些意見或是相關的法律知識..

因為最近都在收集資料以便和解...

stone 103-08-24 00:14

各位律師好,敝人於數日前因細故,和鄰居發生口角,當時弊人正坐在未發動的機車上,而對方突然揮拳攻擊我的頭部,為了躲避攻擊,我隨即下車和舉手擋格,而對方父親也在此時加入攻擊我,對方父親有喝酒,我下意識的反應是,一邊擋住攻擊,一邊也回手反擊,請問這能算正當防衛嗎?

而在一陣混亂後,我因左太陽穴被攻擊數次,而頭昏向後跌坐在地,這時在場有一位目擊證人,是我的親叔叔,說了對方父親流血,我們雙方因此而罷手,急忙上前查看對方父親傷勢,傷口位在雙眉間的山根部位,傷口外觀並無撞擊或因磨擦而產生的擦傷撕裂傷,而是像挑破水泡般的破皮,此時血液湧了出來,我急忙脫下因拉扯時撕裂的衣服,按在對方傷口上,此時我因擔憂對方父親傷勢,和止不住的血,和對方說了一句”早知道會這樣,我就不和你打架了,我以為會像小時候一樣,打過就算了,沒想到會讓你父親因此受傷”!

現在對方父親堅持要以他額頭上的傷,告我傷害罪,認定是我推他,才會導致他受傷,為求自保,我也驗傷提告

請問我有目擊證人,但他是我的親叔叔,檢查官會採信他的證詞嗎?

我本人在警局筆錄上,對於推他導致他受傷這項是否認的

我能在檢察官面前自述,及證明我不可能推他而導致他額頭受傷嗎?

我要做的自述是:在拉扯過程中,鄰居和我是正面相對,而他父親也是和我正面相對,只是略靠左側,且在位置在鄰居身後,如果是因為我推他,而導致他受傷,為什麼他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我們都是正面相對的,如果我有推他,那麼他應該是向後跌倒,受傷的部位應該是在後腦或背部,甚至是左右兩側,為什麼其他地方都沒受傷,只傷在正面頭部,那麼我要推倒他,就應該要繞過鄰居,再跑到他背後推他,才有可能受傷的部位是在正面頭部吧?那時我雙手都因為在阻擋鄰居對我頭部的攻擊,使兩人雙手都拉扯在一起,我怎麼推倒他,我怎麼繞過鄰居去推他?

請問可以做這樣的自述嗎?

先感謝各位律師在百忙之中抽空回答敝人的問題

非常非常的感謝

 您好:

如果您叔父是唯一目擊證人,建議您可以向檢察官聲請傳喚叔父進行訊問

檢察官會從叔父的證詞內容、開庭表現及客觀跡證,也可能會讓被害人與您和證人對質,

再綜合判斷究竟應採信何人之說法,且如果現場有監視錄影則更可以幫助釐清事實真相。

至於您的答辯內容也是會受到檢察官以上述方法檢驗是否符合事實。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24 23: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辯護,並請求傳訊證人調閱監視錄影帶以釐清事實經過。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顏寧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寶貝唯一 103-08-22 06:23

您好 前些天我在行經中和區臺64線時,被一內車道大卡右轉時撞到。導致車子受損嚴重,車上乘坐駕駛在內4成人,一2歲幼兒,救護車載我們到醫院當時個人覺得除了擦傷就是頭暈,簡單看過醫生後就回家了。由於我小孩每個禮拜都要去臺北上課2次,這下沒車只能坐計程車。對方保險電話給我時,我有詢問出行代步事宜,被告知。這不在他們的理賠範圍內,今天事發第四天,我主動打電話給肇事者詢問,他卻告訴我他沒有要負責的,他都是保了全險。而且我們沒有車用也是我們自己的事情

由於小孩還不太會講話,我也沒帶小孩去檢查,看起來沒什麼事,只是現在每晚睡覺途中都要大哭一會才繼續睡

我們的車子沒那麼快修好,而且修車費說是比較多,如果折舊又沒多少錢,現在出行很不方便

在這次事故中我們是受害者,而他不聞不問。想請問,我有哪些要維護的權益?可以告他哪些?謝謝

您好:如果您和其他乘客有因此受傷,可以在6個月內向大卡車司機提出刑事過失傷害罪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他和僱用人連帶賠償
阿祥 103-08-21 17:56

各位?律師好:

小弟今天中午騎摩托車見紅燈煞車,後方騎士來不即煞車撞上,造成??皮膚擦傷和摩托車鏡子損壞,因為不大礙,各自離去,自己否是算是??肇事逃逸?

請各律師給小弟一些意見

謝謝!

蘇子良 (馬克) 103-08-21 18:40

 您若是無違規的話,對方從後面追撞,通常是對方要負責,而今您有受傷,又未報警的情形,應符合致人死傷肇事逃逸,可處1年以上年7以下有期徒刑,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55

建議你去派出所備個案,證明自己沒有逃逸的意思。(如果對方也有受傷)

有些人當時說沒關係,事後自己卻跑去告人。先自保

淇淇 103-08-21 14:58

你好!!想請問上個月報了駕訓保證班.一般我們駕訓班設有停車區.就是沒使用的車輛都停在那.是人行道內(約黃線內40~50公分左右)黃線外是車道..當天我正準備學車.教練下車叫我換到他的正駕駛座.自己練習.我一開車門.一個學員騎摩托車準備回家.剛好擦撞到.他車子打滑倒.有受傷.我幫他把車牽起.陪他到醫院掛急診.好險x光檢查骨頭都沒事.駕訓班負責人和教練安慰我.不用擔心.車子有保險.學員也都有保意外險.他們會處理.結果今天教練說.對方說他骨膜受損.去台北看中醫.一趟都要800.1200.又怎樣..怎樣..拿了約20000多的單據..結果教練說..對方的保險過期.公司不理賠..要我和他平分賠償..但是我不懂我上駕訓班和約明明寫_
第九條:乙方於甲方訓練場內上課、實習駕駛或於場外道路駕駛,發生事故或肇事者,由甲方負損害賠償責任,但甲方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注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情形,因乙方未遵守相關道路交通安全法令行車,或其他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所生者,甲方得向乙方求償。 第十條:甲方之道路駕駛教練車應投保汽車責任險。 於駕駛訓練期間,甲方應以自己費用為乙方投保意外險,其保額不得少於新台幣壹百萬元。位何變這樣...教練說因為對方戀的不熟申請延後靠照.所以保險過期.但是他還是每天早上到駕訓班練車..也是訓練期間.駕訓班可以不投保意外險嗎?我很難過..因為我報了這期駕訓班.塞滿了暑假的學生.不但教練沒時間教你.就算自己練也排不到練習位子(每個項目排個5.6台車在等).常常都沒學到什麼就回家了..上課才6次.因為是停在休息區.我才沒注意.沒想到會這樣...明明只有我陪對方到醫院做檢查.對方還自行走路.也跟我說機車沒事.醫生照x光確定骨頭沒事.只是擦傷..現在他又說一大堆問題...我沒有想逃避.但請問賠償真的都是我嗎??金額也隨他們開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21 22: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該次車禍事故,就肇事責任的部分尚無法釐清,您開車門對方追撞您的車門?這樣應該是對方的錯。

2、估不論車禍事故肇事責任,對方是否因為該次車禍事故造成骨膜受損,應該請對方提出診斷證明書、有關醫療費用的部分必須提出收據,並且必須提出證據證明一定必須到台北就診的原因,否則對方請求的費用都不合理。

3、您與駕訓班的部分可以請求駕訓班依約履行,否則依法提告或是向消保官提出申訴。

家瑞 103-08-21 11:08

各位律師

小弟上個月中騎機車在中興橋遭後方機車追撞

當下只感受到一陣震動不知道是後方撞擊

下橋時發現車後有異音便把破損的後土除拆除

當下只覺得原來震動是我的土除卡上我的輪胎

直到警方通知才知道是後方追撞並前往作筆錄

筆錄時經警察告知才知道對方有受傷(摔車破皮擦傷)

申請初步判定表後

上面寫著 尚未發現肇事原因 (處62-III )

想請問這樣是已經被判定肇事逃逸嗎?

會被檢察官或法院傳喚嗎?

若有罰單能申訴嗎? 成功機率大嗎?

後續又該做哪些動作呢?

突然被通知弄得心神不寧的

還請各位律師給我一些意見

非常感謝

 

依你所述,如果確實不知有交通事故,沒有肇事逃逸的成立,但你不知道有事故只是單方說詞,如果檢警不相信,還是可能分案來偵辦調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你的說法似乎有一點不合理,即便你沒有肇事原因而不需就對方受傷部分負責,然肇事逃逸部分,因警察已經通知,依常理判斷應該已經開始偵辦。

隱居 (無敵的勇公) 103-08-21 18:57
第185條之4(肇事遺棄罪)*立法理由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罪很重,你要單方面主張不知情,實務上可能有困難。當然還要參酌被害人及目擊者 及撞及程度等情狀判斷。 (你是機車,對方也是機車,依常情似乎不太可能遭撞擊而不知情)(如果你是大卡車或大客車, 又不是正面撞擊,似乎比較容易主張) 之前我在高雄地檢大股擔任檢察官時,高雄客運有一件大客車擦撞機車的案件,因為是上下班時間,車子裡面都是學生,又是擦撞到邊緣,視線的死角,我做現場模擬,給予不起訴處分,被害人再議被駁回。現在肇事逃逸刑度很重,建議您重視,不然入監的可能性很大。(最高法院見解認為肇事逃逸不以自己有過失為必要)最輕判一年,若認定有此犯行,除非緩起訴緩刑,否則一定入監,無法易科罰金或社會勞動。 有需要討論再請來信ncc101ds@yahoo.com.tw
一、關於肇事逃逸,最輕是六個月,而且還不能易科罰金。所以這不是小事。 二、宜搜集一些無罪判決來參考,看這些判決都搜集那些證據,如果你的案件還有搜證的可能,要努力搜證。 三、一般來說,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會是重點,如果你確定自己不知道發生擦撞,或是確定自己沒有跟對方發生擦撞的話,要快點搜集這個證據。 四、另一個重點是自己的行車紀錄器,如果你有行車紀錄器而一還沒有洗掉的話,可以將要車紀錄器的畫面轉成DVD拿來跟律師討論一下。 五、了解得越多,搜證得越多,風險越小。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忘情 103-08-19 21:23

我和對方都是直行車,他的是路而我的是街((但是路寬差不多車流量也差不多,且現場沒有紅綠燈只有閃黃燈))當時對向車道剛好有來車,機車順著該車車尾從我左前方過來出現在馬路中間,我開車反應不及有輕微擦撞到。

當下有馬上報警並且沒移動過任何位置

對方傷勢不嚴重,腳上幾乎沒有擦傷,但他一直說手臂痠痛,當下忘了查看他車損如何,只知有輕微擦損及前方車殼微裂。

我沒保第三責任險,對方居然說他的修車費去車行估要5800,並且要求我在車禍鑑定報告出爐之前先支付,請問這樣是合理的嗎?

另外他有沒有可能向我求償像是無法工作損失或是精神賠償?((對方傷勢真的很輕

 1.如果你就肇事因素有疑義  在責任釐清前  你可以先不用支付對方賠償金   2.因為對方有受傷  需要注意對方是否會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3.要請求不能工作損失 需要看醫師所開立之診斷證明如何  將來有必要時上法院也可以函詢醫師說明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何明諺 (何律師) 103-08-19 23:04

您好~

為保障自身權益,建議在車鑑報告出爐前,

就對方要求之金額不宜全盤接受,畢竟過失責任歸屬及過失比例均尚未釐清

對方當然有權向您請求勞動損失之賠償,然對方因此需負舉證之責,非可無的放矢。

johncs61503 103-08-16 01:40

各位律師前輩好 , 本人於四月中旬在返家途中遭遇導致車禍受傷車損 , 因對方違規但不願意賠償故尋求法律協助求償

情形大致如下 :

車禍地點位於木柵路三段 (木柵公車站) , 該日晚間返家行經車禍地點時 (由西向東 , 往木柵路四段) , 行人違規穿越馬路導致車禍發生 .

(有報警維持現場等警方到場) 警察經量測後告知 , 最近斑馬線離車禍點 64m 已超過 50m , 當時因天色昏暗 , 在64m斑馬線時發現行人欲闖越馬路 , 隨即減速及鳴響喇叭警示 , 但行人不但沒退後反而加速穿越 , 當時警示判斷行人欲往後退 , 所以往對向閃避 , 行人"連看都沒看"就往前衝 (這個我非常確定 , 作筆錄時也有強烈重申) , 準被撞擊時 因為剎車鎖死 已經開始向右倒後撞擊行人 (作筆錄時明確告知 無超速 , 有鳴響喇叭警示 )

行人送醫處理經X光等檢查後無大礙皮肉擦傷 , 而我則是背部疼痛 下半身肌肉嚴重拉傷 , 致使我兩周無法正常行走前三天只能躺在床上無法動彈 , 而車損部分將近一萬元左右(由原廠車行估價維修) , 由於對方不願意賠償 ,只好提告過失傷害 , 對方似乎也反控我過失傷害 , 另外作筆錄時 , 對方辯稱"沒聽到"鳴響喇叭警示 , 而事實則是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 , 對方之後也承認沒有注意路況違規穿越 , 目前法院已寄通知書 , 由於對方未成年所以是少年庭 .

 

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1.目前我該做的除了將證據備齊 還需要做什麼準備 接下來會遇到什麼狀況需要應對 .

 

2.初步分析表上是寫對方違規穿越馬路 而我的部分則是因注意而未注意 (似乎網友戲稱為帝王法條?)

 

3.我有證人可證明到撞擊前都是鳴按著喇叭警示 我想請問是否能因有警示 有煞車超速等免除因注意而未注意 是否有需要證人到場 ?

 

4.此案件警方友人說為小案 , 無須請律師協助 , 但我想請問各位律師前輩 是否有需要實際請律師協助 , 另外整件案件打完 , 律師費用部分約為多少 ? 是否如網路上所說 , 若官司打贏由對方付幾方律師費用 ? 另訴訟須給付法院的規費總共約為多少 ?

 

5.法院通知書上被害人是寫我 , 是因為已經過初步檢視了嗎 ? 因對方也反控我過失傷害有所疑問 .

 

6.想請問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可以求償項目有什麼呢 ? 是否可付代精神賠償 (現在騎車真的會怕路邊又有人衝出來) , 車禍兩周的交通不便 , 及聯考影響 .. 等

 

註 : 我有駕照 , 已成年 , 無違規

筆錄時有明確告知事實經過  .

目前還沒有開過調解庭 , 另通知書上附記為 : 調查 .

 

感謝各位律師前輩耐心閱讀  .

 

 

 

 

 

蘇子良 (馬克) 103-08-16 12:30

 您的問題逐一簡答

1.刑事過失只要有些許應注意而未注意即有之

2.證人部分可聲請傳喚證明待證事實(有按喇吧警示之事)

3.因對方亦有過失,二方互可提告過失傷害

4.律師費依各律師收費不同,通常一審為六萬元,可約定後付

5.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訴訟之一種,無須繳納裁判費,而關於精神賠償部分可於附民時提起,不過依您的案例事實無法請求太多

johncs61503 103-08-18 2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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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cs61503 103-08-18 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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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bble 103-08-14 20:19

一名員工在上月底送貨結束 於返回公司途中出車禍

該員工當天到長X醫院急診檢查 醫生說只是皮肉擦傷 並無大礙

公司基於人道 讓他下午回家休息

隔了一禮拜 警方說此案件因為沒有明確證據 也無證人 所以不成立

(肇事者在事後證明 並無撞到我們員工

加上公司的機車也僅是擦傷 並無撞擊痕跡)

又隔了2~3天  他打電話說 他腳筋斷掉 要求公司負責

因為公司三個月的觀察 已經覺得他不適任 效率不佳  想開除他 卻不巧碰到他外出送貨受傷 更無法勝任工作 因為工作時間要搬重物以及送貨 所以他也無法工作

但是有在本月初時發出資遣通知 (本月是他工作的第四個月) 也有告知他本人到公司領上月的薪水資遣費 (請假期間的薪水公司也有給付)

之後他又在電話中要求公司不得退掉他的勞健保

公司有要求他的診斷證明書 但是他推託說 報告在月底才會出來

不願意接受資遣  要公司負責

請問站在公司立場  還需要為他做什麼?勞保 團保 公司都有保

公司如果資遣他會有什麼問題? 因為他工作實在沒有效率 加上現在腳受傷 無法爬上爬下搬重物

如果他又進一步要求  公司該怎麼處理?? 他現在要求公司停職但是照給薪水 這樣是合適的嗎?

他能申請哪一些補助?

因為公司尚在發展 處境有些艱難 對這些律法並不是太了解 希望能得到幫助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0:5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診斷證明書可以馬上聲請馬上核發,沒有所謂的報告未出來無法核發的問題。至少可以先叫他開立之前的。

2、公司可以發函要求其提出證明,倘若欺騙將提起刑事告訴,並合法終止勞動契約無須給付資遣費。倘若其可以提出證明,則依法應協助勞保相關給付。

3、本文建議貴公司可以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專司處理法律事務,保障公司權益。

4、當然只有因為工作所發生之災害才是職災,倘若對方因為其他時間之其他事故,當然不屬於職業災害之問題。

Bubble 103-08-14 20:59

您好

今天他有回公司

又跟公司說他腳筋斷掉 說需要開刀

要公司負責開刀期間的薪水以及之後請看護費用

請問真的可以這樣嗎?

車禍當天去醫院的時候  明明就只有輕微的皮肉擦傷 也沒有縫針什麼的

他索賠的費用不是只有 限於當日 僅限該事件的嗎?

Bubble 103-08-14 21:13

1.勞基法規定 不得在職災醫療期間解雇

如果資遣他 會有什麼後果?

2.該員工要求解雇後不能退他的勞保保險 這樣會對公司造成什麼影響?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4 21:14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案必須先釐清是否是職業災害所受到的傷害,這個是事實認定問題,必須提出相關事證。

2、倘若是,則公司依法需給予職災補償,並且不得資遣之。若否,則可以依法資遣

3、本文建議您應該備妥資料之後尋求正式諮詢為佳。

Bubble 103-08-14 21:20

請問職災到底該怎麼證明他是職災呢?

職災可以去申請證明嗎?

打個比方

總不能他在家裡跌倒斷了手 去到公司後 也說是職災 對嗎?

不是鑽牛角尖 故意雞蛋裡挑骨頭  就只是想知道  該怎麼判別真假呢?

 

Bubble 103-08-14 22:10

假設

如果是職災

那公司方面得要"全額"負責開刀 以及看護費用?

在他復健期間 還得要支付"全額"薪水嗎?

如果這樣 不是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嗎?

如果各個員工都這樣玩

公司不就倒閉了?

職災的判定沒有門檻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5 09:3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針對您的案件,給於您下列的結論分析:

1、本案必須先釐清是否是職業災害所受到的傷害,這個是事實認定問題,必須提出相關事證,因此本文建議您應該請對方提出相關的診斷證明跟病歷資料,然後委請律師分析。

2、所謂的職業災害,只要是因為執行職務而受到的傷害都算,沒有所謂的制式標準,這個是事實認定問題。

3、倘若是,則公司依法需給予職災補償,並且不得資遣之。若否,則可以依法資遣,甚至於是涉及刑事詐欺問題。

4、傷害證明的部份:

診斷證明書可以馬上聲請馬上核發,沒有所謂的報告未出來無法核發的問題。至少可以先叫他開立事故當天的証明。

5、程序上,倘若雙方無法就本次事件達成協議,則對方可以向勞動局提出申訴或是法院起訴,屆時再由主關機關或是法院來認定本案的適法性。

6、職災賠償有規定項目,沒有包含看護費用

7、本案確實有循正式諮詢之必要,貴公司可自行斟酌。 

Bubble 103-08-20 19:48
請問
已經過半月沒有告假  公司要聯絡也都避不聯絡
能否以曠職論 開除該員工?
該員工今日交出診斷證明書 寫著"疑似後十字韌帶撕裂傷" 跟擦傷
宜休養一個月 還特意告知公司 是由長X副院長 骨科權威醫生開的證明
還有 在告知會給予診斷證明書這7日內  該員工還向勞工局提出申訴 要求調解
公司感到十分不知所以然   請問公司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去調解?  
小潘 103-08-13 15:52

各位好:因為目前有一件車禍案件.不知該如何處理.發生經過如下因為我在紅線臨時停車下貨.後方有一機車閃避我的車>與對向車輛發生擦撞.因為沒有碰撞到我的車.故我就先行離開>現在警察用肇事逃逸來辦理該案件.因為機車騎士腳部有稍微擦傷.騎士也對我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我想問的是我在紅線停車妨礙交通有錯.但是肇事逃逸.跟過失傷害的罪名會成立嗎?現在對方明顯是用刑事責任來達成幫忙賠償他撞到車輛的修復費用.我要怎麼處理比較好呢?

曾于瑄 (曾律師) 103-08-13 16:08

您好:

肇事遺棄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俗稱的公訴罪),縱使被害人撤回告訴,檢察官仍可起訴。

過失傷害則是告訴乃論之罪,經告訴人撤告後,檢察官應為不起訴處分,若案件已經起訴至法院,法院亦應為不受理判決。

過失傷害的部分您可以與對方和解促使對方撤告,但肇事逃逸的部分,建議與法律專業人士諮詢。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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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13 22: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因對方並未碰撞到您之車輛,故您可爭執您根本不知車禍

發生與您有關係,故否認有肇事逃逸之犯意及犯行。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小貝 103-08-12 15:44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這次車禍責任問題,懇請幫小的判斷一下。

 

我方開汽車,對方騎機車。我方路邊停車買完東西後要迴轉(是從路邊要迴轉,不是從快車道迴轉),確認都沒車後慢慢地迴轉(也確定那條是可以迴轉的路),突然聽到碰一聲,才知道有輛機車從左車頭擦撞飛了出去,最後停在在逆向車道,對方的機車擦撞右邊後往左邊摔,毀壞嚴重,我方的汽車保險桿被整個扯出去,只有對方有受傷。

 

我方駕駛人第一次發生車禍很慌張,車上又載著老人跟小孩,一時忘記不能移動車子,把車子停好在路邊。(不過後來都有老實地跟警方說有移動過車子)

 小朋友跟駕駛人說要駕駛人別報警,因為她們家是單親,她又沒駕照,她爸爸來也只會罵她而已之類的。

但是剛好有警察在附近,警察就直接來處理了。

後來送對方去醫院(對方因為穿拖鞋,所以有擦傷跟縫傷口(腳後跟那邊裂開的樣子),沒有住院。),駕駛人擔心對方是個小朋友,會沒錢付醫藥費跟回家,就把身上全部的錢都先給了那個小朋友,處理一下後續的事情,之後去做筆錄,跟警員說小朋友可能過幾天才會去做筆錄,才知道小朋友已經做完筆錄了。

 

警察一開始有說因為我方迴轉,對方是直行車,這樣是我方錯比較多,這都還可以理解。

之後對方的家長說那台車是新車(說是七萬多塊,但是我們去問車行都說才賣六萬多)才買一個多月,修理起來要五萬六(後來去問那家機車行的老闆,老闆因為是稍微估價一下,不會有明確的數字,老闆跟對方說大概要五~六萬。)要我方全賠,講話的態度讓我方這邊都不太舒服。

談了一下,跟對方說我們這邊車子也有受損,後來對方說我們錯六成,加上我們車子的損傷,我們要陪他四萬塊,他說四萬塊是他的底線。(雖然我方一直搞不清楚為什麼五萬六的六成是四萬塊……)

然後還有說他女兒現在出門都不能坐在機車後座,要搭計程車之類的(但是可以坐在機車後座去做筆錄……)

 

我方迴轉的時候車頭都已經過中間線了,速度也很慢,對方明顯騎在快車道上,老人家也說她速度過快(雖然老人家說了沒什麼被採信的可能,但是可以把保險桿整個扯掉感覺速度真的不慢……),後來擦撞後往汽車左前方,向前飛出去(雖然對方家長一直強調他女兒速度才49),所以感覺對方幾乎是騎到逆向車道去了(但調解委員會堅持他們是直行)。

 

我方家境有點困難,賠不太出對方提出的價錢(可能把汽車賣了還不夠吧,都是老車車了,不太值錢了……)。先前車禍的時候駕駛人因為對方算是小朋友先給她的那筆錢,對方還說那筆錢不能算在和解金裡,也不能算是紅包(對方家長要求要紅包),感覺意思就是直接給他,對方還說我方計較那筆錢很小氣(但那筆錢是駕駛人四分之一的薪水,駕駛人一個人養三個小孩,那筆錢真的很吃緊。)。

 

因為調解委員會是一面倒,我方有長輩去詢問過委員會,說那個調解委員感覺怪怪的,而且對方提出的價錢都跟詢問過得不太一致,所以想詢問專業人士跟其他管道(本來想去詢問法扶,但是工作都卡到,也不太確定法扶能否詢問關於車禍的事情……)。

 

雖然知道直行車路權優先,但是對方這樣一直私底下拉高價錢真的很讓人不舒服和煩惱,能請幫忙判斷一下現在到底該怎麼做比較好嗎,謝謝。QwQ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8-13 1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刑事責任的部份,構成過失傷害罪,可處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倘若不是累犯,基本上是不會入監服刑的,都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或是社會勞動。

2、至於民事責任的部份,對方請求的所有金額,都必須提出單據,否則無須理會。且必須依據過失比例負擔。

3、肇事責任的部份,倘若對於初步判定表不服,可以聲請車禍事故鑑定

David 103-08-09 20:44

您們好~
小弟我在7月中時,在公有的立體停車停車。看完電影回來後,發覺車子的前保險桿,整個被扯落於地上。當下也報警和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來看到有一隻監視器的畫面,有拍到我的車於畫面左上角,被我左方的車,於他方離開時,擦撞到我的車,以致於我的保險桿脫落,左前葉子板擦傷
但因為監視器的角度關係,所以我只能依據他車離開時,我車的大牌位置來判定他有擦撞事項。
目前,警方也請對方到案,對方也不承認,而對方所開的車是公司租賃車。警方是說,這屬於民事範圍,接下來他們不介入處理。也請我可以送上民事法庭。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我要求償,是否是以民事損害賠償部份求告? 這類案件是否要先進調解委員會後,再行進民法法庭 ?
因為我車子目前尚未維修,要提出損害賠償的部份,如果以原廠估價單是否可行? 再來,我的車是登記我老婆名下,如果要出庭,能否得由我出面就行 ?  
謝謝你們 ~~ 

吳政航 (林宗儀) 103-08-15 11:50

1.存證信函,損害賠償

2.鄉鎮市區公所調解

3.原廠估價單可。

4.可為訴訟代理人。

以上。

@0319@ 103-08-08 14:12

因為新鄰居搬來,

想在騎樓開店,

我們不答應,

他和合夥友人就開始毆打父親...

父親被打到腦震盪,左臉挫傷,左胸壁挫傷,口腔內擦傷

在他們毆打父親同時

父親因為正當防衛

合夥人頭部也有輕微擦傷

我們控告他們傷害罪,

他們也有告我們傷害

請問我們該怎麼做???

 

您好:

初步聽您敘述,我方確有傷害之行為,今對方亦提起傷害告訴

請速尋求律師專業協助,幫忙蒐集相關證據

證明你們的行為是出於自我防衛,並非故意傷人。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8 23: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將驗傷單等相關資料整理後,直接向地檢署提起傷害告訴,並待檢方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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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博 103-08-08 13:38

各位你好,我想詢問,

103/07/08晚上

對方停紅燈,我從對方縫隙鑽過,

鑽到一半綠燈,對方起步後與我發生擦撞

拖行了兩公尺,對方是民營清潔隊的垃圾車司機,

對方是在上班中與我發生擦撞

立即通知警方與救護車,

我送醫後開立驗傷單,

左胸口挫傷,右手挫傷擦傷

有申請初步研判表,但上方說明是

我未保持間距

對方目前無違規

但造成我受傷是事實,

對方賠償也非用他的薪資,是由公司出資,

要他出面賠償而已,卻擺的態度很差,

一副不想賠的樣子,

請問是否要提告對方業務過失傷害呢?

 您好:

建議您可再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

有充分證據再提出刑事告訴較為周全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阿朗 103-08-06 11:36

律師您好:

事發經過如下

某日我要上班途中行經某街道與巷口,這本不是我平時開車上班路徑,因原來上班路徑雍塞,才想起朋友曾載我走過該條道路,對該條道路並不熟悉;我從該街道前行經過一巷口車身已過一半時,眼尾才瞄到右側有一台機車突然衝出而撞上我汽車右後車門,對方受輕微肢體擦傷.輕微氣胸

現場環境為:我行駛道路為街時速約40/km.對方為巷,該路口無紅綠燈.地上有黃網線.機車出來的巷口地上有慢字,且該巷口對面無設置凸透鏡,巷口出來之騎樓下有停一台休旅車.轉角處有設置電信桶還有大型盆栽等物,致使我無法辨識是否該處有巷口及是否有出輛進出

請問這樣對方可以控告我過失傷害嗎?如果對方控告我成立的機會有多少?

謝謝您的熱心回復

蘇子良 (馬克) 103-08-06 12:47

 依您所述仍可能構成過失傷害,惟仍須視個案情節,例如您是否為不可避免的行為主張無過失責任,以上答覆,請酌參,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6 23:08

您好,您可先依據警方作成之初判表就肇事責任初步判斷,蓋過失傷害之成立仍以具有過失為前提,故若初判表中您之部分查無肇事責任,且聲請鑑定後亦查無您之肇事責任,則部會成立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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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朗 103-08-13 06:08

律師你好:

想再請問ㄧ個問題,如我內容所說,對方行進之路口障礙物且無設置凸透鏡,致使我無法辨識該處有巷口及有無車輛進出,是否已構成該注意但無法注意之行為呢?我方是否可依此做為不可避免的行為主張無過失責任呢?

阿朗 103-08-14 16:27
回覆 馬克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仍可能構成

 

律師你好:

想再請問ㄧ個問題,如我內容所說,對方行進之路口障礙物且無設置凸透鏡,致使我無法辨識該處有巷口及有無車輛進出,是否已構成該注意但無法注意之行為呢?我方是否可依此做為不可避免的行為主張無過失責任呢?

Eric 103-08-05 21:27

今天下雨騎車途中 我騎車直行車輛往前行 右邊巷子突然一輛汽車右轉進來

我為了閃避 煞車不及 造成摔車  身上多處擦傷 背部也有嚴重的撞擊造成的疼痛 機車也有小損傷  請問一下對方車輛有無肇責? (不禮讓直行車輛先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基本上仍肇責,您可以先向警方請求初判表,來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5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方會於車禍後一個月內作成初判表,就雙方是否有肇事則讓初步判定,故您可先依該表判斷是否與對方和解會是否向對方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聲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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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 103-08-06 17: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回覆如下

對方基本上仍肇責,您可以先向警方請求初 ... (恕刪)

 當下已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可是當下發生時 對方車輛直接開走  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嗎?

Eric 103-08-06 17:34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

下已有報警 也有叫救護車

可是當下發生時 對方車輛直接開走  有肇事逃逸的嫌疑嗎?

方會於

LoRn 103-08-05 15:24

我女朋友車禍(機車)對方(汽車)

鑑定報告分析如下:

我方尚未發現肇事因素

對方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肇事致人受傷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及61條3項

我方申請調解

第一間醫院診斷證明:

病名:1.左大腿、左膝、左踝、左足多處擦傷,鈍挫傷2.右手、右膝擦傷3.腦震盪

醫師囑咐:宜休養

再次複診醫生囑咐改成宜修養一個星期

第二間醫院診斷證明:

門診6次,經醫師診斷屬實特予以證明

第三間醫院診斷證明:

挫傷、大腿挫傷、小腿挫傷

 

左右腳變長短腳需復建但醫生證明都未駐名需多久時間,目前無法久站

 

請問沒有著名要修養多久有辦法提出精神賠償以及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嗎?

另外保險公司負責賠償部份是機車以及醫療嗎?

 

您好

只要你有受傷就可以提出精神賠償

但勞動力減損部分目前只能請求一個星期的薪資損害

車損部分要由對方賠償

保險公司除非有第三責任

如果是強制險只處理醫療部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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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08-05 23:1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顯無調解誠意,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撰寫刑事告訴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若對方不願與您和解,可待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刑事過失傷害告訴期間僅有六個月,應注意避免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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鴿子 103-07-16 16:39

前幾天我跟人機車機車擦撞,然後雙方機車都有小擦傷,說好自認倒楣也沒報警,之後對方先行離開現場,我也隨後離開現場,誰知道對方忽然反悔,回現場後報警,告我肇事逃逸車禍現場都沒監視器,警方只憑一段對方追隨在我後面的短影片,就要送辦我肇事逃逸,請問警方依這樣證據,有辦法成立肇事逃逸要件?.....麻煩各位先輩幫幫忙!

SP:如果我找出他先行離開經過前方路口的影片,證明是他先離開現場的,這樣有幫助嗎?

還是說當時我有載一位隔壁小五生,幫我作證是對方先離開的,這樣可以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6 17: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無人受傷,似不成立肇事逃逸,且若有相關監視錄影器可證明非您先離開現場,即使對方有受傷,您亦不成立肇事逃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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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請先針對隔壁小五生先錄音,不能教他怎麼說,要讓他自然的說。 二、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證人有時候受到了壓力,會說他忘記了。尤其小五其實真得很小。 三、肇事逃逸不是小事, ,可以搜集的證據還是要多搜集的呀。 楊俊鑫律師09289679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如要現場約談請先電
丫宗 103-07-14 15:36

律師

我是昨日於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案件,我是支線由西向東行駛自小客車,對方是幹線騎乘機車由北往南,而我行駛自小客車路口一半,對方機車衝撞到我的車門,雙方車體均有受損,而對方身體輕微擦傷,昨晚因交警告知路權在對方,所以我就先行和對方和解,簽訂醫藥費1萬及負責租用機車之維修。(醫藥費1萬元已付完)

今日卻被租車行告知維修費要2萬6仟元左右,我覺得好像被坑了,請問律師我有何其它方法處理呢?

(有致電到車禍諮詢問過,是告知1個月後去交通隊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然後再依上表責任比例賠償)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14 15:5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當初沒有約定依據過失比例,則日後肇事責任結果下來,恐亦無法主張。

2、至於修繕費用,您可以要求對方提供明細,您可持明細前往熟識的車廠,請求協助審視,並且扣除折舊費用

 

丫宗 103-07-14 16:09
回覆 丫宗 的發言內容:

律師

我是昨日於十字路口發生車禍案件,我是支線由西向東行駛自小客車,對方是幹 ... (恕刪)

 感謝律師的回覆

我就依律師方法看可以省多少

感謝律師的協助

小安 103-07-12 14:21

我是一名學生因宿舍及停車場在人行道上,所以每天必經人行道,由於那邊往來以學生居多,來來往往的學生都是用騎車方式行徑,所以也是這樣回住宿地點,然而一次回宿突然路人衝出結果車禍,我全身多處擦傷眼睛差點失明,但是我行經時速很慢,我是順向但是是騎乘機車,想請問如果依照責任歸屬,我這邊責任較重對方那邊是不是完全沒有任何責任可言?甚至機車醫藥費都不能請求任何賠償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3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是初判表之肇事責任分析,釐清雙方之責任歸屬,惟因事故地點為人行道,故可能會將您之責任拉高。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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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動鳴 103-07-12 00:00

我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要向左轉的,車道在紅綠燈哪邊是三線道,對方車子停在快到3線道的後面車子停是斜的,之有一邊輪胎過中線,我前車有過可我要過去的時候發生擦撞,但我不知道他車子有倒退嗎?

可是我現在判決書還沒下來要跟對方調解要怎調解,我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對方,但對方知接過一次後就沒再接聽過了,我詢問過保險公司跟他對話的內容,保險公司請對方進廠維修或枯價把哪費用提供給他門,對方沒有理會。

我車子是小轎車,對方小貨車

我車子右側從前面刮到後面葉子板都是刮傷,對方車子左後側輕微擦傷

這要怎跟對方談和解

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

顏寧 (顏寧律師) 103-07-12 23: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已進入訴訟,對方拒絕和解,可待法院判決後,再依判決執行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若開庭(會)未接,亦可撥0910638932由本所房佑璟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顏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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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動鳴 103-07-25 15:20

謝謝律師妳的回應,因最近工作比較忙還有上下班的時間才造成現在才看到律師妳的回應,目前還沒進法院,還在是在跟對方打電話對方不接狀態下,還有一個疑問假如對方一直不理會的話會自動轉到法院哪邊開庭嗎?

還有想請問一下像這類案件,沒有進法院的話他追溯期是多久,因為我有詢問過友人但是她們也知說法院判決後追溯期是十五年?

風動鳴 103-07-11 23:40

我在十字路口發生擦撞,我是要向左轉的,車道在紅綠燈哪邊是三線道,對方車子停在快到3線道的後面車子停是斜的,之有一邊輪胎過中線,我前車有過可我要過去的時候發生擦撞,但我不知道他車子有倒退嗎?

可是我現在判決書還沒下來要跟對方調解要怎調解,我保險公司有打電話給對方,但對方知接過一次後就沒再接聽過了,我詢問過保險公司跟他對話的內容,保險公司請對方進廠維修或枯價把哪費用提供給他門,對方沒有理會。

我車子是小轎車,對方小貨車

我車子右側從前面刮到後面葉子板都是刮傷,對方車子左後側輕微擦傷

這要怎跟對方談和解

雙方都沒有人員受傷

funky 103-07-11 21:11

機車雙載我是駕駛,因意外(黑油滑倒)所以我及乘客都有受傷,我是左膝撕裂傷縫合處理以及一處面積五成五的擦傷,對方是下肢約三四處輕微擦傷即兩顆門牙磨損(需抽神經),事後對方家長向我求償其製作兩副牙套費用的一半,總共為8000元,不知道這樣的求償比例是否合理?是否要立和解書之類的預防未來發生問題可能又被求償呢?

沈恆 (沈律師) 103-07-12 03:10

您好!要視駕駛有無過失而定,倘若駕駛行為有過失,其責任應不只賠半數,且有刑事責任;倘若駕駛行為無過失,就不用賠償。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smile 103-07-08 23:36

我們綠燈直行後來有一台車違規右轉還闖紅豆燈

我們有按喇叭提醒他 後來他還是撞到我們車子的又後方車門靠近後輪

人沒受傷 車擦傷

我們有報警 

後來有打2-3次電話給撞我們的人 說車子要怎麼處理

撞我們的人都說上班很忙 晚點打給我們  等他的電話 都沒有消息

後來又打一次電話給他  對方有跟我們約時間 後來時間到了 打給對方就不接電話

有傳簡訊給他 他還是沒跟我們聯絡

想請問律師我要提告 需要準備什麼 費用怎麼算  那上訴的費用是要誰來給

謝謝律師  因我們要提告 所以麻煩您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8 23: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為您處理訴訟相關事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smile 103-07-08 23:58

你好

我要準備什麼? 如果委託律師 費用怎麼算  如果自己上訴的話 需要什麼 那要怎麼上訴 去哪邊上訴

123 103-07-07 23:48

我開車擦撞到路邊車子,對方不在車上,當下沒發現有撞到,後來停車發現擦傷才開回現場。回現場後發現警察在測量現場了。

Q1:請問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Q2:如果這樣是肇事逃逸,請問甲式全險能理賠對方車損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7-07 2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肇事逃逸需致人死傷為前提要件,若您無致人死傷,似不成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或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林智群 (klaw) 103-07-08 08:22

 沒人受傷,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至於可否理賠,要看保險條款而定

Bobo 103-07-06 12:52

今年2月在淡金公路(淡金路四段、新埔子路口)上發生車禍,我方為直行車(機車雙載),對方為對向迴轉車(汽車),當時號誌燈為閃黃燈路口迴轉,雙方應該皆有路權。當時是塞車的狀況下,故我方車速未超過限速50。

擦撞當下應是雙方都有疏忽(都沒有看到對方),但擦撞後對方未立即停車(對方說法是我們車速過快沒有感覺到撞到人),我方駕駛先被對方汽車後輪各壓過一次,後座乘客再被壓過第三次,造成我方駕駛肋骨斷了七根、肺部氣胸、左手上手臂骨折及身上多處擦傷,後座乘客被壓過頭部,因有戴安全帽故只有臉部輕微擦傷、左腳踝骨折及腿部多處擦傷

目前談了兩次和解,對方都不願和解,覺得和解金額太高,以及對方認為我方車速太快所以沒感覺到撞到人,認為他不是故意的,所以不願支付和解金,第二次談的時候我方將和解金再做打折,對方依然不願支付,因刑事追朔期六個月快到,故我們想要先做提告的部分,想要請問律師,我們要如何提告、以甚麼方式提告對我方較有利?

 

要具狀向地檢署提出刑事告訴,但依你所述,雙方的肇事責任歸屬還須鑑定民事賠償部分,也會考量過失比例,損害賠償項目、金額也是民事攻防的重點,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Chen Ru Ru 103-07-05 13:36
我於6/10在澎湖望安發生車禍,已報警做筆錄,當下雙方同意私下和解,對方機車比較嚴重、我則是傷勢較重,當下雙方口頭約定對方機車維修費用一起負擔,我因為多處擦傷、門牙齒槽骨骨折及掉一顆牙,說好缺牙由對方全額負擔,其餘傷勢我自行負責吸收醫藥費用,現在對方一直以雙方都有錯、經濟壓力大,不願意全額賠償植牙費用8萬,只願意支付一半費用,我已多次提醒當初的約定,也願意退一步自付2萬,由對方賠6萬、可以分期匯錢,但對方仍只願意負擔一半,甚至提出若無法接受就上法院處理。請問我該怎麼做?

RuRu您好,

當初您們和解有無簽和解書?若無,或和解書沒有記載拋棄刑事告訴權,得向對方提起刑事告訴(過失傷害罪)。對方是機車受損,毀損罪不罰過失(沒有過失毀損罪),去法院對您較有利。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此回答對您有幫助,尚請您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戴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Cena 103-07-01 13:40

律師您好: 請問我與對方相撞騎車對方開車  他是從巷子出來的 我是車流量比較多的路 對方直接衝出來沒注意左右方來車!!

車禍鑑定初步研析表出來 是寫著因此交叉路口無任何停.等.慢之類標誌和雙黃燈 又同為直行車所以我左方車未禮讓又方車先行

然後對方的肇因是寫著未減速慢行 做隨時停車之準備!

然後監視器很明顯的是他幾乎攔腰撞我右前方  他的車子則是左前方"貓"(台語)進去!!

對方完全無受傷 我車子幾乎整台全毀 多處擦傷縫兩針大腿血腫(20CMX20CM) 我請假一個月多 這樣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嗎?

如果告了法官會成立對方過失傷害嗎?我可以怎麼向對方求償呢?

7/10(下禮拜四)就要調解委員會了! 請律師為我做個解答!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7-04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對方的行為構成過失傷害罪,需要注意必須6個月內提出告訴。

2、有關請求賠償的部份,包含醫療費用、不能工作損失、其他財產損害,精神慰撫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