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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A 104-01-10 15:50

我在1/7號半夜 被酒測 測出來0.32

無肇事 也沒傷到其他人 單純騎車騎不到兩秒就被警察攔下來

由於我大四即將要畢業,在未來有很大的規劃

預計今年要出國打工,簽證會有影響嗎?

在回國後想要考航空地勤,對我的工作會有影響嗎?

酒駕公共危險罪,它能銷案沒紀錄嗎?

申請良明證會有紀錄在嗎?

我有去法院,之後有驗指紋 還有拍照.

我真的滿擔心我的未來的 希望能迅速地回答我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10 17:5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原則上至少判處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會有刑事紀錄。

2、無法取得無犯罪紀錄證明書(俗稱良民證),會影響工作、簽證,但是必須依據您要去的國家、要應徵的公司是否有要求而定。

法律小學生 104-01-10 18:52

大大你好 如上面律師所述 原則是會被判刑留下前科紀錄沒錯

            但也不是沒有其他妥善處理的辦法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10 22:39

您好,建議您委任律師撰寫緩起訴聲請狀,向檢察官求得緩起訴之機會,如此,即可避免有前科紀錄唷!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10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酒駕之初犯,您可盡速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請求緩起訴之處分,若有機會獲得緩起訴,期間內亦無被撤銷緩起訴,即無相關之前科紀錄。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

建議您應盡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本所有為當事人聲請成功之案例經驗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104-01-09 09:24

律師您好:

前幾天騎車在板橋發生一場車禍,由於超左前方的機車超車不慎,以至於和機車有小擦撞(我的後照鏡不知道撞到他哪邊 應該也是後照鏡不然就是把手),由於後照鏡當下是被撞歪的,也沒聽到後方機車有摔倒的聲音,便繼續騎乘至下一個路口紅燈(與肇事地點大約距離200-300m),在當時有計程車司機告訴我我撞到人,對方摔車了,我便在旁邊停車準備打電話報案時剛好有員警經過,便告知員警自首我騎機車撞到人,並詢問過來的時候有看到對方的情形是如何,該員警說沒有但是要留下聯絡資料,後來又有兩個巡邏員警經過,該員警便詢問經過的那兩名員警問說剛剛有看到車禍嗎?那兩名員警也說沒看到,接著該員警抄完我的通訊及駕照上的資料後便跟我說:如果對方報案的話會通知我,那如果對方沒報案的話就算了。

隨即離去,因為趕時間,所以也沒有繞回去事發地點了解當時情況。直到當晚某分局的員警打電話過來說因為我有肇事,所以需要做一下筆錄,做完筆錄也打電話向對方詢問和解的事情,但對方目前卻不願意打算有和解這條路,也就是說要走法院這條路,因為承辦員警跟我說我可能有涉及"肇事逃逸罪",當下覺得不妙!
按照時間推算,我報案的時間應該是比對方來的早,再加上該員警也跟我說若有是會通知我,若沒事的話就算了,便叫我先行離開,於是我就傻傻地離開了沒回去,現在覺得欲哭無淚,想請問難道沒有別的辦法了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09 23:3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可能有爭議,因為您雖然跟員警說明可能有車禍,但是您並沒有回到現場,致令車禍事故不明。 2、建議應該盡速找出之前留下您聯絡方式的員警,並以此證明並無肇事逃逸的故意。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10 07:09

您可以了解一下您是怎樣被查到肇事的,如果是因為您當初主動留資料的話,那應可認為是自首,惟無論是否,建議您儘快找到當初您留資料的那名員警,以資證明您並未逃逸,以上。

阿瑋 104-01-08 01:04

我去年底因在路上騎車無緣無故遭人辱罵一時激動追上去推他問他為何罵人…結果對方對我提出傷害告訴!監視器確實有拍攝到我推他!我也承認!但起因是因為他先罵我!承辦警察也說他有看到對方先朝向我開口!我當時在對方左前方3公尺!但是監視器沒有錄音!所以我對他提出的公然侮辱不成立…今日收到法院判決40天…說我有前科是我不滿對方沒有靠路邊騎車所以出手傷人!跟我們開庭時所敘述完全不同…我該如何上訴?而且檢方或是警方叫我找證人我就算知道當天在場的車牌我也無法知道如何聯繫對方…我只是個工人一天才賺一千元…我該如何自保…如果這樣那我天天在路上亂罵人別人來推我我就跟他要幾萬元這樣對嗎?

阿瑋 104-01-08 01:01

我去年底因在路上騎車無緣無故遭人辱罵一時激動追上去推他問他為何罵人…結果對方對我提出傷害告訴!監視器確實有拍攝到我推他!我也承認!但起因是因為他先罵我!承辦警察也說他有看到對方先朝向我開口!我當時在對方左前方3公尺!但是監視器沒有錄音!所以我對他提出的公然侮辱不成立…今日收到法院判決40天…說我有前科是我不滿對方沒有靠路邊騎車所以出手傷人!跟我們開庭時所敘述完全不同…我該如何上訴?而且檢方或是警方叫我找證人我就算知道當天在場的車牌我也無法知道如何聯繫對方…我只是個工人一天才賺一千元…我該如何自保…如果這樣那我天天在路上亂罵人別人來推我我就跟他要幾萬元這樣對嗎?

阿瑋 104-01-08 00:39

我去年底因在路上騎車無緣無故遭人辱罵一時激動追上去推他問他為何罵人…結果對方對我提出傷害告訴!監視器確實有拍攝到我推他!我也承認!但起因是因為他先罵我!承辦警察也說他有看到對方先朝向我開口!我當時在對方左前方3公尺!但是監視器沒有錄音!所以我對他提出的公然侮辱不成立…今日收到法院判決40天…說我有前科是我不滿對方沒有靠路邊騎車所以出手傷人!跟我們開庭時所敘述完全不同…我該如何上訴?而且檢方或是警方叫我找證人我就算知道當天在場的車牌我也無法知道如何聯繫對方…我只是個工人一天才賺一千元…我該如何自保…如果這樣那我天天在路上亂罵人別人來推我我就跟他要幾萬元這樣對嗎?

一、若無資力請律師請考慮找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

二、搜證上可找對方錄音,這雖然難但如果搜到有機會翻盤。搜證時注意安全別起衝突,以電話聯絡較為妥當。

三、若無法搜證可考慮與對方和解,在二審爭取緩刑

四、上訴期間只有十日,十日之末日以法院收文為準,不是以發文為準,若時間快到寧可親自到法院寫簡單上訴狀先上訴,也不要寫得複雜卻超過上訴期間而判決確定。簡單上訴狀可洽法院訴訟輔導科。出狀後再律師討論,有很多地方都有律師免費法律諮詢,像士林地檢服務中心就有…

五、若後續判刑確定而無力給付罰金,可考慮向檢察官聲請易服社會勞動或聲請分期清償

台北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先生您好,個人若無資力委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請求協助,建議您與對方和解,在二審時可爭取緩刑,以上回覆如仍有疑惑,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等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8 20:10

您好,建議您與對方和解,爭取緩刑之機會。

Qoooooo 104-01-06 12:22

我弟剩2個月滿18因為快考試了所以家裡就會讓他騎車順便練習,前幾天晚上他要出門買東西,沒戴安全帽,遇到十字路口看到黃燈加速衝過去,但是來不及燈就轉紅結果撞上橫向剛起步的人,兩方都摔倒在地上

請問我弟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

我們有沒有權力或是保障?

有沒有什麼解決的辦法?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1-06 12:58

紅燈之一方,侵犯他方之路權,被認定過失比例會比較高。

建議與對方直接進行調解,拿出誠意賠償合理金額,調解成立,載明對方拋棄民刑事追訴權利。這樣對小朋友比較好,避免留下前科紀錄。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6 22: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車禍事故初步判定表,並依初判表中之肇事責任分析作為初步之基準,與對方談論和解事宜。

小堯 104-01-02 01:12

今天下午我去買東西,

而當時綠燈,而有小孩衝了出來,

且並未走斑馬線,而我因被汽車擋住死角,

煞車不及,撞上那小孩,

之後我因為害怕而肇事逃逸,

我之後要去警局備案說明嗎?

事後,我有回去車禍現場,並沒血跡之類的證據.只知道有擦撞到小孩子.

因為我從未騎車撞到人.因此我很害怕.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去報案說明的話,那我會負刑責嗎?還是我會有罰單?

沈恆 (沈律師) 104-01-02 09:52

您好!

如果有人受傷報警,您除了應負刑事肇事逃逸罪責可處1~7年有期徒刑外,還會有違規罰單及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1-02 17: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有受傷並對您提出刑事告訴,您可能涉有肇事逃逸之犯罪,您可至警局報案自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2 23:00

您好,建議您自首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1-05 20:39

同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言,建議還是主動出面,肇逃部分要看對方有致傷,有致傷才有刑責。致傷而肇逃者,非告訴乃論,但若自首又無前科,或可爭取緩起訴,供參。

小堯 104-01-02 00:47

今天下午我去買東西,

而當時綠燈,而有小孩衝了出來,

且並未走斑馬線,而我因被汽車擋住死角,

煞車不及,撞上那小孩,

之後我因為害怕而肇事逃逸,

我之後要去警局備案說明嗎?

事後,我有回去車禍現場,並沒血跡之類的證據.只知道有擦撞到小孩子.

因為我從未騎車撞到人.因此我很害怕.

希望有經驗的人可以告訴我,我該怎麼辦?

我如果去報案說明的話,那我會負刑責嗎?還是我會有罰單?

一、車禍致人受傷肇事逃逸判得不輕,若證據夠的話可判六個月以上,可爭取緩起訴緩刑。但會考量有無前科累犯

二、有的人會藏起來,被抓到再處理。

三、自首減刑

四、這個網站並未限制警察不能來喔,以後問問題別那麼直接。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淺黑色 103-12-30 23:16

朋友今年三月騎機車不小心碰倒前方騎車的阿姨,那位阿姨已向我朋友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索賠七萬多,此外還要求我朋友要額外負擔近四十萬的理賠金,當然我朋友是賠不了的,而且對方也不拿出車禍當天的診斷書,只拿出五月跟八月的診斷書,就要我朋友理賠那麼多,裡面包含精神賠償,無法工作薪資賠償,。。。等等的列一堆,就說她是因為這場車禍導致膝蓋半月骨裂開,但車禍當天朋友全程陪同醫生當下也叫那位阿姨起立坐下走幾步路,大致都還行。。。不像她日後診斷書寫的那麼嚴重,所以我朋友很不服,請問這樣上訴狀如何敘述如何寫。。。謝謝

 您好:

建議應將對方之訴狀提供予專業律師協助分析如何應對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老師 103-12-29 01:55

前些日子上班,離開辦公室在園區騎乘公務車時,遇見老闆與管理員在對話便停下來聆聽,好像在爭執什麼,不是很了解,但聽到管理員囂張地說他親戚是議員、檢察官怎樣怎樣的,我就說"檢察官有什麼了不起"(我是因為管理員當下囂張的語氣說出口而非針對檢察官的行業)他便指著我說"沒你的事",我就離開了,事隔多日收到警察通知我去做筆錄,說有人告我恐嚇,警察說管理員報案指出當日11點我"夥同"我老闆去找他並對他說"檢察官有什麼了不起,我懶X給你吃"於是告我恐嚇(好像也有告我老闆);我是騎車遇見我老闆才停下來的何來夥同之說,那天的事是下午發生的,因我的常態上班時間是中午12點(可惜無打卡紀錄)很少很少會提早到公司,也絕對沒有說"我懶X給你吃"那句話,當然連他叫什麼名子都不知道(現在也還不知道),而我的前一份工作是國文代理教師,對於這種話語更是不會去說出口;做完筆錄後隔些日子就收到了簡易庭的通知單,就在近日即將要報到。
故想詢問各位專家的意見,雖然朋友都說不會起訴,但還是會擔心到睡不著覺,尤以日期將近失眠更為嚴重,對於此事件的處理方式,是否可提出保護令等相關措施至少保障我未來不再遭受此人不實指控之官司(因工作需求未來還是會有碰面及交談工作內容的機會,不然我是想避而遠之以免又被加話控告)或者提出誣告妨害名譽誹謗、性騷擾等類似的懲罰,以達到告誡阻嚇的作用,以免事後不斷以官司騷擾,因對法律不了解,希望借助各位專家替小弟解答,謝謝。

就您所提【毀謗恐嚇】的刑事問題,歡迎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您好:

1.依您的描述並未構成恐嚇罪,除非管理員能提出其他人證或監視錄影帶,證明您確實有恐嚇的行為。

2.您的情況並未符合申請保護令的條件,但您對方的行為涉嫌違反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項之誣告罪,因此若您認為對方故意陷害您,一旦對方申告之犯罪事實經過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或法院為無罪判決後,您即可向檢方提起誣告告訴。若您有任為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不用過於擔心。

二、一般就算有錄影帶也很難證明有恐嚇

三、恐嚇成立一般的證據

[一]自己承認[你沒有恐嚇他,千萬別亂認]。

[二]錄音[如果不是你的聲音可以請求聲紋鑑定,如果真的有說而且被錄到音,那做法就不同了。

四、如果這樣說你還擔心,可以找個律師查一些無罪判決給你參考,也查一些有罪判決給你參考。很多人擔心是因為不懂,如果都讓你懂了就不會怕了。台灣刑事實務上特重供述,而被告供述不論是在警局、地檢,或法院的供述都可當做不利被告之認定,所以講話之曾一定要想清楚。

五、如果告他誣告,他持續的不斷的找各種理由跟你糾葛,未必是好。誣告的部分如果檢察官認為他有檢察官會自己處理。

六、以上,希望有幫到你。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林老師 103-12-29 13:29

謝謝各位專家的答覆,也放心了,其餘就就交給檢方偵辦是否有誣告罪嫌就好,我沒有說的話當然也不怕別人憑空拿出的證據,再次感謝律師們的專業意見,讓沒有法律專業知識及相關資源的我心裡能夠踏實也知道如何應對^_^

85 103-12-25 13:08

事情是這樣的

前幾個禮拜我騎機車載著人,在路口紅燈,前方有一輛機車也在等,綠燈了我們各自起步,前方機車突然急煞,我因反應不及而撞到,因是小面積碰撞,當下看對方排氣管沒有事情,而我只有車殼掉漆,想說摸摸鼻子就算了,又因為後面有車按喇叭在催,所以我就騎車先走了,但今天中午我才得知對方表示我肇事逃逸,警局有寄通知單要我到案說明,可是單子是寄到我的戶籍地址,但是我不住在戶籍地址,所以我沒收到信件,而是家人拿給我我才收到單子的,可是他要我12/24就到案說明,但是我12/25才知道,請問這整個事件我應該怎麼處理表較妥當,另外需要注意些甚麼,請各位律師們幫幫我 謝謝!!

先向警察改約時間製作筆錄,再委由律師陪同前去警局,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建議委請專業律師陪同赴警察局製作筆錄,倘若仍有法律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與本所聯繫,我們當以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實務經驗回覆您的問題並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扶助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

林智群 (klaw) 103-12-25 17:58

如果對方沒有受傷,就不會成立肇事逃逸,

建議就對方車子損害部分進行和解 

一、不動聲色,不要跟你載的那個人說你被告了,然後偷偷錄你載的那個人音… 二、搜集到這個錄音之後記得拷貝成DVD 三、肇事逃逸如果成立的話不是輕罪,最少都六個月,還不能易科罰金。 四、對方如果沒有受傷的話是不會有這個問題,但是小小的一個瘀血就算了…所以證據的部分你要多搜集 五、關於其他部分的搜證可能要找個律師聊一聊,找一些無罪的判決給你參考… 六、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勝者先求勝再求戰;敗者先求戰再求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如要現場諮詢請先電話聯絡預約時間,謝謝
103-12-24 19:31
律師:我想請問ㄧ下,在巷子我們騎車時速很慢,突然眼前有2歲多的小孩突然從我們眼前衝出來,此時我們真的來不及反應,小孩的阿嬤跟他的姨嬤們剛好是在停車,所以他們也沒注意到他的孫子,當下撞到小孩我們立刻停車看小孩也問是否需要去醫院以及報警,小孩的阿嬤ㄧ直叫小孩走路看看,小孩是沒事,也可以走,但我還是提出去醫院檢查.但他們都說不需要,只叫我留電話本名說會跟我連絡!後面阿嬤又ㄧ直說撞到人就是不對,不管小孩是否衝出!我是怕後面她們跟我要求醫療以外的賠償??此時我應該怎麼處理??有醫療是否也要請他們給我收據呢!我當下沒報警後面備案有用嗎?因為是否撞到人就是不對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4 21:07

您好,建議謹慎處理並保留相關證據,以避免對方提告肇事逃逸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4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快至警局備案,並請警察調閱路口監視錄影畫面,以利日後判斷雙方歸責之程度,避免對方對您獅子大開口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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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103-12-22 22:46

103.07.03早上,妹妹被同事載去打工,途車發生車禍,自行撞上中央分隔島,對方僅輕微腦震盪挫傷,未開刀。而我妹全身多處骨折挫傷

騎車的同事(肇事者)剛滿18歲,而我妹未滿18歲。兩人均在就學,機車是跟別人借的。

住院期間僅對方爺爺奶奶出現,出院後到處與人說家貧無法負擔賠償費用

妹妹的受傷情形如下:

頸椎骨折:開刀放置鋼釘(頸椎前位固定),脖子上有約4公分的傷痕,配帶頸胸椎固定架至少半年

右側橈尺骨幹骨折:開刀放置鋼釘固定復位,石膏固定,術後造成右手縫合疤痕,10公分

右側鎖骨骨折:配帶鎖骨固定帶固定,因未開刀,復原後有明顯凸起處

右大腿撕裂傷:急診縫合,但疤痕明顯(5公分)

左大腿擦傷:目前還有疤痕(面積約6*3公分)

請問:

1.未經當事人同意,家長能代為提告求償嗎??該準備什麼文件?

2.未滿20歲需由法定代理人出面,我該如何確認法定代理人是誰呢?

3.美容費用工作損失、精神賠償如何計算?

 

1. 父母為法定代理人,可代理起訴

2.關於各項損害金額的計算和舉證,涉及專業,建議委由律師代為處理

胖子 103-12-20 14:35
這星期三時早上8點我騎車出去買早餐,(男友家)返家開門時突然三名刑警靠過來要求我停車熄火,表明他們是刑警說他們拿著傳票證人身分帶我回我自己家說有搜索票要搜索我家,我到我家門口時我要求等我男友來才開門,警察說你這麼不配合辦案沒關西到時我請檢座來連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搜索!!到時搜得亂七八糟可別怪我們,這麼喜歡拖時間到時回局裡你舊知道!我會把你排在最後面才處理,別自以為聰明。 當下我想說請法扶律師到場陪伴結果打電話時卻得到只是傳票他們不會來的回應 而後警察說還要拖是不是?真的要我們給你上手銬直接等檢座來搜查你才肯配合是嗎? 請律師? 我看你有那麼多錢可以請嗎?到時候沒請到我們可要笑死你!還是你要打110?我們告訴你現在請律師來也沒用啦!律師到場也不能干涉我們警方辦案,只能在旁觀看而已,真的不要以為自己很聰明!反而會害到你自己拉! 後來我不知道怎麼辦才好,一直哭 警察很生氣的大聲說真的不配合我們警方欸,我們沒必要陪你在這你拖! 然後其中一名刑警拿出手銬來說把他銬起來好了這麼不配合!帶隊的小隊長說我打電話請檢座來先把他銬起來順便叫他先在搜索票上簽名!等等檢座來就說他極度不配合辦案等話 .... 我才22歲甚麼也不懂...我好怕會怎麼樣更怕他們上我手銬,最後拿著手銬與拿個搜索票的警察直接靠過來要我簽名(手銬的則是在旁作勢要銬我)然後說等等等檢座來看誰比較難看!我們現在頂多也只是去你房間看一看等等檢座來可就不一樣了整棟房子(現居地址)與隔壁你叔叔家(戶籍地址)都跟你翻過來看!!搞得亂七八糟也是因為你自己不配合辦案,自己看著辦。 我心生巨大恐懼求警察別這麼做我簽 我簽.... (我不知道搜索票要簽同意搜索??還是真的搜票根本不用簽名?) 警察說哭什麼自找的 !!  簽了之後檢座也沒來??  要求我帶他們去我房間我說要等我男友來(因為我家沒人)在場只有我跟警察4人所以我想等男友來 警察跟他同事說他還是一樣不配合欸,另一個警察說直接上銬!不搜了!直接待他回局裡!晚點等檢座來局裡在直接待他回來把他叔叔家與他家全部搜索! 浪費我們時間!莫名其妙! 然後警察2個靠上來抓著我的手向門外走去要上車,我就說好好好 給你們搜給你們搜..... 後來他們只有去我房間裡看看找找就直接帶我回局裡做筆錄,做完後警察拿一張傳票給我說這是你的證人傳票收好! 我就問請問我只是證人!你們也不是拘提我!剛才搜索時也沒搜到任何違禁物!我是否能夠拒絕採尿!? 警察說:他又開始不配合了,自以為聰明?就跟你說了不要一直耍小聰明只會害了自己,現在不想採尿沒關西等等我們去跟檢座申請強制採尿!到時看你尿不尿!! 被恐嚇脅迫之下,我說我尿我尿.....簽下自願採尿的單子(警察說:白目嗎?他媽的自以為聰明阿?操! ) 後來我第一次去尿因為女警在看我尿所以我緊張的尿不出來,又被帶回辦公室女警與那些警察說我沒有尿阿,警察就說時間是你自己的沒關西我讓你最後一個才送!這麼白木還不配合我們沒必要讓我好過! 第二次我說我想上廁所警察生氣的說到底有尿還沒尿阿?再等一下好了免得現在請女警來你等等又沒尿!你以為其他警察沒事做是嗎?都為了我跑上跑下就好了!! 所以等一下再叫女警帶你去,後來我忍到肚子都痛了很痛苦的和警察說拜託快點我要上廁所,警察才請女警來帶我去,去到廁所我尿了但故意沒用杯子接,裝了一點點馬桶的水,跟女警說對不起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女警說那就先到到小罐子裡等等有尿再補滿,又帶我回辦公室,跟警察說我尿沒接到只接到一點點, 警察就好幾個站起來說幹他媽的耍人不是這樣耍,有尿還能沒接到?操他媽的騙誰阿!耍什麼小動作阿把那兩瓶尿給我丟掉! 把這一壺白開水給我喝完,拿杯子到水叫我喝,我一喝完就馬上又到給我叫我喝..直到水壺的水真的快沒了才放過我...當時我邊哭邊喝,喝到肚子痛..又想吐..,我說可以休息一下再喝嗎? 警察大聲罵我自找的給我喝完! 喝完後想上廁所時我跟警察說,警察直接標我髒話罵我說不要再耍人了拉!他媽的你以為我們是白癡?說尿就要馬上叫女警上來陪你去?等等又不尿? 那麼喜歡讓我們等,那我等等在教女警上來好了,你慢慢等哈! 後來過了半個多小時才請女警上來,不過這次剛剛標我髒話的男警和女警說陪他一起去看我採尿,說我小動作很多這次看我怎麼做!叫我把外套和身上的東西全部拿出來,我身上剩一件長袖衛生衣和牛仔褲,然後叫我去廁所,一到廁所裡時男警先走進去把馬桶蓋全部放下來要我在馬桶蓋上尿就叫女警仔細盯著我尿他走去女廁門口等! 那時候我生裡期來所以導致弄的馬桶蓋上都血, 杯子裝滿時我放在地上 我說我可以繼續尿嗎? 女警說先擦一擦拉!! 我以為他是要我擦杯子,結果他說是教你把馬桶蓋上擦乾淨在掀馬桶蓋繼續尿!誰叫你擦杯子阿,男警在外頭喝斥他又在搞小動作了是嗎? 女警說沒有拉!他生裡期來稿的馬桶蓋上都是血拉!我叫他先擦掉! 後來我擦掉後我就繼續把剩下的尿尿完,要衝水時 女警說別衝!要求我把褲子穿上把杯子拿出來,他走進去看馬桶就對著外頭男警說他的尿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一聽跑進來說怎麼了是嗎? 女警說你看他剛剛在馬桶蓋上尿就有血,現在尿在馬桶裡的尿就沒血怎麼那麼奇怪? 男警就瞪我說小動作很會耍拉,很厲害嗎用偽尿?! 我立刻反駁說剛才女警要我先擦一擦我也順便先擦一擦我那裏再拿乾淨衛生紙擦馬桶蓋,後來我繼續尿沒有血我也不知道為甚麼! 男警對女警說認為有問題就叫他把杯子尿到掉,沒問題就叫他裝起來 當下我很絕望覺得一整個被汙辱被欺負...我不懂法律...更不懂警察辦案程序...法扶律師也沒來伸出援手.... 人權像過街老鼠般被踐踏的稀巴爛....好丟臉真的好丟臉..... 而後把我送地檢,以證人應訊.我要求檢察官給我替代療法院外治療或罰金,社會勞務義,檢察官說他會斟酌..... 直到晚上12點我才從法院走出來結束這個噩夢... 我8/10號剛從觀察勒戒出來到這禮拜2前都不曾施用..但這星期二時我因為氣我男友他朋友施用與清洗吸食器的水沒丟害我不知道把水 喝完 我在垃圾桶看到一個殘渣球就拿出來故意燒吸了兩口對我男友說真的那麼想要我再吃就對了?   結果隔天莫名其妙被帶回局裡又被採尿..... 我還在讀大學日間2年級,剛勒戒出來,五年內再犯不是會被抓去關3個月或是戒治嗎?? .....要事真的進去關我這輩子也毀了..我也不想活了.... 我想問還能夠主張尿液無證據力嗎?....星期三真的是個煉獄噩夢...

就您所提示的問題,請您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E-MAIL:q102327955@yahoo.com.tw,詳述細節,本所將循法律實務回覆您的問題,提供您最優質、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_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20 21: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五年內有施用毒品之紀錄,您再次施用,恐遭起訴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條,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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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20 22:12

您好,若是二級毒品,有機會求得易科罰金

筱娟 103-12-17 21:04

騎車綠燈右轉 不小心撞到一個阿嬤 責任歸誰 ? 

中間沒有斑馬線 ? 是阿嬤突然衝出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31 16: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似乎是對方沒有遵守交通規則橫越馬路,不過還是要依據相關事證判斷。

2、建議先取得初步判定表、現場圖,以利判斷。

 

103-12-12 13:13

您好

我想請問一下,如果對方是在fb公開發文(社團是有有限定人才可以加進去的,但裡面的人數做對不低於2個人,)說我疑似黃牛的行為,但是我不是,也把本名打出來(我本來就是用本名在賣),這樣我能告他,公然侮辱我嗎

 

事情是這樣,我在賣行動電源價錢是500,比原本官網貴

(事實是,我從我的貨源到台灣要加運費,我還有大陸購買的發票),我還不見得有賺到,原本只是好心想說多買賣給有需要的人,然後就有人說官網上賣345我賣五百太誇張,還有說我這樣是詐欺??外面露天網站賣500多含要運費,我賣500還要騎車送到你手上,他們這樣不是也叫黃牛,還是你也要告他們詐欺,但現在被公開還打出本名說我疑似黃牛,這樣以後加價不是就因為他這樣打會懷疑我的人格及買賣信用,請問我這種案子可以尋求法律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13 22:1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行為可能涉犯侵害名譽罪嫌,但是必須依據實際所張貼的內容而判斷,建議應該擷取網頁之後,尋求正式諮詢或是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小虎 103-12-09 18:58
你們好 (當時發生車禍時未滿20歲) 早上騎車去打工路上 看到前面紅燈了 我準備向右靠停紅綠燈 而對方駕駛(摩托車) 往我行車路線靠過來 而我為了閃避擦撞到旁邊的施工圍籬 然而撞到他的後照鏡。 他是騎豪邁125 我是騎擋車 T1 而我的車是完全不能騎(修理2500) 他的卻還可以「騎回去」(修理6100) 6100都可以買一台二手豪邁了。 當下他還可以爬起來走路 而我跟我學長(雙載) 卻滿身血。 我第一時間爬起來關心對方駕駛。 救護車來時 我們雙方並沒上車 因為我趕著去上班 在公司搽藥 而對方卻可以走路去開他家人開來的車回家 開車萊的那個還可以把它的摩托車騎回去 而我那檯是完全不能騎, 警察做完量現場後 各自回家 沒想到收到調解委員會通知時 到調解現場對方開25萬元的天價叫我這個還在讀書得學生賠 我當下並沒要求任何賠償。 25萬元(三個月的薪水12萬,10萬元得精神賠償,七千元醫藥費,六千元修車費) 等等得?? 對方自己去醫院診斷是:右腳小拇指閉鎖性骨折。 然後調解失敗 對方告我過失傷害 我反告他過失傷害 當下檢察官前對方說我們並沒誠意要賠償 (但是我們車禍發生後有意願要去找對方商量 以及送些水果給對方 對方拒之門外) 檢察官判決 叫我們在調解一次 結果也失敗 對方要求金額一樣 然後車禍委員會 講解車禍發生過程後?? 最近判決單出來了 刑事上 法官判 在調解一次 他說我從後面擦撞道對方雖然有錯 但對方阻擋到我行車路線 也有錯 判回重新調解 但又來一張 刑事附送民事訴訟單 金額要求賠償25萬 這該怎麼辦? 我們肯賠 但金額太高 跟對方說了 他們依舊要25萬 (我當時未滿20,還是學生)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9 22: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針對鑑定結果,依雙方過失比例分擔損害賠償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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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pe3318 103-12-07 22:20

您好

騎車下班途中遇到一台汽車惡意逼車兩次(有錄影)

因對方紅燈被擋住 我拍打後擋風玻璃 造成毀損 

警局作筆錄 對方諮詢朋友(法律專家) 對我要求和解內容 我賠償玻璃但是不能後續在對他提出逼車告訴 如果不同意 他將要對我提出 刑事 民事 告訴

強制 毀損 傷害 恐嚇 

筆錄電話那端(關切人士) 詢問 承辦員警 名稱 和 單號 我有錄音(警員沒理他 把電話 還給車主)

目前最後結論警員建議 先上調解委員會 半年內 可以再提告(但是對方條件我沒辦法接受逼車部分)

請問 如果最後不幸上法院 我能對車主 提告哪一些 公共危險 傷害 惡意逼車

公共危險 3千-2萬多 吊扣駕照3個月 這條有機會成立嗎 

感覺對方有點仗勢欺人的感覺

對方有申請 路口監視器  我有行車紀錄器錄影

上法院 我會被告成立哪一些 對方我能告他哪一些機率比較大

謝謝您的幫忙   

小妹 103-12-05 00:04

8月初下班回家途中發生車禍

沒有超速也沒有酒駕

行人過馬路沒有看是否有沒有來車就穿越馬路

距離不到一台機車的長度所以?車不急

雙方都住進加護病房

對方家屬都認定是我騎車從後面追撞

警察的初步判定雙方都有錯

我錯在閃避不及撞到行人

他是違規穿越雙黃線

如果協調不合上法院。。這樣不知道會怎麼判

 

 

 

小妹您好:傷勢有好點了嗎 ? 有關車禍人員受傷及車輛理賠問題,請您使用免費法律諮訊服務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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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2-01 19:21

你我父親在今日無緣無故被老闆資遣!完全無告知

本來我父親是一間塑膠公司分廠廠長,算公司的老員工了!

從公司有無到有都一起!但最近這幾個月因為不知名原因讓我父親降薪又降級,變成顧問而已!每天騎車去上班沒工作也不知道要幹嘛,付出很多年,以前工廠人員曾發生工作事故卻要我父親來承擔,總公司卻都沒任何動作,因為我父親再兩年就可以在同一個公司滿25年退休,現在卻因為不知名原因資遣我父親,跟我父親資遣費一個月2萬,僅可領兩年,但這樣我父親還是沒達到退休資格吧,真的覺得很可惡!請問這種事能請求提告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01 21: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向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公司之違法行為,若公司不願與您父親協調,可考慮提起訴訟請求相關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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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01 21: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除向勞工局申訴外,建議可同時提起確認僱傭關係存在之訴。 

 您好:

如果公司無勞基法所定正當理由解雇員工

則員工可向公司訴請確認勞動契約關係存在或請求繼續給付薪資

本所有多項辦理此類型訴訟之經驗

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洽詢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2-02 11: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至少有違法降新跟解雇的問題。

2、建議可以提起確認僱傭關係訴訟及請求給付短給薪資及這段時間的薪資

3、倘若您在北部,歡迎來電約正式會談時間。

 

水斗 103-11-30 17:00

九月十四日本人下班在T字行路口未成年無照駕駛發生車禍

我是直行車對方是左彎車,當時我燈號為綠燈,突然右側衝來騎車很快的機車,我剎車不及,直接撞上,我陸續有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圖,

對方明顯有刮地痕,本人看不懂道路事故圖,

雙方都是往右邊倒的狀態,我機車右側前明顯有損壞,

因此修車修了一萬二,也開了收據!之後我又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我與對方都有一條是沒注意號誌,而對方多了一條未成年駕駛因當場禁止駕駛,因為當時在急診問筆錄時,我完全沒記憶,之後被診斷為腦震盪,初步研判表雙方都是陳述路口號誌不太確定,而對方臉部有縫針,車禍過後有致電給對方家屬提出和解,而對方父親不打算走法律,而對方家屬則是沒有主動打電話慰問幾句,之後我提出調解並於12/4要進行調解,打算向對方提出機車損失、工作損失、醫藥費...,到目前為止我很多飲食要因為腦震盪改變飲食,不能喝咖啡、喝茶類、巧克力,若是碰到這些食品我則會頭痛嘔吐,工作損失是否可以將薪資轉入金額除以30天再乘上工作損失請假的那五天?如果沒有達到協議,是否可以告對方過失傷害?(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有規定),和解委員會會協助嗎?我也是第一次碰到這種糾紛,而我認為對方在拖時間。請各位律師替我解答此問題,謝謝您!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30 2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應該先去取得診斷證明書,看看需要休養多久,並以此主張薪資損失,並判斷是否有後遺症。

2、倘若雙方無法和解,應於車禍事故6個月內先告過失傷害

3、對方未成年的話,是適用少年事件,處遇應該不會很重,要把握機會和解,否則要有提起民事訴訟的準備。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30 21:30

您好,建議您向區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30 21: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彙整相關驗傷單及診斷證明,對對方提起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但對方為未成年,若有機會與對方和解,應盡量和解,避免您提出告訴,也得不到任何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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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曹律師所述

但因為雙方都有受傷且多少都可能會有過失之情況

所以對方也可以對您提出過失傷害罪之告訴並請求民事賠償

提請您注意

阿丹 103-11-28 01:53

我朋友騎我機車與老先生發生事故

我朋友安全騎車超速酒駕

對方橫跨雙黃線過馬路的自殺式行為 導致我朋友看到煞車不及摔倒

不確定有沒有撞到對方 只是雙方都摔倒

80歲老先生一摔全身病痛都來了 然後想怪到我方頭上

對方家屬態度差到極點 我朋友也全身多處受傷 沒關心過

一直嗆我爸有怎樣就告死你

網址是警局做的事故現場模擬圖

http://ppt.cc/sgKD

請問我方應該怎麼處理呢? 監視畫面目前找不到

如果提告 結果會如何?

因為對方這個月動了兩三次不知道什麼的手術

動玩第一次手術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 又回去動手術

既然能出院 之後細菌感染惡化也想賴在我們頭上?

需要請律師嗎? 費用多少阿

廖淑華 (廖律師) 103-11-28 09:00

您好:

可以先申請車禍鑑定鑑定雙方過失比例,或向法院聲請調解

 

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01

1. 朋友也有受傷的話,也可對對方提告過失傷害,另注意6個月期限。

2. 提告後就會移地檢署訊問,一般來說,檢察官還是會徵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

3. 如你朋友自認本身無疏失(但實際上有無疏失仍須待交通事故鑑定結果而論),當可積極爭取自身權利,並就對方所提不合理請求反駁。甚至你朋友有受傷,也可蒐集單據資料向對方索賠。

簡要回覆如上,請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8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朋友有受傷,可彙整驗傷單及初判表等相關證據資料,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對對方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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螃蟹 103-11-27 21:25

我今天發生被撞事件事情如下:

       早上八點多牽機車時被一台騎行中的機車撞倒,當下我有說要報警,對方一直牽行我倒下的機車說不用報警他會負起全部責任,我看雙方沒有受傷於是就同意他,當時看到事方現場的人問說你騎車怎麼沒有看到這個小姐在牽車直接這樣撞上來,對方卻說他”只是眼睛咪一下”怎麼知道會撞上,後來看我的車擦傷很嚴重就說這附近有認識的車行,他帶我去那邊修理,他會付那個修理費用,於是我們就去那個機車行,後來附近認識的阿姨到場看我的狀況也問他怎麼會撞上來,他也說”他只是眼睛咪一下就撞上來了,他會負起全部責任”後來由於小朋友一個人在家我不能在外面太久,所以我們雙方就留下了對方電話以及姓名,對方說機車修理好會在跟我聯絡,回到家後,大約到了中午接到機車行的電話機車行說聯絡不到對方我才驚覺到要去備案,備案完警察說因為沒有人受傷所以屬於民事案件要到檢易庭報案,然後說如果我要提告的話我的責任比較大,因為直行車最大,我應該要閃他。

問題如下:

1.如果我去提告是否我的責任真的比較大?

2.對方說他騎車時眼睛咪了一下我只有兩個人證都親耳聽到他說這句話,這樣對我堤告對方時有幫助嘛?

3.如果我錄音到對方說他會負起全部責任這樣我還需要賠償對方嘛?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27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損失金額不大,不建議您提告,您需先花費鑑定費用請求鑑定釐清雙方肇事責任歸屬,方得計算請求賠償之金額比例分擔,故若您欲提出告訴,您應先考量相關訴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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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孟杰 (鍾律師) 103-11-28 10:15

同上述大律師所言,若只是車損而人無傷且損失不大,則看可先考慮與對方商議和解賠償事宜,再看和解情形如何,如此較能儘速解決紛爭並避免訴訟上時間與金錢之耗費,供參。

螃蟹 103-11-29 18:21

那我想請問一下,對方後來出面了,也跟我簽了和解書,

上面說明了他會支付所有修理機車費用,我們雙方也蓋了手印,

但是到了約好他要去支付我修理機車費用時,

卻一直聯絡不到人,他也沒有按照約定去支付修理費用

導致我機車無法牽回,那我該怎麼處理呢?

兔子 103-11-27 11:33

事情是這樣的

我的朋友在昨日中午騎車追撞了前面的機車

由於有未保持安全距離的問題所以應該是我朋友要負全責

當下有報警,警察也有來現場拍照

後來將機車牽去給機車行估價,經過機車行的確定之後

我朋友付了750的車殼修理費

但是在當天晚上他又打電話過來說有其他地方損壞要我朋友賠償

不過警察和當事人雙方所照的相片都沒有拍到

我朋友無法確定是不是他在事後才自己狀的然後要一併算在他身上

有沒有相關的法條能夠了解這件事我朋友在法律上站不站得住腳呢?

民事訴訟法第277條:「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但法律別有規定,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不在此限」

 

依您所述,是對方向您友人主張有其他部分之車損賠償,依上開法律規定,應由對方提出證明,證明其他部分之車損亦是由該次車禍造成的,或至少要能提出您友人與其撞擊的方式可能造成該部分車損之證明,故您不用太過擔心。

uni 103-11-27 09:51

我交往將近半年的男友

不成熟的我

只要吵架就覺得走不下去就想分手

每次談分手 對方都跟我索取這段時間

在我身上的花費

就連他自願送我的禮物 也要跟我算錢

叫我還他

我心比較軟 所以我還了將近八千塊給他

但這還沒結束

一直這樣分分合合

最後吵架分手

他不但要我還他錢

還要把我過去跟前任男友發生的事告蘇我等朋友和家人

而我沒有相信他會這麼做 所以堅持跟他分手

他也真的說到做到

從那之後我家人反對我再交往

 

但他事後向我道歉

一直求我複合

就這樣我心軟 我們複合了

之後吵架又一樣 他把我跟他之後複合的事告訴我媽

重複著上次的事

這次其實我已經下定決心了

但我騎車時他又追在我後面跑 跑到唇色都有點慘白了

我們又複合了

到了這次

我們又吵架

他在line裡面跟我說

他決定要在我的學校公布 我是多麼破的人

要讓我再那學校待不下去

而這次我怕我封鎖他

他之後又會跑去跟我家人說複合

也害怕他真的會跑去我的學校亂說話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28 17:3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恐嚇罪。可以報警處理。

2、建議應該由您的家人協助處理。

 

memory 103-11-25 09:53

前陣子路邊停車吃小吃,停在小吃店正門口,路邊沒有畫紅黃線,就在我吃飽即將要離開時,在我車子旁邊發生了兩輛機車擦撞的事故

主要原因是甲方沒在看路在看路邊的不知道什麼東西,當她轉過頭來後發現來不及就撞到乙方(我跟乙方皆有看到她在看旁邊),撞擊點在接近路中間,也不確定雙方有沒有跨越雙黃線,乙方機車車殼有破損,我的車子是靜止在路邊然後沒有被兩台機車碰到,乙方(擦傷)及乙方後面載的人有受傷(腳扭傷),甲方當下是說沒事,而甲方撞擊後馬上就把車子牽開,導致事發現場被破壞

甲方不覺得是她騎車沒看前面的問題,而因為撞擊點在我的車左後方,甲方就說是因為我車子停太出來,害乙方要閃避我的車子騎太出去才會撞到她,乙方事發當時也說是甲方騎車沒注意前方,有請警察到現場勘驗,事故圖上寫我路邊停車,車停離路邊30公分,警察當下沒給我三聯單,他說他把我列為關係人,昨天收到甲方提出的調解委員會通知。

想請問各位這個狀況我需要有什麼責任歸屬或是肇事責任嗎?

有一定需要參加調解委員會嗎?

如果到時候說我有責任,那那些在路邊放東西的店家是否也是有相關責任呢?

參不參加調解委員會是否會影響到我自身的權利?

可否請保險代理參加?

謝謝

陳肜 103-11-24 18:09

2014/11/23下午14:30左右,自家是生意,正當收拾東西時,突然一隻黃色臘腸狗闖入家裡無人發現;狗主人也正在自家外面散步中,知道狗跑入家中,卻沒呼喊或告知家人有狗進入,自顧自走,導致家中鸚鵡被咬傷,也因為鸚鵡疼動大叫,家人才因此發現,立即拉開狗,狗因驚嚇也跑掉,鸚鵡因此胸部嚴重受傷,帶醫院縫瞭數十針,也通知警察告知相關情形,想請警察調閱監視器查狗主人,但警察說因狗主人是走路沒辦法調閱查看,要騎車才可查閱,也告知家裡未設監視器沒有物證,所以沒辦法沒確是否狗咬傷,請問律師,難道沒別得方法討回正義嗎?

維尼 103-11-14 22:21

11/11星期二原本買完東西準備騎車,結果有位小姐問說有聽過王瞳代言的愛妮雅嗎?可以幫我填個問卷耽誤妳幾分鐘,當下覺得好心幫她填個問卷也沒想太多,結果她就把我帶到她們的店面,一邊寫問卷時,一邊推銷一瓶絲瓜露,又說購買此商品可以免費讓我體驗做臉,結果當下想說300元買個絲瓜露花錢了事想趕快離開,後來就把帶到後面體驗做臉,當下因為躺著當天也感冒不舒服,所以他說什麼也不太清楚,後來做臉的那位小姐及剛開始請我填問卷的人就開始一搭一唱的推銷要我購買他們的商品可以免費做臉,從8萬多降到6萬多後來又去整數變6萬,我覺得金額太龐大想說分期,她也說好,一開始先領3萬給她後,就開始跟我說有哪些保養品,要我一同拆封,當下我只拆了1瓶,對方確很快速的拆完全部,並且把盒子給消毀掉,後來到外面填寫資料時又說那我算妳5萬就好妳在領2萬給我,也預約了下次做臉時間(11/14),我也沒想太多就去領給她,後來回家覺得很後悔,上網想查察看這間公司的評價,結果越看越難過,想了好幾天,決定11/14打電話跟他們取消預約並說明要退款,但店長說因為當天接洽我的姊姊不在,要等到11/18才會上班(感覺在拖延時間),要我下星期二(18號)在過去,但是當天就已經滿7天了,我也有說明需不需要寄存證信函,因為我上網看到這間都負評居多,很害怕錢要不回來,可以請你們幫忙告訴我要怎麼處理和如果填寫存證信函><畢竟5萬不是小數目T___T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4 22: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銷售行為可認定是消保法之訪問買賣,故可主張有七天之無條件解約權,故建議您趕快發存證信函告知要解約。 

沈恆 (沈律師) 103-11-15 23:42
您好!
建議務必在七日內寄達存證信函通知解約,後續如果還有問題,可找您所在縣市消保官協助。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fhd 103-12-29 20:54

 請問你知道你當時填的資料是什麼,請問你有退費完成嗎?我也有遇過這種推銷

小惠 104-07-14 23:46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之銷售行為可認定是消保法之訪問買賣,故可主張有七天之無條件

你好,我今天也有發生上發表那位小姐一樣的狀況,我也說我要在考慮一下一直給推銷讓我覺得很煩,但是我付了2900元他說你身上沒有了嗎,我就說我已經把我身上的錢都給你了。但是我回家也是越想越不對於是我就上查一下果然我只能說推銷員真的很利害,我有辦法不要在附之後的錢嗎?因為我真的無法付這些錢了。

semion 103-11-13 19:48

我在今天11月13號凌晨開自小客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45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中午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關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以及留下前科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或是可以委由律師遞狀聲請有更大的機會呢?

麻煩大家回答了  謝謝 !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1-13 22: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為您具狀請求緩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般來講,若檢察官於偵訊時曾提及緩起訴處分之細節,並詢問被告之意願及相關內容條件者,被告亦表達同意時,這樣的訊問程序下來當然可以看出檢察官有意給予緩起訴處分,如此一來獲得緩起訴處分的機會自然不小,不過即使沒有這樣的訊問過程也不代表就沒有緩起訴處分之機會,畢竟只要是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均可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以緩起訴處分作為適當之偵結處分(性質上是有罪之處分,但效果上則接近不起訴處分),此乃法律所賦予檢察官之權限。因此只要案件尚未遭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結束偵查程序之前,都還是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的。

因此如若您很在乎留下公共危險罪前科,建議您還是可以趕緊在檢察官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結束偵查程序之前,具狀去向檢察官求情、請求給予緩起訴處分。(若有需要當然也可以請律師幫您代撰此部分之書狀。)

刑事訴訟法第253條
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檢察官參酌刑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為適當者,得定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之緩起訴期間為緩起訴處分,其期間自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算。
追訴權時效,於緩起訴之期間內,停止進行。
刑法第八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於前項之停止原因,不適用之。
第三百二十三條第一項但書之規定,於緩起訴期間,不適用之。
 
刑法第185條之3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零點二五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零點零五以上。
二、有前款以外之其他情事足認服用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三、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不能安全駕駛。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以上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您好:

建議您應該盡速具狀向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本所近日即有聲請成功之案例

如有委任律師辦理撰狀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法律小學生 103-11-13 23:27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形 現在爭取緩起訴還來得及

             但必須趕快在時限內處理  才不會錯過時效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cindy 103-11-12 15:05

103/9/24晚上10點半左右兒子下課回家路上被一名17歲無照騎機車紅燈撞到,因當時肇事者停車綠燈,轉頭看到兩巡邏員警出現,心慌就急速想騎車離開才會撞上正在過馬路的兒子,(兒子是自左方對面騎自行車)差不多在斑馬線過半處被對方撞,因此巡邏警察立即通報交警前來處理,並呼叫救護車送兒子就醫,對方受傷也是跟隨交警陪同到醫院,我趕過去醫院了解事故發生及兒子的傷勢,對方家長後來也來,折騰到半夜才確定小孩的傷勢【四肢挫傷,手部還拐到韌帶受傷】,當晚對方就一直要我給他們方便以健保方式協助兒子每日換藥,原先看對方還有點誠意也就同意,除此之外,因兒子的自行車被撞到無法維修了,對方家長原先答應賠償,結果我去看了新車【原本我買送兒子是公路車彎把,價位就不是幾千元,我是透過朋友交情買到有折扣的】,新車的價格在14000~17000(基本款),我也是體諒對方經濟,已經沒要求什麼條件,結果對方媽媽上週來,說那個價格無法支付,還說車子一落地就會產生折舊,折舊我當然知道,但這個跟他們需賠償的部份無關吧!我車子才買約3個月,兒子騎才1個多月,車子還是新車狀態,他們提折舊,根本是不想支付新車全額費用嘛!頓時聽了超不悅的,現在對方希望趕緊談和解,可是車子的事又無法達成共識,請問我現在該如何與對方談判,煩請貴網律師團儘速協助回覆本人的問題。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3-11-12 15:27

您好!

車子要算折舊沒錯,但您還可請求精神賠償;若雙方差距太大,且若您兒子無肇事責任,其實不用勉強和解,您提起過失傷害告訴後,對方可能還會有讓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2 20:56

您好,若初判表下來後,對方有肇責,建議可直接提起過失傷害告訴,以迫使對方和解。 

朱君 103-11-04 17:11

前陣子車停路邊被撞

因為當時時間晚了所以一直以為自己騎車

但是做完筆錄後發現是男友騎車

那時大概晚上快12點我很累所以一直以為是自己騎車

交通警察說這是偽造文書然後說犯法了

說要去法院

想請問一下

法院通知單會多久寄,偽造文書會要罰錢嗎?

我要怎麼做才不會寄法院通知?

警察還說要再去做一次筆錄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偽造文書是屬公訴罪,所以本件警方仍會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您再向檢察官提出答辯,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1-04 21:1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2、會再開好幾次庭,包含檢察官、法庭,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答辯或是認罪請求從輕處遇。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04 2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警局做完筆錄後,會將職務報告送至地檢署偵查,檢察官再決定是否起訴進入法院。建議您趕快委任律師討論答辯方向。

朱君 103-11-04 22:42

各位律師你好

謝謝各位的回覆

但是我想請問

"偽造文書成立要件之關鍵,在於是否有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

我只是讓警察麻煩了一點這樣也算是損害公眾或他人嗎?

因為他有再次寫一張筆錄

事故聯單上面是我的資料不是男友的

只有補做筆錄有男友資料

隱居 (勇公) 103-11-05 10:15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刑事判例 73 年台上字第 1710 號 要 旨:
刑法第二百十四條所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事項於公文書罪,須一經他人之
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即有登載之義務,並依其所為之聲明或申報予以登載
,而屬不實之事項者,始足構成,若其所為聲明或申報,公務員尚須為實
質之審查,以判斷其真實與否,始得為一定之記載者,即非本罪所稱之使
公務員登載不實。上訴人等以偽造之杜賣證書提出法院,不過以此提供為
有利於己之證據資料,至其採信與否,尚有待於法院之判斷,殊不能將之
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同視。
我比較認為筆錄的部分警察有查證的義務,所以不會構成偽造文書
以前當檢察官的時候肇事逃逸有人頂替,警察移送頂替的人偽造文書
但是我是起訴頂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部分不起訴,主任也蓋章了,法院也支持。

偽造文書的部分,通常都是在罰單上偽簽別人姓名的部分。

 

若有疑問再line  ncc101ds

Lazykai 103-11-02 22:19
想請問~事發當時晚上6:30天黑,發生地點附近店家已關門(已逐?問過),路段很暗,甲方騎機車因皮包掉在車道上,停車後下車逆向(同車道上)走回撿,乙方騎車(同車道)有看到地上有東西,再往前時看到人(甲方著深色服裝)已來不及撞上甲方左小腿部,乙方摔車,因路段暗,怕後方未看到事故,將車移到旁邊(已破壞現場),甲方意識清楚打電話叫救護車,甲方左小腿骨折,送醫時,醫生有請甲方家屬簽手術同意書,但醫院進行輸血(三袋)後,造成甲方腦血管栓塞,變成左臉和左手中風無知覺,當下有報案,做現場勘查,但已移動車輛,變成各說各話,甲方說乙方沒開燈,乙方說沒開燈怎麼看到地上有東西,但進入車燈範圍才看到,煞車距離不夠才撞上,當時乙方未違規酒駕,騎14年50cc(jog),車速最多到50,警察已做事故研判書(已申請),但筆錄為各說各話,尚未送事故鑒定會,此路段並無路口監視器,附近店家已關門,私人監視器極少且空機斷線(已詢問過),現場無目擊證人。 問題一:請問甲方因輸血而中風,和乙方撞到小腿而骨折是否有因果關係? 問題二:若甲方將中風歸咎於乙方,乙方需要為中風產生的醫療費用(請看護)負責嗎 問題三:若甲方有意提出過失傷害,在送鑑定委員會前,在以上情形下,乙方還可找什麼證據來幫助責任歸屬的部份? 問題四:以上情形,甲乙雙方哪方為主因和次因?

如確定中風是因為書寫而非車禍,當然就會切斷因果關係,但此部分必將成為雙方舉證攻防的重點之一 ,而如中風並非因輸血而與車或亦有因果,則必須賠償此部分所生損害,通常車禍案件之搜證,以監視畫面、證人為主,至於主因、次因的認定,單就你所述,並無法正確認定,這樣的案件在訴訟中之攻防,有許多可切入之細節部分,例如注意義務程度、注意義務始點、過失比例、損還賠償種類、請求賠償之損害有無必要等,需完整看過卷宗資料後才能擬定訴訟策略,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3-10-29 18:06

輕型機車50c.c,無照駕駛,在家喝酒,騎車去隔壁巷子頂好買東西結果被攔截,酒測值0.28。

之後,到了地檢署,等了一段時間,就進去一個地方,應該是檢察官訊問吧。可他講的我都聽不懂。我只說喔喔喔。好。

只是,檢察官說要不要就直接幫你結案(應該之類的話)直接讓法院判決,還是你要一直來?

我都聽不懂,只知道說我這輩子不想再去那了。所以我就說好。

想問:1、我初犯但無照駕駛,(被攔截的地方就在住家前不到3分鐘),我回檢察官說好直接判決。那我會被關嗎?

2、怎樣才能不讓自己被關?

3、若是罰錢,繳交了之後,還會留案底嗎?

4、若真的留案底,會對我有什麼影響?以後可出國?可辦護照?找工作會影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該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若是,則之後您會收到聲請書,法院即會依該聲請書來判決,基本上會以易科罰金為主,當然若判刑,即會留下前科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9 23:34

1、我初犯但無照駕駛,(被攔截的地方就在住家前不到3分鐘),我回檢察官說好直接判決。那我會被關嗎?

初犯原則上都可易科罰金不會被關。

2、怎樣才能不讓自己被關?易科罰金

3、若是罰錢,繳交了之後,還會留案底嗎?若可易科罰金,良民證上不會有紀錄。

4、若真的留案底,會對我有什麼影響?以後可出國?可辦護照?找工作會影響?

 良民證上若不會有紀錄,原則上不會有影響。

ermy5200 103-10-27 14:52

請問一下前幾天因為我的大燈壞掉,所以想說走我家後山那條有路燈比較安全,結果那條是逆向,原本以為應該是可以順利回家,沒想到對向一台騎很快的摩托車,因為我的失誤(逆向又沒大燈)而閃避不及跌到受傷了(我們沒擦撞),我趕緊下車看對方(2位)有沒有事,其中一位弟弟因為腳腫起來很痛,我也說要送他去醫院,他說不用他們自己去,我猜想應該是無照駕駛吧!所以怕怕的,我知道是我的不對,也很又誠意說還是留電話給他,之後接到他們的電話說:其中有一位弟弟(腳腫起來那位)骨頭叉開上石膏,我跟先生趕緊去醫院,然後又回出事地點的警察局報案,交通大隊為雙方做了記錄,也開了弟弟一張無照的罰單,我也有一張逆向行駛的罰單,之後就說雙方自己調解

但~我發現我的強制險過期了,後續理賠應該會很慘吧!因為對方是要求醫藥費機車維修費,但我比較想問的是2位弟弟都不需為自己的無照付出甚麼代價嗎?尤其是腳上石膏的那位他是屬於被載的,載他的也是無照的,所以騎車的人不需付什麼責任嗎?

請問一下
1、強制險過期了,是不是一切自行負責,之後會不會在收到一張強制險過期的罰單,因為我們有到交通隊的備案,監理所是不是就會開罰?
2、對於上石膏的弟弟他是被無照的載,我也要全權負責嗎?還是道義責任
3、目前對方是說醫藥費機車維修費,但2位高一的弟弟都有在打工,目前無法上班,之後對方如果要我賠這打工費用我也要賠嗎?
4、我有很積極去關懷2位小朋友,到底需不需要先拿一筆醫藥費給他們,然後後面和解時再扣,當然我會立收據讓他們簽收。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7 2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是的。

2、車禍肇事是依據當時後的行車狀況做判斷,至於對方有無駕照則不是判斷的依據。對方乘客所受到的損失,必須看兩位是否有肇事責任做判斷。

3、對方可以請求醫療費用、修理費用(扣除折舊)、不能工作的損失,並以肇事責任比例分擔。建議應該要求對方提出相關證明。

4、可以,不過要記得載明是用作部分賠償之用。

5、倘若雙方可以達成和解,應該簽立和解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不理,則判決確定後,對方即可以去聲請強制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歡歡 103-10-25 15:37

律師你們好: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晚上到郵局A提款機領錢(1000元),領了之後,發現A提款機沒辦法補摺,於是我到B提款機補摺(A和B提款機在隔壁而已),補摺完之後才發現錢不見了,由於自己精神不濟導致疏忽,忘記自己有沒有拿到錢,我翻遍了包包、口袋,很確定錢沒有在身上,自己推測我領了錢之後,把錢放在提款機上,很有可能是被拿走了(在我離開A提款機到B提款機補摺時,這中間有人到A提款機領錢,前後不到1分鐘),於是到派出所找警察幫忙,警察帶我去郵局掉監視器,有看到的確是在我後面領錢的那個人拿走1000元的。

請問:

若是找到侵占的人,我可以向他索取賠償嗎?
不一定是精神賠償,只是單純的賠償
(因為為了這事,還向公司請假,騎車跑來跑去, 而且本人是個窮學生,有沒有那1000元對我來說非常的重要,身體也因緊張而出現狀況,一直腹瀉)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5 21: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對方的行為已經涉犯侵占罪。

2、可以請求賠償金錢損失、及其他受到的損失。

法蘭克 103-10-23 21:07

律師先生您好:

想請問您有關交通事故和解法律問題。上禮拜五(10/17)晚間,家母在騎車返家的路途中被酒駕的人給撞了。在警察先生的建議之下,我們有對其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近日,肇事者一直急於跟我們和解,當然我們也是希望能儘快將此事圓滿的處理完畢。但是,母親的傷勢除了四肢、顏面的擦挫傷之外,還需要觀察頭部的狀況,根據醫生的說明還須觀察兩個月才能確認是否有腦出血的問題。

然而,肇事者急於和解的原因為,他聲稱他11月初要到大陸工作一個月半,他擔心他人不在臺灣沒有辦法準時出庭會被加重刑責。因此,想要我們先與他和解,將他的過失傷害告訴撤銷(他一再保證他會負起全責(另外填寫另一份書面,但我們還是覺得不妥當)。所以想請問律師先生的是,真的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p.s 肇事者酒測值高達1.09
出血可分為急性和慢性,慢性腦出血的觀察期需兩個月,才能確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0-23 21: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要和解,不要私下和解,直接到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筆錄經法院酌定後即具有如同判決之效力,對您或母來說也較有保障唷!

法蘭克 103-10-23 21:18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若要和解,不要私下和解,直接到各鄉鎮市公所調解委員會聲請調解調解筆錄 ... (恕刪)

想請問顏律師

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33

 

如對方所言,如果我們堅持等到兩個月後確定母親的身體狀況無虞再與他和解,會讓他的刑責加重嗎?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不會有影響。

還有另一個疑問是,公共危險罪過失傷害的庭會同時開嗎?

不一定,通常會一起開,因為若您有提告,兩案件已進入檢察署,會併案。

法蘭克 103-10-24 12:40

謝謝房律師的解答,清楚明瞭。

JASON 103-10-23 11:51

事故經過:雨天路口號誌閃燈,開車行經某路口左轉某巷,轉彎前有先看過路口,結果過彎後與某巷機車(欲左轉至某路)發生擦撞,有叫警察及救護車,機車騎士受傷送醫逢了10幾針。

車上行車紀錄器畫面直到我轉彎前都沒看到該騎士出現,調閱附近工地監視器看到事故前約2~3秒,該騎車騎至路口左轉(單線雙向),是靠近中間雙黃線且車頭已過斑馬線後停止(超過停止線)。

最近要談和解,對方先生認為他們完全沒有錯,目前要求精神賠償可能要36K,我方請保險公司處理修車費接近4萬,負擔對方車損、醫療、薪資等約20K,覺得另外的賠償金額有點多,不知道律師怎麼看這件事,對方就說金額如果低就不要談了,送調解,說有認識的律師之類的。

不知道此事如果真的進入法院後,我方會有什麼不利的地方,譬如:他要求的36K必須付,還有雙方律師費等等,再來就是刑責部分大概會被判過失傷人,罰款金額會有高嗎?!我方目前主張我們事故花費也不少,且家中尚需負擔小朋友保母托育費用,但對方不接受,這幾點法官是否會納入考量依據。

以上,謝謝您的答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要釐清肇責,建議應送請鑑定,且本件初步看起來,要完全歸責於您們應較不可能,所以仍可以先在調解中談談看,由調解委員來折衝,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0-23 22:44

您好,車禍事故發生後,可向警方聲請做成初判表,初判表中會就雙方之肇事責任分析判斷,雙方亦可以此為基準決定如何談判,又若對初判表不服,亦可聲請鑑定。 

kai 103-10-23 10:34

你好

緣由為昨天警方告知我有肇事逃逸的狀況,到現場後,看到影片我與對方為同方向,我進行左側超車動作,對方於我超車的過程中,有騎車不穩的感覺,於我騎車過後,對方才摔倒在地,我對於此段過程毫無感覺,但對方說我的後照鏡有撞到他的後照鏡造成此狀況,從監視錄影器上也只看到我們兩個同向,行進過程中我沒有任何晃動,對方卻在晃動中後跌倒(無法看到更詳細的畫面)。進行後照鏡鑒定感覺也無法鑑定出是否有碰觸狀況(對方後照鏡已擦地磨損)。目前基於道德狀況,對方車子與人皆有受傷,故決定與對方進行和解賠償,目前和解也已討論完畢。但不知道是否可以不認罪做此項和解動作(因為我覺得對方是自摔,只是我騎在旁邊),警察也說我不管有沒有擦撞,我的肇責責任都比較大,因為我有超車跟沒有保持車子距離(那個地方機車很多,要保持距離我覺得很難),想請問

1. 和解書一定要去調解委員會還是私下印和解書即可

2. 因為肇事逃逸公訴,目前我就算和解完後,還是會被起訴,請問我該如何處理,因為我不想認罪,警方沒有足夠證據說明我有擦撞狀況,但要我提出我沒有擦撞證據也不太可行,所以想請問一下後續處理辦法,感謝。

3. 和解完後還會有其他額外金額支出嗎?

 您好:

1.對您而言和解書去調解委員會或是私下印和解書均可以,

    重點在應載明對方要放棄對您之一切民刑事請求,

     並應簽署撤回刑事告訴狀(過失傷害罪部分)給您。

2. 因為肇事逃逸公訴,您就算和解完後,還是會進入檢察官偵查程序,

   檢方要有足夠證據才會將您起訴。

3. 和解完後如果被判得易科罰金之刑度且無緩刑宣告,可能還會有此罰金支出。

eva 103-10-22 17:31

10/14號時,我女兒過馬路綠燈走在斑馬線上,有一男子開車左轉將她撞倒

,叫救護車送醫院,之後他就說請保險公司處理,下午保險公司來電給我說屆時請我們收集1.相關健保醫院醫療單據2.上班排班表,他們會理賠及"精神損失"一般為$5000 之後就無消無息了!

我女兒腳受傷,無法騎車上'下課,上'下班 每天需要去換藥,左腳大拇指食指指甲翻掉 腳背挫傷,右大腿約10*10cm傷口擦傷.

請問我們應提出啥合理賠償?

1.診治醫療費-按收據

2.上班薪資-依排班表算時數

3.財損-鞋子受損

4.上下課計程車

5.精神損失 5000是合理價嗎?

以上是這樣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3-10-22 22:3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基本上沒有錯,但是倘若還有其他損失,並且可以提出證明者,仍可以求償

2、精神慰撫金過低,此部分必須依據傷勢、雙方的資力做判斷。

 您好:

依您所述情況對方如經認定有肇事責任還會有涉及過失傷害罪之情況

精神損失部分可以就此原因請求對方增加

至於具體數額應將相關資料提供予專業律師分析為宜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sofi 103-10-16 15:56

今年6月份騎車機車道上,被一台轎車違停停在機車道上突然倒車路庫,我閃躲不及被他轎車左前方裝傷倒地,這期間對方不聞不問還說是我去撞他,這其間有出席調解,對方態度惡劣重頭到尾只說賠15000,其他付不出來.對方只有強制險,重頭到尾說你去找我保險談,還說妳人既然可出席調解就代表沒事,為何我要賠哪麼多.我們已提告下禮拜要出席車禍鑑定開會.我要如何處理??因為現在需復健工作律師也沒那麼多錢,而且也聽人家說請律師不代表能爭取到理賠金!!請問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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