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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07 15:47

我方是騎乘大型重型機車  對方是騎乘普通重型機車 我方是直行車,對方是在快車道未打方向燈欲橫越雙黃線至對面,然後雙方發生擦撞 警方雙步判定是對方全責,我方無肇事責任 調解第一次,對方提出車禍肇事鑑定過失傷害告訴,並且請求精神賠償(未有明確金額) 我方提出車子維修10萬元 車禍肇事鑑定調解結果是對方為肇事主因違規左轉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 我方是肇事次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對方需負7成責任,我方3成 進行第二次調解,調解名稱是過失傷害調解,所以調解委員針對過失傷害的部分,問對方要我方賠償多少,對方提出30萬的金額,但沒有任何明細, 調解委員說:如果不和解,之後走上法院,會有案底並需要賠償,這樣得不償失,所以希望我們雙方能夠和解, 和解方式是依照對方所提出賠償金額的3成,對方賠償我方提出的金額7成,所以我方必須再支付一筆賠償費用 很沒有辦法接受,因為賠償金額不知道是怎麼算的,而且明明是對方違規,我方是對的,怎麼在法律上我們卻是吃虧的 對方一直覺得我方車速過快,導致他受傷,完全不覺得自己違規有錯,所以雙方在認知上一直無法有共識

您好:

我不知道這7/3比例是怎麼來的,有法律文件來背書責任比例嗎?我想應該沒有,這7/3比應該是調解委員脫口而出的吧!

然依您所述,鑑定報告認定您有肇事原因(次因),並導致對方受傷,因此對方的傷若與您這肇事具備因果關係,此部份依法您必須負責,在刑法層次,這是「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雙方達成和解就可以刑、民一次解決。

我只是比較好奇是您是否有受傷?如有受傷依法您亦可提告,處理起來方向也不太一樣,也因此,我們的回答僅能針對您所描述內容簡要回應,其實未能窺見全部案情,並為您詳述全盤利弊得失,建議您親赴律師事務所與律師作專業諮詢,俾能完整維護您的權益。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就肇責的部分仍可以再爭執,可以送請車鑑會來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08 00:12

 通常在車禍案件,有受傷之一方以刑事來談和解金額是較常見情況(縱使受傷方為主要肇事者),又刑法過失傷害罪只要有部分過失即可構成,因此在本件中如果只有對方受傷對你會比較吃虧點。如果下次還有調解程序,你可以請律師為你談和解條件,降低賠償金額。當然事先必須了解對方受傷程度為何以評估賠償金額之底線。如果在調解程序談不成,檢察官開庭時,也可以請檢察官曉諭對方不應過分要求賠償金額。以上,希望對你有幫助。

點點 105-06-21 14:37
因2016/06/09 下午2點左右 行經民權西路往台北橋方向 當天下大雨 天雨路滑 視線不佳 我騎機車內線道直線行駛 當時已經有一台汽車經過,因為死角關係, 未看到左邊有一台黑色休旅車, 原本他在迴轉道(左邊) 突然打了右方向燈往右開,我看到的時候只有距離三、四公尺遠 煞車不及,(時速40左右) 輪胎有打滑,還是撞上他的右後方,(因為他有往右邊移動) 我摔出去 受傷 車損 當天就上了救護車去急診 當時員警做筆錄時 對方說不用我賠車 且員警說不論對錯 對方應賠償醫藥費 他們當時也說好 但事後過了三四天 沒有一通電話來問候 我在昨天打給對方 請問對方車禍的事情如何處理 醫藥費跟修車費方面 但對方就回應我說: 小姐是看妳要怎麼處理 醫藥費妳找我們的理賠公司要 修車費如果妳要 我們也要妳賠 我說 那不私下和解的話要去調解委員會嗎? 她就直接說 她要上班沒空 之後就不了了之了 叫我自己再想個一兩天 要怎樣再跟她說 請問這樣該如何處理? 因為沒有經驗,但似乎被對方吃死死...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1 14: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對方願意談,可以私下簽立和解書,或是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2、如對方不願意談,或是保險公司理賠金額過低,可以直接提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並解備妥醫療相關單據、修車單據等,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或民事訴訟向對方求償。(不過就要先釐清肇事責任,建議可以先向員警取得初步判定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