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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琳琳 101-10-18 19:10
律師你好 我想請問初犯如果因吸食毒被查獲可聲請服勞動役或者是易科罰金嘛? 如果判決書上寫的日期沒有報到會被通緝嘛? 那這樣的話申請的過嗎?
施用毒品要看第幾級毒品 如果是一級 二級 第一次施用要觀察勒戒 累犯後 可能判超過六個月就不能易科罰金 就要入獄執行 如六月以下 可以易科罰金或易服勞役
小小豬 101-10-16 10:13

我是民事的原告

向法官聲請傳訊證人

證人當天無法出庭

但是願意先幫我以書面作證

請問律師 :

1. 證人書面作證有效用嗎 ? 如何才能算有效的書面證詞 ?

2. 證詞需要去律師公證嗎 ?

3. 書面作證需要先報告書記官或是法官同意嗎 ?

1.傳訊證人不到可以再改期 2.證人到庭作證需要具結有偽證罪處罰 證詞相對於書面陳述當然比較有力 3.要用書面就直接送法院即可 不須法官同意

阿浪 101-10-15 22:06

我之前98.99年之間通過更生.因為卡在還款金額問題至今一直沒有清償.今天去法院開庭.是關於聲請免責.請問這樣是要重新討論還款金哦?還是更生取消?還是有其他甚麼問題?請律師幫我解答這個問題.感謝

舞秋風 101-10-10 08:09

律師您好 我有卡債問題 日前已由法院判定 免責

請問 接下來 會遇到哪些問題?  何時才能聲請復權?

阿凱凱 101-09-29 02:46
?2012/09/10收到傳票至地方法院開庭,

經法官判決,竊盜犯須賠償我的損失,
金額共7000元整,分成2次付款,每個月17日,
還清款項後,判他 20天,可繳易科罰金2萬元,
"但到現在他卻沒有支付,如果他一直到10/17也沒支付,
我要怎麼辦?要怎麼做才好?

是要將判決書,直接聲請強制執行?
還是將對方狀況,向檢察官提出陳訴狀,請求上訴?
對方也只會說對不起,一直說怎樣怎樣之類,會還給我,
可是一直拖,原本之前說6月底要還,
到現在出庭,判決要他還,結果還是這樣,
請問我到底要如何做才是好的?
林智群 (klaw) 101-09-29 21:06

直接發函向法院表示對方未依約定給付,請法院撤銷原判決另行判決即可

傑克 101-09-27 15:33

想請教有關銀行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的問題。

妻婚前於建設公司工作時因充當人頭與另一人互為借款人與連帶保證人,後因公司經營不善倒閉且當初的擔保品已被法拍,但尚不足付清貸款,至今加計利息已達千萬元,法院已強制執行妻的所有財產但未得清償銀行已取得債權憑證。


因不知銀行是否會向法院聲請分開財產制並代位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想請問

一、我現在是否該先去法院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這樣跟銀行向法院聲請有何差異 ?

二、如果現在與妻辦理分開財產制,並互相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否算侵害債權?

三、今年5月間贈與子女股票是否會被撤消贈與(有去國稅局辦贈與)?

四、辦理分開財產制後,如果父母贈與給我房子,或是其它的財產,是否仍會被要求剩餘財產分配?


 

 

01 101-09-25 17:55

判決如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上合併有期1年。因誣告不可易科罰金,所以合併為1年不得易科。

想請問是否有辦法能將誣告外的案子單獨申請易科罰金被告已在監執行四個月,誣告部分已關滿了,當時判決書上沒有寫“如易科罰金按多少計算“,所以想請問是否有可以聲請諭知易科罰金金額或其它自救的方法,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9-26 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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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01-09-23 00:41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 (定應執行刑)為以下2裁判:犯罪日94年,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以及犯罪日99年,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年犯的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想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更定執行刑“或“定應執行刑“呢?是否能再縮短一些刑期~
沈恆 (沈律師) 101-09-23 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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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01-09-21 09:36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為以下2裁判: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及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5.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6.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03.24犯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內容為以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1.公共危險有期6月,2.違背安全駕駛罰金7萬易服勞役70日,3.妨害公務拘役40日,妨害公務拘役20日,應執行拘役50日。

想請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定執行刑呢?

 一、只要在判決「確定前」犯數罪,就符合刑法第50條數罪併罰之要件,依據刑法第53、54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為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執行刑。

二、依文中所述,數個犯罪行為應皆為判決確定前所犯之數罪,就算其中一罪已經繳完罰金,還是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判決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併合執行。

DAVID 101-09-19 18:04

請問律師:

因為股東分配投資營餘我可以拿當初雙方簽定合夥協議書及確定有營餘產生的相關資料

直街聲請支付命令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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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risyang 101-09-18 17:52

您好:

由於家人被人告公然侮辱,因和解不成,目前已收到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想詢問後續處理程序為何??如被判刑會是判多少??謝謝!!

 可能朝向拘役或罰金處理

 就算是拘役還是可以易科罰金

 簡易判決法官可以不用傳喚逕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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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空月 101-09-16 19:59

養母虐死孩童,犯了什麼法?.

因為是『養母』,所以犯的罪有像『親生父母』那麼嚴重嗎?
犯的法條會不會和親生父母不同??

又犯了哪些法律??

可不可以詳細一一列出來呢?

感謝你的回答~~

 

以下是新聞內容:

中國時報【唐嘉邦、謝文瑄╱新北市報導】2012/9/16

樹林區前晚發生五歲男童死亡案,經檢方漏夜偵訊,發現多項跡證顯示,男童養母涉嫌重大,檢方十五日清晨依殺人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社會局也強制安置男童的七歲姊姊,但男童確切死因待擇期解剖,才能釐清

彭姓夫妻前晚八時許,開車載五歲男童至山佳派出所報案,指男童不明原因暴斃。男童身上有多處瘀傷,後腦勺也有明顯外傷,警方懷疑他受虐致死,報請檢察官相驗調查,漏夜偵訊。

調查指出,四十歲彭男為裝潢工人,卅三歲樊女做家庭代工,兩人十二年前結婚,因未生育先後領養女兒和兒子,大女兒七歲,小兒子五歲,讀幼稚園中班,全家住樊女娘家,三代同堂。

警方表示,彭男前日早晨上班,因外公罹癌住院,外婆整天在醫院照護,剩樊女和兒女在家。樊女下午四時許準備幫兒子洗澡,卻發現他倒在房間地上,嘴唇發紫、已無呼吸心跳,她疑因不敢報案,等到晚間七時許,彭男返家才發現兒子死亡,身上已有屍斑。

彭男和樊女溝通多時,晚間八時卅分,兩人載兒子屍體至派出所報案,員警發現男童雙手內側、右上腹及前額有明顯瘀傷,懷疑另有隱情;後經檢方驗屍,發現男童頭部有明顯外傷,右胸也受重擊肋骨斷裂,彭男才漸吐真言。

彭男向檢警指稱,樊女比較疼大女兒,如果子女吵架,通常只會打兒子,兩年前有毆打兒子致重傷紀錄。前天大女兒目擊樊女持冷氣水管抽打兒子,卻被母親要求謊稱「弟弟把她推倒,雙方爭執,母親才打弟弟」,令他難過不捨,跟岳母通電話時忍不住痛哭。

家庭代工廠員工表示,樊女常帶大女兒來工廠,非常疼她,即使上千元表演服仍捨得買給她;因彭男希望有子嗣傳承,經朋友介紹,又領養一兒。兒子比較皮,常被樊女打,半夜會傳出哭鬧聲。鄰居表示,大女兒和小兒子個性活潑,小兒子可愛有禮貌,常跑到他家玩。警方在家中搜出治療躁鬱症的藥物,前日訊問時,樊女精神狀況也不佳,答非所問,但始終供稱「不知情」,否認犯案。

檢方表示,男童傷勢嚴重,認定樊女有殺人犯意,加上樊女始終否認犯案,因此聲押禁見。雖然樊女在警方不知情的狀況下主動報案,但因至今不認犯行,因此不符自首要件。

參考資料:http://tw.news.yahoo.com/童死滿身傷-養母涉重嫌收押-213000189.html

一、犯的是刑法第271條第1項的「殺人罪」。此部分沒有區分加害人是「養母」或「親生父母」而有罪名或刑度上之不同。二、以上,謹供參考!

林智群 (klaw) 101-09-17 23:44

既然是養母,表示有收養,

則其身份就跟親生父母一樣,要負起撫養子女的義務,

如果怠於撫養導致養子女死亡,還是會被重判的

無言 101-09-12 11:34

律師 您好:是這樣的,因本人與其他朋友跟一位債務人有債務糾紛,告上法院,並向法院聲請假扣押債務人之動產(土地地上物房子一棟),過幾天法院就要第一次公開拍賣,因債務人的不動上有抵押權,依照物權優先於債權受償原則,我們應該不是第一優先受償人,但是之前聲請假扣押時我有繳交千分之八的強制執行費用土地指界時也有向地政事務繳納指界費等相關費用。我的問題是:一、如果動產最後有拍定,我們可以主張強制執行、指界等費用優先於抵押權人受償嗎?如果可以,何時該提出主張?法院會主動通知我嗎?二、債務人應是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所以動產上有抵押權,有查到債務人已向債權銀行繳了幾年的房貸,所以銀行債權額會下修一些,那如果拍定價格最後高於銀行債權額,剩餘的錢我們可以主張受償?法院也會通知我嗎?三、又第一次拍賣時,出現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時,銀行如果主張承受,房子就變成銀拍屋了,之後銀行拍賣後高於銀行債權額的錢,我們也可以主張受償嗎?以上3個問題謝謝律師的答覆囉~

林智群 (klaw) 101-09-13 08:26

你是假扣押債權人,在判決確定之前,法律上你對債務人的債權還沒有確定是否存在及數額多寡,所以沒有辦法參與分配,如果拍賣結果超過所有債務,法院會將你的部分(包含程序費用)提存在法院,等你勝訴確定後才可以領出

lillianhsu 101-09-11 15:32
先生欠卡錢, 銀行向法院聲請改用夫妻財產分開制. 因我名下有房產. 我想知道我如何才可以保護我自己的財產. 因先生拿對家用等支出並無任何貢獻, 實在不想幫他還債, 請問是否有任何辦法讓銀行無法行使1/2的財產分配權???
1.如果丈夫財產已不足清償 銀行是一定可以代位行使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權利 不過可以斟酌的是 夫妻間婚後有償取得財產如果平均分配是否顯失公平 不過你可能要提出相當證明 或是如何讓妳婚後有償取得財產降低 減少銀行可以請求數額 2.下下之策 就是名下身無恆產 銀行縱使可以請求 也會執行沒有成果
bn2amk3 101-09-10 22:27

我小孩被台中市社會局家暴中心安置在苗栗縣後龍鎮聖方濟少年之家.我小孩在今年6月27號晚上8點多被同院生打死.我可以聲請國賠ㄇ?其他細節詳談!感謝妳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10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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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09-11 17:54

看起來院方管理可能有疏失,建議先跟加害人家屬談賠償,對方可能願意談,

至於國賠要在事發後兩年內提起,不要只顧著與機關協調卻把時間給拖過去了

阿偉 101-09-08 01:48

今年4月多.我接獲通知到警察局作筆錄~ 原因 妨害性自主. 那是去年的事情 去年2.3月跟我姪女的同學交往 後來因為他行為上及生活上都亂七八糟.常翹課逃學.有時搞失蹤.他家人還跟我要人!否則告我誘拐未成年!我身份是職業軍人.不想惹上麻煩.跟他提分手....從那之後就比較少聯絡了.但在今年4月就被通知去做筆錄.也通知我的部隊長官有這種事情 5.6月就去花蓮軍事法庭開偵查庭! 才開1次就偵查終結~接著就兩次準備程序 也聲請傳喚我姪女了解案情. ...起訴書收到 裡面說 1.那女生知道我房間的擺設位子圖 2.他去驗傷處女模破了 3.還有中午在房間有無發生性關係 等待證事項

 

 1我是承認因為它有來過我家 有睡我房間2.3次 不過因為我媽管很嚴 所以我沒跟他一起睡 我睡客廳 只有一次有跟她睡過 那時他跟她朋友第一次來我家我跟她也沒怎樣 2 他處女膜破 我根本沒跟他有性行為 (他跟我在一起之前就跟我村莊的男生發生過關係.也睡那男生家 那時我並不知情 他也隱瞞我 沒老實跟我 是到警察局才知道他跟她有過 ) 3她那時住我姪女家.那天中午確實有叫他來陪我.他來我房間 就只有親親抱抱那種情侶在一起的感覺 根本沒發生過性關係 也才待一下下就出門去打網咖 那時我姪女也知道 <這是我下次要去開庭的說詞 > 還沒跟法定辯護人談過

請問律師們 我還有什麼要注意的或說詞能證明我的清白 請律師們給我ㄧ些些建議 = = 我真的很無緣遇到這件事 她家人擺明要吃定我...

 你的案件如果遇到恐龍檢察官及法官,被判有罪的機會還是蠻高的。

你需要提出答辯狀,說明對方提的證據均不足以證明你有罪的說詞,然後主張無罪推定原則及法院實務的判決等作為你答辯的輔助理由,以降低你被判有罪的機率。

阿偉 101-09-12 17:23

 請問律師 答辯狀要怎麼寫 請律師寫打辯狀的費用大概多少?

101-09-06 13:55

您好:

我姓蔡,在101年6月發生一場車禍,我對於初判表有意但因為怕麻煩所以沒有申請重新鑑定

在這段期間我有請我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但對方提出不合理得理賠金額(8.9萬元)且也提不出任和單據。向法院對我提出過失傷害罪告我。

現在101年9月4日開了第一次得偵訊庭,我請了事故當天乘坐在我後座的朋友一同出庭當證人

偵查官請我朋友畫出當天看到的場景,原告因閃避前方車而騎到我方車到來的圖,偵查官拿給原告看並問他是否有閃避車子,原告說有閃車子但因車道還有位知能讓他直行,所以否認他騎到我方車到來。我對於他這句話充滿了疑問,但我尚未當場提出。事後我問偵查官,我對於這次的開庭有任何疑問且我要補上車禍當天警察還沒到現場的照片要如何補上? 他回答我:寫為書證,要我用A4紙寫,這對於剛出社會的我一頭霧水這麼專業的東西要耴和寫得清清楚楚?

P.S 請問律師他在警方未做定位把車開,是否會影響到車禍初判的結果?

我要重新申請鑑定,但現在已開庭過這樣怎麼重新聲請鑑定?

車禍現場沒有目擊者也沒有監視器,他這樣告會告贏嗎?

沒有提出任何單據無理的賠償,還說我沒有誠意要向他和解....

這些問題我該如何處理,身為一位剛畢業得我這件事在我的工作上困擾著我,也造成我很大的精神壓力...請您提供意見給我參考,謝謝您!!

小伶 101-09-03 13:07
律師再請問一下:詐欺罪的刑責是多久,那詐欺罪還是可以申請聲請具保嗎?因為我男朋友有遺傳性糖尿病這樣可以交保嗎?
我想這問題已經回答過了 詐欺罪法定刑為五年以下 一行為一罰 只要被羈押都可以聲請交保 只是法官是否准許的問題 並不區分是什麼罪被羈押 有慢性病並非停止羈押事由 不過還是很多人以此為由向法院聲請具保
小伶 101-09-03 08:08
律師您好:上次有跟律師說被害人是大陸人,如果他們有騙到大陸人的錢或沒有騙到的罪是一樣的嗎?那聲請具保停止羈押一定會交保的可能嗎?
1.只能說如果被害人在國外 國內司法單位要偵查有一定的困難 證明犯罪亦相對困難 不過涉犯的罪行都是詐欺罪 2.聲請具保沒有人敢保證一定會准
小伶 101-08-31 13:23
律師您說:目前羈押中 可以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因為沒有錢可以請律師聲請具保停止羈押可以自己寫嗎?那有沒有表格可以填寫那裡可以有申請書可拿,填寫完拿去法院就可以了嗎?申請過的機會高嗎
1.一般律師依案件收費 原則上一審級五萬元 2.如果單純撰狀 收費多在五千至一萬元之間不等 你可以直接跟律師討論看看 3.至於交保機會如何 這個如果對案情不了解應該很難判斷 因為如果沒有參與程序相對比較難掌握檢察官偵查進度如何

各位律師大大好!

 

小弟在前年(99年)開始陸續借錢給媽媽的朋友做生意

總金額為420萬元

皆有簽立本票,共7張本票總金額為420萬。

 

雙方約定在今年初將款項還清

但在今年初開始便無法聯絡到債務人,所居地址也已人去樓空。

目前所擁有的債務人資訊只有他的身分證影本還有車子的型號.車色以及車牌

(確定車子還有在使用中,有查監理資料7月份還有違規紀錄)

目前急需尋求法律途徑將這筆錢要回來。

 

想請教~

此情形是以送支付命令好,還是本票裁定呢? 不管支付命令或是本票裁定。若是債務人無法收到。即無效是嗎? 本票有效時間是3年。那我7張本票中最久遠的一張發票日是99年10月10號,這樣是我該張本票在明年10月10號就失效了是這樣嗎? 若是要進行本票裁定,共7張本票同一債務人只要送一份還是要送7份呢? 聲請本票裁定或是支付命令會有被駁回的可能嗎? 請教聲請本票裁定簡易流程 裁定成功後拿著債權證明強制執行,若是債務人無任何財產那我就只有等待嗎?還是有別的途徑呢? 請教若是由專人代為聲請一切相關事務(含強制執行假扣押)。所需費用為何?

 

 

很抱歉問題很多,煩請不吝指教。

感激不盡!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1-08-28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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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wu 101-08-24 09:51

律師您好:

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強制執行中,若債務聲請債務人異議之訴,而此時債務人並沒有辦法提出擔保,故該執行並不會因此而暫停,我的問題是,若此時強制執行已經執行完畢,而此時該債務人異議之訴會被法院如何處理???
法院會認為該異議之訴,無理由而遭駁回?
而該強制執行之終結效力?是類似法院之既判力嗎???

執行程序原則上不涉及實體法律關係 所以才要另提債務人異議之訴 若已經執行完畢 債務人異議之訴還是要進行 不過可能聲明要變更

Ayu 101-08-21 22:54

律師您好!!請教您 收到支付命令的確定證明書後

(1)要去國稅局查詢債務財產資料
請問例如我人在台南,可以向國稅局台南市分局申請查詢嗎?
和「債權人的戶籍地」或「債務人的戶籍地」或「此支付命令的管轄法院」
在哪裡應該沒有關係吧

(2)強制執行的管轄法院?
待查得債務財產後,具狀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若是要查扣銀行存款,債務人的銀行存款開戶是在台北
但是例如國泰世華在台南也有分行
我仍需要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
或者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即可呢

另外若仍需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
可以比照支付命令聲請
郵寄聲請文件嗎
感激不盡!!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8-22 21:53
回覆 Ayu 的發言內容:

 

可以 因為電腦連線

 

蕭蒼澤 ( 蕭律師) 101-08-22 21:55

 均可

本院管轄法院會囑託執行

 

101-08-20 20:53
律師您好,這邊有車禍賠償的問題想要請教您: 車禍發生於今年五月八號晚間十一點多, 對方十五歲未成年無照騎乘機車紅燈與本人擦撞,造成我方右手骨折。 案件以於今年七月二十號調解完畢。 調解內容如下: ”肇事者”同意給付我方修車費、醫療費、慰問金及其他一切必要費用共計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分期給付,101年8月8號、101年9月8號、101年10月8號、101年11月8號、101年12月8號 每期各付新台幣貳萬元,以上分期,一期未付,全部視為到期。 然而今天已經8月20號了,對方仍未付我任何款項,也找不到人。 筆錄上的地址已經被搬空了,家用電話以及手機通通都換了。 法院說可以請聲請強制執行,那我們也去了國稅局查對造人名下的財產,但國稅局說我的調解書的調解內容只寫了和我對撞的人(未成年)的名字, 並沒有寫他法定代理人的名字,所以沒辦法查,要查也只能查那個未成年財產及所得,要強制執行也只得等到對方20歲名下有財產… 後來交通大隊的員警跟我們說他沒有執行義務的話,調解就不成立。 那現在我們可以告他過失傷害嗎?因為當初幫我偵辦的員警過兩天才 有上班,要到那時候我才能弄清楚。 現在我想先了解一下我們這邊能夠做的、還有我們的權利在哪裡? 今天已經跑了法院、國稅局、區公所、警局等好多地方,一度覺得已經沒望了… 我爸媽認為,對方在7月20號調解完之後一直到8月8號這段期間,不僅未履行義務,還搬家、更改連絡方式,也未做任何通知,期行為是否有構成詐欺背信等嫌疑?若有,是否可以另外提出告訴? 拜託幫忙解答,謝謝! * 補充問題: 假使我去清查他兒子的財產,如果有,即使對方未成年我依然可以聲請強執嗎? 有人說這樣民事刑事都可以提告民事直接寫訴狀去法院提告就可以了嗎?那這樣是要告他? 刑事的話是警察局幫我們送地檢署嗎?還是要另外提告呢? 問題有點多,拜託律師回答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們是在調解委員會達成調解,則該調解即有與確定判決同一之效力,您可以依該調解內容向對方聲請強制執行(即便對方是未成年人),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人,所以要執行到恐怕也很困難,但由於對方是未成年,所以也可以對其父母請求連帶賠償,但此部分應另外起訴,至於刑事部分,尚視您和解內容有無撤銷告訴之意思,若有即無法再告對方過失傷害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Nry 101-08-17 21:57

書上說民國98年民法修訂後,繼承人不須經過聲請的程序適用有限責任的方式繼承遺產
那請問現在還需要去申請"限定繼承"嗎?

有人說這需要依法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才會是限定繼承
如果沒有開具遺產清冊陳報法院,則還是直接繼承
請問是這樣的嗎?

林智群 (klaw) 101-08-18 01:55

有辦理限定繼承,被繼承人的債務就以遺產清冊範圍清償,

沒有辦理,有人求償時,你要證明自己繼承多少,舉證上比較麻煩

小林 101-08-15 00:34
請問張律師: 我前些日子內衣物違反商標法,此案件是我在網拍販售被網路警察抓到,之後被警察通知作筆錄,當時我很驚恐被警察通知說我販售仿冒品,後來我跟員警說我不知道販售是仿冒品並且我是學生我非大量販售響圖利賺錢,還有跟員警說我會販售是因為我都用不到很浪費丟掉又很可惜,所以才便宜販售~而且我把剩下數量都交給警方並且提供販售給我的賣家資料,偵辦員警說我配合辦案態度良好都會紀錄在筆錄上,並且請法官從輕量刑,並給我自新的機會,在此案件我真的知錯,深自懊悔不已。而下周法院要開庭,近日書記官也聯絡我叫我跟對方進行和解動作,我試著跟對方的律師連絡和解程序~但談到和解金竟然要5萬元,我嚇呆了我跟對方律師說金額太大了,我只是應屆畢業生又要當兵沒有什麼錢也說明網拍販售絕非是想圖利賺錢也說明友向警方提供販售我商品的賣家資料~~ 想請問張律師:(1)我這樣要寫緩起訴聲請狀嗎? (2)對方律師要求和解金4-5萬,我無法付出該怎麼辦? (3)法官會對我做出什麼處分~~ 請張律師幫幫我~~
1.看來你就主要構成要件行為都已經承認 只是求從輕發落 是可以再補一下書面陳述意見給檢察官 2.如果金額沒有共識無法和解 還是要跟檢察官陳報和解情況 檢察官還是會審酌
天地狼 101-08-14 19:27

目前我與配偶狀況類似如下(銀行尚未就對先生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

想請問一下有何種方法可以預防先生債權人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王先生因為幫朋友作保的關係,朋友還不出錢,銀行就對王先生提起清償債務民事訴訟,王先生敗訴後因名下也沒有財產債權銀行也執行不到先生的財產。王先生和太太多年辛苦工作存款有購買一棟房屋登記在太太名下,所以王先生就不以為意。孰料,官司結束後沒多久,太太就接到法院通知,表示債權銀行已經將太太名下的動產查封,王先生甚為驚訝,原來債權銀行居然可以這樣主張。

民法第1011條規定,債權人對於夫妻一方之財產已為扣押,而未得受清償時,法院因債權人之聲請,得宣告改用分別財產制。以上開案例而言,王先生確實有積欠銀行債務,經銀行辦理強制執行沒有結果後,債權銀行確實可依上開民法規定,代位王先生宣告將其與太太的夫妻財產制從「法定財產制」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

債權人成功將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後,依照民法第1030之1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妻間會發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其計算方式以本件案例而言,王先生名下沒有財產,王太太名下有價值2000萬元之動產,兩人財產差額為2000萬元,2000萬元平均後為1000萬元,也就是說債權銀行可以代位王先生,向王太太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請求王太太給付1000萬元給債權銀行

承上所述,債權銀行法律上可以宣告債務人改為「夫妻分別財產制」,並進一步藉此代位向王太太請求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透過以上法律技巧,債權銀行既然可以成為王太太的債權人,自然可以向法院聲請假扣押程序,在法院准許假扣押後,提供擔保金進而查封王太太名下的財產

小玉 101-08-07 23:29

我想請問...我因為人頭被告二個帳戶...前後總共去了二間警局作筆錄

共有六個被害人,第一間警局只有一個,第二間警局全都有,現在只收到第一間警局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處刑書,想請問我可以申請二個警局的一起開庭一起判決嗎

不然一次只判一個...假設一個判六個月,第二個也判六個月那不是很不合理嗎?

請各位專業的律師們幫幫我,感謝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07 2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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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玉 101-08-08 00:49

 謝謝律師

我還想請問..我該如何書狀?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1-08-08 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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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101-08-06 16:07
承下文妨害名譽檢察官如果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我會留下前科嗎? 我初犯已成年 謝謝
如果被認定有此行為 沒有跟對方和解的話 檢察官應該不太可能緩起訴 法官也不太可能緩刑 而判決結果 還是算是有前科
謝小姐 101-08-03 08:03

日前幾日名下帳戶其中之一被列為警示戶(因借人認證yahoo安心賣家而被盜用)
而已將被通報為警示帳戶已做了銷戶,目前尚未接到警局或法院的通知,
因為即將臨盆急需使用其他戶頭,也不是很方便來回奔波
想請問
該如何能用衍生管制帳戶裡的錢呢?
1.請向地檢署所在地法院聲請撤銷與本案無關之其他帳戶凍結處分。持申請狀向法院請求因您名下的某某銀行的哪個帳戶與該人頭詐欺案無關,請求撤銷凍結處分,等辦完後再去警局作說明~那麼是不是我必須向做成凍結處分所在地的法院提出聲請,目前只知道是桃園警局向銀行提出列為警示戶~所以是巷桃園地方法院提出聲請嗎?還是該如何查詢呢?
(1)聲請狀,是寫"聲請撤銷凍結"的聲請狀~請問有範本參考mail給我嗎?因為網路上的不知道哪一種才是我需要用的.
(2)但是還沒有收到通知,是去臨近的警局查嗎?該如何做的好呢?
(3)聲請狀內需敘明遭凍結的是實際與本案人頭帳戶無關的論述,並要準備遭凍結的銀行帳戶影本。請問是只能一個帳戶還是其他無關案件的戶頭可一併辦理?
2.有聽說關於因警示帳戶所影響的衍生管制帳戶(非薪資戶)可以臨櫃提款,這是真的嗎?到底可不可以臨櫃提存款呢?已知不能轉出,那可以轉入嗎?
有人po金管會的條文說可以臨櫃提款,但是到金管會的網頁卻找不到條文在哪裡,若能提存款,有限定金額嗎?有什麼該注意的呢?
感恩回答呦

3.還是有什麼方法盡快能使用衍生帳戶裡的錢呢?請幫幫忙

不好意思~問題很多~近日即將生產~也急用錢~請求協助
也希望能快水落石出
感恩

劉莉 101-07-28 20:41

律師您好:有一清償債務案件煩請指教 ,略簡述如下:原告夥同三人脅迫被告簽寫45萬欠條,但被告現無法舉證受脅迫之事實因此敗訴。被告土地亦因此於8月1日被拍賣。訴訟被告多次請求原告說明45萬債務產生之原由,原告的說法多達4~5種。

判決文摘要:至被上訴人(原告)如何計算出45萬元,此45萬元究竟系...抑或...等情,屢屢供述不一。然系爭協議書其法律上性質為何,並未經兩造記載於協議書上,然依其內容及由來觀之,應系兩造基於終止合夥關係後,就兩造損益情形,互相讓步,以終止爭執為目的所約定之契約。因此,此一45萬元數額,究竟如何得出,其緣由為何,應系兩造互相協議後所得出彼此可接受之金額;兩造既未將協議經過記載與協議書上,外人亦無從推測出其緣由。然兩造意思表示和致,上訴人(被告)亦未遭被上訴人脅迫而為意思表示,系爭協議書即可成立,上訴人自應依系爭協議書給付被上訴人45萬元。 該案已判決確定,原告聲請強制執行後,於8月1日拍賣被告土地被告提起異議之訴聲請停止強制執行被法官駁回。 現被告另案亦提起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8月9號開庭。有律師說這個確認債權不存在的訴訟屬於“見光死”‘一庭斃命’。您的看法如何?針對判決文,被告的攻防策略為何?有沒有“起死回生”的希望?民事訴訟法 第 247 條 (34.12.26)適用嗎?
林智群 (klaw) 101-07-29 00:51

這應該一庭就結束了,同一件事情不能提兩次訴訟,

法官應賅會判被告(確認債權不存在這個案件的原告)敗訴

ym 101-07-28 14:58

現在已進入偵查庭訊三次,請問

1.當事人何時?得以何方式?向承辦股聲請閱覽卷宗及開庭錄音光碟

2.對方於庭訊中以不實陳述欲使當事者受刑事處分及不合理的要求賠償,構成何罪行?構成條件為何?

 1.偵查庭中  無法向檢察官聲請閱卷

    並須等起訴後才能閱卷

 2.如果證人到庭依法具結後

   故意陳述不實內容

   應該會涉及偽證罪的問題

阿諺 101-07-26 18:26

我家與鄰家的土地地號相反了...也請地政事務所幫忙..只是它們需要雙方資料.!!可是隔壁是獨居老人沒有行動能力..也沒有溝通能力...請問一下..我們自己可以向法院聲請什麼方法來取得嗎?因為地政事務所說明 要雙方準備好證件 做資料更新更換而已! 所以並不是要占他便宜..可是現在問題就是對方資料 沒人能夠代拿出來˙. 請問我們有什麼辦法ㄇ....

若對方是65歲以上的獨居老年人,您可以洽當地政府機關(通常是鄉鎮區公所民政科),請求主管機關協助老人維持獨立生計之能力或是予以適當安置後,再說明土地登記資料有誤,要備妥證件辦理。如果對方已不能或難以進行法律行為時,可以向主管機關表示應該為老人聲請監護或輔助之宣告。

(參照老人福利法第2、3、13、4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諺 101-07-28 19:52

那位老人 他現在是有類是關愛之家 在照顧 就(弘道)只是他說他們雖然是代理監護人可是卻沒有資格拿出老人的私人資料來辦理申請更正...那要怎麼辦呢?他們是有說他們有向法院聲請判決....可是已經一個多月了 都沒消沒息.. \這件事已經拖了7個多月了...

關愛之家等照顧機構雖然在平時照料老人的日常生活,但原則上並無享有監護權。如果老人確實無法獨自進行法律行為,應該由當地政府社會局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再由監護人處理土地登記事項。如果程序仍未進行,您可以向當地政府提出申請或是陳情,要求相關單位盡快處理。

(參照老人福利法第1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阿廣 101-07-20 19:32

如題,我們這一區的六戶建築物是在20年前一併蓋好的,
所以彼此間沒有什麼共同壁使用協議的問題,可是去年鄰居突然發神經病,
硬說我們家共同壁的部分沒有4吋,且我們還拿他4吋的部分擴寬了自己的客廳,

我們就叫他自己找人來測量再提訴,可是他聽不太懂就先提訴了,法官就叫他先行調解
我一開始看到他什麼證據都沒帶,我就跟我媽說今天的調解不會有結果,
果真,一來他只帶了一張嘴,僅向調解委員說我們侵占他們的共同壁,
調解委員很無奈的跟他說,共同壁的部分不是他目視的就說了算,
證據都沒帶,也沒找人測量,根本也無從攻防,今天的調解等於白開的,
結果調解還是不成立了,進入訴訟............

我只想問兩個問題:

1.如果調解不成立,往後10天內不起訴,以後聲請人還可以以同一事件再爭執起訴嗎....

2.可否就乾脆我們主動出擊起訴他,請人來鑑定或測量後,要提起什麼訴訟呢??

關於2這一點不是我沒事找事做,因為我母親最近處理喪事跟繼承問題已經很煩了,

這爭議又吵了快2年,想要乾脆一點終結掉這個問題,希望能夠給個大略的方向,

感謝各位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07-21 10:51

先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吧,這樣就能弄清楚共同壁部分到底有無問題了,釐清之後再做打算

您好,

      1.如果是先向法院提訴,由法院先行調解的話,調解不成還是會回到法院繼續訴訟(他已經先提訴了,沒有調解不成10天內起訴的規定)。

      2.因為對方已經提訴,所以您們也不用再對他提訴,讓他自己去舉證,舉不出證據他自然會敗訴,訴訟一旦確定,他以後也不能再用這個提告,不必主動聲請鑑界。

bmw1463 101-07-19 18:15
我跟我前妻離婚4~5年了!!


我跟前妻有生兩個小孩1男1女 男的今年7歲女的4歲~


離婚協議是我把兩ㄍ小孩監護全都給ㄌ他她才肯離婚~


但我有探視權利...可是當初都協議好ㄌ...他都一拖再拖不然就是不給我看甚至還把小孩帶出國不給我看!!


我有申請強執行<<<沒用 聲請改判監護權<<<沒用 國家的法官很多都是在混吃等死等吃飯>>>>還有其他ㄉ法官叫我撤銷

告訴別煩他們ㄌ>>>>>因為要改判還給我視比登天還難所以叫我別再想ㄌ>>>況且他又帶出國ㄌ所以叫我撤銷告訴!!等他們

回來再說....我聲請假扣押...法官也叫我當下撤銷告訴...>>>不然到時候判下來也是我敗訴!! 我當時聽到真ㄉ很幹...誰叫我沒

錢...無力請好一點ㄉ律師!!

PS:後來我前妻他媽<<<岳母有帶小孩回來我透過其他管道知道他們回來所以我去他家我還請警察去他家..請他們讓我看小孩!!


後來他們被逼迫下才答應讓我看因為當時很睌ㄌ所以隔天才讓我看所以我在他家樓下等到早上才帶回來看!!


重點來ㄌ...後來我知道他們無力一次扶養兩ㄍ小孩我建議他們把一個監護權歸我我來養...他們在無力扶養的情況下也妥協ㄌ!!


現在男ㄉ7歲大的歸我養!!

PS:(我想請問大大或有這方面專家律師)~~我監護權雖然現在歸我的,可是我擋下還有跟他立下合約書有三份,一分女方一

分男方一份戶政事務所存檔,內容是...男方監護權..女方有探視權!!

一個月1.3.5周五晚上7:30分他們帶回去到周日晚上7:30帶回~

>>還有每ㄍ個月還要給他贍養費5千元>>請問我養一個他也養一個>>>(我這5千部給他會怎樣???)

>>還有因為他們長期都在國外長住很少回來親生媽媽都沒回來看小孩>>都是他外婆有回來就馬上搶這要看!
看事沒關西可是每次帶回來我都很男教養我真得很頭痛...如果不給他看,他外婆就會奪命連環摳,最後就是到到我公司來鬧到我無法上班!!

我想請問>>(如果我真ㄉ來硬的都不給他外婆看小孩我會怎麼樣....小孩的親生母親有授權給他外婆帶看探視權)
ps:(可是我長久以來也都沒看到我小女兒更別說我也有探視我小女兒的權力吧!!)
我1~2年前要看他有給我看可是現在我要看他們就說我戴不動更扯的是他們還說他更我不熟...他們還教我女兒要叫我叔叔我真得很想哭>>>他帶出國ㄌ所以我都看不到....他們也剝奪我的探視權力ㄌ!!

請各位大大或有這方面專長律師可幫小弟解決我這幾年來心中的??還有苦嗎?

拜 託 各 位 了 小 弟 在 此 先 謝 謝 大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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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w1463 101-07-20 11:01

 謝謝律師給我寶貴意見~~
我還有一ㄍ小小ㄉ問題請律師解題~前妻有在監護權寫上我要每個月要給他5千元,可是我們都有各扶養一小孩,我可以不給他嗎,不給他我會被強自執行?

ting 101-07-12 05:41
律師您好: 我有聲請債務清理條例,法院也裁定免責確定了,只剩最後向法院聲請復權, 但查遍司法院或是網站上都無相關狀紙範例填寫,我也有詢問過法院的輔導填寫狀紙的櫃檯,她們也不太知道該怎麼寫,只有大致上講說就是寫說因為免責裁定確定因此要聲請復權...這樣好像有點太籠統..所以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寫會比較完整,想請教ㄧ下律師聲請復權的狀紙範例寫法,或是假如需要幫忙撰寫狀紙的話,請問費用大概是多少。謝謝!
如果是請律師撰狀 一般至少會收費五千元 不過當然還是看具體案情而定 你可以拿資料直接詢問律師或許會較直接一點
Miya 101-07-06 16:54

律師你好:

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原則上不會開庭且程序也會進行的比較快,可能過不久您就會收到判決書,原則上等判決書即可.......................那一般判決書多久之內就會下來呢?

 

二.民事求償的部分要另外提告,而本件您可以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可免繳裁判費,但動作要快,不然法院的刑事判決很快就會下來,當然若要和解最好簽具和解書,建議在調解委員會或進行法院程序和解,對您較有保障....................民事求償要如何另外求償呢?當初報警時有請警察另加附帶要求民事賠償,若判決書下來了對方也沒有來要求和解那這樣我還能要求民事賠償嗎?一般公然污辱罪和恐嚇危害罪和毀謗罪是處有期徒刑拘役較多還是都罰罰金呢?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7-06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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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 101-07-06 14:27

律師你好:

我上次因被人公然污辱恐嚇已開過庭,最近收到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一般收到這個判決處刑書後續動作該怎麼處理呢?當初去警局報案時有要求要民事賠償,若對方有來

找我做民事和解我是否需要錄音存證和請第三人在場寫和解書?

若完成民事和解我是否要拿和解書去法院撤回告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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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易判決處刑 有可能法官不會開庭就直接判決 2.如果有意願和解 和解時對方也應該會讓你簽撤回告訴狀 可以由你或由對方交給當時進行程序的單位撤回告訴即可

mindy 101-07-05 16:44
律師您好: 我有一個案件,經判無罪,但是裡面有一條判決書是寫"犯公司法第19條第一項,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但是當初我已經有被國稅局罰款了,這樣還要被罰嗎? 檢察官這樣寫的意思是說我們還要再出庭一次嗎? 謝謝蔡律師的回答。
蔡明哲 (阿哲) 101-07-05 18:25
國稅局罰款部分可能是行政處罰,應該是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是兩回事,另外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原則上不需再親自出庭,除非你有具狀請求法院傳你出庭。
酒桶裡長大 101-06-29 19:03

上列被告因公共危險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一聲請簡易判決處刑..疵將犯罪紀錄如下...

<下列一堆先省略了>

被告所為.係範修正前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嫌.

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看不懂!!!!請問這是甚麼意思?

<需要受罰嗎?罰金?還是勞動服務?還是...其他....甚麼的?>

也沒寫哪裡可以詢問或是.....<麻煩幫我解答.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6-29 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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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收到的是「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也就是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程序的起訴書,這並非判決結果。等法院受理「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後,原則上就會直接下判決,而不會傳被告到庭。由於簡易判決所科之刑僅限於緩刑、得易科罰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雖然簡易判決通常是有罪判決,但仍然可以緩刑或是易科罰金、社會勞動抑或是罰金,基本上是不會被關的。另外您如果對將來判決不服,還是可以上訴主張,那時就會開庭審理了。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49、4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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