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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23 12:31
因為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業者是否有責任? 2.早泳會的負責人是否有責人? 3.有辦法請求賠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雖然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但其仍有外借租賃行為,若讓泳池設計有問題,則可以向業者請求損賠,而早泳會負責人,法律上應負有保證人之地位,在法律上也應需負民刑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1-11-23 12:30
因為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業者是否有責任? 2.早泳會的負責人是否有責人? 3.有辦法請求賠償?
林智群 (klaw) 101-11-26 01:02
很遺憾聽到這樣的事情,游泳池與早起會一定是互相推諉責任,不過游泳池依規定要聘請救生員,卻沒聘請,責任較大,你要向早起會要當初簽約的契約來看契約內容才能知道雙方究竟作何約定
101-11-23 12:29
因為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業者是否有責任? 2.早泳會的負責人是否有責人? 3.有辦法請求賠償?
游泳池業者已結束營業所以應無責任 早泳會負責人有責任 可以向負責人請求賠償
101-11-23 12:29
因為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業者是否有責任? 2.早泳會的負責人是否有責人? 3.有辦法請求賠償?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24 21:59
1.必須先看游泳池跟早泳會的租約內容是什麼才能決定誰該負最終責任。2.訴訟最難的是要去證明缺乏救生員跟這不幸的事有因果關係。3.您想瞭解真相,最好的辦法是請檢察官幫您查,他會幫您送鑑定,若大學醫院鑑定報告認為有因果關係,再附帶民事求償即可。
101-11-23 12:29
因為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業者是否有責任? 2.早泳會的負責人是否有責人? 3.有辦法請求賠償?
如果你認為游池管理人跟早泳會應該負責 你可以直接起訴請求賠償 至於實際是否會成立 可能涉及法律關係蠻複雜 例如早泳會組成性質為何 是否收取相關費用等等
悠璃 101-11-13 22:20

我在一間服飾店上班

公司的收銀機一台是裝空白紙捲

一台是裝發票

但是老闆叫我們開給客人的是空白紙捲打出來的"收據"

並請我們每天自開發票金額

每天的金額不得超過壹仟貳佰元整

但我們每天的營業額都超過一萬塊欸

這樣是不是逃稅逃的很誇張呢?

請問如果我要檢舉的話

該透過什麼管道呢?

詳細的正確流程是什麼呢?

我不想要有獎金

我只是希望他們不要在這樣逃稅了

但我也不想被他們知道是我檢舉

請問檢舉後會保密檢舉人的身分嗎?

請各位專業的律師詳細解答謝謝!

哈哈先生 101-11-01 02:27

律師您好
小弟經營小本生意被客戶積欠3000多元
其實金額很小但對於屢次拖延貨款實在看不下去
但對方已經結束營業 找不到人 但電話之前還會接 而現在已經不接了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 簽收的時候是用一般的三連估價單 而簽名對方只簽"林"一個子
    有加註"本次未收"等字樣
    這樣是否在民事上具有效益?
2.對方我也只知道姓林 還有電話而已 住址不知道 因此也無法寄出存證信函
   但有用簡訊告知"如未如期還款將以此簡訊當作存證信函"
   對方還是不予回應
3.此應該為債務不履行 如果第一點的收據成立的話 如何再只有知到電話的情況下可以依循法律追    討回來 反之如果收據不成立是否也該認賠了 

謝謝律師的指教!!!

林立捷 (林律師) 101-11-01 10:3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郭婷婷 101-10-30 04:33

有勞解惑

        狀況說明如下:

                          因我有固定的保險業務員協助保險購買及規劃.但因最近感到

                          該員為衝高業績已大於我的需求及經濟負荷不了故已表明不再購買。

                          但於今年8月份發現信用卡帳單又多了一筆意外險保費1萬2千元.

                          詢問之下業務員告知為贈送的保險.但心裡覺得奇怪為何會使用我的信用卡刷.

                          我的卡片並未離身.

                          後來我到了該營業所查詢發現該營業員 1.偽造我的簽名購買此意外險.

                          (相關資料已取得)2.偽造我的信用卡舊有個資擅自簽名付費.(相關資料已取得)

                           想請教我要採取何種方式申訴?那該營業員犯了甚麼刑責?是否需填寫存證信

                           函.以上有勞解惑   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1-10-30 06:53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sky 101-10-18 15:00

我們跟房東租店面賣衣服,我們店面ㄉ門跟鐵捲門是分開ㄉ,前幾天營業時間鐵捲門無故自己跑下來壓到我們店面ㄉ門因而馬達燒壞!但因房東認為甲方承租給乙方乙方應當不管任何原因交回給甲方時東西應該都是完好ㄉ~所以不管鐵捲門如何降下來或許是人為或許是機械問題但因為壓到我們ㄉ門所以才使鐵捲門馬達燒壞!所以我們應該出錢把馬達修好~但房東承租給我們如不是人為因素或我們操做不當房東是否應該出錢將鐵捲門修理好而不是承租人自己出錢修呢?

如我們都無法達成共識有什麼管道可以解決?

您好,

      在民法租賃契約當中,出租人的主要給付義務是1.提供租賃物(民法421條);2.保持租賃物合於使用狀態(民法423條);3.修繕義務(民法429條)。今天如果不是因為您使用操作不當所導致鐵捲門馬達壞掉,依據民法第423條及第429條應該是要由出租人來負擔修繕義務的。

      在解決爭議上,可以先行聲請轄區內區公所的調解委員會介入協調,如果沒有辦法達成合意的話恐怕就要上法院解決。不過還是建請考量修繕費用的高低評估之。

沈慕涵 101-10-06 08:17

各位律師大大們你們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我在某家公司已經服務大約八年半的時間,在公司所擔任的職務是某家分店的店長一職,公司所有大小事都是由我一人來負責所以很多權責上的問題幾乎我都可以做決策,店內的櫃檯有固定的零用金備用找零給客人或是店內如果員工有什麼特殊情況需要急用錢可以提供主管來決定是否可以動用這部分的零用金外,另外每日的營業額隔天都必須要存入公司的戶頭前一天的營業額是不能動用的,某天因家裡的長輩要辦理法會所以我就向櫃檯小姐拿了一萬元的零用金並且也跟櫃檯小姐說了這筆金錢我會在休假完歸還給櫃檯,因為之前老闆也都知道如果有必要時,我們主管才會去動用到零用金,只要店裡的營運不要出任何問題就好,這些我們老闆及總公司的高層主管也都私底下默認了,我也照我所說的日期歸還給櫃檯的,如今在我非自願離職的情形之下公司卻把我另外一半的薪資給扣留不給我,事後我就去勞工局提出勞資雙方協調的申請,公司卻傳了一則簡訊告訴我說要提告侵占公款業務侵占,我想請教一下各位律師大大們,我該怎麼處理這樣的問題?還有我這樣需要負什麼樣的責任或刑責?

 1.業務侵占成立要件是以意圖自己不法所有  將業務持有他人之物侵占

   如果如你說的情況  要成立侵占罪應該是不容易  畢竟如何證明有不法所有意圖

 2.程序上警詢筆錄後  地檢署會再傳喚你去說明  以決定是否起訴

莊小姐 101-09-25 01:48
請問2天前碰上坊間那種民俗療法的無照推拿師在治療時性騷擾,而當下我忍下沒反應,現在越想越氣卻無法舉證,我還能如何處理?即使無法告他性騷擾,是否有其他方式阻止這種人繼續營業
1.性騷擾部分 可以先跟對方表示應該如何處理 看對方如何回應 記得要做相關錄音動作 2.如果對方無照 你可以去相關單位檢舉
誌嘉 101-09-23 23:52

因為找工作的時候,不小心把簿子和卡片寄給對方

之後就接到警察的電話

說我的帳戶騙對方很多錢

然後近期收到傳票

去的話要怎麼講比較好??

然後詐騙集團的人也抓到了

我有機會無罪嗎??

我還年輕,不想要怎前科

那如果被判刑的話.

大概會判神麼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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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和他的對話

h0919234020:是我

 勇翔 林:是對方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2:22:01

下午  2:13:42 勇翔 林: 安安

下午  2:13:54 勇翔 林: 請問你有在PO履歷求職找工作是ㄇ ?

下午  2:14:09 h0919234020: 恩

下午  2:14:16 h0919234020: 妳是??

下午  2:14:44 勇翔 林: 你好

下午  2:14:51 勇翔 林: 我們是運動資訊網公司的

下午  2:15:04 勇翔 林: 有提供一個工作的機會,薪資2-4萬 需要了解一下ㄇ?

下午  2:15:13 h0919234020: 在哪??

下午  2:15:21 勇翔 林: 我在新北

下午  2:15:28 勇翔 林: 但是我們的工作可以在家裡作業ㄛ

下午  2:15:50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2:15:56 h0919234020: 那大概是什麼性質??

下午  2:16:20 勇翔 林: http://sqa888.com/

下午  2:16:24 勇翔 林: 這是我們公司網址

下午  2:16:40 勇翔 林: 我們主要想找人幫公司對一下帳目和配合工作

下午  2:17:00 h0919234020: 恩

下午  2:17:14 h0919234020: 很複雜嗎??

下午  2:17:34 勇翔 林: 不會複雜ㄛ

下午  2:17:42 勇翔 林: 我大概跟你說明一下工作性質喔 ?

下午  2:17:57 h0919234020: 恩

下午  2:20:40 勇翔 林: 我們是做總代 全台不同區域會員有很多

下午  2:21:17 h0919234020: 所以我是在家裡用電腦工作??

下午  2:21:26 勇翔 林: 每ㄍ禮拜會員需要結算兌匯一次

下午  2:21:28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2:21:50 h0919234020: 那是幾小時??

下午  2:22:01 勇翔 林: 每次結算兌匯ㄉ金額較大  {由於每次會員ㄉ新增加}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2:34:41

下午  2:22:15 勇翔 林: 我們的工作基本上不會佔用到你個人太多時間哦

下午  2:22:39 h0919234020: 那有月休嗎?

下午  2:22:46 勇翔 林: 然後入帳太多我們也不知道誰有入帳誰沒有

下午  2:22:52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2:23:08 勇翔 林: 所以公司想要找人配合帳戶分開存取兌匯

下午  2:23:21 勇翔 林: 配合一ㄍ帳戶一ㄍ月薪資1.2萬, 一ㄍ人最多可以配合四ㄍ4.8萬

下午  2:23:25 勇翔 林: 懂我意思ㄇ ?

下午  2:23:50 h0919234020: 還是不要好了

下午  2:23:55 h0919234020: 感覺有風險

下午  2:23:57 勇翔 林: ?

下午  2:24:01 勇翔 林: 風險 ?

下午  2:24:07 h0919234020: 怕被騙

下午  2:24:14 勇翔 林: 這個你可以放心ㄛ

下午  2:24:24 勇翔 林: 有配合的話薪資是我們公司先提供給你的

下午  2:24:59 h0919234020: 所以我要去辦很多的帳戶??

下午  2:25:07 勇翔 林: 不需要你去新辦理啊

下午  2:25:14 勇翔 林: 只要你目前有得我們都能配合喔

下午  2:25:31 勇翔 林: 單純卡片銀行規定一天一筆存取最多不能超過3萬 這個你知道吧 ?

下午  2:25:47 h0919234020: 恩

下午  2:26:08 勇翔 林: SO卡只能做小額存取

下午  2:26:20 勇翔 林: 你沒見過小額存取會有什麼風險的吧

下午  2:26:33 勇翔 林: 要是會有什麼風險的話 我自己都不敢做了 更別說找你來配合對吧

下午  2:26:41 勇翔 林: 所以你可以放心的說

下午  2:27:07 h0919234020: 那我工作??

下午  2:27:54 h0919234020: 對帳目??

下午  2:32:01 h0919234020: 我等等還有事   可以回快點嗎?

下午  2:33:55 勇翔 林: 簡單說你除了跟我們配合空帳戶之外

下午  2:34:19 勇翔 林: 另外每個禮拜在幫忙核對所配對的會員帳目就ok

下午  2:34:41 h0919234020: 可是我只有一個帳戶是公的ㄟ?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2:45:26

下午  2:34:51 h0919234020: 帳目會很複雜嗎?

下午  2:34:54 勇翔 林: 什麼銀行

下午  2:35:01 h0919234020: 華南

下午  2:35:17 勇翔 林: 不會複雜 一個禮拜統計兌匯一次就可以

下午  2:35:27 h0919234020: 那我大概一天要做多久??

下午  2:35:45 勇翔 林: 這個看你個人 你可以直接在家裡作業

下午  2:36:07 h0919234020: 妳們有公司嗎?

下午  2:36:20 勇翔 林: 有啊 在新莊這邊

下午  2:36:31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2:36:55 h0919234020: 所以不是天天要做事??

下午  2:37:02 勇翔 林: 不用ㄛ

下午  2:37:23 勇翔 林: 你華南就可以跟我們配合工作

下午  2:37:31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2:37:38 h0919234020: 納月休??  薪水?

下午  2:38:43 勇翔 林: 我們工作比較投機,一個禮拜只佔用你一天時間. 其它是你個人時間 你可以隨意安排~

下午  2:38:56 勇翔 林: 配合一個華南薪資是1.2萬一個月

下午  2:39:24 勇翔 林: 你華南卡片存簿齊全ㄇ

下午  2:39:31 h0919234020: 恩

下午  2:39:46 勇翔 林: 目前是否在使用

下午  2:39:54 h0919234020: 沒有ㄟ

下午  2:40:20 勇翔 林: 那可以跟我們長期配合兌匯工作齁!

下午  2:40:42 h0919234020: 兌匯工作??

下午  2:40:49 勇翔 林: 長期配合的話 我們每月先提供薪資

下午  2:40:55 h0919234020: 那我這樣一個月也才1.2萬

下午  2:41:45 勇翔 林: 阿你只有一個帳戶啊 ,你可以先配合看看  覺得好你可以隨時去開戶

下午  2:41:57 勇翔 林: 一ㄍ人最多可以配合四ㄍ4.8萬

下午  2:43:34 h0919234020: 所以我上班時間只有4天??

下午  2:43:50 勇翔 林: ㄣ恩  黑壓~

下午  2:44:17 h0919234020: 對帳目好做嗎?

下午  2:45:26 勇翔 林: 不會很複雜ㄛ 因為我們跟客人都是小額兌匯 所以不用擔心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2:54:56

下午  2:46:13 h0919234020: 所以是他們把錢匯到我的戶頭?

下午  2:46:28 h0919234020: 我我怎會有資料??

下午  2:46:37 h0919234020: 那我

下午  2:47:17 勇翔 林: 到時候我們把會員兌匯資料整合成管理版文檔傳給你

下午  2:47:36 勇翔 林: 你再根據會員下注情況結算就可以齁~

下午  2:47:47 勇翔 林: 客人下注金額宰我門這邊

下午  2:47:56 h0919234020: 好像有點複雜

下午  2:48:27 勇翔 林: 輸的話 我們直接收取 贏的話 我們會分開金額匯在你帳戶

下午  2:48:55 h0919234020: 做這個因該不會有警察找上門吧??

下午  2:48:58 勇翔 林: 你在幫我們轉給他們,這個不會複雜啦

下午  2:49:03 勇翔 林: @@

下午  2:49:53 h0919234020: 所以我一定要有一個帳戶  是沒有再用的??

下午  2:49:55 勇翔 林: 我們找你來希望能夠長期配合工作,要是有什麼風險性問題,我們也不敢找你來配合說

下午  2:50:10 h0919234020: 我是還有一個帳戶  郵局的  但他還有用

下午  2:50:35 h0919234020: 但是我覺得這個不適合我  那我可以不做嗎?

下午  2:50:56 勇翔 林: 不一定ㄛ 薪資是看你跟我們配合幾個帳戶算的

下午  2:51:11 勇翔 林: 你要是跟我們配合2個就是2.4萬一個月薪資

下午  2:51:34 h0919234020: 那我那個帳戶  有在使用    也算嗎?

下午  2:51:59 勇翔 林: 你可以先跟我們配合一個月試試,覺得不錯 你可以考慮長期配合

下午  2:52:22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2:52:40 勇翔 林: 可以呀 有沒有在使用都可以配合說  都是看你個人齁

下午  2:52:53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2:53:31 h0919234020: 那你一個月也有4.8萬喔

下午  2:53:37 勇翔 林: 配合過程你自己都能夠了解,好不好事實會說話~

下午  2:54:01 勇翔 林: ㄣ恩  我做了快3年了

下午  2:54:04 h0919234020: 你照片看起來好年輕

下午  2:54:29 勇翔 林: 哪裡啊  26歲

下午  2:54:40 h0919234020: 真假?  看不出來

下午  2:54:56 勇翔 林: 只是我個子比較小>< 娃娃臉'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3:01:58

下午  2:55:03 h0919234020: xdd

下午  2:55:30 h0919234020: 所以我還要再找3戶頭??

下午  2:55:46 h0919234020: 富投一定要我的名子嗎?

下午  2:55:58 勇翔 林: 不用啊 這都是看你個人 你想先配合2個帳戶也ok

下午  2:56:16 h0919234020: 多開指個也沒有關西吧   

下午  2:56:27 h0919234020: 最多4個 

下午  2:56:33 勇翔 林: 要是你覺得不錯,可以隨時去開戶 然後追加配合

下午  2:56:35 h0919234020: 這樣賺比較快阿

下午  2:56:45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2:56:51 勇翔 林: ㄣ恩  沒錯呀

下午  2:57:17 h0919234020: 那我如果不會  我要問誰?

下午  2:57:33 h0919234020: 那是還有一個戶頭  是媽媽的

下午  2:57:35 勇翔 林: 所以說你可以先配合看看,然後期間覺得不錯隨時可以去新辦理來追加配合..

下午  2:58:25 勇翔 林: 剛開始配合不會我們會教你

下午  2:58:29 h0919234020: 反正就是配合妳帳戶  就可以了  我還要做神麼事情嗎?

下午  2:58:35 勇翔 林: 配合一ㄍ禮拜左右 財務就會開始安排你對帳

下午  2:59:29 勇翔 林: 先請問下你打算跟我們配合華南跟郵局ㄇ?

下午  2:59:40 h0919234020: 華南吧

下午  2:59:44 勇翔 林: 我在跟你詳細說明配合方式

下午  2:59:48 勇翔 林: ㄣ恩 ok

下午  2:59:55 h0919234020: 因為郵局還有再用

下午  3:00:14 勇翔 林: 摁嗯 那你就先配合一個,配合華南薪資是1.2萬,

下午  3:00:15 h0919234020: 你們還有配合的銀行有哪些??

下午  3:00:45 勇翔 林: 我們沒有限制哪家齁~

下午  3:00:57 h0919234020: 所以我平常帳戶裡面會有很多錢??

下午  3:01:16 h0919234020: 就是客人匯來的?

下午  3:01:29 h0919234020: 那我怎知道哪部分是我的薪水??

下午  3:01:50 勇翔 林: 不會呀 現在銀行規定 單純卡片銀行規定一天一筆存取最多不能超過3萬

下午  3:01:58 h0919234020: 恩恩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3:11:56

下午  3:02:29 勇翔 林: 所以我們只能小額兌匯,有時候單筆只是1000~3000都有

下午  3:02:31 h0919234020: 那我怎知道哪些是我的薪水??

下午  3:02:58 勇翔 林: = =你可以用郵局收薪資呀><

下午  3:03:05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3:03:17 勇翔 林: 我們薪資匯在郵局裡面

下午  3:03:33 勇翔 林: 醬你自己方便查收ㄛ><

下午  3:03:44 h0919234020: 所以我如果有4個帳戶  是4.8萬   然後你們會會到我的郵局?

下午  3:03:52 勇翔 林: ㄣ恩  沒錯

下午  3:04:06 h0919234020: 那是幾號發新??

下午  3:04:22 h0919234020: 那我帳戶平常要做什麼是嗎??

下午  3:04:53 h0919234020: 提供你們匯款  而已??

下午  3:04:58 h0919234020: 我只有對帳目??

下午  3:05:24 勇翔 林: 平常不用ㄛ 只是每個禮拜兌匯時候才用到

下午  3:06:29 勇翔 林: 配合卡片存簿寄給我們一天就到,我們收到你東西先交接工作

下午  3:07:03 h0919234020: 所以我不子和卡片在你們那??

下午  3:07:06 勇翔 林: 確定你帳戶能夠正常配對時,一個禮拜我們先給你匯薪資

下午  3:08:05 勇翔 林: 然後交接好帳目配對,我們退還給你,到時直接由你幫我們核對帳目

下午  3:08:45 h0919234020: 可是聽你說的讓我覺得好複雜xd

下午  3:08:57 勇翔 林: ><

下午  3:09:12 勇翔 林: 你沒接觸過才會覺得複雜!

下午  3:09:18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3:09:21 勇翔 林: 其實很簡單ㄛ

下午  3:09:38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09:38 勇翔 林: 例如你今天開始跟我們配合工作

下午  3:10:11 勇翔 林: 5點之前卡片存簿寄給我們,明天我們就能夠收到

下午  3:10:39 h0919234020: 那可以明天嗎??

下午  3:11:11 勇翔 林: 然後下個月5號交接好我們會退還給你 然後先給你匯薪資

下午  3:11:15 h0919234020: 我明天先去開戶  開3個xddd   家自己一個  總共4個

下午  3:11:47 h0919234020: 然後明天5點以前寄給你

下午  3:11:56 勇翔 林: 一次性可以辦理那麼多ㄇ?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3:19:18

下午  3:12:06 h0919234020: 不能喔

下午  3:12:10 h0919234020: 因該可以吧

下午  3:12:33 h0919234020: 可是我有一筆薪水  她8號會寄給我ㄟ

下午  3:12:58 h0919234020: 因該沒有影響吧

下午  3:13:37 勇翔 林: 這個不會影響ㄛ 我們到時候已經退還給你了

下午  3:13:42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13:57 h0919234020: 我是說從裡面把錢領出來  不會怎樣吧?

下午  3:14:49 勇翔 林: 你華南的ㄇ?

下午  3:14:52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15:21 勇翔 林: 不會影響ㄛ

下午  3:15:27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15:38 h0919234020: 妳都會在線上嗎??

下午  3:16:14 勇翔 林: ㄣ恩 你今天要忙是ㄇ?

下午  3:16:18 h0919234020: 對阿

下午  3:16:24 h0919234020: 我等等還要上課

下午  3:16:34 h0919234020: 所以

下午  3:16:45 勇翔 林: 醬ㄛ 那你明天不用上課ㄇ?

下午  3:17:18 h0919234020: 我一個月上班4天??一個月?果帳戶有4個  就4.8萬   ??

下午  3:17:23 h0919234020: 我夜校

下午  3:17:42 勇翔 林: ㄣ恩 黑壓~ 

下午  3:17:43 h0919234020: 那我帳戶給你們就好了  我只要對帳目??

下午  3:17:50 h0919234020: 好像很好賺xddd

下午  3:17:58 勇翔 林: 我們目前公司配合人員 有很多也是工讀生

下午  3:18:07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3:18:29 h0919234020: 可以給我你的電話嗎??

下午  3:18:35 h0919234020: 好聯絡xd

下午  3:18:50 h0919234020: 0955639130  我的  我叫陳誌嘉

下午  3:19:02 勇翔 林: @@ 帳戶我們交接好就退還給你了,到時每個禮拜兌匯時,我們會通知你開始作帳

下午  3:19:17 h0919234020: 喔

下午  3:19:18 勇翔 林: 然後傳給你文檔資料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3:25:54

下午  3:19:39 h0919234020: 所以對帳目是用我存款的簿子   對??

下午  3:20:21 h0919234020: 恩   那我大概要用多久??   不會影響我上課吧?

下午  3:20:21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3:20:30 勇翔 林: 不會ㄛ >< 放心吧

下午  3:20:42 勇翔 林: 一個禮拜時間很充足

下午  3:20:47 h0919234020: 那大概平常是幾號對帳阿

下午  3:20:57 勇翔 林: 每個禮拜一

下午  3:21:33 h0919234020: 所以我只要禮拜1工作就好??  其他時間可以去做我自己的事??

下午  3:21:48 勇翔 林: ㄣ恩  沒錯^^

下午  3:22:02 h0919234020: 所以我常常要去刷簿子??

下午  3:22:33 勇翔 林: 阿你是明天先配合華南 還是說你要去再辦理其他?

下午  3:22:46 h0919234020: 再辦理其他的

下午  3:23:08 h0919234020: 我可能星期4才能工作

下午  3:23:19 勇翔 林: 不用常常ㄛ 禮拜一兌匯時你在去刷簿子

下午  3:23:32 h0919234020: [ 恩

下午  3:23:39 勇翔 林: 你去辦理其他要開戶金1000

下午  3:23:41 h0919234020: 那會通知我吧??

下午  3:23:45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23:52 h0919234020: 算是公司行號吧??

下午  3:24:03 勇翔 林: 肯定會通知你呀 !

下午  3:24:09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24:21 勇翔 林: 那你打算辦理哪家ㄋ>?

下午  3:24:28 h0919234020: 還不知道ㄟ

下午  3:24:45 h0919234020: 玉山   台灣銀行   新光銀行??

下午  3:24:56 勇翔 林: 你郵局是你媽媽??

下午  3:25:03 h0919234020: 我的

下午  3:25:10 勇翔 林: 華南ㄋ

下午  3:25:14 h0919234020: 我的

下午  3:25:22 勇翔 林: ㄛ 理解

下午  3:25:54 h0919234020: 但是去開戶不是要你們證明??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3:38:39

下午  3:26:09 勇翔 林: 現在有的辦理也不能夠馬上拿ㄛ 上次我小妹去辦理 要等1個禮拜才能拿到卡片

下午  3:26:32 h0919234020: 是嗎??

下午  3:26:45 勇翔 林: 對阿~!  你都不知道ㄛ@@

下午  3:26:49 h0919234020: 忘了

下午  3:26:54 h0919234020: 那怎辦??

下午  3:27:09 h0919234020: 但是去開戶不是要你們證明??

下午  3:29:04 勇翔 林: 你可以先配合華南,然後到時我們退還給你時,順便出示證明給齁~

下午  3:29:13 勇翔 林: 醬彼此時間也不耽誤

下午  3:30:33 h0919234020: 妳會順便寄  証明??

下午  3:30:54 h0919234020: 那我甚麼時候才能去辦其他3個??

下午  3:31:11 h0919234020: 一定要用公司行號辦   辦客人不能??

下午  3:31:23 h0919234020: 個人

下午  3:31:40 勇翔 林: 會ㄚ 因為到時候你已經是我們公司ㄧ員,我們會給你證明ㄛ

下午  3:32:51 勇翔 林: 個人不清楚ㄛ 要嘛是存錢要用 或是做網拍生意需要轉帳用

下午  3:33:25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33:45 h0919234020: 所以我現在是??

下午  3:33:52 勇翔 林: 你可以一個禮拜后.或是什麼時候有時間都可以去辦理呀

下午  3:34:27 h0919234020: 但是我如果說明天去辦  可是沒有證明阿

下午  3:35:21 勇翔 林: 對阿 而且要是還要等一個禮拜才能拿到卡片 那不是耗時間><

下午  3:35:43 h0919234020: 可是我記得我上次去半  直接就拿到卡片了

下午  3:36:35 勇翔 林: 那要看你辦理哪家銀行齁~ 我小妹是前2天去辦理合庫 結果要等一個禮拜

下午  3:36:52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3:36:57 勇翔 林: 現在很多銀行沒能夠馬上拿到ㄛ

下午  3:37:06 h0919234020: 那怎辦??

下午  3:37:43 勇翔 林: 你機點上課?

下午  3:37:57 h0919234020: 6點

下午  3:38:03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3:38:15 h0919234020: 我先寄??一個帳戶??

下午  3:38:27 勇翔 林: 可以呀~

下午  3:38:39 h0919234020: 那你們多久會寄給我??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3:46:56

下午  3:39:00 勇翔 林: 下個月6號寄環給你ㄛ

下午  3:39:20 勇翔 林: 一個禮拜交接工作

下午  3:40:04 h0919234020: 然後6號過再去辦其他的?

下午  3:40:51 勇翔 林: ㄣ恩  可以呀 或是你到時什麼時候有時間都可以去辦理

下午  3:41:10 h0919234020: 但是我沒有證明  所以不能馬上去阿

下午  3:41:19 勇翔 林: @@

下午  3:41:32 勇翔 林: 阿我們6號不是要寄給你ㄇ><

下午  3:41:41 h0919234020: 恩阿

下午  3:41:48 h0919234020: 所以6號後才能去

下午  3:41:59 勇翔 林: 對阿 那怎麼還說沒有證明ㄋ

下午  3:42:08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42:43 h0919234020: 不能先記證明給我  然後我辦好了在一起季還給妳?

下午  3:42:52 h0919234020: 這樣也比較快喔

下午  3:43:17 h0919234020: 就不用等到你6號之後才用

下午  3:44:16 勇翔 林: 呵呵~ 因為你開始配合我們工作時,才算是公司一員齁>< 現在還不能算ㄛ

下午  3:44:28 勇翔 林:

下午  3:44:34 h0919234020: 對齁

下午  3:44:40 勇翔 林:

下午  3:44:41 h0919234020: 阿  對齁

下午  3:44:55 h0919234020: 卡片是不是要有轉帳功能?

下午  3:45:17 勇翔 林: 能夠正常存取ㄇ?

下午  3:45:27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45:40 h0919234020: 因為我的好像沒有轉帳

下午  3:45:42 勇翔 林: 能夠正常使用就Ok

下午  3:45:48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3:46:06 勇翔 林: ㄣ恩  你信用良好吧><

下午  3:46:10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46:15 h0919234020: 我才18歲

下午  3:46:26 勇翔 林: ㄣ恩  信用不良我們不能夠配合說><

下午  3:46:56 勇翔 林: ㄣ恩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3:54:54

下午  3:47:06 勇翔 林: 那你就先配合華南吧

下午  3:47:14 h0919234020: 那我等等先把我的華南銀行簿子和卡片寄給你??

下午  3:47:45 勇翔 林: ㄣ恩  然後我們5號會先給你匯1.2萬

下午  3:48:20 h0919234020: 但是我要辦理其他3家  不救到下個月才能拿到錢??

下午  3:48:40 勇翔 林: 長期配合每月薪資固定5號發放..每月都是我們先提供~

下午  3:49:22 勇翔 林: 你下個月辦理好寄來配合,然後同樣我們會先給你薪資

下午  3:49:36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3:49:50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3:49:54 勇翔 林: 理解吧

下午  3:50:04 h0919234020: 但是開戶不是要1千 ??   我可以辦好之後領9百出來嗎?

下午  3:50:19 h0919234020: 你覺得很好做喔

下午  3:51:19 勇翔 林: 這個因該沒影響 只要裡面有點零頭 不影響被銀行自動鎖卡就ok

下午  3:51:26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51:40 h0919234020: 那可以給我你的資料嗎?

下午  3:51:49 h0919234020: 我等等就寄給你

下午  3:51:54 勇翔 林: 什麼資料??

下午  3:52:02 h0919234020: 地址那些的阿

下午  3:52:12 h0919234020: 不然我要怎季?

下午  3:52:42 h0919234020: 地址  公司名子  姓名  電話

下午  3:52:58 勇翔 林: 等下會給你ㄛ><  我還沒跟你說明寄件方式你怎麼知道寄件阿

下午  3:53:10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53:18 h0919234020: 那妳先給我吧

下午  3:53:21 勇翔 林: 阿你打算用郵局收薪資是ㄇ?

下午  3:53:28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53:38 勇翔 林: 等等再給你ㄛ

下午  3:53:56 h0919234020: 因為還有一個小時要5點了  我怕來不及

下午  3:54:01 勇翔 林: 那你現在郵局帳號給我一下吧

下午  3:54:20 勇翔 林: 我要登記給財務

下午  3:54:32 勇翔 林: 到時才能夠給你匯薪資

下午  3:54:54 h0919234020: 01212710274199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4:09:32

下午  3:55:38 勇翔 林: 戶名是陳誌嘉?

下午  3:55:47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56:30 勇翔 林: 哪裡分局?

下午  3:56:51 h0919234020: 蘆竹  大竹郵局

下午  3:57:21 勇翔 林: ㄣ恩  ok

下午  3:57:34 勇翔 林: 那我跟你說明下寄件方式?

下午  3:58:42 勇翔 林: 你把華南卡片存簿夾在無用雜誌或是筆記本裡面,然後外面在包裝一下

下午  3:59:52 勇翔 林: 然後拿去全家寄宅急便

下午  4:00:24 勇翔 林: 寄件時候就寫文件或文書

下午  4:01:34 勇翔 林: 寄好有張單子 上面有貨物追蹤碼 回來發給我一起登記

下午  4:01:36 勇翔 林: <ding>

下午  4:01:47 h0919234020: 恩

下午  4:02:18 h0919234020: 那你要給我姓名  和地址  電話阿 

下午  4:02:22 h0919234020: 不然我怎季?>?

下午  4:02:28 勇翔 林: ㄣ恩  附近有家ㄇ?

下午  4:02:34 h0919234020: 恩

下午  4:04:25 勇翔 林: ㄣ恩  我電話過兩天修好回來再給你吧 現在我都使用skybe

下午  4:05:01 h0919234020: 你要給我公司地址 

下午  4:05:15 h0919234020: 不然要寄給誰??

下午  4:05:16 勇翔 林: 新北市新莊區後港一路191號    陳政中   收

下午  4:05:29 h0919234020: 電話

下午  4:05:30 勇翔 林: 我知道啊 剛才在登記資料

下午  4:06:41 勇翔 林: 你直接寫上面地址就ok

下午  4:07:00 h0919234020: 要留電話八  怕說連絡不到人

下午  4:07:06 h0919234020: 因為我以前再做全家

下午  4:08:17 勇翔 林: 不用ㄛ  你就說貨到自取

下午  4:08:39 h0919234020: 恩

下午  4:09:01 h0919234020: 等等 我出門

下午  4:09:20 勇翔 林: ㄣ恩  你要5點之前寄出 明天才能夠收到ㄛ

下午  4:09:32 h0919234020: 先再去計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4:32:52

下午  4:09:37 勇翔 林: 然後寄好回來給我貨物追蹤碼

下午  4:09:42 勇翔 林: ㄣ恩 好

下午  4:31:30 h0919234020:

下午  4:31:47 h0919234020: 205-10-080-2325

下午  4:31:48 勇翔 林: 嗯哼

下午  4:32:01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4:32:06 勇翔 林: 全家寄的ㄇ?

下午  4:32:09 h0919234020: 那我現在?

下午  4:32:09 h0919234020: 恩

下午  4:32:25 勇翔 林: 你寄了多少錢?

下午  4:32:40 h0919234020: ??

下午  4:32:48 勇翔 林: 寄件費用

下午  4:32:52 h0919234020: 85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4:42:11

下午  4:33:06 勇翔 林: ㄣ

下午  4:33:12 h0919234020: 恩

下午  4:33:18 h0919234020: 那我現在要幹嘛??

下午  4:33:54 勇翔 林: 是明天到的ㄇ?

下午  4:33:58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4:34:28 勇翔 林: ㄣ恩 那我們明天收到 我在跟你說一下

下午  4:34:36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4:34:45 勇翔 林: 然後到時薪資就匯再你郵局裡面ㄛ

下午  4:35:00 h0919234020: 那什麼時候要教我工作內容??

下午  4:35:53 勇翔 林: 6號我們退還給你時,會傳資料文檔給你齁

下午  4:36:15 勇翔 林: 然後財務會開始安排你對賬

下午  4:36:45 h0919234020: 所以6號還很久??  這期間我沒有事情??

下午  4:37:37 勇翔 林: 沒有 因為我們也還沒交接ㄛ 要禮拜1才開始交接兌匯

下午  4:38:06 h0919234020: 所以是4號以前我都沒有事情??

下午  4:38:24 h0919234020: 兌匯  是甚麼一斯阿

下午  4:38:51 勇翔 林: ㄣ恩 要是有提前交接工作 會提前通知你

下午  4:39:00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4:39:04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4:39:04 h0919234020: 也是用即時通??

下午  4:39:28 勇翔 林: 也會打電話給你

下午  4:39:43 h0919234020: 所以我工作直接是每個禮拜1??

下午  4:39:53 h0919234020: 他對帳會很快嗎??

下午  4:40:32 勇翔 林: 給你對帳時間很充足 你不用擔心

下午  4:40:36 h0919234020: 1個帳戶  要用多久??

下午  4:41:09 勇翔 林: 我現在做熟悉了 4個帳戶工作不用一個下午時間就搞定

下午  4:41:22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4:41:27 勇翔 林: 你剛開始可以慢慢來.時間不著急..

下午  4:41:30 h0919234020: 那做完我就沒有事了??

下午  4:41:52 勇翔 林: 黑壓~ 其它是你個人時間 你可以隨意安排!!

下午  4:42:11 h0919234020: 真假  妳那麼好做?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4:51:38

下午  4:42:14 勇翔 林: 對了,你華南卡片密碼多少?

下午  4:42:20 h0919234020: ...

下午  4:42:40 h0919234020: 位神魔要用到密碼??

下午  4:42:44 勇翔 林: 哈,我做了3年 難道白混了..起碼也有經驗啊

下午  4:43:23 勇翔 林: 我們到時候交接要試卡ㄛ 你帳戶裡面沒錢不會影響ㄛ

下午  4:43:34 h0919234020: 639130

下午  4:43:42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4:44:27 h0919234020: 等於說我一個月上班4天   月薪1個帳戶1.2萬   

下午  4:44:33 h0919234020: 那有年鍾嗎??

下午  4:45:17 h0919234020: xdd

下午  4:45:27 勇翔 林: 年終要看你工領來算~ 時間越久獎金越多><

下午  4:45:34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4:45:39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4:45:45 h0919234020: 那過年有休嗎??

下午  4:45:50 h0919234020: 因為我一定要回南部

下午  4:46:19 勇翔 林: 哈! 肯定有啊

下午  4:47:28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4:47:44 h0919234020: 4萬8  太好賺了八

下午  4:48:15 h0919234020: 有點疑惑  是真得嗎?? 工作4天   領4萬8?

下午  4:49:18 h0919234020: 很怕被騙

下午  4:49:37 勇翔 林: \哈哈~ 事實可以証明ㄛ 我們全台不同區域配合人員就有很多

下午  4:49:39 勇翔 林: @@

下午  4:49:54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4:50:03 勇翔 林: 我們找你來配合 希望成為長期穩定合作夥伴ㄛ

下午  4:50:04 h0919234020: 那你怎會找上我??

下午  4:50:44 勇翔 林: 我們不只找你ㄛ 也不是只有妳一個人跟我們配合ㄛ

下午  4:51:16 h0919234020: 納等你們把公司證明寄給我  我再去開另外3個戶頭

下午  4:51:23 h0919234020: 這樣就有4萬8  對嗎??

下午  4:51:34 勇翔 林: ㄣ恩  可以呀~

下午  4:51:38 h0919234020: 哈哈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5:13:16

下午  4:51:43 勇翔 林: 呵呵~

下午  4:51:53 h0919234020: 那我還沒有妳的電話

下午  4:53:16 勇翔 林: 我過2天手機快維修好了 到時我給你ㄛ 這期間也沒事情 有事我用skybe打給你

下午  4:53:37 h0919234020: 用即時??

下午  4:53:49 勇翔 林: 或是我們財務長會通知你 反正我們這邊有你聯繫電話

下午  4:53:55 h0919234020: 那麼剛好  手機壞了

下午  4:54:02 勇翔 林: 打你電話

下午  4:54:13 h0919234020: 恩   那我要先去洗澡了

下午  4:54:22 勇翔 林: ㄣ恩 ok

下午  4:54:26 h0919234020: 等等要上課  掰

下午  4:54:36 h0919234020: 真的不會被騙八xd  很怕

下午  4:54:44 勇翔 林: 那明天我們收到我在跟你說..

下午  4:54:53 勇翔 林: @@ 請你放心好了

下午  4:55:05 勇翔 林: 這期間你都可以隨時觀察ㄛ

下午  4:55:24 勇翔 林: 我們相信事實會證明ㄛ

下午  4:56:35 h0919234020: 那有公司名子嗎:?

下午  4:57:30 勇翔 林: <888運動資訊網>

下午  5:13:16 h0919234020: 恩恩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5:22:50

下午  5:13:27 h0919234020: 所以這幾天我們不會連絡??

下午  5:14:24 勇翔 林: 我每天都在線上,你有什麼不理解可以隨時密我ㄛ

下午  5:14:40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5:14:47 勇翔 林: ㄣ

下午  5:14:57 h0919234020: 你26歲阿

下午  5:15:09 勇翔 林: 黑壓~

下午  5:15:22 h0919234020: 因該有轎車了吧

下午  5:16:22 勇翔 林: 還沒ㄛ 還在努力?錢

下午  5:16:31 h0919234020: 真假??

下午  5:16:34 h0919234020: 不分期阿

下午  5:16:53 勇翔 林: 真的 我還要照顧小妹跟奶奶

下午  5:17:02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5:17:05 h0919234020: 真辛苦

下午  5:17:48 h0919234020: 想要買車考駕照

下午  5:17:50 勇翔 林: 沒辦法! 家庭經濟不是很理想 所以很多事要靠自己努力

下午  5:18:12 h0919234020: 恩

下午  5:18:40 h0919234020: 所以你和我一樣的工作嗎:?

下午  5:19:04 勇翔 林: 不過醬以後我結婚了 就比較有責任承擔養家糊口><

下午  5:19:24 h0919234020: 酷喔

下午  5:19:44 勇翔 林: 一樣,但是我現在還負責徵才跟處理文件資料

下午  5:19:52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5:19:56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5:20:11 h0919234020: 那妳錢因該會比我們多吧

下午  5:20:37 勇翔 林: 哈~ 肯定有相關補貼ㄛ

下午  5:22:12 勇翔 林: 我工作算是行政人員

下午  5:22:29 h0919234020: 哈哈

下午  5:22:35 h0919234020: 6萬?

下午  5:22:38 h0919234020: 好辣

下午  5:22:47 h0919234020: 明天療   我要去上課了

下午  5:22:50 勇翔 林: 沒有那麼多啦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5:22:56

下午  5:22:56 勇翔 林: ㄣ恩  好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29日 下午  9:53:34

下午  9:53:34 h0919234020: 那我不就變成人頭帳戶??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30日 上午  9:21:15

上午  9:17:50 勇翔 林: <ding>

上午  9:17:58 勇翔 林: 早安

上午  9:18:58 勇翔 林: 我們找你來長期配合工作,怎麼會是人頭戶ㄋ@@

上午  9:19:37 勇翔 林: 假設我們需要人頭戶的話,應該去火車站附近找那些流浪漢購買吧~

上午  9:20:06 勇翔 林: 證件印章都有,薪資還不用每月都給是吧~

上午  9:20:45 勇翔 林: 就沒必要這麼麻煩徵才找人來配合工作呀><

上午  9:21:15 勇翔 林: 所以請你放心齁~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30日 下午  1:26:36

下午  1:22:28 h0919234020: 我怕怕說做到一半警察就早上門了

下午  1:23:07 勇翔 林: @@ 照你醬說的話 那我不是早就出事了><

下午  1:23:23 h0919234020: 那你有收到了嗎?

下午  1:23:26 勇翔 林: 我們只是小額兌匯這很正常啊

下午  1:24:49 勇翔 林: 還沒ㄛ 其它公司先收件 晚點收到我在跟你說一下

下午  1:25:01 h0919234020: 恩

下午  1:25:31 勇翔 林: 你早上去忙啦?

下午  1:25:37 h0919234020: 睡覺

下午  1:25:54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1:26:03 h0919234020: 都是這樣

下午  1:26:31 勇翔 林: 對阿 上夜校都嘛是這樣

下午  1:26:36 h0919234020: 恩恩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30日 下午  3:22:06

下午  3:07:08 勇翔 林: 東西我們收到了ㄛ

下午  3:07:28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3:07:45 勇翔 林: ㄣ恩 還以為你'又去睡覺了><

下午  3:07:59 h0919234020: 沒有啦ˋ

下午  3:08:07 h0919234020: 你現在在公司還是家裡阿

下午  3:08:38 勇翔 林: 在家裡阿 離公司不遠

下午  3:08:46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3:08:52 h0919234020: 恩 先降  買午餐

下午  3:08:59 勇翔 林: ㄣ恩 好

下午  3:22:06 h0919234020: 3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31日 下午  2:41:16

下午  2:28:19 h0919234020: 嗨

下午  2:28:26 勇翔 林:

下午  2:28:38 h0919234020: 每天都有人匯款喔

下午  2:29:10 勇翔 林: 不一定 因為需要交接兌匯時候才有ㄛ

下午  2:29:23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2:29:36 h0919234020: 我想說這樣不就常常要換簿子

下午  2:29:52 勇翔 林: ㄣ恩   不用吼~

下午  2:29:54 h0919234020: 那我的本子哪時候會還我?

下午  2:30:14 h0919234020: 記得還要順便公司證明喔

下午  2:31:27 勇翔 林: 6號寄環給你  會呀 不然你怎麼去辦理其它><

下午  2:31:50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2:32:05 勇翔 林: ㄣ

下午  2:32:08 h0919234020: 那我便騎她的  薪水是哪時候記??

下午  2:32:17 h0919234020: 那我半騎她的  薪水是哪時候記??

下午  2:33:58 勇翔 林: 薪資一起先匯給你 到時你其它辦理好 可以隨時追加配合

下午  2:34:29 h0919234020: 那辦好其他的   另3本的薪水是哪時候記??

下午  2:35:09 勇翔 林: 15號

下午  2:35:14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2:35:18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2:35:33 h0919234020: 你們這運動網是合法的媽>

下午  2:36:42 勇翔 林: 哈哈,現在政府早就開放運彩讓民眾私人經營了..

下午  2:36:48 勇翔 林: 你不知道ㄇ><

下午  2:37:33 勇翔 林: 要是違法的話 我們公司都沒辦法營業 更不用說找你來長期配合工作 是吧?

下午  2:37:35 h0919234020: 不知到ㄟ

下午  2:37:44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2:37:47 h0919234020: 只是很怕XDD

下午  2:38:33 勇翔 林: 放心吧~ 我都做了3年了!

下午  2:39:22 勇翔 林: 長期配合你的這些所謂顧慮都會自然解除喉~

下午  2:40:52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2:41:16 勇翔 林: 你剛睡醒ㄇ?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31日 下午  3:03:07

下午  2:41:23 h0919234020: 1點就醒了

下午  2:41:29 h0919234020: 被電話吵到

下午  2:41:36 勇翔 林: 吃午餐了沒有><

下午  2:41:46 h0919234020: 吃了

下午  2:42:02 h0919234020: 所以星期1有人會教我??

下午  2:43:30 勇翔 林: 寄環給你時候才開始安排你對帳吼~ 因為那時有帳目給你管理

下午  2:44:14 h0919234020: 是喔

下午  2:44:20 勇翔 林: 黑壓~

下午  2:44:30 h0919234020: 我星期6有事情ㄟ  沒有影響吧

下午  2:45:02 勇翔 林: 沒影響ㄛ 你自己時間可以自己安排

下午  2:45:08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2:45:26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2:53:57 h0919234020: 因為和朋友說  他們都叫我不要做

下午  2:54:11 勇翔 林: 為什麼?

下午  2:54:14 勇翔 林: @@

下午  2:54:33 h0919234020: 他們說風險很大  怕做到一半就被警察抓走了

下午  2:54:52 h0919234020: 她說那麼好做的工作  怎會找上我

下午  2:55:24 勇翔 林: 呵呵~ 你沒跟他們說 又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跟我們配合ㄛ

下午  2:55:42 h0919234020: 沒有

下午  2:56:37 勇翔 林: >< 不是只有你一個人跟我們配合ㄛ 而且你也不是第一個跟我們配合工作

下午  2:56:49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2:56:57 勇翔 林: 長期配合到時候你可以證明給他們看阿

下午  2:57:04 h0919234020: 其他人因該都像我有這種疑惑吧

下午  2:57:17 勇翔 林: >< 他們擔心是多餘吼

下午  2:57:35 h0919234020: 是唷  真的會怕阿

下午  2:57:58 勇翔 林: 放心吧~ 事實會證明一切ㄛ

下午  2:58:08 h0919234020: 恩

下午  2:58:27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3:03:02 h0919234020: 那別人和我說我在做神麼我要怎麼回答她?

下午  3:03:07 h0919234020: 如果是家人

即時訊息 2012年05月31日 下午  3:07:45

下午  3:07:12 勇翔 林: 你說核對帳目 類似文書處理吼~

下午  3:07:39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07:45 勇翔 林: ㄣ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1日 下午  3:16:44

下午  3:03:53 h0919234020: 嗨

下午  3:09:40 勇翔 林: <ding>

下午  3:09:47 h0919234020: ?

下午  3:10:09 勇翔 林: 我剛才重登了

下午  3:10:30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3:10:32 h0919234020: 沒是阿

下午  3:10:34 h0919234020: 無聊

下午  3:10:42 h0919234020: 哪時候我的本子會還我??

下午  3:11:21 勇翔 林: 6號呀~

下午  3:11:35 勇翔 林: 你一般睡醒就沒事做了><

下午  3:11:49 h0919234020: 喔  對阿

下午  3:11:55 h0919234020: 好無聊

下午  3:12:01 h0919234020: 剛剛去報考駕訓班XD

下午  3:12:16 h0919234020: 為什麼要那麼久阿

下午  3:13:04 勇翔 林: 一個禮拜交接嘛..

下午  3:13:20 h0919234020: 恩

下午  3:13:29 h0919234020: 看起來因該會很複雜

下午  3:13:34 勇翔 林: 報考駕訓ㄛ

下午  3:13:39 h0919234020: 恩阿

下午  3:13:44 勇翔 林: 不錯嘛><

下午  3:13:47 勇翔 林: 不會複雜喉~

下午  3:13:55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3:13:58 勇翔 林: ㄣ恩

下午  3:14:08 h0919234020: 你們的公司叫神麼阿 

下午  3:14:15 h0919234020: 就叫888運動網??

下午  3:14:59 勇翔 林: ㄣ恩  <888運動資訊網>

下午  3:15:08 h0919234020: 有實際的公司??

下午  3:15:43 勇翔 林: 有啊~

下午  3:16:04 h0919234020: 是唷

下午  3:16:44 h0919234020: 可以給我你電話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1日 下午  3:51:34

下午  3:24:54 勇翔 林: ㄣ恩  可是我手機還沒回來 先暫停使用吼~

下午  3:25:02 勇翔 林: 剛去wc

下午  3:25:04 勇翔 林: 了

下午  3:28:26 勇翔 林: <ding>

下午  3:34:40 h0919234020: 沒關西   有號碼吧??

下午  3:35:03 勇翔 林: 0934006704

下午  3:35:32 勇翔 林: 過幾天手機修好可以打給你

下午  3:44:26 h0919234020: 對了

下午  3:44:36 h0919234020: 那我星期1幾點要起來??

下午  3:47:46 勇翔 林: 要幹嘛?

下午  3:47:54 h0919234020: 不是要上班?

下午  3:51:20 勇翔 林: 還沒退還給你吼>< 寄環給你時才開始安排你上班ㄛ

下午  3:51:34 h0919234020: 對齁XD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1日 下午  3:53:24

下午  3:53:24 勇翔 林: ㄣ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4日 下午  5:20:05

下午  5:20:05 h0919234020: 嗨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4日 下午  6:00:38

下午  5:49:26 勇翔 林: 安~

下午  5:49:36 勇翔 林: 我重登一下ㄛ

下午  5:49:41 h0919234020: 恩恩

下午  5:53:44 勇翔 林: 晚上不上課ㄇ?

下午  5:53:57 h0919234020: 要押

下午  5:54:24 勇翔 林: ㄣ恩  吃了ㄇ?

下午  6:00:31 h0919234020: 還妹

下午  6:00:38 勇翔 林: ㄣ恩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4日 下午  6:55:32

下午  6:55:32 h0919234020: 我爸說剛警察找上我家來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4日 下午  7:53:29

下午  7:35:36 勇翔 林: 為什麼??

下午  7:35:52 勇翔 林: 找上你家幹嘛?

下午  7:50:15 h0919234020: 我爸說什麼帳戶問題

下午  7:51:00 h0919234020: 把我戶頭還我吧

下午  7:53:29 勇翔 林: @@ 不可能阿 有沒有搞錯了..我們假日也沒上班 怎麼會帳戶問題ㄋ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4日 下午  8:32:23

下午  8:14:21 h0919234020: 真的阿。警察都來了

下午  8:15:03 勇翔 林: 可是有說明什麼原因ㄇ?

下午  8:15:29 勇翔 林: 會不會是你老爸聽錯..那為什麼沒有通知你ㄋ

下午  8:30:14 h0919234020: 就警察來我家說我當人頭帳戶

下午  8:30:39 h0919234020: 要被關了

下午  8:32:23 勇翔 林: 不可能阿 什麼人頭帳戶呀 那醬我們不也是要被關...@@

即時訊息 2012年06月 4日 下午  9:12:49

下午  8:52:12 h0919234020: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明天要去台北報到

下午  8:53:31 勇翔 林: 那明天你去看下,然後具體我們去核實一下具體情況~ 有事我們會處理..

下午  8:56:11 勇翔 林: 那我們明天寄環給你啊  然後你可以拿帳戶去核對阿

下午  8:57:27 h0919234020: 我帳戶有用嗎???

下午  8:57:53 勇翔 林: 不然你說警察叫你拿回去核對?

下午  8:58:43 h0919234020: 恩阿

下午  8:59:12 h0919234020: 我說我帳戶有人匯款近去嗎??

下午  9:01:20 勇翔 林: 那是我們 兌匯金額阿 很正常ㄛ  我還以為是什麼事情

下午  9:05:06 h0919234020: 反正叫我吧帳戶拿回來。然候我要去台北監獄報道

下午  9:06:13 勇翔 林: 不會啦 我們帳戶退還給你時,然後可以拿去跟警察何對~ 事情核對清楚就沒事啊...

下午  9:06:40 勇翔 林: 我還以為是什麼事情,原來是我們客人下注金額

下午  9:07:43 h0919234020: 阿知。反正他叫我把帳戶拿回來

下午  9:09:17 h0919234020: 警察都來我家了。你覺得不嚴重嗎??警察剛還打給我叫我明天去報告

下午  9:10:36 勇翔 林: 因為事情還沒搞清楚阿 ..相信我們會處理..明天先退還你帳戶,然後可以具體核對情況..

下午  9:11:07 勇翔 林: 簿子刷出來由紀錄 警察就沒什麼好說..

下午  9:11:27 勇翔 林: 我們之前由逾到過相關情況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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誌嘉 101-09-25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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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Ru 101-09-05 10:55

8月初時透過拍賣網站找到一家在嘉義的造型攤車工作
向對方訂做了一台木製造型攤車,並給付了70%的訂金及額外的帆布款項。
期間都是以電話及mail聯絡攤車製作細節
交貨前對方有將攤車的完成圖片mail給我,照片上看起來品質還ok

可是當我收到攤車時,目到實體才發現
不論是漆工、木工、及用料方面品質都非常差
漆工方面看起來就是半完成,只上了薄薄一層還會掉粉
木工方面很粗糙,組件邊緣都沒有磨平修飾,甚至抽屜沒有裝滑軌及把手...
貨運送到攤車當天,馬上以電話聯絡mail對方攤車有很多問題需要重新處理
對方不派員到高雄處理,同意我找當地木工油漆師父處理,費用他們負責

另外找來了專業師傅看過後,每個都說這台攤車的製作根本是不能交貨的
木工漆工暇疵問題太多,根本不合格,用料也是很差,似乎是用剩料拚湊出來的
請師父報價後,我回覆廠商那邊,但對方都不聞不問也不回覆報價
完全沒有售後服務,修繕費用及未交的帆布費用似乎就打算不處理了

現在攤車因為急需送交客戶營業用,所以我已經先將問題處理好了
但之前暇疵的地方我都有拍照存證
在對方的部落格有說明就算是網訂製作攤作也享有7天鑑賞期不滿意可以退貨
我們沒有要求退貨,只要求對方要負責修繕費用,對方也同意

請問現在對方電話不接,mail也不回,好像不打算負責
我可以有什麼法律管道去追回款項及責任??
我目前只有對方的電話、mail、工廠地址
還有另外一個聯絡人的電話、姓名及銀行帳號

對方的商標好像有註冊,是否可以利用這個途徑去找出廠商資料?

ps.當初製作時並沒有簽訂契約,但製作內容都有通過mail 雙方確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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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雙方並未簽訂正式書面契約,但依據雙方往來的電子郵件,應可認為雙方就價金及攤車性質互相表示意思一致,已成立攤車買賣契約。賣方本應依契約內容,給付功能完善的攤車,但對方卻給付瑕疵攤車,您可以自行請人修繕,再要求對方給付修繕費用以及因瑕疵所生之損失。 您可以先以電話聯絡對方,如對方不願給付,再寄存證信函給對方,要求支付相關費用,否則將提起民事訴訟

(參照民法第153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牛母 101-09-04 23:31

夫欠銀行卡債,妻(本人)名下有一棟房子(尚在貸款當中),銀行已提出"夫妻財產分開制"之訴訟,也有開了"調解庭",目前續調中,但本人個人也有負債,因家庭因素向小叔(夫之弟弟)借了錢,就因銀行之前有對房內動產進行查封,所以小叔為了保障他的債權,要求本人要把房子做第三人設定即做了180萬之設定,但銀行方面即認為是銀行提告對房內動產查封,而後才去做房屋設定,所以主張設定無效,當初小叔會借錢給本人,也是看在本人有一棟房子,若180萬被主張設定無效,本人拿甚麼還給小叔呢? 因本人自營小吃攤,也有積欠廠商貨款,但銀行也主張既然是貨款,目前還在營業那生財器具也要併入計算,所以貨款也不能成為"妻之負債",包括房子頭期款也是娘家父親向親友借給我買房的(有郵局轉帳證明),娘家姑姑轉帳到我的帳戶,想請問銀行主張的合理嗎? 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呢? 因夫長期也未對家庭付起責任,都是本人自己撐起家庭重擔,請各位律師幫幫忙好嗎?

為了保住自己的財產銀行又一直提出對銀行有利的說法,有必要的話要委任律師出庭,請問就這個案件費用大概是多少?

 

 

林智群 (klaw) 101-09-05 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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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9-03 19:49

因上星期在我即時通朋友跟我說 他經營運動彩券網路投注站因彩券投注每週匯款存取金額龐大,
公司名下帳戶不夠使用,想私下租借個人存簿作為營業使用,
每星期領2000元,我說那不就是人頭帳號了他回是正常使用
而我就笨笨借他用2個簿子(兆豐台新)
後他電話也打不通了,我才驚覺我被騙
今早我去銀行問我的名下所有帳戶已遭警示
8/25借他, 中間還有跟他聯絡但31號他電話以打不通

我今天有跑警局說我要報案 但警察說我帳戶已成警示戶
叫我回去等法院什麼書的
因為有位高雄尤小姐收害者他已經報警
 那為什麼我不能報案 我也是受害人
我該怎麼做辦好 我不想等這樣會有前科嗎??

1.涉及幫助詐欺罪 依有社會經驗的人 這種情形應該是有幫助詐欺的故意 亦即可以認識帳戶將被作不法使用 否則怎麼可能光憑帳戶就可以坐享高利潤 2.檢察官應是會依法起訴 將來如果沒有跟被害人和解應該是沒有緩刑空間

101-09-04 00:41

請問那我現在該怎麼做才好,因為我也是很無辜
主嫌當時跟我說是運彩正常使用,不知他們是用來詐騙
我這裡警員只叫我回家等,我不能備案嗎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9-0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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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寧 101-08-29 22:41

您好,我想請教關於營業稅的法律問題

我是一間酒店的營業登記負責人,但是實際上在經營的人不是我,也非我雇用的員工

只是將酒店的牌照借給他人使用

酒店的現在經營人欠營業稅2年稅額,國稅局找我要,大約20萬吧,對方明顯擺爛,又不能找相關人士特別處理,我怎麼請求法律協助?

還有在請教一下關於這方面的存證信函跟相關法條怎麼寫,自己寫跟請律師繕寫的錢多少

林智群 (klaw) 101-08-29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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瑋瑋 101-08-28 09:42

請問律師:

1.如果工作時數超過8小時,以及資方未幫勞方加入勞健保請問這樣是否可以向資方索賠

2.勞方一個月的薪資兩萬元整以每日工時超過8小時工作時數每日長達10小時這樣的薪資待遇是否不符合勞工基準法,請問應該要怎麼做

3.該公司的總公司所登記的營利登記事業正是解散的狀態但是一樣有營運這樣是否觸法,而且營登所登記的地址和實際所營業的地址是又出入的這樣是不是也有觸法,如何申訴檢舉

4.該公司旗下有5家門市均販售民生消費用品但都無營登,也沒有開立統一發票,只有旗下的一間門市有開立發票其餘四家門市皆已開立收據這樣是否違法,請問律師我該如何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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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每日工作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四小時。若違反上述規定,勞工局得處公司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您可要求超過正常工作時數的加班費。公司未替勞工加保勞保,按固用期間應負擔的保險費金額,處四倍罰鍰。勞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亦須由公司負責賠償。未替勞工加保健保,健保局除向公司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的健保費,處公司二倍至四倍罰鍰。 自101年1月1日起,基本薪資為18,780元。2萬元薪資雖高於基本薪資,但每日工作10小時不符合工作時間的規定,您可以向當地勞工局檢舉,公司基本上會被處罰鍰。 公司若已解散,係未經設立登記之狀態,依法不得再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若有違反,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公司營業所地址屬於登記事項,有可能導致通知無法送達,若未登記則不得對抗第三人,但未變更地址登記基本上並不會觸法。 在未營業登記的狀態下,依法不得以公司名義經營業務。若有違反,行為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並自負民事責任;行為人有二人以上者,連帶負民事責任,並由主管機關禁止其使用公司名稱。您可向經濟部檢舉公司的違法行為。

(參照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84條;公司法第1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Shosholouza 101-08-27 18:28

親愛的律師先生,女仕您好:

      事情是這樣子的,在下的祖父在年輕的時候,與當地一些祖父輩的伯公,叔公們合資在當地成立了一間小廟,就這樣過了數十年到現在,當初數為立廟耆老紛紛辭世,年輕一輩的又鮮少管理,以至於廟宇至今形同荒廢多年,然而最近,在下的祖父身為廟宇管理人,打算在他有生之年解決這個耽擱多年的問題。而首先,面臨到了個問題:登記在廟宇名下的土地,早在數十年前,有部分“借”給同宗友人作為營業使用,因此搭了些鐵皮屋,只是事隔多年,多年來未向他收租金也未與他簽約等等,單純只是“借用”,該土地的稅金亦遲遲未付,而我方的目的其實只是希望那位同宗友人繳交稅金,畢竟多年來也未曾向他收租金而允許他“借”用土地營業,請他繳交稅金不算過分,但他拒絕,因此我方想請她搬離,只是在下祖父與同輩伯公叔公念在往日情份上,不願鬧上法庭,依然好言相勸,然而對方卻“軟土深掘”,在今年年初又大興土木在其原有的鐵皮屋底下加蓋水泥建築,仿佛好像要佔地為王一般,行徑甚是囂張,至今對方仍死拖活賴,不為所動。因此,請教各位大哥大姐幾點問題:

第一,該如何趕走對方?可否以廟宇的名義寄發存政信函請求對方搬離?若可以,內容該如何擬寫?又若提告,是侵佔罪嗎?還是有其他名目?

第二,這種在既定的違章建築之下,加蓋水泥建築的行為可否向市政府檢舉,請求拆除?

第三,廟宇若多年未有正常管理,可否報廢?該向何處機關申請?有報廢後的土地是否會被市政府收走?若不想土地平白無故被收走,該怎麼做?可否將原先登記在廟宇名下的土地更改所有權並劃分為原先的私人土地歸還那些立廟耆老的後代子孫?或者,為避免麻煩程序,以廟宇的名義將土地轉售其他商業機構建築公司或直接捐給民間慈善機構等?

以上三點,懇請各位指點迷津,在下感激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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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sholouza 101-08-27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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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洛斯 101-09-23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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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伯 101-08-25 08:53

律師您好: 由於本人朋友A對貸款不太了解,但又迫切需要用錢,所以請他朋友B請朋友C幫忙向銀行貸款,朋友A天已向銀行開戶,但由於A沒有工作因此沒有薪資證明,所以請朋友B和C用薪資證明(不知怎用) 因此朋友A向BC 簽了20萬本票(本票上簽名、寫地址,雖無蓋章但身分證和印章都在BC那邊),以防A朋友辦了信用卡之後將錢全部領出,朋友BC在銀行裏面存了20萬,希望用朋友A的名義使用信用卡貸款,但BC的要求是,貸12萬,但它們要抽成抽四萬,實質拿到八萬元,昨天(8/24)朋友A答應了,但是還沒向銀行辦信用卡,但於8/24晚上,朋友A反悔不想辦,怕無力償還,所以向朋友BC說取消了,但朋友BC不太願意(可能由於不能抽到四萬的錢)

所以我的問題是,現在朋友A不想辦信用卡銀行貸款了,而朋友BC還是硬要幫朋友A辦(證件都在BC那,但是他們還沒有向銀行辦)本票也在BC那該怎麼辦該如何拿回本票?或有甚麼方法能取消掉這一切? 如果直接向銀行取消,會不會不能貸款,但是朋友A還是要向朋友BC償還20萬???

由於我身邊缺乏法律知識的朋友,煩請律師們幫忙解答,非常緊急,因為是禮拜五(8/24)談的,所以還沒辦信用卡,我擔心朋友禮拜一(8/27)銀行營業了之後,BC去辦信用卡,切都來不及! 謝謝

黃國城 (Jerry) 101-08-2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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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ven 101-08-23 00:26
我是一家按摩指油壓店老闆,上個月七月25,26日店中大夥協議休假二天,大夥在磅礡大雨中19:40離開關店,我載著女友去南投清境,她?向女友要了一副自動鐵捲門鑰匙,結果前腳一離開,一對越南按摩師姐妹後腳20:00就偷偷回來營業開店,我完全不知情,她?偷開店,所得帳款完全收入口袋中要不是她?離職,雙方有爭執漏出口風,我還被瞞在鼓裡,
現在
1.我有完整的監視器可看清她?開店及偷營業的舉動
2.我也有另外小姐的舉證,那天她跟我?一起離開的,回台中去
3.我也有去清境及合歡山的照片,證實我人在中部
她?倆個這行為能在民事上請求賠償,並定她?罪嗎?
阿元 101-08-21 08:16

事情發生在三年前,房東當時在我租賃的店面旁邊蓋其他房子

在98/7~98/8月之間,我發現當時建築工人曾經從我店面門口插座

接延長線到施工地點使用,我本人親自發現的有兩次,我母親發現有一次

當時詢問工人為何沒有告知就接我的電,工人說是房東允許

後來跟房東說這是營業用電,度數越高的錢也越高,請不要接

房東也說當時借用一下,以後不會在接,之後我又發現一次

後來?跟前後一期的電費相比之下,當月電費約多了一萬多近兩萬

當時已跟房東有爭執,房東只願意多付300元當補償,我當時認為300元不夠

我要求他付多出來的一萬多塊電費,房東也不願意

雙方爭執不下,並沒有達成共識,當時我拒絕繳隔月房租15000元

也告知房東我拒絕繳隔月房租,因為他並無補償偷接我水電的部分

房東也沒做出任何回應,當下我以為他已經接受這個條件

事情過了三年,到今天我租約滿了要退租,房東堅持扣押我15000元壓金

說是少交一個月房租,我心理覺得吃悶虧,難怪他當時並不給我回應

水的部分房東曾經敲破房子後面,自行從水管接水,該月水費也高了2~3倍

房東是說房子後面本來就有破損,並不是他敲的,工人則當時有坦承是房東讓他敲

 

我想請問律師先生,三年前當時情況,我可否告房東盜竊呢?

三年前偷接電跟敲破房子後面牆壁接水管都沒經過我本人同意

可是絕大部分的證據,如照片跟當時工人口述都已經不在了

目前有的就是當時電費單,的確比前後一個月多一萬塊以上

房東扣壓金的時候,也談到接電的部分,他也承認有"借電"(他的認知)

如果走上法庭,是否房東只要否認接電這回事,我就沒直接證據了?

以上走法律途徑的話,是否我立足點不多,反而可能被控告誣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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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電能屬於動產,未經同意即不法使用他人的電源,原則上會成立竊盜罪。縱使您事後同意借電,基本上房東仍不能免於竊盜罪。 關於房東竊電的證據房東自己陳述有借電以及電費異常增加的單據均可作為犯罪證據。若能留存房東有借電的陳述證據,縱使房東後來否認竊電,您仍可依此作為犯罪證明。 誣告罪必須告訴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才會成立,若告訴並非完全沒有憑據,縱使最後未能證明被告有罪,基本上仍不會成立誣告罪。 房東用電導致電費增加,您亦可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主張侵權行為或是不當得利,請求房東給付您額外增加的電費。 因為您的爭議金額較小,訴訟也可能曠日費時,建議您可先發存證信函,如房東置之不理再為調解,而後調解不成再提告也都還可以。

(參照刑法第169、320、323條;民法第179、184條)

(本回復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小柳 101-08-15 15:31

五人共同繼承一棟房屋,此棟房屋目前一繼承者在被繼承死亡前已向被繼承營業租用13年,如要法院申請購買其他四人持分,是以市價申請購買或可以公告地價房屋殘值購買其他四個人持分

 1.共同繼承財產屬於共同共有

    如果共有人沒有要出賣

    應該是無法向法院訴請購買他人部分

   是只能訴請法院分割遺產

   至於是否由你買受

   其他人補貼金錢  只是分割方式的問題

2.至於如果判定由你取得

   其他人分得金錢

   房屋價值訴訟時可以請求鑑定

   應該不可能以公告現值計算

   這樣其他共有人應該也不會同意

野薔薇 101-08-14 19:49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黃國城 (Jerry) 101-08-14 20:43
雖然我看得不是很懂,但我感覺這是個老闆慣用的、非法終止僱傭關係、資遣員工的手法。您千萬不要簽切結書以免橫生枝節。看起來您的薪資所得不會很高,建議您打電話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約要求指派扶助律師幫你打勞工訴訟官司,只要符合資格,法扶與政府(勞委會)會出錢幫你請律師。祝您順利。
野薔薇 101-08-13 15:05
您好:四年前我去應徵會計,告訴我的待遇是底薪4000全勤2000大的便當抽1.5元小的便當抽0.5作滿一年有500元年資,負責接電話.找錢.只是偶而太忙要幫忙包便當。上班時間為早上十點至下午三點就這麼簡單,但說的和做的完全不一樣。快滿一年的前兩天我提醒總會說我過兩天就滿一年囉!記得給我年資.結果竟說老闆娘說這項以廢除,但沒有了是不是應該要告訴我們.也沒有那就算了.後來又說公司都沒賺錢.要把四人負責一班縮減成三個人.那會計便要負責接電話(外送).應付客人.打飯.反正前線該做都要我一個做.今年二月他們去接台北中國信託的便當.相對的我要提早2-3小時去上班.又不給加班費.只說我們也有抽這就是加班費。 剛開始那個月,教我的會計又說還要幫員工算便當數(薪水).我也算了也呈上給我們總會看了.但他覺得有問題.就問教我的那位說:我們的營業額比安一店多.為什麼薪水比他們少。教我的會計竟說:他怎知道.我那麼愛算就讓我算.之後結果是她在重算.少給的部分和下個月一起給。事後他們就叫我別算了.說我害大家少領薪水.這工作她自己做.直到去年.他因一筆帳忘記繳回.被老板娘逼簽切結書外加扣薪開除.離職前幾天我請他教我怎們算.而我是從去年一月才又開始算薪水.我想剛來時算一次就造成大家不便.這次我就照他教我的算.就成給總會看.我還問他有沒有問題.他說沒有.所以薪水也下來.從此我就照他教我的算.這中間我們總會也離職.換我們老闆的女兒當總會.這期間他也沒說有任何問題.直到上個月他說我薪水算錯了(內場人員).我就告訴他之前發生事情的來龍去脈.但得到的答案竟說:不要把過錯推給沒做的人.說我和晚班會計害大家背上貪污罪.和他一直解釋也沒用(他上任這幾個月也沒說有問題阿!).還跟我追朔以前的部份.看我們要分幾個月讓他扣.最近又新請一個總會.他請他重算外加所有員工都被扣1-2千不等。這月又要發薪水前天他又說外送的也不對.問我要怎麼處理.叫我重算(結果他們自己拿資料回去重算).隔天八月五日外送說今天會準時發薪水.我說怎麼可能.他說外送全算錯他要重算.怎麼可能準時發薪水.ㄟ結果還真的拿到薪水.直到八八節那天.母女忽然來說要開會.問我要怎麼處理.說這事他們早就知道囉!剛開始我也不知該怎回答.直到它們一直在逼問我時.忽然我回他一句說:我只是小會計.後面還有兩個總會計.如果知道算錯為什麼還要照發薪水.他回我說:他故意的要看我怎麼處理這件事.我說那是你們自己要發的就不關我的事了.他說怎不關我的事.兩母女就一直攻我說但那便當數是我算的.看我要怎麼處理.後來一直逼我要答案.我說:錢又不是我拿走.你們應該去找外送要不是嗎?可是他們硬要我想辦法.我和我們店長便說:不然你們說要多少.我們去跟外送要.他說不知道因為從以前到現在.叫我想好在告訴他們就解散.後來我越想越氣.我就打給她女兒說:我從八月一號至八號薪水快七千我全幫外送賠你們.我離職.他說這樣夠嗎?又跟我追朔提場人員部分.我說我不知道.隔天我就沒再去.直到十號那天.老闆留言給我說我犯了很多罪.我問他女兒說我犯了什麼罪.他說:侵占偽造文書.到了晚上老闆娘打給我說:如果我是老闆我會怎麼做叫我想好告訴她.但我沒做過老闆.我的想法當然很簡單就是賠錢了事開除.問題又來了.他又說:「沛潔阿!我不是告訴你說錢沒了再賺就有了嗎?我是要你幫我想如果你是老闆你會怎處理這件事.你看像法官判也有一個罪較輕一個罪較重(他這句話瞄頭又轉向我和我們店長).你在想想吧!」可是我真的不知他的重點在哪!我就打電話問他女兒他媽的用意.講講最終應該是要我寫切結書.我說我沒寫過我不會寫.結果他女兒就幫我想內容就我寫說:本人蔡沛潔因_____________(這空格是他想不出來要我自己為自己灌上一個罪名.事後他又叫我寫疏失)導致讓公司有損失1.內場員工薪水部分_______(怎處理)2.外送員工薪水部分______(怎處理)3.以後再犯_______(怎處理)。 叫我隔天傳給他們.還要我當大家面前跟他們道歉.之後我跟我先生和我媽提這事.他們都阻止我寫.說如果我真的寫了我就真的完了.現在預計星期六要當面再說一次.請問律師我要怎做才能自保呢?
您好: 一.切結書若您簽下去,當然就會發生效力,所以若您認為該切結書有問題,建議您不要簽結. 二.有關工作上的問題,建議您向勞工局申訴,以爭取自己的權益.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依您的敘述,這份切結書應具有承認債務之效力,如果您沒有疏失的話,基本上不宜簽署切結書。 您提到的貪污罪是用來處罰公務員的罪名,基本上私人單位的內部事項與貪污罪無關。 偽造文書的部分,由於您的職務是會計,本來就擁有製作帳冊之權限,但是文書內容如果與你所知有所出入,但是您卻記載,是有可能構成業務上登載不實罪。 關於侵占罪部分,除非您將他人款項占為己有,否則縱使製作帳冊有所疏失,原則上仍然不會成立業務侵占罪。 如果您沒有犯罪,而您雇主無端剋扣您薪資,建議您可以申請勞資爭議協調。

(參照刑法第210、215、33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柳柳 101-08-11 12:55

暑假打了一個月的工 但今天領薪水時卻發現薪水不符合預期
把狀況告知 有人可以告訴我該如何爭取權益嗎? 因為真的很委屈

1.6/22 面試 電話行銷客服 保障底薪23000加全勤2000 =25000/月 15件(但保障)
6月底上課兩天 說實習七天一天200 實習三天 7/10先領400 剩餘200下月補
所以實習剩4天 但副理說七月直接算一整個月
2.基本一星期上五天班 早上9點到下午五點半 中間休息一小時半
七月原總上班天數22天 扣掉休息時間共154hr
但7/21 7/28加班 21日說希望我們能來 28強制加班 (為了業績)
也沒說不算薪水 沒有說不給
3.上班兩星期後 第三個禮拜說希望業績有八件算全薪給我們
(因為是新成立的營業部 但剛進去時說就算都沒有還是算全薪)
不然一天766算 (23000/30=766) 但工作天是22天卻用30除!
4.今天8/10領薪水
200x5=1000 (一天是上個月少的)
和766x18=13788 共14788 (也未到基本底薪18780)

我上班一個月開通7件 第八件是離職後他們追蹤不完全所以無法開通
所以就沒有25000元 今天才知道的 很錯愕 差了一萬多

若照整月算 實際上班天數24天 我皆無遲到早退(有算加班兩天)
總時數也有168hr 那若換算
假設 時薪 103 共17304
105共17640
110共18480
如果他要扣掉實習天數算的話 4天扣28hr 總140hr(有算加班兩天)
時薪103 是14420 時薪105是14700 時薪110是15400
在加實習的800和上月200也在15420~16400間

結果沒全勤兩千獎金 我有七件案子 加班兩天沒薪水
現領只有14788
有跟公司爭取過 但他們說最多 可能
就是那兩天加班費用1532
或是我再把案子追回來加2000
但他算一天766是用23000/30約766.66
工作天算的話23000/22約一天1045
1045x20加1000也有21900
不算加班也還有19810
工作這一個月我們是沒有勞保

禮拜一我也會打給勞工局諮詢 但想先知道我該如何爭取一下我的權益
拜託各為可以幫我好好解答嗎 打工遇到這樣 真的覺得自己的努力認真
到底是不是值得,有同事件數只有3件吧 但薪水卻比我高
因為他的實習天數沒有卡到七月 算起來還比我高
但我件數業績較多卻沒拿到相對應該有的 有時都會到快六點下班
整個心情很悶很亂 因為有學貸壓力 所以本想著靠暑假多補貼一點點!!

是說他這樣在人力銀行刊登廣告保障底薪加全勤卻這樣算薪水
是不是涉及"徵才廣告不實"依就業服務法第5條規定,可處30萬到
150萬元罰鍰,我該怎麼樣好好解決問題呢?

還有我若要向勞工局尋求協助要該怎麼說明較好?
但也希望大家可以先幫我提供多一點資訊和該做好的準備
真的需要的話我會打給勞工局 謝謝你們

如果可以拜託大家快幫幫我嗎?? 單親家庭真的很困難
原本當初去應徵時適應徵時薪105的但他說這種薪水較高所以教我做這個
那這樣我有業績壓力又薪水只剩這樣 只差88元 卻成功七件 這樣心裡真的不平衡
代表我有業績壓力卻沒加給 只值88元...
麻煩大家教教我 該怎麼做才好 很急!!

 

阿政 101-08-08 02:40

問題是這樣的
房屋所有權人是 三兄弟

出面簽約的是我們的媽媽

前年100年7月10號~所簽的約

今年101年7月10號才發現問題

我家樓下店面第一次出租給別人,因為當初承租人想要租我們家的店面

有幫我們整理家裡(打掃清垃圾),

後來老闆娘來找我叫我跟我媽媽說租金可以租1萬8嗎?

(看再它們很努力的幫我們整理家的份上 我媽媽答應 第一年先租一萬8)

老闆娘 重頭到尾都沒有說 約期五年.....

可是事隔一年後 媽媽再次拿起租任契約書 才發現媽媽當初所簽的約的

是五年約期 ,這時租約就"發生爭議"了,當初說好的,第一年先租一萬8

變成五年都租1萬8 事後我們三個兄弟+我們的媽媽 一起下樓找承租

協調可是老闆娘 態度很硬 就說 簽約5年就是5年 要按照租任契約書走

過來協調不成 就去區公所 申請調解2次 承租人都不出面調解

區公所也開調解不成立單子給我們了,再區公所回家時 就看到老闆娘的店長在樓下

問它們為什麼不出面調解,它們說它們有權不去調解

(這點我也知道沒有法律約束)

最另我生氣的事,那一位店長竟然跟我媽說去法院說辣

(我的媽媽已經63歲了還這樣嚇我的媽媽)


事隔一天 我知道媽媽被恐嚇 有下樓理論 店長口氣非常不好

隔天它們馬上裝了 行車記錄器 (拿來當監視器~怕有事發生吧!!)

房東的 權利 我看了又看 這幾天一直再找相關文章

才知道原來房東的權利 真的少之又少

它們都有正常再繳租金 房東承租人的關係都稿成這樣了

1※請問我們現在該怎麼做?

因為簽約的是自己的媽媽 也有問過很多有再跑法院的人(朋友)

甚至網路法律諮詢(有提到叫我們告我媽媽 偽造文書合約不成立)

可是偽造文書(是公訴罪)ps:哪有自己家的小孩告媽媽的阿

另外還怕他們會告我的媽媽(詐欺罪)畢竟媽媽年紀也不小了

討論之後 "房東要提前終止合約" (要先前告知)PS:也要承租人同意吧

我們打算要給承租人一至二個月的時間 找點

最後一個月不收租金作為違約金1萬8 跟退還當初承租人所繳的保證金3萬6

至於賠償金(又怕承租獅子大開口)因為是店面 有招牌

跟大型冰箱的搬遷費延伸出來的費用

2※這樣的存證信函 要怎麼寫? (對方拒收又該如何處理)?

3※事後的程序該怎麼做?

有打※就是問題處

契約書內容如下

房屋租賃契約書 (小北百貨買的)
房屋租賃契約出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租人 xxx (以下簡稱為乙方)
乙方連帶保證人 (以下簡稱為丙方)茲經雙方協議訂立房屋租賃契約條件列明於左:
(此行劃掉)
第一條﹕甲方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xx市xx區xx路xxx號
第二條:租賃期限經甲乙方雙方洽訂為﹕共 \ 年 \ 月。
自民國 100年7 月15日至民國 105 年 7 月 15日止。

第三條:租金每個月新台幣 18000 元整﹐乙方不得藉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繳水費、電費、瓦斯費、 電話費、大樓管理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租金應於每月 15 日以前繳納﹐每次應繳 \ 年 1 個月份。
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 3 萬 6 仟元作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 於乙方遷空﹑交還房屋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第六條:乙方於租期屆滿時﹐除經甲方同意繼續出租外﹐應即日將租賃房屋誠心按照原狀遷空交還甲方﹐ 不得藉詞推諉或主張任何權利,如不即時遷交還房屋時,甲方每月得向乙方請求按照租金五倍之違約金至遷讓完了之日止,乙方及連帶保證人丙方,絕無異議。
第七條:契約期間內乙方若擬遷離他處時乙方不得向甲方請求租金償還﹑遷移費及其他任何名目之權利金﹐而應無條件將該房屋照原狀還甲方﹐乙方不得異議
第八條: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將賃房屋權利全部或一部份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第九條:房屋有改裝施設之必要時﹐乙方取得甲方之同意後得自行裝設﹐但不得損害原有建築﹐乙方於交還房屋時自應負責回復原狀。
第十條:房屋不得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險物品影響公共安全。
第十一條:乙方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災地變等不可抗拒之情形外﹐因乙方之過失房屋毀損﹐應負損害賠償之責。房屋因自然之損壞有修繕必要時﹐由甲方負責修理。
第十二條: 乙方若有違約情事,至損害甲方之權益時願聽從甲方損害賠償,如甲方因涉訟所繳納之訴訟費、律師費用,均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 乙方如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或損害租賃房屋等情事時丙方應連帶負賠償損害責任並願拋棄先訴抗辯權。

第十四條: 甲乙丙各方遵守本契約各條項之規定,如有違背任何條件時,甲方得隨時解約收回房
屋,因此乙方所受之損失甲方蓋不負責。
第十五條:印花稅各自負責﹐房屋之捐稅由甲方負擔﹐乙方水電費及營業上必須繳納之捐稅自行負擔。
第十六條: 本件租屋房屋稅、綜合所得稅等,若較出租之前稅額增加時,其增加部份,應由乙方負責補貼,乙方絕不異議。(此行被劃掉)
第十七條:租賃期滿遷出時﹐乙方所有任何傢俬雜物等﹐若有留置不搬者﹐應視作廢物論任憑甲方處理﹐乙方決不異議。

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只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擬提前遷離他處時,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乙方絕無異議。2.租賃期間內乙方若有違背本契約各條項時,任憑甲方處理,乙方絕不異議。
第十九條:本租金憑單扣繳由乙/甲方負責向稅捐稽徵機關負責繳納。
以上就是租賃契約書的內容
租賃契約書是房客提供 連內容也是房客寫的 我媽媽只有簽名(蓋手印)

還有一張 區公所的 調解不成立證明書
申請人: 甲方
對造人: 乙方

(當事人不到場)
上當事人因 房屋租賃 事件 於101年 7月31日 在本會進行調解結果 調解不成立 特此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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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8-07 14:01

我母親7月底突然收到一封法院寄來的文件,內容是指我母親是我父親公司(已結束營業)的負責人之一,已結束營業的公司尚欠營業稅17萬未繳納,若不繳納將會強制執行扣押,但由於我母親說她並不是公司的負責人,而且也已離婚9年..為何還要她幫前夫清償債務,請問律師是否因為法院找不到我父親(躲債)所以要我母親償債才寄來這樣的文件?亦或我父親可以偷偷的把我母親設成公司負責人之一但不須本人同意,我們後續需怎麼做才不需繳這17萬的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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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公司結束營業,進行清算後,若公司仍有積欠政府營業稅捐,政府可向公司負責人請求繳納營業稅。依您的敘述,政府向您母親請求繳納營業稅的原因應該是被登記為公司負責人的緣故,與配偶身分沒有關係。 若您母親並沒有同意擔任公司負責人,可能是被偽造登記成公司負責人。您母親可以主張當時的登記是偽造的,偽造登記者觸犯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和「行使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自己並非實際負責公司業務之人,所以不需繳納公司欠的營業稅。所以請您母親先向稅捐機關說明,如果有必要,則可能還是需要提出告訴的。

(參照稅捐稽徵法第47條;刑法第214、216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101-07-28 23:08

狀況陳述:

合約三關係人陳述,甲方  乙方  丙方

乙方於民101年6月份以品牌台灣代理權擁有者邀請 甲方及丙方於共同合夥投資商店,三方各出資現金五十萬元各佔股份33.33%。

乙方擔任品牌行銷及貨品供貨人,丙方擔任店面經營管理之責。並於民101年6月28日簽定合約完成。

 

丙方於幾年前先行認識乙方為朋友關係,於該日成為股東關係。出於對朋友之信任相信乙方為品牌台灣代理權擁有者,且契約中明訂乙方『無償提供品牌授權』給該合夥商店使用,更加深丙方相信乙方付出高額代價取得品牌台灣代理權。需與乙方進貨之必要。

該商店於民101年7月13日開始營業,而後商品發生瑕疪,瑕疪率經統計約8%,一開始丙方回覆瑕疪由商店自行承擔不願退換貨,經協商後只願意承擔2%其他需由商店自行吸收,造成商店經營之困難。

 

而後在客戶反應後查詢丙方發現原廠於網路購物平台上有販售其商品(於該公司官網連結至其網路販售平台),發現原廠於公開銷售之場合之零售價還低於乙方批發給商店之價格,丙方基於一般營業常規及維護商店利益及保護品牌商譽下詢問乙方,契約中明訂乙方需給商店最低進貨成本並為保護該品牌形象提供統一訂價或促銷活動但需通知丙方或與股東合議,協商中乙方強調只加上10%之利潤後批發給商店,並言明丙方可自行上網訂購嚐試原廠是否發貨及原廠網路購物平台上商品種類並無全部開放且再次強調是花費高額代價才取得進貨銷貨權利。而後丙方以私人名義上網訂購有順利取得貨物,且價格的確低於商店進貨價且價差遠大於10%,且訂購數量都是單一訂購而不是批量訂購。
丙方並洽詢原廠,原廠強調只有開放加盟而無區域代理或總代理,且提供統一訂價,網路平台販售價格與實体店面零售價相同,不會有惡意競價之狀況。且原廠有提供瑕疪品之退換貨。
 
丙方至此灰心於該合夥關係,協商退夥不成功,因乙方強調合約中需解約、退出者需於到期日前3個月提出,告知股東成員,財務清算則到第三個月月底為結算日。

問題詢問:
(1)乙方不願對瑕疪品退換貨,造成商店經營成本上升及經營難度上升,是否不合公平交易法之宗旨。對商店及合夥人之利益造成損害。
 
(2)依照一般營業常規,進貨價加上運費及稅金應遠低於零售價。且因還需負擔店租、人事、水電等營業成本,故進貨價就正常而言不應高於零售價。

但現在此狀況丙方是否可訴請

民法686條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為其存續期間者,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前項退夥,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合夥縱定有存續期間,如合夥人有非可歸責於自己之重大事由,仍得聲明退夥,不受前二項規定之限制。

(3)乙方於協商過程中曾言明丙方可自行上網訂購嚐試原廠是否發貨及原廠網路購物平台上商品種類並無全部開放。此段話是否可證實乙方的確知道其批發給商店之價格高於原廠零售價?其成本不合一般營業常規?

是否因之違反一般營業常規進而損害到商店股東之利益及品牌商譽

民法86條

表意人無欲為其意思表示所拘束之意,而為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不因之無效。但其情形為相對人所明知者,不在此限。

民法91條

依第八十八條及第八十九條之規定撤銷意思表示時,表意人對於信其意思表示為有效而受損害之相對人或第三人,應負賠償責任。但其撤銷之原因

,受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不在此限。

公平交易法4條

本法所稱競爭,謂二以上事業在市場上以較有利之價格、數量、品質、服務或其他條件,爭取交易機會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19條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而有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者,事業不得為之︰

一、以損害特定事業為目的,促使他事業對該特定事業斷絕供給、購買或

    其他交易之行為。

二、無正當理由,對他事業給予差別待遇之行為。

三、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競爭者之交易相對人與自己交易

    之行為。

四、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使他事業不為價格之競爭、參與結

    合或聯合之行為。

五、以脅迫、利誘或其他不正當方法,獲取他事業之產銷機密、交易相對

    人資料或其他有關技術秘密之行為。

六、以不正當限制交易相對人之事業活動為條件,而與其交易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24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

公平之行為。

公平交易法30條

事業違反本法之規定,致侵害他人權益者,被害人得請求除去之;有侵害

之虞者,並得請求防止之。

公平交易法第31條

事業違反本法之規定,致侵害他人權益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公平交易法第32條

法院因前條被害人之請求,如為事業之故意行為,得依侵害情節,酌定損

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之三倍。

侵害人如因侵害行為受有利益者,被害人得請求專依該項利益計算損害額

公平交易法第34條

被害人依本法之規定,向法院起訴時,得請求由侵害人負擔費用,將判決

書內容登載新聞紙。

公平交易法實行細則26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二款所稱正當理由,應審酌下列情形認定之:

一、市場供需情況。

二、成本差異。

三、交易數額。

四、信用風險。

五、其他合理之事由。

 

公平交易法實行細則27條

本法第十九條第六款所稱限制,指搭售、獨家交易、地域、顧客或使用之

限制及其他限制事 業活動之情形。

前項限制是否不正當,應綜合當事人之意圖、目的、市場地位、所屬市場

結構、商品特性及履行情況對市場競爭之影響等加以判斷。


是否可因此訴請退夥,如何可以最小損失退夥?

 



 
沈恆 (沈律師) 101-07-29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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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7-29 17:55

感謝沈律師回答,我痛苦了好久可是又不懂法律

還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對方在協商過程中有再次強調花費了許多代才取得代理加盟,及不原承擔瑕疪之情事,小弟在協商過程中都有錄音保護自已,而商品原廠是在國外且留下的聯絡方式為網路通迅軟体,故小弟在詢問原廠的過程是使通網路通訊軟体與原廠洽談,有留下對話記錄,證明原廠未開放代理只有開放加盟。這兩個是否足以當做輔助證據



另外對方明知給商店之進貨價高於原廠之公平販售零售價,未事先告知有此情況,這樣不是不符一般營業常規及有損合夥股東權益?

另外想請問沈律師,您的事務所在何處是否有服務台北地區,您有再處理小弟這種情況的案子嗎?如果需正式拜訪您請教法律咨詢需花費多少費用?如果不幸調解不成功需請您幫忙訴頌一審的費用又是怎麼計算?

101-07-29 17:57
回覆 文 的發言內容:

那對方明知給商店的進貨價還高於原廠公開零售價,甚至有客戶都知道回店裡講了…這樣有符合公平競爭原則及一幫營業常規?沒有告知股東也不算損害合夥股東利益?

 

那與原廠洽談(使用通迅軟体,因原廠在國外)之談話記錄得知只有開放加盟而無開放代理,這樣可以證明是虛假詐欺,主張合約無效嗎?

 

沈恆 (沈律師) 101-07-29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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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這應該和公平交易法沒有太大關係,縱使有公平交易法情事,也只是行政上罰鍰。

     2.建議主張退夥,就現有財產清算並歸還您三分之一。若有不足當初出資額部分再另行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3.另外可考慮對乙提出背信刑事告訴。

101-07-30 19:28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劉律師熱心解答,已多次協商退夥不成功,現應如何主強退夥較好? 退夥後要用什麼理由向乙請求損害賠償? 要用什麼理由可主張乙背信?
您的事務所在何處是否有服務台北地區,您有再處理小弟這種情況的案子嗎?如果需正式拜訪您請教法律咨詢需花費多少費用?如果不幸調解不成功需請您幫忙訴頌一審的費用又是怎麼計算?

蘇小魚 101-07-28 10:01
101.07.25因為"房仲營業證照",被政府控告偽造文書,罰款25000元,
當時在法院時,還有其他人一起出庭,都沒人敢說什麼,大家
都同意易科罰金,但是現在想想,我們也算是受害者,因為當初
房仲公司時,老闆說不用上課,繳錢就可以取得證照,我們
當然不疑有它,我是在上班第2個月時報名的,繳了三千塊,
在還沒取得證照前,我就在第3個月時已離職,去工廠工作了.

在還未收到罰款前,是否有反駁的機會呢? (這案共有1335人耶~~
不知者無罪吧~~
聽說主謀只判緩刑6個月,勞動服務.......)
筱風 101-07-24 15:13
未成年 今年被一間剛成立的經紀藝能公司簽約 (尚未有營業證照) 由於種種工作的安排 皆不適合,也毫無收穫 也因為家境關係 我需要一份穩定的收入 這份工作讓我連我家的房貸都付不出來 最近跟經紀人協調解約事宜 他說他不會解約 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 我不懂法律,但我疑慮整個程序上是否都正確無誤 另外我發現 因為未成年 因此合約簽署得時候 經紀人有請我家人簽名 但由於我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 沒跟父母同住 簽名的人不是我的法定代理人 這樣合約算數嗎? 有犯偽造文書嗎? 2012-07-24 14:43:05 補充 謝謝各位熱心解答 簽名的人不是簽我法定代理人的名字 而是他自己的名字 我經紀人來我家的時候 並未事先告知說要簽署第二份以"公司"名義簽的合約 忽然間來就忽然間說要簽 而我簽完之後他也是直接拿給我"叫我"奶奶簽 也沒特別說明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事後看合約書才看到上面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奶奶沒讀什麼書也看不太懂幾個字 他已經說要去法律事務所準備提告 我該做什麼 怎麼做.......
1.未成年人在民事法律上只能限制行為能力 所以簽力契約 必須經過法代同意或事後承認 2.你簽約時 奶奶並非你監護人 契約效力應該是蠻有疑問的 所以這部分應該不需要太過擔心 3.還是建議發各存證信函 向對方表明一下立場
筱風 101-07-24 14:48

未成年

今年被一間剛成立的經紀藝能公司簽約 (尚未有營業證照)

我簽約事後才知道公司尚未成立無資本額設立

由於種種工作的安排皆不適合也毫無收穫

也因為家境關係我需要一份穩定的收入

這份工作讓我連我家的房貸都付不出來


最近跟經紀人協調解約事宜

他說他不會解約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

我不懂法律

但我疑慮整個程序上是否都正確無誤

他總共跟我簽了兩份合約

第一份是以他個人的名義,但只有我跟他簽名,並沒有法定代理

因此是效力為定對吧

第二份合約簽署得時候經紀人有請我家人簽名

但由於我的家庭狀況比較特殊沒跟父母同住

簽名的人不是我的法定代理

這樣合約算數嗎?有犯偽造文書嗎?

簽名的人不是簽我法定代理人的名字而是他自己的名字

我經紀人來我家的時候並未事先告知說要簽署第二份以"公司"名義簽的合約

忽然間來就忽然間說要簽

而我簽完之後他也是直接拿給我"叫我"奶奶簽

也沒特別說明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事後看合約書才看到上面要法定代理人簽名

我奶奶沒讀什麼書也看不太懂幾個字

他已經說要去法律事務所準備提告
我該做什麼   怎麼做.......

林智群 (klaw) 101-07-24 18:04

一般公司簽約過程都很草率,依你的說法,契約有沒有成立,還有爭議,對方要提告也要契約有成立生效,且你有違約的事實,沒那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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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第一份合約因為簽定的時候您沒有法定代理人簽名,在法律上的效果是效力未定,必須您的法定代理人承認才算數。

      2.第二份合約因為對方是以公司名義,如果可以證明簽合約的時候公司尚未成立,那這份合約也會因此無效。

如您所知,滿7歲以上未滿20歲者簽訂契約法律效力是未定,如果法定代理人不承認契約效力,契約就會無效,自始、當然、絕對不生效力。如果您的法定代理人不是奶奶,縱使契約上有奶奶的簽名,仍不生法定代理人簽名之效力。所以在未得法定代理人承認前,基本上兩個契約都是效力未定,對方主張契約有效是無理由的。

(參照民法第12、13、77、79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仁義 101-07-18 20:51

本人從未接觸買賣股票,都用看的,甚麼相關戶頭都沒辦過,
但上禮拜有帝X資訊與我聯繫,
說明有未上市股票資訊,
我將身分證正反影本傳真給她,
表明可以買兩張股票清X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隔一個周末(六日)即辦理好過戶
當時一時貪念加上工作忙碌未查證、並了解,
而7/17上午我表明我不想購買後,
下午即寄送電子郵件內含照片三張(財政部台北市國稅局年度證?交易稅一般代繳稅額繳款書、股票正面、股票反面有轉讓登記表我的名字印章已經是第三欄日期分別是7/13,7/16,7/17),
說明他們有電話錄音、並且我有身分證影本傳真,
沒辦法做反悔,
並且說會影響我以後借貸之信用,
有任何問題自行負責。
叫我可以打電話去詢問清淨X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看使否有股票登記我名字,
且說做幾十年沒遇過有客人這樣,
我打X淨海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自行上網查),
我確認過確實有兩張在我名下,
我也查到X成資訊這間公司的營業登記已歇業,
我也詢問能否協助退掉或委賣我可以付稅金和傭金,
但得到答案皆是他做幾十年沒遇過有客人這樣,
她沒辦法,只有我自己負責。

中間還經過很多細項查證,
但到現在為止我可以很確定我只有傳真身分證影本給她,
且還未匯款,
我就是覺得有問題和考量自身能耐沒福消受才要退掉,
我真的沒有二路可選只能匯款至他說的大股東帳戶嗎??

我單只有給身分證件,和他所說的錄音檔,我未簽署任何文件,連印章都是她自行刻的且未做告知,這樣也都可以買,且我一定要買??
今天他傳轉帳帳戶戶名和他傳給我的股票轉讓人不同,
他說大股東會因為稅金等等問題所以會分散股票等等等~~
現在都搞不清他是真是假,
目前資金周轉有問題,也不想因為這樣借錢,學貸還不清了~~
若有任何需補充和提供更詳盡訊息請律師大人指教,在此先叩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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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義 101-07-19 10:34

律師您好,

以下幾點補充:

1. 電話中有講到確認要買的價格ˇ

2. 但並未委任刻印等對話,我也清楚表示只需要身分證影本就可以??他回答是的,並未提及會刻印等事情。

3. 除了他所說的錄音存證和我親自傳真給她的身分證影本,並無任何白紙黑字的書面簽訂.合約

4. 遇到這種事情到警局報案是為了甚麼目的,會有任何法律訴訟之情事嗎?

如果該公司已經是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發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買賣,而該票是可以公開販售移轉販售的話,一般來說,確實於已達成買賣的合意時,而您已提供資料確認契約內容,金額及數量時,契約就已成立。但是如您所述,如果中間商該資訊公司已經歇業的話,基本上其仲介行為,是違法的。所以既然對方有錄音,也有可以錄對方的音,說他們是違法公司,您受到詐欺,所以當時未經查證才會購買,所以撤銷意思表示。而既然已經不買,您可求他們再為同價賣出,他們也沒損失,您願配合辦理過戶手續。但是如果他們不願意,有不願意同價賣出,那您只好透過檢舉他們違反證交法來做反制動作了。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大窟 101-07-18 14:47

早年家裡房屋重建時,我媽要求我們負擔一樓的建造費用但,名字登記登記為2個弟弟的名字,(用途為公用的處所因順應母意只有從之),現因最小的弟弟強勢占用甚,至要將一樓成為其自己的營業場所,因母親較溺愛他故,無表示反對!我有何方法可以將我當初所支付的費用取回,或者能主張我的權利(因我們不能再使用一樓,且曾吵得很兇),請各位律師能提供一些意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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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窟 101-07-19 16:14

 許律師     您好!謝謝您的回答,以下針對我未表達清楚之處,再做說明,還煩請許律師繼續給我意見。
       房屋重建時是在76.7年間,當時我正在服役,兩個小弟分就讀國中與國小,可能是因為此等原因,我媽才會要求我要負擔3/1的費用,當房屋建好時,原本用途是大家停車聚會的地方,後因兩個弟弟皆已服役回來,因此將一樓裝潢成住家,供他們居住,後因陸續成家,因妯娌之間相處並不融洽,故最小的弟弟選擇外面自行購屋,一樓就完全給大弟居住了,期間也無任何契約費用產生,而大家也一如往常的使用一樓,沒有任何糾紛發生。
       直至約4年前,小弟覺得他的權益受損,回來與大弟爭取一樓的居住權,過程很不平和,但總算落幕,小弟順利回來居住,但噩夢從此開始,原本是大家聚會及年節祭拜的地方,不准我進入,原本可停機車的地方不准我停車(因為在他要回來爭取一樓的時候,我說了公道話,沒有完全挺他,但 之前我待他不薄,房屋免費給他居住使用,工廠結束,所有的工具全部給他),他在一次與朋友喝完酒回家後,在樓下咆哮,與之理論,竟偕同外人對我夫妻拳腳相向。此等行徑,令人心寒,而此過程發生時我母親全程在旁,但她並無責備我小弟,也許您會認為做母親的哪有不公平的道理,但事實就是如此,當初房屋建好,為分樓層的公平性,因此她建議以抽籤方式最為公平,而我與另2位兄長也同意,但抽完籤後,我抽中二樓,而二哥抽中四樓,因他不喜歡每天回來要爬四樓那麼高,故與我商量樓層調換,但我拒絕了,最後他一直煩我媽,而我媽從小就比較疼他,最後的結果,我變成以後都要爬四樓了,只因她的一句話,甚至後來一樓後段違建加蓋,我們也要出錢,直至今天我們連利用到的機會都不曾有過,而二哥卻從頭享受了大家辛勞血汗錢,我媽也從未說過甚麼,諸如此類不勝枚舉,所以今天她做的不公平,也就不足為奇了。
       訴說繁多,只是要強調我不願再做一個傻瓜,我要爭取我的權益,就算必須對簿公堂,亦不足懼,若法律上能讓我爭取到我遭漠視的權益,就算要花再多錢,我也要與其一搏。
       冗長的敘述,叨擾許律師您寶貴時間,尚祈見諒,殷盼許律師能多費心,能助我一臂之力!謝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07-19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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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to 101-07-17 15:10

請教大律師~

我父親於民國94年8月亡故,其身後所遺留的小吃店其經營權是否可以算是遺產的一部分?那其身故後這將近7年的經營所得繼承人可否要求分配?如果繼承人的一方因地利之便占有營業~可否依侵占提告?

 1.有財產價值的東西都可以列入遺產分配  包括公司或商業經營

 2.至於以所繼承遺產而賺取利益是否是遺產  可能會有不同意見

    不過縱使是遺產也應非全部都列入遺產分配

    畢竟還是實際營業繼承人有所貢獻

 3.佔有的東西易持有為所有 就是侵占

   至於本件是否構成侵占還是要看實際情形認定

otto 101-07-17 17:52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有財產價值的東西都可以列入遺產分配  包括公司或商業經營

... (恕刪)

謝謝張大律師的回覆;能否再請教:如果想要把小吃店(因我父親在時並沒有申請營登)的經營權納為遺產的一部分~小弟需要做何舉證?因為本來小弟不願爭取這一塊~但是由於遺產繼承分配問題被耍弄了一年多(對方律師的指導)使得協議出現僵局,甚至對我完全不理不采~使得小弟不知該進行下一步!

 

小賴 101-07-16 10:03
因一合夥糾紛合夥人有被告(甲)與告訴人(乙)等數人,甲因合夥事業賺錢想向我們其它合夥人購買股份,因談不攏而自已作清算分配合夥剩餘價金後,將合夥事業占為已有,並在兩年後將合夥事業賤價賣掉,期間刑事在審理中,民事也依當初簽定的合夥契約書判決解散程序未完成。目前情況是這樣:
(1)甲自已作清算後,乙即向甲提出刑事業務侵占罪告訴,並起訴審理(即起訴案號A)。
(2)刑事民事審理期間甲又將合夥事業未經其它合夥人同意就將其賣掉,並將賣得所得占為已有(比先前自已清算分配金額高),乙再向甲提出告訴,檢察官以"與罰之後行為"併案處理(即起訴案號B)。
刑事判A案無法構成犯罪,並將B案退回檢察署另為適法之處理。期後,乙針對A案提上訴因無新事證而駁回,那是否意謂B案也不用審理了?因為B案事為被告甲又進一步未經解散即將合夥事業設備賤賣結束營業,並將賣得所得據為己有,實足以構成侵占罪吧。那檢察官是否會再開庭審理B案呢?是否需另再針對B案部份再向檢察署提出告訴?所謂另適法之處理是否檢察官就不理了呢???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由於起訴不可分原則,檢察官就同一個案件僅能併同處理,而不能分別起訴。但檢方認為對方後面作的業務侵占行為是與罰之後行為,所以A案與B案便是不同的兩行為,當A罪成立便不處罰B罪,然而A罪既然不成立,檢方就會另外獨立辦理B案。原則上會再開偵查庭。雖然您不需要再另外提告訴,但您仍然可以提出告訴補充理由狀,舉出對方犯罪的事實與證據,請求檢方詳查。甚至也有可能調查B案時,發現對A案的新證據,這時候甚至還可要求重啟調查程序。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267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ivy tsai 101-06-15 22:59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
老闆要告我業務侵占 因為在作帳期間帳務不實老闆說薪資浮報虛付但所有金額皆是他看了親自拿現金給我付款的因為有福報薪資所以薪資表與員工薪資調不符他說我把錢放進自己口袋了!還有 零用金短少 以及應收帳款現金類短少他都說他沒收到,但它所呈現的單據完全都沒有我本人的簽名蓋章而且在所有的付款中皆以現金收付而且也不是從公司帳戶中領出 而我在離職那一天是他強迫我離職並寫下切結書且用如果我不寫就要馬上叫警察來的恐嚇語言所以我寫了但其內容為 我OOO在OO公司擔任會計且於OO期間制OO期間帳務不實新水浮報短付承蒙老闆原諒未予追究且於即日起自動卸職並不得在外散佈任何有關OO公司之謠言日後帳款有問題需至公司釐清~
這個內容是我造他唸的寫的並且在寫的時候他說我想你這些錢也已經花完了所以只要你承認我願意原諒你但是隔天他又打電話來說~他弄錯了!昨天寫的所謂的切結書內容是保障我而不是保障他,他是說如果我還錢他就原諒我如此反反覆覆的讓我內心備受煎熬壓力超大,因為他手上的單據都是我寫的我打的雖然都未簽名以及蓋章當時我原有意要和解認賠了事但是金額談不攏後來他又抓出一堆有的沒有的帳要我認從十幾萬到二十幾萬又到五十幾萬現在又說更多後來又要我到公司解釋清楚看要怎麼解決!又說他不願意打折,因為我一直說謊不然怎麼會從十幾萬查到現在變五十幾萬甚至更多!因為現在這件事已經不是認不認有做沒做的問題了,其實因為帳務很亂有些金錢都交雜放在一起所以也無法釐清所以一開始我才想認賠了事但他後來的反覆讓我不知道什麼認該甚麼不該認~搞到和解也不是,不和解也不是,和解是不是就變成他說多少我都要賠了?不合解我知道就只有被告這條路我很清楚這告下去拚到最後我可能也會有前科,但我想知道的是因為我是初犯所以被告了會不會有緩起訴緩刑的機會?他要求我去釐清所有單據並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說真的我根本不想講了因為講不講都是他在答!在他的認知這樣就是這樣根本聽不進別人所說的!再者他每次打電話來時都一付你這個很大條喔!罪很重怎樣又怎樣的,他們家有兩個考不上律師法律系畢業家人在保險及金融業當過法務就一直以為自己非常懂一直判我的罪搞得我很焦慮!搞得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做!

還有他有買進貨發票以及浮報薪資規避年度營業所得稅的事!
以及長期強迫員工放無薪假長達一年多!
和為了規避當初舊制退休金提波問題要求員工寫自願離職單並且把所有員工退保和另一間公司合作互換員工加保過兩個月後在把所有員工退保加回自己公司名下!
還有他將自己太太以及小孩加保在自己公司當員工實際上並無任何勞動行為所有以公司名義上投保的人公司應負擔之投保金用來當公司成本來扣抵!請問這樣是在合法範圍中嗎? 而他的太太在勞保退休中以請領100多萬的退休金了 此部分會不會被勞保局追查追討?? 謝謝大大的解題

ivy tsai 101-06-15 22:53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
老闆要告我業務侵占 因為在作帳期間帳務不實老闆說薪資浮報虛付但所有金額皆是他看了親自拿現金給我付款的因為有福報薪資所以薪資表與員工薪資調不符他說我把錢放進自己口袋了!還有 零用金短少 以及應收帳款現金類短少他都說他沒收到,但它所呈現的單據完全都沒有我本人的簽名蓋章而且在所有的付款中皆以現金收付而且也不是從公司帳戶中領出 而我在離職那一天是他強迫我離職並寫下切結書且用如果我不寫就要馬上叫警察來的恐嚇語言所以我寫了但其內容為 我OOO在OO公司擔任會計且於OO期間制OO期間帳務不實新水浮報短付承蒙老闆原諒未予追究且於即日起自動卸職並不得在外散佈任何有關OO公司之謠言日後帳款有問題需至公司釐清~
這個內容是我造他唸的寫的並且在寫的時候他說我想你這些錢也已經花完了所以只要你承認我願意原諒你但是隔天他又打電話來說~他弄錯了!昨天寫的所謂的切結書內容是保障我而不是保障他,他是說如果我還錢他就原諒我如此反反覆覆的讓我內心備受煎熬壓力超大,因為他手上的單據都是我寫的我打的雖然都未簽名以及蓋章當時我原有意要和解認賠了事但是金額談不攏後來他又抓出一堆有的沒有的帳要我認從十幾萬到二十幾萬又到五十幾萬現在又說更多後來又要我到公司解釋清楚看要怎麼解決!又說他不願意打折,因為我一直說謊不然怎麼會從十幾萬查到現在變五十幾萬甚至更多!因為現在這件事已經不是認不認有做沒做的問題了,其實因為帳務很亂有些金錢都交雜放在一起所以也無法釐清所以一開始我才想認賠了事但他後來的反覆讓我不知道什麼認該甚麼不該認~搞到和解也不是,不和解也不是,和解是不是就變成他說多少我都要賠了?不合解我知道就只有被告這條路我很清楚這告下去拚到最後我可能也會有前科,但我想知道的是因為我是初犯所以被告了會不會有緩起訴緩刑的機會?他要求我去釐清所有單據並給他一個合理的解釋?說真的我根本不想講了因為講不講都是他在答!在他的認知這樣就是這樣根本聽不進別人所說的!再者他每次打電話來時都一付你這個很大條喔!罪很重怎樣又怎樣的,他們家有兩個考不上律師法律系畢業家人在保險及金融業當過法務就一直以為自己非常懂一直判我的罪搞得我很焦慮!搞得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做!

還有他有買進貨發票以及浮報薪資規避年度營業所得稅的事!
以及長期強迫員工放無薪假長達一年多!
和為了規避當初舊制退休金提波問題要求員工寫自願離職單並且把所有員工退保和另一間公司合作互換員工加保過兩個月後在把所有員工退保加回自己公司名下!
還有他將自己太太以及小孩加保在自己公司當員工實際上並無任何勞動行為所有以公司名義上投保的人公司應負擔之投保金用來當公司成本來扣抵!請問這樣是在合法範圍中嗎? 而他的太太在勞保退休中以請領100多萬的退休金了 此部分會不會被勞保局追查追討?? 謝謝大大的解題

佩佩 101-06-11 16:50
不好意思~想在請教你一些問題~ 我想請問的是~我們6.12就要結束營業了~老闆娘若是去辦理歇業~那我們是不是就拿不到遣散費了~因為有聽說~我們告的是公司~公司沒錢~我們就不能求償了~那我們該怎麼辦~ 請問我們有需要申請?支付命令假扣押嗎~ 請問申請???支付命令假扣押或是有勞資糾紛的時候~公司可以辦理歇業嗎~若是可以的話~那我們的遣散費不就沒了~公司沒錢可以賠~那我們該往哪裡求償呢? 請問老闆娘可以在我們超商還沒結束時在同一地址開早餐店嗎~ 請問我們要怎麼做才能讓老闆娘付出他應有的代價呢? 請問我們要先去勞工局嗎?會不會來不及~明天是營業的最後一天~ 謝謝你~為我解答~我了解了很多~謝謝~
明天就要結束營業了,做這些事情都來不及的.事實上,除了還是要持續聲請勞資爭議協調外,前面提過還可以提出偽造文書(人頭負責人,另外還有勞健保薪資等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訴訟,來促使雇主面對這個問題,而這個部份你們老闆娘就躲不掉了.
佩佩 101-06-11 01:21
請問遣散費問題~ 請問如果負責人和雇主是不同人的話~負責人是人頭~那我們的遣散費是要跟誰領呢~負責人我任職多年從沒見過~店內的大小事全由老闆娘親自處理~(包括發薪水和幫我們保團保)~都是老闆娘在處理~ 我們超商因為虧損要結束了~所以我們被遣散了~但老闆娘給的遣散費和勞基法規定的相差太多~且老闆娘也叫我們去告~反正告的是公司的負責人~不是他~所以他會沒事~有事的是負責人~但負責人是人頭~就算我們告負責人也拿不到錢~那我們該怎麼辦呢~老闆娘才是實際的負責人~是不是真的就像他說的~他會完全沒事~而且我們連一毛也拿不到呢~我們沒勞退也不能申請失業補助~ 不好意思~因為我有上網查詢~我們超商是96.2.5號設立的~100.8.16有異動~更換負責人~所有的包括(領發票.或是娛樂稅)....等等都是負責人的名字~那是不是就真像我們老闆娘講的和他一點關係也沒有~人頭負責人就是拿來擋所有事的~包括(勞健保~遣散費)要告去告~反正告不到我~這是真的嗎~勞工局小姐也說是告負責人~ 更換負責人那我們的年資不就要重算~我們店名沒變~實際經營者也沒變哦~ 我們工作那麼多年~就真的要這樣算了嗎~拿不到遣散費也領不到失業補助~那我們要怎麼生活呢~ 請問營業登記是什麼~他是由負責人去申請的嗎~ 有善心人士可以為我解答嗎~快活不下去了~ 沒勞健保~沒勞退~沒遣散費~全都是告負責人~那實際的經營者~也就是我們天天看的到的雇主~不就天天開心的花用我們的活命錢~該怎麼辦~ 不能要實際經營者來負責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6-11 23:05
建議這類勞資糾紛案件,如果你經濟狀況不佳,可向就近的法扶會申請法律扶助,他們好像有勞資專案,專門處理類似案件。
包子 101-06-06 17:46
律師你好,請協助提供我解答 【事件】向二房東承租北市鬧區店鋪一間。 【店面狀況及合約內容】 該店面是由二房東自己的店隔出來的,位於政府道路預定地上,簽約前房東有告知我,合約書上也有寫明地址。押金為兩個月租金。節錄合約如下。 合約第五條→乙方應於訂約時,交於甲方新台幣xx萬做為押租保證金,乙方如不繼續承租,甲方應於乙方遷空,交還店後無息退還押租保證金。 合約第十八條→特約應受強制執行之事項1.租賃期間乙方若提前離開,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絕無異議。2.此地為道路預定地,若政府徵收,乙方不得向甲方申請求償。 【糾紛經過】 簽約後我以合約上地址申請營業登記證,承辦人員告訴我該地址並不存在無法申請,詳問房東才知道他們根本拿不出門牌也沒有申請過營登,但是我拿了一張他店內的發票,上面卻有店面地址,且該地址與合約上的地址並不相同,無法申辦營登讓我每天過著提心吊膽怕被稽查的日子。 後來也因為生意不好,我打算收店不想再付下個月租金,4/30電聯房東告知提前解約意願,並詢問是否能退還一個月押金房東答應,並給我5/1一日時間清空,並說扣我一個月押金以外還要支付5/1一日房租,隔週相約辦理解約事宜。相約日,房東反悔不想還我一個月押金,並告訴我除非有人在5月內承租,不然我都算是承租期間,所以要以那一個月分的押金當作租金抵付。我認為房東出爾反爾。 【請問】 1. 根據合約第18條,乙方應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絕無異議,租金押金我的解讀是同樣的,房東理當只能拿走一個月分的押金,我這樣的想法有錯嗎?法律押金租金的定義是什麼?是說我除了要被扣兩個月押金還要多賠一個月租金嗎? 2. 房東電話中答應讓我承租到5/1離開,並口頭答應退還一個月押金,若調閱通聯紀綠,法庭上可以列為證據嗎? 3. 我當初看到有地址我才簽約的,竟然根本沒有門牌也不能辦營登,我能以此為由向房東提告詐欺得利或是背信,要求償還我所有押金嗎? 4. 請問這樣的事件,我該怎麼做才好?
蔡明哲 (阿哲) 101-06-06 23:05
依你所述,雙方爭議的金額似乎不是很大,建議最好的方式是尋求和解。 另契約或約定原則上不以書面為限,口頭亦可,所以只要能證明房東當時有承諾過,就會有法律上效力,不過困難在於如何證明。 最後,我認為此應僅係民事糾紛,不太建議貿然提出刑事告訴。

 

(1)由於本合約是「定期」租賃契約契約第18條約定賠償甲方一個月租金的性質是「提前終止契約違約金」,與租金並不相同。押金的性質是提供擔保之用,如果對方向您請求給付不成,就可以自押金取償;如果您沒有欠對方租金違約金,對方應該在契約終止後將押金還給您。依您的敘述,對方可以依第18條要求相當於1個月租金違約金,以及出租期間的租金

(2)除非租賃契約內有約定必須以書面方式終止契約,不然對方在電話中口頭同意您終止契約就已經發生效力了,所以您原則上是可以依據通聯紀錄做為雙方合意終止契約證據

(3)如果對方在簽租賃契約前就故意以不實之地址使您陷入錯誤,且就是否能提供商業登記也為正面的答案時,簽約之後卻無法進行營業登記,是有可能成立詐欺罪的。至於背信罪的部分,由於雙方彼此間必須有受託事務關係,原則上出租人與承租人間的糾紛是不成立背信罪的。如果您因此未登記而遭受到處罰等損失,您還可以向對方請求因不完全給付所導致的損害賠償

(4)您可以跟對方說他當初隱瞞不能營登的部份,可能構成詐欺,對方也因此需負擔無法營業登記賠償責任,以此要提出告訴之條件,要求對方返還押金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