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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穀搞蜘蛛 102-04-29 16:36

請教律師民法第1173條(贈與之歸扣),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營業,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應將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所有之財產中,為應繼財產。......

民法第1148之1條,繼承人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贈與者,該財產視為其所得遺產

假設,繼承人於民法第1173條上述三項行為中受有贈與受贈時間不在繼承開始前二年內繼承人於民國98年5月受贈,被繼承人於民國102年3月死亡繼承贈與死亡時未有反對歸扣之意思表示,該項贈與價額是否應加入歸扣?

歸扣並不受限於民法第1148之1條繼承開始前前二年的期間限制,只要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因結婚分居營業由被繼承財產而受贈與者,都必須歸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賴 102-04-29 10:54

持續獲利之合夥店面侵占問題:
1.合夥負責人(即合夥人之一),未經他合夥人同意即自行作價後寄匯票給其他合夥人,就將合夥事業視為己有,經營一段時間後再將店裡的生財器具設備變賣處分,賣得金額還比當初作價金額高,並連同變賣所得及期間的營業所得挪為私用。

2.經其它合夥提告後,對方願向其它合夥人購買股份,並於民事庭達成和解,但距離他將合夥設備變賣的時間已隔七、八個月之久,除侵害其他合夥人無法接手經營該獲利之店面外,亦無法進行清算程序。

請問:未經他人同意將合夥事業變賣處份是否構成侵占罪?之後的民事和解是否再提告業務侵占罪或背信罪就不能成立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有構成業務侵占之嫌,至於您們當時民事和解,應不致於影響本件刑事案件之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看你們和解的時候怎麼寫。都已經和解了,如果金額相差不大不建議提告刑事。 以後投資合夥之前要注意對方人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阿明 102-04-29 10:27

多年前與妻離婚,也同時背上連帶保證人債務,至今已被銀行強制扣薪三分之一 長達六年之久,

日子實在快過不下去,精神上也幾乎承受不住了,想儘辦法終於找到前妻,也就是債務人本人,她也終於願意出面去銀行處理,只知她有開店營業,但未申報薪資所得,這樣要如何說服銀行撤銷扣薪的強制命令呢?

若要前妻拿出一筆錢來全還債還債務是不可能的,但債務人本人既然都已經願意出面處理了,銀行會不會死拖著我這連帶保證人,一定要繼續扣薪呢?除了威脅銀行要辦離職讓他們扣不到薪以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讓銀行直接向債務本人(前妻)執行還款的動作,而不要再向我扣薪了呢?

該用何種方法跟銀行談判較恰當呢?

就您案件部分,可以考慮依據消費債務清理條例向法院聲請更生清算,且此部分建議您到各地的法律扶助基金會(可以此關鍵字搜尋),向該基金會提出扶助的聲請,會有律師幫您處理案件,且律師會審查是否符合消費債務清理條例的標準。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粉絲團按讚 或至佳誠律師事務所部落格)

bibo 102-04-23 08:09

您好~

我人住在中部,可是工廠租在北部,工廠的房東一定要我用支票房租

可是礙於人在中部,工廠在北部,跑了好幾間銀行分行都不肯讓我請票

近日我拜託朋友請他的店讓我做為銀行勘查的地點,讓我申請個人支票用戶

現在銀行員要勘查營業地點,朋友說這樣會犯了詐欺罪,不願將店面借我勘查了

我也跟朋友說如害怕就不要好了~頂多票請不下來

請問一下,若行員得知那店面不是我的會造成什麼罪刑呢?

支票沒有交付在我手中,詐欺罪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確實可能會涉有詐欺問題,若到時銀行有所損失,恐怕會追究責任,建議您可與房東直接商談付款方式,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美 102-04-23 00:25

工作關係有跟公司簽合約, 合約中有約定如不續約需書面提前告知對方, 最近打算寄雙掛號給公司,告知不打算續約,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老闆名下有超過兩個以上公司, 我簽約的是甲公司, 但是老闆最近改名, 但經濟部營業登記的公司代表人沒改, 那我收件人要寫老闆新名字還是舊名字, 還是只寫甲公司名稱就好呢?

2. 合約書上的地址是目前上班地點(A地), 但是經濟部登記的卻是B地(是否還是本公司使用存疑?), 而老闆會去的乙公司地址(用老闆的新名字登記)卻是C地, 那究竟我要把信寄去A還是C呢?

十分感謝熱心律師撥冗回覆

本件建議以存證信函律師函方式進行意思表示通知,事後比較不會有遭到對方故意爭執您未就續約提前為意思表示之情況發生。
如果原簽約之受僱公司統一編號沒有異動而只是名稱已經變更的話(同一性不變),則應該以目前的公司名稱作為收件人較妥,若就此有所疑慮者,可以在內文中稍微帶到簽約公司原名稱變更的這件事,另外就送達地址部分,原則上若原契約有關於送達之約定者,必須加以確定其內容並依約定方式進行通知,如若沒有關於送達之約定條款,因存證信函並不以寄送一處為限,您可將公司登記地址和負責人辦公處所等均分別寄送一份。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原萃 102-04-22 13:42

上星期五的早上約5:00左右,我所駕駛的小貨車遭對方撞擊上,對方在經由我報警後測出酒精濃度為0.92,目前筆錄是完成了。

因為我的車子是靜止狀態,對方是從左後方高速撞擊,(2.75頓得利卡有拉手煞車),目前車子的部份由保險公司去洽談,我有聽對方的保險公司說是無法提供理賠是由對方自行賠償,那我的部份因為車子是營業用的我有跟對方說過少了車我無法做生意,要求營業損失與貨物損失這部份是應該等到何調解會再將明細都確定再給對方看嗎??
還是我應該如何處理才能保障我的權益呢??
想請問對方有承諾請我先租車解決我目前無車可用的情況這部份須要對方立約嗎??
還是口頭承諾就可?? 

美美 102-04-19 21:56

請教大律師~

如果商號已經註銷 再新申請同名同營業項目 這樣子新商號的合夥契約要重立嗎

如果需要重立契約而沒有的話 這個有幾年的限制嗎(30年前的事)

懇請律師解答  

 如果商號註銷使得原合夥契約有約定當無法達成契約的目的,契約即為終止,或契約可能會因為商號註銷而變成一部無效進而使得全部無效。原始的合夥契約是否會受影響,這還是要看你們原始的何或契約如何約定而定。

如果原始契約中的合夥人可以確認並同意再申請新的商號進行經營,那合夥契約還是會繼續存在的。如果合夥契約的權利已經有30年沒有請求履行,那有義務的一方可以主張請求權已罹於時效,而拒絕履行。

咪咪將 102-04-14 02:21

設立有限公司時夫掛名為負責人,我為股東

公司開業近三年實際營業者是我

目前要離婚,夫不願配合辦理負責人變更

並且在這期間言語恐嚇要讓生意作不成

及以公司負責人為晃四處地下錢莊借貸常有人前來公司向夫討錢

公司很難作生意,請問該如何?

寶貝媽 102-04-11 11:27

我於4/1號簽訂土地買賣合約我是買方.賣方於4/2號晚間來電透露有另一買方開價多200萬元也有意購買此地詢問我是否要加價或退讓...而現在賣方因為想賣高價的錢所以跟我說不賣給我了...4/6賣方晚間來電說願意賠償給我違約金50萬(當初訂金是50萬)....買賣合約都簽訂了..可以單方面反悔嗎?我有跟他說我不是要錢.我要土地...現在約談和解他也不願意出面.他希望在電話裡面講好就好了..我能要求他履行合約嗎?在打官司的話勝算大嗎?又另外一點.在和解之前第二期的款項248萬也要付了...我還是要照合約日期付嗎?合約的付款日是4/20號(星期日).對方的戶頭是農會...我可以提前18號(星期五)營業日匯款進去嗎?.如果是以經到了付第二期款項過後才和解...對方是否要賠償我50萬(定金)+248萬(第二期款)的加倍(合約是註明若違約是歸還收到款項的加倍).以上..麻煩解說!!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您與對方簽署之契約,方能進一步分析如違約賠償多少金額之違約金,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依您所述若違約是歸還收到款項的加倍,則應是按照您依照契約內容已進行給付之金額進行計算二倍為其應賠償之金額(不過前提是對方已經違反契約約定之義務未為履行而構成違約)。但繼續依照約定匯付剩下款項,恐怕也不利於您(屆時金錢被對方拿去,不曉得要多久才能拿回來、甚至是有拿不回來的風險),所以現階段建議您將相關資料提供律師看過,俾以進一步研議後續處理方向(要不要發函催告、假扣押),另外提醒您,本件後續可能衍生為違約金或損害賠償求償,須設法避免對方脫產,否則債權恐無法確保。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53
回覆 寶貝媽 的發言內容:

我於4/1號簽訂土地買賣合約我是買方.賣方於4/2號晚間來電透露有另一買方開價多200萬元也有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既然對方已經跟您片面解約(您有保存證據嗎?),您就不能再匯錢到戶頭。至於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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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TING 102-04-06 17:37
我想請問各位大大:
之前有發生車禍 當下有簽和解書 內容條件:1.人傷由對方強制理賠 2.車損油對方理賠
但對方反悔我要求的車損部分!事後一周後人傷部份~經醫院檢查:我的脊椎傷到有壓迫右後腳跟神經!因為工作關係常常要蹲蹲站站脊椎和右後腳跟非常吃力痠痛!
和解書上註明:有寫“不得再就此事件,主張其他權利”
我想請教的是~因為我還跟對方未達到共識 也未收到對方的誠意理賠金!我是否能再主張自己的權利!在和解書上未提到的條件 跟對方要求提告上法院!譬如:車損 人傷 精神賠償 後續醫療 車資往返 營業損失...等?我有在網路上有人分享類似的文章:該和解書 並未提到"拋棄"刑.民法追訴權!分享人勝訴!
請各問大大幫我解惑 謝謝

有關您所提問的問題,主要還是必須要看訂立之和解書其詳細內容如何而定。
一般來講如果不是經法院或調解會成立之和解調解,原則上即使協議內容約定放棄刑事追訴權也未必有消滅告訴權效果,故而在尚未提出告訴時,即因和解而承諾拋棄告訴權者,基於告訴權屬公法上權利之性質,個人並無處分權,倘加害人未履行和解條件,則被害人仍得再行告訴,不受先前和解所謂拋棄告訴權約定之影響。至於告訴乃論之罪,提起告訴後,因和解撤回告訴者,撤回告訴之人,不得再行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8條第2項參照)。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無敵小鑫 102-04-03 17:12

我們有一個自創的圖案,於2006年左右完成,2007年商品化,2009年刊登於書報雜誌,2012年1月申請商標,2012年8月通過(通過內容包含服飾)。

狀況:

1.2013年3月該圖案被印在服飾上,於網路上及夜市地攤上都有多位賣家在販售。

2.網路賣家銷售方式是採用預購方式,賣家手上並無該商品之庫存。

問題:

1.多位賣家是否已經侵害我們的著作權商標權,構成犯罪?

2.如果賣家表示不知道該圖案是有著作權或是商標權,是否就表示不構成犯罪?我們是否無法求償營業損失?

3.針對網路賣家(我們只有他的服務電話,無實體店面),我們是否能協同律師或是保智大隊以現行犯做處理?

4.對於夜市地攤,我們是否能協同律師或是保智大隊以現行犯做處理?

5.或者線上律師有更好的建議與處理方式?

您好,

      1.建議直接向保智大隊報案,不需要有實際商品,只要商品說明的圖案上印有您申請的商標就會侵害商標權。

      2.無論損害賠償如何計算,至少以此方式去嚇阻侵權的繼續發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您要先確認對方侵害著作權還是商標權,並應蒐集對方侵權的事實,最好拍下照片,先透過保智大隊去抓,之後可以先談和解,若和解不成,再考慮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ilu 102-04-02 03:16

律師您好:想請教您

1.租屋契約問題,我在101年12月15日以頂店面方式與前房客.房東簽訂承租店面契約,並支付每月房租25000元,押金兩個月,頂讓金30000元,租約期為102年1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因生意不好,故在102年2月28日房東媽媽來收租金時,口頭告知承租到102年3月31日,目前是已頂讓方式,房東也可以來張貼租屋廣告,直到102年3月21日致電給房東詢問怎都沒有來張貼租屋,房東說他不知道,102年3月31日,搬空退還房東門鎖,房東卻說要口一個月押金與2000元電費,但收到的電費通知只有400多元,這該怎麼辦?2.當初因要辦理營業登記,房東要求使用假合約每月房租2000元去登記,不然算我委約要扣押金,所以照辦使用假合約營業登記,想檢舉逃漏稅,可行嗎?只想拿回當初的押金處處被刁難,因生意失敗又沒多餘的律師費用...我該怎麼辦?

阿信 102-03-29 19:15
親愛的律師您好: 我原為一買賣業公司的職員,職務是業務。前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是買賣科技業設備上的進口零件, 由於十幾年來一直是他們在獨賣(供應商和前公司並無獨賣合約限制),直到去年供應商願意提供商品給我讓我去銷售(我的取得成本較前東家高),於是我即拜託岳父成立了一間公司以教為便宜的價格販售此商品給客戶,客戶亦有和前東家議價,前東家不願降價所以客戶找我岳父的公司購買(此時我尚任職於前東家)。之後由客戶端傳出我亦在販售此商品的消息至前東家耳中,我旋即離職(未填妥離職單),前老闆於客戶端揚言要告我,目前尚未接獲警察局或地檢屬的傳喚,請問我該怎麼做?應該先委請律師嗎? 感謝您的回答,我已經一整個星期寢食難安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必須先確認對方要告您什麼,而且您與舊東家有簽競業禁止條款嗎?舊東家告您的可能是民事,並不一定是刑事,不論民事刑事,當然還是會建議委請律師處理,以避免擴大損害,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佑 102-03-26 18:31

A方請我輔導教學,也託我想店名跟LOGO設計,
於是我找了設計師做了設計,但幾個禮拜過程中,和A方相處不愉洽,
後來教學結束了,A方也開始營業
就在前幾日,A方看到我把他們店的LOGO 放到網路上,說要告我,
我才警覺事態不對,我才趕快把他刪除掉。
但是昨天我意外發現,
是我跟這間設計公司簽的合約,也是我一手承辦的, 而不是A方,
請問這樣LOGO是不是算我的呢? 我當然希望息事寧人,
但如果A方繼續鬧, 請問我可以告他們侵權嗎?或是其他的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了商標的問題,還會有著作權的問題,而本件應先釐清到底誰擁有著作權商標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2:36
回覆 小佑 的發言內容:

 

著作跟商標是不一樣的。

奈緒 102-03-25 21:48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上交流道安全島及標示牌,
駕駛人(我)胸口重擊黑青一片,副駕比較嚴重(是我的家人,撞到的是右手邊)肋骨斷裂、鎖骨骨折,無人傷亡
【車子只有強制險,沒有車險或是其他的保險】,也無加註在租賃單上。
當下我立即報警處理~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租賃車行,因無他人傷亡,又急於10天內要出國進修,
所以想法是愈快處理愈好,並有主動告訴租賃車行,我在10天後要出國。
但由於我出國前還沒有處理好,但出國前有帶著家人(拖著身上的傷痛)前往車行,
所以由家人代理,但現在我連家人都找不到(當中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
所以現在租車行向"憲兵隊"提出刑事責任的"涉嫌毀棄損壞",
請問我現在能做些什麼,以表我並沒有要逃避,是真的有心處理,
所以想盡快處理~深怕拖越久~~
我想請教一下以下的問題~~感激不盡!!

1.對方原先讓我二條路選,一是買同型款的車,不限顏色,只要求要03年8月過後,
給我一週時間找車,不用賠償營損。
二是他那邊有認識的車商說,他那台車2手行情價是23萬,可以給他23萬,就不追究。
(我選擇其一,但後來真的在一週內找不到同型款,他們也不接受比較新的車,
然後他們補差價,我也願意付營損的費用),
後來我主動與他們協商是否能用第2個方式,但就是直接23萬不二價的開口。

2.出國前我有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但對方堅持要23萬~不然就是以18萬買斷,
車子歸他們~我因一時籌不出這龐大金額~現在假設對方也不同意分期方式支付~
那我該怎麼處理?

3.現階段我能做什麼(人在國外的關係,在台又無親人可幫忙),我個人有想到主動寫信給車行,釋出我的誠意及聯絡的方式…等等。

4.營業損失有求償期限嗎?照事故到現在(半年了),甚至到我回國(一年),
這筆金額想到就害怕。

5.事故單上寫疑似輪胎爆胎,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證明是爆胎?

6.這事情約已過半年,約上週才獲悉我現在有刑責(由朋友轉告,因為憲兵隊的人有找到我朋友)

7.租賃車商的態度一直想要錢,對於車子無保險的事也不願多談,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跟他們談嗎?

7.這件事情,從我出國到現在,這半年來除了身體上的傷痛外,
每天也都擔心著是否已解決,有時候還會在睡夢中嚇醒,因為"蹦"的那一下,
真的很恐怖,又加上看到副駕上的家人無法動彈,到現在只要我想到,我還是膽顫心驚!
家人一直叫我安心讀書,別想太多,我一直以為有在處理,
沒想到現在得知後,我找不到我的家人,心情真的很不好,我沒有好的家庭
也沒強力的後盾,只剩下我個人可以處理,但我不拿這個當藉口,
我很願意面對並且處理。懇請律師大人們幫忙。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刑事問題,對方可能以此逼您出面,至於車損部分,是否需如此高的金額,您可以提出異議,而您可以委託律師在台灣幫您處理,以避免您為此掛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6 21:40
回覆 奈緒 的發言內容: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 ... (恕刪)

毀損是要故意,您難道是故意撞車的嗎?所以您不會有刑事問題。

這件如果是租車行沒有定期保養導致爆胎,您反而可以免賠,甚至還能向租車求償

慎重建議您跟租車行拿保養單來看,看看輪胎是什麼時候換的,如果過久沒有換,在車禍後六個月內您可以提告業務過失傷害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奈緒 102-03-28 11:17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謝謝蔡律師的回覆,我是高雄人,不過戶籍已遷到台東市了!車子也是向台東市某租賃車行出租,現在人在國外,家中也找不到人,所以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奈緒 102-03-28 11:1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無刑事問題,對方可能以此逼您出 ... (恕刪)

謝謝 謝律師的回覆,原來如此,其實也有想過要找律師,但因為不清楚費用及內容(律師費、交通、住宿、其他費用…等等),再加上地處台東,律師也願意前往嗎?等等之類的想法。

奈緒 102-03-28 11:21
回覆 奈緒 的發言內容: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然後業務過失的部份,從去年九月到現在,也超過半年了~><~

奈緒 102-03-23 19:42

2012年09月,我向租賃車行租03年的vios1.5型的轎車,準備在下交流道時,疑似爆胎,撞上交流道安全島及標示牌,
駕駛人(我)胸口重擊黑青一片,副駕比較嚴重(是我的家人,撞到的是右手邊)肋骨斷裂、鎖骨骨折,無人傷亡
【車子只有強制險,沒有車險或是其他的保險】,也無加註在租賃單上。
當下我立即報警處理~並在第一時間通知租賃車行,因無他人傷亡,又急於10天內要出國進修,
所以想法是愈快處理愈好,並有主動告訴租賃車行,我在10天後要出國。
但由於我出國前還沒有處理好,但出國前有帶著家人(拖著身上的傷痛)前往車行,
所以由家人代理,但現在我連家人都找不到(當中發生了什麼事我也不知道),
所以現在租車行向"憲兵隊"提出刑事責任的"涉嫌毀棄損壞",
請問我現在能做些什麼,以表我並沒有要逃避,是真的有心處理,
所以想盡快處理~深怕拖越久~~
我想請教一下以下的問題~~感激不盡!!

1.對方原先讓我二條路選,一是買同型款的車,不限顏色,只要求要03年8月過後,
給我一週時間找車,不用賠償營損。
二是他那邊有認識的車商說,他那台車2手行情價是23萬,可以給他23萬,就不追究。
(我選擇其一,但後來真的在一週內找不到同型款,他們也不接受比較新的車,
然後他們補差價,我也願意付營損的費用),
後來我主動與他們協商是否能用第2個方式,但就是直接23萬不二價的開口。

2.出國前我有與對方協商賠償金額~但對方堅持要23萬~不然就是以18萬買斷,
車子歸他們~我因一時籌不出這龐大金額~現在假設對方也不同意分期方式支付~
那我該怎麼處理?

3.現階段我能做什麼(人在國外的關係,在台又無親人可幫忙),我個人有想到主動寫信給車行,釋出我的誠意及聯絡的方式…等等。

4.營業損失有求償期限嗎?照事故到現在(半年了),甚至到我回國(一年),
這筆金額想到就害怕。

5.事故單上寫疑似輪胎爆胎,那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去證明是爆胎?

6.這事情約已過半年,約上週才獲悉我現在有刑責(由朋友轉告,因為憲兵隊的人有找到我朋友)

7.租賃車商的態度一直想要錢,對於車子無保險的事也不願多談,還有其他方法可以跟他們談嗎?

7.這件事情,從我出國到現在,這半年來除了身體上的傷痛外,
每天也都擔心著是否已解決,有時候還會在睡夢中嚇醒,因為"蹦"的那一下,
真的很恐怖,又加上看到副駕上的家人無法動彈,到現在只要我想到,我還是膽顫心驚!
家人一直叫我安心讀書,別想太多,我一直以為有在處理,
沒想到現在得知後,我找不到我的家人,心情真的很不好,我沒有好的家庭
也沒強力的後盾,只剩下我個人可以處理,但我不拿這個當藉口,
我很願意面對並且處理。懇請律師大人們幫忙。感激不盡。

Seraphics 102-03-19 14:48

之前的提問好像沒有成功,所以再問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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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各位律師

甲乙雙方車禍和解書上若已寫明「雙方放棄一切民刑事權利」。

乙方(營業計程車)向保險公司出車體險,並已修車完畢。乙方之保險公司丙嗣後依保險法第53條第一項,代位向甲請求原乙的修車費用

請問:

1.甲方能否以當初車禍和解書上已寫明「雙方放棄一切民刑事權利」作為抗辯,拒絕此項給付要求?
印象中保險公司丙所代位行使的是「乙對甲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今雙方已明言放棄該等權利,保險公司之請求是否無理由?

2.在時間點上,「訂立和解書」與「保險公司丙給付保險金於乙,因而取得代位權」,孰先孰後有無影響?
若認為「保險公司丙所代位行使的是『乙對甲的損害賠償請求權』」,則是不是時間先後並無影響--
因為乙對甲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於保險公司丙欲行使代位時,早已放棄?

3.若甲欲「避免、杜絕」之後遭受保險公司丙代位向甲請求原乙的修車費用,則在甲乙的和解書上應寫上什麼較精確的文字,
以保障自己事後不再被追討一次、剝二層皮?

4.另,保險公司丙所承保的車體險(不論甲乙丙式),應該只負責將乙的車損恢復原狀、不包含乙計程車營業損失吧?


感謝各位熱心回答的律師!!

carat 102-02-21 16:24

律師您好:

之前因工作需求,

貪圖方便之於使用了盜版軟體繪圖

但事後怕被抓到使用盜版會影響到公司形象及個人(使用時間不到一個月)

已經將軟體刪除,磁碟也已重組

試問這樣還有被會有被抓的風險嗎及法律責任嗎?

還有機會被調查嗎?如果被調查但電腦已無軟體他們會怎麼處理?

在台灣是不是沒人檢舉就不容易被抓(指大企業)?

那我刪除後,過了多久沒被調查才算安全呢?

還有想再問一下大企業如果使用官方試用版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例如google提供的免費軟體sketchup我想在公司上面使用

他的官方網站授權書有寫以下這句代表企業也可以使用是嗎?

若您是商業實體,則表示您在您所營業的國家內擁有合法營業權,且您的員工、經理、服務代表和其他代理商具有使用此服務的適當授權

再麻煩律師回答了~謝謝

 如果被抓到使用盜版軟體,除了你有民刑事責任外,公司也必須為你的行為負連帶的損害賠償責任

在還沒有被抓到前,刪除掉軟體的安裝並對硬碟重新格式化,將來若著作權人提起告訴,警方搜索你的電腦不會找到直接侵害的證據。不過,有些軟體商會使用一些追蹤的程序,在你安裝程式後,這類的追蹤程序可能會發出一些封包到第三人及著作權人的系統上,作為將來追蹤盜版的證明。

不過根據經驗,如果你安裝不久就馬上刪除了,後續被告侵權的機會應該是不高啦!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carat 102-02-21 17:27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被抓到使用盜版軟體,除了你有民刑事責任外,公司也必須為你的行為負連帶的損害賠償 ... (恕刪)

感謝陳俊溢律師的回答~

還有想再問一下大企業如果使用官方試用版會有法律上的問題嗎?

例如google提供的免費軟體sketchup我想在公司上面使用

他的官方網站授權書有寫以下這句話

(若您是商業實體,則表示您在您所營業的國家內擁有合法營業權,且您的員工、經理、服務代表和其他代理商具有使用此服務的適當授權)代表企業也可以使用是嗎?

再麻煩律師回答了~謝謝

 免費下載的軟體在安裝的時候,通常有一份契約書,是否有可能構成侵權要看該契約書的內容才能確定。

如果軟體只是試用版本,且有試用期限的版本,問題應該是比較小。如果不是試用版,且契約書限定非商業使用,那公司下載使用,可能將來會面臨一些問題(可能需要支付購買軟體的費用)。

歡迎瀏覽本所網頁。

carat 102-02-22 08:1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免費下載的軟體在安裝的時候,通常有一份契約書,是否有可能構成侵權要看該契約書的內容 ... (恕刪)


律師您好

以下是google sketchup 授權書

可以麻煩律師幫我看他這樣寫企業是可以使用的嗎?

因為我並沒有看到他寫到非商業使用的字眼

但有一句不知道是指商業可使用的意思嗎(紅色字體標示)

因為工作中有需要用到~想要了解是否可以使用~

想知道企業是否可以使用此免費軟體

再麻煩律師有空時幫我看一下

謝謝陳律師的耐心回答非常感恩

 

--------------------以下是google sketchup 授權書---------------------

Google SketchUp 授權

歡迎使用 Google SketchUp!一旦下載、安裝或使用 Google 軟體或任何部分 (「Google 軟體」),即表示您同意遵守下列條款與細則 (「條款與細則」)。Google 軟體及其任何部分,在本文中統稱為「軟體」。若您同意這些「條款與細則」,則表示您已滿 18 歲且有能力簽署法律約定協議。若您是商業實體,則表示您在您所營業的國家內擁有合法營業權,且您的員工、經理、服務代表和其他代理商具有使用此服務的適當授權,且這些「條款與細則」對您具有法律約束力。在這些條款與細則中,「Google 服務」意指任何的 Google 產品、軟體、服務及網站。

1. 產品的使用、產品的內容

Google 授予您使用 Google 軟體的物件程式碼之個人、全球性、免權利金、不可轉讓、非專屬的授權。此授權之唯一目的是讓您使用和享有 Google 服務所提供的各項功能與優點,使用服務的方式必須符合這些「條款與細則」。您不得 (也不得允許任何其他人士) 複製、修改、建立衍生性作品、進行逆向工程、反組譯或嘗試從「軟體」衍生原始程式碼,但法律明示許可或法律要求或 Google 以書面方式明確告知您可進行以上所述之行為的情況下則除外。除非 Google 已經以書面方式明確同意,否則您不得轉讓或轉授您的「軟體」使用權、將您的「軟體」使用權設定為擔保權益,或轉讓您的「軟體」使用權利的任何部分。您不得以任何可能會損毀、停用、過度負載或損壞 Google 服務的方式來使用「Google 軟體」(例如,您不得以自動方式使用 Google 軟體),亦不得以可能會干擾其他人員使用或享受 Google 服務的方式來使用「軟體」。

Google 軟體允許您存取及檢視某些內容,包括 Google 及其授權者提供的攝影圖像 (「內容」)。使用 Google 軟體不代表您擁有任何權利,Google 及/或其授權者保留內容的全部擁有權。未經 Google 或內容擁有者以個別合約明確許可,您不得擅自或允許他人以條款與細則未允許的方式使用或存取內容。照片紋理功能可讓您取得某些街景圖像,以便建立照片紋理的模型 (「街景內容」)。Google 授予您個人、全球性、免權利金、不可轉讓、非專屬的授權,以使用、重製、修改、公開執行、公開展示及建立以照片紋理功能 (照片紋理模式 ) 建立的模型中所包含的街景內容衍生作品。您不得使街景內容與照片紋理模型無關聯或相分離。未經 Google 事前書面授權,您不得在地圖或地理應用或服務 (Google 服務之外) 使用或散佈照片紋理模型。

2. 隱私權政策

Google 非常重視保護使用者的隱私。您必須同意遵守 Google 隱私權政策 (網址為 http://www.google.com/intl/zh-TW/privacypolicy.html) 才能下載和使用軟體。隱私權政策可能隨時更新,恕不另行通知。Google 針對您對「軟體」的使用所收集的資訊會在美國境內或在任何由 Google 或其代理商維護設備的其他國家內儲存並處理。因此,若您使用「軟體」,即表示您同意將此類資訊移轉至您所屬國家境外的地方。您認可並同意 Google 會依據法律的要求適時使用、保存或透露您的帳戶資訊,或基於善意,認為此類資訊的使用、保存或透露有下列必要性:(a) 符合相關適用法律、法規、合法程序或政府要求、(b) 執行這些「條款與細則」,包括調查可能的違規事項、(c) 偵測、預防或解決詐欺、安全性或技術問題 (包括但不限於垃圾郵件的過濾)、(d) 回應使用者支援要求或 (e) 保護 Google、其使用者及大眾的權利、財產或安全性。Google 不對這些「條款與細則」下的權利之行使或非行使承擔任何責任

3. 專屬權利

您認可 (a)「軟體」包含受適用的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法律所保護之專屬機密資訊,且 (b) Google 擁有「軟體」及透過或與「軟體」一同使用之軟體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及內含或附押的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所有內含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代表在各時期依據專利法、著作權法、交易機密法、商標法、公平交易法所享有的任何及所有權利,以及任何其他所有權權益,以及在目前及以後可在世界各地執行並生效的任何及所有應用、更新、延伸及還原。您同意不會,且不會允許第三方 (i) 複製、販售、授權、散發、傳輸、修改、改編、翻譯、據以建立衍生作品、解譯、逆向工程、反組譯或嘗試從「軟體」衍生原始程式碼,但您已獲得許可的情況則除外、(ii)採取任何行動規避或破壞任何「軟體」內含功能 (包含但不限於數位權限管理功能) 所提供、部署或執行的安全性或內容使用規則、(iii) 以違反任何法律或第三方權利的方式,使用「軟體」對內容進行存取、複製、傳輸、轉碼或重新傳輸,或 (iv) 移除、遮掩或變更附加於「軟體」、「軟體」內含或隨「軟體」一同存取的 Google 的著作權聲明、商標或其他所有權聲明。

4. 自動更新

「軟體」會不定時與 Google 伺服器進行通訊以檢查「軟體」的可用更新,如錯誤修正程式、修補程式、加強功能、缺少的外掛程式和新版本 (總稱為「更新」)。若您安裝「軟體」,即表示您同意自動要求和接收「更新」。

5. 美國政府限制權利

在適用的聯邦文職與軍事採購法規及任何補充規定中,「軟體」及任何相關文件分別被視為「商業電腦軟體」和「商業電腦軟體文件說明」。如果本「軟體」的使用者是美國政府的機構、部門、員工,或其他實體,則本「軟體」(包括技術資料或使用手冊)的使用、複製、重製、發行、修改、透露,或轉讓,都受到這些「條款與細則」中所包含的各項條件、條款及約定的限制。依據適用於文職機構的聯邦採購法第 12.212 條款和適用於軍事機構的國防部聯邦採購法第 227.7202 條款補充規定,「軟體」的使用在這些「條款與細則」中會有進一步的限制。

6. 出口限制

「軟體」可能需遵守美國或其他國家或地區之出口管制或限制的規範。您同意 (i) 遵守美國商務部 (Department of Commerce, DOC) 的「出口管理規定」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 EAR) (請參閱網站 http://www.bis.doc.gov) 及所有適用的國際、國家、州際、地區和當地法律和規範,包括但不限於任何適用的進口及使用限制、(ii) 不直接或間接將「軟體」出口或再出口到 EAR 中所述的任何國家,亦不得出口或再出口到 DOC 的「拒絕人員、實體和未驗證名單」、「美國國務院排除名單」或「美國財政部之特別指定國民、特定藥毒物販子或特定恐怖份子名單」上所列之任何人員或實體、(iii) 不得將「軟體」出口或再出口到任何未經 EAR 核可的軍事實體,或不得因任何軍事目的出口或重新出口「軟體」到任何實體、以及 (iv) 不授權、銷售、提供或散發「軟體」以用於化學、生物或核子武器或可投遞此類武器的飛彈等用途。

7. 法律遵循

您同意遵守所有與下載、安裝及 (或) 使用「軟體」相關的當地法律和規定。

8. 終止

您可在任何時候將「軟體」完全刪除以終止這些「條款與細則」。如果您沒有遵守這些「條款與細則」中的任何規範,Google 將自動立即終止您的權利,不會另行通知。在此情況下,您必須立即刪除此「軟體」。

9. 適存性

第 3、5、6、9、10、11、12、13、14、15 和 16 節的規定在這些「條款與細則」終止或屆滿後依然有效。

10. 賠償

您同意若因您使用「軟體」之方式,或因違反這些「條款與細則」而引發任何索賠、訴訟或告訴,包括因索賠、損失、毀損訴訟、審判、訴訟費用及律師費而引發的任何性質和種類的責任費用,則應保護 Google 及其子公司、分公司、職員、代理商和員工,使其免受損害或免受追償。在此種情況下,Google 會提供您此類索賠、訴訟或告訴的書面通知。

11. 免責聲明

您明確瞭解並同意: 
a) 自行承擔使用「軟體」之任何風險。「軟體」以「現狀」提供,且不做任何形式之保證。在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GOOGLE 在此聲明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護或前提條件,包括 (但不限於) 針對適售性、適合特定用途或不侵權的暗示擔保和前提條件。 
b) GOOGLE 不對下列事項做出任何保證 (I)「軟體」符合您的需求、(II)「軟體」不含任何錯誤、(III)「軟體」的安全性、可靠性、即時性或效能、以及 (IV) 更正「軟體」中所含的任何錯誤。 
c) 您需自行承擔使用「軟體」所下載或取得的內容和材料之風險。若下載任何此類內容或材料而導致電腦系統或其他裝置損壞或資料遺失,您需自行承擔責任。 
d) 「軟體」非設計使用於核子設備、維生系統、緊急通訊、飛機導航或通訊系統、空中交通控制系統,或使用於任何其他因「軟體」失效而可能導致死亡、個人傷害或嚴重身體傷害或環境損害的活動。 
e) 您自 GOOGLE 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或透過「軟體」所獲得之建議或資訊,無論是以口頭或書面方式取得,皆不構成這些「條款與細則」中所未明確陳述之任何保證。

12. 責任限制

您明確瞭解並同意 GOOGLE 對於因下列事項而引起之任何直接、間接、附帶、特殊、衍生性或懲罰性損害,包括 (但不限於) 利潤、信譽、使用能力、資料的損失或其他無形的損失,無需對您負擔責任,即使 GOOGLE 已獲知此類損害可能發生時亦然:(I) 使用或無法使用「軟體」;(II) 無法使用「軟體」存取內容或資料;(III) 採購替換物品或服務的費用;(IV) 未經授權存取或改變傳輸或資料,或是 (V) 任何其他與「軟體」相關之事項。上述限制即使在無法達成有限補償之基本目的時,仍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下適用。

13. 例外及限制

此協議無意排除或限制任何非可合法排除或限制的前提條件、保證、權利或責任。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特定保證、前提條件或限制,亦不充許排除由於疏忽、違約或違反暗示條款所導致之損失或損害的責任,或排除因偶發或衍生性的損害所導致的損失或損害的責任。在此情況下,上述第 11 及 12 所述的限制規定僅在於您司法管轄區為合法時方才對您適用,且 GOOGLE 的責任將以相關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為限。

14. 無第三方受益人

您同意,除非「條款與細則」中有明確聲明,否則這些「條款與細則」不應有第三方受益人。

15. GOOGLE 服務及協力廠商產品與服務

某些「Google 軟體」是設計來與 Google 搜尋及其他服務合併使用。因此,您對此類 「Google 軟體」的使用方式,亦須遵守 Google 的服務使用條款 (網址為http://www.google.com/accounts/TOS?hl=zh-TW) 與Google 隱私權政策 (網址為 http://www.google.com/intl/zh-TW/privacypolicy.html) 的相關規定。

16. 其他法規

a) 整份合約。本「條款與細則」構成您與 Google 之間關於本「軟體」之完整同意書,是您使用本「軟體」之準據,並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時您與 Google 之間就有關本「軟體」所達成之約定。 
b) 法律和法庭之選擇。本「條款與細則」及您與 Google 之間的關係將以美國加州法律為準據法,但不考慮其對法律衝突的規定。您與 Google 同意加州聖塔克萊拉郡 (Santa Clara, California, USA) 法院為屬人管轄權與專屬管轄權審理法院。 
c) 條款的拋棄與分割。Google 未實施或執行本「條款與細則」之任何權利或規定,並不構成 Google 放棄此等權利或規定。若本「條款與細則」之任何規定由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判定無效,則雙方同意法院應盡力讓規定中反映的雙方意圖仍有效力,且此「條款與細則」中的其餘條款仍應完整執行並持續有效。 
d) 訴訟時效。不論是否有任何其他相反的法令或法規,您同意任何因使用本「軟體」或本「條款及細則」所引發或與其相關之索賠或訴訟緣由,必須在它們發生後的 (1) 年之內提出告訴,期限過後將永久禁止提出告訴。 
e) 標題。這些條款與細則中的章節標題僅是為您的使用便利而提供,不具任何法律合約上的效力。 
f) 官方?言。?些?款和?件以及与本?件相?的任何文?的官方?言?英文。?于解??,或在英文版和任何翻?版本之?出???,?以英文版?准。

frank 102-02-21 13:02

你好,我朋友為期貨公司的營業員,他在客戶未知情及未同意的情況下私自利用多位客戶的帳戶進行交易買賣,進而從中謀利,造成多位客戶的保證金巨大損失,現在客戶知道後要告朋友及公司,想請教就是朋友這種行為有觸犯到那些罪名?是業務侵佔及期貨交易法嗎?若同時觸犯多項罪責會一罪一罰嗎?或只取其重,還有就是若朋友要跟他們和解自首會不會減輕刑責呢?最後以各位大師的專業來看這案件,包涵和解自首我朋友大概會被判多重的刑責?因為是滿要好的朋友,所以盡量能幫就幫了,若有需要不知道請律師協助開庭有沒有幫助?感謝大師的回答,謝謝

1.如果是行為可以分開計算跟認定 會一罪一罰 2.不過同一行為法院還是要評價構成幾個罪 原則上從重認定 3.和解通常應該是認罪的意思 當然會影響法官量刑 4.如果有需要當然是可以委任辯護人到庭

無敵小鑫 102-02-20 12:05

我們有一個自創的圖案,於2006年左右完成,2007年商品化,2009年刊登於書報雜誌,2012年1月申請商標,2012年8月通過。

侵權人於2012年4月使用該圖商品化販售,於三大網路商城(侵權人為前幾大熱門店面)及兩家實體店面,侵權人希望以新台幣八萬元和解

律師建議我們和解,因為告訴到底勝訴機會不高,侵權人是我們十幾倍大的公司,但是該和解金遠不及我們付出之律師費及商品營業損失,接下來我們該如何是好?有無其他好的建議??我們不希望賠了夫人又折兵,但小蝦米鬥大鯨魚又很困擾!!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所述之時序來看,對方的侵權應屬明顯,所以本件是否勝訴機會不高,仍需視您們的訴訟方向而定,若依商標法的損害計算方式,若勝訴您們仍應可獲得較高額之損害賠償金額,所以您可以再與您的律師討論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敵小鑫 102-02-20 14:2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依所述之時序來看,對方的侵權應屬明顯,所以 ... (恕刪)

您好:

本案建於2012年7月提出著作權訴訟,未提出商標訴訟!!

 您好:

若是著作權,則可請求的金額不大,若您尚有其他問題,請以mail來信,謝謝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2-20 17:59

您好,您的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如涉案之圖案有構成著作權保護要件,且發現犯罪行為尚未超過半年的話,可提起著作權刑事訴訟追訴對方違反著作權刑法的部份,勝訴機率應不致太難。加以對方是大公司,侵權所造成的損害應該計算起來金額會蠻高的,僅供您參考。

阿耀 102-02-18 01:19

證據網路上  暱稱小揚的權利車行將我的車子 PO在網路上以下是該網站的網址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43703972?u=Y3212719220
因有金錢上的困擾 所以詢問該店家辦里汽車增貸

我問能辦貸了嗎  對方說可以  我又說一定會過件嗎  對方說一定過件但車子要留在我這
我問為神麼要留車  對方說因要給配合的銀行照相與審核還說要我放心一個禮拜後
車子就會還我  貸款金額也會會到我的銀行戶頭  所以我才會相信他會幫我辦汽車增貸
也因這樣我才留車  但再辦貸過程時又打給我要求我去申請新的行照  我問要做神麼
對方說  銀行要看行照  我問為神麼  不是有影本放在那了嗎  對方又說
要正本比較會過件  因行照正本不在我這  所以我才又去申請行照  交給他  事後一個禮拜過了
我要求要簽回車子 對方卻說還沒過件因我之前有遲繳紀錄   所以銀行要再來看車子
要我下禮拜2再去牽車  事後當下覺得怪怪 所以詢問了我認的乾哥跟他說事情的大慨 
乾哥跟我要了電話與對方聯絡  詢問說能不能先牽車回來銀行要看車時我們在牽去
對方說要禮拜一才能牽車  所以要我們禮拜一再去牽  乾哥掛上電話
問我對方禮拜六有營業嗎  我說有  所以隔天大約中午時與乾哥跟乾哥的友人一同前往對方的店
到店裡時詢問對方車子呢  對方說已轉賣給權利車行  要我們自己去贖回
給我們對方的電話  當下乾哥與對方的權利車行詢問車子  
對方說已轉賣  要贖回需要拿20幾萬去贖回  到這我才知道我被騙了  對方說車子已轉賣
但事實並沒轉賣  證據網路上 現在對方當初有給我簽一份  買賣度讓書 當時詢問為何牽這份對方表明只是要留個依據 當下心想對方是在幫我辦貸款的所以我才會相信他 如上述提告有可能要回車子 嗎 我知道車子 現在是不能轉賣因還在貸款中 所以對方賣給權利車 現在我該怎麼做才能贖回車子 請各位律師大大教教我  感激不盡  已到派出所報案了 但派出所給我的感覺就是不想幫我報

一拖再拖過年前到過年後筆錄完全沒做完 我很擔心車子被亂用或殺肉掉 詢問好幾次警員不是放假就是執勤不在分局里 我只是個服務員每天多要上班到晚上7點半才班 警員要我配合他的時間

但時機不好我又不能亂請假     請了到時工作也丟了 試問我要如何請那位員警幫我做筆錄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18 09:55

若派出所員警不積極作筆錄,也可考慮直接向地檢署提出告訴,檢察官可能會再發交給分局作筆錄,這時警員基本上會遵時完成筆錄

阿耀 102-02-12 02:37

我問對方請問不是要幫我辦車貸增貸嗎 
我神麼時後才能辦呢  這時對方說我過幾天幫你問問  過了幾天我打電話給對方說
我能辦貸了嗎  對方說可以  我又說一定會過件嗎  對方說一定過件但車子要留在我這
我問為神麼要留車  對方說因要給配合的銀行照相與審核還說要我放心一個禮拜後
車子就會還我  貸款金額也會會到我的銀行戶頭  所以我才會相信他會幫我辦汽車增貸
也因這樣我才留車  但再辦貸過程時又打給我要求我去申請新的行照  我問要做神麼
對方說  銀行要看行照  我問為神麼  不是有影本放在那了嗎  對方又說
要正本比較會過件  因行照正本不在我這  所以我才又去申請行照  交給他  事後一個禮拜過了
我要求要簽回車子 對方卻說還沒因我之前有遲繳紀錄   所以銀行要再來看車子
要我下禮拜2再去牽車  事後當下覺得怪怪 所以詢問了我認的乾哥跟他說事情的大慨 
乾哥跟我要了電話與對方聯絡  詢問說能不能先牽車回來銀行要看車時我們在牽去
對方說要禮拜一才能牽車  所以要我們禮拜一再去牽  乾哥掛上電話
問我對方禮拜六有營業嗎  我說有  所以隔天大約中午時與乾哥跟乾哥的友人一同前往對方的店
到店裡時詢問對方車子呢  對方說已轉賣給權利車行  要我們自己去贖回
給我們對方的電話  當下乾哥與對方的權利車行詢問車子  
對方說已轉賣  要贖回需要拿20幾萬去贖回  到這我才知道我被騙了  對方說車子已轉賣
但事實並沒轉賣  證據網路上 現在對方當初有給我簽一份  買賣度讓書 當時詢問為何牽這份對方表明只是要留個依據 當下心想對方是在幫我辦貸款的所以我才會相信他 如上述提告有可能要回車子 嗎 我知道車子 現在是不能轉賣因還在貸款中 所以對方賣給權利車 現在我該怎麼做才能贖回車子 請各位律師教教我  感激不盡

 

求問者 102-02-06 10:01

自家經營的零售店發生員工多次於公司竊取商品,事後被告在夜市出售贓物

另外被告於上班時間在公司,無其他同事在場,贈送公司商品給他人、私下低價賤售商品圖利自身。

以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竊盜,為不另起訴業務侵占???

請問:

1.被告因公務需求擁有公司倉庫鑰匙,於上班時間營業前多次行竊,請問這樣的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

2.被告於上班時間在公司,無其他同事在場,贈送公司商品給他人、私下低價賤售商品圖利自身,請問這樣的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

3.以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竊盜,檢察官起訴書中道 : [告訴人認為被告將商品贈送、低價出售他人,涉有侵占背信罪嫌一節,查商品既然認定係被告竊盜所得,則其後來將贓物出售或其他處分之行為,應已屬不罰之後行為,難認成立上開罪嫌,惟此部分與上開起訴竊盜犯行部分,為社會上之同一事實,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此敘明。]

檢察官竊盜罪起訴, 告訴人可否提出 "業務侵占" 聲請再議? 聲請再議,要成立 "業務侵占" 請問此案重點為何?

有您專業且寶貴的回覆~感恩涕零!!!

 

 你所請之案件,檢察官已經起訴,接下來係由法院的法官審理,所以不應該以再議方式處理。

你可以陳述你的意見給法院,法官可以根據事實認定案件是竊盜業務侵占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1:07

不另為不起訴之部分,是無法聲請再議的。

檢察官起訴這整個事實,雖然只用了竊盜罪來提起公訴
到了法院審理的時候,法官還是可以考慮用侵占罪來判
但是,竊盜罪要成立還是比較容易,沒必要考慮侵占
現在對你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趕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所有損失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求問者 102-02-06 15:2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所請之案件,檢察官已經起訴,接下來係由法院的法官審理,所以不應該以再議方式處理。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耐心並撥允回覆,本人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請容我再詳述、詢問,我(告訴人)在檢查官審理期間, 當庭遞出業務侵占背信罪告訴狀,起訴書中判為 "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律師您回答是指 "檢察官提出竊盜罪"即已對本案提出告訴,不該聲請再議,沒有提出業務侵占背信罪部分,告訴人仍然可以陳述被告行為,請求法院是否構成業務侵占背信罪,法官自會根據事實定奪。以上我的理解是否有出入,若有還望您不吝賜教。

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求問者

你的理解沒有錯
法官依法判決,不受檢察官起訴法條拘束
這個就是刑事訴訟法第300條:法官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求問者 102-02-06 17:12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起訴這整個事實,雖然只用了竊盜罪來提起公訴
到了法院審理的時候,法官還是可以考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耐心並撥允回覆,本人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被告於檢查庭已承認竊盜,亦有被告承認犯行的錄音檔與三名不知情收取贓物人證,我想竊盜罪最後是成立的

1.另外我認為被告早有謀算,否則如何在 一位難求的夜市中租用攤位銷售贓物,可見被告竊盜前已計畫如何銷贓獲利,請教張律師我陳訴法院"被告預謀犯案",對侵占罪成立有所助益嗎?

2.與被告在報案前有過和解,被告聲稱沒錢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

3.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什麼時間提出?可以提出求償的有哪些?是否包含被告銷贓獲利金額?獲利金額被告不願吐實,該如何推算?

以上,若望您不吝賜教。

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求問者

1.另外我認為被告早有謀算,否則如何在 一位難求的 夜市中租用攤位銷售贓物,可見被告竊盜前已計畫如何銷贓獲利,請教張律師我陳訴法院"被告預謀犯案",對侵占罪成立有所助益嗎?

沒有幫助。
這個是一個行為構成竊盜侵占,最後會競合,所以多一個侵占對於案情並沒有多大幫助。

2.與被告在報案前有過和解,被告聲稱沒錢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

刑事附民訴訟

3.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什麼時間提出?可以提出求償的有哪些?是否包含被告銷贓獲利金額?獲利金額被告不願吐實,該如何推算?

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即可。
可以求償的,就是你被偷的那些財產
被告銷贓獲利,也許可以用不當得利來請求。
如何推算,可用你的銷售價格來推算。


我也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律師


小虎 102-02-04 11:52

因兄弟事業拆夥的關係,哥哥已分得店面的經營權,但此店面的一半產權弟弟也有一半,雖然弟弟無法利用房子的一半來要求哥哥不得在此房子營業,但是否還是在此房子出租租金有提出的要求??

又如何的請求租金才算合理??

蔡律師 (蔡) 102-02-04 12:13

可參考本網址。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13

如果雙方對租金數額沒有共識,只能以附近一般行情為準

小虎 102-02-02 11:23

若弟弟無法主張(因拆夥哥哥已分得店面的經營權)店面因有一半而不出租給哥哥之情事發生,那是否弟弟就只能就店面之租金提出異議???

因兄弟事業拆夥的關係,哥哥已分得店面的經營權,但因此店面的一半產權弟弟也有一半,雖然弟弟無法利用房子的一半來要求哥哥不得在此房子營業,但是否還是在此房子出租租金有提出的要求??

又如何的請求租金才算合理??

 

林智群 (klaw) 102-02-02 21:11

請把你的情況講清楚,否則無法回答

oscar 102-01-19 16:08

你好,

請問有關加盟糾紛問題、聘請律師費用及如何找打過加盟糾紛律師呢?

加盟主與朋友合夥開一間加盟店,於一年後總公司通知停止出貨並寄存證信函過來要求二天內拆除跟他們相關的招牌及不得營業,還要求付違約金.(合約上是三年)

存證信函的內容是說加盟店在外另創自有品牌,使用他們的東西及技術.

加盟主並未創自有品牌,是合夥人的父親開一間類似的店,而朋友將加盟主店內的"空盒子及袋子等容器"未告知加盟主自行拿給父親的店裝東西使用,其他原物料與加盟主的並不相同.

前提是合夥人未參與加盟時,從事的行業也是類似的行業而且加盟總部也知道.

加盟總部到合夥人的父親所營業的店內,拍攝盒子、袋子等,以這為由要求加盟主付違約金.

加盟總部並未在加盟主的店內找到任何有跑貨或其他違反事項,卻要求拆除招牌及付違約金.

而在拆除後的一個月內,在距離加盟主不到七百公尺的地方,就開了一間一樣的店,所以,加盟主認為加盟總部為了收取另一筆大額的加盟金而以合夥人的父親的店來要求不得再營業,因合約上有註明加盟總部保障加盟主一公里以內不會有二間同樣的店.

所以加盟總部一定是有預謀的,要不那會那麼快在不遠的地方就開一間.因加盟裝潢,教育訓練等.

請問律師這官司加盟主會贏嗎?

律師費用如何算呢?

要如何找對加盟糾紛律師呢?

這官司會打多久呢?

而今加盟主因被加盟總部取消加盟,合約上是說三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這是合法的嗎?

 1.主要應該是涉及競業禁止 跟保密義務   2.加盟主所設計定型化契約條款雖未必有效  不過如果在加盟期間內  確實有違反禁業禁止之行為   可歸責性就很高   訴訟上通常也比較不利  3.另外在本件訴訟應該主要還是原告如何證明另一間同業與你們有關係  而構成競業或有洩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加盟契約的條文雖然不一定會有效,但實務上在認定條文是否無效,仍會從嚴認定,需視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原則,所以本件仍應先回歸您們的加盟契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05

1.這官司加盟主根本不會贏,且您說的附近開新店所以懷疑是故意找您麻煩等等,只是您的臆測,在法庭上是沒有用的,法院只會審查您有無違約

2.可以請律師代撰狀紙,會比委任律師便宜,基本行情一份狀是一萬元上下。

 3.加盟糾紛,基本上每位律師都會,只是願不願意跟您實話實說您會敗訴。

4.這官司要看訴訟標的金額而定,至少都要一年以上。

5.加盟主因被加盟總部取消加盟,合約上是說三年內不得從事相關工作,這是合法的。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楊斐方 102-01-08 13:28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FB上私底下交易的,沒有下標結標的動作,手機出了問題是否賣家不用負責任?

如果需要負責,我該依序哪個管道讓賣家負責?(賣家堅持消基會提出沒有辦理營業登記證所以賣家不用負責。)

事情經過:

臉書上私下交易兩隻手機8000元,但收到手機之後我在臉書上告知他手機不能支援繁體,賣家在臉書上答應會幫我手機刷繁體中文,我也將手機寄回給他,但是過了十幾天後,告知我不能刷中文,得知這消息之後我覺得賣家信用很差,所以要求退費。而賣家也在臉書上答應我退費的話須負擔1000元的國際運費,我也同意讓他扣1000元,請他匯到我的帳戶,但是過了幾天後,他又告知我不能退款,只能將兩隻手機寄還給我,請問這樣的狀況我能要求一隻手機費用由賣家吸收,寄還給我5000元跟另一支手機嗎?(因為賣家說手機一支成本是3000元)

楊斐方 102-01-02 22:16

我想請問一下,我在FB上私底下交易的,沒有下標結標的動作,手機出了問題是否賣家不用負責任?

如果需要負責,我該依序哪個管道讓賣家負責?(賣家堅持消基會提出沒有辦理營業登記證所以賣家不用負責。)

事情經過:

臉書上私下交易兩隻手機8000元,但收到手機之後我在臉書上告知他手機不能支援繁體,賣家在臉書上答應會幫我手機刷繁體中文,我也將手機寄回給他,但是過了十幾天後,告知我不能刷中文,得知這消息之後我覺得賣家信用很差,所以要求退費。而賣家也在臉書上答應我退費的話須負擔1000元的國際運費,我也同意讓他扣1000元,請他匯到我的帳戶,但是過了幾天後,他又告知我不能退款,只能將兩隻手機寄還給我,請問這樣的狀況我能要求一隻手機費用由賣家吸收,寄還給我5000元跟另一支手機嗎?(因為賣家說手機一支成本是3000元)

笨笨紫 101-12-19 15:33

我娘家於75年拿了140萬給奶奶,購買下瓦斯行經營權,父親是負責人

次年大伯要求加盟,也拿了140萬給奶奶

奶奶便要求我們將大伯掛名為合夥人 ,並且可以用同樣的店名營業

但兩家店是各自獨立營業,營收各自算,從沒互相分過淨利

 

現在我父親想退休,

打算將負責人無條件轉給大伯,如大伯不想接手就辦結束營業

但不論是轉負責人或是結束營業,兩者手續都需要合夥人蓋章

大伯說這樣算拆夥,提出我們須歸還140萬,他才願意蓋章

 

可是購買經營權的錢並非我們收去

錢當初都是奶奶收去的,等於我們各付140萬

等於收了我們140萬也收大伯140 萬

但如今大伯卻提出要我們歸還當初的140萬

還要開店近20年來的營收50%

 

當初錢也是大伯親手交給奶奶的

奶奶也已經過世了

大伯提出的要求,我們實在無法接受也不願意接受

 

(1)我們可否透過法律途徑由法院直接判定我們可以自行結束營業呢?

(2)因為當初民國75年奶奶收錢時,沒給雙方任何文書資料與合約證明

我們要檢具什麼資料向法院申請呢?又有什麼樣的法律條件可以給我們保障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必須再確雙方是否真的有合夥關係,若有,則您們結束營業等於是要終止合夥關係,即需進入清算程序.

二.本件訴訟時,由於沒有文書資料與合約證明,所以到底可能需以傳喚證人的方式來主張.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JC 101-12-12 07:25

律師您好! 日前購買一預售透天房子, 在尚未交屋時, 房子後有一空地, 近日空地地主塔建起2層樓高之鐵皮屋(要停放大型吊車使用)緊緊連著我們的背牆剩下 約空隙約5-10CM,覺得很壓迫,1-2樓房間的光線一夕間全無. 我的問題: 1)請問這種民間大型營業用吊車設置停車場有無法規可查, 這裏的道路為6米路, 吊車一開過來連機車都無空間可過, 也深覺得若有小孩出入十分危險 2)他將?皮塔的這麼近又高(因為吊車很大台), 是否合法?他告知是他的地, 他只要不超過地界想怎麼蓋就怎麼蓋; 若不合法, 我應找什麼單位處理? 鐵皮屋有無塔建容積及棟距的問題? 謝謝

101-12-11 20:41
甲方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乙方(高會長)代表早泳會與甲方簽契約契約內容:所有安全責任及民刑責任,由乙方(高會長)負責,沒有對外營業,,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送到醫院前已經沒有呼吸,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甲方)業者是否有責任? 2.高會長(乙方)代表早泳會的是否有責任? 3.有辦法請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這個問題之前好像有回答過,基本上乙方會長應負有責住,至於甲方游泳池業者則尚須另行研究是否有設置管理的疏失,但仍可以先一同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1-12-11 20:40
甲方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乙方(高會長)代表早泳會與甲方簽契約契約內容:所有安全責任及民刑責任,由乙方(高會長)負責,沒有對外營業,,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送到醫院前已經沒有呼吸,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甲方)業者是否有責任? 2.高會長(乙方)代表早泳會的是否有責任? 3.有辦法請求賠償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這個問題之前好像有回答過,基本上乙方會長應負有責住,至於甲方游泳池業者則尚須另行研究是否有設置管理的疏失,但仍可以先一同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1-12-11 20:39
甲方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乙方(高會長)代表早泳會與甲方簽契約契約內容:所有安全責任及民刑責任,由乙方(高會長)負責,沒有對外營業,,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送到醫院前已經沒有呼吸,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甲方)業者是否有責任? 2.高會長(乙方)代表早泳會的是否有責任? 3.有辦法請求賠償嗎?
1.要看契約書內容。但以你所敘述狀況,如果甲方係單純將場地出租,且不負責安全維護者,難追究甲方之責任
101-12-11 11:53
甲方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乙方(高會長)代表早泳會與甲方簽契約契約內容:所有安全責任及民刑責任,由乙方(高會長)負責,沒有對外營業,,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送到醫院前已經沒有呼吸,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甲方)業者是否有責任? 2.高會長(乙方)代表早泳會的是否有責任? 3.有辦法請求賠償嗎?
一、游泳池業者已將游泳池出租,故個人認為除非死亡與游泳池硬體本身有關,否則游泳池業者應無責任。 二、早泳會並無法律人格,故民事責任應向早泳會負責人或全體主張,尚有待斟酌。至於刑事責任部分,可先對早泳會負責人主張未聘救生員而有過失致死責任
101-12-11 11:51
甲方游泳池業者結束營業,所以他們把游泳池租給早泳會,乙方(高會長)代表早泳會與甲方簽契約契約內容:所有安全責任及民刑責任,由乙方(高會長)負責,沒有對外營業,,我爸當時有簽名加入,但這個早泳會並沒有聘請救生員,而發生在今年10月我爸在游泳時因為休克而死亡,當時沒有專業的救生人員,送到醫院前已經沒有呼吸,請問律師,這樣1.游泳池(甲方)業者是否有責任? 2.高會長(乙方)代表早泳會的是否有責任? 3.有辦法請求賠償嗎?
游泳池業者已結束營業所以應無責任 早泳會負責人有責任 可以向負責人請求賠償
Zoe 101-12-09 15:56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6:55:38

下午 6:44:32  

andybaby22001: 您好~~我想須詢問工作~~請與我聯繫!!感謝您

下午 6:49:18  

rwgo82: 你好

下午 6:49:24  

andybaby22001: 您好

下午 6:49:54  

andybaby22001: 我在奇集集看見貴公司刊登的廣告

下午 6:49:55  

rwgo82: 應徵工作

下午 6:50:00  

rwgo82: 幾歲哪人呢

下午 6:50:02  

andybaby22001:

下午 6:50:08  

andybaby22001: 25歲台北

下午 6:51:07  

rwgo82: 嗯 目前還有做其他工作

下午 6:51:13  

andybaby22001: 沒有ㄟ

下午 6:51:28  

rwgo82: 機車有嗎

下午 6:51:32  

andybaby22001:

下午 6:52:15  

andybaby22001: 想請問這是份甚麼樣的工作?

下午 6:52:31  

rwgo82: 嗯 公司是做地下?匯 期貨業務
那你ㄉ工作是幫公司領錢跟回帳給公司
職缺外勤人員

下午 6:52:37  

andybaby22001: 呵呵

下午 6:52:40  

andybaby22001: 跟我想的一樣

下午 6:53:02  

andybaby22001: 有風險?

下午 6:53:08  

andybaby22001: 我有朋友做過

下午 6:53:12  

andybaby22001: 但是是在國外

下午 6:53:22  

rwgo82: 嗯 基本上這工作風險很低
因為你不需要跟客戶接觸
除非是你自己四處跟人說 你做什麼工作
讓人注意到
不然基本上都沒什麼問題的

下午 6:53:31  

andybaby22001: 恩恩

下午 6:53:33  

andybaby22001: 了解

下午 6:53:58  

andybaby22001: 所以工作就是到銀行辦事

下午 6:54:19  

andybaby22001: 當天現領?

下午 6:54:38  

andybaby22001: 有無要簽約還是壓甚麼之類的..

下午 6:55:03  

rwgo82: 薪水是當天現領 日薪1000+3%抽成

下午 6:55:08  

rwgo82: 不用簽約

下午 6:55:19  

andybaby22001:

下午 6:55:31  

rwgo82: 這工作有興趣可以做嗎

下午 6:55:38  

andybaby22001: 聽起來是可以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7:07:59

下午 6:55:41  

andybaby22001: 地點?

下午 6:55:54  

andybaby22001: 不要是賣身就好..=.=

下午 6:57:18  

rwgo82: 你住的附近有銀行就可以工作

下午 6:57:27  

andybaby22001: 可是你們這樣找人應該還是會顧寄到風險..請問你們找的人需要有甚麼樣的條件?

下午 6:57:41  

andybaby22001: 喔喔!!我住的附近有銀行

下午 6:58:09  

andybaby22001: 應該不需要用到我的存摺吧???人頭戶之類..

下午 6:59:13  

rwgo82: 領錢的帳戶公司會提供給你

下午 6:59:19  

andybaby22001: 是不是要跑不一樣的銀行較沒風險

下午 6:59:32  

rwgo82: 回帳的帳戶要你自己提供給公司

下午 6:59:40  

andybaby22001: 喔喔

下午 7:00:22  

andybaby22001: 有規定甚麼銀行?

下午 7:00:26  

rwgo82: 沒有規定

下午 7:01:09  

rwgo82: 你提供的帳戶裏面不需要有錢 錢存進去領得出來就行

下午 7:01:21  

andybaby22001:

下午 7:02:04  

andybaby22001: 所以意思是

下午 7:02:25  

andybaby22001: 有人會匯錢到我的帳戶然後我要去領出來給妳們嗎?

下午 7:02:56  

rwgo82: 領錢的帳戶公司會提供給你

下午 7:03:16  

rwgo82: 你領出來的錢是存到你自己的帳戶裏面 那你的帳戶要給公司使用一個月

下午 7:03:42  

andybaby22001:

下午 7:03:50  

andybaby22001: 這樣一個月大概可以賺多少

下午 7:04:27  

andybaby22001: 等於我賣掉我的帳戶就對了0.0

下午 7:04:27  

rwgo82: 最少4萬

下午 7:05:04  

andybaby22001: 這樣真的不會有風險嗎@@..希望你跟我說實話!!我也是剛出社會而已..不希望有太多意外

下午 7:05:06  

rwgo82: 因為你是新配合員工 也會擔心你領了錢沒有回帳給公司

下午 7:05:13  

andybaby22001: 恩恩

下午 7:05:30  

rwgo82: 嗯 基本上這工作風險很低
因為你不需要跟客戶接觸
除非是你自己四處跟人說 你做什麼工作
讓人注意到
不然基本上都沒什麼問題的

下午 7:05:41  

rwgo82: 我先大概跟你說一下工作內容 跟薪資方面

下午 7:05:59  

andybaby22001: 應該沒這麼無聊的人吧!!明知道這不是光明的工作.

下午 7:06:13  

andybaby22001:

下午 7:07:59  

rwgo82: 你每天ㄉ工作就是幫公司領錢跟回帳給公司
領錢ㄉ話 是每天領 但領ㄉ次數 金額都不一定
回帳ㄉ話 是每天中午12點~3點左右回帳給公司 六.日除外
你ㄉ薪水 是日薪1000+3%抽成
確定錄取ㄉ話 公司會計會寄一張提款卡給你
那你每天就是用那張卡片領錢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7:27:54

下午 7:08:23  

andybaby22001:

下午 7:08:45  

rwgo82: 你每天ㄉ薪水要領ㄉ話 就是從你幫公司領出來ㄉ錢那 直接扣掉 剩下ㄉ在回帳給公司

下午 7:08:54  

andybaby22001:

下午 7:09:19  

rwgo82: 那你現在先把履歷跟身份證件影印本傳真一份到公司

下午 7:09:34  

rwgo82: 傳好之後我會跟你說細節跟回帳部份

下午 7:10:10  

andybaby22001: 這過程都不需要見面嗎@@

下午 7:11:03  

rwgo82: 還沒有正式上班之前我們都是在線上聯絡 上班之後用手機聯絡

下午 7:11:45  

andybaby22001: 履歷是簡單的就好嗎?您那有無制式化履歷格式

下午 7:12:28  

rwgo82: 簡單的就可以

下午 7:12:39  

rwgo82: 7-11有賣那種簡單的履歷表

下午 7:12:46  

andybaby22001: ~

下午 7:13:51  

andybaby22001: 目前有很多人配合嗎

下午 7:13:57  

andybaby22001: 公司在哪呢

下午 7:14:27  

rwgo82: 公司北 中 南都有

下午 7:14:35  

andybaby22001: 恩恩

下午 7:15:24  

rwgo82: 因為公司是做偏門業務 新配合員工剛開始都在外面呢作業 等做滿一個月再安排進公司

下午 7:15:36  

andybaby22001: 了解

下午 7:15:39  

rwgo82: 現在先把資料傳真到公司 細節部份我們再詳談

下午 7:16:01  

andybaby22001: 傳真號碼?

下午 7:16:24  

andybaby22001: 傳圖檔不行嗎??

下午 7:16:25  

rwgo82: 傳真電話 0945687164

下午 7:16:36  

rwgo82: 傳好上線密我

下午 7:16:45  

rwgo82: 公司有公司的規矩

下午 7:16:59  

andybaby22001: 0945687164傳真有手機號碼的?

下午 7:17:47  

rwgo82:

下午 7:17:48  

rwgo82: 嗯

下午 7:17:56  

rwgo82: 那個是傳真電話

下午 7:27:34  

andybaby22001: 請問我身分證上可否註明甚麼

下午 7:27:54  

andybaby22001: 例如僅供XXX甚麼用之類的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7:39:59

下午 7:39:59  

rwgo82: 可以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8:36:00

下午 8:15:41  

andybaby22001: 我船好了

下午 8:15:46  

andybaby22001: 請收一下

下午 8:16:14  

rwgo82: 你叫什?

下午 8:16:19  

andybaby22001: 李柔儀

下午 8:17:28  

rwgo82: 稍等15分鐘會計審核

下午 8:17:45  

andybaby22001:

下午 8:17:51  

andybaby22001: 信用正常

下午 8:18:03  

andybaby22001: 好了跟我說吧

下午 8:36:00  

andybaby22001: 好了嗎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8:46:49

下午 8:38:04  

rwgo82: 好了

下午 8:38:11  

rwgo82: 那我現在跟你下細節部份

下午 8:38:20  

andybaby22001:

下午 8:41:18  

andybaby22001: ?

下午 8:41:26  

rwgo82: 到時候公司會計這邊 會寄一張提款卡 跟電話手機給你
那提款卡跟電話是分開寄的
你會先收到提款卡 在收到電話

下午 8:41:52  

andybaby22001:

下午 8:42:03  

rwgo82: 那電話裡面有我跟會電話 還有提款卡密碼
公司寄給你ㄉ東西 都是用黑貓宅配寄的

下午 8:42:14  

rwgo82: 等你收到公司電話後 就是正式上班了

下午 8:42:14  

andybaby22001:

下午 8:42:26  

rwgo82: 那我現在跟你說一下回帳細節

下午 8:42:35  

rwgo82: 試用期回帳ㄉ話 是每天把錢存到你提供給會計自己ㄉ一個帳戶那

下午 8:42:54  

rwgo82: 意思是說 你每天?出?ㄉ錢 是存到你自己ㄉ帳戶那

下午 8:42:59  

andybaby22001:

下午 8:43:03  

rwgo82: 那你這帳戶要提供給會計來當回帳對帳用

下午 8:43:45  

rwgo82: 就是說 明天公司會計會先寄提款卡給你
那你收到公司提款卡後 在把你ㄉ提款卡寄出給會計
那會計收到你ㄉ東西後 試卡沒有問題 會計就會把手機電話寄出去給你

下午 8:43:58  

rwgo82: 等你收到電話手機就可以正式上班

下午 8:44:21  

andybaby22001: 只要計提款卡嗎

下午 8:44:58  

rwgo82: 卡片就可以 存摺你留在身上 可以跟會計對賬用

下午 8:45:06  

andybaby22001:

下午 8:45:14  

andybaby22001: 那要密碼嗎??

下午 8:45:53  

rwgo82: 密碼也要發給我

下午 8:45:57  

andybaby22001:

下午 8:46:02  

andybaby22001: 了解

下午 8:46:08  

rwgo82: 沒有密碼會計怎麼把你存進去的錢領出來

下午 8:46:18  

andybaby22001: 因為我有點忘記密碼..

下午 8:46:25  

andybaby22001: 我要去試一下

下午 8:46:35  

andybaby22001: 等收到你那邊的我在去處理

下午 8:46:40  

rwgo82: 因為你是新配合員工 公司也會擔心你領了錢沒有回帳

下午 8:46:47  

rwgo82: 好的

下午 8:46:49  

andybaby22001: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8:51:51

下午 8:46:59  

andybaby22001: 希望公司也會保護我們

下午 8:47:02  

rwgo82: 你先去確認一下卡片能不能用

下午 8:47:03  

andybaby22001: 我只要求這個

下午 8:47:06  

andybaby22001: 可以啦

下午 8:47:12  

andybaby22001: 之前上班開戶用的

下午 8:47:16  

rwgo82: 確定可以用再寄給公司

下午 8:47:21  

rwgo82: 嗯

下午 8:47:48  

rwgo82: 只要你自己不要大嘴巴到處亂說 基本是沒什?問題

下午 8:48:02  

andybaby22001: = =我看起來像是會大嘴巴的人嗎

下午 8:48:17  

andybaby22001: 我朋友之前做國外的..

下午 8:48:33  

andybaby22001: 對了

下午 8:48:37  

andybaby22001: 不要寄戶籍地阿...

下午 8:48:43  

andybaby22001: 寄我履歷上面的地址

下午 8:49:04  

rwgo82: 你把地址 聯絡電話給我

下午 8:49:29  

andybaby22001: 0956166861新北市新莊區公園一路175

下午 8:49:45  

rwgo82: 嗯

下午 8:49:49  

andybaby22001: 感謝

下午 8:49:59  

andybaby22001: 到時候在麻煩你教我

下午 8:50:05  

andybaby22001: 因為我不太懂謝謝

下午 8:50:08  

rwgo82: 還有 以下幾點 要記住

下午 8:50:11  

andybaby22001: 怕出差錯

下午 8:50:12  

andybaby22001:

下午 8:50:25  

rwgo82: 剛開始不懂的話打電話給我

下午 8:50:28  

rwgo82: 或者會計都OK

下午 8:50:31  

andybaby22001:

下午 8:50:49  

rwgo82: 第一•你不能用跟公司寄給你ㄉ卡片直接轉帳錢到你自己ㄉ帳戶
一定都要到銀行臨櫃匯款 或無哲存款 懂嗎

下午 8:51:01  

andybaby22001:

下午 8:51:12  

rwgo82: 第二.你絕對不能用公司寄給你ㄉ電話跟公司以外ㄉ人連絡
那支電話是公線 只能跟公司連絡用 這既保護你自己也是保護公司

下午 8:51:18  

andybaby22001:

下午 8:51:51  

rwgo82: 第三 做這工作盡量低調一點 別四處跟人說 或提起 以免讓人注意到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8:59:21

下午 8:51:56  

andybaby22001:

下午 8:51:57  

rwgo82: 人家問ㄉ話 就說是做網拍生意的
網路上賣東西ㄉ就可以了

下午 8:52:02  

andybaby22001:

下午 8:52:16  

andybaby22001: 應該不會..這點我會處理好

下午 8:52:21  

rwgo82: 你領錢ㄉ話 客戶都是把錢匯到你幫公司領錢ㄉ那張卡片上
那會計會電話通知你 要領多少錢出來
你就領多少錢出來就可以了

下午 8:52:34  

andybaby22001:

下午 8:52:38  

andybaby22001: 金額會大很嗎

下午 8:52:42  

andybaby22001: 很大?

下午 8:52:52  

rwgo82: 還有回帳ㄉ話 不要老是固定一家銀行

下午 8:53:01  

andybaby22001:

下午 8:53:11  

rwgo82: 回帳ㄉ話 也可以跨行匯款 別老是跑同一家銀行 這樣銀行也會覺得很奇怪
每天跑同家銀行 存那麼多錢

下午 8:53:23  

andybaby22001: 對阿

下午 8:53:27  

andybaby22001: 這個我剛剛有想到

下午 8:54:12  

andybaby22001: 金額不會很大吧????..

下午 8:54:31  

andybaby22001: 這樣我拿這麼多錢不會有危險@@我是女生ㄟ

下午 8:55:39  

andybaby22001: 以上了解

下午 8:55:47  

rwgo82: 剛開始一天10萬左右

下午 8:55:53  

andybaby22001: 那還OK

下午 8:56:05  

andybaby22001: 我可以兼職其它工作?

下午 8:56:34  

andybaby22001: 這個上班時間是10點到下午3

下午 8:56:55  

andybaby22001: 其他時間還會有其他事嗎??我可以再找份工作?

下午 8:57:18  

rwgo82: 可以

下午 8:57:20  

andybaby22001:

下午 8:57:30  

rwgo82: 時間上面不要有衝突就可以

下午 8:57:33  

andybaby22001:

下午 8:58:33  

andybaby22001: 假使一天10

下午 8:58:50  

andybaby22001: 日薪就是1+10*0.03?

下午 8:59:10  

rwgo82: 10萬3%=3000

下午 8:59:19  

rwgo82: 加上日薪4000

下午 8:59:21  

andybaby22001:

即時訊息 20120319 下午 9:19:45

下午 8:59:23  

andybaby22001:

下午 9:00:19  

andybaby22001: 每天都有工作?

下午 9:00:32  

andybaby22001: 除了假日

下午 9:00:38  

rwgo82: 你提供一個帳戶給公司 公司會計一天安排10萬左右給你領 如果你提供兩個帳戶給公司會計 會計一天就會安排20萬左右給你領

下午 9:00:44  

rwgo82: 每天都有

下午 9:00:57  

andybaby22001: 沒關係我先一個帳戶試看看

下午 9:02:12  

rwgo82: 嗯 做幾天看看 OK的話再加

下午 9:02:13  

andybaby22001: 那現在就等會計寄卡來

下午 9:02:25  

andybaby22001: 請問您怎稱呼

下午 9:02:28  

andybaby22001: 楊先生嗎

下午 9:03:14  

rwgo82: 嗯

下午 9:03:16  

andybaby22001:

下午 9:03:23  

rwgo82: 等你收到卡片之後上線密我

下午 9:03:26  

andybaby22001:

下午 9:04:23  

rwgo82: 那沒事的話先這樣

下午 9:05:50  

andybaby22001:

下午 9:06:14  

rwgo82: 有事密我

下午 9:06:23  

andybaby22001:

下午 9:19:43  

andybaby22001: 我先下線了唷

下午 9:19:45  

andybaby22001: 謝謝

即時訊息 20120320 下午 12:57:50

下午 12:57:50  

rwgo82: 你好 黑貓貨運單號2825196031

即時訊息 20120320 下午 3:50:23

下午 3:50:23  

andybaby22001: 好的

即時訊息 20120320 下午 4:24:40

下午 4:24:40  

rwgo82: 收到卡片 上線找我

即時訊息 20120320 下午 10:09:42

下午 9:58:19  

andybaby22001: !我猜應該明天才會收到..收到會通知您

下午 9:58:42  

rwgo82: 好的

下午 9:58:53  

rwgo82: 你去黑貓網站查一下

下午 9:59:03  

andybaby22001: 剛剛已經確認我的卡可以用

下午 9:59:10  

andybaby22001: 我突然想到一個問題

下午 9:59:15  

andybaby22001: 如果將來沒配合了

下午 9:59:20  

andybaby22001: 那我的卡會還我吧??

下午 10:02:56  

andybaby22001: 哈囉!!

下午 10:03:32  

rwgo82: 一個月后就會還給你

下午 10:03:40  

andybaby22001: 恩恩!!

下午 10:03:41  

rwgo82: 或者你不做了 公司也會還給你

下午 10:03:49  

andybaby22001: 那做一個月還想做咧

下午 10:03:53  

rwgo82: 那你也要把公司寄的東西寄回

下午 10:03:59  

andybaby22001: 知道

下午 10:04:02  

andybaby22001: 互相

下午 10:04:10  

rwgo82: 試用期過後 公司會給你公司的回帳帳戶

下午 10:04:17  

andybaby22001: 恩恩

下午 10:04:20  

andybaby22001:

下午 10:04:56  

andybaby22001: 我可以知道為什麼第一個月要用自己的帳戶嗎???

下午 10:05:11  

andybaby22001: 是有甚麼用意嗎

下午 10:05:21  

rwgo82: 因為公司也會怕你領了錢沒有回帳

下午 10:05:36  

rwgo82: 總要壓什?東西在公司吧

下午 10:05:39  

andybaby22001: 喔喔

下午 10:05:42  

andybaby22001: 了解

下午 10:05:56  

andybaby22001: 的確

下午 10:06:10  

andybaby22001: 我收到跟你說...

下午 10:06:19  

rwgo82: 好的

下午 10:06:23  

andybaby22001: 謝謝您

下午 10:09:33  

rwgo82: 對了 你是要提供一個回帳帳戶還是倆個

下午 10:09:42  

andybaby22001: 先一個就好

即時訊息 20120320 下午 10:14:30

下午 10:09:46  

andybaby22001: 畢竟我也是會怕

下午 10:09:49  

rwgo82: 嗯

下午 10:10:28  

andybaby22001: 不會變成人頭帳戶吧?

下午 10:11:00  

rwgo82: 你的帳戶只提供你一人使用

下午 10:11:07  

andybaby22001:

下午 10:11:33  

rwgo82: 再說 公司怎麼可能讓回帳帳戶出問題呢

下午 10:12:13  

andybaby22001:

下午 10:13:35  

andybaby22001: 不好意思唷!!因為多少會擔心~~才會這樣問你..請別見怪

下午 10:14:05  

rwgo82: 不會

下午 10:14:26  

rwgo82: 沒事的話先這樣

下午 10:14:30  

andybaby22001: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上午 11:29:21

上午 11:16:44  

andybaby22001: 午安,收到了

上午 11:29:21  

andybaby22001: 您上線跟我說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12:34:16

下午 12:33:14  

rwgo82: 你好

下午 12:33:22  

rwgo82: 剛睡起來

下午 12:34:16  

rwgo82: <ding>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12:59:34

下午 12:59:34  

rwgo82: <ding>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2:31:41

下午 2:14:10  

andybaby22001: 哈囉哈囉

下午 2:18:40  

rwgo82: <ding>

下午 2:18:54  

rwgo82: 在嗎

下午 2:31:41  

rwgo82: 看到信息密我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3:11:42

下午 2:51:24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2:53:10  

andybaby22001: 接下來?

下午 2:53:24  

rwgo82: 在

下午 2:53:50  

rwgo82: 你現在方便去把你的提款卡寄給公司

下午 2:54:00  

rwgo82: <ding>

下午 2:54:31  

andybaby22001: 我今天會寄

下午 2:54:41  

rwgo82: 嗯

下午 2:54:52  

rwgo82: 那你是要提供哪家銀行的帳戶給公司

下午 2:55:24  

andybaby22001: 寄去哪?我的提款卡是信用卡那種行吧?

下午 2:55:34  

andybaby22001: 華南

下午 2:55:47  

rwgo82: 錢存進去領得出來就可以

下午 2:56:02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2:56:50  

andybaby22001: 我的卡之後應該也會在其他像我這樣的人手中吧?

下午 2:57:51  

andybaby22001: 對了,網頁上有一篇租帳戶5天兩萬不會是你po的吧!

下午 2:59:33  

rwgo82: 不是歐

下午 3:00:01  

andybaby22001: 呵!只是覺得那篇太招搖了...

下午 3:00:05  

andybaby22001: 噗

下午 3:00:30  

rwgo82: 那個可能是騙人

下午 3:00:33  

andybaby22001: 直接寫租銀行帳戶5天2萬

下午 3:01:12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01:24  

andybaby22001: 我要寄去哪?

下午 3:05:23  

rwgo82: 你知道超豐快遞嗎

下午 3:05:39  

andybaby22001: 不知道耶

下午 3:06:24  

rwgo82: http://www.express.com.tw/ 你進去看一下

下午 3:06:43  

rwgo82: 進去看一下營業點 哪裡離你比較進的

下午 3:09:29  

andybaby22001: 然後?

下午 3:09:47  

rwgo82: 哪裡離你比較進

下午 3:10:08  

andybaby22001: 代表我現在一定要出門就是?寄那多少錢

下午 3:10:49  

andybaby22001: 新莊站

下午 3:11:42  

rwgo82: 你貨到付款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3:20:33

下午 3:11:54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12:46  

rwgo82: 寄到 桃園縣中壢市三民里環西路二段55號 收件人 李清

下午 3:12:58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12:59  

rwgo82: 寄好把查貨單號跟密碼發給我

下午 3:13:12  

andybaby22001: 要用什麼包啊?

下午 3:13:13  

rwgo82: 你是要寄華南銀行是嗎

下午 3:13:21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13:26  

rwgo82: 信封袋 或者 小盒裝

下午 3:13:33  

rwgo82: 在家里先包裝好

下午 3:13:40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13:46  

andybaby22001: 好

下午 3:14:18  

andybaby22001: 快遞今天會送到嗎

下午 3:14:19  

rwgo82: 跟超豐的工作人員說是文件

下午 3:14:26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14:53  

rwgo82: 你現在去寄的話要明天晚上6點公司會計才會去收件的

下午 3:15:08  

rwgo82: 你現在打點好到新莊站問一下

下午 3:15:26  

andybaby22001: 喔喔!那我晚上在寄行嗎

下午 3:15:27  

rwgo82: 問一下現在寄 晚上6點能到桃園嗎

下午 3:15:45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15:58  

andybaby22001: 我打去問好了

下午 3:16:17  

rwgo82: 嗯

下午 3:16:29  

rwgo82: 新莊站
02-29060020
台北縣新莊市營盤里8鄰建國一路130

下午 3:18:10  

andybaby22001: 明天才會到

下午 3:18:14  

rwgo82: 嗯

下午 3:18:28  

rwgo82: 你寄好把貨運單號跟密碼發給我

下午 3:18:41  

rwgo82: 你華南銀行是哪個分行的

下午 3:19:11  

andybaby22001: 我晚上去寄,恩!反正會計明晚6點才會收

下午 3:19:19  

andybaby22001: 永康

下午 3:20:21  

andybaby22001: 知道分行要做啥

下午 3:20:33  

rwgo82: 嗯 以後你回帳的時候需要用到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3:38:42

下午 3:20:39  

rwgo82: 我先幫你登記

下午 3:21:03  

rwgo82: 到時候你回帳可以跨行匯款 或者寫存款單

下午 3:21:16  

rwgo82: 記得不要每次都跑同一家銀行

下午 3:21:32  

andybaby22001: @@我不是自己回到帳戶就好?怎麼會需要跟你?咧

下午 3:21:37  

andybaby22001: 恩

下午 3:21:51  

andybaby22001: 無折嗎?

下午 3:22:07  

andybaby22001: 拿存折去咧?可以嗎

下午 3:22:58  

rwgo82: 當然可以 不要經常用無折 換來換去

下午 3:23:04  

rwgo82: 變通一下不會嗎

下午 3:23:48  

andybaby22001: 恩!當然會,只是問一下

下午 3:24:06  

andybaby22001: 出錯對你我都不好吧

下午 3:24:18  

rwgo82: 需要賺多點錢 可以多提供一個帳戶哦

下午 3:25:05  

rwgo82: 你多賺點 我也可以多分那麼一點點

下午 3:25:10  

rwgo82:

下午 3:25:28  

andybaby22001: 恩!先一個就好~有領到在?。哈哈哈

下午 3:25:44  

andybaby22001: 多一個就多一倍嗎

下午 3:25:59  

rwgo82: 抽成多一倍

下午 3:26:08  

rwgo82: 日薪是固定 一天1000

下午 3:26:49  

rwgo82: 希望合作愉快

下午 3:28:06  

andybaby22001: 恩恩!我先一個,有賺錢在看看。一個月後帳戶會還我吧?

下午 3:28:26  

rwgo82: OK

下午 3:30:08  

andybaby22001: 明天收到卡,我後天才可以收到手機囉?

下午 3:32:42  

andybaby22001: 不好意思...你可以再傳一次收件資料嗎??我剛剛用手機上網還沒抄...它被我們的對話洗掉了

下午 3:33:10  

rwgo82: 寄到 桃園縣中壢市三民里環西路二段55號 收件人 李清

下午 3:33:24  

andybaby22001:

下午 3:33:58  

andybaby22001: 你有寄一個薪資...我寄回去給妳= =

下午 3:34:18  

rwgo82: 嗯

下午 3:35:34  

andybaby22001:

下午 3:38:34  

andybaby22001: 我可以提供別人的帳戶嗎

下午 3:38:42  

andybaby22001: 如果要再多一個的話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3:59:45

下午 3:38:46  

rwgo82: 可以

下午 3:38:52  

andybaby22001:

下午 3:38:56  

rwgo82: 要知道戶名跟密碼

下午 3:39:03  

andybaby22001:

下午 3:39:18  

andybaby22001: 如果之後OK我在拿好了

下午 3:39:39  

andybaby22001: 如果有風險我就提供我的就好...= =我評估看看!!不想害別人..ㄏㄏ

下午 3:40:17  

rwgo82: 嗯

下午 3:40:25  

rwgo82: 你自己決定

下午 3:40:44  

andybaby22001:

下午 3:40:56  

andybaby22001: 我晚點去寄

下午 3:41:01  

rwgo82: ok

下午 3:41:05  

andybaby22001: 明天會計收到

下午 3:41:13  

rwgo82: 電話留你的

下午 3:41:21  

andybaby22001:

下午 3:41:26  

rwgo82: 到站超豐會發簡訊給你

下午 3:42:51  

andybaby22001:

下午 3:43:59  

andybaby22001: 哈哈哈!!希望可以快點開始賺錢....

下午 3:44:19  

rwgo82: 嗯

下午 3:44:56  

andybaby22001: 再確定一次...一個月後會把卡還我吧??那之後我這帳戶可以繼續正常使用嗎??還是退掉比較好?

下午 3:45:20  

rwgo82: 是的

下午 3:45:33  

rwgo82: 當然可以正常使用

下午 3:45:52  

rwgo82: 試用期過後 會給你公司的回帳帳戶

下午 3:46:17  

andybaby22001: 呵呵這樣就沒兩倍囉?還是我要再提供另一個也可以

下午 3:46:34  

andybaby22001: 哈哈不好意思問題很多..

下午 3:46:58  

andybaby22001: 沒關係到時候再問妳好ㄌ

下午 3:47:42  

rwgo82: 我這邊都OK 等下寄兩個過來也可以 看你自己

下午 3:48:37  

andybaby22001: !!我已經包好了...!寄一個~~華南..晚點去寄!!拿到跟我聯繫一下~

下午 3:54:03  

rwgo82: 等下寄好上線把貨運單號跟密碼發給我

下午 3:55:32  

andybaby22001: ..我晚餐時間才會出門!!^^..

下午 3:59:45  

rwgo82: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4:00:00

下午 3:59:46  

rwgo82: 嗯

下午 3:59:55  

rwgo82: 我先忙

下午 4:00:00  

andybaby22001: ok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5:46:22

下午 5:44:56  

andybaby22001: 已寄出

下午 5:45:51  

rwgo82: 在嗎

下午 5:45:55  

rwgo82: 單號多少

下午 5:45:57  

rwgo82: <ding>

下午 5:46:22  

rwgo82: 單號密碼發給我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6:40:43

下午 6:36:04  

andybaby22001:

下午 6:36:19  

andybaby22001: 40287366

下午 6:36:37  

rwgo82: 密碼

下午 6:36:42  

andybaby22001: 66886688

下午 6:36:47  

rwgo82: 是哪家分行

下午 6:37:08  

andybaby22001: 知道分行要做啥@@?

下午 6:37:26  

rwgo82: 以後你回帳的時候需要用到

下午 6:37:48  

rwgo82: 你不知道的話 我這邊幫你查就可以

下午 6:37:57  

andybaby22001: 怎說?不是去銀行存嗎?我知道分行

下午 6:38:00  

andybaby22001: 我有存摺

下午 6:38:38  

andybaby22001: 明天快寄去領就會有囉

下午 6:38:40  

andybaby22001: 會計

下午 6:38:49  

rwgo82: 嗯 因為有時候回帳 可以跨行匯款 寫存款單

下午 6:38:57  

andybaby22001: 我知道^^

下午 6:39:00  

andybaby22001: 放心啦

下午 6:39:04  

rwgo82: 嗯 需要用到分行

下午 6:39:07  

andybaby22001: 不會存錯..

下午 6:39:11  

rwgo82: 嗯

下午 6:39:29  

andybaby22001: 那收到之後下一步你在跟我說吧

下午 6:39:31  

rwgo82: 怕你出差錯

下午 6:39:46  

andybaby22001: 不會啦

下午 6:39:47  

rwgo82: 收到你的卡片 試卡沒有問題 會計就會寄手機電話給你

下午 6:39:49  

andybaby22001: 我常跑銀行

下午 6:39:56  

rwgo82: 等你收到手機電話就可以正式上班

下午 6:39:56  

andybaby22001: 之前做過助理

下午 6:40:00  

andybaby22001:

下午 6:40:15  

rwgo82: 還有 收到手機之後馬上開機跟我聯絡

下午 6:40:20  

andybaby22001:

下午 6:40:28  

andybaby22001: 一樣是宅急便嗎?

下午 6:40:43  

andybaby22001: 應該是禮拜五的事了

即時訊息 20120321 下午 6:42:03

下午 6:40:51  

rwgo82: 會計用超豐寄給你比較快

下午 6:41:00  

andybaby22001: 喔喔

下午 6:41:01  

andybaby22001:

下午 6:41:01  

rwgo82: 隔天就可以收到

下午 6:41:12  

rwgo82: 運費會計會付

下午 6:41:23  

andybaby22001: 所以明天試完沒問題就會寄手機?

下午 6:41:31  

rwgo82: 嗯 是的

下午 6:41:32  

andybaby22001: 恩恩那禮拜五就會收到

下午 6:41:34  

rwgo82: 你吃飯了嗎

下午 6:41:39  

andybaby22001: 剛剛去買了^^

下午 6:41:44  

rwgo82: 嗯

下午 6:41:51  

rwgo82: 我去吃飯

下午 6:41:54  

andybaby22001: 你也快吃吧

下午 6:41:56  

andybaby22001:

下午 6:42:00  

rwgo82: 有事上線密我

下午 6:42:03  

andybaby22001: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上午 12:15:58

上午 12:10:22  

andybaby22001: 哈囉!!!

上午 12:10:41  

andybaby22001: 請問有收到了嗎

上午 12:15:58  

andybaby22001: 看到速回...我會擔心~~謝謝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上午 5:44:03

上午 5:43:44  

andybaby22001: 哈囉哈囉!手機什麼時候寄出?

上午 5:44:03  

andybaby22001: 快跟我聯繫喔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上午 7:09:03

上午 7:09:03  

andybaby22001: 請盡快與我聯繫...我很擔心呢!!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上午 10:31:40

上午 10:30:42  

andybaby22001: 楊先生...

上午 10:31:40  

andybaby22001: 請快跟我聯絡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下午 12:20:42

下午 12:20:42  

andybaby22001: @@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下午 2:00:44

下午 1:59:38  

andybaby22001: 楊先生...你不會是詐騙集團吧?

下午 2:00:44  

andybaby22001: 我這麼相信你呢!也很有誠意,拜託你別害我啊~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下午 4:16:34

下午 3:47:37  

andybaby22001: 今天下午5點前請與我聯絡

下午 4:00:38  

andybaby22001: 哈囉!在不在??快點跟我聯絡,麻煩你了

下午 4:16:13  

andybaby22001:

下午 4:16:34  

andybaby22001: 楊大哥...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下午 6:33:04

下午 6:31:45  

andybaby22001: 楊大哥,今天很忙唷?都沒看你上...上線跟我?一聲唷!工作接下來的步驟什麼時候啊?都沒看你跟我?...

下午 6:33:04  

andybaby22001: 對了,我有介紹一個朋友跟他?你那有工作,叫他加你,有嗎?在麻煩你跟他聊聊

即時訊息 20120323 下午 8:37:22

下午 8:37:22  

andybaby22001: <ding>

即時訊息 20120324 下午 9:27:38

下午 9:27:38  

andybaby22001: 詐騙集團

即時訊息 20120325 上午 3:05:33

上午 3:05:33  

andybaby22001: 我怎麼都還沒收到手機??

 

1.詢問問題 簡單扼要就好 因為不可能在現在將所有資料都看完並且分析 2.如果求職遭騙 實務上是可以有無罪空間 只是如果你認罪 檢察官辦案省事輕鬆 當然希望你認罪 3.所以是否與被害人和解及認罪 你自己要考慮清楚

鋼彈 101-12-07 03:20

您好

我的父親打拚工作了好久,存了一點錢,想從以前雜亂的居住環近換到三峽北大社區而買一間房子,想說未來可以安養天年了,沒想到遇上不好的房屋仲介商,他叫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一開始仲介小姐帶我們看北大臻善美本屋時,根本完全就是空屋,仲介員秀秀小姐表示很多人看了喜歡,要的話我們必須要表示"誠意",先給定金約115萬,還說對方屋主是律師很忙,事後一問才知是屏東空軍知名政戰上校向X生。

日後決定購買時,才發現對方屋況表根本亂寫,前陽台外推也不知道,逃生門淹水許久造成生鏽卡死,飲用水管為鑄鐵非不鏽鋼,游泳池兩年未點交因為安全設施未安裝等等....致電動產公司,對方居然說,如果這麼多問題不要買啊!!!非常沒有服務精神,而且重點是,居然故意不說買方解約要給予6%違約金,企圖藉此不當牟利,直到投訴消保後,才改口6%可以不用收,但是屋主居然告我們霸占他們房子,而我們要求仲介商居中協調,居然表示這是買賣雙方的事情。然而其中卻有詭異之處....

先前簽訂預定行動產購買契約時,已經約好某時要在簽定主約,然而在我們表明該屋問題重重時,簽約當日屋主又未到,反而動產公司卻反咬是我們未到,然後表示屋主是委託他們仲介商,這是哪一招???還好我們有兩小時錄影存證,證明對方都沒有來簽約。

日後雙方互相有存證信函往來,對方的存證信函,更是小孩子都看了覺得非常不合理,政戰上校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且日後再歸還我們115萬訂金,並且不放棄提告。這是什麼???而且還打電話到我父親上班的地方恐嚇,有多名同事可以做證,更在我們依然居住本屋時,派員企圖斷水斷電。我們也心存害怕,想快點解決本案,找尋和畯動產,卻只要求我們歸還房屋鎖匙,完全不打算還我們錢,更找代書事務所,企圖誘騙和解,而且要和解的文件,與上消保會調解,政戰上校都委託住商動產,而在新北市法制局李消保官面前,什麼都要打電話問屋主,和畯動產陳店長才說出一句誇張的話"對方有委託沒有授權"這是哪招????

現在在打官司,法官問我們要不要買這房子,我們表示本烏有瑕疵 ,應當降價金,我們則可購買,否則應歸還訂金與法定利息,對方堅持不降價,但也不退錢給我們,直到法官公文,才"考慮"要退錢給我們,然後我們要點交房屋給屋主,不能不當占有他房,但法官居然說11/22日(也就是一周)沒有歸還房屋一日應罰一萬元,我們就很想問,那他沒有把百萬訂金還給我們,是不是也該罰????然而法官沒說....

本案疑點重重,我們資料也收集很多,歡迎前來詳談,無良軍官竟然如此欺負百姓,且企圖逃避奢侈稅,與仲介業者私擬一份不合政府規範的"預定型動產購買契約書",明顯挑戰政府公權力,而且法官居然表示,屋況說明書填寫不詳,前陽台外推等等算是"小問題"不構成重大瑕疵,因此試問????此例一出,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不是重大缺失,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公文一堆,但是和畯動產依然在營業),所以我們訴諸媒體,讓大家看看空軍軍官,無良仲介商還有政府是怎樣鴕鳥心態面對此事!!!!!!!

前案,法院判決11/22日,必需雙方歸還交易之物,我們必須讓對方點交房屋,而對方必須返還115萬訂金,但是沒看過這麼惡劣的人。 
雙方互相歸還東西還故意沒帶,一開始進來點交房屋還雙手插口袋,下巴?的比額頭還高,帶著一個人,一樣四處看看以後,然後錢還沒帶。
問了30分鐘才要我們明天去跟住商拿,什麼東西啊...如此沒誠意又囂張的人,還是空軍政戰上校....我們直接向柑園派出所備案。
不然法院文書上寫我們一天沒交房屋,賠一萬,一年不就讓他們不當得利365萬,但是不還錢居然沒寫該怎麼賠我們。

11/23日,對方與我們連繫,返還115萬,但開了一張支票給我們,我們以支票非常不保險,堅持要現金。
在柑園派出所員警面前,點交現金後,住商動產三峽北大店(登記名:和畯動產)陳店長,居然在兩人以上員警面前,公然惡人先告狀,企圖汙衊我父母。
但我父母老觀念,想息事寧人,因此連反訴都不打了。

我十分氣憤以下兩點

一.政府無能,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但新北市法制局消保官與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二.軍紀渙散,在我當兵時,長官千叮嚀萬叮嚀,不可業外投資,避免軍紀安全,但是屏東空軍政戰指揮官向剛生,依然聯合不良仲介商業外投資欺負應該努力保護的中華民國百姓。

11/23日白天,空軍政戰官向剛生(賣方)和我父親,已經依約互相返還物品。
但過程火爆甚至電請樹林區柑園派出所員警戒護,因為對方在住商動產三峽加盟店(和畯動產有限公司)陳店長指導下,處處刁難有關法院返還之文件。還公開的在三人以上,顛倒是非向警方訴說我父刁難可憐仲介商,好吧,這我小老百姓當然管不到。
而我們,依照法院和解判決上,對方一個月兩萬的租金,我們賠了價值19萬的冷氣組合給他們,這樣恐龍判決,自然會出現在我的部落格上。司法已經無可相信了!!!!!!


已經有實際證據證明房仲業者房屋現況表亂填,以後所有仲介商都可以亂寫屋況說明書?因為政府不會罰,胡亂勾選也不會怎樣?因此,本案說明購屋弊端太多,政府根本毫無能力保護小老百姓,請問為何投書總統府,但新北市地政局依然無法可罰房仲業者?

新聞曾經有案例,因為食品標示錯誤,導致過敏國民死亡
還有案例因為路標標示錯誤,導致用路人誤闖無路處而重傷

我很怕我父母心力交瘁累死,我抬棺上總統府,上了新聞,這樣蠶食鯨吞的事件才能獲得重視嗎???破窗理論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在台灣上演


所以我爸媽縮手,和畯動產有限公司全身而退!!!!
他們可以繼續營業,陳店長可以繼續說他房屋多美好的故事。
我們雖然拿回115萬,但賠了粉刷費,賠了19萬的冷氣給對方,好讓他們更增值買房子????
所以他們下次,依然可以繼續屋況現況表亂寫????如果對方又一樣的事情出現,會不會又反而賠什麼家具給這些惡人????
拜託你們,莫因惡小而為之,還是我在這次教訓上學到,我要當奸商去騙錢,因為中華民國政府與法律拿我沒轍!!!!

陳店長甚至不怕我們去檢舉,難道他跟地政局很熟???
陳店長說話一次比一次惡劣,我甚至都有錄影,難道他不怕台灣法律???

如今,住商動產存證信函,要跟我們收服務費....

如果一個服務 讓我上消基會協調兩次
事後交易不成立 我們還賠上六位數冷氣組給對方白白拿走
對方還跟我要服務費????
這樣的服務我給了服務費 請問全天下好的服務 我該怎麼給服務費????

請正義律師拜託你們 幫幫我的忙

0983726671張爸爸

0939514728張小弟 敬上

 

12/8 補充:

住商動產台北三峽店陳店長

居然12/6要求2%服務費 共22.5萬

寄送存證信函

實在過分

請問1.我們縫反告他們 請求精神賠償

2.存證信函上限時七日 否則提告 我們該如何應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而現在買賣契約已經解除,雙方也負有回復原狀之義務,因此,您們也可以向對請執行115萬元的部分,至於仲介的服務費,您們可以先拒?,但仍應回頭去看一下您們的合約內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鋼彈 101-12-08 0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先從您們的買賣契約開始審視, ... (恕刪)

我們已經要回115萬

但是損失冷氣組與木造裝潢(更正39萬元 非19萬)

如今交易未成 我們當然不會給錢

但現在再煩惱要怎麼回覆對方 才不會落入對方圈套

另外請教我們從入住後6月開始

頭痛到現在煩惱到現在

請問這樣的事情 可以控告請求精神賠償

eason 101-12-06 23:04

被告女a與原告男b於中華民國100年11月20日始男女朋友交往關係,並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16日男女雙方在女方家,女方家長父親詢問交往程度,女方家長了解交往程度後,當日同意答應原告b與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農曆冬至過後舉辦結訂(合辦)婚宴儀式。

被告a知會原告b,家長父親要求基於禮俗聘金約需準備新台幣 伍拾萬元整,婚宴結束後歸還原告b。

原告b與被告a討論同意以原告b母親之位於彰化縣埤頭鄉之房地產,以買賣方式過戶被告a向第一銀行北斗分行進行房屋貸款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整,當結婚聘金及廚房流理台廚具及臥房寢具更新費用。廚房流理台櫥櫃更新費用新台幣陸萬伍仟陸百元整。

彰化縣北斗地政事務所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13日過戶登記

第一銀行北斗分行於中華民國101年7月16日核准放款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整於被告a第一銀行帳戶。

其中壹佰零?萬壹仟陸佰伍拾元整轉帳至原告b母親於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房屋貸款餘額。

其餘款扣除保費用手續費用餘款新台幣伍拾陸萬?仟壹佰捌拾壹元整,部分金額用於臥室寢具與廚房櫥櫃廚具,其餘金額留置結婚禮俗聘金運用。

原告b與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6月初與DC攝影工作室於溪湖鎮85度C咖啡館達成共識,預定7月初至屏東縣琉球鄉拍攝婚紗,原告b當日預付訂金新台幣伍千元整給予DC攝影團隊,但因前往屏東縣琉球鄉拍攝前夕因原告b與被告a因DC攝影團對提高攝影費用因而取消至屏東縣琉球鄉拍攝計劃,原告b與被告a雙方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8日共同前往員林鎮中山南路75號緹潔婚紗影象美學簽訂婚紗攝影契約,並於中華明國101年9月12日前往苗栗縣西湖鄉愛莉絲的天空婚攝場地拍攝婚紗照, 原告b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8 日.9月12日.9月21日.10月30日支付婚紗照費用共新台幣肆萬肆仟捌百元整 。

原告b因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0日告知想使用智慧型手機,於中華民國101年8月23日中國情人節至員林中山路通訊行購買三星NOTE手機給予被告a使用至今,雖分期費用使用被告a之持有信用卡做為繳款,但每月被告a皆向原告b索取手機購買分期費用繳款。

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6號以家長反對結婚為理由,告知原告b取消婚約並分手。原告b與被告a以電話溝通方式挽回,但被告a以冷漠且堅持態度拒絕。原告b因傷心過度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17日凌晨2點多於家中燒炭輕生,所幸轄區員警接獲通報前往住家查及時救回性命。

原告b母親得知被告a娶消婚約後深覺房產被被告a詐騙情緒崩潰,操煩至今。

被告a於中華民國101年11月23日以Facebook帳號Nicole名稱與原告bFacebook帳號Eason名稱進行交談對話,並於交談中被告a承認使用者是她本人,並講出:”房子的事情你最好給我喬好一點,不然我爸會找人對付你”等話語。

原告b於中華民國101年12月1日發現被告a手機聊天程式LINE與男子c聊天內容,內容顯示被告a早已另結新歡。

 

原告b受上述此不法侵害,身心均痛苦異常,婚約當事人之一方,

民法第九百七十七條依前條之規定,婚約解除時,無過失之一方,得向有過失之他方,請求賠償其因此所受之損害。前項情形,雖非財產上之損害,受害人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民法第九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之一方,無第九百七十六條之理由而違反婚約者,對於他方因此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之責。

民法第九百七十九條之一 因訂定婚約而贈與者,婚約無效、解除或撤銷時,當事人之一,方得請求他方返還贈與物。

並請求位於彰化縣埤頭鄉號之房地產預訂賣出成交價格新台幣貳佰壹拾萬元整扣除被告a向第一銀行貸款金額新台幣壹佰陸拾萬元後全數歸還原告b。

並請求賠償原告b因籌備婚事營業損失賠償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整。

並請求賠償廚房流理台櫥櫃更新費用新台幣陸萬伍仟陸百元整。

並請求賠償婚紗拍攝費用全數賠償新台幣肆萬玖仟捌百元整 。

並請求賠償精神慰撫金新台幣三佰萬元整。

並請求賠償名譽損害賠償新台幣伍拾萬元整。

證物名稱及件數:

一、緹潔婚紗攝影婚紗照收據影本等證物5件。

二、婚紗攝影當日被告a寫給原告b卡片影本1件。

三、土地所有權狀影印本證物3件。

四、房屋所有權狀影印本證物1件。

五、第一銀行北斗分行之被告a帳戶影本1件

六、Facebook帳號Nicole 名稱與原告b Facebook帳號Eason 名稱進行交談對話影本1件

七、廚房流理台更新費用收據影本1件

八、被告a與c男LINE聊天紀錄及圖片檔影本2件

 

請問 以上法條及事件敘述及要求賠償金額是否恰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所述之民法上法條及要求賠償金額,尚屬恰當,而本件對方似乎也有研究是否有詐欺之意思,而另行提告刑事詐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IGI 101-12-05 02:50

99年10月我先生跟朋友合開公司,我先生沒錢所以對方說先借我先生100萬當資本等公司賺錢在從紅利中慢慢扣回。而對方拿200萬當資本,共300萬成立公司,股份分配為我先生佔30%,但由於對方認為我先生在行業中有多年經驗加上商標知名度(有專利商標借公司用)所以自動讓出10%股份給我先生,最後持股以我先生40%定案(這些在股東名冊中都有寫明)

這段期間我先生跟對方(簡稱A)以及對方的一位朋友(簡稱B)經常往返大陸因而認識了我先生在大陸開餐廳的朋友,因餐廳生意很好,所以B就也想在大陸開一家,B一直遊說A跟我先生一起合股。於是他們在100年一月在大陸開立了餐廳,然而生意不如預期的好,因此B就去買賣黃金(台灣買大陸賣/經由小三通金門至廈門)賺取價差來填補餐廳的虧損,第一塊黃金(1KG)我先生有經手所以他知道有小賺,後來B又提議再買2塊(各1公斤)黃金,因當時黃金價走低所以B提前單獨一人將黃金帶回台灣賣給原來的賣家(賣家是B的朋友)這次的2塊黃金我先生只看到一塊,B說黃金貶值所以虧了因當時買黃金的錢是跟他人借的所以本金加上利息每個人各要賠155000元光是投資餐廳加上往返大陸開銷花費及黃金虧損共計175萬(每個人),這些費用全是他們2人先拿出來的

公司經營期間,因2人無心在公司業務上,導致公司一直虧錢,因此100年10月-11月間對方曾多次要求我先生跟他要各增資100萬,但我先生跟對方說他沒錢,而對方卻在101年1月時匯了200萬到公司帳戶,於是他個人認定其中的100萬是我先生跟他借的(但我先生並未同意,股東名冊中也沒做任何變動)公司從開辦到結束所有的帳目明細都是對方做好後再給會計登帳(我先生從不看帳,所有支出他也都未簽名,直到100年11月看帳,才發現其中很多都是跟公司業務不相關的私人帳)而我先生因對方跟他的朋友一直跟他催討那175萬,因無力償還的壓力下,我先生在100年的1月就在也沒進去他們合開的那間公司,所以那200萬的帳目他從未看過,直到後來公司結束營業清算他也都未簽名蓋章。

在這期間他為了逼我先生出來還錢還告我先生業務侵占,但事實並無此事,所以起訴不成立

101年1月他們2人逼我先生簽下175萬元的本票(往返大陸期間因我先生在那邊有包2奶,所以他們2人就常拿此事威脅我先生,若不簽就要跟我說他在外面有女人的事)所以我先生簽了,後來對方覺的不妥,所以有到調解委員會那邊做調解,要求我先生每個月要還33333 (債權是雙方共有但指定匯款帳戶是我先生朋友的朋友)這期間我先生都只匯了16666到指定帳戶中(共匯了161328)

101年10月他們又逼我先生簽下200萬的本票,直到他朋友打了我先生並要求我先生簽下60萬元本票(逼他簽我的名字),當時還有跟我先生拍照說要把照片給討債公司。後來他們就叫討債公司的人來家裡,當時我有報警處理這件事,我先生也因此告對方傷害(有驗傷單)及恐嚇取財。現在對方請討債公司的人來要200萬+175萬,後來我先生就離開台灣去大陸避風頭

希望律師們能幫幫無助的我,幫我找到對我們有利的方法:

公司結清部分對方應該是從會計師那邊拿到我先生的印章並自行簽名做公司清算的動作,所以這部份我們是否能告他偽造文書? 這將會有什麼結果? 公司清算後是否雙方將依清算結果做債務確立? 賣掉辦公設備的錢也都沒從債權中扣除對嗎? 我們到底應該怎麼做來保障權益? 是否這憑空多出來的100萬我們可以不要給他? 也就是說我們要如何證明這張本票無效? 當初逼簽本票時對方不讓我先生寫日期,所以上下日期都是空白,請問這張本票將對我先生有哪些不利? 我先生能做什麼保護自己? 對於這張200萬的本票若真的具法律效益,我們是否有辦法申請上訴,因為金額不是事實 關於黃金買賣無憑無據是否真有那黃金,是否真虧錢都不知道,有必要還那155000嗎? 有這方面相關法律保障自己嗎? 但之前有調解過也確立了還有救嗎? 對方說我先生只匯一半的錢給其中一人,另一人未拿到錢所以要告他,請問告的成嗎?若可以能告什麼? 我先生如何自救? 我先生因被打告對方傷害,但對方因打人受傷也說要告我先生傷害,這告的成嗎?警察那邊有他們打我先生當天的在場證明(人及車在我家附近)對方沒有任何證明可以證明我先生打他 公司結束營業之前有搬遷到其他地方,當時因新辦公司有空調,所以對方同意將冷氣給我先生,因此公司裡的同事幫忙把冷氣搬回我家。現在對方說要告我先生竊盜,請問這告的成嗎? 之前因他逼我先生簽下我名字的本票,當時做筆錄時有告他恐嚇取財,但現在他們都未拿那本票跟我要錢,也就是不承認又逼他簽那張票,因此這個提告是否就會不成立? 要如何做才能讓壞人得到應有的懲法?

小老弟 101-12-04 12:40

小弟因為論壇上跟人有爭議而被對方告毀謗

昨日千里迢迢到對方的縣市去跟警察做筆錄

但在做筆錄之前要求先跟對方談和解

 

結果對方非善類 一開始就先給我下馬威

說本來有人要來賭我們,結果是他告訴要賭我們的人我們看來像老實人或學生

所以就算了,幫我們黨下來

接著說第一個被他告的已經被打到現在一個月連家都不敢回去了

且說第一個被告詐騙集團 說要勒鎖店家50萬等等(這點保持懷疑)

還說他們已經花了律師費20幾萬 還有營業額下滑造成百萬上的損失等'等

還有告訴我除了賠償金之外還有上網道歉之外,不和解就是還有"兄弟事"等等...

始我們心生恐懼,畢竟人生地不熟且對方也看起來不是很和善

談到最後是三萬元和解 但我們堅持一萬 也真的帶不到一萬XD...

 

但後來以上對我恰巧被我們錄音到了

所以我們打算回家鄉之後對此提告,讓他也因此要來我們這做筆錄,讓他們也麻煩

而對我撤銷告訴。

而我們一開始的訴求就是能希望能和解

但這時候被我們抓到把柄,所以打算逼和解

 

最後晚上對方有再打來

說他收到一個情報 說我們有錄音 所以大概知道我們要做什麼動作了

然後又烙下說”好~你們要玩是不是,那就來玩啊"之類的

請問以上是否構成恐嚇罪呢?建議我該採取什麼樣的動作呢?\

麻煩各位大大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