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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狐狸 101-02-26 13:59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2.在今年2012/2/20我們到了台北最高等法院報到.被害者家屬也到現場.但對方仍對法官說絕不和解並請法官加重刑責法官給了我們3個禮拜去與對方做調解..但問題來了我們每天打電話去被害者家裡對方都宣稱不在.都是他老婆接的不知道我們現在該如何???

3.我是車主..對方至今仍不肯和解並堅持提告還要求法官加重我男友刑責..如果最後我男友去坐牢了

那我有名下動產(一棟房子約20坪)受害者有權力向我要求賠償嗎??我會不會保不住我的房子...真的很擔心..

 你好,

        對方請因車禍傷害行為致其受傷之金額,絕非漫天喊價。對方主張之1500萬之金額,須區分其如何計算。如醫藥費,後續復健費用等.

       過失傷害若無法和解,會影響男友判刑之刑度,並非表示賠不出來就要一直坐牢.

       建議保留你與受害者家屬之紀錄,例如有意請求和解之紀錄.此部分將影響法官犯後有無悔意之心證.

       若你僅單純是車主,而僅借用予男友,又刑事判決亦無起訴你,你遭受求償之成功率極低.

       倘有任何疑義,尚請不吝賜詢.

                                                周兆龍律師

菲菲 101-02-24 21:07

 

我父親收到銀行申請宣告夫妻財產分開辯論通知書,我們還可以跟銀行協商嗎?如果已經進入協商那銀行會暫停或撤銷申請宣告夫妻財產分開嗎? 還有請問如果我們還在排調解那可以先跟銀行說我們已經要協商了請他們先暫停申請宣告夫妻財產分開嗎?

小狐狸 101-02-24 01:45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我是車主我借車給對方造成車禍請問我會有刑責或賠款嗎??
2.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3.如果對方堅持不願和解...我男友去坐牢...那我是不是要負起所有刑責及賠款??

4.在今年2012/2/20我們到了台北最高等法院報到.被害者家屬也到現場.但對方仍對法官說絕不和解並請法官加重刑責法官給了我們3個禮拜去與對方做調解..但問題來了我們每天打電話去被害者家裡對方都宣稱不在.都是他老婆接的不知道我們現在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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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子 101-02-24 00:58

我是一個超商店長

去年我的工讀生被詐騙

損失了三萬多元..

現在犯嫌已經抓到了.

他也承認此事..

於是我收到傳票調解..

請問我除了要求被詐騙金額賠償外..

我可以有哪些合理的要求..

若要有此要求..我還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您好:

有關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通常您也只能請求被詐騙所損失的金額

調解時也有可能會退讓

因此您心中可先預設一個請求底限

您可以帶當時被詐騙的相關資料去調解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妮 101-02-23 16:53

我有架設一個網路平台

前幾天因為有會員在我的網路平台上 上傳版權的東西

結果被保智大隊搜查到我家 用搜索票扣押我的電腦

並且強迫我提供上傳版權的會員資料以及登入ip

然後把我帶回地檢署做筆錄 列印一些會員資料 強迫我簽名

然後做做筆錄到偵查室和檢察官對話 就放我回家了

我想問說

1.我的電腦拿的回來嗎? 電腦買沒幾個月 還是高規格的遊戲機...

2.程序上接下來我是要等傳票去法院開庭嗎? 還是會經過調解?

3.如果調解失敗 上法院大概會被判多少刑責阿? 我沒有前科

謝謝!

阿松 101-02-21 11:08

年前2011/11底.我接到一位室內設計師的裝璜案.由於是長期配合.所以僅以口頭報價.並未送報價單.而設計師也允諾施作完畢後.即以現金支付.總金額為12萬5千元.於工程尚未進行前.由於施作需要另加一層工序.所以他需再支付一萬元工程款.他也爽快支付.

而當工程接近收尾階段時.他又追加數項施作工程.我也以口頭報價(後補報價單)此數項追加工程總價為1萬1千元.(此時總貨款為13萬6千元)

然而.當驗收完畢後向他請款時.他卻開始聲稱施作前的那道追加工序.本應由我方負擔.因此工程款需再扣一萬元.並且拿了一張業主之2月份10萬元支票.支付我部份貨款.(剩餘部份貨款.要等過完年後才能付清.)

由於1.那道追加工序依業界行規確應由他支付.而非由我方負擔.2.客票之票面金額及開票人我皆無法接受.所以當天即退還該支票.並請他提領現金支付.過後他交給我6萬元現金.並稱業主尚未驗收完畢.剩餘貨款7萬6千元要2月份才能付清.

過完年2月7日我用電話拜晚年.順便請收帳款.他仍以業主未匯款之理由推辭.然而我從側面打聽其它工班之消息.分析他應不致於無能力付款.所以我開始2-3天去他公司泡茶聊天以確定他收款狀況.

直至2/19前.打電話給他他都說當天即會匯款.但截至目前為止他仍未匯出一毛錢.
2/19當天我去他公司跟他催收帳款.他就開始聲稱當初施作有錯誤及追加工程款他不願全額支付剩餘貨款.並且大聲吼叫趕我出他們工司.並要我別再進他們公司.

到目前為止我仍未收到剩餘貨款.看樣子他也不願全額支付.並能拖就拖.請問我該採取哪些法律行動?以確保我的帳款能全額收得回來?
 

補充1.我的家人建議我寄存證信函給他.但我在網上做了一下功課.好像去地方法院申請支付命令似乎較快?但如果對方於收到支付命令20天內提出異議.法院是不是又要我們去再調解??是去哪調解?效力如何?

2.由於他曾提過我未有正式的簽收單據.或他簽名的訂購單.所以他要付不付都可以.請問這點會在我提出支付命令時.被他以此藉口拒絕支付全額貨款嗎?我該如何自保?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支付命令的好處

在於對方若未異議就與確定判決具有同一效力

但若對方提出異議

則會變成訴訟案件

法院可能會先移付調解先由調解委員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再移回法院

由於您們的生意往來沒有單據

所以對您而言舉證問題就會比較大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松 101-02-21 11:32

律師您好.請問您是否能以錄音以及出貨單據輔助證據不足呢?

小狐狸 101-02-21 01:32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因為是酒駕肇事是不是保險公司不理賠??
2.我是車主我借車給對方造成車禍請問我會有刑責或賠款嗎??
3.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4.如果對方堅持不願和解我男友去坐牢那我是不是要負起所有刑責及賠款??

 

周仕傑律師 (ADAM) 101-02-21 11:26
回覆 小狐狸 的發言內容:1.酒駕通常屬於保險除外之事項,保險公司依據規定可以不理賠本次之車禍。2.將來實際應賠償多少金額,應該要由法院來認定,但除非很特殊的情形,否則應該不至於高達上千萬元。賠償金額主要是看醫療費用、生活開支的增加,看護費用精神慰撫金、工作能力減損等。3.除非對方能證明你是在明知男友喝酒還將車子交給他駕駛,否則若是你男友有合法的駕照,依法你並無賠償責任。4.你的民事責任刑事責任要看你是否知道男友喝酒,而且縱然賠償金額太高賠不出來,也與坐牢無關,刑事責任者要是看你是否知道男友喝酒還交車子交給他開。
小狐狸 101-02-23 02:26

 

想請問我男朋友於2011/03/08凌晨12:35因酒駕誤撞傷1名86歲正開著農用車在大馬路上載餿水的老爺爺.....我們的車並不是直接撞到老爺爺本人是當時老爺爺坐在車上被我男友開來的車撞擊而摔下老爺爺整台農用車警示燈都被餿水弄到很髒也根本看不到有煞車燈就撞上去了途中老爺爺因有休克現狀送醫後情況不樂觀原先老爺爺住林口長庚醫院後來被他兒子轉到北港媽祖醫院對方兒子在前幾次開庭時都跟法官說我男朋友在加護病房探望時企圖拔去老爺爺醫護器材又說事發之後我們從來沒去探望(天地良心喔我們都有去關心他怎能說得好像我們都沒去)且對方的兒子並不願跟我們調解前2次要到簡易法庭調解但對方都撤回在上法院時又跟法官說我們根本沒有去被害者兒子是退休警察不知道他是否使用特權他居然可以查到我男友的戶籍記錄他跟法官說我男友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其實他戶籍是跟哥哥一起有吸毒前科房子被法院拍賣是他哥哥我男友沒有這些不良記錄
現在對方卻要求償1500萬我真的不知道該如何是好...我們真的沒有錢...還有我是車主當天我借車給我男友去上班被害人兒子卻當法官面前說我是蓄意借車給我男友他說我明知道他喝酒卻還借車給他他要連我一起告....他上班前根本沒喝酒當天很濕冷我又休假我才借他車開他是下班後約20-21點才一時興起與同事喝酒並不是一出門就喝酒...有人可以幫我們解答嗎??
1.我是車主我借車給對方造成車禍請問我會有刑責或賠款嗎??
2.對方索賠1500萬會成立嗎??如果我們賠不出來是不是要坐牢到老死??

3.如果對方堅持不願和解我男友去坐牢那我是不是要負起所有刑責及賠款??

4.在今年2012/2/20我們到了台北最高等法院報到.被害者家屬也到現場.但對方仍對法官說絕不和解並請法官加重刑責法官給了我們3個禮拜去與對方做調解..但問題來了我們每天打電話去被害者家裡對方都宣稱不在.都是他老婆接的不知道我們現在該如何???

 

 

千羽 101-02-16 23:34

真的非常需要各位大哥的協助!!!經過太長了,我講重點!是這樣的....我在與對方四人無冤無仇的情況下,被對方圍毆.....肯定對方出自於蓄意,案件由派出所一路到法院,起訴為傷害!!!第一審判一個自白的五個月,其他三個不認罪的共犯個兩個月、55天、50天.....我不服上訴,檢察官上訴後因其中一位自白,所以案件分兩邊走!!自白的依舊在地方法院開庭,給我的傳票上面附記審判程序,備註可以行決定是否到庭陳述意見,那場我真的撥不出時間去,不認罪的發高等法院審理,還沒開庭!現在情況就這樣!有幾個問題想請教 1.為什麼自白的開完庭一個多禮拜沒有判決書給我?依然判輕我還要上訴,因為第二次上訴我沒去,還有機會嗎!! 2.我越想越不對,當初對方完全都是朝我的頭打,器具有酒瓶、椅子,還用腳踹我的頭,造成我腦震盪,耳石脫落嚴重暈眩,臉部縫針,門牙斷了六顆....今天我要年紀大一點現在可能在山頭了!!!我自認是為殺人未遂...要怎麼改殺人未遂上訴? 3.我要把案件轉為殺人未遂,或者非得要被告還我一個合理的判決!我該怎麼處理.....4.不認罪的其他三個,依我看採證不足!!我被打的時候監視器有死角,沒有非常明確的物證證明打到我!再來這三個就是扮演抓住我的角色!!!其口共為要幫助我離開現場,實為抓住我雙手,勾住我脖子使其一直被打!!!!這三個,該怎麼處理?(高等法院還沒開庭,屆時當下我有什麼要準備的,比如對方意圖請律師脫罪,或者我要求重刑) 4.民事庭有通知給我,內容:為盡速實現債權人之權利與兩方之和諧,是否同意由本院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我遞陳報狀表示不願和解!!!這部分會怎麼走? 殺人未遂 !!!!為此我頭痛不已,請求各位發揮正義感!!!謝謝!!! 找不到已發文章 固此在一發 如重複煩請刪除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7 11:11

你的身分是告訴人,所以你只能寫狀紙給檢察官,說明為何你認為是殺人未遂罪,請求檢察官替你變更起訴法條。

千羽 101-02-17 21:14
回覆 廖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的身分是告訴人,所以你只能寫狀紙給檢察官,說明為何你認為是殺人未遂罪,請求檢察官替你變更起訴 ... (恕刪)

請問一下廖律師 再四天就第二審宣判了!(傷害起訴) 如果我要請求檢察官變更起訴還來的急嗎? 遞什麼狀給檢察官??

apple 101-02-16 13:44
我先生在過年前對一個女工讀以假裝要抱對方的動作開她玩笑,但是沒有真的抱上去, 當時對方有嚇到但並沒有不高興的舉止..女生也有跑去跟其他男工讀說主任剛有要抱他耶..之類的話... 一直到下班後她男朋友來載她..知道之後很生氣.拉著女孩去警局說我先生性騷擾.還有碰到她胸部.. 當時有另一名男工讀在場.知道我先生是開玩笑.但被對方拉去作證說有看到我先生抱她.. 不過他並沒有正面看到我先生是不是有摟上去,只是在側面不是近距離看到的... 法官會判定說這樣就算有抱嗎?而另一個男工讀沒在場...他為我先生作證說女孩在事發時跑去跟他說心情也沒有不高興... 先生說如果當時嚇她有讓她不高興或反應激烈等情形,他一定會道歉說明清楚不會變成這樣局面的... 可對方當時都沒有.....先生說他只是鬧鬧他沒有真的摟抱上去..只是做勢要嚇她..不可能碰到胸部 工讀生們也都相信我先生不會做出騷擾之行為....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證人並沒正面看到我先生是否有真的抱住對方,我們目前也沒證人看到是否沒抱 對方證人只是側面角度看到也沒很近距離看到...會這樣就說算有抱嗎?可先生沒有摟上去... 對方報警後那男友還在事發當天叫了10幾個人去櫃位鬧要找我先生...我先生怕他們傷害我跟孩子... 更怕如真的被告要出庭時對方叫人在庭外堵他怎辦?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先生一直跟我說他真的沒有做這樣的事...且家裡並不好過...他怎可能無聊去惹事... 我是個身障者無工作在家帶孩子..另一孩子還有重大傷病...家裡全靠他一人支撐...根本沒錢可以賠償... 如他是這樣的人怎可能在公司4-5年..第一次這麼做呢? 已經到案說明製作筆錄了..這樣就算已經被提告了嗎?聽說這屬告訴乃論,如何能知已被提告?? 如果一直都沒有收到開庭通知是否表示沒事了..對方並沒有要提告?可以打去警局詢問到嗎? 對方親屬好像有透漏消息說如可出面道歉就算了...那是否要做和解還是找調解委員? 調解委員會要找我所居住地的開市案發地區的??要和解是要開庭前就須和解完還是開庭到案再說和解?? 如先主動聯絡談和解..會否被認為是有做才會害怕出庭??如沒主動是否會被想成一點都不在乎呢?? 要和解又須具備什麼樣的東西??這些我都不懂該怎麼辦?這樣的情況上法院會判有罪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刑事犯罪之認定 需依證據來認定 因此將來如進入訴訟程序 可要求傳喚證人詰問 另外告訴乃論之罪 可經由雙方和解後要求對方撤回告訴 本件於訴訟前及訴訟後均可談和解 和解可經由當事人向各縣市性騷擾的主管機關請求之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pple 101-02-15 12:04
律師您好~ 我先生在過年前對一個女工讀以假裝要抱對方的動作開她玩笑,但是沒有真的抱上去, 當時對方有嚇到但並沒有不高興的舉止..女生也有跑去跟其他男工讀說主任剛有要抱他耶..之類的話... 一直到下班後她男朋友來載她..知道之後很生氣.拉著女孩去警局說我先生性騷擾.還有碰到她胸部.. 當時有另一名男工讀在場.知道我先生是開玩笑.但被對方拉去作證說有看到我先生抱她.. 不過他並沒有正面看到我先生是不是有摟上去,只是在側面不是近距離看到的... 法官會判定說這樣就算有抱嗎?而另一個男工讀沒在場...他為我先生作證說女孩在事發時跑去跟他說心情也沒有不高興... 先生說如果當時嚇她有讓她不高興或反應激烈等情形,他一定會道歉說明清楚不會變成這樣局面的... 可對方當時都沒有.....先生說他只是鬧鬧他沒有真的摟抱上去..只是做勢要嚇她..不可能碰到胸部 工讀生們也都相信我先生不會做出騷擾之行為.... 現在雙方各說各話..對方證人並沒正面看到我先生是否有真的抱住對方,我們目前也沒證人看到是否沒抱 對方證人只是側面角度看到也沒很近距離看到...會這樣就說算有抱嗎?可先生沒有摟上去... 對方報警後那男友還在事發當天叫了10幾個人去櫃位鬧要找我先生...我先生怕他們傷害我跟孩子... 更怕如真的被告要出庭時對方叫人在庭外堵他怎辦?該如何保護自己? 我先生一直跟我說他真的沒有做這樣的事...且家裡並不好過...他怎可能無聊去惹事... 我是個身障者無工作在家帶孩子..另一孩子還有重大傷病...家裡全靠他一人支撐...根本沒錢可以賠償... 如他是這樣的人怎可能在公司4-5年..第一次這麼做呢? 已經到案說明製作筆錄了..這樣就算已經被提告了嗎?聽說這屬告訴乃論,如何能知已被提告?? 對方親屬好像有透漏消息說如可出面道歉就算了...那是否要做和解還是找調解委員? 要和解是要開庭前就須和解完還是開庭到案再說和解?? 如先主動聯絡談和解..會否被認為是有做才會害怕出庭??如沒主動是否會被想成一點都不在乎呢?? 要和解又須具備什麼樣的東西??這些我都不懂該怎麼辦?這樣的情況上法院會判有罪嗎?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5 15:53
一、有在警察局製作筆錄,警察就會將案件移送給檢察官偵查,等到收到檢察官寄的開庭通知,就表示有被告了。 二、建議可在開庭前即向所在地的公所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透過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會比私下和解有保障。
李岳明 (allen) 101-02-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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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 101-02-15 11:41

請問李律師..

您好,請問我該去哪裡申請調解呢?萬一賣家不肯出面處理呢??

謝謝!

邱先生 101-02-14 20:41

您好
我20歲 對方76歲
在1/30號早上 我騎車經過產業道路 時速60左右 (我是主線道 對方是幹道) 在交叉路口時跟一位老人家相撞
當時老人家 騎車要過我這邊的馬路(算是對向車道) 他有先停下之後乎走乎停 我以為他要讓我先過 之後沒有 發生相撞 我的刮地痕是1.4M 對方0.4M

送醫後 老人家肋骨斷3根 我本身左顏面骨折.右手扭傷 機車修理也花了快1萬 他兒子一開口就說6萬 事後出院還要補品費用之類
我們有告訴他 我們會請保險公司跟他處理

之後 出院 都還沒調解 他就去法院告我過失傷害
相對我也提告
我有去鄉公所申請調解 20號要調解
但 之後 該如何處理 如果調解不來 吃了官司 是不是我比較理虧呢??
如果到了法院 我該如何做處理??
感激不盡>< 家裡沒什麼錢 很擔心會賠很多...

李岳明 (allen) 101-02-14 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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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 101-02-13 19:04

日前因為一件行車糾紛今天去調解

到了現場公所人員才告知寄了雙掛號卻找不到對方

一個查無此人,一個掛號沒有領,留的電話都是停用

搞到最後要我再回頭去找當初的承辦警員

我現在有幾個問題比較困惑

1.我不想浪費時間調解的話可以直接提告嗎?該找那個單位呢?

2.對方有拿鐮刀砍我但是沒砍中,這樣可以提出殺人未遂嗎?

3.整個程序上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還有哪些費用要自己出呢?

謝謝

李岳明 (allen) 101-02-13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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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 101-02-14 20:08

律師您好

今天去分局詢問的結果,警員告知要等第2次調解不成立才可以提告

我有幾個問題比較不了解

1.我該怎麼跟分局提出告訴的話?

2.提出告訴以後分局會有什麼動作呢?

3.案子到了地檢署那邊對方就一定會出面嗎?會不會到時只有我一方自己唱獨腳戲呢?

4.該怎麼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呢?

謝謝回答

李岳明 (allen) 101-02-1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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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BBIT 101-02-14 23:29

律師您好

因家裡附近沒有地檢署,最近的地檢署在南投可能會考慮由分局提出告訴

當日有去醫院驗傷,雙方有在分局作筆錄

1.我該用什麼裡由來提告呢?

2.警方那邊有什麼細節該注意的呢?

3.當天有目擊證人可是都不願意出面,承辦警員到現場時有看到對方拿個鐮刀(60CM),警員有聞到    對方有喝酒並要求酒測,但是對方拒測有開出拒測罰單

感謝您不厭其煩的回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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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下班途中被疑似喝酒醉的1男(駕駛)1女(100/11/25 17:10)
這2人說我在路上辱罵他們於是騎機車把我攔下
男的約40多歲180CM左右
女的約40多歲160CM左右
我(男)31歲167CM左右

接下來不等我解釋就直接把我從機車上面拉下毆打
女的動手把我的安全帽扯下後救往我的左邊頭部砸下去
男的也動手毆打我好幾拳
我在受到攻擊後也往對方動手回擊

女的還從手提包中拿出剪指甲用的剪刀劃傷了我的右手臂內側
怒氣未消下又從機車腳踏板拿起60CM左右的鋤草刀
左手拿著鋤草刀朝我右頸部砍下,不過只有被刀柄處砍到

附近的店家報警後約10-15分左右,4輛警車與1輛救護車到達現場
一名警員下車時有看到男的手持鋤草刀站在現場
男的還與警員嗆聲並拒絕酒測
最後我坐上救護車送醫,他們2個被帶回分局

在醫院有拍X光與驗傷單,警方也有作酒測,酒測值0.0

醫生確定不用住院後回分局作筆錄

diana 101-02-12 13:04

大家好。
我有法津問題想請專業的人幫我解答。
一、我在93年繼承了弟弟的財產和負債,我是辦限定繼承,當時有法院公告。現在又有銀行說弟弟欠他們30萬到目前沒有還變60萬。之前有去法院調解,我有說明繼承的部份已經沒有財產了,當庭有簽合解筆錄,我以為這樣就沒事了,可是我還是收到法院的查封通知了,定3月要封房子。 我不懂為什 會這樣 ???

  因為房子在97年就應弟弟欠阿姨錢被阿姨告上法院調解還錢,之後就辦過戶給阿姨了,後來98年阿姨要賣房子才發現那個房子已經被我爸在早期就貸款了,後來阿姨要去法院告我詐欺,我才又花現金100萬買回,還簽了一張124萬的借據,目前房子還有100多萬的貸款還有欠阿姨錢。

   我想問房子是我又買回來的,還會被查封嗎?

  還有銀行的人說,我如果要賣房子是不能自己賣,要讓法院的人來賣才可以,我自己賣不算,所以我還是要還他們錢。

     我有公告他們並沒有到法院 登記我根本不知道有他們的存在,很無奈現在所有的債都在我身上 ,我該怎麼辦。

 

第二個問題是 

二、我小時候親生爸爸把我給人收養,當時收養我的養父有給我二問房子(只能住不能借貸房子),現在我自己的親生爸爸說那個房子是他的要我還給他,他說房子是他給我養父的,所以他要要回去。我跟他說房子是養父給我的,不是你,你沒有權利要回去,他說我養父在我28歲的時候就跟我終止收養了,但當時養父並沒有要回房子,房契是我的名字,我爸叫我給他不然說要告我。

這樣也可以告我嗎?? 

我想脫離這樣的爸爸可以嗎??

他只有需要我幫忙的時候才會對我好(要錢或生病時),不需要我就要告要我。

之前他車禍是我照顧他二年的,一年多沒有工作後來是一邊工作一邊照顧。

他一直要我賣房子給他錢,他自己月退休俸,他向農會借的錢也是我在還,我真的快被逼死了,誰可以幫幫我??

黃小鴻 101-02-10 23:28

  共有A.B.C三筆共有土地 我的持分都是各1/16

持分各1/2的親戚向法院訴請調解分割

C土地上有我們全部的建築物<二十年以前就蓋好在那邊了>但是已經超過1/16的比例

問題一.有辦法把我們A.B.C三塊地的持分全劃在C上面嗎?

因為不這樣分割的話~依持分比例來說我們的屋子應該會有後續很多問題

因為聽審判長說要把三塊土地持分合併在同一塊

這有難度<違憲的問題>

所以想知道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目前的問題

問題二.假如真的沒有辦法解決的話~我可以不同意分割而保持現況嗎?

因為聽說只要有一方不同意~就不會成立了

最後問題三.假如我不同意分割的話~也不成立了~那訴訟費用會算被告<我>出嗎?

還是平均分攤或是原告自己處理呢? 

 您好: 須先確認您當初與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協議(即該共有土地之某部分由何人單獨使用),如果有此  協議時,則要看分管之時間約定多長,現今有無超過約定之時間,再者申請調解協議是否為您親戚主動向法院聲請,有無先向您請求分割共有物,因聲請法院為裁判分割之前提是須共有人之協議不成時,方得請求,之前法律規定裁判分割之形式只有三種,現已修改成多樣式,至於您所說的將分割所得之持分合併成在同一地號土地,只要共有人同意,是可以主張的,最後關於訴訟費用之分擔,係以共有持分之比例來分擔,並非由原告負擔(原則上由敗訴者負擔裁判費,然分割共有物是形式的形成之訴,並無敗訴之一方,因每個共有人都可以分到共有物,只是滿意與否之問題),以上意見供參

 

 

您好: 須先確認您當初與共有人間有無分管協議(即該共有土地之某部分由何人單獨使用),如果有此  協議時,則要看分管之時間約定多長,現今有無超過約定之時間,再者申請調解協議是否為您親戚主動向法院聲請,有無先向您請求分割共有物,因聲請法院為裁判分割之前提是須共有人之協議不成時,方得請求,之前法律規定裁判分割之形式只有三種,現已修改成多樣式,至於您所說的將分割所得之持分合併成在同一地號土地,只要共有人同意,是可以主張的,最後關於訴訟費用之分擔,係以共有持分之比例來分擔,並非由原告負擔(原則上由敗訴者負擔裁判費,然分割共有物是形式的形成之訴,並無敗訴之一方,因每個共有人都可以分到共有物,只是滿意與否之問題),以上意見供參

 

 

黃小鴻 101-02-21 10:35

 首先~要先感謝吳律師的回覆

當初共有人沒有分管協議~調解協議是我們親戚主動向法院聲請的沒錯

持分比較大的親戚提出的分割方案~是直接切在我們現有的居住房屋<此房屋我們無建照>

所以我才會說應該會變成裁判分割<因為大家要的土地都重複>

上次開庭~原告律師要求裁判長跟我們說~我們是三筆地號~要依比例在三塊土地分割~不然就算到時候裁判三筆地號持分畫再一筆地號給我了~也會因為地政不同意而分割失敗!!

現在發現~我們的建築物面積比持分多一點點<這該如何是好呢?>

majurowolf 101-02-10 20:55

各大律師們好, 我想請問本人約於去年100年十月21日跟人發生車禍, 雙方都是摩托車, 兩輛同車道且直行, 因才剛紅燈起步, 遇右方貨車紅燈右轉, 在我前方2號摩托車急停, 我1號從左後方撞上(初步分析表我名列1號), 因為都才綠燈起步沒多久, 時速雙方不超過40km, 他左腳板被我車輪前蓋割傷, 初步分析表下來後他與我都被填寫為此案無法分析, 這雖不是重點, 只是陳述當時的狀況, 重點是, 當她經救護車送往醫院後, 她的腳板醫師清創縫合時並沒清乾淨(第一張診斷證明), 倒置他腳板處內有異物所以再次開刀取出, 但傷口已經壞死需質皮, 面基約為3公分左右(第二張診斷證明有填寫確實內有異物), 而之後就後續再開刀住院等等等, 前後約有五張診斷證明, 結果上了調解委員會後調解不成, 第一次他們開價50萬(醫療, 看護, 薪資, 精神賠償) 由其精神賠償就20萬了!! 我的誠意於第一次和第二次調解堅持個人五萬賠償不含強制險, 如果加上強制險約在10萬上下, 第二次調解依然無法合解, 所以他們應該是打算走法院了, 請問! 走法院對我有利嗎?? 因為他們把醫療疏失的部份也算在我頭上, 包括在合解時他們也說明再打算跟醫院求償, 我感覺我是冤大頭, 被硬是敲了竹竿, 刑法上的過失傷害加上民事賠償我是不是很不划算呀?? 就打個比方如果刑事上我被判兩個月, 也要6萬了! 加上民事賠償那不就也要十幾萬.....? 那醫院不就都沒有責任了? 今天保險公司大概點出個數字是6萬多, 他提不出薪資證明, 因為是加工區, 而車禍的第一個禮拜他就被辭掉了, 他們說六個月的薪資他們說我就得給嗎?? 請墾請給我個意見, 雖然我不會當做是法院的判決, 但至少讓我最近我能好好的拿個好心情去工作, 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2-11 09:58

一、本件車禍照一般鑑定原則,是後車撞前車,所以你應該有過失

二、在有過失的前提下,你應該將將來被判刑後應該要繳的易科罰金部分,也算入賠償金額內,去跟對方談,這樣可能對你比較有利。

三、因為醫療疏失導致傷勢加重的情形,你可以在訴訟中主張,並主張此部分免責。

huikao 101-02-10 14:35

98年11月我網路買車遭詐騙40萬,而刑事判決也以下來了,我於100年11月提支付命令,要求對方償還40萬,結果調解不成改提民事的損害賠償

今天開庭辯論,對方派律師來說要論法,而法官見狀問我是否要先回去請律師再來答辯,或和解,我選擇改天再來

結束後,對方律師跟我說了他們的狀況,他的委託人(被告)因帳戶被一位詐騙集團車手成員偷拿去使用,他的委託人太慢發覺,不過還是告了對方,經過一陣子訴訟,那位車手以入獄了,但那位車手的供辭,法官採信,也造成此刑案詐欺成立,他的委託人覺得很冤枉,自己被害了,沒拿一毛錢,還遭民事求償

對方律師表示他的委託人目前還有在工作,他建議我看否可以大家各退一步,他的委託人給我20萬和解

如此,我若不願意和解律師來打此案划算,勝算高嗎?有機會拿全數回來嗎?請律師費用大概多少?

回覆 huikao 的發言內容:

98年11月我網路買車 ... (恕刪)

 一 刑事判決判下來未必民事求償一定勝訴

    不過當然是機會比較大

   因民事有可能因為其他因素敗訴  如時效問題

   不過如仍要訴訟可能需要考量縱使勝訴是否可以確定拿得到賠償

律師費ㄧ般一審級5萬(可能因各律師收費標準會不同)

   請律師處理是否划算  每人價值感可能不一

   以上供參考

huikao 101-02-10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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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明哲 (阿哲) 101-06-19 00:58

如果是20萬元,可以一次給付,我會建議你慎重考慮接受。 

Ambert 101-02-04 21:50

大約四年前有一台機車因故障不想修理
所以賣給一位先生,當時只付了定金500還有尾款1000尚未拿到
也有寫買賣契約,但契約上未註明最慢應何時辦理過戶
結果現在這個人一直不跟我辦過戶,打電話過去聽到是我也都直接掛掉
機車和行照都已經在對方那邊四年了
1.如果這樣直接到警局告侵占是否可行,會不會被反告?
2.或是我需要先寫存證信函給對方才能告侵占?
3.如提告的話後續是否需要上法庭或調解

李岳明 (allen) 101-02-07 11:41

 您好:

您所面臨的問題,應該只有民事債務不履行之買賣問題,您只能向對方請求給付買賣價款,本案並沒有刑事侵占的問題,建議您可向鄉、鎮市區公所聲請調解

小靜 101-02-03 23:21

律師您好|

   本人是代表母親請教您問題.因為.現為我代母親辦理此案件.事情是這樣的~

  我母親於100年九月中詢出車禍的.當時是.母親直行.騎乘機車過大路口.突然被一台要過馬路小姐騎乘機車將我母親人車撞飛.對方輕傷.我母親重傷入加護病房.事發當天至今對方未來探望及關心.家人有打電話給撞人小姐.但她還是不理.所以.我們有告她重傷罪.但經調解還是沒成立.對方也申請行車鑑定.但報告出來呈現雙方致詞不一.無法鑑定.但我們有調閱監視影帶.對方明顯紅燈.因為.待轉區車都停止狀態.只是.標誌未拍到.但結果無法分悉.現對方反告我們過失傷害.當時她也有送急診沒錯.但當天她就出院.何況.是她撞我母親而非我母親撞她的.現在告我們.我們該如何.母親傷勢嚴重.勸反被她告.真的.我們很無助.謝謝律師的回答及幫忙.謝謝~麻煩您們.

林智群 (klaw) 101-02-04 12:44

如果路權在你母親這邊,對方紅燈的話,

你母親不會成立傷害罪,

至於求償部分,建議在刑事開庭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必繳裁判費),

針對你母親因此產生的住院費用及往後醫療費用等損失向對方請求賠償

 

曉虹 101-02-02 19:03

房屋是8個人分別共有..其中一共有人因欠債持份被法拍,不幸被投資客買走...現他提變價分個之訴..我們所有持份的共有人不同意此方式,有聲請調解對方開了個天價...我們無法同意,於是進入訴訟...開庭我將我們的難處跟法官說...法官說你們不同意...那是一哪法律哪條不同意...你們要提主張啊!我不知如何回答...法律我又不懂...法官說你回去問問在遞狀進來...我很荒...我們這些共有人有一半以上都是靠國家補助再過生活【低收入戶、殘障.、精神分裂患者】大家都要靠這房子維生...不能讓這房子被拍賣掉,大家又沒法湊錢把他買下,而這房子又有佔住者ˊ佔住在屋內,請問我要主張什麼...才能讓這房子不被拍賣....難道法律只保障他1人的利益...就沒保障我們絕大多數人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2-02 23:14

 你們既然經濟狀況不佳,是否可以洽詢各地的法扶基金會,尋求免費的律師扶助?

曉虹 101-02-02 23:28

我們也想找可是我們因擁有這房子 所以資格都不符合條件.....

 您好:

或許您可以嘗試尋求一般大學的法律服務社提供協助,或是您選區民意代表的選民服務處(民意代表大多有合作的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看看能否解決您所遭遇的問題。

曉虹 101-02-03 16:00

我有工作實在不能請假....所以才想能快解決...我可用34之1條...3分之2不同意....來主張嗎?我們並不想刁難這投資客...不然拍賣時我們就主張優先權買下就好...就是因有經濟上的困難...本想跟他們溝通...房子是大家共有利益共享...請他給我們時間處理家族的事情...這樣房子就可出租大家就有租金收益...※這房子是單店面在那個地段月租高達6萬元......,誰知他們不願等就提告...房屋是父母留下的我們不願如此處置...法官不是應站在對大多數人的利益考量 做出判決嗎?...對那些殘障的所有人這房屋是它們賴以生存的唯一財產........權狀我可自己寫 只是我不知該主張依哪條法律 可否指點一下 無限感激....謝謝

epeople 101-02-13 13:40
回覆 曉虹 的發言內容:

我有工作實在不能請假....所以才想能快解決...我可用34之1條...3分之2不同意.... ... (恕刪)

就我知道的,您目前大概只能和對方討論買他持份的部分,或是等拍賣後在把房子標回來。如果房子沒能協議出一個大家的方式的話,房子一定會被法院拿出來拍賣,然後價金按照各自的持分的比例去分配價金。這是一種典型法拍案件投資的方式,他的操作手法第一就是可以直接和其它持分人談賣回,如果談不成的話,第二就等到拍賣的時候,投資客在把房子標過來,而且他還有優先購買權,後者對投資客獲利的空間反而比較大。

曉虹 101-02-13 13:56

真的很感激貴站大家熱心的回覆...讓我能解惑不少...我已能稍微了解這種變價分個是怎回事....我現在好像只能寫答辯表達我方全部共有人..想繼續保有共有關係...對於原告我們願以價金作為補償...買回持份讓此房屋能完整.......不知我寫這樣是否夠清楚能讓法官做出符合全體共有人利益的判決...我很怕...........沒遇過 對方又是一律師事務所..... 

epeople 101-02-14 23:59
回覆 曉虹 的發言內容:

真的很感激貴站大家熱心的回覆...讓我能解惑不少...我已能稍微了解這種變價分個是怎回事... ... (恕刪)

我覺得你還是要花點錢請專業的律師幫忙,而不要自己寫狀紙,這樣贏的機會應該會比較大一點。依照以往的經驗,對方申請變價分割成功的機會很大,而且這也是對方會希望的結果,必竟這樣子他們的利益才能達到最大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1-21 15:3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共有房屋的部分絕大部分都是變價分割處理,至多就是變價時可以主張共有人優先承買。

 

小玉 101-01-31 14:10
100年12月28日我母親開車行經產業道路,因為閃避對向機車騎士所以車輛為禁止不動狀態,沒想到對方騎士 確因車速過快打滑撞上我母親所開的車輛,送醫後三小時死亡,當下為對方進行酒測,抽血濃度為1.66,檢察官 也為亡者進行勘驗並告知對方家屬亡者為自己摔傷並無車輛撞擊,但對方家屬對我母親產生駕駛上的質疑,在 車輛鑑定下家屬對鑑定小組質疑我母親車禍現場無煞車痕只有對方機車煞車痕,因我母親車輛只有保強制 險在開調解委員會的情況下,我們需注意些什麼嗎? 還有為什麼我們要被認定過失致死裁定交保?只因為方車禍身亡嗎?這對我母親會有影響嗎?
目前的證據看來,你母親並沒有過失,對方只是希望能夠能到一些補償,你們可以暫時不理會對方,等待檢察官的偵查。
小玉 101-01-31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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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們先堅持沒有過失調解委員可能會衡量你們沒有過失的情形下,請雙方各退讓一步(對方因此會多退讓一點)。如果你們很確定自己沒有過失,那你們可以堅持不給付任何金錢,只是將來對方還是可能會提起民事訴訟,你們需要多跑幾趟法院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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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1-29 20:32

(ps:好奇怪,連PO了二次都失敗?再PO一次,若一次出現三次PO文,尚請見諒)

請問律師大人:

我因先生民國84年時婚前幫人做保之債務銀行(38萬),
向法院申請要求我與先生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
現在處於聲請中,
並有家庭調解委員會詢問是否願意接受調處,

若不願意則直接進入訴訟程行序,

並限期於2/1日前回覆。

我先生於民國99年7月被公司辭退後就沒有工作

勞保失業津貼於100年1月補助結束,

其間我父親請他到自家開的小吃店工作,並為他投保勞健保,

工作幾日先生就以無興趣為由繼續閒在家中。

但我為了讓他保有勞保年資而仍繼續繳費。
先生平日花費習慣由我支付,

這一年來為了幫助公公還帳(現金)及支付保險費,子女學費、醫藥費及生活用度,

子女中有一名需每星期至醫院治療的注意力缺陷過動兒)

已讓不多的存款花費完;

目前則由我向二家銀行貨款共38萬元以支付生活不足之部份。

我於婚前購買房子

婚後共償還婚前房貸40萬元,
目前為維持家庭生活另貸款38萬元,
其中銀行存款為26萬元(貸款所得)。
如此爬文下來,

我發現辦理夫妻財產分開制後,

剩餘款居然變成:

婚後償還婚前債務之金額40萬+婚後財產26萬-婚後債務38萬=28萬

(不知計算是否有誤)

銀行居然可以以代位求償拿走我們的緊急生活費14萬,
這錢全貨款來的,為全家生活依據之所有。

我聽說銀行目前只是申請要求夫妻財產分開,
而沒有代位求償夫妻剩餘款之權,
所以我應該在這期間有權處理存款(不知是否為真),
我想先行把錢提出,再和先生辦理合意夫妻財產分開制,

再由先生提出放棄剩餘財產請求權。

當然,銀行可能會對我先生放棄剩餘財分配提出異議,
但我和先生會在銀行向法院提出異議聲請前先辦理離婚手續
那麼銀行是否就無權向我提出代位求償

就算代位請求再次確認,我也沒有多少剩餘財產了。
以上純為我個人推想,

我明白法律不是這麼容易的事,

但依照我家目前的經濟,

及先生喪志不工作的狀況,

就算是小小的金額支出對我來說仍造成巨大負擔。
敬請律師大人為小女子解套,感激不盡。

SCO 101-01-24 01:33
某天晚間10點半的下雨天,我弟騎著他的野狼從礁溪下班,在機車道撞到一個
從對面馬路闖越雙黃線的歐巴桑
事後去醫院看他,她右手跟右腳骨折

------跟他溝通後-----
他說在很遠就看到我弟來,不知他騎這麼快
也一口咬定全是我弟的過錯,還說我父母沒把我弟教好
雙方就態度不好了.....


做初步肇事分析時她說他走到人行道上,然後我弟在人行道上撞到他
還說我弟撞到他以後他飛了一圈,還壓過去他身體,然後我弟騎車跑掉才滑倒
處理的警察也到庭,也說筆錄前後不一
但他說是警察恐嚇她她才哪樣說 (= ="


?審問他前面有斑馬線怎不走,
她說住了30幾年習慣直接走過馬路
連聽審都說怎會這樣說話

----------------------初步分析判驗出來後---------------
驚人的事發生~
初步分析阿婆:100公尺內有斑馬線,且未注意左右來車,深夜的雨天情況下
穿越雙黃線為肇事主因

我弟:未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過了1X天----------------------
阿婆申請調解委員會
一開口就說他做美髮一個月賺9萬要休息半年,加上7間的醫藥費
跟精神賠償一共70萬 不+強制
也找來從沒看過的目擊證人2名,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也沒回答車禍時有無親眼看到


還找來聽都沒聽過立委,私底跑來跟我們說這樣很划算了
這分明是想說當中樂透一樣.要狠敲一筆

-------完------

想請問有這方面知識的網友,這官司是一定會告了
1. 我弟有驗傷單,且初步分析也對我方有利的情況下(肇事次因)
大約有幾成的勝率?

2. 對方可能會告傷害,但如果對方在最後期限內告我們,收到存證信涵時
也來不及告對方是嗎?

3. 對方找來的目擊證人,要怎麼證明她們有無親眼看到
在沒辦法證明的狀況下,法官是否會採信她們的說法?

4.我弟的發生車禍時完全沒有路人靠近
警察到場時也可證明現場只有我弟跟阿婆,報警跟911也是我弟
這樣是否可提出偽證給對方知難而退?

4.這狀況下民庭跟刑庭都會雙贏嗎?

P.S
9月27號發生
路上無監視器
對方5X歲  
林智群 (klaw) 101-02-02 16:09

 刑事部分:雙方都會成立過失傷害

民事部分:你弟過失比較輕,但對方傷得比較重,

               如果對方因此產生醫療費用100塊(舉例),雙方過失是7:3,

                你弟弟就要負責其中30塊

毛毛 101-01-21 03:36

現在目前就是有一件車禍事故

發生在我眼前.同時我也是與發生車禍的人是同行朋友

那一台車 因車速過快 失控 打滑 自撞 在中山路

發生經過 我本來跟朋友同行一起吃飯

吃完飯 要準備回家的路上

我就先開第一走了 後面有 兩台同行朋友的車

當時距離發生事故現在我車速大約80~90之間因要趕著回家

後方我同行朋友 在遠遠的像我急駛而來

接著我就有回頭看後視鏡一眼發現他越來越快

我也不已由他 再經過一個高低起伏的路面

當時我車子還是第一台 過了之後 我就聽到後面有急煞聲音

接著就看到我跟在我後面的車子 先向左邊偏裡 再向右方偏離 再右方偏離

接著自撞( 聽到急煞時 過不到1至2秒就看到他車身已越過我的車道 我在內線車道)

一個朋友已就因為這樣來當場死亡(我本身沒有去作筆錄)

另一個沒事

重點 往生者的家人已跟對方對簿公堂(調解沒有成功)

然後往生者的家人 有跟我聯絡 他爸意思說 第一次開庭 有說給檢察官

我跟被告是在競速 然後造成意外 

往生者的家人有去測量當時那台車 車禍的車速135公里

被告那邊就是堅持說他開80~

檢察官也說很生氣跟被告說連檢察官也要騙(這是我聽往生者家人說的)

然後檢察官有私底下跟往生者家人說 可以拜託我看能不能出庭作證人

之後他爸有找上我 跟我說

但他意思就是說

我是以證人身分出庭 要承認我跟被告有再競速就是飆車這樣

因為他家人說 要我替我另一個朋友討一個公道

但重點 如果我照往生者家人說的 承認有再競速 我會有連帶責任嗎??

列如 交通罰款? 還是公共危險?

因為我有根往生者得家人說過

我會幫妳們出庭作證 但我會說 在我眼前說發生的經過 但我不會說我們飆車

然後往生者家人表示 有說飆車 就在討回公道 沒說飆車 就是站在被告那邊

讓我感到 好無耐

就如同上述的

我說有會連帶法律責任嗎??

還是我就說我眼前說發生的經過?

請懂法律的各位大大幫我解說 謝謝

ps目前知道就是往生者的家人 要讓被告的罪行加重而已

還往生者家人一個公道

林智群 (klaw) 101-01-22 12:15

你就出庭將當天情形陳述給檢察官即可,

不過你如果真的有跟朋友競速的行為,你跟你朋友可能都成立公共危險及過失致死罪

毛毛 101-01-22 18:3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就出庭將當天情形陳述給檢察官即可,

不過你如果真的有跟朋友競速的行為,你跟你 ... (恕刪)

 可是 我連警察局都沒有去過 做筆錄之類的

他家人提告的也是他

我以證人身分出庭 這樣也會有事喔
法律好黑暗喔......
因為往生者家人跟我說 如果有怎樣懲罰德話
他要幫我處理 例如罰金之類的

 

林智群 (klaw) 101-01-22 19:13

證人也可能轉被告阿,

不過國民有作證義務,你不去,可能被罰3萬元

kpeter 101-01-20 16:22

公司沒有發薪資給我,後來我去申請調解,也調解不成,對方理由說是我未交接清楚,

勞基法不是說,不得以任何理由扣薪資嗎?

現在我該怎麼辦

Kpeter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調解不成後

您可向法院起訴請求公司返還您的薪資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毛毛 101-01-18 10:18

各位律師您好

本人在去年7/29發生意外車禍 再經過長時間的治療程序之後 交通事故研判表也顯示出是肇事者的錯誤 並於近日才將資料準備開始談和解

在今年1/2於其理賠公司洽談和解不成,於是到地方鄉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日期訂為2012/1/18 14:00 並於上星期就對雙方發出公文。

但於今日上午,對方保險專員以電話通知肇事者今日臨時不出席,所以打算和我們討論是否可延期,但由於半年的追訴時間快過去了,所以我們不同意。

請問各位律師,如果現在我想要提起刑事訴訟的話應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我現在這樣的狀況可以提起刑事訴訟嗎?

 由於過失傷害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你必須在事件發生後或你知悉之日起算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否則你就會喪失告訴權。

建議你先提刑事告訴,這樣對方會比較積極與你談判,也比較會提高和解的金額。

祝你新年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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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咪 101-01-12 23:04

99年11月5日和房東簽訂一年租屋契約,中途因為房東男友很凶狠態度也很差, 所以請求中途解約到100年5月底,房東也願意並且退還押金(有對話錄音)
雙方同意約定於100年6月2日七點在租屋處進行解約過程,在點交過房子與交付結清帳單準備交付鑰匙時,房東卻表示沒有帶錢, 要日後再匯款。我們覺得很沒有保障,所以希望等他們回去拿了押金來我們再還他鑰匙。沒想到等房東回家後再來時,房東男友卻帶了流氓對我們大聲叫囂,為了自保, 我們就到附近的警局請求警官的見證下完成解約,過程中房東口口聲聲說願意進行解約卻不斷找一些小要求來拖延時間,在我們都一一配合之後,警察再次詢問他們是否願意解約時,房東行人卻大聲叫囂轉身就走。
事後對方一直不出面解決與退還押金,無奈之餘只好寄存證信函與執行命令,希望對方願意出面和解,沒想到,在調解庭裡對方毫無和解之意,還要告我們要再另外支付剩下到11月的租期之租金共六個月四萬多塊。

所以變成了互告的二個官司a.支付六個月租金的官司, 法官是判對方敗訴。b.返還押金的官司,法官卻一直咬著鑰匙不歸還把責任都算我們頭上,甚至想轉換成精神賠償或者不當得利之理由,判我們敗訴。

想請問各位大大:

1. 對方若無誠意解約,讓我們沒有機會歸還鑰匙,是否跟押金有關?

2. 返還押金的官司可以讓法官擅自轉換名目(要我們賠償精神損害或不當得利)這樣的判決合理嗎??

3. 在警局的錄音檔裡,明顯的錄到對方流氓的叫囂,卻因為我們逐字稿時,寫錯了發言人,居然被法官一口認定是我們的人在叫囂,而問對方, 對方居然也做偽證說他們的人沒有說這種話,想請問a. 在法庭上, 對方做假證詞應已觸犯法律, 我們是否可檢舉或以何種條例,在上訴時提出?

4. 法官明顯預設立場,偏頗對方, 請問我們上訴時, 此法官是否可能參予審判過程?

5. 法庭上, 我們想現場歸還鑰匙, 讓對方也可現場退還押金, 但因對方不同意, 使之破局 ,請問上訴時, 鑰匙是否又會成為爭議點? 而我們已充分表現誠意, 難道責歸屬還在我們身上嗎?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不服原一審判決得上訴二審

由二審法官重新來認定

一審法官不會參與二審審判

另本案鑰匙是否與押金有關

須視您們之間的租賃契約的約定

還有具體情形而定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gjo3 101-01-12 20:14

一位不負責任的父親離開家中出外很久,對家中事務不聞不問過了孩子都成年了
這位不負責任的父親請調解委員會來調解,給予他贍養費
由於聽他人說這是必須給予這位不負責任的父親
所以多少給了他錢也經過調解委員會立案和解,
子女以給男生贍養費過一陣子發現原來可以和她互告,
不用給他贍養費這是真的嗎?
如果是真的要如何決結?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法第1118-1條規定受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

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
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
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因此負扶養義務人可以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給付扶養費義務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過去民法基於傳統孝道以及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這種歪曲的觀念,造成不論父母對於子女如何未盡照顧之責,子女日後仍須扶養父母。然99年5月26日民法修法後新增1118-1規定
扶養權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負扶養義務者負擔扶養義務顯失公平,負扶養義務者得請求法院減輕其扶養義務:

一、對負扶養義務者、其配偶或直系血親故意為虐待、重大侮辱或其他身體、精神上之不法侵害行為。

二、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

扶養權利者對負扶養義務者有前項各款行為之一,且情節重大者,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前二項規定,受扶養權利者為負扶養義務者之未成年直系血親卑親屬者,不適用之。

在這種情況下,因為您父親年輕時代對家中事務不聞不問,可能會構成本條第一項第2款對負扶養義務者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之事由,此時可訴請法院判決無庸對您父親負擔扶養義務。

 

shin 101-01-10 23:58

去年我被人打斷了左手...開刀後我左手裝了鋼板..在這期間對方並為來探視...之後還找人到我上班的地方找我..第一次開庭完走出地院還找人圍住我家人的車..說要私下和解...讓我好生氣
最近我們要調解了...我想請問除了我當初的醫療費和薪資外..因為我每月都要複診一直到骨頭完全...時間要多久醫生說最少也要一年...所謂的精神賠償部份有限制金額嗎??我家人是說要提80萬...這樣會太高嗎?我開刀費用為4159元....每次複診費為200元....一個月的薪資24000元....而且到時又要在開一次刀..我該怎麼向他求償?還有因為當時他是在打我朋友我向前推開他才造成衝突的...而他也告我傷害....他只有擦傷而已但兩個禮拜後衛生所也有幫他開驗傷單....如果到時調解不成我告他的話勝算大嗎??

蔡明哲 (阿哲) 101-01-11 00:55

 看樣子你傷得不輕,所以你提出刑事告訴,當然勝算很大。但相對的,對方如果也有受傷,你可能也會有刑責,當然傷害結果如果差很大的話,刑度當然會不一樣。

傷害結果的輕重,也會影響到求償的金額。

RABBIT 101-01-09 22:35

我在下班途中被疑似喝酒醉的1男(駕駛)1女(100/11/25 17:10)
這2人說我在路上辱罵他們於是騎機車把我攔下
男的約40多歲180CM左右
女的約40多歲160CM左右
我(男)31歲167CM左右

接下來不等我解釋就直接把我從機車上面拉下毆打
女的動手把我的安全帽扯下後救往我的左邊頭部砸下去
男的也動手毆打我好幾拳
我在受到攻擊後也往對方動手回擊

女的還從手提包中拿出剪指甲用的剪刀劃傷了我的右手臂內側
怒氣未消下又從機車腳踏板拿起60CM左右的鋤草刀
左手拿著鋤草刀朝我右頸部砍下,不過只有被刀柄處砍到

附近的店家報警後約10-15分左右,4輛警車與1輛救護車到達現場
一名警員下車時有看到男的手持鋤草刀站在現場
男的還與警員嗆聲並拒絕酒測
最後我坐上救護車送醫,他們2個被帶回分局

在醫院有拍X光與驗傷單,警方也有作酒測,酒測值0.0

醫生確定不用住院後回分局作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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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要當天提出殺人未遂等多項告訴
承辦警員則是建議改日再提出告訴會比較恰當(當日提出雙方都依現行犯移送)

1男1女看起來沒有正當職業,而且疑似有毒品傷害前科
我有正當的工作與住所,所以要求承辦警員由他代轉給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
該名承辦警員也口頭回答可以

我在案發後1星期內打電話去分局提出調解申請,結果不了了之
案發後1個月親自去分局提出調解申請,結果也是不了了之

我知道跑法院不輕鬆,可是我不想輕易饒過對方
畢竟我莫名其妙被毆打,眼鏡與機車都有毀損,身體也多處擦傷
可是面對警方消極的態度我實在不想這樣消極應對


我目前比較傾向在6個月告訴期的最後幾天提出殺人未遂,傷害,恐嚇,妨礙自由,妨礙名譽
請問各位我該準備哪些東西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萬一真的上法院有需要注意哪些細節呢?

 

林智群 (klaw) 101-01-10 19:52

 準備驗傷單即可,

你這個案件比較可能成立傷害罪,其他部分罪名不太會成立,

但法官會認定是對方傷害你,還是認定你跟對方是互毆,要看具體事證,

如果是互毆的話,那雙方都會成立傷害

 

 

DEAR RABBIT

 

針對您所提問後續提起告訴的問題,簡要回答如下:

 

首先,案件在提起告訴後會由檢察官開始進行偵查程序,待相關犯罪事實或證據調查告一個段落後,檢察官會以偵查所得之資料予以起訴(起訴書)或不起訴處分(不起訴處
分書)。起訴後才會由法官進行後續的審理。

 

在告訴以前建議你儘量地去搜集相關之證據,這樣會比較有利於案件事實之釐清。其次,因本案先前曾在警局做過筆錄,所以偵查中檢察官或多或少會就筆錄上所載的人事時
地物等進行瞭解和訊問。

 

最後,案件的進行過程和證述內容,原則上是依筆錄為準,所以在每次偵查庭結束後,會請到庭的關係人簽名確認筆錄內容,此時請務必確實看過筆錄並詳對記載內容,切勿
草率之下胡亂簽名造成筆錄內容和證述不符的狀況,以免產生日後難以主張權利的窘境。

 

另外,在告訴以外,您也可以提起自訴,直接由法院審理,不過自訴依法須由委任律師代理才可以提起(刑事訴訟法第319條第2項),而且課予自訴人方面負擔全部的舉
責任,一併說明,尚請注意。

 

以上,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謝謝

dahliaki 101-01-04 23:18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1/12/16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為汽車駕駛 - 無受傷
我方為機車駕駛 - 膝蓋/腳踝/腳背多處擦傷

有送急診以及持續治療,未開驗傷單,但預計申請診斷證明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並且製作談話紀錄,現場未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不清楚,未申請保險理賠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擦撞地點為無號誌路口
我方機車表速約為40~50
對方車速不明

對方為汽車由對向車道迴轉右轉轉彎車,我方為機車車道直行車
於巷口發生擦撞,我方機車擦撞汽車後方汽車車道呈現夾角45度,
我方向右倒地,人則是向左摔至地面。導致膝蓋/腳踝/腳背皆有擦傷以及瘀青。
擦撞後立即報警,未移動車輛。


文件紀錄:
警方於談話紀錄上描述為我方看見前車打右轉燈後,立即煞車,未提車
輛為左方右轉。紀錄後段則為傷勢以及車損(雙方無車損,對方無受傷)

路線圖上畫著汽車方於同向內線道,於機車行駛方向左前方右轉巷弄,

目前進度:
已送調解委員會,將進行調解。惟對方表示車子是公司的車,因擦傷無法出車送貨
應將賠償烤漆費用。 (不確定是職業是否為駕駛)

六、問題:

1.依照路權看來: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轉彎時應注意而未注意後方來車,
對方駕駛之汽車應為肇責主因,但是警方紀錄疑似對我方不利,未來是否會造成刑事
訟上不起訴或是敗訴因子?

2.目前將於調解內主張對方應賠償
a.補習班薪資(可出具請假證明),晚間家教兩星期(僅有簡訊證明請假以及不發薪)
b.因傷口範圍大,無法淋雨所導致之額外計程車費用
c.醫療費用
以上三項加總加總約略一萬元上下,如此要求是否合理?

3.若以上調解未成立,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直接請警方移送還是自行至地檢署提訴較為合理?

4.提出附帶民事訴訟時機點以及賠償是否應加入精神賠償?大
面積擦傷疼痛折磨實在令人惱怒!


先感謝各位幫小弟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廖修譽 (yvesliaw) 101-01-05 09:48

1.依現行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如您所述,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所以直行車是有路權的沒錯,不過如果警察沒記載清楚(有時候可能故意迴護對方),記得一定要要求鑑定,鑑定鑑定委員會要雙方再到場作說明,會將當時行進路線都要求的很清楚,如果確實事實發生事如您述,釐清責任後,對方應該是肇事主因的(但是相對的您也可能會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

2.如果您提出之證明,計有不能工作損失,醫療費用,精神慰撫金,還有其他修車費用等,都可以提出來;依您所述,一萬元在這種案件,還不算多,甚至加上慰撫金,還可以更高一點(因為通常對方談判時都會砍價)

3.直接提出刑事告訴,成立之後再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賠償(民事賠償時記得要連帶告公司);民事賠償時可以依如上法律規定的項目全數加入,如果對方很惡劣,記得不能退讓,可據理力爭,法院判決通常也不會讓對方太好過;如果對方態度還不錯,就可自行斟酌賠償金額高低了

寶寶 100-12-31 16:30
本人開貨車行經黎明路時欲轉彎到對面,轉過來時有看到一部機車還有一小段的距離便開過去怎料車尾竟被那部機車給撞上,當下那部看起來很舊的機車馬上損?而騎士也受了點傷,本人也趕緊送他到醫院療傷費用也是本人付(傷者以其手不舉起及腰部疼痛要求賠償但醫生證明其所說部份均為舊傷),事故現場也有請警察到場並且也做了筆錄,本人也有打電話給當事人詢問,但是12月21的調解本人覺得當事人一直要本人賠償醫藥費,機車修理費,工資費用等(傷者僅下巴輕傷,且無工作)請問:
1.事故現場並沒有紅綠燈本人及當事者的事故如何判定誰錯?
2.本人的貨車車尾被當事者撞上我如何請求賠償?
3.如果兩人都有錯又該如何賠償?
4.倘若下次的調解又沒結果,只好上法院爭取公平請問我的勝算大嗎?
請各位前輩指點迷津,我很希望圓滿處理感恩您!   
星琳 100-12-30 10:29
我於100年5月20日晚上和前男友因故起口角,他拿木製球棒將我打傷!
過了3天我才去醫院驗傷及報案作筆錄!
派出所承辦員警傳喚他兩次都沒去作筆錄!案子也於今天開了偵查庭!

我會和他起口角是因為他有些支出費用先是我刷卡付清,我只是要跟他
拿錢繳我的信用卡帳款!但他卻跟我要分手費而起了爭執!
因為他不是第一次動手傷害我,之前也有去驗傷但沒有提告!
現在我不想和他再糾纏不清,也不想因為訴訟再節外生枝!

請問12月29日開了第一次的偵查庭,檢察官也沒問我要不要和解之類的!
現在對方要和我和解,我不要求賠償金,只希望他不要再來找我麻煩
或是對我有任何的騷擾!

和解書內容我該如何書寫?還有和解完我該如何撤銷告訴呢? 因已進入司法程序,可以去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嗎?
星琳 100-12-30 17:20
回覆 星琳 的發言內容:
我於100年5月20日晚上和前男友因故起口角,他拿木製球棒將我打傷!
過了3天我 ... (恕刪)

 

補充說明:因對方不只一次動手傷害我,而後又表明寧願被關!

有時會找我麻煩說要我付分手費,否則就要如何........?

我真的不刊其擾!不想再有任何的紛爭!麻煩幫幫我!謝謝律師!!

一一 100-12-26 22:36

若發生車禍後雙方願意和解
一定要到調解委員嗎?
還是鄉鎮市公所或警察局就可以了呢?

還有和解後是只要將合解書送到當初處理案件的警員那就可以了還是還要等檢察官的傳喚等等?
因為有詢問辦案的員警.但員警給的說法是還是要等檢察官那邊的傳喚
但之前有聽過是只要雙方達成和解就可以了?所以不清楚到底是要怎麼做

若是可以直接將合解書送到警員那.那這件案件就算結束了嗎?
所謂的銷案是指不需要再等檢察官或其他動做?

因為員警當初的解釋是說不論如何還是要等檢察官那邊
而在知是看到的相關問題回答是說.到檢察官那邊的話若是雙方有達成共識.就不會在呈報上去.檢察官會給予緩起訴.不知道是否是這樣的意思

緩起訴是不會有前科紀錄的.那若是銷案呢?也是不會有紀錄嗎?

和解有規定要多就內達成嗎?
 謝謝

艾琳 100-12-14 23:07
初步研判分析表
對方(計程車):右轉彎未注意右後方來車
我方(機車):涉嫌超速
第一次調解對方只願意付5000元了事,而且態度很不好,我方開了十萬(醫療+修車+薪資+精神賠償),我方有受傷,多處擦傷及背腹部挫傷,因為再消毒公司上班,有傷口不能碰觸藥劑,也常要搬重物,因此休息了一個半月,對方無受傷,調委員說精神賠償不能算,醫療對方保險也會賠,最後殺到只剩五萬,對方還是只願意付一萬元了事,所以調解破裂,若我方要走上法律途徑,我方的涉嫌超速會影響多少?!再來又應該怎麼處理?! 對方有口述說他車也修了一萬多元。

我想再確定一下理賠的內容有包含哪些是可以賠ㄉ?!
薪水(52000) 醫療(3000) 修車(15200) 精神賠償  全部加起來湊成十萬
車禍擦傷留下ㄉ疤想要去美容除掉這個也可以向對方申請理賠嗎?!
又應該怎麼做?!

若是像我這樣的案子
想了解一下應該會判對方賠償多少呢?!

 根據車禍鑑定的內容,你顯然也有過失,未來即便起訴你也可能需要對於損害負相當的責任(3~7成的責任)。你起訴當然會有勝訴的機會,不過時間及其他的成本你也需要考量一下。另外就算勝訴,你還得對對方的財產進行強制執行,等到拿到錢可能是兩年以後的事(如果對方有財產,也許你可以多拿個一兩萬吧!如果沒有財產,那可能是白忙一場)。

 

 

艾琳 100-12-17 23:23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根據車禍鑑定的內容,你顯然也有過失,未來即便起訴你也可能需要對於損害負相當的責任( ... (恕刪)

 

不好意思

其實有一點不是很懂耶

可以白話一點嗎

所以起訴勝訴之後

若是不考慮時間的問題

我會拿到比原本和解金開出的五萬低嗎

huikao 100-12-13 11:53

98年11月被詐騙40萬,經法律程序後至今年100年11月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支付命令),結果對方提供聲明不服,今天12/13日至法院調解,到場對方也只派代理人過來,請對方提出問題點 ,他也不提,只說一句"我當事人帳戶被冒用,是被害人,所以無法做賠償動作,所以準備上法庭吧,我知道你應該會勝訴,但我們還是無法給錢,訴訟費很貴,你要自己吸收喔!",聽了內容,擺明他們已經脫產,讓我一輩子要不到,明明有錢請律師處理及易科刑事責任罰金,卻不願還款,真的很不甘願,不知是否我每5年要付一次民事訴訟費,然後跟他追一輩子或有其他方式追討(對方帳戶在98年時因詐欺案被凍結了)

回覆 huikao 的發言內容:

98年11月被詐騙40萬,經法律程序後至今年100年11月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支付命令),結果對 ... (恕刪)

 應該做的訴訟流程及執行程序還是應該把他走完

雖然未必可以直接獲得清償  不過至少可以取得債權憑證

除非是對方註定這輩子身無恆產  也不想正常工作

不然你還是有機會獲得清償

另外 妳取得債權憑證後僅須五年一換  並不是向板大說五年支付一次訴訟費用

因你已取得執行名義

哈特涅特 100-12-10 21:05
我在9月份控告一名不知名的人恐嚇 原因他在電話恐嚇我的 就我知道的是恐嚇罪不能撤告 11月份開偵查時檢察官也有說這個無法撤銷告訴 但是如果有和解的話好像可以怎樣之類的讓法官看看會不會判他輕一點 這個月12月份我接到電話 對方請了調解委員會說是希望跟我和解 想請教 1:如果事後達成和解,法院那邊的後續我又該做什麼或是要做什麼嗎? 2:如果要和解,我是否有應該要注意的地方來保障自己呢? ps: 例如和解書上應該要註明哪些事項來確保我自己的權益? 附:11月底的時候我已收到高雄法院的簡易判決公文 內文是說因為對方承犯行因此依刑法451條聲請簡易判決
這是非告訴乃論的罪,即便和解法院還是會繼續判決,不過會判輕一點就是了。你和對方和解,如果對方願意賠錢,你應該要求對方拿現金於調解庭中直接交付,否則後續對方可能會賴帳,你還得要去強制執行徒增麻煩。
哈特涅特 100-12-10 21:05
我在9月份控告一名不知名的人恐嚇 原因他在電話恐嚇我的 就我知道的是恐嚇罪不能撤告 11月份開偵查時檢察官也有說這個無法撤銷告訴 但是如果有和解的話好像可以怎樣之類的讓法官看看會不會判他輕一點 這個月12月份我接到電話 對方請了調解委員會說是希望跟我和解 想請教 1:如果事後達成和解,法院那邊的後續我又該做什麼或是要做什麼嗎? 2:如果要和解,我是否有應該要注意的地方來保障自己呢? ps: 例如和解書上應該要註明哪些事項來確保我自己的權益? 附:11月底的時候我已收到高雄法院的簡易判決公文 內文是說因為對方承犯行因此依刑法451條聲請簡易判決
蔡明哲 (阿哲) 100-12-10 21:05
既然檢察官都已經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了,被告應該會被判有罪,妳可以具狀向法院陳述意見,妳如果想向對方求償的話,可已具狀請法官開庭,並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求償
暉仔 100-12-09 22:21

7月份遺失薪轉戶及普通帳戶共2本

詐騙集團冒用 因有受害人受騙 帳戶被警示

11/28 開偵查庭  檢察官裁定再開1個和解

12/8  和解庭與被害人達成和解 賠償被害人所有損失

因現金不夠 本人詢問被害人可否於下月還清

檢察官將案件轉致被害人所住地區被調解委員會

另外給了我們一份 刑事撤回告訴狀

請我們再調解委員會中 我將尾款還清後 請被害人親簽 刑事撤回告訴狀

寄回地方法院

請問 詐欺不是非告訴乃論

應該無法撤銷告訴的

檢察官給我們這份 刑事撤回告訴狀 意義為何....?

蔡明哲 (阿哲) 100-12-09 23:43

 若偵查結果認為構成詐欺犯罪,如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被害人撤回告訴,可以解釋為犯後態度良好,可能有機會緩起訴

反之,若被害人撤回告訴,且檢察官「順勢」認為被告沒有犯意,不成立犯罪,就直接不起訴處分,反正被害人都和解撤回告訴,應該不太可能聲請再議了。

暉仔 100-12-10 00:43

 所以 當被害人將 刑事撤回告訴狀 親簽送回地方法院檢察署後

大部分是會獲得 不起訴或緩起訴嗎?

bevis686 100-12-09 13:38
火災糾紛須上法院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以下是火災過程說明
那家我家人都在二樓吃飯,
鄰居說我家有白煙,
後來火就慢慢燒起來,
最後燒到隔壁鐵皮違建
當時消防隊說火是我家引起,快起和解不然會被判刑,
這樣的消防人員是否客觀?
後來請消防局鑑定火災原因,
鑑定人員也是愛理不理,
就從電氣然去看,
也不想說可不可能是人為,
因對方多次想要買我家,
因可做為宗教賺錢的地方,
且對方要災張說是人為引起的火災
我方有人證、物證的不在場證明,
代表對方要把事情搞大,
民事刑事
要求我方付巨額賠償金~~
所以公務人員是否客觀~~這裡就看的出來~~
後來請地方人事調節,
因對方的選票較多,
調解人士偏坦對方故做罷,
對方要求150萬,
鐵皮屋加上一些東西要150萬,
跟混泥土一樣貴了~~真的是獅子大開口~~
後來去調節委員會二次,
也是一面倒,
我猜是有人去講吧!
最後對方假扣押我家,
這樣合理嗎?
以下有幾個問題要請教各位先進~~
1. 法院判定火災權責,是依消防隊筆錄及消防局鑑定報告及相關資料判定嗎?
2. 被波及違建違建是否需負擔部份責任
3. 對方實施假扣押,是否合法
4. 我方是否能反告
5. 兩方律師是否會串通
6. 對方已清光現場(因是違建),若法官要判定賠償,怎麼判定
7. 一般火災賠儐會有折舊問題嗎?若是15~20坪鋼構鐵皮屋,法官會判多少~
8. 對方有動機想買我家房子,是否可以向法官說明對方動機~
9. 對方要以市價六成資金買我家房子,否則不用調節,這樣的動機太明顯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