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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 102-05-25 20:11
請懂法律的大哥或大姐們指點感激不盡。
起因:我是賣家對方是買家,因交易時我覺得對方給我的感覺不好,所以給了他負評價以及加黑名單(加入黑名單的會員無法進入我的賣場),對方立即開別的會員帳號到我的賣場提問留言,下列是雙方的對話
對方:要擺雞掰來丫。
我:給你4筆負評其餘2X筆沒給負評已經很客氣了,你的評語濫的可以,你還有臉來說別人?人都要臉的,你不要?是人?序號要領那麼久?手有問題?
對方:沒關係,看我怎搞你。
(這些內容是對方列印給警方的,我是去警局才知道,因為我沒幾分鐘就砍單了,記錄會馬上被刪除,也無法覆原)
隨後沒多久,我就接到無顯示號碼,口氣很差的連名帶姓問我是不是本人。
隔了六個月,我接到警局的通知單,要我到警局接受偵查,作筆錄,我被人提告妨害名譽
一個月後接到地方法防偵察庭的傳票,在出庭的當天早上,有一個我未見過的帳號到我的賣場裡提問留言:高雄見(因為出庭的地方在高雄)
我想請問懂法律的大哥大姐們,他告我的防害名譽會成立嗎?
偵察庭的書記管叫我們先去一趟調解委員會調解,提訴人當庭很堅決說他要上訴不和解,那我還須要去調解委員會嗎?我可以不必去嗎?
對於他提問時說的,”看我怎搞你” 讓我連續一兩個星期精神很緊張,天天吃安眠藥睡覺,胡思亂想,過了快2個月才慢慢忘了這件事,接下來接到警局通知,我又慌了2星期,看到傳票確定出庭日期,一直慌張的等待開庭日,要出庭前的前一小時,又看到一個莫名的留言(某某地方見)又害怕的前往地方法院(怕他對我不利),出了法院回到家還在想著他會不會知道我家在哪,會不會去找我家的人,一直想到了現在凌晨4點24分還無法入眠,受不了,才到了電腦前打出這篇漫長的文字。關於這些我能控告他恐嚇嗎?(從對方留言那些話已經7個月了,還能去報警嗎?那些內容警方那裡有,警方會給我當證據嗎?)
謝謝大哥大姐的耐心,看完這篇,也給小弟一個答案,不然我不知道又要失眠幾天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21:45
回覆 gigi 的發言內容:
請懂法律的大哥或大姐們指點感激不 ... (恕刪)

您可以委請律師幫您辯護及提告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歆 102-05-25 14:43

因為本人急需需要用到錢...

結果上網找到有借錢的網站

後來聯絡上了對方,

結果對方要我去嘉義空軍一號寄文件給他(身分證,健保卡影印本...郵局,華南銀行金融卡)

寄到高雄八德站給他....

後來對方收到後有電話跟我聯絡跟我要金融卡密碼,他說他要把錢存入我的金融卡裡面...

他說這樣比較好作業,我不疑有他就把密碼給了他(我好該死)...

過了不到三天的時候,我覺得怪怪的,因為原本跟對方約見面的時間已經過了

打給他卻都不接電話,打到我快崩潰了。傳訊息給對方不接也不回...

後來我馬上打電話去郵局跟華南銀行客服專線把卡報遺失...

後來想說去郵局重辦金融卡時,服務人員告訴我我的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

我整個很不知所措,後來服務人員叫我去警察局報案...

我也去了,但警察也沒跟我做筆錄,但有叫一位員警陪同我去郵局跟銀行申請明細表...

列出來後有打去中壢某間分局問說有沒有把我帳戶列為警示帳戶

但中壢某間分局那邊說沒有呢?!...而且我也問我們這邊派出所

他說也要等公告下來的樣子...但我有聽員警說要我去郵局辦信用申請書

我也辦了,不過要一個禮拜....

我想請問一下!我這樣會變成詐欺犯嗎ˊˋ...

員警有說我要配合開庭~但我想請問一下!

前前後後傳票何時會下來

我會不會被起訴~?   我有打電話去165反詐騙...

裡面的員警要我去收集一些對我有利證據

我有把網站上對方的網址整個畫面拍下來

還有把我寄件給他的收據都留下來

因為突然遇到這件事情我也很驚慌失措

我想問律師我該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如果被罰緩...是多少"?!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6:48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因為本人急需需要用到錢...

結果上網找到有借錢的網站

後來聯 ... (恕刪)

如果成立犯罪,那是會有前科的,基本上會判2至3月,還得賠償損失。

您現在應該要做的是趕緊拿到報案三聯單,證明自己是被騙,帳戶內有無別人匯款?

否則很容易被認定是詐欺

本所委任專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歆 102-05-25 17:38

 蔡律師你好:

我要怎麼拿到報案三聯單?!報案三聯單是.....?!

因為派出所說要我去郵局申請個人信用書

申請下來後再叫我拿去到派出所給他

我的郵局帳戶跟銀行帳戶裡面都有我所不知道的交易金額...

那我會被起訴嗎  ˊˋ  

我想請問一下~

1.警方應該會去查證說我是沒有去提領那些錢的

因為我記得ATM不是都會有攝影機

也能查出什麼時間領那些金額...

2.警方不會去問對方為何會一口氣匯那麼多金額嗎?!

因為我的帳戶裡面有人匯進一萬   兩萬  十萬   ....

對了,蔡律師  再請教你一下我的存款簿有一筆不明帳款是顯示((電匯))那是代表著什麼意思?! 

 3.  所以我會被列為幫助詐欺共犯嗎?!  我很害怕~因為我根本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

警員也有問我是否賣帳戶?!但是我沒有  因為我有證據可以證明我不是賣帳,而是我是因為看到網站上有借款網  ...   那我如果只有提出我上面提到的那些證據說我真的是被陷害的我也是受害者~開庭後我還是會被罰錢嗎?!   因為我本身正在緩刑中(5年)  ..  這樣會影響到嗎?! 

實務上,大概有金融卡和密碼這兩個東西
大概就會被起訴詐欺共犯了

小歆 102-05-26 12:52

 張律師你好:

難道我都沒有辦法證明我自己的清白嗎?!

我已經能盡量收集對我有利的證據我也收集了

這樣還是會被判為幫助詐欺共犯嗎?!

我該怎麼做?!如果請律師會有用嗎?!

費用是多少?!

低調 102-06-07 13:31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張律師你好:

難道我都沒有辦法證明我自己的清白嗎?!

< ... (恕刪)

 你的問題跟我蠻類似的可是我六年了都沒收到傳票之類的..也沒開庭...我也有打過反165詐騙去詢問他說要我先拿信用報告書去我在地分局問案件的問題可能找偵查隊應該可以知道的樣子

天使心 102-06-12 08:10

我跟你的情形是一樣的、請問你現在怎麼了,我是六月5日被騙的、想請教你要怎麼做會比較好呢?我現在有在工作、會因為這樣被裁員嗎?

kaina 103-01-01 17:47

我也是相同的問題, 請問有後續的處理方式嗎??

我已經在今天做完筆錄了, 但是...聽警察伯伯說的意思是...我會被判刑...= ="...真的很苦悶!!!

小狸 105-05-26 17:03

我也是遇到同樣的問提。

對方說星期三?匯錢給我。但沒消息。打給他訊息也沒回應的他

 

當下我馬上撥銀行客服,掛失!

銀行說沒有任何金錢紀錄!很想要回我的帳戶金融卡!

很擔心,,怕家人知道。

 

 

請問,我這樣還是?被盜用嗎?該怎麼處理好

 

 

 

 

 

 

 

xiu 102-05-25 00:08

一天晚上.我接到一通乾姊姊的電話..電話內容如下...

姊:你那有東西嗎

我:我沒有耶要問一下.你要多少?

姊:1500

我:我給你我朋友電話你打給他09XXXXXXXX

這是第一通電話..接下來我就打給販毒的友人了..

我:你在哪?

友人:店裡

我:你拿1500去我姊家

友人:好 等一下過去.

-----------------------------------

監聽譯文內容大概如上

第一次收到拘票後.因還在新訓中心.被警方帶回家裡搜查..

並回刑事組做筆錄. 因販毒友人不想要我有罪  要求我指證他.

販毒友人的供詞都指明我沒經手.沒收取佣金.只是存粹給他我乾姐姐的電話

 

第一次檢察官問我 為什麼要介紹販賣毒品?知不知道這是犯法的?

我回答檢察官 因為我友人家境貧困 真的很窮 目前也只能靠販毒維生 所以我才給我乾姐姐電話

我知道這是犯法的 可是我想說我沒接觸到沒收錢應該沒事  我真的是出於善意幫助窮困的友人

 當天我5萬元交保  販毒友人收押禁見  

事隔一年後的今天 我收到一張〝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

應到處所:法警室[刑事報到處]指引至第O偵查庭/詢問室

被件被傳人系〝被告〞[我都指證我朋友了應該算證人吧...]

請問這樣我會有事嗎? 報到時我該如何應對檢察官的問題呢?

假如真的被判刑 型則會多重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09:55
回覆 xiu 的發言內容:

一天晚上.我接到一通乾姊姊的電話..電話內容如下...

姊:你那有東西嗎

幫助販賣二級毒品

建議您儘速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已經講到金額和數量

應該就是販賣二級毒品

xiu 102-05-25 22:28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已經講到金額和數量

應該就是販賣二級毒品

我朋友已經進去關半年多了 他有承認 

可是我完全沒碰到東西也沒收錢  這樣構成嗎?

欣怡 102-05-24 22:01

抱歉~請問一下 我老公大約6年前跟他2個表哥要合開一家公司.由我老公當掛名的負責人.2位表哥出錢其中一位表哥他已經有開公司所以在開新公司的時候費用都由這位表哥開票.後來公司沒正式成立後就沒開成功.現在這位表哥要告我們詐欺.他說他當時的票都給我們拿去亂開導致他現在信用不好.他的訴狀中還提及到說我們當初利用詐術讓他不清楚的將支票給我們亂開等等.....現在我們收到傳票6/6要開庭.想問一下我們只是一般的貧窮家庭.自從上次公司沒開成後就負債.連房子都被法拍了.我們要如何跟他打官司.他們有錢可以告我們.一般像這樣的案子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呢?還是我們只能被他告.很無奈來請求幫忙~~ 謝謝你的回答~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25 06:54

 

關於台端文中所提問題,因為事涉當初三方如何協議及約定內容,故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利詳盡分析,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07
回覆 欣怡 的發言內容:

抱歉~請問一下 我老公大約6年前跟他2個表哥要合開一家公司.由我老公當掛名的負責人.2位表哥出 ... (恕刪)

為何您老公公司會沒辦法開成?將會是您案件的重點。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律師費不是問題

重要的是要把問題解決
這才重要,不是嗎?

黃懶熊 102-05-23 00:46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帳號"珍惜著"私訊言語攻擊我
https://www.facebook.com/pretty76.handsome86/posts/522791724450463?comment_id=4884073&notif_t=like <=該粉絲專頁
我該如何提告??
因為我不清楚這到底算哪種犯罪行為
能否請律師大大能夠指點一下
我把對話貼上來

珍惜著  

幹你娘 操你他媽的 在那社團是給你面子+口頭警告 操 那個社團的照片是我朋友啦 阿你在嗆3小啦 國文很好逆? 很屌? 能當飯吃? 要不要出來教教我? 不好意思 我這種鄉下流氓 就是沒在讀國文啦 你在去鬧試試看啦 看要不要揪出來輸贏啦 操 給你軟不吃 要吃硬的?

 

有種點 快點回啦

  今天 19:18 黃懶熊  

然後呢??

你想紅我可以幫你 我已經截圖存檔了

如果你還要繼續鬧的話
我們可能需要走法律途徑了

  今天 23:41 珍惜著 喔喔 是喔 ZZ

好ㄅ

那就不好玩了

唉~

  00:05 黃懶熊  

我已經把圖檔拿去警局報案了
接下來看著辦吧

  00:06 珍惜著  

好吧

那我等著收傳票吧 哈哈   00:30 珍惜著 那個 先生不好意思... 我的FB是被人盜用= =... 你可以不要檢舉我嗎 可以去檢舉他嗎= =" 這隻是我的 我被人亂登.. 你FB那些PO文能刪掉嗎= =" 我朋友利用我這隻亂的人已經不只你一個= =" 所以透過其他朋友我知道被到了= =" 所以不好意思 麻煩您一下= =" 放心 這隻密碼我已改掉 不會在有人鬧你= ="   00:32 黃懶熊  

不好意思
潑出去的水我無法收回

  00:32 珍惜著  

= =

那你FB PO文能刪掉嗎= =" 我這樣 MA GA 很差= ="   00:33 黃懶熊  

如果你是被盜
請你自行舉證
我只針對你這帳號對我公然汙辱方面進行備案
過幾天會去法院提告

  00:34 珍惜著 那你可以別提告嗎 這樣是我被告耶先生= =" 我這樣太悲劇了吧== " 你也將新比新可憐我一下吧= =" 我只能說很不好意思= = 我那朋友我會幫您教訓他= =

我也說生不好意思= =

至於法院那邊 先生不好意思 麻煩您別去 我真的不想無緣無故被搞到上法院= = 希望先生寬容一下我那個屁孩朋友= = 然吼也請先生幫忙把PO山一下好嗎.. 我不想變屁孩之王= =

油期不是我嗆人= =..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22
回覆 黃懶熊 的發言內容:

我於5/15在Fb國中帥哥正妹集散地留言
結果底下的回覆者 ... (恕刪)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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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迪 102-05-22 14:16

我今年5/19的時候去少年隊作筆錄
是因為1年前的事情
我朋友有在販毒(K它命) 結果他把我和另1位朋友說出來
所以少年隊找上我 
我跟警察說 我有吸(因為好奇) 但已經快一年沒碰了 
警察問我另外一位朋友 是否有跟他買毒品 或吸食
我說他有吸食 也有買 但有幾次是我幫他買的 我再拿給他
警察問我未什麼要幫他買 我說因為它跟我那位朋友不好 所以我才幫他像我朋友買再拿給他 (我拿給他 並沒有拿到什麼好處 什麼小費 都沒有
警察說 我這樣可能算轉讓毒品(K它命)  會被判很重


我這樣會怎樣嗎...? 會不會被關呢...
我不想被關 我也反省過 現在也很乖 沒再跟以前那群朋友聯絡(1年多沒聯絡了)

我很急

警察送上法院之後 傳票多久會來 ??

麻煩大大幫幫忙 > < 拜託了..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8 條之規定,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若您的年紀是十二歲以上而未滿十八歲的話,應該會送少年法院或者地方法院少年法庭進行後續調查和裁處,至於最後會如何處分原則上由少年調查官作成相關報告後由少年法院或者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8 條
轉讓第一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四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轉讓毒品達一定數量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其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44
回覆 小迪 的發言內容:

我今年5/19的時候去少年隊作筆錄
是因為1年 ... (恕刪)

你這案件不能往轉讓辯護,要走其他方向。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請您父母親跟您來律師事務所面談,請律師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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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櫻 102-05-22 12:17

我偷了人家的信用卡並偽造簽名,牽了2000餘元台幣

一個月前收到開庭傳票

今天早上第一次開庭

原告以我說了太多謊話而不原諒我

請問我接下去....還有機會嗎?

第一部分恐怕您還是得先把盜刷的金額先行處理完畢,其次,不曉得您有沒有前科,如果沒有前科、被害人的損害也填補的話,建議再設法取得對方原諒,這樣應該會比較有利於爭取檢察官緩起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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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櫻 102-05-22 12:08

我偷了人家的卡並偽造簽名盜刷了小筆的金額 (2000餘元)

20天前收到第一次的地檢署傳票

今天第一天開庭

我承認我的罪名

但是原告仍然以我說了太多謊話而不願給我機會

接下去我能怎麼做....

第一部分恐怕您還是得先把盜刷的金額先行處理完畢,其次,不曉得您有沒有前科,如果沒有前科、被害人的損害也填補的話,建議再設法取得對方原諒,這樣應該會比較有利於爭取檢察官緩起訴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sunny 102-05-22 09:42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從後面撞到~可是當時是因為對方包包掉出去~臨時停下來要撿包包~我一個閃神所以撞上他~我跌倒在地~起來後看她沒甚麼問題!講了幾句話就走了!因為趕著上班~我因為是第一次車禍不曉得就算趕著走也要留電話名字~結果隔兩天警察通知我~對方要告我肇事逃逸我目前已經開偵查庭了!今天要到法院出庭!我想請問法院出庭應該要注意甚麼呢?我願意和解~也申請調委會了可是第一次對方沒到 第二次到了卻因為未滿20歲需要法定代理人 所以也無法和~對方跟我說 檢察官有跟他說法院會強制和解!那是不是和解了我就會沒事了呢?因為傳票上面寫的是公共危險罪公訴罪!這樣會被判刑嗎?我撞到他還有跟她說話這樣算是肇事逃逸嗎?

1.如果可以證明確實有將相關資訊留給對方  或與對方處理車禍事宜  是不會構成肇事逃逸  不過重點在怎麼舉證   2.如檢察官認定有肇事逃逸  跟被害人和解  應該還是有緩起訴機會  

sunny 102-05-22 11:28

請問:我需要準備答辯狀嗎?因為我沒有請律師,另外因為我有曾經申請過兩次調解~第一次對方沒到~第二次到的時候卻因為對方未滿20歲調委會無法受理~我有跟對方說我是真的很有誠意要跟她和解 還是我要再申請第三次 ~他說檢察官有說法院會強制和解!所以我們就決定不然等法院開庭和解~對方的筆錄並沒有提到他是因為公事包調出去而停下車的!那我需要說明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58
回覆 sunny 的發言內容:

日前與人發生車禍~我從後面撞到~可是當時是因為對方包包掉出去~臨時停下來要撿包包~我一個閃神所 ... (恕刪)

對方有受傷嗎?您有證據證明您有留下來察看嗎?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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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對方有受傷才有刑事肇逃成立之空間,若如此則以和為貴
小鄧 102-05-21 21:24
前幾天本來是要去辦一般用地改成自宅用地的地價稅減免

去了稅務局及國稅局才發現 父親十多年過世時 沒辦登記繼承

我因忙了一整個上午(一下跑國稅一下跑稅務 又一下跑地政一下跑戶政)

等到土地都辦好過戶登記後(發了土地權狀) 要去辦房屋權狀時

發現在寫繼承系統表時 漏寫了嫁出去的姐姐 回到地政問

他們說我觸犯了偽造文書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

我想說的是難道人不會疏忽ㄇ 就不能補一下或改一下

而且我是將土地過戶成共同共有 又不是故意說只過我一個人的名字

地政人員的態度很硬 說我等著收法院傳票 再跟法官解釋

現在我到底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所謂偽造文書及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之罪,仍須以故意為要件,所以您要朝非故意去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偽造文書或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仍以故意為要件,所以可以從您當天馬上回去詢問一事,去說明您確實沒有故意,否則何須返回地政機關詢問。另外也可以協同您姐姐再度辦理更正。

peter88 102-05-21 16:07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解筆錄內容有如下:

1.給付對方醫療費,修車費和慰問金

2.兩造拋棄本事件其餘民事請求權,聲請人(對方)自調解成立日起就本件刑事

  件不予追究

和解至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和解金已經匯給對方,但還是收到地檢署傳票,

表示對方還沒撤銷告訴,想請問如果對方一直沒有撤銷告訴,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雙方成立的調解內容、您已支付和解金之匯款單據等資料,提供給檢察官參酌,以使檢察官了解本件雙方已達成不再追究民刑事責任之共識,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2 00:03
回覆 peter88 的發言內容:

車禍案件,對方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

開庭前有至區公所調解,也已經談好和解了,調 ... (恕刪)

為何要寫從調解之日起不予追究?那不就是代表之前可以追究?

這張和解書是誰擬的?

vita 102-05-21 15:10
你好,我最近已卡了一件勒戒,最近已要去執行,但又收到了一件傳票,是以前的藥頭被抓,手機裡的簡訊需要我去作證,開庭時我不想害人,也擔心自己會被判刑,所以一直否認有向他買二級,他在警局的筆錄是說有賣給我二級,但開庭時又改口說是警察叫他這樣說的,經過了高院他請了律師,又改口說確實有賣二級毒品給我,他的罪刑高等法院已判犯賣二級毒品罪已執行,現在害我證人轉成被告,變成我被告偽證罪,偽證罪開庭時他有來作證,還是說有賣二級給我,我還是一樣說沒有,現在要等判決了,但他其實賣的不是二級毒品,是海落因,他當時被抓其實只搜到安非他命,還有手機有幾封和我互傳的檢訊,但內容非常摸糊,所以我一直不承認,現在我想請問律師我到底該不該承認,現在承認來的急嗎?

如果確實有毒品交易行為  關於認定他犯罪重要事實  你有所虛偽陳述  確實是可能構成偽證

不過還是要依具體卷內資料去判斷  

如果已經辯論終結  應該也來不及認罪  你可以具狀進去看看  看法官是否還可以再開辯論一次

小洪 102-05-20 19:42
我想問一下,因為之前手機被偷,所以有去報案,然後今天法院寄傳票來,他上面寫對方侵占,這樣有辦法要求賠償
確認是地方檢察署還是法院? 1.無論如何,你都可以和法官或檢察官表明對方需要賠償,你有和對方和解之意願,看對方要賠多少? 2.如果對方賠償金額你可以接受,那就OK。如果對方賠償金額你不接受,可以另外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就你不見手機的損失向對方求償,但需要在刑事案件二審言詞辯論終結以前提出(如無二審,就要在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
小義 102-05-20 10:24

你好我想請問我今天二月晚上10點左右在路上被警察帶回說剛有人報案告我恐嚇妨礙自由~私闖民宅~被帶回後所有證據顯示都不關我事~也不願意讓我走~在 派出所正要做筆錄時忽然有三人站在我旁邊其中一人強拉我衣服要把我拉去旁邊~之後才知道他們是三組人員之後都一直被恐嚇只是沒有錄音到了半夜兩點多被帶去 分局製作筆錄~做完也不放我走說要等早上移送地檢署~卻到了早上9點多~警方卻說有人說我吸毒要對我驗尿(我承認我有不過我並沒有前科~也沒在我身上收到 任何危境品)之後我並不願意配合驗尿警方說要開強制驗尿單我也說好~又一直等到兩點多我憋不住只好去尿了~可是筆錄內容都不承認有~我之後恐下妨礙自由部 位不起訴處份~毒品開了一次庭~之後再地檢署偵查終結裡有查到我毒品部位也是不起訴處分~可是我卻沒有都到不起訴處份的單子~卻在後面又收到地檢署毒品傳票~可是案件編號全部改變了~可是我只有被函送過一次怎麼會不起訴後又收到傳票內容一樣被告律師我想請問~警察對我恐嚇我有申訴之後有收到警局寄來的 信內容說xxx對我言詞恐嚇致心生畏懼一案~也對xxx做出行政處份~請問警察明明違法在先難道我的筆錄驗尿結果一樣可以算證據嗎~~還有請問為何明明 查到已經不起訴了後面卻又收到傳票

林智群 (klaw) 102-05-20 16:35

 也許地檢署是針對販賣部分不起訴,對於吸食部分另行偵查,沒有看到資料只能做這樣的回覆

徐先生 102-05-19 09:35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工資的意見,因當時詢問此店家開出價格令人不敢恭維,便上網詢問,但標題卻打出了此車行全名,當晚覺得不妥,便把一字撤掉改為X,但如今卻收到法院刑事傳票妨害名譽案件,我出發點是善意,因為此工資高於一般行情2.5至3倍價格,請問我現在該怎麼做?

 

這是網址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15&t=3276425&r=5&p=1

標題是:

開出天價"工資"的桃園市正X機車

以下是原文:

小弟是2004年的勁戰,因聽朋友建議的輪胎,買了兩條正新輪胎想換上,那天下班經過此車行時,想說問問也好,上下班都會經過,價錢ok就請他代為安裝好了,於是停下車進了店門口:

我:師傅,想請教一下,我自己有自備輪胎,想請您代為安裝,請問工資需要多少呢?
師傅:什麼車?
我:勁戰
師傅:喔,那個500塊(我心想,還挺貴的)
我:那我兩條輪胎帶來時,再請您幫忙好了
師傅:兩條喔,那要1000塊錢喔
我當下傻眼了,整整說不出話來,默默的走出門外。

請教各位大大們,現在代換的工資"行情"真是如此嗎?!


============================================
我想,打上店家名稱確實有欠周全,這點是我疏忽了,
但更換兩輪需要1000工資的做法,實在有嚇到我了;
才會這麼急著po文請益各位。這點我很抱歉。
但不管是軟釘子或是硬釘子,我覺得店家都可以直?,直接表
態?明不做這樣的服務,消費者也可以清楚了解店家服務的意願,
而不是?一些奇怪的價錢去嚇唬消費者,畢竟店家?不換或不做此
服務,我同樣尊重店家您作法的原則性。

最後感謝各位提出的相關資訊,指責我的部份,我仍同樣虛心接受,
謝謝百忙之中的各位,撥出時間參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從網頁敘述內容為真實進行答辯,本件您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另須注意,對方還可能請求民事賠償,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20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一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妨害信用.若朝可受公評之事務方面答辯應是較可行的答辯方向,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17:40
回覆 徐先生 的發言內容:

我在網路上詢問了大家更換輪胎 ... (恕刪)

您有無漏掉其他的文字?如果只有這樣,基本上要成立犯罪的機會並不大。

但還是建議您當面跟本所律師詳談,

詳細法律意見,您可以跟本所律師預約面談諮詢。

請按讚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不懂的人 102-05-18 21:38

律師先生您好

                我收到一張法院來的傳票 上面著名 (侵占) 我需要去偵查庭/詢問室

                可是 我到法院去問 他們說 你來了就知道是甚麼事了

                載來就是知道的是 前東家告我的 還有一大堆證人 而那些證人大部分都是我的客戶

                而那些客戶也覺得莫名奇妙 (因為有打電話給我) 可是 我已經離職4年了

                實在想不出 我到底是有侵佔他甚麼東西

 

                            麻煩律師先生 幫忙解答 載來 檢察官問話 我該如何自保 謝謝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您已被列為侵占罪的被告,而您已得知證人是哪幾位,建議從該幾位證人與您有關聯的事情進行檢索,看是否有甚麼情況是有可能構成侵占罪,建議偵查庭前先與律師討論,以免不慎作出對己不利之陳述,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0:30
回覆 不懂的人 的發言內容:

律師先生您好

     &n ... (恕刪)

初步分析您所說的,可能涉及業務侵佔機會大。

建議您跟律師付費面談。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王耀星 (Eric) 102-05-19 13:45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應該是公司認為當年您在公司執行業務時有侵占公司對客戶之應收款項的嫌疑並據此提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阿祥 102-05-18 14:52

我在5月8號的時候 去檢察署開庭

是因為之前1~2月的時候和女朋友吵架 !!

然後女朋友報警抓我 我當時也白癡不走等警察來抓

然後我被抓到警察局 當下被查獲三級毒品K他命 

然後在警局做了筆錄 驗了尿 就自己從警察局離開也沒有被移送分局

後來我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 按照傳票上面的時間檢察署去開庭 !!

開庭的時候 檢察官和我說 我當初所驗的尿液有驗到二級毒品 ...

( 被抓那期間 我有使用安非他命 )

檢察官問我是否有施用二級毒品 我也和檢察官承認 

然後 檢察官和我說 判我勒戒 .. 

在6月10下午2點的時候 過去準備勒戒

當下我愣了 ... 我馬上問檢察官 可不可以讓我申請在外戒癮治療 ..

結果檢察官問我是第一次嗎? 我回答檢察官說 是 !! 我第一次 ...

然後檢察官說  ( 我如果判你在外戒癮治療 ,到時候我一定還要撤銷緩起訴 這樣太麻煩了 )

所以最後檢察官堅持還是拚我勒戒 ...

 後來我和檢察官說 "  拜託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過去不懂事所造成的錯誤 .. 可是我現在已經答應家人要好好的重新過生活 ....拜託檢察官讓我在外治療 !!

後來檢察官和我說 " 沒辦法 但我給你最大的優惠就是 你進去勒戒一個月初頭的日子就好 出來沒有案底 "

後來 開完庭 我離開檢察署之後 我又跑回去檢察署 問檢察官 請問我6月10號的時候過來前要帶什嘛

檢察官和我說  " 證件 一些衣服  到時你要在裡面一個多月的時間 ..   阿如果你不懂的話 你可以去問你身邊那些會吃藥的朋友 還是你的藥頭就好了

 

我想請問各位資深的律師

以我的情形我能不能再提出申請在外的醫院治療不要進去 ?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該怎嘛做?必須要透過什嘛管道去做申請 ...

但如果真的沒辦法在外治療的話

現在有人說 進去勒戒 改四個月了 那檢察官和我說那一個多月是什嘛?

還有 檢察官和我說 給我的最大優惠就是進去關一個多月出來就沒案底 ...

我問過許多朋友 朋友都和我說 不可能沒有案底 檢察官是在騙你 !!

 

我現在真的很煩很無助 ... 才來這裡尋求各位律師的幫忙 ... 

拜託拜託 各位專業的律師大人 請幫忙我 告訴我一下 我該怎嘛做  拜託你們

我開的庭只有   檢察官 沒有法官 那請問檢察官還會記單子來嗎 ?   

第一次施用二級毒品 檢察官權限 可以裁定勒戒或是院外治療 所以縱使裁定勒戒 也沒有違法的問題 裁定後應該很難有機會再變更

Unknow 102-05-16 12:18

律師您好,

事件過程:

1. 個人向管委會租車位(未簽合約但有至2013/1月繳費證明, 2月底因已有狀況, 管委會請個人不用繳交).

2. 但該車位法拍(法院不陪同點交), 買主也未通知管委會.(因原先車位所有權積欠管理費)

3. 2013/2/28, 買方直接會同警方拍照(事先皆未以任何形式通知個人或管委會, 個人因搬家因素,尚有1台50CC機車停於該汽車位),控告刑事竊佔. 但同日管委會才與車位得主完成登記, 登記後,個人接獲管委會通知, 當日立即移開該機車.(確定非故意或侵害他人權益)

個人想請教下列2個問題:

1. 2013年約3月底, 中山分局已製作筆錄,個人已說明案由,並提供繳費證明.但前日仍收到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刑事傳票, 以被告身分傳喚. 據瞭解, 管委會目前都未接到警方或檢察官的通知. 請問這符合我國一般刑事竊占調查流程嗎?

2. 為慎重起見,個人請教朋友,是否聘請律師陪訊較為妥適?朋友認為,此案是小CASE,如實向檢察官呈述,並再提供繳費證明即可,無須律師陪訊. 是否個人過於謹慎或緊張?

感謝回覆.

Matt

 

王耀星 (Eric) 102-05-16 13:18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料敵從寬.小心為上!本所可以派律師協助您處理後續問題.建議您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1. 竊占案件為非告訴乃論,依法最終必須以檢察官起訴書或者不起訴處分書終結偵查程序,所以當然不會因為您已前往警局提供資料即可結案,至於偵查程序係由檢察官依其判斷採行各種調查方式進行,並無所謂單一流程,若檢察官判斷先以被指訴為被告之人來做為訊問對象較有利於案件偵辦者,當然就有可能會僅僅先行傳喚被告

2.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所提出之證據提供給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進行初步分析後再行前往接受偵訊,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escosam 102-05-16 10:49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0%股份登記在我名下,公司資金帳戶由出資者管理。
因我們是技術入股,公司成立之後,我立刻和公司申請聘僱2位專業人員來協助研發,但是出資者卻以公司沒錢來拖延,直到後來也不了了之。
出資者對我父子提出詐欺告訴,原因如下:
因公司購買一些設備,這些設備是由我去購買,購買這些設備是經由公司同意才購買,並無合約簽訂,公司已分批支付約75%貨款,可是後來金我們和公司催討25%的餘款,公司一直以沒錢來拖延,導致設備無法全部交付。
ps:因訂購這些設備,是從國外訂購,一套系統設備有3個不同設備組成,我們已交付其中1個設備,但是因為尾款25%未付,所以無法從國外廠商那取回2個設備,因為是同時訂購,所以剩下2個設備都有尾款未支付,廠商也不可能讓我們取回設備。
現出資者告我們詐欺,第一次開偵查庭已經約2年,那時出資者提出的設備資料,並不是我們賣給他的設備資料,我們在偵查庭也出相關資料證明,也提出尾款未支付,在公司股東會議都有記錄,那時也像檢察官提出是否可以保留巫告追朔權,在那後來都無在發傳票
直到今年2月初突然又收到傳票,我去偵查庭到案說明,發現檢察官換人了,並且檢察官偵查問話非常激動,常常拍桌子,在偵查庭還辱罵我."社會的白爛",我沒前科這輩子只上過2次法庭(第1次是去當證人),檢察官拍桌子讓我非常害怕,所以有時的問話我回答的很緊張,有時說錯話,我只想把事情來龍去脈說清楚給檢察官知道,檢察官常常阻止我說,只一直針對設備來問話,這位檢察官對第一次偵查詢記錄都沒提,全程只問我設備的交易金額及交貨問題,也沒和出資方問話就結束偵查,都無提問對方為何不支付尾款。
檢查開庭結束後,我問律師,律師說會突然換檢察官也很奇怪,而且第二次偵查庭,檢察官好像粉情緒化的偵查,肯定會起訴我們詐欺
各位大大,我們和出資者合作是技術入股,但是連基本的研發人員都不聘請,那是否對方也是詐欺我們來和他合作呢?

第二次開偵查庭,我們提出我們擁有的專利(30多個清單,都有專利字號)證明我們不是詐騙,而是真正擁有技術,檢察官竟然不接受,說他要去哪查這些專利

就是當初信任對方.所以都無簽訂合約.後來對方要求把我們擁有的專利 全部都過戶到公司名下.我父親不願意.後來大家就翻臉.所以才導致現在對方對我們提出詐欺告訴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目前的檢察官看法及態度似乎對您不利,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您們覺得檢察官對您的不利,建議您們請律師趕快再補狀進去說明,本件若依您所述之情形,要起訴也不一定會被判決有罪,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00:16
回覆 escosam 的發言內容:

本人父親和某位出資者,共同合作成立一間公司,雙方持股對方70%,我們是技術入股30%,我們的3 ... (恕刪)

您既然有請律師,那您應該要跟您律師好好談二、三個小時。

我是誰 102-05-15 16:36
各位律師你們好!   這個詐騙集團案子己經一年多了,在一審(雲林)判決時我有對這個集團所有人都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書狀,一審終結法官只有判主嫌跟我有關係(就是同意刑事附帶民事)其於車手都沒有。(己經跟主嫌跟了二次民事庭)之後他們有上訴,到了第二審(台南)法官認為車手有罪,於是我具狀至第一審(雲林)追加兩位車手民事 賠償。(我有附上車手用我的卡片提領被害人存入我的帳戶的錢)。下個月要再開庭,但這次傳票還有再附上一張通知內容如下:(我看不懂法院要叫我做什麼,我不懂意思,而且我也是被害人錢都被他們拿去了,我那有錢要什麼裁判費,我是個單親媽媽要獨自扶養小孩,先生往生哪有多餘的錢,我只是要另外那二位賠償我的損失(我沒騙人家的錢,我還替他們還給那些被害人,這些損失不會還我嗎?) 主旨:請於本通知送達翌日起七日內,具狀補正說明欄所示          事項,請  查照辦理。   說明:一.本院101年度訴字第XXX號吳xx等與XX間損害           賠償事件,認有查報必要。        二.請針對 台端於102年具狀追加之被告XXX及被           被告XXX部份表明訴之聲明。此為訴之追加,           依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81號判刑,應繳納裁           判費,本院將依原告之聲明核定裁定費。   附錄:最高法院76台上字第781號判例:         刑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以裁定將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同院民事庭,依同條第二項規定,         固應免納裁判費。然所應免納裁判費之範圍,即應適          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如原告於移送民庭後,為訴         之變更,追加或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超過移送         前所請求之範圍者,就超過移送前所請求之範圍部分         仍有繳納裁判費之義務。   感恩你們的幫助~~~

您好:

簡單來說,法院是通知您補繳裁判費,如不繳納,該部分的訴不合法是會被駁回的~

如您無資力,建議在法院駁回之前,儘快依刑訴法第490條、民訴法第107條規定聲請訴訟救助!

您好,

       1.您要先確認,當初提出刑事告訴的時候,您是告誰?是只有告主嫌還是連車手都一起告?如果只有告主嫌的話,附帶民事案件追加車手為被告就有可能要繳納裁判費

       2.所以建議訴之聲明應該是請求主嫌及車手「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是主嫌跟車手分別構成民法第184條,再依民法第185條的共同侵權行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就不用多繳納裁判費

       3.會多繳納裁判費的情形,譬如說您請求主嫌跟車手各自賠償XX元;或者是請求的金額超過原本您附帶民事起訴時的金額。

我是誰 102-05-16 12:57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要先確認, ... (恕刪)

    劉律師你好!我確定在一審(雲林)還未判決時我有先附刑附民對這個集團所有的人,之後一審判決後他們有再上訴,移至台南法院。之後一審有發涵接受我對主嫌的刑附民(我們有開二次民事庭)但車手部分駁回。移至台南後現在已結案,也確定車手有罪(這兩位車手是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被害者匯進來我的戶頭),我的身份較特殊是我被這個集團騙了錢也騙了金融卡。所以我確定車手有罪後我具狀至一審(原本判無罪的法院),我具狀裡頭有附上他們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的畫面以及我賠償那些不是我騙他們的調解筆錄與匯款明細。二審判車手有罪了,我不是可以提刑附民嗎?為什麼還要裁判費?我到底要怎麼做手不用繳裁判費

求求你救救我

 

我是誰 102-05-16 15:0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簡單 ... (恕刪)

請問律師我要到哪個管道去訴請訴訟幫助呢?我看通知有寫七日內,今天己第二天了

 

小甲 102-05-14 22:01

我因為朋友想玩彩卷下注很熱心的替他要了網站
結果他輸錢之後一直避不見面..只有3千6..
後來因為我真的沒有錢請朋友陪我去他家跟他要...
因為害怕被我要網站那個朋友怎麼樣...我也不懂..
結果他只有拿2千元給我...
我自己貼了1600環給對方 就想說都不連絡了..
之前接到通知去做筆錄...我那個朋友跑去告我說我在經營職棒網站...
還帶人去他家恐嚇他...可是我們並沒有 只是希望他自己弄得這些自己要負責而已..
而且他有提供我傳給他的帳號密碼和網址給警方..那個網站是我跟我朋友要的沒錯..但我沒有進去過..也不曉得如何操作...且我們去他家當時他爸爸也在場...我覺得我很冤枉...只是想幫他 結果惹的好像都是自己的錯..
我真的不曉得這樣已經觸犯到法律...我該怎麼辦....我會被判刑嗎...?
現在收到傳票了...20號就要開庭了..
我應該請一個律師嗎....?我覺得好亂好煩...不知道誰可以幫我了.....我也沒有很有錢..請得起律師嗎...?我還想考公務員 我真的不想這樣就留下案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賭博罪,接下來會進入偵查程序,且以現今紛圍,職棒簽賭均會嚴辦,所以您要小心應對,當然委請律師可以幫助您不論在法庭上或書狀,均可多保障您的權益,所以是否委任,您可以好好思考一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恐嚇取財罪得處以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目前既然已收到地檢署的通知,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免偵查庭時做出對己不利之陳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tony 102-05-14 01:24

告訴我該怎麼辦?

我發這信給妻子»»»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

她給我的回信,,,,,,,,,,,,,

你沒有辦離婚還敢講這些話,你要看小孩隨時都可以看,我和小孩在xx住的地方你來去自如,你的戶籍也在這裡,幹嘛要帶小孩去你你的男女雜居處?你的憂鬱症、幻想症還沒治好嗎?有病要趕快治療,免得拖累小孩

明天下午1點請帶兩位離婚證明人到xx戶政事務所離婚簽名字,我會再那裡等你們!我們已分居了六年,同時你也離開小孩六年!你只是有時候會很不甘願的給小孩教育費,並且會跟我和小孩談給生活費的條件,到現在還是要談條件!看樣子你跟本沒救了,因為你不知道什麼叫做『父親』!

你不覺得你的人生真得很糟糕嗎?連孩子的養育都要談條件?你若不辦離婚,我只好到法院訴請離婚!

十五年來我對孩子不離不棄,即使你曾數次致我於死地,對我和孩子施暴力,我也都忍過去,甚至去職場工作,招保險賺錢養家,不辭辛勞,連身體過勞而生病也不敢去看醫生,因為怕孩子沒人顧,如今我已年過五十,體力大不如前,我仍然不敢怠惰,每天睡覺不超過六小時趕緊做該做的事,為得就是把握時間做好本份事,你呢?好手好腳好身體,卻是好吃懶做,每天只想等著客戶上門,不知更加努力,也不知悔恨改!

Txx好不容易考上歐、美交換學生資格,尊重你這位父親而告知的結果,卻是被你威脅阻擋,斷了她的學習路!而今,大部份的同學都已登記到志願的高中,就只有她還不知學校在那裡,你真得ㄧ直不斷的傷害家人還不自覺,反而沾沾自喜,以為疼小孩

該是理清關係的時候了,就是該徹底的辦好離婚

( 我)

Txx 每年的學費NT-160000元多是我給的。妳在工作五年,到去年我每個月給的五萬元這一年我每個月給妳的三萬元妳還不滿意

(她)

留下婚姻沒有任何意義!請於下午1:00帶著兩位證人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第二天

(她)

我已經到了!上ㄧ次的離婚協議書是有效的,不必再帶證人

(我) 上次的離婚協議書無效,如果要離婚的話,需要重新協議。 -,,,,,.

.(她)

我已經問過了,你到底要不要離婚!不要像烏龜!

要從新協議你也要到戶政事務所!我會等到你來!

這件事情暫時先不要說了。因為小孩子也不希望是這樣的。

你不辦理我會馬上去法院訴請離婚,到時就沒有協議的可能!

你不配當小孩的父親!你跟本不知道她們是怎麼長大的,也完全不暸解她們的想法! ......,,,

(我)

但我知道我很愛他們他們也愛我,, 每次接小孩回來。我都陪他玩,我很開心,小孩也很開心,,,,

(她)

我ㄧ定會等到你過來!否則我也會請警察陪同去你家找你

你到底要不要來!

開心又怎樣?對婚姻有用嗎?你我之間已沒有夫妻之實,也沒有感情,離婚是我們要辦的事,你幹嘛要留?離了婚並不會抹滅你和小孩的關係,你還是要給負責養育費!

你不來辦理我就去法院了! ,,,

(我)

你確定到法院去會是你想要的樣子啊,,,

(她)

這ㄧ切都是你造成的結果,兩個小孩已經因為你的無知受到嚴重的傷害,你還想繼續用你的方法摧殘她們嗎?

那就試試看了!我ㄧ定會極力爭取養育責任,如果法院無情,那就聽天由命了!

你孤獨的時候就要小孩陪你!真是無恥!變態!把你的戶籍簽出!不要把惡臭沾污了我的家!法律也不會輸你!還有我因為同情你而讓你簽入戶籍,真是愚癡到家,趕緊將你的惡臭帶走!,,,,,

,(我)

很早就不在你那,,,,

(她)

你等著法院的傳票吧!法院ㄧ定會給我和孩子ㄧ條好的路!

我已同時跟警方備案,如果我和小孩有什麼不測!就ㄧ定是你的計謀!警方也會嚴密監視你!不會讓你逃離法網!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看看你說了什麼話?你真是骯髒到極點,你真是該下地獄!

 您的問題是不是不想辦理離婚登記,以及後續對方請求離婚如何處理?

根據你的描述,你老婆應該是沒有挽回的可能了。你要的只是和小孩間的關係,離婚並不會改變你是小孩的父親的法律關係。協議離婚是比較快速的方式,不必再到法院去大吵一頓。對方如果聲請裁判離婚,法院會看對方提出的證據還有你們在法院的互動狀況來決定是否准許離婚。要不要離婚,並不是法律問題,是你自己人生的價值取捨問題,應由你自己決定。

tony 102-05-14 13:2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根據你的描述,你老婆應該是沒有挽回的可能了。你要的只是和小孩間的關係,離婚並不會改變你是小孩的 ... (恕刪)

陳俊溢律師,您好可以請你留下電話號碼?

阿祥 102-05-12 01:21

我在5月8號的時候 去檢察署開庭

是因為之前1~2月的時候和女朋友吵架 !!

然後女朋友報警抓我 我當時也白癡不走等警察來抓

然後我被抓到警察局 當下被查獲三級毒品K他命 

然後在警局做了筆錄 驗了尿 就自己從警察局離開也沒有被移送分局

後來我收到法院傳票 然後 按照傳票上面的時間檢察署去開庭 !!

開庭的時候 檢察官和我說 我當初所驗的尿液有驗到二級毒品 ...

( 被抓那期間 我有使用安非他命 )

檢察官問我是否有施用二級毒品 我也和檢察官承認 

然後 檢察官和我說 判我勒戒 .. 

在6月10下午2點的時候 過去準備勒戒

當下我愣了 ... 我馬上問檢察官 可不可以讓我申請在外戒癮治療 ..

結果檢察官問我是第一次嗎? 我回答檢察官說 是 !! 我第一次 ...

然後檢察官說  ( 我如果判你在外戒癮治療 ,到時候我一定還要撤銷緩起訴 這樣太麻煩了 )

所以最後檢察官堅持還是拚我勒戒 ...

 後來我和檢察官說 "  拜託讓我在外戒癮治療 ... 過去不懂事所造成的錯誤 .. 可是我現在已經答應家人要好好的重新過生活 ....拜託檢察官讓我在外治療 !!

後來檢察官和我說 " 沒辦法 但我給你最大的優惠就是 你進去勒戒一個月初頭的日子就好 出來沒有案底 "

後來 開完庭 我離開檢察署之後 我又跑回去檢察署 問檢察官 請問我6月10號的時候過來前要帶什嘛

檢察官和我說  " 證件 一些衣服  到時你要在裡面一個多月的時間 ..   阿如果你不懂的話 你可以去問你身邊那些會吃藥的朋友 還是你的藥頭就好了

 

我想請問各位資深的律師

以我的情形我能不能再提出申請在外的醫院治療不要進去 ?

如果可以的話我需要該怎嘛做?必須要透過什嘛管道去做申請 ...

但如果真的沒辦法在外治療的話

現在有人說 進去勒戒 改四個月了 那檢察官和我說那一個多月是什嘛?

還有 檢察官和我說 給我的最大優惠就是進去關一個多月出來就沒案底 ...

我問過許多朋友 朋友都和我說 不可能沒有案底 檢察官是在騙你 !!

 

我現在真的很煩很無助 ... 才來這裡尋求各位律師的幫忙 ... 

拜託拜託 各位專業的律師大人 請幫忙我 告訴我一下 我該怎嘛做  拜託你們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17

你找錯對象,勒戒是法院裁定的,要提抗告

勒戒後是有可能給緩起訴,緩起訴期間沒有再犯罪,就等同不起訴

阿祥 102-05-13 17:44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你找錯對象,勒戒是法院裁定的,要提抗告

勒戒後是有可能給緩起訴,緩起訴期間沒有 ... (恕刪)

律師 不好意思 我不懂意思 ?  

是否可以可以提供我這方面的知訊

James 102-05-10 17:11

4月3日(一個月前)在按摩店內警察進來我已著完衣 之後警察逼我承認我來這家店的意圖  我坦承該店(養生會館)有從事半套性交易服務 並且說我才剛進去 並沒有從事性交易 是意圖嘗試性交易 (但其實我有) 我再做筆錄時 業者一直要我說是被警察嚇到才會承認的 但我都配合警方 今天法院會以<證人>身分傳喚我出庭,即表示該名女子的供詞對我相當不利 法院才會傳喚我出庭。在證據確鑿下,我可能會由<證人>變成<被告> (我在網路上看到的資訊)。 警察局已經給我一張單子 說我這是社會法 上面原因說我是意圖從事性交易 所以並不判罰  但是過不久之後 來了一張傳票 要我上法庭當證人 請問我上法庭 要照筆錄上說我沒有從事性交易 還是坦承說我有作半套性服務 因為偽造罪比違法性交易判的重多了 

還有到時候業者會要跟我談和嗎? 還是我跟業者都不會碰到面? 業者會要我串供嗎? 如果我翻供的話不就是跟法庭/政府作對嗎? 我一定玩不過法律的! 那我要站在哪一邊呢? 要翻供? 要照筆錄的說? 還是就全部坦白說我有做半套性交易?

還有如果業者後台很硬 去玩法院後 要找我麻煩/要我賠他們錢/甚至要攻擊我 我出法院的時候要怎麼辦? 我需要找人帶我去會比較安全嗎? 需要帶什麼東西以便自衛嗎(比如說辣椒水/鎮暴槍)? 或者要帶錄音筆把他們說的話錄下來?

 

                                 感謝您的耐心閱讀

楊小姐 102-05-07 15:31

大家好,

本人在2月收到地方法院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內容有提到"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之行使第212條變造特種文書罪嫌,又被告辯造特種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這又是什麼意思?

但在今天又收到地方法院的傳票,在備註有打"詢問",附記有打"詢問傳票一件",

因本人在第一次以證人身分出庭時就坦承偽造文書,想請教各位有什麼看法

 

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其實就是起訴書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的結果,法院通常極可能直接以簡易程序不再調查證據逕行判決論以有罪並科予刑度,不過,如果法院對於起訴書所載之犯罪事實認為仍有證據必須進一步調查的話,還是會開庭審理的。因此,實務上不乏檢察官聲請簡易處刑的案件最終判決無罪的例子。
本件依您所述情形,應該是法院對於本案起訴書所載之犯罪事實,認為必須進一步調查其他證據,以確定犯罪事實,所以才沒有直接以簡易判決直接論罪科刑,而必須開庭。

至於「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之行使第212條變造特種文書罪嫌,又被告變造特種文書之低度行為應為行使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這段文字是說被告行為在不同階段分別觸犯了變造文書罪及行使變造文書罪,但就論理上而言,變造行為乃係為了完成其後行使行為的部分階段行為(事實上無法想像本件若未先有變造行為,根本沒有文書可以行使),故不另論罪。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小小張 102-05-07 00:14

各位律師大家好

我在聊天室因為取了ID叫(找圓妹價錢密聊天)然被鴿子盯上聊天這是在去年101年12月17日然後在依傳票在今年1月中旬請我去說明是在台中婦幼警察隊下去說明當天承辦員警說這個沒有啥咪乖乖認罪就好最多判緩起訴跟勞動服役而乙那時我想說我認罪就代表我真的有圓阿在做筆錄當然否認警方拿出聊天紀錄跟通話紀錄我就說警方跟我聊天過程有打*多少*我有打這樣類似2.5 2H2S我也有留下我電話是警方打給我叫啥咪*A妹*跟我說要圓嗎?因為過了一段時間自己本身也忘記了這盎警方有構成引誘犯罪嗎?轉送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詢問只問了一句話你這樣ID是有意思要圓嗎要認罪嗎?反正這樣問一直叫我認罪意思只想快快的問以及結案至今真正判決書下來判有期徒刑三月可以易科罰金我很不服要上訴想請教要如何應對?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您的判決全文才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

      1.這部分須先了解實際判決書內容才有辦法進一步判斷,譬如說涉犯法條、對話內容等等。

      2.至於警方引誘犯罪部分,因您先於聊天室打上援交相關訊息的暱稱,這部分似難構成警方引誘犯罪。只是詳細情形還是要實際看相關卷證才知道。

gin 102-05-06 20:29

律師您好:

因為在網路上刊登賣曼秀雷頓AD~之後被強迫下架,也去了衛生局說明,因為是由日本帶回的所以案子又移到調查局,之前也去過調查局了

現在收到傳票下星期要去法院檢察署

我真的不知道不能賣這個東西,知道了也馬上下架.

到目前為止只有去說明還沒有被罰錢或說有什麼處份,請問會被判刑或被關嗎??

真的知道不能在網路在賣了,也不會再犯了,只是該怎麼做才可以讓罰責減到最輕??

懇請律師幫忙回答,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06 23:20
回覆 gin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因為在網路上刊登賣曼秀雷頓AD~之後被強迫下架,也去了衛生局說明, ... (恕刪)

請問您在高雄?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可以推測您未經核准擅自輸入藥品。這規定對於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人員攜帶自用藥品進口者,是不認定為禁藥。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才能正確分析案情,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藥事法,會涉及刑事及行政責任,而調查局所偵辦者為刑事責任,您需小心應對,以便將傷害減少至最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木熊 102-05-05 21:27

我前幾天前往台北地檢署提告刑事案件

但當天從事務官口中得知,案發地不屬於北檢的轄區

雖然北檢受理我的申告,但他們無管轄權

 現在我不想再為這件事煩心,想說撤告算了,因此有下面幾個問題

1. 如果我想遞交撤告狀的話給北檢有用嗎?
   還是要送到有管轄權的地檢署?
   (該案件未分案,案件也還在北檢尚未轉移)


2. 若我馬上撤告,該案件會做怎麼樣的處理?
   不起訴處分或是行政簽結? 馬上撤告後還會寄傳票給當事人嗎?

    (該案件尚未分案、也未開偵查庭)

3. 該案件會先轉移到有管轄權的地檢署嗎?

   還是會先在北檢分案後再轉移?

      4. 該案件還未分案是否可以遞交撤告狀?

隨意提告撤告稍有不慎恐會有誣告問題.

阿晏 102-04-28 12:37

事情是這樣的在幾個月前我有一張易付卡,會辦易付卡是因為去繳電話費時,小孩看到裡面是有小叮噹的贈品,一直吵著要所以就辦了那張卡!

 
然後有一次在外面等朋友,我跟我太太在百貨公司附近座,等朋友,有一位小姐跟我們說要借手機跟朋友連絡,因為她手機沒電,也沒多想就拿那隻易付卡的手機借她,想說易付卡沒差,就借她使用,她使用完她也就還我們!
但在2個月前接到刑事局打來說要我到案說明,我就想說我又沒怎樣,他就問我XXXXXXXX電話號碼是不是我的,我想了一下才想到是那隻易付卡,接著他說我傳簡訊恐嚇一位小姐,內容是"你這個賤人,我有一天會收拾妳",我聽了就覺得奇怪,我沒傳這封簡訊啊 !而且她說的那位小姐我也不認識。然後那位刑警要我到那邊做筆錄,後來我也有去做。

上一個月收到地檢署傳票要到案說明,我有去地檢署說明了,在昨天去地檢署網站查詢偵結公告,被起訴,罪名妨害自由,但我還沒收到起訴書

但因為當初做筆錄我自己有錄音,我有錄到對方的電話號碼,昨天有打給對方,對方說他不追究,不想告,願意和我和解。所以我覺得是檢察官起訴我,因為他一直不相信我簡訊是不認識的傳的。

所以有律師可以交交我該怎麼做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檢視檢察官起訴書,才能進一步分析,您可以待收到起訴書時,攜帶起訴書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王耀星 (Eric) 102-04-28 15:39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不要再提及偵查庭中有錄音之事(此乃違法).並趕快將你受偵查案件的案號告知律師.並聲請地方法院改依通常程序審理.避免遭簡易判決處刑(否則將連第一審答辯機會都被剝奪).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像這種案件

建議你找律師陪同出庭

開完庭後,請律師再幫你寫份答辯狀

就可以很完整的防衛了

小蔣 102-04-28 02:43

之前 2級毒品法官判我 緩起訴 5萬元罰金並戒癮治療還有去觀護人那報到 驗尿

期間驗尿都正常也都有去報到 持續一年多

最近整理房間看到裡面還有一年前剩下的想說處理完要拿去丟 結果被抓..那份量只剩一點點渣

所以我筆錄是說之前有被抓 擺再那剛剛整理時想說把他拿去丟 因為家裡做資源回收垃圾會被翻 所以車廂才會有工具是之前案子的時候沒有丟掉ㄉ.....等

已經過2個多月 現在寄了一張 沒有驗尿報告的傳票 備註寫

務必到庭

被傳人開庭時如不欲其他受傳喚人............填寫後 開庭時交給法官.上一次有報告這次沒有了.

想問一下這樣大部分是不是直接當庭要收押去勒戒呢??

那這樣的話請問會進去多久??麻煩了  謝謝

 

您好,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如於在戒治之後五年內再犯者,規定檢察官或少年法庭應依法追訴,意即須受刑事懲戒,但您內容僅提及被抓到有剩餘毒品及工具,至於是否有施用,仍是檢察官要偵查之情況,建議您來電洽詢,謝謝。

像這種情形,應該是會被撤銷緩起訴
之前的吸食,加上這次的持有

兩罪會合併審理,分別判刑,再加起來執行

建議你還是找律師幫忙辯護

先提起對於撤銷緩起訴的部分提起再議

再守住這次持有的案件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小蔣 102-05-01 00:17

謝謝~

但我想問一下這次開庭市會被直接送去 還是再等開庭ㄋ?馬上執行ㄇ??

這種案件法扶 可以幫忙ㄇ?

可否聲請法扶律師協助,必須進一步看一下傳票上所記載之案由,若本件所涉罪名為強制辯護案件的話,可以聲請法扶律師協助辯護。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shine 102-04-26 23:44

因在網拍遇到詐騙,錢已經拿回了,不過收到地檢署傳票,因上班忙碌不想到案說明,想寄信給檢察官說明已經收到退款,因為上班忙碌不克前往,並願意不追究被告人。但是因為詐欺屬於非告訴乃論,在司法院陳報書找不到適合的陳報書來寫。想請問標題跟內容開如何寫才適合呢?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41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不須拘於格式將事實經過如實陳報即可!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萱萱 102-04-26 23:40

我想請問一下,我不久前有收到簡易判決書,於是隔天我就去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狀,今天我收到了一張刑事傳票,上面案由是『妨害名譽』、應到處所『本院刑事少年、調解報到處』、附記『調解』,請問我一定要去嗎?(我是告訴人)因為上次開庭對方就擺明不賠錢和解,所以我清楚這趟去應該也是白跑的,所以想請問一下我可以不去嗎?沒去的話會有什麼損失之類的嗎?

王耀星 (Eric) 102-04-27 08:32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因是調解程序,若已判定對造絕無和解意願你不去是OK的。建議您攜帶本案全部訴訟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若真的不願前往調解的話,可以具狀向法院陳報不克到庭,並說明對方先前不願賠錢的處理態度,顯無和解誠意。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102-04-26 20:04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一下 我有一個朋友 (他未成年) 他犯了妨礙性自主 但前陣子法院已經判保護管束了 但今天又寄傳票來 這是什抹意思?
1.你先確定是保護管束還是先收容 2.如果是收容 那現在案子才要審理 3.如果是已經裁定保護管束 那你可能要確定是否為同一個案件
shine 102-04-25 21:32

因為在網拍買東西遇到詐騙,所以拿了報案三連單跟銀行申請到退款,款項已經確實收到。但是收到地檢署傳票,但是本人上班沒有時間出庭,因為詐欺是非告訴,所以好像無法撤告。是否可以自己寫個自白書或已經收到款項證名不再追究辦法呢? 謝謝

告訴乃論之罪,確實是沒有辦法撤回告訴。但因為對方已經返還款項,且台端不希望再追究對方的話,仍然可以寫個陳報狀,表明已經收到款項,且因為上班忙碌,不課出庭作證,懇請檢察官可以給被告緩起訴處分或職權不起訴處分之機會,以避免告訴人需出庭之舟車勞頓,或許有機會不再出庭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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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manbox 102-04-25 17:11

我收到一張"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

傳票內容如下:

-------------------------------------------------------

案號案由:   " 來股 102年度偵續字第168號                    案件"

應到處所: 台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1樓

               由本署法警室事指引至第            偵查庭/詢問室

本件被傳人系:關係人

-------------------------------------------------------

我有打"本案聯絡電話"02-23146871去詢問過。

因為接電話的人不是書記官,也不是檢察官,並沒有直接跟我說是什麼案件或案情。

只跟我說,可能與智慧財產權有關。

因為我完全不知道有這個案子。

也不知道為什麼我是這個案子的關係人。

想到這個傳票,就讓我有點擔心...

所以,我想請問一下,"關係人"的意思是什麼?

有可能被列為"被告"嗎?

另外,"偵續字"的意思是什麼?

 

 

希望與感謝您的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偵續字通常是先前檢察官已做成不起訴處分,經告訴人提起再議聲請,高檢署認為應發回續行偵查之案件,因此本件先前可能有第三人列為被告,已收過不起訴處分,現高檢署認為有犯罪嫌疑可能,而發回續行偵查。

至於關係人,目前還不是被告的身分,但是未來不排除被轉列為被告之可能。

建議您可先與律師討論,試圖回想可能相關的事件,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ipmanbox 102-04-25 17:37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偵續字通常是先前檢察官已做成不起訴處分,經告訴人提起再議聲請,高檢署認為應發 ... (恕刪)

您的意思是說,之前已經有審核過其他的案子,而之後又續審。

所以,我才被列為關係人嗎?

續偵字,一般而言是本案的被告之前曾經獲不起訴處分,現在又發續行偵查。

至於您為何被列為關係人,與續偵字無關,建議您應儘量回想究竟有何事件與智財權相關,

未來並不排除將關係人改列為被告,建議您應謹慎處理,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梗銘 102-04-24 22:26

現在因為我還是學生,所以缺工作
幾個月前,有個人打電話來說有高薪工作,當時正缺錢所以沒有多想
他說這是八大行業,所以不要讓身邊的人包括父母知道
工作內容是接送八大行業相關的女生上下班,並且晚上時將他們賺的錢匯給公司
於是他約了我面試,他約的非常的匆促
下午一點打給我說跟我約兩點多在台北某地方(我住在基隆)
並且叫我影印身分證+帳戶影本和提款卡,當時我沒想太多
直到見面時,他叫我準備的東西我都交給了他
但他卻跟我要提款卡的密碼

詐騙集團做的事我沒有很了解
我以為他們頂多拿我的資料去貸款,但我還沒20所以他們也無法拿我的帳戶去幹嘛
當下他好像很急,我沒多想就給他了我的帳戶跟密碼.
回家後跟我女朋友說,他說這應該是詐騙集團趕快打165
打了詢問後之後,發現真的被騙了,但我的帳戶跟密碼在他身上
當天又是假日銀行關了我也不能去停用帳戶
只好先去警察局報案並且去辦卡片遺失
警察說叫我去刷刷看帳本有沒有交易金額
我馬上去了之後,發現多了3筆金額(但我已經辦遺失了)
這時歹徒打給我說,為什麼卡片有問題不能用
我隨便掰了個理由給他,他原本一直打給我,過沒多久就沒再打了
我才知道,我的帳戶被當成人頭帳戶,詐騙集團要把騙來的錢匯進去在領出來

過了幾個禮拜,我又去警察局詢問有沒有人報案
警察說有,叫我等法院的通知
等了幾個月,法院的傳票來了,於是我去開庭
開庭完後法官也沒說什麼,叫我在等
過了2個月我收到法院的信,信上寫被判5年以下
並且信上寫的並不屬實,且也沒寫出對我有利的
我上法院明明都有說

請問這件案子可以再審嗎?或者跟對方和解
因為我也是被害者,我該怎麼辦?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您有可能僅是經過檢察官偵查,您可能對於所收到的文件有所誤解,建議您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釐清本案目前的情況,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hen 102-04-24 09:51

請問各位律師

我於一月底在圖書館誤認傘筒的傘是我曾經遺失的雨傘,

因為那把傘是一般路邊100元就買的到的傘,是同一款式顏色的傘,

在我遺失後(無法確定遺失日期),原本就想說丟掉就算了,反正不是很貴。

後來在同一個傘筒連續2~3天(而且我印象中是沒有下雨的天氣),看到一把跟我遺失的傘同款、同色,而且傘柄處有類似破損痕跡,

所以以為是之前拿走的人歸還而帶回家了,

幾天之後被警察通知被告偷竊到警局說明做了筆錄

警察給我看了我拿走傘的監視器畫面,

經過我解釋之後並歸還了傘,

警察說,就算是誤認,拿走的是別人的東西就算是偷竊,現在也只能等地檢署通知。

我後來我去公所問免費的法律扶助會,是不是要去找原告道歉及和解

律師說,因為我不認識原告是誰,若自己去找他和解,可能會被認為給原告施壓,甚至是恐嚇之類的問題,所以也叫我等地檢署通知。

最近接到地檢署傳票,心裡越來越慌,看到網路好像是說如果事先與原告達成和解,可能會被判較輕的罪,讓我更不知道該怎麼辦,似乎錯過好時機。

 

請問,我就要去偵察庭了,怎麼說會比較好?有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判決?最嚴重會是怎麼樣?我沒有前科,有可能爭取到緩刑緩起訴嗎?

 

希望能儘快得到各位律師的回答~~謝謝!

chen 102-04-24 10:44

再補充請問律師

我有一張我之前遺失的傘的照片,要帶去給檢察官看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確實屬於誤認而取,則並非會構成竊盜罪,所以您可以提出相關證據來證明確實是屬於誤認,以還清白,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主張無竊盜故意,看有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你之前是用同一把傘。

以上供參。

清仔 102-04-20 09:19

   我因為竊盜案現在在等傳票

事情是這樣的.我住大樓早上上班時經過一台機車.發現他置物箱沒蓋好.因為好奇把她打開看.發現有一個包包.看的同時發現車主剛好下來.我一時情急就把包包收起來.之後去公司打卡後把包包送去派出所.說我撿到的.並且留下假的聯絡方式.之後警察找到我.我也照實說了.

請問我這樣刑期會很重嗎?因為是第一次所以心裡很徬徨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20 11:21
回覆 清仔 的發言內容:

   我因為竊盜案現在在等傳票

事情是這樣的.我住大樓早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要看您在哪個法院及是否有要認罪,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部落格底部工具列按"讚"或"g+1",再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與對方和解或找律師協助,應可獲得從輕發落.

alex 102-04-18 20:22

您好,本人今日收到起訴書,深覺無辜,

或許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有過失

但推對方是?維護我太太安全,

事情過簡述是對方先推車撞到我方,

我太太與對方爭論時對方伸手打我太太一巴掌,

之後雙方拉扯中我前去將對方推開,

無奈整個過程行車紀錄器只錄到聲音,

但事後我有拿相機錄到一小段對方身影,

當時對方並無明顯外傷,

第一位檢察官只開一次庭即做出不起訴處分,

主因是對方友人明明在現場,

卻在偵查庭時表示他甚麼都沒看見,

但第二位檢察官卻起訴我傷害罪,

起訴書中完全沒提到對方打我太太之事,

起訴書主要是敘述我承認有推對方,

我岳母及小姨子有陳訴我將對方推開,

以此事證起訴我:

"竟基於傷害他人身體之故意,上前用手將XXX推開,......導致XXX受傷"

完全沒提到是因對方打我太太我才將對方推開,

 

現在是否只能等傳票(開庭通知),

再寄"陳明狀"給法官嗎?

 

草擬陳明狀如下,不知是否合宜?謝謝!

 

 

 

本人XXX於民國一百零一年X月X日,見原告X女士與我太太爭論手推車撞到我岳母之事因,X女士突然用右手打我太太一耳光(附件影音節2.車後節錄巴掌聲"檔案),之後兩人互相拉扯,並見X女士抬腳欲踢我太太,於是快步前去將X女士推開。X女士被我推開後後退並蹲下,立刻馬上站起來斥責我打她,我告知X女士我是將你推開不是打你,而且是因為妳打人在先又要踢人,但X女士堅持說我打他並說要報警,並說是我太太先打她踢他。

 

起訴書指稱,本人基於傷害他人身體之故意,上前去用手將XXX推開,導致XXX因而倒地,而受有左臉部挫傷、左髖部挫傷、下唇部挫傷、左頸部擦傷傷害

本人絕無故意傷害XXX身體之意圖與舉動,事實是我看到XXX打我太太巴掌後,XXX與我太太又互相拉扯,才過去將XXX推開,在推開過程中,本人絕對無用拳頭揮打X女士,而是要推開X女士時,我左手有推到X女士的右手臂,但因對方身體有扭動拉扯,我右手沒推到X女士的左手臂,而是右手手掌下緣前臂處去碰撞到方左邊肩膀處,且整個過程與X女士接觸到也只有這一次,從離開車子過去推開X女士到回來車子收物品時間只有13秒(附件光碟檔案1.車後錄影事發經過),且事發後我方有用相機錄到一段X女士正面身影(附件光碟"4.對方事後身影"),經X女士指認此影像為事發之後無誤,清楚顯示X女士大聲斥責我方且面容並無異樣之處,絕非X女士在偵查庭時所言我毆打她導致她臉部受傷”整個臉都爛掉了”。

 

事發當時,X女士有一友人XXX小姐也在場,但XXX小姐在我太太XXX不起訴處分書結證稱,她在照顧小孩,距離我們有6、7個停車隔的後面,所以看不到也聽不到事發經過,

 

事實是當時XXX小姐是和潘女士一同推購物車,小孩坐在車上,在X女士打我太太耳光,我走向X女士將她推開後,雙方大聲質問時小孩才嚇哭,在光碟1.車後錄影事發經過影片時間為20:41:05清楚可聽見此時小孩才開始放聲大哭,此時X小姐才將小孩抱離推車,因事情就在推車旁邊發生,也就是事情就在X小姐眼前發生,X小姐全程目擊事發經過,且X小姐在事發後告訴我門『您們先走,不要理她』,我們告知X小姐因為X女士說要報警提告,我們只能在現場等,我向X小姐詢問請他說明是否是因為X女士先打我太太在先,我才去推X女士,X小姐在現場先是向我說”雙方都有錯啦”,馬上改口說她都沒看到。在警察人員來到現場後,我主動告知警員有此人證能證明事情經過,我前去要求X小姐前來說明過程,但X小姐一直迴避不願說明,且我方也主動要求賣場人員調監視器來還原事情經過,但賣場人員告知該處無監視器

 

若是誠如X女士所言,是我太太先打他又踢她,然後我又毆打她,在警務人員到場後XXX小姐應該是向警務人員說明過程才是,為何要推託說辭指稱自己甚麼都沒看見,實屬違背常理。

 

而X女士在偵查庭時對我提出的光碟檔案中,X女士在尚未知道我和我太太關係時,還對者我岳母向我斥責”就算我打她(指我太太),關他甚麼事(指我本人)“(如3.車後節錄就算我打他)

X女士指稱他這段話意思是說"就算她有打我太太,也不關我的事,她並沒有打我太太",但事實上X女士是說"就算我打她,關他甚麼事",用詞為非常明確有打人之語意,並非假設性的"就算我有打她"用詞。

 

整個事件本人確實有去推碰到XXX之行為,但本人此舉動是因為XXX打我太太巴掌之後雙方拉扯間,為避免我太太再度受到XXX的攻擊之正當防衛行為,

整個過程也只有推XXX一次後並未再有肢體上之碰觸,且整理XXX女士在事發後出現在車前的影像(5.車前錄影對方事後身影整理)及用相機所錄(4.對方事後身影及節錄相片),XXX之舉止行為並未有任何身體不適、擦拭或撫摸其驗傷單載明受傷部位之行為,懇請法官詳查真相。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0:57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人今日收到起訴書,深覺無辜,

或許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有過失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是有無正當防衛的問題,但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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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偉 (政通人和) 102-04-19 07:07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本人今日收到起訴書,深覺無辜,

或許我的行為在法律上有過失

... (恕刪)

警員既有到場,只需聲請傳喚該警員到庭作證,案發後經警員到場處理時,告訴人身體並無明顯外傷即可

bobo 102-04-18 13:56

律師大人救救我..

我在101年11.12月因車燈故障去修車廠修車

因為車行老闆是認識的

所以我都車子牽去後跟他說完故障的地方就走了

其餘都是用電話聯繫

當時車燈修3.4次都沒修好

電話聯繫然後再將車子牽去維修

今年4月初接到傳票被請去到案說明

才知道對方調通聯紀綠告我電話騷擾傷害

我承認我有打電話給修車廠

就這樣我被轉為被告..檢察官要我拿出修車單據證明

但單據部分早已丟棄了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解決這案子?

這案件好莫名其妙..我也沒騷擾他也沒傷害他阿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須先釐清對方提告的事實內容究竟為何?從您敘述的內容看起來,您似乎根本不清楚對方提告的事實為何?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23
回覆 bobo 的發言內容:

律師大人救救我..

我在101年11.12月因車燈故障去修車廠修車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是如何陳述事實。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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