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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7-07 01:56
大家好 事情經過是這樣 前男友的父親欠了我一筆錢(家人都知道,可以說是前男友母親叫他跟我借的) 分手後避不見面,前男友也騙我說他爸跑路,事實是根本沒跑路 這麼多年來不聞不問,直到我兩年前上門討錢 他爸同意分期攤還,還沒幾次又失聯 最近我和我朋友上門討錢,他家人又在騙我說他們不知道這麼多錢 他爸有在場,因為前男友父母信用都已破產 協議之後前男友弟弟自願簽本票借據給我,幫我督促他爸還錢 還自己留電話給我說沒還告訴他,他會處理 我和朋友完全無恐嚇威脅是他弟弟自願 畢竟當初這筆錢是用在房貸及家人保險等等 現在又失聯了,失聯前媽媽說要用她名字簽本票給我換弟弟的本票回去 還說這筆錢她還,我拒絕換本票,畢竟她信用破產,財產也都登記小孩名下 她說弟弟要叫流氓找我,後來又改口說沒有說了一堆自己很可憐怎樣怎樣 我直接回她當初借錢的時候叫爸爸跟我借,還錢了才在說你們不知道這筆錢的事 要跟爸爸切割什麼的! 現在他們又開始避不見面了,我想請問大家 (1)前男友弟弟在無威脅恐嚇下自願簽的本票借據我可以拿去裁定嗎? (2)我會不會有什麼法律上的問題? (3)我有錄音,及對話記錄證明他們欠我錢還惡意不還這樣有效嗎?
沈恆 (沈律師) 105-07-07 02:06

本票也是有時效的,應盡快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對方有任何抗辯都需自己提出證明,不用猶豫延誤時機,否則讓對方從容脫產求償無門了。

花花 105-07-07 00:23

開庭過三次最近要宣判了

我女兒目前兩歲多跟我住,在離婚裁定前我有取得女兒的暫時監護

對方在最後一庭提出一些文件表示他對女兒也很盡心盡力照顧

但對方在社工訪視時曾跟社工表達願意將監護權讓給我

所以婉拒訪視

請問法院有可能因為他提出的文件而判共同監護嗎??

我想申請閱卷,但書記官說卷已在法官那要寫判決了。

您好:

若依您之敘述,由您單獨監護之機會頗大,但仍有共同監護之可能,要視你們開庭狀況而定,建議尋求律師協助,於閱卷後才會比較明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7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7 23: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主要照顧者,您取得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可向對方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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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北 105-07-06 16:00

各位律師,小弟我今年三月底被抓到毒品,也是生平第一次毒品被抓

到了6月中,收到一封簡易庭寄來的,檢察官裁定勒戒,過沒幾天又收到傳票

好像是觀察勒戒執行書,但叫我去開庭,我想請問,我能否有機會變成戒癮治療,或是有其他的方法讓我改成戒癮治療,我都願意努力去嘗試看看.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6 17:24

您好,

 

1、收到勒戒處分書可提出抗告,但成功機會不高。

 

2、您已收到執行通知書,先前若未提出抗告,表示本案已告確定,無法再做出任何請求。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6 20: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須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向地檢署請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6 20: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請求緩起訴戒癮治療,須於觀察勒戒裁定前,具狀向地檢署請求之,若待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請求或抗告,就沒有機會了。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法律研究者 105-07-06 23:31

大大您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必須先在時限提出抗告

             後續才能爭取改判

             你可以來信zxieff123@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件的經驗

carrie 105-07-06 11:43

律師您好

我因遭人陷害無力償還房屋貸款兩千多萬元,已經向房貸銀行表示請他們扣押拍賣取償就好,去年9月,銀行持我當年申辦貸款時簽立之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並於隔月獲確定證明,惟該銀行至今不來查封拍賣,竟於今年即105年1月無端對本人又提起一件支付命令,請求給付房屋貸款兩千多萬元,經本人向金管會申訴銀行重複請求債權,疑似意圖藉支付命令對本人多取得兩千多萬債權,等於本人將積欠銀行總共四千多萬元,該銀行竟大言不慚的回函告知說只是為了加強保全債權所以提出支付命令,現該支付命令經本人提出異議,已轉入通常訴訟,想請教律師,這家銀行利用一般人不懂法律濫發支付命令藉以詐害債務人之惡行,有無任何法律可以懲罰他們?

重利罪嗎?我只欠兩千多萬,他們意圖用支付命令設計陷害要我多欠兩千多萬,等於是100%的利息在取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6 11:54

您好,

 

1、對方並非以請求利息之名義向您主張返還,是以沒有重利罪的問題。

 

2、建議後續可與律師會面諮詢,以利了解案情全貌,提供您完整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7-06 13:07

本票裁定聲請支付命令或提起訴訟都是合法的,並不會因此變成二倍債權銀行還是只能請求原借款及原定利息的返還。您若確實有欠款未還清,支付命令訴訟您還是會敗訴。

牛弟 105-07-02 10:34

請問
1.親人過世,8位繼承人中其中(甲員)擁有死亡證明,未得到其他繼承
人同意下,申請全部人戶籍資料準備辦理繼承,有無違法
2.甲員未經其他人同意,私下填寫繼承系統表為所有人同意繼承,有無違法
3.甲員私下完成完稅,卻不出示完稅證明及財產明細,有無違法
4.甲員要求其它人無條件提供委託書及印鑑證明,要去銀行領錢,但
所領金錢不分給其它繼承人,有無違法
問題
1.已經完稅,其它人才知曉,其中有人要拋棄繼承,該如何?
2. 應繼分人已裁定繼承人,但卻無法主張權利,該如何?
3.中間是否涉及?造文書,及意圖侵害其它應繼分人繼承刑法
4.甲員不願提供除戶證明及死亡證明等,無法辦理拋棄及調閱財產證明,該如何?
5.發生威脅、恐嚇、詐術騙取、避不見面,該如何?
6.這些未主張繼承之人,事後發生(被繼承人)隱藏的債務糾紛,該如何?
敬請幫助

你好:

可以在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內書面向法院辦理拋棄繼承裁定就何所指,看不出來,若辦理拋棄繼承,就不是被繼承人之繼承人,不會有應繼分存在。反之,未辦理拋棄繼承,仍然是繼承人,可請求分割遺產,原則上可按照應繼分分配。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20條規定,任一繼承人都可以辦理繼承登記,不一定要全部繼承人同意才可以辦理。至於戶政機關申請之資料是否構成偽造私文書,目前資訊不明,無法判斷。 可以自行申請除戶戶籍謄本,死亡證明可以申請補發。 若有恐嚇危害安全、詐欺(係何行為構成詐欺目前看不出來)可以提出刑事告訴。 未辦理拋棄繼承或超過時間未辦理,就會繼承遺產,包括權利及義務,惟依民法第1148條第2項規定,只要在遺產限度內負清償責任即可。
牛弟 105-07-06 11:29
回覆 徐維宏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好:

對方扣住死亡證明,除戶證明,財產歸戶表,遺產明細,完稅證明,繼承系統表等,

即使想辦拋棄都沒文件,顯然要其他人名義繼承,實際拿不到,擔心日後有稅務或不明債務

對方用過去舊的戶口名簿(媽媽過世)所多留的,這樣也可以申辦其他人戶籍謄本

最主要從頭到尾都未告知,因其中有一人改過名字,領遺產時退件才爆發

不然連親人逝世,可能都被瞞於鼓中

RYAN 105-06-29 11:22

某日在上班途中,因該日為雨天視線不明,天雨路滑與一台機車發生碰撞碰撞當時對方機車與人均未倒地,即揮手示意後便騎至機車等待區內等待紅燈,對方也無上前來示意路邊報警,即綠燈後就離去。

 

事後對方報警提告肇事逃逸,但該交通警員到現場,也說明車身無明顯擦撞傷痕,對方有到醫院就醫證明腳有輕微扭傷及擦傷。事後到警察局做筆錄時,對方稱沒收到信件而未到現場作筆錄,有意與對方和解有透過警察將我得手機留給對方,但對方無留他聯繫方式,所以至今都尚未與對方碰過面。

 

從做筆錄至今已過1個多月,都沒收到關於肇事逃逸相關傳票或開和解庭,至今就收到了過失傷害傳票,想請問律師

 

1.是對方無意和解,所以不開和解,所以跳開此步驟直接到偵查庭嗎?

2.過失傷害只要對方提告就一定成立嗎?還是最後由法官判定?

3.過失傷害若要和解和解金額是由對方提出,最後法官裁定嗎?

4.肇事逃逸最後成立與否,都會告知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9 11:24

您好,

 

1、案件經警方受理報案後均會直接移送地檢署,本來就沒有和解程序。

 

2、只要認定就車禍意外需負擔部分過失責任,就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3、法官只會居中協調不會強制和解金額仍是要雙方同意下才會成立。

 

4、已經提告公訴罪額無法撤告,都會有判決書。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王王 105-06-23 23:51

請問律師

通常保護令裁定核發後, 若相對人抗告被駁回, 還能再抗告, 一直抗告下去嗎?

如果是抗告成立, 聲請人方可以提抗告或再抗告, 等自濟方法嗎?

抗告是丟給合議庭審理, 直接就決定駁回或成立嗎?

收到相對人的抗告狀後, 聲請人方需要回答辯狀嗎?

(請問書狀名稱是用 民事答辯狀嗎?)

抗告會開庭嗎?

謝謝律師大大們, 這法律太難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00:47

您好,

 

1、原則上可抗告兩次,再抗告至最高法院後就會確定。

 

2、收到抗告狀後,聲請人可以陳述意見狀向法院表示對方抗告無理由之原因。

 

3、通常抗告程序不會開庭。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21 20:54

小弟於先前娶一位外籍配偶

但是來台一個月設計小弟及家母家暴

女方提告通常保護令,於5/26判決駁回(因未符合通常保護令核發要件「持續性」)

5/27家事法院寄出判決書,小弟5/30收到

今日向承辦書記官詢問,尚未收到女方上訴的抗告

但是書記官表示在忙,女方是否已經過了10日提抗告期限,並未回答。

 

因小弟的委任律師手邊有一個案子是提抗告後,雖然案件裡面是「第一次」發生事情,但是到高院還是裁定核發保護令

 

而不如通常保護令法條「有持續性家暴」,才得以核發保護令

難道這是讓法官自由心證去判的嘛?而且抗告是女方寫訴狀就會二審開庭?還是說女方還要提出新證據才會開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只要對方有提出抗告,基本上法院即會審理,而法官心證確實難以掌握,您方也只能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對方只要提抗告就會到高院,至於是否有持續性等,要看卷內所有證據,仍有一定之判斷標準存在,建議還是要重視,避免後續其他問題。

105-06-22 06:51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對方只要提

依照女方手上證據是「完全」沒有持續性

但是就不知道為何小弟委任律師手邊有一個案件,是一對父子吵架一次,而且才第一次有「衝突」

案件鬧到高院就改成發保護令了..........

這樣豈不是法官隨便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

105-06-18 16:03
您好想詢求協助! 四年前我離婚當時小孩未滿一歲,因當時經濟狀況不穩定所以放棄了監護權,但是有與前夫協議固定探視的時間。(每月二四週六日)不過經常遭前夫任意變更探視時間,但只要能看到孩子我皆配合。一年前前夫再婚並將孩子從桃園帶去台中生活,因此我也配合去台中接送孩子。過了半年,也就是去年十月,前夫寄存證信函給我,告知我因我們雙方再婚避免影響雙方家庭且孩子來我這有時有受傷的情形,要我不能帶回桃園過夜,只能等孩子下課去幼稚園看。收到信函後,前夫電話變空號了,先前前夫也不願透露幼稚園地點及住所。因此完全失去孩子的下落。而我有向法院申請由法院裁定探視方式,經半年裁定下來後,前夫有將孩子帶出,但是小孩半年沒見到我,我跟他說要帶他出去玩,小孩卻很害怕的說我是壞人,跟我走的話她後母會不見。因平常主要是後母再帶孩子。但他們卻給小孩敵母的觀念,導致目前雖有法院裁定,但是前夫以他有做到將孩子帶出但小孩不願意為由拒絕我將孩子帶出。半年前每次接孩子孩子都很開心,半年沒見加上前夫惡意教導。即使有裁定但仍無法接孩子出遊。請問,此狀況該怎麼辦呢?謝謝您!

你好:

民法第1055條之1規定:「法院為前條裁判時,應依子女之最佳利益,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六、父母之一方是否有妨礙他方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行為。」 父親灌輸子女不正當之觀念,導致你無法正常行使會面交往權利,會違反民法第1055條之1第6款之善意父母原則,若情況一直無法改善,可依民法第1055條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之人(監護權),改由你來擔任。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以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權,以解決目前之困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8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如果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的行為或事情發生的話(例如:不當管教、虐待子女、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禁止另一方與子女探視的權利),另一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密碼:(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Tsai 105-06-08 16:16
您好, 我們公司是從事汽車服務業的,去年5月有客戶在借用公司車輛時發生事故,客戶表示願意將車輛直接買斷,並直接簽立與車價相當金額之本票,但除簽立本票及影印證件之外,並沒有簽立車輛買賣合約書或是其他文件,之後客戶開始避不見面,最後找不到人。 去年11月我們已經將本票送法院裁定,不過債務人名下並沒有財產,今年4月申請核發債權憑證。這段期間對方也沒有提出抗告或是債權不存在等訴訟。 想請問這筆債權是否能夠直接轉賣呢? 如果可以的話,想請問要如何判斷收購之資產公司是否合法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轉讓債權,至於那家資產公司,可能要再探聽一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ping 105-06-08 10:17

請問:申請法院支付命令本票裁定判決可以請法院寄送債務人的戶籍所在地及公司兩個地址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