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show 102-02-04 20:20

女方在1/30向法院申請通常保護令,已收到法院家事法庭通知書(2/26出庭),2/4雙方已協議離婚並且至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
家事法庭通知書內容:
------------------------------------------
案由:通常保護令
應到時間:民國102年2月26日
期日種類:調查
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到場時,應攜帶身份證及查通知書向所定法庭庭務員報到,如無法到場,得提出委任書委他人到場。
二、受通知人如就本事件提出書狀時,應將案由、案號一併記載。
三、當事人於言詞辯論期日如不到場,本院得依法命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
事出原因:女方那日堅持要去上夜班,男方抱住不讓她去,拉扯下女方手肘撞到牆壁而擦傷

請問: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萬分感謝,各位律師熱誠的回答,謝謝!

蔡律師 (蔡) 102-02-04 20:50

您應該先做第四點的假設。和解,這點若不能解決,才來談是否要請律師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請先到本所官網按"讚",證明是唯一本尊,然後發文告知已按讚後再詢問,我才會抽空回覆,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2-05 20:08

你如果還想住在原處就必須請對方撤回,對方不撤回的話建議請律師處理

1.男方是否可於開庭前,撰寫答辯狀紙送出?對於男方利場有幫助嗎?

A:可以!有幫助

2.男方於2/26開庭是否可聘請律師協同出庭?或者此次只是調解會,還不需要到聘請律師

A:委任律師後,律師也必須幫你去開調解

3.因上述原由造成女方受傷,法院裁定保護令的機率高嗎?男方該怎麼表現自己並無家暴的意圖及行為?現在雙方還居住一起。

A:這是誤會、誤傷,至於怎麼表現,我們可以幫你研究,原則還是不做作、自然的呈現真實

4.因2/4已辦妥離婚,想請女方撤銷告訴,假設女方願意,則於女方申請撤銷告訴後幾日內,男方會收到撤銷告訴免出庭的法庭通知書?

A:你會收到撤銷告訴書,而不是免開庭的通知書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珮吟 102-01-23 07:19

公公的第 一條恐嚇判了刑法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第2條是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61條違反法院依第14條第一項.第16條3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

請問以上這2條罪是什麼意思?會被關還是罰一罰就不用關??全部罰金又是多少??我婆婆希望公公被關.而不要用罰金了事....以前都是罰金....可是公公一次又一次的吵鬧....請問律師...要如何做才可以不讓公公用罰金換自由..閃過免於被關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3 07:42

您那應該只是檢察署的起訴書吧?您可以委託律師幫忙當告訴代理人或幫您代撰告訴人意見狀給開庭檢察官,將您的委屈一一跟法院陳述。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至於要找哪位律師,還請您自行比價,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用臉書按讚宣傳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官網留言或來電諮詢。

有關您所提問的問題,第一要請你先確認是否係收到由法院寄來的刑事判決書,若是則在判決主文部分會諭知應執行的刑度,若是有期徒刑易科罰金的話,是可能經檢察官准予易枓罰金而免入監執行的....如果只是收到起訴書的話,則有關論罪科刑則必須經法院審理程序後,判決確定其刑度。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謝謝!

林先生 102-01-22 14:30

我有一個朋友 在放款公司上班(有點像地下錢莊) 他利用幫公司放款的機會
假造客戶 騙了公司一千多萬都賭輸了 後來被公司發現 就叫我朋友簽了五張本票共一千萬(六百 二百 一百 五十 五十)並請我朋友的老婆做擔保人 後續我朋友的家人陸續幫我朋友還了將近一百萬 所以現在還欠公司一千萬元整 現在我朋友他們家還不起了 跟公司約定每月要還款二萬元 但公司不肯 因此說要提告 想請問這樣的狀況會成立業務侵佔或是詐欺嗎?
還有就是公司有列出所有假造客戶的資料叫我朋友在上面簽說是造假客戶並且要他簽名 另外就是有叫他爸爸去背書六十萬 但已將六十萬交付放款公司但沒有簽收据

還有就是我朋友有用他姐姐的帳戶把客戶的錢轉到他姐姐的帳戶裡 但金額約二三十萬 還有我朋友有一個帳戶被公司查扣 裡面有我朋友他媽媽匯款給他的記錄 金額約有
數十萬 這樣放款公司說要告我朋友及他老婆 姐姐 爸爸 媽媽等人說是共犯 

請問這樣會成立嗎? 這些人事前都不知情 另如果真的提告會有什麼樣的程序?
還有進入法院審理 如果我朋友家人都不出法庭是不是就會被判有罪?? 還有刑期多久

另外我朋友己經躲起來了 那會被通緝嗎? 
還有這是民事還是刑事 還是公司只能做本票裁定(因為公司放款業務也不合法)

因為這間公司跟警察還有調查局的關係都不錯 還跟我朋友的老婆說會先叫警察調查約談 這樣有可能嗎 

如果先請我朋友的家人去備案可以嗎 另外我朋友手上有相關放款客戶的資料 最後可以憑這些資料反告公司嗎?(但怕被吃案)

請各位大大幫忙 解求他們一家人 我朋友被關就算了 但他們家人也太可憐了

謝謝謝張律師 另外還有幾個問題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等屬於非告訴乃論案件 所以告訴後就不能撤回 4.至於刑度如何 還是要看是否有跟被害人達成和解 像這種如果有和解 應該不至於會需要入獄服刑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2 15:04

一名優秀的律師會跟您說兩個字:「自首」。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於本所官網按讚,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不過,還是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您信任的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林先生 102-01-22 17:33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看起來應該比較屬於涉及背信罪或詐欺罪 2.對方可以依法至警局提出刑事告訴 3.背信罪 ... (恕刪)

 

 

 

如果對方提出告訴的話是所有相關人(就我朋友他的家人 因為他家人害怕都先躲起來了)   都要接受調查嗎?     還是只有就那個欠錢的人呢?     另外放款公司本身的業務性質(放款利率每月利率百分之五起)就不合法了     為什麼還可以提告呢?     我朋友如果以他手上的資料去反告公司 這樣有用嗎?     如果一旦對方公司提起告訴是否就會成立 還是可以請律師答辯呢?     如果欠錢這方提出的合解方式 放款公司不接受 還有其它解決方式嗎?       麻煩你幫我解答了  如果可以是否可以聘請你做為辨護律師呢?

小盧 102-01-19 14:58

律師您好

我家因為機車貸款沒有繳納 
機車已經被分期公司拖回
後來又寄了一張 文票裁定 聲請強制執行的單子

想知道 幾個問題

1 我爸爸本人需要法院去嗎?

2 我有上網查過 但還是看不懂

我們家的財產會被查封嗎?

還是 薪資3/1的償還即可?

3 必須怎麼解決? 

感謝回答!!

 1.執行原則上如果債務人或第三人沒有異議  是不會開庭的   2.債權人可以查封債務財產  如果是在債務人名下財產確實可能受到查封拍賣  如果債務人沒有財產 那就可能扣薪

林智群 (klaw) 102-01-19 18:25

重點是機車在誰名下,如果是你名下,就跟你父親沒關,也不會查封到你家財產

蔡律師 (蔡律通) 102-01-20 12:11

把錢還清,請對方撤回執行。

如果您覺得本人回答詳細,請幫忙Google+1或臉書分享本所官網,若您還有法律問題,可於本所網頁上留言或來電免費諮詢,謝謝。

Barry 102-01-07 02:16

各位懂法律的大哥大姊及律師
我的朋友於上年12月在汽車旅館與另三名友人開趴,被警察臨檢總共搜到一顆搖頭丸,帶回警局時筆錄是說他賣給兩個朋友,但是不熟悉法律的他,當初只是想說只有他被搜到搖頭丸,他就假裝說都是自己帶的,其實其他三名友人都是自己帶的,只是自己的搖頭丸都用光了,沒被警察搜到。其他人做筆錄的時候,其實也是交代的參差不齊,友人B說是A賣給他的,友人C說是A無價轉讓給他的,友人D說是自己昨天用過。現在姑且不論二級毒品是否成陽性。

之後到地檢署開了簡易法庭,友人B及友人C都替A辯護說A跟他們沒有對價關係,友人D則是說都沒看到他們有沒有交易。檢察官還有請B跟C簽一個甚麼類似沒有說謊的紙張,最後檢察官裁定A販賣嫌疑人,三萬元交保。

請問之後開偵查庭的時候,如果A的三個友人都說其實致始至終A都沒有給他們搖頭丸,而是他們自己帶的,只是都用完了,所以才沒有被警察搜到。B跟C會有偽造文書罪嗎?可是當初他們也只是跟檢察官說A沒有跟他們拿錢,記得不是說A是轉讓給他們,那這樣子可以推翻掉A只是自己施用而不是轉讓給友人亦不是販賣嗎?A的三位友人會有偽證罪嗎?還有友人BCD會多一項持有罪嗎?

請各位大哥大姐踴躍幫忙分析解答
如果有問題我會再解釋,感激不盡
他們都是初犯,很後悔,請給他們一次機會!!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這些證言又有什麼用處?能夠證明什麼?

 

至於BCD的部分

先看檢察官的態度會不會起訴偽證

但依我看,這個應該是有空間可以不會構成偽證

 

至於持有,身上有查到的話,應該就跑不掉

沒有查到,就倒也還未必會成立

 

毒品不是好東西,煙也不是好東西

可以的話,勸大家把煙都戒掉是最好不過的了

Barry 102-01-07 03:53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毒犯證言不可信,實務判決對此曾經肯任過

吸毒時,大家東倒西歪了,誰還記得什麼? ... (恕刪)

律師你好

沒有被抓到販賣的過程

那他們說有販賣為何就可信呢?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要好好想一下,為什麼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次才是真的?有甚麼證據證明前面那次是假的,這是才是真的。又BC之前如果有簽證人結文(應該就是你說的那張不能說謊的紙),如果BC再下一次作證時改口,那一定有一次是假的,那假的那次有偽證的風險。

3.檢察官要相信誰,要看全部的卷宗資料,比如說檢察官是否有掌握到監聽譯文?還有abc三人的關係等。再者,你朋友應該知道販賣搖頭丸是重罪,檢察官會懷疑的是,如果沒有賣,幹嘛自己承認???這部分妳朋友的說法恐怕還要再思考一下。

Barry 102-01-07 17:49
回覆 林岡輝律師 的發言內容:

1.請依事實狀況作證,否則有偽證罪或教唆偽證罪的風險。

2.如果證人改口,必須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解析:)

雅萍 102-01-04 15:16

財產分割案件判決後收到法院裁定通知,需支付半數案件相關費用及代墊款項給原告,詢問原告匯款帳號,原告不予答覆,但不知原告身分證號碼,能否提存法院?

102-01-04 11:10

律師您好:

  我有卡債債務問題,不過我的債務是借給別人用而來的,那個人現在已找不到!不過當初我有請他簽本票,而且法院也裁定過了。

所有債務銀行現在都找我,請問現在如果辦更生,但我有這張本票,法院查的到這是我的收入嗎?這樣更生會過嗎?債務100萬不含利息,已4~5年沒理會,本票栽定金額為120萬!(如無主動告知,法官查的到這筆嗎?)

 

1.更生會不會過還是要看整體財產債務狀況 2.債權人有執行名義就可以查你個人財產狀況 不過你另外有的支票 國稅局不可能登入相關資料 所以不可能查出

你這個又不是政府開的本票

本票雖然法院裁定強制執行(123條)

沒有兌現也是沒有用

這個還不算你的收入,國稅局也不會用這張票當作你的收入

 

建議你好好和銀行

如果對方出狀質疑你的財務收入

你若不會回答,可以來電問我

slavatw 102-01-01 02:11

我是民事原告 在損害賠償案中

以相鄰關係民法第794條 . 184條第2項 .定作人過失189條但書 承攬責任建築法第26條69條民法第184條第1項 185提告

訴訟中我又追加被告合夥關係 第667.668.681條

請問律師 :

1. 當庭追加是否要用陳報狀補充說明 ?

2. 這樣追加合法嗎 ? 法官會裁定駁回嗎 ?

3. 法官當庭問我是要擇一判決的意思嗎 我說是 法官的意思是不是 選擇性訴之合併 ?

4. 我的訴訟策略有問題嗎 ?

 

 

林智群 (klaw) 102-01-01 17:02

你這些法條看起來沒有關聯性,沒有具體事實沒辦法判斷,

要追加不是不行,但要有一定合理性

 1.追加有記載筆錄即可  不過還適用書面在具體書面比較適當

 2.應該是構成選擇合併  請求法院擇一判決

綺綺 101-12-30 17:33

請問一下我之前案件開庭檢察官裁定三萬交保

之後因為我收不到傳票而遭通緝

後來我自動去地檢署歸案當天檢察官裁定限制住居

現在案件不起訴那我當初被通緝而被沒入的三萬元交保金可以申請發回嗎?

ELIN 101-12-27 10:09

您好,我於今年九月二十五日借款六萬予朋友,當時她開立了一張等額本票予我,票期為:101.09.25,約定十月十日還款,卻一直拖,到十一月底只還了一萬三千,之後就避不見面,根本無法與其聯繫~於是我於十二月初把本票送法院裁定,對方己躲到其他地方,所以公文送不到,我又到戶政去查詢對方的戶口謄本,再送一次法院,目前還在等法院的公文! 我想請教的是,我最近有拿著法院的民事裁定去國稅局查詢相對人的名下財產的收入,卻發現她己將名下財產移轉他人,故名下沒有財產和收入~那如果我拿到法院的強制執行,我能做什麼要回我的錢?我能查詢她的銀行帳戶及申請扣押她的銀行存款嗎?謝謝~

1.債務人名下已無財產 目前應該也無法執行 執行不到財產 2.你可以思考的是 債務人將財產移轉他人是否屬於通謀或是詐害債權之行為 可以訴請法院將財產移回債務人名下 你就可以執行

ELIN 101-12-27 20:01

您好~我想再請教一下,那我該如何知道對方財產移轉他人是否屬通謀或是詐害債權之行為呢?定義為何呢?如果確定是,又該如何去向法院申訴呢?對方名下沒有財產和收入,難道無法申請她的名下銀行存款明細,再做強制執行的動作嗎?如果可以申請,那請問程序及該向那個單位申請呢?謝謝~

grace 101-12-25 15:30

已拿到本票民事裁定(中華民國101.12.05)

請問我接下來該如何???

這張民事栽定我後續該如何處置及向對方催討債務??

 

至國稅局查債務財產後 向法院聲請執行

grace 101-12-25 16:56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至國稅局查債務財產後 向法院聲請執行

 

那需要要申請對方債務人所得ㄇ ??

申請後的資料寄給法院就OK了!

等待法院依法執行?!

 

1.也需要申請調債務人的所得資料。

2.要撰寫強制執行聲請狀,檢附上開財產及所得資料,並繳交執行費用後,法院才會執行。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番茄 101-12-24 03:11

律師您好:

我的問題如下,尚請指教,不勝感激。
我於日前外出旅遊數日,期間無法收看慣看之電視連續劇,因此在網路平台張貼文章徵人代錄當週週一~週五的特定節目(有指明劇集名稱),酬勞言明為為每集兩小時100元,共五集500元,郵資與包裝材料另計(對方報價)。要求的方式是線上傳輸檔案,如無法則燒錄光碟郵寄。非常迅速地徵得一人後,此人也主動承諾說會燒成光碟並於12/17寄出。當時雙方同意先交件後付款。

旅遊回來後向對方詢問進度,對方才告知此劇集已於週四播出完結篇結束,因此只錄了四集。經查證後確實如此,因此我認為酬勞應依照原本說的每集100調整為共四集節目400元。此時對方不高興了,認為與當初說的金額不符,且是我提供的資訊有誤,便要求改為先付款(四集節目400元+郵資30+包材與光碟費用30=460元),他收到款項才願意寄出物品,同時還說公司休假也沒扣薪水,應比照辦理,並威脅說我提供的薪資不符勞基法最低基本工資每小時103元的規定,甚至說我調降薪資構成「詐欺罪」。
但我認為即使我資訊有誤,節目名稱(以下稱A劇集)當時已指定,既然節目換檔,合理判斷新戲非為當初約定內容即不應錄製,既已以A劇集名稱委託,而非某頻道特定時段,怎麼可能換成B劇集需求仍相同。勞務(委託件數)比例降低,薪資依比例調整應為合理要求,對方堅持仍須全額500照付才不合理。因對方要求改為「先付款後交件」,我說要先付也不是不行,但希望他知道這與當初雙方約定之「先交件後付款」不符。
怎料至此對方惱羞成怒,一再強調薪資當初寫多少就是多少,不能因為少一集少給錢,並一口咬定我調整薪資和時薪過低違反板規和勞基法。我覺得當初對方在我發文徵人三分鐘內即神速回信應徵,甚至主動提出要幫我剪廣告及約定寄件日期,顯見當初他並未對此酬勞水準不滿,且雖未註明「論件計酬」四字,但都說一集100了,顯然是外包案件而非論時薪的打工,現在卻因節目短少會影響總酬勞就說我詐欺、揚言寄存證信函、走法律途徑解決,態度惡劣,因此我也不願同意他更改要求,仍請他須依約「先寄件後付款」。
他卻自行開出四個方案要我擇一遵循辦理,並稱「請你自己不要提方案,選擇後即無法逕自變更,也不要不回,如違反上述我直接視為你選擇方案1,如薪資未如期收到視為違約,我直接寄存證信函,交由勞工局或法院裁處,到時要求薪資費用絕對會比下面方案還多」
1.他12/23早上先寄出共兩片光碟後提供郵件編號供查詢,我須於他指定時限內付款,$103(基本時薪)x2(時)x4(日)+60(郵資包材費)= 共計 $884;2.共四集兩張光碟分兩次寄出,他12/23早上先寄出前兩集、提供郵件編號後於時限內匯款$500(徵人文內所言工資)+100(兩次郵資包材費)= 共計 $600;3. 他12/23將幾秒鐘的影片片段上傳至網路證明有錄影成功,然後我於時限內付我同意的金額460,他再將光碟全數一同寄出;4.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但他沒空不想,如果要的話也可以,時間地點由他決定(我們不在同縣市)。
以上方案,不是「先付款後交件」就是「先交件後付款,但大幅漲價」,而且全部「限時匯款」且時限全都在他提供郵件編號的「隔日」,並稱「寄送延遲或遺失不關我的事請找郵局」,他就是要在時間內收到指定的薪資,「否則視為違約」,若違約就由勞工局或法院裁決;匯款金額不可低於他指定之方案,「否則視為違約」;而我若不從中選擇或未於信件當日回應,即自動視為同意他的方案1;我若另提主張,也視為同意方案1!
我覺得他姿態之高前所未見,根本不是要協商,只要我依他的方法辦事。且他指定的匯款日期皆為寄件的隔日,依正常郵寄速度非常有可能屆時根本尚無法確認收到;而且若真的郵件出狀況,郵局要賠也是賠給寄件者,他的方案根本完全利己。而且「違約」乃有約在先,未先有雙方合意既無「約」何來「違」?還不准我提意見?
我當然不同意,另提了我的版本,主張依前約「先交件後付款」,不管是網路傳檔或郵寄光碟皆可,但無論如何我不會付高於原議定合理的460的價碼,要不然也可選擇取消交易。他便聲稱我此舉「違約」,視為選擇了他的方案1,他將於12/23寄出所有光碟,並限我於12/24下午3點半前匯出他所認定的884元。
我認為他根本無理取鬧,便回信說我不願意繼續這筆交易,請他不要寄出光碟。但他仍強硬將光碟寄出(還自稱提早了一天),擅自給了我郵件追蹤碼叫我依時限匯錢。
我認為他單方面自說自話的要求沒有效力,以下是我想諮詢的點:
1. 當初明確指定要錄的是「A劇集」而非「某台某個固定時段」,固然是我的資訊有誤,節目比當初說的短少一集,但既然勞務減少、酬勞也是依比例調整,仍為一集100而並非調降,此調整是否合理?(本來徵人文就有寫「一集100,共500」,節目換檔後他也未錄製新戲,足見以劇名理解無誤)
2. 我已明白此例為發包承攬,不適用勞基法最低時薪(103元);對方在網路看板上就此事提問,已有人點出此點,他不知是否故意裝作沒看到,現他已寄出光碟,卻仍強硬主張他所提之最高價碼884元。
他當初應徵即已表示同意此酬勞水準,事後卻因集數短少便多所刁難,擅自改套用最低薪資坐地起價、限時支付、擅改約定為「先付款才交件」,甚至不准我提自己的方案,皆為自說自話,與最初約定不符,我可否據此認為他違約?他這些行徑已構成我莫大困擾,我認為他主張情事無一合理,態度更是十足惡劣,已非常不願意與他繼續這筆交易。我是否可主張他違約而解除此約定?即使我告知不願收件,他仍擅自將光碟寄出欲逼我付款,我可否直接退件拒收(掛號)並不支付任何款項?
3. 或者,如果我確認收到物件且錄影無誤後,依最初約定之合理價碼460(四集400+郵資包材共60)匯款給他,若他仍繼續無理取鬧糾纏,堅稱我未依他方案辦事(金額有誤、未遵守他的時限等)「違約」,甚至真的寄存證信函,我可否據我已履約之事實,對其他騷擾一概不予理會、回應?
我理解存證信函任何人都可以去郵局寄,但它是存證「此事已通知」用的,未經雙方合議同意、單方面自作主張的事項,本就無法迫使另一方履行。他通知我光碟已寄出並附上追蹤碼時,除強調勞基法「最低薪資」外,還指定如須交由法律裁定,他指定台中地方法院、我不得異議!雖然我認為他不至真的走法律途徑、只是唬唬人,一來他根本站不住腳、二來興訟負擔與此案金額的幾百塊根本不成比例,但我怕的是他如此強硬難以溝通,要是真的吃飽太閒有甚麼後續動作,我還必須花時間心力跟他耗!
4. 此項跟爭議本身較無關,仍順便請教:委託代為錄製電視劇供自己補看之行為,是否在法律上的合理使用範圍內?可能屬於「重製」,但既未販售圖利,也非全劇錄製,僅是其中幾集而已。

敘述繁雜尚請見諒,非常感謝您的回應!

林智群 (klaw) 101-12-26 22:05

基本上這麼小額的糾紛並不建議採取法律行動

阿浪 101-12-21 19:57

律師你好.我之前97年有聲請債務更生.法院也已通過更生.之後因為金額的關係一直無法確定.在今年101年10月16日於高雄法院就聲請免責一案進行開庭.於101年11月19日寄來一份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因我看不懂是否有確定免責?請律師幫忙解答一下.正文如下 本院就聲請人馮某某與債權人萬泰銀行(以下有九家)間101年度消債職聲免字第9號聲請免責事件.於101年10月16日所為之第一審裁定.業於101年11月19日確定

Barry 101-12-18 21:51

各位律師好,我朋友被檢察官裁定二級毒品販賣嫌疑人,請問如果開庭那一天,他的友人都證實他根本沒有販賣而只是轉讓,而且是朋友自己跟他要的,他是初犯,請問被判緩刑的機會大不大呢?他才剛出社會,而且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不會再犯。還有第一次吸毒被抓,可以求法官讓他們去醫院治療(如果他們表示很有悔意),而不是勒戒嗎?法官會不會不相信他們第一次施用而另外再請檢方去驗他們的毛髮?

謝謝解答,感恩不盡。

基本上檢察官會把妳朋友起訴,起訴的卷宗裡面一定有證據認定你朋友有販賣二級毒品,但可不可信要閱卷後才知道,所以建議你委請律師或由公設辯護人閱卷了解相關證據後,才能評估你所問的,如果他的友人都證實他根本沒有販賣而只是轉讓,法官是否會相信??

當然,如果法官相信了,認定你朋友只有涉嫌轉讓二級毒品一次,因該罪之刑度為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且如果妳朋友在偵查中有坦承此部分,在審判中也坦承轉讓的,加上沒有前科,是有緩刑的機會的,但至於大不大,還是要依具體個案而定。

又,第一次吸毒被抓,原則上無法求法官讓他們去醫院治療,且檢察官如果認為被告是第一次施用,而聲請法官裁定者,法官通常不會另外請檢方去驗他們的毛髮。

法律常識可至:佳誠律師事務所

Barry 101-12-18 21:50
張景堯律師你好,我朋友被檢察官裁定二級毒品販賣嫌疑人,請問如果開庭那一天,他的友人都證實他根本沒有販賣而只是轉讓,而且是朋友自己跟他要的,而且他是初犯,請問被判緩刑的機會大不大呢?他才剛出社會,而且真的不知道這麼嚴重,不會再犯。還有第一次吸毒被抓,可以求法官讓他們去醫院治療(如果他們表示很有悔意),而不是勒戒嗎? 法官會不會不相信他們第一次施用而另外再請檢方去驗他們的毛髮? 謝謝解答,感恩不盡。
1.施用部分 如果沒有相關前科 就是第一次施用 可以請求檢察官是否院外治療就好 2.販賣部分 法官會綜合各項證據判斷 而不會單以購毒者的證詞為依據 所以就算買毒的人說沒有對價關係 只是單純轉讓 法官未必會輕採
Barry 101-12-17 01:01

各位律師好,我的友人於近幾日在旅館內被警方臨撿到一顆搖頭丸,並且事後承認有轉讓搖頭丸給其他友人,在驗尿搖頭丸k他命皆是陽性反應。他並不曉得搖頭丸是這麼嚴重的事件,非常後悔不已,而且決心不再碰,這是他第一次實施毒品(初犯),之前也沒有任何的前科紀錄。檢察官裁定三萬元交保,被判毒品販賣嫌疑人。請問我朋友以現在這種情形開庭後最重可以判幾年,最輕有辦法緩刑,讓他改過自新的機會嗎?請多多解答,感激不盡!請盡量用白話的方式,我大致上都有上網爬過文,謝謝。

 

1.施用部分第一次被抓 應該就是觀察勒戒 2.轉讓二級毒品部分 如果沒有對價關係 是可能爭取到緩刑 不過還是需要看個案而定

陳品桃 101-12-12 09:12

已被收押禁見119天即將期滿四個月

目前委任律師都還未收到開庭通知

那不就不符合

在偵查中延長羈押期間,應由檢察官附具體理由,至遲於期間屆滿之五日前聲請法院裁定

這項規定?

還是說這項規定只適用在兩個月的延押呢?

當初8/16被裁定收押禁見,如今12/16要滿4個月期滿

但遇12/16是週日,如真會開庭,是該在12/14做最後起訴審判嗎?

1.偵查中如果有羈押 期限最多就是四個月 檢察官通常會趕在期限之內將被告起訴 不過當然不排除以具保停止羈押方式處理 2.你可以打給書記官詢問目前檢察官有什麼指示

小謝 101-12-11 16:45

各位律師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今年2月借了同事25萬對方有開立本票給我5張各5萬元,但後來他9月離職了,電話就開始不怎想接,到了12月甚至完全不接也不回,目前本票的期限都已經到期,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現在該怎麼做呢?

是要去法院申請"本票裁定"還是"支付命令"或者"強制執行",我該怎麼做會比較省時又有效率可以將這筆錢要回來?

如果到時對方提出異議呢?他能死賴說他沒藉這筆錢嗎?本票是他自己開的也有手印我自己是沒有親自對過他的身分證,也沒有他的身分證影印本但本票上面他的資料應該是正確的。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解答疑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12-11 16:57

先去聲請本票裁定,拿到裁定後就可強制執行。最好還要有資金流程,以免對方耍賴。

DERAKY 101-12-10 00:10

 我朋友跟人合夥開店

後來發生一些事情 簽了5張本票

但是從頭到尾 他們雙方姓名都是我寫的 沒印章沒手印 有地址

請問這樣本票有效嗎

因為對方在網站發文要砸店 我朋友怕錢給了怕被砸 不敢在給下去.....

有拍照存證 這樣有效嗎?

在問 這樣我會被告違造文書嗎 

要是他申請本票裁定有用嗎?

 

如果沒有經過授權 本身也沒有權限簽發 可能有偽造有價證券的問題

DERAKY 101-12-10 14:15

 那麼張律師 我在請教一下....

當時寫本票 我朋友在場我幫他寫的 對方不在場 他連一個字都沒寫 連簽名也是叫我幫他簽的

因為當時他本人不在場

他在網路揚言有人要來砸店  還說][等錢拿到再說] 這樣是否有效控告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本票部分,您確實有可能會涉及偽造文書,此部分您可以自首,以求減輕量刑.

至於對方說要砸店部分,已涉及恐嚇,您可以對他提出刑事告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董家傑 101-12-09 12:04

今天8月1號在台北開完小孩監護權的庭說等裁定書等到現在我都沒收到...我前妻說他收到判給他了...可是到現在都沒履行探視權....就連我爺爺過世了我傳簡訊求他讓我帶回去上香 他也避不見面

1.你可以打電話給承辦書記官詢問案情進度 2.如果只是一審判決 你還是可以依法提出上訴 3.縱使監護權屬於對方 你還是可以有合理會面交往的權利

ABC 101-12-08 13:51

我是被告,一案件經由檢察官裁定不起訴,但原告提出再議申請(我打電話問書記的)

想問再議申請的話,被告會收到通知嗎?(再議成功或是再議駁回)

還是再議申請成功的話,被告就會直接收到傳票開庭?

或者再議駁回被告也不會收到通知嗎?

謝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1-12-08 16:56

除非再議成功再開偵查程序,不然被告不會收到通知

MATT 101-11-30 13:15

9月初時被抓到服用搖頭丸(初犯)

當初刑警跟我說等開偵查庭通知

且依照我的狀況應該是緩起訴戒癮治療

但今天收到裁定勒戒裁定

儘管客觀認定上是有陽性反應,我當下也有承認

但裁決書上寫的很多都和事實不符

說我"矢口否認"以及服用安非他命...

如果今天有開偵查庭了那我就認了..

可是裁決書上很多主觀認定都和事實有出入

請問該怎麼辦....有辦法提出意見或是要求開偵查庭嗎...

1.施用毒品現行法採二軌制 觀察勒戒或戒癮治療 檢察官有一定權限認定 2.檢察官調查完畢事證明確即可下處分 未必一定要再開庭 3.還是先提出抗告

sally 101-11-30 10:33

由於有加工款未付 現在對方要求先將庫存材料寄回,才要對帳及付款,但我們希望他能派人來清點但他不願意,只叫我們要寄回,並表示如不遵照他的吩咐將由法院裁定.

林智群 (klaw) 101-12-01 01:19

你可以主張同時履行抗辯,在對方沒有給付款項前拒絕交付材料

sumi 101-11-22 12:25
律師你好: 剛剛我有跟法扶的人說我要指定你做我的律師,不知道他們有跟你聯絡了嗎? 因為我覺得這個案子也拖太久了吧!我10月2日自己寫起訴狀和訴訟救助而裁判費部份 都裁定准予暫緩了,可是遲遲未傳出庭...而且勞動檢查處的人也到公司開罰了,位什麼就是沒有傳我們出庭?我到現在都沒有工作收入,車子拿去典當...月底還有8天又要繳利息了.手機也限制外撥了... .我也不敢讓家人知道與擔心......已經無路可走了..為什麼就是無法叫資方立刻給付,我只不過是要回我該得的.有這麼困難嗎?
高雄法扶有通知我有一勞工案件 應該是你申請的案件 法扶應該會通知你拿相關資料到我們事務所 你再跟我聯繫 0953973887 所址 高雄市新興區七賢一路293號3樓之2
Wusir 101-11-18 15:48
律師您好: 本人於84年4月26日,因購屋糾紛被迫簽發本票九張,金額共計290萬。持票人於85年將其中285萬元本票先行裁定(85年度票字第8141號),並於87聲請強制執行,87/10/26取得債權憑證(87年度民執丑字第19808號)。(其後每三年內均取得債權憑證) 請問:這在時效上有問題嗎?其債權如何? 本票裁定未經強制執行,其時效中斷與否,到目前為止,還沒有聽到很正確的回答。 但根據從Yahoo搜尋進入「本票裁定時效」,會出現以下結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其後每三年內均取得債權憑證,則其時效即尚未逾越,對方仍有權向您請求,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Wusir 101-11-17 03:33
律師您好: 本人於84年4月26日,因購屋糾紛被迫簽發本票九張,金額共計290萬。持票人於85年將其中285萬元本票先行裁定(85年度票字第8141號),並於87聲請強制執行,87/10/26取得債權憑證(87年度民執丑字第19808號)。(其後每三年內均取得債權憑證) 請問:這在時效上有問題嗎?其債權如何? 另請教: 貴大律師在台中可執業否? (本件頗急,請 大律師不吝點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7 13:15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涉及本票時效,持票人對本票發票人時效是三年,聲請強制執行等同消滅時效中斷,重新起算三年,所以,本件時效並無問題。至於債權部分,建議您拿契約找信任的律師討論訴訟方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Wusir 101-11-16 23:00
律師您好: 本人於84年4月26日,因購屋糾紛被迫簽發本票九張,金額共計290萬。持票人於85年將其中285萬元本票先行裁定(85年度票字第8141號),並於87聲請強制執行,87/10/26取得債權憑證(87年度民執丑字第19808號)。(其後每三年內均取得債權憑證) 請問:這在時效上有問題嗎?其債權如何? 另請教: 貴大律師在台中可執業否? (本件很急,請 大律師不吝點化。謝謝。) 吳家駿
1.一般債權時效為15年 不過如果因判決或其他與確定判決相同效力之執行名義確定之債權 時效重計時間則為5年 2.要先確認債權人是否有定期換發債權憑證 3.律師只要登錄各地公會 都可以在各地執業
grace 101-11-13 11:22

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之送達代收人、送達處所是填寫我本人

是否一定由我本人簽收

還是如同一般掛號信件

郵務人員不審核

有人簽收即可

強制本人親自簽收

沈恆 (沈律師) 101-11-13 14:09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黃小均 101-11-06 17:47
律師:您好,我們(樓上)收到樓下的向法院提出的假扣押裁定,樓下他僅檢附「照片、室內裝修公告、估價單」,其假扣押理由是「內湖區公所調解不成立證明」,法官就裁定假扣押,我們打算提抗告,因為1. 照片是樓下牆壁漏水照片,也無法證實與我們有關;2. 室內裝修公告是我們8月份要裝潢客廳天花板的公告,也與漏水無關;3. 估價單是樓下找抓漏公司到樓下堪驗修漏水費用(未到樓上堪驗過)。我們認為上述三項都是不債權憑證,也無法證明我們跟樓下有債務債權關係;另外,我們想指出「相對人並無舉證我們有浪費財產或是隱匿財產之情事,因此無日後無法執行之虞」,向法院提出抗告,這樣可行嗎?因為樓下很無理,根本還沒判定漏水來源是我們,就向法院提出假扣押,法院理由是說,樓下有提出擔保所以就同意樓下的假扣押申請,這樣合理嗎?
沈恆 (沈律師) 101-11-07 03:23
「相對人並無舉證我們有浪費財產或是隱匿財產之情事,因此無日後無法執行之虞」,依您所述,可能針對此點提抗告才有勝算。但應注意相對人不須舉證「證明」浪費財產或是隱匿財產之情事,僅須「釋明」即可,假扣押要件審查並不會太嚴格。
aa104 101-10-23 15:54

大約一年前~~弟弟幫 朋友的車子貸款當了連帶保證人....
朋友每個月都有還錢...
今年 9月份開始沒有還!
朋友也不知去向...
10.1收到存證信函...說五日內付清車款.否則要多付協尋車輛費用35000....
今日10.23收到10.17發出的民事裁定...
說要支付本票裁定的票面金額34萬...
如有不服...10日內抗告
如果是變造...20內確認債權不存在...


問題是
1.原車主早就還了一年多的車貸了~~怎麼還會是原本票金額
2.弟弟說他好像沒有簽本票.只有簽連貸保證人..去問銀行!銀行也不明說.只說如果你覺得沒有簽名就去抗告阿..民事裁定上面相對人就是車主跟我弟.這樣是什麼意思?

3.車輛連找都沒找...直接裁定...這樣合理嗎??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陳琳琳 101-10-19 14:40
律師您好: 如施用的是二級毒品,已被裁定送其觀察勒戒 那還可以申請易科罰金或服勞動役嗎? 是初犯並未是累犯. 如已被追緝當中,可向檢察官申請取消通緝或者是勞動役或罰金等等來取代勒戒嗎? 而被裁定結果是觀察勒戒兩個月
第一次施用 目前方式就兩種 觀察勒戒或院外戒治 沒有辦法以罰金代替
無心 101-10-11 12:09

在請問律師,裁判書上記載是判刑3個月如準易科罰金1日一千,但收到的執行書上記載卻是判刑3個月如準易科罰金1日3千?

如此 我朋友是該

1.刑事陳報狀給執行檢查官,請求重新裁定執行罰金金額及重定執行日期?

2.遞狀裁判地院  聲明異議?

                                    懇請律師解答 謝謝!

先確認法院判決書內容

另外對檢察官裁定書作抗告

小豬 101-10-04 16:33

我於去年9月初跟債權人借了20萬且簽下本票,約定月息10%,被預扣實拿18萬,後來因周轉有問題無力再支付利息,一直拖到隔年3月,中間經歷6個月,2萬x6期=12萬加本金,其告知我欠他32萬

我只好請一直拖欠我貨款的廠商先開32萬的支票給我應急,但他開的是3個月期,我只好拿這張去還債主,他說3個月後到期,要3個月貼現息,我又欠他以32萬計息的10%的利息3萬2x3=9萬6

3個月後,積欠我貨款的廠商跳票,債主說我欠他32萬+9萬6=41萬6千的本金,每個月我還支付他利息,4萬1,但是我薪水沒4萬1,我也只能付2萬,不足數2萬1轉為本金,不過他要求現金且不得用轉帳或其他方式付款

最後我無力支付他利息,大約一個月沒付,他跑去法院申請本票裁定支付命令,當初忘了跟他收回本票,以為支票給他就可以,結果他反而2張都拿來告我,我是很有誠意想跟他協商,不過他似乎吃定我,連忘記收回的本票也想撈一筆,而且每次給他的利息都沒記錄,實在是因利息過高已無力償還,請問我要怎麼處理?

對方是職業放款的,他要求我支付利息一定要以現金交付,且支票背書,之前有要求他每次收利息要簽名,他不肯,應該是怕留下重利的証據,由於很多資料都沒有,我有舉証上的困難

林智群 (klaw) 101-10-04 17:01

建議先對支付命令異議,起碼有機會將金額壓低,否則一旦確定就很難處理,

至於本票部分也不是不能抗辯,

總之不能讓對方借一筆錢卻可以討兩筆的金額,

至於舉證部分,建議跟對方談的時候錄音證明對方確實拿了很多利息

蕭宇軒 (蕭律師) 101-10-04 17:0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小豬 101-10-04 17:28

 您好

是還沒超過期限,我已經送出抗告狀和支付異議,只是目前對我比較不利的是,我很多記錄都沒有,包括每期給他的利息記錄,他的優勢是手中握有我的本票支票,還有我名下並無任何資產,能扣的只有上班的薪水,不過因為他擺明坑我,不想給他扣

小小豬 101-10-02 12:16

請問律師

我在民事訴訟一審中追加被告

剛剛問書記官他說 : "法官裁示將繕本寄交追加被告命其答辯 "

但是沒有給答辯期限

請問

1. 法官這樣就是准我追加被告的意思嗎 ?

2. 不管法官准不准我追加被告會在判決前另外作出裁定嗎 ? 還是會寫在判決書中 ?

3. 這樣的話下次言詞辯論庭追加被告是不是就必須出庭答辯 ?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01 101-09-23 00:41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 (定應執行刑)為以下2裁判:犯罪日94年,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以及犯罪日99年,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年犯的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想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更定執行刑“或“定應執行刑“呢?是否能再縮短一些刑期~
沈恆 (沈律師) 101-09-23 02:34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01 101-09-21 09:36
目前收到的刑事裁定為以下2裁判:判決確定日期為101.01.05:1.詐欺減為有期4月,2.詐欺有期6月,3.恐嚇減為有期1月15日,4.誣告減為有期2月。以及判決確定日期為99.11.15(此案已繳完罰金):5.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6.國家安全法有期4月。以上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一年6月。已於101.06.01入監執行。

被告在100.03.24犯酒駕,是在其入監執行後才全數繳內罰金,判決內容為以下:判決確定日期為100.07.21:1.公共危險有期6月,2.違背安全駕駛罰金7萬易服勞役70日,3.妨害公務拘役40日,妨害公務拘役20日,應執行拘役50日。

想請問的是,酒駕這條是否能和上面定執行刑的一起聲請定執行刑呢?

 一、只要在判決「確定前」犯數罪,就符合刑法第50條數罪併罰之要件,依據刑法第53、54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為判決之法院聲請定執行刑。

二、依文中所述,數個犯罪行為應皆為判決確定前所犯之數罪,就算其中一罪已經繳完罰金,還是可請求檢察官向最後判決之法院裁定應執行刑,併合執行。

陳小冷 101-09-12 12:14

您好:

我在這間公司100.8/23到職,101.8/26正式離職
平日上班時間9.30-20.30 共11小時
假日上班時間10.00-20.00共10小時
月休八天

離職後,至勞工局得知公司未給予加班費,因此申訴,並未到勞動處檢舉
勞工局安排明天將進行調解

今天收到公司發的存證信函要求賠償
商品盤差114462元+作業疏失6950元+業績獎金相關津貼勿發多匯31549元

共152965元   文到三日內依簽訂之員工受聘同意書、員工切結書清償,否則遞狀申請強制執行

這真是莫名其妙的舉發..盤點完有簽訂過作業疏失罰款..但未造成扣錢
這算欲加之罪嗎?

 

公司第一封回信如下:
[門市加班費的問題,之前台南崇德門市的離職人員江綺與韓孟?,已讓我們領教過了,我們上了幾次法院,最後法官的裁定有利於公司,就是採信公司的說法,因此我們並未違法!之後為了避免誤解,新進人員皆已改採分別列出的方式,但原舊人制度考量異動可能反遭誤解而未主動協商調整,不過早已於薪資單加註已內含 (工時&團績獎金v.s. 3,747 取其大者)(已不低於勞基法的最低工資)先讓妳知道一下~

 月休8日,每月工作約22天,每天09:30~20:30 (不考慮週六、週日的較少時數)=11小時,扣除午、晚用餐各半小時,等於每日10小時x22天=220小時,法定工時2週14天84小時x2 (28天) +8小時(1天)+8小時(1天)=184小時(30天)

 220-184=36小時

 18,780/30/8x36x1.33=3,747元

而且已有很多法院的判例說明,公司無論以什麼名目給薪或獎勵性質的加給津貼,只要員工的總領取所得合計不低於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資,就沒有違法,特此先行述明。 我自認妳在職期間,我對妳,能給的我都已儘量主動給...至於妳的疑慮,在職期間為何不先說清楚、講明白呢?而且,請問是不是我哪裡有得罪妳、讓妳不滿的地方? ]

 

[爭取該有的權益,不是預藏禍心,預謀續待這家公司, 不於當下及時反應疑慮(此舉其實已代表了雙方皆同意計薪方式)。 回想當初妳進公司時,紹榕曾經回報妳不ok,是我給了妳機會! 妳對我的回報竟是如此? 若妳仍執意續行不明理舉措,本公司亦會對妳採取相關損害賠償!]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毛毛 101-09-09 17:11
DEAR 律師,   您好, 我跟我老公已經辦好離婚, 女兒的監護權歸我. 但男方的親友知情後不但不能接受, 還揚言不付女兒的扶養費, 也不願承認監護權歸我的事. 另外還恐嚇我要把小孩強行帶走. 請問我該怎麼辦? 若他們真的把小孩帶走我報警有用嗎? 可以馬上把小孩帶回來嗎? 男方現在還要求我要寫承諾書, 若我再婚, 小孩要無條件還他們. 而且他們想改共同監護. 若真的簽了會有法律問題嗎? 不簽他們又不放過我. 三天兩頭就來疲勞轟炸. 我真的不知可以做什麼?    若男方堅持不付扶養費, 我可以拒絕他探視小孩嗎 ? 還是要告他, 由法院裁定他不能探視.?    不好意思, 又麻煩您. 謝謝您的幫忙.     無助的平凡人.

 1.離婚監護權已經協議  除非雙方再次協議否則就要透過法院裁定改定監護

 2.子女由你監護  如果對方強行帶走  都可能有違法情事  可以報請警方處理

 3.沒有擔任監護人還是對子女扶養義務

    如果對方不願意給付  你可以透過法院訴請給付並強制執行

 4.沒有監護權一方  還是可以跟子女有相當程度會面交往機會

   原則上我們最好不要違反

   不過如果時間跟方式無法協議

    可以請法院裁定

小伶 101-09-08 16:43
律師您好: 他爸爸有寫抗告書去法院可是駁回,想請問一下收到事裁定書裡有說檢察官詢問被告人因擔任之工作為(操作電腦核對被害人身份證資料等工作詐欺案件),法院又有說明一點是因尚有資金梳向及幕後共犯待追查所以無法通過具保之要件。想請問一下律師被告有向檢察官說明擔任之工作內容那這樣判刑的機會會很高嗎?
依你說明的情況 犯罪嫌疑應該屬重大 起訴或判刑機率應該非常高 只是怎麼爭取對被告比較好的方式 是否有緩起訴緩刑可能
pinky 101-09-01 13:21

律師您好:

日前在託同事由日本代買其知名品牌的痘痘凝露,因為同事不小心多買了,多的我用不完,才想說在網拍賣出,賣出之後,拍賣網站通知我違反藥事法強制下架,我沒想這麼多,所以沒去在意,但昨天收到衛生局發文要我去說明,在網路查詢發現,也有很多不知情不懂法小市民因此觸法...

我想說我完全沒因這筆交易賺到一塊錢,只是多買而己才原價賣出,我雖然不是低收入戶,沒有小孩要養,但也算是家裡的經濟支柱(獨生女),一個月薪水都不夠去繳罰款,是否可請教律師,有無可以讓衛生局裁定不用罰款的方法,聽說也是有人是以簽切結書的方式解決的??那要如何做是好??謝謝您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