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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102-07-31 14:56
1.民事部分:債權人可以持本票本票之發票人聲請本票裁定,來強制執行發票人的財產。 可是我哥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會牽扯到我父母嗎?(戶籍沒有外遷)
你好: 簽本票的發票人如果是你哥哥,當然應該由你哥哥負責該筆債務,與你父母完全無關。只是法院的通知會寄到他的戶籍地而已。可以向寄送信件的郵差說你哥哥已經失蹤,不在戶籍地。請法院改用其他方式送達。

 若您的父母並未擔任各該欠款之保證人或對於令兄簽發之票據進行背書的話,依目前的情況而言,對令兄所欠債務並不負有擔保之責任,在法律上自然不用負擔任何清償責任

憲? 102-07-31 14:55
債主拿本票向法院提告,一般是做"本票裁定",這與刑責無關,只是向法院聲請一個可以向你哥做強制執行的執行名義。 可是我哥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會牽扯到我父母嗎?(戶籍沒有外遷)
如之前的回覆,若您父母沒有擔任保證人之類的情況,您哥哥的債務,與父母無關。
憲? 102-07-31 14:54
1.民事部份可以聲請本票裁定執行 或是直接起訴請求償借款 2.刑事部份 也許債權人會提告詐欺罪 可是我哥名下沒有任何財產.這樣會牽扯到我父母嗎?(戶籍沒有外遷)
跟你父母親沒有關係
102-07-29 22:29

今年六月九號 因為缺錢

找以前一個朋友聊聊近況

他知道 我沒工作 又沒錢

因此跟我說有個賺錢的機會

想不想參予 一個月可以進帳70~80萬

他帶我到他的房間 給我看她的身上現金

數目蠻大的 但我也不知道是多少錢

只知道那是很多錢

我又問他  要怎賺

他就說 你如果想做的話 先跟我打個合約

合約我說我想帶回家看一下 在想要不要簽

他說 下次再看

結果下次 約時間碰面時 他就讓我當場簽了合約

簽約的時候合約內容他也沒讓我 看的很詳細 就叫我

這裡簽名 那裡畫押  

因為他說 加盟金要120萬

讓我分期 一個月10萬

分12次給

因為我沒錢拿不出來

他讓我簽了一張120萬的本票

簽完約後 她才把合約給我一份

內容大約是 一個月要付10萬給他

加盟內容屬於技術授權合作協定

合約書標題就是 技術授權合作協定

 

可是簽完約後 做了一個月 我才發現被他騙了

因為他說的這份事業 根本不合法

涉及到很多的詐欺偽造文書 

這部分 合約都沒提到

 

現在 他拿著本票 來跟我要錢

揚言要告我 詐欺 背信

而且還連續三天來我家門口 貼欠錢還錢 大字報

晚上來敲門 打電話騷擾等行為

 

對於合約本票部分  有辦法 請法院判決無效嗎 

 

本票合約都有壓手印

 

她今天傳訊息跟我說 她已經把本票拿給律師

要請律師 去申請本票裁定 然後強制執行

 

他有傳本票照片給我看  我發現我寫的時候沒寫好 有一個字有重複畫過的痕跡

這張本票 還是一樣據有效力嗎

1.本票還是有效 只是雙方是否有原因關係 你可以考慮 2 . 重點應該是你還是先撤銷你們之間的契約關係

102-07-29 21:31

今天收到法院刑事裁定。但我本身還是學生。如果執行會卡到開學問題(也包含緩徵的問題)。是否可以申請戒癮治療?

請給與指導!謝謝!

102-07-25 22:48

我因一件侵占案件,一審地院被叛有罪,現在上訴到高院審理中
前幾天開準備程序庭,我提供推翻一審判決中某證人證詞
那位某證人願意替我翻供說當初是他搞錯了
但法官不願傳喚,因為屬簡易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官當庭裁定9月17日開辯論
我該用甚麼辦法讓法官非傳它不可呢??讓證人寫一張自白書有用嗎?還是我跟他的談話,用錄影音的方式提供給法院有用嗎??謝謝各位律師幫忙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5:01

 法院都不願意傳喚了,你提書面聲明書,法官還是會認為不是證人自己寫的,不過你可以試試

芝芝 102-07-24 16:12

律師大大您們好:
我家人是債權人,在法拍現場遇到承受方面的問題,若在法律上站得住腳,打算聘請律師處理。
我家人去法拍現場,聲明承受第三拍的流標拍賣物,書記官要求他繳交保證金,說之後還要繳交價金差額,否則不能承受,遂要我家人現場簽署反悔承受聲明,寫道因我家人未帶保證金,故反悔承受拍賣物。

但是我看到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法院的要求根本於法無據。該裁定強制執行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拍賣之動產無人應買,或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未達拍賣最低價額,而債權人願承受者,執行法院應依該次拍賣所定之最低價額,將動產債權人承受,並發給權利移轉證書,此之所謂承受,係指債權人以執行名義所載債權抵付拍賣標的物之價金而受讓其所有權而言。如執行名義所載債權額高於標的物之最低價額,一經債權人聲明承受,即與強制執行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所定變賣終結之情形相當,不生執行法院命債權人繳納價金之問題。」

 我家人的債權金額300萬元(不含利息),拍賣物底價才40萬元,雖然有另一併案債權人,但他並未要承受,且債權只有20萬(不含利息)。在這篇討論http://ppt.cc/l-dS,也提到債權人於應分配債權額高於承受動產之價金時,更可行使抵銷權( 參見最高法院七十六年度台抗字第二二七號裁定 );若債權人應提出保證金,對債權人亦顯有損害,並不合法條定為「承受」的文義。」

請問依照我家人的狀況,能請律師提出甚麼訴訟以確保債權人的權益?這訴訟是否在法律上站得住腳?謝謝。

 直接向執行法院聲明異議即可。

lawlaw 102-07-21 17:22

法院判決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甲大部份未依判決如期帶子女至法院指定的地點給乙會面探視,即使來亦遲到半小時以上,乙如申請強制執行,請問:

檢察官及警察會依裁定書會面時間每次去帶子女來與乙會面,或會面時間到了發現甲未帶子女給乙會面,乙去連絡檢察官後,檢察官及警察才會去帶子女來與乙會面? 如乙申請強制執行,又再向法院提廢棄原判決改定監護人,在法院未再做判決前,強制執行是否可以繼續執行?

謝謝

富美子 102-07-18 21:00

2011-12-某日:債務人(乙)簽訂本票本票無寫上日期,只在遺產協議書上註明房子過戶後付款與債權人(甲)。2012-04-某日:因甲半年內不是無法聯繫到乙,就是聯絡到乙,乙稱房子尚未過戶完成所以無法還錢,要甲再等。2012-06-某日:甲委託朋友(丙)提出房產的相關資料,證明房子已經在2012-02-某日完成過戶與乙,乙已經拿房子銀行抵押。於是甲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2012-07-某日:本票裁定結果出爐,乙突然連繫甲,並表明還錢意願,於是2012年的七月八月九月十月乙都有還錢,但到2012年十一月時乙向甲表明還錢有困難,希望暫緩還錢,甲答應可每個月還更少錢,但請不要不還。但至今2013年七月,其間甲有傳簡訊或打電話給乙,乙完全置之不理,最後一次回覆簡訊在2013年2月。請問是否可告乙有詐欺房產的嫌疑?又因本票裁定已過一年效期,是否要再次向地元法院申請本票裁定?而後拿裁定書向國稅局申請調查債務人乙之名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

Vigny 102-07-18 12:37

我被威脅簽下3張金額各兩萬元的本票,前陣子收到法院裁定,而我也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了,今天早上開庭了,但對方卻沒有出庭,法官說在8/8號必須在開第二次庭,我想請問如果第二次對方還沒出庭的話,是否我之前收到的裁定就不算數呢?如果要走到本票強制執行但我名下沒有財產該如何執行呢?後續方面我該怎麼處理?

另外,因為是被威脅的,所以沒有辦法提出有效證據,請問我該怎麼做?

謝謝律師.

 如果對方第二次開庭仍未到,你可以請求法院以一造辯論判決,然後說明你是被脅迫下簽下本票的,法院應會斟酌你的說法作出對你有利的判決。如果對方到庭,你雖沒有證據,但可說明當時被脅迫的事實,對方主張債權存在也需要負舉證責任

如果經過審理之後,法院判決你敗訴,因為你沒有任何財產對方申請強制執行也拿你沒輒,只能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你不必太擔心。

 1.本件後續若被告均不出庭者,依法可以一造辯論判決,若被告均未提出主張來因應訴訟者,就程序而論對於原告固然是有利的,但一造辯論判決並不表示原告一定會勝訴,就本件而言,原告應就被脅迫之事實負舉證責任,若無法舉證證明被脅迫之事實者,可能還是會敗訴的。

2.建議您可以補充就該本票提出原因抗辯,在舉證責任分配上會較有利(由被告負舉證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vi 102-07-12 23:20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的家人有收到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因為我的家人和聲請借款30多萬元(有簽本票),每月有付利息4-5仟元,但在今年一月時因聲請人怕我的家人無法還款,要求我的家人重新簽一張30萬,三張10萬元的本票(加101年8月6萬、101年11月4萬共六張70萬元),並承諾我的家人錢還清後會將所有本票還我的家人,但因最近這幾個月我的家人無法付利息聲請人,聲請人在7月1日向法院申請本票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共70萬須按年息百分之六計算之利息清償止,但因我的家人只有借30多萬,想請教我們該怎麼抗告,或是我們該怎麼做??那如果我們抗告不成功這會強制扣押配偶的財產嗎??不好意思因為7月9日就收到了有點急,請律師們幫幫忙,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07-12 23:30

依您所述狀況對本票裁定抗告並沒有用,因您是對本票債權數額有爭議,應該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提訴之後才能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以上謹供您參考。

vi 102-07-12 23:33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狀況對本票裁定抗告並沒有用,因您是對本票債權數額有爭議,應該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 (恕刪)

不好意思,那請教一下您我們該如何提債權不存在之訴,是要請律師嗎??不好意思因為完全不懂!!那如果我的家人都沒有財產只有配偶有,那法院會對配偶強制扣押財產嗎??(ps:沒有夫妻財產分開)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如您對於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沒有任何的概念,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14 00:39
回覆 vi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我的家人有收到本票准許強制執行事件裁定,因為我的家人和聲請借款30多萬元(有 ... (恕刪)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柔 102-07-08 19:13

請問現在我的男友是以被告身份羈押看守所

家人朋友都能每天會客

請問我們可以提出具保讓他交保嗎?

提出具保的話法官是開庭才會告訴你是否能交保?

還是他流程快的話開庭前法官就能裁定是否能交保?

如果要請律師的話,由律師幫家屬提出具保,交保機率有多少?

 

 建議先委請律師辦理律見瞭解案情,始能分析及判斷。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9 12:07
回覆 小柔 的發言內容:

請問現在我的男友是以被告身份羈押看守所

家人朋友都能每天會客

 

偵查起訴了嗎?如果還沒,那您就不用花冤枉錢去拼交保。

販賣毒品案件,必須等到起訴後及一審審判完才有機會。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柔 102-07-11 01:0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柔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律師你好:

目前已起訴了,現況正在看守所等第一次地方法院開庭

 

Jason 102-07-08 12:00

被告為謝    重利罪 

陳因重利罪證人身分被傳喚至地檢署偵查庭

承辦員警因通聯紀錄、監聽譯文內監聽到金錢借貸及還款日期相關詞語並已被害

人身分通知陳至警局製作被害人筆錄,如當事人確實有監聽譯文內所實發生高額

利息借貸,但並未向員警陳述事實,當事人告知純粹屬於私人借貸並無支付高額

利息部份,員警向當事人告知如言行不屬實,將會背負偽證相關法律責任,當事

人並無異議只是告知並無支付任何不法利息及因被告為友人介紹所以沒收取利息

,翌日至地檢署偵查庭,檢察官向陳質問有無向地下錢莊借貸並支付利息

陳依先前製作筆錄口供並無翻供,但開完庭數週後卻被以偽證被告通知至

警局製作筆錄,一樣口供且無翻供,之後一樣被傳喚至地檢署偵偵查庭,

前後陳都有向被告詢問是否有無翻供被告和陳的口供證詞都無提到有支付、收

利息等事,且也無任何相關證據查獲 


問:是否可以監聽譯文直裁定偽證?


問:偽證罪是否成立? 是否由法官自由心證判定成立?


問:上述之刑事偽證罪如成立可判刑期及是否可易科罰金或者以役務勞務替代?

Jason您好,

一、按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偽證罪為重罪,請謹慎為處理之。

二、除監聽譯文外,法官仍必須斟酌其他證據判斷是否成立偽證罪。例如案例中陳是否主觀上知悉偽證情事?及是否對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事項。由於您所述尚屬簡單,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以上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重利罪為1年以下有期徒刑偽證罪為7年以下有期徒刑,如因重利罪而觸犯偽證罪已得不償失,若再處理不慎更受牢獄之災可能,宜審慎處理。

Jason 102-07-08 11:49

 被告為謝    重利罪 

陳因重利罪證人身分被傳喚至地檢署偵查庭

承辦員警因通聯紀錄、監聽譯文內監聽到金錢借貸及還款日期相關詞語並已被害

人身分通知陳至警局製作被害人筆錄,如當事人確實有監聽譯文內所實發生高額

利息借貸,但並未向員警陳述事實,當事人告知純粹屬於私人借貸並無支付高額

利息部份,員警向當事人告知如言行不屬實,將會背負偽證相關法律責任,當事

人並無異議只是告知並無支付任何不法利息及因被告為友人介紹所以沒收取利息

,翌日至地檢署偵查庭,檢察官向陳質問有無向地下錢莊借貸並支付利息

陳依先前製作筆錄口供並無翻供,但開完庭數週後卻被以偽證被告通知至

警局製作筆錄,一樣口供且無翻供,之後一樣被傳喚至地檢署偵偵查庭,

前後陳都有向被告詢問是否有無翻供被告和陳的口供證詞都無提到有支付、收

利息等事,且也無任何相關證據查獲 


問:是否可以監聽譯文直裁定偽證?


問:偽證罪是否成立? 是否由法官自由心證判定成立?


問:上述之刑事偽證罪如成立可判刑期及是否可易科罰金或者以役務勞務替代?

 


pipi 102-07-01 08:30

想請問,如果要將小孩改姓,如果男方不同意,一定要提出此姓氏對小孩有什麼不利的影響才可以請法院裁定嗎??還是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即可:

一、父母離婚者。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者。
三、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者。
四、父母之一方曾有或現有未盡扶養義務滿二年者。

 

另外撫養義務指的是什麼??未給小孩撫養費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對方不同意改姓,則只能向法院聲請改定姓氏,而向法院聲請,即需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良 102-06-26 17:56

6年前我開始從事醫療業務和客戶相處三年後有一天和一個客戶在聊他的怎賺錢怎投資後來心想也來小小的投資一下..之後在聊天過程時就問他是在投資什麼的他一開始是說他是做二胎借款投資上很安全..我就開始和他一起投資..投資時他有開本票給我...但一開始問說如果要拿錢要多久說他說只要提前一個月就可..中間還有投資牛樟芝...但之後想用錢和他說要拿回錢..他就開始推3阻4的..心想有問題..現在換家人幫我要錢..但我實在氣不過..他每次說要還錢的時間一再唬爛....我一直想告他詐欺但我家人說只要拿錢回來就好..再等看看..但我覺得就算拿到錢也是基本的..要讓他付出應有的處罰才對..我有上網找一下我的情況和詐欺罪很像..因為想告他詐欺..目前我們已經拿本票裁定了..要等結果出來才可以告詐欺嗎..還是可以同時進行呢

這件事我是發第二次了  想再請問律師們..如果我現在要提告詐欺的話是直接到警察局提告就可嗎還是要先準備資料..或是直接去錄口供就可呢? 麻煩律師們幫解答一下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方式有二,一為直接向警局報案,一為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當然二者均要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建良 102-06-26 22:31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方式有二,一為直接向警局報案,一 ... (恕刪)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提告方式有二,一為直接向警局報案,一為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當然二者均要提出相關證據資料,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感謝謝律師的回答..但我想在請問一下..因為是以投資的方式..現在的證據大都得用口訴..或對方傳的簡訊來佐證..我可以先去警察局或地檢署用口訴方式來提告嗎? 麻煩幫解答一下 謝謝

建良 102-06-24 22:26

6年前我開始從事醫療業務和客戶相處三年後有一天和一個客戶在聊他的怎賺錢怎投資後來心想也來小小的投資一下..之後在聊天過程時就問他是在投資什麼的他一開始是說他是做二胎借款投資上很安全..我就開始和他一起投資..投資時他有開本票給我...但一開始問說如果要拿錢要多久說他說只要提前一個月就可..中間還有投資牛樟芝...但之後想用錢和他說要拿回錢..他就開始推3阻4的..心想有問題..現在換家人幫我要錢..但我實在氣不過..他每次說要還錢的時間一再唬爛....我一直想告他詐欺但我家人說只要拿錢回來就好..再等看看..但我覺得就算拿到錢也是基本的..要讓他付出應有的處罰才對..我有上網找一下我的情況和詐欺罪很像..因為想告他詐欺..目前我們已經拿本票裁定了..要等結果出來才可以告詐欺嗎..還是可以同時進行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雖然可能會構成詐欺,但也要盡量避免對方主張此為民事交易糾紛,而您在聲請本票裁定之餘,也應盡快聲請假扣押,以免對方脫產,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25 07:56

 這看起來有成立詐欺的空間,不過你要證明對方一開始就是要騙你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6-25 10:18
回覆 建良 的發言內容:

6年前我開始從事醫療業務和客戶相處三年後有一天和一個客戶在聊他的怎賺錢怎投資後來心想也來小小的 ... (恕刪)

建議您將相關資料蒐集完畢後,提供給律師一起討論,這部份告詐欺也不是不可能成立。加油!

小義 102-06-17 00:46

朋友跟小弟借了一筆18萬的錢,約2個月後去跟他討,對方還我5萬

於是小弟叫他寫一張借據13萬以及開本票,後來陸陸續續又還了5萬

但後來就避不見面,打電話她也一直說沒錢,這件事目前也拖了快一年了

在上次講電話後,她惱羞成怒罵我,小弟氣不過,所以想拿去法院做本票裁定

但有一些問題煩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一下~謝謝

1-借據寫13萬,但寫的很簡單,內容為本人xxx向xxx借13萬元整,特禮此據已茲證明
對方有簽名加上手印

2-本票金額有4張為8萬,每一張為2萬,上面有簽名加手印,沒有寫地址跟身分證,發票日跟還款日    都有寫
我住台南對方租房子在新北市新莊區,戶籍地不曉得,我可以將本票拿到台南地方法院 去裁定嗎?對方若是跑路,不在住所,收不到法院寄給她的本票裁定,該本票裁定也會無法成立嗎?
或是要在新北市新莊區管轄的法院才能裁定?是哪一個呢?

在台南法院的話是比較方便,若是要在台北的話可以用寄的嗎?因為還有一條500元的費用要付,

是看總金額來算還是以發票張數來算?是一張500嗎?4張加起來2000-或是以總金額10萬以下收500

是將錢跟資料放信封帶一起寄去台北的法院嗎?

是否本票正本跟影本都要寄呢?借據要嗎?
因得知對方前陣子有賣房子,對方如果有存款以及工會勞保,本票裁定如果成立的話
可以從他那邊扣款還我嗎?

或是可以提告對方債務不履行,這樣需要如何來申辦呢?該準備哪些資料呢?未來開庭可以在台南嗎?還是一定要在對方住所的管轄法院呢?開庭有聽說要開庭費,費用大約是多少呢?

請問哪種方式對我比較有利呢?懇請各位大賢幫忙解惑,感激不盡

小暐 102-06-14 09:43
律師您好:

想請問說: 1.今天如果要跟親戚立契約,要怎麼進行,是我們可以自已擬,還是需要請律師代擬 ?? 2.今天如果,跟我父母借錢的親戚,逃跑,我父母有什麼合法管道查到,他的現職 or 公司 or 住居 ??(要辦理 本票裁定 強制執行)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為確保日後債權得以實現,建議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委請律師代為撰擬契約及規劃,以確保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若你們怕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的話,可以思考一下是不是要請對方提供擔保,譬如連帶保證人(人保)或者動產設定抵押權(物保)等,相對來講會對你們比較有保障。

另外借貸部分合約內容及金錢往來流向都是必須立約及借款時應該加以注意的部分,以免日後產生追償之困難。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這個由律師來幫你就可以

律師可以聲請法院調查債務財產

進而查封、拍賣取償

yvan 102-06-12 12:12

律師您好…

請問我的財產假扣押裁定主文說明我可以反擔保。

1、請問反擔保有期限嗎?

2、我想要等起訴後,屆時敗訴確定再反擔保,可以嗎?

以上謝謝律師

tree 102-06-12 10:00

欠友人錢已被本票裁定

工作不穩定,但每月可以還他2000到3000已經陸續還了一年多!

請問這樣他跟法院本票裁定,但我名下什麼都沒有,會有影響嗎?例如要坐牢?

欠的金額大概50幾萬!收到傳票了,如果無法去會怎樣嗎?

 

 

tree 102-06-12 10:12

補充一下,如果他拿本票不法討債公司,例如暴力討債,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小魚 102-06-11 09:37
律師您好.前幾天我與友人外出.車子停在路邊停車格裡面.回程發現車子發不動下車查看.人已經下車在車門外.但是門未關閉.事後不知道過了多久時間(事發太多然)突然左後方有一輛車子靠近機車道.找尋停車位.我及時閃開.然而與我車門發生擦撞. 之後交通局裁定.開啟或關閉車門不當.依據處罰條例第56條1項9款.應負起對方全部的維修費用. 想請問開車不是也要注意前方左右方車輛嗎?然而對方在單線道上靠右行駛機車道找尋停車位.對方是否也應負起部分責任呢?想請問張律師.我是否有申訴的機會???
交通罰單只是針對你違規行為處罰 縱使對方也有疏失 對裁罰效力是否影響 可能有疑問 要申訴成功機會應該不大
小貓 102-06-09 03:20
律師您好, 前陣子我因毒品案件在家中被抓, 現場起出70顆搖頭丸及K他命10多顆以及電子磅秤2台, 當時警察說是將我以持有送辦, 地方法院簡易庭時我承認我有吸食且毒品購買來為自行食用並無他用, 之後在地院拘留約半天以一萬元交保獲釋, 但這幾天收到一張刑事裁定書說我要去勒戒, 上面大約只說明了我在哪裡被抓然後是否有食用以及尿液檢驗的結果, 當時我也承認我有吸食了, 我想請問這樣是否就全案已結, 接下來只要等通知去執行勒戒就好, 還是接下來還有其他案件會被起訴? 因為他只寄了這張單子來, 何時執行判決結果也沒說得很清楚。 還有勒戒可以改為罰金或者院外治療嗎? 我知道犯錯的人就該罰, 這點我認了, 但現在這樣真的讓我很困惑 , 謝謝張律師的幫忙。
1.施用二級 檢察官可以處觀察勒戒或是院外戒治 如果已經裁定觀察勒戒 要再聲請院外戒治 機會非常低 不過還是可以提出聲請看看 2.70多顆搖頭丸 可能會被認定 意圖販賣持有
karen 102-06-07 15:13

二月中辦理限定繼承,今天電話詢問法院通知已結案,請教以下問題--1.陳報財產清冊的時候沒有陳報債權人,那麼是六個月內有向我們陳報債權債權人(法院的裁定書是要債權人跟繼承人聲明債權)才有要求遺產分配的權利?還是債權人清冊裡面的都有權利(最近才知道要去聯徵中心調了資料,想向法院陳報也來不及了);2.在已知債務大於資產的情況下,被繼承人名下的土地動產過戶嗎?(地政方面說六個月內要過戶,但是還沒有過法院催示公告期間);3.在有欠稅及罰鍰還有銀行債務的前提下,過了六個月催示公告期間,被繼承人的財產要如何處分?(僅有小塊土地及車輛)

豬頭包 102-06-03 17:35

之前有去申請本票裁定.最近收到確認證明書

如果查無財產.可以不做強制執行

直接請法院核發債權憑證嗎?

這樣是否還是要繳交千分之八的費用?

謝謝!

1.可以直接聲請核發債權憑證(強制執行法第27條第2項)

2.?直接聲請核發債權憑證費用是1,000元,只不過日後如果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時,要補徵收按千分之八計算執行費之差額。(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3)

       
強制執行法第27條
債務人無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雖有財產強制執行後所得之數額仍不足清償債務時,執行法院應命債權人於一個月內查報債務財產債權人到期不為報告或查報無財產者,應發給憑證,交債權人收執,載明俟發見有財產時,再予強制執行。
債權聲請執行,而陳明債務人現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執行法院得逕行發給憑證。
 

強制執行法第28條之3
債權聲請執行,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逕行發給憑證者,徵收執行費新臺幣一千元。但依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應徵收之執行費低於新臺幣一千元者,依該規定計算徵收之。
債權人依前項憑證聲請執行,而依第二十七條第二項逕行發給憑證者,免徵執行費。
債權人依前二項憑證聲請強制執行債務財產者,應補徵收按前條第一項規定計算執行費之差額。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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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y362 102-12-06 08:42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同上問題,??????若直接申請核發債權憑證(1000元),"日後"再聲請強制執行時,再補足8/1000,這"日後"的意思有時效性嗎,另外憑證是15年,到了再申請換發,直到債務死亡,可向繼承人追償,是嗎?若到時 ?繼承人放棄繼承,也就變成呆帳嗎?  我人在桃園,債務人所在法院是台中,申請核發債權憑證,可郵寄嗎?要出庭嗎?  ------ 林先生

 

 

 

lawlaw 102-06-02 13:52

法院裁定甲擁有子女監護權,乙擁有子女探視權

裁定書載如欲抗告應於收到裁定書起10日內提出抗告,經電話詢問書記官表示雙方均無提出抗告,請問乙已可以依裁定書指定的時間地點探視子女或要等到收到法院的確認書才可以依裁定書指定的時間地點探視子女?

謝謝

aaa 102-05-30 10:44

我因為在十二月底在汽旅被抓到,驗有二級反應,第一次開庭時我是不小心誤食,請檢察官在給我一次機會,昨天我收到裁定判決書 ,上面是觀察勒戒,我是我們這群裡最後一個才收到判決書,他們連開庭的都日子單子都來了,有一個還已經在前天開完庭直接進去勒戒,那我想請問我現在如果抗告 我可以在院外戒護治療嗎?因我還有一個小孩要養,目前都是我媽媽幫我帶,但小孩經濟在我身上,我現在該怎麼做,才有機會不要進去勒戒

這種情況都需要在檢察官裁定前就提出申請才有機會 如果裁定書下來 再提出抗告 院外戒治機會非常小

本件未能於檢察官剛開始偵辦時,設法爭取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而結案,實在是非常可惜,以目前狀況而言,法院既然是依法裁定觀察勒戒,基本上即使抗告,翻盤的機會也不太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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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102-06-06 05:04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未能於檢察官剛開始偵辦時,設法爭取檢察官為附命完成戒癮治療之緩起訴處分而結案,實在是非常可 ... (恕刪)

那我還有什麼分試可以補救或試試看,,很急

小林 102-05-28 18:20

你好我想問一下如果我收到法院本票裁定通知書,我去法院閱卷完,本票時間是99/04/22,對方是在今年04/16去法院裁定的,而我收到的日期是05/09,我還可以提時效抗辨嗎?這樣有效嗎?如果不能的話,那他後面是會怎麼動作?

關於執票人對於本票發票人之請求權時效,可以參照票據法第22條第1項之規定:「票據上之權利,對匯票承兌人及本票發票人,自到期日起算;見票即付之本票,自發票日起算;三年間不行使,因時效而消滅。」 從而本件依您所述發票日若為99年4月22日,則其時效應自發票日起算三年至102年4月22日(按若自到期日起算則又更落在102年4月22日之後了),若對方在三年期間內均未行使票款請求權,其票據上之權利才會因罹於時效而消滅。本件對方既已聲請本票裁定,自係已依行使票據權利,恐怕不太有主張消滅時效之空間。

後續待本票裁定確定後,對方即可以此項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為執行名義,聲請對您的財產或者是所得進行強制執行以供其債權受償來源。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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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joxxmojo 102-05-23 22:03

 

我與某人有一張82年開立90萬支票民事糾紛於99年被強制執行查封兩戶套房,在100年時高院裁定支付命令送達無效,判我勝訴

 於是在101年時將兩戶售出其中一戶賣給朋友同時信託給我,但在今年4月份,對方用同案件失效的債權憑證

再度申請強制執行,又來查封房子,也被貼了封條.但是沒多久隨及收到法院裁定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裁定,請問此人

犯了以下哪些刑事罪?偽造文書,違反個資法,公然侮辱??  我可以民事侵權行為對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損害賠償嗎??

 

 

應該是民事侵權行為而已

求助人 102-05-21 12:52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派出所委託律師賠償事宜,後小三於100年12月20日簽下本票共有三張(到期日未填寫,所以是見票即現),依協議內容,每月20日前要支付二萬元,一直到付完賠償金額。

小三只支付本票面額的1/3後,4月20日後就不再支付任何金額,表姐因為受到先生背叛和離婚的打擊後生病,已經不想再跟小三有何任電話往來,最近還因為生病影響到工作,目前剛被公司支遣,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傷害

請問應該如何做,以利將剩下2/3的賠償金額拿回來,是直接將本票影印好,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嗎?法院會教我們如何處理後面的手續嗎?

求助人 102-05-21 12:46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派出所委託律師賠償事宜,後小三於100年12月20日簽下本票共有三張(到期日未填寫,所以是見票即現),依協議內容,每月20日前要支付二萬元,一直到付完賠償金額。

小三只支付本票面額的1/3後,4月20日後就不再支付任何金額,表姐因為受到先生背叛和離婚的打擊後生病,已經不想再跟小三有何任電話往來,最近還因為生病影響到工作,目前剛被公司支遣,精神上受到很大的折磨傷害

請問應該如何做,以利將剩下2/3的賠償金額拿回來,是直接將本票影印好,直接向法院申請本票裁定嗎?法院會教我們如何處理後面的手續嗎?

求助人您好:

 

1. 按您所述因為係見票即付之本票,故執以聲請本票裁定即可。您可以委託本所幫忙撰寫本票裁定聲請狀。

2. 關鍵在於,聲請本票裁定後對造當事人可能會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此時會進入訴訟程序,有無理由視原因關係(例如於警察局簽訂之賠償事宜之合約)判斷。這些是法院不會主動教當事人的。

3. 倘順利聲請本票裁定後,尚必須聲請強制執行程序。

倘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詢問,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

 

家旭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1 17:11
回覆 求助人 的發言內容:

你好~

我表姐家庭小三介入,前年底帶警察捉到二人正在通姦,當天在 ... (恕刪)

聲請本票裁定執行必須附正本。

本所專辦執行案件,

官網:http://blog.udn.com/lutong02

cc 102-05-19 20:39
請問一下

我個人想辦更生或協商

負債80幾萬 已經無能力償還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我這樣還有救嗎?

我想詢問

1若我.更生裁定後 我的名下財產會被拿走?

2.若要拿走我有兩台二手車(一台是家人用 一台要賣了)

還有一台機車...會被全部拿走?

3更生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裁定?

4.更生這段期間 銀行她們向我要錢我該給嗎?

5.更生後名下不能有財產?不能吃大餐?要坐公車?

6.請問桃園中壢一帶有律師可以幫我解決嗎?費用多少?

7.協商跟更生哪個方法對我比較好?

麻煩解答了....謝謝

小林 102-05-17 01:55

我想請問一下,我收到人家對我的本票裁定支付判決書,今天去閱卷出來,但現在有個問題是,本票簽名與我本人慣性簽名有些不同之外,最主要的是上面的發票地址跟身份證字號跟我完全不同,那這樣的本票我該如何抗告?是要以那慣性簽名不同發票地址與身份證字號不同嗎?抗告有用嗎?

您好:

您如果確定那張本票不是您簽的,應於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提起確認之訴(不是抗告)

不然對方接下來的動作就是聲請強制執行~

小林 102-05-17 02:32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如果確定那張本票不是您簽的,應於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提起確認 ... (恕刪)

朋友叫我提抗告就好,因為發票日是99-04-22,說提抗告的話,如果對方沒在二十天內提告就不了了之了,他這樣說對嗎?

小林您好,

1. 您的情形應該要按非訟事件法第195條提起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2. 得提起前開訴訟的時間很短, 僅於收到本票裁定後二十日內,方得提起。

3. 建議您攜帶上開本票裁定及相關資料至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避免因為逾越二十天之期間導致債權聲請強制執行。亦可電話0973162871, 由律師為您解說(電話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7 15:22
回覆 小林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一下,我收到人家對我的本票裁定支付判決書,今天去閱卷出來,但現在有個問題是,本票簽名與 ... (恕刪)

本票是您簽的,就是提抗告本票不是您簽的,就是提本票債權不存在。兩者都可以委任律師撰寫狀紙。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您好:

抗告 → 是針對裁定的「程序事項」聲明不服

發票日是99-04-22 → 提出這點是要主張票款給付請求權已罹於時效實體事項 (需於審判程序中主張)

簡單來說,在抗告程序主張實體事項 → 抗告駁回 ^^

對方沒在二十天內提告就不了了之了???

一般法定期間20日規定的有:

1.非訟事件法195條第1項

2.民事訴訟法第514、515條等~支付命令以下規定

您有興趣的話,找來看看就知道您朋友說的對不對了~

我是誰 102-05-15 16:36
各位律師你們好!   這個詐騙集團案子己經一年多了,在一審(雲林)判決時我有對這個集團所有人都有提出刑事附帶民事書狀,一審終結法官只有判主嫌跟我有關係(就是同意刑事附帶民事)其於車手都沒有。(己經跟主嫌跟了二次民事庭)之後他們有上訴,到了第二審(台南)法官認為車手有罪,於是我具狀至第一審(雲林)追加兩位車手民事 賠償。(我有附上車手用我的卡片提領被害人存入我的帳戶的錢)。下個月要再開庭,但這次傳票還有再附上一張通知內容如下:(我看不懂法院要叫我做什麼,我不懂意思,而且我也是被害人錢都被他們拿去了,我那有錢要什麼裁判費,我是個單親媽媽要獨自扶養小孩,先生往生哪有多餘的錢,我只是要另外那二位賠償我的損失(我沒騙人家的錢,我還替他們還給那些被害人,這些損失不會還我嗎?) 主旨:請於本通知送達翌日起七日內,具狀補正說明欄所示          事項,請  查照辦理。   說明:一.本院101年度訴字第XXX號吳xx等與XX間損害           賠償事件,認有查報必要。        二.請針對 台端於102年具狀追加之被告XXX及被           被告XXX部份表明訴之聲明。此為訴之追加,           依最高法院76年度台上字第781號判刑,應繳納裁           判費,本院將依原告之聲明核定裁定費。   附錄:最高法院76台上字第781號判例:         刑事法院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以裁定將         附帶民事訴訟移送同院民事庭,依同條第二項規定,         固應免納裁判費。然所應免納裁判費之範圍,即應適          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如原告於移送民庭後,為訴         之變更,追加或擴張應受判決事項之聲明,超過移送         前所請求之範圍者,就超過移送前所請求之範圍部分         仍有繳納裁判費之義務。   感恩你們的幫助~~~

您好:

簡單來說,法院是通知您補繳裁判費,如不繳納,該部分的訴不合法是會被駁回的~

如您無資力,建議在法院駁回之前,儘快依刑訴法第490條、民訴法第107條規定聲請訴訟救助!

您好,

       1.您要先確認,當初提出刑事告訴的時候,您是告誰?是只有告主嫌還是連車手都一起告?如果只有告主嫌的話,附帶民事案件追加車手為被告就有可能要繳納裁判費

       2.所以建議訴之聲明應該是請求主嫌及車手「連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依據是主嫌跟車手分別構成民法第184條,再依民法第185條的共同侵權行為負擔連帶賠償責任,這樣就不用多繳納裁判費

       3.會多繳納裁判費的情形,譬如說您請求主嫌跟車手各自賠償XX元;或者是請求的金額超過原本您附帶民事起訴時的金額。

我是誰 102-05-16 12:57
回覆 劉韋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您要先確認, ... (恕刪)

    劉律師你好!我確定在一審(雲林)還未判決時我有先附刑附民對這個集團所有的人,之後一審判決後他們有再上訴,移至台南法院。之後一審有發涵接受我對主嫌的刑附民(我們有開二次民事庭)但車手部分駁回。移至台南後現在已結案,也確定車手有罪(這兩位車手是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被害者匯進來我的戶頭),我的身份較特殊是我被這個集團騙了錢也騙了金融卡。所以我確定車手有罪後我具狀至一審(原本判無罪的法院),我具狀裡頭有附上他們拿我的金融卡去提領的畫面以及我賠償那些不是我騙他們的調解筆錄與匯款明細。二審判車手有罪了,我不是可以提刑附民嗎?為什麼還要裁判費?我到底要怎麼做手不用繳裁判費

求求你救救我

 

我是誰 102-05-16 15:09
回覆 政通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您好:

簡單 ... (恕刪)

請問律師我要到哪個管道去訴請訴訟幫助呢?我看通知有寫七日內,今天己第二天了

 

小婷 102-05-12 11:42

我有個案件在花蓮起訴可是花蓮他說他們沒有管轄所以他們要幫我轉到新北地院,上禮拜我已經收到花蓮地院寄給我的移轉裁定書!

請問

1,我案件若移轉到達新北地院會寄文書給我嗎?還是要我自己查詢?

2,收到裁定書表示他們已經寄出去了嗎?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12 15:29

原則上您收到花蓮通知移轉管轄之後,全案就已經移送到新北囉,您如果不放心,可以親自撥電話去詢問!如果您尚有進一步的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諮詢喔!

ANTINO 102-05-11 13:56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債務人一再申請異議,抗告,欲撤除假扣押.歷經3個月,上周接到法院通知,認定超額查封(因假扣押有涉及興櫃股票,股價波動較大),法院要求債權人選擇去除部分假扣押,但因近期股價大跌,故債權人回覆 並無超額扣押情事, 不到一周時間,法院即發文裁定 撤銷所有假扣押項目,理由是-債務人無逃跑之虞. 假扣押應是防止債務脫產, 用無逃跑之虞的理由撤銷所有假扣押,這合理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14:46
回覆 ANTINO 的發言內容:

我是債權人,提存擔保金後,扣押債務人的薪資,動產,股票,目前正待刑事詐欺起訴.

< ... (恕刪)

您可以拿裁定書跟本所律師當面諮詢。基本上裁定書應該是說對方無脫產之虞。

本所委任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39

不管合不合理,你唯一的救濟就是要提抗告法律面質疑法院的決定

抗告時間很短,要趕快弄

QOO 102-05-09 09:27

律師先生安好:我於2年前想前夫請求小孩扶養費(以不當得利請求).日前家事裁定下來駁回我的申請..原因是:我前夫出示一張債權轉讓書..說他民國89年有一筆債權轉讓給我..但是我跟法官說:此筆債權不是我前夫ㄉ..是當初我投資被對方騙..我曾經告過對方詐欺..但是不起訴對方..我又要求對方從新開立本票..開我前夫ㄉ名字..我一直以為我不能告對方詐欺2次..所以才要求對方開我前夫的名字..法官不採信..第二:這筆債權我又於民國96年透過我當初一位張姓友人介紹台北他的朋友來催收..我並不認識他台北的朋友..當初我沒跟對方簽委託書..因為張姓友人有在場..說他會幫忙我..不用簽..還有對方說:收不到他會把本票寄還給我..結果沒收回來..期間我有去找我張姓朋友請他跟他朋友說:把資料寄回來..張姓友人說好..事情就這樣過了幾年..我和張姓友人失聯了..法官也不採信..他說:我沒任何證明..昨天我終於找到張姓友人..他說:他願意幫我出庭作證..這筆錢真的沒有收回來..他還說:他會想辦法把本票拿回來..我想請問律師:裁定書上說:10日之內可提抗告..我如果到時還是沒辦法拿回本票..我抗告理由可以請張姓友人做證嗎?還是要另外聲請"請求張姓友人作證"?如果附上張姓友人自白抗告書上行嗎?我知道打官司要講求證據..但是我真的不甘心..我前夫強取豪奪不屬於他的債權..債權明明收不回來..法院又認定說:我有收回來..是不是沒有本票我就輸了?煩請律師撥空解惑..感恩..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既然家事法院以裁定駁回您的請求,則務必應於法定期間內提起抗告,以免裁定因而確定;至於抗告的理由,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cc 102-05-08 22:24

請問一下

我個人想辦更生

負債80幾萬 已經無能力償還

有3家銀行

3家融資公司

3家當鋪....

我這樣還有救嗎?

我想詢問

1.更生裁定後 我的名下財產會被拿走?

2.若要拿走我有兩台二手車(一台是家人用 一台要賣了)

還有一台機車...會被全部拿走?

3更生需要多少時間才能裁定?

4.更生這段期間 銀行她們向我要錢我該給嗎?

5.更生後名下不能有財產?不能吃大餐?要坐公車?

6.請問桃園中壢一帶有律師可以幫我解決嗎?費用多少?

麻煩各位解答了....謝謝

幫幫忙 ....拜託各位

筱婷 102-05-08 09:21

我朋友開了數張支票給我,結果到期的支票卻被退票,想請問我可以直接以退票的支票做法院裁定嗎?是否可以直接用該退票的支票向他提出詐欺告訴而不用經法院裁定債權確認?另外我還有數張未到期支票,其金額可一併處理嗎?還是需一張一張處理?

1.支票本票不同,不可逕聲請裁定

2.一般是以起訴或發支付命令之方式為之。

倘有任何需求歡迎來電或電子郵件告知(諮詢不收費)

Jenny 102-05-07 23:55

各位律師好,緣由是當初房東有告我們押金部分,當初母親不識字租賃房屋

小女我本人不在身邊,押金當初口頭承諾為兩萬,租金一萬,後來房東租賃合約書時

更改為押金三萬 租金為一萬,後來母親共給了三萬,並表示兩萬是押金以及一萬是租金

後來房東提告我們欠她押金部分,以及修繕金額共1886元,如今判決書已下來

主文寫被告應給付原告新台幣10,300元及自民國100年10月11日起至清償日止,

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原告其餘之訴駁回,以及訴訟費用新台幣1000元

被告負擔十分之9即新台幣900元,餘由原告負擔。

但我有個疑問是我們合約當初簽是101年3月25日起算,房東所告我們的狀紙也未寫到

民國100年10月11日起算利息...我看了很久內容及主文,壓根都沒說為何起算日是從100

年10月11日開始算阿...現在想請問各位律師們,如果這部分利息起算日有疑慮的話,是否可以

裁定更正狀紙遞交法院,可是我剛又看了法院裁定更正狀格式..上面寫說 貴院判決那一欄有誤

應更正為.....什麼的,可是這部分我是可以自己寫應由何日開始起算嗎??怪怪的...

另外想請教各位律師,目前我們有告房東房屋漏水損害賠償事件,有律師可以洽詢我嗎??

我想請問狀紙已遞,我想請律師陪同我母親出庭這部分的費用,因為自己在上班,又怕母親

不擅言詞辯論,母親也有意願漏水這部分請律師,想詢問一下費用,因為算是小額訴訟簡易庭證物及狀紙已遞交,目前走到要開調解庭而已!還沒正式開庭~懇請各位律師們給個回覆吧!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有關房東提起訴訟的部分,目前已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如對該判決不服,應提起上訴,務必注意上訴期間,另外應以何理由提起上訴,須檢視判決全文以及本件之相關資料(包含原告起訴狀、租賃契約等),方足以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漏水的部分,法院是否已定調解期日?是否有將房屋漏水的情況詳細拍照存證?建議應先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Jenny 102-05-08 21:3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有關房東提起訴訟的部分,目前已有法院的一審判決,如對該判決不服,應提起上訴, ... (恕刪)

多謝趙律師的回覆唷,會再打電話,約諮詢時間的!如果公司願意讓我請假陪母親前往的話~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