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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乙丙 103-02-15 14:05

對方擔保某私事簽下一張本票給我(無恐嚇 威脅 不法..等等)

日前我提起本票裁定

對方就提起債權不存在  (我變被告)

理由為無實際借貸關係 (掰了一個理由  但無實際證據)

而我這裡也沒有簽下本票的實際證據

本票上的簽名及手印 對方也承認是他的

 

本票符合票據法第122條 都有填寫應記載的事項。債務人應對本票上的文義負責。

關於?票據法?第13條 票據債務人不得以自己與發票人或執票人之前手間所存抗辯之事由對抗執票人。票據出於惡意者,不在此限。

請問 我勝算大嗎?   以各位律師的觀點來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8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方似可對您主張原因關係之抗辯,惟您若具有相關證據得證明有簽發本票之原因,亦可提出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2-11 19:15

有親戚到甘蔗園偷砍了一些甘蔗被逮結果法院裁定易科罰金18萬或入獄6個月 請問這該如何解決...

 甚麼時候收到判決? 不服的話,要在期限內上訴,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應該是沒有認罪的關係  另外可能屬於加重竊盜罪法官依法只能這樣判決   2.所以你可能先確定實際個案是如何  比較容易分析  3.如果不服判決  10日內先行上訴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7: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該判決,可於10日內先聲明上訴,可先不寫上訴理由。若上訴理由亂寫,可能直接被駁回上訴,建議可先聲明上訴,後委任律師為您撰寫上訴理由狀。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okok 103-02-11 16:38

律師您好

我老爸之前有一筆工程款跳票,於當時有申請支付命令債務人為醫院及其法定代理人及一位男士,支付命令裁定書為民國92/11/17,可是我老爸已經在去年過世,想請教那支付命令過期的話,且債權人已過世,那是否可以繼承人的身分對債務人再次申請支付命令來確認債權,不知如此是否有效力或是可行?感謝答覆

應對繼承人再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才能作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3-02-12 08:02

您好!支付命令確定後有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且確定判決之執行名義對當事人之繼受人亦有效力。因此,繼承人可以執繼承而來的確定支付命令,及合法繼承之證明文件,直接聲請強制執行,無庸重新聲請支付命令。再者,本件有疑義之處應是支付命令確定後歷經約10年之久,是否已時效消滅?這與請求權的類型有關,不同的請求權聲請支付命令確定後,時效重行起算有5年及15年之分,若為5年則時效已消滅;若為15年則否,繼承人可直接聲請強制執行。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12 16: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視您支付命令之請求權類型為何,不同請求權計算之時效亦不同,若為五年,則時效已過。若為十五年,則仍可請求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tina 103-02-07 15:0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案您已經獲的緩起訴處分,此部份是針對侵害商品之物品處以沒收的裁定,接下來不會再開庭。

2、緩起訴撤銷的法定事由如下:

(1)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2)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違背緩起訴所附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感謝律師幫忙,另想請問,因緩起訴期已滿,需要進行什麼動作才會撤銷或是它會自行撤銷嗎?另外在請問,這樣算是結案了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6:57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緩起訴期間屆滿之後,法院會內部作業程序處理,不會另行通知,也無須另外聲請
林智群 (klaw) 103-02-08 00:05

 不需做任何動作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的緩起訴期滿,法院內部之作業程序會處理,您似無須為相關動作。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只有起訴 不起訴 緩起訴會用書面通知  如果是判處緩起訴  緩起訴沒有被撤銷  緩起訴期滿後   檢察署不會另行通知被告   如果有需要你也可以直接跟書記官詢問看看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緩起訴期滿,不會通知您,您亦可打電話至該股書記官詢問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tina 103-02-07 14:16
聲 請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
上聲請聲請單獨宣告沒收案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扣案之仿冒「CHANEL」雙C圖樣無袖T恤上衣壹件沒收之。
其餘聲請駁回。
一、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被告***因犯商標法案件,經臺灣臺
    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以101年度偵字第*****號緩起訴處
    分,於民國102年1月**日確定,103年1月**日緩起訴期滿未
    經撤銷;而本案扣案之仿冒「CHANEL」雙C圖樣無袖T恤上衣
    1件、信封1個(****),
    係仿冒商標之商品,屬專科沒收之物,爰依刑法第40條第2
    項、商標法第98條、刑事訴訟法第259條之1之規定,聲請單
    獨宣告沒收等語。

 

 

理由還有其他四點,內容有點冗長,不知道這樣是什麼意思?是要在開庭還是算結案了???有人可以替我解答嗎????

另外緩起訴期滿未經撤銷這點要怎麼樣才能撤銷?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2-07 14:5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該案您已經獲的緩起訴處分,此部份是針對侵害商品之物品處以沒收的裁定,接下來不會再開庭。

2、緩起訴撤銷的法定事由如下:

(1)緩起訴期間內故意更犯有期徒刑以上刑之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

  (2)緩起訴前,因故意犯他罪,而在緩起訴期間內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3)違背緩起訴所附應遵守或履行事項者。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8 10: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得到一緩起訴處分,您必須遵守該緩起訴之相關規定,否則可能被撤銷緩起訴,進而重新起訴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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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檢察官偵查後已經給予緩起訴處分 所以案件不會再行開庭  除非緩起訴有被撤銷  2.你需要注意緩起訴條件確實履行 以及不要有再違法行為  否則緩起訴可能被撤銷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27 15:1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遵守緩起訴之相關規定,避免您的緩起訴撤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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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 103-02-06 21:08

需要支付易科罰金1年4個月的錢嗎?

以下為裁判文--------------------------------------

公 訴 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   告 陳oo
上列被告偽造文書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1 年度偵字
第xxxxx號),於本院準備程序進行中,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
之陳述,經裁定進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          文
陳oo犯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罪,各處如附表一各編號所示之
刑。應執行有期徒刑壹年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
算壹日,緩刑伍年,並應於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民國壹零柒年
陸月止,按月於每月拾日前支付oo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壹萬伍仟元,

未扣案之偽造「oo科技金流服務單」(
訂單編號:0000000000000000000 號)上「持卡人取貨簽收欄」
內偽造「楊oo」之中文署名壹枚,及未扣案之偽造「oo科技
金流服務單」(訂單編號:0000000000000000000 號)上「持卡
人取貨簽收欄」內偽造「楊oo」之英文署名壹枚,均沒收之。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6 21: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履行緩刑條件支付相關金額,至緩刑撤銷,您即須執行相關刑罰。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院是判你有期徒刑,得代換繳罰金換不用關,不是甚麼被判罰金但法院有給你緩刑,意思是暫時不用執行有期徒刑,五年過後緩刑沒被撤銷(按時還錢給被害人,緩刑期內也不要犯罪,不要被判刑),就確定不用執行,你不會被抓去關,不用上訴,法院給你緩刑就是已經給你機會了

 

 

 

 

主文有宣告緩刑伍年,故在緩刑期間內,刑罰暫不執行,同時被告則必須要去履行緩刑條件(本判決確定之翌日起至民國壹零柒年陸月止,按月於每月拾日前支付oo股份有限公司新臺幣壹萬伍仟元),否則緩刑會遭撤銷,並依原宣告刑執行刑罰。
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無須再執行判決所宣告之刑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判決是宣告緩刑五年  緩刑期滿就形同沒有判罪一樣  但要注意緩刑不能被撤銷   可能被撤銷情形大概就是不履行緩刑相關條件  或是緩刑期間內犯其他之罪被撤銷  這部分提供你參考  2.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佳佳 103-02-05 20:39

想請問各位律師

我先生在監獄,我們已協議要離婚,但是他再離婚協議書內容寫"雙方同意放棄日後訴訟權"會對我有何影響嗎?

例如協議書裡沒有協議到探視時間(監護權是歸我),我想由法院裁定這會影響嗎?

還有我想申請變更小孩姓氏 會有影響嗎

 如果要協議,就要在協議書內把所有事情約定好,而且協議內容不能違法,否則,就用訴訟處理,訴訟權是不能放棄的,也不會有人概括的約定說放棄訴訟權,這樣的協議內容顯然是外行寫的

 

 1.放棄其他訴訟權利  原則上指依目前雙方情況而言  如果是將來有侵害權利  或是其他情形  還是不會受到限制的  2.對方雖然沒有子女監護權  但依法還是可以跟子女會面交往  如果時間跟方式無法約定  可請求法院裁定   3.子女姓氏變更  原則上由父母約定  有法定事由則可請法院裁定  原則上如果子女跟你生活  是有機會請法院改姓的  4.如果還有相關問題可以寄信件至jingyau1225@gmail.com或攜帶資料至事務所討論以釐清案件

佳佳 103-02-05 22:5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要協議,就要在協議書內把所有事情約定好,而且協議內容不能違法,否則,就用訴訟處 ... (恕刪)

律師您好

就您所言,是否代表他寫這項根本無效呢?

如果我還是以這份協議書去辦理離婚,是否就表示我同意放棄訴訟權?

那是不是表示以後他出獄有穩定工作我也不可以向他要求支付小孩扶養費?

因為他不肯跟我協議探視時間,所以我想說先跟他離婚再到法院申請請法院裁定對方的探視方法跟時間這樣可以嗎

如果想請律師代寫內容大概是怎麼收費?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5 23: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您提示情形,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一、重婚。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七、有不治之惡疾。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目前對方似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您得對其起訴主張之,亦可向對方請求相關損害賠償未成年子女監護等,此似與對方協議對您較為有利。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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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濬 103-02-03 07:28

您好:對不起!打擾您了!目前手上有本票裁定後法院核發之債權憑證,但每三年就寄到法院展延,它有15年的有效期限規定嗎?另債務人行蹤不明也追討無門!應如何妥善處理?請指引明燈!謝謝您!感恩!阿濬  敬上

沈恆 (沈律師) 103-02-03 15:28

您好!本票裁定時效只有三年,每三年要重新換發債權憑證,否則會時效消滅。強制執行的前提是要找到債務人的財產,否則即使找到債務人也無法強制執行。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4 00: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

全體顧問律師員工

敬祝

新年快樂

恭喜發財

萬馬奔騰

馬到成功

闔家平安

1.已經取得債權憑證  你可以定期追查債務財產以執行  2.但要定期換發以免超過時效  至於時效多久  可能還是看你取得債權憑證明義是甚麼  如果有經確定判決則是5年一換  如果是本票就3年一換   3.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2-07 10: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必須定期更換債權憑證,以確保未釐於時效。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yvette 103-02-03 01:45

日前,我舅舅中風不良於行,舅舅名下只有一間鄉下的三合院與外婆同住,平日是靠我外婆每個月的農民年金生活(3000元),他三個兒子經濟狀況皆有限,對於扶養費、扶養方式無法達成共識,(沒人想照顧,三個人願意拿出來的扶養費 加起來也無法請人照顧)

請問這種情況可申請法院裁定嗎?如何申請?

如果舅舅三個兒子的經濟狀況算下來真的無法負擔他爸爸的照顧費用,請問法院會要求其他的兄弟姐妹也共同負擔嗎?謝謝回答!!

紫蝶 103-01-26 17:49

於四年前先生申請清算獲不免責裁定,日前才知道償還兩成以上就可向法院再申請不免責!想請教幾個問題:

1.這幾年陸續有償還債務,但並未留下單據,此處要如何向法院證明已償還兩成以上?有想過用聯徵資料,但聯徵資料並非最新欠款數字,不知是否可行?

2.當年辦理清算的法院是屏東,但目前戶籍在台南,不知到現在若要辦理是在屏東或台南?

3.請問辦理所需的資料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27 1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舉出您已清償相關債務證據,向原法院說明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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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 103-01-17 16:51

民眾檢舉在Facebook以總務留言或來信索取EDM 訂購

裁定罰款3萬

請問如何處理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7: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不服,可書面異議,申請覆核,若均不服,可再提訴願行政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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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佳 103-01-15 19:56

先生因案目前入監服刑中,但他不願協議探視時間也不願意簽字離婚

請問可以先簽離婚後,我在單方面向法院提出請法院裁定探視方法、時間嗎?

如果這樣先離婚再提出 會對我不利嗎

若法院裁定探視方法及時間後,對方尚未出獄前,我是否可以拒絕對方母親來帶小孩去監獄會客??

另外像他這樣已經入監一年多了,都未對小孩盡到照顧教養責任,我是否可以提出變更小孩的姓氏?

曹尚仁 (曹律師) 103-01-16 10: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目前正在服刑期間,則恐無法順利辦理離婚登記,因此就您所述的狀況,恐僅能透過法院裁判離婚

2、有關探視權的部份,您可以向法院申請禁止探視。

3、本文建議您可以提起離婚訴訟,並請求酌定監護權探視權,及改定姓氏,又有關涉及子女的部份,不論是監護權探視權子女姓氏,法院都會審酌子女最佳之利益,作判斷,因此除了對方目前服刑部分,您亦應備妥您對子女妥適照料之相關證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11: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是此,若符合該規定,您可請求裁判離婚,再依第1055條規定,就子女監護權部分一併為判決。又若您為無責配偶,您亦可請求贍養費離婚損害賠償。還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及未成年子女撫養費請求權等。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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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is 103-01-15 19:46
請問律師,我有朋友因為吸食安非他命,結果第一次開庭就被說要去勒戒,之後來開庭時沒去開,結果就被通緝,過了一段時間後警察找上門 結果警察來的那天剛好又有吸食,然後就被帶回去警局做筆錄驗尿 之後就移送法院裁定,現在目前已進去勒戒要二個月時間,請問二個月時間完後,如果剛好又收到第二次吸食的驗尿報告,這樣會繼續再被勒戒嗎?還是能夠出來以易科罰金的方式?
1.第一次施用第一級毒品第二級毒品被抓 實務上多以裁定觀察勒戒處理 所以你目前應該是需要先去勒戒所 2.至於第二次施用被抓 檢察官可能會起訴以施用第二級毒品 再由法官去審理 這部分是否可以易科罰金還是要看你將來判的刑度如何 如果超過六個月可能就無法易科罰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7 00: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第二次吸食部分,可能會被判刑,但應爭取六個月以下之刑期,方有機會易科罰金。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楊小姐 103-01-14 19:27
我因為二級毒品案件,到警局做筆錄驗尿…事後被檢查官裁定觀察勒戒,我是初犯,也有在五日內向法院聲請過能否以院外戒癮治療代替勒戒觀察, 但沒多久收到刑事傳票,備註上是執行觀察勒戒…這樣是表示聲請失敗嗎??可在提出抗告嗎?? 因為房子是租的,家裡有兩個小孩要顧,一個十歲但他是過動兒,目前每個月都要看醫生也需吃藥控制,還有一個只有一歲,家中老公婆婆都要工作沒有人可照顧小孩子,本身自己也正在服社會勞動! 所以想請教您,是否還有轉圜的餘地?請幫幫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5 08:5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法院之裁定尚未下來,則尚有轉圜之餘地,若觀察勒戒裁定下來,再抗告,就比較有難度了。是此,目前檢察官若只是偵查庭之開庭通知,或許還有機會可具狀求情之,若為執行之傳票,就比較困難了。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依您所述事實,若您是收到檢察署的執行傳票,則表示本案法院觀察勒戒裁定業已確定,故應無提起抗告救濟之餘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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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LL 103-01-13 14:03

我之前因為跟朋友一起去KTV慶生 朋友拿安非他命出來說要吃 我有嘗試看看 結果那天被警方臨檢查獲 現在檢察官裁定說要我勒戒 我還有其他方式可以做嗎 不然這樣我工作很難保留

1.實務上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部分 檢察官可以裁定觀察勒戒或是戒癮治療 但原則上是檢察官權限範圍 不能說沒有給你戒癮治療 檢察官就是違法裁定 2.所以如果檢察官已經裁定下來 要再爭取院外戒癮治療機會相當低 3.目前你可以做的就是在不變期間內提出抗告 應該是收到裁定五日內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3 14:1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抗告主張請求戒癮治療代替觀察勒戒。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3-01-13 14:24

謝謝律師的解惑

任我行 103-01-13 14:46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抗告主張請求戒癮治療代替觀察勒戒。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 ... (恕刪)

這樣抗告應該會被直接駁掉吧!您確定這樣抗告會成功?

法律小學生 103-01-14 09:34

大大你好 如何爭取院外治療不被勒戒

本人及身旁友人 多數都有相關經驗

你可來信 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家榮 103-01-13 09:48

律師您好:我想請教的是關於裁定勒戒後,因為我本身是單親要獨自撫養兩個小孩子,一個國小四年級,一個國中二年級,平時都由我一人獨自照料兩個兒子,家裡也沒有兄弟姐妹或親戚朋友能替我照顧這兩個小孩,如果我真的去勒戒了,就沒人可以照顧這兩個兒子,真是讓我非常困擾,想請教各位大律師像我的狀況是否可以申請義服勞役來取代勒戒呢?

法律小學生 103-01-13 11:53

大大你好 一般來說都還有爭取院外治療的機會

身邊友人不乏多人有以院外治療作為替代勒戒之經驗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相關處理經驗

煞祿 103-01-25 02:30
健康諮詢FAQ 請問藥癮病患至醫院勒戒治療﹐有無健保給付?一般住院治療約需多少費用?目前經濟較為困難﹐是否需先繳交足額保證金?

根據健保法相關規定,健保不給付藥酒癮治療。若因病情需要,藥癮急性戒斷住院治療費用需自費,住院期間約一週,大約30,000至35,000元。因為藥癮病患的治療特殊性,住院預繳醫療費用是30,000元,若病人目前經濟較為困難,依住院相關規定,可先繳部份醫療費用,但出院後必須繳清住院醫療費用

資料來源:http://healthycity.taipei.gov.tw/ct.asp?xItem=1208166&ctNode=24219&mp=109011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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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沙冬替代療法、治療性社區【茄荖山莊】、外賓及學生參訪)、院外(觀察勒戒、菸毒犯反毒衛教、毒癮愛滋病人團體心理治療、替代役團體心理治療、校園反毒衛教)。

資料來源:https://www.google.com.tw/url?sa=t&rct=j&q=&esrc=s&source=web&cd=4&cad=rja&ved=0CEAQFjAD&url=http%3A%2F%2Fsearch3.www.gov.tw%2FWeb%2FsearchResult.jsp%3FtimeRange%3D%26strArea%3D%25E5%258D%2597%25E6%258A%2595%25E7%25B8%25A3%26fileType%3DALL%26searchbutton%3D%25E6%2590%259C%25E5%25B0%258B%26k%3D%25E6%259B%25BF%25E4%25BB%25A3%25E5%25BD%25B9%26pos%3D0%26category%3D%2F%26searchMode%3Dsynonym%26pageCount%3D10%26orderType%3D(2)%26orderSet%3D1%26tmpDataSource%3D%26dbSearch%3D0%26strFieldConditions%3D%26strFieldConditionsText%3D%26strDataSource%3DMyEGov_ALL%2CMyEGov_Center%2CMyEGov_Local%2CMyEGov_GovBlog%2CMyEGov_GovBlog%2CMyEGov_Gazette%26tmpStrKeyword%3D%26tabName%3Dresult%26firstTimeSearch%3D1%26firstTimeDataSource%3DMyEGov_ALL%2CMyEGov_Center%2CMyEGov_Local%2CMyEGov_GovBlog%2CMyEGov_GovBlog%2CMyEGov_Gazette%26displayCagPath%3D%2526%2523x2f%253B%2526%2523x670d%253B%2526%2523x52d9%253B%2526%2523x5206%253B%2526%2523x985e%253B%26filterTableName%3D%26firstFilterTableName%3D%26tmpNowCagPath%3D%2F%25E6%259C%258D%25E5%258B%2599%25E5%2588%2586%25E9%25A1%259E%26firstPageDataSource%3D%26resultMode%3D0%26displaySearchSet%3D0%26sessionId%3D8F0CD6500E1A1AB9F48E2FCEA449246B&ei=_rDiUsKPLoOpkAX01YB4&usg=AFQjCNHSgo0fiOr4aIsP2n1fcC1Ah-6CRg

日期 - 政府入口網_搜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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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小姐 103-01-11 17:25
律師您好: 因為二級毒品案件,到警局做筆錄驗尿…事後被檢查官裁定觀察勒戒,我是初犯,也有在五日內向法院聲請過能否以院外戒癮治療代替勒戒觀察, 但沒多久收到刑事傳票,備註上是執行觀察勒戒…這樣是表示聲請失敗嗎??可在提出抗告嗎?? 因為房子是租的,家裡有兩個小孩要顧,一個十歲但他是過動兒,目前每個月都要看醫生也需吃藥控制,還有一個只有一歲,家中老公婆婆都要工作沒有人可照顧小孩子,本身自己也正在服社會勞動! 所以想請教您,是否還有轉圜的餘地?請幫幫我!
1.施用第二級毒品檢察官可以選擇要裁定觀察勒戒或是戒癮治療 這是檢察官權限 如果裁定下來 要變更機會不大 2.依法規定 裁定你還是可以先行抗告 抗告時間是收到通知隔日開始算五日 所以如果你選擇要抗告 可能要注意不變期間
Wendy 102-12-31 18:54

你好,

目前任職的公司有簽立所謂的委任契約

契約中載明如提前離職,須賠償公司三個月薪資作為公司業務訓練及銜接新人費用

本人當初簽立此項合約時,是因為升職,換言之當初若是不簽立此合約,即無法順利的獲得職務上的升遷,於是簽立。

目前離職的原因當中其實也包含了公司部分制度的不合理,例如要求加班後給予補休,可是一旦要安排休假卻是困難重重。

於是想在此詢問,若是已經提前一個月告知離職,且不希望全額賠償違約金部分,是否只有走民事裁定一途?

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02 08: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契約條款明顯不合理,可向各縣市勞工局申訴,或以民事訴訟爭執該契約條款之效力。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嵐馨 102-12-28 17:10

律師您好:本人與親戚共同委任律師處理聲請系爭標的物之假處分,惟因共同委任一方之親戚未經共有人之同意私下電聯欺騙律師該案已和解(共有人未寫授權同意和解書)且律師也未向本人與其他共有人查證,以致於律師未盡查證之責延誤向法院聲請假處分,期間內本人接獲地上權已被設定公文,才知律師未盡責任依法期間內向法院聲請以致被法院駁回,民事裁定駁回亦有10日之抗告,但委任律師也未通知(裁定公文也是本人向律師事務所要了2次才寄達)

1.想請問提告律師追朔期間為多久?

2.可依何法律途徑與賠償損失?

嵐馨您好,  1. 您可以律師業務過失, 違反委任義務為由, 主張損害賠償.  2. 若主張權利為債務不履行, 時效為15年.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電話諮詢免費),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1:3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有委任契約未盡其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之疑義,歡迎您攜帶完整契約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pipi 102-12-26 15:53

想請問案子的裁定書下來了,也確定對方無抗告,那法院會主動發裁定證明書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16: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法院會依職權核發,但是倘若您希望可以早點拿到,也可以向法院聲請

pipi 102-12-26 18:25

我想在請問,是否裁定證明書未下來之前,可以不理會裁定內容???

抗告不停止執行,何況對方根本未依法抗告,則當然應受到原裁定內容之效力所拘束。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9 15:5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確定裁定證明書雖尚未交付,但不代表可完全不理會裁定之內容。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25 15:36
請問一下,我像法院申請暫時處分了,法院也說會裁定小孩會面時間,但是因為男方都不遵守約定把小孩帶回,現在如果暫時處分下來,男方一樣可以不遵守嗎?如果不尊守有什麼處罰或是對他以後監護權有影響嗎?
1.暫時處分是指法院就本案件裁判確定前 暫時為一定內容處分 如你所述的暫時跟子女會面交往時間跟方式的裁定 2.如果對分違反 你可以先報請社會局介入 有一些證明可能證明對方確實違反 這對於你本案聲請都會有幫助 可以跟承辦法官陳報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1: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遵守暫時性假處分,您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102-12-25 15:35
請問一下,我像法院申請暫時處分了,法院也說會裁定小孩會面時間,但是因為男方都不遵守約定把小孩帶回,現在如果暫時處分下來,男方一樣可以不遵守嗎?如果不尊守有什麼處罰或是對他以後監護權有影響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暫時性假處分下來後,對方拒不履行,則可以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多少也會影響小孩監護權的爭取,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1: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不遵守暫時性假處分,您可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Jay 102-12-25 10:44

我的母親因為不滿我在FB貼一篇我弟只是個代課老師的文章,跑來我家大鬧,砸東西不說,又隨手拿客廳的剪刀殺我,我跑到社區警衛室請警衛協助報警,我的母親隨後趕到警衛室,把我硬從不到1坪大的警衛室拉出來,並且動手打我,整個過程我太太與社區警衛都有看到,而且事後來處理的警員也有錄到,她承認有拿剪刀,並且是她出手打我,整個過程,我只想掙脫,根本就沒出手打她,她卻拿著一份驗傷單告我家暴

因為有太太.警衛做証和處理警員的錄音,家事法庭裁定家暴不成立;她又提告傷害、社區警衛和我做偽証,檢察官起訴我。

整件事情,明明是我被母親抓著打,為什麼搞到後來我反而變成我打她,請教教我到底該怎麼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已經起訴,則您應在法庭上力爭,可以聲請傳喚相關證人,若社區有監視器,也可以先調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已起訴,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便進行閱卷,並且進一步規劃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8:2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請求調查證人閱卷得知對您不利之相關證據資料,對不利之證據全面攻擊,以便排除其證據能力或降低其證明力。而對您有利之證據,應盡量提出。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SRC 102-12-24 12:15

想請教大律師們:

如果手中握有對方本票(及借據),未來發生對方不履行債務時,是不是可以憑本票裁定然後強制執行? 可是,為什麼還有人提到還是要先做假扣押的動作? 是防對方脫產嗎? 那我們做假扣押時還是要拿三分之一的錢嗎? 還是憑本票就可以不需拿三分之一的錢就可以假扣押了? 本票裁定的時間要多久?一周就可以下來了嗎? 

感謝回答!

林智群 (klaw) 102-12-24 12:29

 本票裁定比打官司快多了,一兩個禮拜就會下來,不過假扣押還是要先提供1/3做擔保

SRC 102-12-24 13:5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本票裁定比打官司快多了,一兩個禮拜就會下來,不過假扣押還是要先提供1/3做擔保

簡單的說:本票裁定假扣押是兩回事,並沒有拿本票假扣押就不用提供三分之一擔保這種事?

因為您提到本票裁定比較快,所以會有人不去做假扣押而直接等本票裁定下來後去執行之事嗎?有這種情況嗎? 還是大家都會兩者(假扣押+本票裁定)一起進行?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假扣押是為防止對方脫產,而本票假扣押上,是去釋明假扣押之原因,但若本票裁定已經確定,則可以直接作執行即可,所以是否要聲請假扣押,端視您是否怕對方脫產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本票裁定可以終局執行,也就是在沒有停止執行的前提下,用本票裁定你就可以拿到錢,但是假扣押只是保全程序,就算供擔保執行以後,法院只會扣住對方的財產,最後還不見得可以拿的到,因此有沒有另外進行假扣押的必要,就要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到何階段,如果已經扣住對方的財產了例如已查封動產等,就沒有必要另外進行假扣押程序,反之,如果在扣住對方財產之前就已經停止執行(還沒扣到財產前發票人就已經提起確認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這樣還是會有進行假扣押的實益。

 

 如果還沒扣到財產就被聲請停止執行,進行假扣押程序還是會有實益。

本票裁定可以終局執行,也就是在沒有停止執行的前提下,用本票裁定你就可以獲得清償,因此有沒有另外進行假扣押的必要,就要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到何階段,如果已經扣住對方的財產,就沒有必要另外進行假扣押,反之,如果在扣住對方財產之前就已經停止執行(發票人可能提起確認之訴並聲請停止執行),這樣進行假扣押還是會有實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7:1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本票裁定確定後,您可持本票裁定進行強制執行程序。為您仍須繳納執行費用及相關擔保費用。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van 102-12-22 15:41

 您好律師:    

      我有位朋友長期照顧一位在台無其他家人的年長榮民伯伯,而伯伯在於今年10月份去世,因伯伯已高齡80好幾,因把朋友視為女兒又怕榮民服務處(簡稱榮服處)亂動他的錢,並在過世前伯伯就親自到法院公證處立遺囑書,內容是:「百年後將一切財產及身後事交於朋友(也只立囑於朋友)」。如今伯伯已過世,榮服處已將遺產凍結,並成為遺產管理人,再表示榮民必需要公告一年兩個月後確無其他聲明者後,朋友才能以受遺贈人領回,而伯伯在大陸有位親弟弟但伯伯無在遺囑裡立財產給他。

      想請問在等這一年兩個月裡朋友依遺囑書聲告是受遺贈人,但遺囑內容清清楚楚告知百年後是指定交於朋友難道不能提早領回?必竟都直指定是百日給朋友﹗又要如何瞭解知道榮服處是否真有呈報朋友為受遺贈人?在這一年兩個月後又是否真能全數領回伯伯的遺產?因為伯伯住院及身後費用是要向榮服處申請,身為遺產管理人的他們又會不會以這些大大小小的明細動到遺產?過程中又會不會有變化導致充公或有人盜領?因為只拿到一張台灣高雄少年及家事民事裁定的102度司家催字第402號公告書,之後就無消無息也沒有拿到為自己為受遺贈人的書字保障,又該如何確保障遺產一年兩個月能沒事直到領回呢?

     問題很多但也懇請律師大人麻煩幫忙答覆了,就是因為伯伯身前就是不想榮服處去管理亂動他的錢才會去法院立遺囑書指定百年後要給照顧他的朋友,沒想到過世後還會有那麼多延伸問題,別人都叫他請律師幫忙加快處理,但遺產原本就是他的權利有需要到請律師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該榮民既然已立有遺囑,則其遺囑內表明給予財產即屬遺贈,但若該榮民有其他繼承人在,則其他繼承人可以主張特留份,該被遺贈人即無法取得全部之遺產,所以本件仍需經公示催告程序,以確認是否尚有其他繼承人,經過催告期限後,才會處理遺贈之問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van 102-12-25 20:39

您好律師 

那我朋有還是必需等待到公告過後才行?而凍結的遺產在過程中會不會被榮民服務處主張動到?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7 14:3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既然以凍結,即不會被榮民處動到。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ki 102-12-20 13:56
律師你好~ 我是五月初被驗出有mdma初犯 當下我並沒有服用二級毒品,只是有可能前幾天我都在慶生,喝了很多酒,很醉 桌上有甚麼就亂拿來喝,又或者朋友開的玩笑,我也不知道 後來又過去不熟的朋友那烤肉,後來因為他們的關西引來警察,很倒楣的也被帶走,但當下並無查獲任何有關2級或以上的毒品,其他人也都只驗出k他命反應 我昨天收到勒戒裁定書.....但上面寫的跟我說的有點不符 但不管怎樣已經寄來裁定書了,但上面說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我想請問已收到勒戒裁定書跟檢察官聲請書,但沒說勒戒日期,是不是還要等寄來通知單?大概甚麼時候會寄來要執行??還有我現在還能提出緩起訴嗎? 還有何謂緩起訴? 如果他寄來勒戒單,但我當時人如果剛好在國外怎麼辦?? 還有現在高雄勒戒所會剪頭髮嗎?可以不剪嗎?
1.檢察官已經下觀察勒戒裁定書 目前你可以提出抗告 但實務上改認定機會非常小 基本上認為是否觀察勒戒或是戒癮治療是屬於檢察官權限 2.之後你應應該還會收到執行通知單 要求你於特定時日報到去觀察勒戒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0 16: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對檢察官裁定書不服,可提起抗告。但抗告成功之機會相當渺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Viki 102-12-19 17:15

我是五月初被驗出有mdma初犯

當下我並沒有服用二級毒品,只是有可能前幾天我都在慶生,喝了很多酒,很醉

桌上有甚麼就亂拿來喝,又或者朋友開的玩笑,我也不知道

後來又過去不熟的朋友那烤肉,後來因為他們的關西引來警察,很倒楣的也被帶走,但當下並無查獲任何有關2級或以上的毒品,其他人也都只驗出k他命反應

我今天收到勒戒裁定書.....但上面寫的跟我說的有點不符

但不管怎樣已經寄來裁定書了,但上面說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

我想請問已收到勒戒裁定書跟檢察官聲請書,但沒說勒戒日期,是不是還要等寄來通知單?大概甚麼時候會寄來要執行??還有我現在還能提出緩起訴嗎?

還有何謂緩起訴?

如果他寄來勒戒單,但我當時人如果剛好在國外怎麼辦??

還有現在高雄勒戒所會剪頭髮嗎?可以不剪嗎?

貝蒂 102-12-13 19:28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本票強制執行流程

我的本票已經民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也寄送最新的戶籍謄本寄書記官那。

想請問之後的手續或流程為何??

沈恆 (沈律師) 102-12-13 20:29

您好!先去調查債務財產,再將所要執行的標的寫在狀紙,遞狀聲請強制執行並繳執行費。以上謹供您參考。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23: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聲請強制執行要繳交執行費千分之八,這一筆費用拍賣後會全額優先扣抵,但如中途和解撤回時,法院不退回了。
一、聲請強制執行應提出執行名義正本。
二、關於執行名義的證明文件,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以確定的終局判決為執行名義者,應提出該判決書正本及判決確定證明書或經終審法院確定的各審級判決書。
(二)以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者,應提出該支付命令正本及確定證明書。以准許本票強制執行裁定為執行名義者,應提出該裁定正本及已送達債務人的證明(或確定證明書)。執行名義如果是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應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債權證明文件(如借據本票等)。
三、聲請強制執行時,應具體表明執行標的為何。如果不知道債務人有何財產可供執行,可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自行向稅捐機關查詢,再依執行標的物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聲請有管轄權的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自行向稅捐機關查詢,亦有困難,可聲請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向稅捐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
四、債權人如果請求拍賣債務人的動產,應檢附該動產最新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如執行其他的財產,有可資證明的文件,亦宜一併提出。
五、債權人請求執行的標的物如果是共有物的應有部分,應提出該共有物的全部登記簿謄本,並查明各共有人的送達處所。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後續您可以持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正本前往國稅局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並依查得資料進一步聲請執行其財產、所得以滿足債權。另,針對查得資料尚請注意不得洩漏,否則會有法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稅捐稽徵法第33條

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應予處分;觸犯刑法者,並應移送法院論罪: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
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
三、稅捐稽徵機關。
四、監察機關。
五、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
六、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
七、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
八、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
稅捐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為統計目的而供應資料,並不洩漏納稅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經財政部核定獲得租稅資訊之政府機關或人員不可就其所獲取之租稅資訊,另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且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之機關人員及第八款之人,對稽徵機關所提供第一項之資料,如有洩漏情事,準用同項對稽徵人員洩漏秘密之規定。

貝蒂 102-12-13 19:18

律師您好

想請問關於本票強制執行流程

我的本票已經民事裁定,准許強制執行

也寄送最新的戶籍謄本寄書記官那。

想請問之後的手續或流程為何??

您好:

您取得該民事裁定後,即得持該裁定正本、債務人戶籍謄本、債務財產所得資料清單等資料,填具強制執行聲請狀向債務財產所在地之法院聲請強制執行,之後即會依執行標的物的不同而踐行各自之強制執行程序。以上僅供您參考。

如滿意我的回覆,請不吝於給予評價;另如有其他疑問,歡迎mail至rtty001@gmail.com或來電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3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回答如下:聲請強制執行要繳交執行費千分之八,這一筆費用拍賣後會全額優先扣抵,但如中途和解撤回時,法院不退回了。
一、聲請強制執行應提出執行名義正本。
二、關於執行名義的證明文件,另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以確定的終局判決為執行名義者,應提出該判決書正本及判決確定證明書或經終審法院確定的各審級判決書。
(二)以支付命令為執行名義者,應提出該支付命令正本及確定證明書。以准許本票強制執行裁定為執行名義者,應提出該裁定正本及已送達債務人的證明(或確定證明書)。執行名義如果是聲請拍賣抵押物裁定,應另提出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及債權證明文件(如借據本票等)。
三、聲請強制執行時,應具體表明執行標的為何。如果不知道債務人有何財產可供執行,可依稅捐稽徵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八款規定,自行向稅捐機關查詢,再依執行標的物地或應為執行行為地,聲請有管轄權的法院強制執行。如果自行向稅捐機關查詢,亦有困難,可聲請執行法院依強制執行法第十九條第二項規定向稅捐及其他有關機關、團體調查債務人的財產狀況。
四、債權人如果請求拍賣債務人的動產,應檢附該動產最新土地(建物)登記簿謄本;如執行其他的財產,有可資證明的文件,亦宜一併提出。
五、債權人請求執行的標的物如果是共有物的應有部分,應提出該共有物的全部登記簿謄本,並查明各共有人的送達處所。

歡迎您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貝蒂 102-12-14 11:19

律師您好

想請問債務財產所得資料清單等資料應去哪申請??

須攜帶何文件去申辦??

後續您可以持本票裁定及確定證明書正本前往國稅局查調債務人之財產、所得資料,並依查得資料進一步聲請執行其財產、所得以滿足債權。另,針對查得資料尚請注意不得洩漏,否則會有法律責任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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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33條

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資料,除對下列人員及機關外,應絕對保守秘密,違者應予處分;觸犯刑法者,並應移送法院論罪:
一、納稅義務人本人或其繼承人。
二、納稅義務人授權代理人或辯護人。
三、稅捐稽徵機關。
四、監察機關。
五、受理有關稅務訴願、訴訟機關。
六、依法從事調查稅務案件之機關。
七、經財政部核定之機關與人員。
八、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
稅捐稽徵機關對其他政府機關為統計目的而供應資料,並不洩漏納稅義務人之姓名或名稱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經財政部核定獲得租稅資訊之政府機關或人員不可就其所獲取之租稅資訊,另作其他目的之使用,且第一項第四款至第七款之機關人員及第八款之人,對稽徵機關所提供第一項之資料,如有洩漏情事,準用同項對稽徵人員洩漏秘密之規定。

ecoh 102-12-10 16:34

各位大律師您好:本人親戚繼承遺產("建地"土地產權已分割獨立)但房子與叔叔房子連在一起(鄉下四合院那種磚造房)今親戚叔叔缺錢借貸無力償還,已執行本票裁定,若被執行法拍是會"點交"還是"不點交",若是"點交"連在一起的房子會被拆嗎(屬於她們的部分)?若是"不點交"會怎樣?

但是隔壁叔叔是用"土地所有權狀"設定借貸法拍只拍賣"土地所有權" 會不會連房子(地上物)一起拍賣呢?若屬違建會不會被拍定者申請強迫"拆屋還地"呢?麻煩了,感恩。

林智群 (klaw) 102-12-10 18:00

 點交與否=/=拆除與否,

如果房子裡面還住著其他人,通常是以不點交方式處理,

買受人取得的如果不是特定部位是無權動到房子

您好,這類房子根本不會法拍,因為沒有權狀,權利屬於誰都還有爭議,這是無法拍賣的.

歡迎到所諮詢保障權益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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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1 11: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公告上如註明「未經登記」即表示該建物為違章建築,因其沒有所有權狀,法院當然不負責點交。是此,若該建物無建物所有權狀,法院似不點交。點交與否與是否會被拆除,沒有直接關聯。歡迎您攜帶無整卷證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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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h 102-12-12 10:5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但是隔壁叔叔是用"土地所有權狀"設定借貸法拍只拍賣"土地所有權" 會不會連房子(地上物)一起拍賣呢?若屬違建會不會被拍定者申請強迫"拆屋還地"呢?麻煩了,感恩。

 

ecoh 102-12-12 10:50
回覆 蘇文俊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但是隔壁叔叔是用"土地所有權狀"設定借貸法拍只拍賣"土地所有權" 會不會連房子(地上物)一起拍賣呢?若屬違建會不會被拍定者申請強迫"拆屋還地"呢?麻煩了,感恩。

 

ecoh 102-12-12 10:5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但是隔壁叔叔是用"土地所有權狀"設定借貸法拍只拍賣"土地所有權" 會不會連房子(地上物)一起拍賣呢?若屬違建會不會被拍定者申請強迫"拆屋還地"呢?麻煩了,感恩。

 

龜吉 102-12-03 20:16

如題,在上述情況下,土地所有權人可否請里長、管區會同,在上開建物上張貼告示,若對方逾期不處理,即:

1.自行將上開物品以「廢棄物」清除?

2.還是先向法院聲請假處分」、「假扣押」,等這些程序完成後,再依法院命令執行為妥?

3.請問要告竊佔,還是侵占?告該罪的原因為何?

4.若管區以土地所有權未明為由,不想會同清除上開物品,建議等法院判決(裁定)結果出來再行動,請我暫時不要急著自行清除,說得過去嗎?

謝謝您~~

確定那是廢棄物,還是有人所有? 在情況不明下,隨意將它處理丟棄有風險,可能成立的是竊佔,假扣押假處分都跟你這件無關,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要逕行認為是廢棄物,應有問題,您應提起民事排除侵害之訴,才屬解決之道,刑事尚難以達到目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建議你不要私自拆除,你先去報警提告竊占罪,逼他上法院處理,如果他有意思要占你土地,那他一定會構成竊占的.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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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1: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刑法第320條第2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此為竊佔罪。次依刑法第335條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此為侵占罪。二者差別在於該當事人到底有無持有權限,若有持有權,則為侵占,若無持有權,則為竊佔。關於本案似可先提起刑事告訴,待檢察官起訴後,再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歡迎您攜帶完整卷證資料,到所諮詢,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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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ven 102-12-02 13:56

請問,本人目前對一家公司聲請返還提存物,而法院目前也已經裁定准予返還,目前已經拿到裁定書,可是卻還沒有拿到確定證明。因為據提存所說明,必須要拿到法院裁定及確定證明書後,才能再巷提存所領回提存物,請問:

一:本人已經收到裁定,不確定對方是否已經收到裁定,確定證明書是一定必須將裁定合法送達對方10日起才開始計算?還是本人收到後就可開始計算呢?

二:因為該公司日前才被台北市商業處命令解散,如果裁定一直無法送達該公司或負責人手上,這樣是否就沒有辦法核發確定證明書呢?

三:請問裁定收到之後,確定證明書需要自己再行申請嗎?還是時間到了(經過合法送達10日後)法院就會自行核發寄出呢?

四:如果法律規定一定要合法送達到對方手上才能核發確定證明,可是對方也拒收或不理,是否有其他方式可以處理呢?

不好意思,本人比較笨,還請律師不吝解惑,謝謝您們。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4: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收到十日後,即可向法院提出申請確定證明書,若對方收到未滿十日,或拒收等,法院會通知您何日為送達對方十日期限,或公示送達之十日期限等,向法院該股書記官詢問即可。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信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雪兒 102-12-02 11:58

請問我有毒品前科經過15年又在一次被驗出2級毒品.被裁定勒戒請問我會被強行戒治的機率有多高.我6個孩子要怎麼辦?

 15年間如果沒因施用毒品被抓,這次就是再觀察勒戒,戒治要看觀察勒戒後狀況,勒戒所有評估表評估,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規定,您會先進勒戒所觀察勒戒,期間最長2個月,觀察勒戒完後,若無吸食傾向,即釋放並取得一不起訴處分或不付審理之裁定,不用強制戒治;若仍有吸食傾向,及會強制勒戒6個月到一年。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偉倫 102-12-01 17:16

朋友跟我借了幾次錢.我跟她說對我沒有保障前面借的還沒還.所以在100年四月底左右簽下本票三張四十萬一張三十萬兩張!跟身分證和健保卡雙證件影印本給我但還款日期沒有寫上~其餘都有寫上跟蓋手印~票也是他本人親自寫的~因為他說他急需要錢.等不急房子貸款下來..她說房子已經拿去貸款.最快一個月內最慢兩個月內錢就下來.還拿證明給我看.證明他房子是他名下.還告訴我可以去查那透天房子市價有三千萬..我不疑有他.他急著要錢原因已經忘記這麼久的事情..他只有還款一次兩千元之後叫我等他消息.他房貸錢下來馬上通知我.因為朋友一場她說還款日期押上的話會有利息產生之類(我第一次用本票所以就聽他的)我跟她說妳有房子不缺這一百萬~這可是我辛辛苦苦存的~不足的部分也是借來的.可別害我..之後他就消失.我當然一直找他要錢!之後他就叫人來恐嚇我還打傷我跟我室友(這部分已經過追訴期.這是100年六七月的事情)之後飽受電話恐嚇.跟他叫來的人三不五時就來恐嚇.第二次差點把我跟我室友押走.只為了拿回本票正本.還來我家翻箱倒櫃因為這樣所以我跟我室友連夜搬家.搬離開去外縣市躲他們凶神惡煞.最後通電話還說他們有一百種以上辦法.對付我不敢要一毛錢請問律師大大們1.我是否可以請代理人幫我上法院追討這債務?把債權寫個同意書整個由我朋友出面.在法律上是我朋友跟她要.不是我~我真的很害怕跟他有瓜葛..我還忘不了兩年前的陰影
2.如果要這筆債要先做哪些準備跟動作?
3.我上網做了一下功課1.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                    2.去國稅局查債務財產                    3.聲請債務人依法強制執行                    4.申請假扣押(確定對方沒脫產的話)

4.這四樣動作跟順序正確嗎?那每項動作需要準備什麼狀紙還是什麼文件?費用分別是多少???因為現在手頭不寬裕所以想詳細了解

5.本票上沒押上還款日期可以追討嗎?
感謝各位大大律師耐心觀看與回答 感謝您們

本票沒寫還款日期,那發票日期有寫嗎?如果要以你朋友出面追討,是有方法的,另外對方還涉及刑事恐嚇罪,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偉倫 102-12-02 03:00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票沒寫還款日期,那發票日期有寫嗎?如果要以你朋友出面追討,是有方法的,另外對方還涉及刑事恐嚇 ... (恕刪)

發票日期有~但不是借款日期~是到最後一次~我要求簽個本票讓我有保障~他簽三張給我四十萬一張三十萬兩張~這樣

票據法第120條之規定:
本票應記載左列事項,由發票人簽名:
一、表明其為本票之文字。
二、一定之金額。
三、受款人之姓名或商號。
四、無條件擔任支付。
五、發票地。
六、發票年、月、日。
七、付款地。
八、到期日。
未載到期日者,視為見票即付。
未載受款人者,以執票人為受款人。
未載發票地者,以發票人之營業所、住所或居所所在地為發票地。
未載付款地者,以發票地為付款地。
見票即付,並不記載受款人之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以上。
因此參照以上規定可知,發票日乃是本票之絕對應記載事項,如果發票人簽發時未將發票日填寫完全,則依票據法第11條規定:「欠缺本法所規定票據上應記載事項之一者,其票據無效。」該本票因欠缺應記載事項而無效。另到期日並非本票之絕對應記載事項,欠缺到期日之記載者,本票尚不因此而無效,惟須注意的是票據法特別規定,欠缺到期日之本票,應屬載有受款人之記名本票,如為無記名本票,其金額須在五百元(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否則本票失其效力。(票據法第120條第六款參照),未載到期日的本票視為見票即付,也就是說執票人可以隨時向發票人提示請求支付票款。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Tim 102-11-30 13:26

我哥有個朋友開了間房仲大概五年了,最近好像公司營運出了些問題~開口跟我哥借錢,因為是好朋友的關係~我哥又不好意思不借,希望對方開立本票,對方也願意,只是現在問題來了,對方現在是用公司的名義開立給我哥,雖然他也是負責人沒錯,只是我之前在網路上看到,如果是法人欠錢,就只能向法人追討假設公司真的收掉了,那我哥不就追討無門?      

我後來是聽我另一個當仲介的朋友說開一間仲介好像要繳保證金給一間叫“全聯會“的單位假設最差的情況下我哥的朋友還不出錢那我哥可以透過本票裁定的方式去全聯會要錢嗎?    

如果請我哥去跟對方換成他個人的本票?假設他自己名下沒資產可扣押,可以用同樣的方式去扣押他公司的資產嗎?

再麻煩解答了,感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1-30 14:24

您好!保證金有特定目的,想跟全聯會要錢是不切實際的想法;公司與負責人是個別獨立人格,各自債務都各自負責,互不相干;比較有保障是由負責人及公司共同開立本票,由其連帶負責。以上謹供您參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簽立本票之外,建議應另訂契約,以確保債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豬頭包 102-11-26 03:57

之前被a女騙簽一張無對價關係的本票還有薪轉影本

後來a女轉讓給b男.b男拿我們本票去做裁定已開始扣薪

a女後來被數十名受害者包括我們告詐欺.目前還在調查中

而我們對b男提出債權不存在之訴.目前開第2次庭.

我們有拿出證據證明被a女騙簽本票

而b男持有我們本票跟薪轉.就說我們有跟他借錢拿錢

請問法官會再要求他舉證證明有交付金錢給我們嗎?

還有b男是否可以叫詐騙我們簽本票的a女.來替他做偽證說我們有拿這筆錢?

謝謝!

還有b現在是主張我們欠他錢所以簽本票給他

他不承認是a轉讓給他的

 

沈恆 (沈律師) 102-11-26 04:56

您好!如果b是合法由a受讓本票,因發票人與b並非直接前後手,發票人與b沒有借貸關係乃屬正常,b實無必要證明與發票人有借貸關係或交付金錢;發票人若不想付錢,宜從其他角度主張。以上謹供您參考。

貝蒂 102-11-25 08:49

律師您好

幾個月前,託二手車商代購二手車無成,已付的訂金拖欠不還,有請車商開立本票(無影印身分證件),本票日期已過仍不還款,日前已至法院行民事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狀,近日收到法院寄回的查址通知,要我至戶政事務所或經濟部或經濟發展局查。

問題:

1.我有車商的照片、姓名、電話、(不確定的地址、不確定的身分證字號),這樣戶政事務所查的出嗎??

2.此車商為二手車行合夥人,這樣去經濟部也能查嗎??

 

債務人是自然人還是法人?有成立公司或者僅為獨資或合夥商號?法院函文主旨又是如何記載?

 

一般而言,戶政事務所查調自然人之戶籍謄本若無其人之身份證統一編號,則僅能依其姓名配合住址,進行查調,故若對方留存的姓名或住址有虛偽或者錯誤的情況,恐怕就有可能無以查調。

貝蒂 102-11-25 10:09

 謝謝律師回覆

那有照片、姓名   戶政事務所沒法做比對嗎???

戶政事務所不是都有身分證上的照片嗎???

可否解釋法人、自然人呢??

 

本件戶政事務所係依法院的函文來辦理戶籍謄本之查調,則僅可以函文所載內容來處理,其他資料若非該函文內容所載,戶政人員會否憑以辦理,個人認為應該是有所疑義的。

 

jenny 102-11-23 00:44

本人日前要買一間房子,但是因賣方還有民間債權未清,所以沒有買賣完成,但是對方主張我方違約,所以從貸書那裡把我方的本票拿去裁定,裁判結果我方敗訴,請問該如何提出債權不存在證明?那張本票是頭期款的本票!謝謝!

您好,這不是什麼裁判輸了,而是本票裁定,你收到之後二十日內,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訟即可,但這訴訟你要好好的打,因為本案爭議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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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對方還沒去執行前,應對對方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既然確定沒有完成買賣,要舉證並非難事,有很多方向可以舉證,這沒問題,如對方已聲請強制執行,要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持本票聲請本票裁定,基本上法院只進行形式檢查,本票上記載完整即會發本票裁定,而本件既然您們買賣未完成,您們應儘速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才能去解套,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6: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以買賣契約之權利瑕疵為抗辯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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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oo 102-11-19 18:00

您好:
想請問民事訴訟法107條 『當事人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者,法院應依聲請,以裁定准予訴訟救助....』
其無資力證明需要提供給法院什麼資料呢?(可否詳列)
謝細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已可以適用該條規定,建議您直接向法扶申請法律扶助,通過後即可暫免繳納裁判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qoo 102-11-19 22:18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已可以適用該條規定,建議您直接向 ... (恕刪)

律師您好:
因法扶說我用勞委會專案,故不能申請裁判費,我得自己向法院申請訴訟救助,所以想請問需要提

那些證明文件呢?

無資力支出訴訟費用之證明文件,如主管機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書、國稅局出具之財產資料及所得之證明等

簡齡 102-11-19 17:12

律師您好?想問問聲請假扣押的動作是一定要經過法院的裁定嗎?還是直接書狀的撰寫就可以嗎?想要再盡快的時間內辦理完成(聲請假扣押),但程序上不懂,煩請大律師解惑?謝謝?

需向法院遞狀聲請,法院如果准許,會下裁定,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您好,必須向法院提出書狀,內容要記載你為什麼要向他請求的原因,以及你認為他會脫產的理由,向法院提出之後,法院審核後會給你一個假扣押裁定,你持假扣押裁定向國稅局查對方財產,如果有財產你決定要扣押時,你就必須按照裁定上的擔保金額提出擔保,向法院聲請執行假扣押,法院才會發函扣押他的財產.並非假扣押裁定下來就是扣押了,還必須有個執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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