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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乖 105-07-09 23:23

我元交到一個未滿16歲的

警察要我趕快去說明

不然要通緝

怎麼辦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9 23:30

您好,

 

您所觸犯之罪名為七年以下之重罪,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以評估案件細節,並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周全保障您的權益,爭取無罪之機會。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9 23:4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能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之性交易,您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避免成立相關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9 2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能涉犯刑法妨害性自主及兒少法之性交易,您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避免成立相關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王上仁 (王律師) 105-07-10 00:03

 首先你是否想要無罪答辯?如果你想要無罪答辯目前你要做的事情是努力尋找或回憶一些有利證據,諸如何以當初認為對方已達法定年齡以上之證據,並且此證據足使一般人相信。

您好:

建議可將認識經過,或你們有何對談記錄等先為記錄,以儘速找出對您有利之證據,並尋求律師協助。

妨害性自主罪第227條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百二十七條之罪者,須告訴乃論。上述為何性交?並不是重點,只要其中一方未滿16歲,就是犯法。即使男女雙方你情我願,也是違法行為。 為維護您的權益,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5-07-10 20:18

您好,本所多有處理相類似案件之經驗,歡迎委託律師辦理。

貓都論壇的自我介紹也可當有利的證據。但是檢察官還是會問該未成年女子有無告知你實際年齡等作為判斷你是否知情之依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除應留存對話紀錄以利主張外,也要看該女之長像打扮是否成熟而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ric 105-07-06 09:38

您好: 我想請教我於民國89年出國,因公司結束營業與合作廠商有交易糾,民國90年被廠商告詐欺,因不在戶籍地未收到傳票未出庭,近日想回國,辦理護照時被告知因案被通緝,因此護照被註銷,
想詢教 - 因案被通緝,該如何辦理回國手續. - 民國90被廠商告詐欺至今已15年,是否已超過追訴期? 如何辦理澈銷通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護照的部分您可能需請台灣註外代表處來協助,而回國進關時,您即會先被逮補送至該案之地檢察署,再由檢察官決定後續如何處理及撤銷通緝,所以您在回國前可以先與律師聯繫回國時間,屆時再由律師陪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yvette 105-07-06 09:34

你好,我弟弟因故被告詐欺,但他是船員目前人在國外,第一次開庭請假,請公司開的證明公司寫會在國外一年(書記官覺得拖一年太久了),目前收到第二次傳票,但無法趕回,請問只能等著被通緝嗎?不能再請假了??(備註:船員上下船要依公司的安排調度,這次實際預計9月或10月可下船,但無法有確切日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應再具狀請假,並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建議你可以試看看幫他請律師

律師到庭瞭解狀況

並提出答辯

我們也有發生過被告從未到庭

但最後直接不起訴

因為提出相當證據證明對方根本來亂的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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