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外包廠商之債務人為裝潢公司,其僅可針對債務人裝潢公司之財產進行假扣押,對您公司之財產無法進行假扣押。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律師你好一個朋友在做外匯, 有國外銀行可以放"銅仔錢"他放50萬美金在那邊, 並開放給朋友入股1萬美金以下放半年,年利率8%,一年 年利率10%,超過兩萬美金,年利率 12%,102年六月就已經有兩筆各5000美金,放在那邊八月,在增加到全部三萬美金(對方之前也都有開本票, 所以比較不擔心錢沒拿回)在對方拿回之前兩筆5000美金本票並開立新的8/20開始三萬美金寄放在那邊生利息, 當下的對話錄音如下 (以下為台語對話, 已經盡量翻成國語)對方: 今天8/20 (102) 因為國際轉帳 要到月底, 所以8/31 你要放幾年? 先一年? 我:好 對方:還是最少先兩年 還是期間你如果需要,你原則上先兩年,你若第一年若臨時需要, 提前跟我講就好,所以是104年,你就盡量這筆錢不要用到,這筆錢是在生利息的,之前兩筆門檻比較低,到8/30前,一個是6/30, 另一筆....ㄟ, 差不多一樣時間,所以到時候8/30, 這兩筆的獲利會先算完先給你,這邊先算給你,後面的(利息)就是一年一年領
(如有需要錄音檔,我可以E-mail提供)對話中明顯有口頭承諾第一年需要用到可以先拿回來如其口頭承諾,今年三月我已經提前跟他說第一年要先拿回來對方開始鬼扯說合約是簽兩年, 你如果毀約要付國外銀行大筆違約金而且是跟他的50萬美金統包在一起的大筆違約金(在簽約前根本沒有這樣說過, 而且根本不合理, 他自己放多少錢關我甚麼事, 而且有其他朋友也有放錢在他那邊生利息每個人的入帳時間跟完成時間都不同, 根本不可能是一整個統包)
還好當初有錄影錄音, 看了貴網站的一些爬文, 知道有口頭承諾這樣的錄音錄影檔可以對我現在要回錢有幫助嗎?請問對方這樣是算背信?還是詐欺還是. . .我可以有甚麼樣的法律途徑拿回錢? 或是申請假扣押?對於這樣沒有誠信的傢伙, 已經不放心把錢放在那邊麻煩協助, 謝謝!
收到亞太公司寄來的信 寄件者:安任財信有限公司 內容:主旨受亞太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催請 臺端清償欠款 說明一.臺端所申請亞太電信之行動電話通訊費用,本公司現受委託對下列之逾期帳款進行通知 逾期金額 $9417元整。
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辦的不是用我名義辦理的門號)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假若要是不繳清款項,會有甚麼樣的影響?除了信用變爛以外還會延伸甚麼樣的問題? 請律師幫幫我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已。是否該繳清款項還是不予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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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蒙清償,本件將於一百零三年八月二十九日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法律程序,並行民事保全程序,且一切法律程序費用將追加由台端負擔。未免訟累,幸勿自誤。特別預告。若已繳清本欠款,請逕行將本函作廢,若有它像異議亦請速與本公司聯絡為荷。黃××律師 (還有蓋章)
請問若是不繳款的話是否會被告?這手機不是我辦的,是我家人自己去亞太辦得但現在又聯絡不到人沒辦法。(1)有人說會被假扣押,假扣押是對當事人(辦理次手機的人)生活有影響嗎?那他周遭的家人會受到影響嗎? (2)網路說他會強制在我工作的地方扣3分之1的薪水去付電話費 (3)這樣下去,若不繳款最後真的要上法院打官司? 後果是如何?非本人的債款(4)有網友說不繳之後會繳更多,是真的嗎?(5)不能在辦亞太是為什麼,但有其他影響嗎? (6)要繳清還是放著不于理會還是說有甚麼建議之類的...倘若不繳款是否往後會對當事人的信用造成多少損害?
請幫幫我這些東西本該不是我該處理的事情,應是當事人要處理的,但又聯絡不到人當事人完全人間蒸發,對於此事感到相當困擾...不知道該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民事方面,要注意本票之時效,自到期日起三年內或自發票日起三年內(無到期日的情況)必須向對方請求,對方不肯給付,則需聲請准予本票強制執行裁定以維護時效利益。合夥退伙請求清算結清餘款,也需要注意時效問題。
至於假扣押部分,並非對方說沒財產就一定沒財產,這得假扣押裁定下來後向國稅局申請對方財產資料才知道,不過您假扣押的聲請,依民事訴訟法第523條需說服法院有”日後不能強制執行或甚難執行之虞”才行。而假扣押之聲請,對方是不會知道的,直到扣押他的財產那一天他才會知道。
若有其他問題,歡迎致電或帶妥相關資料至本所洽談。
祝 平安
----------------
鴻揚聯合法律事務所
電話:0975066060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館前路65號11樓
律師你們好~~~我的家人的血汗錢,被詐騙集團騙了116萬,家人再最後兩次交付假現金時,當場被埋伏的警察抓到4個車手(2個未成年+2個成年),車手做完筆錄之後送去地檢署收押,我們目前等待通知開庭,因此需要大家的幫忙,討回這筆救命金!!!!!!
1、現在地檢署檢官還在審理,因此案件尚未送到法院法官那裡,怕車
手脫產,我可以先做假扣押的動作嗎?需要取得什麼文件才能聲請
假扣押?
2、我如何取得車手的姓名、地址資料,到國稅局一一調查車手的財產
狀況(包括未成年車手的父母),以【假扣押】取得求償的機會,聲
請假扣押需要取得哪種法院文件,才能到法院聲請執行假扣押?
3、另外與車手調解與採取【假扣押】可同時進行嗎? 如果我想先調查
車手的財產狀況後,再決定與車手和解的可接受條件,這樣在法案
審查上,我來得及這樣做嗎?
4、與車手調解時,我是與4個人一起談? 還是和他們4個人分開談?
如果談和解賠償金額,是以116萬由4個人平均分攤(1,160,000 /
4 = 290,000) 為準,做為個別求償基礎金額? 或是任何金額由他
們喊他們自己說?
5、如果未成年車手中,有一個的父母是有錢人,我可以只針對他父母
執行假扣押嗎?向他求償全額116萬?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縱使檢察官尚未起訴,亦可採取假扣押之方法避免對方脫產,又關於未成年之被告部分,不論對方父母是否有錢,都建議一併聲請假扣押,蓋當法院准許假扣押時,即可攜帶假扣押裁定前往國稅局調閱債務人之財產清單,您們再針對有財產之債務人部分執行即可。假扣押後,待檢方起訴後再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可節省裁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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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你們好~~~我的佳人的血汗錢,被詐騙集團騙了116萬,家人再最後兩次交付假現金時,當場被埋伏的警察抓到4個車手(2個未成年+2個成年),車手做完筆錄之後送去地檢署收押,我們目前等待通知開庭,因此需要大家的幫忙,討回這筆救命金!!!!!!
1、現在地檢署檢官還在審理,因此案件尚未送到法院法官那裡,怕車手脫產,我可以先做假扣押
的動作嗎?需要取得什麼文件才能聲請假扣押?
2、我如何取得車手的姓名、地址資料,到國稅局一一調查車手的財產狀況(包括未成年車手的父
母),以【假扣押】取得求償的機會,聲請假扣押需要取得哪種法院文件,才能到法院聲請執
行假扣押?
3、另外與車手調解與採取【假扣押】可同時進行嗎? 如果我想先調查車手的財產狀況後,再決定
與車手和解的可接受條件,這樣在法案審查上,我來得及這樣做嗎?
4、與車手調解時,我是與4個人一起談? 還是和他們4個人分開談? 如果談和解賠償金額,是以
116萬由4個人平均分攤(1,160,000 / 4 = 290,000) 為準,做為個別求償基礎金額? 或是
任何金額由他們喊他們自己說?
5、如果未成年車手中,有一個的父母是有錢人,我可以只針對他父母執行假扣押嗎?向他求償全
額116萬?
律師們您好:我目前碰到的狀況是103年2月底,我用本票的方式送法院,在等確證中有去調債務人的財產清冊,
有土地及建物,且當時上網調地謄時都無任何貸款及查封。後來3月底時債務人申請抗告,但理由用『後補』二字,
抗告過程來回至少有3個月,因法院說一直等不到債務人的抗告文,以至於要公示送達等流程,在等待的流程時,
在3月底時我又走假扣押流程,但被駁回。我在6/18時又上網調地謄看(因擔心是否有人教債務人脫產),
萬萬沒想到之前調地謄沒半個人,後來居然跑出債務人的地謄上有查封字號。以下是我想請教之問題,請律師們幫幫忙,感謝!!
問題一:可以合理懷疑是假債權但如何呈訴,但如何呈訴法院才願意收,不會一下就駁回?
二:如等確證下來也只能走強制執行且併案,如閱卷對我有何益處??
三:萬一閱卷看到是不只一位債債人,那我的權益損失該向誰訴請?就因單單『理由後補』四字,
導致債務人用『時間換取空間』造成身為債權人的我的損失,
四:重點是在等待抗告的流程,我有先寄存證信函告知不能在抗告過程有任何脫產、買賣等...
一切會危害亦或是讓債權人有所損失的內容,此存證信函也能當證物嗎?
以上是目前需請教律師們的問題,再次感謝,
板大您好:
小弟可否請教您有關我親友的一場車禍問題(我親友是被告),我親友目前案件上訴至高分院被駁回(應該是確定了),高分院採信原告所提業務過失重傷害,維持地院原判決(我已經開始覺得司法只保障會演戲的)。刑事判決是否會影響民事判決?因為原告要求我親友賠償他三百多萬,這樣民事法庭也會照判嗎?目前原告已經假扣押我親友名下一筆不動產(市值四百多萬),因為刑事判決有利於他,他是否會在民事庭增加賠償金額度呢?案件到現在我一職覺得法官很不公正,因為就在高院駁回上訴後,幾天後,我在一家自助餐親眼見他騎車自行買便當且與店員對話正常(怎會採信他不能自理生活呢),若是我請徵信社或者長期收其他自主活動的情況(錄影)是否可以當作再審的直接證據呢(雖然我可能也違法,因為我已經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另外我很擔心,若是原告在民事庭提高賠償金額,以至於他目前所假扣押的這筆土地不夠賠償,而我親友在車禍後有將其他不動產贈予他親人,這樣會不會也遭到追討。我看我親友他們現在因為這件車禍案件,整個家庭陷入愁雲慘霧,我看了覺得真的覺得很誇張,為什麼高院會採信原告車禍後,所常看診的義X醫院診斷證明(器質性精神病)並說生活無法自理,但我前幾天確實看他自己騎車買便當,而且我有給他錄影,這樣能叫做生活無法自理?我有好多的為什麼?真不知道法律到底是保護人還是......可以請你教教我嗎?非常感謝您寶貴意見,祝福你好人 一定有好報。
您好
如果能證明診斷有問題
你可以提出那個錄影來當證據
這是有利於你們的
而且可以反告他們偽造文書
但建議你這類案件比較專業
還是要請律師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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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的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都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另外,剛去詢問社區的義務律師
表示可用夫妻財產制去反駁,請問這可以成立嗎??
另外我需要寫答辯書嗎??
開辯論庭時,我需要注意甚麼事情嗎??
我是代替媽媽為訴訟代理人~
第一次開這樣的庭,很緊張...
也很害怕因為這樣害媽媽失去房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之主張仍可能會成立,建議您仍應先擬書狀,否則開庭當下難以全盤說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父親與母親於99年3月25日辦理離婚登記
協商離婚前,請代書處理財產分配,
99年3月22日以夫妻贈與的方式將房子過戶媽媽名下!!!
後續房子貸款轉為嬤嬤名下由媽媽繳納!!
離婚時母親完全不知父親在外欠下卡費!!
103.4月收到銀行的訴訟單,控訴父親惡意脫產要求塗銷所有權登記
請問這樣可以成立嗎??
1.印象中父親離婚後還有繳納卡費,只是不知道繳了多久??這樣算惡意脫產嗎??
2.離婚後父親底下還有一棟房子,並不是所有財產都過戶,如果我要惡意脫產,我就把所有財產都過戶了,為何要再留一棟??這可以舉證嗎??
3.當初辦理過戶時,房子並未被假扣押,表示爸爸有正常還款,事隔這麼久,房子也已過戶給媽媽了,銀行要求塗銷可以成立嗎??
4.後天要開辯論庭了....希望大家的經驗可以幫助我!!!
一個想幫助媽媽的女兒
您可參考以下二個法條尋求破解之道,另外是否構成詐害債權行為及該行為是否為無償行為,應為關鍵所在。
建議您可以攜帶資料進一步向律師諮詢討論,以俾更有效地因應此件訴訟,否則一旦訴訟程序因未能有效答辯導致撤銷贈與、回復登記之結果,恐怕因小失大。
民法第244條
債務人所為之無償行為,有害及債權者,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所為之有償行為,於行為時明知有損害於債權人之權利者,以受益人於受益時亦知其情事者為限,債權人得聲請法院撤銷之。
債務人之行為非以財產為標的,或僅有害於以給付特定物為標的之債權者,不適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權人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定聲請法院撤銷時,得並聲請命受益人或轉得人回復原狀。但轉得人於轉得時不知有撤銷原因者,不在此限。
民法第245條
前條撤銷權,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或自行為時起,經過十年而消滅。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律師您好:在去年底老公因有了其他女人;兩人常一同和一群他們的好友出遊;三天兩頭就不回家且朋友們都幫忙掩護兩人關係我在沒任何有利証據的情況下;傷痛欲絕也只能無奈接受離婚!前夫自己做生意當老闆,我本來有工作但在我們結婚後,他希望我不要工作;於是我辭去工作幫他算帳計帳…不過所有的錢項進出全在前夫名下、包括結婚後我們買賣房子投資和股票等等的投資所有盈利也都進他戶頭!他與婆婆說我又沒犧牲什麼、小孩子是結婚後本來要當人太太就應該生的、帳目本來就應該算、幫老公介紹生意那也是老婆的本份、所以我都沒付出心力,所以離婚後我卻什麼都沒有,連自已戶頭存款都沒增加過、反而花的差不多了。關於夫妻財產的部份我想爭取,但在尚未離婚前一星期,我稍微看了他的戶頭、發現二個月裡、從原本帳戶裡的四百多萬提到剩下二百萬,我知道他曾因我說夫妻財產本來就該婚後一人一半才公平;他說為什麼;做不到!所以他有可能想脫產嗎?而目前我從營業員那得知我們結婚那時所買的股票市值約180萬,他在離婚後也都賣掉了;現在我該怎麼做?而財產分配關於律師費用是多少?假扣押的話又要再花另一筆律師費還是還需要支付什麼費用嗎?
lee您好,
一、按民法第1030-1條,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五年者,亦同。故您現在仍得向前夫要求剩餘財產之分配(婚後財產的一半)。
二、對方任意處分婚後財產,您得主張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民法1030-3條)
三、您的狀況必需趕快提起訴訟,避免時效逾期;及因為拖時間太久導致舉證困難。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撥打電話0973162871,或email: chendin.office@gmail.com。也歡迎您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謝謝您!
家旭敬上
若回答對您有幫助,請您按下感謝律師,感謝您!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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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您好:
我有一筆債權係經由債權讓與而得,債權金額為1000萬,近日得知債務人名下不動產拍定,但尚未分配表確定,而該筆不動產標的也是本筆債權的假扣押標的(假扣押債權僅200萬),經閱卷得知,法院於執行程序均有通知原假扣押債權人(即本筆債權的原債權人)但原債權人收受公文均未通知我,導致我錯失了拍定前參與分配的機會,想請教:
(1)分配表我可以主張我的債權是1000萬還是200萬?
(2)本次參與分配我有補繳剩餘800萬的執行費能否在分配表中優先受償?
(3)閱卷後得知分配表製做很多次,其中因為法院一直要釐清我這筆假扣押債權是否存在,因法院不知為何原債權人收受公文均未參與分配,故分配表連我的200萬假扣押債權都未列入,由於我是在拍定後才以假扣押債權受讓人名義聲請執行,我有無權利主張以全部債權1000萬列入分配?
感謝大律師
前言:
一.本人住高雄為單親媽媽,育有一子,目前十歲就讀國小三年級.
二.95年於X泰銀行辦理個人信用貸款,後因工作不順,肇而無力償還至今.
三.101年時,孩子生父同意每月給付八千元供小朋友教育暨保險,
遂以該筆款項向"X泰保險"某展業員購買小朋友醫療保險乙式(每年六月中旬約繳兩萬六千餘元),並於102年12月增購美金保險乙式(年繳約兩萬八千元).
案由:
1.X泰保險展業員於今年(103年)一月份口頭告知,:因於X泰銀行尚有欠款,且X泰保險已收到"X泰銀行"申請之法院假扣押命令,由於本人為上述兩筆保險"要保人",故該兩筆保險已被"X泰銀行"假扣押.
2.本人收悉該項消息,立即請X泰保險提供法院執行命令,並經該保險公司客服專線要求提供本人執行文令;惟該公司均以"公司機密為由拒絕提供",至本人親至該公司六合分部,經該保險公司人員協調台北總公司,"電話問出執行法院與文號,惟仍強調無法提供文令(連影本亦無法提供)
3.至四月底本人因經濟因素,無法再行繳交相關保險費用,遂至X泰保險欲變更要保人,擬由小朋友生父自行繳付保險,保險公司聲稱:該兩筆保險已被假扣押凍結變更.
4.五月底,家中收悉台北地方法院強制執行命令(發文時間:103年5月19日;受文者:本人)
請問:
本人未收悉(執行)強制執行命令狀況下,X泰保險公司是否能逕行扣押本人執行保險契約(基金型保險,定期定額儲蓄保單,可中途贖回之保單,中途解約可領取之全部金額)內之各項權益?
依目前之情況,本人應向何處求助,如何求助?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