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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頭 102-11-19 08:48

請問 收到起訴書後,還有辦法在檢察官處平反嗎?

還是就只能走上法院開庭一途?

另外請問 一般來說接到起訴書之後,多久會收到開庭的傳票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收到起訴書,即代表檢察官已經起訴,案件即進入法院的審理程序,所以攻防均會在法院內進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請問您是被告甚麼樣的罪名? 有甚麼樣的證據? 可先將起訴書傳真過來,看過後再來討論

光頭 102-11-19 09:05

厄...那大概多久會收到傳票?

 原則上差不多一個月內會收到傳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已起訴,則會進入法院審理,建議您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以進行閱卷,藉由了解全部卷證資料,以進行辯護策略的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您好,起訴之後案件就是由法官審理,檢察官就是代表國家控告你,所以要把全力放在法院訴訟,要先聲請閱卷,了解對方有多少證據,規劃訴訟策略.通常一個月內會收到法院傳票.

有問題來電0960300927

來信:jackalsky1014@gmail.com

LINE:jackal.s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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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幫助到您,請幫我按下感謝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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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頭 102-11-13 23:40

9月下旬接到警方通知 說我在網路上PO色情圖片,偵訊完後移送地檢署

移送完後 11/1開偵查庭了...

在昨天查詢到 被地檢署起訴了..

想請問 偵查終結到收到起訴書 大概會多久?

寄來的起訴書 會有包含所謂檢察官查證到的起訴證據嗎?

假如沒有  那要寫答辯狀 沒有起訴證據 那我要怎麼找律師寫呢

1.應該一周左右就會收到起訴書  2. 檢察官起訴一定要附上證據  起訴書中會有記載  3.至於詳細證據如何  要經閱卷才會知道  惟被告本人目前不能閱卷  只可以請法院複印筆錄影本   4.如果有必要可以請律師撰寫書狀

光頭 102-11-13 23:50

律師您這樣說 我的起訴書 會有證據 
但不會是檢察官給法官的"完整"證據囉?
那這樣掌握不到證據答辯狀 豈不是相當不利? 

沈恆 (沈律師) 102-11-14 03:20

您好!起訴狀只會列證據清單,不會有詳細證據內容;若要有效答辯,可以請律師幫忙閱卷並撰狀。以上謹供您參考。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既已經檢察官起訴,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以進行閱卷,方能進一步了解卷證資料、規劃辯護策略,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4 12:54
回覆 光頭 的發言內容:

有查到ip嗎?是公開的嗎?您可以收到起訴書後,委請律師辯護及閱卷

請幫忙到本律師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法律小學生 102-11-14 18:43

大大你好 關於你違犯妨害風化被起訴一事

我有相關經驗可與你分享交流

你可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詳談

 

 

憂傷旋律 102-11-08 22:31

您好,我有事情想諮詢,
由於我在七月初時,都沒有工作,所以就透過朋友介紹。說有份工作缺人,一個月可以領三萬元左右,就答應了。
後來朋友就聯絡一個人,就把我們都載到了台中某住處(a點)因為一開始我也沒問的太詳細,並不知道做些什麼工作,只聽朋友說,可領三萬,沒考慮太多,就答應去工作了。
後來進去之後,才知道他們做電信詐騙,專門騙大陸民眾。
我們強烈的拒絕並不想從事這份工作,可是身份證手機都被強行拿去了,對方也說,不論怎樣,你們已經來這邊,知道我們住哪做什麼了,不可能讓你們離開,就這樣,莫名其妙待在那邊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雖然其中有想到逃跑,但因為對方知道我們住在哪邊,所以並不敢直接跑掉,怕會危害到家裹的人。
在那棟房子裹,一開始拿一份犒紙給我們,叫我們先背起來,大概是二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開始叫我們拿電話
因為當時我並沒有接觸過這個行業,加上我也沒有什麼心想學,所以也都沒怎麼學會,當然也沒有騙到什麼人。
後來好不容易知道他們要轉移陣地,我們終於離開那個地方。因為這樣還和裹面的人起了口角,但我們和他們說,我們沒心想在這邊工作,你們留著我,也是沒用不是嗎,這才放我們離開的。
當初說要給我們的三萬元,或許是因為我們沒心想做,所以也沒領到那筆錢。我們好不容易離開那個地方了,所以也沒和他們聯絡,壓根也沒想要拿到那筆錢,就當作是學個經驗。
就在十月初的時候,我收到了地檢署寄來的起訴書,控告我詐騙罪,說當時的詐騙集團已經在台中的某處被捉到了(B點),據警方所說的,是我們人在(A點)時就已經開始搜証了,而且有錄相到我們曾進出那楝房子。但是始終沒有採取行動,可是被破獲的犯罪成員口供筆錄上,都有指認說我們有參與他們的犯罪。
但我想說的是,我並不是在B點破獲的現行犯,而且我是被強迫在那邊工作的,更何況沒有半個受害者,我們確實也沒有拿到半毛錢,而且離開後也完全沒有和他們有任何聯絡了。
為什麼他們被捉,和我們有關係呢?我們要怎麼才能解決這種事情了。還有為什麼沒有傳呼我們去開庭或製作筆錄,就直接起訴我們了?另外起訴書上面有提到,下面這段話,這句話不是說沒掌握到任何証據的意思嗎?那怎麼有辦法對我們提出告訴呢???
XXX於某某機房運作部份,依卷內現存證據尚無從特定各該大陸地區被害人之身份,亦難據以估算該等詐欺集團實際施用詐術對象多寡,此既影嚮詐欺犯行罪數之評價,基於罪疑唯輕之原則,僅能認識渠等某某機房運作期間,僅成立一個詐欺取財既遂罪嫌

憂傷旋律 102-11-08 22:26

您好,我有事情想和您諮詢,
由於我在七月初時,都沒有工作,所以就透過朋友介紹。說有份工作缺人,一個月可以領三萬元左右,就答應了。
後來朋友就聯絡一個人,就把我們都載到了台中某住處(a點)因為一開始我也沒問的太詳細,並不知道做些什麼工作,只聽朋友說,可領三萬,沒考慮太多,就答應去工作了。
後來進去之後,才知道他們做電信詐騙,專門騙大陸民眾。
我們強烈的拒絕並不想從事這份工作,可是身份證手機都被強行拿去了,對方也說,不論怎樣,你們已經來這邊,知道我們住哪做什麼了,不可能讓你們離開,就這樣,莫名其妙待在那邊將近一個月的時間,雖然其中有想到逃跑,但因為對方知道我們住在哪邊,所以並不敢直接跑掉,怕會危害到家裹的人。
在那棟房子裹,一開始拿一份犒紙給我們,叫我們先背起來,大概是二個星期左右的時間,就開始叫我們拿電話
因為當時我並沒有接觸過這個行業,加上我也沒有什麼心想學,所以也都沒怎麼學會,當然也沒有騙到什麼人。
後來好不容易知道他們要轉移陣地,我們終於離開那個地方。因為這樣還和裹面的人起了口角,但我們和他們說,我們沒心想在這邊工作,你們留著我,也是沒用不是嗎,這才放我們離開的。
當初說要給我們的三萬元,或許是因為我們沒心想做,所以也沒領到那筆錢。我們好不容易離開那個地方了,所以也沒和他們聯絡,壓根也沒想要拿到那筆錢,就當作是學個經驗。
就在十月初的時候,我收到了地檢署寄來的起訴書,控告我詐騙罪,說當時的詐騙集團已經在台中的某處被捉到了(B點),據警方所說的,是我們人在(A點)時就已經開始搜証了,而且有錄相到我們曾進出那楝房子。但是始終沒有採取行動,可是被破獲的犯罪成員口供筆錄上,都有指認說我們有參與他們的犯罪。
但我想說的是,我並不是在B點破獲的現行犯,而且我是被強迫在那邊工作的,更何況沒有半個受害者,我們確實也沒有拿到半毛錢,而且離開後也完全沒有和他們有任何聯絡了。
為什麼他們被捉,和我們有關係呢?我們要怎麼才能解決這種事情了。還有為什麼沒有傳呼我們去開庭或製作筆錄,就直接起訴我們了?另外起訴書上面有提到,下面這段話,這句話不是說沒掌握到任何証據的意思嗎?那怎麼有辦法對我們提出告訴呢???
XXX於某某機房運作部份,依卷內現存證據尚無從特定各該大陸地區被害人之身份,亦難據以估算該等詐欺集團實際施用詐術對象多寡,此既影嚮詐欺犯行罪數之評價,基於罪疑唯輕之原則,僅能認識渠等某某機房運作期間,僅成立一個詐欺取財既遂罪嫌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的行為確實會構成詐欺共犯,本件既經檢察官起訴,則您應盡量將您受脅迫的部分去證明主張,以求取較輕之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憂傷旋律 102-11-08 22:40

想請問一下 如果是構成詐欺共犯的話,那算是有詐欺前科嗎???

那這樣的話,是否會被判刑呢?大概是判多久的刑期呢?

因為我當時進去的時候,真的也沒有賺到錢,如果判刑的話,

這一定會有罪的嗎? 因為並無受害人,我們當時也沒有騙到人。

凱凱 102-10-26 21:15

 

當初因為有販賣  k他命

 

但是 我開庭 我也都承認了

 

但是 他沒搜到證據

 

像我這樣 會被判很重嘛

 

地檢署  送的 起訴書  

 

他裡面 最後有寫到

 

2條請減輕刑期之類的 ..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已起訴,建議應攜帶起訴書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就您所述事實係觸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販賣第三級毒品罪,依法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低刑度有期徒刑五年),另參照同條例第17條之規定,涉犯販賣毒品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依法均應減輕。是故本件若經二次減輕之後,或許有機會使宣告刑度在二年以下,若您沒有前科而且符合刑法第74條緩刑之要件者,仍有可能成功向法院爭取緩刑宣告之機率存在。(不過詳細情形還是得進一步視您遭查獲之犯罪事實而定)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

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處無期徒刑者,得併科新臺幣二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二級毒品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三級毒品者,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第四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製造、運輸、販賣專供製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前五項之未遂犯罰之。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第十條或第十一條之罪,供出毒品來源,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犯第四條至第八條之罪於偵查及審判中均自白者,減輕其刑。

第74條(緩刑要件)

受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得宣告二年以上五年以下之緩刑,其期間自裁判確定之日起算:
一、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二、前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五年以內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
緩刑宣告,得斟酌情形,命犯罪行為人為下列各款事項:
一、向被害人道歉。
二、立悔過書。
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之財產或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四、向公庫支付一定之金額。
五、向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四十小時以上二百四十小時以下之義務勞務。
六、完成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適當之處遇措施。
七、保護被害人安全之必要命令。
八、預防再犯所為之必要命令。
前項情形,應附記於判決書內。
第二項第三款、第四款得為民事強制執行名義。
緩刑之效力不及於從刑與保安處分之宣告。

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0:5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祥 102-10-14 13:25

您好..我在10月10日酒駕檢察官起訴.請問可以能要求裁判書不寄到戶籍地嗎..請問起訴書應為幾時開使寄出..起訴單位是桃園地檢署!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14: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有關起訴時間並沒有一定的規定,倘若您無法於戶籍地址收取通知,您可以致電地檢署告知要改通訊地址即可。

蕓芯 102-10-13 10:46

我在去年初與人發生起死亡車禍,對方為19歲男大學生,我從路邊騎駛 對方從我後方公車超車撞上我後 他便摔至車道上遭小貨車輾過到院後急救無效死亡,當時有被安排調解,但當時因案子有我和對方以及輾過他的小貨車司機還在偵查階段,調解也不了了之。後續開了幾次偵查庭還有車禍鑑定鑑定報告說我因注意而未注意為過失致死主因,死者為次因,小貨車則無過失,最近收到起訴書了裡面有公車司機(目擊證人)的證詞,他說他看見我已起步進入車道,而對方車速很快想超越我卻已來不及而發生車禍,我想請問公車司機這樣的證詞會影響我的判決嗎?當時我未飲酒也沒有前科紀錄, 我當時是大學剛畢業工作不滿一年就發生這種事情,媽媽年紀也大還要養一個身體不好沒有工作能力的弟弟,我名下沒有財產也沒存款目前也仍在還就學貸款,月收入25000左右,深怕和解不了就得服勞刑,想請問我該怎麼做呢?

1.有歸責因素  除非重行鑑定對你有利  否則法院判刑機會應該很高  2.如果沒有和解  要判在六個月以下機會相對較低  所以是可能入獄服刑的

victoria 102-10-11 16:21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11 17:40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的案底,不是法律上的精確定義,目前實務,舉凡有案件到過法院、檢察署,都會有記錄,並且會有案件的結果,如本案,您會留下有一個案件,被不起訴處分的紀錄。

2、建議您可以就因為遭到誣告造成的名譽損失,請求名譽損失之賠償。(本案應無誣告罪之問題,末以敘明),但是實務對於這個部分的見解仍有歧異。

victoria 102-10-11 18:19

 

律師謝謝您的回答,另想請教為何您說誣告不成立呢?是因為我沒有證據的原因嗎?而我想再請教您一個問題,我收到此不起訴處分書,上面寫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若我沒有做任何動作是否會喪失自己的權益或讓對方在日後可以依此認為我默認而再告我呢?若是我提起損害名譽賠償之後可以再撤告嗎?謝謝您......

再議是給予提告的告訴人對於不起訴之處分聲明不服之法律救濟途徑,您在該案中是被告,並無提出再議之權利,再者,目前該案既然已為不起訴處分,實際上對您也並無任何不利可言。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本案既已為不起訴處分,則並不會留下任何不良的刑事前科紀錄。

victoria 102-10-11 16:19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victoria 102-10-11 16:15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victoria 102-10-11 16:07

請教一個問題,前夫在我不知情情況下,到法院告我偷竊侵占,後來又自己去撤告,我今日收到不起訴書才知道這件事,請問這樣我會留下案底嗎?對於對方這種行為我可以有什麼做為反制嗎?謝謝......

踏普 102-10-05 18:13

各位律師,小弟於兩年前因手上沒錢請友人將我載至火車站,順便吃個飯,在途中發生了毀損事情,後來在路上蛇行等等之類的事情!後覺得危險就請友人速至將我載往火車站!於是發後有協助警方尋找毀損的人!但我很納悶我是被載者,又是初犯,後有離開,現在簽志願役。會很困擾。。

我的起訴書上是以公共危險罪第185條起訴。。

該怎麼辦?

jetta 102-09-25 01:17

請問問題

本人被告妨害名譽,日前已開完刑事偵查庭。對方其實是興訟老手所以掌握我罵她的事證,我當時完全沒有經驗就開口罵了她
算了就當做學一次經驗。不過我還是跟檢察官說我是被她激怒才罵她的並不是有意的。後來檢察官問我們要不要和解
因為原告和解金額太高,(原告希望和解金4萬元+書面道歉),我願意書面道歉但是4萬元我覺得太不合理。
檢察官說那就會送法院處理,請問接下來是不是有兩種可能
1. 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
2. 檢察官起訴等法院開庭


請問我目前的想法是我想用最快的方式解決這個案件,不要太多的開庭次數(避免上班請假太多次),我也不想和原告爭辯以免她又提民事訴訟。幾個問題如下
1. 如果接下來真的要開庭我當庭認罪是不是最好的方法,能夠趕快結速就趕快結速這一切。

2. 另外如果是收到申請簡易判決是不是有可能不用開庭就宣判了?
3. 另外目前剛開完庭都還沒收到任何起訴書簡易判決書,但是我近期內有事需要出國
我可以先跟書記官請假預告我哪些天會出國嗎? 避免收到判決書再請假會來不及
或是法官不准假?  
麻煩各位律師幫忙
非常感謝


Robin 102-09-16 22:53

請問律師:
我是被告, 車禍案件刑事部分一審判決已經下來, 但目前上訴高院審理中, 目前原告沒有提起刑事附帶民事的告訴, 而是以一審判決結果告我民事侵權損害賠償, 但是我收到的起訴書中只有附上一些醫療單據的影本, 完全沒有原告的診斷證明, 日前開庭進行言詞辯論(沒有準備程序), 原告未到, 法院叫我簽收一份原告遞交的 "民事 準備書狀", 一部分內容是要求法院函查被告在兩家醫院的醫療費用支出共多少, 原告又主張N個月不能工作, 原告每月薪資P元可以由證人來證明, 原告對我求償工作損失N*P, 所以要法院函查某一間醫院原告傷勢需要多久才能投入原工作。連原告就醫期間的所有醫療費用都要法院函查醫院。我當時有問法官, 法官說如果下次原告有到就會依照原告的要求調查。我的疑問是:
(1) 這是民事訴訟, N個月不能工作的醫師診斷證明, 醫療費用總共多少, 醫生證明多久不能工作, 不是應該由被告提出嗎 ? 怎麼又變成是法院來調查了呢 ?
(2) 原告是自由業, 他經由某人證明原告的薪資所得是多少, 這樣是可以被當成證據嗎 ? 

1.民事案件原則上由當事人舉證 但當事人可以聲請法院函詢 2.如果不是正式公司出具 你可以否認真實性

小周 102-09-16 10:00

我於3年前透過仲介(中人)介紹, 評估台北市一房地產殘值超過1000萬, 有短期借貸的需求,於是我同意借對方800萬, 利息三個月核算共72萬,事先扣除;本人實際出款728萬給對方.
另外包含仲介費24萬由仲介領走;與代書費1萬,地政規費約1萬2; 對方實際收款金額為701萬8千.
三個月後,本人想向對方索回本金,對方開始避不見面;兩個月後;突然收到刑警要我做筆錄;表示對方去報案說,他長期酗酒精神不濟,某日去調謄本,居然有陌生人(就是我)偷拿他房子做不存在的債權設定,要我無條件塗銷,否則告我詐欺.
但我所有私契(本票.借據).公契(地政社訂契約書)都有他親筆簽名,之前匯款給他的匯款水單也都還在, 再者;對方雖然在法院一直聲明不認識我,卻私下找我和解;說他被人陷害,我也是受害者,要還我本金希望我不要再跟他耗在法院.
於是拖了將近一年, 我們同意以750萬和解; 等於我一年前出款728萬,一年後只拿回750萬;期間我不但得自付律師費7萬.民事裁定費8萬6;我這七百多萬還是銀行房貸增貸出來的,一年的房貸利息也超過15萬; 核算下是賠錢的.
本以為就這樣解決了,但上個月卻收到法院通知,說我是重利罪被告;檢察官起訴書上稱,我放款800萬,出款701萬8千; 三個月短期獲利為98萬2千,核算月息超過4%, 實屬重利.
但就像我之前所解釋的,98萬2千裡, 我只有賺72萬,其他為仲介費;代書費與規費, 而且之前的訴訟裡,仲介是有出庭作證承認他有收取24萬的, 不能算在我的獲利裡.
另外,我只借他短期三個月,72萬的獲利核算應為月息3%; 但第四個月起我們雙方並無任何利息給付的約定; 最後最重要的,一年後我只拿回750萬,等於我錢沒賺到還被重利起訴, 請問我這刑事案件要怎打??
是不是陳述上述的事實,就應該是無罪?? 

您好

若所言為真,實際借款728萬,3個月後應還800萬,一個月利息為24萬,約為3.3%月息,年息約40%,所以本件確有可能成立重利罪。但借款借款投資動產,又配合將其房屋抵押權設定,應有相當經驗與資力,難謂與刑法第344條前段規定之乘其急迫、輕率或無經驗相符。

Jay 102-09-14 09:38
100-01-01甲乙開車擦撞。乙車100-01-03估修理費6萬元。不知何時修理完畢。但修車廠開立9萬元發票。發票日期100-03-01。但事故後,雙方未曾聯絡。  102-02-01,甲突接獲保險公司丙起訴書送達,代位求償9萬元。   不論責任歸屬問題。請問:甲得否以時效消滅拒絕給付?

代位權,為權利之法定移轉,其權利本質為承繼被保險人(受損害人)對於第三人(肇事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故其請求權時效仍應以被保險人可行使請求權之時起算。本件損害賠償請求權自100.1.1日起算,至102.2.1日,侵權行為之2年時效已完成,可拒絕給付。

涵1984 102-09-13 17:36

律師您好: 

我們家是從事消防配管工程 

在這個月 

公司其中ㄧ個案件的上包領到工程款後就消失不見

工程款金額約50多萬元 

電話無法聯絡道該上包甚至到聯絡地址也找不到人 

但由於這個案件是屬於支援性質 

雙方並無簽訂合約僅有口頭約定(在業界為常態) 

我想請問: 
1.是否可以控告這名上包侵占詐欺

若可以 法律程序上該如何走 

2.這個狀況是否可以使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或是民事刑事分開較好

3.是否可以讓法院通緝該名上包

4.我想起訴書的部份我可以自行處理 那到哪個階段須要請律師

費用金額大約會是多少

5.被捲走的款項是否可以由上上包支付(發包為ㄧ個大循環 上包還有上包) 

6.若最終仍是找不到人 

已完成的作品我們是否可以拆除 

會不會造成法律上的問題 


懇請回覆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可控告對方,可擬告訴狀向地檢署提出告訴,由於民事刑事進度不一,且會有時效問題,所以建議分開處理,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ㄚ彬 102-09-13 15:25

您好!

想請問

1.妨害自由強制 如何界定? 因為本來提出妨害自由,但起訴書卻認定為強制罪?

2.原告與被告和解,但因為公訴罪無法私下處裡,若起訴書說明為強制罪,起訴後可以撤回告訴嗎?

3.同第2點,若可以撤回告訴 需要什麼程序嗎? 若無法撤回,可用什麼方式將被告傷害降到最低?

以上 感激不盡!

簡單來說,妨礙自由是"剝奪"人身自由強制是對自由造成"妨礙",前者行為自然較嚴重。

檢察官已起訴強制罪,若本件已和解,你可向檢察官表示已原諒行為人並已和解被告可以向檢察官請求願受較輕科刑之範圍或願意接受緩刑之宣告,亦即認罪協商。

ㄚ彬 102-09-16 16:32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簡單來說,

感謝 吳律師說明,對我幫助很大! 謝謝~~!!

vivi an 102-09-13 11:15

請問誹謗罪 已收到起訴書被例為共同正犯

可請律師私下傳票前先和解 撤銷一人 只告一人嗎??

 

有的律師說共犯不可分 怎麼講法都不一樣?

 

因為我是幫忙代發三天的臉書私訊給23人 另一人是有動機的人叫嗦慕後指使的人

 

 

 

告訴乃論之罪(如誹謗罪),對於共犯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也就是說告就一起告,對一人撤回就全部撤回。只是若其中有人已經跟被害人和解檢察官或有可能為緩起訴或較輕刑之求刑,法院亦可為較輕刑度之判決。

小五 102-08-26 01:07
律師你好: 我前陣子發生車禍,因為我是直行車那時是綠燈,那台車突然右轉撞到我,撞到後他把我的摩托車 牽到旁邊,我叫他報警,然後我門有調解兩次都不成,結果我提告檢察官問他時他說他要申請 鑑定報告,過了一段時間接到檢察官起訴書,又過了一個月了卻接到請盡速傳送鑑定報告的公文... 我真的一頭霧水了...我接下來該怎麼做..請律師解答 謝謝...
1.案件看來已經起訴 你就等法院通知開庭 你是屬於告訴人地位 將來可能也被傳喚當證人 2.如果有鑑定 可將鑑定結果呈報給公訴檢察官
小南 102-08-16 16:27

我是一家廟宇主委該廟跟金爐都建在農地上,屏東縣政府說我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一項

罰款6萬元並限期改善,期限到了沒改善 被移送地檢署。違反區域計畫法第21,22條

後來地檢署寄來 不起訴處分書,(1)廟跟金爐不是我建的(建的人已歿)

                                            (2)也不是合法代理人(沒招開村民大會)

所以不起訴

這樣我還要繳6萬元嗎? 縣政府一直寄公文 要我拆廟 不然又要連續開罰6萬

這張不起訴書 到底算什麼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6 18:14
回覆 小南 的發言內容:

我是一家廟宇主委該廟跟金爐都建在農地上,屏東縣政府說我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第一項

... (恕刪)

你可以附該處分書給政府。要不然就得依法提出行政救濟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華 102-08-11 22:37

  日前被人誣告了(對方虛構事實),現在已拿到不起訴書了,不甘心白白被誣告,所以打算要提告{誣告罪},並且求償,想請問大律師們:

1.被誣告的有二人,A提告誣告罪,(我並沒有,因往返很遠),我可以等到誣告罪成立後,再用民事附帶刑事賠償來告他們那些誣告我們的人嗎?還是也要跟A同時告他們才可以要求賠償呢?

2.程序該怎麼做呢(要提告並且求償)?請大律師教教我,感激不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要請求損害賠償有二條路,一為先提起刑事告訴,待對方被起訴後,可以附帶提起民事訴訟,此舉可免繳裁判費,但需注意時效問題;二為直接提起民事訴訟,但此舉需繳裁判費,但時效較能遵守,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小 102-07-27 04:00

我只有二級毒品前科完全沒有一級毒品前科而且當時被抓我自身上也未持有一級毒品起訴書上說我有一級毒品的成份瑪啡而且當時移送送到地檢署時檢查官從頭到尾也沒問到一級毒品的事,請問狀紙我要怎麼寫而且我無任何一級毒品前科當時被抓時也未持有任何一級毒品或有關任何一級毒品的器具他有權力驗我一級毒品的尿液反應嗎?

本件重點應在於偵查中驗尿之採證程序是否合法,此部分基本上應該與您是否有第一級毒品前科無關,譬如說您是因為向早已被通訊監察中的藥頭聯繫購買毒品(不論那一等級的),因而被監聽循線查獲,進而依法定程序進行尿液採驗的話,則只要驗尿結果有毒品反應(不論那一等級的),此項鑑定報告都是有證據能力,可以採為有罪之證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小 102-07-27 15:0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重點應在於偵查中驗尿之採證程序是否合法,此部分基本上應該

 

我並不是您所說的這種情況下被逮的是因為向早已被通訊監察中的藥頭聯繫購買毒品(不論那一等級的),因而被監聽循線查獲,進而依法定程序進行尿液採驗的話,則只要驗尿結果有毒品反應(不論那一等級的),此項鑑定報告都是有證據能力,可以採為有罪之證據

當時我人在某個旅館被臨檢才被逮的~房內只有我一個人無任何人~

 

曾小姐 102-07-26 16:32

您好:

我家人騎乘機車還在行駛中,時速約20幾公里,想左轉但只打方向燈還沒轉,正想回頭看有沒有車輛時,卻被後方機車撞,對方聲稱時速約56公里(應該不只,因為撞擊力很大),當區速限50,我因為很胖<百公斤>時速又慢所以只有挫傷,(不過膝蓋去國術館看了很多次..沒收据),也休息了一二個月才工作(自家做水電,休息了很久),但對方當下比較嚴重,無意識<但住院約6天就出院了>,

我家人肯定的說他又還沒彎,但就撞上了,車子被噴到快車到,我哥的車牌還整個被撞到凹到輪胎裡,可是到了法院,對方聲稱我們的車是在快車道,他才撞到的,但他當時車禍後已無意識,他老婆還說他失憶,忘記撞車情況<還有事故點往後不到100公尺,有個小巷子還有黃燈警示,他騎那麼快,都沒減速>

事後我們調解三次,第一次他本人未到請老婆代理調解,並向我們要求賠他90幾萬,第二次他們沒到,第三次也是老婆代理,本人未到,談判意見不合談判破裂,

現在法院又傳換8月中出庭,對方有申請刑事附帶民事起訴書,內容是要求2佰多萬,起訴費用還要求要對方支付,我家人是粗魯人又不太識字,一時不知道接下該如何處理,所以想請教律師

<補充:他們有向我的機車強制險申請3萬多元了,我家人因沒什麼嚴重,但車完全壞了,還修理了快2萬,最後還是不能騎,也沒請到錢>

 

 

 本件交通事故初判表或交通事故鑑定是否已經完成?肇事因素分析的結果如何?

曾小姐 102-07-26 17:02

事故初判表上只註記當事人當下無意識,未做筆錄(事後有去補筆錄,但沒再重申請初判表),而交通事故鑑定雙方都未申請, 現在己經進入司法程序,約8月中須出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鑑定,以釐清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7-03 20:42

前幾天 媽媽收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說什麼 因賭博案件 偵查終結 認為應提起公訴

請問 因為無法在警察當場未提供搜索令下 當場提異議

而他們所收集到的三重工作地點的"一切警察所謂的證據" 有效嗎?

是否可提出非法證據取得? 所以無效?

我媽媽身上包包裡頭的所有現金幾十萬都被沒收  當場有說是會錢 作筆錄時也有說是會錢 但是還是被扣走了 (更詭異的 檢察官起訴書裡頭沒有採信  仍然寫它是賭資 可惡!!!!!! 她沒有證據證明它是賭資 為何可以說它是賭資 我媽媽 該怎樣拿回那個現金)

所以 我媽媽下一步 該怎走? 異議?抗告?上訴? 還是申請簡易判決? 我媽媽年紀一大把了 沒辦法進去關了!!!! 該如何是好 ???

煩請各位好心的律師解答  

擔心的兒子上

 

 

 

 

說什麼依據以下兩條

1. 刑法第266條(普通賭博罪及沒收物)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者,處1千元以下罰金,但以供人暫時娛樂之物為賭者,不在此限。

2. 第268條(圖利供給賭場或聚眾賭博罪) 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者,處3年以下有期刑,得併科3千元以下罰金。 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既經檢察官起訴,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閱卷,以釐清本案相關事實,並規劃辯護方向,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3 23:13
回覆 達 的發言內容:

前幾天 媽媽收到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

說什麼 因賭博案件 偵查終結 ... (恕刪)

您說是會錢,有證據可以證明嗎?

如果有,那您就可以請律師幫忙辯護。

委任專線:07-3338080

阿俊 102-06-28 14:58

請問我被檢察官恐嚇提起公訴,但檢察官起訴書犯罪內容提到OOO在OO『房間內』持玩具槍指向OO,後來最終刑事判決是判我在OO『房間門口』持玩具槍指向OO,這樣的判定是否出入太大,判決內容告訴人口供有提到OOO『到伊房間』,又有說到『房間門口』,告訴人又都沒證據,只出張嘴而已,後來我有上訴,前2天到高等法院開庭,法官是一位庭長,告訴人也被傳喚,但告訴人跟法官說我進去她『房間內』恐嚇她,那他是否已露出馬腳了,法官有說:你們怎不私下和解,事實上案發當天我根本沒對任何人做恐嚇的事,根本也都沒看到告訴人。

請問我刑事被叛在『房間門口』持玩具槍指向OO,但到高等法院開庭時告訴人卻自己說她是在房間內被恐嚇,請問改判機率大嗎?(我這有多項證據可以指證告訴人說謊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閱卷釐清本案之各項資料,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阿宗 102-06-26 17:22

小弟因為毒品案 收到一份起訴書 一份不起訴書

小弟我被起訴刑事訴訟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這樣我到底被判了甚麼?? 我沒有販賣阿....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要先看檢察官起訴之事實及法條為何,當然若是販賣的話,則罪刑會很重,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阿宗 102-06-26 23:41

可是裡面內容有說 因認被告涉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5條第2項、第3項意圖販賣,

持有第二級及第三級毒品罪嫌。惟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而且後面也打說 且文件並無當場查獲有販賣第三級毒品愷他命之交易,亦無扣得販賣毒品之名冊 帳冊 代號 聯絡買受人之資料 交易紀律之證據等節 是難僅憑被告持有上開毒品乙節,劇認被告有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情事。然此部分與上開起訴部分 核屬同一犯罪事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為甚麼後面還會說起訴我刑事訴訟第 251條第1項

然後最後面寫所犯法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這樣而已...

林智群 (klaw) 102-06-27 08:41

 你應該是持有或吸食部分被起訴了

阿宗 102-06-27 10:00

謝謝!! 我安心多了

所以請問一下,檢察官起訴我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是起訴我說 我有持有吸食嗎??

jenny 102-06-17 12:45

因我第一次開庭請假未到,經半年後收到不起訴書,我因不了解法律,不知道七天內沒有再議對方可告我誣告,但我有證據可証明當初不是故意要告人的,請問誣告罪會成立嗎?接下來讓怎麼做才好呢?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現在有提起誣告罪之告訴?如有,建議您應攜帶當時提起刑事告訴之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進行辯護策略之規劃,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回覆 jenny 的發言內容:

我因不了解法律,不知道七天內沒有再議對方可告我誣告 (恕刪)

事實上只是提告的結果最後是不起訴處分,原先被告的一方若打算要予以反擊的話,都是有可能會提起誣告告訴的,並不會因為有沒有告訴人有沒有聲請再議而有差別。

甚至,在實務上也有看過被起訴一審判決有罪的被告對告訴人提出誣告告訴的狀況,如果是被起訴判決有罪確定的被告,胡亂對於原告訴人提出誣告告訴要求訴追的話,當然是不會成立誣告的。不過,即使最後被告是不起訴,但是要最終要成立誣告罪,事實上也並不容易,所以本件後續重點恐怕是要怎麼去答辯、說明沒有虛構事實濫行提告、沒有誣告犯意的這個部分,俾使誣告案件早日結束,這才是最重要的。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俊 102-06-16 22:11

xx俊,xx現共同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各楚拘役五拾玖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千元折算一日,扣案之玩具槍壹把(含彈匣壹個),沒收之

請問一下律師在無證無據的情況下可以定罪嗎?

現在要開二審了,那是否法院有相信我寫的理由狀,自己也有提供當時我自己測錄監視器的影片當物證

理由狀大至如下:

一.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起訴書,犯罪事實有提到由xx現攜帶不具殺傷力之銀色COLT牌玩具槍一把至x緞之B11房間內,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並嚇稱:〔淦你娘機賣,拿槍對你開〕(台語),但是在台灣台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事實提到由xx俊帶同xx現前往x緞房間門口,由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x緞,前者提到房間內,後者卻變房間門口顯然x緞明顯證詞反反覆覆,前後不一,而x緞陳述xx現持該把玩具槍指向他,但是他那邊沒有證人指證說到有看到xx現舉槍指著x緞,x緞本人也沒有物證,錄音,單憑x緞口述(片面之詞),來認定有恐嚇之事

二.x緞的證人xx桂再實體判決理由部分第五條有說到,而證人xx桂於檢察官訊問時及本院審理時均證稱伊未見到xx現跟xx俊從x緞房間走出,當時只有聽到一聲〔有槍〕,那為何再第二條xx桂於檢察官訊問及本院審理時亦均具結證稱伊有聽到x緞喊〔有槍〕,隨後xx現跟xx俊從她門口跑到A15房間,xx俊並指引xx現將槍藏在該房間窗戶等語,xx桂顯然供詞不一在說謊

三.xx紅與x邱子發生爭執時,xx俊並跟xx邱子道歉,後因x緞與她老公前來,對xx俊大小聲,x緞的老公並推擠xx俊,x緞還是繼續對xx俊(嗆聲)當xx俊打電話告知xx現被打時xx現到達現場前,x緞夫婦就已經不見了,xx現到達現場都未見到x緞,也沒跟x緞講到話,兩人並非熟識,是員警抵達現場才看到x緞

四.xx俊有提供測錄光碟與六張照片供法院參考,測錄畫面雖模糊但是還是可以看出x緞房間門口沒有出現任何人,而在測錄影片中可明顯看出停放機車處有站著兩人

測錄模糊但是還是可以分辦出人再走到跟車子移動的畫面,畫面至少會有人影或黑點,測錄光碟只要在不要放大降低解析度還是可以清楚看出

伍.xx俊與xx現有準備一份刑事判決的影印本,裡面有劃線區分疑點供法官參考

六.xx俊與xx現所提出各項疑點都指向xx俊,xx現,沒有對x緞做任何恐嚇之事,所以那來恐嚇之說,xx俊本身是受害者,被x緞老公傷害,念其年紀大沒提出傷害告訴,卻被x緞告恐嚇,實在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請求法官還xx俊與xx現一個清白,xx俊與xx現並沒有做出任何恐嚇之事,不該被有重鬱症的x緞告恐嚇,重鬱症是x緞自己在民事賠償自述的,求司法還我公道

七.請求法院聲請調閱偵審筆錄

 

補充:在警察局,偵查庭,一審我都有說到是x緞夫婦他們自己過來,x緞老公來推擠我,然後x緞對我嗆聲,我並跟x緞說你們不知事情經過吧,但x緞他還是持續對我叫囂,我是受到威脅才會打電話給xx現,但是判決書內容都沒有提到,感覺法官好像偏袒告訴人

後來開庭時x緞自己也有說到他有聽到xx俊跟xx邱子說對不起,所以在第一時間是xx俊去勸止的,怎有可能x緞來勸止後xx俊心生不滿

法律講求證據,x緞他無證無據,他自己的證詞也不一,而她的證人xx桂證詞反反覆覆,很明顯在說謊

xx桂這樣是否做偽證,請問我是否可以對xx桂提出告訴

阿絜 102-06-10 19:47

各位律師大哥大姐麻煩幫幫忙,我老婆18歲時騎機車載朋友發生車禍,對方會錯意要提告我老婆過失傷害(他以為是要告開車的那位)後來我老婆的朋友和我老婆簽了和解,也撤銷告訴了(以過五年快六年了)!後來法院也寄來撤銷告訴不起訴書!不過我老婆覺得他朋友受傷開刀花費很多,所以前前後後大約十來萬,慢慢發現他朋友都拿這些錢玩樂,到最近突然又一直要和我們要錢,不然就說等著上法院之類的話!小弟跪求請問各位律師大人 對方這樣要告我們什麼呢?因為他這樣一直的騷擾導致我們每天都很煩惱 請各位幫幫忙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時既然已經有和解,且不論是刑事民事,均已超過時效,所以您們也不用怕被他告,對方敗訴的機會很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天空藍 102-06-08 18:26

約一年前莫名被告了{侵告、、}等罪,現在終於拿到了起訴書,請問大律師們,我可以告他誣告偽造文書嗎?還有精神賠償嗎?

天空藍 102-06-08 18:39
回覆 天空藍 的發言內容:

約一年前莫名被告了{侵告、 ... (恕刪)

 請問該怎麼做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並非獲得不起訴處分後即可告對方誣告,則需視對方之提告事實是否屬於虛偽不實而定,若其仍屬合理懷疑範圍,則要提告誣告機會不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9

 誣告的要件很嚴格,並不是你拿到不起訴處分就算是對方有誣告,

除非有證據證明對方根本是亂告,才建議提起誣告告訴

棉花棒 102-06-06 08:34

各位先進好;內人因為誤買贓物,由於怕挨罵,一時編了很多理由,後來紙包不住火,才向我坦承,但此時已被以竊盜罪起訴。因為供詞前後不一,故檢察官以此為由懷疑有犯罪意圖,故而起訴。惟檢方並無案發當時之目擊證人,或竊盜行為監視影帶,更無相關物證人證或其他跡證可證明其竊盜罪行,惟以電話通聯記錄(贓物手機)及偵訊內容逕行起訴。因此我想請教各位大德:1。目前剛收到起訴書,請問距離下一階段的法律程序為何?時間大約多久以後?2。針對本案,我方需以何種方式配合較能獲得最有利之判決?3。按本案而言,通常的判決結果會是何種刑度?---以上請諸位先進不吝解答,感恩。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您太太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應儘速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律師便可以進行閱卷,了解本案之全數證據資料,以便與您進行案件辯護策略之討論,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9:34

 一般遇到這樣的案件,認罪是最好走的路,

如果你太太沒前科,應該不用被關,頂多罰錢,

不過勒,如果你太太真的是無辜的,要他硬吞下檢察官給的罪留下前科,對他也不公平,

不過打無罪是比較難走的一條路,要有心理準備

懿修 102-06-04 22:31

先陳述一下,被騙的情形,再說起訴書的內容,有不少問題想請教大大們

三年前,一位朋友的朋友(簡稱A),開了一家(二類電信)專門替人節省電話費的,

我進入該公司先做業務性質的工作,後來A叫我當內勤,專門顧機器跟電腦的,

沒幾個月就被市刑大,以電信詐欺抓了,開了幾個庭,就被起訴了。

當然工作中,有去確認公司有營登,有查過二類電信的內容,我也常問A是否合法,

A也再三保證合法,我跟A有簽下切結書,內容就是A保證公司及工作內容是合法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訴書內容:

被告A; B; C; D所為,係犯刑法第339條第一項之詐欺取財罪嫌,另被告Z提供行

電話門號供上開詐欺集團使用之犯行,係犯刑法第30條第一項、第339條第1項

幫助詐欺取財罪嫌。

被告A、B、C、D 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依共同正犯論處; 扣案如附表所

示之物品,為被告A、B所有且係供犯罪所用之物,請依刑法第38條第1項第2款、

第三項之規定宣告沒收。

至移送意旨認被告A、B、C、D。另構成電信法第49、56、65 條,惟查被告

ABCD,縱有違反電信法第49條,依同法第65條規定,係處10萬以上50萬元以下

罰鍰,可知該條規定係屬行政法,刑罰無涉。

次查,被告ABCD,使用之SIM卡或係向他人購得或自己所申辨或他人無償提供

分別業據被告ABCD,於警詢及偵查中陳述在卷,是在無其他之積極證據足以證

明該些SIM卡中有他人遺失或非法取得,自難認定被告ABCD,有何電信法第56條

所規定『盜接或盜用他人電信設備通信』之情形,自均不成立該罪,惟設如成立

犯罪,此部與前揭起訴部分有想像競合關係為該起訴效力所及,爰不另為不起訴

處分,附此敘明。


問題如下


1: 我是B~~~ A方不斷向我保證及簽立切結書,保證合法,也出示營登,我再偵

查庭都有給檢查官,為何起訴書上沒說明?

2:切結書,對我有沒有幫助,有些人說那是我們私下簽立的,並沒有效力?

3 :這份起訴書,我的位置是B,刑責大約會被判多重呢?

4:我又該如何保護自己,不被判刑OR刑責會較輕呢?(我完全不知對方有做非法

的事情)

5:A在起訴書上是寫 承認所有罪狀,那我不就列為正犯了,我是算正犯、共犯,

幫助犯呢? ( 偵查庭,我不斷的有跟檢查官說,我不知道對方是做非法的)

6:此案的詐騙金額是 7000元台幣,有些文章有說,金額也是判刑的依據,那這

樣會判多久呢?

7:,自均不成立該罪,惟設如成立犯罪,此部與前揭起訴部分有想像競合關係為

該起訴效力所及,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這段話,我不了解意思,能幫我白話文

嗎?是不是,有成立犯罪,又要怎樣,是嗎?

阿正 102-05-24 17:34
如果有這種情形: 有一個被告,被目擊證人指認是他,問題是被告明明不在現場,也有不在場證明,被告檢察官確認不在場證明,檢察官說: 我為什麼要去確認不在場證明,目擊證人說是你,如果有起訴的話,看法官要不要去查....等語,
之後被起訴,起訴書中,對 不在場證明 亦隨便帶過,亦沒有任何證據,只憑目擊證人證詞

1.如果有檢察官是這種態度,不受法律約束嗎?

2.如果有檢察官隨便辦案,隨便起訴,把案件丟進法院審理,他都啥事也沒有嗎?? (無辜的被告金錢,時間,精神上的損失等等...有管道求償嗎?)


感謝您的回答
阿正 102-05-24 17:30

     

如果有這種情形: 有一個被告,被目擊證人指認是他,問題是被告明明不在現場,也有不在場證明,被告檢察官確認不在場證明,檢察官說: 我為什麼要去確認不在場證明,目擊證人說是你,如果有起訴的話,看法官要不要去查....等語,
之後被起訴,起訴書中,對 不在場證明 亦隨便帶過,亦沒有任何證據,只憑目擊證人證詞

1.如果有檢察官是這種態度,不受法律約束嗎?

2.如果有檢察官隨便辦案,隨便起訴,把案件丟進法院審理,他都啥事也沒有嗎?? (無辜的被告金錢,時間,精神上的損失等等...有管道求償嗎?)


感謝您的回答

檢察官只要有懷疑就可以起訴,所以目前你只能設法打贏官司,再對證人提出偽證告訴.

重點是你要如何去防衛這個證人對你的指認


至於檢察官,他的地位就是國家法律的追訴者
站在被告的對立面
我們律師已經對此見怪不怪了

小歆 102-05-19 00:17

男方已滿20以上,女方現已滿16

當初發生關係未滿16,男方得知也在偵查庭認罪是初犯

當時檢察官問女方意思是不願意和解,想請問如果再開庭之前達成和解協議

或著是女生本人替男方那邊求情但監護人不同意和解,請問男方會被判比較輕嗎?

女方有委任某基金會律師

那邊律師有跟女方監護人說精神賠償開150萬連監護人也要賠償所以總共開300萬
但請問真的有那麼高嗎?

女方委任律師態度非常差曾經對女方破口大罵,不是很想幫女方解決這件事

這點又該怎麼處理呢?

不好意思忘記補充

女方一開始願意和解但之後到調解委員會後,但女方監護人開150萬才願意和解

男方付不出來,男方一個月薪水1萬5

上個月有去法院偵查庭開庭過,這幾天收到下個月要開庭
男方都已認罪,也收到起訴書,那請問下個月開庭是要宣判嗎?

不好意思麻煩各位大律師委任律師態度很差也不是那麼想讓女方解惑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01:12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男方已滿20以上,女方現已滿16

當初發生關係未滿16,男方得知也在偵查庭認罪 ... (恕刪)

既然已經收到起訴書,那就看您是否要繼續認罪,

您可以選擇是否委任律師,但必須先去閱卷

詳細意見必須跟本所律師面談。

本所官方部落格:http://blog.udn.com/lutong02

小歆 102-05-19 06:54

有建議男方請律師,但已認罪若請律師辯護是否較有機會緩刑呢?

如果事發時不知對方未滿十六歲或誤認已滿十六歲,還有一點空間,否則只能利用談判技巧設法和解.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9 17:17
回覆 小歆 的發言內容:

有建議男方請律師,但已認罪若請律師辯護是否較有機會緩刑呢?

是否給緩刑,決定在法官,不是律師

律師只能盡力幫您向法官爭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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煞祿 102-06-06 06:49

 認了吧!

認了會判輕一點

提告檢察官的問題

女的又為滿16歲

穩死的...

狡辯只會死得更慘

所以認了 如果是初犯

可以判輕一點~

周先生 102-05-16 15:54

小弟沒有前科,犯下一共九件加重竊盜,因為其中一件被抓,又另外供出其他八件,被抓到兩個派出所,好像是被函送兩次,結果分兩次起訴開庭,第一次已經開完庭,只有審理其中兩件,判決也已經出來,判刑九個月緩刑兩年,另外剩下七件已經開完偵查庭,目前再等起訴書寄來,那問題是萬一第二次被起訴開庭,那不就有第一次的前科紀錄,還有萬一第二次的判決下來,原本第一次的緩刑會被撤銷嗎?但是問題是都同一天被抓的,我也不是在緩刑期間犯下的,我該怎麼處理,現在想要合併審理已經來不及了請各位律師賜教,感激不盡謝謝

1.如果分開偵查起訴 且一部分已經確定 目前確實已經來不及合併案件審理 2.依情況看來確實可能有緩刑撤銷的可能 因為加重竊盜至少就六個月起跳 除非有減刑適用 不過同時間這麼多次 要用59條減刑 難度很高

周先生 102-05-16 18: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分開偵查起訴 且一部分已經確定 目前確實已經來不及合併案件審理 2.依情 ... (恕刪)

那我該怎麼說明才不會被撤銷第一次的緩刑,因為我不是在緩刑期間犯下的案件,這樣難道也會被撤銷嗎?第二次的起訴書來準備開庭的時候,我請律師這樣有減刑的機會嗎?謝謝

阿晏 102-05-16 00:24

收到地檢署的妨害自由罪被提起公訴起訴書。當初因為在警局及到檢查庭說明時,因為害怕而沒說實話,現再起訴書檢察官查到了一些證據證明我說謊

所以我現在就是等開庭嗎?那如果我開庭時在法官前認了我做的事,承認我說謊,這樣會更嚴重嗎?在這之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可以讓這件事能夠在輕一點嗎?例如認罪協商。

我當初是因為傳一封簡訊恐嚇對方,但我在收到起訴書前幾個禮拜,就找對方和解,也簽了和解書及籍撤銷告訴,也送到了地檢署去,但在起訴書上好像都沒提到,我知道這是不能和解的,只是想盡力去試試。

想請網友們給我意見,請幫幫我該如何做!

 可直接認罪請求輕判,或找律師協助認罪協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坦承犯罪事實等因素,得據以作為請求法院從輕量刑之依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起訴書和解書、簡訊內容等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6 09:20

等法院通知開庭。承認事實如想認罪協商,但須檢察官同意及對造之意見。惟因未看到台端的起訴書事實及內容,所以無法更具體提供意見。如需進一步諮詢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本件恐怕得先釐清被起訴之罪名為何?另外相關細節則必須看過起訴書之內容才能進一步之分析,後續處理上既然已經起訴(沒有緩起訴的機會了),當然可以思考一下有沒有機會爭取緩刑(提出和解資料基本上是有助於爭取緩刑的)。
本件謹建議您與律師約詢時間進行討論,將本案相關事實和先前開庭狀況告知律師,進一步與律師討論,由律師瞭解您的具體案情後,針對您的個案研議後續處理方向,這樣應該較為妥當。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晏 102-05-16 00:22

收到地檢署的妨害自由罪被提起公訴起訴書。當初因為在警局及到檢查庭說明時,因為害怕而沒說實話,現再起訴書檢察官查到了一些證據證明我說謊

所以我現在就是等開庭嗎?那如果我開庭時在法官前認了我做的事,承認我說謊,這樣會更嚴重嗎?在這之前我還可以做什麼事,可以讓這件事能夠在輕一點嗎?例如認罪協商。

我當初是因為傳一封簡訊恐嚇對方,但我在收到起訴書前幾個禮拜,就找對方和解,也簽了和解書及籍撤銷告訴,也送到了地檢署去,但在起訴書上好像都沒提到,我知道這是不能和解的,只是想盡力去試試。

想請網友們給我意見,請幫幫我該如何做!

Barry 102-05-15 02:26

律師們好

友人於2012/12/15日被警察抓到施用二級毒品,此外他自白分食給兩位友人(三人共用一顆搖頭丸),且為初犯,臨時偵查庭被起訴販賣嫌疑人,三萬元交保,他於今年4/30日結束勒戒,依據他朋友的指證跟他自白的情況下,他應該頂多被判轉讓吧?,不過我在這邊想問律師大大們,檢察官會不會念他是初犯,所以不起訴呢?因為他轉讓的量實在是太少了,而且當初也是他自己在警察局自白的,並沒有所謂的監聽譯文之類的證據,一切都是口頭上的說明。

請問有曾經因轉讓二級毒品且為初犯及量不多的情況下被檢察官緩起訴或是不起訴的經歷過嗎?因為友人到現在都沒有收到起訴書,他只有收到勒戒執行完的不起訴書,我在想起訴書在程序上會不會上拖得有點久?

請踴躍回答,感激不盡!!我好替他擔心。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50
回覆 Barry 的發言內容:

律師們好

友人於2012/12/15日被警察抓到施用二級毒品,此外他自白分食給 ... (恕刪)

起訴販賣的機率很大。

您可以開始找律師,幫您朋友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