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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賢 104-09-30 19:09

您好:

1.我公司員工於離職後-盤點時發現手機不見了.....

2.我去報警-上了第檢署....

3.離職員工-楊男在偵查庭說:伊經過店長李男特許,伊想說有銷售獎金再把帳結掉等語(在不起訴起訴書友載明).

4.實際上楊男是說:他要領獎金時才結帳,檢察官有反覆問他:那你到底結帳了沒,楊男答:沒有.......

5.我事後有提-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是開庭時,法官直接跟我說:我只是單憑-不起訴書內楊男所講的,就來提民事訴訟,法官說:楊男可能為了要脫罪或是講謊話...等等的,法官接著說:如果我只是單憑這只不起訴書就要來要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他的自由心證+因為只是小額訴訟所以必須立即判決,法官直接說:他會判:駁回之訴,故法官直接建議我先撤回告訴-因為最起碼我可拿回3/2裁判費.....

6.我已先撤回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但我不甘心,因為手機確實不見了,我等於賠了夫人又折兵.... 7.請問我該怎麼辦,才能拿回我的財物損失....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30 19:3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被告本身在另案的說詞當然是可以作為判決的依據,該法官是唬你的。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該案的起訴,或是委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才能保障權益,倘若公司在北部,歡迎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一、要有證據才行。

二、不起訴九成九有寫證據不足。

三、公司應該要裝監視器並跟中華電信合作影片直接上傳網路

四、建議拿著手上有的證據律師討論一下看怎麼加強搜證。先研究再搜證再處理。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阿賢 104-09-30 19:07

您好: 1.我公司員工於離職後-盤點時發現手機不見了..... 2.我去報警-上了第檢署.... 3.離職員工-楊男在偵查庭說:伊經過店長李男特許,伊想說有銷售獎金再把帳結掉等語(在不起訴起訴書友載明). 4.實際上楊男是說:他要領獎金時才結帳,檢察官有反覆問他:那你到底結帳了沒,楊男答:沒有....... 5.我事後有提-民事訴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但是開庭時,法官直接跟我說:我只是單憑-不起訴書內楊男所講的,就來提民事訴訟,法官說:楊男可能為了要脫罪或是講謊話...等等的,法官接著說:如果我只是單憑這只不起訴書就要來要求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他的自由心證+因為只是小額訴訟所以必須立即判決,法官直接說:他會判:駁回之訴,故法官直接建議我先撤回告訴-因為最起碼我可拿回3/2裁判費..... 6.我已先撤回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告訴,但我不甘心,因為手機確實不見了,我等於賠了夫人又折兵.... 7.請問我該怎麼辦,才能拿回我的財物損失....

Maggie 104-09-22 13:30

你好,前些日子因在露天拍賣賣了一個手機殼,後來面交時的客人為警察,因手機殼上有香奈兒的LOGO,所以警察告知我違反商標法並要求我到警局作筆錄,但因這個手機殼當初我也在網路上買,所以不知道網路上賣出會觸法,因購買與售出價錢相同,售出的原因是換手機不需要這個手機殼,並沒有要賺取價差或獲利。 已於上個月開過偵查庭,並收到檢察官起訴書,已收到法院開庭文件, 我想詢問的是開庭文件有收到兩封,一張傳票寫的調解,另一張寫的是準備程序,然後調解那張的時間同一天但是早一些,我想詢問調解的那張是先跟廠商做和解的嗎?還有有什麼需要調解部分? 煩請回覆,謝謝

為了能夠更了解你的案情及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Line ID:k8883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22 13:44

您好

  沒錯  是開庭前法院先幫您安排跟廠商調解

  建議您委請律師辯護  以維權益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

建議盡量達成和解,若和解且無前科,則得向法院請求緩刑,對於您才有利。建議還是尋找專業律師處理。或至少尋找律師當面詳談過案件狀況,看看律師的建議,再決定處裡方向。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2 22:50

您好,若先與告訴人達成和解,有機會求緩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2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嘗試與告訴人和解,以利您請求緩刑之,惟和解亦須準備相當之和解金額。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煩心 104-09-22 05:10

律師您好  關於我普通傷害案收到起訴書

我找不到原告   也無法獲得和解的機會

開偵查庭 我ㄧ概承認打人的事實

對方沒來開偵查庭 也無法當庭進行和解

對方一直躲著我

現在收到檢察官起訴書 

不知道要怎麼辦才好...?

開庭的時候

我應該怎麼做才能讓法官相信我有誠意悔改進而輕判

我有前科紀錄,不過沒坐牢  我繳易科罰金

這次我怕被判到關  哪怕是三四個月我也承受不起

我還有罹患重度憂鬱症的女友要照顧

這件官司的起因也是因為女友自殺演變而來的

若入獄服刑,我怕女友沒人照顧又想不開

女友也沒家人了

 

想請問律師

這該做些什麼事或動作

來讓法官相信我

已有誠意悔過

 

另外普通傷害案  大概都判怎樣?

對方驗傷頭部外傷背部挫傷

也沒怎樣,還是一樣可以上班

相信無大礙......

想請問這樣的傷害

都怎麼判居多?

 

 

一、挫傷,認罪,未和解累犯(執行完五年內再犯), 我幫你查了個判決,三個月得易科罰金。台北地院104審簡字第1303號判決。

二、不用太擔心,要好好照顧你的女友。

三、跟法官說你知道錯了願意與告訴人調解,家境有困難也挑個時機說一下。

楊俊鑫律師,預約電話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您好,

一、建議開審理庭前具狀向法官表示和解意願,希望能請法院促成調解

二、開庭時再次表示願意和解的意思。

三、縱使未和解,仍應判6個月以內,通常如果初犯都判4個月內,得易科罰金

四、不用太過擔心,不然就委請律師具狀向法院要求對方的聯絡方式,或是請律師閱卷查看卷宗是否有對方聯絡方式。

五、這種案件通常不會把你關起來。

lon1027 104-09-15 22:36

您好!小弟我有問題想請教大家,我去年8月份發生一件交通事故,因為我家的狗害騎士跌倒所以導致延續出一堆糾紛,從案發開始我一直保持願意負責對方的醫療費用及財損,但對於對方的漫天開價無法接受,進而走到調解委員會,由於三番兩次的調解不成最後簿入公堂,我家的狗害人受傷所實,但對於對方的不合理要求及得理不饒人的態度也不能被欲取欲求,但這些荒唐的過程在調解過程中是沒有記錄及證明,如今在檢察官面前對方又否認在調解過程中的那些要求,只咬定我沒有誠意要理賠他的一切,而三次的開庭結果出來了,起訴書的內容有很大的爭議,陳述又不是完整事實,對於起訴判決被告是否就只能處於挨打的份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5 22:42

起訴書並非確定判決,可以爭執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

lon1027 104-09-15 23:16

謝謝顏律師!我可以在請教一下,就是我收到的檢察官起訴書內容有兩條項目,如下

一.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284條第1項前段之過去傷害罪嫌,請依法處理。ˋ

二.依刑事訴訟法第251條第1項提起公訴

以上這還不算是判決結果嗎?煩請您幫我解答一下,由衷感激不盡!!!


您好:

起訴內容僅為檢察官之認定,非必當然為判決內容,可於審判時加以爭執,建議繼續和解,並於審判時告知法官,因為此會涉及犯罪後態度之問題。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6 09:02

 您好

    起訴僅代表檢察官認犯罪事實有有罪判決之高度可能

    但仍須經法院之審理(有罪與否之認定是法院的權限)

    如仍有問題 歡迎攜帶起訴書與我討論

                                                           陳律師0972367907

阿翔 104-09-12 17:20

我是告訴人..被告邀我太太單獨出遊一星期..期間還同住一間房..被告獲判不起訴..原因是被告沒有限制被害人與家人聯絡..也沒有和誘被害人脫離家庭等語..檢察官是在說廢話嗎??明知道我跟我太太處於分居狀態..所指的家庭是我太太跟他媽媽住在一起的那個家..況且我太太的媽媽也跟他一起瞞著我跟被告出遊的事情..當然不會有上述所指的情形發生..但我是配偶也是監督權人..脫離監督權人是事實..不起訴書竟沒提到有脫離監督權人的監督..避重就輕..而且內容還提到我太太有跟我告知要和他男性朋友單獨出遊的事情..我也答應我太太可以..這根本是違反常理..完全與事實不符..檢察官竟採信兩人的證詞就判不起訴..真是感到司法的不公..難道是因為被告是警察的身分嗎??真他X的想問檢察官會不會讓他先生單獨跟女性朋友單獨出遊一星期還同住一間房(假設檢察官已婚)

在此想請教各位敬愛的律師..和誘罪的成立要件是要被告限制被害人的行為能力才會成立嗎??還有我太太跟檢方做不實的證詞會不會有委證及串供嫌疑

懇請各位指點..感激不盡!!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12 18:31

 您好

刑事訴訟法第256條第1項規定:「告訴人接受不起訴處分書後,得於七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但第二五三條、第二五三條之一之處分曾經告訴人同意者,不得聲請再議。」

 建議您接受不起訴處分書後,盡速於七日內聲請再議

另外 亦可向對方請求侵害配偶權的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12 21: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趕快於七日內,敘明有何原檢察官偵查不備之理由,提起再議。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12 21:49

您好,不管事實為何,建議趕快提出再議聲請,並敘明有何原偵查機關尚未調查導致不起訴之理由。

阿翔 104-09-13 00:14

感謝各位律師不吝賜教,敘明原因是否就照我在此發表的內容再稍作修改即可?

另外和誘罪是否要限制被害人的行為能力才能成立,這點是否可提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推定其犯罪事實,又不能證明被告犯罪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次按,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項和誘未滿二十歲女子脫離家庭之罪,必須具有使被誘人脫離家庭之意思,而移置於自己實力支配之下,方與法意相符,最高法院二十五年上字第四三九號判例意旨著有明文。再按,刑法第二百四十條第一項之和誘罪,除被誘人之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人係得被誘人之同意外,並以行為人有引誘之行為為成立要件,如果在家庭或其他監督權下之人,出於自己之意思發動,私行出外與人同居,即與被誘之條件不合 (二十七年滬上字第二九號判例意旨參照)。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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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翔 104-10-13 19:31

近日收到地檢署函

內容是經原檢查官初步審核,認再議之聲請無理由

是否是聲請再議駁回,案件就此偵結無法聲請再議了

阿翔 104-10-13 21:42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近日收到地檢屬函

內容是經原檢查官初步審核,認再議之聲請無理由

是否是聲請再議駁回,案件就此偵結,無法再聲請再議了

 

104-09-11 11:46

事發經過:
地點在新北某路口,我在打工外送正要回去的路途上,我方為縱向直行機車,對方為橫向直行機車,事發當時縱向道路路口燈號原為黃燈,但在我方道路口停止線附近時轉為紅燈,當時我認定煞車來不及,所以在無加速,時速40-50公里的速度試圖經過,卻與對方產生碰撞
事情發生後我的傷勢不重可行走所以立即查看對方狀況且打119叫救護車,然後在現場等待警方到場,警方到場後製作現場測量圖等例行流程,之後我便到警局製作筆錄

事後對方傷勢較嚴重,雖無明顯外傷但膝蓋有閉鎖性骨折(沒有斷但是有裂)再加上對方年紀稍長,進行人工膝蓋手術,之後到調解委員會時一口咬定是我撞他,並要求醫療、療養、薪資賠償總共約一百萬元。
之後調閱路口唯一的監視器監視器畫面沒有拍到路口號誌燈,但發現其實是對方機車撞擊我方機車車尾,且與初判表的繪製圖無出入,但初判表的判斷結果是無法判斷哪方有過失,之後也申請了交通事故鑑定書(3000元的那個),一樣無法判斷責任歸屬。

之後與對方進行調解,對方沒有想降低賠償金的意願,還拉高了一兩萬(我真的很不懂這一兩萬的差別...) ,我本身也還是個學生還有就學貸款,家裡經濟狀況也不算好,真的很緊張很害怕。

三次調解不成對方提出業務過失傷害,為求自保我也提出過失傷害,上偵查庭時我有提出對方可能橫向道路紅燈未變綠燈先起步而導致事件發生,對方堅持我紅燈,當時有傳喚一位證人到場,他的說詞與我方相同事發當時縱向道路是黃燈剛轉紅燈
之後便收到了法院的起訴書,上面寫了依現場員警的說詞,我於事發當場自行坦承肇事為由判決我有業務過失傷害,雖然事發已過一年,不太記得當時自己說過什麼話,但是我從來沒有說我有紅燈這件事,事發現場員警僅對我做酒測以及確認身分,筆錄也未提及。
對方卻因為實質證據不足而不起訴。

這邊我有幾個問題想問:
1警察在現場進行酒測及確認身分時有錄音或錄影嗎?
在我的認知當下應無錄音錄影,那為何檢察官可因員警片面說詞而判刑?
2這種情況下我應該上訴嗎?
3假如最後結果依然是我有業務過失傷害,對方不起訴,那接下來的民事訴訟責任歸屬會全在我身上嗎?還是會比例分配
4假設雙方皆不起訴還有可能打民事訴訟嗎? 
 

你的問題無法立判結論,畢竟連車鑑會握有齊全的資料都判定不出來,在網路上不會有人能解答的。建議去找律師,若因為經濟能力問題,建議至少先帶著你的資料及判決書去法院找值班義務律師。 

挑戰員警證詞,有相當難度。法官會這樣想:「員警與你向無夙怨,沒理由作偽證陷害你。」看起來你也沒有其他有利證據可以推翻。何況依你的說法,到停止線時已經是紅燈?(近停止線看見黃燈應該煞車,而非衝過去....好吧,就算大家都這樣----不得主張違法之平等),這樣基本上就是紅燈的「自白」,似乎與員警證詞並無二致。.........

刑事部分,哪怕你只有1%的肇事責任,還是會成立過失傷害,若你所述均為事實,我認為刑事部分無解。但提起上訴後,再當庭認罪可以爭取緩刑或輕判(罰金繳少點)。

民事部分,原則上結論不會與刑事相去太遠,但,畢竟民事法院要查明各自過失比例(而非如刑事,只要1%就有罪),才能決定判賠金額,這點就要原告證明(車鑑會都證不出來...大家有得耗了)。

 

小雯 104-09-08 01:57

請問:詐騙不起訴處分是說我無罪但要等到不起訴書寄到告訴人收到之後7天內不上訴的話才是真正的沒事嗎?也才可以去銀行解除警示戶嗎?如果要解除警示戶ㄉ話要帶啥?謝謝

 您好,

對方收到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未再議就確定,可以攜帶不起訴處分書尋找原本承辦員警處理。

Q仔 104-09-13 22:02
回覆 小雯 的發言內容:

請問:要怎麼確定告訴人不在上訴呢??謝

 

無力百姓 104-09-03 15:24
你好,我想請問要怎麼檢舉檢查官不公判決?因為我對公司提告強制罪。公司來了1x個人員。從案件3月開庭只傳喚我去第一次,檢察官只問我跟這群人有無金錢糾紛、關係而已!直到今日9月3號我直接收到判決不成立起訴書!我給檢察官證據一堆有公司逃漏稅、漏開發票、公司會計作假帳、那群人妨礙自由及跟侵佔的照片,照片裡面明明是1x個人拍臉拍的很清楚,不起訴處分書裡面居然只有5個人名還是我給檢查官的!而且這半年多來都沒傳我到案說明。我是當事人、連一次都沒有到場說明過案發事件他就這樣草草結案了。檢察官都是這樣查案的嗎?當事人都不用到場對質說明的嗎?這是失職根本不適任公正廉明的司法人員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3 15:5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偵查期間,沒有法律規定告訴人必須在場,不過倘若有偵辦瑕疵,還是可以依法提起再議。

2、再議程序必須針對指摘不起訴處分書違法之處,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出再議聲請狀,又就您所述的狀況,本文認為之前的偵查程序中,您恐因為不熟棯相關法律規定使案件無法順利進行,本案確實有律師協助之必要。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03 15:54

 補充一點:

聲請再議,應於送達不起訴處分書七日內提出,先別讓案件確定比較重要。

 

暫時放下對司法不公的情緒,先提起再議為上。

您好:

1. 建議您應在收到該不起訴處分書起7日內,儘速向律師正式諮詢討論後,具狀聲請再議。否則,一旦7日期間過了,本案即告確定,之後即無救濟的機會了。

2.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hannse 104-09-02 16:58

我是被告, 因為網路發言被對方提告, 第一次是以妨害名譽開偵查庭, 檢察官直接詢問雙方調解意願,雙方都同意, 檢察官直接安排到區公所調解, 但幾天之後, 提告者因為是公眾人物,工作很忙, 所以希望改成私下和解, 於是要我取消區公所調解安排,改採私下和解, 我都照著做.......之後這段期間我常常打電話給對方問看何時有時間安排和解, 但對方說一直很忙, 卻肯定跟我說要和解, 只是要等他安排時間......3個月過去了,最近我收到檢察官加重毀謗起訴書, 我跟對方聯絡, 想請對方積極安排和解或撤告...請問這時候還來得及嗎?...因為我是被告, 所以我凡事都尊重對方安排, 也不敢亂提建議, 但就是只能消極等待.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9-02 17: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加重誹謗罪屬於告訴乃論罪,只要簽立和解書就可以撤告。

2、建議於簽立和解書時,順便請對方簽立撤回告訴狀。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9-02 17:16

 您好

   您可以具狀向法院表達有意願跟對方調解  除非對方拒絕     否則法院都會幫您排的

   另還是建議您攜帶起訴書律師為您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0972367907

                        陳律師

如果證據很充分,可委任律師代為跟對方談和解,但是否一定成罪,還是要看起訴書中的證據清單內容,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您好,

一、如果是起訴書,到第一審判決還有一段時間,不必過於擔心,但仍要積極聯繫。

(刑事訴訟法238條: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

二、您是否可以委託第三人來協助您處理調解事宜,因為當事人有時候不願意跟當事人直接接觸,心態問題。

三、已經確定自己有罪?

四、是否開過價錢?

五、若有問題歡迎來電。

您好:

誹謗罪係屬告訴乃論之罪,所以只要於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均得撤回告訴,建議和解並由對方撤回告訴為妥,且因對方係屬公眾人物,可商請地方耆老居中調解看看。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02 22:55

您好,建議您亦可先詢問對方和解條件,若您也同意該和解條件,將和解書跟撤回告訴狀準備好,請對方簽名並履行和解條件亦可。

一、  就閣下所述涉犯誹謗法律相關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可與本律師事務所聯繫,敘明案情細節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Yn 104-08-25 22:51

律師您好

本人去年底,因網路上購買東西而遭詐騙

本人將錢匯到對方(詐騙集團)寄來的存摺本之後

本來要再領出來,卻馬上又被轉匯到別的戶頭

已經報案 也開過第一次偵查庭(被告當事人也找到了)

但對方敘述當初是因為對方的朋友 需要存摺本才將存摺本借給對方

但是對方的朋友目前找不到人

(也就是被告的存摺本 被詐騙集團利用了...)

近日收到了起訴書

請問 我該怎麼做能才將匯出去的錢 要回來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25 22:57

您好,既然檢察官已經起訴,就可以向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25 23: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對方已被起訴,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相關民事損害賠償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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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8-22 07:19

我方為被告簡稱「甲」貨車駕駛 與 告訴人 簡稱「乙」機車駕駛

告訴人,機車駕駛女兒 簡稱 「丙」

於某時晚上9點  發生 於台中市 豐原區 豐勢路 車禍

當時天氣良好 視線正常 車流量少 。

當時「甲」方停車機車用道約為3分之二處 ,切雙向燈

人不在車上路面寬大約兩個同方向汽車道與一個機車專用道

靜止狀態 。

遭「乙」方 超速煞車,由後方追撞 致使「乙」方受傷

由「甲」方報警叫救護車。

隔天,「乙」方因鎖骨肋骨骨折傷害 住進加護病房

同時 「甲」方也有到加護病房外 探望家屬與慰問 並與「丙」留下聯絡方式。

一個月後 「乙」方轉進普通病房 「甲」方也有拿禮物慰問與關心

「乙」方傷勢與復原狀況。

在事故發生三個月內 「甲」方 與「乙」方女兒 「丙」

都有聯絡 關心「乙」方復原狀況。大約一個月後即出院

初步分析研判表 肇事責任比為,「甲」”違規停車“「乙」”未注意車前狀況“

 大約四個月後 「丙」在新竹一間保險經紀人公司上班 與

「甲」台中人,跟「甲」的保險公司新X產物聯繫

需要「甲」與保險公司人員 到「丙」方新竹上班地點晤談。

當天晤談內容理賠金額部分 當時「丙」談的價碼為30萬元

內容為醫療與復健 和有收據與無收據 的部分,

跟沒有 工作證明 的 工資賠償金額 還有 過高的機車修復費用

新X產物說無法賠償,因無工作證明與無收據的部分和肇事責任

大約只能賠償 10 萬元 醫療與復健機車修護費用

第一次晤談 金額談不好 就解散了

大約與事情發生快五個月了 承辦員警通知「甲」需做筆錄

因 「乙」提告過失傷害

隨後 「甲」就去鄉鎮調解委員會 申請調解

隔半個月調解

「乙」恢復良好 可正常工作

「甲」積極的與保險公司爭取,14萬元

當日 「甲」與,「乙」「丙」 進行調解

還是價錢談不攏不歡解散

過了兩個月 檢察庭開完

檢察官 即 提起公訴

起訴書內容 大約為

我是外務送貨員 預備隔天業務上的貨物 自公司開車返家

但當時已下班快3小時了,檢察官不聽「甲」陳述,

本件肇事,時,地之天候路況皆良好,責肇事當時被告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其竟疏未注意及此,可證被告停車失當行為,顯有過失,在依初判表研判,本件告訴人騎車疏未注意車前狀況雖同為本件肇事因素,與有過失、然仍不能因告訴人之過失,而解免被告之罪責。又告訴人因此次事故受有如犯罪事實所載傷害知結果,與被告過失停車肇事行為間,自具有相當的因果關係。綜上,本件罪證明確被告過失傷害嫌,已堪認定。

想請問 如果開庭 法官是否會減輕其刑呢!?

你好:

可以聲請法院將初判表、現場圖送鑑定釐清肇事責任刑法第284條第2項業務過失傷害告訴乃論之罪,可以在第一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告訴,建議繼續跟被害人談看看,和解調解成立後,請對方撤回告訴或簽署刑事撤回告訴狀。 若不和解,則盡量爭取得易科罰金之刑,但是對方依法可以提起損害賠償訴訟賠償損害,此時你除了付給國家一筆錢外,還是要賠償對方。
甜甜 104-08-19 20:18

律師們您好~

我想問一下,已經勒戒出來一陣子了,也有收到不起訴書了,但怎麼遲遲未收到要驗尿的通知書呢?是管區會送達嗎?還是地方的派出所會親自來家裡呢?是戶籍地還是居住地呢?

橘子 104-08-18 15:35

請問一下?

為什麼已經收到起訴書 (終結偵查)

還收到 刑事庭 調查單子

 

下午四點開庭,會不會有事情??

很著急 !!!

(另外想請問那位律師,可以提供Line做咨詢?)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8 15:42

您好:

因為偵查終結起訴後,才會移送給法院審判。若需LINE諮詢,加入我行動電話號碼即可。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我們聯繫、俾便協助。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8 18: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起訴書,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再撰擬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林俊賢 (林律師) 104-08-18 19:30

 您好,

不知道您是涉犯什麼罪刑?

刑案程序:警方→檢察官(地檢署)→法官(法院)

您現在是遭檢察官起訴,檢察官認為你有罪,所以起訴您,再由法官認定您是否真的犯罪,檢察官起訴一位被告只需51%認為有犯罪可能性,而法官再審酌證據證人、情狀後,必須要有99%確信您有犯罪才會定罪。

起訴後進入法院審判程序,若有委請律師,可以聲請閱卷了解掌握的證據有多少,建議尋找專業律師,先當面諮詢,在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

若想用LINE討論案情,加入我的手機電話即可。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8 21: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起訴書,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再撰擬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橘子 104-08-12 18:57

被告簡稱A小姐

受害簡稱B小姐

 

日前B小姐遭A小姐騙了2000元

A小姐已經退款給B小姐(有退款2千,有收據)

開庭B小姐也有到場,A小姐當時給B小姐1600當作車馬費

總共3600元

還沒退款的時候B小姐每天主動聯絡A小姐

退款以後開始不回應A小姐問題....

A小姐感到後悔,很對不起B小姐,也想辦法要彌補B小姐

 

 

A小姐 有收到一張終結偵查 起訴書

後來又收到一張 地方法院 刑事庭(調查)單子

下午4點開庭

刑事庭B小姐也會到場

 

 

請問現在A小姐該怎麼辦???

刑事庭的時候 A會不會被抓??

一、要看具體內容,詐欺的話必需是要施用詐術才算。

二、詐欺案件判得不是很重,這個你不用太擔心。

三、除非你說的2000是2000萬的意思。

四、如果你在地檢署已經認罪,那麼要完全沒事會有點困難,如果已經認罪和解,則可以試著跟法官爭取緩刑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您好:

當初在退款時,有無簽立和解書?若雙方已經私下和解,且您亦表示出誠意,加上金額僅有2000元,只要A小姐沒有犯罪前科,並向法院上認罪,並出示雙方的和解書、通聯記錄等資料,應可向法官聲請緩刑減刑。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橘子 104-08-13 07:11

還沒有簽任何和解書!

A小姐有找B小姐要談和解內容

但B小姐始終不回應

 

當時開庭(檢察官/法官)

說:兩千元其實沒有很多,希望我們私下和解 法院也可以安排和解

 

B小姐一直說要等法院安排和解才會跟A小姐談和解..

change 104-08-11 22:52

今天收到起訴書,他說我犯了藥事法第82-1條輸入禁藥罪,想問可以怎麼處理,需要請律師嗎?因為還是學生會不會有所影響?律師費大概多少?多久會開庭呢?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1 23:20

建議您還是將起訴書律師為初步諮詢,再考律師是否委任律師協助答辯。

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12 08:39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藥事法沒有第82-1條,應該是第82條。本罪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為過失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刑相當重。

平均來說(但也有例外),從地方法院收到起訴書至第一次開庭,大約一個多月,建議你先閱卷,了解檢方起訴書內所主張之事實及引用的證據,再盡快找律師好好研究,看看有沒有從輕量刑的機會,最好不要存有僥倖的心態。

如有其他問題,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2 11:2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委任律師閱卷,待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後,再考慮如何撰擬準備狀及答辯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周利皇 (周律師) 104-08-17 15:25

您好:

因您所可能觸犯之罪,最重可處10年有期徒刑,且處罰過失犯罪,建議先委任律師閱卷,再和律師討論如何辯護。

104-08-11 09:50

(被告)簡稱A (受害)簡稱B

簡單來說:

B日期在網路上購買商品約2000元,但A已經收款未出貨

開庭後A有匯款3600給B表示悔意道歉

2千是被騙金額,1600是給B當初開庭的車資

 

開庭時,檢察官表示會私下問B要不要跟A和解

這期間A有傳訊息表示悔意 想跟B和解

還沒給錢的時候是每天聯絡A

錢已經給B以後,開始都不回應

 

那請問這樣子該怎麼作才好????((已經收到起訴書))

A真的不是故意要詐騙B的錢,也有悔意

HH 104-08-06 01:42

你好 我與前公司有糾紛

前公司告我,但最後結果為應該不起訴處分

但公司居然心有不甘,打了一些他認為對的話然後附檔不起訴書E-MAIL發給全公司(我的個資:身份證字號.名字.住址等都未馬賽克)

想請問我是否可以控告他們?該控告違反個資還是妨礙名譽?

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8-06 06:06

是否構成妨害名譽要看對方在貼不起訴處分外又貼了什麼言論,另外公告他人不起訴處分是有侵害隱私權,實務上層有類似案例判賠的,可考慮對對方起訴請求賠償

您好,關於此一問題:

公布他人之出生年月日、身分證統一編號部分,可能會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 項,依第41條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這樣的行為,屬侵害他人隱私權,需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至於張貼不起訴處分書內容部分,可能涉及刑法第310條誹謗罪,但因為公司是該案當事人,將來檢察官或法院是否會認定成立犯罪,或認為屬正當權利行使而有言論自由保障,視個案而定,較不確定。民事責任亦同。 本法律意見僅供參考,個案訴訟結果仍以檢察官處分或法院裁判為準。

 

法律小學生 104-08-06 11:19

大大你好 依你所述的情況 公司擅自洩露你的個資

             明顯違反個資法了,至於是不是有誹謗還要看具體內容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May 104-08-01 15:03

我爸媽結婚2X年,早在6年前就已分居分居原因是媽媽爛賭又外遇,只是已經過這麼久早已沒有證據,爸爸跟弟弟已沒有和媽媽聯絡,而我有,這也無法申請失蹤還是什麼的(爸爸有嘗試去警察局備案,但因為我還有跟媽媽連繫遭拒)。而在這幾年裡,我一直都知道媽媽有男友,從不間斷過,但我並沒有錄音或錄影的證據,但親友都可作證(媽媽的妹妹、媽媽的阿姨、姨丈)。本來爸爸已經不想管她了(其實中間都有再談離婚,只是媽媽一直推拖,遲遲不肯簽字離婚,也不肯出面辦理),只是這一年來,媽媽的行為越來越誇張,陸續有跟地下錢莊借錢賭博(無證據,她本人自己說出),還因此自殺過數次,情緒也異常反覆。(後來媽媽說醫院診斷她有憂鬱傾向,好像陸續有回診吃藥,可她常說謊,也不能保證醫院真的有判定她有憂鬱症,幾乎都是她一面之詞),爸爸擔心日後她所借下的負債會讓我跟弟弟背負,所以再次提出離婚要求,但媽媽要求20萬贍養費,我們無法接受這條件,原因1.從媽媽離開家裡,我和弟弟所有生活費學費雜費等,都是爸爸一人付出。原因2.全家人收入一個月不到4萬,甚至更低,根本無法拿出這麼多錢。原因3.在婚姻中有過失的是她,她不該再開口要求贍養費。想請問各位律師們,該怎麼辦?到法院申請判決離婚嗎?(上網查了很多,說通常程序走完要3~6個月,但我們希望馬上能離婚成立,因為媽媽不肯協議離婚,又擔心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再去借錢,還有什麼方法可以快速解決呢?)如果爸爸帶著我跟弟弟到法院作證,可以馬上判離婚嗎?還是法官依舊要宣媽媽來,深入了解詳情,然後等3~6個月才能判決嗎?有什麼方法可以在媽媽知道卻無法反應的情況下,讓法官判定離婚呢(因為媽媽情緒不穩定,擔心她會傷人傷己)?另外,我們要寫什麼申請書呢?看了很多種,例如:家事申請狀、家事起訴書聲請調解狀等等,哪一種才適合我們呢?網路上給我的資訊是說,除了協議離婚跟判定離婚外,還可以調解離婚?媽媽沒出面,該如何調解?如果走了判定離婚這條路,只要媽媽反駁而我們又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就變打官司(中間花費一定無法計算...)?請求各位律師們幫幫我,真的非常感謝您們能為我解答。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01 16:4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您所述的狀況可以訴請法院裁判離婚。相關法定程序影響當事人權益重大,本來就需要一段時間審理,倘若不想走冤枉路,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提告

2、倘若手頭上沒有什麼證據,屆時就是傳喚證人到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仍應持續蒐集相關事證,以利日後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01 23: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01 23: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父親可具狀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並請求傳喚證人證明父親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事由之情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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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水 104-07-30 12:03

問題是這樣

之前在十字路口跟兩個雙載的學生發生車禍,我開車,雙方都是直行車

我是閃黃燈的主幹道,應減速慢行通過,我有減速動作,但可能減的不夠多吧,對方一直說是我開太快,才會害他們撞到我!!!

對方是閃紅燈的支道,應該停車再開,但是我看他們高速衝出來...

兩邊都出馬路了,結果就是碰撞碰撞點是我左前輪

偏偏我被撞偏我的跑道後沒有馬上把剎車踩死,而讓車滑行至另一路口才讓車停下,所以漏來我就被警察判定我是"開"過去的,我的滑行說法警察完全不理睬並強調我就是移動現場...

車停下後,我趕快讓我的兩個乘客下車先去報警求救,因為我的駕駛坐門已經北撞爛了,玻璃也都碎了,所以等到成客下車,我才從副駕駛坐爬出來,然後跑過去第一現場了解傷者狀況,並問我的乘客有沒有先幫我報警求救,我乘客表示已經都報了,但是一直還沒來,所以又再打了一次,然後一個乘客幫我指揮交通,另一個我請他先幫我把現場狀況拍照

後來警察跟救護車一起來了,兩名傷者指定醫院送,警察有跟我酒測並且懷疑我真的是駕駛嗎,因為我乘客都男的,就問我為何不是男的開,我說車是我的當然我開,可能警察懷疑我是頂罪的吧

初判結果是對方應禮讓為禮讓,我則是應減速減速....因為我車子離太遠,所以這麼判嗎?但是路權是我優先,所以對方主因,我是次因

然後我就送鑑定委員會,結果出爐我方維持原判,對方的變成為禮讓反而超速,但是鑑定報告內容的筆錄真是另我傻眼,對方筆錄有變還跟同學串供,他同學說他有停下來,事實上根本沒有,說有貨車擋住他們視線,可是貨車的位置串供沒串好,兩個人說的不同位置,到最後的竟然說我沒有下車...是想害死誰....我覺得他這個證人同學根本是來亂的

人家說台灣的法律只保護懂法律以及受傷的人一點都沒錯

從頭到尾他們都不覺得自己有錯,家長來也都事先聲奪人,一再強調就是我開很快,就只因為我沒有受傷而已,沒受傷的就比較倒楣嗎....明明我才是被撞的....

後來調解委員都他們都以還在觀察為由不來,快要滿六個月時,我終於收到了刑事過失傷害的傳單!!檢察官問訊時對方也是很強硬說我超速,說我根本沒有誠意要和解?還說警察可以作證我開很快的事;依程序,檢察官要求雙方再和解,這次他們來了,要求我必須賠償4~50萬!!我這邊當然是不同意,可是我們沒有意價,是委員叫我方先去外面,結果委員好像自己跟他們喊3~5萬吧,這是他們後來開庭前最後的和解才說我上次喊價太低,我說我根本就沒講這個數字,可能是我有說我覺得10萬都有點過份,所以委員自己幫我喊的吧,所以和解不成立

再來就是接到起訴書了,然後等著開庭,本來多少有點把握自己不會輸太慘,甚至已經做好準備可能會被判過失傷還成立,結果開庭前的和解過成真的是只有吵架的分,對方三個家長,當事人駕駛完全不用說話就有人開口,我一個人對三個人感覺一直被打壓,調解委員是完全沒有管誰對誰錯就開始要我們談,對方一樣是開價將近50萬,然後我只要講道是對方撞我,三個家長就會干擾我說話,說我亂講話,還說我自己開100才造成的(扯),甚至說我把行車紀錄刪掉(扯)我不過是沒插插頭而已是有被害妄想症嗎...從事發到最後都很會掰,他們說的算

結果委員直接幫我砍價至15萬,我依然覺得太多,要就10萬,不然法官判,他們覺得太少最少要20萬,委員希望我退一步,15萬和解,我就這樣被半推半就的被委員帶去簽和解,真的覺得很不甘心,對放態度是這麼的高傲又一直汙衊我,真真氣死人而已

後來開庭問我認不認罪,我依然是選擇不認罪,法官問為何和解了還不認罪,我認為他是肇事主因為什麼是我有罪,所以我還是說不認,法官有點變臉,跟我解釋過失傷害什麼的,我認不認罪,我問法官我只能認罪嗎?他說不是,所以我還是說不認

我不知道後果會如何,只覺得整件事到最後出庭都是對我比較不利,真的是太誇張了,甚至覺得他們這麼搖擺,我幹嘛要因為委員拜託我退一步就和解了,後悔啊~

人家跟我說應該要讓它上訴到最後

沈恆 (沈律師) 104-07-30 12:27

您好!

不管多少錢和解,應該以對方撤告為條件,沒要求對方立即撤告您就輸慘了。且應注意,不管您有沒有路權,那怕您只有1%的過失,還是會成立過失傷害罪。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離水 104-07-30 12:31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不管 ... (恕刪)

律師你好,謝謝你的回復,談和解當然一定是有要求撤告訴,還有不再追究後續

我求分期支付賠償對方共10期,對方條件收到兩期後才撤告

所以我的問題已經不是問題了,我的和解金已經算少了我知道,只是心有不甘而已,遇到這種家長高傲當事人又跩的,真的是很倒霉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子也差不多完結了

這邊也是講一個觀念, 寧願事情發生前先請律師諮詢, 也不要已結案後才來問律師怎麼補救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30 14:33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離水 104-07-30 18:01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由於你們這邊已經和解, 也沒什麼可以補救的

現在最要緊的對方是否徹告, 您的案 ... (恕刪)

旅師你好,謝謝你回復

因為我已經簽和解了,只是感到不甘心,所以我在這裡發表的是"討論"而不是"問題"

可以給有需要的人做參考,別像我一樣後悔

和解之前我早就諮詢過三個律師,並不是什麼都沒做

離水 104-07-30 18:13
回覆 顏寧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既然和解書也簽了,對方也撤回告訴了,就算再有不甘,也於事無補,建議當作一個經驗,放寬心吧 ... (恕刪)

謝謝律師回復

是的,不甘心但簽和解了也都沒有用了,需要一些時間調整自己的心理

來此也是分享一個經驗給大家看,別跟我一樣後悔

恩宣 104-07-29 05:15

請問我老公今天收到檢察官起訴書...是不是就是定罪了?之後還要再開庭嗎 ?

起訴書上面寫行期幾年就是幾年嗎?多久會執行?還能再上訴嗎?

上訴會減輕嗎 ?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7-29 06:03

檢察官起訴後案件會移到法院審理,必須待法院審理後,才會就有罪無罪判斷,若有罪才會有科刑的問題。建議您可以備齊起訴書與相關文件約妥律師面談,讓律師給予您一些協助。

恩宣 104-07-29 08:38
回覆 鍾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起訴後案件會移到法院審理,必須待法院審理後,才會就有罪無罪判斷,若有罪才會有科刑的問題。 ... (恕刪)

 請問鐘律師..所以檢察官起訴並不是最後的結果?結果是在法官的判決嗎?所以還是有可能無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29 08: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檢察官起訴代表檢察官認為有定罪的可能,但是不是終局的決定。

2、不過目前我國經過檢察官起訴之後定罪的案件統計逾越8成,倘若想要爭取無罪,建議應該委請律師聲請閱卷、分析案件、提出妥適辯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而進行法院程序後,應確認您們的訴訟方向,此會影響法官的判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檢察官起訴後,案件便會進入法院刑事庭審理,經過法院審理後方會作出判決。建議您應儘速委託律師進行閱卷,以便了解法院全部卷證資料,以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方能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起訴之後會移到地方法院審理

法院判決有罪或無罪

如果不服判決可以上訴

建議你先委任律師閱卷

然後討論案情後決定要採什麼訴訟策略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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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到APPLE STORE或PLAY商店下載蘇文俊律師法律諮詢APP程式,即可免費諮詢半小時(輸入蘇文俊律師即可)

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就閣下所述涉犯刑事等問題,為維護您的權利,如需本所刑事專業律師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29 20: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可委任律師閱卷,了解起訴之證據資料,並撰擬準備狀與答辯狀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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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安遠 (方律師) 104-08-02 02:01

 

方安遠 律師   答覆:

   用比較白話的講法,國家處理刑事犯罪是否成立以及刑事犯罪應如何處罰與執行的程序,稱為刑事追訴程序,主要規定為刑事訴訟法,大致可分成偵查階段、審判階段與執行階段。

   犯罪發生後,因有人提起告訴、告發或因其他情形(例如犯嫌人自首、媒體報導等等),檢察官知有犯罪嫌疑即開始偵查,自開始偵查至偵查終結做成處分書(有三種可能:起訴、不起訴、緩起訴)屬於偵查階段。如檢察官依偵查結果認定犯嫌人有相當嫌疑時,即會做出起訴的處分。

   起訴書是由檢方代表國家為原告向法院刑事庭起訴,法院收到起訴書後進入審判階段,起訴書中會記載檢察官經偵查所認定之犯罪事實及證據,以及檢察官所認定觸犯之法條。但是檢察官之認定並不能拘束法官,被告是否有罪或無罪,以及被告犯罪事實應適用之法條,法官在審判程序均會依法審理認定,因此起訴書並非代表已定罪。

   依妳的敘述,目前案件剛進入法院,一兩個月內應會開庭審理,開庭的次數會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例如:有其他共犯,或需傳喚證人,均會延長審理的時間。一審判決後,被告如受不利判決,原則上(有例外)可上訴二審或三審,如僅被告上訴,則上訴審不得為對被告較下級審更不利之判決;但若檢察官也上訴,則上訴審可以做出更不利之判決。至於上訴是否會減輕,仍需視證據與法官的判斷而定,難以一概而論。

   因妳並未說明妳先生被起訴的罪名以及原因為何,故僅能提供一些原則性的答覆。但須提醒妳,審判階段非常重要,最好請有經驗的律師為妳先生辯護,才能爭取到較有利的判決。

 

如有其他問題,可email至 andrew.fang@msa.hinet.net 與我討論,但請表明身分及稱謂。

104-07-14 14:10

想請問一下,去年我發生一起車禍,因為超車的原因害一名女騎士摔車,但是我沒撞到他,反而是她撞到我之後我才自己停下來的,然後叫救護車、警察來做筆錄。 

對方是鎖骨骨折,一開始跟我要30萬的賠償,我認為不太合理,所以一直到現在都沒和解,最近收到地檢署的起訴書,但我不知道接下來的流程,上面寫的都是我方錯,也判了刑法284條第一項前段,。我想問 上了法院真的會判賠到2~30萬嗎?我有申請強制險給她賠  她在那有拿到4萬多了,所以現在要26萬。我想問的是我現在收到起訴書該做什麼?賠我知道一定要賠,但會賠到這麼多嗎?

 

警察的初步分析表對於過失如何認定? 既然進入訴訟,就聲請鑑定鑑定結果如有不利,也可覆議,並聲請傳喚鑑定人到庭詰問,要賠多少就是要看雙方過失比例、對方對於損害之舉證(例如醫藥費、喪失勞動力程度等等)、雙方經濟能力等,無法這樣就判定,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104-07-14 15:13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警察的初步分析表對於過失如何認定? 既然進入訴訟,就聲請鑑定鑑定結果如有不利,也可覆議,並 ... (恕刪)

初步分析是判我未注意行車間隔 對方無肇事責任 法院申請鑑定也是差不多,都是對方無肇事,是我的錯,所以對我很不利,目前收到起訴書 然後接下來該做什麼?等法院通知出庭嗎?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7-14 15:32

刑事部分是在判斷有無過傷傷害之問題,民事訴訟才是損害填補(白話文究竟要賠多少錢)之問題,

故建議您若不想要有前科紀錄,還是趕快跟對方談和解事宜,不然就是等到之後民事程序再去爭執對方與有過失或是沒有那麼多的損害。

如果鑑定結果都對你不利,除非你還有有力的證據可以推翻鑑定結果,要不然你要負賠償責任的機率很高,這種案件告訴人通常會在刑事起訴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法院在開庭前通常會再排一次調解,建議你可以整理對方之求償之項目明細,再判斷其各項請求有無依據。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4 15: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請求鑑定雙方過失比例,依雙方過失比例負擔損賠償責任,並請求對方提出損害賠償之依據及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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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wen 104-07-12 21:39
律師您好,請問! 本人被告詐欺,雖已獲檢察官不起訴! 但是,在倒數第二次偵查庭時 , 檢查官讓我看到一張 原告提供的不該有的約台幣64萬餘多 , 匯給本人的匯款單 . 而最後一次偵查庭前,本人提具帳戶內所有往來明細,但在開庭時,檢查官對本人的詢問,完全不回,這已先造成本人疑懼,接著在檢察官的催促下,前往調解處路上,原告對這張偽證來自本人的詢問,同樣完全不回,只說若不和解,一定讓我坐牢等語...加上後來和解官又說~:我們也不知道你們(另一被告)是否有串通等語..讓本人疑懼更甚,造成在和解處 , 幾乎完全答應原告的和解條件 . 後來是在收到不起訴書後,細讀之下,才自覺幾次偵查庭,本人所有提出的反駁內容與證據,幾乎就是獲不起訴的因素,但對於那份偽證,還是一自不提?! 想問的是,有可能任何方式對和解內容提出異議呢? 而原告所提出的那件偽證,我可以反提告偽證嗎? 以上稍嫌冗長,感謝律師撥空閱讀,謝謝!

您好:

您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之規定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或撤銷調解之訴,但應注意需要在調解成立或知悉其原因時30日之不變期間內提起(參照最高法院70年台抗字第291號判例意旨)。 依陳述的內容尚難判斷有無無效或得撤銷之情形,須研究您相關文件才能判斷。 刑法第168條偽證罪需要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後為虛偽陳述才會構成。依您的文義觀之應該是研究是否構成誣告罪之問題。但是您為何要與告訴人達成調解?您可能要詳細交代,才有提告之可能。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12 23: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考慮是否對對方提出刑事誣告告訴。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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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7-13 10:56

您好:

1、就您提供之資料來看,如陳述之內容有無效或得撤銷之事由,可依民事訴訟法第416條第2項之規定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或撤銷調解之訴,但需在調解成立或知悉其原因時30日之內提起。惟實際仍須視和解內容為何方能判斷之。 

2、另行法第168條之偽證罪,需就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具結後,而證人仍為虛偽陳述才會構成,故如對方未具結,或非關本案重要事項,恐無法提告偽證罪。惟您既無端遭人提告,後又有不起訴處分書在案,對方恐有誣告罪之嫌,也許後續可朝此方向蒐集資料並提告

其他部份或許需詳閱您的資料或卷宗始有辦法判斷本案究係有無提告或為民事起訴之必要,歡迎您帶著資料前來本所洽詢。

LAN 104-07-01 17:23

【情況說明】
我個人經營小小網拍生意,近日收到違反著作權通知書,打電話去問,說是我有一件商品使用的圖片未經代理商同意,所以被告
該件商品我尚未進貨,原本是打算有買家跟我買時,我再跟某家大型購物網訂貨,所以直接使用了該購物網該件商品的一張圖片,沒想到那圖片是商品代理商自己的,所以被告了!
警察說去他們那裡﹙保二總隊﹚做完筆錄後,會移送到我居住地的簡易庭,再等簡易庭通知即可。

【問題請教】
想請問各位律師
1、做完筆錄,大約多久會收到簡易庭出庭通知?
2、出庭就是向法官說明案情,並直接跟代理商談和解嗎?
3、像我這種情況,一般而言,和解金大約在多少上下比較合理?﹙想了解一下行情,屆時比較好跟代理商談﹚
4、若和解了,我需要代理商提供什麼文件?比如:不起訴書……之類的
5、若和解了,我需要再跑什麼流程才算是完全處理好?
6、像我這種情況,一般而言,廠商都會同意和解嗎?有沒有可能不同意,而我被判刑呢?

不好意思,問了這麼多問題,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情況,也知道了錯在自己,雖然一開始不是惡意為之,只是以為向那購物網買貨,就可以使用購物網的照片……但還是很擔心!再麻煩各位好心解惑,謝謝您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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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筆錄到開偵查庭的時間,與主管機關承辦人員的辦事效率有關係,如果是重大案件,過一兩天就被傳喚了,如果是像你這種小案子,通常需要一兩個月的時間才會被傳喚。

和解的金額涉及到你的談判技巧及對方的心態,如果你的談判技巧好,金額可以壓低一點。記得,對方想要的是你的錢,多一點最好,少一點也可以,你判刑多重對她來說唯一的意義是你願意花多少錢換不被判刑,因此這就是賠償金額談判的基準。

最後,除了民事的損害賠償外,對你最重要的是請對方撤回告訴。因此當雙方達成和解的共識後,請於支付和解金的同時要求對方也一併在你提供的撤回告訴狀上簽名,然後由你取得撤回告訴狀並於最快的時間內遞送地檢署。

以上,如有任何不清楚的,歡迎到本所法律諮詢版留言,本所網址:http:\\asfreeagain.blogspot.tw

天使媽咪 104-09-11 02:01

 若不和解,會被判刑,刑事判刑+民事賠償

一般都會和解居多

偏偏我和不少網友遇到的對象是三立電視台,求償100萬,沒100萬不願和解

我們大多都是經濟能力不好的人才做網拍的,怎麼賠得起這100萬......TT

天使媽咪 104-10-19 03:24

不知後來該廠商有跟您和解了嗎?和解金是多少呢?

和解金普遍我聽到的是2~5萬左右,

但當然也有少數似乎靠這條在賺錢的(以刑逼民)...要到超過10萬的大有人在......

言言 104-07-01 11:21

我(甲方)悠遊卡不慎遺失,被乙方拾獲、盜刷。我(甲方)打給銀行掛失,銀行法務協助報案。後來收到通知,前往刑大做筆錄。這幾個月收到起訴書,內容大致上說已找到拾獲人乙方,乙方依侵佔遺失物、詐欺罪被起訴。後來,我(甲方)收到法院通知要出庭。

目前疑問是,銀行說被盜刷的錢,銀行會吸收,並且會直接向乙方求償。那對於我(甲方)來說,我是沒有損失的,因為銀行會吸引這筆錢,而且銀行會向乙方求償。那當天出庭的時候,我該怎樣子做呢?是要合解嗎?還是?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當天就看您願不願意與對方和解及原諒,此會影響到對方刑度上的量刑,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墨夜 104-06-22 22:14

各位律師好~我個人於去年遭詐騙~有到警局報警並做筆錄~於今日收到了起訴書

想請問說~我再來是坐等傳票嗎?還是有什麼我可以先做的事情呢?因為以個人立場是想把被騙的金額拿回來的~但網路資訊太多~再加上是第一次被詐騙~被弄得有點頭大~所以來此詢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2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被害人,可對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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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夜 104-06-22 22:31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為被害人,可對被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之。

... (恕刪)

想請問您說的完整資料是包含哪些呢?因為我被騙的手段有點多呀=-=....如果是轉帳的部份存摺有~另外就是有些提款機不是還有附帶存款機能嗎~被利用那個存款機能存到他們那邊去了~那部份的感熱紙的字不見了...雖然當初筆錄都有寫進去啦~然後真的抱歉~我是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有點手忙腳亂不清楚怎做才對~還請見諒

既然已經起訴,現在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民事庭法官就會參考刑事案件調查而得的資料,舉證上是很輕鬆的,也不必繳交裁判費,取得民事判決後再聲請強制執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墨夜 104-06-22 22:55
回覆 黃志樑律師/所長 的發言內容:

既然已經起訴,現在可以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民事庭法官就會參考刑事案件調查而得的資料,舉證上是很輕 ... (恕刪)

想請問是要等收到傳票後~到庭再提出附帶民事賠償嗎?還是別的時間點~我是很想提~但不清楚時間點是該何時~目前只是單純收到起訴書而已~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22 23: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到起訴書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了。

2、倘若起訴書的犯罪事實認定已經完整的話,附帶民事訴訟進行就比較快了,相關證物包含,相關的交易資料,如對話紀錄、存簿資料等。

墨夜 104-06-22 23:11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收到起訴書就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了。

... (恕刪)

所以也就是直接跑法院去申請就好了嗎?證物方面的話~當初在警局有做筆錄~轉帳方面存摺有帳戶顯示~但透過存款機制的部份存摺上只能證明我有從自己的帳戶拿錢出來~當初的感熱紙拿去做過筆錄後到現在~字體已不見了~關於這方面的話能否也幫忙解惑呢~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2 23:15

既然刑事已經起訴就先向法院提出附帶民事求償唷。

墨夜 104-06-22 23:23

那~想大約整理一下目前瞭解到的就是

可以直接去法院進行附帶民事賠償~但想問問是一般法院就能提了嗎?

帶相關證物的部份~是帶正本還是影本就好呢?然後證物方面因為感熱紙問題所以字樣已消~但當初筆錄時有確實讓員警看過並做筆錄~這方面會影響到我的權益嗎?

有需要寫什麼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嗎?目前還在邊看網路邊瞭解中~

不好意思~因為真的不熟~所以問題真的很多~可能讓各位律師回答完一個又出現一個小疑問~在此先謝謝耐心回答的各位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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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ooo 104-06-15 19:51

弟弟前一陣子到夜店玩,被隔壁包廂不認識的女子控訴偷竊其相機。

弟弟有說他只有拿起那個女子的包包問旁邊一起聊天的女生是不是她的,之後就放下包包。臨走之前手伸進口袋確認自己的鑰匙和錢包之後就離開。這部分也和監視器的畫面相符。

經過一陣子的偵查之後,今日收到檢察官起訴書。因為有幾部分弟弟提到的說明,在監視器當中並沒有拍攝到。

想要了解,之後開庭的話,我們應該要如何做?如果沒有提出相關的自清證據的話是不是就會被依起訴書內容判刑?

麻煩律師們的看法和回答了!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5 20:33

檢察官已經起訴,可於法院分案後,委請律師閱卷已清楚知悉檢察官起訴所依據之證據內容為何。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5 20:40

您好,若要為無罪答辯,建議委任律師閱卷釐清卷證資料並協助答辯,以確保您的權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檢察官有證明被告犯罪之義務,其舉證均有詳列於起訴書,所以若要主張無罪,應該檢察官證據清單來抗辯,本件應仍有機會為無罪之主張,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建議找律師先到法院聲請閱卷,不知道卷證內有哪些證據內容是難以做有效的答辯,也要就各證據證據能力作爭執,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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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本件檢察官既然已經起訴,建議應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進行閱卷,以便釐清法院的卷證資料,並且進一步擬定辯護策略,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法律小學生 104-06-16 11:36

大大你好 就你說的情況 確實就像上面律師說的

             應該先閱卷才是 了解情況  若是有妥善處理

             是有爭取無罪的空間存在 不一定都會被依起訴的內容判刑

             你可以來信shishian94@yahoo.com.tw

              再與你分享協助朋友 成功處理此類案例的經驗

一、建議做民間測謊。

二、此外,找個律師幫忙閱卷,確認卷內的證據,有時候卷裡面就有證據可以證明無罪。至少,也要知道檢察官起訴所依據的證據是不是有問題,有沒有空間可以調查到有利證據

三、閱完卷後就近找個律師排一下時序表,照著時序表去思考,就有機會可以找到有利的證據

楊俊鑫律師,現場諮詢預約專線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Glowing 104-06-12 16:40

您好,

前公司將:勞退6%+勞保費+健保費;全額(還多)由本人薪水扣除.

(1)已到市政府開過協調會,判資方應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拒絕+態度惡劣.

(2)市政府再三告知資方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還是拒絕+態度惡劣.

(3)市政府協商人員告知本人,資方耍賴,要本人提訴訟,一定可拿回退還金額.且已查證本人所訴屬實,已對該司開罰.

請教律師:

(1)若起訴是否有期限?

(2)起訴書主旨要寫什麼?

感謝

祝 生意興旺

文城 104-06-12 18:35
回覆 Glowing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前公司將:勞退6%+勞保費+健保費;全額(還多)由本人薪水扣除.

勞退6%的部分比較簡單  你只要去勞保局 寫申訴單 勞保局就會幫你全部討回
這是勞工最新的福利   我之前請勞保局幫我討了20多萬的勞退6%  很簡單
你把你每個月的薪水證明 或存摺 COPY給勞保局就可以  至於勞保費健保費 這可能要拜託律師了 

Glowing 104-06-12 19:07
回覆 文城 的發言內容:
回覆 Glowing 的發言內容:

文城 您好,

我跑勞保局2趟,勞退6%的部分,勞保局說我要自行訴訟.因為公司有勞退6%給勞保局.

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部分若公司不願提撥,則只能走訴訟途徑來請求,可以向勞工局申請扶助律師協助,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lowing 104-06-12 22:5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該部分若公司不願提 ... (恕刪)

律師 您好,

當初這部份(勞退6%+勞保+健保)全額,勞保局要我自行市政府向資方提出協商.後來在市政府協商不成,資方堅決不退還.

感謝

Glowing 104-06-12 16:25

已變更為[公司勞資],煩請刪除本文

感謝

很抱歉,此問題跑到[交通事故],應是[勞資問題]不知如何變更

您好,

前公司將:勞退6%+勞保費+健保費;全額(還多)由本人薪水扣除.

(1)已到市政府開過協調會,判資方應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拒絕+態度惡劣.

(2)市政府再三告知資方退還金額給本人,但資方還是拒絕+態度惡劣.

(3)市政府協商人員告知本人,資方耍賴,要本人提訴訟,一定可拿回退還金額.且已查證本人所訴屬實,已對該司開罰.

請教律師:

(1)若起訴是否有期限?

(2)起訴書主旨要寫什麼?

感謝

祝 生意興旺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12 20:4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涉嫌違法扣薪,未依法提撥、未依法投保勞健保,依法勞工局應該開罰。

2、至於民事訴訟的部分,必須就請求的依據、金額、事件經過記載清楚,倘若無法撰擬,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倘若資力不足,可以向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勞工局請求協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Glowing 104-06-12 23:0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公司涉嫌違法扣薪,未依法提撥 ... (恕刪)

律師 您好,

目前正往這方向

感謝.

Glowing 104-06-12 23:05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 ... (恕刪)

律師 您好,

再次感謝

VM 104-06-11 12:42

父親因長年在國外,積欠了好幾年大樓管理費沒交,所以管委會向法院聲請扣押我們現居房子,父親知道後要我拿他放房間桌上的信用卡,並教我用預借現金後致電信用卡中心提高信用額度並買賣黃金的方式先解決房子即將被查封問題(要求我簽他的名完成簽單交易),結果銀行於最後一筆消費結束隔天打去金店照會,而我也因黃金不足秤的事回頭找老闆,剛好他們正在通話,我也與銀行人員說明此事,說明同時銀行也在報警,我就以現行犯被帶到分局,由於沒有被害人,我被留置三小時等待,不讓我走也不做筆錄,但當他們知道搞錯了不是現行犯的時候立即把我放了,那天原本安排到廈門做生意,因被置留三小時,耽誤原本的交易,造成不少損失。

此事過了一個月他與銀行一起對我提告的事實是最近收到起訴書才知道,而這段期間趁我們不在家的時候,父親親自來跟大樓管理員要求以後有任何與他有關的信件全部退回,此舉讓我感到奇怪,會不會是為陷害而鋪路就不得而知

按常理大家不會相信老爸會害孩子的,就因為利用此點人性,是否對我跟我妹向他提家暴案成立保護懷恨在心,才設計報復不得而知,但他不管對外人家人都是如此,為此還上過新聞。

開偵查庭時將與我爸簡訊往來證據查封封條查封文件交給地檢,母親與妹妹也再傳喚時也證實我所陳述,也附上所有資金流向都有單據,證明並未私藏,可地檢還是對我提起公訴,請問該怎麼辦?會判刑嗎?而一開始的過程,是不是對我的權益造成損害?我該如何維護自己應有權利?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11 14:32

您好

       建議您提供起訴書律師參考分析

       其他歡迎來電討論 0972367907

                                                                  陳律師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既然有被提起公訴,則案件即會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您應向法官聲請調查證據,以證明事實,並可委任辯護人,因為法院也會將文書寄給辯護人,以避免您無法收到公文書之窘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7: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前往法院閱卷,以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為何,並準備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11 19:5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目前收到起訴書,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前往法院閱卷,以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為何,並準備為您撰寫準備狀及答辯狀,為您辯護之。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2 15:23

您好:

關於檢察官起訴之犯罪事實及證據與所犯法條,必須要詳細檢視起訴書內容方能得知。因本案檢察官已提起公訴了,未來您勢必要上法院進行審判程序,故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協助您閱卷及討論未來開庭答辯方向及相關訴訟策略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Verna 104-06-10 17:38

先前因為車禍案件,原告對被告的車子向法院申請假扣押,隔幾天執行官聯絡原告對被告的車子相約進行假扣押的時間,但執行日當天在執行官未到達前,被告先看到原告,且趁原告不注意欲駕車離開現場,在被告剛坐上駕駛座,車門未關前,原告上前阻止,用手壓住汽車鑰匙不讓被告發動引擎,並且告知被告,執行官要來扣押你的車,不能開走;於是被告就自己拔下車鑰匙給原告,殊不知幾分鐘後,被告趁原告不注意突然又拿著備用鑰匙跑上車發動引擎要開走,原告站在車前又告知被告執行官要到了,你不能開走。

結果因為是在小巷裡,前行的路不通,於是被告決定倒車離開,原告馬上去抓車子的後視鏡及雨刷,要被告停車,但被告不聽仍持續倒車,倒到一個可以右轉的叉路口時,他就暫停接著往前開,這時原告還是站在被告的車前,但被告仍沒有停車的意思,於是原告為了自身的安全緊抓雨刷,這時被告突然煞車,原告以為被告停車了,於是把抓雨刷的手放開,才一放開被告又突然踩油門往前開,原告為了閃躲而骨折受傷。

請問原告為了保障自己的權利,用手壓住被告汽車鑰匙不讓其發動及站在車子前面,這樣算構成「強制罪」嗎?

上個月先是收到不起訴處分,結果這個月突然又收到起訴書,是怎麼回事?下個月就要開準備程序庭了,原告該準備什麼呢?謝謝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6-10 18:06

您好

刑法第三百零四條第一項之強制罪,須以強暴脅迫使 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他人行使權利始克成立。而所謂強暴乃逞強施暴,即對於他人身體,以有形之實力或暴力加以不法攻擊之謂,所謂脅迫,係指威脅逼迫,即以言詞姿態脅迫他人,足使人心生畏懼而言。

建議您提供起訴書與不起訴書律師參考分析

歡迎來電討論具體問題 0972367907

 

                                                       陳律師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檢察官既已作成起訴處分,案件便會交由法院刑事庭審理,建議您應儘速委任律師進行閱卷,以便詳細了解法院卷證內容,並進一步討論辯護方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呂超群 (呂律師) 104-06-11 10:35

您好:

1.關於檢察官起訴跟不起訴之犯罪事實及適用法條,必須要看不起訴處分書起訴書的內容才會清楚。

2.因為您已有部分行為遭到檢察官提起公訴了,之後勢必會上法院進行審判,故建議您應儘速委請律師閱卷並協助辯護為妥。

關於詳細情形或是尚有其他任何問題,歡迎您mail到電子信箱gogopower85@gmail.com或直接來電0988-954484詢問。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11 16: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已被起訴,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前往閱卷,以了解起訴您之證據資料,並撰寫準備書狀與答辯書狀,為您辯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全 104-06-05 15:09

您好,想請教一下關於拍攝個人住宅內部是否構成侵權的問題。事情大綱如下:本人住家隔壁樓上搬來一惡鄰居,長期四處找一樓有車庫的住家麻煩。前些日子對方未停放自己車輛而將本人機車毀損後不承認也不願賠償,本人提告後,經過第一次開庭(應該是檢查庭吧),於日前收到起訴書,以毀損罪提起公訴,並從重量刑。

而在第一次開庭後,尚未收到起訴書前夕,本人有一天開啟自宅車庫準備駕車外出,該名被告經過我車庫前,即拿起手機朝本人車庫內、住宅內、本人車輛與本人拍照(本人當時坐在車內),本人見狀立即下車喝斥,對方不予理會。

想請教這樣是否構成侵權?而被告與本人有案件訴訟中,此行為動機不明,對本人實有騷擾威脅之感受,是否能在原毀損案件開庭時提出相關證據表示該名被告於案件期間對本人騷擾並造成困擾?又或者一定必須另外提告才行?而這樣是否構成侵權呢? 不過畢竟另外提告實在麻煩,又能否並案呢?謝謝。

另外一點是對於原毀損案本人將提出民事賠償部分,但對於精神賠償金額不太了解該如何提出才合理。既不希望讓庭上覺得獅子大開口,但是也不想太便宜讓對方毫無警惕。不好意思文章冗長,再麻煩各位協助回覆呢,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5 17:4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無故對著您的住宅內拍攝,已經構成妨害秘密。不同事實,且已經起訴了,故無法併案。

2、毀損財物的部份,沒有精神慰撫金的問題,除非是對方同意,否則法院不會准許。

須向勞委會提出訴訟或是提起排除繼承權侵害訴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0989194525 104-05-29 15:24

前一陣子有跟朋友拿過,可是後來我戒了,然後到大陸工作,怎麼才來沒多久,家人告訴我便衣警察到家裡說找我,然後隔天就收到起訴書毒品危害條例,要我什麼時候去報到,家人說上面也沒有特別寫什麼,只有時間跟案由要我前往鳳山偵查隊,我覺得很怪而且我有不是現行犯,剛剛我打去問警察也說要我去一趟做筆錄,該不會這樣要訂我罪吧,什麼事情我都步清楚,我現在沒玩了不怕驗尿但是怕到時候找我麻煩了,現在不知該如何,我是以前玩的而且不是現行犯怎麼他們可以這樣隨便起訴我,還是隨便有什麼證據就能起訴我呢,真的想不通,我脫的了身嗎,幫幫忙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5-29 16:14

由您所述收到的似乎是警方的通知單,屆時請準時到場接受訊問,如實陳述。

1.  就閣下所述問題,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2.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隱居 (邵勇維律師) 104-05-29 18:27

您好,我是司法官四十三期曾任屏東及高雄地檢署緝毒組檢察官的邵勇維律師

星期三晚上七點到九點免費在高雄市鳳山區光遠路一八七號蘇炎城議員服務處法律諮詢,

歡迎利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5-29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您可能收到警察局之通知書,您可考慮是否委任律師陪同前往接受警詢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收到的應不是起訴書,而且也要先確認您是犯罪嫌疑人或證人,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9 23:24

您應該誤會了,應該只是單純的警詢通知單。

飯糰 104-05-28 20:48

地檢署已在5/18發佈判決不起訴,也已得知結案

整起案件,是因為當時因車禍無法使用吹氣法酒測,改用驗血取代

但因醫院處理抽血的流程及過程有疏忽,導致血液中有酒精反應

當時的酒測值換算為0.21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函送

但是最近看到,很多人因地檢署或法院已經判決不起訴而紅單還需照罰

那想請問依我現在這樣的狀況是否還是要罰行政罰呢?

但在這之前,已經跟監理站服務人員說明狀況

也告知我到時候要銷案,再拿不起訴書

那是否會依照監理站人員所說的呢?真的可以銷案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5-28 21:29

要看不起訴處分認定之事實為何,若係程序瑕疵,則有機會。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您先持不起訴處分書,逕至監理所詢問辦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王晨瀚 (怡然自得) 104-05-29 16:08

您好:

仍須看不起訴的原因為何?因為刑事上無責任不代表行政上沒有責任,二者各有不同的處罰構成要件,若因這個鑑定判斷出足以在行政上免責之事實,確實亦有撤銷罰單的機會,如有疑問歡迎來電本所或親自前來本所研究討論!

104-05-15 21:30

妨害名譽案 一般程序法官轉為簡易判決

一個半月收到判決書

主文、犯罪內容沒錯(起訴書內容)

但在犯罪動機,及描述個人生活部份明顯錯誤

明顯應該是貼錯未更改,書記官有主動告知錯誤

要所有當事人將判決書寄回,會再重新製作判決書寄出

並有說主文不太會再更改,重新製作判決書會再等一個半月才到嗎?

一直希望這件事早點落幕,卻遇上這種風波

我已將判決書寄回,但想打電話跟書記官提醒一些錯誤的地方

並且對於原判決書有一些沒有寫到的部份(對我有利)

是否也能提書記官是否可再補上?總覺得有點不安

andy2003 104-05-06 20:36

請問我收到檢查官的起訴書

 

但內容有些我不懂意思想請問各位律師幫我解惑

問題1

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分論併罰 這是什麼意思呢?

 

問題2

起訴書上附記事項:

本件係依刑事訴訟簡易程序辦理.法院簡易庭不得傳喚被告.輔佐人.告訴人.告發人等出庭即以簡易判決處刑 這段是什麼意思呢?

 

 

 

關於你的問題1:

檢察官認為你有數個犯罪行為,每一個犯罪行為都應該要進行評價及判決,而不能以概括的一個接續行為進行評價。 簡單說,就是會判多個罪,而不能只判一個罪的意思。

 

關於你的問題2:

檢察官是提起簡易判決處刑聲請,法院如果認為證據沒有瑕疵,案情已經清楚,法院可以不開庭直接判決。如果你認為該案仍有需要澄清或有需要調查證據的,你要在最快的時間內提出答辯狀及調查證據聲請狀,請法院調查。

小昆 104-05-04 21:50

請問專業大大..
原告是我的妹婿..因合夥開店,資金發生問題
現在有一筆款項(約20萬)對方要控告我返還他... 
已經提出民事訴訟(開過一次庭-言詞辯論)
另外...原告也有欠我一筆錢(約16萬)....
請問....

1:原告的起訴書只有敘明我欠他的債務20萬,沒提他欠我的16萬,請問我是要寫答辯狀於第二次開庭前送至法院嗎?還是其他的書狀呢?
2:我和原告互負債務,於訴訟程序中是要主張"抵銷權'嘛?還是其他的?
3:還有其他可以保護自身的法律條文或權利主張嗎?

您好:

1.您可撰寫答辯書狀,並於開庭送交法院,開庭時亦可準備繕本交給法官,庭上法官即會就依照您的答辯狀內容問對方。

2.抵銷係指2人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均屆清償期者,各得使其債務與他方債務於相等數額內同歸消滅之一方的意思表示,因此必須釐清您有無符合相關要件後,包括雙方債務均有效存在,且雙方債務皆至清償期,您即可向法院聲請行使抵銷權。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阿成 104-04-24 15:59

你好,之前有簽賭網路運動賭博,2月時被傳喚到地檢署開庭,我只有自己簽賭,未曾利用此賭博從中獲利,開庭當天我也認罪自己賭博,檢查官說送法院簡易判決,至今沒有消息很擔心,請問會收到起訴書或法院開庭通知嗎?刑責會是什麼?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4 18: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接下來會收到簡易判決處刑書,然後由法院審理。

2、原則上會判決6個月以下可以聲請易科罰金或是易服社會勞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月 104-04-22 17:47

您好!

請問關於鄰居長期製造噪音於103年10月至104年4月今天為止,每天於晚上9點或10點左右開始發出敲東西的聲音至凌晨2點或3點,聲音有連續和間斷的聲音,實在是被吵得夜夜不成眠,有時還會被突然的聲音嚇醒

剛開始聽到聲音的時候有在想是不是小偷之類的,後來很確定是隔壁鄰居發出的聲音,因為隔壁鄰居旁邊那間屋子沒有人居住,所以只有我們這家聽得很清楚,於 104年2月10日有詢問過隔壁鄰居,晚間是否有再敲東西,可是回答是沒有,因為那鄰居租屋子的所以我們並不清楚它們的姓名,只知道地址

可是後來實在是被長期的噪音吵得受不了了,於是在104年3月14和15號有麻煩警察過來處理,可是警察詢問後的結果,也是說不是他們敲的,然後在警察離開沒多久後,又開始敲,變得白天敲晚上敲,有時候敲得很大聲我們隔壁2間的那間有聽到聲音。

實在是沒辦法才會提起告訴,在這段期間都一直有蒐證(錄音跟錄影),可以證明聲音是他們那邊發出來的,已經被吵到睡眠不足每天只睡3至4小時左右,白天全家人都還要上班,精神壓力變得很大,對聲音變得很敏感,全家人被吵到精神快崩潰了,實在是不想等到精神出問題才來提出告訴

想請問起訴書要如何撰寫較好,還有因為不清楚鄰居的資料可只以地址提出告訴嗎

我是否可以主張排除噪音侵入跟訴訟費用要被告連帶負擔和提出精神賠償(這費用要如何計算)

謝謝幫忙!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4-23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這個部分,可以起訴請求排除侵害跟要求精神賠償

2、倘若不知道對方的名字,可以先用代號代替。

3、應該檢附錄音檔案、就診之診斷證明書等,供法院參酌。

蛋餅哥哥 104-04-15 23:30

一個月前 停紅綠燈無故被一台機車
保險桿受損 鋁圈受損 當下有報警 筆錄 都有做
對方一開始表明會賠償 誰知道做完筆錄之後 回原廠估價完跟對方講
講好要談和解 誰知道開始擺爛 不聯絡 不接電話

現在忍無可忍 初判也確定我方無肇事責任
決定去一趟民事訴訟 請求對方賠償

上網也查好訴訟過程
現在唯一麻煩 不知道如何寫起訴書
因為我不知道對方身分證字號跟住哪裡
請問這點我該如何去得知?跟當時承辦的派出所要嗎?

另外我也準備好長期抗戰準備 
對方態度真的超級惡劣 當下撞到 我說後保+一片板金+烤漆
現場賠我4000元和解 居然說我坑錢 他有認識的保養廠 可以幫我弄好
說打蠟就能處理 挖哩勒 保險桿都凸出了.......

另外我沒保車體險 老車了 我只有保任意第三人責任
(至少撞到別人的車or人 我不用賠 都保很高)

總之 大概是這樣 請問該如何打這場官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