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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林 102-09-19 17:59

您好 不好意思打擾您   想請教幾個問題

一位朋友甲被警察釣魚.被查出身上持有搖頭丸1.5個和非常少量愷它命,

因為第一次做筆錄時的答案警察不滿意,警察就做重筆錄.

在警局時因為警察恐?,

筆錄為有承認曾經約半年前有食用.

持有的東西約是一年前在夜店由不知名的友人所給的.

驗尿並當晚就交保.朋友甲本身沒有前科.


但是當晚在偵查庭時,面對檢查官才得以說出.

表明身上的東西並非自己所擁有.

因為朋友甲有上夜店習慣,東西可能是在夜店時無意間被其他人放進去,

有可能是在夜店時,其他人擔心會有臨檢,所以將東西塞到朋友甲的包包裡.

並且朋友甲也表明自己並沒有食用.


案發地點是在台北市,朋友甲也是住在台北市.


請問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1.驗尿結果尚未出來.在這之前需要做任何處理,以免被直接勒戒或是判刑?

2.可否更改法院傳票地址,以防家人收到傳票.朋友甲的戶籍地和居住地一樣.

3.驗尿結果為陰性或陽性,該如何處理.(猜測陰性的結果比較高.)

4.對於上身持有的部份,因為真的不知所為何會出現在包包裡,請問要如何處理才能處理?

5.在偵察庭對檢查官說的是沒有食用持有,但是在警局時是承認有,兩個答案不一樣該如何處理?

6.是否有可能成為緩起訴處分,或罰金,或勞動,或是其它不用勒戒被關的方式.

謝謝


1.有關文書送達部分,您可向地檢署詢問辦理變更送達處所之相關事宜。
2.本件初步來看涉及施用毒品罪及持有毒品罪。
3.施用毒品罪部分,如果驗尿採證之鑑定結果呈現陰性反應者,尚不能僅憑自白有施用毒品,即加以認罪科刑或起訴。
4.持有毒品罪部分,可以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本件應有持有第二級毒品之罪責,又若您所持有持有第三級愷它命在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下,則不會構成持有第三級毒品之罪責。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3: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似可就警方之調查方法,取證手法之合法性進行質疑,已排除該證據能力或降低該證明力。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Amber 102-09-18 20:35

最近在我身上發生了一件事情 牽扯到法律問題
想請教一下


我爸是一個不常回家的人,一回家通常都會為了錢跟媽媽吵架
因為爸爸愛賭博 常常在外面缺錢就回家要
他們雖然已經離婚了 但爸爸大概一個禮拜回家一次
這樣的情形其實已經蠻久了,我們都認為只是吵一吵,吵完吼完就沒事了

直到昨天 他又因為錢的關係跟媽媽吵架
但不一樣的是 他講不過媽媽 就出手打她
哥哥看到 就挺身而出的保護媽媽 但就扭打起來了

媽媽打電話了報警,哥哥跟媽媽都到警察局去了
爸爸卻先跑去醫院驗傷驗傷完就立刻去警局告我哥傷害

我哥聽到爸爸要告他 就換他去醫院驗傷這樣

驗傷完 去警局 才發現 爸爸很堅持要告哥哥
即使警察先生跟爸爸說 是父子 不要這樣
但 爸爸堅持提告 堅持要讓哥哥有被告的記錄

警察先生問媽媽 要不要作證人 因為這樣對哥哥很不利
所以媽媽也做了證人筆錄

我想請問一下 這樣 哥哥會不會被法院判刑
或者是抓去關 又或者是有前科這樣

我很擔心哥哥的未來日子 畢竟他才24歲

而且警察先生說 因為兒子打父親 是公訴

可是他是為了保護媽媽才跟爸爸動手的

然後 現在爸爸跟哥哥互告 屬於互毆

請問媽媽當證人之後 哥哥的勝訴機率高嗎?



當天我們有試著想申請保護令

但警察先生說 因為是互毆 爸爸可以說是哥哥家暴
哥哥可以說是爸爸家暴 這樣 所以不能申請


我們真的很害怕他回家 因為他會說出一些很可怕的話


但我現在更害怕哥哥因為這樣而被判刑

關於你哥為了保護母親而攻擊父親成傷部分,由母親當證人,可主張正當防衛(刑法第23條),為無罪主張。

關於保護令部分,改由母親為聲請人即可。

對於父親毆打母親,母親亦可提告傷害罪,此法或可逼其撤回告訴。

祝順利

燕子 102-09-18 02:55

2011年10月6日清晨左右 接到一通電話 

隨後我就接著出門 

可我萬萬沒想到 

我和一群朋友出外 

卻是到公園開槍 

無意槍殺了的一名男子 
       - 被告 : 蓄意殺人 , 槍砲彈藥 , 竊盜
       --- 口供是 ---

1 . 接到電話的內容是相約出門吃飯 警方有監視器可以作證 , 我先在85度C與友人喝咖啡 , 隨後又到7-11吃東西 
2 . 我不認識該名男子 , 我並沒有碰觸槍砲彈藥等武器 , 竊盜車牌我是事後才到現場  這名男子我連他是誰我都沒看過也不曉得他到底是誰 , 槍支刀棍我都不曉得什麼時候帶上車的還是事先放好 , 竊盜車牌還是我到現場他們才裝上去的 , 我已經上車我當時以為車牌是掉了還是怎麼回事 ... 
就這樣我被關起來了二十幾天收押禁見 , 事後我被判了無罪釋放 , 可我的工作沒了 , 身上又染上了裡面的皮膚病 疥瘡 直到半年後才痊癒 , 半年來睡不著輾轉難眠 也有去看精神科 ....

我申請過一次賠償 , 可地檢署的態度相當不好 , 那時我才剛過18歲不到20天我就進去關了 , 出來之後申請賠償 , 似乎因為年紀太小 , 服務人員的態度頗差 . 
這就是我們政府對待剛滿成年的態度  騙我們不懂法律 .... 往往只能成為警方業績下的替死鬼  ... 
請各大律師為我伸冤 , 教教我該如何是好 , 我真的很不甘心當年就這樣白白的送進去 
Ps : 如何查詢前科 , 因為路撿時都會被問到以上的三條前科  

我沒有做為何我有罪  ...

本件最後既然沒有被判決有罪,而是以無罪釋放,則不會有前科紀錄。

102-09-17 22:59

被告竊盜開庭,對方律師可有無權力調查我的前科?是否觸犯個基隱私權?又該如何上訴?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的前科紀錄,通常法院即會去調取,而律師可以經由閱卷而得知,並無不法,至於上訴,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提起,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LLEn 102-09-16 17:46

你/妳好,

之前有人來我自己開的店裡,叫我不要再騷擾某人,對方言行讓我感覺心生畏懼,但是

店裡錄影帶只錄到人,未錄到聲音。之後得知前來店裡的人因為涉嫌恐嚇被抓,警方查出他有前科,並且警方經由詢問此人得知他來過我的店裡。請問這個情況我可以告委託他前來的人教唆前科犯以及恐嚇嗎?立案機會大嗎?

謝謝

Fiona 102-09-14 22:44

各位律師大人們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情形,  因8/30號下班返家 過於疲勞和個人疏忽所以把零錢包放置在機車前方置物箱, 隔日下午8/31 約下午1時準備出門購物才赫然發現零錢包放置在機車前方置物箱內,快速前往找尋才發現遺失了,然後就趕緊報案請求警方協助,裡面現金約7百多 信用卡x1張 信用金融卡x2, 警方到來時請住家的警衛管理室調閱監視器,才發現8/31 07:31 零錢包被一名男子竊取,也拍攝到他將現金抽出放入自身口袋,與友人騎車離去..
9/1 警方來電通知已經找到犯嫌 也認罪 經警方通知在9/2號晚間18:00  前往做筆錄以及和解..
9/2 卡片遺失 所以白天必須請假 前往2間銀行辦理補發 晚間18:00前往派出所做筆錄 做完筆錄約莫7點..然後犯嫌打給警方說他在洗澡要我和警方等待他.. 犯嫌遲遲未出現,警方請我返家休息等通知... 約莫8點警方來通知犯嫌(有不知名前科)已經到案說明也請求和解,我又再度前往..
然後我告知犯嫌裡面現金約7百多 信用卡x1張 信用金融卡x2還請假..

犯嫌說他有把錢包丟還我車上..(監視器從頭到尾有錄影,並沒有丟還我車上..)然後稱錢包裡面只有現金4百 不然他把4百還我...
我就怒火上升,稱我還補辦卡 請假這如何算!身上還沒半毛錢! 犯嫌回:那你說多少要和解 在他能力範圍內他就可以還 或者給予他分期付款...
當時氣上加氣 隨口說出3萬 犯嫌立即說沒辦法, 我回答:我今天才為了妳的竊盜請假 還補辦卡,身上沒錢吃飯加油! 你覺得要多少和解.. 犯嫌說不知道 我又回答2萬! 犯嫌又說沒辦法 !我就不耐煩 說妳自己想吧! 犯嫌才對我說他9/10發薪日 會請警方通知我告知我該如何和解,因家中有事和承辦警員休假 故日期改為9/12 當天沒通知 在9/13去電詢問承辦警員 警員回答:犯嫌未回電也不回應 你只能等候開庭通知 ... 以上就是事情的來龍去脈....   想請問各位律師大人的問題是: 大約要等多久才會有開庭通知,我該如何請求賠償,犯嫌善於狡辯我該如何回應.. 假如開庭日我不克前往那要如何處理..或犯嫌避不面未出庭我該如何處理??

 您好:據你所陳述的內容,建議您直接提起竊盜即可,在刑事訴訟進行期間中再提附帶民事訴訟。由於普通竊盜告訴乃論之罪,開庭時原則上由公訴檢察官到庭即可,你不用一直到庭,再者由於您的案情不是非常複雜,提起附民時,刑庭法官應該會一起判決。

儒儒 102-09-14 12:50

請問律師
事情是這樣
我之前已經被抓過一次二級毒品
目前在緩起訴 都有去醫院按時的驗尿
可是7月29號的時候 警察突然帶著搜索票衝上來我家
名字上面是我跟我弟的 我弟沒有前科
當時他們也沒搜我房間 直接衝進去我弟的房間
結果被搜到安非他命 我弟他朋友有承認說東西是他的
我跟我弟還有他朋友一起被帶去警察局驗尿

筆錄上面我弟他朋友承認東西是他的
我弟也有承認吸食
警察問我的時候 我說我真的不知道我弟有在施用 我也沒有用

可是 因為工作的關係 我前三天才有...

所以不確定到底是有沒有驗到
昨天我弟的傳票下來了 叫他去開庭的
可是沒有我的 同地址不是應該會同時收到
所以我現在要等我的傳票下來 再去開庭嗎?

怕這次會進去勒戒 有辦法查詢的到我的傳票到底甚麼時候才會下來
還是不想進去勒戒的話現在要怎麼辦
再麻煩請律師解答了 謝謝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9-14 14:04

沒有傳你當然就不用去。千萬不要再吸毒了 www.wewon.com.tww

儒儒 102-09-14 14:20
回覆 林律師 的發言內容:

沒有傳你當然就不用去。千萬不要再吸毒

 

想再請問一下林律師 所以我跟我弟的傳票是應該要同時收到的嗎?
那我沒收到 是代表不用去
還是案子是分開寄送的 我的可能是比較晚才會收到
毒品現在也真的沒再碰了
謝謝林律師

依您所述情形,有可能是驗尿採證之結果,未呈現施用毒品之陽性反應,所以才沒有傳訊你去開庭。另外就令弟的部分,若僅是施用毒品則建議向檢察官聲請附條件之緩起訴,不過依您所述情形,似乎另涉有其他的犯罪情節,就此最好能與律師進一步討論,以研議後續可行`答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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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儒 102-09-16 18:5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有可能是

謝謝賴律師

想再請問一下賴律師 現在想確定是驗呈現陽性反應 還是我的傳票還沒到而已

可以直接去地檢署詢問是否有我的傳票嗎? 
我弟弟的是現在就要跟檢察官申請嗎?
謝謝您了 

smilemiluku 102-09-14 00:57
律師您好: 
我大學剛畢業,一畢業就應徵了一家早餐店,但因一些個人因素離職了,工作期限為八天.但次月領薪時發現薪資不符合勞基法的最低薪資所以像前老闆反映,但他不旦不把該有的薪資給付給我,還反說公司錄影機有錄到我將公司剩餘的飲料左顧右盼很心虛的放進包包,可是在任職期間,是這位老闆說可以將公司剩餘的飲料帶出公司所以我才會攜帶,我不懂左顧右盼心虛的說法哪裡來的!
他的意思是說如果我去勞基法舉發有關薪資的問題,他就要去警察局報案說我偷竊,但在我的認知中是他讓我們可以把公司飲料帶回家我才帶的!所以我還是向勞工局舉發了有關薪資的部分,但是我還是很害怕如果他真的去報案了這樣會在我的記錄中留下前科,請問竊盜罪是否被報案了就會留下前科嗎?我沒有證據說明他當時有說過飲料可以攜帶出,但他有錄影證明我把東西放進包包,請問這樣是不是非常不利於我? 謝謝 
曾詩涵 102-09-11 19:23
請問賭博罪被判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繳了九萬塊之後,還會有前科嗎? 領的到良民證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旦被判決有罪確定,即有前科存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9-09 13:07

乙與甲僅有數面之緣

某日乙於網路中尋找開趴同好時,被警釣魚約出,在身上查獲2.3級毒品搖頭丸和k它命微量,移送時乙表達希望能藉供出賣家以減輕其刑,並配合檢警約出上游,並表示來源是向甲購買

並交代其時間.日期.金額..數量...而後立即打電話約出甲碰面,但雙方於電話中並未談及任何不法情事,乙現身等待,等甲赴約後2人尚未談上話,甲立刻被埋伏的警員逮補並進行蒐證搜索

甲(無毒品前科)被帶回警局訊問,警方於甲身上搜出隨身攜帶之感冒成藥,並將其以2合1驗毒包檢驗但盡然能驗出MDMA成分,當場轉換為現行犯身分進行驗尿和訊問,並扣押其除聯絡乙外共2隻手機門號作複製通訊錄和偵查之用,甲雖極力抗辯,但無奈只能配合,要求聯絡律師和重驗其藥物

 警規定只能電聯其直系親屬,並強硬表示無任何檢驗器材可供重驗.當下就以其草率結果來作為犯意連結和移送意圖販賣之依據,甲表達不必通知家屬,希望透過朋友或表親找尋聯絡律師到場以自保,但警表達只能讓其和直系家屬通上話,不含表親在這情況下只能依法通知公設律師到警陪同偵訊,訊後以意圖販賣移送,於地院裁定交保(甲自警轉地檢皆不承認販賣之事)

請問大律師們?

Q1罪證這麼單薄情形下,檢警偵辦的依據在哪,若無其藥物檢驗是否為違法過當?即陷害教唆?

Q2而後正確藥檢出爐其警方偵查蒐集的證據,是否有其正當性?扣留甲的手機門號想要在追查通聯和補強起訴的人事物證來起訴,這有依據和正當性嗎?

Q3不讓甲在使用警局電話下,透過親友聯繫信賴之律師到場是否有其正當性?

Q4若依上述情況,是否警有過偏頗入罪的情況?若不起訴後乙要付多大責任

Q5不起訴成分多高,但若交於專業,能不提早於偵查中打掉官司,並有辦法對其過程質疑且讓乙究責?

抱歉文長,望請大律們提出見解,以作為是否須聘請律師的考量,萬分感謝

您好,

      1.關於驗毒包的準確性是可以去爭執的,畢竟不是送請專業鑑定單位鑑定,而是當下直接以驗毒包去驗,這部分可以要求重新再驗。但若要主張是違法的誘捕偵查有其一定困難度,只是最後若無證據證明是您初受藥物給乙的話,是可以考慮對乙提出誣告刑事告訴。

      2.對於本案警察的偵辦方式或許有所違法,但因您自頭至尾均否認有販賣情事,故於本案影響較不大,但仍然應將相關情事告知檢察官

3.不起訴處分的機會多高,我們只能告訴您說,若依正常正程序而言,本案證據根本就不足夠,難以據此直接起訴,但事非絕對。建議您還是整理相關資料找律師商談後續處理。

小文 102-09-09 02:22

是這樣的

小弟過一陣子就要去當兵了

堪稱末代義務役..

小弟對傘兵有極大的興趣

但查了一下相關資料傘兵要無前科才行

小弟在成年18歲那年喝酒騎車出了車禍

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

拘役40天 可易科罰金

想請問有這樣的紀錄 我還能投向傘兵的懷抱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只要經刑事有罪判決確定即有前科存在,您可以向兵政單位再確認其所謂前科有無限制罪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失落的人 102-09-06 22:55

律師您好:目前我因麻黃素製造案被判刑一年四個月,無緩刑。麻黃素是屬違禁品還是四級毒品還是都一樣,我想詢問的是這判決是否合理、我如果上訴獲判緩刑的機會大嗎。1.我不是主嫌,且我也不會獨立作業,我都依主嫌指示作業,我是被聘請做其他事情的,只是主嫌在研究麻黃素,叫我幫忙。2.我沒有吸毒、也無前科、也不是相關科系畢業。3.在警詢皆以自白及供出主嫌。

詳細內容須看過判決書內容才能進一步判斷,可否提供案號?

小文 102-09-06 17:42

 

是這樣的

小弟過一陣子就要去當兵了

堪稱末代義務役..

小弟對傘兵有極大的興趣

但查了一下相關資料傘兵要無前科才行

小弟在成年18歲那年喝酒騎車出了車禍

酒駕肇事公共危險罪

拘役40天 可易科罰金

想請問有這樣的紀錄 我還能投向傘兵的懷抱嗎

Nick 102-09-06 02:18

我在今年8/31號凌晨騎機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32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隔天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後來快結束時  檢查官拿了一張黃色的紙  要我在上面簽名  
簽完名....我想了想昨晚警察交待的應訊部份  我才主動跟檢察官說  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了  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之類的....
檢查官也跟我說剛剛你沒早說  我現在只能把你說的這段話補充註記在我簽名的那張黃色紙上.....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關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麻煩大家回答了  謝謝 !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案卷證仍會按其程序就該案件進行分案,所以複訊的檢察官未必就是後續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本案建議您可以趕緊前往地檢署詢問該案分案情形、案件的案號及承辦股別,然後具狀向承辦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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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k 102-09-07 10:51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 ... (恕刪)

律師您好:

謝謝您的耐心釋疑!

昨天已經到地檢署遞完狀了,再次感謝您的回答和協助,謝謝!

另外也想請教您,因為我昨天遞到地檢署說明我的相關狀況後,小姐拿給我寫的狀是"陳報狀”

請問以我的目前的狀況寫陳報狀是正確的嗎?

因為我有看到您說要提聲請緩起訴

查了一下相關資料發現有“聲請狀”

還是目前遞“陳報狀”就可以了呢?

謝謝!


Nick 102-09-06 02:04

我在今年8/31號凌晨騎機車回家路上被臨檢酒駕  
我是初犯  無前科 無肇事  酒測值0.32 被公共危險罪移送 
隔天在台北地檢署開完簡易庭偵訊完後  法警帶我領完私人物品就叫我可以離開了(無交保)
目前在等地檢署的偵查終結結果
我希望能夠被判緩起訴
我在簡易庭偵訊過程中  表現出很後悔   檢查官問我警察筆錄是否屬實? 認不認罪?
我也答屬實 也認罪!
但整個庭訊就只是問我個人資料等 還有從喝酒到酒駕的過程 為什麼要酒後騎車之類的原因...
我也屬實以告....
但檢查官從頭到尾都沒跟我主動提到緩起訴的部份.....我當下也有沒主動提是否可緩起訴.....
我就只有很單純的回答問題....
後來快結束時  檢查官拿了一張黃色的紙  要我在上面簽名  
簽完名....我想了想昨晚警察交待的應訊部份  我才主動跟檢察官說  我知道這樣做不對了  以後不會再這樣了之類的....
檢查官也跟我說剛剛你沒早說  我現在只能把你說的這段話補充註記在我簽名的那張黃色紙上.....
(但我回家後查了很多相官緩起訴資料  都說如果檢察官要判緩起訴會主動問你接不接受緩起訴  然後提出緩起訴的條件  捐錢或其他的  但檢查官從頭一直到我簽名後都沒主動跟我題到任何緩起訴的事....)
因為這樣我現在真的很擔心因為這樣會被判聲請簡易判決.....
檢查官如果要判緩起訴真的會當下問嗎? 還是不一定會問呢?
我現在這樣還有可能能夠被判緩起訴嗎?

依您所述情形,當日是在警方依法逮補後移送檢察官複訊,一般而言,複訊完畢後待檢察署接獲警方移送全案卷證仍會按其程序就該案件進行分案,所以複訊的檢察官未必就是後續承辦本案的檢察官,本案建議您可以趕緊前往地檢署詢問該案分案情形、案件的案號及承辦股別,然後具狀向承辦檢察官聲請緩起訴處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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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 102-08-29 01:15

律師您好 

前幾天看到新聞報導有人因為PO上網路徵求性交易的文章而被抓

小弟突然想到以前有去人家分享的招妓經驗談下面回應

但是尺度最多只有到 "謝謝分享 改天想去試試看"  或是 "謝謝分享 版主真幸運"

都是在感謝人家分享的ㄧ些句子

並沒有公開徵求援交 也沒有談到任何性交易資訊 當然也沒有真的跑去性交易

這樣算助長PO文的版友散佈性交易資訊嗎?

這樣已經違反而少法29條了嗎? 

因為小弟很後悔當初無聊亂留言,很擔心已經觸犯刑法會留下前科

雖然已經是好幾年前的留言,可是前幾天看到新聞後一直很擔心哪天

突然接到電話說我違反兒少法29條,如果去自首有機會不被起訴嗎

謝謝

光辰 102-08-28 20:59

律師您好:

我今年24歲,為了增加論壇分數及等級看更多的東西,所以發了一些圖片(3篇共60張),

內容有關未成年的裸露圖片,我並沒有試圖販賣或有性交易字眼或實際行動等其他作為,

也沒有前科,今天做完筆錄,員警跟我說我犯了'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第28條'

可能會被緩起訴等等,我想請問我是否會被關?或罰錢?

整個審案流程,到判決出來,大約需要多久的時間?

因目前找到研發替代役,10月入伍,一個月後進公司服役,請問這樣我會丟工作嗎?

或因軍人身分要上軍事法庭?

因為我是單親家庭,與媽媽相依為命,媽媽身體很不好(兩種癌症),我很怕她受到打擊,

有辦法將傷害減到最低嗎?

或著我是否可以拜託檢察官電話通知我上法庭,不要以掛號信的方式,我怕我媽看到...

拜託各位法界先進幫我想想辦法了,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盡量朝緩起訴的方向去爭取,警方會把本案件移送給檢察官,屆時檢察官仍會傳喚您出庭,本件不會適用軍法,也不會由軍事法庭來審理,另若您要變更通訊地址,則應與書記官聯繫更改,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就您所述事實,係散布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基本上若您沒有前科且配合檢察官調查、坦承犯行者,應該有很大的機會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順利的話或許可以開一次偵查庭後即結案,在送達處所部分,若有其他人可以幫您代收的話,您可以前往地檢署查明分案的案號股別,進行送達處所變更程序。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就您所述事實,係散布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之圖片,已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不過基本上若您沒有前科且配合檢察官調查、坦承犯行者,應該有很大的機會獲得檢察官緩起訴處分,順利的話或許可以開一次偵查庭後即結案,在送達處所部分,若有其他人可以幫您代收的話,您可以前往地檢署查明分案的案號股別,進行送達處所變更程序。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8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前條拍攝、製造之(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圖片、影片、影帶、光碟、電磁紀錄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本件建議就相關事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研議後續可行之答辯主張,以維護被告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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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禪 102-08-21 13:06
請問律師 我朋友因竊盜學校財物所以被當場抓到但前後總共偷了3~4次 後來學校的負責人再回收場有找回七八成贓物 那些物品對他們來說好幾千 但我朋友不知情只把它當成廢鐵 廢料回收 我朋友有做過筆錄 之後被移送 但移送到地檢還法院他自己也不曉得 但是當天晚上就回來了 我朋友是初犯 但是是竊盜現行犯 行竊的時候 無帶任何工具 都是徒手徒步 雖說交通工具是機車 但因為他只是在贓物去賣才使用 過程都是徒手徒步 我想請問他的刑責會多重 會被判多久? 我有爬文如果跟被害人和解請求他們的原諒 並有和解書與悔過書 是否真的就能增加緩起訴機會呢? 因為他還年輕 他也很懊悔 希望能有改過自新的機會 好像只有緩起訴 能夠不留下前科紀錄 想幫他拼看看緩起訴 所以請律師能幫幫忙 如果要和解 和解書要如何寫呢? 悔過書要該寫些什麼呢?格式如何?? 還有被害人我朋友連是誰都不知道 可以去找警察要資料嗎? 或者我們該如何聯繫被害人和解呢?
1.有偷竊多次行為 雖然是第一次被抓 也未必一定可以緩起訴 2.如果有和解 確實實務上可能給緩起訴處分 3.和解書沒有制式規定 只要明確表示針對那一件事情和解 條件為何即可
Ben 102-08-20 15:18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看完東西,便衣就從旁邊出來了,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開完偵查庭,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偵查庭,是說我知道那是盜版光碟,但是我不知道不能把盜版光碟給別人,我有提供我在網路上買光碟的網站,宅配單也有留存,但是地址是香港
現在有法律諮詢跟我說,可以寫答辯狀,有9成5的機率緩起訴,剩下0.5罰金減半
但是答辯狀要12000,不曉得到底該不該寫

 

現在都還沒收到開庭通知

1.類似案件緩起訴機會確實是有 2.不過可能還是注意到 如果沒有和解 檢察官是否願意給緩起訴處分 這部分可以跟檢察官詢問辦案方向一下

Ben 102-08-20 16:43

我昨天有打電話到地檢署,可是現在都還查不到案號,還有承辦股和書記官

請問我現在該怎麼辦才好呢?

電話去問承辦員警,告訴人是誰,然後聯絡對方和解嗎?

法律小學生 102-08-20 17:38

板主 我有相同的經驗  我之前也是賣盜版被警察抓走

現在已經處理好了 你可以寫信給我

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將相關經驗與你分享

回覆 法律小學生 的發言內容: 板主 我有相同的經驗 我之前也是賣盜版被警察抓走

您的生活經歷真豐富,毒品盜版竊盜幫助詐欺都曾經親身涉案,真厲害啊...應該有不少寶貴經驗,可以的話歡迎您把您的經驗提出來分享

「你好 我之前也是被詐騙帳戶 但我後來找人幫忙處理好了...」

「你好 原則上持有毒品都還判蠻重的 我自己就是過來人你可寫信給我...

Ben 102-08-19 09:45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看完東西,便衣就從旁邊出來了,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開完偵查庭,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偵查庭,是說我知道那是盜版光碟,但是我不知道不能把盜版光碟給別人,我有提供我在網路上買光碟的網站,宅配單也有留存,但是地址是香港
現在有法律諮詢跟我說,可以寫答辯狀,有9成5的機率緩起訴,剩下0.5罰金減半
但是答辯狀要12000,不曉得到底該不該寫

Ben 102-08-20 15:17

律師可以幫我解答嗎?

Thanks

阿諾 102-08-18 21:34

真的非常後悔因為一時貪玩晚上翻牆進入別人再蓋房子的工地和我朋友一個人(晚上) 不過他跑掉了
被保全發現抓住報警
被移送地檢署 被告侵入住宅偷竊嫌疑人交保一萬(我有說我真的沒有惡意要進去幹嘛)
作弊錄時 他有問我說你是要進去偷東西嗎
我否認 說進去看看怎樣蓋房子而已
不過後來出來的時候
我朋友說走我們去頂樓
所以又二次進入了
就被保全抓住了
攝影機都有拍到我二次進入 但我沒拿工具也沒拿東西出來
也沒有亂動她們的東西
我進去真的事好玩而已 沒有要偷東西的意思(工地也沒有掉東西)
現在搞成這樣
真的好想去死 好想去死
我成年了 但沒前科 也有正常在工作

請大律師幫忙解答

請問偷竊會成立嗎?
還是會被判偷竊未遂
有甚麼刑責
我要怎麼幫我自己


我也去工地和經理道歉了
我爸爸也下跪了
對方說會和老闆說我們的誠意

您好

依所述看起來有兩次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罪嫌,但竊盜本身有疑義,應視攝影機拍到的範圍以及現場保全人員的證詞如何,尤其是你是否有攜帶工具最為嚴重。實務上對於竊盜的認定,只要開始環視搜尋財物就算著手,所以我不能肯定你是否成立竊盜未遂。如果對方肯跟你和解,建議盡力達成,使其撤回侵入他人建築物罪的告訴,這樣竊盜檢察官才有"可能"也會不起訴。

以上僅供參考

阿諾 102-08-19 01:04
律師你好!!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

我是進入兩次沒錯! 但是在第二次才被保全人員發現!

我並無帶任何工具(也沒碰過任何東西) 攝影機只有拍到進出入而已!

請問一下這樣成立的機會大嗎?

 

如果成立的話能否爭取緩刑

 

 

法律專家 102-08-19 01:15

你好 我本身也有遇過相同的問題 後來請人幫我處理好了

你可以寫信給我 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可以提供你相關資訊

阿諾 102-08-19 01:21

請問如何和你連絡有及時通嗎?

回覆 阿諾 的發言內容:
律師你好!! 非常感謝你的回答 ... (恕刪)

您好

你說的增取緩刑是在檢察官有起訴的情形下再來爭取,只是現在事實不是很明朗,例如保全的證詞,你朋友的證詞等等,或你跟朋友進去建築物的行進路線,都可能會影響到檢察官是否起訴竊盜罪嫌,所以請你先積極和解,若不成或有疑問可來電或來信。

阿諾 102-08-19 22:03
回覆 吳易修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阿諾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律師你好! 我朋友沒被抓....跑掉了 人也就此消失了 找也找不到

作弊錄時我也沒說怎樣走 就說只是單純好奇進去看看而已

 

對方說如果要和解也要等開庭的時候!

 

律師請問一下如果上法院還有可以(和解)撤銷告訴的機會嗎?  

 

KOKORO 102-08-17 15:15

我父親因為竊盜案而收押禁見 因為有前科

請問一下有辦法讓他提早出來交保嗎?

因為家裡事情很多都沒處理 像是房租之類的

王耀星 (Eric) 102-08-17 19:31

顯然是因有反覆實施之虞而遭收押,如此應無羈押理由消失之由,要撤銷羈押可能遙遙無期了!

林小潔 102-08-17 02:45

律師們幫幫我~事情是這樣的,前兩天保智大隊的人來家裡找我說我用FB帳號販賣仿冒的拉拉熊皮套還持搜索票要來搜索,我是有在FB上販賣商品但這款商品兩個月前我就沒再賣了,我也只賣出去2-3個就斷貨了(價錢590*1),所以保智大隊他們並沒有搜索到任何有關拉拉熊的商品。

在做筆錄的時候,我有提供廠商的資料給他們也說明了我不知道它是否是正版的還是盜版的,廠商給我時只說可以賣的但並無說是正版盜版,所以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觸犯了商標法。

現在聽說要等開庭,但保智大隊的人有跟我說我這算是小事件,說不定也不用開庭直接就會有判決下來,因為我沒前科也是在不知情情況下販賣也算初犯在加上沒在我家搜到商品,所以罪因該不會很重。但我剛剛有看到很多文章都說要和解金阿要上法院等等的。

律師們幫幫我,我真的要上法院嗎?會要付和解金嗎?這樣我還會被判刑嗎?最輕會被判什麼罪,最重會被判什麼罪呢?!會有案底嗎?
拜託拜託幫幫忙了~email:sweet0805eva@gmail.com

小冬 102-08-15 22:54

從一開始認識那個男的,他就說他沒有結婚,雖然我知道他有女朋友,不過他一直說他討厭對方,但是那個女的不同意分手,所以我一樣與他交往,我不止一次詢問關於他們二個結婚的問題,而且我看到他在無名指有戴戒指的時候也問過他結婚的問題,他說那是他媽媽給他的,每一個行為都是表現出單身的樣子,還說女朋友沒有一起住,吃飯也都他自已一個人吃,出門也是自已一個人。

我與他見面,之後他老婆就在當天下午的時候跟我說那是他結婚很久的老公, 我當時就跟他老婆保證說我不再與那個男人見面了,結果他老婆還是要告我妨礙家庭,我真的覺得很無辜,被騙感情還要吃上官司,說不定還要賠錢,我很想知道這樣子會成立嗎?不希望因為這種爛事搞的我有前科,明明就不是我想這樣做,要是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的話,我何必浪費時間,而且他老婆還有我與那個男人在旅館的照片,是那個男人偷拍的,我這樣可以告他老婆妨礙秘密嗎?因為那是他從那個男人手機偷下載的,而且那個男人也沒有經過我同意就偷拍,我真的很生氣,懷疑是仙人跳,不然沒事為何要偷拍?如果我的證據不多的話,我該如何自保?

上述絕對屬實

 你可以向檢察官陳述對方欺騙你未婚的事實,然後想想看,你們有沒有討論過要結婚及其他可以證明相關事證的人,以便請求出庭擔任證人證明他一直宣稱自己未婚的事實。如果能證明你根本就不知道對方未婚,因為沒有通姦罪的故意,檢察官會直接對你的案件作成不起訴處分。

小欣 102-08-15 17:39

我是原告,但某日我被老公的親友藉機強硬方式搶扯我皮包和扯我頭髮,我報警了警方說要以強制罪送辦,警察告知我這是公訴罪無法撤銷,想請問一下對方有可能被判刑嗎?刑期多重呢?若對方無前科會被判刑或可以易科罰金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7:46
回覆 小欣 的發言內容:

我是原告,但某日我被老公的親友藉機強硬方式搶扯我皮包和扯我頭髮,我報警了警方說要以強制罪送辦, ... (恕刪)

如果法官認為有罪的話,基本上都是可以易科罰金。但還是看個案。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欣 102-08-15 22:5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小欣 的發言內容:
< ... (恕刪)

第304條(強制罪) 所有條文 
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想再請問律師,法條中的三百元折合台幣是多少錢呢?我想了解,謝謝!

Ben 102-08-15 03:27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

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報警,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

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請問判決結果大概會怎樣? 我之前都沒前科,也很配合檢警

       我需要先找遊戲廠商ㄉ法務代理人嗎?

 你所犯為著作權法的意圖營利重製光碟及商標法的侵害商標權等罪,這兩個最皆非告訴乃論之罪,換言之即便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還是會起訴,然後法院會依照起訴內容判決。通常這類的犯罪,法院會判決數個月的有期徒刑,如果能夠和告訴人和解,法院會斟酌你犯後態度而給予緩刑的判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17
回覆 Ben 的發言內容:

我在網路上販售P ... (恕刪)

這涉及商標跟著作的問題。

你可以跟對方事務所談和解

如果你是賣很多的賣家,那和解金額不小。

如果您在南部,可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Ben 102-08-15 01:41

我在網路上販售PS2主機贈送光碟

後來面交ㄉ時候買家報警,我當場被刑警帶回分局,警方查扣一片真三國無雙5

現在警方說我  違反著作權 商標,現在是以5000元交保,請問這兩項,會讓我留下前科嗎?

 

請問判決結果大概會怎樣? 我之前都沒前科,也很配合檢警

小郁 102-08-15 00:15

 

我是家庭主婦,前幾天到市場買一件褲子$200元,給老闆$500元之後,老闆應找我$300元。但付錢後,老闆並沒有立刻找我錢,反而是先找別人錢,還一直說服我說:「不後悔,只買一件,要不要再選其它褲裙。於是我就選一件紫色褲裙$399元要寄送給媽媽,但因身上錢不夠,還差$99元,當下也有人在選購同件商品,我怕被選走,所以才先拿著,並告知老闆等一下回來付,當時老闆沒有拒絕我,並且和其它客人在說話。 我以為老闆同意,所以才拿著商品騎機車離開回去拿錢,但心想怕老闆沒聽到,所以不到一分鐘我又折返回到店家和老闆說對不起、對不起,我回去拿錢,於是我就快速騎機車回家。到家後我不斷四處尋找零錢。籌好後我正準備出門還老闆錢時,接到警方來電說我疑似竊盜。我當時嚇到不知所措,我明明有付$500元,也有和老闆說對不起等一下來付餘額99元,不然我也不會拿紫色褲裙離開,但老闆為什麼還要報案呢??心想老闆可能認為我沒付錢就報警說我偷竊吧!到警局前我除了拿剛剛準備要給老闆的餘額之外,怕又帶不夠錢,拿一千元到警局給老闆錢。當時我盡快到警察局解釋案情,但所有的人都先入為主,認定我就是沒付錢偷竊逃跑,警察說坦白從寬,我不論如何解釋這是一場誤會,都讓別人認為這是白口莫辯,之後我主動把紫色褲裙交給警察,也拿一千元和老闆談合解,原本老闆當下同意合解後來又說要起訴因為老闆說他明明有找我300元,是我順手牽羊把一件商品399拿走還騎車離開,而我還不認罪。警察和老闆說這是公訴罪,必須要移送法辦。要談合解可以到法院談。我發誓真得沒有竊盜之意,懇請大家相信我!

事後我經常到市場找老闆,他說會原諒我,但前提是我要寫下悔過書,寫上不會再犯偷竊行為,這樣他就會幫我和法官求情。但是我真得沒有要偷,只是回去拿餘額,但市場都沒給發票也沒攝影機證明我真得有給他五百元,我真得有和老闆說等一下來付餘額99,但老闆堅持說我另一件商品399元沒付,順手牽羊拿走。我真得欲哭無淚,誰來救我??

PS。本人因六年前有過竊盜前科緩起訴處份,但後來就改過自新沒有那種貪念,好不容易讓這個心中的陰影消息,但這次確因為這種誤會,讓我又每天做惡夢,快得憂鬱症!我還沒有開庭,只是在警方那做筆錄,之後等法院通知才開庭!

請問我到底要和法官說事實~老闆沒找我錢,我只是回去拿餘額99。但是我怕店家因為這樣,更不原諒我,認為我不知悔改,一直強辯。不但老闆不原諒不和我合解,檢查官因為我沒有和店家達成合解,所以沒辦法給予緩起訴處分。我該怎麼回答?

還是回答說~我以為老闆沒找我錢,所以我才拿走商品,之後回去拿錢399,坦誠過錯,不是故意竊取,這樣老闆才願意合解~

這二種回答罪一樣嗎?請幫幫我律師,我東西沒付清把商品拿走,等一下會回來付款,這樣算是竊盜嗎?

請問一下我有前科過,因為這個誤會可以判緩起訴嗎?要怎樣才能無罪~我真得好怕,我只是單純想買東西送給媽媽,怎麼會發生這樣的事!原本以為夜市很有人情味,有些老闆會說東西可以先拿走,不夠的錢回去拿來就好,但為什麼老闆事後說我沒付另一件商品,就拿離開!我真得欲哭無淚!

 

 如果老闆願意對檢察官說你確實有付五百元,且事後有其他人(當時也在場之人)可以證明你有告訴他要先回去拿錢再過來,則你的案件會被認為沒有不法所有的意圖,而不構成竊盜罪。

 反之,如果老闆咬定他已經找你錢,且你沒有說要回去拿錢,因為你回家之後到警察找上你應該也有一段相當長的時間了,客觀上會被認定你後面的說法屬於脫罪之詞,而可能會以竊盜罪起訴你。

 所以,儘快與老闆溝通或和解,請他確認一下有無其他人在場可以幫你吧!

小郁 102-08-15 23:46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果老闆願意對檢察官說你確實有付五百元,且事後有其他人(當時也在場之人)可以證明你 ... (恕刪)

我很感謝律師可以指導我的迷思~但市場買東西人來人往那麼多怎麼可能找到現場的人,而且周遭的店家都是老闆的朋友,大家都不可能站在我們這種嫌犯身上,我們就只能自認倒楣,而且我是一個人去買東西,沒有人陪伴,而且買東西也沒有發票可以證明我的錢他到底有沒有找給我,老闆報案說我他五百元,他找我三百元之後,我就把東西拿走,而且騎車逃跑。

不可能相信我的清白,事後我去找他們合解,老闆說除非我寫下悔過書,告知以後不會再犯,他才願意合解,也會願意和法官求情。但老闆娘說,有什麼說請和法官說,請不要影響他們做生意!

如果我真得沒辦法找到證人,我是不是要為了和老闆合解,必須要誠認我有犯罪,但明明就是我有付錢,他們沒找我三百元。

我該怎麼辦,我每天都睡不著覺,不敢和家人說這件事,我真得生不如死,

 

要是我如他們所願,坦誠以為沒有找錢,只是回家拿餘額,所以把東西先拿走!

如果我說這樣也是構成竊盜罪嗎??怎樣才能還我清白,聽警察說坦誠罪會比較輕?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一開始要逃走,我說我要回家拿錢!而且我到家真得有找零錢,來回不到半小時也盡快到警局,警察說就算我沒有偷的動機但也要和對方合解,來讓自已緩起訴。所以一開始筆錄,警方就一直問我為什麼要偷。我死都說我沒有偷。

因為我實在找不出任何對我有利的證據來證明我的清白。請幫幫我律師!謝謝

小薇妮 102-08-14 22:18

詢問,我有朋友遇到這樣的問題,並已被告人身分即將出庭。

事情大概是這樣子的↓

A=我朋友(賣家)     B=連絡賣家的人(買家、詐騙人)  C=跟B交易但沒收到東西的人(匯款人)

ABC玩私服,A販賣虛擬道具給B,B又私下跟C交易,並請C把錢匯入A的實體帳戶中,A收到錢了,把虛擬道具交易給B。

B得到了虛擬道具卻沒付錢,(B同時跟A和C交易)
而C卻付了款卻沒收到東西。
A收到錢了也把東西交易給了別人,所以交易成功。

C付了錢卻沒收到東西,發現被詐騙了,去警局報案,案件成立。

A發現所有銀行實體帳戶被凍結,去銀行詢問,銀行說被設成警示帳戶要去警察局。

A去警察局,才知道自己被三方詐騙了,雖然沒被騙錢,但是所有帳戶被凍結無法領錢,兩個月之久,比錢被詐騙去還要慘吧...還是騙那少少的2000和3500
尤其是買家應該跟賣家索取電話吧?怎麼會直接匯錢然後還是用3500買一個價值6000多的東西咧?想也知道不可能!
那是不是可以合理的懷疑 B和C是合夥騙人?C是假裝受害人?

而A原本要跟B要電話然後再用簡訊傳給他帳戶,B說不用直接在遊戲裡打出來就可以了。A不疑有它傳在遊戲裡,也收到錢了,就不疑有它的交易物品了。


警察局是說,要A去跟遊戲客服要A的遊戲歷程紀錄和A的遊戲畫面。
但是因為是私服,客服根本不會給A,警察也沒有去跟客服要遊戲歷程。
據說就算有遊戲歷程,私服也不算數。

到底案件會不會成立?對警察他們來說,結論就是C有匯款給A,所以A詐騙C的這種感覺

那這樣子,如果真的詐騙成立,那A不是很可憐嗎?沒詐騙人,卻有前科?還不知道會不會被關?

2000和3500的是B(不同ID,不知是同個人還是兩個人)和C(不同匯款人)
3500的A知道B的電話  2000的沒有要電話。然後C都不知道B的電話(會不會太扯?買東西不怕被騙?懷疑是BC合夥詐騙呢?)

那這樣子是不是可以把其中一個B抓起來呢?因為有他的電話呀!至少可以抓一個詐騙犯?

龍蝦 102-08-13 10:02

本人上個月因違反槍砲~尋有無輕判之可能????

家庭困難  育3男1女 無工作 老婆低收 家有奶奶要撫養刑事前科

本人願捐款給弱勢團體跟服社會勞動服務 從輕量刑

 建議與律師討論辯護策略,否則單純表示願意捐款,恐無實益。

阿聰 102-08-09 18:43
我想請問1下我昨天被警方抓到攜有0.5克k他命及0.05的粉末 之後警局初步化驗0.5克那包結晶確實為k他命 但粉末驗有mdma成分但他確實是那包磨出來的 之後因本人8月四日因好奇吸食了幾口 我也沒前科是第1次 物品也有跟檢察官交代說不是我的是朋友的但是在我身上找到所以算我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8月4日用的 8月9號有可能還會驗的到嗎 或是會怎麼處分
江皇樺 (江帥) 102-08-12 11:25
您好, 1. K他命目前仍算是第三級毒品,若施用的話並無刑責,只有行政罰鍰(一萬至五萬元),而且一般施用後超過72小時的話基本上也驗不出來。 2. 持有的部分,因為沒有超過20公克,所以也不會有刑責,基本上跟上面吸食一樣,也只會有行政罰鍰。
阿聰 102-08-09 18:30

我想請問1下我昨天被警方抓到攜有0.5克k他命及0.05的粉末 之後警局初步化驗0.5克那包結晶確實為k他命 但粉末驗有mdma成分但他確實是那包磨出來的 之後因本人8月四日因好奇吸食了幾口 我也沒前科是第1次 物品也有跟檢察官交代說不是我的是朋友的但是在我身上找到所以算我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8月4日用的 8月9號有可能還會驗的到嗎 或是會怎麼處分

法律專家 102-08-13 10:28

你好 原則上持有毒品都還判蠻重的 我自己就是過來人

你可寫信給我 shishian94@yahoo.com.tw

我再教你怎麼做吧

溺水的魚 102-08-08 12:52

兩個月前 曾經約過一個女孩子 她26歲 那天 她不方便(受傷)說介紹她朋友 19歲

外觀看真的是大學生 問她本人 也說是19  後來警察抓到她之後 追朔很久  本人也被約談了 再下已經有對警方坦承了 後來警方有說 她們倆個到處騙人說她19歲 其實他才15 警察有說 她們自己也有承認 是她們主動騙對方的說她們19..

 因為和15歲發生關係(有交易)是重罪..所以想上來問問有無專家可提供點意見

 

再警方約談我時有告知我 檢方有知會警方 如果到案說明的人 懇坦白配合 會考慮從輕發落 因為這案件牽涉人數很多 而對方兩人又是主動四處騙人..這..是警察騙我希望省事辦案所用的 一貫方式 誘導對方認罪的嗎? 還是檢方真的有先和警方示意過

 

先前有瀏覽過許多相關資訊 ..  再下也明白 許多道德之士 應該會唾棄我是人渣 畜生

居然摧殘了未成年小朋友...坦白說  這段時間 本人也自我良心譴責許久...如果看到這文章的你們 只希望你們相信 如果看得出來 給我一千萬個膽子 我也沒那勇氣碰的

 

當真 看不出來  警察也說 連他們也看不出來 相信檢察官應該會接受 我們無直接犯意..事前 我有確認過三次  她們都說19歲 ... 如果沒意外的話 應該是一堆人被約談了

(如無猜錯 應該有十幾二十個認罪了..不認罪的應該也一堆...)

和她們只約過一次  看到這裡  也希望你們相信我 這幾年來 真的是第一次援交 可能你們會感覺 一定是常常約 才會碰到鬼... 說這 也都沒意義了...

 

想問 如果這情況 我會被關嗎? 本人29歲了  這幾天一直處在一種無限的悔恨

那種 無法面對家人 無法面對朋友 那種自我愧咎感 實在是令人倍感折磨

也許有人會說 敢做就要敢當..  可我真的完完全全沒想到 她們會未成年

如果因為這原因 入獄 我實在無法接受....  可...上網看只要是16歲以下14歲以上 基本上 都是7年以下有期徒刑  16以上18未滿 是一年以下 10萬以下的罰金...

相關條文 我查看過滿多的..  思緒有點混亂..

基本上  她們筆錄口供有自我承認 先騙對方自己19歲在先 

而警察 也說 她的外表 是真的看不出來18以下 而我事前有再確認對方是不是真的有19   這些因素 會構成輕判的要素嗎 再下無前科...能否請問 這情況的話 我最終大致上會被判處什麼刑責 處分..  相關兒少法規我看很多..越看越害怕

在這情況之下 最終是否會牽涉到和對方家屬 和解問題 如果獅子大開口 又該如何自處...而合理的和解金額 又是在哪個區間..懇請 有專業知識的能否指點一下...

在下家境...不是很健全...

 

我承認 我做錯了事情 需要受到處罰 ..那怕我是無心的..這我都接受...畢竟錯了就是錯了...

只是希望 能不要入獄..有點太冤了....只求 能讓我多做點其他事情去彌補這過失

 

哪怕你再問我 我也只能說我錯了 真的錯了 對自已也很失望  因為我對家人還有許多應盡的責任和義務 而這次犯錯 讓我面臨失去家人的危機  我真的感到自己該死

只希望 這次能安然度過 好讓我有機會去彌補我的家人..是否有法律相關實務的朋友大哥 大姊 能指點一下..在下 感激不盡..

千思萬緒之中充滿著混亂 和不安 如您看完 文筆不通暢的地方 還請見諒...

最終 對整個社會大眾.致上    我十二萬分的歉意    ..

 如果你所述為真,案件並非無解,惟仍需好好處理往後訴訟程序。

102-08-08 12:50

我想請問~唱歌的時候我把K他命倒在桌上,被警察臨檢沒人承認,我就跟警方說東西是我的,其他五人驗尿都有毒品反應,有一位說他是第一次吸食,我被警方咬定轉讓送辦~我不知道這樣是轉讓罪,也跟法官承認東西是我的,我是五萬交保,我是初犯沒有前科,想請問後續刑責問題跟我在開庭後該怎麼說,謝謝

 如果擔心案件自己無法處理,建議委請律師協助。

K他命是第三級毒品轉讓第三級毒品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您持有K他命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的話,另外會同時涉及持有第三級毒品毒品罪。

第8條
轉讓第一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二級毒品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三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轉讓第四級毒品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前四項之未遂犯罰之。
轉讓毒品達一定數量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其標準由行政院定之。

第11條
持有第一級毒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一級毒品純質淨重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二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三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第四級毒品純質淨重二十公克以上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持有專供製造或施用第一級、第二級毒品之器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金。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8-08 15:59

想請問請律師費用大約多少~因為經濟狀況不是很好~謝謝

小宜 102-08-04 02:59

借錢給人 對方簽了本票借據

但資料都是假的

發現後已經報警做筆錄 對方也承認他偽造拿我的錢

我告對方詐欺和偽造有價證卷 因為他拿不出錢

做完筆錄對方有重新簽本票借據

寫上真實資料

上網查偽造有價證卷是非告訴乃論

無法自行撤銷 請問真的無法撤銷

可以和解嗎 如果他有誠意的先還一些錢

"要怎樣對方才不用坐牢" (只是對方已經有詐欺前科)

還是無論如何 偽造罪成立就一定會坐牢

 對方所犯屬於非告訴乃論之罪,是無法以撤回告訴方式解決的。不過如果雙方達成和解,並且有返還一定數額的不法所得,法院會念在對方犯後態度還算可以,依法從輕處分。

西瓜 102-08-02 10:54

我被對方控告恐嚇,案子目前交在調解委員會手上

有幾個問題想向各位專業律師們請教

1. 假設和解不成立,案子本身是會回到地檢署繼續走法律程序?

    還是必須由被害人重新提起告訴?

2. 我是在網路上用私人email的方式和被害人聯繫

    信件中除了「親手把你打到送醫院」這句話涉及恐嚇之外

    還有「幹O娘」的字眼,這樣是否有涉及毀謗或相關法律

   (該信件除了我這個寄信人和被害人這個收信人之外,沒有任何人看過)

3. 目前我還沒有任何前科,現在很後悔當初不理智所造成的後果,也儘量尋求和解的可能

    那我想知道的是,一般而言,網路恐嚇通常會被判處多重的刑責?

    (警察和檢察官說我犯的是 恐嚇(危害安全)罪)

4. 恐嚇罪如果被判處拘役甚至是有期徒刑是否可易科罰金

5. 倘若被判處罰金,可是我目前名下沒有任何動產動產,也沒有任何收入來源

    那對方能否對我提出強制執行或假扣押?如果我真的無法償還罰金會因此受到額外的刑責嗎?

6. 如果在公開場合說出類似「醫生都是些王O蛋」(僅為舉例)這種話,會違反什麼法律

7. 如果已經因為恐嚇罪被起訴,對方可以在法庭上對我的其他行為提出追加告訴嗎?

 

在這裡先謝謝各位律師的答覆,真的非常感謝

1.調解不成立會再續行偵查程序,無須再行提告

2.本件依您所述並非不是公然,也看不出有何散布於眾人的意圖,基本上並不會成立刑法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

3.若您沒有前科且坦承犯行而沒有硬拗的話,一般來講刑度都在可以易科罰金的範圍內。
4.刑事處分是對於國家的關係,欠了就要還,易科罰金不繳就進去關,至於您沒有財產的話,是在民事賠償責任部分,對方對您無法透過執行程序得到清償的問題。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俊 102-08-02 02:59

各位律師您好:

我因恐嚇罪被起訴(305條),刑事部份,一審是被叛59天拘役易科罰金,也有再上訴二審,也在八月一號收到高等法院刑事裁判主文公告,主文提到上訴駁回,但也在今天八月一號開民事調解庭,後由法官以裁定雙方已達成共識和解了,那是否我在刑事的部份要在上訴或者另有其他可行之路,小弟我沒前科,所以請律師可詳細解說,感謝

PS:當初在一審與二審法官都有提到這個是小事希望我們雙方和解

 

1.刑事部份二審判下來  要再變更機會已經不大

2.民事縱使和解  跟刑事程序部分現在未必會有所影響

   如果早點和解  或許有緩刑的機會

 你的刑事案件部分,因為恐嚇危害安全罪屬於不得上訴三審之案件類型,案件經二審駁回,就無法再上訴了。過一段時間,你就會收到檢察官寄來的執行書,你可以選擇繳交罰金來替代拘役刑的執行。

強強 102-08-02 02:32

如果與一個15歲的人發生1次關係,後來過兩週後對方說警察找上他了,他把我說出來,說我跟他有發生過一次關係但絕無交易(確實並沒有任何交易),他說他已經把傷害範圍壓到最小了,我們兩人都不知對方姓名。然後最近我收到婦幼偵查佐傳來的簡訊說:因偵辦刑案要我與他聯繫,我還沒回覆他,我該怎辦??  拜託各位律師了,我現在每天過得提心吊膽的,該怎辦??  我並無任何前科記錄。我也忘記簡訊與sk是否有提到發生關係之內容了,但基本上sk應該會說得很名目張膽,畢竟網路上都比較大膽的亂說話,那警察查得到那些資料嗎??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案涉及與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得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您為十八歲以下之人,則減輕或免除其刑,本案處罰不輕,建議您應於前往警局製作筆錄前,先行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警察局筆錄如果說錯話,案件就無法扭轉,不可不慎.

強強 102-08-04 17:36
回覆 強強 的發言內容:

如果與一個15歲的人發生1次關係,後來過兩週後對方說警察找上他了,他把我說出來,說我跟他有發生 ... (恕刪)

 我該準備哪些資料呢??  電話簡訊我都刪掉了,就只剩sk與他的對話內容了,我看了,裡面太多情色訊息了,這樣是不是沒救了......  對了,我sk裡的資料都不是我本人的資料。

ugg 102-07-31 16:30

各位律師您好:

我與堂弟繼承一筆共有農地各自持分1000平方公尺,三年前請代書依雙方謄本持分面積比率測量,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圍起來區分,當時代書有畫甲乙地實測圖及標明位置,甲地面積為 0.1公頃,乙地面積為 0.1公頃,附註:甲地由我取得繼承,乙地由堂弟取得繼承,切結人簽名蓋章,之後我將甲地無償給遠房親戚種植蓮霧,最近聽遠房親戚報怨農地的出入口被堂弟堆積雜物,造成他的農用車進出困難,我回老家跟堂弟商量請他移走雜物,但他卻說土地分割不願搬,當時亦有請當地里長協助處理,堂弟仍堅持不願搬移雜物,請問:1.當初依各自持分面積比率測量後用鐵絲網圍籬作區分,並註明甲乙地位置及取得人切結簽名蓋章,我堂弟將其雜物堆放在我的農地出入口,已經超用他所持分面積比率,我該如何處理?2.因為堂弟一直不願處理可以用法律解決嗎?其流程又是如何?(堂弟有吸毒前科跟他談事情他總是歹嗆嗆一副不要惹他的樣子)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們對於該共有地已約定有分管契約,所以雙方應依該分管契約來行使權利,故對方的行為,您仍可以請求排除,但本件要撤底解決,建議仍應分割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吳大仙 102-07-31 14:44

欠債者於101~102年間向本人借貸金額$85000,並於102年04月簽下本票約定每個月的30號分期償還,4/30$5000,5/30~12/30每期$10000,可是於102年06月30日於當晚才說因為之前的偷竊竊盜前科目前還在緩行中導致工作不順利,希望本人予以寬限102年6月30日先還款$5000,於7/10再還款$5000,本人基於善良予以同意。但在102/07/30欠債者需再還款$10000時,卻一再拖延不想付款,還一直刻意閃躲,造成本人莫大之困擾。

請問接下來本人該如何採取下一步,以保障個人的權益。

1.聲請支付命令

2.聲請本票裁定

3.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