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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燦 105-06-28 18:44

外婆過世留下遺產,母親及其他繼承人因分配遺產比例無法達成共識,故由其中一位繼承人向法院提出分割遺產,目前法院判決書已下來,判決確定證明書亦已申請下來,外婆留在農會及郵局的現金是所有繼承人均分

想問現在母親可以拿法院判決書及判決確定證明書"自行"到農會及郵局提領法院判決中屬於母親個人比例部分的現金嗎?

還是需要所有繼承人一起去才能辦理現金提領呢?

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5-06-28 19:08

您好!

既然已經裁判分割繼承人可單獨持判決書及確定證明書,依判決主文內容取得自己分得的部分,分割後就不再需要其他繼承人配合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撤銷緩刑 105-06-27 13:24

我去年因肇事逃逸緩刑三年,勞義40小時,今年又因酒駕判三個月罰金,之後接到法院判決書撤銷我的緩刑,請問律師,我該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28 16:0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就您所述的狀況就是符合撤銷要件,建議您委請律師撰擬答辯狀認罪請求從輕處罰。

蕭先生 105-06-01 17:34

您好
想請教, 因為家中長輩已過逝, 且有遺留銀行債務
但是這位長輩, 早年就已離家, 棄養家庭, 完全無音訊
到了當遊民, 且已經重病, 被政府收容後, 我們方才知悉
為此, 社會局還提起遺棄訴訟
不過, 最後判決結果, 是我們勝訴
因為這位長輩的棄養事實成立。

想請教的是.....
因為這位長輩過逝後, 我們並沒有去辦理拋棄繼承 (現已過辦理時效)
如今有債權銀行電話來, 說要我們負責處理, 他所積欠債務
請問, 他(長輩)已有棄養事實  (法院判決書)
我們也沒有任何繼承事實 (不過, 我們也沒有辦理拋棄繼承)
請問.....我們必須要負擔這筆債務嗎??

我是兒子, 我與我妹妹, 從小就是我母親, 獨立扶養長大
目前我們全家, 皆為此困擾不已, 所以想請教您, 謝謝您。

 

要看是甚麼時間點過世,因為繼承法有修正,時間點關係著答辯方向是以法定限定繼承,還是未有同居共財,答辯方向不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沈恆 (沈律師) 105-06-01 18:53

若是98年以後才過世,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繼承債務責任,若繼承所得遺產已不足清償,不需以自己財產清償

蕭先生 105-06-01 20:09
回覆 黃志樑律師 的發言內容:

要看是甚麼時間點過世,因為繼承法有修正,時間點關係著答辯方向是以法定限定繼承,還是未有同居共財 ... (恕刪)

 好的  非常感謝您  謝謝 ! (鞠躬)

蕭先生 105-06-01 20:1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若是98年以後才過世,可主張以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繼承債務責任,若繼承所得遺產已不足清償,不 ... (恕刪)

了解  非常感謝您  謝謝 ! (鞠躬)

jacky 105-05-12 12:04

本人因辦理繼承 須82年度最高法院民事判決書 但該書已遺失且且無案號

但有高等法院判決書

司法院查尋係統 只提供85年以後資料

本人利用圖書館 查"最高法院民事裁判書彙編"也找不到

請問我還有什麼管道可以查尋?

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2 20:4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建議可以直接去法院查詢,並且聲請補發。

win 105-04-13 21:28

請問父由社會局安置安養院,本人提免除或減輕扶養義務訴訟,經法院判決該付金額且每月照付,社會局就安養費不足部份向本人提告或執行,本人需提起抗辯或異議之訴嗎?法院判決書效力可成功對抗嗎?

又社會局可否繼續向本人成年子女,就安養費不足部份提告或執行?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4-14 09:14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由法院判定的每月扶養金額是您必須遵守的義務,至於超過的部分,未支出並不至於會有法律上的問題,而以安養院的費用而論,因為是社會局安置,並非原來由家屬自費入院,因此您應非安養費的給付義務人;至於安養費的費用,原則上是屬於您父親生活上的必要費用,屬於扶養費用的一環,因此實務上常見是安養院協助老人提出給付扶養費的訴訟,以支應安養費用,但以您的狀況而言,法院既然已經明確判定扶養義務數額,您只要依數額給付即可,例如安養費每月10,000元,法院裁判每月支付扶養費用5,000元,則您應支付的費用就是每月5,000元,安養院不足的部分也不能轉而向您追討也很困難,日後訴訟可以法院確定判決為憑進行答辯。

2. 由於目前仍有第一順位直系血親卑親屬,因此和您的兒女沒有關係,社會局沒辦法作任何請求。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scott 105-03-26 01:10

我的前妻有接近5年沒探視小孩,今年突然想探視小孩,也有按法院判決規定的內容前一天通知我.先前我們有做一份探視表內記戴(前妻何時過來接小孩*何時將小孩送回家裡*備註*前妻簽名).可是到了今天3/25前妻不願意簽名並說法院判決探視內容並沒說要簽名....的確法院判決書上是沒有提到要簽名.我是2個小孩的監護人.萬一前妻帶小孩出去,回來有受傷誰要負責,簽名是表示前妻確定是有按照法院規定時間日期來探視,在法律上也是有個憑證,如果不簽名那就無依據,那我該如何處理??

沈恆 (沈律師) 105-03-26 06:31

您不能強要對方簽名的,如果帶小孩出去讓小孩受傷,對方本來就該負責,簽名與否都沒有影響。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3-26 12:36

您好,

 

1、要求對方簽名確實於法無據,也不得以此為由阻礙前妻行使探視權

 

2、小孩是否受傷、如何受傷等情事在接回小孩之當下即可發覺,且小孩以五歲有表達意思之能力,無須以簽名來證明小孩由前妻帶走乙情,如發見小孩有受傷或照顧不當之情形,可帶小孩立即就醫驗傷以資證明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3-26 22:22

您好,若對方在合理範圍內進行探視,建議您不要有阻撓探視之行為。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26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法院判決未要求對方簽名,建議您不要超過判決範圍,否則容易構成惡意阻撓,成為他人請求改定監護權之有力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阿文 105-01-25 19:19

請問收到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後如果再申請開庭 , 是否就是放棄被判緩刑、得易科罰金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的機會

如果收到法院判決書 , 通常多久時間內會執行或繳易科罰金

沈恆 (沈律師) 105-01-25 21:30

您好!

申請開庭是被告合法的權利,不代表放棄緩刑易科罰金的機會。判決確定之後,案件會移由檢察官執行,大約一個月左右會收到執行通知。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johnson 105-01-09 11:06

一般收到高等法院判決書,要幾天內提起上訴?

上訴的訴狀代寫,需要多少錢?

你好:

刑事訴訟法第349條規定,要在收到判決翌日起10日內提出上訴。 另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竊盜詐欺背信等罪之案件不得上訴第三審,你只能聲請再審或非常上訴。 建議攜帶完整資料就近尋求律師正式諮詢,以免權益受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民事為二十日,刑事為十日,民事上訴三審,需強制委任律師為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1-09 23:3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於收到判決書十日內上訴,並撰擬上訴理由,惟若為不得上訴第三審之案件,二審即為確定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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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尹 104-10-23 19:25

今年一月上某拍賣網站上遇上賣家詐騙

下標商品後與賣家賣場上的Line帳號手機號碼連繫後即匯款

隔幾天既聯繫不到賣家也沒收到東西即向警局備案

做完筆錄警方問是否提告對方  我答是。

前幾天收到地方法院傳票去了詢問室當證人

法院傳票前一天才到  就需要我隔天早上去詢問  有點困擾

前幾年也遇過一次網路詐騙

僅幾年後收到法院判決書 抓到人之類的

請問日後是否還需要上法庭庭上對質?

因為工作時間比較不固定 並請假困難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日後法院開庭仍可能會傳喚您到庭,若您不想出席,則可以向法院陳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雪兒 104-10-16 23:15

爸爸發生酒駕,測出來為0.26,初犯且今天地方法院判決書寄來,說裁定貳月,易科罰金為一日一仟元,這樣等於60000元,但判決書有寫說爸爸初犯且犯後有認錯態度好,無前科,且國中畢業,工作養家。那想問律師們,為什麼罰金會比酒測值0.40以上的人還多錢呢?那可上訴跟檢察官說可否減低一些罰金呢?因為家庭只剩我一個女兒和爸爸工作而已,那麼大筆金錢實在是很苦惱!還有爸爸上次去法院時,法官有跟爸爸說大概25000左右,結果寄來看到了60000元,實在有點不能接受,謝謝你們的回答喔!爸爸無造成他人傷亡,只是下班剛好被警察,察覺有喝酒攬下來酒測而已!

你好:

量刑是就每個人的犯罪情形作判斷,由於每個人的情況都不太相同,刑度當然會不同,且量刑屬於法官的裁量權的行使,如果沒有裁量濫用、逾越、怠惰的情形,上級審法院大多會尊重。 若要上訴要在收到判決後10日內提出,上訴後要提出證據說明你父親的情況,並指出一審法院判決刑期過重,才有可能改判。
雪兒 104-10-18 15:38

謝謝律師的回答喔!還有罰金部分是可以分期嗎?還是他們會看經濟來源或收入呢?那我可以問一下為什麼在監理站查詢的價錢為22500元,判決書卻是60000元呢?不好意思喔,因為比較不懂法律及條文規定,麻煩你了!

OMEGA 104-09-27 11:43

是這樣的 

小弟於上上禮拜遭酒測攔檢0.59判公共危險罪

但因法院判決書尚未寄過來, 小弟於10/30~31又必須出國去出差

想請問 

小弟現在這樣的狀況還能出國嗎?

你好:

沒有被限制出境出海都可以自由進出國。你所述之情形案件正由檢察官偵辦中,若未給予緩起訴處分,會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可以向法院爭取宣告緩刑,否則通常都是處得易科罰金之刑度。

沈恆 (沈律師) 104-09-27 12:28

您好!

可以出國,但出國期間若法院或地檢署通知出庭,應即時辦妥請假。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一、可以出國。

二、如果收到傳票想請假的話建議親自處理或委由律師處理。

三、常見找朋友處理然後他沒幫你請假就GG 的情況。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熱線電話0982-100565亦可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與本所聯繫。

二、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駐地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9-27 23:24

若沒被限制出境,就可以出國。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9-27 23:3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未遭限制出境,均可出國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dison 104-09-10 19:30

請問簡上案件訴訟標的金額為4百萬(上訴二審裁判費交了6萬多),二審地院法院判決書卻寫不得上訴,請問如何上訴第三審為"台簡上"案件?我已先遞了民事聲明上訴狀會有用嗎?要如何異議?

洪三凱 (洪律師) 104-09-10 20:41

訴訟標的金額為4百萬,但...請問法院駁回部分,也就是您要上訴的標的部分,是否逾165萬元?

 

參照民事訴訟法第 436-2 條第1項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判,其"上訴利益"逾第四百六十六條所定之額數者(現行為165萬元),當事人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或抗告。 依題意,上訴利益需要逾165萬元,才可提起上訴。這一點請先確定一下。

 

 

沈恆 (沈律師) 104-09-10 21:00

您好!

1.  對於簡易訴訟程序之第二審裁判,其上訴利益逾第四百六十六條所定之額數者,當事人僅得以其適用法規顯有錯誤為理由,逕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但須經原裁判法院之許可,該許可以訴訟事件所涉及之法律見解具有原則上之重要性者為限。且上訴人應委任律師訴訟代理人。

2.  本件,簡易訴訟二審判決的上訴利益如果達400多萬元,可上訴最高法院,但上訴理由要求比較嚴格,您應依規定趕快委任律師,讓律師幫您寫上訴理由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當時未轉為普通程序,所以本案件之上訴會較普通程序上訴三審更為嚴格,或許也可以從再審去著手,以上希望對您有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斐妮絲 104-08-04 21:49

2014年11月我在木柵上班時間(車速50以內)發生車禍, 前車FIT撞上第一輛BMW轎車後, 我在後方剎車不及撞上FIT, 當下FIT車主表示因是新車(未滿兩個月),不同意我只賠償後面車損,希望我共同賠償第一輛BMW, 當下沒有和解改請保險公司出面處理.

未料本週接獲台北法院新店簡易庭通知,表示言詞辯論期日我未到場,所以判決我需支付對方保險公司(旺旺友聯保險)代位求償之9萬多元.

問題一: 我雖然連絡我的保險公司,而我的保險公司也表示會請理賠部門處理, 但是基於前車之鑑, 我擔心若保險公司仍未處理, 我的權益是否會受損? 可否有任何預防方法?

問題二: 法院判決書上載明: 被告經合法通知...., 問題是我根本沒有收到法院任何通知, 因而失去言詞辯論機會, 顯然行政流程有瑕疵, 我該如何跟法院追討這部分的權益?

 

 

Wilson 104-06-25 09:54

各位律師好:

本人因和朋友有債務糾紛所以告上法院,已在5月27日宣判我勝訴.本人也在6月3日收到法院判決書,但是不知道對方收到沒有.想請問至今日(6月25日)止,對方是否已經喪失抗告權力?

有打電話詢問書記官,書記官告知我對方沒有上訴,但是卻需要一個月才能確定,這是怎麼回事?

可不可以抗告或上訴,起算的日期從裁判書送達給敗訴方的隔日起算,如果敗訴方不住在法院所在地,上訴期間應加上在途期間。你的案子,送達的方式也許是寄存送達,時間上會拖延一點,上訴期間也會因此延後。

Wilson 104-06-25 11:20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不可以抗告或上訴,起算的日期從裁判書送達給敗訴方的隔日起算,如果敗訴方不住在法院所在地,上訴 ... (恕刪)

謝謝陳律師的回答,當初起訴時是在敗訴方戶籍所在地之管轄法院提起訴訟的.反倒是本人不是.所以才想說,我都收到了,敗訴方應該比我更早收到才對.才會有這個疑問.

所以抗告或上訴的有效期限計算=寄送時間+寄存送達十天+民事訴訟二十天的上訴或抗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