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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anda 102-04-24 09:15

謝謝您的時間回答,

我和我先生去年結婚,我們要告我先生的前女友背信

我先生的前女友前年在網路上認識我先生,他們在加拿大同居一段時間後,因為懷孕或是當時有爭吵,女方執意要搬回台灣, 她說服我先生要變賣一切在加拿大的家當然後搬到台灣跟她結婚,並共組家庭(沒有紙上契約/ 只有臉書記錄),我先生真的變賣家產,到台灣要跟她結婚時,她卻一再拖延,她要求我先生每日到銀行領3萬元現金給她,還又叫我先生租昂貴房子,買全新家具,買新車都以結婚為前提(都確定我先生是付現金,沒有轉帳紀錄),還有就是騙他說 外國人不能在台灣開戶,錢都是由女方保管。 但當孩子都生下滿月了,還不肯結婚,寶寶報戶口是父不詳,而當我先生的錢快被她掏空,可是她又說不出錢到哪裡去時,我先生握著剛領得的3萬元,不肯給她,她居然報警說我先生偷她錢,把我先生趕出她家,我先生隔日就離台返加拿大。請問謝小姐的行為,我和我先生可以用什麼名義或罪名來告她? 她真的很過分。

 

謝謝您

主要還是朝詐欺罪思考吧 並可以請求確認是否該子女為親生子女

小賴 102-04-16 14:20

因被合夥的經營代表人侵占合夥事業(穩定獲利),除將合夥事業變賣處分外,亦將變賣所得及盈餘上百萬一併挪為私用。經刑事提告後,檢查官以被告取得之合夥事業為自行作價而來(即自行作價寄匯票給其它合夥人),而不起訴處分。

但事實上被告作價行為未經其他合夥人同意,之後提告民事部份也判決合夥關係仍存在,合夥事業未經解散清算仍為共有,但訴訟期間合夥資產以遭變賣處分,並將所有盈餘花光。想請問:

Q1.可否依事後民事判決結果當新事證,再向對方提出刑事侵占告訴嗎?還是民事判決結果不可當作刑事偵查的證據?  ps.因為前檢查官以不起訴處分的認定(即合夥事業是被告的),好像跟民事法官就契約裁定合夥事業仍為合夥共有之事實有異。

Q2.如事後被告民事上與本人得到和解(及承認合夥關係存在,並向其它人購買股份以達和解),是否仍可以就被告先前的侵占背信行為提出刑事告訴?還是民事和解後就不能提告公訴罪了? ps.對方和解後仍不履行和解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對方已獲不起訴處分,所以要依刑事訴訟法第260條規定,始有再行起訴之可能,民事部分的證據,若屬新事實或新證據,則可以作為刑事之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克勞 102-03-31 07:29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大一的時候,有存一筆小錢,但我覺得存在那賺利息不是說很有用

於是想找基金

開始詢問親戚,問到我堂姊,她說她有在買

她說她可以介紹幫她處理基金的人給我

她在跟我介紹時,她說她是什麼襄理的

我以為襄理是處理基金的一種職位

直到我買完時,過了一年多的時間發現我存款不夠

想看一下我基金賺了多少

後來才發現,那根本不是基金,是投資保險

我幾乎三分之二的錢都變成保險

我也才知道襄理是保險業務員的一種職位

我要求她賠償我的損失

她說是我自己沒看好

但我當初是基於信任家人加上我沒經驗才完全相信與她

她說她知道那是保險,但我當初是要她幫我買基金

這樣她算不算詐欺背信

克勞 102-03-31 05:18
事情是這樣的 我在大一的時候,有存一筆小錢,但我覺得存在那賺利息不是說很有用 於是想找基金 開始詢問親戚,問到我堂姊,她說她有在買 她說她可以介紹幫她處理基金的人給我 她在跟我介紹時,她說她是什麼襄理的 我以為襄理是處理基金的一種職位 直到我買完時,過了一年多的時間發現我存款不夠 想看一下我基金賺了多少 後來才發現,那根本不是基金,是投資保險 我幾乎三分之二的錢都變成保險費 我也才知道襄理是保險業務員的一種職位 我要求她賠償我的損失 她說是我自己沒看好 但我當初是基於信任家人加上我沒經驗才完全相信她 她說她知道那是保險,但我當初是要她幫我買基金 這樣她算不算詐欺或是背信
林靜歆 (林律師) 102-05-16 08:37
tony 102-03-29 20:56

??此文 我是以我岳母的抗告狀來說明事故的 但是法院卻以方式不對 抗告無效 現在已經準備對我們家強制執行查封,所以很急 請教律師提供意見教導我們如何處理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糾紛來源是當初向債權人林先生借款對本人名下建物及土地設定二胎,起初債務金額為壹佰貳拾萬元整,經本人女婿協調後,並請林先生的代書事務所協助辦理房屋貸款,銀行審核後同意撥款,故本人先以保單借款代書事務所支付林先生陸拾萬元現金後,有索取收據,代書轉達請林先生先行塗銷設定以配合銀行撥款流程,故林先生收取陸拾萬後允許本人女婿拿委託書代開本票後,立即指定代書協助辦理塗銷手續及辦理銀行撥款,經代書銀行作業後,撥款當天本人立即領取現金六十萬元整交付本人女兒林怡君前往林先生所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尾款陸拾萬元,並領回當初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相關資料,但卻遺漏代簽之本票委託書忘記討回。如今林先生卻藉故使用此遺忘之物對本人作裁定,如此背信之行徑實在非常可惡!本人將保留日後追訴之權利,但此裁定本人不服因事實並非如此,希望法院明察!

 

委託書內容是針對房屋二胎設定如何還款 所以我岳母僅授權我代為處理此事 此是既然已在林先生指定的代書事務所內完成 且設定以塗消 為何林先生還可以拿委託書及代開支本票在去裁定?

再者第一次有拿取收據 第二次雖然未索取收據 但是卻有通聯紀錄 可以證明銀行撥款當日 確實有去代書事務所處理 且可以調取林先生的帳戶看看當日過後幾天內是否有此筆款項!

想請教律師 我們該如何告這位林先生 是以背信 還是侵占詐欺 由於還款是支付現金還有哪些可以提出證明的方法 我們也想過請代書幫忙做證 但是代書應該不願趟這混水 拜託你們教教我還有什麼方法! 告他後有權利請求測謊嗎?甚至傳喚關係人那位代書一同測嗎?

代書事務所結清尾款後 代書以交出所有資料 房屋借款借據支票本票 房屋土地所有權狀等 唯獨代簽本票委託書在林先生那 所以忘記索取 就因為一時不查 要這樣被人玩弄真的很不甘心 希望善心律師教導我們如何懲罰這樣投機取巧的惡人 謝謝

 

收到裁定書後有對林先生發出存證信函警告 信函如下

 

本人與台端之債務問題早已於塗銷動產設定後於銀行撥款當日在台端指定之代書事務所清償完畢。

時間、地點、金額皆有辦理及通聯之紀錄,想必台端清楚無需贅述。清償當天本人女兒一時不查未取走委託書,且不清楚塗銷動產設定過程中代辦人有代本人簽立本票,此委託還款事項於代書事務所辦理完畢後,台端應告知本人且歸還本票,但台端卻取巧持此本票委託書前往法院辦理裁定,偽造本人債權清償之假象,意圖瞞騙法院向本人惡意詐取金錢 若台端於接函七日內不願交還本票撤銷裁定執意取巧詐騙,本人將於七日後採取法律行動,台端將負起詐騙及偽造之相關之刑事責任。望台端自重切勿自誤。

 

但是法院準備要查封我們家,我們真的很無力..法院傳來的資料我無法貼上 如有需要可否聯絡我 讓我用line或mail傳送拜託你們了我手機上的信箱帳號是tony992069@gmail.com line的帳號是tony994880  為了處理這筆債務 生活已經變的很糟了,現在還要被這樣玩弄..請你們幫幫我 受理的法院在南投地方法院 如能提供幫忙感激不盡

 

抱歉!我不是故意一文多貼 但我真的很急 又搜尋不到自己的貼文

我再多留一個聯絡信箱 tony.2516@hotmail.com

0980994880 急於求助

 

?????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應是執該本票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目前該本票裁定是否已經確定?現在解套方式,您們應向法院提出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對於對方的執行,您們也可以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以避免被執行,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咪咪將 102-03-27 15:03

員工因職務關係需採購品項幾乎每天都會於下班時報帳

請問每天報帳一次若是事後證實每天都報假帳那麼算一罪一罰嗎???

也就是說報10天帳等於犯十條罪嗎???

還發現她自行製作假收據來報帳,如此是背信還是?造文書???

若判刑嚴重嗎???會罰金或緩刑嗎???謝謝

當天報帳時還是報假帳我報警請警察來,但警察說他不是現行犯???!!!

又有人說這樣是現行犯,請問這樣到底是不是現行犯???

林智群 (klaw) 102-03-27 20:20

 這樣的犯罪通常會以集合犯論以一罪,不會一行為一罰,

你講的這個情況不會成立現行犯

咪咪將 102-03-28 16:01
回覆 咪咪將 的發言內容:

員工因職務關係需採購品項幾乎每天都會於下班時報帳

請問每天報帳一次若是事後證實 ... (恕刪)

那請問這樣會判的很重嗎???

這事告訴乃論罪嗎???

阿茂 102-03-11 19:01

請問管委會依規定招開緊急管理委員會

會議(應到9人實到5人)記名投票5人贊成所做的決議

決定讓保全進駐協助警衛

現在想反悔不要保全(約定期限內)

再開會把保全趕出去,是否違法,算背信嗎還是其它相關法條

 

小陳 102-03-07 13:23

您好:

       小弟之前任職於室內設計公司,私自將公司圖面(自己畫的)mail於協力廠商估價(不以公司名義),但無造成公司實值損失,不知如此行為是否觸法(背信?竊盜?),公司能對小弟採取何種行為,薪資部分公司是否有權扣留?

                              煩請大大解惑,謝謝!

廖淑華 (廖律師) 102-03-07 17:29

刑法背信罪或竊盜罪都有一定之要件,依你所述,並不構成此二罪名。但是否有民事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責任,則仍須視具體情形判定。以上請參考。

MAX 102-03-04 16:16

您好

我之前擔任某家銀行放款主管但非最終有權核貸主管

其中有房屋貸款案件

貸放後約6個月出現逾期

之後銀行進行拍賣

拍賣款不足貸款金額

銀行以我們鑑價太高理由要求所有與本案有關人員賠償

並多次以電話不友善態度告知進行法律訴訟

我自覺無錯一切都以銀行程序辦理

試問銀行告我背信成立嗎

謝謝

 

1.還是要看鑑價及核貸過程是否屬於正常情況 2.如果是正常情況下所產生之風險 你未必會有責任

MAX 102-03-04 17:06

 張律師您好

感謝你的回答 但是估價高低要如何判斷

此外銀行為大財團 我只是一個小市民

況且我現在還在其他銀行服務

我要如何自救.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要先確認您當初估價是否有依銀行規定之程序來走,目前您可以先確認此部分,至於銀行提告銀行的權利,但是否有理由檢察官仍會調查,但也不可因此單一事件即認定您們有背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無涯 102-02-28 21:25

首先我在今年5/30日有在人力銀行找到一份工作,去的時候因為老版有事臨時改成會計面試,後來我錄取了,這份工作本身有底薪月薪2萬 朝九晚五 每天要上班簽到 四點要回公司交問卷表,問卷上 有一個簡單表格要 填 姓名 訪談地點 電話 然後下面有空格(與客戶對話反應內容)要填寫還有三張簡單的DM,一開始在6/10號前 公司有分一份薪水加上5/30~6/10號的訪談費 約領到1萬元左右。後來我們有簽一份顧用書 簽名只給一天時間交回 內容比較特別的有 此約期限15年、乙方依甲方申請之訪談報表申請訪談費,倘若發現有虛報不實之情形,甲方所呈報均為不實,乙方得勿庸逐一查證,僅依事証要求甲方負違反契約之責需付違約金50萬元整。當時因為這幾條我有問題,詢問老版但老版不在會計就跟我們說那只是一份照之前的基本雇用書,在查證這部份是他們在做的不關我們的事簽就對了 所以當下我們有簽名。而上面只有我甲方的我自行填寫當下乙方資料完全沒有。然後後來因為問卷不多,會計口訴跟我們說老版說量太少,要我們從朋友家人做起,我們當時有人跟他反應說上班時間朋友有的在上班有的在外地那無法寫呀,會計當時有口頭上跟我們說時間你可以斟酌改成上班時間你可以下班做起來放寫明天因為不可能寫下班時間去問問卷,那地點如果在外地的你可以填寫在友人或家人當時住家的附近不要寫在外地租屋處,所以我們就照這樣去做直到他7月出時有拿一份表給我們在填說要保人,我們覺得很奇怪不填後過沒幾天老版就剛好下來南部公司要我們回去開會 後來老版就丟一份叫做員工忠誠手則給我們 上面有我當時前後幾天跟我一起應徵上的友人 一起停車互載跟去早餐店買早餐吃東西跟我回家的照片,他就指證我們造假 為期三天 當下我有告知老板跟會計我跟他們說 我確實有做問卷只是回家拿資料不是造假不實只是我有的先做好跟回家拿東西而已 但公司老版後來就立即解雇我們說有人查證打去是空號而且有照片跟監我們三天 然後要告我們詐欺偽造文書背信、跟賠50萬,後來口頭上有暗示語言說我們不知好歹,他們有在做地下的,後來我們擔心先行請家人朋友連絡我們讓我們快點逃離開公司,第一星期公司還有請會計來罵我們 說不然25萬好了 然後3個月後 他報警處理而我收到警方通知書 案由是詐欺案 那我想請問律師們我該怎麼自保 因為我們確時有做問卷而且後面薪水他完全沒有給付,5/30~6/10號的薪水跟訪談費也是他查證後發下的,那這樣我們會構成詐欺嗎?! 有什麼可以自保安全的 如果去警方那筆錄我該怎麼告知警方避免文字描述錯誤,因為已經好幾個月前的事了,在詳細細節我也無法完全確實可以描述出來。那被告詐欺會成立嗎?!怎麼自保

後續有收到到案說明通知,現在收到傳票要開偵查庭,那我該怎麼自保,需要請律師或怎麼申請免費或較低費用律師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可以先至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法律扶助,若符合資料,就會指派律師協助您,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本案涉及有否以虛偽資料詐領訪談費而涉及詐欺罪、委任關係終止是否生效及違約金的民事責任法律問題,相關問題恐怕都需看過資料才能有較明確之解答,故此建議您將相關資料準備齊全,並與律師進一步討論和釐清(會不會構成詐欺罪、有否民事違約金的賠償問題等),以決定本案可行之處理方向(要不要委任律師、刑案如何答辯),這樣應該會對於維護您的權益較有保障。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提供詳細資料來所面談,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有經濟考量的問題,亦可委請律師以撰寫書狀的方式處理,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有次我在麥當勞吃漢堡的時候
看到旁邊有兩個人正在填問卷....(以下略,有經驗的就看得懂了)

你這個案子,還是好好的跟老闆討論一下

看看要怎麼樣賠償解決

是不是把薪水都還給他,請他撤回告訴就好

如果他不願意接受,不願意撤回

那麼上法庭,你最好就要請律師幫忙了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SAMWU 102-02-27 17:55
律師 您好:我想詢問此案詐欺是否成立,事由一位認識多年的好友在從事借放款行業,本來基於朋友信任及幫他簽本票借錢(錢由好友取走)多年都安然無事,但這一年突然接到他公司的電話說我簽的本票都未清償,這樣我需要償還本票金額嗎,另外這位好友年初的時候跟我說他媽媽的資金有問題需要一筆錢,我就先把車子拿去當鋪借錢(一樣錢由好友拿走),然後跟我說馬上就會清還,一樣年底的時候接到當鋪的電話說錢沒有還,想請教這兩件案子是否可以一併處理,詐欺背信是否成立,金額是否都要我來償還。
1.名義上是你開立票據借款 你當然要負責 2.你只能另外對你朋友主張 應該涉嫌詐欺
星星 102-02-17 19:57

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房屋仲介合約到期前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有簡訊為證。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並且指證我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在法院上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他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就是一味的相信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先前仲介把他隱藏起來,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收集相關證據後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請問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以及履行義務須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他卻反而相信串通做偽證證詞。法官這樣濫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星星 102-02-17 19:35

仲介合約到期後第一天送來一張含有要約性質的議價委託書給我,買方出到底價並且附帶條件〝簽約前買方需入屋內看格局〞,仲介跟我說買方要看房後才決定要不要買。因為買方在合約到期前都沒有來看房,合約過期後我拒絕了仲介要求再繼續讓買方看房子

事後仲介告上法院說買方願意購買房子,我拒絕出面簽約,要求賠償違約金。可是仲介之前明明跟我說的是買方要跟我斡旋看房子,要確定房子沒問題後才決定要購買,此有簡訊內容為證。後來法官叫買方出來做證,買方說他不看房就要買房,但我卻拒絕出面簽約而且之前放他三次鴿子。

縱使我當庭叫買方現在就來買,買方說事情鬧到這樣她不想買了。買方與仲介證詞也對不起來,但法官還是相信了證人的話,認定證詞錯誤部份是仲介的記憶錯誤,經過高等法院判決我敗訴必須賠償仲介違約金,不得上訴。

最後我查出來原來買方本身就是仲介公司的員工,他在法庭上串通做偽證仲介公司提告標的是服務報酬,此為串通做偽證之目的。我已提出詐欺以及背信之告訴和偽證之告發。

法官
與兩造有無親屬、同居或僱傭等關係?
證人陳x慈
沒有。

法官
諭知證人具結之義務及偽證之處罰,並命證人朗讀結文後具
結。
你做什麼行業?
證人陳x慈
目前在準備考試。

法官
現在還想買這間房子
證人陳x慈
不想買了,因我覺得對於這個交易我沒有信心,目前不想買
了。

法官
你跟陳x慈何時認識?
證人吳x益
他打電話來要找房子的時候。

請問法官這樣用自由心證亂判害我必須賠償違約金,我可以申請國賠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若已確定,則若本件偽證罪成立的話,也可以聲請再審,至於國賠,本件應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須先釐清訴訟進行至何審級?該判決是否已確定?如尚未確定,建議應儘速委請律師進行上訴事宜,以確保您的權益。

至於仲介請求報酬是否有理由,須視您與仲介間所簽訂之契約內容而定,建議攜帶相關文件資料以及您所提及之簡訊內容與律師討論,可有助於釐清本件訴訟之攻防策略。

如有其他問題,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星星 102-02-19 14:32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法律救濟途徑為上訴,所以您應在法 ... (恕刪)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人民行使權利跟履行義務要依誠實以及信用方法,但法官卻反其道而行去相信串通做偽證的買方,買方會做串通偽證代表他很清楚事情的經 過,我在民事庭當場就叫他來買卻不買反而在法院串通虛構我曾經放他三次鴿子,但簡訊內清楚的顯示仲介來我家很多次,這個買方從頭到尾都沒出現過,但法官卻 當作沒看見。

簡訊內很清楚的顯示我在合約過期後兩天,仲介還不斷要求我讓買方看房子,但法官卻認定我簽了委託賣屋合約後就不出面,竟然不出面,那為何簡訊仲介還有帶人來我家?

告我的仲介跟買方證詞對不起來,法官卻認定是記憶錯誤,告人的還會記憶錯誤嗎?既然告人的會記憶錯誤,那事情責任為何是在於我呢?

偵查庭時檢察官第一句話就問我知不知道還有沒有別的受害人,這個買方在民事庭時很積極的出來做證,偵查庭時卻龜縮不敢出來了。

法官在判決書上寫的跟他自己的作為完全不一樣,受害者是我,法律是在維護人民權利還是造成損害?法官要不要自己被人這樣判決看看滋味如何?

第二條 (國家賠償責任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求問者 102-02-06 10:01

自家經營的零售店發生員工多次於公司竊取商品,事後被告在夜市出售贓物

另外被告於上班時間在公司,無其他同事在場,贈送公司商品給他人、私下低價賤售商品圖利自身。

以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竊盜,為不另起訴業務侵占???

請問:

1.被告因公務需求擁有公司倉庫鑰匙,於上班時間營業前多次行竊,請問這樣的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

2.被告於上班時間在公司,無其他同事在場,贈送公司商品給他人、私下低價賤售商品圖利自身,請問這樣的犯罪行為是否構成業務侵占?

3.以上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竊盜,檢察官起訴書中道 : [告訴人認為被告將商品贈送、低價出售他人,涉有侵占背信罪嫌一節,查商品既然認定係被告竊盜所得,則其後來將贓物出售或其他處分之行為,應已屬不罰之後行為,難認成立上開罪嫌,惟此部分與上開起訴竊盜犯行部分,為社會上之同一事實,亦爰不另為不起訴處分,併此敘明。]

檢察官竊盜罪起訴, 告訴人可否提出 "業務侵占" 聲請再議? 聲請再議,要成立 "業務侵占" 請問此案重點為何?

有您專業且寶貴的回覆~感恩涕零!!!

 

 你所請之案件,檢察官已經起訴,接下來係由法院的法官審理,所以不應該以再議方式處理。

你可以陳述你的意見給法院,法官可以根據事實認定案件是竊盜業務侵占

歡迎瀏覽貝斯特國際律師事務所網頁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2-06 11:07

不另為不起訴之部分,是無法聲請再議的。

檢察官起訴這整個事實,雖然只用了竊盜罪來提起公訴
到了法院審理的時候,法官還是可以考慮用侵占罪來判
但是,竊盜罪要成立還是比較容易,沒必要考慮侵占
現在對你而言,最重要的還是趕緊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要求對方賠償你的所有損失

還有問題,歡迎來問

求問者 102-02-06 15:28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你所請之案件,檢察官已經起訴,接下來係由法院的法官審理,所以不應該以再議方式處理。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耐心並撥允回覆,本人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請容我再詳述、詢問,我(告訴人)在檢查官審理期間, 當庭遞出業務侵占背信罪告訴狀,起訴書中判為 "不另為不起訴處分"

律師您回答是指 "檢察官提出竊盜罪"即已對本案提出告訴,不該聲請再議,沒有提出業務侵占背信罪部分,告訴人仍然可以陳述被告行為,請求法院是否構成業務侵占背信罪,法官自會根據事實定奪。以上我的理解是否有出入,若有還望您不吝賜教。

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求問者

你的理解沒有錯
法官依法判決,不受檢察官起訴法條拘束
這個就是刑事訴訟法第300條:法官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

求問者 102-02-06 17:12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檢察官起訴這整個事實,雖然只用了竊盜罪來提起公訴
到了法院審理的時候,法官還是可以考 ... (恕刪)

律師您好

您耐心並撥允回覆,本人感激之情溢於言表

被告於檢查庭已承認竊盜,亦有被告承認犯行的錄音檔與三名不知情收取贓物人證,我想竊盜罪最後是成立的

1.另外我認為被告早有謀算,否則如何在 一位難求的夜市中租用攤位銷售贓物,可見被告竊盜前已計畫如何銷贓獲利,請教張律師我陳訴法院"被告預謀犯案",對侵占罪成立有所助益嗎?

2.與被告在報案前有過和解,被告聲稱沒錢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

3.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什麼時間提出?可以提出求償的有哪些?是否包含被告銷贓獲利金額?獲利金額被告不願吐實,該如何推算?

以上,若望您不吝賜教。

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求問者

1.另外我認為被告早有謀算,否則如何在 一位難求的 夜市中租用攤位銷售贓物,可見被告竊盜前已計畫如何銷贓獲利,請教張律師我陳訴法院"被告預謀犯案",對侵占罪成立有所助益嗎?

沒有幫助。
這個是一個行為構成竊盜侵占,最後會競合,所以多一個侵占對於案情並沒有多大幫助。

2.與被告在報案前有過和解,被告聲稱沒錢名下無財產,我該如何?

刑事附民訴訟

3.請問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在什麼時間提出?可以提出求償的有哪些?是否包含被告銷贓獲利金額?獲利金額被告不願吐實,該如何推算?

在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即可。
可以求償的,就是你被偷的那些財產
被告銷贓獲利,也許可以用不當得利來請求。
如何推算,可用你的銷售價格來推算。


我也祝福您與您的家人 平安快樂 

律師


老陳 102-02-05 09:35
律師您好:我的妻子(不會電腦)有兄弟姊妹多人都是勞保保人,因岳父逝世,由投保額最高的大姨子請領3個月的被保險人父母喪葬補助金,勞保局匯入大姨子帳戶後,本來她要平均分配給每人,但小舅子以要辦岳父往生一百日的法事為由,騙她將補助金全數轉入小舅子女兒的帳戶,事後沒辦法事也沒人接到通知,因岳父生前雖然和她共同居住,但掏空岳父一生積蓄後,就非常不孝,因此大家很氣憤,她們又不拒還非他的份額。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她父女背信侵占嗎?如果已經超過6個月了還可以用什麼方法要回其他人份額?勞保條例有沒有規定?謝謝,麻煩陳律師幫我解答。
這筆錢應該由繼承人平分,你們可以向對方請求,如果對方不返還,你們可以提起詐欺取財刑事告訴或採取民事的給付訴訟方式請求對方還錢。
老陳 102-02-05 09:33
律師您好:我的妻子(不會電腦)有兄弟姊妹多人都是勞保保人,因岳父逝世,由投保額最高的大姨子請領3個月的被保險人父母喪葬補助金,勞保局匯入大姨子帳戶後,本來她要平均分配給每人,但小舅子以要辦岳父往生一百日的法事為由,騙她將補助金全數轉入小舅子女兒的帳戶,事後沒辦法事也沒人接到通知,因岳父生前雖然和她共同居住,但掏空岳父一生積蓄後,就非常不孝,因此大家很氣憤,她們又不拒還非他的份額。請問律師這樣可以告她父女背信侵占嗎?如果已經超過6個月了還可以用什麼方法要回其他人份額?勞保條例有沒有規定?謝謝,麻煩謝律師幫我解答。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首先要先釐清保險金之請求權人是誰? 二.本件您岳父是否還有其他遺產,若有,則繼承人應該注意其遺產流向. 三.本件對方是否會構成侵占背信罪,則要回歸到當時這筆款項之使用如何約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san 102-01-20 19:36

您好:我前夫的房產賣給一個人,後來那個人藉故不付款,害得我前夫房產全部被銀行法拍。他們的官司現在還在進行中。他買房產時已經知道我前夫的債務(其中包括我娘家的債務)。

那個人又來找我,說夫妻對保,我的房產也會被法拍,要我的房子給他處理,解他銀行債務,他還開了三張本票說會付給我娘家的債務,雖然錢不是我欠的,但是我不能辜負我娘家的錢,所以我就答應他。沒想到他辦理過戶到一半卻反悔,還告訴銀行我的房子願意讓銀行處理去解決他的債務,結果我的房子銀行法拍也解決了他的債務,可是沒想到他在本票上確寫上一條,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現在他們還要告我,背信詐欺罪,我想請對本票有深入了解的律師,可是一個女人單親帶著兩個孩子,我已經沒有多餘經費去請律師,對方律師咄咄逼人,說我的本票無效,有誰可以為我這婦人之仁的無知女伸冤呢?求求您們了!

沈恆 (沈律師) 102-01-20 20:44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記載完備即為有效,至於「我的房子要有買賣或是銀行撥款,那張本票才成立」這種記載條款本身是無效的,並不會影響本票的效力,還是可以去裁定強制執行。但應注意,本票有效並不代表您的債權確立,對方還是可能起訴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

susan 102-01-20 20:52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所述過程實在離奇,無法評論。僅就本票而言,本票只要金額、發票日、無條件擔任支付、發票人簽名之 ... (恕刪)

律師您好非常感謝您及時回覆,就因為對方現在告我,並且說本票不成立,所以我不知道該怎麼辦?口才也沒有律師好,又沒有律師的專業經驗,想請律師費用又很高,真的不知所措,偶然間看到 貴站,所以請求幫忙,真是不好意思,麻煩您們。但是懇請您們能幫我,怎麼去走這場官司呢?請不吝指教,感激不盡!功德無量!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而本件發票人與執票人為直接關係,中間並沒有背書,所以本票債權是否存在,對造一定會抗辯,而看起來本件您們一直被對方設計,所以您們要研究除本票外,是否還有其他方法可以反制,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susan 102-01-21 20:44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最好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 ... (恕刪)

您好:我也很想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但是在我們這邊的免費律師諮詢,我碰到的律師都似乎很忙的草率回我,我知道律師當然希望我們能聘他們出庭,但是對我們這些已經被騙到沒錢的人來說,律師費用就是一筆負擔,但是倘若沒有把握的打贏,我們怎麼辦呢?

不過我相信我們會贏,但是我們沒有口才又不懂法律,如果有律師看了我們的資料,有把握的會打贏,我們都願意將贏回來的金額撥分給律師回扣,不知道哪位律師可以花點心思詳細看我們的資料,這是筆數千萬的資產啊!

落星 102-01-17 02:26

跟朋友合夥倒閉~我要求他們拿出清算單~但他們拿不出~所有的債務卻要我資付~而且當初叫我貸款15萬元~跟我到行銀取款~現在不認帳~是否可以告詐欺?~~加上他們不履行承諾每個都裝死不付款~帳簿資料也不交出來~~可否告背信?~~或是有什麼方法要求他們拿出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您們當初是否有書立合夥契約?若有,則一切依合夥契約來走,若無,則要回歸到民法的規定,但要先證明您們具有合夥關係.

二.詐欺的部分,要視當時對方是否就有詐取該筆貸款而定.

三.背信的部分,要視對方是否為合夥事業之執行者而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落星 102-01-18 02:28

 謝律師您好~當初有合夥書~並且我問了很多律師相關問題回答我是拿的回來~但因我貸款的部份是拿現金給他們~~我怕他們三人連合作假證~如果作假證我有證據就能提告詐欺嗎?~~~背信的問題是當初帳簿全沒看過~有一股東看過也說寫的很亂不知在寫什麼~~因此他們拿不出來又或者是他們想要我把債務全清而他們不想付款~~連同當初一員工逼我簽本票~~這事他們也知~~但他們不拿出員工證明卻要我付款~~我怕到時他們又不認帳~~我就只能自認倒楣嗎~~場商的部份另一股東目前沒付半毛錢卻一直要我付款~~我要求對方記存函我才要付款~因為完全沒清算單~~一昧的要我付錢~怕是我先付了後~~整個清完也要二年時間到時他們早就把名下財產轉讓

 

 您好:

既然如此,那您可以先對該合夥人作扣押,以免脫產,並開始進行訴訟,才能保障您的權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落星 102-01-19 03:03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既然如此,那您可以先對該合夥人作扣押,以免脫產,並開始進行 ... (恕刪)

 謝律師您好:

可是我不知該告什麼~~加上現在還在還債~沒錢請律師~整個提告流程也都不知~之前有去扶助會問過也是要我拿清算單才能提告民事~~但他們不拿我就沒法提告?~~還是先寄存函?

DVD 102-01-14 05:36

請教 律師
本人揭穿電梯公司維修不實已觸及詐欺事項,而且人事時地物證據確鑿部分已遂,電梯公司也確認疏失,並專程派員至社區參加管委會為此電梯事件所召開的會議致歉,會中本人因意見與管委會不合而提前離開會議,事隔1天管委會隨即公告會議內容隻字未提電梯事件...避重就輕,模糊焦點,袒護廠商,會前本人有簽到...會後決議事項本人完全不知也未參與其中...所公告之決議事項的參與名單有本人名字...本人已針對公告寄出存證信函....請問這是否符合公告不實,偽造文書背信或其他罪責....電梯是大廠...社區70戶有4部電梯...以上請教 律師謝謝

一、維修的部分,如果涉及詐欺,你可以直接去警察局告。

二、會議記錄的部分,還是要看會議到底如何進行,進行了什麼、討論了什麼;因為你都不在現場,這樣就很難去指出對方的錯誤。

 

建議:大家都是鄰居也都用得到電梯,維修不實,會影響大家的身家性命,住戶應該一致要求電梯公司解決;還真多虧有你這麼熱心的住戶!

ken 102-01-10 22:49

A君替他朋友B君約我是否可替B君當伴郎

但是我沒伴郎裝

因此A約我一同一人花了7K買西裝~自己又花錢買鞋子跟襯衫

那婚期當天是平常日上班日~我已經事先跟公司請了假
如果到了婚期之日~A君在此之前都沒有再另外告知當日時間~在此期間LINE問他婚期時間點也都不給予回應~一直到婚期結束也沒任何告知回應~但是我東西買了~假也請了~時間也都花了
這樣A君有犯任何法?還是沒犯任合法?是屬於民事還是刑事?

有構成背信 & 詐欺嘛?可以提告?報案即可?目前婚期在下星期二~須先去備案做存底~還是不用?到時候再報案即可?

林智群 (klaw) 102-01-11 17:27

建議等到婚禮結束後再跟對方談,這只是民事糾紛,要告詐欺不太會成立

ken 102-01-11 18: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建議等到婚禮結束後再跟對方談,這只是民事糾紛,要告詐欺不太會成立

再請教律師~但是在

刑法第342條《背信罪》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
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他替B君處理事務~也跟我說過時間知道後會跟我說~有FB對話存證~這樣可引用背信嘛?
寶寶 102-01-09 20:17
請問: 切結書法律效力嗎?若違反承諾 是否會以背信罪起訴? 會被強制執行違反約定事項所須做的賠償嗎(如賠錢或離開公司) 有多久的追訴期呢? 請不吝告知! 感謝!
1.切結書如果沒有違反強制規定 原則上都會有效力 2.但違反切結書 並沒有刑事背信罪問題 最多就是相對人可以起訴請求應依切結書內容履行一定之義務
韓同學 102-01-06 01:37

依據刑事訴訟法對於背信罪之構成要件中 " 主觀上,行為人需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為損害本人之利益」,也就是說行為人需要故意為此犯罪行為,始構成本罪,故本罪不處罰過失犯,若有過失為上述行為者,則應自民法上就其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例如委任關係)處理之.......

但是今天的股東大會上,董事會明白承認三年來並未針對經理人的缺失行為做出處置,以致於造成今天公司被經理人有機會"業務侵占背信",這是董事會的管理不當向所有股東道歉......

依上述說法,則股東董事會雖有委任關係,但是董事會在明知經理人不遵循董事會命令行事卻依然任由經理人領導公司的行為,董事會是否已經算是構成"背信"之條件 ? 或只能算是董事會的失職 ?

落星 101-12-31 19:35

今年五月跟朋友合夥開店~我甲方.乙方.丙方.丁方共四人合70萬~一開始公司就負債30萬第一個月每個人補5萬進公司~~到七月份時又欠20萬~~乙方就說要去借但要簽票~就去借了~但重點錢跟人事都是丙方跟丁方在處理這二人又是男女朋友~公司帳重頭到尾我沒看過~~乙方看過但他也說看不懂丁方在寫什麼反正就帳不清不楚的~~八月時又叫我去用青年創業貸款~~丙方又找代辦的一開始要3萬丙拖到八月底才給對方~~人家也才開始用~~到了八月底~~沒錢繳房租跟員工薪水~乙方又跑去借20萬~~到了九月中丙方跟我說公司共欠100萬~九月底我跑去借貸款15萬~當初說好四個人一起還~~到了十月初~青創沒過後~~ 三個人都怪我~又一堆場商跟我要錢~連員工薪水又跑來跟我要~~我真的不知該怎麼辦~~目前薪水2萬5~一個月還銀行7053元~~目前還在處理稅跟營登~~連吃飯的錢都有問題了~~上周乙方又要我先跟他的場商協調還債問題~~

乙方借的40萬~~我們每人都拿出十萬處理掉了~~但後面還有60萬左右~但我個人貸款15萬+利息後是約16萬9....+六月補的4萬~~這些就約21萬了~~目前還幫他們處理了快要3萬多的款項總算下來24萬4千多~~感覺他們就是不拿錢全要我付的樣子~~請大大們告訴我一下我該告他們嗎?要告什麼?加上丙都只是口頭說60萬~~叫他清算單拿出也都拿不出來

ps.有合約~~連同我甲方借貸問題上面也都有寫四方都要負責

我有去問過給我的答案是要我先拿清算單才能告民事~~但是重點是合夥中的丙跟丁二個在管帳跟人事~他們不交出東西我也沒法清算~~加上公司的銀行帳戶還在他手中~~我該怎樣告背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您已不願意繼續合夥,建議您先向各合夥人發函聲明退夥,以免損害繼續擴大,而合夥財產為全體合夥人之公同共有財產,但若因合夥事務所支出之費用,仍得請求償還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阿庭 101-12-11 13:19

從十月二十五號 我在公司工作 老闆說試用期幾天
如果認為我可以的話會給我錢
結果到六號只給我一千 然後說六號納你為正式員工
可是後來我做滿一個月 他卻因為說你是六號為正式員工
所以用從六號上班到三十號上班天數 來給你薪水
我算了算 總共少拿了快半個月的薪水 我可以告他嗎 ?

然後他有給我一張紙 上面寫著公司資料不能外露
他叫我在紙的一個角落寫合約為半年 蓋手印
但我只做一個月就不告而別 他可以告我背信嗎 ?
如果可以會很嚴重嗎 ? 可是公司的東西一樣都沒少

公司有監視器 要查大家來查

而且那張紙 沒有寫到有關合約的事情及懲處
只是在角落寫 合約為半年 這樣而已

法律不也說 未滿三個月 不用提前說離職嗎 ?

那如果合約有寫呢 ? 是我的錯嗎 ?

然後現在他薪水不付給我 說什麼 我要想賠償問題
薪水薪水 他應該給我的不是嗎 ?
賠償是另外一件事 不是嗎?
我可以去勞保局告他嗎 ?

而且還不給我們保勞保 說要保舊保

只為了省他自己的錢

 

我知道我有錯 可是那種老闆真的太 ~
希望大大們 能幫我想辦法

candy 101-12-10 12:06

您好

我想請問 就是12年前 我某個親戚介紹了一個法拍房子讓我去做投資

因為我當時年紀還小 約20歲 在對方的認知上 是把我當人頭 但是在我的認知上

我是認為那是法拍投資   因為對方財務的問題 很早就宣告破產

所以當初是以我的名義去標下這棟房子  法拍價500萬  是對方當天找人借來的

後來當天下午我就去貸款500萬馬上還回去    之後的貸款都是對方繳的比較多 

但是我親戚 以她身邊的秘書 匯款到我貸款帳戶 繳房貸   當初我們並無簽署任何動產所有權合約

我偶而有繳貸款 也有付幾年的地價稅

但是因為對方曾經偽造文書讓我媽媽當保人 結果欠下大筆債務 使我媽媽身為公務人員退休

已經約近7年沒領到18% (怕法院強制執行所以找已領出當生活費花了)

最近對方 想要拿回房子 但是因為我們家被她們害的家破人亡 如今可以談判的只剩下這房子

鎖以我想請問 各位法律界的前輩 以我這種情況

1.我跟對方無任何 委任 或是 約定的契約

2.房子  自始致終 都是以我名字 取得法拍 申請貸款

3.房子 貸款500萬 對方約繳了近200萬的情況 但我也有偶而繳錢  跟 地價稅 約10多萬

4.因為她們欠我媽這些東西 所以我私以為就是對我媽的補償

5.房子自取得到現在約 13-14年了

請問上述的情況 對方要告我 背信 或是 侵占 可以成立嗎??? 

candy 101-12-10 12:20
回覆 candy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我想請問 就是12年前 我某個親戚介紹了一個法拍房子讓我去做投資

 

問 如果我去把房子 賣掉 還掉銀行貸款 對方可以告我侵占 或是 背信??

或是 我可以爭取時間 賣掉 會不會對方告我 申請假扣押呢?? 

 

米琪 101-11-26 16:32

今年四月因本身的信用有瑕疵所以用前男友的名字向銀行貸款買了一台自小客車而今年七月與前男友分手後雙方為求保障寫了一式兩份的切結書內容大概是在貸款的兩年內若有關車子的保單驗車單據或牌照燃料費單據或罰單前男友必須通知我方(因為單據是寄到前男友戶籍地)而車子的一切應繳貸款或牌照燃料稅我方會全權負責而在兩年貸款完畢後前男友必須無條件將車子過戶回我名下...現在問題爭議點是前男友現在違背當初的協議所有一切單據他都說沒收到保單也沒收到就不於理會而要他將所有單據住址更改他連電話都不接....

請問:現在的我該如何處理他背信的問題請他出現協調

而當初所寫的切結書法律上有效用嗎?若兩年後他不將車子過戶於我名下該如何處理

而當初在切結書上並未寫到若他不履行契約車子該如何處理他將賠償或將我所繳交的貸款歸還於我現在有爭議若我提告的話可以向法官提出車子歸他而我繳交的貸款及車子的花費他要歸還於我嗎?

您好

您的問題 應該是朝契約債務不履行責任 去跟他求償 並請求履約

刑事上的背信應該無關

以上

Iris 101-11-22 13:13

您好,我的前主管兼朋友自去年開始,碌續向我借款

2年來累積的債務近20萬,我目前掌握的證據如下:

1、轉帳記錄15萬左右(他個人的、他房東及他朋友的帳戶)

2、簡訊記錄(但只有他傳給我的帳號,沒有言明借款

3、我和他用line討論他積欠的10幾萬是否要還的對話記錄,他有言明會還,只是我不同意還款方式。

我想請問:

1、是否可向法院直接申請支付命令?這些證據法院會同意嗎?

2、如果他提出異議,我後續該如何處理?

       和解:他會照樣拖欠, 我該怎麼辦?

       打民事官司:會拖多久?勝算多少?如果我輸了怎麼辦?

3、前公司於今年2月對他提出背信侵佔公款訴訟,他也承認了,

      這點對於法官判決會有怎樣的影響嗎?

感謝!

蔡律師 (蔡律通) 101-11-22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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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1-11-22 22:49

你這些證據聲請支付命令,法院會准,

不過萬一對方異議的話就會轉成訴訟,要有打官司的心理準備,

以你手邊的證據,官司應該會贏

米琪 101-11-22 11:36
分享 引言回覆│回覆主題│編輯│刪除 文章日期:101-11-21 18:17  文章人氣:0 個人積分:6

我與前男友因為他背信的問題在電話中發生口角我告訴他我現在要過去與他理論到他家時我聽見他與他現任女友在爭執當下沒多想什麼而要進他家門時他媽媽所門並在門後辱罵我我生氣情急下在他家的鐵工廠外廢鐵堆裡拿了一個廢啞鈴在她窗外大喊他在不出面與我處理我要砸車了他還是沒出面所以我就砸車了而他媽媽開門見狀就大叫而他在短短幾秒內衝出家門手上還拿著開山刀而我見狀丟下廢啞鈴上前要與他理論沒想到當我們身貼身這麼近的距離他手由下往上要揮刀從我頭的方向砍下當揮起刀時他現任女友及時趕到與他奪刀叫他把刀給他奪下後就往房間方向回去而他則是再度與我口角後邊走邊打電話給友人說此事而我當場就說要報警處理他聽見後馬上又打電話給我先生說他是因為我砸車才拿刀要嚇我並不是真的要砍我請問:他在與我有激烈口角後知道我要過去與他理論所以把事先不在房裡的開山刀拿到房裡等我來要砍我算是意圖嗎?

而他在聽見我要砸車但並未看見車體有損壞的情形下又在短短幾秒內由房間衝出大門手上拿著非法刀械見我就揮刀要砍我算殺人嗎?

而是他女友及時趕到與他爭直將刀奪下她才沒成功這算殺人未遂嗎?

而他在聽見我要砸車他媽媽大叫馬上衝出時間只有短短幾秒是不是與他說我砸他車他才憤而拿刀要嚇我不合理?

而在我還未與他分手時他曾拿哪把開山刀到房裡磨刀磨完後即又拿到外面藏因他也知道那是非法刀械所以在他得知我要前往與他理論就預先拿刀在房裡等我來要砍我所以我到他家時聽見她與她女友就是因為此是在爭論這樣他算是有計畫性預謀犯案嗎?

而他試做鐵工的身材壯大力道也大如果只事要嚇我因當是看見車體損壞的事實後就地取材因他家是用木材燒水的所以遍地都是木棒木棍他要嚇我大可拿木棒做勢要打我就可以達到阻嚇得目地與他打電話給我先生說要嚇我而以並不合邏輯所以她的說詞在法庭上會成功嗎?

而我現在該怎麼辦要去哪裡警局還是法院告他? 

李小姐 101-11-22 11:10

您好:我於今年九月份將一些商品交由蔡市場一位莊小姐寄賣!!雙方雖沒有簽訂書面契約旦有口頭言明,商品價錢...等細節!!這一個多月一來商品明明已經賣完,他也將部分商品下架不再販售!但我多次向他催討錢,他都多所推拖!不然就是約定好要我去拿錢但到了約定當天他又用其他理由推拖不付!!請問我若去警局告他業務侵占是否會成立?還是屬於背信罪?請幫幫我!!感謝

提出刑事告訴只要申告犯罪事實 罪名只是提供參考 本件如果證據充分 應該有成立侵占罪之機會

李小姐 101-11-22 16:18

感謝律師迅速且專業的回答!!^^

蔡律師 (蔡律通) 101-11-22 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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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 101-11-15 23:56

我於10月份賣掉房子,上禮拜才由買方那邊得知原本要多50萬購買,但仲介擅自跟他說屋主願意降價50萬,在我跟仲介委託買賣合約中並無約定仲介可以幫我折價,也沒有仲介折讓佣金折讓買賣成立的條款。之後仲介就來我這邊跟我騙說買方出價未達底價,協商後我這邊才降低售價50萬!今天去詢問仲介後得到的答覆是他們是仲介,希望買賣服務好一些才這樣做!

請問仲介這樣是否構成背信罪呢?

星星 101-11-15 23:45

我於10月份賣掉房子,上禮拜才由買方那邊得知原本要多50萬購買,但仲介擅自跟他說屋主願意降價50萬,我跟仲介委託買賣合約中並無約定仲介可以幫我折價,也沒有仲介折讓佣金讓買賣成立的條款,之後仲介就來我這邊騙我說買方出價未達底價,協商後我這邊售價才降50萬!今天去詢問仲介後得到的答覆是他們是仲介,希望買賣服務好一些才這樣做!

我已分別將買方的說法跟仲介的回答用簡訊存證,所以應該是真的!

請問仲介這樣是否構成背信罪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1-11-16 00:37
****本內容會員為保護隱私,內容為隱藏狀態****
林智群 (klaw) 101-11-16 18:48

你的這個狀況似乎真的會構成背信罪,建議蒐集好證據後再提告

101-11-09 19:29

律師你好

(1)前顧主與本人約定從事網路行銷.由於當下沒有簽訂任何契約.前顧主利益薰心.為將本人網路建購.統籌之心血結晶合理占為己有.竟在公開場合表示.該網站是在"某某時間"後.由他出資以一個月2萬元聘請本人於xx餐廳上班.再已2小時之工時聘請我製作相關網路事務.(以上之言論均有錄音存證)

實際上該網路之相關建構早已在前顧主所述的時間點完成.且也沒有因為成立網站而支付本人相關報酬..其中並有數十封關於制作網站時的相關討論電郵.且網路的相關發言時間均可證明前顧主公然說謊.此問題屬"公然毀謗"或其他法律問題嗎?

(2)前顧主以成立實體店面為由.要本人"協助"找尋實體店面.並表示本人"有機會"在該店面占有職缺.未料.前顧主遭其家屬唆使.以自己的親人優先任職.因此.竟燃於3個月後表示該店面沒有安排本人之職缺.且也沒有因此給付本人相關之勞務支出.車馬津貼..

前顧主先以"有機會"占有職缺為由.使本人誤以為能獲得工作.因而四處奔波.後來又以"有機會"為藉口.表示說:我又沒有跟你保證一定有此一職缺..在此期間本人並無因此勞務支出或得任何報酬...

在事後前雇主表示是因為其家屬以我表現不佳為由..而未聘請我(有談話錄音存證) 

2-1請問此一行為也屬背信罪或是詐欺罪嗎?

2-1資方雖未因為我的勞務支出(找店面)而得任何利益.但我卻依約定以勞力進行顧主所交辦之事項.能告詐欺嗎?

林智群 (klaw) 101-11-10 01:49

你這個是民事糾紛,不建議提告刑事

濘濘 101-10-18 04:44

你好,我朋友之前說要開一家嬰兒用具店!有4位合夥人!我是合夥人之一。可是因為他那時我跟我說我先不用付任何一毛錢等以後店開了有賺到錢再慢慢給他。我簽了合夥人書。簽名蓋章!結果後來他因為生病住院將近2個月沒連絡,後來這件事也不了了之。過兩個月他出現說要告我背信罪!沒有把錢匯到他戶頭裡,說得跟當初都完全不一樣!因為我的信任,連開在哪裡我都不知道~也遲遲沒人跟我聯絡,現在他突然出現要告我!我該怎麼做?請問我會有事情嗎?請給我一點答案!謝謝...

 

重點是那家店到現在也沒開 ~ 也沒任何計畫?我也不知道其他合夥人有沒有拿錢出來?這樣他就要告我。我該怎麼辦?

張明輝 101-10-17 11:07
律師你好: 我爸爸於民國82年向原屋主購買房子土地是國有財產局的,原屋主房子已經賣給我們了,但他又繼續向國有財產承租,而且把她女兒的戶籍遷到我們家了,請問我可以告她背信侵佔罪嗎?我們目前都沒有任何證明,但房子的使用人是我們(房子當初是我爸爸自己蓋的),當初買賣都沒有簽訂讓渡書(水電什麼都沒有,裡面是倉庫沒有住人),如果不行的話要告什麼罪名,還有這勝算大概是幾成.謝謝
恐怕你要先證明有買賣這件事 因為既沒有讓渡書 實際上租金也是別人在繳 在法律上的觀點 形同你們住在人家的房子裡 你先設法證明雙方間有買賣讓渡一事 然後 才能主張產權 至於你想告背信侵占等等 應該是不可能的 對方的行為頂多涉及詐欺詐欺罪的追訴期(行為時為民國82年間) 是10年(民國94年以後的詐欺追訴期為20年)
101-10-08 20:47

房仲用親友的名義(人頭)

委託人的房子低於市價兩成以上價格買進(好幾間)

再以市價賣出

這牽扯到背信嗎?背信可以檢舉嗎??還是要當事人才能提起告訴呢??

謝謝

 1.直接被害人才能提告訴  不過你還是可以依法告發犯罪

 2.另外可以去動產仲介相關公會投訴看看

阿菱 101-10-01 11:31

事實概述如下:
 
 
投訴對象:XX動產-五股XXX加盟

     店長及二位業務員   提供之證據錄音檔 (與店長,二位業務員及屋主求證的對話皆有錄音)     
9/10 下午接獲永慶業務郭小姐告知五股西雲路有一物件,請我們去看屋.當天晚上約8點40分至屋主家.   看完後滿意附近的環境,於是立即下斡旋6萬元要以300萬向屋主購買.斡旋期間至9/13止.   郭小姐告知我們第一斡旋順位,將不會有其他人競爭,若有第二個人有意思要買也會告知.因此放心交給郭小姐處理.
 
9/11 晚上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的鄰居要出價350萬向他購屋,問我們要不要加價至350萬,好讓她和屋主談.
  但因加價金額突增許多,且斡旋期間至9/13,所以,我們回覆再給二天時間考慮.郭小姐回覆:好,這二天她也會問問屋主鄰居的情形,再告知我們.
 
9/12 & 9/13二天,郭小姐皆未來電詢問考慮情形.依之前郭小姐介紹物件的情形,都是很積極的詢問.但此次卻沒有,   並產生疑問:如果我們一樣出350萬,屋主還要被付仲介費,實拿比直接賣給鄰居還少,為何不直接賣給鄰居就好?
9/13 晚上9點左右找屋主求證.屋主告知:已賣出,於9/11(二)下午和永慶簽約.總價約290萬.   詑異之下,前往五股分店找郭小姐詢問此物件情形,郭小姐告知仍在等我們消息是否要加至350萬,   且斡旋金及斡旋單在9/11下午就送給屋主看,屋主知道有人出300萬一事.
  但屋主不滿意價格,因屋主覺得此價格已經很便宜了不希望再低,說屋主親口告知鄰居出價350萬一事.   而且他們的老闆也嚴禁投機(資)這種事情發生,如果查到會加以嚴辦.
 
  和郭小姐確認我們是第一順位,不會有他們仲介的買主出現,沒有其他下斡旋.且我們還有一次加價的空間.
 
       請他說實話,他還是說鄰居要買350萬一事,看我們要不要加價
 
  稍後,店長回到店裏,以鄰居出價350萬為由,相同說法告知.並強調:房子只有一間,所以是價高者得.
 
  我們要求與屋主碰面直接了解情形,但店長說:屋主說如果價格沒有350萬就不用浪費彼此的時間
 
9/14(五)下午,郭小姐來電告知:屋主因覺得太多人去打擾他,所以已至店裡取消委託,打算屋子清空後,再委託他們賣房子.
 
9/14(五) 至屋主家求證.屋主釐清:
  1. 鄰居有來找他,但從未出價. 所以鄰居出價350萬元一事是無中生有.
  2. XX房仲從未告知有人出價300萬一事,沒有看到斡旋單及斡旋金,只知因稍有滲水問題,只有一組人可接受而
  希望價格可以再低一點. 根本不知有人出300萬一事.另,我們價格較高,為何不賣給我們? 或鄰居出價
  350萬,為何不賣給鄰居就好??
  3. 今天(9/14)下午是去辦印鑑證明過戶用,所以才去店裡,並未去取消委託.    我們提供9/10斡旋單給屋主看,證明有其事實.  屋主提供 XX房仲的買賣契約,確於9/11簽約以286萬賣給第三方
 
  屋主認為房仲刻意隱瞞事實,未誠實告知,實為不妥,且對他們的商譽有所損害.
 
9/14(五) 與屋主求證後,再至加盟店找郭小姐.郭小姐再次告知此物件未成交,屋主要等搬空再賣.也告知我
  們是第一順位/第一優先,不會有其他人與我們競爭,如物件已賣出或有人要下斡旋或已被簽約,她都會知
  道並告知我們. 當時接此案件的賴先生也在場.他說:此物件還沒有成交,如果有成交他會知道
 
  問郭小姐:如果是你們自己同事找人頭/朋友/或投資客來買這間房子,你們老闆也知情的情形下,你們或你們同事會有什麼罰責嗎?
       郭小姐答:這情形我們沒有碰過
 
       我們請他們兩位說實話,但他們一直不肯吐實.
  店長稍後出來,我們問如果是私下成交且是同一間店的業務的買主成交此一物件.且如果又有買賣契約了呢?
  店長回覆:那又怎麼樣呢?
 
  隨後店長說我們是依屋主那邊得到的訊息告訴你們,而如果有人私下與屋主成交,我們沒有辦法阻止,
  且以要開會為理由,請我們回去.
 
XX動產是一間很大間的公司,居然利用其他們掌握價格不透明之資訊,隱瞞買方出價,並要求賣方降價,刻意提供不實資訊表示無人出高過其價格,並以低價成交?買方是否可提告他們仲介構成背信罪?或詐欺?且成交對象應為仲介安排之投機客.以人頭方式購買.是否應另有罰責?
 
 

盼各專業律師幫忙解惑,謝謝!
 
 

 
 
      順心
 
 
 
朱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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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an 101-09-20 14:33

請問背信罪可以以匿名的方式提出檢舉嗎?沒有提告人在庭上的論述會不會影響檢察官的偵查與將來法官的判決?請大律師指導,謝謝!

 要告發犯罪都可以

 不過這種犯罪屬於有直接被害人案件

 檢察官應該還是會傳喚直接被害人

 不然誰被詐欺  誰被背信  很難認定

文彬 101-09-17 18:52

我於今年五月11日與某張姓女子交往五個月~~對方利用各種原因向我拿前~原因有1.媽媽欠卡債2.自己欠信貸車貸繳不起3.父親過世沒錢辦後事4.投資缺錢~~他手上還有我給他的一個手機號碼跟一張提款卡~~因我發現交往期間她騙我許多事情~我要求她分手並歸還金錢~~他變改口說他沒跟我拿過錢也沒欠過債~更沒拿過提款卡~~他也說她在南山人壽上班~~但事實並沒有~~~現在手機關機也搬家避不見面~~而且他所使用的其它門號皆非她本人所申請登記的~汽車也是~~~那我可以告他詐欺背信嗎~~~

 1.雖然看起來屬於感情及民事糾紛  不過未必完全沒有涉嫌刑事犯罪的空間

 2.你還是先提出刑事詐欺告訴再說吧

文彬 101-09-17 19:21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雖然看起來屬於感情及民事糾紛 不過未必完全沒有涉嫌刑事犯罪的空間< ... (恕刪)

律師~~我想在請教~~我要提告的話~~是刑事民事一起嗎~~還是分開處理~~那我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民刑事程序都是分開的  只是有些刑事犯罪可以附帶民事求償

  所以你可以分別提刑事告訴及民事起訴

  建議不要附帶民事訴訟  否則將來刑事判無罪  民事就被不合法駁回

  告訴只要準備告訴狀向地檢署告訴即可

  民事起訴準備起訴狀向民事法院提出即可

rushan0810 101-09-03 19:27

律師您好~

社區的保全的合約在今年八月31日到期,因此在到期日之前有通過招標的方式在對外招標,由另一家廠商得標,在新的保全公司進駐以前,新的保全公司有拿草約來給委員會審核,但由於合約內容一直無法符合社區利益而被退回去重新制定,合約內容委員會也審了二次,可是第三次合約未審,主委就擅自與保全公司簽約,在我們社區的管理條約裡,主任委員的職掌第一條就說,住任委員為法定代表人,綜理社區管理興革事宜,執行管理委員會決議事項,並督導各委員事務之推動執行。想請問喔:


一 那這樣的合約是否有效呢?
二 主委未經過委員會的同意就自行去簽約,那這樣是否有違反背信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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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靜歆 (林律師) 101-09-0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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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蔡 101-08-31 19:49

 

背信罪成立後自己的房地產是否會被法院查封? 會被查封是否因賠款還不出而被法院查封

?

背信罪的構成也就是還"尚在"上班中 利用本身業務圖利 ,被公司 "抓包 "就是成立背信罪 ?

 

請教各位律師專家解答

 

謝謝

蕭宇軒 (蕭律師) 101-08-3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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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院判決處罰金刑,被告即應繳納罰金。若被告未按判決繳納罰金,檢察官可以查封名下之財產,進行強制執行。但如果被告已按規定繳納罰金或者是沒有被處罰金,檢察官就不會查封財產強制執行。但是如果案件進行中,除非是公司提出求償而為假扣押,否則基本上是不會被扣押執行的。 業務員的工作是為公司處理事務,若利用業務行為獲取利益,而做出違背任務的行為,導致公司利益受損之結果,原則上會構成背信罪。由於背信罪的被害人和犯罪人之間必須有處理事務的關係,是否在上班中做出背信行為即為背信罪之成立要件。但不論公司是在員工離職前後發現員工有背信行為,只要員工是在上班期間進行背信行為,原則上就會成立背信罪。

(參照刑事訴訟法第470條;刑法第342條)

(本回覆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