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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ona 105-05-05 12:53

我是母親與生父的非婚生子女,原本戶籍上登記為父不詳, 之後母親與繼父在我6歲時結婚, 同時說服繼父認領我為生女, 於是他法律上便成為我的生父, 之後他們於4年後離異, 我們與他便沒有連絡搬離南部北上.

近日回南部找到繼父, 他已另組家庭成為爺字輩, 我徵得繼父同意欲解除親子關係, 他也願意配合,

想請問就法律上我們應準備何種資料文件, 以及應如何進行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程序?

你好:

若你已經成年,只要雙方合意並以書面終止收養關係,你與養父收養關係就會終止,再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若本生父之前已經認領,就會回復親子關係之權利義務及本姓。 若係未成年人,則要經過法院認可,確定後才會終止收養關係。 有問題可以就近詢問戶政機管即可,戶政機關網站上備有例稿。 若是當初登記時以繼父名義充當生父,若戶政機關不願意讓你變更登記,就要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後再到戶政機關辦理登記
Fiona 105-05-04 22:27

我是母親與生父的非婚生子女,原本戶籍上登記為父不詳, 之後母親與繼父在我6歲時結婚, 同時說服繼父認領我為生女, 於是他法律上便成為我的生父, 之後他們於4年後離異, 我們與他便沒有連絡搬離南部北上.

近日回南部找到繼父, 他已另組家庭成為爺字輩, 我徵得繼父同意欲解除親子關係, 他也願意配合,

想請問就法律上我們應準備何種資料文件, 以及應如何進行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程序?

 

 

 

小懶豬 105-03-11 17:06

律師好:

我是於81年和前夫結婚,83年孩子出生,85年協議離婚。孩子的監護權歸我。離婚前,我們3人一直同住,離婚後,他知道我們住處,但是孩子和他只見過2次面,沒有感情。

現在前夫因為對孩子提出要求,我們不同意。他就去找家事法院要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我想請教的問題是:

1.法院會受理他的起訴狀嗎?

2.法院若傳喚,我和孩子能否拒絕出庭?

3.法院若強制要求孩子驗DNA,孩子已22歲,又沒犯罪,能否拒絕?

4.我們若拒出庭和拒驗DNA,法院會怎麼做?

我們只想平靜生活,不想再接觸過去的人事。煩請律師解惑,謝謝!

 

 

 

因為您的孩子在法律上為您前夫的婚生子女,就算離婚法律上仍是您前夫的孩子,若前夫認為孩子非他所親生無血緣關係,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訟法院會受理,如果您與孩子拒絕出庭可能會有遭受不利判決之後果,此非重大刑案法院不能強制採樣驗DNA,但如無正當理由拒絕DNA鑑定,法院可能會斟酌相關事證認定前夫所主張為真實,請卓參。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3-11 22:1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針對法定時效加以爭執抗辯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芒果 105-03-03 23:34

不好意思打擾

我想請問,如果戶籍謄本上寫明為非血親之領養關係,筆錄寫此孩子於公園拾獲,並不知孩子父母親,孩子於長大後(滿20歲後),可否向法院提出親子關係不成立之訴求?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3-05 22:20
您好,感謝您的留言,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應該是收養關係。 2、可以向法院聲請終止收養
小潔 105-02-20 14:54

律師您好,想請教一些問題

我的父親和母親是未婚生子,我由父親用認養方式成為親子關係,原本要和父親結婚的母親移親別戀和別人結婚,也生下子女

母親在我從小至成人都沒看望聯絡過,當然也沒做到照顧責任,所以一直都由父親的爸爸、媽媽(我的阿公阿嬤)照顧,而父親在10多年前車禍過世,監護權法律關係轉移到母親身上,當時阿公去找她談監護權時母親竟開口要200萬才願意讓給阿公,之後由於阿公考慮20歲後就不需監護權,所以沒在和母親聯絡?也因此在學時低收入戶和助貸都沒辦法辦,生活過的很辛苦…

現在我已成人結婚,想對母親那做拋棄繼承,不管她有多少遺產或是負債我都不想要,但上網查拋棄繼承好像要等她過世才能辦?

我對她們那邊的人完全不認識,當然她過世我也可能不知道,更不可能拿的到戶籍籐本或死亡證明,但我又怕超過拋棄繼承法律3個月時間。

想請問律師您是否能告訴我,有什麼方法是可以現在做來保護自己的嗎?

謝謝您熱心幫助我與回答,感謝

你好: 1.拋棄繼承只能在繼承發生才有辦法辦理,無法預先拋棄繼承。 2.3個月的時間是以你知悉得繼承時開始起算,不知道母親死亡就以被通知時開時起算。 3.可參考此篇http://pinliulaw.pixnet.net/blog/post/94956249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2-20 18:47

您好,

 

1、母親過世前您無法辦理拋棄繼承,縱使未來超過3個月來不及拋棄,因現行法律已採限定繼承,是以您只需以繼承到之遺產清償母親債務,不會影響到您個人財產

 

2、可向法院聲請免除或減輕對母親之扶養義務。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提供更完整的諮詢,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一、拋棄繼承的話是從知悉的時候開始起算。在被繼承人往生之前是沒有拋棄繼承可言的。

二、拋棄繼承之前要先研究遺產有那些。有很多人拋棄繼承之後再後悔的。拋棄之後再後悔是法律所不允許的。

三、目前是強制限定繼承,是否仍要拋棄繼承仍請三思。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甜甜 105-02-16 00:04
現在與前夫辦了離婚小孩不是前夫的 我現在要做什麼訴訟 有辦法不讓前夫知道嗎?不想他找麻煩?? 我是要做哪種訴訟才好?(親子否定之訴) 還是(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還是有別種方法可以不讓前夫知道 小孩過了一年法律追溯期在由生父認領 比較好嗎 與前夫很久沒聯絡 我家人都說找不到我怕他找麻煩 因為以前我就要提離婚 可是他要錢才肯離婚 已經拖了兩年 現在他不知道去做什麼小孩監護權的官司!他去警局報案說我失蹤人口 後來我還是沒出現 以為他又要要錢所以沒去理會 因為我沒出現所以小孩歸他 小孩都他們在顧所以歸他們! 被報失蹤已去銷案

不要告他就比較晚知道…也可能一輩子不知道…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這些訴訟都是必須以你前夫為被告

不可能不知道

當然清楚你是為了怕被追訴通姦

但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你必須取捨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精於實戰,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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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甜 105-02-15 23:11
請問一下 (否定親子之訴)跟(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兩者是一樣的東西嗎? 要怎麼做?要什麼程序? 夫妻雙方都會告知嗎? 可以不讓前夫知道嗎?

您好:

此兩種訴訟有各自適用之情形,建議詳述事實才知道如何適用,及訴訟當事人為何人。

piyo 105-01-05 22:35

律師您好:

是這樣的,目前我的法定父親不是我的親生父親

我的法定父親為我母親的前夫,而我的親生父親為我母親的現任丈夫

我母親在與前夫還存有婚姻關係時生下我,

目前我想將姓氏改成我的親生父親,需向法院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法定父親對此無意見)

會想打此訴訟主要是拿裁決書到戶政事務所做改姓的動作

我的問題有:

(1)我打算自己到法院寫訴狀,我準備的文件有我與生父的dna鑑定報告以及我與生父生母的戶籍?本,除了這兩項,還有其他要準備的嗎?

(2)能否提供書狀的範例,感謝!

(3)除了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還要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嗎?若是,要寫兩份書狀嗎?

(3)裁決費的部分是出庭時才付的,還是直接附在訴狀上面呢?(被告為生父及法定父親,但我希望裁決費是由我出)

(4)若開庭那天,法定父親不出面,這樣法官有辦法裁決嗎?

以上問題煩請專業律師幫忙了,感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1-06 09:08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應該提起否認親子關係訴訟,但是必須於您成年後2年內提起。

2、裁判費的部分依法由您先墊付,之後由敗訴的一方負擔,您取得勝訴判決不要向對方請求即可。

3、被告拒絕出庭,法院還是會依法調查、審判。

4、沒有所謂的範例,此類案件都必須依據個案進行撰狀,建議您還是尋正式律師協助。

 

戴小姐 104-11-23 00:20

我媽在外欠地下錢莊大筆債務

我跟妹妹才20歲初頭,

根本還不出來,

從小我媽就沒撫養過我們,

只顧著賭博外遇

我爸過世後他就認為我們有私藏財產

問題是我爸跟本沒留下半毛錢,

現在我媽一直威脅我們,

叫我們要想辦法生錢幫他還債,

我想請問,如果我就這樣帶著妹妹跑到他找不到的地方躲起來,

他如果告我們棄養是不是就會找到我們?

他真的很可惡,自己賠了一生的信用不打緊,

現在還想逼我們在跟別的錢莊或銀行借錢還債,

分明是也想毀了我們的人生,

我們有辦法跟他斷絕法律上的親子關係嗎?

真的不是我們不孝,

以前每個月給他1萬 2萬就算了,

現在突然要拿去幾十萬幾百萬,

叫兩個20歲的女生要去哪裡想辦法?

您好:

您對您母親的債務並無償還義務,且若您母親提起給付扶養費之訴訟,您亦可以其未曾扶養過你們主張扶養義務之免除。

黃國政 (Sam) 104-11-23 01:42

Dear 戴小姐:

依照您所描述之情形,你們完全不需為你們生母所欠下之債務負責!更重要的是,你們千萬不可去向其他錢莊或銀行借錢!你們的跑躲,要多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不必擔心被母親找到了就要出面償債等等...如果有人身安全方面威脅,那就要進一步尋找法律協助!

至於所謂的「斷絕法律上的親子關係」一事,請你們暫且勿作多想,並非如此(事實上也辦不到)才能切斷你們母親債務與你們的關係,因為那現階段而言,本來就跟你們沒有關係!

至於一旦如果你們母親本人發生了被繼承之事實(例如死亡),那就是另一套法律關係了~

如果在法律上有任何需要進一步諮詢或有疑問之處,歡迎您與我聯繫!0983016238...(我的行動電話服務業者為中華電信)...謝謝!

Bella 104-10-22 12:51

律師團隊的各位大大好,想請教 聲請否定親子關係訴訟, 需備DNA檢驗報告, 報告內容要具備怎麼樣的內容才符合規定?

一、DNA的報告是要醫院去開證明,一般有做DNA的醫院都知道怎麼寫,這個不需要特別去研究。

二、否認親子關係存在的案件,你要看是鑑定誰跟誰的DNA。

三、有的人是去鑑定生父與子女間是血緣上的父子,例如士林地院103年度親字第33號判決就是;有的人是去鑑定法律上推定之父與子女並無血緣關係,例如士林地院102年度親字第23號判決就是。

四、這個問題醫生會去寫,我看過的鑑定書寫法都不一樣,但是法官都會採,所以重點不是鑑定書要怎麼寫,重點是你要去選那個鑑定單位,還有就是誰跟誰去鑑定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10-22 22: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否認子女之訴,並請求法院作親子鑑定

顏寧 (顏寧律師) 104-10-22 22:2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委任律師提起訴訟,並請求法院作親子鑑定

Bella 104-10-17 14:07

請問各位大大,聲請否定親子關係訴訟小孩需要在幾歲前辦理完成?如果聲請時效在法定時間內,但法院判決在時效之後,是成立的嗎?

父母提起的:起訴的時間必須在知悉小孩為非婚生子女時起兩年內。

非婚生子女提起的:知道的時間已成年,應在知悉日起訴兩年內起訴;知悉的時點未成年,延長到該非婚生子女成年後兩年為最後期限。

起訴在期限內即可,判決的時間點超過沒有關係。


Bella 104-10-22 14:45

在請教您,DNA檢驗需到法院指定所檢驗還是一般私人檢驗所或醫院也可以? 檢驗報告下方有備註,不得使用於法律途徑!是不是這份報告就不符合規定? 

知悉非婚生子女的兩年內? 是指出生起還是知悉任一個時間點的兩年內?

Vivian 104-09-07 10:16

請教現今法律可申請斷絕親子關係嗎,因為爸爸長期負債也有與地下錢莊借錢,爸媽是離婚的狀況,我們也都30多歲了,爸爸還是一直來吵鬧要錢甚至摳打

這有辦法可申請斷絕親子關係嗎?程序上該如何申請

以上再麻煩,謝謝

你好:

法律上沒辦法斷絕親子關係,除非有收養的情形,在收養關係存續中才會發生權利義務停止之效果。 父親如果有騷擾的情形可以聲請保護令。 若請求扶養費部分可以依照民法第1118條之1規定,請求法院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如非收養, 無法斷絕親子關係

您應該先確定你想採取的舉動, 如申請保護令或是減輕扶養義務等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 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 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親子關係無法斷絕的

電視都是亂演的

基本上你只能等他死亡時拋棄繼承

至於你們的撫養義務除非小時候他無撫養你們

否則是無法不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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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應該無法斷絕父子關係,若遇有不法侵害,建議聲請保護令,且因日後可能有扶養義務訴訟,建議先蒐集父親有暴力、不法侵害行為之證據,以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

王小姐 104-08-20 16:14

律師 您好:

日前家父收到【台東】少年法庭通知書

通知為 "被告法定代理人" 須出席(刑事案件)。

小孩與家父並無血緣關係,查問後得知是前妻雖早已離婚,但因【台北】家中門鎖未換自行取走戶口名簿等加入所致

請問此情形:

(1) 如需訴請親子關係不存在,提出申請之地點需為台東或台北?

(2) 需準備甚麼資料才能證明非親子關係

(3) 如手上皆無證明,是否需另外提出親子鑑定申請?提出地點為何?

 

以上,再麻煩律師幫忙回覆,

上述如有不足,也懇請幫忙補充,非常感謝您,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20 16:2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小孩未成年,專屬於其住所地的法院管轄。

2、必須提出合理事證,如法院小孩的年紀反推不在婚姻間,或是就您所述的,私自報戶口的部分提出相關事證,並且配合聲請親子鑑定

3、倘若私自報戶口為真,可能另外涉及偽造文書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卡布 104-08-14 15:53

民國95年底因女方懷孕而訂婚,民國96年1月結婚,同年6月生下小孩,婚後就搬回娘家待產生子,從此前妻與小孩居住在娘家,不願意和夫家有聯繫及見面,雙方分居台北桃園兩地;民國100年10月協議離婚,但前妻卻不讓我和孩子見面,只要我支付小孩的教養費;因見不到小孩又要支付龐大的教養費,於民國103年3月向家事庭提出探視權和教養費的調解;事後兩個月,前妻又開始百般理由違反調解內容,使我懷疑小孩是否是我親身的子女,於是我私下拿檢體去驗DNA,報告為與檢體所有人是排除父子關係,因此我已經向法院提出否認親子關係訴訟,經法院裁定要求雙方親自至指定醫院重新檢驗DNA,經抽血檢驗報告確定是排除父子關係。

請問如何請求法院裁決前妻及小孩返還以下

1.支付給小孩的教養費用、醫療費用及人壽保險費用嗎?

2.結婚前因前妻說懷孕需要購車,冒用我的名字購車,已懷有我的小孩要脅,要求我支付貸款及稅金...等費用嗎?

3.訂婚及結婚所有支付的費用及聘金和新純金的金飾嗎?

4.法院經DNA鑑定判決確定小孩不是我的,之前我又常年被親友不明究理的責罵,對我十分不諒解,可以要求這些年的精神恐嚇賠償名譽賠償嗎?

5.如何先對兩者辦理假扣押財產以防脫產?

1.您已經提起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了嗎?

2.如已經DNA鑑定非親骨肉, 針對小孩子付出之費用可以不當得利請求之

3.冒名使用等事宜與小孩無關, 為您與前妻的金錢關係

4.精神賠償可要求, 但是需舉證且法官採信

5.如害怕對方脫產聲請假扣押

6.侵權行為的求償是2年, 所以要注意時效(得知非親骨肉)

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請律師正式諮詢,才能給您最佳的解決方法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8-14 16:2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1)   可以,但是要有相關的憑證。

(2)   倘若是冒名的,本來就無須支付,後來我方同意,則要追償有困難。

(3)   因為懷孕結婚只是結婚的動機,故而因為婚姻所支付的費用,難以追償。

(4)   可以對女方請求精神賠償

(5)   起訴時同時向法院聲請假扣押,不過要提出對方可能脫產的証明及必須提供擔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應先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再開啟後續之求償,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8-14 16:5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可先嘗試錄音蒐集證據,請求假扣押對方之財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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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8-14 22: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提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不當得利返還請求,可先嘗試錄音蒐集證據,請求假扣押對方之財產

aelan 104-08-15 14:00
回覆 昍業法律事務所 的發言內容: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車子都是前妻使用,貸款是我幫她繳的,不能要回來嗎?

aelan 104-08-15 14:07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車子都是前妻使用,貸款是我幫她繳的,不能要回來嗎?

3.既然當初是說懷的小孩是我的,所以我才訂婚結婚,那現在小孩不是我的,那這不是騙局嗎?為什麼不能要回訂婚結婚所付出的呢?

aelan 104-08-15 14:10
回覆 房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1.已經提起否認親子訴訟,判決也下來了。

2.我有這些年大部分的匯款證明、前妻開的教養費證明、保險公司的繳費證明、車子購買申請書影本...等

胖達 104-07-10 23:08

[問題背景] 

生母早年失婚,目前獨居. 生有一子一女,均已成年.  生母早已退休失業,財務狀況很糟.無固定收入,無存款(欠卡債),無動產/動產.年初申請中低收入戶資格與相關福利補助(租屋補貼,生活補貼..etc).台北市內湖區社會局回覆不符資格. (因申請人與其子合計的存款超過相關規定 i.e. 250+25 = 275W 規定)  生母認為申請拋棄親子關係,可排除資格不符要件. 請問該如何辦理?? 

[補充說明]

一子未婚,戶籍還掛在生母租屋住所.然而一子已多年沒有提供任何供養金,也無任何實質扶養行為. (不相往來)  一女已婚,每月提供1萬供養金,然而已無力再提供更多.
沈恆 (沈律師) 104-07-10 23:57

您好!

1.不可能拋棄親子關係,但若兒子讓別人收養,可停止親子關係

2.可以提起訴訟請求兒子按月給付扶養費。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吉娜 104-07-03 13:26

最近真的好煩喔!一直困擾我們的生活.我之前年輕不懂事,與一名男子未婚生下一子,後來離開他後與他人結婚,老公並能體諒我也合法的收養我的小孩,前一陣子收到法院寄來的通知什麼親子關係訴訟,可是被駁回了.奇怪的事訴訟書上居然留我們的地址,之後他在獄中一直的寄信來騷擾,因此我們還搬了家,後來我們掛號都不去收了,這幾天法院來電問我們的居住地,我問他有什麼事,法院說有人要告我們的小孩,因未滿18歲所以要媽媽出庭,可是我真的不想要在見到他,都十幾年了不想要見到他,他之前都是怎樣對我的,搞到我們原本家庭好好的,為了此事大家的心情都變得很凝重,也搞得好像做壞事的是我們,他這樣關在獄中閒閒沒事就來告一下,想要請問我們的工作我們的生活要怎麼過下去,難道要一輩子的躲躲藏藏嗎?誰可以幫助我,我該怎麼辦ㄋ?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7-03 13:5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針對於他人的恣意提告,我方無需感到羞愧等,不過為了保障自我權益,每個案子還是要妥適處理。

2、就該案還是應該要取得包含原告的起訴書、開庭的相關資料之後,做出妥適的答辯,建議可以委請律師處理,減免訴訟之累。

陳敬人 (陳律師) 104-07-03 14:29

您好

  建議您提供相關資料委請律師處理(相關文書亦可送達至律師事務所)  以維權益 

                                                                            陳律師0972367907

一、民事案件,如果對方提告的話還是要處理。

二、因為有些民事案件是採辯論主義,如果你不處理的話有可能對方會告贏。

三、實際上還是要看對方提告的案件性質再來判斷。

四、拿著相關文件就近找個律師談一下吧。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及第大樓。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7-03 19:3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收到對方之民事起訴狀,可考慮委任律師處理,撰擬相關民事答辯狀,為您出庭辯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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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魚媽 104-06-27 02:56

律師好 我已離婚半年育有1子2歲共同監護我是主要照顧者 當對方來探視時小孩都不願讓他們抱也不下來玩都要我全程抱著而且看到他們都一直哭鬧不停 一開始覺得是分離焦慮於是我也耐心陪同讓小孩與他們接近 但到現在已半年了小孩還是一樣看到他們就哭鬧不停只要我抱 近幾次的探視也都不歡而散因為大熱天讓小孩這樣哭鬧不停我實在不捨所以我就告訴對方小孩不願意那我就回家了不要讓小孩在大太陽下哭那麼久 對方一直說是我教小孩要這樣哭鬧故意擾亂他們的親子關係 我也曾強硬的放手讓他們帶小孩回家但小孩回來的狀況很不好容易驚哭不安黏人變得我好難照顧 而且我要申請補助需要對方簽名文件對方都不理會 我想請教律師我能否申請單獨監護嗎? 我該怎麼做呢? 麻煩律師幫忙~謝謝

您好:

若雙方在經濟狀況及居住環境各方面,均無不適宜擔任監護人之情形,法院主要衡量就是雙方的親職能力方面,因此您必須提出共同監護不利子女以及小孩心理依附對象是母親的事證,如小孩給他們抱就會一直哭的錄影錄音畫面,或他們容易造成小孩受傷生病的情況,您可向法院聲請單獨監護,法院會依您的請求及社工人員的訪視報告評斷是否由您單獨監護。但即使由您單獨監護,對方依然有探視權,可依雙方協議的時間監探視小孩,因此您除了聲請單獨監護外,亦必須明訂探視權的作法、時間及地點等事項。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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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4-06-27 19:4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將小孩與對方相處哭鬧之情形錄音錄影,提起訴訟請求改訂監護,由您單獨行使監護權,及對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案及方法加以限制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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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6-27 22:07

若您認為現行之共同監護,有不力於小朋友之發展,可以蒐集相關證據聲請改定監護。

104-06-26 03:18

各位律師好~ 我跟前夫生的女兒因叛逆期愛玩接觸到毒品,本來只要勒戒1.2個月但在法院因法官對我說話不太客氣女兒一氣之下跟法官咆哮,被當庭判到彰化輔育院將盡快2年才回來,原本跟現任先生結婚10幾年感情都很好,剛好在女兒去彰化的這段期間因為親人的關係爭吵到連房子都賣了在另找房子搬家,先生又對新女同事有好感還要逼我離婚,每1.2個月就自己一個人坐車去彰化看女兒,這些事都我一個人在處理,可能在經濟跟感情上壓力很大加上本身就有慢性病,壓力加上情緒的關係有次去彰化面會完在高鐵上突然心肌梗塞差點沒救,女兒回來前先生帶小孩已經搬出去半年,還好女兒體會到我這段時間的辛苦回來後變的比較會想,很正常工作薪水也都拿一半給我,可是女兒覺得我被先生欺負很生氣,拿了之前先生放我這的機車備份鑰匙找一個朋友把他機車騎到附近一個廟宇停放,原本只是想幫我出氣讓他焦急看他如何騎車去找別的女人,廟方人員看車停很久報警調監視器拍到我女兒騎我的車找到家裡,警察聽到我女兒說的過程還說我女兒不錯但犯法他還是要帶回去做筆錄,他會盡量把原因告訴檢察官把刑責降低 因為先生不滿我不離婚還認為是我教嗦的,所以不願撤銷告訴,開庭時是跟檢察官說他不原諒我女兒,今天收到了法院寄來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可是內容寫的犯罪事實根本完全不同,....內容寫我女兒跟我先生相處不睦,所以找了他朋友共同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還寫我女兒在警詢及本署偵查中坦承不諱,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嫌,被告與XXX就上開竊盜犯行間,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請論予共同正犯 依刑事訴訟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跟先生結婚時女兒才4歲不懂,也希望能以親生的來教養所以女兒從小都是以爸爸來稱呼,當然也不希望先生管教小孩時會有人說不是自己親生的才怎樣,所以女兒做錯事幾乎都是我在管教,我們夫妻平常少出門都在家上網,女兒從小就愛往外面跑愛玩,小孩不乖會跟大人頂嘴被罵也很正常,在家就是很普通的親子關係,兩人沒衝突根本沒相處上的不睦,到現在女兒都還是以爸爸稱呼,為什麼內容完全沒寫到我女兒的動機只是幫我出氣,而且只是把車騎到附近停放,這樣也能算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犯意聯絡嗎? 請問我們現在應該要有什麼動作來維護自己的權益,?還是要等判決下來?

沈恆 (沈律師) 104-06-26 04:00

您好!

檢察官是認定構成竊盜罪才會起訴,如果您不認為構成犯罪,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請法院開庭審理。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104-06-26 07:58

我女兒把車偷騎走是事實,該付的刑責不會逃避只盼法官能給機會對判決減輕量刑,但是收到的簡易判決處刑書寫的內容與事實有出入,我們當然也不希望因為這樣而影響到判決損失到我們自身的權益

一、    就閣下所述問題,為維護您的權益應該趕快寫答辯狀給法院作無罪答辯,並聲請法院開庭審理。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我的ID:(q6789336)即可免費通話亦或使用電郵 q102327955@yahoo.com.tw寫信與我們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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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簡易判決處刑一般不會開庭,且約一二個月就會有判決結果出來,您可以寫狀紙進去向法官陳述,並可以請求法官開庭以釐清事實,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番仔 104-06-05 15:44

台灣有一位老先生(台灣籍)過世了,他的血緣上親兄弟姊妹(中國籍)都在大陸,由於在老先生生前沒和他們辦理親屬關係證明,現在過世了有關財產繼承則需要有親屬關係證明,因此是否老先生的兄弟姊妹還可以到台灣打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嗎?進而確認他們有老先生財產繼承權。如果可以打,大概要有甚麼資料勝訴機會大,因為目前能證明他們之間親屬關係的資料都是片段的,只能靠不同資料間比對出來。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6-05 17:35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被繼承人有子女,則其在大陸的兄弟姐妹並沒有繼承權。

2、可以打確認繼承訴訟,不過因為無法作DNA鑑定,故而必須以其他證物作綜合判斷。

 

番仔 104-06-05 18:1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被繼承人有子女,則其在大陸的兄弟姐妹並沒 ... (恕刪)

 曹律師您好,他在台灣無子女,他是獨居老人,這樣是否要先打確認親子關係訴訟,還是直接打繼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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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應直接打繼承訴訟,並應提出可證明為被繼承人之兄弟姐妹之證明,而老榮民死亡後,其遺產大部分均由退輔會來管理,屆時提告應以退輔會對提告對象,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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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必須要能證明有親子關係

但要看有無其他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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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魯 104-05-30 14:04

想請問幾個問題。我是個單親媽媽,有個非婚生子女,小孩已經4歲了,小孩的爸爸知道小孩的存在,在小朋友3個月的時候已經分手,到現在完全沒有聯繫,當初報戶口時沒有填寫父親的資訊、也沒有辦過認養。

我想請問....若是若干年後

1.孩子的父親想要爭取小孩的撫養費/探視權/認養,是一定要接受嗎?

2.如果他沒有證據可以證明他養育過這個孩子,是否他提出認養/確認親子關係時,我可以拒絕嗎?若有證據,我能拒絕嗎?

3.目前在法律上他們並沒有關係,若是小孩的父親有債務問題,會牽扯到這個小孩嗎?

4.若是以後孩子的父親沒有人可以養育,想要要求這個孩子的養他的話,是否可以拒絕?

 

我只是想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跟對方切割乾淨的方法,讓這個孩子長大的時候不要負擔他父親方面任何的問題。謝謝!

小娜 104-05-04 00:46

您好~想請教律師

(一)我目前32歲,從未見過生父,從出生就是養父視如己出的撫養。因為母親完全不想談此事,所以無法確認是否有婚姻狀態,但已知的是:

1.身份證父親欄是生父的名字。

2.戶口名簿中我是「寄宿」的狀態。

3.這32年來完全未盡撫養義務(可以說是人間蒸發)

4.生父曾犯罪,為通緝犯。

雖然不知生父是生是死,但我想要跟生父在法律上斷絕所有關係,不管是撫養或者繼承,請問我該如何做?

(我希望不要有天突然被通知要撫養他,或者要負擔他的債務等等的!!我只想要對養父盡孝)

 

(二)

我的姓還是生父的姓(歐),而兩位弟弟都是從養父的姓(劉)

印象中,小時候家人為了讓我能從養父的姓,用盡各種方式找生父。

(據說那時是說 要生父先上法院拋棄親子關係,養父才能領養我,我才能改姓)

但不確定是生父不願意或是未找到人,總之就沒改成功。

 

想請問

1.我現在成年了,我可否以「未行撫養責任」的理由向法院聲請拋棄親子關係後,然後以養父行撫養責任的事由,讓養父領養我,並聲請改從養父的姓?

2.如果領養與改姓成功了,在法律上是否報稅也可以申報撫養生母+養父?

 

感謝協助!!願平安喜樂

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5-08 17:5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您的生父目前通緝未到案,則無須取得您的生父同意,可以直接向法院聲請收養許可。

2、收養後,養父就是您法律是的父親,倘若符合稅務扶養申報,就可以申報。

 

fufriday 104-04-11 22:53

請問由民事撫養求償動產暫時處分所衍生"破壞查封效力"之刑事訴訟

1.通知開偵查庭,是雙方同時到庭對質?還是單一方先後不同庭期召開?

2.對於破壞查封效力已提出照片及處分裁定內容做為證據,為何還需再召開偵查庭?作用為何?

3.從提出書狀到通知開庭已將近3個月,是否合理?一般多久才能有結果?

4.已遭查封動產查封命令被撕毀,裁定不得招租,對方依舊招租,會是怎樣的裁定結果?

另請教,如親子關係已有保護令限制保護不得騷擾,法院如何界定合理聯繫與騷擾分別?尤其是相對人以親子接觸作為合理辯護,不斷簡訊,到工作場所惡意騷擾等行徑?該如何以保護令做到實質保護?

而相對人被處以處遇計畫但全然不配合,置之不理,法院後續會有怎樣的追蹤措施?罰則?

                                                          感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4-11 23:3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偵查庭之開庭有可能分開,亦有可能一起,視檢察官之安排,偵查程序之時間約六個月左右。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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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揆諸刑法第139條實務上認為損壞、除去或污穢公務員所施之封印或查封之標示,或為違背其效力之行為,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況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刑法第16條前段亦有明定。對於遮蔽查封公告,足以使他人無法藉由該公告而知悉該房屋查封,即違背查封標示之效力之事實,理當有所認識,且有意使其發生,於法即不因其曾於行為前詢問過律師而卸免其刑責。觸犯家暴罪者,則依所犯行為相關的「刑法」論罪,至於違反保護令者,屬於公訴罪,可處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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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104-04-02 15:25

事情是這樣的

我父母已離異10多年,我父親從未?付我母親有關我們三姊弟的任何贍養費以及負擔任何養育責任

我父親已於104年1月底再婚,3月中旬一直騷擾我們,要我們改變姓氏(從母姓)。

我們已改名換姓完成,想與他脫離親子關係(因他仍有負債),正好他也說要與我們脫離親子關係,到死不再連絡。我有他親筆手寫的切結書,上面有提到他同意我們從母姓,以後也不須承擔扶養他的責任

請問我們該如何處理脫離親子關係的流程??

 

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台灣並無所謂斷絕親子關係的法令

但如果對方沒有撫養過你們

你們也不需撫養

且他的負債與你們無關

死亡後可以拋棄繼承即可

改姓這些根本不用鳥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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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彬 (阿彬律師) 104-04-02 17:45

1.依台灣的法律,血緣關係並非可輕易斷絕,故無所謂脫離親子關係訴訟

2.要達到類似效果並非沒方式,但是為了某種法律效果而特別去做那種可能你不會接受的法律行為方式(可能附帶其他法律效果),也要看個案情形適不適合

3.以前在報紙上還能看到的廣告“警告***,聲明斷絕父子關係”其實只能發洩一下,並沒有法律上脫離親子關係之效果(我是胡志彬律師0963470881)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4-02 23:38

您好,無法脫離親子關係,除非讓他人收養

若父親確實都為養育您,可於日後提起訴訟免除換減輕自己之扶養費用。

ycc 104-03-20 09:03

我一個朋友與女友同居生下一子. 女友為辦理低收入戶.所以自己給小孩子辦了非婚生子女的戶籍...我朋友負責扶養這個孩子快一年. 後因女友藉口回鄉下探訪親友離家後.就住在鄉下老家. 我朋友一直要女友帶小孩回來.女友好像想結交新對象而一去不回..朋友思念自己陪伴一年的幼兒而痛苦不已..

我朋友按月寄五千元給女友. 他才可以去看小孩幾個小時....朋友經我們的勸導.有了一切隨緣的想法..所以想請教律師

1. 朋友現在開始不寄錢給女友.如果經過10年女友變故要求彭有承認這個兒子(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請問朋友還要付這10年的扶養費嗎?

2.如果法律規定要付扶養費..可是他女友這麼惡劣自私..如何自保?

曹尚仁 (曹律師) 104-03-20 09:2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是生父,因此只需要有撫育的事實,在法律上就已經是生父,因此還是需要給付扶養費。

2、可以爭取監護權,由我方扶養子女,這樣就無須給付對方扶養費,否則依法原則上就必須給付,至多只是金額問題。

 

ycc 104-03-20 09:34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您的友人是生父,因此只需要有撫育的事實,在法 ... (恕刪)

 再請教:

因為他女友好像也知道這些法律關係. 故意搬離開朋友家.造成朋友未撫育的事實.她可以在外面另結新歡.又可以每個月有朋友的扶養費可拿. 再者.雖然對方沒工作(現由親友供吃住)小孩現在未滿2歲..也難爭回監護權

所以.請教: 我朋友現在除了爭取監護權外. 如何在金錢上爭取自己最大的權益? 比如每個月只寄3000元.他女友沒異議的話.就以此為每月約定的扶養費...?

大綿羊 104-03-09 17:39

您好:
請問一下,我與前夫離婚,兩個小孩,哥哥 11 歲弟弟 7 歲,
監護權在前夫那,探視是每個月二四禮拜,已經執行一年多了,

但最近哥哥有幾次都不來,
因為我是從台北去借他們,所以都是星期五晚上七點去接,

第一次理由因為有一陣子忘了,不過跟他談到快九點哥哥還是不來.

第二次我問哥哥,哥哥說沒有就是不想來,結果是因為想去姑姑家住,
而且一個禮拜前哥哥就計畫要去住,
但那次本來約好要帶他們去樂高展,跟幫他們兩慶生,
我家人都為他把時間排開,等待他們回來.

後來有溝通,哥哥卻說因為我偏心比較嚴格,所以不想來,
但是我有盡量做到不偏心,在我這吃東西玩遊戲去哪玩,
都盡量讓哥哥選,哥哥在爸爸那是長孫所以大家都很疼,
我家人說,可能因為在爸爸那都是大家順著他,
但是在這我是盡量兩個公平,所以哥哥就覺得比較不如意.
然後他們有時比較皮,我兩個都會唸,
但哥哥就會比較不高興,擺臭臉給我看,或對我生氣,
但弟弟就乖乖被唸,哥哥就覺得我只會唸哥哥,

第三次哥哥說想跟姑姑他們去燈會,哥哥還說"我就是不想去,你也不能怎樣."
他爸說叫我先回去,他說哥哥只是愛玩,以後就會懂了.

但我現在的感覺,哥哥似乎不太想來,請問我該怎麼辦?我還是希望哥哥可以來,
哥哥來我這時出去玩時都不錯,都很高興,
晚上睡覺前也會聊天,哥哥會講學校的事給我聽,
也會講笑話給我聽,我們也會一起做很多事,也會猜謎聊天,
哥哥在這時,我們的親子關係沒有很差,

麻煩您了,謝謝您花時間幫忙!!

吳政航 (林宗儀) 104-04-07 14:15

父母親離婚,其實多多少少會對小孩有影響,對於孩子的心理建設,雙方都有責任,沒辦法強求法院一定要讓哥哥固定時間與您相處,畢竟法院的重點在於孩子的想法,只能說,您與孩子的相處還有進步的空間,以上。

jk 104-03-01 17:19

請問一下律師假如我的小孩子現在3個月左右,我想去私人機構偷偷去做匿名DNA親子鑑定,因為我有去問過大醫院做DNA親子鑑定都需要經過母親的同意才可做,假如我去私人機構做匿名DNA親子鑑定驗出來結果如果不是我的小孩跟我沒有血緣關係,因為是匿名的我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會有侵犯隱私權的問題嗎 ,假如對方要告我告得贏嗎?我知道因為是匿名的法官一定要求我重做,但我心裡已經有底了不怕重做,只是想問這樣匿名提出的話會有什麼觸犯法律的問題嗎?副待一提我跟我老婆現在有婚姻關係是夫妻

您好:

1.因為我國規定之合法檢驗機構不能做匿名親子鑑定,匿名親子鑑定僅能在私人機進行,但檢驗結果錯誤率高,且鑑定報告未依法律程序,不具法律證明效力,若要當成訴訟證據,必須要重新檢驗。

2.若檢體採集者未經本人同意而採集人體組織送交DNA鑑定,當然構成侵害隱私,而執行鑑定的機構亦參與侵害隱私,根據民法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您及鑑定機構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咨詢。

 

jk 104-03-01 20:38
回覆 謝憲愷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律師 我是小孩子的父親我有權利知道這個小孩是不是跟我有血緣關係這小孩才3個月還沒滿18歲也構成侵害這小孩的隱私嗎,還是說侵害到母親的隱私權 假如這樣的話如何向法院提出要驗小孩的DNA親子鑑定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私人機構驗出來確實非有親子關係,則您可以向法院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並在訴訟中請求法院再做一次DNA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3-01 22: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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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4-03-01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委任律師至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

Tina 104-02-23 22:44

我男朋友從小在育幼院長大,從來沒有跟父母生活過

他的母親因為精神疾病,所以長期住在療養院

現在他出社會開始工作

要負擔她母親所有的醫療,療養院的費用

他微薄的薪水根本沒有辦法負擔這麼龐大的費用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

像是脫離親子關係之類的

不能脫離親子關係,但可向法院聲請確認減輕或免除扶養義務,就可達到目的,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紫凝 104-02-16 07:03

我原本在懷孕8個月的時候要跟男友去辦公證,但後來結婚條件沒跟他爸媽談攏(聘金細節那些),

所以分手了,也沒公證..

上個月小孩出生了,前陣子剛報完戶口,讓他跟我姓

但昨天小孩的爸爸傳簡訊給我說要跟我爭小孩的監護權

想請問未婚生子而又已經先讓孩子跟我姓的情形下,生父想爭監護權爭的到嗎?

如果他要求確認親子關係認領,我一定要答應嗎?

確認親子關係確定他是生父的話,那他就又有權力跟我爭小孩了是嗎?

我不想讓孩子給他..也不想讓他看小孩,有辦法嗎?

我一定要先弄清楚,因為到時候要請律師,請各位麻煩幫我解答,有機會也會請各位律師幫忙謝謝

鍾孟杰 (鍾律師) 104-02-16 09:13

1. 非婚生子女的生父須要有認領的意思表示或是對子女有撫育的行為而是為認領,才會產生法律上作為一個父親應有的權利義務(基本上都是義務),也才會有監護權爭執的問題。

2.只要是生父(有血緣關係),就可為認領的意思表示,甚至只要有對子女撫育(如支付給子女生活費等)也可視為認領,到時法律會直接視為婚生子女,無庸再起訴主張。

3. 而非婚生子女認領後的監護權爭議準用離婚的規定,先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則可向法院起訴爭取自己的監護權。不過,上述情形,有取得監護權的一方是沒有辦法完全禁止無監護權的一方探視。

一、鍾律師講得好。

二、監護權的官司重點就是小孩跟著誰比較幸福,所以你可以開始搜集一些小孩跟著你很幸福的證據了…拍一些母子照…全家團圓照之類的…慢慢搜集有利於你的證據

三、有的人會搜集對方不適合監護的證據。但比例上來說,搜集小孩跟著你比較幸福的證據要多一些,畢竟到了法院抽象標準是「未成年最大利益」。

以上,加油!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95號25樓之1,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附近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16 23: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基於幼年從母之原則,您又為未成年子女之主要照顧者,由您繼續行使監護權之機會較高,又何方較適任未成年子女監護權,法院亦會委由社工團體漸入訪談,惟即使由您繼續行使監護權,對方亦可行使探視權,但您可向對方請求撫養費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2-16 23:48

您好,法院在判斷監護權之歸屬時,會參考社工作成之訪視報告,以對子女最佳利益為最大之考量,並不會僅單純就夫妻雙方間之經濟能力做考量。再者,若孩子從小都是由您照顧,基於法院通常不欲變動小朋友之現況,這點對您有利。

104-02-03 16:45

我跟前夫離婚後~沒多久交了男朋友~後來也懷孕

小孩子報戶口父親欄是登記我前父的名字<目前蹲在監獄裡>

我想問這樣我能申請親子關係無效嗎?

我要準備些什麼資料?

 

陳錦昇 (陳律師) 104-02-03 16:59

向法院提出否認生父的訴訟。可以先去做DNA鑑定

104-02-03 17:53
回覆 陳律師 的發言內容:

向法院提出否認生父的訴訟。可以先去做DNA鑑定

前夫目前蹲在監獄裡

除了驗DNA就沒有別的方法了嗎?

 

一、我幫你查了一下否認子女訴訟之前其他人起訴後法院的判決案例:初步結論:[一]即使是在監服刑也有人送鑑定的。也就是說這沒有鑑定的困難。[二] 但是鑑定需要費用,而且費用不少。[三] 我至少查了三個判決是沒有鑑定,還是得到勝訴判決。主要依據是受胎期間法律上推定之父人在監獄而且坦承他不是生父,所以法官相信法律上推定之父不會是小孩的生父。

二、提告有時間限制,需於知悉後二年內提告

三、以上,希望有幫到你,加油!加油!加油!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

房佑璟 (房律師) 104-02-03 22:5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但您亦有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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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蘇文斌律師回答

您好        

你要向法院提起否認親子關係之訴

然後再讓生父認領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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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2-04 17:21

 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為什麼?

我前夫不告我~我ㄝ有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我前夫ㄝ知道我後來有交男朋友

ㄝ知道我懷孕了~孩子不是他的

這樣我有可能涉及妨害家庭之犯罪

104-02-02 07:43

事情是這樣的~我的爺爺去年底過世了,奶奶以前也過世了,他們一共生了五個子女,現在要辦理遺產過戶,但是其中一個小姑拒絕拿出他的印章來辦理過戶,就說這是我們家的事情,他不管!!  

問題是如果少了他的簽名或印章,土地房子就會過戶不了,淪落到被法拍!!  

那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不需要他的簽名或蓋章,完成過戶

脫離親子關係?  還是要民事訴訟?  任何方法都行? 現階段只希望不要因為他一個人而把祖先的家也法拍了 >"<

沈恆 (沈律師) 104-02-02 07:57

您好!

可以先辦理繼承登記成全體公同共有,任一繼承人辦理即可,不會不能過戶;之後若無法協議分割,則需提起分割遺產訴訟

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可起訴請求分割遺產,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公理律師事務所回覆您的問題:
1.就遺產繼承登記土地登記規則第33條及第120條規定:「申請土地權利變更登記
應於權利變更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繼承登記得自繼承開始之日起六個月內為之。」、
繼承人為二人以上,部分繼承人因故不能會同其他繼承人共同申請繼承登記時,
得由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登記
其經繼承人全體同意者,得申請為分別共有登記登記機關於登記完畢後,應將登記
結果通知他繼承人。」。
2.而遺產贈與稅法第8條及第41-1條則規定:「遺產稅未繳清前,不得分割遺產
交付遺贈或辦理移轉登記。」、「繼承人為二人以上時,經部分繼承人按其法定應繼分
繳納部分遺產稅款、罰鍰及加徵之滯納金、利息後,為辦理動產之公同共有繼承登記
得申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同意移轉證明書;該登記為公同共有動產,在全部應納款項
未繳清前,不得辦理遺產分割登記或就公同共有動產權利為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登記。」
3.為保障繼承人的權益,以上回覆若尚有未盡事宜之處,歡迎直撥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
0982-100565或電子信箱q102327955@yahoo.com.tw與我們聯繫,本所就歷年專業
經辦「繼承遺產」之實務經驗提供給您參酌。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您好        

過戶與否跟法拍並無關係

如果是爺爺債務的話

就算過戶其他人也會負擔這債務

你們可以先登記公同共有

然後再提出分割訴訟即可

 

 

歡迎來信詢問或到網站留言(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蘇律師回答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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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 104-01-07 15:50

我想問問, 如何申請親子關係不存在??
我目前的身份是單親媽媽, 小孩現在四歲, 
因前夫沒主動給過小孩生活費, 法扣也扣不到他, 加上他也去驗DNA, (只是為了檢驗說明小孩不是他的), 現在我想申請親子關係不存在, 不想小孩生父是寫前夫的名字, 我要怎麼做呢??

向法院提起否認婚生訴訟,但要注意期限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4-01-07 17:14

除非小孩確實非你前夫所生,

不然你要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是不會成立的,

父子關係是一輩子的,除非你的小孩被他人收養

 

顏寧 (顏寧律師) 104-01-07 21:3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孩子與父親間有真實血緣關係,則無法利用否認親子關係之訴排除父子間之關係,除非藉由他人之收養,才可以暫時中止父子間之法律關係。

南瓜 104-04-06 20:51

就是因為從離婚後, 完全不理, 且到底說我的是非....也沒給繕養費..
加上離婚前, 前夫不知用什麼方式, 去驗了DNA說孩子不是他的
(他的家人也將正本交給我 )

魷魚 103-12-15 16:04

父親一直懷疑後母所生的小孩並非他自己親身的小孩,但是由於暫時不敢去面對這件事情,也礙於後母的淫威下一直不敢去求證 , 所以想要等到臨終前再做進一步的處理. 我有稍微查過只有當事人才可以提起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的訴訟,但是若是臨終前留下委任書,要求我在他身後去做DNA鑑定,如確認無血緣關係即取消其繼承權,不知道此種作法在法律上是否可行 ?

馬偉涵 (malaw) 103-12-15 17:52

您好:

婚姻關係中受胎之婚生子女身分,其否認子女之訴屬一身專屬之訴訟權利行使,除非生前已合法起訴,才能由繼承人承受訴訟,至於生前委託死後提起,皆屬違法。確認親子關係存否之訴,在無婚生推定之情形,例如非婚生子女有認領無效,或收養無效之情形,始得合法提出。

參考:民法第1063條、釋字第587號(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lt.aspx?p=A&k1=%E6%B0%91%E6%B3%95&t=E1F1A1&TPage=1)

 

結論:父親生前未提出否認子女之訴,該婚生子女身分即告確定,法律上並無任何得爭執空間,如其他子女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之訴,將遭法院以起訴不合法(欠缺確認利益)裁定駁回。

Shee 103-12-13 14:13

我目前懷孕,男友是美國籍,但他不想負責,而且恐嚇我因為我是台灣人所以美國法院不會受理任何我提出的訴訟或申請,但我有憂鬱症和恐慌症,因此醫生判定我不適合擔任撫養小孩的角色,請問我是否能向美國法院提出確立男友和小孩的親子關係,確認後再提出訴訟強制他擔任監護和撫養的角色直到我病情好轉?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2-13 17:03

您好,亦可於台灣法院提告要求對方認領並給付扶養費用。

房佑璟 (房律師) 103-12-13 17: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您男朋也目前在台灣,可於台灣之法院對其提起似送請求認領撫養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Shee 103-12-13 20:15

 您好,他人現在住在美國,我可照我上述的那樣提出嗎?

鄭瑞崙 (鄭律師) 103-12-15 09:42
您好
依家事事件法第61條規定
親子關係事件,專屬下列法院管轄:
一、子女或養子女住所地之法院。
二、父、母、養父或養母住所地之法院。
前項事件,有未成年子女或養子女被告時,由其住所地之法院專屬管轄。
67條第1項規定

法律所定親子或收養關係有爭執,而有即受確認判決之法律上利益者,得提起確認親子或收養關係存在或不存在之訴。

因此有關確認親子關係訴訟係為專屬管轄

你未來即將出生小孩住所地法院就有管轄權了

可以在住所地法院提出請求

雖然生父住在美國

但還是可以在台灣的法院提告

並就確定之判決聲請美國法院認可即可

不需要跑去美國提告

因為訴訟耗時耗力加上在美提出訴訟費用驚人

提供您建議

阿凱 103-11-11 16:25

我是一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從小跟著媽媽

現在成年出了社會…有個問題困擾著我…我的父親

開始跟我索取生活費一開始我覺得基於是他兒子我給他可是越來越誇張…三不五時跟我要酒錢跟生活費我的父親長期酗酒…現在住在類似療養的精神病院

我真的快不堪其擾…我的母親得知我父親這樣對我

很生氣跟我說他又沒養過你!憑什麼這樣要求你

我也覺得媽媽說的對…現在為了父親三不五時要錢跟他喝醉酒的爛攤子我真的很煩惱

為了他能領低收入戶害的我只能打零工

想請問一下我能斷絕親子關係嗎?我一定要養育我父親嗎?

可向法院提起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之訴,如勝訴即可免除扶養,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顏寧 (顏寧律師) 103-11-11 17:27

您好,您可蒐集爸爸在您未成年時,都未對您盡到照顧責任證據(亦可請媽媽作證),再向法院確認扶養義務不存在,以免除或減輕扶養責任。 

林智群 (klaw) 103-11-11 18:42

你父親沒有撫養過你的話,是可以請求免除或減輕撫養義務的

建議主動提起確認撫養義務不存在訴訟,

如果法院判你不用撫養,就可以免除撫養義務 

小菁 103-10-22 18:30

律師你好

想請教一下,我弟老婆把小孩抱回娘家不給探視小孩,完全剝奪爸爸的親子關係,而且提出離婚,我想請問一下我們能採取什麼法律行動把小孩抱回來呢??還有想請教一下要提出離婚訴訟該準備什麼資料或是証據呢??以及該如何打監護權官司呢??謝謝律師解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可以向法院聲請離婚及暫時處分,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便進行案件規劃,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米蕥 103-10-03 20:48

我今年19歲,媽媽已過世

身分證上的父欄不是我親生父親

媽媽沒有跟他離婚 當初家暴媽媽,媽媽逃出來

媽媽要離婚跟我的親生父親結婚對方說要100萬不然不肯離婚

所以到現在他們還沒離婚

想要把監護權改到姊姊名下或我親生父親下可以嗎?

我們從沒見過面,我只知道她叫甚麼名子

對方應該也知道我的存在

之前有問可以驗DNA然後鑑定親子關係

我家很窮沒有錢可以驗DNA

請問還有什麼辦法可以解決嗎?

或者有辦法把我身分證上的父欄變 ------ 這樣嗎?

若要否認身分證上父親,須依民法第1063條第2項,向法院提起否認生父之訴。待上開訴訟勝訴後,再請生父認領,否則您母親歿,監護權依法屬於身分證上父親,不可由令姐或生父取得監護權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或子女自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

 

謹依您提出之訊息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31-306795、E-MAIL:polarislawfirm@gmail.com 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峰 103-09-25 15:17

事情說來複雜大致上就是,法律上的父親是我的親生父親,母親是我親生父親的親妹妹,也就是我的姑姑,身份證上父親欄位空白(父親已經往生了,往生前法官把我判給姑姑,因為父親偽照文書的案子),母親欄位實際上是姑姑(親生父親的親妹妹),當時還小,聽律師說等我滿20歲就可以跟我姑姑脫離親子關係,認我的親生母親。從小到大也都是我的親生母親扶養我長大,但我們在法律上不是親子關係。請問我現在已經26歲了,我該怎麼做才能認我的親生母親。謝謝。

 您好:

您可以向姑姑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訟

並同時向生母提出確認親子關係存在之訴訟

不過應注意聲請時如何說明知悉此事實之時點

本所有辦理此類型事件之經驗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辦理案件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王明 103-09-16 05:41

我媽媽在懷我的以後跟其他人結婚

所以在我身份證上的父親並非我生夫(但當初登記的時候是使用生夫的身份) 現已離婚

而我生父另有家庭 生父的老婆也知道我的存在 

一直以來我生父都有在金錢上支援撫養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有辦法把身份證上的父親欄位改回我生父嗎 會不會有什麼法律責任 或是我在法律上的名義永遠只能是當初我媽媽結婚的對象 我已成年也已經知道他非我生父超過兩年以上

____________

謝謝各位的回答 但還是有些不懂的地方

我已經超過20歲了 也一直沒有去提出否認親子關係

所以在法律上我媽媽的前夫認定是我父親已經變成無法改變的事實?若需改變是要走複雜的法律程序嗎?

 

有沒有簡單化的辦法 (我媽媽的前夫與我生父的想法是一致的 都希望我認祖規宗) 這樣在處理的程序上會比較簡單嗎

為了維護自身權益,建議你提供更詳實資料與具有專業的律師洽詢,讓律師為你做最有力的策劃。客戶諮詢專線:0937-182-635 *E-mail:k8883888@gmail.com *Line ID:k8883

沈恆 (沈律師) 103-09-16 08:34

您好!因懷孕結婚前,若不符合婚生推定原則,可以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再由生父認領。以上若有未盡之處,歡迎來信或來電詳細討論。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需在成年後二年內提起否認之訴,否則即會維持現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原則上如前面幾位大律師所述

本所並有辦理過類似您情況之經驗

您可能還是有機會可以解決此身分上之問題

如您有委任律師協助之需求

歡迎於上班時間致電本所洽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9-16 19:2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據您的意思,報戶口時的生父為您真實之生父,僅係身分證上之父親為媽媽再嫁之先生?若是如此之情形,您應係非受婚生推定所生之子女,故可將相關資料備齊,向戶政機關要求改正。惟若非上述之情形,您須於知悉後兩年內提起婚生否認之訴,並不限須成年後兩年內提起(成年後兩年內提起之規定乃係適用於未成年時知悉之情形)。

參考法條: 

民法第1063條:

 
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前項推定,夫妻之一方或子女能證明子女非為婚生子女者,得提起否認之
訴。
前項否認之訴,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子女自知悉其
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二年內為之。但子女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
後二年內為之。
吳小姐 103-08-13 13:12

律師您好:

因為母親有遺產繼承糾紛

已經有相當多年的時間都沒解決好

(母親是要繼承我外公遺產而產生糾紛)

擔心自己將來也捲入繼承糾紛

想跟法院申請斷絕母女親子關係的話

是否可以產生法律效應

讓身為子女的我不再捲入繼承問題裡?

法律繼承的第一順位是我母親 ,我跟父親是第二順位

(P.S 家裡面我爸還健在, 我是獨生女,斷絕母女關係後,父親那邊也需要

斷絕父女關係嗎? 謝謝)

 

 1.如果是父母子女關係  血緣上的關係就無法斷絕   2.但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如果你讓其他人養收  就可能會處於暫停的狀態   所以你可以考慮這方式處理   3.或是如果祖父或是母親確實有債務  將來記得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4.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 jingyau1225@gmail.com 來信詢問,也歡迎參閱網頁資訊http://chang-law.com.tw/index.php 亦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

林智群 (klaw) 103-08-13 14:07

 母子關係無法斷絕,如果你覺得困擾,萬一你母親去世再去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吳小姐 103-08-13 14:12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母子關係無法斷絕,如果你覺得困擾,萬一你母親去世再去辦理拋棄繼承即可

感謝律師回覆

如果真的找人領養的話,

法律上真的能產生跟原來血親關係的斷絕嗎?

謝謝您

YAYA 103-08-04 17:38

您好,

我在這一年才得知我是非親生子女(但我已成年今年27歲),請問我做完親子鑑定後可以直接到戶政申請親子關係終止嗎?另外,我的父親(我指的父親是目前戶口上所登記的並不是親生父親),他因為行動不便及年老目前安置在安養中心,如果我做了親子關係終止,那我還需要負責他之後的費用或是任何事嗎?意思是說,如果安養院找上我,我會構成遺棄罪嗎?還是只要我終止親子關係就可以免責了呢?(因為他以前並沒有負起養育我的責任,但因為戶口上我還是他的女兒(他本身並無其他子女),所以現在有關他的所有事情都會來找我,後來又得知自己並非親生子女,所以一直有事找上門真的覺得很困擾)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登記

而如確認您並非其子女後,且亦無家長家屬關係,則法律上即無扶養非父親之人之義務

以上意見,敬供卓參

林家慶律師

 

YAYA 103-08-04 18:07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您依法需提起否認父女關係訴訟並確定後方能請戶政事務所為變更 ... (恕刪)

您好,

那請問要如何提起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呢?需要有哪些資料?謝謝!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YAYA 103-08-04 18:22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可以先準備戶籍謄本、證人證據資料,再向法院具狀聲請... (恕刪)

一定要有證人嗎?可以用DNA的鑑定報告就行了嗎?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YAYA 103-08-04 18:34
回覆 林家慶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YAYA 的發言內容:
如果有DNA鑑定報告當然可以引用,一般都是在法院訴訟階段才向法院聲請鑑定DNA

您好,

因為現在民間有很多DNA鑑定的公司,所以想說可以的話我可以先自行找民間的DNA公司先做親子鑑定,請問自行找民間的DNA鑑定公司,法院會不認可其資料的公正性嗎?

另外,想再進一步詢問,去法院作否認父女關係的訴訟,是我本人直接去法院申請就好了嗎?我戶口登記的父親需要出庭嗎?因為他行動不便加上小腦萎縮,喪失語言及自理的能力.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卻提起本件否認之訴,應以父親為被告,若您擔心自行找民間之檢驗所之證據力,建議您可以在訴訟程序中再請法院指定鑑定,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8-04 22: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蒐集資料向法院提起婚生否認之訴。又若法院判決確定後。您即可免除對其之扶養義務。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

 

 

您好

戶政是無法處理這些問題

你必須要向法院提出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之訴

只要法院判決確定

那麼你對該人即無任何法律上義務

但在判決確定前仍有義務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結合會計師、動產估價師、地政士等專業人士一起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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