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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英 102-12-11 22:31

有看幾則律師的回答,

我想請問ㄧ下如果要和生母斷絕母子關係

真的只要被另一個人收養就可以嗎?

這樣對生母還義務撫養嗎?

如果這樣可行,需要什麼程序

蔡律師 (所長) 102-12-12 00:05
回覆 阿英 的發言內容:

有看幾則律師的回答,

我想請問ㄧ下如果要和生母斷絕母子關係

真 ... (恕刪)

現在收養要看年齡決定程序。建議您面談。

詳細可至本所網頁留言諮詢。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12 08: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79條規定: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有無效、得撤銷之原因或違反其他法律規定者,法院應不予認可。次依民法第1076條之1 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而拒絕同意。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再依民法第1073條規定: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但夫妻共同收養時,夫妻之一方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而他方僅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亦得收養。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和民法第1079條之2規定:被收養者為成年人而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應不予收養之認可:一、意圖以收養免除法定義務。二、依其情形,足認收養於其本生父母不利。三、有其他重大事由,足認違反收養目的。是此,若您為成年欲被收養,尚須經法院判斷是否欲免除扶養義務而為之收養,且尚須經生父母同意,還有年齡之限制及法院之同意。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12-12 18:23

 是的,被收養就可以切斷與生母的關係,

不過成年人被收養的要件比較嚴格,要爭取法院裁定建議委請律師辦理

阿英 102-12-12 23:41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是的,被收養就可以切斷與生母的關係,

不過成年人被收養的要件比較嚴 ... (恕刪)

那麼是不是被收養之後對生母就無撫養義務了,如果是,我們現在應該怎麼做?法院通過機率高嗎,

會不會到最後反被生母告,如果告,我們有罪嗎?

XiANG 102-12-03 19:13

與老婆共同收養某甲為養女
若日後離婚
並於離婚協議書上聲明監護權歸女方所有
其所收養的某甲
當本人百年之後
不論是否再娶
有否婚生子女或再收養
某甲是否擁有應繼承權利

或相關法律規範為何

若某甲仍擁有應繼承
有何方式可使某甲喪失其繼承權呢
以上

本件依您述情形還是得終止收養才能結束二人之間的法律親子關係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4 11: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80條規定,養父母與養子女之關係,得由雙方合意終止之。
前項終止,應以書面為之。養子女未成年人者,並應向法院聲請認可。法院依前項規定為認可時,應依養子女最佳利益為之。養子女未成年人者,終止收養自法院認可裁定確定時發生效力。養子女未滿七歲者,其終止收養關係之意思表示,由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為之。
子女為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者,其終止收養關係,應得收養終止後為其法定代理人之人之同意。夫妻共同收養子女者,其合意終止收養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單獨終止:一、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二、夫妻之一方於收養死亡。三、夫妻離婚。夫妻之一方依前項但書規定單獨終止收養者,其效力不及於他方。您必須終止與該名子女收養契約,否則他對您仍享有繼承權。歡迎您攜帶相關卷證資料,到所洽談,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民法第1077條第1項之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故合法收養後,養子女法律上取得養父母的「婚生子女」的身份;也就是說養子女法律上的地位原則上跟一般婚生子女乃係完全相同的,養子女法律上是養父母的「直系血親卑親屬」。從而針對繼承關係而言,養子女與養父母互有繼承權,而養子女繼承權順序及應繼分與婚生子女相同。另參照大法官釋字70號解釋之進一步闡述,養子女之婚生子女、養子女之養子女以及婚生子女的養子女,依法均得代位繼承

民法第1077條
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
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於收養關係存續中停止之。但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他方與其子女之權利義務,不因收養而受影響。
收養收養子女後,與養子女之本生父或母結婚時,養子女回復與本生父或母及其親屬間之權利義務。但第三人已取得之權利,不受影響。
子女收養認可時已有直系血親卑親屬者,收養之效力僅及於其未成年且未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但收養認可前,其已成年或已結婚直系血親卑親屬表示同意者,不在此限。
前項同意,準用第一千零七十六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麗 102-12-01 23:00

律師您好,本人與父母及兄弟姐妹無血緣關係,當時父母並未透過合法的收養程序直接報戶口,而今我已成年,是否可透過當年收養程序不合法之訴斷絕親屬關係?(即斷絕身份證上父母欄位及兄弟姐妹間之所有法定權利義務(如繼承權及生病時之醫療決定權等))

可以嘗試提確認親子關係不存在訴訟,如有其他問題,再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02 16:4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可透過確認收養不成立,不過,如此您將回復與本生父母之親子關係。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所諮詢,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羊咩咩 102-11-28 16:44
請問我要收養先生的孩子一定要生母同意嗎?她若不同意我是否就無法辦成收養手續? 孩子的生母目前已另組家庭生子,但從來卻沒負擔過一毛孩子的扶養費用(離婚無協議),請問是否可追討?謝謝~
1.民法1076-1條是規定子女收養應得父母同意 除非父母一方對於子女有未盡保護教養子女之義務或是事實上不能為同意之 情形 始例外不須得父母同意 2.如果對方沒有扶養事實 以及對方也有另組家庭打算 法院還是可能准許收養 但要看具體個案你如何提出事證讓法官審酌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1-29 15:1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依民法第1076之1條規定:子女收養時,應得其父母之同意。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父母之一方或雙方對子女未盡保護教養義務或有其他顯然不利子女
    情事而拒絕同意。
二、父母之一方或雙方事實上不能為意思表示。
前項同意應作成書面並經公證。但已向法院聲請收養認可者,得以言詞向
法院表示並記明筆錄代之。
第一項之同意,不得附條件或期限。

是此,依第1076條之1本文規定,是應取得其生母同意。但若生母有顯然不利子女之情事拒絕同意時,亦可不應生母同意,而由法院准許收養。您即須於訴訟中主張目前生母對該名小孩不聞不問,另組家庭,亦未負擔扶養費,而均由您照顧該名子女等。

若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XiANG 102-11-21 19:50

請教關於兩岸關係的法律問題
在大陸方面
已申請收養某甲為養子
亦取得相關公證
若台灣這邊
台灣法院未取得認可
身為中華民國國民
若日後生故
大陸那個收子
可否擁有繼承或其他權益

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22 10:03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我國就收養制度是採取認可制的,倘若未經法院認可,收養關係的相關權益都無法保障。

2、又有關外國人收養,並需符合該國的收養規定,並經中華民國法院認可,使生效力。

ivy 102-11-20 15:37
岳父原有兩段婚姻,其第一段婚姻育有三子一女,在第二段婚姻收養岳母前一段婚姻的一子一女,並生下我老婆為老么。原本他的長子之前並無來往,但約在九年前,因故與岳母離婚,獨自住在鄉間農舍後,自後也因而利用各種機會回岳父家,而我也才知道岳父還有第一段婚姻的四名婚生子女。由於岳父本有佃農身分,而長子數次要求岳父將佃農身分移轉給他,但岳父擔心因失去農民身分而失去老農津貼等,也因第一段婚姻並非平和結束,擔心其長子日後不願負擔其生活,故期間也不同意而發生幾次爭執。 約四年前,因即將換租約,地主與岳父商量願以現金補償方式,終止租約,最後岳父同意以現金250萬元及生前不收回居住的農舍為條件,與地主達成協議。然而岳父擔心其長子因喪失佃農繼承權,深怕遭報復,也怕長子聯合其他子女佔有其現金,加上老婆自岳母搬離後,幾乎每天送餐、載他看醫生、繳納各項單據等;即便懷孕大腹便便仍至於生產後,也帶著幼子前往探視,亦復如此。 故岳父與地主辦理前述書面協議、手續與取得現金補償時,皆為老婆會同前往。此外,老婆第一段婚姻所生女兒,因顧忌其前夫家族反應,迄今與我並無收養關係,但也自幼撫養至今,形同親生父女。故自結婚後,岳父不時以金錢或物品贈予或補貼,包含現住房子之部份頭期款約40萬等。 岳父長子獲知其岳父與地主達成協議後,隨即至岳父住處搬走其所有物品,之後便不再探視聯繫。而後岳父將地主補償金交付老婆,並囑咐其中240萬贈予其孫女,作為日後嫁妝等運用,並共同前往銀行存入孫女帳戶(時為小學生)。同時,將其存摺、印鑑等物,交付老婆保管,而老婆仍繼續照料日常生活,並有幾次應岳父要求,返還部分金額,或至農會提領岳父戶口內現金。然而,隨著年齡遞增,岳父記憶已不復如前清晰,加上兩次小中風與糖尿病,幾次暈倒於屋中,或自行亂服成藥或服錯藥物等,最後只得請岳父好友一起勸說住進安養中心。 前稱現金贈予行為雖無任何書面約定事項,而岳父約三年前住進安養中心後,概由老婆自獲贈資金內與代管岳父戶頭內(因每月有老農年金撥付)支付各項費用,包含其安養中心費用2萬、零用金、醫藥費計程車資、營養品等,每月少則2.5萬,或多至3萬元。此外,由當中受贈資金內支付現住房子貸款一百萬本金等。 遲至最近一年,扣除掉前述支出與費用後,老婆衡量所剩不多,擔心最終無法支應安養費用,是故老婆幾次商請岳父僅量節省不必要請客支出、自費看醫生,或避免與安養中心同住老人發生糾紛等未果,亦使老婆身心承受極大壓力,雖尋求心理專科醫生看診,仍然無法紓解,也致使家庭氣氛因財務支出而緊張。 直到101年7月,岳父在安養中心協助下,外出將原本交付老婆應用支付的其帳戶存摺予以作廢,並將戶頭金額提領若干金額並交由安養中心老闆保管,至此,老婆已無法忍受,只得商請安養中心先行扣除保管金額,而其老闆也允諾減收1000元為1.9萬元。 1、 前述岳父贈予孫女行為並無任何書面表示,而孫女因未成年,老婆為其監護人應用其資金於在法律主張為贈予上有無瑕疵,或需注意事項? 2、 老婆自岳母離家後獨居,乃至於搬進安養中心,至上個月約9年時間,綜合岳父帳戶與我們家計帳戶,支付岳父各項費用,目前其戶頭每月老農津貼7000元,扣除安養中心費用(1.9萬)與零用錢(2000元),至少需1.4萬,而目前岳父次子、長女及仍有收養關係的姊姊偶有探望,但無任何共同支應安養費用行為;倘若最終無法獨力負擔,可否讓安養中心依法向所有子女催告,或讓社會局介入處理? 3、 岳父因終止租約害怕其長子報復,故將存摺與提款卡等,交予老婆保管,由於政府每月撥付該帳戶老農津貼,故每三個月提領2萬元以支應岳父需求,而上個月已將託付保管存摺與提款卡作廢另重新辦理,是否可視為終止委任,目前已返還作廢存摺與提款卡等? 因為我們在今年12月付完安養中心的費用後,實際上已後繼無力,是否我們在付完12月後,就明確跟安養中心說無力再付錢,讓他們向社會局通報?但有以下幾點情形,請您斟酌是否會單對我老婆一方不利,如被控刑法上的惡意遺棄? 1.當初送安養中心的契約,因無其他子女願意到場處理,所以是書面契約是我老婆簽字,倘若社會局或安養中心追訴,會不會特別不利,或成唯一的相對人。 2.因為我老婆負責支付安養中心費用,故留有匯款單據或轉帳資料。只是明年起,再也付不出全額的費用,那是否我們需要以子女平均負擔後的金額如3,000元,逕支付給安養中心,以表示撫養善意。 3.岳父其他子女(含養子女),除我老婆的同母姐姐有聯繫外,其餘鮮無聯絡,所以我們也不清楚其他人的年籍資料,而我問過社會局,他們說他們只會先聯絡可以找到的人,所以是否到最後還是我們獨自負擔。 4.據我所知,岳父長子 次子等不僅為企業老闆,且皆任某縣運輸產業公會理事長,顯示其經濟狀況遠較我們富裕,而我們只想讓岳父得以在安養中心度過餘年,故僅希望之後平均分攤,而不是要求其他撫養義務人,返還過去支付費用。 5.我最近幾週曾單獨去安養中心探視岳父一次,知道他身體還算康健。但我也提及我們經濟不好,希望他能跟偶有探視的次子聯繫,希望能聯合負擔安養費用,但岳父以次子有「兩個老婆家庭」負擔很重,予以拒絕,然而之後他就不停打電話到我家與手機,甚至半夜口出恫嚇,說我老婆不孝,要叫人查封我們財產。然而,岳父也僅會對我老婆言語恫嚇,卻並不會如此對其他偶爾探視子女,故對老婆造成很大心理創傷,只得設定為拒接電話,更遑論接回奉養共同居住的可能。因此,也曾告知安養中心,如有重要狀況,請先聯繫我老婆的姐姐,再由她聯絡我老婆。 6.我們曾錄下約今年8月間去探視他時的談話,有提及他是贈與孫女的內容,是否可屆時成為贈與之佐證?但不是在他授意情形下。 7.從安養中心提報社會局至訴訟定讞期間,在何階段或情形下,我們財產是否會面臨假扣押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建議您們先將您為父親所支出的費用,均逐一保留單據,將來可向其他扶養人請求該部分的扶養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XiANG 102-11-18 18:43

本人上個月到法院提出收養申請
日前法院寄出補正通知函
其中提到需提供:出養同意書
我在申請時提出一堆相關證明文件,其中亦包括「送養同意書」,此與出養同意書是否相同?
若欲以「陳述書」方式表達,該如何書寫?送養同意書中,包含送養人情況與被收養人情況等。
還請熟悉法律文件的前輩予以指正

以上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1-19 16: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所謂出養同意書,一般而言係指養子女之生父、生母願意將其子女由他人收養,倘若您所檢附的送養同意書所載文義相同,則文件就算備齊,倘若不相同則需再為補正。

2、補正只需記載案號、股別,並簡述補正出養同意書即可。

小比 102-11-05 10:01

律師您好 想請問若是夫妻離婚監護權在父親那,但父親將兒子給人收養,從離婚後夫妻仍有保持聯絡,卻在親父母領養同意書上寫上母不詳,那麼母親是否有權可以將兒子的監護養育權申請給自己?

收養時,母親有同意嗎?牽涉收養效力問題,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林智群 (klaw) 102-11-05 18:48

 即便監護權在父親,給人收養時還是需要母親同意吧,你可以以此為由聲請改定監護

小社工 102-10-23 18:31

1.案母已經死亡,案主滿15歲,案繼父扶養案主十餘年,如今無法收養

2.案主生父未盡扶養義務卻想在案母死亡後主張要監護權,並監持要執行交付。

3.案母生前留下大批債務,案主生父目前主張案主不得拋棄繼承

請問,已經開過一次家事法庭,接下來會進行調解的部份,我想若依兒童權益為最佳考量,無業的生父帶走案主的機會並不大,但若生父要行始監護權,是否就得負擔起扶養費的部份,再來我想請問的是,若案主生父主張要監護權,那繼父是否還可以申請改定監護權的部份(改定監護權何時可以申請)。另外我想請問若生父於協調庭前一直不願意答應案主拋棄繼承的部分,將來這些債務是否會待案主20歲之後就得來負責,但案主一再表示想拋棄.......請幫忙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12:4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轉知案主繼父可以一同爭取監護權,因為倘若父母均不適任、法院還是可以酌定其他適合人選(包含繼父)。

2、倘若要改定,並沒有一定的時間,只要原監護權人不適任,均可請求改定。

3、有關拋棄繼承部分,因為案主生父此舉顯然不利益於案主,因此縱使其取得監護權後,亦可以就這個行為聲請法院選任特別代理人處理拋棄繼承事宜,然時間可能超過拋繼繼承之三個月期限,因此本文建議應於本案中一併幫小朋友提出拋棄繼承請求,由法官決定。

102-10-18 23:59

我的生父在小時後即與母親離婚,後來便離家不知去向,之後即從未照顧過我。我的母親後來再婚,繼父一直以來都很照顧我,直到現在我成家立業。近日突然想到我的生父與繼父問題。

一 .來擔心生父不知去向,也不知人在哪裡,但未來會不會突然有繼承負債的問題?

二.來是繼父年紀也漸長,擔憂未來我跟他不具法律親屬關係,未來在照顧上會不會有什麼問題?因為繼父年紀比母親小,所以必須先有這個考量。
三.我查過網路資料,似乎民法有規定收養他方子女,必須大於被收養人16歲。很不巧的是,我繼父只大於我15 歲,母親是大我20歲以上,可是這樣是不是就真的沒辦法辦理收養了??從國中開始我就是跟母親和繼父一起生活,生父從國小後就沒再見過,一直都是繼父照顧我和母親,若未能辦理收養,對於一直照顧我的繼父感覺很愧疚,畢竟家中只有我一個小孩,不曉得是不是有解套的方法?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1 10:0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目前法令規定確實無法處理年齡差距未達16歲之問題,甚感遺憾。然,縱不能辦理收養,然除情感因素外,其他的問題應該都不難解決,末以敘明。

艾瑪 103-04-15 14:08
回覆 曹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依目前法令規定確實無法處理年齡差距未達16歲之問 ... (恕刪)

 我也有這樣的問題,現在已經成年了,但是是繼母從小照顧長大。

既然這樣的話,能讓繼母成為我的法定繼承人嗎?  用甚麼方式呢?

小天 102-10-17 20:58

請問律師~家族為四代~第一代高齡曾祖母無子女(夫亡)~第二代奶奶(曾祖母唯一養女)~第三代父.叔.姑~第四代本人(曾孫)~~~~目前曾祖母打算把自己的土地贈與我的父親但因需一筆不少贈與稅和土增稅~請問如果是贈與至我這代需要繳這筆嗎?另外就是因為曾祖母膝下無子~但是和我及我父親感情極好~想說有生之年可以收養我當養子(我是最長男曾孫)~但是請問律師法律成面這樣可以嗎?~如果可以需要怎麼處理呢?~~~~另外就是如果萬一哪天曾祖母不在了?那我是不是要跟奶奶共同繼承曾祖母的遺產??~~請律師給些意見吧!歡迎留下你們的聯絡方式!!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2-10-18 04:32

您好!不管贈與給誰,都免不了贈與稅及土增稅;另,依法曾祖母不得收養曾孫當養子,因此您不可能跟奶奶共同繼承。以上謹供您參考。

陶陶 102-10-04 22:23

請問因收養而成為養子女,則其養子女之間有無互負扶養之義務??

allan.chiang 102-10-04 11:17

目前我已跟妻子離婚並各自分別又再婚了,而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父親(我),而目前因小孩子是女生我與前妻討論後願意將小孩監護權讓給她,但她要我簽一份同意"收養子女契約書",說

1.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後,女方會提出認養孩子為我們的婚生子女並享有相關日後權益 !

2.孩子更改姓氏的相關問題 !

3.請問您是否願意放棄孩子親權 !在法律上讓孩子可以享有我方所有利益 !

請問為何自己的親生小孩而且監護權歸她後還需要用收養子女的方式呢?她跟她目前配偶也有生下名小孩,所以我的小孩會變成非已婚生子女??跟她與目前配偶所產之小孩得到的權益有何不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4 12:09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收養制度是針對非婚生子女,本案如該子女是女方親生,並無收養問題。

2、子女監護,係指就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也就是幫子女行使權利義務,因此不會改變子女之婚生性,也不會影響父母對子女之權利義務(如扶養等),更不會影響子女的權利(如扶養繼承等),你們所生的孩子與前妻將來所生的孩子在法律上基本上並無不同。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allan.chiang 102-10-04 10:53

目前我已跟妻子離婚並各自分別又再婚了,而小孩子的監護權在父親(我),而目前因小孩子是女生我與前妻討論後願意將小孩監護權讓給她,但她要我簽一份同意"收養子女契約書",說

1.孩子的監護權歸女方後,女方會提出認養孩子為我們的婚生子女並享有相關日後權益 !

2.孩子更改姓氏的相關問題 !

3.請問您是否願意放棄孩子親權 !在法律上讓孩子可以享有我方所有利益 !

請問為何自己的親生小孩而且監護權歸她後還需要用收養子女的方式呢?她跟她目前配偶也有生下名小孩,所以我的小孩會變成非已婚生子女??跟她與目前配偶所產之小孩得到的權益有何不同呢?

依您所述,您的前妻應是要求您同意由其目前的配偶依法收養您的女兒,屆時則您的女兒與其養父即在法律上成為法定血親之親子關係

XiANG 102-09-17 14:10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 (收養要件-年齡)
第一千零七十三條之一 (不得收養為養子女之親屬)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夫妻應為共同收養)

我國法律規定, 夫妻應為共同收養, 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想請教:
在1073-1所規定的不得收養中,夫妻是否可收養妻之親姐姐的女兒為養女?

常看到新聞有收養親戚的小孩,是否違反1073-1的規定,先前虐兵案的洪家,是否也屬其中,相關規定到底為何?

到底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怎麼區分

以上問題請教

1. 你生的人 或是生你的人 都跟你是直系親屬關係 2.兄弟姐妹屬於旁系 3.依該條規定自然是可以收養姐妹的女兒 因為輩份相當

102-09-06 14:57
律師您好! 本人把財產自書遺囑給自己親生兒子,然本人有收養子女,想請問律師自書遺囑後,收養子女是否就不會繼承本人之財產
1.注意自書遺囑形式要件是否符合 2.養子還是有特留分的問題 有遺產四分之一權利
XiANG 102-09-04 19:34

關於兩岸的收養問題請教
台灣夫妻收養大陸非婚生子女
收養方:
男-台灣人-(A);
女-大陸配偶(已領台灣身分證)-(B)
出養方:
男-女收養方(B)的姐夫;
女-女收養方(B)的姐姐

想問:
若在大陸已作成收養公證
台灣方面, 因男方(A)反悔不想繼續辦理收養, 而不到台灣法院聲請收養聲請收養後再申請撤銷
那兩岸的程序效力如何
大陸方
台灣方

以上問題請教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37

只要台灣這邊沒有辦好,法院沒有下裁定准予收養,那台灣這邊就不生收養效力,

至於大陸那邊要看大陸法規處理

XiANG 102-09-05 18:49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至於大陸那邊要看大陸法規處理... (恕刪)

有那位大律師可以告訴我: 大陸那邊的法規處理方式..

 

XiANG 102-08-13 19:49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可是我目前並沒有保留任何證據,這樣也可以請律師離婚官司?我到底該怎麼做? 是否可以給我明確的方法?
若我想分居,是否可行? 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

還請各位大律師予以協助與解惑
感恩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訴訟階段,您可能要找個地方住,否則雙方的不好受,以上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XiANG 102-08-12 19:15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我是有搬離家中的打算,但是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
我國離婚的方式,兩願與上法院,我真得面對她有恐懼感,無法談出協議,律師是否可協助達成兩願離婚
以上

1.如果你說的情形 都可以證明 那法院裁判離婚機率應該不低 2.兩願離婚還是要當事人雙方同意 縱使律師可以從旁協助 但還是要當事人有這離婚共識才有可能

XiANG 102-08-08 13:37

她是陸配,我這段婚姻真得很痛苦。
結婚這幾年,每天都處在老婆的精神虐待裡,老婆言語的嘲諷、辱罵的言語是家常便飯(罵我無能愚蠢、氣的想殺死我,鄙視等語言皆屬);但是為了和諧,多數的時間,我是用沉默代替爭辯。我很希望耳朵是聾的,聽不到她那些酸言酸語。
因為沒有小孩,她無法自然生育,也不願嘗試做人工,她一直要我收養她老家姐姐的小孩,我和家人都反對,但是,基於她的脾氣與我的勇氣,一直無法當面反對,只有跟她說已在進行流程了。因為我沒有去法院交付文件,法院方面,隨時會寄申請撤銷的公文過來,我近日處理極恐懼的狀態。不知她看到該公文會怎麼發飆。
還有許多的欺騙,也是基於她的脾氣,也基於彼此觀念、思想、文化、相處上的差異。已經八年了,我們之間沒有愛,沒有相同話題,沒有小孩,沒有性生活,什麼都沒有,做任何事都處在極大壓力下,無任何犯錯空間,非犯錯,僅未依其順序做事,即以白目、白癡等失當的言語相對,自尊任其踐踏。大喜、大怒、大悲的情緒,失控的情緒,脾氣難以捉摸。
我是有搬離家中的打算,但是該怎麼做?何時做(時間點?)是當她發飆時離開?還是上班後不再回家(失蹤?)還是以書信留言?不知可否提供合宜的方式?倘若此舉可由她主動提離,正是我想要的結果..
以上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08 14:27

您好,以上你所述之情形,建議您不要隨便私自離家,

如對方無離婚之意願,可以考慮裁判離婚,因此建議您盡速找律師討論相關事宜

以上簡略答覆,也請您不吝來電。

就您所述情形,建議您還是先以錄音等方式將其辱罵言語及彼此相處不睦的狀況進行蒐證,否則日後要進行保護令聲請或者離婚訴訟,都可能會是空口白話、死無對證的狀況。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江皇樺 (江帥) 102-08-08 14:47

您好,

     1.長期言語上辱罵可解釋為精神虐待,而成為裁判離婚的原因之一,但建議一定要先行錄音,將陸配對您的辱罵通通錄下來,未來都可以做為證據使用。當然您的家人也可以做為證人

     2.建議不要離家,否則對方反而可以以您未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有責任的一方除了離婚以外,還有可能遭到對方請求損害賠償。當然若您以對方長期言語上精神虐待為由訴請離婚而獲准,您也可以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

XiANG 102-08-08 17:32
回覆 蘇律師 的發言內容:

建議您不要隨便私自離家,如對方無離婚之意願,可以考慮 ... (恕刪)

您說不要隨便私自離開,那我到法院訴離,當她收到開庭文件,我還在家,不是被她真得砍下去了...

 

XiANG 102-08-08 17:35
回覆 江帥 的發言內容:

建議不要離家,否則對方反而可以以您未履行同居義務為由訴請離婚。... (恕刪)

您建議不要離開,那我到法院訴離,當她收到開庭文件,我還在家,不是被她真得砍下去了...

我若離開,讓她主到訴離,是我所願...

 

XiANG 102-08-08 17:38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就您所述情形,建議您還是先以錄音等方式將其辱罵言語及彼此相處不睦的狀況進行蒐證,否則日後要進行 ... (恕刪)

感謝您的建議,不知對是否要私自離開有何看法??

 

小婷 102-08-05 13:59
跟我交往十二年的男友
他有了小三,對方有了寶寶,我也有寶寶!!
他想要我們兩人和平相處
我本來一開始覺得那就這樣好了,但我慢慢的漸漸的感到心寒又累了!想放棄了!

如果先放棄的一方,他說他會負責寶寶的養育費用

他說可以寫切結書(寶寶的養育費用)!但我不知如何寫才會有法律效力~~如果沒有給我的時候,我要怎麼做才會強制叩薪呢??謝謝~~

他說他一個月會給二萬寶寶費用~等等之類的~

請問要怎麼寫與怎麼做才有法律效力,可以強制叩薪給寶寶呢?

感恩~

心已漸漸死了的我~  補充

他沒有要以收養方式收養小孩!(我也不想,不想寶寶知道有他的存在)
但他說他會付,但我想很多人也只是前一二個月會付小孩費用
到後面就會不了了之了~
所以他說我可以寫給切結書給他簽之類的~~讓它具有法律效律

當然切結書上「不用說是養小孩的費用」,可以寫上別的問題費用~

不知大家是否懂我的意思呢??

渝涵 102-07-19 00:08

 想請問~辦理未成年子女收養終止一定要生父同意嗎?有方法或方式可以不需要生父同意書嗎?

1.你說的應該是合意終止收養 2.你可以考慮是否有裁判終止收養事由 直接請法院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法蘭克 102-07-03 13:31

前幾天我的爸爸跟我終止收養的關係,所以理所當然的我恢復了法律上生父的姓氏,但是事實上我根本不認識也沒見過這法律上生父,原因是我的父母生我的時候,母親未與法律上的生父離婚,所以我的爸爸用收養的名義將我收養,但是我想要回復我原本的姓氏,我的姑姑願意收養我,但是我們跟法律上的生父無任何聯絡,是否我跟姑姑到法院就可以辦理收養程序而無需法律上生父的同意呢?謝謝!

森林 102-06-23 18:24

我家有位女性長輩姑姑,一輩子沒結婚,但有收養一個養女,這去個養女自從30幾年前讀完書嫁出去後就很少再回家,只有逢年過節探望,從來沒給付過姑姑生活費,養母一直都與我爸同住(也就是姐弟同住),生活費幾乎都由爸爸種田收入來供應,甚至姑姑晚年病重三次開刀,也都是由爸爸照顧,爸爸可以說養了自己的姊ˊ姊一輩子。但是姑姑過世的第一天,這個養女就立刻回家吵著要繼承姑姑所有財產,有些姑姑名下的財產甚至是爸爸付錢買的,請問爸爸要如何向這個不肖養女追討生活撫養費或告棄養?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應向對方主張不當得利,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您父親代墊姑姑之生活費用及各項開支,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森林 102-06-23 22:03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您的父親應向對方主張不當得利,請求對方給付這段時間您父親代墊姑姑之生活費用 ... (恕刪)

 謝謝趙律師~因為爸爸並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這很吃虧,是否主張不當得利提告,對我們是唯一的途徑?還是還有其他可能?感謝!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詳細的法律關係分析仍需檢視相關資料,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璇 102-06-08 13:33
律師您好!我有關終止收養的問題想請律師幫忙! 我哥今年52歲,因父母當年必須讓他從母姓,但法律不允許,所以找個跟母親同姓的人給他當養子,因此我哥的身分證父母欄只有養父母的姓名。如今他想要身分證父母欄改成生父母的姓名,所以他已經和養母辦理好終止收養關係,但因養父已死亡,1.要到法院申請許可終止收養關係,要準備什麼證件?2.養父母都辦好終止收養關係後,到戶政辦理回歸原生父姓氏,是否可以指定要從父姓或從母姓?還是先辦回歸原生父姓後再辦從母姓2道程序?3.我哥的子女姓氏是否也必須跟著辦理?以上3個問題麻煩律師幫忙!謝謝!感恩!
鄒玉珍 () 102-07-20 02:35
小璇 102-06-08 13:33
律師您好!我有關終止收養的問題想請律師幫忙! 我哥今年52歲,因父母當年必須讓他從母姓,但法律不允許,所以找個跟母親同姓的人給他當養子,因此我哥的身分證父母欄只有養父母的姓名。如今他想要身分證父母欄改成生父母的姓名,所以他已經和養母辦理好終止收養關係,但因養父已死亡,1.要到法院申請許可終止收養關係,要準備什麼證件?2.養父母都辦好終止收養關係後,到戶政辦理回歸原生父姓氏,是否可以指定要從父姓或從母姓?還是先辦回歸原生父姓後再辦從母姓2道程序?3.我哥的子女姓氏是否也必須跟著辦理?以上3個問題麻煩律師幫忙!謝謝!感恩!
鄒玉珍 () 102-07-20 03:10
民法第1080-1條之規定,養父母死亡後仍得聲請法院准許終止收養終止收養應向法院提出終止收養契約並敘明養父已死亡而須終止收養之事實及理由。 終止收養後原則上應回復收養前之姓氏,若要變更姓氏,可由生父母共同出具同意書或再聲請法院許可,其子女姓氏當然必須隨著變更。 太平法律事務所 鄒 律師 TEL:03-4269505,0936588909 電子郵件:teiping@ymail.com 地址:中壢市裕民街26之1號9樓
小璇 102-06-08 13:18

大家好!我有關終止收養的問題想請律師幫忙!

我哥今年52歲,因父母當年必須讓他從母姓,但法律不允許,所以找個跟母親同姓的人給他當養子,因此我哥的身分證父母欄只有養父母的姓名。如今他想要身分證父母欄改成生父母的姓名,所以他已經和養母辦理好終止收養關係,但因養父已死亡,1.要到法院申請許可終止收養關係,要準備什麼證件?2.養父母都辦好終止收養關係後,到戶政辦理回歸原生父姓氏,是否可以指定要從父姓或從母姓?還是先辦回歸原生父姓後再辦從母姓2道程序?3.我哥的子女姓氏是否也必須跟著辦理?以上3個問題麻煩律師幫忙!謝謝!感恩!

1.民法第1080-1第1項,「養父母死亡後,養子女聲請法院許可終止收養」所以可以向法院聲請裁定終止收養關係,依據家事事件法第114條2項規定「專屬養子女住所地之法院管轄。」所以可以向你哥哥的住所地法院聲請終止收養,準備的資料就是戶籍謄本跟養父的除戶謄本,再把基本事實寫入聲請狀中。

2.依民法第1059條第3項「子女已成年者,得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3.依民法第1059條第2項規定「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所以你哥哥的小孩如果想變更也可以用參考這個規定,詳細的手續你們去戶政事務所查詢會比較清楚。

 

小璇 102-06-08 16:40

律師我還有一個問題:

我媽有冠夫姓,我哥若回歸原生父姓,可以選擇我媽原來的姓氏嗎?

may 102-05-31 22:13

你好...我想問外婆是單傳不可改姓 但隨其父亡後母改嫁只是拖油瓶 根據日及戶政法 當時要共同收養  對方知悉 但在與外婆母親再婚時的同日 即將外婆登入養子緣組媳婦仔 出嫁被改為養女 均在日據時期發生 但同時戶籍內入籍時另也有一名養女  分產時 姨婆蓋章有拿東西 而阿嬤只單蓋章...這樣可其正名阿嬤只是養媳婦仔.. 阿嬤可恢復只是拖油瓶ㄉ身分嗎

怡慧 102-05-29 21:26

請問親屬關係表要做到幾等親阿

例如我母親的話..向上到祖父母向下到我就可以了嗎...還是要到我的小孩

我已離婚...前夫也要寫上嗎..如果要把孫輩寫入的話..夫不是就一定要拉進來

旁系的話...就是兄弟姊妹...那收養的兄姊要算嗎...那妹夫.姊夫等等也要寫入嗎

以上親屬如果已經過世的也要寫上去嗎..還是寫還活著的就好

如果已歿的也要寫上去..那要附上除戶證明嗎

還有法院要求的願任書跟同意書要簽名的嗎..還是蓋印章就好

因為有阿姨年紀也大了...不識字...簽名有困難...

林智群 (klaw) 102-05-31 19:05

 跟小孩直接相關的親屬即可,父母那一輩就可以,不需要寫到祖父母

君君 102-05-24 17:37

我想請問^^

我先生外面有一個私生子.已經帶回來戶口也都報好了.因女孩子那邊完全要放棄小孩

我要怎麼去收養這小孩呢?畢竟小孩我在帶.ㄑ看醫生做甚麼都不方便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0:13
回覆 君君 的發言內容:

我想請問^^

我先生外面有一個私生子.已經帶回來戶口也都報好了.因女孩子那邊完 ... (恕刪)

您先生有認領了嗎?您跟對方有簽契約給法院認可了嗎?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律師去法院幫你辦收養

君君 102-05-26 09:12

 已經有認領了~女生ㄝ放棄監護權~

這可以完全委託律師辦?

那請問如果後續生母完全不出面~我一樣可以拿到監護權嗎?

家庭主婦 102-05-22 14:42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與祖父之婚生子女並無收養關係。

目前祖父已過世、繼祖母也已高齡,雖然父親及我輩一直負有照顧繼祖母之責任(事實上連父親也對原祖母幾乎毫無印象),不過似乎並無直系血親之身份關係;繼祖母沒有兒女,自大陸來台目前可能有「表弟的兒子」一類的親屬在台灣(不是十分清楚還有其他何人),想請問:

1.目前有何處可以查到將來可能之繼承人資料?當初繼祖母與祖父結婚就算繼母嗎?繼祖母與父親於法律上之身份關係為何?需要特別辦理收養方為直系關係?

2.實際照顧繼祖母的父親或孫輩有無繼承權?或者必須要辦理繼祖母與父親之收養關係方能有繼承權?(父親也已年長,不欲辦理這事,也不喜將身份證上之生母名稱更改)若父親未辦理收養,有可能是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來繼承嗎?或者順序、比例為何?

3.若是繼祖母與父親未辦理收養關係,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也未聲張繼承權,當繼祖母過世時,遺產會如何處理?

4.目前同一戶籍中繼祖母為戶長,在祖父過世前兒子遷入該戶籍,故稱謂為「曾孫」,後來遷入的「孫媳」及「曾孫女」因為僅餘繼祖母一人,僅能登記稱謂為「家屬」。有關戶口名簿上兒子之「曾孫」稱謂,在繼承部分有實質效力一類的嗎?

5.我們擔心若是繼祖母將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以父親目前之身分,有權主張繼祖母之醫療、或其他相關需代辦處理之事項嗎?除了收養外有其他方式嗎?

查無相關資料,多謝各位律師協助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繼祖母與您父親的關係為直系姻親,您父親無法繼承繼祖母之遺產。應確認繼祖母是否還有兄弟姊妹?如無,又無子女,則其屬於沒有繼承人的情況,其遺產會歸國庫所有。

建議繼祖母得以預立遺囑的方式預先規劃遺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繼祖母日後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您的父親得以四親等內親屬之身分,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請求法院選定您的父親為監護人,之後繼祖母之生活、養護療治及財產管理,將由監護人執行。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40
回覆 家庭主婦 的發言內容: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 ... (恕刪)

如果她老人家有意識能力,可以有其他方法。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102-04-29 02:10
律師,你好……我是大陸配偶,我先生已成功收養我前婚生子,我想請問現在小孩監護權是我先生一人擁有還有共同監護……謝謝
如果是收養配他方子女 應該是由兩人共同監護
小宇 102-04-22 19:47

兩年前我父親過世請了代書辦理拋棄繼承由於其中大姑姑不願配合二姑姑因從小被領養在戶籍謄本上有註記在他一歲的時候被某某人收養為養女戶籍也是一並遷出代書表 示被收養就沒有繼承權的問題不用辦理拋棄繼承與二姑無關但是最近收到國稅局的文件表示大姑二姑是法定繼承人而二姑跟我們還是有血親關係所以有繼承權..
想請問有這方面專長的大大們..幫我看看是哪一邊有瑕疵
還有我二姑該如何補救
他是在完全不知情自己有繼承權的情況下發生的事情
求解謝謝

 可以朝是否明知為繼承人去思考  亦即前順序繼承人拋棄是否確實有通知到二姑姑  不過縱使沒有合法拋棄  目前也是採概括繼承有限責任   只是沒有去向法院聲請 將來可能負擔其他損害賠償責任而已

收養成立生效,則身為養女的二姑並無繼承權。
以上供參。

保羅 102-04-17 17:10
母親未婚生下我後,即將我過繼給舅舅,大家雖然住在一起,但實際上我是由外公外婆帶大,現在我成年了,因為繼承等等問題,舅舅打算與我終止收養關係,若舅舅與我終止收養關係,我是自動回到生母名下?還是可以有其他選擇?老實說,因為他從沒有照顧、管教我,我並不想回到他名下。謝謝。

 終止收養有兩種方式,一是雙方合意終止,否則就是訴請法院判決終止,既然你不同意終止,舅舅只能訴請法院判決終止,惟請求法院判決終止需有法定理由,否則不會被准許。

保羅 102-04-18 23:39
回覆 許志嘉律師 的發言內容:

終止收養有兩種方式,一是雙方合意終止,否則就是訴請法院判決終止,既然你不同意終止, ... (恕刪)

我已成年,舅舅欲終止收養關係系因繼承問題,我想我也沒有理由拒絕,但我不想回復到那個從沒有養我的生母名下,請問我可以選擇不回復到她名下嗎?也就是說,名義上,我變成沒有法定的直系親屬。

收養真難 102-04-10 13:52

我 (39) 與先生 (49) 因晚婚想收養台灣兒童, 我先生是美籍而我們都是大學教授, 收入穩定, 我們時常回台灣, 經過一些研究發現我們只能辦理國際收養, 要長達2-3年的等待, 費用非常高, 所有收費加上機票要高達差不多九十萬台幣, 收養年齡上限雖是55但所有我們問過的機構都說50 以上法官就不會判給我們, 請問是這樣的情況嗎? 我們實在不想花了精神時間最後又落個空! 如果真遇上了又怎麼辦? 不能上訴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2:47
回覆 收養真難 的發言內容:

我 (39) 與先生 (49) 因晚婚想收養台灣兒童, 我先生是美籍而我們都是大學教授, 收入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現在收養必須強制經過社福機構辦理,而不需要經過仲介,至於細節您可以跟社會局電話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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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樂的翅膀 102-04-04 12:18

請問目前收養新法已經上路.因為我們不知道所以小孩出生後就帶回來扶養了.接著去法院辦理已經無法通過.在小孩抱回來之前生母是未婚生子的.生父已經沒有聯絡.而且生母當時有簽出養同意書以及放棄扶養權同意書..請問現在要辦理收養符合自幼扶養條件嗎?抱回來養後生母就沒見過面了.小孩只認得我跟先生是他的父母..請問這樣法院會通過承認收養嗎?還是說一樣要打回社福機構辦理而且收養人必須上課??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4 13:52
回覆 喜樂的翅膀 的發言內容:

請問目前收養新法已經上路.因為我們不知道所以小孩出生後就帶回來扶養了.接著去法院辦理已經無法通 ... (恕刪)

法院不會通過承認。要經過社福機構辦理。但不會讓小孩直接歸屬您,會給其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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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26

如果是去年五月以後收養的,就要依照新法規定,

生父母與養父母都需要一個專業機構,再經過法院裁定才可以

小魚 102-04-01 23:44

想請問律師.我現任丈夫收養了我和前夫的女兒.但是我們要離婚了.現任想終止收養.要如何辦理呢..女兒大約8歲.還有如果我沒有能力養小孩.她怎麼辦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24
回覆 小魚 的發言內容:

想請問律師.我現任丈夫收養了我和前夫的女兒.但是我們要離婚了.現任想終止收養.要如何辦理呢..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傷心人 102-03-31 19:15

如果生母與生父在有生之年不與我相認, 待生母往生之後是否可採同母異父手足的頭髮做親子鑑定恢復親子關係與爭取與其他同母異父手足繼承原生母財產??或是親子鑑定只有有生之年才有效??生父無任何親身子女親子鑑定只有有生之年才有效??

疑似生父的人選目前生父不是中華民國國籍, 但我已查到生父國外居住所, 但生母為中華民國國籍我要如何與生父確認親子關係??因為生父名下只有一名養女,生父財產龐大, 我要爭取一起分繼承財產, 尤其生父目前不在台灣, 生母不承認親子關係, 生父也不承認親子關係情況下, 要如何爭取並正名我的血統?? 

目前的養母也不是生母但身份證為生母, 是否要再打否認親子關係的官司??

但若打官司後, 她也不承認收養我, 那身份證上父母都空白, 我要姓何姓??

 

 

小全 102-03-29 00:31
您好: 請問如果父親已過世, 繼母想要收養前妻的小孩(已年滿20歲)要如何辦理,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文件! 需要到戶政所申請什麼資料嗎?要繳交什麼資料給法院呢! 那如果收養後還是一樣跟父親的姓嗎?或是會變成跟繼母的姓呢! 到法院申請到裁決結束需要多久的時間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首先,收養者之年齡應長於被收養者二十歲以上. 且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 至於收養後可從收養者之姓也可維持原來之姓.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3-29 12:13
回覆 小全 的發言內容:
您好: 請問如果父親已過世, 繼母想要收養前妻的小孩(已年滿20歲)要如何辦理,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收養必須向法院聲請。詳細情形必須面談諮詢。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全 102-03-27 20:27
律師你好: 請問如果父親已過世, 繼母想要收養前妻的小孩(已年滿20歲)要如何辦理,要準備什麼樣的資料文件! 需要到戶政所申請什麼資料嗎? 要如何登記收養呢! 謝謝
1.有一定親屬關係之收養 2.要向法院聲請許可收養 3.不過要得生母之同意 除非有例外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