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X]
小鬼 102-07-10 20:14

請問今天養父要求未滿18歲滿16歲之養女離開家裡,今天養父如果棄養需要養女同意嗎?當時養女被趕出家門然後養女的男友選擇收留她,而男友也有跟對方之家長聯絡他們女兒在我家都有一直在跟對方家長聯絡,今天女方不肯回家,也有跟他們父母說這樣男友有涉嫌誘拐未成年少女嗎?今天女方之家長要求女兒之男友娶他女兒,這樣他們棄養才有戶籍,如果男方沒辦法結婚那女方家長棄養棄養女兒她會沒戶籍會被社會局會抓走他嗎

郭詠晴 (詠晴律師) 102-07-24 09:11
回覆 小鬼 的發言內容:

請問今天養父要求未滿18歲滿16歲之養女離開家裡,今天養父如果棄養需要養女同意嗎?當時養女被趕 ... (恕刪)

您好 問題大致答覆如下 僅供參考:

原則上收養關係之終止必須雙方合意且經過終止後養子女法定代理人(應該是本生父母)之同意

如果是未經這個程序 經養父片面棄養(趕出家門)可由利害關係人向法院聲請宣告終止收養關係

以保障養子女之權利

另雖說養女的男友可能係好心收留之目的才跟養女同住 但外觀上看起來仍然有可能會遭到養父提告和誘罪 如真的遇到這樣的情形 最好還是要請律師幫這位男友辯護會比較適合

戶籍部分因養父係片面棄養 所以原則上戶政應該不會同意讓養父自行遷出養女的戶籍的

鋐珅法律事務所  所長 台大法學碩士  郭詠晴律師

 

 

阿中 102-07-05 18:22

有些緊張...我去過一次,大概也過半年左右了

主嫌+我和另外5個朋友(其中一個 未滿18,其他都20.21 主嫌26左右)
和一個女生發生關係..
PS:都是有隔時間的,甚至隔幾天(決對沒有同時一起)。

都是自願的..(簡訊有留3封..內容有那女生主動約我朋友的,但是沒有提到會發生關係,只有說她想放鬆)

可是最近她(那女生)卻告我和朋友+主嫌 7個人 

然後主嫌 先被叫去 (婦幼隊)詢問,由於主嫌自己有(輕度智障者)所以有免費律師在身邊,可是我和另外5個朋友都沒有律師

主嫌回來跟我們說,那女生告我們,又說那女生領有(殘障手冊)..我和我朋友都說,我們根本就不知道那女生(有殘障手冊),如果知道那可能還會上,況且也都是妳情我願的,她都有主動約我朋友出來的證據

她也有拒絕我朋友找她出來,說過幾天有控在約我朋友。(她的簡訊有說過,我朋友身邊有誰想要的,都可以來)只是這封簡訊,被我朋友刪掉了..

我想知道的是那女生雖然領首(殘障手冊),但她卻還知道主動約人、甚至拒絕別人,那這樣還有構成    (妨害性自主罪的第225條,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於男女利用其精神、身體障礙、心智缺陷或其他相類之情形,不能或不知抗拒而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嗎?


現在是我想知道說..目前 (婦幼隊) 那邊有我兩個朋友的照片,也沒有直接證據說我們怎樣之類的,那還可以成立這樣的罪嗎?

然後在上禮拜日的時候,我朋友說(婦幼隊的小姐)打給他說..要找時間請我們過去詢問(也叫我朋友不要太擔心),那女生也已經滿20幾歲了,不能只聽她的,也要聽我們說..後面還說我們可以請律師

PS:我問一些律師,還有網路律師顧問,都說請律師比較好...
真的一定要請嗎?? 沒有請 一定會被告成功嗎? 
我目前講的這些..有辦法定我罪嗎?

我是學生..沒什麼錢請律師,又不想讓家人知道我這樣,這該怎麼解決..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7-05 19:53
回覆 阿中 的發言內容:

有些緊張...我去過一次,大概也過半年左右了

主嫌+我和另外5個朋友(其 ... (恕刪)

跟家人講,然後趕緊委任律師

這才是您要面對的事。

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這是重罪,稍有不慎,即有牢獄之災,且案情未必如你所述如此簡單.

漢堡 102-07-03 14:47
律師您好 我想詢問未滿18歲之男性與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之女性發生性行為 事後女方想要提告男方 並以非自願為由 請問這樣告的成功嗎? 可是在發生性行為的過程中 並未有女方所說的反抗 女方屬自願解開褲子 並不停撫摸男方性器官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女方既然已經滿十六歲,則是否構成妨害性自主,要視有無違反其意願而定,而現在變成各說各話,所以您的說詞也是檢察官參考的一個重要依據,不可不慎,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漢堡 102-07-03 10:20

事情經過是這樣:我在7-11打工然後在7月2號晚上要下班的時候 接到前女友打電話給我 她跟我說想跟我談談 之後她來的時候帶著2個男生 我怕會發生甚麼事情 就請他們到7-11裡面來談 之後進來的是前女友跟一個自稱是她乾哥的男生 男生直接切入主題的跟我說並拿出一份自己手寫的「私下和解書」裡面有3個要點 大概是說1.此事(性行為)不得告訴第三者2.需求賠金伍萬元3.不得跟對女生進行人身攻擊並從此再無關聯 那時候我很慌張 就傻傻的簽了那契約 還蓋手印 之後得知很多消息 我才知道不該簽署的 請問律師1.我跟女方發生性行為時我未滿18她已滿16 那我構成犯法? 2.我簽署的那份私下和解書有無效力 3.這整件事情該如何解決比較好 男生還說 如果違反和解書裡面的任何一條 他們就要告到法院去

1.已經滿16歲  沒有性交易  原則上都沒有違反法律   2.和解契約看你是否成年20歲  如已成年  原則上和解有效  但是否要被脅迫  或有錯誤影響和解效力  你可以依法行使撤銷

漢堡 102-07-03 11:1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已經滿16歲  沒有性交易  原則上都沒有違反法律   2. ... (恕刪)

 我目前要到12月才滿18歲  那這種件事情該如何處理比較妥當

狗狗 102-06-28 00:57

跟我很要好的同學因為考上研究所準備要去桃園報到

整理台北住宿就把一些從去年旅遊日本時候

帶回的六本成人漫畫想說不要了想處理掉

因為很多本都沒拆封過來閱讀就拿去露天拍賣

成人專區漫畫區裡販售想說看看有沒有人要

結果前幾天就被一位買家購買其中兩本

然後約6/27當日在幾點某某地方面交

結果是被喬裝的買家警察在接受到書本後當場拆封

翻閱告知我同學裏面有暴露性器官等等被已妨害風化罪移送

現在再等法院通知書在出庭但現在他被嚇的不知所措也不敢跟家人說

再者因為我們也不知道把書拿在露天拍賣成人專區賣也會有事情

他也是看了其他賣家的有在賣類似的成人漫畫

另外進去成人專區也會系統自動跳出是否已滿18歲告知選項

按"是"才能進行瀏覽而且他也學像其他賣家被註未滿18請勿購買

他實在搞不懂為什麼會被抓另外也想請教這會留下什麼汙點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應將網站上要求瀏覽網頁人點選是否已滿十八歲等之畫面拍照存證,據以主張本件有採取適當之安全隔絕措施,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6-29 16:08
回覆 狗狗 的發言內容:

跟我很要好的同學因為考上研究所準備要去桃園報到

整理台北住宿就把一些從去年旅遊 ... (恕刪)

您應該把當時拍賣的網頁照片『沒拆封』跟『未滿18歲禁入』印出來。

都什麼時代了,

大法官都解釋說只要未拆封跟有適度隔絕措施,就不應該抓人!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先到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按"讚",再來電洽詢。

 

小逸 102-06-27 20:02

我女朋友他在國中的時後他很傻在網路上認識一名網友 那名網友救跟他要裸照結果我女朋友就傻傻的給他 結果現在就有一個不認識的人+他FB問他友沒友在"援交"他說沒有 後來那個+他FB的人救傳他的裸照給她看 不知道她前男友是否構成刑事責任

 

我女朋友還未滿18歲!請各為幫幫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方可能涉及散布猥褻物品罪,得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JASON 102-06-25 08:54

小明未滿18歲放學騎機車回家,為了搶黃燈加速通過十字路口時,剎車不及,撞上橫向綠燈剛起步的機車騎士,雙雙倒地擦傷,小明應該要負哪些法律責任?他應該如何處理,才是正確的態度與方式?

本件所涉及的法律責任部分主要有三個部分,其一是民事賠償責任,其二是過失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其三是無照駕駛的罰鍰。

針對刑事責任部分,原則上須依車禍肇事原因分析來釐清有無責任,但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且似有紅燈之嫌,則恐怕會有刑事責任問題,此部分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若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有可能會基於您是過失犯且是初犯情節不算嚴重(與對方和解賠償協議有無達成),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可以不必付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包 102-06-24 21:47

律師達人  事情是這樣的  再前兩個月左右 我跟一個現實的女朋友然後他因說他說沒地方住  所以我讓他來住我家  之後帶回家時我上樓我爸看到 當場是有叫他回家,我也有跟他說叫他回家因我爸不喜歡有其他人住在家裡 ..  在那一晚我帶他去樓上 之後一值都住在我家 然後過了兩三天我與他發生關係  但他們因為這樣的事 有直接衝來我家撞門..  還有恐嚇 ..  之後這樣的事我一值都叫他快回家 他一直不要..    那女的至於在14左右 我未滿18 ..   因這樣的事請問律師達人  會被關嗎   請問這樣的事   是否要有證據才能移送法院 .. ?    目前我是有穩定的工作  但非讀書 .   律師達人 麻煩你了 ..

回覆 阿包 的發言內容:

律師達人  事情是這樣的  再前兩個月左右 我跟一個現實的女朋友然後他因說 ... (恕刪)

 

刑法第227條規定:「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又第227條之1亦規定:「十八歲以下之人犯前條之罪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由於我們的刑法規定,對於未滿十六歲的男女為性交行為的話,不管是不是你情我願,都是違法的。但因為你未滿十八歲,依照你所述的情形,雙方比較像是在你情我願的情形下發生的,所以即使被認定有發生性關係,法院都很有可能用227條之1減刑
至於這種案子是否要有證據才能移送法院,一般而言,只要女方一口咬定曾與你發生性關係,女方證詞就會成為證據,大部分的妨害性自主案件,被害人的證詞都是很重要的論罪依據。如果你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再來信詢問。

阿包 102-06-24 22:35

律師達人  那請問這樣會是否被關.. ?   如果申請工作證明  請問律師達人這樣會減罪刑嗎 ?

這樣的事  請問律師達人是否會跟前科有關係 ?   不是累犯的 . 但都解決了.

回覆 阿包 的發言內容:

律師達人  那請問這樣會是否被關.. ?   如果申請工作證明   ... (恕刪)

 

你的問題涉及到法院會如何認定這件案子,以及你開庭的整個情形,最重要的是被害人的態度如何。如果你所謂的「都解決了」是指和女方(包括她的父母)已經處理好了,在女方不願意追究的前提下,案件就會比較樂觀了。但實際情形如何,依目前所提供資訊尚還無法判斷。

 

 阿包您好,

一、按刑法第227條之規定,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由於您未滿十八歲,按照229-1條須告訴乃論,對方得撤回告訴。本罪為重罪,請謹慎為之。

 

二、現在必須釐清對方手上有多少證據(例如驗傷單、保險套、陰毛等),及對方報案之內容,才可以幫您判斷最適合您的策略。建議在警局偵訊時就應該由律師陪同,並且偵訊前應該和律師模擬與警察間的問答,才能夠把風險降到最低。

 

三、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或攜帶所有資料至律師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策略。

 

律師敬上

 

倘若您認為本篇文章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您好,

      1.不管女方是未滿14或剛滿14,依據刑法第227條第一項或第三項都是重罪。但因您本身未滿18歲,依刑法第227條之1可以減輕或免除其刑。

      2.所以,若女方承認與您有發生過性關係,最好和女方父母妥善處理解決,因本罪依刑法第229條之1是告訴乃論,若可達成和解,女方父母是可以撤回告訴的。

阿風 102-06-23 21:50

律師請問一下目前我未滿18在無名小站張貼多簿女生照片 結果前幾天收到某縣市警察局的單子要去警察去做筆錄。 上網查了一下我算是初犯 我也要等傳票上法庭嗎?  如果是的話會有哪些刑責

若您所張貼之照片具有色情或者裸露成分的話,則可能已觸犯刑法第235條之散布猥褻物品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35條
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若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有可能會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可以不必付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阿風 102-06-27 23:0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 ... (恕刪)

 由於地方太遠由舉發的分隊長北上來做筆錄  那我必須很反省的做筆錄這樣判刑還會比較輕嗎?重一點的話是判什麼輕一點的話呢?

102-06-17 15:02

未滿18未滿14
男方在1X年前對未滿14的女方想進行性交,想放進去但放不進去,女方說痛而放棄!
這樣以算犯罪?
經過1X年女方還可以追究? 這樣有算過了追逤期?
如果女方追究說當時年年紀小不懂,經過10多年女方說要10萬才會心裡沒陰影,男方又該怎麼應對怎麼說比較好? 
雙方都不記得當時是多久以前發生的.

77 102-06-08 18:54

未滿18歲 男方19歲

他與我發生關係 並導致我懷孕 他還帶我去墮胎

這樣我可以告他嗎?

可是我並沒有留下證據 

且對方說他自己有精神病 說我沒證據 

可是真的很委屈 我該如何是好?

還曾與他同居過 這樣他構成誘拐嗎?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48

 你已經滿16歲,且是在同意的情況下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對方不會成立犯罪

77 102-06-08 16:25

未滿18 男方19歲

因為有發生關係 之前也有懷孕 只是被男方帶去墮胎了

最近被父母知道 父母想提告

這種提告會成立嗎?

也沒有任何證明 墮胎的醫院也是私人的

77 102-06-08 16:30

男方也叫我過去同居 曾經同居2個月

這樣夠成誘拐嗎?

王耀星 (Eric) 102-06-08 16:41

應該成立略誘罪及非法墮胎罪,可請父母親儘快來所商討提出刑事告訴的事宜,或來電0939151259王律師

77 102-06-08 17:16

若是針對與未成年性交這點 告訴會成立嗎?

樓梯 102-06-08 12:49

(未滿18)

我朋友爸爸說如果他再擅自出門就要讓她去少年觀護所3年

他出門沒犯法 去少年觀護所 可行?

 少年觀護要有一定事由  且由法院裁定

 如果只是單純不聽家長命令  應該不可能逕送至觀護所

林智群 (klaw) 102-06-09 10:58

 沒有犯法,沒有法院裁定,觀護所是不收的

小安 102-05-30 22:28

男生年滿20 女方未滿18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強制猥褻)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目前對方提告:強制猥褻

猥褻行為」指性交行為以外之一切滿足自己的色慾、或足以挑逗引起他人性慾的行為,例如撫摸、強吻。

是否不管對方是不是自願都算構成?

我有足夠證據證明她也希望我摸、親、抱這樣也算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釐清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如女方已經滿十六歲,則倘若未違反女方的意願而有猥褻的行為,是不構成刑法犯罪行為的,至於女方家屬要提告強制猥褻,那要看當時是否有違反女方的意願,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安您好,

1. 按刑法第224條之規定, 強制猥褻罪得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提起不得撤回,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首先必須釐清者, 是女方是否已經滿十六歲? 刑責相差很大, 請先釐清

3. 其次, 您手上得證明兩情相悅之證據為何? 是通訊紀錄(如line或簡訊), 或出遊照片?建議於偵查程序中就由律師為您撰寫訴狀辯護,以換取不起訴或者緩起訴之可能,避免夜長夢多。

為了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 歡迎您撥打電話0973162871諮詢(諮詢免費),並攜帶相關證據律師事務所,由律師審酌您的證據為您判斷。

律師敬上

若您認為上述答案對您有幫助, 煩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謝謝!

樓梯 102-05-29 19:23

男女雙方都未滿18

與女方出門,女生有傳簡訊跟她爸說要出門

但是女方爸媽打給他她都沒接

過1~2小時後女方就回家了

他聽到他爸爸似乎要告男方 和誘

成立嗎?

(女方是自願出門,因為他也不想呆在家天天被爸媽管)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重點在於有無使對方脫離監護,所以依您述之情事,本件要構成和誘,仍有其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您好,

1.和誘未滿20歲人的要件如下:(1)主觀有和誘故意;(2)脫離家庭而置於實力支配之下;(3)未滿20歲人。所謂脫離家庭而置於實力支配之下,必須是完全脫離親權人的監督之下。

      2.從您所述案例而言,本案女方有先行告知要出門,出門後一至二小時即返家,實務上並不會認定這樣是完全脫離親權人的監督(一般會認為必須斷絕往來,本案是女方自己不接電話而非男方拒絕讓女方與家人聯絡),所以要成立和誘罪仍有困難。

小陳 102-05-29 03:06

請問男方未滿18歲已結婚.女方則未滿14歲.經由網路結識進而發生關係2次.後來女方提告.談和解.下星期要開合解庭.那想請問一般向這種案件~大多要談和解賠償金該要多少才合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對於未滿十四歲的人為性交,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您未滿十八歲,本件屬於告訴乃論罪,故本件和解的重點在於女方願意撤回告訴,您方可免於刑罰,您可先詢問對方的意願,了解對方希望的金額,再行斟酌,或者您也可以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小陳您好,

1. 按刑法第227條之規定, 對於未滿14歲之男女為性交,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倘被認定有罪不得緩刑也不得易科罰金, 請謹慎面對本案。


2. 由於您是未滿十八歲之人, 按刑法第229-1條規定須告訴乃論。 故現在訴訟重點應該擺在與對方和解, 並取得撤回告訴狀。


3. 我過去經驗和解金額不等, 範圍差不多落在10萬到30萬, 要看雙方家庭況狀, 父母工作, 相處情況等等綜合判斷。


4. 您可以委託律師為您斡旋確定和解成立, 確保取得撤回告訴狀並遞送法院, 讓您的案子可以撤案。訴訟過程中要注意的細節很多,務必小心謹慎,否則您尚年輕,倘若留下刑事案底,無論日後就學或者求職都甚多不便。


以上, 若還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0973162871,或利用事務所每週二免費法律諮詢時間至事務所洽談。

律師敬上


若您覺得上面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又本件涉犯刑法第227條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的之罪,處理的重點首要在於以達成賠償並由告訴人撤回告訴,若嗣後已經和解成立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不過,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是二個不同的領域,少年事件處遇不影響被害人的民事求償權利,對方還是可以要求賠償損害的。只是因為本件與幼性交罪是告訴乃論撤回告訴即沒有刑事責任問題,所以一般才會在民事賠償談妥時一併要求刑事撤告,以使二方面之責任同時處理完畢。換言之,刑事責任因未和解而由法院加以論處,被害人還是可以另外請求損害賠償的,只不過求償的金額必須由被害人舉證證明確有相當損害才會被法院採認,並不是想要求多少金額都可以的。

又在和解破局而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情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以往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102-05-28 19:25

我與女友(已滿16未滿18歲) 發生性行為

我與女友發生性行為  在(雙方都合意)的情況下

但因在學校抱在一起而被教官抓 讓女方家長得知

而事後女方 家長得知已發生性行為   學校告知性平等會

如果對方家長告我 會有罪嗎?  有告訴乃論?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女友發生性行為之時間點,女友已滿十六歲,且並未違反對方的意願,不構成刑法未成年人性交的犯罪行為,至於女方的家長是否會針對其他的部分提起刑事告訴,須看對方提告的內容才能進一步分析,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郭同學您好:

1. 刑事上: 如果發生性關係的時點都是在對方已經滿十六歲的情況下,可以不用擔心有刑事責任的問題。但必須注意會不會被對方反咬一口, 以發生性行為並非合意, 控告你強制性交罪。此罪並非告訴乃論之罪, 告訴人提告後無法撤回,應先予預防。

 

2. 民事上:對方未滿二十歲,必須小心其父母親可能以遭受性侵害為由對您主張損害賠償責任

 

倘若還有任何問題, 請不吝致電0973162871, 或Email: miracle1222@gmail.com。亦歡迎攜帶相關資料到事務所,由律師為您量身打造最適合您的訴訟策略(每週二晚上免費法律諮詢歡迎預約)。

 

律師敬上

 

若您覺得上面回答對您有幫助,還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謝謝!

小安 102-05-27 09:44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性騷擾
而男方有足夠證明說雙方兩情相悅也未發生性行為
除了牽手、親嘴、愛撫胸部及下面(有隔著衣褲)
男方也有問過女方,有沒有感覺不喜歡、不舒服
而女方也說 沒有不喜歡、也沒有不舒服
女方也未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
男方只陪女方從事正當活動每天都會回家
也沒有限制女方的行動自由的證明下
請問男方會有什麼樣的法律責任及問題?

是否也構成誘拐及性騷擾?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有沒有涉嫌犯罪 跟是否成立犯罪是兩件事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7 13:49
回覆 小安 的發言內容:
男生年滿20(軍公職) 女方未滿18(已滿16)
女方家屬提出告訴說 : 男方誘拐未成年少女及 ... (恕刪)

基本是要看女方怎麼說。

法律不是簡單的事,要如何主張及抗辯,這都是律師的智慧財產,必須付費給律師

律師是服務業,也是要吃飯,詳細諮詢部分,建議您拿資料跟律師預約時間面談。

如果您要找免費律師,請到法律扶助基金會通過資力審查才有免費律師服務。

律師事務所按讚粉絲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安 102-05-27 14:04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只能說妳已經都問得很清楚 應該是不至於成立犯罪 不過不代表對方家長不能這樣提告 ... (恕刪)

請問張律師 男方不算是犯罪 因為男方都有跟女方的談話內容以及通聯記錄跟簡訊 可以說是兩情相悅的情形下 就算女方家長提告 就算告誘拐未成年少女或性騷擾這兩部分是否成立也是要看開庭時法官如何審判?

只要滿十六歲
就有性自主
應該沒有刑責了

至於其他部分

事後要控訴就太勉強了

憶風痕 102-05-23 23:39

 不好意思打擾您~因不會寫和解書內容所以在此耽誤您寶貴時間!! 謝謝

  我女兒因未滿18歲與男方發生性關係且有了身孕,本人只要求的條件 (我女兒在墮胎的期間所有費用。如:醫療費用、月子中心療養費用,願意全部支付的話,我不會追究其他責任) 此外~我沒過份的要求男方其他賠償..只有女兒身體方面不要以後有什麼問題,男方也認為這些條件是合理的也是他們該負責的問題...

 我以滿意的接受了對方誠意..所以兩方要以切結書做為保障~ 以免日後發生任何糾紛的可能

我除了以上條件外 沒有要求金錢上 或者其他要求賠償問題 而男方也釋出該有的誠意 ~切結書該怎寫才好呢?

PS:我沒有提告或者報警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03
回覆 憶風痕 的發言內容:

 不好意思打擾您~因不會寫和解書內容所以在此耽誤您寶貴時間!! 謝謝

 

建議您直接找律師委任代撰和解書,並請對方一同到場簽約,而不是在網路上詢問,沒有律師敢在沒看到事證內容就直接幫您擬契約,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找個律師幫你寫、幫你談
這樣最有保障

may 102-05-20 22:48

你好,想請教非婚生子女,但男方有認領。卻從出生至今尚未滿18歲沒有支付過小孩的撫養費。現在想父親支付撫養費用,用孩子的名義去提告嗎?撫養費用應該怎麼計算呢?我住在苗栗市。目前孩子高二就快讀大學了。我個人將近十年沒有工作,因為患有嚴重的憂鬱症,所以無法工作家庭所有開銷階賴二女兒養家。有和他父親溝通過,但說話非常的傷孩子的心,因此孩子決定對父親提起告訴。請問有什麼要注意的和計算撫養費用的計算方式嗎?謝謝!

1.你可以請求已經代墊扶養費用 以及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可以以你為名義人請求 2.請求標準可以參考主計處各地平均每人每月生活所需

 

1.你可以請求已經代墊扶養費用 以及將來未到期之扶養費用 可以以你為名義人請求 2.請求標準可以參考主計處各地平均每人每月生活所需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1 09:49
回覆 may 的發言內容:

你好,想請教非婚生子女,但男方有認領。卻從出生至今尚未滿18歲沒有支付過小孩的撫養費。現在想父 ... (恕刪)

您可以向當地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免費律師幫您打官司。

如果資格不符,可委託本所律師幫您代撰書狀。

本所官網按讚團: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小予 102-05-15 03:31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經相談甚歡 她已滿16歲但未滿18歲 我成年了 之後相約去賞片時 因為邊看電影邊聊天感覺很好 於是我就與她發生關係 (其過程我並未聽到她有說出“不要”字眼 只有聽他說 好了啦!)但她在自白書上有說到 她雙手被我控制 而且她有說“不要” 但我自白書上有說到 我並無強迫她 也無用雙手控制 只有已身體壓在她身上...
之後我們變成男女朋友 而約過半個月我們有再約到同地點 當然也發生關係 但這次她再自白書上有說她並無受到要脅 或強迫等行為 因為她也喜歡我所以也就很自然的跟我發生關係 後來她與她阿姨就到警局對我堤告 我也去做筆錄了 現在我也很不知所措因為我們是男女朋友 所以我並沒想到她會告我....想請問法律達人 我現在該怎麼辦 想和解 但又怕對方堅持堤告 像降子的案例 會被告嗎? 而會被判刑嗎?可以緩刑易科罰金嗎?怎麼可以把刑責降到最低呢?我並無前科但我有家庭 謝謝回覆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由於對方在筆錄內是提到第一次見面時,遭受到您的強暴而為性交,則有可能涉及強制性交罪,得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罪處罰不輕,且不在得以緩刑之範圍,又非告訴乃論罪,建議您應儘速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另外對方阿姨可能誤以為對方未滿十八歲,與之性交會構成刑事犯罪,惟刑法規範的是與未滿十六歲之男女性交,如對方在事情發生當時,已滿十六歲,則雙方合意性交並沒有妨害性自主之問題。

小予您好,

強制性交罪(下稱本罪)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不得緩刑易科罰金,對於此女網友之提告請謹慎為之。且本罪非告訴乃論之罪,一經告訴不得撤回,最好在偵查階段即取得不起訴處分,以免夜長夢多。 由於此位女網友之後有和您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訴訟上可能的策略是:

        2.1  發生關係時是你情我願,並無強制行為。

        2.2  關係發生迄今已久,相關證據恐怕多已滅失。

       實際訴訟策略之擬定,必須檢視您手頭上所有之證據,才可以為您量身打造。

 3.    建議您下次至警局或檢察署時,有律師陪同到場。避免因為臨場壓力下做出對於自己不利之        陳述,導致身陷囹圄。若有諮詢必要也可電話0973162871或email與我(諮詢免費)。

 

戴家旭律師敬上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5 09:32
回覆 小予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與一位女網友 在網路相約去MTV賞片 再此前提是我們並無見過面 但是在網路上已 ... (恕刪)

和解等同承認犯罪。

建議您來本所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15 16:36

強制性交屬非告訴乃論之罪,而對方已向警察局提告,台端之後會先面臨偵查程序,倘性行為當時對方仍未滿18歲,如成立犯罪會有加重其刑,建議趕緊找律師協助。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指教。

順祝日安!

 你的案子在這邊詢問是沒辦法解決問題的,建議直接找律師協助,否則一有閃失恐需坐牢,不可不慎。

Xiao Mao 102-05-12 15:47
律師你好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1.性行為方面沒有問題 因為都自願 且沒有對價 2.可能會提告和誘罪 至於是否成立還是看你們個案情形
Xiao Mao 102-05-12 15:43
請問......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如果對方已滿16且係自願,不會有妨害性自主的問題。誘拐(或稱和誘),需視有無引誘對方脫離家庭之行為而定。如需進一步諮詢,敬請來電0918099945或來信amoschao357@gmail.com。
Xiao Mao 102-05-12 15:40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林智群 (klaw) 102-05-12 18:12

雙方都滿16且自願不會成立犯罪

Xiao Mao 102-05-12 15:26

我跟我的女朋友兩人都是滿16未滿18!

而我們發生了性關係好幾次沒有交易這種事且說詞都是你情我願

但對方的媽媽提告的話會判什麼罪嗎?

如果還要告我誘拐未成年少女那會成立嗎??

 由於你們都已經滿十六歲了,因此你們合一的性交,並不至於構成強制性交罪。不過,如果你有要求對方離家和你同居的行為,那有可能會構成和誘罪喔!

煞祿 103-01-24 13:32

補充一點 要是你獲得緩起訴的話 有一段時間也是要找觀護人報到的

阿蟲 102-05-11 08:31

您好:

是這樣的..

男方滿20女方滿16未滿18

發生了性關係,事後,女方母親逼問下得知。
目前懷孕7個月...

請問女方家長要告男方的話,要如何提出?需要人證、物證嗎?

請問有哪些刑法民法??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11 09:47
回覆 阿蟲 的發言內容:

您好:

是這樣的..

男方滿20女方滿16未滿18

... (恕刪)

告什麼?只要性行為時滿十六,就沒刑責。

民事上當然就是要求扶養費。

如果有疑問,可與本所律師預約面談。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hedy 102-05-08 18:51

想請問,生父與生母並無婚姻關係!

兩個問題:

1).生母懷有小孩時,未滿18歲。(小孩為96/07/17出生,生母為77/11/11),請問在民式訴訟上是否可以控告生父和誘罪?若罪名成立,會如何判決?

2).孩子出生時,生父有辦理認領手續,因此小孩的戶口名簿上有生父的名字。是否生母可以再行使否認認領之權。讓小孩與生父無任何認領關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是否可以成立和誘罪,則視生父有無誘使生母脫離家庭監督而定.

二.若生父要認領小孩,而雙方確實有血緣關係,則生母並無法提起否認之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小佾 102-05-07 11:39
律師你好!我想請問我弟弟4/30晚上無照駕駛未滿18)出車禍,他是直行車和一個左轉機車相撞,因為警方還沒和我們連絡一些筆錄或相關事宜(可能是雙方都對事發經過記不太清楚)! 那個路口沒有兩段式左轉的標示,哪這樣要怎麼判定呢? 還有……未滿18無照駕駛的刑責是什麼?如果對方要求賠償這樣是否比較吃虧?
本件主要為雙方有無受傷?是否有過失?至於無照駕駛並無刑責,僅為行政處罰,但若肇事而觸犯刑責者要加重二分之一,本件剛發生,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協助
喵喵 102-04-27 17:28

我在這個月內有發生一場車禍(是兩台摩托車擦撞)
因為我是一位身懷5、6個月的孕婦,當時肚子劇烈疼痛
外加我跟承載我的騎士都有明顯外傷(承載我的騎士有失憶情況)
所以我們兩人便送上救護車到醫院急救
因雙方都認識
機車被對方騎到急救當時的醫院


事後
對方願意賠償以及和解(因對方當時是三貼超載、無照駕駛、當時機車車牌是偷來的... ...)
我們又簽訂和解
對方未滿18歲(對方也不想給他家人知道)
可是我們有找一個滿20歲的人做見證人(調解人)


我想請問一下
這張和解書是否具有法律效益?
電話詢問警察,警察是說有,去警長局時,警察回答的很含糊(有回答等於沒回答)


再來現在對方繞跑了
那我現在該怎辦呢?


還有
因為當時急診時的醫院處理的方式不是很能接受
有再去更好一些的醫院作檢查
但是醫護人員是說因為我現在有身孕,所以任何檢查都無法做(當時有懷疑我頭部腰部是否有怎樣,以及懷疑多處地方是否有骨折的情況)
至於胎兒的部分
醫護人員是說
需觀察14天
只要14天內有出血或者是類似羊水破水的情況都會直接影響到胎兒的生命危險
還有經過這次車禍,我都會有恐懼症,以及作惡夢的情況(夢到出車禍)
那這樣算是精神上的損傷嗎?
這樣種種的請況下
精神賠償金額為多少才是合理呢?
因為對方再和解時開出的金額有點唬人(對方開價八十萬)


如果是要報案呢
我們有去問過
可是警察說
事後報案
他們能做的也不多
他們也無能為力

 

 


可是我最近才得知說
車禍
我們去醫院時警察也有到
可是對方就跟警察說
因為雙方認識
並沒有要處理
可是我們並沒有這樣說
而且對方還隨意亂拿我的證件給警方
那我該怎處理呢?

王耀星 (Eric) 102-04-27 20:26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建議您先依法向對方提起刑事傷害告訴方是萬全之策!若有進一步諮詢需要?請攜帶本案全部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9151259或來信yawshineric@yahoo.com.tw指教。

喵喵 102-04-27 23:32
回覆 Eric 的發言內容:
那我想請問一下?要怎樣提起刑事訴訟呢?因為問警察,警察說甚麼是事後報案,他們也無能為力ˊˋ可是當下我們根本不知警察有過醫院,直到最近才知道,而且對方沒經過我們同意就拿取我們的證件!!並且代替我們發言!!
啊如 102-04-15 17:42

未滿18被告妨礙電腦使用罪 他的罪行會判怎樣!!

以有和解,但收到傳票!

您收到是少年法庭的調查通知書?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辦理,相對來講刑事責任可能就比較輕。

若涉犯的是告訴乃論之罪,已經和解而對方撤回告訴的話,應該會由少年法院或地方法院少年法庭裁定不付審理。(重點是必須要對方撤回告訴)

如果由少年法庭進行審理的青況,若基於您是初犯且情節不算嚴重的話,而且在學校也沒有不良行為的紀錄,或許可以不必保護管束,而由法院裁定施以訓誡並假日輔導。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啊儒 102-04-15 19:03
回覆 賴昱任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收到是少年法庭的調查通知書?

本件依您所述行為人未滿18歲,後續應該會由少年 ... (恕刪)

對 我是收到少年法庭的調查書

當事人 只有跟警察局報案!

我也有到場作筆錄!

在校有抽菸.算不良行為嗎?

回覆 啊儒 的發言內容:我是收到少年法庭的調查書

本件應該是警方依法進行移送,若已和告訴人達成和解,最好能請告訴人具狀表明撤回告訴,如此一來少年法庭即會裁定不付審理結案。
如果還有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艾華 102-04-10 21:50
首先我先感謝可以幫我解開這些疑問的法律人士及社會人士
事情是朋友所遭遇到的事情,我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情
由於他告訴我事情的的經過,但我不曉得我該怎麼幫她
只好請各位幫我一起為他解決這個問題

未成年的朋友 A , 成年的對方 B 
因A未滿18歲,但是藉於A要上班,要上課
所以A存了6萬元,並且父母同意下於2011年09月買了一台車子給他代步
2013年04月 A 在網路某社群網站社團看上一台車子
那台車子是 B 賣的,並且 B 說以交換車子為主
A 的車子行照是再他哥哥的名下,並且 A 想盡辦法不讓家裡知道
再某天晚上 A 偷拿他哥哥的證件去影印,以方便 B 過戶
之後 A 趁他哥哥不知道情況下
A 與 B 在社群網站上的私密訊息達成協議
並且私密訊息也都有記錄,記錄皆有留下

於是 B 再私密訊息中提到
1. 只要 A 有辦法拿出行照名下的影本證件
以及 11000 元 ,並且於2013年04月某天約好將車子騎上預約地
就有辦法幫 A 的車子過戶到 B , B 的車子過戶給 A
並且再面交換車當天,B 曾口頭提到說
只要是對"車子"好壞有問題一律不退換回來 (我再場,有聽到,因為是我陪他去的
可是現在是"過戶"有問題,並不是"車子"好壞有問題
但現在問題來了,B 車子要過戶給 A 的這方面
跟 B 當初講好只要拿影本就有辦法把她車子過戶到 A 哥哥的名下不符
沒辦法拿影本過戶,因為 A 是受戶人,並不是過戶
只是 B 已經將 A 的車子過戶自己了,並且 B 叫 A 自己去處理過戶問題
當初 B 答應 A 說,過戶兩台車問題他會處理,會辦到完整事情結束
只是現在 B 卻先把 A 的車子過去到他名下
卻跟 A 說: B 的車子沒辦法拿影本過戶給 A
那當初 B 對 A 承諾的是否沒有兌現呢 ?
那當初面交交車 B 對 A 承諾的不是"車子"問題,可以退呢 ?
因為問題的確不是出在"車子"好壞,是出在 B 自己承諾說可以的"過戶"問題
但就算是"過戶"問題有一方不能過戶, B 也不能將 A 的車子先過戶到他自己名下吧
因為 B 的車子還沒過戶給 A ,這跟當初所講的都不一樣了 
事後 B 對 A 說, A 沒做足功課,想要來推掉這方面的問題
但 A 曾在三的問過 B , 影本是否真的可以過戶
B 二話不說: 答 "可以" 這兩個字說的很肯定
但現在不行了,是否可以跟他說他當初所承諾的沒做到來要求退貨換回 ?
假如 B 不換回, 那詐欺罪 有成立嗎 ?

2. 依民法中規定滿七歲未滿二十歲之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依據民法第79條之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 所訂立之契約 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 始生效力。
A 是 17 歲, B 是大學生
A 的父母不知情,不答應的情況下是否可以要求換回呢 ?
並且這件事情是私底下偷偷換的
A 的父母知道後完全不能體諒 A 為什會做出偷影印他哥的雙證件
A 的父母也不拿出雙證件正本來替 A 可以讓 B 可以把車子過戶給 A
所以表示這件事情 A 的父母也都不同意
是否民法上有成立呢 ?

補充

B 目前說他把 A 的車子賣掉了
請問 A 可以提出賠償嗎 ?
A 目前要求 B 還 A 車子
可是 B 說他車子已經買給她朋友了
但 A 和 B 的事情都還沒處理完畢
表示當初 B 所承諾的並沒有做到
沒做到應該就代表此交易未完成
B 未完成怎可以就把 A 的車子占為己有呢 ? 
B 就未經過 A 的同意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B 只是把 A 的車子過戶到他自己名下
B 卻沒有把自己的車子過戶到 A
所以目前 B 的名下有 A 的車子和自己的車子
可是 B 卻把 A 的車子賣給她朋友
當 B 做出的承諾未達到時,這個交易應該就不成立了吧 ?
可是 B 卻把車子賣給她朋友 
請問我們該如何做出賠償 ?

阿宥 102-03-31 23:58

我朋友因為未滿18歲.所以請我幫他買一台二手機車

也就是他出錢.機車行照上是我的名字.

如果他騎出去發生事故但我不在現場~

我是否也該負起連帶責任?

既然覺得有法律問題會產生有必要冒險去幫忙朋友嗎...本件您是否須負連帶賠償責任,關鍵應該在於屆時您會不會被當作助成侵權行為的幫助人而視為共同侵權行為人,須依民法民法第185條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過論理上來看,似乎並不能排除您的行為助成您的朋友無照駕駛的行為...如此一來如果您的朋友出車禍就是把您個人的命運交到承審法官手上,風險不小。
民法第185條
數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不能知其中孰為加害人者,亦同。
造意人及幫助人,視為共同行為人。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102-03-30 21:39
律師你好 網拍fb隱形眼鏡 日前我在網路fb販售隱形眼鏡,前天收到台北法務部調查局的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公文,只是未滿18歲的學生單純只想賺零用錢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沒有張貼廣告只有在fb社團相簿買賣 ,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不知道犯了藥事法會不會有前科? 2 銷售期間有一年法官該如何判決 罰金大概又是多少? 3 不知會不會被關 4 到場說明的時候該怎麼去談?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所涉及之藥事法,有可能會涉及到刑事責任,但由於您未滿十八歲,所以被判刑後,是不會留下前科. 二.本件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所以不會像成年人一樣的處罰. 三.到場說明主要是製作筆錄,會詢問您整個事發經過,並非是談判.
102-03-30 21:36
律師你好 網拍fb隱形眼鏡 日前我在網路fb販售隱形眼鏡,前天收到台北法務部調查局的涉嫌違反藥事法規定公文,只是未滿18歲的學生單純只想賺零用錢沒想到事情這麼嚴重,沒有張貼廣告只有在fb社團相簿買賣 ,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 不知道犯了藥事法會不會有前科? 2 銷售期間有一年法官該如何判決 罰金大概又是多少? 3 不知會不會被關 4 到場說明的時候該怎麼去談? 畢竟我也是真得很有誠意想要解決 當然也是能讓自己的傷害成本減到最低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4-03 15:14
如果買賣已經事證明確,建議在偵查時坦承錯誤配合調查,爭取緩起訴緩刑等,即可免於留下前科之擔憂。
佳佳 102-03-19 17:35
我是一個未滿18歲的學生 去年撿到一隻手機(用了快半年了) 突然有一天警察局打電話來說這件事!! 我們隔一天已前往警局處理 大概兩個禮拜過後我就收到了"少年法院通知書" 我心情很緊張 !! 我想請問我會被關嗎?或是有甚麼處法嗎? 那代理人(媽)會怎麼樣嗎?? 請許律市可以回打小妹的問題!!
如果是偷來得就是竊盜罪,如果是撿到卻據為己有就是侵占遺失物罪,少年法院會視情節為訓誡、保護管束等處分,如情節輕微也有可能不為任何處分,反之,如為慣犯就有可能安置,甚至感化教育。
怡怡 102-03-08 15:55

一位A男性給予未滿18歲的男生金錢要求該人幫忙介紹男同志從事性交易但該名男生只有拿錢並沒有找到人

另A男認識的其他未滿18歲男生要求~如果A男給予金錢願意讓A男看他的小菊花

請問這樣是否有犯法?

如果A男主動去自首這樣可以請法官從輕判刑嗎?

那請問判刑的可能性是?

虹虹 102-03-07 10:43

可不可以幫我回答一下   因為我前天收到起訴書

起訴書是已經上訴了 ?

因為有電話監聽  但是事實上不是我拿給我乾弟的

是我朋友的朋友

可是我乾弟和她朋友是證人 說是我拿的

可是我的確有收了錢可是東西不是我給他的

但是我收到起訴書 是已經認定我賣給他的嗎 ???

如下 :

前幾天我收到起訴書 ~
是要再開庭前上訴還是 ?
我沒有前科當年犯罪是在未滿18 ... 可是現在我20了
但是警察等我滿18的時候才抓我 ( 因為有電話監聽
大大們可以幫我回答一下嗎 ..
因為 那是朋友的朋友賣給我乾弟的
可是我乾弟和她朋友變成了證人 說是我賣給他的
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就是卡到販賣
現在我很後悔
我有家庭有小孩了 .. 被抓後我就沒再碰了


我ㄧ定會被關嗎 ?
有什麼辦法可以不要讓我被關嗎 ?
還是可以緩刑之類的
就是不要被關
這是初犯


因為有了家庭 所以我不想被關 ~

大大們幫幫我 讓我知道安心一下


不要被關 是可以罰錢 ? 還是 .. ?

收到起訴書 是要下次開庭前起訴 ? 還是等開庭的時候起訴呢 ?



大大們幫幫我 ~~ 幫幫我律師 拜託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3-07 11:06

起訴後全案會移送地方法院審理,建議委請律師閱卷後,再討論辯護方向。

刁蠻小琳兒 102-02-26 10:39

因為小女愛玩卻誤交朋友導致未滿18歲性交易防治法.目前被緊急安置中......

但是當時製作筆錄時.只有社工陪伴在他旁邊.而我趕到時一群未滿18歲的兒童筆錄都是相當大同小異....而我趕到時卻只有簽名的份...然後小女就被緊急安置了...近日來我ㄧ值有跟安置我女兒他們之間的社工聯繫 以及會見過一次小女.但目前收到訊息是等法院裁定小女很有可能會進入到中途學校就讀.......我想請問我該如何才能幫助小女如何返家就讀

小茂 102-02-20 21:06

101年5月5日我清潔公司ㄚ弟仔告訴我有人要跟他拿K他命,我公司ㄚ弟仔打電話給我,問我有K他命嗎?我隨口回他有什麼好處,我就把電話掛斷了,沒想到我公司ㄚ弟仔,打電話給要跟他拿K他命的朋友,問有什麼好處,他朋友就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公司ㄚ弟仔把這件事跟我公司張XX同事說,張XX同事晚上來上班有告訴我這件事情,但我叫我公司張XX同事別理我公司ㄚ弟仔。

101年5月7日晚上我公司ㄚ弟仔上班遲到2個小時,我跟我公司ㄚ弟仔換假,讓他今天放假,怕他被扣到全勤,我公司張XX同事就說想買K他命放鬆心情,被我公司ㄚ弟仔聽到,我公司ㄚ弟仔就臭屁給王XX同事 張XX同事跟敬XX同事廳,他女友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他們都不相信,我公司ㄚ弟仔就把他女友帶來公司,公司有規定不以帶人來,我看了很生氣,想說他今天放假算了,我就叫王XX同事 張XX同事跟我一起上樓繼續工作,敬XX同事突然跟說他肚子餓要出去吃飯我說好,我公司ㄚ弟仔就跟敬XX同事就一起出去了,我跟王XX同事跟張XX同事工作下來後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還在辦公室,我就趴著睡覺等待下班,過沒有多久敬XX同事跟ㄚ弟仔同時間回來,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說要吸K他命,我就看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拿卡片在磨K他命,他女友問我們大家公司有吸管嗎?我們都說沒有,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問誰有錢,我公司同事都沒有說話,我就拿1000元給他,他就把我1000元捲成吸管吸食了K他命,也叫我們大家一起陪他玩,他說他心情不好,我也笨笨的抽了一根K菸。

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吸食了K他命加K菸後,坐都坐不穩,我公司ㄚ弟仔就叫張XX同事跟他一起把他女友扶到辦公桌上休息,我公司ㄚ弟仔就掀他女友衣服到胸部以上,拖他女友褲子,突然叫他女友幫他口交,我跟我公司ㄚ弟仔說不要在公司做這種事情,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吸K他命下去後講都講不聽,他女友還是繼續幫他吹,我公司ㄚ弟仔還爬到辦公桌上繼續做性愛動做給大家看,他女友也有迎合他的行為,我公司ㄚ弟仔還轉頭對我笑,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要拍照影片存證,他還是繼續動作。

我看不下去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行為,我就離開辦公室去廁所了,廁所回來後我就很大聲的跟我公司ㄚ弟仔說...時間不早了快點載你女友回家,說不定他明天要上班或上課,我公司ㄚ弟仔才穿起褲子,坐回他位子上,過沒有多久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醒過來,問我公司ㄚ弟仔他褲子在哪裡,我公司ㄚ弟仔就拿褲子給他女友,他女友穿好褲子後,就聽音樂跟大家聊天,還拿手機電話給他朋友。

我當公司領班怕出事情,怕萬一有什麼事情,我可以跟我主任說他們是男女朋友,吸K他命下去講都講不聽,自願做愛給大家看的,我公司ㄚ弟仔要載他女友離開的時候,我就問他女友電話跟幾歲跟讀哪裡,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就留電話給我,還告訴我他讀XX國中,14歲,我公司張XX同事聽到後,嚇都嚇死了馬上把機車鑰匙丟給我公司ㄚ弟仔,要我公司ㄚ弟仔快點載他女友回家。我公司ㄚ弟仔載他女友回家後,還去他女友家睡覺,早上我公司ㄚ弟仔買早餐回來請大家吃的時候告訴我們的,還告訴我們大家說他女友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聽一個超級生氣的,怎麼能對一個小女生做不禮貌的行為。怎麼能相信一個14歲女生說的話,下班工做回家我就上FB PO文譴責我公司ㄚ弟仔的行為,跟朋友聊天說那個女生只有14歲,現在的國中生怎麼那麼開放。

晚上我接到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電話,我公司ㄚ弟仔女友告訴我,他有打電話給他男友問有對他怎樣嗎?我公司ㄚ弟仔說沒有,我就回那個女生說什麼叫做沒有怎樣,你不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願意跟我公司ㄚ弟仔做愛,那個女生說沒有,我就跟那個女生說晚點打給你,我就傳短訊告訴我公司ㄚ弟仔女友,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吸K下去的行為。

重點...當天我怕我公司ㄚ弟仔跟他女友的行為害到我們大家,K他命又是張XX同事出錢央敬XX同事去買的,我怕出事情,也知道他只有14歲,所以才老實跟那個女生說,他跟我公司ㄚ弟仔的行為,我公司ㄚ弟仔氣我氣的要死,開庭都亂咬我們大家,都說我們知道他女友幾歲,讀XX國中。

隔天早上我去公司找我公司ㄚ弟仔問罪,你怎麼跟你女友說沒有對他怎樣,我公司ㄚ弟仔態度很不好的回我,沒有怎樣就沒有怎樣,我女朋友告訴我,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我聽一個氣死了,我就回家喝酒下去,就上FB PO文譴責我ㄚ弟仔行為,我ㄚ弟仔還嗆聲說沒怎樣就沒怎樣,我氣一個PO了3張他們親密情侶照片上FB,我有用小畫家軟體把我公司ㄚ弟仔女友臉身體都遮隱起來,我公司ㄚ弟仔看到3張照片後才承認有對他女友做不禮貌的行為,我就把照片刪了。
晚上我有把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找來公司,問他女友要告ㄚ弟仔嗎?如果要告我可以把影片給你讓你告他,我公司這些人也可以幫你做證,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說他們是男女朋友,他沒有要告他男友,但要我們嚇嚇他男友說他要告他,還要我們跟他男友說,他沒有告訴他,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他做愛。

早上我下班回家,看FB訊息,我公司ㄚ弟仔他女友PO聞跟我說謝謝,還跟我說...他的意思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我公司ㄚ弟仔做愛,出錢的也可以,並不是說...我們公司全部5個人都可以的意思。


看完FB訊息後敬XX同事打電話給我,找我出去,我跟敬XX同事,有去找我公司ㄚ弟仔,要我公司ㄚ弟仔證明他女友說的話,我公司ㄚ弟仔就打電話給他女友,用擴音問你不是說,只要有K他命就可以跟你做愛,他女友說對,我聽一個無言,在也懶的理這件事情了,也把影片刪了。

重點...我公司ㄚ弟仔恨我恨的要死,開庭都故意跟法官說...我上傳的3張照片內容,都沒有跟法官說,我有把他女友身體臉都遮隱起來。


補充內容...重點事情發生後101年5月22日,我接到我公司ㄚ弟仔女友電話,說要影片他要告我公司ㄚ弟仔,說等等他ㄚ姨會打電話給我,他ㄚ姨打電話給我後,我就說阿姨對不起我影片刪了,但我們可以幫你做證我公司ㄚ弟仔有對妹妹做不禮貌的行為,他ㄚ姨說不用了,他會去找我公司經理,我跟敬同事嚇都嚇死了,不敢去上班,我有把這件事情跟我公司主任說,我公司主任有待我去找,我公司ㄚ弟仔的爸爸,我公司ㄚ弟仔的爸爸也有去找對方家長想說要和解,沒想到對方家長都避不見面,警察101年6月13日抓我的,一直羈押到102年2月1日才交保。
我被羈押的時候我家人有去找對方想談和解,對方家長說你兒子如果沒對我女兒怎樣,怎麼把影片刪掉。

重點...
手機解密出來,證明我們大家都沒有對我公司ㄚ弟仔女友怎樣,我公司ㄚ弟仔還回頭對我笑,他女友手也有遮臉,還迎合我ㄚ弟仔做性愛動做,這樣拍照被判1年,付出的代價未免太大了吧,我沒有出錢買K,也不知道誰去買的,只拿1000元給那個女生當吸管,這樣被判轉讓3級毒品罪8個月,我好不服氣喔。
這件事情讓我好想去死喔!我到底要不要上訴!對方家人獅子大開口要我賠150萬,我家人判刑前2天要花50萬跟對方和解,對方不接受,後來說要75,我家人不要,也就沒有合解了!

檢察管起訴我轉讓3級毒品罪,跟起訴我法條刑法第222條第一項第4項,跟起訴我兒童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4項跟第28條第1項,跟拍照手機電腦沒收,我好無奈喔!!!怎麼遇到這種事情。

法官判我法條兒童少年福利法第27條第一項,跟轉讓3級毒品給我成年人加重二分之一的罪拍照被判1年 轉讓3級毒品被判8個月合併執行1年6個月請問我要上訴嗎?,上訴打不打的贏。

今天我收到法院檢察官上訴的單子,我嚇都嚇死了,我心理好無奈喔!

 我只是很生氣我拍照這舉動難道不是自保嗎他們在犯罪?

我制止不聽威脅要錄影存證,電影不是都這樣演的嗎?

我有叫他們不要做,他不聽還繼續做,還對我笑ㄌㄟ

沒想到事情會鬧這麼大,我拍照這動作就是制止他們那個

當下不是我不報警 每個人在案發現場動作不一定

當時也沒有人想要報警想說他們是男女朋友

我反應慢我當時不知道要報警,如果再一次我不會拍我會直接打一一○

我想上訴理由

他們男女朋友,做什麼事情跟我沒有關係,再制止不聽的情況下,我才拍的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了,但變成被判拍未滿18我之人親熱影片罪,判我1年,我也感覺莫明其女竹火為什麼拍YOU上一堆,作什麼不就是錄影存證嗎?把當時的犯罪錄下來,本能反應就是拿手機起來拍,他們做這個行為不對,我就拍起來錄影存證。

我不服氣,我當時不知道誰去買K的,誰出錢的,是那個女生跟他男友磨K,然後那個女生問說...你公司有吸管嗎?大家都說沒有,那女生又問誰有錢,大家都沒有講話,我就拿一千元給他,他就捲成吸管,吸食K他命,法官這樣判我轉讓3級毒品我不服氣阿。


請懂法律的人,幫幫我...我真的很怕被關...我知道我錯了,一時愛看沒想到後果...請問我該怎麼做。

 

 

 

小茂 102-02-20 20:55

請大家幫忙,請原諒我的錯誤

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樣

地院法官判我拍攝未滿18歲之人親密影片罪1年

還判我轉讓3級毒品未成年人罪8個月

我已經上訴了...

上訴理由1...

他們男女朋友,做什麼事情跟我沒有關係,再制止不聽的情況下,我才拍的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但變成被判拍未滿18歲之人親熱影片罪,判我1年,我也感覺莫明其女竹火為什麼拍YOU上一堆,作什麼不就是錄影存證嗎?把當時的犯罪錄下來,本能反應就是拿手機起來拍,他們做這個行為不對,我就拍起來錄影存證。

我不服氣,我當時不知道誰去買K的,誰出錢的,是那個女生跟他男友磨K,然後那個女生問說...你公司有吸管嗎?大家都說沒有,那女生又問誰有錢,大家都沒有講話,我就拿一千元給他,他就捲成吸管,吸食K他命,法官這樣判我轉讓3級毒品我不服氣阿。

案發當天:

我同事陳XX帶他女友來公司吸K,他女友找不到吸管,問我有錢嗎?

我就拿錢出來給他,結果他就把1千元捲成吸管吸K,然後...

叫我們大家一起陪他吸K,他女友也有抽一支K菸,K菸抽完後...

他女友坐都坐不穩,陳XX就央張XX把他女友扶到桌上

我公司ㄚ弟仔就叫他女友幫他吹,他女友就幫他吹

我公司陳XX,就掀他女友衣服跟拖他女友褲子

他女友也有迎合陳XX,做性動做給大家看

我心理想他們是男女朋友關係,也不好意思強烈制止他們的行為

但當時他還回頭笑,這樣的動作讓當時的我生氣

本能的拿起手機想要錄影存證,我制止了他還有這動作

事後那個女生要回家的時候,我會怕出事情

我就問那個女生幾歲跟讀哪跟電話

那女生說14歲跟讀XX國中

我聽一個超級無言的。

結果事情發生了,我也被羈押禁見8個月了

法官就判我罪了...對方沒有拿到錢和解也上訴了

請問我要怎麼收集對我有利的證據,二審官司我要怎麼打

我真的好害怕喔!

PS2

今天收到法院單子,檢察官上訴了,說我們大家迷姦這個女生

我收到這個單子,超級無言的!

真情穎兒 103-12-15 01:46

不服地方法院判決而上訴第二審,為地一審時應依刑事訴訟法361條規定,上訴理由所敘明為具體的理由做為書狀,故對於地方法院因無請律師協助您提出有利事實與證據此時先到二審的訴訟輔導科請求協助?如經濟實為無法自行聘請律師代為爭議具體的理由書狀,您必須先告訴第二審的法官或書記官將自己無法調出有利極具體的蒐證必須由律師代為提出所以請求能給於時間尋求律師做為事實具體理由[如有低收入戶或是身心障礙身份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申請如無資格認定又無多的錢可以詢問訴訟輔導科詢問,哪裡有幫忙協助第二審的提出具體事實理由書狀的律師,儘速前往不然還是會被駁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