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萱萱 102-12-29 00:39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見面吃飯然後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然後女生開始翹家 (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然後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害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採信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 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如果真的被罰 我男朋友會被關嗎? 這跟和不和解有關係嗎?
1.如果有智能障礙 可能有趁機性交問題 2.如果發生性關係當時 對方未滿16歲 縱使是出於雙方你情我願 還是會成立犯罪 因為法律設想未滿16歲對性行為還沒有自己決定權力 3.主要看妳男朋友是否真的不知道對方年紀 如果知道的話 應該還是有可能成立犯罪
萱萱 102-12-29 00:29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見面吃飯然後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然後女生開始翹家 (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然後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害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採信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 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由於女方未滿十六歲,所以即便女方同意,在法律上您男友仍是觸犯強制性交罪,當然若和解,則有獲得緩起訴之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30 12:1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男友可能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且對方為未滿16歲,有加重事由。歡迎您攜帶完整證據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小宏 105-01-10 16:10

律師您好!我姊夫31歲我姐姐18歲已經有小孩情問有沒有我姊姊今年23歲小孩今年4歲

我姊夫有沒有涉犯刑法強制性交罪

萱萱 102-12-28 23:42

律師您好!

我男朋友兩個禮拜前收到警方通知(警方來男朋友家問認不認識一個女生,有沒有發生性關係)

問完就說17號前要去警察局一趟(沒說做筆錄)

當時我男朋友跟那個女生在一起時男生23歲女生15歲

筆錄內容大約是這樣

所有內容都屬事實(警方A、男朋友B、女生C):

A:你知道C未成年嗎?

B:不知道!只知道C念高職

(因為有些高職生不一定未滿18,也不一定沒有超過20)

A:你知道C有輕度智障嗎?

B:不知道!C交往時沒說過這些!

A:你跟C有發生性關係嗎?

B:有

A:是兩情相悅嗎?

B:是的,C還自己脫衣服

內容大約是這樣(只有講重要部分)

剛開始是網路認識

後來約去板橋南雅夜市

見面吃飯後來去烏來看瀑布

之後女生就去我男朋友家

也發生性關係

在一起兩個月發生三次性關係

後來因為女生劈腿我男朋友也跟他和平分手

後來女生開始翹家(警方說是因為另外一個男生的關係)

後來被警方找到

也不知道為什麼跟家人扯到我男朋友的事情

後來那個女生的媽媽就想告我男朋友妨礙性自主

可是當下他們是兩情相悅的!

(我知道不管是否自願,男朋友都會因為女生未成年被告)

 

只是女生卻跟警方說自己非自願發生性關係! 

筆錄上面也是這麼說

 

 

 

 

 

可是我男朋友那時候在和女生交往時

 

 

有和女生的媽媽見面聊天過

 

 

無非是同意他們交往嗎

 

 

請問各位律師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

 

 

我男朋友整天為這件事煩惱

 

我也沒辦法幫他

 

 

還有請問各位律師

 

 

非兩情相悅只有單方說詞才算數嗎?

 

 

我和我男朋友都不懂法律這塊!所以我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31 14:16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於強制性交的部份,要定罪必須提出相當之證據,如驗傷單或是測謊等,倘若兩人確實交往過,則可以提出交往的證據,然後再看檢方丟什麼證據出來。

2、倘若對方有智能障礙問題,則可能會比較棘手,因此可能會成立利用不能抗拒而為性侵害的罪名,而不是所謂的與未滿16歲人性交罪。

3、本文建議您男友於收到檢察官傳票前做正式的諮詢。

zindii 102-12-25 16:41

我是女方爸爸,

原由為未成年強制猥褻罪, 男方(加害人, 16歲) 女方(被害人17歲)皆未成年, 男方對女方施以強制猥褻, 已報案, 屬強制猥褻罪? 

 

1. 請問適用於227條嗎?  問題是此條陳述為針對未成年人(未成年定義是<20??), 但內容卻只陳述被害人<14歲 & 14-16歲加害人應負的刑責, 那16-18 or 16-20歲之被害人適用此條嗎?

2. 但此案原為非告訴乃論, 但因加害人也未滿18, 是屬告訴乃論, 可撤告, 請問對嗎?

求助澄清疑問.  多謝.

 

刑法第二二七條(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告訴乃論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二七條之罪者,仍為告訴乃論

 

 

 

 您好:您的po文並成功,請重新po文,或直接mail來信詢問,謝謝

 可以來電討論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5 17: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有關強制猥褻的部份,因為您未成年,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本文建議您出庭時一定要求法代同行,並配合法官之調查,至於詳細的狀況必須視證據而定。

2、圍毆的部份,視傷勢而觸犯傷害罪或重傷罪。因為女方也未成年,因此也會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不會因為是否撤告而有所區別,法院都會處理。

zindii 102-12-25 18:35

我是女方爸爸, 請問筆錄可更改為合意, 成告訴乃論後撤告嗎?

警方因筆錄記載了當事人姓名, 需更改為暱名, 故須重做或更新筆錄, 請問此時可變更筆錄內容嗎? thanks.

 如果要朝合意方向來走,女方已16,對方本來就不犯罪,也不需要撤告,偵查後就會給不起訴,但或許你就會面臨誣告問題,當然這不表示一定就會被用誣告起訴判刑,只是有這風險(當然如果真被告誣告,要排除也是有方法),另外傷害部分,對方應該是提告了吧,反而是對方才有要不要撤告的問題,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zindii 102-12-25 21:32

Hi,

謝謝回覆, 請問誣告是指被告人(男方) 指控原告(女方)嗎? 還是少年法庭法官指控原告(女方)?  thanks.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2-26 09:2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一開始男方就未涉有強制猥褻,而任意報案,此部份已經構成誣告罪。倘若您於製作筆錄任意變更口供,恐遭員警或是檢察官直接偵辦誣告罪的部份。

2、本文建議您應該先行記錄之前所製作之筆錄,並進行正式的諮詢。(倘若您任意翻供使檢察官認為有誣告罪嫌,則恐無法解決)

房佑璟 (房律師) 102-12-28 21: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強制猥褻的部分跟傷害的部分需分開來看,兩案沒有任何牽扯,不過似可作為談判之籌碼。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您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zindii 102-12-30 19:41

非常感謝各位律師的回覆, 不過心理仍有許多疑問, 再請問刑法第二二七條相關問題

刑法第二二七條(對未成年人為性交猥褻罪)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告訴乃論
 
未滿十八歲之人犯第二二七條之罪者,仍為告訴乃論

 

Q1: 請問受害人滿17歲, 加害人未滿16歲, 227條適用嗎?  因227條只提到未滿14歲及14-16歲.

Q2: 如227條不適用, 適用那條? 加害人未滿16歲, 屬告訴乃論嗎?

多謝!

 

沈恆 (沈律師) 103-01-01 01:50

您好!第227條與第224條強制猥褻罪不同,第227條是不須有「強制」的情況下,只要與16歲以下之人猥褻就犯罪。因此,若17歲之A與未滿16歲之B「合意」猥褻,則A有罪B無罪,A是第227條的「加害人」,B是「被害人」,不可能發生如您所說「受害人滿17歲」的情況;但若B「強制猥褻A,則B是第224條之加害人,A是被害人,且因只有第227條的加害人才有未滿18告訴乃論之適用,故犯第224條的B雖未滿16歲,仍屬非告訴乃論。以上謹供您參考。

血拚 102-12-13 08:51

10月份 我在8591買了一支  "手機線上遊戲" 帳號

前2天重灌需要授權,賣家也幫我授權。 可是依然顯示需要授權

於是我請遊戲公司幫忙找回,遊戲公司說要用註冊的信箱投信

雖然賣家記得註冊信箱的帳密  卻忘了提示問題核對身分

我再次投信給客服,看是否能確認我手機 曾有過授權,並長期登入的資料就ok。

可是客服的回答依然堅持:為了避免帳號買賣或共用等私下糾紛,前述已有告知 ,如為該情形欲重置授權,則請您透過與帳號格式相同的電子信箱來信

我裡面的虛寶 換成市價也是一筆不小的錢

我可以怎麼處理? 麻煩你們˙˙   thx~

p.s 如果要投訴消保官  未滿18歲可以嗎? 還是要監護人才行?

小禹 102-12-11 14:07

 事情是這樣的,因年少(未滿18歲)犯強盜罪被判刑,期滿出獄後已經過了6年,為何近期到戶政事務所改從母姓,被戶政人員調閱昔日的刑事紀錄,以少事法83-1裡頭條文,少年犯罪紀錄期滿結束,三年內未曾再犯,視同未曾宣告.以塗銷少年犯罪紀錄,同法83-2裡有清楚規定到罰則與處罰方式,試問戶政人員是否有觸法之虞!!83-1有提到非本少年利益不得提供,是否同條文寫的但書!少年法院紀錄書記官,若是忘記塗銷少年紀錄,是否亦同83-2!!是否該向少年法院當初承審法官,寫聲請狀要求塗銷!!

問題二,如上題,若是少年犯考上警察人員是否能任用?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5條曾列治安顧慮人口得撤銷其任用資格?那這法條是在說成年犯還是少年犯,試想,因少年犯有被劃分出少事法,亦有犯罪塗銷紀錄,若是在做身家調查時候,是否會被調閱出曾犯過刑事紀錄!煩請律師解惑!!

林智群 (klaw) 102-12-11 16:11

 依法少年檔案應在一定期限後銷毀,

如果已經過了期限,建議發函向法院聲請保管單位銷毀

sam 102-12-09 08:32

請問刺青店幫未滿18未成年刺青有任何法律責任嗎?家長該如何求償

小羊 102-11-21 16:42

我朋友之前出了車禍..對方傷重住院進行腦部手術..
他騎的是腳踏車~因為違規導致機車騎士撞上他..
那時候是紅燈~我朋友騎著腳踏車往對向道過去
具體形容是~我朋友前方約30公尺有個紅綠燈~
道路中間有黃線~往對向道過去斜切~
然後就被後方機車騎士撞上~
之後警察有來筆錄+口錄
也開過庭在沒有律師陪同的狀況下開庭
對方要求求償1000萬~法官說不可能賠到那麼多~可是算一算也差不多..
那次開庭刑事部份解決了要去上課~
可是名事求償要私下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對方有可能再告我朋友

朋友家經濟狀況有點問題...可是沒有去申請低收入戶補助
有去法扶網站看過他的條件是以下

申請法律扶助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是每個月可以處分之收入及可處分之資產符合基金會無資力認定標準的無資力者。(二)「涉犯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等情形」或「因智能障礙致未能為完全陳述,審判長或檢察官認有選任辯護人或代理人之必要者」,則不用審查財產收入。(三)法律案件要有道理。


請問他這樣有辦法申請法扶嗎?
還是各位懂法律的大大~看完了上面的狀況有甚麼見解嗎
p.s對方是電腦工程師現在住院請看護

請問該怎麼辦~該怎麼做...

現在很著急...

他還未滿18~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建議您先向法扶申請看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菁仔 102-11-15 10:38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內湖

但因未滿181天生下我孩子 離婚時已有孕2個月

法律上孩子是屬於前夫的 前夫已和解也不要孩子

前夫方面能100%配合 也於今年3月辦妥離婚

如果由老婆提否認之訴 前夫不到場算棄權嗎?

訴訟過程約多少工作天才會好?

我們比較在意被家人知道老婆離過婚

所以很怕時間一久家人會懷疑怎還沒報戶口

驗DNA須法官指定裁示或是能自己先驗?

如法官要求先登記小孩戶口才受理 有辦法不登記

我們很害怕改過姓的紀錄永遠跟隨

我們完全不懂法律 能告知有甚麼是該注意的

我與老婆同居一年直到她懷孕才知他有婚姻

並決定面對解決 所以才會拖到懷孕後他才辦離婚

在印尼台辦面談也被嚴格審核 飛來飛去終於過關核發簽證

一切都是為了給小孩有健全完整的身份

希望律師大大能告知我這案件好不好辦理急需時多久

戶政單位已把我孩子報戶口列為專案處理 

因我婆是外籍 中文名字自然跟我姓 在戶政填從母姓有幫助嗎?

在前夫完全配合下 懇請幫幫小弟 提供一個最快速的方法 萬分感謝

 不知道您的訴訟進行到甚麼程度? 否認親子之訴,多半還是靠鑑定,至於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蔡律師 (蔡律師) 102-11-16 00:07
回覆 菁仔 的發言內容:

我老婆是印尼新娘在台辦妥離婚手續回到印尼

我再去印尼辦理結婚娶回台灣 現居北市 ... (恕刪)

婚生否認之訴必須由母親提出,前夫不到,法院還是會調查。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預約面談時間,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如果您不知如何處理,可委任本所處理後續訴訟事宜。請幫忙到高雄律師律通法律事務所官網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憂心 102-11-01 22:54

律師您好:家中有一少年滿16歲未滿18,於去年底在朋友家中被查到有吸食毒品,吸食的部分已判保護管束,另在ktv桌子撿到k他命搖頭丸,就剛好有朋友訊問購買管道,他就以800元賣出,經少年法庭審理後,說觸犯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一項第一款,移到法院由檢察官審理,想請問他會被判5年以上嗎?從事件發生後已沒再碰觸毒品,有任何的可能不被判刑嗎?是否還會被傳喚至法院做筆錄?現在請律師還來的及嗎?煩請告知

販賣3級毒品是5年以上有期徒刑,但依您所述,不能確定檢察官手上有哪些證據,必須律師閱卷後,才能知道檢察官到底有哪些證據,來擬定訴訟策略,如有其他問題,再請來電討論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會移送管轄地檢署進行偵查,應係認定被告涉嫌之犯罪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則表示所涉嫌之犯罪頗重,建議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案件移送檢察官以少年刑事案件偵辦時,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律師依法也是無法閱卷的...

偵查中本來就不可閱卷,所有案件是一樣,不限少年案件,但法院審理中,作為少年委任的輔佐人,經審判長同意,當然可以閱卷,實務上審判長都會同意

發問者您好,張律師為您回答如下:

一、本件因被告涉犯刑罰嚴重,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1項第1款規定,已由檢察官偵辦。

二、所謂毒品買賣,實務上認為,雖然沒有買入,但只要單獨有「賣」,就足以構成。

建議您盡快尋找律師協助辯護,以期減低刑責。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0:5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阿展 102-10-29 19:09

請問一下由於我的低收入戶是因為讀書的關係才申請過的,但是開學前我就已經申請休學然後找工作了,但是由於很多工作都不請未滿18歲的人所以我一直都找不到,直到前幾天接到我媽媽的電話,媽媽說她收到政府通知說必須繳回我休學後4個月的補助金,如果沒有錢可以繳交的話後續會有什麼問題??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30 09:0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倘若你拒絕繳回溢領之補助款,行政機關可以移送行政執行,查封您的財產

寶兒 102-10-28 18:45

五年前有妨礙風化
有收到一張單子

我住新竹但是我有去台北到案說明
一次到台北警察局說明
另外一次到台北好像是跟法官還是檢察官的樣子

最後我沒被罰錢也沒有被關也沒有被判刑
那這樣我算是有被起訴過嗎?

因為我現在求職,履歷表裡面有一欄就是
"是否曾經因『刑事』或『民事』案件被起訴或和解?"
我不知道要填有還是沒有
因為事件是發生在五年前,所以文件已經不在了
我記得那時候我未滿18

那這樣我算是被起訴嗎?
還是說我可以去哪裡查詢自己有沒有被起訴過的紀錄嘛

您好:從您描述的狀況來看,當時您應該是有被檢察官傳喚過,要看當時傳喚您是以什麼身分傳喚您,也許只是單純以證人身分傳喚您,而且時間經過這麼久,如果當時有起訴您,應該不可能這麼久都沒有進入審判程序,所以您應該是沒有被起訴。

宗育 102-10-17 06:38

律師好!!

本人犯案期間未滿18歲 , 此案件內容過程如下:

7月中 跟兩個朋友(加我共三個 , 我未成年 , 另兩名已成年) 再其中一名朋友住處外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滲入香菸吸食 , 然後甲成年的面前有20餘克愷他命 , 販賣手機跟他私用手機並排在桌上 ,警察叔叔也在甲成年機車車廂搜到10包第二級毒品咖啡粉包。

到警察局時 , 兩名成年 (例:甲成年,乙成年) 的朋友因為談不攏而雙方起爭執甲成年,乙成年被警察叔叔作筆錄的時候 , 甲成年再做第一份筆錄當中 , 向警察叔叔說毒品是由我們三個共同出錢購買 , 乙成年不服甲成年這種亂說的說法 , 於是不服向警察叔叔說我們沒有一起購買 , 東西都是甲成年的 , 而且乙成年也有向甲成年購買過毒品數次。

後來換我做筆錄的時候 , 警察叔叔先問我這些毒品是由你們三個人共同購買的嗎 , 我說不是 , 在來問我有沒有與甲成年買過毒品 , 於是我表明我向甲成年買過毒品 4 - 5 次 , 警察叔叔又問 , 那乙成年有沒有在販賣毒品 , 我說我不知道應該是沒有吧。而我也向警察叔叔坦誠 , 在當日我有將第三級毒品愷他命滲入香菸吸食。

後來我們三人直接被送地方法院 , 甲成年及乙成年則是送往檢察署由法官開臨時庭(分開)甲成年在臨時庭當中向法官坦誠有向我販賣過毒品。 ( 反正他就是承認他有在販賣 )

幾個禮拜後 , 地方法院少年庭傳喚我去做開庭前筆錄 , 筆錄也跟當時在警局作的筆錄符合,在過幾天後 , 少年法庭第 x 法庭 , 並傳喚我到地方法院開庭 (少年庭)法官偵訊完後 , 判我假日生活輔導 。 

可是近幾天我收到檢察署刑事傳票 , 上面說道:

案號: 102 年度 少連偵 字 第 3x 號  案由:案件 

應道日期:102 年 10月 17日 下午 3 時 0 分

應到處所:由本署法警室指引至第 ? 偵查庭 / 詢問室 ← ( 問號處也沒寫 )

備註:務必到庭

右下角(本件被傳人係) 也空白都沒寫

* 收到傳票後我馬上向 甲 . 乙 成年聯繫 甲成年也已收到傳票 , 乙成年未收到

甲成年案號(3x號)跟我相同 , 案件:毒品防制條例 , 應到日期也跟我同一天 , 不同的是 他是在4時 20 分 開庭。

而他的( 本件被傳人係 ) 被告 

請問律師

問題1. 本人已由少年事件處理法結案了 , 並且正在執行假日生活輔導中 , 為什麼還會被傳訊到檢察署 ?

問題2. 如果是證人.關係人.被告傳票 , 上面為什麼都沒標註 ?

問題3. 我收到的傳票白紙綠字 , 而甲成年的傳票則是白紙黑字 , 差在哪裡 ?

問題4. 少連偵 是什麼意思 ?

問題5. 甲成年案由有標註毒品防制條例 , 而我為什麼沒有標註 只寫案件 ?

問題6. 我現在還差一個月成年 , 需要家長陪同偵訊嗎 ? (上面未標註須由家長陪同到場)

下午就要開庭了 我好緊張 四處問朋友大家說法都不依 請律師大大盡快與我解答 拜託了!!

依檢察案件編號計數分案報結實施要點之規定,少年刑事案件卷宗號數,依案件種類,於號數上冠以字樣如左:...一般刑事案件與少年刑事案件相牽連之偵查案件:「少連偵」。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第1項規定,少年有下列二者之情形者,少年法院應以裁定移送有管轄權之法院檢察署檢察官:「一、犯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二、事件繫屬後已滿廿歲者。」少年事件處理法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少年刑事案件,係指十四歲以上,觸犯刑罰法律,經依本法第廿七條移送檢察官開始偵查之案件。其依本法第六十五條第三項經檢察官開始偵查之案件,亦同。」少年事件處理法第65條第3項規定,少年犯罪時未滿十八歲,但犯罪後已滿十八歲之情形,此時適用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四章「少年刑事案件」之規定,非為保護事件。依調查之結果,少年若有上述之情形,少年法院應以裁定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檢察官,無自行裁量之餘地,故稱之為「少年絕對刑事案件」。
本件所涉犯者並非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且目前您也未滿二十歲,本件若您為被告也應非「少年絕對刑事案件」,無須移送檢察官開始偵查。另參照被告為另一名成年甲之狀況,本件您基本上應是以證人身分被傳喚到案,不過建議您可以去電檢察署進行詢問以俾進一步確定。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房佑璟 (房律師) 103-01-10 11:0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就相關證據爭執之。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或來所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皮蛋 102-10-07 13:18

我上個月與未滿14歲的女友發生性行為

但我也未滿18 我17

昨天已去警察局做筆錄

他父親已報案

接下來我該怎麼做  刑責可以免除?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07 17:01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1、因為您尚未滿18歲,因此本案是告訴乃論,倘若對方不提告的話,就沒事了!建議您積極與對方、對方家長達成和解

2、因為您未滿18歲,因此會有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問題,建議您做筆錄時一定要請家長陪同,否則可能會遭收容(類似先被羈押的制度)。

皮蛋 102-10-21 10:26

律師 我還想問因為警方要我們不要跟對方聯絡  那現在我要和解還是 當庭和解?

曹尚仁 (曹律師) 102-10-24 09:04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和解的部份,僅需向承辦人員告知有和解意願即可,檢察官或法院會移送調解調解

102-10-06 13:34

男方滿20女方未滿18滿16了

女方懷孕,雙方自願發生關係

有住男方家裡一兩天但有告知父母

父母也同意但不知道女方懷孕

最近也準備告知女方家長懷孕的事情

如果男方願意負責,女方家長刑事民事能告什麼呢.

 

也許對方會朝向略誘罪或是和誘提告

ㄚ傑 102-10-02 22:02

小弟想請問一下各位律師大大

未滿18歲並且無照駕駛機車

我有一天停在路邊準備要騎過去對面

我是靜止狀態的正在等左右來車經過

那邊無紅綠燈

然後有位小姐(持有駕照)

她騎過來撞到了我!

我人沒事車也沒事(他的車也沒事)

而她撞到之後似乎因為龍頭不穩而跌倒

當下我也馬上叫救護車

但車子位置有移動過

筆錄時對方也說我是靜止狀態的

後續我們要談和解

但她對我開出73000的金額

我是否有責任賠償

因為根據交通警察跟我說的是我沒有錯

錯在無照駕駛而已........

那這樣我可以反倒要求他賠償??

若後續車禍肇事因素分析您這一方並無肇事因素,當然即無須對其損害負擔賠償責任,本件依員警之說法,無照駕駛部分係您違規上路應科予行政罰鍰的問題,應與其車禍受傷並無相當之因果關係。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小玉 102-09-11 20:06

通姦案件與前夫約定和解條件(現金+車子),現在他要先將車子牽去檢修但不簽已取回的切結書,若他牽回後反悔怎麼辦??且先前有約定人為破壞部份由我們維修(有錄音),如果他刻意破壤再索賠,有任何法條可約束他嗎??或是用錄影方式存證??               

他主張要現金與車子過戶完成才要簽和解書,如果這些都完成了卻反悔不簽,那可以反告他嗎?通姦部份他還告不告的成??

此外,前夫在前年十月已知道我們有聯絡,且現任丈夫有以電話詢問他是否去年十年就已經知道"這件事",前夫回答是,且他希望我回去所以沒提告,那只說這件事能認定是指通姦嗎??(這些對話都有錄音)

另外還有和誘罪部份,前夫於89年7月屢次叫我去他家住(在家人都聯絡不到情況下),並在12月懷孕(在去他家住時),當時未滿18歲,之後有辦結婚,現在離婚了,那還可以用和誘罪告他嗎??   謝謝..

 

ch 102-09-05 14:18

家人的女朋友從未滿18歲就住在我們家裡
到現在都已經滿18歲了
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她離開的嗎?

重點是你的家人有沒有使用房屋權限 如果有 他當然可以同意他女友住在家中 所以這種問題沒辦法一概而論

102-09-05 10:45

各位律師您們好,想請問您們法律相關的情況。

10幾年前,A女還未滿18歲,欺騙自己的父母,帶了一個男孩回到自己的住處發生了性關係。後來,A女的父親知道了之後,非常生氣,氣自己從小寵愛的女兒不自重,而且那位男孩本身又有很多的問題。事後,A女的父親與A女就這件事情在家中有了激烈的爭吵,爭吵中,A女的父親一氣之下,將A女的上衣撕破,因為覺得女兒的行為太不檢點了。之後,A女的父親就離開現場,當中,A女的父親對A女並沒有任何其他身體的觸碰。

事後,A女的父親其實也覺得當時太衝動了,有自責,也有表達善意希望父女的關係可以緩和一些。

只是,事隔多年,最近發生了一些事情,A女似乎有意想將此事重提。

不知道,A女父親這樣的行為,是否已經構成法律上任何的責任?

林智群 (klaw) 102-09-05 16:21

 這不會構成犯罪,頂多就是毀損衣服,為了小事告父親,檢察官通常不會處理

小白 102-09-04 03:05

A = 對方 

我與A是在網路RC語音上認識的

然而最近A一直網路嘴砲

我因為A的網路嘴砲 忍到後面 直接把他踢除

然而A卻在遊戲內說A來我這沒斷我手腳 A跟我姓

我是有回他說等妳來哦

但事後想想A如果真的來的話

我會有生命危險

而我有了A在遊戲上恐嚇我的照片

那這樣我有辦法告成嗎 ?

未滿18 有辦法去提告嗎 ?

您好

恐嚇斷手斷腳,應符合恐嚇危安罪之規定。

未成年人,只須有意思能力(理解告訴意義),即得告訴。且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亦得獨立告訴。所以被害人告訴,或法定代理人告訴均可,不需擔心無法提告問題。

您好:

A之行為應有符合刑法恐嚇危安之情形,您雖未成年,但有意思能力即可提告,另外請您照片要保存好,以便將來之用,如還有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2-2331-0006  0919-253-542)

愷愷 102-08-25 07:35
不好意思..我想問個問題 我目前做某間超商的大夜班人員 我目前滿16歲未滿18 沒有勞健保、似乎有團保而已,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因為我們剛開始推免費的會員卡 我迷失了自己 擅自將客人消費所得的點數 存入我的會員卡 我是看到熟客,才會做這種事情 因為熟客不拿發票..我的小聰明作祟 事後 我也覺得這是不對的 而後東窗事發 店長是不打算提告也不報警 只是因為公司還在查這件事情 公司來到店內看錄影帶 看到我有拿報廢的商品回家吃 只不過店長是因為有允許 我才會拿 我剛進去半年 我並不知道 報廢不能外流 因為店長說可以帶回家 我大夜班會跟店長交到早班 相信這應該有拍到 我想問店長有可能賴到我頭上嗎.... 因為我們是比較少人的超商.. 所已報廢量很大... 我當初想要貼補家用而去超商工作 我怕因為這樣沒了學校 又要背負債務 現在薪水店長扣在她那裡 我承認我犯了錯 也懂敢做就要有勇氣承擔 只是我不想讓我媽擔心.. 我想問如果提告 我會被判如何..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所涉及者為公訴罪,所以一旦公司提告,即無法撤回,但仍可積極與公司和解,以免事端擴大,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愷愷 102-08-24 21:54

不好意思..我想問個問題
我目前做某間超商的大夜班人員
我目前滿16歲未滿18
沒有勞健保、似乎有團保而已,

事情是這樣的
前陣子因為我們剛開始推免費的會員卡
我迷失了自己
擅自將客人消費所得的點數
存入我的會員卡
我是看到熟客,才會做這種事情
因為熟客不拿發票..我的小聰明作祟
事後 我也覺得這是不對的
而後東窗事發

店長是不打算提告也不報警
只是因為公司還在查這件事情

公司來到店內看錄影帶
看到我有拿報廢的商品回家吃
只不過店長是因為有允許
我才會拿
我剛進去半年 我並不知道
報廢不能外流
因為店長說可以帶回家
我大夜班會跟店長交到早班
相信這應該有拍到
我想問店長有可能賴到我頭上嗎....
因為我們是比較少人的超商..
所已報廢量很大...

我當初想要貼補家用而去超商工作
我怕因為這樣沒了學校 又要背負債務
現在薪水店長扣在她那裡
我承認我犯了錯
也懂敢做就要有勇氣承擔
只是我不想讓我媽擔心..
我想問如果提告 我會被判如何..

林智群 (klaw) 102-08-25 11:54

 如果確定是報廢品的話,你頂多是沒有按照公司規定處理,

至於是否成立侵占罪,要看店長的說法,如果是他允許的話,應該不會成立犯罪

愷愷 102-08-25 20:09

那會員卡的部分呢

我想問未成年業務侵占、一般侵占

如果被判刑是如何量型的

那..未成年大夜班

以及勞健保未保

會有什麼後果嗎@@?

懇求律師大大求解

麵包 102-08-23 23:48

根據自身的了解男18↑ 女16↑ 的話
只要雙方都同意的話就不構成犯罪

但又聽說女未滿18的話進旅館遇臨檢會是公訴罪?
是否如此?

還是遇臨檢也會沒事? 

既然不成立犯罪  跟臨檢會有什麼影響?

你想說的可能是進旅館  容易被認定有性交易

因兒少條例還是規定不能與未滿18歲之人性交易 

否則還是有觸處罰規定

阿寶 102-08-21 04:42

我去年3月份騎機車被警察追(沒被追到)

後來今天7月份去監理所辦車藉更換的事情

才知道我的機車無法更換

 因為被註銷車牌

去列影帳款單他告訴我帶車牌來繳款

 

但我當時還未滿18駕照

這樣還會被監理所加開無照麻?

他會要我提供駕駛人資料嗎

我拖到現在會有法律責任

55128 102-08-18 20:02
請問 我於98年認識一個女孩 (我當時未滿18 她當時未滿16) 她在101年八月告我98年性侵她 我就被調去做筆錄矢口否認 到後來開庭 她要我測謊 但我沒通過,因為我緊張 但他們沒有任何我的體液精液 錄影錄音 聊天文字檔 就只有兩名證人 但兩名證人都是聽"告我的人"訴說情況 才到警局做筆錄 請問這樣子能成立嘛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仍有成立之風險,所以仍要小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關於您所提及的問題,本件目前進行的進度為何?目前仍在偵查庭?或者已進入法院審判程序?本件您既已被列為刑事被告,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55128 102-08-18 20:01
請問 我於98年認識一個女孩 (我當時未滿18 她當時未滿16) 她在101年八月告我98年性侵她 我就被調去做筆錄矢口否認 到後來開庭 她要我測謊 但我沒通過,因為我緊張 但他們沒有任何我的體液精液 錄影錄音 聊天文字檔 就只有兩名證人 但兩名證人都是聽"告我的人"訴說情況 才到警局做筆錄 請問這樣子能成立嘛 ?
1.如果有兩名以上證人 是可以認定你成立犯罪的 2.測謊只是提供司法機關辦案方向 3.你涉犯與少女性交罪 行為時對方還未滿16
55128 102-08-19 19:48
回覆 張景堯律師 的發言內容:
1.如果有兩名以上證人 是可以認定你成立犯罪的 2.測謊只是提供司法機關辦案方向 3.你涉犯與 ... (恕刪)

律師您好

1.如果有兩名以上證人 是可以認定你成立犯罪的

但我不懂的是 98年只有一名證人陪同那位告我的人一同

到了101年  第二名證人才聽  告我的人訴說情形

 

講明白點

兩名證人都只是聽她說...

 

killer淡藍〞 102-08-15 13:33

事情是這樣的,
我用了FOXY下載影片
片名為高雄市英X國中女同學打手槍
因為軟體本身缺失,
所以導致我分享出去而變成一個媒介
所以警察找上了門做筆錄而他也有全程錄影
在一問一答下我也很老實的講
他問我知不知情 我告知知情但是我不會使用關閉分享
而我並未滿18歲 我16歲
事後我問員警會不會有後續偵查行為及我會不會有紀錄
員警告訴我不會只是做個調查
那麼我想說沒什麼了,
日子一天一天過去
就在昨天收到一封信
要我X號跟X號去少年法院開庭
而觸犯的法條是
違反兒童及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
現在我是整個很懊惱
當時都說不會有紀錄了而現在開庭就等於說會有紀錄
通知書都寄去學校我要如何是好...
我只不過是在無知的情況下觸犯法律
在家裡看影片也會受罪...



我想請問
我觸犯這條法律對我本身會有什麼影響

而我該如何對自己自救

現在真的一個頭兩個大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08
回覆 killer淡藍〞 的發言內容:

事情是這樣的,
我用了FOXY下載影片

你這是少年調查案件。

如果您在南部,可請你父母親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killer淡藍〞 102-08-16 12:03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今天少年調查官告訴我 主觀認定因為我自己是非蓄意去散播,但客觀認定是我有犯罪這行為是事實,誰會管你主觀,所以如果開庭,法官會照客觀認定去審理通常都是有罪,記錄還是有,那我要怎麼去想辦法去說我並非蓄意,因為無罪就是不會有記錄..我該如何告訴法官FOXY此軟體是強制分享無法關閉所以我並非蓄意分享
我需要寫什麼給法官告訴他 我想寫一些我的解釋 自白.?
回覆 killer淡藍〞 的發言內容:

 

102-08-15 09:49

今天我騎機車無照駕駛,但在限數內行駛,綠燈時我要通過十字路口,因為樹擋住了我的視線我沒有看到一位老奶奶紅燈,當他看到我向她騎過來的時候,她就愣在那邊沒有行動,我只能選擇讓我自己往旁邊閃,摔車以免發生更大的傷害.
想請問我這樣無照駕駛但在雙方皆有責任的狀況下強制險會理賠嗎?
那如果會理賠但需要代位求償的話,保險公司會跟我們索取全部的賠償金嗎?
因為我也受傷了,我們可以跟對方索取賠償嗎?
如果不幸,那位老奶奶去世的話,我未滿18歲,請問可能遭受什麼樣的刑責呢?

謝謝律師!!

 

破腦 102-08-14 02:04
不好意思,我目前16歲又4個多月,我想請問一下就是現在好像滿15歲未滿18歲可以去網咖(新北市) 只是不知道是真的假的,想請問一下,還有如果警察臨檢被帶去警察局的會留案底嗎?因為之前有被抓過一次……,我對家裡沒有電腦,因為目前高職常需要用電腦打報告跟心得那種,所以有時會去,順便打打遊戲這樣……:) 謝謝

縱使未成年去網咖 少年本身不會有任何問題 更不會有任何前科紀錄

102-08-12 17:34

今天下午來位警察
說有人提告 家人 "妨礙電腦使用"
可是我的家人 幾乎 不用電腦 
只有我在用的時間比較多
我是有拿家人的資料去辦一個遊戲交易網的會員
那時未滿18歲 無郵局.銀行 所以有經過家人同意 才申辦這遊戲交易網的會員

而近1個月前,堂妹想賣網路帳號,但是是二手帳號,所以請我幫忙她賣掉
我就幫她賣,可是因為二手的關係此帳號的會員資料,不真實,但能更改遊戲 官方的密碼
因位也不知道上一任玩家申辦狀況,而就這樣幫她賣掉,問題是我幫她賣給了下一個人
而他是有提出相關被盜的問題的質疑,因為我也是幫賣此帳號的人,所以我也無法確定
會不會被盜,更何況我堂妹也無法確定是否被盜....

我有拍下我跟買家的對話圖

那現在該怎麼辦?該怎麼做?

這部分也是你在猜測涉及之案情 警方未必是針對這件事情 可能還是要等警方詢問後 才會比較明確是甚麼情形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8-15 16:45
回覆 文 的發言內容:

今天下午來位警察
說有人提告 家人 "妨礙電腦使用"
可是我的家人 幾乎 ... (恕刪)

未滿十八是少年刑事案件。

如果您在南部,可請你父母來電預約時間詳談後續處理事宜。請幫忙到本所官網首頁按讚:http://lutong.myweb.hinet.net/

王韻雯 102-08-11 15:03
各位律師您好: 我兒子今年高三未滿18歲,日前因受朋友影響去刺青,他爸爸為此想找店家理論,為什麼幫未成年的青少年刺青,可對方卻不肯出面解決,甚至叫了一群人上門,因此我們想要提出告訴該如何做呢?一定要聘請律師嗎?
如對方帶一群人前來使你或家人感到害怕,可能已涉及恐嚇,就此可提出恐嚇告訴,至於刺青不分依判斷應可請求損害賠償,如無把握當然委請律師辦理會比較好.
小語 102-08-08 09:10

請問

未成年(未滿18) 但我想跟我先生(成年人) 離婚

結婚需要未成年法定代理人同意 那離婚也要嘛

要寫同意書嘛  還是 ....

法律一堆問題我都不懂

已有一女 和 第二胎

如果離婚了  未成年單親媽媽可以申請什麼補助嘛.

蘇淑珍 (蘇律師) 102-08-08 11:10

您好,如果您是兩邊都自願離婚,那依據民法第1049條規定,

未成年離婚是需法定代理人同意的。

至於離婚協議書的部分,如果同意的話只需簽名就可以,

不過由於您已有子女,因此會涉及監護權及夫妻財產分配之問題,

建議您找尋專業之律師諮詢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需要尚請不吝來電,以上答覆供您參考。

昕雲 102-08-07 13:15

先生因病過世,有三個哥哥與公公上健在(婆婆不在),我有兩個未滿18歲小孩,現在想再改嫁,但娘家媽媽極力反對,原因是怕我的兩個小孩分不到祖產,祖產是數筆農用土地及不曉得多少錢的定存(沒有房子),請問:情況一 若我還是改嫁,公公在世期間若把財產事先贈與其他三兄弟,我是否有其他方式能幫孩子爭取?情況二:若公公尚未分配財產就不在了,是否就只能像大家說的須等待大家蓋章才能分遺產?又農用土地須繳交的遺產稅是否很多?

1.生前處分財產所有權人的自由,無法可管。
2.本件依您所述內容,您的子女代位繼承您先生的應繼分,屆時當然會有遺產分割的問題。(此部分不因您有無另外婚嫁而有不同)

 

沈恆 (沈律師) 102-08-08 01:40

您好!除了樓上賴律師的建議外,補充幾點。若小孩能代位繼承農地,而無法取得全體繼承人蓋章同意分割,可以向法院訴請分割遺產;另,繼承農地只要五年內繼續農業使用,可以免繳遺產稅。以上謹供您參考。

昕雲 102-12-31 16:00

回覆 沈律師 的發言內容:不好意思有點不懂,意思是我在公公健在之時,幫未成年的小孩執行代位繼承嗎?

 

小夢 102-07-30 14:42

我和我姊吵架

我姊的朋友們就在我的臉書留言罵我

我已經報案提告

但警察說我未滿18歲要有監護人同意

法律不是說

刑事訴訟法第232條
犯罪之被害人,得為告訴。

所以我應該不用監護人就可以告了吧?

誰可以告訴我到底要不要監護人為甚麼QAQ

 只要是犯罪事件的直接受害人,雖受害之人仍未成年但只要有意思能力者,即得為刑事訴訟之獨立告訴人,不必另有法定代理人代為提起告訴。

BUCK 102-07-27 15:18

你好, 

想請教各位律師一個問題, 我前幾天 與滿16 未滿18歲發生性交易, 對方17歲, 而我也到警察局做筆錄, 我們相約到外頭 請他手淫, 以500元代價交易,  而我知道對方17歲,  我是初犯成年人, 因為對方有指認,  也被監視器拍到 我載他的畫面, 想請問. 檢察官 會念在我是初犯 且犯後態度良好, 而讓我緩起訴嗎? 又或者 我該怎麼做 爭取緩起訴? 請律師團大人幫忙, 這幾天我跟家人 吃不好也睡不好, 因為我有在公家機關上班, 不知道是否影響工作.  想請問以往類似這種判例 都是怎麼處理的??

依您所述情形,應係觸犯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2條第2項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罪,依法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本件既在先前已承認相關事實,故建議您在處理上設法爭取緩起訴處分,或許是較為理想之狀況。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 22 條
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依刑法之規定處罰之。               
十八歲以上之人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前二項之罪者,不問犯罪地之法律有無處罰規定,均依本條例處罰。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林智群 (klaw) 102-07-28 14:28

 這類的案件除非與對方家長達成和解,不然緩起訴可能性不高

風斬 102-07-22 22:14

今年5月機車失竊,7月份抓到小偷,機車後來在路邊被警察找回,不過車體以被撞到變形無法騎乘,對方未滿18,而對方父母也不太想處理,所以只能打民事求償了,能求償時法院會通知我們嗎?是直接向對方監護人求償?

目前因為對方不處理,所以我現在也不知道怎麼辦,大致上有2種處理方式

第一:直接把車拖到機車行修好,在跟對方求償,不過因為機車壞的太嚴重,修好的價錢都能買中古車了,而且現在車子這樣我也不放心,怕無法跟原來一樣,怕以後車子毛病會很多,所以這打算不太想實施

第二:直接把車子報廢,然後買中古車,我是偏向這個方式,不過不知道要如何求償跟處理,我能直接報廢然後買中古車在把原本車子折舊金額減掉車子報廢金額跟法院求償嗎?還是說車子在求償結束前不能報廢只能報修?還是說暫時都不能動?目前暫時放在警察局,不知道要怎辦

因為車子失竊.我沒有其他交通工具,目前是跟親戚借車子通勤,雖然無實質上的交通支出,不過也確實造成我的不便,這方面能比照租車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的支出金額來折算跟求償嗎??

加害人是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情形,可依法請求其法定代理人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
民法第187條
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以行為時有識別能力為限,與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行為時無識別能力者,由其法定代理人負損害賠償責任
前項情形,法定代理人如其監督並未疏懈,或縱加以相當之監督,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負賠償責任
如不能依前二項規定受損害賠償時,法院因被害人之聲請,得斟酌行為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與被害人之經濟狀況,令行為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為全部或一部之損害賠償
前項規定,於其他之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為之行為致第三人受損害時,準用之。
 

楊興 102-07-22 10:20
我想請問,與滿17歲未滿18發生關係法律條文裡面會背叛什麼罪行與被關幾年? 女17歲 差4個月滿18 男22歲 雙方是情侶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雙方是兩情相閱,並不會有刑事責任,但仍可能會有民事責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楊興 102-07-22 10:20
我想請問,與滿17歲未滿18發生關係法律條文裡面會背叛什麼罪行與被關幾年? 女17歲 差4個月滿18 男22歲 雙方是情侶 謝謝
如果不涉及金錢交易 且沒有合誘略誘情形 一般與16歲以上的人發生性行為是不會構成刑事犯罪的
樓梯 102-07-17 13:27

未滿18遂報失蹤人口 或者其他相關東西之類 還需要滿24小時嗎?

1.關於失蹤報案所必須提出所需證明文件有那些,您可逕向警局或派出所詢問。
2.依現行規定,隨到隨辦,沒有時間限制(並沒有失蹤滿24小時才能報案之限制)

貢丸 102-07-11 16:29

在7/9號傍晚5點40幾分下著小雨車輛多
我行經一條雙向直線道 我是直行車
那條路沒有路口
我就跟在一台汽車後方行駛,也有保持行車距離
隨後大概其道到路中央,只見汽車往前開走之後
馬上有1台電動車雙載(駕駛跟後座都是未滿18的高中生,我已滿18也有駕照)
要從我的右邊直接逆向橫跨雙向道往我左邊穿越
結果煞車不及迎面撞上雙方倒地
當時我跟對方立刻起來,我詢問他要不要叫警察來 
他說不要,我說那之後的車子維修費你要全出嗎? 他說好,也留下聯絡方式
後來車子都牽走了要離開時,應該是旁邊店家報警的,警察就上來詢問了
後來就照流程這樣走,也有做筆錄筆錄上我時速寫50公里和事發經過
但我不知道那條道路限速多少
然後隔天我就把機車牽去車行估價,估完是14200 ,對方家長表示是否可以只賠1萬左右就好
我今天又去給我朋友估價,因為朋友所以有少收一些,估完是13000
對方家長說今天7/11  17:30之前要與我聯絡,到現在也還沒有電話,也有體諒他是上班族所以沒多說啥
我想請教的是,照目前我所敘訴的事發經過,誰的肇事責任比較重!!
如果對方不願意照我的和解條件(車子全修好的費用)和解,我可以怎麼提告他??
懇請解答><
補充* 今天中午也有去大醫院驗傷了 

本件最終還是得等到初判表出來看上面的肇事因素分析才能確定責任歸屬,另外如若本件依肇事因素分析結果,您是同時有部分過失的情形的情形,則對方在民事部分得以此主張與有過失主張酌減損害賠償金額,在刑事部分,若對方因本車禍而受傷的話,則即使您的過失占的比例極小,但只要過失的存在,也還是必須擔過失傷害罪之刑事責任

另外,本件若依肇事因素分析結果,對方有過失者,則您亦可依醫診紀錄等資料提告過失傷害罪,並請求此部分損害賠償(務必一併依法請求其法定代理人連帶負擔)。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若對方也有受傷的話,重點會在於您這一方有無過失,誰輕誰重則不是那麼重要...

 

貢丸 102-07-11 23:23
謝謝您的解答
現在對方表示各自陪各自的費用,我不願意這樣,對方一直提說我車速快
後來對方說要等1個月去看肇事責任
然後我媽媽要去申請調解,請問申請調解完的過程是怎麼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