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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柯一夢 102-06-14 05:13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1.如果前妻有詐欺情事 你可以依法提出告訴 將來民事請求返還金錢 2.離婚兩年 原則上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應該超過時效 可以拒絕給付
102-06-10 22:41
各位律師您好:   目前我遇到離婚房子每人持分二分之一問題:   1.此屋是本人與前妻於婚姻關係中購買的,權狀上每人持分二分之一,雙方都是共同借款人 但是由本人帳戶作為扣款帳戶.   2.自從99年下半年度離婚後,前妻繼續同住一起至101年初正式搬離開此住所,目前是本人與家人在使用房子.   3.多次明確告知請前妻決定繳納其名下持分二分之一貸款,或簽名委託仲介賣掉,全部都不回應,要不然就是當面同意事後反悔....(明確耍賴行為)   4.從離婚後至今前妻要繳貸款共約40萬.   5.如果有律師願意陳接此案,本人願意將此債權當作最終判決勝訴報酬,, 另外此報酬包含法院裁判費,律師費,書狀費用等,也就是說如果打輸那就沒有任何報酬,最終判決贏了就以此債權當作報酬. (我只知道目前...前妻財產只有此房屋二分之一)    以上皆屬事實,如果有意願律師請留言,最好桃園地區職業律師,因為比較近方便前往與溝通. (我住中壢附近)   如果各位律師有其他專業上建議與說明也請指導說明,我想儘快解決這位題, 不想把這問題與難題再留給其他人來解決,造成困擾與麻煩!    感謝!

 

 

南柯一夢 102-06-10 18:17
離婚後2年8個月前妻坦言婚姻期間不到半年竟有外遇且用騙的方式說欠下地下錢莊取得另一半金錢,並時間長達8年2個月金額共拿了3x萬,供外遇對象使用,請問在法律方面是否有條文能夠還我公道,請懂法律的提供意見p.s前妻離婚後2年8個月後還想用分配財產條文,是否有法源依據拒付,且反告前妻呢?(於法院並無登記夫妻財產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您們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已罹於時效,不能再請求,至於離婚前之外遇,也可能已罹於時效,要再提告恐有困難,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6-07 23:27
您好: 民國90年3月,我買了結婚證書,並請2位朋友簽名,一位是他的朋友,一位是我的同事,然後我和他拿著證書去證記了,沒有拍婚紗、沒有宴客、沒有公開儀式、也沒去公證…就這樣走入與我想像完全不同的世界!而當我提出離婚的要求,他根本不理不采,難道我就只能這樣困一輩子嗎?
查了一些資料,知道在某個時間之前,只登記而無公開儀式或證人婚姻可以訴請無效,於是我去請教了免費咨詢,說我可以申請婚姻無效,但需要舉證,而且是提出申請書時就要舉證。可是我不知道沒發生過的事該如何舉證呢?沒有公開儀式、沒有公證、…請教教我該如何舉證?
我曾想過找那2位朋友做證,但若他們不願被打擾而不希望出庭做證怎麼辦?他們幫忙在結婚證書上簽名,但只有我們2人拿著結婚證書去登記,會不會讓他們害怕覺得像是偽造文書
我還想過,如果我用Line跟他們聊天,聊當年請他們幫忙簽名的事,也聊沒有公開儀式、公開宴客的事…這樣的文字畫面,能當舉證嗎?
我更想過,如果我打電話跟他們聊這件事,而我錄音,這樣能當舉證嗎?可是我又不想這樣側錄與朋友的電話內容…好矛盾!
請知道的人幫幫我好嗎?謝謝!謝謝!謝謝!
王耀星 (Eric) 102-06-08 08:15

本所可以幫您處理這個案件,請速與本所聯絡。舉證的問題屆時律師會幫你釐清,請電0939151259王律師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您的家人是否願意出庭作證?一般而言,結婚宴客勢必會邀請家人參加,另外,建議您應先與律師討論,檢視本件除了有婚姻無效之可能以外,尚可檢視本件婚姻是否還有其他可以主張的權利,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ML 102-06-06 16:00

我在半年前發現先生外遇,當中多次溝通仍無共識,他不願結束外遇,每天以工作為名,到凌晨3,4點才回家,公婆也站在我先生立場指責我,我因受不了這樣的精神折磨,和先生協調搬出婆家,一起為挽救婚姻努力,誰知找到房子後,婆婆對於先生和我一起搬走有意見,所有只有我和女兒搬出去,婆婆曾表明,若將來離婚,她會爭取孩子監護權,她也跟先生說,若離婚孩子千萬不要給我,以免還要付給我扶養費.我想請問,當初我和先生說好一起搬走,他事後反悔,以後會不會以我沒有履行同居義務對我提告,若真離婚,我主動離家這一點是否會影響我爭取小孩呢?我先生每天都半夜才回來,根本沒有時間照顧小孩,但他的父母早就退休,而且男方的經濟狀況較好,如果他們要跟我爭小孩,我會輸嗎?

林智群 (klaw) 102-06-06 18:53

 先搬離家裡不代表你有錯,是你先生外遇在前,

建議先收集你先生外遇證據,再提起離婚訴訟,

監護權應會尊重小孩意見,如果小孩跟你比較親,那法院應該會判給你

ML 102-06-07 10:10
回覆 klaw 的發言內容:

 先搬離家裡不代表你有錯,是你先生外遇在前,

建議先收集你先生外遇的 ... (恕刪)

 謝謝林律師的回答,再請教,我並沒有先生外遇的實際證據,和他的對話,他也對於外遇之事絕口不提,若要請徵信社調查,我經濟負擔不起,所以我傾向協議離婚,他也同意離婚,只是對於孩子的監護權有爭議,那我該如何處理呢?

天天 102-06-05 21:27

我先生他因妨礙性自主被判四年八個月,我是在他入監後才與他辦理結婚可是因為後來因為我工作上的關係不常去看他,他就常在信中口出惡言,甚至告我侵占 我們現在也都沒在通信了。我想結束這場婚姻但他不肯簽字。我聽我婆婆說他還有一條槍砲八年,我不確定有沒有因為關系鬧彊後他的事情我一概不知了 。

像我這種情形能訴請離婚嗎?我不想在跟他這樣耗下去,但又怕不會被批準

 

麻煩律師們幫我分析   謝謝

林如君 (林律師) 102-06-06 10:29

若你先生在婚後才被判逾6個月的有期徒刑確定,此可作為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或可先蒐集你先生以言語污辱你的信件,作為請求離婚的事由,然還是建議應與律師進一步詳細討論。

天天 102-06-06 19:06

若你先生在婚後才被判逾6個月的有期徒刑確定,此可作為請求判決離婚的事由,或可先蒐集你先生以言語 ... (恕刪)

律師您好,:當時結婚並不知道他還有槍砲,請問關於他的刑期要如何去查詢?另外他的信件我都還有留著,不過都有一段時間了這樣勝算還大嗎?他大約都寫下賤錶子欠人騎這類。如果都符合就能離成嗎?這樣需要多久時間?另外我不懂狀書該如何寫,,請人代寫需要多少費用 謝謝

 

102-05-30 18:11
律師你好 有問題想請教你 登記婚」,將於97年5月23日開始施行的民法第982條規定。 我母親離婚 後來在92年7月招贅 92年7月登記 如今我母親過世 它現在這個丈夫要爭財產 當初母親跟他結婚 只有登記 並沒有公開儀式 這樣打官司 可以推翻這婚姻嗎 他還有權繼承嗎?
如果所述屬實,當然可以藉由訴訟排除他的繼承權.
mcut 102-05-28 10:32

請問各位律師,若婚姻持續中,購入房屋一幢,雙方共有,但借款人及付款人皆為其中一方,在雙方離婚後,房貸仍有約8/9未清償,此時支付房貸之一方,可以採取那些法律行動呢?例如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申請產權分割等,望請各位有經驗的律師能抽空指教,也期望位於台中巿具熱心及正義感的律師,能接受此等委任的,留下您的聯絡方式,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0:52
回覆 mcut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若 ... (恕刪)

基本上要看您離婚是怎麼協議。

委任律師,請您主動聯繫當地律師

律師沒義務要主動聯繫您,

這是基本禮節。

 

mcut 102-05-28 12:34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cut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離婚訴訟調解離婚的,沒有任何協議,至於希望有經驗的律師能留下聯絡電話,是因為不知找那位律師好,我想與禮節一點關係也沒有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8 12:58
回覆 mcut 的發言內容:

請問各位律師,若 ... (恕刪)

您的留言邏輯是認為『有經驗的律師能抽空指教,也期望位於台中巿具熱心及正義感的律師,能接受此等委任的,留下您的聯絡方式給您』,

那從邏輯學的觀點,可否解釋成:沒經驗的律師就不需要抽空指教?也期望不位於台中市或不具熱心或無正義感或不想接受此等委任律師,就不需要留下您的聯絡方式給您?

基本上來這個網站上的律師,都是在忙碌業務外,抽空上網,

每位律師在業界都是有經驗且具熱心及正義感,

您如果要找律師,可以直接點選網站左上角『找律師』進去後,搜索台中地區的律師

之後撥打電話律師預約時間付費面談,

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這樣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

mcut 102-05-28 15:40
回覆 蔡律師 的發言內容:
回覆 mcut 的發言內容:
... (恕刪)

您所謂的"每位律師在業界都是有經驗且具熱心及正義感"我並不認同,因為我最近經歷到的經驗即如此,我付的都是委任一審的錢,但是卻遇到訴狀送出內容也沒先給你看,而出庭前應先準備民事準備狀等也沒說,都是我自己看資訊,發現該準備資料,而且還是我自己寫的,開庭才簽名,試問真的是"每位律師在業界都是有經驗且具熱心及正義感"嗎?以上只是純發牢騷,自己的心得罷了

您好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涉及雙方有無選定夫妻財產制、婚姻關係存續中雙方取得之財產離婚後如何分配等問題 (調解時可能怕雙方因討論財產分配問題而導致「離婚調解」不成立,故就此部分暫不予處理) 建議您可以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78-571613指教。

mcut 102-05-27 22:28

請問各位先進,若婚姻持續中,購入房屋一幢,雙方共有,但借款人及付款人皆為其中一方,在雙方離婚後,房貸仍有約8/9未清償,此時支付房貸之一方,可以採取那些法律行動呢?例如請求返還不當得利,申請產權分割等,望請各位先進不吝指教,謝謝

文巧 102-05-25 19:14

您好:

在下因為急處理私人離婚問題便上網找了一個婚姻協會(自訴可處理離婚問題),

碰面時要我簽了文件,說可以處理蒐證訴訟離婚

我簽了....

但和朋友討論後,朋友覺得詭異,覺得未付定金哪能簽約?

隔天電聯對方表示已找另一位朋友處裡了,卻對方卻要我照簽約走,需付違約金!!!!

但我連定金都沒付,事情他也沒辦,現在卻要我掏腰包付錢,這樣是成立的嗎?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21:46
回覆 文巧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在下因為急處理私人離婚問題便上網找了一個婚姻協會(自訴可處理離婚問題) ... (恕刪)

簽立契約就已生效。如果要解約,必須依照合約辦理。

您可以委請本所律師幫您處理。

本所官網:http://lutong.myweb.hinet.net/

成立

CHC 102-05-23 19:21

小弟在此想請律師們給點建議

目前老婆與我分居已長達半年時間,一開始原因是與我家人相處不融洽

後來她帶著小孩搬回了娘家居住,假日有時間會帶回我家跟我家人玩

分居時間半年之久,對她的感情也已經被磨掉了,最近想結束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

但她堅持著如果要離婚小孩監護權要歸她,她才願意簽字離婚

我的訴求是希望共同監護,至少可以了解孩子的生活與教育

她在早餐店打工,上班的時候都會帶小朋友去,我很擔心小朋友在那邊的安全

我母親也提出願意平日幫忙顧小孩,假日給老婆帶回去玩。

小孩目前一歲,我是正常上班族一個月領30k

不知道有什麼方法可以處理才漂亮?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1:20
回覆 CHC 的發言內容:

小弟在此想請律師們給點建議

目前老婆與我分居已長達半年時間,一開始原因是與我家 ... (恕刪)

即使請求法院判決離婚,您也不一定能拿到監護。

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http://lutong.myweb.hinet.net/

剛離婚的人 102-05-23 16:56

我於4/10跟前妻協議離婚,沒有小孩,協議中有一條是:剩餘財產請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所生之債務孳息各自清償收授雙方相互拋棄,我要問的問題如下

1.因為我在婚姻期間,有一筆動產,有上述那一條協議,前妻是不是就無法分到那一筆動產的一半?

2.原本一式三份的其中一份,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因故不見了,這個離婚對方會不會主張無效?

3.因為我前妻無謀生能力,前妻娘家的人希望我可以負一點贍養費,但是怕又口說無憑,希望可以再寫一次離婚協議書,如果我同意,可以再寫第二份,然後以第二份離婚協議書為主嗎?

4.如果第二次的離婚協議書的內容,雙方都無法達成贍養費的共識,有沒有其他非離婚協議書法律上的證明,或是其他任何形式或方法,可以白紙黑字的寫下來,證明我有誠意付贍養費?然後上面還載明付款金額、付款方式及停止給付的條件?

 1.本件離婚協議若已載明原有財產仍歸個人名下互不請求、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者,則對方自已不得就您所提到的動產再為任何主張。

2.戶政機關登記時會將一份離婚協議存卷備查,若有爭議應可循閱卷聲請複印等方式確認當時協內容。

3.後續再行協議部分,因為婚姻關係已經不存在,應不是所謂離婚協議,不過如果雙方有所約定,對方當然就可依協議內容要求給付。

4.留著自己的簽名就要對該書面的內容負全部責任,如依您所述恐怕風險極大,故不建議此種空白內容方式協議書記載。沒有共識就不用寫了。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如果您覺得本回覆內容對您有所幫助,尚請不吝按下「感謝律師」。

 

2.原本一式三份的其中一份,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因故不見了,這個離婚對方會不會主張無效?

所以你還沒有到戶政機關去辦理離婚手續
若還沒有,那麼這個離婚根本就無效。

剛離婚的人 102-05-26 04:18
回覆 張祐豪律師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是已經到戶政做好離婚登記了,身份證上的配偶欄姓名也拿掉了,之後才發現放在我這邊的離婚協議書不見了,感謝您的回答。
阿宏 102-05-22 16:17

我們分居超過五年  過著有名無實的婚姻生活  我想離 對方不肯  請問 如果訴請離婚 是否會成功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對方不願意離婚之原因為何?建議此部分應與律師討論,律師可提供相關的分析及建議。

又當初分居的原因為何?如非可歸責於您,則可向法院主張該婚姻存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訴請法院裁判離婚;建議您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2gmail.com指教。

阿宏 102-05-22 16:49

 目前法律上還沒有立法 說  分居五年以上 一律可以訴離  是嗎?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目前法律並無規定分居多少年可以訴請離婚,需要具體提出婚姻的狀況,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如無正當理由卻分居五年,判決離婚機會很高.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27
回覆 阿宏 的發言內容:

我們分居超過五年  過著有名無實的婚姻生活  我想離 對方不肯  ... (恕刪)

是誰的原因造成分居?這才是重點。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拿詳細資料跟律師付費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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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 102-05-22 14:42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與祖父之婚生子女並無收養關係。

目前祖父已過世、繼祖母也已高齡,雖然父親及我輩一直負有照顧繼祖母之責任(事實上連父親也對原祖母幾乎毫無印象),不過似乎並無直系血親之身份關係;繼祖母沒有兒女,自大陸來台目前可能有「表弟的兒子」一類的親屬在台灣(不是十分清楚還有其他何人),想請問:

1.目前有何處可以查到將來可能之繼承人資料?當初繼祖母與祖父結婚就算繼母嗎?繼祖母與父親於法律上之身份關係為何?需要特別辦理收養方為直系關係?

2.實際照顧繼祖母的父親或孫輩有無繼承權?或者必須要辦理繼祖母與父親之收養關係方能有繼承權?(父親也已年長,不欲辦理這事,也不喜將身份證上之生母名稱更改)若父親未辦理收養,有可能是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來繼承嗎?或者順序、比例為何?

3.若是繼祖母與父親未辦理收養關係,繼祖母之「表弟的兒子」也未聲張繼承權,當繼祖母過世時,遺產會如何處理?

4.目前同一戶籍中繼祖母為戶長,在祖父過世前兒子遷入該戶籍,故稱謂為「曾孫」,後來遷入的「孫媳」及「曾孫女」因為僅餘繼祖母一人,僅能登記稱謂為「家屬」。有關戶口名簿上兒子之「曾孫」稱謂,在繼承部分有實質效力一類的嗎?

5.我們擔心若是繼祖母將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以父親目前之身分,有權主張繼祖母之醫療、或其他相關需代辦處理之事項嗎?除了收養外有其他方式嗎?

查無相關資料,多謝各位律師協助回答~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繼祖母與您父親的關係為直系姻親,您父親無法繼承繼祖母之遺產。應確認繼祖母是否還有兄弟姊妹?如無,又無子女,則其屬於沒有繼承人的情況,其遺產會歸國庫所有。

建議繼祖母得以預立遺囑的方式預先規劃遺產,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繼祖母日後喪失生活自理能力,您的父親得以四親等內親屬之身分,向法院聲請監護宣告,並請求法院選定您的父親為監護人,之後繼祖母之生活、養護療治及財產管理,將由監護人執行。

建議您應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5-25 17:40
回覆 家庭主婦 的發言內容:

您好~想請問祖父與原配婚生2子女(父親及姑姑),後元配於生姑姑時過世、繼祖母與祖父有婚姻登記但 ... (恕刪)

如果她老人家有意識能力,可以有其他方法。

法律不是這麼簡單的事情。建議您花個小錢,拿詳細資料跟律師面談,請律師看完資料後幫您規劃後續應如何處理,比較能保障您的權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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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藍 102-05-17 09:52
律師您好!請問: 實務上要保人身故,除須附要保人之除戶證明外,另具有該要保人遺產繼承權者須共同推舉其中一人繼為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仍須具保險利益)。 但現在的問題是,此身故之要保人有過二段婚姻,迄今尚未能發現第一段婚姻繼承人,請問實務上有任何方法能使身故要保人第一段婚姻的法定繼承人出面呢? 如果第二段婚姻的法定繼承人,在寄出雙掛號通知給第一段婚姻的法定繼承人之文件後,需過幾日時後才能算有通知道第一段婚姻的法定繼承人? 又,第一段婚姻的法定繼承人拒不出面,該如何處理? 謝謝 !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此確實是實務上常見之問題,但既然要全體繼承人共同推舉,建議以現可以出面之繼承人先推舉一人,其餘不願出面之人,再以雙掛號通知請其表示是否同意,並定期未同意者即視為同意等語,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5-15 23:58

我想請問一個問題就是當初認識一位男生當要交往時跟我說他未婚時這段期間跟他有孩子已經生下來可是他聽到就完全不聯絡過ㄌ五年他才告訴我當初他離開是有婚姻的當他再出現找我時他告訴他已經離婚ㄌ他有拿證明給我看卻時離婚ㄌ我想請問在我不知情情況被騙我能討公道嗎而且他前妻完全不知情到現在ㄝ不知情我跟他ㄝ沒有聯絡ㄌ所以想問我可以討公道嗎

Nini 102-05-15 15:19
我老公去年6月與前妻離婚,我們在9月結了婚,我在他們婚姻持續中懷了孕,現在他前妻發現了,對我們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當初他們會離婚,我老公是用其他理由說服她前妻才離成功的,小孩與所有財產都歸前妻,離婚證人沒有在場蓋章,而是他們兩人簽名完我老公找兩位證人蓋章的,他們的離婚會無效嗎?若無效,那我們之後的婚姻有效嗎?如果我說我老公欺騙我他當初已單身我們才發生關係,這樣我的妨害家庭還是成立嗎?
一、離婚證人只要確認雙方有離婚的真意就可以了,不會因為沒有當場簽名就無效。 二、如果你先生跟她前妻離婚無效,那表示他們的婚姻關係繼續存續,你們的婚姻會變成無效。 三、如果你先生當初確實是騙你說他單身,你們才發生關係,那不會有妨害家庭的問題,但是這部分需要你先生出來作證,不可能就會有妨害家庭的問題,另外還要看有沒有超過告訴期間6個月,如果超過,那他前妻的告訴也不合法。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您當初與丈夫結婚,是善意且無過失信賴先前所辦理之離婚登記,則即便前妻主張先前離婚有無效之事由,您還是可以依據民法之相關規定主張前婚姻自您與丈夫婚姻成日之起,即視為消滅,因此本件重點應在於您是否善意且無過失信賴該離婚登記。建議您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至於丈夫的前妻欲提告通姦罪,需視其告訴期間是否已經經過?丈夫當時以他是單身的說法欺騙您,是否有甚麼相關證據?建議您應一併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

 

Nini 102-05-15 15:17
我老公去年6月與前妻離婚,我們在9月結了婚,我在他們婚姻持續中懷了孕,現在他前妻發現了,對我們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當初他們會離婚,我老公是用其他理由說服她前妻才離成功的,小孩與所有財產都歸前妻,離婚證人沒有在場蓋章,而是他們兩人簽名完我老公找兩位證人蓋章的,他們的離婚會無效嗎?若無效,那我們之後的婚姻有效嗎?如果我說我老公欺騙我他當初已單身我們才發生關係,這樣我的妨害家庭還是成立嗎?
您好:您的提問尚有些許細節需確認,才能正確回覆,如您方便,請直接來電詢問。 祝一切順利 黃律師
Nini 102-05-15 15:07
我老公去年6月與前妻離婚,我們在9月結了婚,我在他們婚姻持續中懷了孕,現在他前妻發現了,對我們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當初他們會離婚,我老公是用其他理由說服她前妻才離成功的,離婚證人沒有在場蓋章,而是之後補蓋的,他們的離婚會無效嗎?若無效,那我們之後的婚姻有效嗎?如果我說我老公欺騙我他當初已單身我們才發生關係,這樣我的妨害家庭還是成立嗎?
1.是否妨礙家庭 要看你是否知情他是有配偶之人 2.如果離婚無效 你們就屬於重婚 婚姻會無效 至於她們離婚是否無效 還是要看具體個案 目前沒辦法給確定答案
Nini 102-05-15 15:03
我老公去年6月與前妻離婚,我們在9月結了婚,我在他們婚姻持續中懷了孕,現在他前妻發現了,對我們提出妨害家庭的告訴,當初他們會離婚,我老公算是用欺騙的方式離成功的,離婚證人沒有在場蓋章,而是之後補蓋的,他們的離婚會無效嗎?若無效,那我們之後的婚姻有效嗎?如果我?我老公欺騙我他當初已單身我們才發生關係,這樣我的妨害家庭還是成立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通姦罪是否成立,要看您們的受孕日期而定. 二.離婚是否有效,二位證人雖然不必一定要在場,但需知道雙方有離婚之真意. 三.若對方提離婚無效訴訟,確實可能會影響到後婚.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tony 102-05-14 01:24

告訴我該怎麼辦?

我發這信給妻子»»»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

她給我的回信,,,,,,,,,,,,,

你沒有辦離婚還敢講這些話,你要看小孩隨時都可以看,我和小孩在xx住的地方你來去自如,你的戶籍也在這裡,幹嘛要帶小孩去你你的男女雜居處?你的憂鬱症、幻想症還沒治好嗎?有病要趕快治療,免得拖累小孩

明天下午1點請帶兩位離婚證明人到xx戶政事務所離婚簽名字,我會再那裡等你們!我們已分居了六年,同時你也離開小孩六年!你只是有時候會很不甘願的給小孩教育費,並且會跟我和小孩談給生活費的條件,到現在還是要談條件!看樣子你跟本沒救了,因為你不知道什麼叫做『父親』!

你不覺得你的人生真得很糟糕嗎?連孩子的養育都要談條件?你若不辦離婚,我只好到法院訴請離婚!

十五年來我對孩子不離不棄,即使你曾數次致我於死地,對我和孩子施暴力,我也都忍過去,甚至去職場工作,招保險賺錢養家,不辭辛勞,連身體過勞而生病也不敢去看醫生,因為怕孩子沒人顧,如今我已年過五十,體力大不如前,我仍然不敢怠惰,每天睡覺不超過六小時趕緊做該做的事,為得就是把握時間做好本份事,你呢?好手好腳好身體,卻是好吃懶做,每天只想等著客戶上門,不知更加努力,也不知悔恨改!

Txx好不容易考上歐、美交換學生資格,尊重你這位父親而告知的結果,卻是被你威脅阻擋,斷了她的學習路!而今,大部份的同學都已登記到志願的高中,就只有她還不知學校在那裡,你真得ㄧ直不斷的傷害家人還不自覺,反而沾沾自喜,以為疼小孩

該是理清關係的時候了,就是該徹底的辦好離婚

( 我)

Txx 每年的學費NT-160000元多是我給的。妳在工作五年,到去年我每個月給的五萬元這一年我每個月給妳的三萬元妳還不滿意

(她)

留下婚姻沒有任何意義!請於下午1:00帶著兩位證人至xx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

。第二天

(她)

我已經到了!上ㄧ次的離婚協議書是有效的,不必再帶證人

(我) 上次的離婚協議書無效,如果要離婚的話,需要重新協議。 -,,,,,.

.(她)

我已經問過了,你到底要不要離婚!不要像烏龜!

要從新協議你也要到戶政事務所!我會等到你來!

這件事情暫時先不要說了。因為小孩子也不希望是這樣的。

你不辦理我會馬上去法院訴請離婚,到時就沒有協議的可能!

你不配當小孩的父親!你跟本不知道她們是怎麼長大的,也完全不暸解她們的想法! ......,,,

(我)

但我知道我很愛他們他們也愛我,, 每次接小孩回來。我都陪他玩,我很開心,小孩也很開心,,,,

(她)

我ㄧ定會等到你過來!否則我也會請警察陪同去你家找你

你到底要不要來!

開心又怎樣?對婚姻有用嗎?你我之間已沒有夫妻之實,也沒有感情,離婚是我們要辦的事,你幹嘛要留?離了婚並不會抹滅你和小孩的關係,你還是要給負責養育費!

你不來辦理我就去法院了! ,,,

(我)

你確定到法院去會是你想要的樣子啊,,,

(她)

這ㄧ切都是你造成的結果,兩個小孩已經因為你的無知受到嚴重的傷害,你還想繼續用你的方法摧殘她們嗎?

那就試試看了!我ㄧ定會極力爭取養育責任,如果法院無情,那就聽天由命了!

你孤獨的時候就要小孩陪你!真是無恥!變態!把你的戶籍簽出!不要把惡臭沾污了我的家!法律也不會輸你!還有我因為同情你而讓你簽入戶籍,真是愚癡到家,趕緊將你的惡臭帶走!,,,,,

,(我)

很早就不在你那,,,,

(她)

你等著法院的傳票吧!法院ㄧ定會給我和孩子ㄧ條好的路!

我已同時跟警方備案,如果我和小孩有什麼不測!就ㄧ定是你的計謀!警方也會嚴密監視你!不會讓你逃離法網!

『: 當初我答應你一個月給你三萬但你也答應我一個禮拜小孩陪我一天最近生意不太好我希望這些錢可以分4次給小朋友有來就給七千沒來就不好意思』         看看你說了什麼話?你真是骯髒到極點,你真是該下地獄!

 您的問題是不是不想辦理離婚登記,以及後續對方請求離婚如何處理?

根據你的描述,你老婆應該是沒有挽回的可能了。你要的只是和小孩間的關係,離婚並不會改變你是小孩的父親的法律關係。協議離婚是比較快速的方式,不必再到法院去大吵一頓。對方如果聲請裁判離婚,法院會看對方提出的證據還有你們在法院的互動狀況來決定是否准許離婚。要不要離婚,並不是法律問題,是你自己人生的價值取捨問題,應由你自己決定。

tony 102-05-14 13:24
回覆 陳俊溢律師 的發言內容:

根據你的描述,你老婆應該是沒有挽回的可能了。你要的只是和小孩間的關係,離婚並不會改變你是小孩的 ... (恕刪)

陳俊溢律師,您好可以請你留下電話號碼?

LEON 102-05-12 23:20

各位律師您們好小弟有一事想請教  

我太太在婚前因有積欠銀行借款請問如果銀行強制扣款或是追討債務我會被牽扯到嗎譬如我銀行戶口的積蓄之類的

之前聽說妻子或是丈夫外面有積欠銀行債務另一半有必要負擔因為有婚姻關係

 目前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已經修正變成不能代位求償,夫妻任一方對外的債務,除了將來死亡繼承債務或擔任對方的保證人外,不至於牽累到另一方。

Katrina 102-05-27 08:53
回覆 LEON 的發言內容:

各位律師您們好小弟有一事想請教  

我太太在婚前因有積欠銀 ... (恕刪)

 請問律師,我媽媽在和我爸離婚前幫他做了保人,當時買了二台生財小貨車,現在那間債權人 XX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破產管理人向法院發文,所以我媽媽收到了一份法院執行命令,內容:"債權金額是638160元,及自民國83年11月15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5計算之利息,及按每百元日息1角計算之違約金及執行費5105元",當時的借款人是我爸,我媽和我外婆是我爸的保人,但我爸已經破產,名下沒任何財產,我外婆年事已高也名下無財產,現在剩我媽,之前公司老闆買房子,做公司人頭,所以現在名下一間房子,被假扣押了,但我媽現在也沒收入沒工作,怕對方會將那間房子拍賣,到時我媽也是要還公司被拍賣的房子,那像這種情況,問題一:我媽媽可以主張只還她自己的部份三分之一,10萬或20萬,然後去一間公司上班,分期付款每個月還薪水的三分之一嗎?如是去上班,薪水只有1萬5,不就被扣5000元? 問題二:執行命令寫的債權金額是63萬加5%的利息違約金,三項一起加起來嗎?那就2.3百萬了?

以上,謝謝律師們幫忙~

這樣

皓強 102-05-10 22:18

急問:

朋友的丈夫於親屬離婚協議書後(拋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離婚後,像法院申請更生程序成功。

但那位丈夫目前向前妻要求說,因他的債務是在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產生,依照更生法?(我查詢債清條例似乎無此規定),離婚前五年夫妻間的債務互負連帶責任,因此要向法院假扣押這位前妻的財產

 

想請問的是:

1.那位丈夫聲稱的更生法有此規定嗎?還是僅為虛張聲勢?

2.單憑上開說法,聲請假扣押成功機率?

 

先感謝熱心律師的回答

102-05-09 23:44
各位律師您好:可以請教您我該怎辦呢?   抱歉打擾各位律師寶貴時間,說起來很丟臉.....   1.婚姻關係存續中(民國96~99年止)買了一間房子,我跟前妻一人一半的持分....婚姻到結束前妻從未繳過貸款, 經多次電話溝通都無效,藉故閃躲,銀行是共雙都是借款人,銀行當初協議只以我的銀行帳戶作為主要扣款人,所以從買房後貸款都是我在繳納....,前妻直到離婚後也不繳(目前已經離婚近3年)   2.離婚後前妻搬離該房子,房子都是我跟孩子在使用,也請房仲跟前妻說房子要賣,金額與當初購買的多出100多萬,扣除現有房貸每人可分到100多萬,但是前妻的意思要我繳完再賣... (我不同意)   3.我想了很久這問題也問過很多專業人士都要我不要繳貸款房子去"法拍"......   4.可以請問謝律師您有更好建議嗎?類似如果可以賣掉將其二分之一的金額...提存法院,   畢竟走到法拍是雙輸局面對我信用也不好.   5.我希望比較快速方式解決這問題,我不想把這難題留給孩子或家人將來去面對.   6.感謝各位律師~~thanks!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前妻的係各持有二分之一,則沒有您前妻的同意,您確實無法出賣該棟房屋;建議您應先釐清究竟前妻是基於甚麼樣的理由拒絕出賣該棟房屋?您可以委請律師居間協商,否則房屋進入法拍程序,則房屋的售價通常會降低許多,可能會造成您的損失,因此建議您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102-05-10 22:09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果您與前妻的係各持有二分之一,則沒有您前妻的同意,您確實無法出賣該棟房屋; ... (恕刪)

 其實真的很丟臉....直到婚後幾年我才慢慢發現前妻是愛金錢甚過孩子的人,無論如何我不會再把難題留給未成年的孩子與家人去處理了....感恩趙律師回覆...thanks!

小藍 102-05-09 14:59
律師您好!請問: 實務上要保人身故,除須附要保人之除戶證明外,另具有該要保人遺產繼承權者須共同推舉其中一人繼為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仍須具保險利益)。 但現在的問題是,此身故之要保人有過二段婚姻,迄今尚未能發現第二段婚姻繼承人,請問實務上有任何方法能使身故要保人第二段婚姻繼承人出面呢? 謝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既然要保人有二段婚姻,則其合法配偶即為第二段婚姻之配偶,至於第一段及第二段婚姻所生之子女,均屬其繼承人,至於如何使要保人第二段婚姻繼承人出面,可以先發函述明利害問題,請其出面處理,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梁維珊 (美女律師) 102-05-10 00:37

您的問題在於"迄今尚未能發現第二段婚姻繼承人",所以與保險法應該比較沒有關聯。這部分因為個資法修正通過後比較難進行查詢,要申請第二段婚姻繼承人也要先知道第二段婚姻配偶是誰?該配偶是否願意至戶政事務所申請最新戶籍謄本,或亡故之要保人是否能經由除戶時約略知悉其與第二段婚姻之配偶間是否有婚生子女?以上,還是建議您循合法管道得知,不宜違反個資法等相關法令規範。

小藍 102-05-09 14:57
律師您好!請問: 實務上要保人身故,除須附要保人之除戶證明外,另具有該要保人遺產繼承權者須共同推舉其中一人繼為新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仍須具保險利益)。 但現在的問題是,此身故之要保人有過二段婚姻,迄今尚未能發現第二段婚姻繼承人,請問實務上有任何方法能使身故要保人第二段婚姻繼承人出面呢? 謝謝!
周志吉 (周律師) 102-05-09 15:17
建議從該要保人戶籍資料查起,一般如有辦理結婚登記,應有資料可查到。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33036697或來信lawachi638@gmail.com指教。 順祝日安!
hedy 102-05-08 18:51

想請問,生父與生母並無婚姻關係!

兩個問題:

1).生母懷有小孩時,未滿18歲。(小孩為96/07/17出生,生母為77/11/11),請問在民式訴訟上是否可以控告生父和誘罪?若罪名成立,會如何判決?

2).孩子出生時,生父有辦理認領手續,因此小孩的戶口名簿上有生父的名字。是否生母可以再行使否認認領之權。讓小孩與生父無任何認領關係?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本件是否可以成立和誘罪,則視生父有無誘使生母脫離家庭監督而定.

二.若生父要認領小孩,而雙方確實有血緣關係,則生母並無法提起否認之訴.

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2-05-03 18:03

您好~

我於去年2012年4月底結婚, 但是在結婚前就已經懷孕了!於同年的10月份生下兒子!

老實說,我不清楚小孩的爸爸究竟是現任老公還是前男友的, 但是我還是決定把他生下來了!

我一直在害怕中度過! 後來我忍不住帶小孩去驗血型! 證實小孩是前男友的!

我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律師

1. 如果我現在決定離婚, (在先生不知情兒子不是他的情況之下), 和先生協議離婚, 我想跟他談

   只有我有監護權, 以後小孩跟他沒有任何關係! 如果後來我跟前男友決定要結婚, 那小孩怎麼處理? 我要先請前夫辦理否認親子關係?   再請前男友辦理認領嗎? 在辦理的過程當中是不是老公就會知道小孩不是他的

2. 如果我坦白告知先生, 兒子不是他的, 他是不是可以"告"我?

像是婚姻自始自終不算或是返回聘金或損害賠償(精神, 這幾個月養小孩費用之類的)

3. 如果我選擇不離婚, 假裝不知道, 如果以後他發現了怎麼辦?

 

林智群 (klaw) 102-05-03 19:00

紙包不住火,

你不可能在你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讓小孩由真正的父親撫養,

建議找你先生談清楚,

當然你先生可能會很生氣甚至提告請求損害賠償,

不過你跟前男友發生關係時還沒結婚,不會構成通姦

沛語 102-04-26 15:12

弟弟與弟妹於101年底判決離婚,也因弟妹於100年11月私自將房屋門鎖更換,故弟弟無法返家,舉凡所有屬弟弟個人物品均無法返家取得(因弟妹為房屋所有權人),又最近才得知弟妹已將房屋變賣,卻完全未通知弟弟前去拿回屬弟弟的私人物品及個人收藏品,房屋內的所有物品及家俱家電已被弟妹搬離,也寫存證信函要求她歸還部分弟弟的物品,但弟妹置若罔聞,請問,弟妹的行為是否構成侵占罪或竊盜罪(破壞他人所有建立自己所有)呢?被她拿走的東西(家俱家電和弟弟的個人收藏品)大多是弟弟刷卡購買的,這樣是不是可以證明弟弟是所有權人,而弟妹是不能私自搬離不歸還呢?房子變賣時她們已無婚姻關係,所以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是不是應該各自處分自己所有,而不會因為她是房屋所有權人而有權利私自處分?謝謝!!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沛語 102-04-27 11:08
回覆 趙璧成律師 的發言內容:

如能證明所有權歸屬,是有成立侵占罪之可能。
以上供參。

謝謝您,趙律師,再請問,查了一些判決書,好像如果對方侵占的物品沒有處分,就不容易構成侵占,是這樣的嗎?因當初放在住所的所有物品,並非是交由弟妹"保管"也非"借給"弟妹的,所以她應該沒有理由或藉口說是弟弟借放在她那的或是借給她的吧!因為既然夫妻共同居住,就非借貸關係吧!!謝謝!!

 

102-04-24 09:06

請問公證結婚是男滿20女滿18

就可帶證件去辦理嗎?公證就算正式結婚嗎?

 

我有看過知識+看到

結婚人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為其辦理公證結婚。(1)男未滿十八歲,女未滿十六歲者。(2)女子自前婚姻關係消滅後未逾六個月之期間,但已分娩者不在此限。(3)違反民法第九八三條所定親屬結婚之限制者。(4)監護人與受監護人於監護關係存續中結婚而未經受監護人之父母同意者。(5)重婚者。(6)因姦經判決離婚或受刑之宣告而與相姦人結婚者 

 

 

這點(6)因姦經判決離婚或受刑之宣告而與相姦人結婚者 

請問是甚麼意思?

 

因我跟我男朋友有官司,是強制性交罪,判決還未定,上面所說的第六點,是如果他罪名成立了,我們就沒辦法結婚嗎?

 

 

謝謝

回覆 樂 的發言內容:

請問公證結婚是男滿20女滿18

就可帶證件去辦理嗎?公證就算正式結婚嗎?

公證法院公證與民間公證法律上效力均相同。

民法親屬編已經修改結婚之要件,改採「登記婚」,一定要辦理結婚登記才發生結婚之效力。

至於你提到的那些都是結婚的要件,如果不具備會有結婚無效或得撤銷的問題。但基本上,不太會發生這些結婚要件問題。

你所詢問與相姦人結婚,是指「甲夫」與「乙妻」因「甲夫」與「丙女」通姦而被判刑或離婚,之後,「甲夫」再與「丙女」結婚之情形。你的情形與此規定不同。不受此一規定影響。

婚姻是人生大事,請謹慎處理。

 

 你所舉的規定是根據很久以前的民法規定而定的公證結婚規定,目前應該已經修改了。此外,現在的結婚形式要件已經大幅修改,你不需要再去公證,只要找兩個證人證明你們有結婚的意思,然後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即可。

Jason 102-04-23 10:36
律師您好 請教我與配偶分居快一年,目前協議離婚也沒有辦法達成,若要請法院判決離婚,用民法1052條以下好像只有這一項看起來比較像 五、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但我看這一項的說明好像又不是很適合,若是這樣不就沒有合適的條件? 但我們的婚姻早已無法維持,請問法院判決離婚要如何辦理? 謝謝
可以考慮同時主張惡意遺棄或是主張婚姻因有重大事由無法維持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可主張第二項而訴請裁判離婚,建議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須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應先釐清為何分居快一年。

以上供參。

CY 102-04-21 17:41

你好!!

據知民國九十六年以前台灣的法律是不承認婚姻登記制,我和我先生是在民國九十四年韓國登記結婚,當時沒有任何儀式,台灣方面是由駐韓國的台北辦事處幫我寄出登記表,這樣的話這個婚姻是否成立呢??

另外!!假設不成立的話,我有兩個孩子,監護權屬於誰呢??

 

沈恆 (沈律師) 102-04-21 18:36

結婚的方式依結婚地的法律。因此,只要依韓國的法律登記結婚,而無台灣法律規定近親、重婚等結婚無效之情形,婚姻就屬有效成立。以上謹供您參考。

林智群 (klaw) 102-04-21 21:31

如果韓國承認登記制的話,你們的婚姻就算有效,至於小孩監護權離婚時要處理的事

Ron 102-04-20 23:25

您好請教

1.今日發生一事:我與太太傍晚發生吵架鬧到她要離婚,後來說著說著我便談及到我之前有每越轉帳到她帳戶寄存的約40000!我就跟她要回當下她也同意要轉還給我只是提款卡再插入轉帳工具(我用)網路atm交易,時折斷了原以為不能用了,她也因心情不好就開車回宿舍..........但我後來發現卡的晶片沒壞故先轉了30000(隔天才能再轉)及發簡訊告訴她卡上可用的我已有轉30000沒想到她沒久我在打給她她竟說要告我盜領!!真無言!請問我有犯法嗎...她是已報案!!

2.另一是是他之前要管我帳我把台灣銀行提款卡放衣櫥上上星期才發現不見!後來我太太上星期打電話才說她去我的帳戶又透支等等數落!但我當下想我的卡怎會在你那我便要跟他要回她硬是不還我!今天她回宿舍我也是在跟她提請他把卡還我他還是沒還試問我可以告他何罪~

3.我們婚姻一直吵吵鬧鬧這次應該是會因這對簿公堂而結束也因此我不再心軟了她報案時警察有跟她說我犯強盜搶劫罪(因為他跟警察說我搶她皮夾拿卡)房間裡當下就我跟她我怎辦法官一定採信她說詞嗎?

煩請說明清楚些我知犯法啊!!她呢??我太太跟我說我轉還回去她就撤案不然我會失去工作也會被關不轉她鐵定告我去坐牢唉無言啊!人生不幸應該就是取道這樣惡妻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於您太太提告強盜的部分,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維護您的權益;另外您太太拒絕返還您的提款卡,或甚至未經過您的同意而領取該帳戶的款項,可提起侵占罪等刑事告訴;再者,如雙方對於婚姻已有相當大的歧見,也可委請律師居間協商處理離婚的相關事宜。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Ron 102-04-21 00:25
回覆 趙乃怡律師 的發言內容: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關於您太太提告強盜的部分,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擔任辯護人,以維護您的權益;另 ... (恕刪)

她要提告我的部分!言下之意思可以成立的??那我不就真的很倒楣是她答應在房間是也沒人證明我跟她到底做了什麼!我就要硬是要吞這口氣敗訴嗎??請問我這樣提告我敗訴我將會受到怎樣的刑責會被關?我的錢耶還被告被關..............

先前建議您委任律師擔任辯護人,為您辯護,並非意味您一定會被認定成立犯罪,而是透過律師的辯護,以維護您的權益,爭取不起訴的空間,一般而言,被告於地檢署所陳述之內容會影響法院的認定,建議於開庭前應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本件既已進入偵查程序,您最好在檢察官傳訊前,儘早先與律師進行初步討論,弄清楚相關法律問題,研議有利的答辯說法、可行的證明方式再行前往,如此才能有利於澄清事實、還您清白,否則依您所述的情形,事實上確實是存有部分不利因素,如若檢察官進行訊問,您仍舊在不明一切法律問題的情形下,自行陳述足以構成犯罪或不利於己之內容,後續恐怕即難以挽救。如果可以的話,建議您委任律師為您辯護,如此應較能維護您的權益。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如果還有疑問或者需要進一步討論,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謝謝!

 

tin 102-04-18 06:16

家中只有男方在工作,與男方家人同住,女方是全職媽媽,育有1名2歲小孩。過年期間來因男方對女方line開始設密碼(謊稱新功能)及發現她開始會編一些謊話後,常為了夫妻間的無法互相信任,開始為此爭吵。

從爭吵開始,女方開始中午睡醒就帶小朋友出門,男方打電話也開始不接,下班後問她去哪也不理,甚至到昨天中午趁家中無人時,把小朋友的東西與她個人物品整理帶走,並留紙條給公婆,說要帶小朋友回家,並感謝他們這段時間以來的照顧和受不了男方等話語後帶小孩離家。

女方如此離家行為已經很多次了(她甚至說過因為小孩還在喝母乳,要採法律途徑法院一定會把監護權判給她),男方也一再重申受不了女方動不動就私自帶小孩離家,請問女方這樣的行為,男方能透過何種途徑把小孩帶回來嗎?另外,女方常私下向友人討論要如何提分居、獨自撫養、男方言語暴力(兩人吵架時)等問題,試問對這樣的婚姻與小孩的關係男方應如何主張與自保(疑似友人幫女方找法扶)?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需先釐清的是目前小孩是否被女方帶離家中?此事件可能涉及婚姻、夫妻財產未成年子女監護權等爭議,此類爭議需要通盤討論及規劃,如果女方有意爭取小孩的監護權,建議男方應儘速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8 21:46
回覆 tin 的發言內容:

家中只有男方在工作,與男方家人同住,女方是全職媽媽,育有1名2歲小孩。過年期間來因男方對女方l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基本上監護權都會歸女方,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請來電07-3338080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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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102-04-11 21:51

本人,28歲,單身,

男想請問關於親屬認養的問題

我親生父母生我的時候,沒有註冊結婚

因此當時報戶口時,就請朋友充當我的生父母親

後來10年後,我親生父親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變成我的養父

因此我現在的身分證父親欄位是我親生父親(法律身份是養父),母親則是刪除線

我現在想要把我的親生母親也申請成我的養母

但是我親生父母到現在為止都沒有婚姻關係

請問是否可以呢?

申請流程是什麼?

煩請解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2-04-12 18:07

 建議你直接對你父母提起確認親子關係存在訴訟,

身分證上直接改為親生父母,應該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12 21:24
回覆 alex 的發言內容:

本人,28歲,單身,

男想請問關於親屬認養的問題

我親生父母生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內容,是要向法院提起訴訟,細節必須跟律師當面談,才能正確分析案情。

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lutong.attorney@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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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以賽 102-04-06 16:31

我與大陸配偶結婚二年,配偶去年(1012)來台時,因配偶不願意在台灣與我共同生活,所以經雙方?談,其配偶願意回大陸後申請離婚。因此;我們也未在台灣登記結婚手續,其配偶第十一天就回大陸了。但配偶回大陸後,未去申請離婚!目前我們己分居一年未聯繫。上個月我與配偶用QQ寫信方式聯繫表明我要離婚時,她表明寧願將婚姻擺?,反正她不想再婚(目前己有同居人),也不願意協議離婚更不願意到法院離婚。我也問過台灣法院!回答是:(一、在台未登記結婚,無法在台灣法院申請離婚。二、她不願意離婚就不要理她,在台可以再婚也可以到別國再娶)不犯重婚罪!)
請問:一、法院的答覆是真的嗎?若是真的,我能再娶大陸新娘嗎?二、我可以獨自到大陸法院申請離婚嗎?大約要開幾次庭? 要多久時間才能判決定案。

沈恆 (沈律師) 102-04-07 06:29

結婚的方式是依結婚行為地法,因此只要您在大陸依當地法律登記結婚婚姻關係就已經成立,即使未在台灣登記,拿大陸結婚的證明還是可以在台灣提離婚訴訟,並不需要對方同意,也不用去大陸打官司。另外,您如果未處理就再結婚,是有重婚罪的問題。以上謹供您參考。

Ron 102-04-03 14:43

您好有一問題想請教:老婆一直想掌我經濟收入要求我將薪資帳戶提款卡印章都要交他~前些日子因我不肯鬧到現在她要離婚~(甚至也透露出朋友有幫他介紹對象!)我試著要挽回我們婚姻~我只好低頭!但我心裡相當恐懼!原因是之前有一起要買房子他付了頭款~那現在不買了之前富的當然就損失掉!太太對這一直耿耿於懷(且他報復心很強)我很怕她不是真要回來而是為了要從我這拿些錢彌補她之損失!想請問我若把卡跟簿子交給她了萬一她去給我偷領我能做何處置??我可告她侵占或盜領嗎?我可事先做何防範??

林智群 (klaw) 102-04-04 17:33

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給,

世界上沒有給了又可以保障自己的萬全之策

到時告侵占又如何?你錢也不一定拿得回來~

你要自己挖一個洞跳下去,再來問律師要怎麼爬出這個洞,

律師的回答就是:不要跳下去

Ron 102-04-04 17:52

您說的是~但我不先給善意她就是不回家~要離婚我想挽回~~

我也挽回卻也害怕~先如此做錢不知是否會…………

所以您後半段的意思是說我萬一發生她盜領我是可告她的是嗎

小伍 102-04-01 14:30

我在民國100年生下我女兒,當時為了要給孩子報戶口就跟男方先去戶政辦理登記結婚,急忙辦理之下而我ㄉ戶口也沒跟他在1起,後頭男方說要補辦婚宴,但遲遲等不到!請問這樣婚姻成立嗎?

因男方現在要跟我提離婚也要監護權!可以幫幫我該如何做....拜託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現行法,只要登記即屬合法成立之婚姻,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民法第982條修正於97年5月23日起,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夫妻二人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完畢之後,婚姻登記即時發生效力。結婚行為生效後,要離婚的話自應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若協議不成,則須有法院裁判准予離婚始可。
以上謹依您所提出之資訊簡要答覆,尚請卓參,
如果還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0926-966536、E-MAIL:SavignyLai@gmail.com聯繫或詢問,如果您需要進一步協助,也歡迎您來所討論,謝謝!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2 10:08
回覆 小伍 的發言內容:

我在民國100年生下我女兒,當時為了要給孩子報戶口就跟男方先去戶政辦理登記結婚,急忙辦理之下而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離婚是否成立,由誰監護小孩?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小伍 102-04-01 10:37

男方提出要離婚小孩監護他也要,小孩快滿2歲了當爸爸ㄉ他連泡奶包尿布都沒碰過,當媽ㄉ我哪可能放心給他!我是ㄍ全職媽媽,男方負責家裡1切開銷。但也因每次吵架它就不給生活費也就是說吃飯自己想辦法,長期壓力下來過ㄉ很沒有尊嚴!想請問,如我在這時候帶著孩子離開回娘家,如男方真ㄉ訴訟離婚跟要監護權對我來說會不會比較不利?...........在來我之前就有1段婚姻離婚小孩監護權也是歸我,目前讀國中,娘家媽媽在照顧,這樣會不會影響我這次要跟男方爭監護權不利?麻忙幫幫我ㄉ問題..謝謝

1.如果是年紀比較小的子女 通常由母親監護的比率應該會比較高 2.你只要能證明確實有相當經濟能力 爭取子女監護權 應該都不是問題 3.至於有其他子女 雖然也是考量因素之一 不過未必當然你就不適合再照護其他子女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2:36
回覆 小伍 的發言內容:

男方提出要離婚小孩監護他也要,小孩快滿2歲了當爸爸ㄉ他連泡奶包尿布都沒碰過,當媽ㄉ我哪可能放心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

關於您提及的問題,如小孩一直由您照顧,您也有良好的支援系統,是有利於您爭取監護權的因素,建議您攜帶相關資料與律師討論,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Peggy 102-03-31 21:02

我的姑姑因為是在腦死狀態,所以請求大家幫幫忙!姑姑和姑丈有二個小孩,都未成年,還有一個和前妻所生的兒子,已30歲,已撫養十幾年。先前姑丈有外遇,姑姑不肯離婚,所以婚姻狀況還是存在,主要的疑問是…不想讓姑丈把房子拿走,房子是姑姑的名下,前妻兒打算把房子賣掉,因為繳不出貸款的話,房子也是會被法拍房子之前也拿去借了二次錢,所以想用賣掉房子的錢來還債,剩餘的錢想買一間小房子(買不起的話,至少還有一些錢可以生活一陣子),讓三個小孩住(二個小孩+前妻兒),可以把房子轉到小孩身上,然後賣掉嗎?還是只能任姑丈處理?先謝謝大家的回答及幫忙了!

蔡律師 (蔡律師) 102-04-01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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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姑姑因為是在腦死狀態,所以請求大家幫幫忙!姑姑和姑丈有二個小孩,都未成年,還有一個和前妻所 ... (恕刪)

請問您在哪個縣市?您所詢問的細節必須當面詳談。

如果您在南部,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7-3338080聯繫或來信 lutong.attorney@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