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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婕 105-07-06 01:24

我17歲,前幾天和一位成年朋友在汽車旅館吸食二,三級毒品 (咖啡包,搖頭丸k他命)被警方查獲,現場只搜到三級毒品k他命

當時抓到警局時警察只有驗我三級毒品,做筆錄時我也稱只有吸食三級毒品k他命,是成年朋友提供給我的

開庭時法官也先讓我責付家長。

但法官又說了, 會拿我的尿液再檢驗 是否有其他毒品,有的話會在傳我開庭,會讓我勒戒或收容。

我想問,如果下次法官真的驗出二級毒品,我要怎麼回答對我才是最有利的,我不想被勒戒觀察。只想保護管束。要怎麼樣回答才會把罪減到最低呢?

還有我差不多多久後會再收到傳票呢?

在閣下尚未接到地檢署刑事開庭傳票之前即應著手遞狀聲請附命完成戒癮治之緩起訴處分,否則檢察官就會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0條第1項規定對施用毒品犯者聲裁入勒戒處所觀察、勒戒強制戒治。等傳閣下開庭時,可能就錯失機會了。 閣下如需專業律師支援協助,請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蔡SIR 105-06-23 16:39

母親於104年12月底被詐騙集團車手騙走130萬

第一次的車手集團於4月就被全數逮捕

這個車手集團有兩名沒有20歲其餘主嫌跟共犯均20歲以上

最近收到法院的通知 說這集團總共騙了10幾個人

金額達到2000多萬 目前除了未成年的在保護管束

其餘已經收押禁見 請問討回首要方法為何?

且在今年6月同樣詐騙集團又要詐騙我母親

但來拿錢的車手是不同集團 要騙取80萬

母親連絡警方逮捕2個未滿18的車手錢沒被詐騙

請問有辦法從這2個車手求償前次的130萬嗎

是同樣的詐騙集團只是不同詐騙車手集團

你好:

前後兩次詐騙係不同行為人、不同之詐騙集團、不同之詐騙行為,應分別討論,先前之詐騙行為,可依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後段、第185條共同侵權行為規定,請求詐騙集團同夥負連帶賠償責任,若有未成年人,可依民法第187條規定請求法定代理人連帶負賠償責任,填補所受之損害。 其後之詐騙行為並未得手,母親並未受有損害,故無法請求損害賠償。 若刑事部分檢察官已起訴,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就毋庸先繳納裁判費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3 16:57

您好,

 

1、可在案件偵查終結起訴後,附帶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被告等損害賠償

 

2、未成年之人的部分,可將其法定代理人同列為被告,請求其法定代理人負擔連帶賠償之責。

 

3、車手也只會就其參與之詐騙行為負擔責任,是原則上只有主嫌要為所有的詐騙行為負責,車手則只就有協助取錢的詐騙行為負擔刑責及賠償責任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阿光 105-05-31 22:26

請問律師 判決書上寫道 

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肆年,並應於本判決
確定之日起貳年內,向國庫支付新臺幣陸萬元,及接受法治教育捌小時。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請問這樣的意思就是緩刑了嗎?還是可以易科罰金呢?
判決書收到後約2個月了一直沒收到執行書會影響到自己的權益嗎?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易科罰金的部分因有緩刑的關係,所以此部分不用執行,至於其他附帶條件仍會執行,可以打電話至地檢署確認,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海龜 105-05-25 18:04

記得約13~14歲曾在網路上犯下毀謗罪,之後的判決也沒被關也沒被求償(沒和解成功)我也忘了是緩刑還是保護管束.....(沒要求固定時間去跟觀護人報到)幾年以後警察到我家簽名我媽說是跟當年的案件有關.....

現在要做保全工作目前23歲,我知道保全業會看你的良民證或者是公司自己去調查是否有前科的案例?

我所知道少年保護法事件會在成年以後這件事情被註銷(還是保密?)

如果公司自己跟警察調查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的單子上會寫我有前科的案例?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當不會有前科紀錄,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依照刑法第76條規定:「緩刑期滿,而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失其效力。」因此即使您犯過毀謗罪,但因您已經緩刑期滿,且緩刑之宣告未被撤銷時,因此與未曾受刑之宣告相同,因此不會有相關的前科紀錄。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一、不會留下前科,不用太擔心。

二、願意工作就是個好人,休假的時候可以東看看西看看。以前我認識一個小吃攤的老板,每次我要去吃他的東西都看到大排長龍。每週我都會去吃一次,那時候我很窮,每個月薪水只有二萬元,一半給家裡,早餐晚餐吃家裡,每個月還能存五千元。即使花的錢那麼少,我還是每週都會去那邊吃,可見得這家店有多麼的好吃。有一天晚上很晚了,我剛下班跑去吃他的東西,他剛要收,我跟他談了一下。他說以前他是做成衣業務,會拿著衣服全台灣跑來跑去。然後他到每個地方都會吃那邊的東西。有一次他到了彰化王功,覺得那邊的蚵X很好吃…然後他就立志要在沙鹿擺一攤。他說一開始他都跟王功的店家問,有的願意教,有的不願意。他說不願意教的他就買二份在旁邊看。回家後再做實驗,一開始都是難吃所以自己吃[這老板很胖],後來試久了就變好吃了。那時候我跟他交換技藝,我教他做小玩具可以給他的小孩玩;他教我做我最喜歡吃的那道肉炸。後來當然我沒有試著去做這個,因為跟他買就好了幹嘛自己做[工序很麻煩]…多年後我看了電影海苔億萬富翁,感覺之前認識的這個老板跟這電影裡面的主角好像。另外一個例子是,塑膠衣架的發明人,聽說她本來是一個OL,下班後別人在逛街她也逛,但是她的目標是看有什麼商機可以賺錢,她到了一家很貴的成衣店試衣服,但她不是試在自己身上,而是試衣架…後來她以衣架為業賺了很多錢。

三、所以你看以上我說的都跟法律沒有關係[笑]。

四、找工作本身有很多陷阱,有空我再說與你聽。

楊俊鑫律師,0928967948,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二段九十五號二十五樓之一,古亭捷運站三號出口直走靠左,狀元吉第大樓。

小楓 105-05-07 17:10

想詢問 目前我已成年 但是在成年前犯案的

組織加重強盜 刑期約多久 P.s 還在保護管束

本人有精神異常(重鬱症) 家庭不健康 單親家庭 等 負面因素

因以前車禍頭腦有受到重擊 在庭上無法完全陳述案件內容

麻煩請各律師能給我個建議 謝謝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7 17:32

您好,

 

1、結夥三人以上犯強盜罪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您犯罪時未成年,可減輕其刑。

 

2、因本案涉及重罪,建議應委請律師擔任辯護,才能爭取最大之機會,如經濟有困難可向法律扶助基金會聲請免費法律扶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沈恆 (沈律師) 105-05-07 18:15

您涉犯的罪法定刑不輕,屬強制辯護案件,可請法律扶助基金會指派律師協助辯護。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7 20:0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7 23: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建議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判決。

阿利 105-05-04 16:07
酒駕被罰勞動服務、傳單上有緩刑、所以變成緩刑期間內需要保護管束! 問題來了 請問 我是否能夠取消緩刑改為易科罰金呢?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您要爭執量刑的部分,則只能循上訴途徑來爭取改判,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4 21:23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1.  緩刑法律上是對被告有利的科刑,您若是要上訴要求判決不應判予緩刑,會被認為是為自己不利益的上訴,法院應會認為沒有上訴利益而駁回上訴。

2.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4 23:17

您好,若是得易科罰金之刑度,緩刑撤銷後,還是有機會聲請易科罰金

laifu 105-04-24 10:27

各位律師好:我快兩年前騎機車與人發生事故

當時被以肇事逃逸起訴 目前判決結果以出來

有期徒刑1年1月,拘役30日如准易科罰金以1000算一日,保安緩刑管束,緩刑兩年

然後傳喚人還是以 受刑人 傳喚

想問一下 我這樣判決結果是要先執行前面兩個完,才保安緩刑管束2年

還是直接執行保安緩刑管束2年

因為收到的傳票後面還有附一張執行保護管束命令

而且我真的怕要去關....

你好:

只是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你要配合觀護人執行保安處分之保護管束,然後緩刑期間不要再犯罪,以免緩刑撤銷,而要執行有期徒刑易科罰金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4-24 15:04

您好,

 

緩刑兩年之意思即是您在這兩年中,不得再有任何故意犯罪行為,並接受定期之管束課程或其他安排,兩年期間經過後,就不會再受任何刑罰處罰也不會留下前科,有緩刑就不需要入監服刑,只要按照規定配合程序即可。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白白 105-04-18 18:13

請問,我有個朋友未成年詐欺本來先在少年關護所,後來判保護管束,還沒收到通知的前2個月很正常,後面因為他家人一直逼他跟他女友分手,他受不了,之後他就自己在外面工作住公司,後來收到報到的單子,去報到那天,他家人就生氣跟保護官說他從少年觀戶所出來那天就沒回家,要保護官讓他再回去關,他也有解釋,可是保護官不怎麼聽他說的,也開了一張勸導單了,他不想被關,可是跟他家人又沒辦法溝通 所以他逃跑,不想被感化教育,請問他逃跑被抓到會怎樣嗎?如果都沒被抓到,要跑多久?(他快要滿17)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4-28 17:41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恣意離家倘若沒有正當理由,仍然屬於少年事件所欲規範的行為,觀護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改變處遇(感情問題並不算是正當理由)。

2、倘若滿20時歲仍未到案,則改由刑事庭審理,屆時會有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