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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mo 105-07-05 01:45
去年先生辱罵我限我隔天要搬走,我有打電話報警,警察有幫我通報家暴。隔年年初,對方帶他家人來我家鬧,電話威脅我不要惹他,我至警局求助,警察幫我通報家暴並申請保護令。但因為我沒請律師,被法官要求當庭撤銷。對方也告我略誘。我自行些訴狀,付上對方提出暫時處份,著定未成年子女重大事項訴狀、給對方看小孩的照片和簡訊,在五月,檢察官以對方為達成他的目的告我略誘,不應以他單方成訴而訂我罪,最後不起訴。小孩從出生至今都我ㄧ人帶大,小孩目前ㄧ歲半。但目前我有問題,家母於上星期中風。但行動上還是可以,如抱小孩,餵奶。我們目前也請看護顧我外婆,外婆也中風。我會因為家人的關係失去孩子的監護權嗎? 另外,對方訴狀全都是不實指控。他說他搬到媽媽家,所以下班也可以顧小孩。但從etag 記錄,他根本沒住在他媽媽家。又說他媽才是主要照顧者。感覺訴訟證據根本不重要,只要會說就可讓法官採信。我可以拿對方etag 來佐證嗎?會侵犯他人隱私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5 09:43

您好,

 

1、家人之健康狀況並非法官判斷的主要因素,仍要檢視所有與小孩有關之條件、參考訪視社工之意見等,綜合所有因素做出對小孩最有利之判斷。

 

2、您可提出etag作為佐證,但對本案之影響性可能不高。

 

3、建議應尋求專業律師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由於家事案件當事人都是以自己有利的說法去陳述

重點是要讓法官相信所陳述之事證, 或是針對對造不實指控做反駁

通常監護權爭取進行的方向是要搜集小孩跟著你好的證據, 及跟著對方不好的證據, 且家事案較為複雜, 變數多, 如真的有意以官司訴訟進行, 建議詢正式管道請律師諮詢

黃國政 (Sam) 105-07-05 11:12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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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5 14: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爭取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5 14:0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為未成年子女主要照顧者,可爭取單獨監護,並向對方請求未成年子女扶養費,可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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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ETAG記錄可以請法官調閱就沒侵害隱私問題

建議你要找個律師協助你規劃完整策略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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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A 105-07-03 15:54

老婆提告申請保護令 本人堅信不可能會再動粗 且此令也是對她的保障  所以沒出庭 過幾天法官判核發 老婆卻以通常保護令訴請離婚 請問 法官會判離嗎?
判決書內有諸多疑點 10日內可提出抗告狀 我該抗告嗎(剩4天)

黃國政 (Sam) 105-07-03 17:55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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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A 105-07-03 18:23
回覆 Sam 的發言內容: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


謝謝 但我沒經費 一人獨自撫養小孩 很吃力 只想了解 要針對家暴抗告嗎 因第一次施暴 (有施暴原因)且一下 又因驗傷單不是當日(猜想) 造成 頭部 上枝 下枝等多處挫傷.....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若確實有施暴,則抗告成功的機會不大,而之後是否會准離婚,仍要看有無離婚事由,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7-03 22: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目前應針對離婚之部分,考慮委任律師協助爭取對您有利之條件,保護令之部分,可委任律師盡速抗告,可針對持續性之部分,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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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7-03 23:0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應盡速委任律師協助撰擬抗告狀,並處理離婚訴訟,為您爭取有利之條件。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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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甫 (陳律師) 105-07-03 23:44

您好,

 

1、您應攜帶法院裁定及其他相關資料與律師會面諮詢,在律師審閱相關文件後才能給予完整之協助。

 

2、通常有家暴行為的話判決離婚之機率很高。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Kelly 105-06-29 23:05

兩年前我用個人信用貸款(利率較低)幫先生償還車貸&信用卡債還有酒駕罰款,先生也同意每月固定從他的帳戶轉帳到我的帳戶去扣繳信貸,我就從網路設定固定轉帳的日期和金額。我們基於夫妻互信,並沒有簽訂任何借據。如今先生因長期酗酒,我們無法共同生活,我也害怕先生施暴,於是我帶著小孩離家(我們有申請保護令,但是還未核發)。先生不願離婚並告知我,他已將他的銀行帳戶凍結,但是這個月仍由他的帳戶轉帳到我的帳戶,我從離家後並未再去更改轉帳設定,但他現在要求我要將轉入的金額還給他,我不做回應,也不承認我有幫他還債。他是做垃圾清運的,他就將自己的垃圾清運權讓渡給自己的弟弟(我的小叔),契約內容包含我先生所有客戶及客戶的匯款,並載明我先生的帳戶非經本人同意不得異動,我的小叔發存證信函給我,要我在三天內將匯入我帳號的錢退還,說我涉嫌觸犯刑法第335條侵占罪嫌,請問這樣能構成侵占嗎?我需要對這個存證信函做回應嗎?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29 23:2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對於存證信函,可完全置之不理,若對方以可能準備對您提告,就不要跟對方有任何聯絡,避免給對方蒐集證據之機會,可帶對方對您提告後,前往警局或地檢署接受訊問前,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並於事前討論可能之問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對自己不利,成為起訴自己之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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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6-29 23:38

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還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處理,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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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E ID:a121218

您好:

因對方有每月匯款給您之紀錄,似乎可以佐證你們之間確有債權債務關係,就不會有侵佔問題,但仍要以明確事實加以判斷較為準確。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30 20:02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刑法第335條第1項侵占罪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如果帳戶的轉匯是基於您與先生間的約定,款項匯入您帳戶就是歸您個人所有,不論是主觀意圖或是客觀行為皆不應論以侵占。 該存證信函所載並無法律上的理由,因此可不予理會。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王王 105-06-23 23:51

請問律師

通常保護令裁定核發後, 若相對人抗告被駁回, 還能再抗告, 一直抗告下去嗎?

如果是抗告成立, 聲請人方可以提抗告或再抗告, 等自濟方法嗎?

抗告是丟給合議庭審理, 直接就決定駁回或成立嗎?

收到相對人的抗告狀後, 聲請人方需要回答辯狀嗎?

(請問書狀名稱是用 民事答辯狀嗎?)

抗告會開庭嗎?

謝謝律師大大們, 這法律太難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24 00:47

您好,

 

1、原則上可抗告兩次,再抗告至最高法院後就會確定。

 

2、收到抗告狀後,聲請人可以陳述意見狀向法院表示對方抗告無理由之原因。

 

3、通常抗告程序不會開庭。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105-06-21 20:54

小弟於先前娶一位外籍配偶

但是來台一個月設計小弟及家母家暴

女方提告通常保護令,於5/26判決駁回(因未符合通常保護令核發要件「持續性」)

5/27家事法院寄出判決書,小弟5/30收到

今日向承辦書記官詢問,尚未收到女方上訴的抗告

但是書記官表示在忙,女方是否已經過了10日提抗告期限,並未回答。

 

因小弟的委任律師手邊有一個案子是提抗告後,雖然案件裡面是「第一次」發生事情,但是到高院還是裁定核發保護令

 

而不如通常保護令法條「有持續性家暴」,才得以核發保護令

難道這是讓法官自由心證去判的嘛?而且抗告是女方寫訴狀就會二審開庭?還是說女方還要提出新證據才會開庭?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只要對方有提出抗告,基本上法院即會審理,而法官心證確實難以掌握,您方也只能據理力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您好:

對方只要提抗告就會到高院,至於是否有持續性等,要看卷內所有證據,仍有一定之判斷標準存在,建議還是要重視,避免後續其他問題。

105-06-22 06:51
回覆 周利皇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

對方只要提

依照女方手上證據是「完全」沒有持續性

但是就不知道為何小弟委任律師手邊有一個案件,是一對父子吵架一次,而且才第一次有「衝突」

案件鬧到高院就改成發保護令了..........

這樣豈不是法官隨便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

105-06-17 14:26
我妹殘障且是一位癲癇患者,癲癇發作後會有情緒不安現象,一直以來都有吃藥控制中。 最近因鄰居小孩時時吵鬧,造成我妹難入眠。我妹去跟鄰居溝通,卻起爭執。對方還拿棒子打我妹,並將我妹新三輪車推倒,把手壞掉,雙腳瘀青也引起了我妹精神不安噪症發作,目前我妹被強制送醫了。經醫生檢查才得知她被人毆打,並不是病情惡化。情緒已穩定下來。 對方怕我妹出院回來後,會去吵鬧他們。對方去警局申請保護令。 感覺像是打人的在喊冤,還欺負一個病人。我妹心裡委曲。我是去探病時在她情緒穩定時,才問出她被毆打的事。 請問,我要如何幫我妹討回公道。目前我會先請醫生開傷害證明單。
小峰 105-06-17 14:23
我是單親爸爸有2個小孩,長期是租任的房子和父親和後母(小三)及小三的2個小孩住,我為了小孩還小沒辦法,長期幫父親做工養這一家人,但做工的錢都被父親和後母拿走,說是幫我看小孩怕我沒時間,就幫我管理錢,。 我就這樣做了好幾年,現在想買房子讓小孩和一家人住不用租房子,但父親和後母堅持說沒錢不願意,後來我就離開家去外面工作,也要把小孩一起帶出去。可是父親卻把小孩給扣住,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若沒去做就要對我和幫助我的親戚和朋友不利,女兒有通報社工帶出來了,兒子卻被強行帶走,我一個人搶不贏他們,當天又傳這給我,我心急如焚,有去警局報案要申請保護令,警察卻說要有出事受傷才能辦理,請問要怎麼辦? 我真的求助無門, 雖然現在有社工介入幫忙,但進度好久已經一星期了,想去幼稚園帶小孩,卻說要聯絡後母(小孩的奶奶)來,要和後母溝通才行 。 小孩的監護權是我的,為什麼不能帶走,去警察報案,請警察陪同去帶小孩,又說一定要有社工的陪同,但社工的行程排的很滿,只能一直延一直延,一天沒把小孩接出來,根本是吃不下也睡不著, 小孩表面沒事卻非常的怕生不說話,在家也是用恐嚇不能說,畢竟姐姐已經帶出來,沒有伴,這樣下去小孩的心理也會出問題。我可以提告恐嚇脅迫會成立嗎? 這樣能保護我們嗎? 拜託幫幫我!拜託! 當事人聯絡電話 : 0966-873793

你好:

父親之行為已經侵害到你的監護權及兒子的人身自由,可能會構成刑法第241條之略誘罪。 "父親把小孩給扣住,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可能會構成恐嚇取財罪或更嚴重之犯罪。可以蒐證後提出刑事告訴。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7 22:2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如果沒有任何正當理由,擅自將小孩帶走,不論有沒有違法小孩的意願,都有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1條略誘罪「略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違反小孩意願的話,可能構成刑法第240條和誘罪「和誘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於若小孩未滿16歲的話,則一律論以略誘罪,而本案對方又提到「父親卻把小孩給扣住,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顯然難以構成攜離小孩的正當理由,此部分和誘略誘的罪責已很明確,建議提出刑事告訴。 另外對方又提到「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若沒去做就要對我和幫助我的親戚和朋友不利」,這部分已涉及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安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此部分亦可一併提出告訴。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Momo 105-06-16 02:54
先前我有來發表過,但說明的不是很詳細。 去年先生ㄧ直逼我離婚,之後更是言語辱罵小孩抱起來大聲吼罵,最後ㄧ次是在12月底他又趕我走,我有請警察來,警察事後有幫我通報家暴。今年ㄧ月初對方又恐嚇我要我別惹他,便找他家人和親人到我家來,我很害怕跑去警察局,警察要我帶著孩子跟家人到警局裡躲起來。對方大吼大叫,沒想到這也算是家暴。警察幫我再通報ㄧ次並申請保護令。但對方有請律師,我沒請,只有家暴中心社工陪同。我把錄音和照片給法官,法官已我目前在娘家沒生命危險逼我簽下撤銷同意書。當時我根本甚麼都不懂就簽下了。事後才知道那是無法抗告的。對方還有對我提出略誘罪,我自己寫訴狀,把所有證據都附上,前陣子收到地檢署已不起訴處理,裡面提到對方是為了有目的對我提起刑事訴訟,因為我有附上他提出暫時處份和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這兩項官司。暫時處份部分法官只看到對方的訴狀就直接裁判,那時我ㄧ急看著十日抗告日子將到,找一個很有名的律師。那知道我悲慘的事就因為他搞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暫時處份在上個月開庭,法官認定每星期讓男方帶回部合理,堅持變更探視時間改為ㄧ個月兩次,那律師沒經過我同意在法庭上說我要回去住,說我目前有工作但實際上我沒有。法官就說等3天後對方答覆是否要讓我回去。結果沒想到對方竟然說好,我的律師再搞ㄧ個婚姻諮詢。說甚麼對方律師部不懂家事法,但對方律師專打離婚監護權訴訟。我問他現在裁判如何?跟法官法庭上講的ㄧ樣嗎?他說不知道,等通知。我們在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庭理有ㄧ並提到離婚的事,對方想離但就是不想付錢。對方律師很厲害。讓他不用付我任何錢。他年薪250萬,有兩棟不棟產(婚前買,婚後付貸款)。他提出的財產清單是負債,戶頭只有7萬。我的律師說,要打財產分配還要再ㄧ筆錢,他不建議我打,因為我也要不到甚麼錢,打到三審可能花30萬律師費,我可能還倒貼錢。所以錢的部分我就放棄了。目前我也沒工作,他至今也未付過孩子扶養費,實在沒錢再請律師打了。 著定未成年子女事項調解三次調解不成,目前定6月底開庭。我想問 1、對方目前開始蒐證他對孩子很照顧的照片,隨著時間越久是不是對我監護權越我有利?我是主要照顧者,目前孩子也在我這。他們很有錢,媽媽身體好可以幫忙照顧。我媽媽腳不太好還要顧中風的外婆,但照顧半天是沒問題的。我家是獨棟房子,無負債,有房屋租金可收,我和孩子獨立住在ㄧ層,剛整理好,幫孩子用了游戲間,陽台可放泳池。對方媽媽還要顧ㄧ個國小2年級和ㄧ個要升國小ㄧ年級小孩,孩子大了沒房間給孩住。我家附近從幼稚園到大學都離我家走路不到五分鍾,大學騎車五分內到。他們則沒有。我打算等孩子上幼幼班時去找工作。 2、我是否沒辦法提離婚訴訟了?因為那律師ㄧ搞。變成我提離婚會被對方打臉說我不是在法庭上說要回去?即使他有家暴記錄,因為我提我要回去,所以我就無法再提離婚了?對方也把家門鑰匙換了,我也把我和孩子的東西全搬回娘家了。 我只想知道我的事還有救嗎?因為那律師我被搞到好煩,每天生活在恐懼之中。好怕失去我的孩子。因為他的不負責任,變得我有可能要失去我的孩子。 麻煩各大律師幫忙! ㄧ個害怕失去孩子的媽留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您應仍可提起離婚訴訟,但您目前的訴訟到底如何主張且主張什麼,似尚無法全盤瞭解,提離婚訴訟可以一併聲請酌定小孩親權,您若是主要照顧者,基本上小孩跟您的意願應該會比較高,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6 20:22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6 20:55

您好,建議您還是就具體案件向律師諮詢,較能規畫完整之訴訟策略。

miya 105-06-15 16:38

請問..我目前有通常保護令,也與跟先生分居達半年以上,

可否直接申請離婚手續呢?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15 17:2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倘若無法透過協議離婚,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2、就您所述的狀況是OK的,但是倘若您不了解相關法律規定,建議還是正式委請律師協助提告,至少撰擬起訴狀以保障權益。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5 21:01

您好,

 

1、本案仍需進一步評估細節才有辦法確認有無提出離婚訴訟之理由,因保護令核發之原因發生時六個月內就須提出離婚請求,又分居之可歸責對象亦尚不明確。

 

2、建議應與律師會面諮詢,以提供您更進一步之協助。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惟仍應細究離婚事由,才能進一步訴請離婚是否有機會,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黃國政 (Sam) 105-06-15 22:24

由於關於具體案情有尚未明瞭之處(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我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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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15 22: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或可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訴請裁判離婚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6-15 23:10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建議如下:

要訴請裁判離婚,必須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及第2項所定事由:「重婚」、「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 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有不治之惡疾」、「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生死不明已逾三年」、「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等規定。 依您所述事實,離婚理由同時符合「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有其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因此得以向法院訴請裁判離婚。 以上說明僅針對您簡略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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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保護令的話

應該是遭受家暴

可以直接提出離婚訴訟

成功機會很大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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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婷 105-06-13 14:14

我今年16歲專2,暑假過後就要專3了,我爸爸不工作家暴,花錢,要錢,我跟媽媽要一直忍受,媽媽身體不好,我也很煩悶,爸爸要不到錢會打媽媽,媽媽已經四處去借了,今年連銀行也不能借了,爸爸還愛賭博,喝酒,媽媽一直工作一直還,都還不完了他還到處打架,捅婁子,一直拿錢消災,只敢兇家裡的人,弟弟也才國一要國二而已,也沒任何親戚可以投靠,也沒人理,我和媽媽告過爸爸,也申請過保護令,結果還是失敗,還因為保護令結果判更重,爸爸威脅我們要保釋他出獄還要還錢(當時只有判3個月,所以威脅不交保他3個月後出來我們就完蛋了,結果只能保釋),因為爸爸沒工作,沒錢,要我們替他交罰金,我們還是替擦爸爸屁股,不然就又要被打,還會拿刀,生命時時刻刻都被威脅著,而且聽媽媽說爸爸還有槍,但爸爸不說,很提防戒備媽媽,多問就會被罵髒話,我有記憶以來,這狀況已經持續很多年了,我至少還要3年才能畢業,只要在一年我就能實習了,但媽媽真的沒錢了,今年怕真的熬不過去了,我自己也有打工,也到極限了,在這樣下去我們連吃住都會有問題,但我想讀書,至少能畢業,因為只要實習順利我就能帶媽媽離開,還有工作可以養媽媽跟弟弟,但現在真的很困難,我們要怎麼做才能擺脫我爸爸,有什麼離婚的或其他方法能讓他被關起來並不能被金錢保釋出來的方法,要真的能行的通的,求求各位?至少至少"最少"3年有期徒刑不得依科罰金,當然刑期越長越好,請幫幫我們,真的謝謝,感激不盡!

請弟弟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輸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關心您!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13 15: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有父親持有槍械之證據,可至警察局告發,若持有槍械為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屬於重罪;母親亦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13 21:26

您好,

 

1、有任何立即之危害時應立即報警,保護自身安全。

 

2、建議應委請律師協助處理相關事宜,提出保護令聲請,禁止父親靠近家人,並提起離婚之訴。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Aaliyah 105-06-06 00:52

我前男友在社群網站上留私訊給我,說要殺死我全家,第一次留言後大約一個禮拜曾經尾隨我回家,我後來安全逃脫,第二次留言說下次見面就會動手,還說我是死路一跳。我有去警局留筆錄,並申請保護令,但只有兩則留言我擔心無法申請通過,個人覺得心理承受很大的壓力,也考慮提告,但是對於提告要走的流程聽說很冗長,而且容易到和解庭,我有點茫然有點猶豫,我該怎麼辦?網路恐嚇公訴罪嗎?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6 08:39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建議您可以去看心理或精神科醫生,並檢附診斷紀錄給員警。

2、保護令比較不會有和解的問題,是刑事恐嚇告訴才有(恐嚇公訴罪)。

3、倘若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6 10: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留言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告訴,由律師出庭處理,您無須再與對方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6 10: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將該留言截圖蒐證後,委任律師具狀至地檢署提出刑事恐嚇告訴,由律師出庭處理,您無須再與對方見面。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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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閣下可依據刑法305條規定:恐嚇危害安全罪「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具狀提起刑事告訴,如行為人所為恐嚇危害安全犯行多次,法院通常會以犯意各別,行為互殊,分論併罰。 如需支援協助,歡迎撥打免費法律諮詢服務電話0982-100565或使用手機Line鍵入本所ID帳號:(q6789336)加入好友即可免費與我們聯繫。免費法律諮詢服務據點 :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 。 公理律師事務所、所長經歷、司法官23期結業、前台東、花蓮、澎湖、宜蘭等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魏克仁律師 關心您!
105-06-05 08:09

小弟有娶一個越南籍配偶,於3/1來台

但是女方似乎急著想外出去工作

因此小弟也遇到如下狀況:

https://tw.news.yahoo.com/%E8%A8%AD%E8%A8%88%E8%80%81%E5%85%AC%E5%AE%B6%E6%9A%B4-%E5%A4%96%E9%85%8D%E7%95%99%E5%8F%B0%E6%8D%B7%E5%BE%91-200102050.html

但是狀況是說4/4晚上女方在小弟家中(小弟家只有小弟、老婆、媽媽三人,亦無監視器等)胡吵亂鬧,小弟一直安撫情緒。最後家母有點語氣不好數落老婆平常一些荒唐行徑之後,老婆即突然情緒失控咬傷家母。家母為了掙脫,當下打了老婆耳光之後,才得以掙脫。但是女方又來跟我媽拉扯,小弟勸開後,女方隨即逃出家門。因為吵到鄰居,有鄰居報警來處理。爾後老婆被他在新北市(小弟住高雄)帶走,並且控告小弟、家母保護令。於5/10開庭後,法官聽兩造雙方驗傷單及陳述認為是單一偶發事件,希望女方主動撤告,並且改告傷害罪。女方沒有接受,也沒改告傷害罪。於5/30小弟收到判決書,其駁回之原因如下:

1.家母雖有承認打他耳光,但是因為家母也有驗傷單證明女方咬傷

2.女方無法證明我也有參與去打他(雖女方阿姨在法庭上咄咄逼人說我也有參與)

3.女方自己也承認他來台到案發,小弟與家母都沒有對他施暴過

因此判決駁回女方申請保護令

另外小弟也同時對女方提告不履行同居義務,於5/18居然謊稱路不熟,不克前來,但是卻跟法院保證他下次會到。(調解委員告知說有錄音他阿姨的保證)目前第二次調解是6/22。(女方案發後被社會局安排安置,之後就被他阿姨帶上新北市,至今已經2個月都沒回家)

小弟想請問女方保護令提上訴可能性?(因為就目前而言,女方能拿出作為證據只有那張驗傷單)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5 08: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本文認為對方目前證據不足,不過倘若對方提起抗告的話,最好還是委請律師協助答辯,至少撰擬答辯狀

2、不過您還是要有心理準備,這樣的婚姻恐無法維持,日後難免又發生同樣的事情,對方也可能提起離婚訴訟,建議還是可以先行處理。

您好:

1.雖然您的配偶因為受傷的事實,可以向法院聲請保護令的,但法官不會因為單一偶發事件就一定成立,必須依照過去過往相處的情形做為判斷,只要證明此次家暴行為係為偶發事件,未來並無繼續發生之可能,並將您,保證經此事件後,絕不再犯,保護令核發的機會就不大。

2.建議好好與配偶溝通,並釋出悔意及懇切希望配偶回家的態度。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謝憲愷律師(0912-613-529) 或上臉書輸入「謝憲愷律師服務處」留言咨詢。

105-06-05 08:36

1.小弟於一審時已經有委任律師辯護(女方一審並無)

2.小弟也有考慮萬一有二審再請律師

3.履行同居義務小弟也有委任律師提告

4.因為小弟以前看過保護令的一個流程圖說,女方提抗告,也可能法官僅書面審查資料而決定要不要開庭(不知是否真的如此?) 

 5.女方來台未滿5年,還未達可以歸化或換永久居留證資格。因此女方如果失去婚姻關係,10天內必須回越南。女方似乎知道此點,故意一直拖延都不出面來辦離婚

6.小弟也曾透過社工表達欲與女方和談之立場,但是女方之阿姨完全關閉協商大門,完全拒接小弟電話(隨後沒多久小弟就收到女方提告保護令傳票委任律師是說既然女方提告保護令就不要再私下打電話給他阿姨)

 7.經小弟查移民法如下:

婚姻關係消滅之外籍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並經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准予繼續居留者,亦得免
  經許可合法在臺工作
  (1) 依親對象死亡
  (2) 其本人遭受配偶身體或精神虐待,經法院核發保護令
  (3) 於離婚後取得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監護權
  (4) 因遭受家庭暴力經法院判決離婚,且有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未成年親生子女
  (5) 因居留許可被廢止而遭強制出國,對在臺灣地區已設有戶籍未成年親生子女造成重大且難以回復
    損害之虞。

目前看起來女方可能看中這幾點,想要獲得這幾點的條件,進而滯台工作

8.小弟於一審時也有出示與女方平常相處的生活照等,表明平常相處正常。是那一天突然的狀況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抗告並不一定會開庭,但仍建議您提出答辯狀,以防萬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105-06-05 10:49
回覆 謝律師 的發言內容: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抗告並不一定會開庭,但仍建議您提出答 ... (恕刪)

 這是說我需要在對方提抗告之前就趕快先去提答辯狀嘛?

還是說我等女方提抗告之後,我再提答辯狀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5 12:2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可對駁回之部分抗告,您待女方提抗告後,再提答辯狀即可;目前可請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女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可能構成惡意遺棄之法定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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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5 13: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女方可對駁回之部分抗告,您待女方提抗告後,再提答辯狀即可;目前可請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若女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同居義務,可能構成惡意遺棄之法定離婚事由,可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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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峰 105-06-05 00:58

我是單親爸爸有二個小孩,長期是租任的房子和父親和後母(小三)及小三的2個小孩住,我當初是為了小孩還小沒有辦法上班兼顧,所以才長期幫父親做工養這一家人,但做工的錢都被父親和後母拿走,說是看我忙怕我沒時間,就幫我管理錢。

我就這樣做了好幾年,現在想買房子讓小孩和一家人住不用租房子,但父親和後母堅持說沒錢不願意,後來我就離開家去外面工作,也要把小孩一起帶出去。可是父親卻把小孩給扣住,威脅要我把名下的財產(爺爺生前的祖厝和田)過給他,若沒去做就要對我和小孩和幫助我的親戚朋友不利,女兒有通報社工帶出來了,兒子卻被強行帶走,我一個人搶不贏他們,當天又傳恐嚇的訊息給我,(內容:xxx你如果敢回來帶小孩走,就是我們倆個輸贏,不然再試試看,我跟你說的事情,去做一做,不然也一樣試試看。)

我心急如焚,有去警局報案要申請保護令,警察卻說要有出事受傷才能辦理,

(訊息是部分,其他都是打電話恐嚇錄音檔)

請問要怎麼辦? 我真的求助無門,雖然現在有社工介入幫忙,但進度好久已經一星期了,想去幼稚園帶小孩,卻說要聯絡後母(小孩的奶奶)來,要和後母溝通才行 。 小孩的監護權是我的,為什麼不能帶走,去警察報案,請警察陪同去帶小孩,又說一定要有社工的陪同,但社工的行程排的很滿,只能一直延一直延,一天沒把小孩接出來,根本是吃不下也睡不著, 小孩表面沒事卻非常的怕生不說話,在家也是用恐嚇不能說,畢竟姐姐已經帶出來,沒有伴,這樣下去小孩的心理也會出問題。我可以提告恐嚇脅迫會成立嗎? 這樣能保護我們嗎? 拜託幫幫我!拜託! 當事人聯絡電話 : 0966-873793

 

Momo 105-06-04 05:06
我上星期本來是暫時處份抗告,但我的律師說要賭對方不讓我回去以利於我離婚訴,就跟法官說我要回去,也騙法官說我有工作,但我有告訴他不要這麼做,他還是在法官面前這樣說。沒想到他賭錯,對方要我回去。暫時處份方面法官是要把原裁判每星期男方可帶走小孩過夜星期五晚上6點至星期日晚上八時帶回,改為ㄧ般判利,法官很堅持,不管對方律師及男方怎答辯。法官要我補上就業證明,但我根本沒工作,我的律師也沒叫我怎處理。不接我電話,賴也答ㄧ句沒針對我問題回答。感覺他是想搞出個離婚訴訟由他來處理,但他這樣我根本不敢再委任他。他現在搞ㄧ個婚姻諮詢,說會跟對方談條件,讓對方因為條件不能讓男方接受而拒絕履行同居義務。我問他暫時處份是否跟上星期法官所講的ㄧ樣,他也不回我。我看是被他搞砸了。他不敢說吧。 我本來是被男方家暴趕離男方名下住所,有報警也有通報家暴。事後也有ㄧ次家暴警察主動幫我通報。男方也把家門鑰匙換了。保護令因對方有請律師我沒有(就那律師叫我不用請)法官強迫我撤銷。 我現在問題是 1、若我現在提起離婚訴訟會不會對我不利,因為我律師再法官面前說我要回去 2、我律師說謊說我有工作,但其實我沒有會影響我孩子的監護權嗎? 3、現在他搞ㄧ個法院指派婚姻諮詢,婚姻諮詢是像調解的意思是嗎?調解不成上法院?網路上都查不到。若我不調解直接訴請離婚可以嗎? 4、對方搞ㄧ個孩子生活起居聯絡簿,寫了兩個月後就不再寫了。我知道是為了監護權官司做的。對方律師是專打家事法,小有名氣。不曉得是不是蒐證好了所以就不寫了。 5、對方至今都不曾付過孩子的扶養費,自從把我敢出門後已快6個月了,這對他監護權是否有影響? 6、本來我可以以對方惡義離棄及不履行同居義務訴請離婚,對方現在說要我回去那我就沒有訴請離婚的要件了? 本來事情沒那麼複雜,被我那律師搞的我很害怕,所以才上來求助,請教各大律師幫助。我現在該怎麼辦?麻煩各大律師幫幫我。感激不盡。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4 09:0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在訴訟上欺騙法官是大忌,尤其是纇如有無工作這種事情法院很容易查明,倘若您跟您目前的律師無法妥適溝通,建議您應該另外委請律師協助。

2、至於具體建議,因為您已經有部分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且您的敘述比較亂,究竟該案結案了沒、審理情形等都不明確,建議您應該備妥相關資料,包含該案的書類、筆錄、前一位律師協助的事物、您所述的家庭暴力通報資料等,直接進行委託

3、婚姻諮商只是一個心理輔導程序,不影響案件進行,不過法院會依據雙方在該程序的表現判斷兩造婚姻有無繼續維持的必要。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我建議你重新找個律師

規劃你的訴訟流程

這樣才能夠讓你的權益受到保障

讓事情快點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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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因您的情形已經變得比較複雜,且現在似乎還有案件繫屬,建議持所有證據資料尋求您信任之律師協助,避免事後衍生出更多不利於您未來請求之可能。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5 17:20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通常由目前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之人取得之;若您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向對方請求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之標準;若之前為您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對方未支付過扶養費,可請求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同樣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之標準;若對方有更換門鎖之行為,或許構成刑事強制罪之犯罪,可再具狀至地檢署提起之;關於工作證明之部分,形式不拘,看您目前是要盡快找一份工作,還是有其他之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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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5 17:2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欲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需具有法定裁判離婚之事由;若欲爭取未成年子女監護權,通常由目前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之人取得之;若您取得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可向對方請求未來未成年子女扶養費,依行政院主計處各縣市統計資料之標準;若之前為您主要照顧未成年子女,對方未支付過扶養費,可請求代墊扶養費之不當得利,同樣依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資料之標準;若對方有更換門鎖之行為,或許構成刑事強制罪之犯罪,可再具狀至地檢署提起之;關於工作證明之部分,形式不拘,看您目前是要盡快找一份工作,還是有其他之解決方案;目前您可考慮盡速委任律師協助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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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6-02 10:58

律師們好~請問已離婚小孩監護歸媽媽,在執行探視過程前夫對我及孩子做出傷害行為(保護令已通過內容包含孩子)這樣是否還需讓前夫探視呢?前夫及前婆婆不斷要求孩子需去他們家裡過夜才算探視是否能拒絕?從沒有不讓前夫和他家人看小孩只是要求約人多的地方做探視會過份嗎?例如:有地方坐的便利商店、公園、麥當勞,前夫有無數的前科,他家人(前小姑及前婆婆)說他們有房要代替他?取孩子監護權,請問除了前夫以外的家人有權?取孩子嗎?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6-02 11:21

您好,

 

1、雙方如有協議,則照協議方式探視小孩,如沒有協議,對方可至法院聲請酌定探視小孩之時間及方式。

 

2、如小孩父母均在,原則上小孩監護全不會判給其他家屬,除非父母兩人均有不適任之情形。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可以以這樣的情況向法院聲請改定所減對方探視範圍,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2 19:22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夫有對小孩不利之行為,應加以錄音錄影,請求法院限制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式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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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2 19:2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若前夫有對小孩不利之行為,應加以錄音錄影,請求法院限制對方行使探視權之方式及方法。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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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小姐 105-06-01 12:53

你好:

通常保護令的開庭內容重點是詢問那些事情呢? 我是保護令聲請人,先生是相對人,他答辯內容指向因孩子管教問題和我言語刺激他才導致暴力事件,我提出的證物有受傷照片和言語辱罵錄音檔案和譯文(我和孩子的),去年就發生4件的記錄,也有核發暫時保護令....希望知道法官通常如何問話以免說錯話....謝謝!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6-01 13: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要協助法官釐清有無所謂的孩子管教問題及語言刺激,建議可以提出相關事證證明非如相對人所述,包含證人錄音、錄影或是對話紀錄等。

2、倘若您對於相關程序不熟稔,建議您可以委請律師協助訴訟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6-01 20:4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針對對方之答辯狀,加以撰擬書狀回應,若不清楚如何處理,建議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6-01 20:46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針對對方之答辯狀,加以撰擬書狀回應,若不清楚如何處理,建議盡速委任律師協助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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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Or Der 105-05-25 08:24

幫我同學問....以下就簡稱我同學為大姑,同學的弟媳簡稱A,兩個孩子為小五

A他的性格剛毅,看起來放任孩子從不管教,但實際上對孩子品德管教非常注意

 

事情是這樣的....A的大兒子因為意外夭折了,但A非常的內疚,認為是他的錯導致孩子夭折,責怪自己說如果他有盯緊孩子就不會發生這種悲劇了(A的孩子最後是由A簽屬放棄急救),從老大夭折之後(夭折8年了),A就飽受重度鬱症的困擾,看精神科看了7年了,但是始終沒有好轉,也因為覺得對另外的孩子好是對不起老大,所以這些年孩子一直都是跟婆婆住,而公公婆婆也體恤A的不容易,所以一直都替A照顧小孩,而A遠赴他鄉療傷(最主要原因是有時A鬱症一發作會出現自殘,甚至在嚴重低落時會不由自主的摸著長的跟老大最像的老二說,我們娘兩黃泉路上一起走好不好?但常常情緒平復之後又很懊悔,後來因為怕傷到小孩所以就跟公婆商量離開)

 

後來有接受心理師每星期一次的諮商,所以情緒狀況較為穩定,正嘗試著從老大的夭折中走出,但是一發作仍然會有自殘的舉動,而A也很誠實的告訴孩子說媽媽生病了,因為害怕傷害到你,所以媽媽才沒陪在身邊,但母子感情還是很好

 

一切都很美好,但有天老師打電話告訴A說:「老二已經不是第一次在大馬路旁邊走邊玩球了,講也講不聽,好幾次為了撿球都跑出白線差點被車撞,請家長多多費心」,A回家一趟,結果真的看到老二邊走邊玩球,甚至會因為要比誰膽子大而故意衝出白線外,然後看汽車駕駛破口大罵就哈哈大笑,一群孩子不把安全當一回事,但因為心理師正在跟A談老大的夭折對A的影響,這時A的舊傷正痛著,他害怕又會失去兩個雙胞胎孩子中的一個,他都無法再承受,所以他的恐懼就蔓延上來了

 

把孩子帶回家後,盛怒的A就要兩個孩子跪下在祖先牌位前反省(跪在軟墊上),但孩子還是不當一回事的回說不過是好玩嗎!幹嗎這麼生氣?!本來就在生氣的A就更生氣了,於是A就讓兩個兒子起來到一旁的桌子去坐好,準備在講不聽就破例破口大罵,結果怎知道老二卻無所謂的聳聳肩說反正頂多被打個10下,痛一下就好了(因為他公公會管教孩子,如果太過份,就會用尺打手心打個10下以示懲戒→當然因為是自己寶貝孫,根本也不會下重手,所以兩個孩子就覺得跟蚊子叮一樣),小的又說應該不會被罰跪到天亮吧!(A的前夫被罰過)可是爺爺奶奶才不會給我們餓肚子!接著老二又說不過呀,聽阿曉說被人被打是很爽的事耶!可以看戲呀!看著孩子嘻皮笑臉的表情A真的被氣炸了,A覺得他是該給孩子一些教訓了(我覺得最主要是被孩子激怒了),然後A讓兩個孩子看一些網路上因為交通意外身亡的屍體照片,想告訴孩子說這是很可怕的事(A事後承認他是被氣昏頭所以想嚇孩子,嚇到以後他們不敢在馬路邊玩,以保他們的小命),接著就想說反正都做了那就一次根除孩子壞習慣,但因為怕自己打小孩會失控,所以,然後要兩個孩子在小木桌上在一旁罰寫路邊很危險,我以後不會在路邊玩100遍,而且要字體工整才行,兩個孩子真的發現媽媽在生氣了,所以坐在軟墊上乖乖的寫了,然後A就當著孩子的面直挺挺的跪在地板上,開始了罰寫養不教,母之過300遍,而且是跪到隔天為止(後來A承認說他就是要讓孩子覺得後悔),因為孩子是是背對A所以不知道A是跪著寫,後來老三發現了,想拉A起來,可是A就是執意不起來,老二就說反正媽咪累了會起來,結果就在一邊玩自己的,兩個孩子後來玩累了就讓孩子下樓吃飯做作業,可是他自己繼續跪在那邊罰寫,直到後來罰寫完了,跪到隔天因為是假日,所以孩子起的比較晚,醒來後爺爺奶奶就叫她們回神廳找A,結果A看他們睡得很飽,所以就讓孩子們開始罰站,然後用熱熔膠條很用力的打在自己左手掌上,每打一下就說句養不教,母之過(我同學說才打一下就出現了一條青綠痕→真的超像被家暴),結果孩子被嚇到了,所以放聲大哭,任憑孩子怎麼拉、怎麼搶A就是不理會兩個孩子繼續的打,堅持要打滿40下,因為老二說了,頂多打10下,可身為人母,縱子不教罪加一等,兩個孩子所以總共是40下,於是孩子的哭聲讓隔壁鄰居誤以為孩子遭受家暴,所以報警,於是警察、社工就上門了,後來社工師及警察都覺得這已經是不當管教、精神虐待了,所以要幫忙申請保護令.....(A既然不能打孩子,那他打他自己,讓孩子內疚再也不敢犯,而當社工跟警察上門時兩個孩子也只會只不住哭,什麼也說不清楚,只會一直重複說不敢了)

 

那我同學想問的是:

1.他弟媳違法的機率有多高?(完全沒有打到孩子,也沒對孩子說一句重話→我疑惑的哪來的精神虐待了他也沒打小孩,也沒有罵小孩呀?)

2.如果有違法,最嚴重會怎樣?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5 17:40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就您所述的狀況,已經涉嫌家庭暴力,屬於精神虐待(讓子女看這樣的畫面,造成子女的恐慌,並且不願意停止),保護令通過之後,可能會有改定監護權的問題(要看一下目前的監護權是在誰那邊),情節嚴重的話,甚至於會安置。

2、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對於保護令聲請提出答辯,以保障權益。

小蔣 105-05-23 21:46

律師您好,我前妻有上法院告我並申請暫時保護令,但她提的事件是一年前說的事,因為我送玩具給小孩對方阻撓,等等我都有錄影存證下來!開第一庭她母親有做證,因為她申請保護內容是說我對她母親爆怒,口出髒話等等……但法官問她母親時她母親說都在安撫小孩等等都說不清楚,然後法官問我前妻那當時狀況如何,我前妻答覆是說她也不在現場!後來開第二庭我將當天的錄影給法官,的確沒有對方所描述狀況,可是對方又更改申請通常保護令!那庭法官就說沒她的事了,她會將我們兩方相關證據轉移給別庭處理,那我想問,會在開庭嗎?還有對方的母親有構成偽證罪嗎?不好意思擔擾到您的時間,請律師給我寶貴相關建議,謝謝,辛苦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3 22:04

您好,

 

1、是否開庭由法官依據卷宗資料判斷,可致電該股書記官詢問。

 

2、若您對當天情形全程錄影,而前妻母親所證述之內容確實與其迴異,則其可能有偽證罪之嫌疑,可向地檢署提告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23 22:12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倘若對方虛構您的家庭暴力行為,可以取得勝訴判決之後嘗試爭取監護權

2、建議可以委請律師協助答辯,並起訴改定監護權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23 23:3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若原先證據資料已充足,則接下來法院有可能不會再開庭處理,若是如此,您有意見要陳述的話要盡速向法院提出。 刑法第168條規定「於執行審判職務之公署審判時或於檢察官偵查時,證人鑑定人、通譯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供前或供後具結,而為虛偽陳述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方母親若故意證述與事實不符的內容,會有偽證罪成立之可能,此部分可以擬具書狀,敘述事實上及法律上理由提出告訴,且提告並不會成立誣告。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原則上保護令只會開一次而已

主要應該面對之後的離婚訴訟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歡迎來電0960300927或0937831027(台南高雄請打此電話)    

信箱:jackalsky10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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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 http://www.su-attorneys.com.tw/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4 20:5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是否有經常性之家暴行為加以爭執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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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4 20:5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針對是否有經常性之家暴行為加以爭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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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ya 105-05-20 10:55

我目前有通常保護令,也跟先生分居中,小孩也在我身邊照顧中,因先生長期對我精神言語暴力,恐嚇威脅並揚言自殺與帶小孩自殺!!  之前開庭我也一併把該有的證據遞給法官,先生也承認他自己行為上的問題...但現在因為警告我不准去訴請否則他就要自殺,依然不斷造成我身上的恐懼,我想請問如果去訴請離婚,是否要交付新的證據才有用呢?因保護令內文有寫到他不准對我與小孩騷擾的部分,他這樣是否已構成違反保護令罪?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20 11:05

您好,

 

1、於保護令程序中使用之既有證據亦可於離婚訴訟中使用。

 

2、需視保護令種類及內容才能判斷對方是否有違反之情事。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蘇文俊律師/蘇文斌律師

您好

原則上如有家暴行為

訴請離婚成功機會就很大

但當然是越多證據越好

但建議你可以先去訴請離婚

 

如有疑義歡迎LINE詢問或來信詢問(上網搜尋蘇文俊律師

             
PS:本律師回覆以實戰策略、增加談判籌碼、收集證據為主,基本程序回答較少,請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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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提及的問題,通常保護令可以做為您訴請裁判離婚的一個證據,當然如果還有更多的證據,對您的訴訟會更有利,建議您應儘快與律師當面討論,透過當面詳細討論,律師可以針對您的個案提出具體的規劃及建議(包括提供您蒐集更多證據之方法),以維護您的權益,如需進一步討論,尚請不吝來電0920288153或來信 rabiyachao@gmail.com指教。

請勿在網路上直接回覆留言,律師不會接到通知。

1. 可以不堪同居虐待、婚姻有重大破綻為是由起訴離婚,當然如有更多事證可提出補強對四送成功率有幫助。

2.有構成違反保護令罪之空間。

 

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20 23:01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並同時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請求扶養費。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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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20 23:0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可考慮委任律師提起訴訟請求裁判離婚,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剩餘財產分配,並同時請求酌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及請求扶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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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5-21 00:09

強烈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由我來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jabhoo 105-05-17 19:31

我朋友因懷孕結婚但她先生在她懷孕期間有對她家暴過在公開場合也有但因我朋友不懂自我保護故沒有聲請保護令或是驗傷單,他最近要用訴訟方式跟她先生離婚但沒有家暴的相關證據怎麼辦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7 19:44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蒐集錄音證據,以利提起裁判離婚時使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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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7 19:45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應蒐集錄音證據,以利提起裁判離婚時使用之。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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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有驗傷單,就看有無證人可供傳訊,或是詳細瞭解婚姻具體細節後,判斷有無其他可起訴離婚的事由,有其他問題的話,可以來電討論

淑琴 105-05-16 08:32
您好: 我與繼母產生口角後,被繼母打,已驗傷提告傷害及申請保護令,現在我居然也收到繼母的保護令申請,我沒打他,我被他壓在地上打,最後只有緊抓住他的腳,因為那時他在折我的雙肩??。 因為繼母申請的保護令內容,有提到要求我要搬家(我們住一起,房子是我爸的),我想要問我也可以要求繼母要搬走嗎?或限制距離?我爸是站在繼母那裡,我今天要求繼母搬走,我爸也可以要求我要搬走嗎?這樣繼母就不用搬走了? 我對警察說要提告傷害及申請保護令傷害罪是在申請保護令時一起判決嗎?(我只收到一張保護令的開庭通知。) 還有我有一張繼母去年在家拿刀揮舞吵架的照片,可一起帶去當證據嗎? 謝謝回復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16 10:27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程序上,雙方都會開刑事傷害告訴、民事保護令的案件。

2、就您所述的行為,壓制、抓住對方確實可能涉犯刑事妨礙自由傷害罪及民事保護令,建議應該委請律師協助就兩個案件訴訟,以保障權益。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16 11:4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同時具有被告及告訴人之身分,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傳相關書狀,為您答辯、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並於警察局或地檢署詢問前,先行考論可能之問題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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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16 11:49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您目前同時具有被告及告訴人之身分,可以考慮委任律師協助傳相關書狀,為您答辯、辯護,爭取對您有利之處分,並於警察局或地檢署詢問前,先行考論可能之問題題與安全之回答,避免自己之回答,成為起訴自己之不利證據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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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小杰 105-05-13 17:49

你好..我是因家暴事件被老婆申請保護令.要離開他100公尺..目前分居中可是才短短的快2個月..又不肯跟我離婚保護令綁著我..想請問如何才能在有保護令的情況下申請離婚....

Feeling 105-05-10 10:32

我與先生協議離婚不成

現在我想進行離婚訴訟

我的先生有殺人前科

被判無期徒刑後因考上大學假釋出獄

結婚以來經常用3字經、五字經等不堪入耳的髒話飆罵我

平日也用這些字眼管教小孩

常常讓我們心生恐懼

我再也不堪忍受這種長期的精神羞辱

以及隨時擔心他會在暴怒下失控,動手傷害我甚至殺人的精神壓力

如今在訴請離婚

請問我可以先帶著3個孩子與先生分居嗎?

這樣會觸犯法律嗎?

還是我一定要等到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才能與先生分居?

 

此外,我有錄到一段先生在車上對孩子怒飆髒話,五字經國罵的錄音

請問我可否先用這項證據,再加上3個孩子的親口陳述

家暴法先報警申請保護令?

申請成功的機會高嗎?

我現在很害怕回家

精神快要崩潰了

 

 

您好:

如有正當理由的話,是可拒絕與先生履行同居義務的,依您所述情形,您應可先與先生分居,不過建議仍須蒐集相關證據資料佐證您有受到不堪同居之虐待。

您先生如長期對您施加言語暴力,建議您亦可聲請核發保護令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Feeling 105-05-11 19:30
回覆 林裕智律師 的發言內容:
感謝林律師的回覆,我目前只蒐集到一次行車記錄器中錄下,我先生對小孩飆罵五字經的錄音檔,其他剩下的只有老大(10歲)和老二(8歲)的證詞,由於老三只有5歲,所以她的說詞法官應該不會採用,如果孩子們能清楚表達及描述我先生平日如何辱罵我們母女的種種行逕,以及對於父親的管教感受到極大的身心壓力(常常害怕爸爸在盛怒下會把媽媽殺死),以致不願意再與其同住的強烈意願,這樣我能順利申請到保護令進而爭取分居而後離婚的勝算大嗎?
我的3個孩子都是女兒,我從事教職,工作穩定度及薪資都比我先生高,目前孩子們跟著我上班上學,我是3個孩子的主要照顧者,也是家中經濟來源的主要供應者

 

您好:

您可以目前錄到之錄音檔及小孩證詞,進而主張先生多次對您及小孩實施身體、精神上之騷擾脅迫行為,並聲請核發保護令,若保護令核發後,對您日後離婚訴訟亦有助益。

 

希望以上回答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需其他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6763850,或來信chinyu0801@gmail.com指教,謝謝您。

Ken 105-05-08 09:45

本人太太某位親戚近日不停騷擾太太的公司、家人及夫家(我的家人)散佈謠言,日前已提告妨礙名譽及提出家暴申請,上週於家事法庭開庭後對造於當庭向法官承諾不會再騷擾本人已換取本人當庭撤回保護令申請,但沒過幾天就從親戚那邊得知他又去騷擾太太的公司,想聘請律師協助提出相關訴訟處理,希望能知道大略費用,地點在台北士林區。

 

 

曹尚仁 (曹律師) 105-05-08 10:00

您好,針對您對您的問題回覆如下:

1、後續的行為是否有蒐證

2、費用的部分可以來電或是來信洽商。

陳柏甫 (陳律師) 105-05-08 16:39

您好,

 

需視您要委任律師處理甚麼程序,且要看案件具體複雜程度而定,建議可與律師會面諮詢,較能完整的評估。

 

以上,如有任何疑問或需要,可以email(t710052105@gmail.com)、line或電話(0918-092477)聯繫,預約時間至事務所洽談,以提供您更完整之協助,謝謝。(勿以留言回覆)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本件承如曹大律師所言,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8 19:17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案件若不複雜,可自行處理,即無須委託律師支付相關成本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

顏寧 (顏寧律師) 105-05-08 21:33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案件若不複雜,可自行處理,即無須委託律師支付相關成本費用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88706305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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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政 (Sam) 105-05-08 23:23

由於您提供的資料中、關於具體案情有諸多之處尚未明瞭(或者,仍有待我私下向您詢問之處),我建議您尋求專業律師協助,以便由我來進行研究案件、查詢法律見解、調閱資料以及對您有利的其他進一步協助,我希望與您電話聯絡~

詳細進一步之法律專業諮詢、訴訟策略與相關程序,歡迎與我聯繫:

手機:0983016238(中華電信)

LINE ID:a121218

 

1.徹回申請保護令騷擾行為是否有搜證

2.如有可以在次申請保護令

3.由於對方反覆, 您尚有妨礙名譽等官司要處理, 建議一併由律師先諮詢分析後再做進一步的處理

4.對方會這樣騷擾與散佈謠言, 必有所求, 惟您敘述中尚有部份事由未明, 建議您好好的把問題做個妥善的解決

105-05-07 08:43

朋友日前帶小孩(四歲)出去玩,因小孩不聽話動手打了小孩(朋友有問過小孩是不是媽媽叫你不要聽爸爸話的,小孩回答是),被前妻知道帶小孩去驗傷,之後小孩還是回到朋友家居住(小孩共同監護),也相安無事,近日朋友卻收到前妻向法院申請的通常保護令開庭通知(調查庭),這樣通常保護令申請會通過嗎?是否會影響小孩監護權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若是屬於正當管教,則保護令應尚不會成立,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呂昀叡 (呂律師) 105-05-07 11:46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回覆及意見如下:

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向法院申請核發保護令,需要存在「家庭暴力」的事實,照您所述,這個事件是要判斷「管教子女」及「家庭暴力」的界線,關鍵在於您的行為是否屬於父母對於子女的合理懲戒權。 法院屆時會依照依據您的說法、子女的說法、驗傷單及照片等,依照經驗及論理法則進行判斷。 以上僅是針對您敘述所作分析,詳細應再仔細檢閱資料及事實而定。

 

如有任何疑問,煩請攜帶有關文件前來面談

耑此奉達,敬頌 時祺

聯絡資訊可以電子信箱(r96a21070@ntu.edu.tw)手機或line(0989459431),唯有提出完整的資訊詳談,方得提供更完善之服務,謝謝。(請勿直接留言回覆,以免遺漏)

房佑璟 (房律師) 105-05-07 23:48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針對通常保護令之部分,可撰擬答辯狀加以回應,嘗試主張非常態性,且僅為管教行為,而無持續性之傷害行為。

歡迎您攜帶完整資料,到所詳談,以利全盤了解,討論分析,擬定策略方針,以維護您的權益。

若您有任何問題或需要相關協助,歡迎來電0910638932(若開庭(會)未接,可撥0988706305由本所主持律師顏寧律師為您服務)或來所(台北所:近大安捷運站。台中所:近水湳經貿園區。南投所:南投縣魚池鄉)諮詢。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房律師

宜蘭,基隆,台北,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南投,彰化,雲林,嘉義,台南,高雄。法無邊聯合法律事務所全體顧問、律師、員工竭誠為您服務,並祝您平安喜樂、心情輕鬆、走路有風、事業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