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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蘋 101-05-21 11:03

我之前曾答應借朋友身分證辦理過戶 後來朋友失聯 我就去把身分證辦理遺失

該車曾被警察扣押 是後車子被某人領走 (警方通知我)當我知道後 我去警察局 告填寫委託書的人 為照文書 此案依刑事調查 後來因為對方堆來推去 判無罪 我收到法院判決書 裡面有詳載某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跟車行購買該車 我想請問 關於法院的刑事判決書影本是否可以當做證據 再者 我訴請所有權歸屬 成功機率大嗎?

回覆 小蘋 的發言內容:

我之前曾答應借朋友身分證辦理過戶 後來朋友失聯 我就去把身分證辦理遺失

該車曾 ... (恕刪)

實際交易過程你並沒有說明

所以僅以所述回答之 

民事庭審理案件認定事實並不會受刑事庭拘束

所以未必刑事判決內容之描述即正確當事人權益關係

民事庭還是必須依兩造所提事證認定事實

刑事判決僅為證據之一可供民事庭參考

黃毓棋 (黃毓棋) 101-05-21 21:23

一、你身份證明明借給朋友,後來卻去戶政辦遺失,這已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偽造文書罪了,以後千萬別這麼做。二、該車曾被警察扣押,又曾遭人冒領,表示該車顯不單純。三、刑事判決書那麼寫,應該是表示有某位自稱或拿你身份證的人曾購買該車,你要考量一下整個買賣過程你有出面嗎?你有出錢嗎?再來思考要不要爭所有權。四、個人認為該車甚為複雜,你應該是去釐清他實際所有權的歸屬,以及盡快與實際所有權人洽商過戶事宜,以免因他人不法行為而惹禍上身。五、以上,謹供參考!

小蘋 101-05-21 22:28
回覆 黃毓棋 的發言內容:

一、你身份證明明借給朋友,後來卻去戶政辦遺失,這已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偽造文書罪了,以後 ... (恕刪)

一 中間有與該朋友連絡上 是他要我去辦法遺失 我打失聯 是長話短說 後面確實聯絡不上

二確實不單純

三買賣過程我全然不知 沒買也沒賣

四是監理所要我去法院打該車所有權歸屬 我不想要這所有權權力在我身上

fanny 101-05-19 14:19

請問各位專業律師

有關我們家的土地所有權是屬於鐵路局的,而我們是有土地使用權,我們現在還是有每年繳給鐵路局租金的,因為是木造房子已有50年之久了,現在房子己老舊嚴重壞損了,我想問如果我們要翻修房子搭蓋鐵皮屋或水泥屋,是否合法,是否要去跟鐵路局申請呢?我有請教一些大大們,有人是說,我們一旦申請房子維修不淮的話,土地就會被鐵路局收回去,那我們的老房子怎麼辦,會有補償金嗎,又或者我們可以出售老房子呢?

麻煩您為我們解惑一下,謝謝...fanny

andy 101-05-18 17:28

現大陸經濟發展使的原本的舊房需被拆除,使得地上物土地有相關規定之補償~,
是因原由為大陸祖父一共娶三個太太,區分為A.B.C三人物,我爸屬B方在臺灣,現也已往生,在大陸因祖父往生1955,使得當時A房子女在1988年登錄房籍為C房所有名下(當時c房屬意登記在c房的子女名下,被A房子女認為不妥才被登記為c房祖母名下),因為現在A.B.C都已過逝使得現在C房子女不願分出利益,認為沒有臺灣的份,也就現在因A房子女的鼓勵下認為B房的子孫也應享有權益,故讓我們跨海提起官司民事訴訟~
官司於去年2011.7月訴狀,到2012.5月判出臺灣敗訴,其中判決結果很讓人傻眼,法官連開庭審理都沒有只透過書記官傳雙方律師到院,東一塊西一塊敘述過沒幾天就馬上判決敗訴,連認識法院的法官及大陸委託律師也很不服~要讓我們上訴
這其中我也有些疑問想請較有法律相關背景的人士,
一,對方提到大陸繼承法第二條及第八條規定繼承糾紛期限為二年,及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20年不得再提起訴訟
這方我明顯無法立足,因在大陸我爸在世的時候也不可能去辦什麼權益,現在c方辯說方屋所有權為c所有,並不是祖父所遺留下的東西,這一點很讓人疑惑,祖父過往當然過戶給當時在世的c也很正常因現在屬奶奶級的也都不在剩叔叔伯父,因此在於說祖父過往當然要登記給還在世的老婆,如果直接登記在c房兒女身上,當然其餘的權益都會喪失,也就不用我們去爭這個理,A與C都可以獲得怎有可能B會沒有權ㄋ?這是對方否認臺灣的一點

二,上面提及沒有附上公証材料沒有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寄送的附本進行比對?
此為確認是否有臺灣之子女親屬!這一點我們也去過法院經律師公證過,還將資料送呈海基會再送往海協會公証,公証字號都有了,判決書竟連看都沒看就給你否定未交出公證文件~~~~~~判決不公阿~
在此po文想讓大家思考,在大陸打官司能有公平對待嗎,?假如不公可以透過臺灣海基會陳情予以協助ㄇ?還是真的沒基會了ㄋ?

小米 101-05-18 10:48

之前有說過婆婆拿公公的證件私自辦理過戶.和婆婆目前與老公的不孝官司.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今天官司一旦確定.婆婆是否會被以偽造文書的罪名移送法辦?另外我們家最原本的房子是公公的名字.而土地是婆婆的名字.如果已撤銷贈與的部分來看官司.那房子最後回歸到公公名下.土地呢?是否會回到婆婆名下?婆婆土地贈與的部分是以買賣方式贈與.如果這樣.那我們又該怎麼保住土地的部分?而開庭時我們可以請求法官若是我們勝訴請婆婆將所有權狀還給我們嗎?還是這又是另一次的開庭?

回覆 小米 的發言內容:

之前有說過婆婆拿公公的證件私自辦理過戶.和婆婆目前與老公的不孝官司.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今天官司 ... (恕刪)

 你的問題應該提問過很多次

 相信其他道長也給予你相當建議

 你再次提問內容看起來也敘述的很模糊

 原本動產土地與建物屬於何人?

 有如何情事發生造成登記名義變更?(涉及偽造文書)

 公公目前主張如何

 婆婆是否主張借名登記

 等等問題

 並非你所想像這樣單純

 如果動產價值很高

 應該是有必要直接請教專業人士

 

阿邦 101-05-15 12:19

前因:
先父遺留祖屋及土地一筆,
該筆土地及建物,原有先父及三位叔叔共有
我與二個弟弟繼承後,三兄弟個人持份變為1/12。(目前尚未分割)
該屋為921地震後所造,當年取得使用執照後,有加蓋後方廚房,側邊水溝
(這二處有佔到鄰地,但是當年雙方誰都不知道)。
前年鄰居有意賣地,鑑界後才知道。因為祖父(還在世)及其中一個叔父,日前與鄰居(算是遠房親戚)發生糾紛。(雙方已經互嗆到祖宗,所以我認為已經無法調解)
導致鄰地所有權人<鄰居>對我家這塊地的所有權人(三個叔父加上我家三兄弟),提出侵佔土地告訴。

-------
我的問題是我想拆屋還地,但是祖父及叔父不肯!!(目前所有決定仍是由祖父獨斷)
我知道上法院有極大的可能敗訴。但我家三兄弟該如何解脫??

我個人自己拆會有被告毀損的問題吧。
但是不拆,我家三兄弟和想拆的二個叔父會有刑事上的問題嗎?

-------

林智群 (klaw) 101-05-15 18:15

既然已經佔到別人的地,拆是一定要拆,拒絕也沒用,至於是否成立侵占,要看當時情況,如果建管單位都核發使用執照,表示公家機關也不認為有佔到其他人土地的問題,應不會成立侵占

小米 101-05-14 01:04

房子婆婆以買賣方式贈與給老公.原本我們也覺得把地契那些物件放在婆婆那邊沒關係.但是婆婆想要將房子賣掉.我們不同意.他就跟我們打不孝官司.老公是否有權利能請婆婆拿出土地房屋的權狀.若是婆婆一直不肯拿出來.我們該怎麼處理.因為婆婆為了打贏不孝條款的官司.對老公做了很多人身攻擊.我們也詢問過法扶的律師.雖然沒有動手打婆婆但是因為拉扯.也算是私暴.這樣的官司.似乎對老公很不利.但是老公只想要保護我們一家能有個安穩的居住環境.難道這樣也錯了嗎?婆婆為了打贏官司做了很多小動作.我已經盡力要老公不要生氣.現在更誇張的是婆婆根本想置我們於死地.因為他跟房客糾紛.竟然要求我們作偽證.指控房客.也不管我們作偽證後會有什麼後果.只要房子拿得回來官司打得贏~他都已經沒關係.請問~我們該怎麼拿回我們的房屋所有權狀?

沈恆 (沈律師) 101-05-14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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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1-05-14 06:00

 老公從高中就開始半工半讀.所以累積了數十年.存摺提款卡印章都放在婆婆那邊.在去年我們去從新補辦存摺發現.其中一本簿子應該有兩百萬左右但是只剩下三十萬不到.另一本簿子應該要有一百萬左右.但是只剩下差不多五萬元左右.因為簿子都在婆婆手中.平時婆婆領錢.也沒有經過老公的同意.基於尊重他.我們也不追究他把錢花到哪裡去.但是現在這樣看來.我們是否能懷疑他或許領了老公的錢去繳掉那筆數字呢?那如果真是這樣.我們又該如何保住房子呢?

leo 101-05-09 20:21

我居住的大樓地下二至四樓為停車空間,地下二樓的停車空間原為58個機械車位及2個平面車位,我的建物所有權狀上記載我擁有地下二樓停車空間60分之1的權利範圍,市府回函說明:「本案依建築核准圖說所示,其地下室原核准為60位停車位。」,但後來卻拆除部分機械車位合併為平面車位,以致現為平面車位20位、機械車位35位,請問車位減少會違反哪條法律規定?有什麼罰則?處罰的對象是誰?

林智群 (klaw) 101-05-09 22:00

核准車位60個,是說上限60個,低於60個,即使只設一個也沒關係,目前變成55個,並沒有違反法律

leonmama 101-05-03 09:34

簡單說~房子是我阿公的名字~目前還在繳房貸~
他現在老年癡呆症~
但是還住在房子內~
房屋所有權狀不知道在哪裡???
我們要送他去安養院療養~
並把房子賣掉~
但是找不到房屋所有權狀???
怎麼辦?????
他雖然老年癡呆~
但是所有證件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哪裡~
包含身分證~~~印章~~~要拿到他的證件是有困難的~~

我們該如何是好??????

因為擔心萬一阿公過世~要處理這個房子會有稅務的困擾~

我們並不富裕~所以要用做不花錢的方式處理掉房子~

所以要在阿公還在世的時候賣掉~

律師幫忙回覆~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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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馬 101-04-30 00:20

有幾件事想要請教各位律師

我的家族連我的父親有四個兄弟,家族名下有兩間房子

我們住其中一間房子,另一間則是另外三個兄弟一起住。

產權部份已有切割,但差在建物都有住人,沒有實際的變賣分錢,或是買下兄弟的產權。

產權部分目前我們擁有:目前住的房子地上建物,以及目前住的房子土地"三坪"的產權 

其它另一棟房子的地上建物、土地,以及目前自住的房子土地,都是四個兄弟來平分,
一個人分四分之一。

因為沒有實際的變賣,或買下其它產權,造成現在我家要重新改建,或要在外面另外買房子的麻煩,會這樣是因為兄弟之間只有一個比較能溝通、事實上兄弟之間也甚少說話。
也因為一些事情起過糾紛,加上爺爺奶奶也不在了。變成問題一直擱在那邊。

且另外有兩個兄弟經濟條件都不是很好。

 

目前想到的辦法是--------
目前住的這間房子,把其它兄弟的產權買下來。

但怕兄弟會獅子大開口,有什麼辦法可以來應對呢。
另外如果兄弟也都同意,想請教對於實際的流程、以及所有權的切割 

應該有什麼樣的做法呢?(例如先去地政事務所之類的,也有考慮房地產價格的問題

因為目前住新莊地區、房價還不是很穩定、感覺過一陣子會從高點中下降在提出會比較好嗎?)

例外想請教想要知道動產的價值,應該要去那個單位查會比較符合市價呢? 

因為父母也有年紀了,希望可以把房子改建或買新房子,讓他們住好一點的地方。
目前因為有現金,也考慮可以投資房地產
但目前的問題,造成很難去行動,希望律師可以幫忙解決。
或是有更好的辦法,都請律師可以提供感激不盡。

沈恆 (沈律師) 101-04-30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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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LA 101-04-29 21:46

律師您好,
民國40年左右我阿祖向當時的里長購買土地一筆遂於上建蓋房屋、圍牆等建物,並在此居住超過50年之久。於買賣當時立據『賣渡契影本乙份』但並未完成過戶,惟里長有給予設定地上權無誤認諾書及承諾設定地上權證明,里長過世前我家長輩多次催促要求完成過戶手續,但遲遲未能成功。里長過世後土地由其子女繼承,其子女們又將我們的土地轉賣給其他地主,經過好幾手;如今現任地主取得土地所有權並對我們提告---"無權占有、要求拆屋還地"。

請問應要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力?
能做些什麼動作自保?
法律上應該怎麼捍衛自己的主張?

請教過一些律師他們都說我們這樣的案例要勝訴的機率幾乎是0,
頂多能要求現任地主賠償我們的損失,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繼續使用且永久居住在此。有沒有可能用時效取得地上權或法定地上權呢???

懇請律師能給我們意見與方向!!!

回覆 SALA 的發言內容:

律師您好,
民國40年左右我阿祖向當時的里長購買土地一筆遂於上建蓋房屋、圍牆等建物, ... (恕刪)

 1.時效取得地上權必須所有權人起訴前你就提出聲請

    本件目前沒有這個可能

 2.至於請新地主補償損失

    這應該只是道義上補償或是想請你們早點搬遷的補償

    並非法律上的義務

 3.至於是否有其他的方法可以考慮

   建議還是拿詳細資料給專業人士判斷

SALA 101-04-29 21:36

律師您好,
民國40年左右我阿祖向當時的里長購買土地一筆遂於上建蓋房屋、圍牆等建物,並在此居住超過50年之久。於買賣當時立據『賣渡契影本乙份』但並未完成過戶,惟里長有給予設定地上權無誤認諾書及承諾設定地上權證明,里長過世前我家長輩多次催促要求完成過戶手續,但遲遲未能成功。里長過世後土地由其子女繼承,其子女們又將我們的土地轉賣給其他地主,經過好幾手;如今現任地主取得土地所有權並對我們提告---"無權占有、要求拆屋還地"。

請問應要如何主張我們的權力?
能做些什麼動作自保?
法律上應該怎麼捍衛自己的主張?

請教過一些律師他們都說我們這樣的案例要勝訴的機率幾乎是0,
頂多能要求現任地主賠償我們的損失,但我們還是希望能夠繼續使用且永久居住在此。有沒有可能用時效取得地上權或法定地上權呢???

懇請律師能給我們意見與方向!!!

下雨 101-04-15 13:12
1.請問如果補習班的學生於現場上課時,以MP3錄音錄音後燒成光碟,是否有違反著作權違法重製???
2.如果該學生在上完課後,於網路上賣出,該錄音,是否有違法??第三購買人是否有所有權???
3.如果該第三購買人,於網路上在轉賣出是否違法??
4.該補習後來將該上課內容,製成正版光碟出售,那上補習班的學生上課自行錄音的是否有可能成立重製要件??
5.是否有新舊法之分 或修法前後之分??? 7.因為我有把該檔案,另外復製一份從網路上賣出,因而被告重製...如果我被告成立會有什麼的下場??? 6.還有我現在現有的證據只有,錄音內容,因為是上課學生自行錄製的,所以有錄音筆放罝桌上時聲罝聲,翻書聲及因電力不足的於上課時突然中斷換電池,而把檔案分成二個的情況,
因為現在成了被告,心理相當的難過,,希望有人可以幫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4-15 13:29

自己使用不違法(因為是合理使用),但販賣的話就違反法律,侵害補習班著作權

 1.他人的演講是「語文著作」。如果是錄音供自己學習用,這樣的使用情形是屬於合理使用;如果是燒成光碟而留存,供自己反覆聽而未營利,是會被認為未侵害著作權的。

2.但是如過將該光碟重製而於網路上賣出該錄音,屬於商業行為,而有獲利,若未得著作權人同意,是已經侵害著作權財產權。又因該錄音屬於違禁品,第三購買人,亦不得以侵害著作權之方式再為利用。

3.第三人再賣出侵害著作財產權之物,也是違法行為。

4.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之權利,因為授課本身即屬著作,故不論補習班有無製作光碟,自行錄音均屬重製行為,所以除非補行班同意,或者有合理使用的理由,如果未得同意擅自錄音,一般來說都會被視為違法錄音

5.著作權法近年來有數次修正,自有新舊法之分,但近年來修正內容與您的情形似乎無太大關聯性。

6.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可能會被處刑罰及民事賠償。原則上侵害著作權法罪屬於告訴乃論,但例外於以光碟重製犯罪時不需告訴乃論。如果是告訴乃論罪的情形,可以試著和解

7.你所提到的證據可以證明是同學自己錄音而重製,可以試著主張自己並無大量散布之意圖,而並未使補習班造成重大損害。

(參照著作權法第22、91、91之1、100條)

(本回答由本所陳奕君學習律師協助整理)

 

中年男子 101-04-13 14:18

我家房子已經在那裡好幾代,從戶籍資料民國40年以前我爺爺就已經是戶長,後來爺爺過世爸爸成為戶長,我也是在那裡出生的住了十幾年, 我家原本3合院式我二叔原本住在外面但不知什麼原因跟我父親說要搬回來住,好像是做生意失敗我們跟3叔2家就搬出去住,2叔後來把整個房子翻修變成1,2樓,今年掃墓才從親戚口中得知房子被叔叔賣給建商,我最近去調資料才知道
1 我們房子原來是沒有所有權狀 也沒有稅籍資料 只有戶籍資料
2土地所有權也沒有我們的名子,都是親戚的名子我知道那一大片好幾個地號原本是屬於家族的我們都說是[公]的
3我去台電調首次送電證明是民國10年
4我知道建商目前在整合那附近的地 我們房子都還在我是否有權利搬回去住,或是保存權利,2叔好像賤價賣給建商將近1000萬卻只要給我們跟3叔幾十萬房子周圍全部是親戚都知道那房子是我們的,沒有所有權為何建商會買
5我該如何才能合法搬進去 我該如何主張聲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林智群 (klaw) 101-04-14 11:39

房子坐落土地沒有所有權,建議先去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把這個部分辦好,再做後續處理

maton 101-04-08 19:35
本人住宅後院有一長方形空地,與隔壁人家的外牆相鄰......
近來因為他們想商借場地整修牆面,卻又因其他問題與我家嚴重交惡,
所以我們不同意.
這其間經里長等人協調但無結果,他們也由低聲下氣轉而態度強硬,表示
就算我們不肯提供場所讓其搭設鷹架,他們也可請來吊車騰空施作,反正
沒有觸及我家的地面,我們無權反對......
在此我想請問,土地所有權是不是可以向上延伸?所以屆時(如果真的發生)
我能否報警制止他們的行為?
亦或是他們真能以上述方式(吊車騰空或垂降...),甚至於私人土地強行搭設鷹架 施工,我方無反制之權力? 小弟初次登入貴站求助,倘有不周之處請多見諒,感謝您!
沈恆 (沈律師) 101-04-0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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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ton 101-04-08 23:50

 另叨擾沈律師一延續性的問題......

舍下設有門禁阻絕,鄰人欲前來施工時本人有開門之『必要』?

若自認私人房舍空間不願供與他人進出,是否和民法第792條相悖?

 

 

 

 

 

 

 

 

 

沈恆 (沈律師) 101-04-09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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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盼 101-04-08 18:52
本人始於100年向地政事務所申請鑑界.始發現一部分倍民國42年政府實 施耕者有其田政策.被逕為分割給別人了!!!!!本人多方查詢結果尚存1份民國44年現況重測圖是符合現耕狀況的!!但在當時未獲更改,這是地政事務所的 內部公文書作業...我們毫不知情,直到鑑界才發現當年的錯誤
事隔多年,公務機關是不會承認錯誤的,還要我們提出書面證據!!!
請教先進~我平民老闆性該如何面對傲慢的公權力勒???

= =.....有好心人知道我ㄉ問題該怎ㄇ解決嗎.......

 

 

我昨天有去桃園縣政府承情 以文林院案例 憲法保障人民財產申請解釋 縣政府有要開協調會 合理ㄉ範圍叫我賠償  這樣合理嗎??

我的田地從民國35年原始登記時起一直現況耕作至今60年
民國42年國民政府實施耕者有其田政策.把我的現耕土地部分逕為分割給了與我不相干的第三者....雙方到60年後才發現!!!
1. 有人說土地登記制.你的部分現耕地應該是所有權人的. 是這樣嗎???
2. 在憲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架構下.我的原有財產不保了嗎??

就此請教先進們~~


附:: 本人到地政事務所查詢當時除了42年逕為分割原圖外.還有一張44年曾辦理未置面積測量該次測定範圍圖示符合我的現況位置的!!但卻沒有後續逕為更正延誤至今...

 

許志嘉 (許律師) 101-04-11 21:53

 以書面向地政事務所申請更正,但地政事務所一定會駁回更正申請,再針對該駁回處分進行訴願,惟訴願也一定會被駁回,之後再提起行政訴訟。但所有程序都要嚴謹,就有可能成功。

許志嘉律師2012.4.11

小米 101-04-06 00:28

民國92年婆婆把房子從公公名下過戶到他自己的名下.並於民國94年過戶到老公名下.但是所有權狀在婆婆手上

現在婆婆要以不孝條款把房子要回去.婆婆多次表示要把房子賣掉作為她的嫁妝.但是我們並沒有不孝婆婆.相處上有些紛爭.我們也都已事過境遷沒有啥好追究的.但是現在婆婆處心積慮要製造與老公的紛爭而控告老公不孝.因為我們還有孩子要養.我們沒有多餘的閒錢能和婆婆這樣的打官司只能請教大家.如何能守住我們的房子和拿回我們的權狀.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0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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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 101-04-06 08:15

 沈律師你好.我想問的是.婆婆他之前有處心積慮製造老公與他之間的紛爭.因為他打老公.所以老公把她的手撥開沒想到她跌倒.而有驗傷單.因為他有這樣的舉動.所以我們很擔心這場官司我們會輸掉.而且我們因為生活很拮据.根本沒有多餘的錢可以聘請律師幫我們打官司.婆婆現年還算年輕.但她已長年打零工為由.是不是只要我們能證明.就算婆婆沒有工作他有自主的行為能力.他一個月也有2萬以上的收入.不用一定要我們養.這樣我們的贏面會比較大嗎?

阿信 101-04-05 11:56

您好:

        先說明前因

        去年購買土地,對方的土地因鄉公所的水溝佔到對方的私人土地,後來對方承諾說要去申請水溝移到旁邊,也就是不在對方的私人土地,那時候對方因為要”閃”奢侈稅,所以在去年的5月底先行將土地登記在我方,以閃掉奢侈稅,到今年為止對方不肯將水溝地移除,也就是我方購買要將水溝地買下,但不可能我方要買水溝地對吧?到今年對方一直惡霸要我方買下水溝地,但我方一直說當初要買清地(也是要沒有爭議的地),目前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做處理,一直要我方買下.

 

  今天收到”郵局存證信函用紙”,內容

敬啟者: 茲台瑞與本人訂立動產買賣契約書,買賣標的:土地標示:XXXXXX等四筆土地,詳如買賣契約書,訂立日期:民國一00年一月二號,現本人依契約內容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國有土地買賣登記完畢,在台瑞(登記在XXX及XXX名下),現又辦理土地合併及分割登記完畢再案,續辦理共有分割登記,但經催告用印及檢附印鑑證明書,台瑞置之不理,拒絕交付,百般刁難,違反契約規定,本人今依法通知台瑞文到三日內會同辦理共有分割記;並交付尾款,否則,視為台瑞違約,放棄買賣,本人依法沒收訂金及追回產權移轉登記,今特通知台瑞.

........

1.請問對方這麼做有法律效用嗎?一定要三日內嗎?我方並沒有百般刁難,而是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作處理,所以我方強調要將水溝地做處理,這是當初就發現的問題,且已經一年多了還是不肯處理,現在說我方百般刁難,這合理嗎?我方一定要照著”郵局存證信函”照著對方做嗎?

2.對方去年是因為要閃奢侈稅,才先行與我方溝通先登記在我方名下,也承諾要將水溝地移到旁邊,不可將水溝地在對方土地上,我方確定要買下土地,對方要將水溝地移除也都沒做,且惡霸的一直施壓(我爸媽),要將水溝地一併買下,對方就是擺明不處理水溝地,對方如果將水溝地問題弄好,一切就沒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地也是很正常,結果對方現在用郵局存證信函給我方且一定要付尾款!  但對方明明知道當初承諾要將水溝地移掉,也知道我方對於這一點很在意,且土地還有些鄰邊問題尚未處理,如果照著”郵局存證信函”去照著做,那對方絕對收到錢後不會做處理後續土地問題,因土地登記在我方名下,想請問各大律師,這該怎麼處理?

3.因此筆土地已增值,目前對方因土地增值,有利可圖,一直打算讓此筆買賣無效,或者惡霸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處理,已達到對方的此筆土地買賣無效的意圖,現在該怎麼辦?

再麻煩各大律師,我方該怎麼做?土地是一定要買的,但不可能買不清不楚的地對嗎?

懇請各大律師該怎麼做?謝謝!!

  

 PS 1.因對方是叔叔,而當初是口頭上承諾,且對方因為我方信任此人,而叔叔也知道當初有答應此事,並承諾會請鄉公所處理,但叔叔認為土地漲價,我方應該把這項該損失承擔,說了這點要我方承擔,而一直不處理,且一直說要算銀行利息給我方,將土地交易取消,從去年到現在都口頭上說有處理,到最後結果不處理,打算讓此筆土地交易因此取消,圖而轉手謀利並讓法律來讓此筆土地交易取消,這該怎麼辦?我方是很確定要買下此筆,但對方就是不處理水溝地問題,口頭上承諾且也知道,但如今土地增值後就變了調,這該怎麼辦? 再麻煩解惑,謝謝!

阿信 101-04-05 11:55

您好:

        先說明前因

        去年購買土地,對方的土地因鄉公所的水溝佔到對方的私人土地,後來對方承諾說要去申請水溝移到旁邊,也就是不在對方的私人土地,那時候對方因為要”閃”奢侈稅,所以在去年的5月底先行將土地登記在我方,以閃掉奢侈稅,到今年為止對方不肯將水溝地移除,也就是我方購買要將水溝地買下,但不可能我方要買水溝地對吧?到今年對方一直惡霸要我方買下水溝地,但我方一直說當初要買清地(也是要沒有爭議的地),目前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做處理,一直要我方買下.

 

  今天收到”郵局存證信函用紙”,內容

敬啟者: 茲台瑞與本人訂立動產買賣契約書,買賣標的:土地標示:XXXXXX等四筆土地,詳如買賣契約書,訂立日期:民國一00年一月二號,現本人依契約內容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國有土地買賣登記完畢,在台瑞(登記在XXX及XXX名下),現又辦理土地合併及分割登記完畢再案,續辦理共有分割登記,但經催告用印及檢附印鑑證明書,台瑞置之不理,拒絕交付,百般刁難,違反契約規定,本人今依法通知台瑞文到三日內會同辦理共有分割記;並交付尾款,否則,視為台瑞違約,放棄買賣,本人依法沒收訂金及追回產權移轉登記,今特通知台瑞.

........

1.請問對方這麼做有法律效用嗎?一定要三日內嗎?我方並沒有百般刁難,而是對方一直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作處理,所以我方強調要將水溝地做處理,這是當初就發現的問題,且已經一年多了還是不肯處理,現在說我方百般刁難,這合理嗎?我方一定要照著”郵局存證信函”照著對方做嗎?

2.對方去年是因為要閃奢侈稅,才先行與我方溝通先登記在我方名下,也承諾要將水溝地移到旁邊,不可將水溝地在對方土地上,我方確定要買下土地,對方要將水溝地移除也都沒做,且惡霸的一直施壓(我爸媽),要將水溝地一併買下,對方就是擺明不處理水溝地,對方如果將水溝地問題弄好,一切就沒問題,一手交錢一手交地也是很正常,結果對方現在用郵局存證信函給我方且一定要付尾款!  但對方明明知道當初承諾要將水溝地移掉,也知道我方對於這一點很在意,且土地還有些鄰邊問題尚未處理,如果照著”郵局存證信函”去照著做,那對方絕對收到錢後不會做處理後續土地問題,因土地登記在我方名下,想請問各大律師,這該怎麼處理?

3.因此筆土地已增值,目前對方因土地增值,有利可圖,一直打算讓此筆買賣無效,或者惡霸不肯將水溝地及鄰邊問題處理,已達到對方的此筆土地買賣無效的意圖,現在該怎麼辦?

再麻煩各大律師,我方該怎麼做?土地是一定要買的,但不可能買不清不楚的地對嗎?

懇請各大律師該怎麼做?謝謝!!

 

謝謝沈律師:  

 PS 1.因對方是叔叔,而當初是口頭上承諾,且對方因為我方信任此人,而叔叔也知道當初有答應此事,並承諾會請鄉公所處理,但叔叔認為土地漲價,我方應該把這項該損失承擔,說了這點要我方承擔,而一直不處理,且一直說要算銀行利息給我方,將土地交易取消,從去年到現在都口頭上說有處理,到最後結果不處理,打算讓此筆土地交易因此取消,圖而轉手謀利並讓法律來讓此筆土地交易取消,這該怎麼辦?我方是很確定要買下此筆,但對方就是不處理水溝地問題,口頭上承諾且也知道,但如今土地增值後就變了調,這該怎麼辦? 再麻煩解惑,謝謝!

 

沈恆 (沈律師) 101-04-05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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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 101-04-02 22:47

各位先進您好,小弟想請問關於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問題
我的母親在95年跟我父親離婚(因為感情因素),然後我母親跟父親達成協議說,我母親用200萬元去跟我父親購買這間房子,當初要跟農會貸款140萬元,當時市價殘值剩餘190萬,所以農會那邊貸不下來,只好以60萬現金跟房子剩餘貸款115萬元購買,不過當初講好200萬元整,所以60現金,其他陸陸續續用現金來補上剩餘貸款總金額140萬(預計貸款140萬元,可是銀行目前房貸剩餘115萬,用現金來補上當初說好貸款數目,所以陸陸續續補上25萬元現金,這樣就剛好是當初所要貸款的數目),可是每個月貸款繳錢都是由我拿給我爸去銀行
可是銀行貸款人在我父親身上,他們在97年1月份辦理過戶,有請代書辦理買賣契約書,可是我父親在98年收到銀行支付命令(因為他有欠信用卡),現再銀行要告我母親蓄意脫產!!
我想請問一下,銀行會告的贏嗎??
離婚之後我母親也不知道我父親有負債問題,畢竟都離婚了!!
現在已經第四庭開完了,法院寄來一張通知書,主文是寫,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那是不是還要再開第5庭??
第四庭已經有請代書出面說明當證人
目前手上有一份我母親當初提領現金60萬元給我父親,無轉帳紀錄,有現金提領紀錄,時間是96年12月底,過戶時間是97.1月初,那我想請問一下,這樣我母親告的贏嗎??
現在目前有一份當初買賣合約契約書,還有提款紀錄,提款紀錄提領金額有超過當初要給我父親的金額,不過金額很相近
煩請各位先進不吝解答
感謝各位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銀行應該是主張您父母間移轉房屋是屬通謀虛偽意思表示,而請求法院撤銷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因此,您母親要證明該房屋在之前就已經有買賣,本件是否有勝算,仍在證據的舉證上,另法院裁定再開言詞辯論,是指本件還會再開庭,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1-03-30 12:41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自己到庭訴訟會難嗎?訴訟狀紙要怎麼寫(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黃國城 (Jerry) 101-03-30 13:31
Hello: Ans: 基本上,只要覺得自己是被害人,且有一定的證據,你不論怎樣告都不會有事,頂多被告不起訴而已。您問的問題有好多個,建議您打個電話好嗎?
101-03-30 12:26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自己到庭訴訟會難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101-03-30 16:07
對不起,請問一下,您與判決內所提到的二人有什麼樣的關係呢? 又判決內是否有說明為什麼買賣關係不存在呢?這件買賣與您是否有關係?
廖淑華 (廖律師) 101-03-30 17:06

如果之前你自己出庭導致民事案件敗訴,建議你帶著民事第一、二審判決與你信任的律師詳細討論案情。

101-03-30 12:19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文志榮 (阿照) 101-03-30 13:33
101-03-30 12:19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文志榮 (阿照) 101-03-30 13:43
101-03-30 12:19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還是使工務人員刊載不實.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文志榮 (阿照) 101-03-30 13:50
您好,我的回覆請到我的版面去看(因為操作有錯誤,把回答當成問題了) 文志榮律師
101-03-29 21:24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你留言分兩段。抱歉,只看到前段。 目前實務上的做法是告這些被告偽造文書」,使地政事務所的公務員登載不實。有民事判決當基礎,應該很容易會使這些被告成罪。
101-03-29 21:22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101-03-29 21:22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確實,依您所述,他們的行為是共同構成了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偽造文書罪,法定刑是3年以下,如果有前科適用累犯(執刑完畢還未超過五年),還要加重二分之ㄧ.而且,您可以拿著民事判決當作證據,直接提出刑事告訴;如果他們認罪,案件很快就會結束;如果不認,拖個一年半載都有可能;而看起來您的目的是拿回夫妻剩餘財產,可以在刑事程序中聲請調解,一般來說「以刑逼民」的方式,會是比較容易達到目的

101-03-29 21:12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為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李亢和 () 101-03-29 21:35
1、從判決主文看來,應該是通謀虛偽意思表示,也就是假買賣。 2、可以告對方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3、若無罪,不會有刑責,不會構成誣告。 4、若有前科,會依累犯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5、案件時間須適法官而定。
蔡明哲 (阿哲) 101-03-30 01:07

 誣告必須是故意虛構事實,所以你的情形就算告對方判無罪,應該也不會構成誣告

101-03-29 14:04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像你說的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我不認為這種行為構成通謀虛偽意思表示 當然您可以提出詐欺罪的告訴 至於您擔心會不會被反控誣告....基本上誣告罪是針對虛構捏造事實的處罰 如果沒有捏造虛構事實 而是法律評價錯誤 不會有誣告的問題 其次 自己提告應該不困難 地檢署偵查期間約6個月
101-03-29 13:50
律師你好.民事一審判決主文 確認被告王ㄨㄨ與賴ㄨㄨ就坐落台中市........地號.面積...平方公尺.所有權權利範圍全部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之買賣關係不存在 被告賴ㄨㄨ應將坐落台中市.......地號之土地.於民國99年8月16日以買賣為原因.於民國99年9月10日所為之所有權移轉登記(收件字號...............號) 應予塗銷.回復為被告王ㄨㄨ所有. 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然後被告2人上訴2審 只開一次庭後被告2人於民國101年2月29日撤回上訴確定.特予證明 大律師這樣是否像你說的通謀虛偽買賣,想要讓我分不到財產.那像這樣我要告他們2人連同代書刑事.那他們這種行為我要提起何種刑事訴訟..若是法官判他們3個沒罪.那我會有什麼刑責嗎?還是他們能反告我?若法官判他們3個有罪.會處分何種刑事責任.是被關還是罰錢.他大哥跟現任妻子都有前科被關過.這樣他們2有案底的刑責會加重嗎?還有這種刑事訴訟差不多要打多久時間.如果我自己出庭我可否拿一審的民事判決書給刑事法官.這樣刑事訴訟我勝算機率大嗎?(這個案件告刑事有期限嗎) 感恩大律師回答
沈恆 (沈律師) 101-03-29 14:08
除了上次回答過部分不再重述外,這是公訴罪,沒有告訴期間限制,10年內起訴就可以。當然要把民事確定判決給檢察官、法官。您是有根據的告發,他們若反告您,勝算不高。有前科的人,法官會酌量加重刑期。
Didi 101-03-28 10:04

律師們您好:小弟在前陣子有以證人身分被傳喚到案作證~然後過沒多久我做證的對象收到判決書為不起訴(詐欺)~但是換我收到傳票是以被告身分需要到偵查庭!!內容是因為當初母親有請我代他到地政事務所辦理土地所有權狀的補發!不知道其所有權狀父親已經交給別人~而且在辦理的公告日期中~剛好有人拿去要設定~對方要設定發現我們有要辦理補登~就上法院控告我父親和母親詐欺~偽造文書還有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因為當初是我代理辦理~因為在補發中有地政打電話給我說因為有人要拿去設定所以補發現在異議~我的補發要把我撤銷~因為當初地政說對方滿兇的~叫我要是要去領回的話要小心一點~因為在外地讀書沒時間回去領~地政而後打電話給我說他會郵寄個掛號文件說叫我一定要收到不要讓他退回他們地政事務所就可以了!!因為有人要去設定我們就沒有繼續辦理補發下去~這樣會造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名遭起訴嗎?

煩請請解答~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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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23 20:07
律師你好.非常感謝你ㄉ細心回答.因為對法律一點都不懂.覺得徬徨無助.前幾天有ㄑ地政辦理判決回復所有權ㄉ回復登記.昨天去地政申請謄本.已經回復到我前夫名下.但是我程序好像又處理錯ㄌ.請問律師.我原本是不是要先申請對我前夫假扣押.等假扣押核準下來在ㄑ地政辦理回復登記.現在又還沒辦假扣押我就先ㄑ辦回復ㄌ.真的很怕他趁這幾天又把土地移轉還是賣掉.請問律師若他又在次移轉或賣ㄌ我該怎ㄇ辦才好.我只剩他這筆土地當剩餘分配訴訟贏ㄌ我才有他動產求償金額.這幾天已經急著要申請對他假扣押.不知道來不來ㄉ及.真ㄉ好擔心..很怕來不及辦理假扣押.在麻煩柯律師幫忙回答我..真ㄉ非常感恩謝謝你~
您好: 建議您仍先聲請假扣押 因為從聲請到核准仍有一段時間 當然回復登記也要同時間辦理 若他趁此段空檔把土地賣掉 則可再向法院聲請撤銷
101-03-22 14:09
律師你好.想請問妳一些訴訟問題.我本身在訴訟2個訴訟.一個是離婚後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件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是我前夫把我們婚姻中購買ㄉ土地在我們訴訟剩餘財產分配中已假買賣移轉到現任老婆名下.這件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確定我勝訴ㄌ.昨天我已經ㄑ地政辦理回復我前夫ㄉ名下.現在還有分配剩餘財產訴訟.我怕我前夫又把土地財產移轉.我要辦理假扣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寫書狀.還有另一方面.在我們婚姻中還有購買一間房子.可是我前夫知道我要辦理跟他離婚.所以他在我們還沒離婚就偷偷先把房子賣掉ㄌ.我並不知情.在離婚後我才知道他在婚姻當中就賣掉ㄌ.那這樣房子我能追加求償分配嗎.因為我急著要辦理假扣押.現在是不是要等這幾天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到我前夫名下我才能ㄑ法院申請假扣押.那我困惑ㄉ是.假扣押事由跟求償金額不知道要如何計算如何寫.因為房子是在婚姻當中被他偷偷賣掉.那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判他是惡意處份掉.所以想請教律師.那我還在訴訟剩餘財產分配.我急著辦理假扣押.那像我這種情形我該如何寫假扣押ㄉ事由跟求償金額.請律師幫忙指點這樣該如何寫假扣押~若有辦理假扣押是不是在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我贏ㄌ.我有辦法真的拿到請求金額嗎?謝謝.對ㄌ.我?訴訟求償金額2邊加減下來.我可以跟前夫求償差不多150萬.若加他惡意處份ㄉ房子追加進來差不多224萬.可請教律師像我這樣ㄉ訴訟情形該怎樣寫假扣押事由~謝謝
郭詠晴 (律師) 101-04-28 20:59
您好 不好意思前陣子公務繁忙 至今方有空回答您的問題 如您已經計算出求償金額是224萬的話 假扣押請求金額當然可以用這個數字去做 只是必須同步考慮到您聲請執行時必須提撥求償金額三分之ㄧ的擔保金 假扣押的請求事項可向法院訴訟輔導科索取或至司法院網站上下載電子檔範本 即可供您參考
101-03-21 19:11
律師你好.想請問妳一些訴訟問題.我本身在訴訟2個訴訟.一個是離婚後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件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是我前夫把我們婚姻中購買ㄉ土地在我們訴訟剩餘財產分配中已假買賣移轉到現任老婆名下.這件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確定我勝訴ㄌ.昨天我已經ㄑ地政辦理回復我前夫ㄉ名下.現在還有分配剩餘財產訴訟.我怕我前夫又把土地財產移轉.我要辦理假扣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寫書狀.還有另一方面.在我們婚姻中還有購買一間房子.可是我前夫知道我要辦理跟他離婚.所以他在我們還沒離婚就偷偷先把房子賣掉ㄌ.我並不知情.在離婚後我才知道他在婚姻當中就賣掉ㄌ.那這樣房子我能追加求償分配嗎.因為我急著要辦理假扣押.現在是不是要等這幾天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到我前夫名下我才能ㄑ法院申請假扣押.那我困惑ㄉ是.假扣押事由跟求償金額不知道要如何計算如何寫.因為房子是在婚姻當中被他偷偷賣掉.那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判他是惡意處份掉.所以想請教律師.那我還在訴訟剩餘財產分配.我急著辦理假扣押.那像我這種情形我該如何寫假扣押ㄉ事由跟求償金額.請律師幫忙指點這樣該如何寫假扣押~若有辦理假扣押是不是在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我贏ㄌ.我有辦法真的拿到請求金額嗎?謝謝.對ㄌ.我?訴訟求償金額2邊加減下來.我可以跟前夫求償差不多150萬.若加他惡意處份ㄉ房子追加進來差不多224萬
您好: 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依民法第1030條之3第1項規定 夫或妻為減少他方對於剩餘財產分配,而於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前五年內處分其婚後財產者,應將該財產追加計算,視為現存之婚後財產民法第1030條之4第2項規定 依前條應追加計算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處分時為準。 因此若該房屋是在離婚前五年內處分 而且屬婚後財產 則可追加計算並以處分時價值為準 所以您必須查詢一下他當時賣了多少錢 可以先調謄本出來 並查詢有無透過房仲出售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101-03-21 16:00
律師你好.想請問妳一些訴訟問題.我本身在訴訟2個訴訟.一個是離婚後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一件是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塗銷訴訟是我前夫把我們婚姻中購買ㄉ土地在我們訴訟剩餘財產分配中已假買賣移轉到現任老婆名下.這件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確定我勝訴ㄌ.昨天我已經ㄑ地政辦理回復我前夫ㄉ名下.現在還有分配剩餘財產訴訟.我怕我前夫又把土地財產移轉.我要辦理假扣押.但是我不知道如何寫書狀.還有另一方面.在我們婚姻中還有購買一間房子.可是我前夫知道我要辦理跟他離婚.所以他在我們還沒離婚就偷偷先把房子賣掉ㄌ.我並不知情.在離婚後我才知道他在婚姻當中就賣掉ㄌ.那這樣房子我能追加求償分配嗎.因為我急著要辦理假扣押.現在是不是要等這幾天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回復到我前夫名下我才能ㄑ法院申請假扣押.那我困惑ㄉ是.假扣押事由跟求償金額不知道要如何計算如何寫.因為房子是在婚姻當中被他偷偷賣掉.那不知道法官會不會判他是惡意處份掉.所以想請教林律師.那我還在訴訟剩餘財產分配.我急著辦理假扣押.那像我這種情形我該如何寫假扣押ㄉ事由跟求償金額.請林律師幫忙指點這樣該如何寫假扣押~若有辦理假扣押是不是在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若我贏ㄌ.我有辦法真的拿到請求金額嗎?ps.因為非常急著辦假扣押.但覺得我ㄉ訴訟很複雜.所以不知道該怎麼寫假扣押事由與求償金額.請幫幫我.謝謝
林智群 (klaw) 101-03-25 16:59
你的案件算複雜,建議請專業人士處理比較妥當, 畢竟就算律師指導,也是隔一層, 既然這件事情對你很重要,就不建議選擇diy
star 101-03-18 08:58
前男友於分手後,想要回他當時所買的傢俱所付的錢,以及當時我們在一起時他所支付的金額;包含他替我支付的汽車貸款房屋的管理費、房子的每個月份的利息以及其他的等等的開銷費用,交往當時是以結婚為前提,只因房子是我買下,我的媽媽支付裝潢費用,因他當時並沒有存款,雙方同意他會支付購買傢俱的金額,我們也並沒有寫下任何的借據來證明我跟他借錢,雙方一直都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一起討論及處理關於金錢的事情,在我們分手後,我認為基於情理,我願意將五年新的車子過戶給他,但是,他還要再跟我討回更多的金額,甚至提出在我賣房子後,要給他部分的金額,或者他可以得到多少房子所有權的百分比,請問這樣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嗎?
star 101-03-18 08:58
前男友於分手後,想要回他當時所買的傢俱所付的錢,以及當時我們在一起時他所支付的金額;包含他替我支付的汽車貸款房屋的管理費、房子的每個月份的利息以及其他的等等的開銷費用,交往當時是以結婚為前提,只因房子是我買下,我的媽媽支付裝潢費用,因他當時並沒有存款,雙方同意他會支付購買傢俱的金額,我們也並沒有寫下任何的借據來證明我跟他借錢,雙方一直都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一起討論及處理關於金錢的事情,在我們分手後,我認為基於情理,我願意將五年新的車子過戶給他,但是,他還要再跟我討回更多的金額,甚至提出在我賣房子後,要給他部分的金額,或者他可以得到多少房子所有權的百分比,請問這樣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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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賢 101-03-17 00:21

請教專業的法律人士

我之前有貸款購買一間公寓,房屋在我跟我媽的名下

之前跟我媽有點鬧翻了,不過只是沒啥交集而已

今天我在我家倉儲找東西的時候,發現公寓的房子所有權文件不見了
電話去問,我媽跟我說他把文件交給娘家的阿姨

現在就是有以下幾點,
1.因為我媽不把房屋所有權狀交出來,我可以告她侵占嬤?,或是別的法律條款?
2.如果我想主張房子是我的(因為貸款都是由我轉帳到我的扣款帳戶扣款的),有辦法主張都是我在繳貸款,所以房屋所有權為我的?

回覆 阿賢 的發言內容:

請教專業的法律人士

我之前有貸款購買一間公寓,房屋在我跟我媽的名下

 

1.畢竟母親也是名義所有人

   所以他也可能主張是你們協議交由他保管

  單以權狀不返還為由不易構成侵占

  況且又是至親我想如果可以應該沒有提告必要

2.如果確實是由你所購買

  只是因為特殊考量登記兩人名義

  確實可以主張是借名登記法律關係

  請求確認所有權屬於你一人

  不過畢竟屬於變態事實

  舉證強度要求甚高

  端看你可以提出多少證據

 

 

may 101-03-15 09:18

我的先生在許多年前曾經某次忽然要求我離婚?那時二個兒子都還非常小,於是並未簽字,因為我還是希望兒子們可以在完整家庭架構下成長。我先生從事保險業務,他每年報稅的扣繳憑單都是破百萬的收入,然而,他從未主動負擔家計生活,也未曾想要買房然後全家獨立到外面成家,從那次說要跟我離婚之後,我先生就幾乎不回家,我在婆家也完全沒有地位,於是就開始與二個兒子三人同住於一個不到四坪的房間,當時雖然委屈,但是小孩尚幼,空間使用倒還過得去,於是我硬著頭皮找工作以每月三萬的薪水就這樣將二個兒子撫養長大,就這樣過了十多年,二個兒子都已經分別上了高三、高一,而原先三人一起住的房間,也隨著二個兒子身高瞬間超過175cm且讀書用品、衣物越來越多而顯得擁擠不堪。這些年,我總希望可以自己搬到自己的「處所」過好自己的生活,照顧好孩子,讓他們不偏離正道,發展健全人格,隨著二個兒子越來越大,他們也越來越需要自己的空間,於是我決定咬緊牙根也要自行購屋,搬出他們家這個令人窒息的場所。

我的資金不是很充裕,畢竟我一個月只賺三萬元,要供給我自己跟兒子們一共三個人的生活開銷,因此若購屋將會是我非常非常重的一項負擔。

我想問的是:

一、如果我現在買了房,到時候真的到了要攤牌離婚時,這個動產會不會必須與他攤分產權?因為我們現在每年報稅都還是合併申報,到時要分的時候,會不會也有名下財產必須攤分的問題?

二、房子所有權人可以由我跟二個兒子共同持有嗎?如果共同可以的話,到時談離婚監護權時,是否有加分的效果?

三、我跟兒子的保險都是他做的,但就我所知他曾經為了出國遊玩,將我們的保單拿去質押借款,請問這是否意味若離婚後,我必須要去償還他借款債務

四、若談了離婚,我該如何向他要贍養費?因為畢竟未來二個孩子還要上大學,學雜費仍是一筆可觀數字,我實在不想讓小孩去就學貸款,還沒出社會就先負債實在很沈重。

以上,還請法律高手能夠幫忙詳解,感謝!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一、若雙方離婚後,則有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問題,也就是將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將差額平均分配,若您現在買房也算是婚後財產之一,屆時仍須算入剩餘財產內.

二、房屋所有權當然可以登記由您與二個兒子共同持有,而小孩監護權問題,則會以小孩最大利益作為考量.

三、質押借款的部分,需視契約如何約定.

四、贍養費的部分,需為裁判離婚請求之,而且得請求的一方需是無過失的一方.此外,可另外聲請先生給付小孩扶養費,以減輕負擔。

以上謹供參酌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andy 101-03-15 08:07

Dear 律師:想請教一本票糾紛問題 三四年前曾用一個朋友名字登記購買預售屋 當時資金確也有用朋友的名字向銀行信用貸款約三十萬 為了展示誠意 我主動開立四十萬的本票給對方 而於二年前時房子有買主欲購時 因所有權人是對方 當時朋友以要付房仲四%及繳稅等為由 要求我改簽九十萬借據本票(原四十萬的本票退回給我)才肯簽契約書 因資金緊繃為求順利出售所以我簽了 事後房仲部份並未收取任何仲介費(因價格我不買意 只買方給)國稅部份也未產生任何費用 豈知我已分期償還那四十萬元給對方了 但對方現居然言明九十萬為我的債務 要我償還 否則進行本票裁定! 過程中我握有簡訊& mail可佐證這筆債務有不真實之證據 請問律師這官司可以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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